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8 09: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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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运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一)税收筹划与资本战略目标的关系
企业资本战略是通过对企业的资源环境目标进行充分分析后,以价值最大化为出发点,以促使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动性为标准,针对企业的融资、投资和资金分配等财务活动制订的一套系统的、长期的决策活动。一般来说,企业资本战略目标主要有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使企业保持长期的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等。 企业为税收付出的数量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而影响着企业的资本战略目标,所以说企业的税收和资本战略目标是密不可分的。
(二)税收筹划与资本战略内容的关系
在资金运营战略中,投资、公司重组、成本管理等战略都需要与税收筹划相结合。在投资战略中,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在重组战略中,由于在一定条件下收购亏损公司可享受税前利润补亏的税收优惠,因此要运用税收筹划,在企业税收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权衡比较,以得出能使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策略。在成本管理战略中,从存货计价方法的调整到折旧方法的选择,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
(三)税收筹划与资本战略环境的关系
影响企业战略资本战略管理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的税收筹划作为财务战略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环境的影响。同时,税收筹划的法规也是法律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都有着一定的影响。
二、企I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意义
(一)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化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虽然财务活动中的环节不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也相应的有所不同,但是税收筹划时总的指导原则应该是贯穿于每个环节之中的。只有严格遵循这些指导原则,才能避免纳税筹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1.合法原则
税收筹划的必须严格遵循税法导向,这个是税收筹划最根本的特点,也是税收筹划和偷逃税款的区别。纳税主体通过对税收政策的把握,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即使自己的税负降低,又使国家规范经济行为的意图得到实现。
2.效益性原则
税筹划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一项也必须严守效益性原则,税收筹划虽然能够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但是在具体的税收筹划过层中,常常产生了一些成本,如何使成本最小,而使节约税收额度变大逼迫着我们在多个筹划方案里选择最优效益的一个方案。
3.适度性原则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以自身的发展目标为依据,根据所出台税收法律环境的变化,灵活反应,寻找适度性,合理性的税收政策,并以此为导向,在企业的财务战略中不断补充修订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长久地获得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
(二)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面成功,我国的经济也就进入了开放的经济时代,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而各种形式的资本运营频繁发生。从多年的资本运营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企业要想降低税收成本,实现合理避税,就必须注意资本运营的形式,通过资本运营的有效筹划,尽可能的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有效减轻税收负担。因此,不管是从哪个角度上讲,企业税收筹划与资本运营的关系将越来越密切。
2.现实意义
合理的进行企业资本税收筹划,有助于现代企业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实现公司纳税人的财务利润最大化,同时能够帮助企业经理人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对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帮助。
三、企业运营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企业运营的税收筹划的最优化选择
在企业资本运营的过程中,如何选择恰当有效地税收筹划方案,使企业达到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都应该认真布局的问题。每个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对税收筹划地投入进行合理的预算,将企业的税收筹划的边际成本MC等于边际效用,并不是越少的缴税对企业越有利。企业在资本运营中应选择合理的税收投入,才能达到企业所制定的财务目标。
(二)企业运营的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影响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是来源于政治风险,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可以通过降低政策风险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国家税收政策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发展,就国家主体来说,一个国家的经济情况在不同的时期是不同的,因此一个国家的政策在不同时期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在企业运营中的税收筹划问题上,要从根本上了解国家的税收体系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四、结束语
企业资本运营中税收成本的规划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程度,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中的发展前景,在当今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下,企业应该不断强化税收筹划的问题,为企业在资本运营上合理降低成本,为企业赢取受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税收筹划成本 有效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可以达到节税和避税的目的,但筹划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这就是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的成本一般分为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
一、税收筹划的税收成本
1.时间成本。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必须预先做好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这些资料包括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法规、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资料,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资料等。时间成本的大小与筹划项目的复杂程度、筹划税种的多少以及筹划期的长短有密切的关系。
2.货币成本。货币成本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而发生的货币支出,包括支付给税务顾问的报酬和与之相关的费用支出。货币成本的大小与税收筹划的复杂程度一般成正比关系。
3.心理成本。心理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处理税收筹划过程中因担心筹划不成功而产生的焦虑或挫折心理。这种精神状态将影响他们的工资效率。如果为避免这种心理成本而聘请人来从事税收筹划,心理成本就转变为货币成本。一般而言,心理成本的高低取决于税收筹划的复杂程度、纳税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政府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4.风险成本。风险成本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由于利率。汇率等原因而不能实现预期筹划目标的可能性。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风险是不能避免的,所以风险成本就表现为纳税人要选择更为缜密、细致的方案,因此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金。
二、税收筹划的非税成本
1.经济学意义上的非税成本
(1)成本。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成本的产生。不论税收筹划方案多周密,都不能摆脱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负面影响,成本的存在使很多筹划方案的非税成本被放大。
(2)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成本、强制履约成本以及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的成本等。交易成本是非税成本的主要构成因素。
2.管理学意义上的非税成本
(1)机会成本。税收筹划其实是一个决策过程,即在众多方案中选择较优的方案,但选定一个必然舍弃了其他方案。不同的筹划方案具有不同的优势,有的可能税负较低,有的可能成本较低,当企业选定了一个方案时,机会成本就产生了。
(2)组织协调成本。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企业内部或企业间的组织变革协调工作,与此同时,筹建或改建组织的成本、组织间物质和信息的交流成本、制定计划的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等都是组织协调成本。
(3)隐性税收。投资者选择税负较轻的投资项目,也就是选择税收优惠资产,而与此同时,也就等于投资者选择了较低收益率的投资项目,承担了隐性税收。所以,隐性税收也成了非税成本。
(4)财务报告成本。上市告诉频繁进行税收筹划,连年的低税前利润容易引起国家税务部门的注意,一旦对公司进行检查,给公司带来的不仅仅是形象上的损害,还容易对投资者、债权人的决策造成影响等。
(5)沉没成本和违规成本。税收筹划过程中因为无法预料的原因导致筹划方案失败,最初的资金投入就变成了沉没成本,成为企业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由于税收规则对税收筹划的约束作用,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一旦违反了税收规则,就可能受到惩罚,承担相应的违规成本。
