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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2-27 17:47:5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金融界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金融界论文

第1篇

其一,中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居民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金融资产?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融资品种?而从根本上讲,社会的金融资产结构最终是决定于居民的财富配置需要还是企业的融资要求?由此而另有所言的是,对于金融资产结构的改革政策及措施,我们是否有必要重新审视其影响程度与着眼基点。

其二,变更金融结构的政策无疑是着眼于改善金融体系的效率。而对效率的理解,此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决策层几乎都是从单一金融资产的功能出发,去考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而希望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虽然近年来风险的分布防范也开始被纳入金融结构政策的关注视野,但是,究竟怎样才算实现了金融体系的配置效率?社会总体的金融资产结构又怎样才算称得上协调、适应、合理?似乎都是模糊不清的。

其三,近十余年来,中国金融资产结构的突出变化无疑当首推股票市场的发展,目前股市却集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应该讲,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大都可归咎于中国转轨时期股份公司和股票市场自身制度构建上的缺陷,以及法规制定和实施的不完善。但使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每一个问题的凸现和解决,无一不触及到股票扩容和资金扩容的矛盾?这一矛盾困扰股市已多年,管理层在平衡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上用心良苦,也常常导致具体政策摇摆不定。然而对此矛盾,在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总的政策取向下,人们的习惯思维往往是把它视为中国特有的背景关系,却不是直接看作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如果是一个问题,那么就有必要质疑,中国的股票资产历经数年的快速增加是否已经超越了居民现阶段的实际需求?而我们对股市的地位和作用似乎看得过重?对其发展进程设想得是不是也过份乐观?

二、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与金融资产结构变化的根本原因

以金融资产结构与金融体系效率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通常的思维范式是去探寻一个理想的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哪些品种,以及各种品种之间应该保持什么样的相对规模,才更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细一掂量,这一思维范式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似是而非的缺陷。对于不同金融资产结构的各种金融体系,是否能够直接、孤立地加以对比,区分出孰优孰劣、何种先进而何种落后?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我们可以从经济发达国家中选择出视为成功的金融体系作为构建的参照物,引入新的金融资产品种。需知,从技术角度讲这是极为简单易办的事。再者,怎样才算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也是无法量化、难以评估的,尤其是事后更难以说清、确知它同金融资产结构的因果关联性。

其实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只是理解金融体系效率内涵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摆在首位的另一方面,是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

金融体系及其所属的金融资产结构作为社会经济制度构架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是一个历史范畴,历经了漫长的渐进演变。翻开各国的金融史,在不同的历史时序阶段,金融结构的变化表现出大多是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或是权力人物的强制政策而振动反复,偶发性的金融事件迭出不已,经济运行也由此受到刺激或扰乱的影响。但就大的事件框架来讲,它总是呈现出与实质经济的发展并行推进的。一个成功的金融结构体系只有适应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质经济状况,以及各国所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才会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而其自身也才能在不断的振动和变化中完善和存留下来。

提出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或许在金融理论上可称是一种新的见解,其实这是源出于诺思的思想。诺思在其著述中曾提出了一个深邃且不同凡响的结论性见解,他指出,“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是适应效率而非配置效率”。这里,虽然诺思是针对经济制度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而讲,并没有细到具体涉及金融体系以及金融资产结构,但其分析思维却是独辟蹊径、颇富启迪的。按传统的各种分析经济增长模式,都是主要透过经济变量,从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变化去说明生产率的改变和经济增长与否,其中又往往把技术创新置于决定性的位置。诺思却是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解释经济增长,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认为富有适应性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在分析金融资产结构与金融体系效率的关系中,领会、借鉴、引入诺思的“适应效率”的见解具有两重理论含义:

其一,置于金融资产结构基础上的金融体系对于实质经济的作用并非中性,它既能推动,也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存在着适应或不适应的金融资产结构体系。就这层含义讲,金融适应效率的见解同戈得史密斯的金融是上层建筑的思想既有一脉相承之处,也存在着区别。作为研究金融结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戈氏理论的分析视角,是要说明决定金融结构的是国民财富、国民产值、资本形式、技术条件、储蓄水平等实质经济,对于不同的国家、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金融结构及其变化的方式都存在着差异,从金融结构的状况能够判断出一个国家金融的发展程度。这里,戈氏思想虽然很注重不同国家的金融结构差异,却强调的是金融结构与实质经济之间、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联与一致。而我们从诺思思想提出的金融适应效率则一是欲突出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二是欲突出金融结构可能是适应的,也可能是不适应的,不适应的金融结构将会对经济造成破坏性作用。

其二,每一种金融资产——货币、债券、股票等,都具有独自特有的融通资金、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却无法按自然科学的思维从技术性的角度直接推导出它对社会经济的作用。纵观金融发展史,可以作为印证的案例比比皆是。银行券的产生能够克服黄金作为货币在数量上的短缺,却屡屡出现人为的发行失控;十九世纪英国工业资本的集聚主要是依靠股份募集方式,而在法国,当时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则是归之于一种特殊银行——动产抵押货款银行的建立。人们谈论股票的作用往往会将其与英国铁路的早期兴建联系在一起,可当在采矿业中兴起股票热时,却被杰弗里斯称之为“最要不得的现代金融手段之一”,因为在当时的勘探技术条件下盲目采矿的成功概率太低,并且,当约翰·劳将这种现代金融手段带到法国,作为财政部长的他虽尝到了扩大港口的好处,却也因密西西比泡沫的破灭而身败名裂。

从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出发分析,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主要适应于实质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发展需要。构成实质经济的因素很多,生产力的推进、生产方式的变化、新的发明和技术变革、人口变化等,但最根本的、或者说作为基本前提的,是一国经济增长背景下的居民收入水平和财富积蓄程度。这么讲,似乎是易于理解的无异议见解,然而我们发现,一旦落实到具体的问题或者政府有关的政策上,却不时表现出含混甚至错误的思维。

