发布时间:2024-04-02 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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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5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强调:“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广泛关注。
一、环境污染现状
所谓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
以上可以看出,工业废气的排放量达到519168亿标立方米,是废气污染的主要来源,而我们的生活又离不开工业,只有加快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治理工作,以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另一方面生活污水排放量达到3797830万吨,高于工业废水排放2374732万吨,形式也不容乐观,主要源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相应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严重缺乏。我们应倡导绿色GDP,从中扣除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降级成本等负面效应,以便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居住环境和幸福生活。
二、环境污染的根源
(一)大气污染
1.汽车尾气排放
由于近年来私家车的逐步增多,机动车排出的尾气对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19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占机动车总量的45.88%,达到1亿辆,仅次于美国的2.85亿辆,位居世界第二。
2.废气、废烟排放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带动了建筑材料行业的迅猛发展,如钢铁厂、水泥厂、砖厂、陶瓷厂、板材厂等,其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硫化物、氧化物、氟化物、甲醛等有害物质。
(二)水体污染
1.生活污水污染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每天排放的污水明显增多,而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又显得举步维艰,致使大量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沿海地区的生活污水、海上交通工具的废水都直接排入海洋,从而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
2.工业废水污染
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废水,废水的超标排放及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都将对水体产生较大影响。主要来自造纸、印染、冶金等行业。
(三)土壤污染
工业排放的 SO2、NO等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发生反应而形成酸雨,以降水形式进入土壤,使得土壤酸化;粉尘以降尘形式进入土壤;汽油中添加的防瀑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
三、环境污染危害
致癌作用:吸入大气中悬浮的烟尘和二氧化硫;长期饮用富含砷(As)、铬(Cr)、苯胺等物质的水或食用蓄积致癌物质的动植物都将威胁着人体健康。
破坏生态系统:许多农药是不易分解的化合物,被生物体吸收后,会在生物体内不断积累,同时农药在杀虫、防病的同时,也使有益于农业的微生物、昆虫、鸟类遭到伤害,破坏了生态系统。
四、治理环境的对策
1.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因地制宜,积极倡导绿色能源的利用(如风能、太阳能、潮汐等),这些新型能源虽然前期投入成本较大,但对环境保护将是一项长期的利国利民的投资项目。
2.开展宣传教育
环境不仅要对其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力求改变当前下大力治理环境、监督排污单位的模式,以高效、和谐的手段优化环境。
3.加强绿化造林
在公路两旁,小区、公园多种植一些树木,一可起到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如汽车尾气中的氮氧化合物;二可以拦截、过滤、吸附或粘着悬浮于大气中的各种颗粒物;三是减少借助于空气传播的某些疾病。不少植物不仅能分泌粘液滞留空气中的细菌,有些植物还能释放出具有杀菌作用的植物杀菌素。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是多方面的,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二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三是人民的环保意识较差;四是环境治理工作相对滞后。因此治理环境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于慧.大气污染的成因及其治理措施[J].辽宁化工,2008(02).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农村现代化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工业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日趋严重。愈演愈烈的农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社会课题。
一、农村环境现状
1.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以及工业垃圾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近年来,由于农村人口不断增加和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加之农民环境意识淡薄,垃圾沿河、路等随处乱堆乱放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畜禽养殖户普遍规模小,没有相关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禽畜粪便的堆放也成为农村重要污染源之一。还有部分企业由于受利益驱动,擅自倾倒短期内难以降解的固体废物,也是造成农村垃圾增多的重要因素。
2.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乡镇政府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第三产业,招商引资等作为增加当地财政收入的良策。而在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往往是靠山吃山,有煤挖煤、有石采石,兴办小高炉等,这些企业往往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不惜以牺牲环境代价获取经济利益。更有甚者个别乡镇领导不经考察,盲目引进一些淘汰落伍、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甚至对一些企业实行重点保护。这些措施虽然在短期内见到了经济效益,但由此带来的污染也不容忽视,甚至酿成重大事故。2008年8月河南民权县磷肥厂利用高砷硫铁矿制酸严重污染大沙河水的特大污染事故就是一个例子。不仅污染沿河土地,对下游居民饮用水也是一个威胁。
3.农民盲目滥用农药、化肥等生产物资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农民为提高农作物产量而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而且导致环境污染。据最新统计,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达40t 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 km2的安全上限。而且,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 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km2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
二、农村环境污染成因分析
1.环保意识淡薄 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是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的思想根源。长期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环保知识的缺乏,造成广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比较差,认为环境污染与己无关。只顾眼前效益,不顾长远利益,更不考虑生态环境,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化肥等,重而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恶化。
2.农村环境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
