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3 18:57:1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关系证明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截取(延长)线段,构造全等三角形
例1如图1,AD是ABC的中线,DE、DF分别是ABD、ACD的角平分线,求证:EF
分析利用角平分线的条件,分别构造两对全等三角形,转移BE、CF,使三条线段构成一个三角形.
证明在DA上截取DN=DB=DC,连结NE、NF.
由DE平分∠ADB,知∠1=∠2.
又BD=ND,ED=ED,
所以BDE≌NDE,
得BE=NE.
同理可得CF=NF.
而在EFN中,NE+NF>EF,
故BE+CF>EF,
即EF
点评当有角平分线时,截取相等线段,为解题开通道路.本例也可延长ED到N,由全等三角形得BE=CN,EF=NF.
二、截取(延长)线段,构造等腰三角形
例2如图2,在ABC中,∠ACB=2∠B,求证:2AC>AB.
分析本题关键是如何构造出2AC.利用角的二倍关系,构造以AC为腰的等腰三角形,该等腰三角形的底边恰与AB相等.
证明延长BC到D,使CD=AC,连结AD.
则∠CAD=∠D.
而∠ACB=∠CAD+∠D,
所以∠ACB=2∠D.
而∠ACB=2∠B,
所以∠B=∠D,得AB=AD.
在ACD中,AC+CD>AD,
所以2AC>AB.
点评本题也可以在BC上取点E,使∠AEC=∠ACB.连结AE,可类证.
三、延长中线构造平行四边形
例3如图3,AD是ABC的中线,求证:AB+AC>2AD.
分析由2AD想到延长AD至等长,构造出平行四边形,就可把有关线段转移到一个三角形中.
证明延长AD到E,使DE=AD,连结BE、CE.
又DB=DC,所以四边形ABEC是平行四边形,得AC=BE.
在ABE中,
AB+BE>AE,
所以AB+AC>2AD.
点评如果没学到平行四边形,也可证明EBD≌ACD.
四、构造中位线
例4证明:三角形任两条中线之和大于第三条中线.
已知:如图4,AD、BF、CE是ABC的三条中线,它们相交于N.
求证:BF+CE>AD.
分析利用三角形重心N将各中线三等分的性质,取AN的中点M,使EMN的三边分别是各中线的三分之一.
证明取AN的中点M,连结ME.
因为AD是中线,N是重心,
所以MN=13AD.
又E是AB中点,
则EM=12BN=13BF.
因为EM+NE>MN,
而NE=13CE,
所以13BF+13CE>13AD,
从而BF+CE>AD.
点评本题也可延长ND到G,使DG=DN,得平行四边形BNCG,再利用BNG的三边不等关系.
五、移动线段
例5如图5,D是ABC的边BC的中点,E、F分别在AC、AB上,且∠EDF=90°,求证:BF+CE>EF.
分析利用直角∠EDF,构造等腰三角形以及全等三角形,将三条线段转移到同一个三角形中.
证明延长FD到G,使DG=FD,连结EG、CG.
由∠EDF=90°,知EFG是等腰三角形,则EF=EG.
又FD=DG,BD=CD,∠1=∠2,
则BDF≌CDG,
得BF=CG.而CG+CE>EG,
所以BF+CE>EF.
点评本题的关键是对直角DEF条件的利用.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作出斜边上的中线,二是加倍直角边.本例采用的是后一种方法.这样将目标式中的三条线段转移到同一个三角形中.
六、截大补小
当已知条件中,一个角大于另一个角时,可采用“截大补小”法,即在大角内作一个角等于小角,或将小角补成与大角相等的角.
例6在ABC中,∠C>∠B,求证:AB>AC.
证法1如图6-1,在∠C内部作∠BCD=∠B,CD交AB于点D,则BD=CD.
在ADC中,AD+CD>AC,
则AD+BD>AC,即AB>AC.
证法2如图6-2,作∠CBE=∠C,BE与CA的延长线交于点E,则BE=CE.
在ABE中,AE+AB>BE,
则AE+AB>CE=AE+AC,
即AB>AC.