一个典型的问题是,金融资产的品种到底是由企业决定还是由居民决定?对此问题,政府的金融资产结构政策着眼的基点往往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企业的需求。且人们在研究金融问题时通常的思维也是把“金融资产”与“金融工具”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关注的是社会物质要素的转移和配置,其倾向性同样不言而喻。然而颇令人思索回味的是,莫顿在其影响力极大的《金融学》教科书中,却在开篇定义中将管理个人资源列为研究金融的五条理由之首,并将家庭的金融决策置于企业的金融决策之前。其实,这一问题就表象看,虽然是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在设计、推出不同的金融资产,企业从自身的经营也的确需要考虑权益资本和负债资金的比例,但它最主要的需求筹融资金。如果单从这一需求讲,企业原本更希望的是金融资产形式简单与均一,以此能降低费用和简化程序。而它之所以又表现出热衷于金融品种创新,更多的动机是出于迎合居民的资产选择需要。应该讲,反而是拥有财富的居民才更关注、更需要收益与风险各异的多样化金融资产,这种多样化能够使收入不同的家庭根据各自的效用曲线达到资产配置的目的。

中国在近二十多年的经济转轨时期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过程最能印证,也最能用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予以说明。20世纪80年代前的大财政、小银行的资金分配格局,一个重要直接原因是人们的收入太低(1978年城市居民储蓄存款每人平均21.90元),要保证一定的社会储蓄率和投资率,不可能建立在居民自愿储蓄的基础上,只有采取国家财政方式强制进行国民收入的分配,当然从根本上这又要归咎于计划经济的制度性原因。80年代初期,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呈现出急速膨胀,是由于人们从改革中得到实惠,引致收入大幅增加,储蓄存款成倍增长;此后银行信用逐步扩展到独木撑天的局面,而人们并不理睬发展金融市场的改革措施,没有燃起对股票、债券的热情,仍然唯一选择银行储蓄。原因在于虽然当时多数人口袋里有了剩余的钱,其数量也只能够应了这么一句话:“银行存款是穷人的储蓄”(莫迪利亚尼)。跨入90年代之后,股票市场得以迅猛崛起,神速发展,这当然与股票这一资产的独特诱惑性有关,但作为背景基础的原因根本还在于此时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富人阶层、产生了中产阶级。

经济理论的探讨总是带有现实的针对性。分析至此,本文转入重点想突出的观点,那就是,从金融资产结构适应与否的角度看,目前中国股票市场规模的发展不是太慢,而是已经冒进;股票资产的数量不是太少,而是其需求早已超越了现阶段居民的财富程度。对于这种不适应,借用一句警言:“眼前没有大崩溃,只是脚下地面的轻微颤动是一种预兆”(奥弗斯通)。

三、中国特征的股市欣快症与股市政策的冷思考

认为中国股市存在泡沫,此种观点时有见诸于报刊,不过其含义是讲股价高了。而要认为目前中国股票市场规模的发展已处于冒进状态,不仅与眼下股市政策相悖,或许也难以得到多数理论研究人士的认同。因为下面几组数据太直观不过了。

中国股市产生至今只有十多年,而国外成熟股市已有一两百年的历史;

中国股市的总市值不过四万多亿,仅占GDP的0.5,且其中只有三分之一能够流通,而发达国家股票市值占GDP的比值都在1以上;

中国的银行储蓄存款超过7万亿,贷款额近12万亿,而企业每年通过股市筹集资金却只有一两千亿。

然而认真一推敲,上述数据只能够说明中国股市需要发展和发展的前景,却难以否定发展冒进,不能作为说明现阶段中国居民需要更多股票形式金融资产的充分理由。

认为股市发展冒进,可以从两个层面予以分析。

第一个层面是基于中国股市形成的特殊性。

在对中国股市建设进行回顾和评价的时候,没有人会低估这么一个成就:仅仅十余年的时间,几乎走完了发达国家两百年的路程。然而这同一事实恰恰也正反映了中国股市形成的特殊性,即它不是社会工业化大生产初期的产物,而是跨越社会生产发展阶段的泊来品。

从理论和历史的角度考察,股票市场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框架下问世和发展起来的,而这个制度的基础、股票市场存在的前提是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社会化大工业的发展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它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长同步,同时与居民的收入财富增长和储蓄投资方式的变化同步。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的股市历史上,虽然也屡屡发生大幅暴跌和长期低迷,但不可能出现发行上市压力和股市不堪重负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中国,社会化规模经营的大工业企业是通过高度集中的分配制度,采取政府投资、国家所有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时间,业已形成覆盖各个领域的庞大国有体系,并在这种以国家独资为资本组成形式的企业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与之对应契合的社会分配机制、福利机制、储蓄和投资运行机制。在这样一个以公有制经济为绝对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背景下建立股份制度,只可能采取改制、转型、变革的方式,不可能再表现为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在建立股票市场的问题上不可避免的面临着企业制度的变革同金融资产结构变化之间的冲撞和不同步。

一方面,企业的转制从技术程序讲只需要较短的时间即可完成,并且国有独资企业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势必存在着股票发行的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在居民储蓄投资方式基础上的金融资产结构变化却具有很大程度的渐进性质。因此,中国股票市场从其产生一开始就潜在性的面临着股票供给大于需求的基本矛盾。

第二个层面是基于中国特色的股市欣快症。

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股票市场在其产生初期,都不同程度的表现出投机过度的欣快症。股市欣快症的特征有四:一是全民介入。“从事股票投机的强烈欲望,紧紧地吸引了从自耕农到拥有贵族头衔第一王子的各个阶层”(马克思);二是股价攀升企高,涨升无理性,市场存在严重泡沫;三是很快抛开货币,包括存款和信贷;四是持续期限很短,例如英国的运河热潮3年,铁路狂潮5年。

中国股票市场的初期阶段也同样未能避免投机过度的欣快症,表现出自身的特色和极大的复杂性。

作为欣快症共有的特征,中国股市形成初期,也表现出全民介入股市的高昂投资热情,也曾出现股价被推至离奇的高度。然而股票投资热潮并没有出现失控。这当然与政府强有力的行政调控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在转型时期特定的背景之下,投资者的热情起到了缓解企业转制造成的发行上市压力,同时也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带来了各自的欣快。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和扭转国有企业困境的期望、转变单一银行信用和分散金融风险的金融改革要求、谋求资金的利益驱动,这些都令政府和企业倾注出与投资者不相上下的热情。在供需双方的合力之下,股票市场呈现出快速的发展。而股市政策也定位于一方面要保护投资者的热情,控制企业上市的节奏,强调稳定;另一方面要适应政府和企业的需要,坚持大力发展。