在农村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工业化向农村转移的过程中,一些乡镇政府一味讲发展,缺乏长远的科学规划。企业布局分散、生产和排污混乱无序,即使采取了治理措施,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化工、电镀等污染企业分散在乡镇、村庄、居民集中区,尽管近年来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三废”污染有所减缓,但由于没有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治理,污染问题仍很严重。加之农村生活废水无序排放,各种垃圾随意丢弃等都形成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3.农村环保法律缺失
目前,国家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河南省尚没有一部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其他多部法律文件之中。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属于原则性规定,概括性强,实践中难以操作。如针对有关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重在全民参与,而在农村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环境保护法知之甚少。各级政府要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让农民掌握基本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乡镇干部、乡镇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教育,使乡镇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使乡镇企业负责人正确处理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明确责任,自觉减少、控制污染。
2.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农村当地的生产和生活,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严格按照生态功能区或环境要素,划分生产和生活区,对不同区域实行相应的环境标准并严格监管。合理布局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业园区进行集中生产、集中治理。统筹建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保护农村饮用水质卫生安全和农村环境卫生。
3.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单纯依靠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将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各地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防治法的基础上,制定农村污染防治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使农村环境管理走向法制化、标准化、长效化。同时,还要注重与现有法律文件的整合与完善,解决相互间的矛盾和冲突,提高法律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资源;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X131.2文献标识码:A
1、 前言
水,是注入万物生命的源泉,是万物生存的活力,是大自然赠予人类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水在人类生活和生产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人把水“工业的血液、生命的乳浆”。没有足够的水,工农业生产无法进行;没有足够的清洁的淡水,人类社会将无法生存下去。随着赵县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活动规模的范围扩大,水资源短缺与需求量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无偿采用,用之弃之,即是一种落后的社会观念,也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过去人们认识很肤浅,导致人们对水只是片面的无情的索取,地下水开采过量,地面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2 、赵县水资源现状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而是人类社会正面临的紧缺资源。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严重的水环境污染困扰着国计民生,而且也已成为制约赵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赵县是严重资源型缺水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263万立方米,全县人均水资源量为113立方米/年,低于全市标准229立方米/年,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200立方米/年)的十九分之一,属严重缺水地区。赵县无地表水可用,用水全部靠开采地下水,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25亿立方米,2012年地下水开采量为2.363亿立方米,自1980年地下水位13.97米到2012年的47.35米,年均下降1米多。形成了高邑-赵县一带农业开采型漏斗,且有日益下降趋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赵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颈。
3 水环境问题
随着人口的增长,赵县用水量大幅度增加,主要表现在:一、工业与城市用水量激增。由于人口激增和工业化的发展,用水量急剧增加。二、农业耗水量增加。同时,水污染又加剧了水资源紧缺的局面。据联合国第二次人类居住区大会称:水危机将成为“21世纪城市里最容易引起争端的问题。”
从目前赵县水环境存在的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河渠水污染问题。赵县有槐河、河两条主要河道,槐河常年无水,已干枯;河主要承担石家庄市防洪排水和污水宣泄,河水主要为沿途排放的废污水,污染严重,水质为劣V类,无纳污能力,已成为污水河。第二,河流的富营养化严重。由于赵县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农用化肥及农药的大量使用,使排入河流的磷、氮、钾等营养物质增加。第三,地下水超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形成了高邑-赵县农业漏斗区,以上种种构成了赵县严重的水环境问题。
4 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意义
国家历来重视环保治理工作,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曾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赵县政府更是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并将环境保护做为赵县兴县、强县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制度。
建立城市污水处理体系对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施行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二级强化处理,以及一定程度的三级处理。近年来,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市污水治理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基本建设保护领域中重点支持的产业之一,赵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二期工程已临近投产运行,待一、二期工程全部投入运行后,将很大程度改善赵县水环境,以及利用处理后的中水,缓解赵县地下水超采问题。
5 解决缺水问题主要途径
人类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 ,人们逐渐认识到,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水资源紧缺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赵县是严重资源型缺水地区,全县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113立方米/ 年,为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十九分之一,属于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地区。