三、税收筹划成本的规避
1.区分不同性质的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的成本有的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来规避,有的则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然发生。我们应该区分不同性质的税收筹划成本,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成本,我们应该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针对必然要发生的成本,我们应该努力降低其成本。
2.要确定筹划的重点对象。重点筹划是指企业针对其主要税种进行筹划。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都是企业在筹划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的对象。对于重点筹划的税种,企业应加大筹划成本,以期取得更大的筹划效果。
3.有效税收筹划――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传统的税务筹划观念没有认识到有效税收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之间的差别。如果把税负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的目标,没有考虑到税收筹划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成本以及收益,忽视了筹划的总体效果。有效税收筹划认为,如果通过税收筹划产生的收益大于为此而发生的成本就应进行筹划,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所以,我们应当把“税后收益最大化”作为税收筹划的总体目标。
四、结论
目前,有一部分人对纳税筹划的认识走入误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使税负最小化,而忽略了纳税筹划成本的影响;还有一部分人虽然认识到了纳税筹划成本的存在,但却只考虑到税收成本而忽略了非税成本。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需要纳税人系统、全面而又长期的规划。企业应该实行有效税收筹划,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以及非税成本,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税收筹划。只有让纳税筹划真正地服务于企业的经济利益并有利于实施企业的税收战略,即使税负较大的纳税方案,有时也是一项成功的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1]王春玲:税务筹划的成本与收益.税务研究,2004
【关键词】 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 方案; 效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2-0100-05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与集团化、多元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宏观管控已经成为企业集团管理的必要手段。集团公司税收筹划正是站在这样一个高度进行的全局性税务管控。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效益,规避企业纳税风险,降低企业税负。
一、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负担情况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A工程公司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大一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拥有直属分公司8家,全资子公司11家,180余家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严谨规范。近年来,山东A工程公司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2年公司实现收入5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亿元,与全国100余家主管税务机关存在税务往来,全年累计缴纳税款2.8亿元。集团公司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等。
(二)制约公司税收筹划的因素分析
一是管理观念落后。对税收筹划观念认识不够,认为税收筹划只会增加对人、财、物的投入,并不像开拓市场那样能给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忽略了企业原本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人才缺乏。税收筹划需要筹划人员在全面、深入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资金、技术、核算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三是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公司现有的税收筹划集中在对某个单项经济业务的税收筹划,没有从宏观方面考虑公司的整体税收筹划,有时甚至出现了涉税风险。四是缺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公司应防止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原本有效的方案变得不适用。
(三)分析结果
山东A工程公司涉税种类复杂,主管税务机关庞大,纳税总额巨大,目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税收筹划方案仅局限于某一单项经济业务或某个纳税环节的税负降低,没有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方案;公司没有全面把握国家的税收政策意图,存在涉税风险;公司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综合税收筹划等方面掌握不够全面,有待研究一套全面的税收筹划体系。
二、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方法
(一)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劳务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
山东A工程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属于施工行业,工期大部分超过一年。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按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及税金。完工百分比需要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人员共同确认,因此项目完工进度具有一定的可调节性。公司可以根据年度总体完成产值情况、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当年已缴纳税金等情况,综合确认完工百分比,达到公司总体税负最低的目标。
2.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
计价方法的选择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随意改变,如确有需要进行改变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先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少,企业的利润会增加,反之在物价下降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多,企业的利润会降低;加权平均法则有效地平衡了企业的各期成本及利润,企业所缴的税金也会趋于均衡。因此合理预测物价涨跌趋势,才能选择出适合企业税收筹划的存货计价方法。
3.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
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高费用总额、缩小税基,降低应缴的所得税。首先,企业应将税法规定范围内的税前列支费用足额列支,如主营业务成本、折旧、工会经费、贷款利息等,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入账,发生的坏账和呆账应及时记账核减;其次,要最大限度地缩短以后年度分摊列支费用的年限,如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分期安排大修等长期待摊费用;最后,合理筹划税法有列支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捐赠等。
(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规模的税收筹划
投资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水平,投资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企业纳税身份的界定。如我国的增值税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企业在投资成立子公司时,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小,其生产经营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税负会相对偏低;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大,企业建成投产后,其生产经营能力会有大幅提高,但税负会相对偏高。
2.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如投资成立新企业、并购企业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因此直接投资行为涉及了一个企业的全部税务问题,涉税面广、税务问题复杂、税金较大。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如购买股票、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等,一般仅涉及股息、利息的所得税。间接投资行为也涉及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票取得的收入为被投资企业税后分红,免缴企业所得税等。
3.投资行业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产业转型、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要熟知国家对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于国家规定的鼓励型产业项目,能够享受到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为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对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其提供技术服务及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利用高新技术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列入国家科委计划新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星火科技”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的方式很多,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法对其规定也不相同,如银行贷款、信托理财、集团企业内部资金调节等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尽管如此,企业因受到经营规模、资信等级的影响,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筹资,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筹资方案。如企业发展初期,选择股权融资更为容易;在有重大项目时利用项目贷款融资,税收成本可能会偏低;资信等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的形式筹资,税收成本会较低;利用企业商业信用,对预收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费等形式进行的筹资,是无成本的筹资,也不涉及税收问题,但企业要掌握好相关政策,不能出现拖欠税款的情况。