中国股市欣快症的结果,不是泡沫的破灭,而是发展的冒进。原因是在持续不断的发行、上市压力之下,泡沫难以产生,反而,在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政策导向下,历经十余年的供求抗衡,支撑股市发展的资金已经出现了透支。

判言中国股市发展的冒进,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

其一,股票是风险性极高的奢侈品,不是任何收入阶层的人都可以投资的金融资产品种。凯恩斯的《通论》中曾指出,股市是富人的俱乐部,应该提高华尔街的门槛。巴杰特有句名言,“常识告诉我们,售书的不应从事蛇麻投机,银行家不应倒卖松脂,铁路不应由侍女来筹建,运河不应由享俸的教士来兴修”。中国股市的发展政策应该是不违背常识的负责任政策。在股票充分普及、投资渠道畅通的现今背景下,银行储蓄存款呈现出居高增长,这更多的只能说明在现阶段居民需要的是低风险的金融品种。

其二,股市发展冒进与股市存在泡沫,这二者是意指迥然不同的问题,针对的政策和解决的措施也截然相反。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如果是认为股市出现了泡沫,可供选择的措施是加大发行上市力度,压低股票价格。而判言股市发展冒进,采取的对策应该是减缓发行上市数量,让股市有一段休生养息的时期。近两年股市政策几经反复,终于宣布停止国有股减持,严格了增发的条件,而很快我们可能听见另一种质询:有哪一个国家的股市,曾经出现过每月、每周持续不断发行新股?

其三,广开股市的资金来源,应冷静分析资金的性质。在中国可动员的资金的确很充裕,然而适宜进入股市的却不多。经营性资金吸引进来,只具有短炒投机性,不利于股市稳定;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看似数量庞大,却并不属于敢冒风险的资金,可动用的部分实际上有限;银行资金从理论上讲虽然没有理由不允许一般投资者质押融通,但只要股市尚存在双向扩容的尖锐矛盾,就很难避免开闸容易流回难的严重后果。目前最被看好的是基金,可如果说人们对股票资产已不再具有更大的需求,那么对以股票为投资品种的基金,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也难以激发出浓厚兴趣。说到底,股票市场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讲还是应该与居民对股票资产的需求保持相适应。

第2篇

关键词:产融结合;投资动机;监管制度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格局已经被打破,各种类型的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都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态势,并且发展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一、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分析

产业资本频频涉足金融领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复杂的动机,需要我们认真、客观、全面地加以分析和认识,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笔者认为,目前国内产业资本积极寻求产融结合的动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参股或者控股金融机构,为自身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虽然我们十分不愿意将这一条列为产业资本投身金融业的主要动机,但是不可否认,在内地市场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尚处于表面的原始阶段,缓解资金流压力,争取从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目前不少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最主要因素。具有金融背景的企业更容易得到信贷支持,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毋庸置疑,而且对积极实现大规模扩张、投资多元化和资金流量大的集团企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典型。如以饲料为主业的新希望集团,在围绕主业开展的并购和进军房地产业的过程中,也成功地利用其参与金融业的背景获得了巨额融资,实现了多元化投资。但是,更多的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业却仅仅把目光放在了缓解“融资饥渴”上,以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地位轻易获取银行巨额贷款和授信;以上市公司股权抵押贷款,拿金融机构的资金来充实自己的现金流;以投资证券公司为名义拿钱给证券公司炒股……,类似于这样的手法并不少见,图的是眼前的利益,冒的是极大的风险。在不久前发生的“上海周正毅事件”里,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其中并且损失惨重。以周正毅农凯集团为核心的“农凯系”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向来以热衷于投资证券公司而闻名,曾成功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同时,农凯集团以2.33%的持股比例位居兴业银行第六大股东,并利用这一优势轻松从兴业银行获得20亿元的综合贷款。目前,伴随“周正毅事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贷款风险已经开始凸现。

(二)投资金融业良好的利润回报是产业资本涉足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因素。金融业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垄断保护行业,行业利润一直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在短期内金融业还不会失去即有的“垄断利润”。因此,对产业资本来说,目前只要挤进这个行业就能享受到超出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的回报,金融业作为一种长线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并且,从其他国家或其他行业的市场开放进程来看,许多垄断行业逐渐放开时,往往会产生类似爆米花爆炸的效应,市场放开会带来市场的巨大膨胀和活跃,而且会带来超额的利润,谁进入得早、谁渗透得深,谁就可以在市场利润的分配上占得先机。尤其是一些实行投资多元化战略的企业,投资制造业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其他可选择行业也不多,而金融业的垄断利润和市场空间自然就显示出特别的吸引力。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为例,该集团早就从“资本与金融的结合”中得到了真金白银。据统计,2000年,新希望从参股民生银行得到的收益就达到3020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的54.7%。

(三)中国金融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吸引产业资本的另一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5.9万亿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2154亿元,保险市场资产总额7782亿元,上市公司1250家,市值总额41629.53亿元。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不论是市场规模和结构,还是运行质量和效率都远远落后。加入WTO,中国金融业面临着真正意义的对外开放和国际接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将席卷而来。从世界上许多已经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伴随着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国际金融资本的大规模进入,金融自由化将对本国金融业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资产快速扩展,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金融工具日益多样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而金融业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市场结构也会出现重大调整和变化。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将上述影响称为“金融大爆炸”,并预言中国金融结构正在进入大爆炸阶段的前期,不用很长时期,金融大爆炸将在中国出现。无疑,中国金融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外资金融机构的蜂拥而入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许多产业资本才积极介入金融领域,从而为今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打下基础。

(四)投资金融业也是产业资本实现长期战略经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从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参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内在需要。产业资本通过向金融业的渗透,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集团企业内部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如目前国内不少大型企业集团都成立了财务公司,就是为了将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合理调度,并通过专业理财进行适度投资,从而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其次,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发展寻求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跨行业协同效应。以发达国家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例,许多大型汽车制造商都拥有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而完善的汽车融资服务不仅直接带动了汽车生产和销售主业,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司盈利。2000年,美国通用汽车信贷公司为全球800万客户提供了汽车信贷支持,其当年净利润占通用公司总利润的36%。而福特公司2000年汽车信贷业务的税前盈余则高达30亿美元,已经接近其汽车制造主业的水平。还有,产融结合也是企业走出国门,实现全球化运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其中,实体经济全球化是催发金融全球化的基础和动力,而金融全球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实体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无论是跨国公司的资金结算,还是跨国资本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国际金融市场这个舞台。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话来说:“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跨国集团的成功,但跨国公司则一定要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