解决缺水问题的途径主要有: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污染、开辟新水源,其中废水资源化与回用是开辟新水源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是节约用水。水问题日益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赵县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加强水资源的规划与管理,搞好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调动全县节水和防治污染的积极性,建立节水型社会。把节约用水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纳入产品结构调整计划和科学技术及企业改造计划,使在城市和工业部门中逐步做到计划用水、合理用水和科学用水,把节约用水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
二是废水资源化与回用有很多优点,能节约宝贵的新鲜水,缓和工业与农业及工业与城市的用水矛盾,实现“优质水优用,差质水差用”的原则,尽量利用外调水和中水,待南水北调通水后,及时改接引江水。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把再生水列入了水资源的行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统一考虑。但赵县城市污水资源化工程不多,主要是由于再生水的成本与自来水的价格差别及人们的接受程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
污水回用的途径主要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和市政用水;工业和农业用水;地下水回灌;景观和娱乐用水等。在赵县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浇洒绿地道路、洗车、冲厕所等杂用水和农田灌溉等,也有用作冷却水甚至锅炉补给水。
三是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人类对水资源的利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水源取走所需的量,满足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后,数量有所消耗,质量有所变化,然后在另外地点回归水源;另一类是取用水的位能发电、发展水运、养殖水产和水上游乐,人类早期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在农业、航运、水产和水能利用等方面。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增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多地表现在城市生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用水上。
水,是注入万物生命的源泉,是万物生存的活力,是大自然赠予人类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他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只能从自然界中获取,因而人们在利用它的同时,必须珍惜它、爱惜它和保护它。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是赵县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解决水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对水重要性的认识,要一如既往地推动节约用水。节约用水即是节省资源。
推动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是推进工业科技 产业化的保证。节约用水是保证工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赵县工业、农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用水量势必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何减少和避免浪费,节约用水,开辟新水源,已成为实现赵县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至关重要的战略性问题。
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污染物排入水源水体成为改善城市自来水水质的根本途径。有必要在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法规、市政排污设施建设与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综合治理等措施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工程治理措施。近些年,赵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全县水污染发展趋势,但面临的水污染形式仍是十分严峻的,因而,进一步推动水污染治理工作势在必行。
关键词:庇古税;排污权交易;经济诱因;策略行为;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186-03
为求得经济发展与环境品质维护的最大限度的兼容,我们有必要改变传统的控制命令模式转而建立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现代环境管理制度,但转换过程的诸多环节尚需仔细论证,以实现实践功效的最大化。
一、外部性与环境侵权
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论内含逻辑紧密的三个环节:
(1)每个人是自利的理性最大化者(自利既指self-determination又指selfishness)。(2)每个人在约束条件下实现自我关怀。自己的行为是别人行为的对应值,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私利时不得不考虑他人的私利,否则就难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正是这一点构成了交易的意义。(3)每个人主观上追求自己私益时,一只“无形之手”――分工基础上的竞争在客观上被引导到了最大化公益实现的途径上去。
斯密认为,自利之心是社会繁荣、发展的秘密与关键,个人福利最大化(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能达至社会福利最大化(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也即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是简单加总的关系,所以斯密对人的利己之心激赏有加。但斯密至少忽略了外部性(externality )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由于也正是由于每个人是自利的理性最大化者,所以在给定的约束函数下,人总是寻找机会施行成本外化,收益内在的行动方案(机会主义opportunism)。这个被转嫁了的成本降低了他人或者说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这导致社会福利的增加没有选择成本最小的行动方案。这就意味着私人行动方案的个人成本价格与社会成本价格存在不一致,这个不一致的价格差就是外部性。外部性等于社会成本减去私人成本,所谓外部性就是某一经济主体的活动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一种未能由交易市场或价格体系反映出来的影响。按萨缪尔森的观点就是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被强加了非自愿的成本和利润。外部性分为正的外部性与负的外部性。
缘于外部性的存在,个人福利最大化或者说成本最小化并不意味着社会成本最小化。
环境侵权指“因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权、人格权以及环境权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1] 污染者对他人财产权、生命健康权施加的外部性以环境为媒介得以产生,这种特殊的产生外部性方式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环境管理制度――传统的控制命令模式与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学治理路径(庇古税,排污权交易)。
二、对庇古税的反思
(一)庇古解决外部性的方法并未依效率原理
如果某甲企业造纸厂排放污水的行为对于下游企业水产养殖厂某乙具有不同程度的外部性,如何消除、减少甲企业经济行为的外部性,庇古在《福利经济学》提出了三种解决问题的办法:(1)要求某甲企业向某乙赔偿损失;(2)根据致损情况向甲企业征税;(3)责令某甲停止损害行为。但人们认为上述方法并非完全理想,因为该三种方法虽然能使某乙免遭损失,但也可能使某甲受损,从而使社会总福利水平下降。
为了逻辑证成之方便,我们首先分析方法(3):
根据科斯原理,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动力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使外部性因素内部化。科斯原理认为权利的初始界定根据效率原理进行,推而广之,权利的保护方法也应当依据效率原理。克莱布里斯和他的耶鲁法学院的麦米德认为法律有三种保护权利的方法:(1)财产规则;(2)责任规则;(3)不可剥夺规则。财产权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通过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实现财产权的排他性。财产权体系中如所有权具有昭告世人的公示公信力,任何人都负有不妨碍其圆满状态的义务;财产权人对其财产具有劳动剩余的排他性索取权。这样,财产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排他性就为财产权人建立了一种持续而稳定的期待,这种稳定的期待为财产权人创造了投资、劳动的强烈激励。但当政府为了公共安全、卫生等公共利益需要使用财产权人的财产时,如修建高速公路,财产权人不得拒绝,这就是所谓“所有权负有社会使命”。财产权的排他性受到限制,财产权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可能受到政府的某种程度的管制。这时适用责任规则,即政府必须向财产权人作出最低程度的补偿,补偿额即是政府购买限制财产权人财产排他性权利支付的对价。另外,当平等主体侵犯财产权时,如甲企业新修建的厂房影响了乙居民房屋的通风、采光(侵犯相邻权),导致居民乙的房屋的价值下降。如根据财产规则,则甲企业的行为统归无效,应当拆除厂房,这会造成社会资源损失。如根据责任规则,则甲企业只须向居民乙赔偿损失即可。这种损害赔偿只是私人财富的转移,社会总财富没有减少。不可剥夺规则只适用于基本的权利如自由等领域。