2.筹资费用的税收筹划
企业因筹资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都属于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票据贴现费用、与筹资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费用、股利分红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税前列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不应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高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原因是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销关系,通过资金拆借可以平衡企业间的成本、利润,减轻企业整体税负。内部集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渠道,其融资额度、融资利率的相对可控性为企业自主决定融资规模、测算成本提供了便捷条件等。
(四)在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利润时,应先交纳所得税,然后依次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因此企业要想少缴税,就必须降低计税基数;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是在税后进行的,投资者要想分到更多的股利,就要求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基数越大越好,这与税收筹划的目的刚好相反。企业在利润分配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税负的大小和投资者投资的意愿,只有二者相互协调好,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效果分析
(一)2012年年报内容摘要
2012年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176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年报主要内容如下:
1.年报基本情况简介
山东A工程公司财务报表为集团合并企业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水务建设公司等12家法人单位。以下进行的税收筹划数据分析均建立在集团合并报表及12家法人单位个别报表的基础上。
2.应收款项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1年以内(含1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1―2年(含2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2―3年(含3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3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0%。
3.存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存货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原材料和工程施工等。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法计价,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山东A工程公司属于施工企业,主要材料中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均按照使用数量随时采购,施工现场零库存。存货科目主要核算内容是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情况为房屋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运输设备5年、电子设备5年、办公设备及其他5年;按照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期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
5.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共有12家法人单位,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国税局、菏泽市开发区国税局、济宁市开发区国税局等12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山东A工程公司所属12家法人单位均应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6.经营情况表(见表1)
7.税金缴纳情况表(见表2)
(二)税收筹划前后缴纳各税款对比分析
1.零风险纳税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及被没收的财产、罚款(金)等不得税前扣除。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共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4次,累计金额7.26万元,公司发生了纳税风险。税收筹划后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税款,不仅可以节约滞纳金、罚款等支出7.26万元,而且能实现公司纳税零风险的税收筹划目的。
2.收入确认税收筹划效果分析(见表3)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当年收入确认减少5%,可缓缴营业税金及附加911.06万元,可缓缴所得税360.82万元,累计缓缴税金 1 271.88万元。据此数据推测,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收入每增加或减少1%,可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182万元,影响所得税72万元,累计影响税金254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但必须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同种类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
山东A工程公司除公司本部及水利机械公司外其他法人单位均盈利,且公司本部通过税收筹划预期会出现盈利。目前集团公司内没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法人单位。为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山东A工程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方面应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这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期内的成本,减少企业利润,达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企业集团因此可获得缓缴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对降低了企业税负。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三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他类固定资产系办公类及其他金额较小、不易分类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分类可以归集为办公设备,该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存在税收筹划空间。筹划后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变更折旧年限的设备,对其重新确认折旧额即可,折旧年限变更后的影响如表4。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运输设备原价的4.75%,实际影响税前利润419.71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4.19%(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电子设备原价的12.67%,实际影响税前利润734.99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12.18%(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累计影响税前利润1 154.70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121.01万元(扣除公司本部和水利机械公司两家亏损法人企业)。
4.长期待摊费用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为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两类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发生长期待摊费后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应同时满足修理支出金额超过取得固定资产时价格的一半,并且使用寿命要延长2年以上。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876万元,当年新增517万元,当年摊销162万元。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实际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表5。
根据税法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在对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时50%的临界点开展税收筹划。基本思路为:公司近年来持续盈利,因此应尽量使以后会计年度内的支出计入本会计年度,增加企业当期税前扣除成本,递延企业所得税金的缴纳。公司应按期评估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科学安排固定资产维修计划,对于固定资产修理支出预期达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的,应采用分期安排大修的计划,将维修安排在不同的会计年度,以达到大修理支出一次性进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的效果。经过测算,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设备维修可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支付2012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在下一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维修时再进行支付。具体影响各公司税前利润情况如表6。