点评本例结论实际上是有关三角形边角不等关系的一个重要定理.即在三角形中,大角对大边,大边对大角.
练习题1.在ABC中,AB>AC,M是角平分线AD上一点,求证:BM-CM
国与美国法律推定、证明制度的关系,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具体差异。
其一,我国与美国在相关问题的层次性上存在差别。美国证据法中将证明责任分为两个层次,包括提出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从影响证明责任的程度上,法律推定可分为影响提出证据责任的法律推定和影响说服责任的法律推定;在证明标准方面,也有排除合理怀疑、优势证据、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等多层次标准。这些多层次的概念对于区分不同主体、不同证明对象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法律推定对证明责任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证明责任问题只有“公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在特殊情况下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种简单的规定;对于证明标准问题,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普遍适用的标准。显然,我国单一的、不区分层次的刑事证明概念,无法为不同主体、不同问题上区别不同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提供前提,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的关系定位上存在同样的问题。
其二,美国法律中相关规则较为明确,而我国显然缺乏这种明确的规定。比如对证明责任中的说服责任,美国证据规则中将证明被告人有罪,以及犯罪本体要件的说服责任赋予公诉方承担,法律推定不能影响这部分说服责任的分配;对于积极辩护的说服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移给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中的提出证据责任,在美国法中是法律推定影响证明责任的核心部分;控辩双方都可承担此种责任,而且在法律推定影响证明责任时经常发生转变。对于证明标准问题,如果法律推定转移提出证据责任,辩方承担该责任一般需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如果法律推定转移积极辩护的说服责任,辩护方承担该责任的标准通常也是优势证据标准,特定情况下可能适用更高的标准。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仅仅规定被告人在特殊情况下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此证明责任是完整的还是部分证明责任,是提出证据责任还是说服责任,与公诉方承担的证明责任有何不同,证明标准是否有区别等问题都没有规定;另外,我国法律中对被告人提出的辩护理由应当由谁证明,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法律推定是否存在、效力如何,更是语焉不详。在实践中,则存在“举证责任”、“说明责任”、“没有提出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举证证实”等多种表述,显示出实践中对法律推定影响证明制度问题认识的模糊性和混乱性。