因而,如果依据财产规则,那么应该适用庇古提出的方法(3)――通过责令某甲停止损害行为保护乙的权利;但依据效率原理,则并非一定可取,甲减产、停产,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下降了,社会的纸张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趋于紧张。
其次,我们必须明白,企业生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是在现有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人类享受技术进步福音的同时必须承受的后果,问题的关键是污染的程度是否在我们容忍的限度内,是否符合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基本原则,所以,经济学的任务并非消除污染的有害性,那是自然科学技术专家的使命,经济学是通过制度安排为当事人减少污染创造激励。
(二)内部化不是终极目的,内部化只是抑制产生有害的外部性的手段,只具有中间性价值
我们再分析方法(2):
著名的庇古税原理在于根据至损情况把企业行为外部性的价格转化为税收价格由政府征收,从而使企业的外部性成本转化为企业的内部成本,企业因而有了消除、减少外部性的激励。庇古税适用于污染物之排放虽造成环境品质恶化,然而未有具体权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受损的情形(在这一点上庇古税区别于因环境侵权而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企业之排污已违反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标准,但私人权利样态没有明显变化,或现有的技术手段无法查明、论证污染与权利样态变化内在的因果联系时,由环境行政部门征收的维护环境品质的费用。
根据致损情况向污染企业征税,根据“致损情况”征税收费那就意味着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征收标准,而某一类企业的征税标准又是统一的。而如果是根据该类企业污染的全国性的一般污染损害标准,则该国就可以对这类企业给定一个统一的征庇古税的标准,标准(计算公式)确定,则只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而有不同数量的计征,那么意味着该国所有相同规模的同类污染企业按比例面临同等数量的庇古税,亦即产品中生产成本中的污染成本相同。按庇古观点由于该庇古税转化为了企业产品的生产性成本,庇古因此认为这个转化了的生产性成本有助于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降低污染,消除经济行为的外部性。但我们认为,正因为庇古税转化为了生产性成本,所以企业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产品的价格必然体现庇古税。所以说到底是向消费者(受害者)征了庇古税。
所以庇古税具有通过向消费者征税的方式引导消费者消费绿色环保产品的功能。而不能有效促成污染企业为防止,减低庇古税而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进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因为巨大的科技研发费用及原装备与新技术配套对接的昂贵费用与庇古税相比不成比例。事实上又不可能对污染企业的产品征高额庇古税,如果征,那么,由于商品的替代性特征人们将选择功能类似的商品从而将扼杀该类企业。因而,庇古税的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在绿色新技术研发费用低于庇古税时,才具有弱激励作用。
所以,如果根据局部性的个案的污染损害由环境行政部门征收排污费,排污费专用于局部区域环境治理,相较庇古税而言则更能强化,调整企业的对策行为。因环境侵权(Environmental Tort)①引起个别的民事损害赔偿重在补偿。由于根据具体的至损情况征收排污费和向受害人赔偿,所以排污费与民事损害赔偿请求能促使污染企业把污染控制在同类企业的平均污染水平,如果高于同类企业的平均污染水平,则其产品将缺乏竞争力。其中排污费、民事损害赔偿能更显著地影响不同程度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差异。
但排污费由于虽有经济诱因之功能没有排污总量控制而被环境品质价值取向所摈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由于庇古税会转化为生产成本,所以事实上是向消费者、向受害人征税,庇古税并不能发挥理想中有效遏制污染企业排污冲动的功能。
三、对科斯方案的反思
科斯认为致损具有相互性,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科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思路很简单,就是化外部性问题为产权问题。科斯认为交易具有稀缺性,自愿交易就有效率,就意味着公平,通过交易实现权利的重新安排从而实现社会产值最大化。这就形成所谓的排污权,这种权利并非来自法律的初始界定,依交易取得。但对于环境资源污染而言,如果适用科斯原理问题有其特殊性。
环境资源分为经济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民法保护的是其经济属性,环境法保护的是其生态属性[2]。生态环境资源具有纯粹公共物品特点,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对于生态环境资源这一纯粹公共物品进行产权界定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有选择的控制排他消费的成本非常昂贵,这就无法建立像私人产品市场那样的收费制度。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费如此,企业对其的污染也一样。由于生态环境资源的所有权主体缺位,更准确一点说由于所有权主体(不特定多数人)行使所有权的现实困难,使得科斯外部性问题内部化的产权交易理论展开困难。污染权市场的形成必得以政府为媒介,通过政府代履行不特定多数人的部分所有权权能。这就导致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就排污权配额建立一级市场,政府通过现有技术手段确定环境品质的基本容量,确定排放配额――排放总量。在一级市场排污权交易理论没有适用性。所以,科斯排污权交易理论适用于二级市场中企业与企业之间排污权交易。
四、问题
1.在一级市场如何分配排污配额,实非易事。如通过政府强制发放配额则易滋生行政寻租;如通过招投标、出售方式又容易形成资本帝国的资本独占,并成为大型企业逼迫对手退出市场的手段之一。在排污配额初始分配的方法上,是不宜采用竞价拍卖的方式,因为出价最高者是高污染、高效益企业,而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将被淘汰出局;但同时污染低,效益一般的企业也没有支付意愿高价竞买排污权配额,这会实际上通过环保政策鼓励新技术企业高污染、高利润的“圈钱”行为。
2.如允许排污权的异地交易,则区域环境品质如何保证,如何实现区域污染物排放的单位时间的浓度控制。依惯例设若禁止不同类污染排放物之交易,则同类污染排放物往往属同一行业,鼓励此类交易则意义不大。
3.不同企业的排污权交易并没有增加企业单位产品的排污成本,因为工厂排污配额的增加也意味着工厂相应比例产出数量的增加。正因为如此,由于环保新技术的研发成本高,企业只有维持既有的技术发展水平下的平均污染成本的激励,因为这是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底线,依据该生存底线企业之间形成默契、超稳定的市场均衡,这种均衡的打破需要借助政府的规制。
4.科斯排污权交易理论的核心宗旨在于诱导企业通过技术革新采用新技术标准降低单位产品内含的排污成本,而不仅仅满足于排污权配额的分布状态;其目的在于激励污染物排放的总量递减,而不仅仅在于总量维持,总量维持只是一个退而求次之的消极目标。但企业通过购买的排污权的同时该排污权会有同比例的产品产出,所以单位产品内的生产性的污染成本仍然为社会同类产品的平均基数。所以,只要企业能购买到排污权,企业出于成本控制就不会研发新技术。只有在企业的排污权配额不能满足其生产需要而又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时,或者新技术研发成本低于排污权配额市场价格时,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在预期产品利润空间后被迫选择研发新的环保型生产技术。所以,纯粹的排污权交易只能消极的激励企业维持同类企业的平均的生产性污染成本。唯此,引入行政管制从而既发挥排污权交易实现总量控制,又避免经济诱因不足的缺陷殊为必要。
五、结语
1.庇古税能使排污企业的对环境污染的外部性成本转化为生产性成本――内部化,但这种内部化只导致了产品的更高成本,在均衡市场上却没有为排污企业减少排污,改善排污方式提供强烈激励。