二、产融结合对中国金融业的积极意义

从世界上不少知名大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是一种必然趋势,目前世界500强中有80%以上都是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的运作。以通用电气公司(GE)为例,通用电气以电气照明行业起家,历史悠久,是道琼斯工业指数1896年设立以来惟一仍在工业指数榜上的公司。但是,目前的通用电气早已不再是一家纯粹的工业公司,2000年,通用电气销售收入1299亿美元,净收益127亿美元,这其中,GE金融服务集团的销售收入为662亿美元,净收益为52亿美元,分别占到总额的5l%和41%。GE金融服务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商业贷款、租赁等诸多金融领域。在发达国家,产融结合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发展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它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自身发展所遇到的一系列瓶颈,有力地推动了跨国公司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在推动金融创新,完善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金融业整体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经营规模偏小,金融体制不健全,市场结构不完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产品营销方式落后,这些问题极大削弱了国内金融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我国已经加入WTO,金融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首当其冲,据业内专家预计,入世5-10年后,外资银行在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外币存款份额将占到15%,人民币存款将占10%,外币贷款份额将在20%-30%,人民币贷款将达到15%。另外,在外资银行最具有竞争力的中间业务市场上,其市场份额将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其中包括贸易融资、信用卡交易和现金管理。与此相同,证券、保险业放开后也同样面临激烈竞争。面对挑战,中国金融业急需壮大规模,提升实力。金融企业通过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无疑是一条捷径,但是对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上市至少在短期内还不太现实,而引进包括产业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则可以说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条有效途径。

通过引进产业资本,国内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以此为契机改善目前国内大多数金融企业不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其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资本的积极介入,目前金融市场上还存在的不少空白领域能够得到迅速填补,比如专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融资服务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以及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的人寿保险公司等等,这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而且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加强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监管的几点建议

在我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虽然还仅仅处于起步的阶段,但是,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产业资本大量进入金融业已经给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课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在产融结合方面的监管法规和政策还很不完善,加之产业资本的金融投资行为动机十分复杂、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实现有效监管困难很大。笔者认为,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监管当局引起重视。

(一)强化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在传统金融市场条件下,国有股在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因此股权监管意义不大,这也导致监管当局一直忽视了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事实上,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以建国以来国内最大的一宗非法吸储案为例,由于完全受控于大股东,广州市商业银行穗丰、汇商两家支行沦为大股东予取予求的“提款机”,四年内账外经营非法高息吸收了超过150亿元的资金,使广州市商业银行出现了全行性的支付风险。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始实行增资扩股和国有股权退出,一些产业资本迅速填补空缺跻身大股东行列,其中不少企业把目光盯在了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1999年6月20日)第十五条:“单个股东投资金额超过金融机构资本金10%以上的,必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虽然对不少银行来说,仅有10%是肯定控不了股的,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关联企业、关联股东的参股做出更明确限定,因此,这并不妨碍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股一家金融企业,通过拥有较多的表决权从而实现事实上的控股,这对一些股本规模较小、股权又相对集中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而言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在积极引进优质资本的同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适当分散股权,努力实现股权平衡。

(二)强化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所谓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属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现有的监管法规中虽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关系人贷款,但却没有实质性的控制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且,许多商业银行自身内部也对关系人贷款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有不少企业通过参股商业银行,掌握投票权,很容易就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信贷支持,而目前一些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给股东企业的贷款也远远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单户贷款管理的比例,并已经陷入股东贷款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困境之中。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具体做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进行审批时,制订一些限制股东向所投资金融企业进行融资的政策规定,如若干年内不得向参股银行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等等,从而将一些“劣质投资人”挡在门外;二是监管当局要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和检查,对单户超比例的关系人贷款要坚决督促其压缩贷款规模,降低单户贷款比例,否则要给予必要的处罚。三是要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关系人的授信管理,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问责制和贷后评价制度,不给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有可乘之机。

(三)积极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随着金融全球化和混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向金融机构参股,使得金融机构本身的法律结构和管理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监管当局单方面的力量,显然难以对金融机构施以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必须积极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来完善和补充金融监管。当前尤其要重视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监管当局、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将金融机构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从而避免交易前的逆向选择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通过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贷款)等重要信息可以及时、充分、准确地被市场和监管当局所掌握,从而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但在目前国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非上市金融企业目前还没有信息公开披露的义务。对此,监管当局应积极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思路进行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实施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性地看待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

(四)强化对大股东企业的风险监测。一般而言,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股金融机构的企业都是一些自身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企业。但是,以产业资本自身的资金实力来看,对资金链的管理也同样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东方集团为例,2001年7月26日该公司公告,以公司所持有民生银行1.69亿法人股为质押物,为公司控股的锦州港向中信实业银行申请4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则公告涉及了三家上市公司,两家商业银行和多个监管主体。这一方面显示大企业集团可以有效调集内部资源向某方面倾斜,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一旦资金链或某些运营环节出问题,将动摇整个集团的实力,甚至有可能给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风险。因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的各方当局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有针对性地对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涉足较深、影响较大的产业资本实行风险监测,共同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为更好地掌握金融监管的主动权,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金融市场二次危机

近20年来,美国住房按揭金融市场爆发了两次危机。美国储蓄信贷协会(S&L)危机爆发后,金融工具和衍生产品在解决危机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美在建立了发达的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二级市场后又爆发了次级抵押贷款债危机。本文试图通过回顾这两次危机的形成脉络,找出一些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美国的Allen.F和D.Gale提出了金融体系风险分担理论。他们认为,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市场和银行中介两部分,金融市场提供了横向风险分担机制,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利用多样化投资组合来规避非系统风险,而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银行中介向投资者提供了分担系统风险的机会,存款者利用存款进行跨期风险分担,可以较好地规避系统性风险。但是,银行本身所面临的非系统风险绝大部分是通过贷款多样化和分散化来规避的。但是对于系统性风险,银行是无法规避的,只能是银行中介与企业之间进行分担。在系统风险很大的,银行就可能成为一个系统性风险最终聚集的部门。美国次贷危机使积极参与次贷相关产品开发交易的银行成了风险汇聚的重灾区。