最后,分析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的关系,涉及的主体也有所不同。在美国刑事诉讼中,法律推定引起证明责任转移,是在控辩双方之间转移,通常是在控方承担一定证明责任后,根据法律推定将证明责任转移给辩方,而辩方在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后,可以将其再次转移给控方,法官不承担证明责任,不能成为证明责任转移的承担主体。而根据前文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中由法律推定引起的证明责任转移,需要司法机关承担查证义务,法院也可能成为查证主体之一。这意味着分析我国法律推定与证明制度的关系,还要着重分析法官在该过程中的定位与作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考勤记录;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一、巧用“倒数关系”――“tanθ・cotθ=sinθ・cscθ=cosθ・secθ=1”
若条件中有xy≤t(或≥t),可考虑做如下之一变换:
(1)x=r1tanθ,x=r2cotθ; (2)x=r1sinθ,x=r2cscθ;
(3)x=r1cosθ,x=r2secθ。
例1:已知x,y∈R+,xy=2,求证: 。
证明:设x=tanθ,y=2cotθ (θ∈(0, )),
二、巧用“平方关系”之一:“sin2θ+cos2θ=1”
1.若条件可化为 ,可考虑做变换
。
例2:已知实数x,y满足x2+3y2=6y,证明:-4≤x2-y2≤。
证明:条件可变形为 ,设x=√3sinθ,y=1+
cosθ(θ∈[0,2π]),则x2-y2=3sin2θ-(1+cosθ)2=-4(cosθ+)2
+ ,易知-4≤x2-y2≤ 。
2.若条件有x,y∈R+,且x+y≤t(或≥t),可考虑做变换x=rsin2θ,y=rcos2θ。
例3:已知x,y∈R+,且x+y≤1,证明:|3x2-2xy-3y2|≤3。
证明:设x=rsin2θ,y=rcos2θ(0<r<1),则3x2-2xy-3y2=r2(3sin4θ-
3cos4θ-2sin2θcos2θ)= r2[3(sin2θ
-cos2θ)(sin2θ+cos2θ)-2(1-cos2θ)cos2θ]=r2[2(cos2θ-2)2-5]。
易知|3x2-2xy-3y2|≤3。
3.若题干中含有诸如b2-(x-a)2,√b2-(x-a)2,a-x, √a-x,的因子,可考虑做类似(1)与(2)中的变换。
三、巧用“平方关系”之二:“sec2θ
-tan2θ=csc2θ-cot2θ=1”
1.若条件可化为 ≤(或
≥)r2,可考虑做变换
,。
例4:已知y≠0且x2-y2=1,证明:
。
证明:设x=secθ,y=tanθ(θ≠kπ
+,kπ(k∈Z)),则
=|(secθ-cosθ)(tanθ+cotθ)cos2θ|
= 。
2.若条件有x,y∈R+且x-y≤(或≥)t,可考虑做变换x=
rsec2θ,y=rtan2θ或x=rcsc2θ,y=rcot2θ。
例5:已知x>1,y>0,x-y=1,
证明: 。
证明:设x=sec2θ,y=tan2θ(θ∈(0,)),则
= 。
因θ∈(0,),故命题得证。
关于出具涉外亲属关系证明书的时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74年1月31日〔74〕法办司字第4号批复中,曾经规定:“对那些因出境探亲或定居而要求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书的,应在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目前,各地公证处均按此规定执行。
但据我驻外大使馆和有关方面反映,美、法、荷兰等国规定,居住在这些国家的华侨和中国血统外籍人为来华探亲或其眷属去探亲和定居者,向当地移民局申办出、入境签证时,就需有我公证机关为其出具的出生、结婚或者亲属关系证明书,否则不予办理。我们原规定与某些国家的规定有矛盾,使申请人感到很为难。因此,他们建议:办理涉外公证与申请出境是两回事,似不应与批准出国或旅居国是否同意入境联系起来,只要申请人要求所证事项属实,便可出证。
我们共同研究决定如下:
一、凡为申请出、入境探亲或定居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要求出具出生、结婚和亲属关系证明书的,可以在公安机关批准其出、入境之前办理。