2.内部化只是一种私人财富的转移,内部化不是目的,它是促使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减少排污,减轻、消除污染的有害性的必要前提,但不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是不同企业的同种产品的生产性成本体现了不同的内部化价格。庇古税具有通过向消费者征税的方式引导消费者消费绿色环保产品和激励企业维持平均污染成本的功能,但在该点上,排污费与民事损害赔偿显然优于庇古税。在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下,“为环境使用所应支付之费用必须对污染者具备有足够经济上之诱因”[3]。“因为污染者付费原则在经济观点上一开始不只是费用负担问题,而且是为了达到一定(经济上)诱因的作用,此种作用带给污染者在一定程度上有预防的效力。”[3]民事损害赔偿与环境行政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对厂商的产品的利润空间的挤压有助于激励企业维持一定的污染水平,以保证其产品价格的竞争力。所以,我们必须寻找能使内部化价格差异化的内部化方式。
3.民事损害赔偿请求和排污费是污染企业购买环境侵权的价格。为防止污染企业与特定受害者共谋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行政部门必须控制交易规模,交易数量,如污染物排放的区域浓度控制。排污费应当根据污染企业造成的污染情况征收,并用于专项整治,为防止民事损害赔偿、排污费转化为生产性成本,环境行政部门可以设定企业准入制度,责令污染企业采用特定技术标准。
4.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只有在企业买不到排污权配额或排污权配额价格高于环保新技术的研发成本时,才能把资本的寻利冲动约束、引导到环境保护的社会使命中来。
六、研究结论
只有严格规定企业使用排污配额的年度递减比率才能激活排污权交易,只有严格规定企业使用排污配额的年度递减比率才更能使排污权交易符合环境保护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曹明德.环境侵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8.
关键词:河涌整治;污染;生物修复;综合整治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45-03
1 引言
佛山市南海区地处广东省中部,东连广州市区,南邻顺德,环抱佛山禅城区,素有“广佛走廊”之称。区内有多条河涌分布,肩负防洪排涝功能,然而河涌水质的好坏优劣直接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城市发展规划及地区地质条件限制,目前多条河涌水质状况较差(为劣V类水质)。为了保护河涌周边自然水体不受污染,保障河涌周围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河涌整治工作已刻不容缓。
香基河是佛山市南海区的一条主干河涌,起于兴贤三角海止于雅瑶水道口,长8650 m,水域面积24.2万m2,水深约2.3~4.3 m,淤泥深度为1~1.8 m。香基河流经平地、沥中、沥西、雅瑶、联颉⒎锍亍⑻平、高边、兴贤等村区,流域内主要有11个支流及水l,接纳上述村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流域内截污管网不完善,水体发黑发臭现象常见。
2 河涌水质现状
通过对香基桥检测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表1)进行分析,研究香基河的水质现状情况,监测指标数为5项,监测频率为每两个月一次。
水体长期呈暗灰色,水面有油污,泥样黑臭。检测数据表明,河道水体检测指标呈黑臭状态,溶解氧低,有机污染物及氨氮含量高,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标准,COD超标0.22倍,氨氮超标4.35倍,总磷超标2.95倍,水质处于劣V类,属黑臭河道。
3 污染原因分析
香基河的污染源情况较为复杂,其来源有上游及本区域内的直排污水,上游及本区域内暴雨时雨污合流污水,同时也有由于管网渗漏而导致的持续污染,而汇入支流对香基河更是造成相当大的污染。汇入香基河的主要河涌有机场涌、大布涌、公路坑涌、蚩谟俊⒕帕涌,汇入支涌有9条,包括白界西涌、白界东涌、北海涌、南湾涌、六米涌、罗成涌、]心涌、风格河、新基涌。
3.1 外源污染
3.1.1 点源污染
深入开展香基河流域排污口调查,香基河两岸包括汇流的小排水沟共检测出64个排水口,其中排水口管径DN500以下的小排污口有41个,DN800以上的排水管渠2个。这些排污口主要以生活污水排口为主,部分为雨水管道,部分有工业废水,这些点源污染是河道受污染的主要外因。
3.1.2 面源污染
大沥镇河网密布,上游及流域河涌主要依靠香基河排涝,汛期水流很急,其他河道接纳的污水,也会进入香基河内,对香基河造成相当大的污染,尤其是上游的机场涌和大布涌。流域内主要有11个支流及水闸,接纳上述村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污水,具体见表2。
3.2 内源污染
长期以来,周边的生活污水不断排入河道内,加之上游支流带来的污染,使有机污染、N、P不断向底泥沉积,导致底泥中的污染物富集,底泥不仅可以直接反映水体的污染历史,而且在底泥中的污染物也可以通过解吸、溶解、生物分解等作用,向上覆水体释放各种污染物,是水体二次污染的重要来源,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内源污染释放也是污染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4 治理对策
目前,国内水环境整治传统的技术路线仍是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单一环节的治理模式。但要彻底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单一技术手段“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是远远不够的。采用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概念和方法,可以从整体和全局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并结合当地的发展和经济基础,提出分阶段、分区域、分步骤的实施策略,同时提高投资效率、减少重复建设,彻底解决水环境问题。
4.1 截污纳管
治理河流点源污染最有效的手段是截流污染源,使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这是治理河流污染的关键性措施。因此,要从源头截住香基河的污染源,必须根据市政规划,有计划、有效率地对香基河沿线和流域实施截污工程,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除此之外,对排污口进行排查疏通、专门维修,对含有工业废水的排污口采用临时处理装置,可提高河涌的抗冲击能力,稳定河涌水质。
4.2 调水活水
由于香基河本身的特点,现状水体在非工程调控的情况下,水动力条件主要受外江涨落潮流的影响。但目前区内未进行闸泵群联合优化调度,在半日潮型的作用下,内河涌的水流为双向流(往复流),涌内污染水体随外江涨落潮流在涌内来回振荡,排入外江河的污染水体有限。另外,部分河涌由于淤积严重,河床搁浅,水体流动缓慢,甚至几乎不流动。这导致涌内污染水体与外江水体置换缓慢,排入河涌的大量污染物不能及时排出外江,长期留在河道中分解和沉积,水质日益恶化。目前流域内已建成水闸、电排站和引水泵站,具备了实时调水的基本条件,因此要综合考虑水闸位置、设计流量,通过调控河涌水流,改善其水文流态,形成不同的调水线路,满足不同的调水需求和提高活水的效果。
4.3 清淤疏浚
在污染源控制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底泥则成为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清淤疏浚通常被认为是消除内源污染的重要措施。通过清除淤积的底泥,减少了积累在表层底泥的污染物和N、P等污染物的释放,从而减少内源污染。
4.4 河道生物修复技术
河道生物修复是一项兼具复杂性与系统性的工程,它是对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进一步补充和深化,包括投放微生物菌剂(降解污染物)、复氧系统(提高水体溶解氧)、设置生物膜(增强污染降解能力)、人工生态浮岛、水生态系统构建等。根据水体污染程度考虑选用不同的技术组合,又可以根据不同阶段采用不同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的功能性重建。
4.4.1 投放微生物菌剂
投加微生物菌剂是净化水质的一个有效方法,一些微生物菌群对某些有机污染物有特定的吸收、降解功能,同时可降低水体中氮、磷、硫的含量,从而使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对于香基河的治理,由于溶解氧长期较低,因此在选用微生物菌剂时易以兼性菌为主,适应性强、活性高,在水环境底部溶解氧为零或很低时仍可快速地繁殖,并成为水体中的优势菌群。在此过程中,水体微生物群落发生变化,即由厌氧向兼性、好氧过渡。兼性菌及好氧菌群将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快速降解,水质逐步得到改善。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逐步提高,有效抑制了厌氧菌的活性及其繁殖能力,以改善水体黑臭和感观。
4.4.2 复氧系统
曝庠鲅鹾退体造流主要是为了增加水体的溶解氧,提高水体好氧微生物的活性,加快污染有机质的分解,提高沉水植物的成活率。该技术一般应用于以下3种情况,一是在污水截留管道未建设之前,用于消除黑臭阶段,解决河道有机污染的问题而进行人工充氧。二是作为生态修复初期的增氧,提高水生植物成活率。三是已整治段解决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4.4.3 设置生物膜
在河道内布置生物载体,用于受污染的河道水质污染控制,是利用生物接触氧化或生态修复调整技术的一种优选强化处理技术。生物载体可以有效性的增强水流与生物膜的接触时间,解决了河道内微生物的载体问题,解决了底层厌氧菌在底泥内部活跃,水体中间因缺乏微生物载体而微生物活动性不强的问题。
4.4.4 人工生态浮岛