综上所述,在筹划前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76.55万元;经过税收筹划,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310.34万元;总计增加税前费用233.79万元,累计降低企业所得税40.41万元(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亏损,应扣除其72.15万元的影响)。
5.公益性捐赠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不超过企业当年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并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发生捐赠支出16万元,基础工程公司发生捐赠支出2万元,均未通过专门的部门,而是直接捐赠给受困地区。根据对山东A工程公司近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历年均有20万元左右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但公司该部分支出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要求,不能在税前扣除。经过税收筹划,建议公司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通过符合条件的专门机构进行指定用途的捐赠,以达到支出成本税前扣除的目的。经过税收筹划,每年可为公司节约所得税5万元。
6.税收筹划总体效果分析汇总表(见表7)
综上所述,经过对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累计实现年少缴和缓缴税金1 445万元,降低了企业税负,效果显著。
四、研究结论和建议
(一)研究结论
1.集团公司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通过筹划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活动等,履行纳税义务、防范涉税风险,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克服税收筹划的单一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的能力,对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3.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企业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具有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效果显著。
4.通过探讨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将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有效融合,统筹安排,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建议
1.强化管理者观念,培养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提升税收筹划战略地位,组建税收筹划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讨税收筹划方案。形成以公司自有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主,以大学教授、税务局专家、事务所专业人员、企业联合为一体的咨询团队,提升税收筹划质量。
2.克服单一的税收筹划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观念。应将企业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单一税种税收筹划与综合税收筹划相结合,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目的的实现。
3.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
4.加强公司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规避公司税收风险,降低公司税收负担。
【主要参考文献】
摘 要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节税行为应当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但在现实条件下,由于政府征税与纳税人追求最大利益是相违背的,双方就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博弈的后果最终会达到一种均衡,使得征纳双方都能接受。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税收博弈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对纳税人而言,它是其必须支付的一项成本,节约税收支出就等于直接增加净收益。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人一直在努力试图减少税收成本。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征管力度的加强以及税务机关对偷逃税处罚的加大,纳税人如果继续采用偷税、骗税等违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其信誉也将受到影响。因此,采用税收筹划这种不违法的方式,便成为纳税人必然的选择。
一、税收筹划与博弈论
1.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财税工作中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精心谋划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下纳税人(企业)的必然选择。
2.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1) “经济人”假说
“经济人”假说是经济学中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之一,它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其从事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理性的。这项假设应用到企业纳税中就是说企业具有“纳税理性”,总是在特定的税收环境下进行自利的、主动的选择,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小投入(纳税成本)和最大产出(税后利润)的均衡。正是因为企业具有这种理性的行为选择,以及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导致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纷纷采用各种手段来减少纳税。
(2) 税收价格理论
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支付费用的补偿来源,具有公共产品价格的性质。税收价格理论的意义在于指出税收征纳双方各自的地位和身份。政府可以看成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是卖方;而纳税人则是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是买方。纳税人在享受定量的公共产品前提下,总是尽可能地减少自己要支付的公共产品价格――税收,从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又一理论基础。
(3) 契约理论
契约,是有关规划将来交换过程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不同契约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税收契约是影响企业运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税收契约与其他契约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因为企业逐利的本性,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总是希望纳税额越少越好,所以税收契约双方也存在利益冲突。
3.博弈论的定义
博弈论即对策论,是研究行为者之间策略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一种决策理论。在博弈论分析中,一定场合下的每个博弈者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时都策略地、有目的地行事,他既要考虑其他博弈者对自己决策行为的影响,又要考虑自己的决策对其他博弈者决策的可能影响,并在寻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来确定自己的决策。一个博弈所包括的要素有:参与人、信息、策略、行动的次序、收益、结果。
4.纳什均衡
纳什在他1950年的经典论文中,首先提出了他自己称为“均衡”的纳什均衡概念:如果一个博弈存在一个战略组合,任何参与人要改变这一战略组合都可能导致降低自身的效用水平(或只能保持原有的效用水平),因而任何参与人都没有积极去改变这一战略组合,这一战略组合称为该博弈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揭示了博弈均衡与经济均衡的内在联系,它奠定了现代非合作博弈论的基石。
5.税收筹划的博弈行为分析
博弈论的出发点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预先合理的筹划与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求减少税收支出,获得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是否能给纳税人带来收益,涉及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如果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认定为偷逃税,纳税人除了要补缴税款外,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因此,理性的纳税人为了避免这种风险,通常将税收筹划的事务委托给精通税法和财务管理的税务机构来进行。因此,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纳税人、外部环境和税务机关三个主体。各个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博弈行为便出现在纳税人与纳税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纳税人与外部环境之间。
二、纳税人之间的税收筹划博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竞争博弈的主体是理性的,总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动。本文假设在同一行业中存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大型企业A和B,都面临着是否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测算得出:如果两家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正的节税收益为X单位,而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的节税收益为零。如果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而B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A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为Y(注:Y < X ),而B企业的节税收益为零(因为此时A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能够抢占B企业原来的市场份额),反之则亦然。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业,局中人(2)是B企业;行动策略:A、B企业都是筹划或不筹划;假设A、B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则A筹划B也筹划的节税收益为(X,X),A筹划B不筹划的节税收益为(Y,0),A不筹划B筹划的节税收益为(0,Y),双方都不筹划的节税收益为(0,0)。