命运意味着人的有限性,意味着人性的某种缺损。古希腊的命运悲剧是古希腊人对自身与世界关系的反思,对人的有限性与世界无限性的形象表达。人有不测命运、旦夕祸福,既是舞台上悲剧的内容,也是现世中人生的常态。即使普罗米修斯这样预知未来的神都无法摆脱命运的支配和统治,他无比感叹地说:“哦,透亮的晴空,穿飞的风儿,你们,奔腾的河流,大海层层屈卷的笑魇,哦,大地,万物的母亲,还有你,无所不见的球体,光辉的太阳――我对你们呼唤!看看我吧,一位神明,忍受众神制导的灾难;看看我的苦痛,此般羞辱,拼命挣扎,一万年的磨难。这便是我的钉绑,被那位新掌权的王贵,幸福的神明的首领,被他的谋划锢在这边。苦哇,磨难!为眼下的不幸,也为将来的苦酸,我出声哀叹,不知何时可得解救,命运使我度过难关。嘿,我在说些什么?我预知将来,将要发生的一切,清清楚楚,都在我的料想之内;对于我,苦难的来临不会出乎意外。我必须接受命运的支配,不会大惊小怪,知晓与必然的强力抗争,决无胜利可言。”[1]不可抗拒的命运是神和人都不可能摆脱的,人的全部活动以及人关于自身的思考必须置于这不可抗拒的命运框架之内,这也就是俄狄浦斯所说的:“我们不可和命运抗争。”[2]命运把人解释世界和超越现实的信心限制在一个不可能得到充分拓展的范围。
人类期望生活在一个安稳而又富有生气的世界中,人类既不愿意生活像铁板一块,也不希望其混乱如麻,所以自由与秩序是人类面临的永恒主题,它们之间的张力是人类生存活力的源泉。人类由此力图缓和它们之间的对立,以建立两者之间肯定的、正面的互补关系。然而人命定生活在一个对立而紧张的宇宙中,这种对立而紧张的生活既是一种收获,也是一种缺失,其表达了人类生活的不完美性。在赫西俄德的《神谱》、《工作与时日》中,诸神创造了宇宙。宇宙首先意味着天与地的分离,其次是各个宇宙要素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组织宇宙的“心灵之手”是神,所以宇宙是一个神创秩序。那种秩序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诸神之间以及诸神与人之间在宇宙中的地位,其中最重要的是神与人之间的关系。神圣宇宙是一个等级体系,在那里神无限地高于人,它丰足完美,一切人类行为是不必要的。人像神那样生活,然而,人依然不满于在那一秩序中的位置,因为那一秩序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是纯粹的外在,人处于秩序的边缘,权力和荣誉只在诸神之间分配,人被安置于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可以说,宇宙为外在于人的力量所创造,对于人而言宇宙的外在性使其呈现为一个压迫性的命运,因此在那种处境下人类无助无为。人类的心智的发展使人意识到此种存在秩序的缺陷,不甘于在命定秩序中无可奈何,更不能忍受在既定的秩序前俯首听命,渴望拥有一个生动的、富有朝气的人类生命。人的主动性便寻求着超越给定性,打破这一神创宇宙秩序,扰乱自然的平衡。这便引发了人类改变自己生存处境的努力,以期重建宇宙秩序。这种努力由普罗米修斯的“分配”与“盗火”事件表达出来,代表了人类反抗压迫性的宇宙命运的一种努力。普罗米修斯代表人类利益的举动触怒了宙斯,作为对人类的惩罚,潘多拉便来到了人世,为人类制造许多灾害和不幸。普罗米修斯的悲剧性命运表明人与神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人对神的秩序的反叛以人遭受苦难告终。
古希腊悲剧精神因此可称之为苦难的咏叹调。命运决定了人的苦难,而人却要反抗命运,最终归于毁灭,这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震撼人心之处。古希腊文化不是把悲剧看作人的自由意志或恶的力量的结果,看作某种人为的插曲或某种超出常规的意外,而是把它理解为生存或者生活的一般规律和某种终极性的宿命,理解为人的自由意志与命运之间的一场不可避免的永恒冲突。这从埃斯库罗斯《被绑的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与歌队的对话中充分体现了出来:“我知晓你说的一切,知晓当时在做越份的事情,不想否认,出于自愿。我帮助了凡人,自己吃苦受难。然而,我不认为因此该受这样的惩戒,受绑绝壁之上,吊在半空中间,耗损在这人鬼不至的荒山之巅。