一、美国储蓄信贷协会(S&L)危机

(S&L)储蓄信贷协会是专门从事储蓄业务和住房抵押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1831年诞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第一家储蓄信贷协会,到1970年代末,全美共有4700家储蓄信贷协会,成为资产总额突破6000亿美元重要的金融巨人之一,是美国政府调控房地产业的重要部门,具有浓厚的“国营色彩”;储蓄信贷协会(S&L)的业务单一,仅为购房者提供低息住房抵押贷款,贷款融资渠道大都来自利率更低的政府借款和中息揽存,拥有制度性存贷息差收益,美国政府对其经营方式和范围有很强的管制。

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通货膨胀之下,资金大量向短期金融资产投资信托基金(MMF)集中,银行和储蓄机构的资金外流难以制止。如果银行和S&L不大幅度提高普通存款利率,就会失去储户,营业面临困难。假如实行利率自由化,提高存款利率,则S&L面临存贷款利差倒挂,在经营上出现赤字。美政府当局决定在1982年实行利率自由化。结果,存款利率上涨,S&L的经营急速恶化,400多家S&L濒临倒闭危机。S&L出现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的政策失败。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护濒临倒闭的S&L的所有存款,需要巨额资金,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没有这么多资金,绝大部分需要政府负担。,政府为了逃避负担,采取放宽限制的措施,为S&L创造了增加利润的机会。银行本身所面临的非系统风险绝大部分是通过贷款多样化和分散化来规避的,允许其参与多行业的高风险商业贷款等业务经营,但是没有经验的S&L参与此类的经营,近乎进行赌博。1988年,储蓄信贷协会出现更大的危机,总亏损额如天文数字,大约在五千亿美元左右。储蓄信贷协会(S&L)危机是先过度管制,后放松管制的结果。

二、2007年的次级抵押贷款危机

1.1990年以前美住房抵押融资机制的改变

S&L危机以后美国政府放松管制,促进金融市场创新,把原来高度集中在银行系统的房地产按揭贷款资产通过金融市场分散给不同的投资者主体,美国的住房按揭抵押贷款金融市场逐渐发展成为二级市场的结构。其一级市场机构经营模式由传统经营模式“贷款并持有”(originate-to-hold)让位于新的“贷款并证券化”(originate-to-distribute)的商业模式,一级市场机构也基本为私人机构。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渠道不再完全依靠吸收存款,而是依靠出售贷款合同,获得直接融资。

在1990年以前,住房贷款二级金融市场的主体还是只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GSEs)。美国政府主要是通过房利美(FannieMae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和房地美(FreddieMac美国抵押贷款服务公司)这两个机构来支持、调控美国住房融资体系的,这两个机构是美国整个住房融资体系的基础。其赢利来源于MBS的发行费用。

2.次级抵押贷款繁荣时期美住房抵押贷款融资市场的变化

其一,由于“贷款并证券化”的经营模式,使得一级市场上贷款公司可以快速回收资金并获得手续费收入,为扩大信贷市场份额,降低信贷标准,给低收入者种种优惠条件,于是次级贷款市场开始迅速扩张。到2006年,美国住宅抵押贷款规模已超过国债市场和公司债券市场,贷款余额高达13万亿美元。次级贷款分额约为7%到8%。

其二,美国政府背景的机构“房地美”、“房利美”不再是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高额的证券发行费吸引私人中介机构和大型投资银行进入,私人房贷公司如ImpacMortgageHoldings、“新世纪”(NewCentury)、Countrywide、Ameriques和多次等利用高财务杠杆向银行借贷购买次级抵押贷款合同后通过打捆、证券化为MBS后出售大型投资银行,后者将其再次证券化,目的已非分散抵押贷款风险,提高贷款机构的资金流动性,而是更注重获取暴利。房地产抵押贷款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变成(一级市场贷款,出售贷款合同——二级市场证券化MBS—再次证券化——出售给投资者)的循环。

其三,美银行业普遍认为“银行债权证券化会有效化解银行信贷风险”,再者发行并交易衍生品可获高额利润,美各大银行都设立了附属机构开发金融衍生品,近十年来该项业务的利润往往占银行总收入的50%以上。美政府在次贷危机出现之前一直是鼓励银行进行金融衍生品开发的。因此以次级按揭贷款债MBS为基础资产的再次证券化的各种证券产品,如债务抵押凭证(CDO)、合成CDO、夹层CDO…投资银行还利用分档技术对不同还款概率的CDO不同处置方式。过于复杂的金融衍生环节,使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很难真正了解所评级或购买的投资产品的风险。欺诈性的产品设计或有发生。

其四,商业银行出现信用循环式担保;一是商业银行纷纷设立SPV,发行CDO,因出售证券化资产时通常附有协议,在一定期间出现违约风险,最终投资者有权向发行者要求赔偿;二是银行出资设立SIVs,便于其发行ABCP。虽然在法律上有所谓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Remote)安排,两者的资产负债表虽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为了提高SIVs的信用评级,银行通常对SIVs有融资承诺,这是一种或有负债,为了发行更多的ABCP,SIVs的财务杠杆很高,且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一旦资产贬值,自有资本很快就会被冲销,会形成银行的实际损失。三是因以次贷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的高收益,银行亦购买别家或干脆持有自家发行的这类高收益产品。因此,美银行隐藏的巨大的重复性的资本损失风险。

3.美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

自2004年中开始,美联储先后17次加息,基准利率从1%上调至最高时:2007年9月的5.25%。不断升高的利率导致还贷成本激增,超出众多借款人的实际还贷能力,构成了借款人后续违约的直接原因。随着金融机构执行抵押,将回收住房重新推向市场,更进一步加剧了房价下跌。以次级抵押贷款MBS为基础资产的各种CDO证券化产品评级大幅下降,从而造成全球股市的下跌,引发了金融动荡。

次级贷款的根本原因:一是放松贷款发放标准,美一级市场各放贷机构未能遵守“谨慎性原则”。二是美住房金融的二级市场机构以“获利性”为目的的过度证券衍生引发信用过度扩张,潜在风险还无法计算清楚。