先站在A 企业的角度看:
筹划的期望收益:EU1 = XP2 + Y(1- P2)> 0
不筹划的期望收益:EU2 = 0
从分析可知,不管B企业采用什么策略,税收筹划都是A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 因而理性的A企业会选择税收筹划。反观B企业也一样。所以,(筹划,筹划)的策略组合不仅是这个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解,而且还是一个混合占优策略均衡的解。企业选择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税收筹划来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三、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税收筹划的博弈
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中,虽然双方都是博弈的主体,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职能部门。在纳税人确定要进行税收筹划时,税务机关均有认定纳税人税收筹划的行为是合法与否的可能性。在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为博弈主体的这种序贯博弈中,也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两个局中人的最优混合策略的组合,这里的最优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行动选择是认定企业的税收筹划为合法或不合法。模型中变量的含义:Y:企业扣除应纳税额后的收入;T:税务机关征收的净税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F: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对企业的罚款;M: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P: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税务机关认定为合法时需支付(Y-C+M,T),认定为不合法时需支付(Y-C-F,T+F);企业不进行税务筹划,税务机关认定为合法时需支付(Y,T),认定为不合法时需支付(Y-F,T+F)。
在假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 P 时,企业选择税收筹划和不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U1 = (1-P)(Y-C+M)+P(Y-C-F)
EU2 = (1-P)Y+P(Y-F)
令:EU1 = EU2,得到均衡概率为P* =(M-C)/M=1-C/M.即:当P< 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进行税收筹划;当P> 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当P= P*时,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相同。
从以上分析可知:1.企业获得税收筹划的收益M越大,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2.企业支付税收筹划的成本C越高,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
四、纳税人和外部环境之间税收筹划的博弈
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控的因素。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采用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潜在收益;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方式选择的不妥所导致要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外部环境。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外部环境为变化或不变化。模型中变量的含义:C1表示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C3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表示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外部环境变化时需支付-C1-C2-C3,外部环境不变化需支付T-C1-C2;企业不进行税务筹划,无论外部环境变不变只需支付0。
由于企业所获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业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假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外部环境不变化的概率为1-P,可求出这个混合策略博弈的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期望收益:EU1 =P(-C1-C2-C3)+(1-P)( T-C1-C2) ;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2 =0。只有当EU1>0,即P
五、结论
任何企业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下进行,以企业所获的现有信息为基础制订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这种风险不仅可能使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不能实现而且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损失。因此,税收筹划是一件非常复杂的、高智商专业化的活动,需要筹划者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性的思维,在思维方式上不拘一格。而这种创造性不是想当然,它需要筹划者相当熟悉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精通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由于企业不可能获得充分而又完美的信息,这就要求企业在已有的信息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全面分析,权衡利弊,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以求得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0.
[2]麻晓艳.税务筹划的风险与控制.福建税务.2001(2).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
一、研究背景
税收筹划近年来在税收管理领域的应用研究和企业决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那些知名的国际公司已成立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深入研究各国税收法律法规,针对这些法律法规制定出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并取得了很大的经济 效益。税务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益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因而获得了管理者及学术研究者的普遍关注。
二、国内外现状
(一)国内现状
在西方国家视为“智慧者的文明行为”的税收筹划,在我国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税收筹划在国外早已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行业,而在我国,关于纳税收筹划的研究才是近些年的事情,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更是少之又少。1994年,我国才有了第一本关于税收筹划的专著;2000年,我国才开始全国范围内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2001年,中国税务报社举办了关于纳税筹划的研讨会,至此,税收筹划才在我国开始得到认可。
(二)国外现状
在国外,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20世纪初期,税收筹划便取得了西方多国各政党及政府各界的承认并批准实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上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已达到成熟甚至狂热的阶段。近几年来,国外税收筹划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入,针对不同的行业,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税收筹划思路与方法。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比较
综观国外研究者的成果,可以看出国外研究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国外大多数学者的宏观研究都是以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为背景,重点研究所得税的避税问题。这与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有关。其次,国外大多数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研究都是以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为主。特别研究发达国家的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些国家之间的税制差异及漏洞,通过运用关联交易价格方式达到调节跨国公司纳税事务的效果。
三、房地产企业的概念
关于房地产企业,我国官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从该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只是对房地开发企业进行了界定,而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是众多房地产企业的一部分,还有诸如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租赁企业、房地产物业等等。
四、房地产企业的特征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征。房地产企业因为其业务的复杂和多样性,其特点更加鲜明。下面简要阐述一下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特征。
(一)业务范围广
房地产企业业务多元化且运作程序复杂。其业务面通常涵盖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产建设、工程验收、销售管理及物业服务等领域、贯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业务实施过程中涉及市政、园林、环卫、金融、财政、税务。房地产企业税负特征及纳税筹划的理论分析等各个职能部门,牵扯面广,运作程序比较复杂。
(二)生产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