现在,我求你们不要为我的痛苦伤心,临落地表,听我讲述自己的命运,它将如何展开,从头到尾,听个明明白白。”[3]这种命运观不但不会给人以不自由的直观,反而足以示人以自由的洞见。古希腊悲剧在这一点的贡献上是卓著的,人解开或者不能解开命运之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承受命运之重。尽管古希腊悲剧人物总是受到命运的捉弄,他们的心头永远笼罩着浓重的哀愁和无奈的惶惑,深刻体会到自身的渺小,但他们却凭着崇高的自由意志和激昂的抗争精神,高扬了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积极的生命意识。尼采为之共鸣的正是古希腊悲剧中这种“英雄与命运的战斗”以及悲剧主人公所表现出的强烈个性和负责精神。
古希腊悲剧由此进一步追问“命运”的问题。既然人本身是无罪的,那么一切灾难都是外加的吗?人的悲剧真的与人自身无关吗?这一深入的追问把人逼到无可退避的地方,促使古希腊文化反思人的存在的多元维度。面对命运,人是无能为力的,但是人可以求善,可以高贵地忍受痛苦,接受死亡,通过法律和人的全部文明立足于整个大地上。这样古希腊悲剧将正义置于人文主义的中心,以接受命运的拷问。
在古希腊神话的宇宙观中,宇宙是诸神意志的创造,神与人同形同性,具有人的意志、激情和各种欲望,宇宙秩序的形成乃是诸神争战的结果。“诸神的不和”导致了人生的意义成为诸神之间无穷尽的斗争,也就是说对生活的各种态度是彼此斗争的,不会有结论的,没有终极答案的。古希腊联军首领阿伽门农奉宙斯之命远征违背了交往礼仪的特洛伊,这激怒了女神阿尔特弥斯,她要求阿伽门农祭献自己的女儿,方能平息女神的愤怒。神谕说,如不献祭,远征注定失败。阿伽门农面对这残酷的两难处境,老泪纵横:“我的命运,正反险厄,无论是服从指令,还是杀死女儿,家中的骄傲,流洒处女的鲜血,溅染父亲的双手,挨着祭坛放倒。这些事情哪一件会悬离灾恼?”[4]阿伽门农的两难处境源于宙斯和阿尔特弥斯两神之间的不和,他们分别向联军统帅同时提出相互冲突的要求。阿伽门农无法同时满足两位神灵,然而,如果不加以满足,则是不敬,结果自然是灾难,招来神的报复。阿伽门农的悲剧性在于他必须同时满足两位神灵相互冲突的要求,由此遭受了无法预测的灾难,经受了毁灭。这样在古希腊人看来,神只不过是相对于人而存在的更有力的存在者,因而他们与人的区别不在于道德上,乃在于力量上。正因为如此,人作为人的自由就受到神的限制。所以,人的悲剧不是来源于人的行为,而是出于神的意志。因而在《游叙弗伦》中,柏拉图对神的正义性进行追问。被控告渎神的苏格拉底前往法庭,在法庭的入口处与城邦宗教事务官员游叙弗伦相遇,游叙弗伦对苏格拉底的出现非常惊讶。苏格拉底说,自己据说是引诱年轻人不信神,犯了腐蚀雅典青年的大罪的缘故而被了。苏格拉底又反问游叙弗伦为何在这儿,游叙弗伦说,因为他的父亲杀了人,所以正要去控告他的父亲。于是苏格拉底向他提出了这一问题:何为虔敬?游叙弗伦回答说:“我说虔敬就是做我方才所做的事;凡有罪,或杀人,或盗窃神器,或做其他坏事,不论是父母或任何人,都要告发,否则便是亵慢。”[5]游叙弗伦的回答没有令苏格拉底满意,在苏格拉底的追问下,游叙弗伦答道:“神之所喜者是虔敬,所不喜者是不虔敬。”[6]苏格拉底说,诸神之间并不一致,各有好恶,一个神所喜欢和赞同者也许会遭到另一个神的反对。最后对话直指虔敬和神之间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虔敬是否因其为虔敬而见喜于神,或者因其见喜于神而为虔敬?”[7]在这里,柏拉图第一次提出了正义的形而上学基础问题,如果将“虔敬”概念归于“正义”范畴,那么上述问题即可表述为:是因为正义的,神才喜欢,还是因为神喜欢,才是正义的?促使柏拉图思索该问题的正是古希腊传统诸神,倘使诸神是意志性存在,诸神实难成为正义的,更无法成为正义之源。结果,作为诸神间相互暗算、拼杀以及不可胜数的勾心斗角的产物的宇宙也定会远离善。于是,柏拉图强烈地感到必须寻求一个更高的标准将诸神统一起来,这就是超越诸神的“善”。“善”将原来互不关联的神、人、世界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宇宙秩序以及价值原则。正义必须是一个统一的、共同具有的“善的理念”,有了这个统一的“善的理念”,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就可比较、可通约了。人如要完善人性必须接受善的养育。政治负载着人类的理想,将人类引向高贵,自觉遵循富有意义的整体。