应用无土栽培技术,把水生植物或改良驯化陆生植物移栽到漂浮在水面且可承受较大重量的竹子,聚苯乙烯发泡板等材料做成的载体上,通过植物深入水中的强大根系吸收、吸附、截留水体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并以收获植物体的形式将其搬离水体,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原位生态修复技术。其主要功能有:对氮磷等营养盐的吸收富集作用,对污染物的吸附和降解作用、抑藻作用,为水生动物提供栖息空间,景观美化作用等。
5 结语
截污、清淤、调水,既是短期内解决黑臭问题的重要手段,又是河涌综合整治中的必要手段,尤其以截污控源为代表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是河涌综合整治的必要前提。在城市河涌整治中,截污和调水是解决外源性污染的手段,清淤和生物修复是解决内源性污染的手段,在过往的经验中,虽然清淤,但没有进行截污和生物修复,河水依然黑臭,没过几年又会淤塞。这是因为河涌好氧洁净生态系统尚未建立,水体的自净能力有限,由于不重视底泥和水体生物修复,更不重视河涌生态体系建立,这样不能逐步提高河涌的水质和逐渐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无法达到标本兼治的长期效果。因此,在截污、清淤和调水等快速消除黑臭的措施上,同时开展河涌的生态修复既是城市黑臭河涌综合整治的不可或缺手段,也是河涌综合治理效果的有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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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环境污染 治理 思考
0引言
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有效的环境治理,其带来的环境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其中,农村作为我国发展的资源之本,其环境的优劣在对于能否在国内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关键性的作用,要想真正建设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是之根本所在。
1现阶段国内农村环境的污染治理
1.1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现阶段农村环境污染方面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点污染源污染,第二类是面污染源污染。从污染源的查找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来看,点污染源所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的,对于点污染源带来的农村环境污染,我们依然可以采用“谁污染、谁治理”的农村环境治理理念。但是对于面污染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其真正地污染是非常难于治理的,其包含的种类也是非常多的,常常包含有:农村生活产生的垃圾污染、生活产生的污水污染以及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带来的非常严重的生产污染等。这些污染源的分布是非常广泛的,往往具有“由点连成线、有线连成面”的污染趋势,其带来的农村环境污染往往的非常严重,并且具有很大的持续性。其中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农药以及相关的化学制剂带来的农村环境污染往往带有非常大的危害性。当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于使用农药以及相关的化学制剂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对于使用过程中剂量以及使用方法的选择。
1.2现阶段国内农村环境污染采用的治理方式
众所周知,对于农村环境带来污染的主要因素有两个,其一是农民日常生活带来的生活垃圾污染,这里所述的生活垃圾包含:气体污染物、水体污染物以及相关的固体污染物。其二是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主要指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带来的环境污染。由于农村污染具有上述两种污染源的形式,这就导致农村环境污染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不适合采用我们传统采用的“末端环境污染治理”模式,因为常用的“末端环境治理”主要是针对城市之中一些大中型厂房带来的环境污染。如果我们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采用“末端环境污染治理”模式,这查找发现环境污染源是非常困难的。况且这类末端治理技术的采用对农村面源污染也是难以奏效的。因此,为了更好的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途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相关的工作。现分述如下:
1.2.1国家应当逐步完善国内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国家的相关立法单位应当对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法进行定期的审核和修改,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其给环境污染治理带来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等都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所以相关环境保护立法单位实现对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动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个过程中也应当对于相关法律条文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研究,防止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1.2.2在农村内部应当逐步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对于现阶段农村实际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相关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的跟进,最后对于现阶段农村环境污染的程度进行合理的计算,最后确定出合理的环境污染治理体制。
1.2.3要优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讲究社会效益,摒弃经济效益为主的做法,以国家为主,用市场价格调节为重要手段,大力推行生态化的现代农业技术替代传统农业技术,执行最严格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合理设定使用量标准,坚决降低化肥、农药的总耗用量。
1.3现阶段我国农村污染治理的重点方面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现阶段引起国内农村环境污染的因素的是非常多的,但是对于不同的农村地区,影响其内部环境污染的因素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技术人员,对于不同的地区农村环境污染的具体原因进行全面的勘测,最后得出科学合理的结论。
此外,对于各个地区农村环境污染的因素在进行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中,我们应当分清主次,对于主要的因素要进行针对性的治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农民职业化,让农民掌握最好的现代农业技术,在“不降低农业产出总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足额补贴”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化肥、农药以及农膜的使用量,减少与约束农村环境污染源头。
同时在进行农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对于农村内部畜牧业的限制,对于农村内部畜牧业的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此外,对于有些农村地区的水产养殖业我们也应当进行全面的控制,因为农村水资源环境的保护与农村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对矛盾体,在进行农村环境污染以及保护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农村内部的水产养殖业与水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逐步全面的做到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的双丰收,是现阶段治理农村水资源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