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周期比较长,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由于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复杂性,我国房地产企业从立项、开发、建设、销售到结项一般需要几个年度,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的开发,需要的时间更长,我国商品房的平均经营周期大约4年。同时,房地产企业又处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当中,整个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
五、税收筹划的定义和特点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 1935 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与意义
(1)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税收筹划的基本目标是在可接受的税收风险水平下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具体可细分如下: 1)合理进行纳税申报。 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法规政策不断地变化和调整,作为纳税人需要不断的学习,即使准确的理解把握现行税法,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能降低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防止额外成本费用的发生。2)降低纳税成本。纳税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直接成本指的是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人、财、物等成本费用。3)全面减轻税收负担。这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税收负担的轻重不是具体纳税数额的多少,而是税收负担的比率。
(2)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企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有以下几点: 1)税收筹划可以促进企业纳税意识的提高。税收筹划和纳税意识具有一致性,税收筹划本身就意味着企业纳税意识的提高。2)税收筹划可以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筹划的方法比较多,但是无论哪一种税收筹划方法归根结底都是在具体的背景下的运用,是对具体税制要素的选择,其目的都是达到事先确定的税收筹划目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法关于减免退税的优惠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例如,税法规定持有非经营用的房产免交房产税,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税法关于其涉税环节的减免税退政策进行合理的纳税安排以获得节税的收益。
(2)努力适用低税率。尽力选择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房地产企业销售房产需要按5%缴纳营业税,而建筑安装服务只需要按3%缴纳营业税,同时土地增值税是四级累进税率,房地产企业应该通过一些必要的手段尽量按照较低的税率纳税。
(3)扩大可抵扣项目金额。通过可抵扣项目的调节进行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中,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都涉及成本费用的扣除。房地产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可抵扣项目,努力增加可抵扣项目的金额,进而相应地减小税基,税基的减小会使应纳税额得到明显的下降。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2008年1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税收筹划的影响。2007年1月1日,我国开始推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仍然会产生很大影响。一方面,在新会计准则里面,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引入进来,计量属性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流转税的计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之时,必须选择合适的计量属性。
六、结论
一、税收效应理论及其对纳税主体的效应分析
经济学理论所说的收入效应是用来说明货币收入一定条件下,商品价格上升与实际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即被迫购买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等于减少实际收入,从而减少几乎所有商品的购买量。从税收角度而言,所谓收入效应是指由于课税或增税使纳税主体的收入发生变化,改变总体收入水平,使纳税主体境况变坏的效应。税收收入效应的大小由纳税主体的总收入与其缴纳的税金之比例,即平均税率所决定的。平均税率高,税收负担重,则对纳税主体的收入效应大;反之,则产生的收入效应小。一般来说,税收的收入效应不会对纳税主体“工作努力”产生妨碍,因为税收增加会使纳税主体收入减少,所以纳税主体为了取得更多的收入而不得不减少闲暇等其他方面的享受,能激励人们更加发奋工作。
经济学理论所说的替代效应是用来说明相对价格变化及其所造成的与私人支出模式变化之间的关系,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而其他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其他商品来替代价格上升了的商品。从税收角度来看,所谓替代效应是指由于政府实行差别税收待遇,使某种商品或劳务与另一种商品或劳务之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导致人们改变对各种商品或劳务的选择,用一种不征税或少征税的商品或劳务来代替征税的或税负重的商品或劳务。替代效应是由税收的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替代效应越大;反之则越小。一般地,替代效应不利于鼓励人们努力工作,而会导致人们增加闲暇。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税收对纳税主体产生的两大基本效应。收入效应反映了征纳双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也反映出税收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替代效应则表明,当课税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们通过逃避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著名的“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同时也是对税收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最好证明,即,一定程度的税收负担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纳税主体产生收入效应,激励“工作努力”;税负超过一定限度,不仅不能取得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激励逃避税收。政府课税必须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负担能力或负担心理,既保证税收收入的极大实现,又维护纳税主体相应的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工作努力”,力图淡化税收替代效应的负面影响。
二、税收调控理论及其对纳税主体的激励与制约
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来有两种:其一,税收自动稳定机制。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例如政府对所得课税,在经济衰退时期,纳税主体收入下降,即使不改变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国家课征的所得税税额也会自动下降,并且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减少的幅度大于纳税主体收入下降的幅度,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经济高涨时,纳税主体的收入上升,国家征收的所得税相应自动增加,并且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增加的幅度会大于个人和企业收入上升的幅度,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其二,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的交替采用减税和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根据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对比状况,以及总供给与总需求内部结构的分配状况,通过增税或减税措施,以及税负差别待遇,调整人们的收入分配状况和消费水平,进而刺激或抑制消费和投资欲望,包括扩张性的税收政策和紧缩性的税收政策。比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实行减税措施,通过相对增加市场主体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刺激经济复苏,从而促进国民收入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增税措施,相应减少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抑制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从而扼制社会总需求,防止经济过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调控方式的选择要求遵循“黑箱原则”,即要求把受控的经济主体作为一个“黑箱”看待。调控方式一般只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1)税收政策的制定;(2)税收政策与实施结果之间的关系;(3)受控经济主体整体的行为反应;(4)适时调整税收政策。具体来说,就是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深入到企业内部,过问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特性,而是针对经济主体的整体状况和国家的政策目标来制定税收政策和组织实施,对所有的经济主体产生同样的效力。
三、税收效应及税收调控理论——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由税收效应理论和税收调控理论的基本描述及其对纳税主体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政府课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体现。
税收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理论表明,政府课税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必须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得以确立,税收才能取得财政、经济的最佳效应,这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国家通过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依法治税,既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依法维护纳税主体依法纳税后的合法权益。纳税主体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筹划和安排,取得的任何经济利益,包括节税收益,归根结底属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依法治税是税收筹划合法性的前提。