埃斯库罗斯创作的《奥瑞斯提亚》三部曲同样提供了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剧中阿波罗是奥瑞斯忒斯的保护神,是他促使奥瑞斯忒斯杀母为父报仇的。用尼采的话说,阿波罗是个体化的神,他使奥瑞斯忒斯树立起一种与自然的律法(即子不能杀母)相对立的形象。但是,阿波罗不能保护奥瑞斯忒斯免遭复仇女神追杀的命运,其主要的原因是要支撑人的存在,就必须依赖理性的塑造,使人摆脱血族复仇的锁链,从家庭成员转变为城邦的自由公民。雅典娜的出现为人的自然性存在向社会性存在转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这就是自我决定的自由和法律的正义。由十二名陪审员组成的法庭在判定奥瑞斯忒斯是否有罪时,票数持平,最后由雅典娜投下关键的一票,判定奥瑞斯忒斯无罪。悲剧最后由雅典娜劝复仇女神接受法庭的结果与她及人民的和解而告终。雅典娜的权威即法律的权威。由此,正义的基础由命运转向至善,一种新的正义观开始出现:这就是,“从由复仇三女神(Furies)所代表的那种强制或任性地恢复秩序的意识发展到雅典娜所解释的合乎理性的秩序”[8],神的正义开始被表达为制度化的法律理性而不是变幻莫测的神的意志,个人存在的目的不再是对家族义务(其中主要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复仇义务)的履行,而是加入城邦致力于至善的追求。这样,古希腊的悲剧主人公,他们的命运虽然是不幸的,但在个人的不幸的背后存在着肯定其主体价值的更高的正义,通过正义建立好的政治秩序,人就不再是被命运所追逐的“罪”人,而是具有政治荣耀的城邦公民。虽然历史上有过不同的正义形态,但作为正义,它们都传承着这样一个共同的范式:各得其所应得。在古希腊维度的悲剧精神中,“各”隐含着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界分,包含着一种衡量“所得”是否为“各”所应得的尺度或参照。悲剧英雄在共同体中所召唤出的属人的伦理情感和城邦的法律,彻底打破了神的僭政之法,人从此敬神而不畏神。可以说,古希腊悲剧的人文主义的基本旨趣是古希腊人需要在人间为自己立下神圣的法律,以维护人的尊严和存在的价值。人的命运和尊严不是由神决定,而是由法律和民主的方式获得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古希腊人不仅仅只是在抱怨和质问神,还从神那里争得人的生存和幸福生活的权利。人的幸福作为自然的合乎存在的天然部分,是宇宙秩序中的人的存在不可剥夺的属性,人的幸福的最终实现就是宇宙秩序在世间的最大正义。所以柏拉图认为,要成为真正的人类,神就必须退隐,人与神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一距离就是人类的行动空间,人类文明产生于此。然而,这必须以对神的宇宙记忆为基础,否则人的粗野的泰坦本性就会暴露,在这种暴虐本性面前人类会变得异常脆弱。所以,关于人类生活,柏拉图强调,人必须从神脱离,否则人类就不可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人类生命在神统秩序下就会慢慢枯萎,就会退化得与动物一样(人的能力得不到锻炼,知识与经验得不到积累,语言得不到发展,人说着动物的语言,没有性,没有劳作,更没有政治和哲学,因为神包揽一切,掌控一切);同时,人必须仰赖神的帮助,因为人的原始本质放荡而暴虐,没有神的关照,人类就有毁灭的危险;人对神的依赖体现为人对神统宇宙秩序的记忆、学习和模仿。所以埃斯库罗斯出于对人类生存的状况有一种异常清醒的认识,他创作了《解放的普罗米修斯》,在该剧中,普罗米修斯从铁的锁链下解放出来,与宙斯和解。这一举动具有深远的意义,象征着神与人的和解。