三、我国发展住房融资市场应思考的几点问题

思考一:是否应加快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二级市场的建设。

储贷危机爆发时,由于大量风险集中于银行系统,因此必须由存款保险公司或国家出资清理,危机处理成本完全由政府(并最终由全体老百姓)承担。而此次次级贷款危机爆发以来,由于美具有发达健全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渠道的快速发展,和高度分散的持有者结构,使危机的影响由金融市场各子市场共同分担,虽然涉及面更广但却减少了危机的冲击深度,尤其是大幅度减小了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加了危机处理的灵活度。目前中国的银行体系按揭贷款的金融二级市场并未形成,没有信贷风险横向分散的机制,一旦出现住房抵押信贷风险,只能由中国的银行系统承担。这一点应该引起关注。

思考二:住房抵押金融一、二级市场的风险控制是否应双管齐下。

美国的房地产市场既是市场机制发育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的市场,又是政府高度干预和调控的市场。政府行政手段都曾出现在美国储蓄协会(S&L)的经营和美国住房金融二级市场机构经营的早期。但2007年次级债危机和1980年代的(S&L)危机都显示出对于信贷风险控制的失效。因此,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一、二级市场的风险控制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行为。单靠市场力量或单靠行政手段都不及两者双管齐下来得有效。

第4篇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应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而多种多样,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第三,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超级秘书网

第5篇

(一)传统金融借贷的经营模式

是传统金融借贷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保障第一。资金供给者面临的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风险较低;审批严格。资金需求者(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着贷款审批环节的考验;偿贷风险。银行等金融中介面临的贷款风险;利润单一。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利润来源是存贷差额。

(二)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

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平台功能单一。P2P网络平台仅负有信息收集、整理及的功能;利润来源双渠道。P2P网络平台的利润来源从传统的赚取存贷差,变为不仅收取资金需求者的手续服务费,而且也收取资金供给者的服务费;催生第三方存管机构。为了使资金安全有保障,借助P2P网络平台的发展,使资金需求者才能从该机构中取款,从而防止平台拥有者将筹集到的资金卷款而逃,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风险;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P2P网络平台使得资金的供给方可以把资金直接出借给资金需求方,因而使作为中介的P2P网络平台,产生了“脱媒”的实质;降低风险,加快速度。首先,P2P网络平台以一对多的借款模式,使得投资者可以分散投资,不仅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而且加快了借款者的融资速度。其次,出资人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或保险公司的承保,可以有效抵御借款资金需求者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因素揭示

(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生性,导致其政策监管无法得到及时保障,因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得不到及时控制,最终对投资者产生风险,导致损失,影响经济运行的健康发展。2011年9月,银监会下发《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该通知首次以“人人贷”为对象,对P2P网贷平台的风险作出提示。至2013年底,关于网贷平台的监管主要由信贷中介行业自律协会(2个)进行协调。2013年,由行业协会了《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和《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等自律性文件。这些文件内容涉及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备案要点、任职资格、企业信息的定期披露、资金清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这些均不是以国家层面下发的政策法规,而且很多从事网贷平台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加入到该行业组织中,因而约束力不强。所以,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必须要求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以及政策法规。

(二)道德风险

1.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的道德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产生于民间借贷与互联网的结合。由于缺乏详细的监管措施,很多P2P网络借贷公司在建立初始,就不是以发展经营好该平台为目标,而是以搞资金池;赚取手续费、利差、自融和庞氏骗局等非法集资手段套取资金,因而出现大量平台产生经营困难,甚至卷款潜逃的现象。

2.借贷者的道德风险

在该平台进行融资的主体一般为中小企业投资者或个人,由于不能提供抵押或质押品等担保措施,因此他们一般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该平台的产生是基于信用融资产生的,所以他们可以在向平台提供个人信息资料时,就有可能伪造个人信息,以此获取高额融资款项,进而出现违约风险。

(三)审贷风险

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多采用的审贷技术为FICO评分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目前在我国通过FICO评分系统和大数据技术,实行的风险评级标准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A、A、B、C、D、HR。其存在的风险有:风险来自于评分系统的缺点,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工资、职业、头衔等相关信息不影响该评分系统的结果;在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只包括各商业银行历史信用数据,而不包含工商、税务、法院、保险等其他社会公共部门的信息;审贷所需要的数据来源,基本掌握在政府和银行体系内,P2P平台基本无法取得该数据,这也导致了我国的P2P网络平台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信息收集和数据挖掘成为审贷技术的壁垒。目前P2P对客户的风险计量来自于央行的征信系统。但央行的征信数据仅覆盖我国人口的30%左右,对于大多数人是空白的。

(四)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P2P网贷平台上,对外公布的出资人信息主要有:出资人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描述,借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以及平台的信用审核结果。从表面上看,这些信息已经比较公开透明,但是实际上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例如:基本信息不对称。出资人的基本信息,没有图片说明,不能真实、直观反映出资人的信息;抵押贷款证明以及收入来源或经营状况信息不对称。这些信息多出现在信用审核结果说明中,资金供给者不能够直接掌握;还款方式信息的不对称。目前,P2P网络平台采用的还款方式有:一次还本付息、先息后本、等额本息三种方法,还款结果(以投资1000元,1年期为例)。虽然投入的本金一样,期限一样,年化收益率也一样,但是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最终给投资人带来的收益也大相径庭。很多投资人由于没有金融理财的基本知识,因此对还款方式带来的借款利率产生认识偏差,导致对该平台的信任度降低,影响了该平台的发展。

(五)网络技术安全

风险网络技术安全风险包括:物理安全风险;网络结构的安全风险;操作系统的安全风险;应用安全风险;管理安全风险。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搭建起来的,因此网络技术的风险也成为P2P平台发展的阻碍因素。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第一,明确金融监管主体,实行严厉的监管措施。由于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因子,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明确由哪个机构实行监管权力与义务。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又极其迅速,使得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而缺乏监管,使平台发展处于监管边缘地带,长此以往可能会引起非法集资、洗钱等扰乱正常经济运行的现象的出现。所以国家必须尽快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金融监管主体,并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制度,保证该行业公平、公正、透明的开展业务竞争,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市场主导作用,实现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务的运行模式和产品,可以依靠目前现有机构的职责划分,采取分别监管的监管模式,以金融业、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民法通则为依据,制定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明确监管手段和惩罚措施。