2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提升,国家以及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要求将会不断增加,其中农村环境作为整个生态环境的基础,其污染治理一定要到位。这就需要相关的环境治理技术人员一定要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艰巨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逐步增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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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法规
1.导致我国当前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主要原因
现阶段,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日益凸显,为何我国的环境污染如此之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一部分是由于市场经济原因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下面本文就导致我国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
1.1经济因素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其日益深化,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虽然这一时期内,社会在不断进步,国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从发达国家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出,这正是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主要阶段,故此,我国在经历这一阶段的发展时,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也是无法避免的,这也是摆在我们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2社会公众缺乏环保意识
可以说我国的环境污染并非一朝一夕或是某一部分人造成的,而是在不断地日积月累中以及社会公众缺乏环保意识的前提下形成的。在我国,绝大多数人对环境保护都缺乏理『生的认识,正因如此,很多环境污染问题随之发生,如工业废水、废气的排放;人为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等等。不得不承认我国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以及与环保有关的知识水平都相对较低,而且应有的环境道德也有所缺失,未能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此外,多数人都认为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是政府的事,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环境污染。
1.3环保法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其一,行之有效地政策法规相对较少,经济、技术方面的政策也略显不足,同时各政策、法规之间缺乏一定的协调配合,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二,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较差,对于一些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由于环境保护部门缺乏应有的强制执行权,严重影响了部门的行政执法效果;其三,因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从而使得环境执法受到诸多阻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法不依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在一些个别地区还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现象;其四,执法监督实效性差,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社会及舆论监督的落实也不到位。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使得环境污染治理难上加难,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日益加剧。
2.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的有效对策
2.1建立并完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国家应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污染工程治理市场,并通过对该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整体质量,借此来达到降低环境污染的目的。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的运作过程中,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健全政策法规、建立市场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等途径,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管理。对于政府而言,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其职能并不直接作用于市场,而是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来建立及完善市场,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能够有效地避免政府直接参与管理带来的弊端,如责权不明、以及管理不到位等等,而且还能够进一步使市场运作更加高效和规范。
2.2建立健全与市场运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现阶段,随着我国环境工程市场日趋国际化,这就要求环境管理也必须与国际接轨。而在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前提下,应借助经济手段来促进环境工程市场化。为此,环保部门应在原有管理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借此来提高行政效能。首先,政府可通过制定一些政策来强化对环境工程市场中主体的管理,如减免税收、财政补贴以及贷款优惠等等;其次,通过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及验收制度等,调节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市场运作;再次,加大对市场运作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一些在市场运作中威胁到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运用法律及相应的行政手段对其的生产经营活动予以终止,若是已经造成危害,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标准体系
工程标准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规范市场和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当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并遵循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如果标准制定的过于宽松,极有可能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留下隐患;若是标准过于严格,则会使市场发展受到制约。对于我国而言,最佳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标准应当是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适应市场竞争,并且能够起到强制性行政措施无法起到的作用。
关键词:农村环境 污染治理 河北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方普遍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近年来,河北省的农村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河北省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为了了解河北省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我们通过文献调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农村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影响了农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一)水环境污染