总之,古希腊人意识到,似乎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决定着人的命运,这种力量不是人依靠道德修养或善良意志就可以超越和克服的,他们对于人的生存困境,对人性中否定性的一面有着比较透彻的认识。即不但自由和创造性是人的本质规定性,而且孤独、有限和不完善也是人的本质的规定性,是人之为人不可逃避的命运。同时,古希腊人固然在不断地寻求与神和好的途径,但是他们认为人的悲剧不是来源于人的行为,而是出于神的意志,因此不放弃与神抗争来赢得人的尊严的机会,为人的行为及福祉的正当性辩护。所以朱光潜指出:“希腊人创造的悲剧是异教精神的表现,他们一方面渴求人的自由和神的正义,另一方面又看见人的苦难、命运的盲目、神的专横和残忍,于是感到困惑不解。既有一套不太明确的理论,又有深刻的怀疑态度,既对超自然力怀着迷信的畏惧,又对人的价值有坚强的意识,既有一点诡辩学者的天性,又有诗人的气质――这种种矛盾就构成希腊悲剧的本质。”[9]
注释:
[1] 埃斯库罗斯:《被绑的普罗米修斯》,《埃斯库罗斯悲剧集》,陈中梅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223页。
[2]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古希腊悲剧经典》上卷,罗念生译,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193页。
[3] 埃斯库罗斯:《被绑的普罗米修斯》,《埃斯库罗斯悲剧集》,陈中梅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33页。
[4] 埃斯库罗斯:《阿伽门农》,《埃斯库罗斯悲剧集》,陈中梅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页。
[5] 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严群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7页。
[6] 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严群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9页。
[7] 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严群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5页。
[8] 弗莱:《批评的解剖》,陈慧、袁宪军、吴伟仁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页。
圣旨又称为谕旨,是上谕文书的原件。“谕”和“旨”是有区别的:谕,一般是皇帝主动的指令和命令;旨,是根据大臣的请示报告而的答复性指示。“圣旨”,是封建皇帝赐爵、授官和褒奖功勋的诏令,它是皇权的集中表现,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圣旨并不是像影视作品那样用黄绫制成,半米多长。事实上它有严格的定制,按照官员品级安装不同质地的轴柄,一般为一品玉轴,二品为黑犀牛角轴,三品为贴金轴,四、五品为黑牛角轴。单彩的圣旨一般封给五品官员以下,多彩的一般封给五品官阶以上官员,职位越高,圣旨的颜色越多。圣旨的长度没有硬性的规定,长者可达5米有余,短者在1.5~2米之间,宽度一般的30厘米左右。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多为上好的蚕丝制成的绫锦制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花纹精美,富有立体感。明清两代的圣旨是由当时的江宁府官方统一监制,设有防伪标识,卷首两条升降的盘龙相互追逐,从不同的侧面都有折光变幻。上下翻飞的盘龙颇有动感,威武壮美,隶书“奉天诏命”四字显得神圣威严。书写“圣旨”的用墨全部使用矿物质天然材料,如朱砂、孔雀蓝、石绿、藤黄等颜料,经研磨之后再书写,色彩艳丽,悦人眼目,长期不褪色。“圣旨”的书法是当时著名书法家所书,其装裱艺术、丝锦织造,件件是精品,让人过目难忘,更具有收藏价值。