第二,规范市场行为,构建互联网金融体系。金融创新对金融体系的构建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过度的自我创新,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将对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让金融创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法律法规为边界、以风险监控为底线、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明确P2P网贷平台定位。P2P网贷平台的定位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这必须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做到三不原则:即不实行担保,不非法集资,不“洗钱”;设定行业准入门槛。对P2P网贷平台企业的机构设置,必须从注册资本、组织架构、高管人员构成、理财师的从业年限及专业背景、风险管理技术、资金托管等方面着手设定行业准入门槛;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目前,在我国有“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联席会”和“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委员会”两家关于小额信贷的自律性组织机构。这无形中就形成了多头管理的现状,为了使管理规范化,必须统一行业自律组织,形成规范统一的行业规则,逐步加强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普及投资者教育。参与到P2P网贷平台的资金供给者,如果形成盲目投资,对平台风险没有充分的认识,必将产生泡沫风险,影响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行,因此,必须对投资者实施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

第三,运用FIRC模式进行企业自律性监管。

第6篇

一、面向市场的银行结构调整

1、调整的背景。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第7篇

关键词:城市化建设 金融供给 金融约束 金融生态环境

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然而,当前农村城市化在推进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金融约束,比如,金融供给的总量不充分,金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金融支持结构比较单一,很难满足农村城市化发展的多样化需要;农业保险不够健全等[1]。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新时期农村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步伐迫切需要有效解决。可以考虑从现代金融角度寻找破解农村城市化发展瓶颈的有效路径。

一、基于金融需求角度,有效整合农村金融需求

(1)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出其重要职能,有效整合农村金融需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第一,应该梳理、理顺及明确中央及地方政府间的各种权责关系,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之财权与事权,不断提高地方政府金融的自主性。实践表明,在发展农村城市化过程中,我们政府相关职责的履行大部分是依靠当地地方各级政府[2]。第二,建立及完善地方政府决策责任的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基层地方政府有关官员为了盲目追求政绩或者受到短期经济利益之驱动而重复开发一些农村城市化项目建设或者朝令夕改有关政策以锐减各个投资者参与农村城市化建设的积极性[3]。

(2)规范农村金融需求,引导使其适应新时期正规的商业金融要求。从长远角度来看,新时期农村城市化方面的金融支持会把重心转移在商业性金融方面。而目前农村金融需求之有效性严重不足,跟一些正规的商业金融服务之要求存在矛盾。为正确处理这个矛盾,必须规范农村金融需求,积极引导使其尽快适应正规的金融机构之服务门槛。第一,积极创新投资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引导及鼓励商业性金融资金、民间资金等其他资金参与合作,以达到少量的政府财政投入有效带动其他各种金融资源,从而缓解涉农有关企业目前融资比较困难之处境。第二,建议运用农户互助的合作模式。鼓励农户自行组织成立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或者金融组织,将过去的“农户----银行”这种模式改变为“农户---合作组织---银行”之模式以弥补一些滞后地区的农村商业性金融服务的缺失[4]。

二、基于金融供给角度,打造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1)不断完善农村扶贫金融服务,弥补金融服务缺失。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在商业化的过程中,日益凸显了一些弊端,比如对农村贫困居民的金融服务存在缺失。笔者认为,可以运用下面两种渠道去完善农村扶贫金融服务,处理金融供求的失衡性。第一,采用优惠政策积极吸引一些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小额的金融业务。第二,不断发展及完善小额信贷,从而满足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弱势群体之各种金融需求。

(2)以政策性保险为主,构建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说是当前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金融服务。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积极鼓励各类商业性保险公司支援、占据农村市场,为收入比较高的农户提供财产保险与寿险等业务。

三、基于金融政策角度,完善农村金融政策

(1)进一步明确农村金融支持政策导向,切实完善支农政策。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将农村城市化当作金融机构之信贷政策与资金支持之关键部分。人民银行要出台操作性强的政策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投身到农村城市化建设中来,鼓励其开拓新业务来服务农村建设。政策性银行要进一步明确支农职能。金融机构应该从小城镇开发、农村工业化、农村科技与教育等方面入手强化农村城市化建设资金的投放。

(2)金融政策跟其它政策要相互协调、有机配合大力支持农村城市化。农村金融当前不容乐观,比较复杂,只依赖单一的金融力量是难以应对的。所以,金融部门要有配合意识与服务意识,在政府出台的金融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寻求跟政府其它政策的配合与同步,千方百计支持农村地区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合基层地方政府小城镇、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5]。

四、基于金融生态角度,创建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农村金融生态目前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法制环境不够健全、难以监管,地方政府行政力量对各种金融机构所开展的金融业务干预较多;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符合标准的抵押品缺乏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比较低的局面。基于金融生态环境这个角度而言,应该推进农村金融法制化的建设,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力度;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尽量减少各类行政干预,从而创建出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在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与挑战。这需要我们沉着应对,多管齐下,破解金融约束,努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及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从而为农村城市化建设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蒋宝珠.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距状况分析[J]. 企业导报, 2013(14).

[2] 曲小刚,罗剑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和对策[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

[3] 高继平.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状况分析[J].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02).

第8篇

关于A某某涉嫌贪污案的司法会计鉴定书

(文号)

委托单位:×检察院

委托时间:×年×月×日

鉴定要求: 对×年×月至×月A某某涉嫌贪污×万元短期委贷资金及其去向的财务事实进行司法鉴定。

送检材料: 委托方提供的甲公司账册、凭证和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一、概况

×年×月至×月,A某某在担任乙公司负责人期间(见附件一/1),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将上述单位的×万元资金,转入甲公司和辛公司。已追回×万元,未追回×万元。

二、检验

(一)关于甲公司的基本情况

甲公司系×年×月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万美元。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均为A某某,副董事长和总经理为B某某。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产品等。×年×月,因注册资金未到位,甲公司被当地工商局注销。甲公司存续期间,未开展过正常经营业务,只查到大额借贷资金进出,财务上也无完整的账册,只查见一部分应收、应付往来账户(见附件一/2-6)。

(二)关于A某某动用×万元资金的情况

1.关于丙公司委托贷款×万元的情况

×年×月×日,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甲方将×万元委托乙公司贷给乙公司选定的企业,委托期限为×个月,按月息×%计息;乙公司对丙公司委托的资金负全部责任,到期保证归还全部本金,并一次性支付手续费,为本金的3%,在委托资金到账后,当场以支票或汇票方式付清(见附件二/1)。