2.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与影响来自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对税收的正向回应。
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税收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来源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差别来引导纳税主体行为使之产生正向的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关注纳税主体对税收政策的回应。就纳税主体而言,既然外在的税收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作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就课税主体而言,运用税收调节经济旨在通过纳税主体对税收利益的追逐来实现调控目标,而纳税主体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收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政府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收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收筹划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税制不合理,税收筹划则产生负向影响。因此国家可以利用的只有税收筹划。也就是说,税收筹划不仅对纳税主体是必要的,对实现税收调节目标同样也是必要的。税收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3.税收调控范围和手段划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途径。
税收上的利益差别,使得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纵向看,在不同经济时期,国家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横向看,国家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由于税收调控纳税主体行为是通过弹性税负来诱导纳税主体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领域里,税收筹划是可行的,是有利可图并且是安全的,是国家所鼓励、所利用的。而在税负无弹性的领域,税收筹划则是无为的、无效的,纳税主体减轻税负的行为,只能是逃税或避税。这也表明,如何根据税收政策找出弹性税负,才是税收筹划的根本途径。
4.税收调控方式决定了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唯一途径。
税收通过外在税收环境刺激或制约企业的行为选择,使企业适应税收的变化,形成对所有的经济主体总体上一视同仁的激励与制约机制。这表明税收调控并不针对具体的纳税主体,不同的纳税主体所面临的是同样的税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纳税主体要想获得合法的税收利益,只有通过税收筹划才能实现,而企望得到国家的个别优惠是不现实的。同时,国家税收政策也将根据调控目标与政策实施结果的状况作出新的调整,这就要求企业税收筹划应及时与税收政策变动作出相应的配合,与时俱进地更新税收筹划的内容与方法,而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某些今天看来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明天则可能是偷税行为。
四、影响税收筹划的税收因素分析
分析影响税收筹划的主要因素目的在于:把握税收筹划的必要程度,即纳税人在财务规划中把多大精力放在税收筹划上是适宜的;了解税收筹划大致范围和可能达到的程度有多大,节税潜力如何;能带来最大节税利益且又最简便易行的途径何在以及税收筹划所应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
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税收因素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税收负担水平。税收负担水平包括宏观税收负担和微观税收负担水平。从宏观上看,衡量一国税负高低的公认指标是税收总额t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微观上看,衡量一个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一般不是单纯以某一税种的税负来衡量,而是以企业资本回报率即资本收益率来评价,资本收益率是净收益与利息支出之和同投资总额之间的比值。通常情况下,税负越轻,资本回报率越高,税负越重,资本回报率越低。
税收负担水平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税收负担水平决定税收筹划的广度和深度。如果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较低,企业税负可以承受,纳税人就没有必要精心筹划节税策略。因为如果进行税收筹划还要花费一笔节税成本,而所取得的税收利益对资本回报率影响又不大,此时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就大打折扣。但是,如果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水平高,税收则成为影响资本回报率的重要因素,是否实施节税策略结果是完全不相同的。其次,国家间税收负担水平的差异,影响跨国纳税人的投资决策。由于国际市场上不同国家或地区同类商品税负轻重不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所得税税负水平也有高低之差,相应的投资回报率也相当之悬殊,所以跨国纳税人在实施经营和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时,往往青睐于税负低的国家或地区。
其二,税负弹性。税负弹性是决定税收筹划潜力和节税利益的关键因素。税负弹性越大,税收筹划的余地和可能的节税利益就越大,税收筹划就越有利可图。在一次性总额人头税制下,由于不具有税负弹性,不产生替代效应,纳税人就没有税收筹划的余地。而在多种税、多次征的复合税制下,各个不同的税种各有不同的弹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和空间。其中,主体税种由于覆盖范围广、税源大、税法规范相对比较复杂,其税负的伸缩性就较大,成为税收筹划所瞄准的主要税种。
税负弹性取决于税种的构成要素,其中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税率和税收优惠。由于税基的宽窄、扣除的大小、税率的高低以及税收优惠的多少,都有较大的弹性幅度,因此各税种构成要素的弹性大小就决定了各税种的税负弹性。一般而言,所得税的税负弹性要高于其他税种,也就成为税收筹划的主要税种。
其三,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通过给予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税收优惠反映了政府行为,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偏好来实现的,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运用。
税收优惠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引导其投资方向的指示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既方便、又安全,而且税收利益非常可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开始悄悄地进入到人们的生活。目前,税收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项目。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研究设计出一套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和税收环境的日益改善,税收筹划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关注。对于一些企业来说,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其主体地位也逐渐突显出来,企业税收筹划的欲望和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提高。从现阶段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税收筹划方式缺乏多样性
就目前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集中在选择会计方法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两大领域。许多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都已经意识到,通过会计方法的选择和拖延纳税的时间,可以在不减少总体纳税额的情况下,取得相对的节税收益;如果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避免高税率、使企业的税基缩小,或者直接得到税额的减免。
与此同时,为了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防止企业陷入税法陷阱以及实现涉税零风险等,也应该成为税收筹划的重要方式。
2.税收筹划目标缺少战略性
当前高新技术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常常是单纯的把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并没有着眼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战略性的税收筹划必须从企业全局出发,考虑企业整体税负的下降,单纯地削减税收成本可能会导致财务管理的混乱、公司经营机制的失衡。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1.高新技术企业初创阶段的税收筹划
由于产品还没有被市场完全接受,产品销量相对而言就比较小,再加上企业生产设备的购置、创办费用的开支以及市场开拓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支出,导致企业资金需求大量增加,而相应的单位利润也往往偏向负数。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初创阶段所得税筹划方面,如果预算公司将处于盈亏边缘,企业就可以应用各种合法的手段提前确认利润,然后通过申请政策性贷款来实现债务融资和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获取税收利益。当然,这种免税好处还要和推迟纳税的时间价值相比较。如果政策性贷款和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还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还可以通过风险投资等其他股权融资渠道获取所需资金。此外,处于这一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应该考虑到企业组织形式、纳税人身份、投资地点等筹划,这些都将成为长期影响企业税负水平的重要因素。