河北省环保厅的2009年环境状况报告显示,河北省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全省七大水系中,滦河水系和永定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大清河水系为中度污染,北三河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重度污染,其中,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多项污染物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挥发酚等。
(二)生产污染
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有87%的被调查者认为河北省农村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其中认为严重和很严重的比例达到42%。农村环境的污染源主要有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化肥与农药污染。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状况,有3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越来越严重”。
(三)生活污染
据河北省承德市环保局的统计,在承德市205个乡镇中,绝大多数乡镇尚未建立环保基础设施;在2554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行政村的污染治理处于空白状态;全市农村每年产生的60多万吨生活垃圾,大部分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直接堆放在沟壑、路边和地头。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成为农村最大的污染源。
二、河北省农村环境污染成因
(一)农民自身缺乏环境保护的理念
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河北省农村垃圾随意丢弃、粪便乱堆、污水横流、烟尘漫天的现象长期存在;而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讲究科学规律,随意使用化肥、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农民对于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生存环境恶化、水质污染超标、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疾病增加等问题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很少有人想到要想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说,农民自身不良的生活、生产习俗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
课题组的问卷调查结果也印证了以上结论。对于调查问卷中“农村环境污染产生的影响”选题,有36%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明显的影响。多年的生活习惯使很多的农民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很不敏感,认为农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因此对于环境污染治理也缺乏动力和积极性。38%的被调查者表示秸秆会就地焚烧;50%的被调查者表示养殖业的粪便就地堆放;88%的被调查者将生活污水直接倒掉;19%的人表示垃圾随意丢弃;72%的农民使用农膜后直接丢弃在地里或是直接焚烧掉。
(二)政府缺乏对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视
地方政府更多考虑的是经济发展问题,而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在以GDP作为主要政绩考核指标的情况下,地方官员对于由于经济发展引起的污染问题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甚至采取放纵的态度,致使一些地区的经济上去了,而环境却在不断地恶化。
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公益性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应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主导力量。然而,长期以来农村从财政渠道得到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建设资金微乎其微,难以申请到用于农村环境专项治理的资金,导致了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以及环保基础设施投入的严重短缺。
与此同时,由于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有限的环境治理资金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地方政府也缺乏对农民环保知识和有关政策的培训,没有专职农村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据课题组的调查,有65%的被调查者没有接受过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保教育。
(三)农村环境保护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保护法规中,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有限的农村环境污染控制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的需求和参与。有关农村生态环境的立法缺位,对于农村养殖业污染、塑料薄膜污染、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目前实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的意义不大,而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
(四)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使用成为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化肥、农药使用量相对较大的果蔬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农民对科学用药、平衡施肥等先进生产技术知之甚少,不能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进行针对性地施肥,只是一味单纯地加大剂量滥施农药,盲目施肥,结果不仅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不高,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据统计,河北省2005年平均耕地施药量为13.49千克/平方千米,化肥施用量303.4万吨,平均耕地施肥量50吨/平方千米,远远超过发达国家设置的安全上限。
三、河北省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对策
(一)发挥公共财政作用,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力度
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国家应当通过环境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等途径进行多方位的投入。国家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央集中的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的开展。
(二)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扩展农村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种资金、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建设。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动员和鼓励当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家、社会名流以及所有热心农村公益事业的人士,投资农村环境保护事业。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按照量力而行和自愿出资出劳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事业。
(三)建立农村环境补偿机制,保障农村公平发展机会
农村环境补偿机制是利用国家的宏观调控、法律、行政等手段解决享有环境权利不公问题的机制。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农村自然环境的补偿,即对已经遭受破坏的农村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与重建,对面临破坏威胁的农村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如退耕还林、污染治理、天然林保护、濒危物种保护等。二是对农村环境影响行为人的补偿,即对农村环境建设的相关行为主体进行经济或政策上的奖励与优惠(或惩罚与禁止),如对退耕农民的钱粮补贴、对开矿者征收排污费、对绿色环保产业减免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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