×年×月×日,丙公司开出×银行的#×转账支票×万元,交给乙公司。经乙公司背书后,转入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该×万元后,主要用于付给丙公司利息×万元、壬公司货款×万元、癸公司货款×万元、子公司利息×万元、丑公司×万元,归还辛公司借款×万元,合计×万元(见附件二/2-17)。

因甲公司未归还丙公司借出的×万元,丙公司向法院提讼。其后,根据×法院判决和×法院民事调解,由乙公司返还给丙公司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年×月×日,乙公司正式赔付丙公司×万元(见附件二/18-25)。

2.关于丁公司委托贷款×万元的情况

×年×月×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丁公司将×万元委托乙公司贷给乙公司选定的企业,委托期限为×个月,按月息×%计息;乙公司对丁公司委托的资金负全部责任,到期保证归还全部本金,并一次性支付手续费,为本金的×%,在委托资金到账后,当场以支票或汇票方式付清(见附件三/1)。

×年×月×日,丁公司开出×银行的#×转账支票×万元,交给乙公司。经乙公司背书后,转入甲公司。甲公司收到后,通过寅公司归还×年×月×日甲公司向子公司的借款×万元,归还甲公司向卯公司的借款×万元。

上述×年×月×日甲公司向卯公司借入的×万元,用于付给辰公司货款×万元,付给午公司×万元,与其他资金一起付给未公司×万元(见附件三/2-20)。

因甲公司未归还丁公司借出的×万元,丁公司向法院提讼。其后,根据×法院案外调解协议,由乙公司返还给丁公司×万元、利息×万元。×年×月×日,乙公司正式赔付丁公司×万元(见附件三/21-22)。

3.关于戊公司和庚公司委托贷款×万元的情况

(1)关于戊公司委托贷款×万元的情况

×年×月×日,戊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戊公司将×万元委托乙公司贷给乙公司选定的企业,委托期限为×个月,按月息×%计息;乙公司对戊公司委托的资金负全部责任,到期保证归还全部本金,并一次性支付手续费,为本金的×%,在委托资金到账后,当场以支票或汇票方式付清(见附件四/1)。

×年×月×日,丙公司开出×银行的#×转账支票×万元,付给戊公司。戊公司背书后,交给A某某。A某某将该支票直接付给辛公司。×年×月×日,甲公司记入“其他应付款――戊公司”账户×万元(见附件四,2-4)。

案发后,戊公司借出的×万元,已通过×个单位签订转账协议书追回,由申公司归还酉公司。

(2)关于庚公司委托贷款×万元的情况

×年×月×日,庚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书,庚公司将×万元委托乙公司贷给乙公司选定的企业,委托期限为×个月,按月息×%计息:乙公司对庚公司委托的资金负全部责任,到期保证归还全部本金,并一次性支付委托手续费,为本金的×%,在委托资金到账后,当场以支票或汇票方式付清(见附件五/1)。

×年×月×日,丙公司开出×银行的#×转账支票×万元,付给庚公司。×月×日,庚公司开出×银行的#×现金支票×万元。两张支票,合计×万元,由庚公司交给A某某。A某某将其直接付给辛公司。×年×月×日,甲公司记入“其他应付款――庚公司”账户×万元(见附件五/2-6)。

庚公司借出的×万元,根据×法院判决和×法院判决,扣除已付给庚公司利息×万元、戊公司利息×万元、丁公司利息×万元,合计×万元,由乙公司归还庚×万元。×年×月×日,乙公司正式赔付庚公司×万元(见附件五/23-25)。

(3)辛公司收到×万元的去向情况

辛公司收到以上×万元后,主要用于付给庚公司利息×万元、戊公司利息×万元、丁公司利息×万元,其余×万元,作为甲公司归还×年×月×日向辛公司借款×万元的本息。

上述×年×月×日甲公司向辛公司借入的×万元(×万元+×万元),A某某将其直接解入戌公司。根据戌公司的×年×月×日《转账通知》称,戌公司收到的上述×万元,是收回×年×月×日戌公司经乙公司转贷给辛公司的借款(见附件五/7-22)。

三、论证

一、检材由委托方依法收集并提供,因而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二、对上述有关财务事实的检验,符合公允的证据规则。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见附件九/1)。A某某将客户交给银行的委托贷款通过自己经营的公司贷给客户,在自己经营的公司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又由银行赔付,改变了客户委托贷款的所有权,其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

四、鉴定结论

×年×月至×月,A某某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将上述单位交给乙公司的×万元委托贷款,纳入其个人控制之下。其中:转入A某某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甲公司的账户×万元;以甲公司的名义付给辛公司×万元。案发后,已追回×万元,未追回×万元。因法院的调解、裁定、判决,经执行三次赔付(×万元+×万元+×万元),乙公司直接损失×万元。

落款: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专用章

高级司法会计师:

(印章)

司 法 会 计 师:

(印章)

日期:

第二部分文证审查意见

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意见书

文号

一、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公诉人某某某提出委托,要求对案件中的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文书进行审查。

×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结论称,×年×月至×月,A某某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庚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将上述单位交给乙公司的×万元委托贷款,纳入其个人控制之下。其中:转入A某某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甲公司的账户×万元;以甲公司的名义付给辛公司×万元。案发后,已追回×万元,未追回×万元。因法院的调解、裁定、判决,经执行三次赔付(×万元+×万元+×万元),乙公司直接损失×万元。

二、审查情况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该鉴定未使用言词材料,检验部分的叙事脉络也较清晰。其次,存在下列问题:

(一)检验不充分

第一,检验采用的仅是查账的叙事法,未对检材特征进行观察描述。

第二,未从多个角度、利用多份相关的涉案会计资料对资金收付进行检验。

第三,未利用各种条件对资金收付的会计记录进行检验。

(二)论证不正确

该鉴定对于检材来源合法性和检材真实有效性的论证是缺乏论据的;对于检验方法的论证是错误的;对于非会计行为合法性的论证是多余的。

(三)结论缺乏部分依据

该案中虽然甲公司会计记录不全,但乙公司是老企业,必定有规范的会计记录,这部分会计记录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然而,该鉴定未对这一范围的涉案会计资料进行检验,因而结论中“直接损失”一词缺乏事实依据。

三、审查结论

若鉴定人无意做重大修改,但能将文书改为“查账报告”,并在结论中删除“直接损失”一词,该鉴定结论拟可采信作为查账结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