2.高新技术企业经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初创阶段,获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开始加速发展进入成长期。在这一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任务,就是使其产品达到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不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获取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市场。因此,针对流转税的筹划相当重要,企业应该对转让定价以及混合经营或者兼并经营等做出合理的安排。另外,由于高新技术产品的更新速度非常快,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就必须不断进行技术研发,相应的生产能力必然会得到不断追加。在这一时期,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逐渐扩大,销售及生产能力之间的缺口逐渐消失,所以企业应当做好这两项长期资产的税收筹划安排,尽量做到延期纳税。
3.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在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阶段,由于企业已经进入到了成熟期,销售的增长速度开始放慢,行业生产能力开始过剩,价格与利润也逐渐趋于滑坡,而企业的总体生产能力也在此时达到了高峰。这个时期的企业,生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和获利水平将成为企业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企业在研发、生产、广告和营销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协作,并在销售确认、费用分摊等各个方面考虑税收的因素,从而综合降低企业成本。此外,在这一时期,高新技术企业还应该考虑到企业将来的发展命运,要么脱胎换骨、获得重生,要么逐渐衰亡、走向破产。当然,任何企业都希望长盛不衰,这就要求企业长期保持旺盛的创新能力,能够及时的淘汰更新产品。因此,企业应该在应纳税所得额还处于较高水平的成熟期时,及时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从而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4.高新技术企业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在高新技术企业筹资阶段,企业已经处于衰退时期,公司生产工艺已呈落后状态,其核心技术逐渐被淘汰,销售额与利润开始急剧下降,企业开始出现严重的亏损现象。这个时期的企业一般处于企业合并、分立或者即将清算等资本运作阶段,税收筹划的重点也应该转为企业合并、分立或者争取有利的清算政策等方面上来。这时,企业应做好新产品研发及旧资产处置的税收筹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
摘要:所谓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现有的各种纳税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选择,进而设计或规划自身的经营、交易和会计事项,以达到税负最轻目的的一切经济行为。可见,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对政府税法体系进行认真比较分析后所做出的纳税最优化选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企业参与涉外经济和贸易活动的进一步频繁,国外普遍使用的税收筹划活动也逐步被我国企业所关注。本文拟就会计核算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关键词:税收筹划 会计核算 应用研究
一、税收筹划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提高其会计管理的水平。税收筹划离不开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它要求企业会计人员既要精通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又要熟悉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税法,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和计税,以使企业在税收政策和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其利润最大化。这样一来,企业必然要求其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使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增强其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的表现。如果企业纳税意识薄弱,企业可以采用偷税、逃税、漏税、抗税等不法手段来减免税负,而不必进行税收筹划。只有依法纳税观念提高了,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帐证表,进行正确的帐务处理,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3.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的流出量,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现金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资金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企业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
4. 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有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税收筹划作为减少税收成本最有效、最可靠、最可行的途径,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必将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经营管理者采纳。
二、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 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熟练掌握纳税方法,适应控制收支等途径获得节税利益,它是一种合法行为,与偷税、逃税有本质区别。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遵循税法精神。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不论采用哪种财务决策和会计方法都应该依法取得并认真保存会计记录或见证,否则,税收筹划的结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无效。
2. 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及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筹划方案才可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还应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以实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
3. 税收筹划应遵循专业性原则。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应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从事此项工作。既可以在企业内部的会计部门设立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来进行税收筹划。
4. 税收筹划应遵循综合性原则。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理财活动,它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熟悉各种财务活动,而且还要熟悉税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企业要注意培养和招聘高素质、全方位的税收筹划人才。
三、税收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1.利用收入结算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企业销售货物有不同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不同,其收入确认的时间也不同,纳税月份也有差异。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贷款或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托收承付或以委托银行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当天确认收入时间;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确定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方式,以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时间。这样,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来加以筹划,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达到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利益。
2.利用成本费用进行税收筹划。对成本费用列支,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获得税收利益。
3.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折旧具有抵税作用,企业在计提折旧时,定会涉及到折旧方法选择的问题。固定资产折旧分为直线折旧和加速折旧两种。虽然在因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两种折旧方式计算的折旧总额是一致的,但在使用期内各年的折旧额是不一样的,这就会影响企业年度净利的计算,从而对应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出于获得财务利益的考虑,企业应视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加以筹划。(1)在比例税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率不变或有下降趋势,以采用加速折旧为优。这是因为把前期利润推至后期,无疑延缓了纳税时间。(2)同样在比例税率下,若各年税率呈上升趋势时,以直线法为优。这是因为加速折旧法延缓纳税的利益与生产率高低成正比,在未来所得税率越来越高时,以后纳税年度的税负增加往往大于延缓纳税的利益,使得直线折旧法比加速折旧法更为有利。(3)在超额累计税率下,直线折旧法优于加速折旧法,这是因为直线法计算年折旧费大致相等,在其他条件大致相同情况下,计算出的年利润比较均衡,从而避免了因为利润波动过大而适用于了较高的税率,多交不必要税款的现象。
4.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长期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主要取决于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中所占比重大小,以及前者对后者的实际控制权的大小。
一般来说,如果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则选用成本法,而先亏损后盈利,则选用权益法。这是因为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营发生了亏损,对投资企业来说,若采用了成本法核算,则无法冲减本企业利润;而采用权益法核算,会因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而减少本企业利润,从而递延了所得税。尽管两种方法纳税数额相同,但纳税时间的不同可以为企业获得货币时间价值。权益法下的递延利润的做法犹如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