河南省新郑市博物馆收藏有明清两代六位皇帝颁赐的圣旨,多是对官员及其父母、祖父母和夫人赐爵封赏的敕命,唯有一帧是明神宗朱翊钧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赐授给新郑籍已故内阁首辅高拱的追赠诰命。该诰命用料考究,色彩绚丽,书法端庄,具有很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明神宗赐封高拱诰命(见图),横545厘米,纵30厘米,五彩丝绢制品底色分为淡黄、浅黄、深黄、灰、白五色,其上织祥云瑞鹤衬托底纹。左右两端织“奉天诰命”,四字篆书两边织有银色双龙图案作为防伪标识。诏令文字为墨书方寸工楷,文后钤盖篆书“制诏之宝”朱色玺印,印记下落款“万历三十年四月六日”。圣旨虽然历时久远、斑驳古旧,但清秀的字迹仍十分清晰。落款处的“制诰之宝”印章,既气韵非凡,又神圣威严,昭示着昔日皇权无上的荣光。高拱不仅是新郑乡贤,又是一代明相,受人敬仰。“圣旨”原文无标点符号,断句困难,难懂其意,现就该帧圣旨内容介绍如下,敬请方家不吝赐教是幸。
奉天诰命
奉
天承运
皇帝制曰,国家於辅弼之臣,每笃始终之谊。才品程之,功实定论,采之舆评。其有绩丕著于中朝,而报未孚于物望。则荣名竣秩,朕不敢爱焉,所以彰有劝示,无私也。故原任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高拱,锐志匡时,宏才赞理。当畿庭之再入,肩大任而不挠。位重多危,功高取忌。谋身近拙,实深许国之忠。遗俗似迂,雅抱殿帮之略。幕画得羌胡之要领,箸筹洞边塞之机宜。化椎结为冠裳,柔犬羊于怗服。利同魏绛杜猾夏之深忧,策比仲淹握御戎之胜算。在昔允资定力,于今尚想肤功。遡彼远猷,洵堪大受;睹兹巨美,宁问微疵。矧公论之久明,岂彝章之可靳。是用追赠尔为太师,谥文襄,锡之诰命。於戏!宠极师垣,冠百僚而首出;名垂衮字,耀千载以流辉。旧物既还,新思增渥,英灵未泯,永慰重泉。
仍准后世嫡子嫡孙奉祀生员贰名,春秋致祭
万历三十年四月六日
制诰之宝
广运之宝
隆庆元年 月 日造
奉天诰命(尾封织字)
脱节的设计与生产
锅炉行业对海量数据、准确数据、灵活生产有着特定的要求,而对于以研发为企业运营战略核心的锡能锅炉而言,曾经的制造与设计严重脱节却成为企业管理的最大“毒瘤”。制造与设计各行其事,数据孤立,当时锡能锅炉的制造BOM与设计 BOM存在的差异率甚至高达100%。将研发、生产、领料入库真正串联在一起,实现研发生产一体化管控,成为锡能锅炉2011年试水信息化的最大诉求。
除此之外,锡能锅炉当时采用行业普遍的自上而下的设计模式,任务分发、跟踪、汇总全部采用手工管控,繁琐且容易出错,而且文档归档、图纸控制、数据标准化、物料库等研发管理的关键环节都存在缺乏精准与统一的问题,而从企业整体运营角度考虑,研发部门不能够及时为后续的业务部门提供准确的生产准备数据,也令锡能锅炉对利用PLM系统规范研发管理的信息化需求尤为迫切。
同时,锡能锅炉在生产、采购、销售等其他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管理环节,如产品报价、生产进程、生产管理、备料等,也有着亟待提升的巨大空间。“2010年市场上钢材的价格变动很大,由于无法获得产品的准确成本,经常发生因产品定价不当造成的亏损。”朱永忠回忆道。而且由于最低库存设置不合理,生管部门连备多少料心里都没底,更无从知晓备料应如何充分利用。在生产节奏的掌握上,班组长工作表式的手工管理也使得生产无法合理组织,再加上销售过程以及售后服务系统管理的流程化、标准化需求,锡能锅炉亟需通过ERP系统对各种业务流程做有效的管控。
“我们的信息化建设主线非常明确,就是将研发-销售-采购-生产的业务链条彻底打通,实现企业运营的一体化管控。”朱永忠在2011年亲自挂帅锡能锅炉的信息化项目,并选择与在锅炉行业有着深厚产业积淀以及积累了杭州富尔顿锅炉、昆山大震锅炉等一批行业标杆企业成功案例的鼎捷软件建立信息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凤凰涅式的管理重生
在对锡能锅炉内部需求进行明确梳理,并结合锅炉行业管理特性的基础上,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以达成项目实施效果,鼎捷软件为锡能锅炉制定了PLM先于ERP启动的“三步走”一体化战略步骤。
第一阶段,实施PLM系统。搭建以产品结构管理为核心的产品数据管理平台,基本满足产品结构管理、技术文档管理、相关研发设计文档审批流程、变更管理的信息化需求,使企业的技术知识财富实现可管理。
第二阶段,实施ERP标准模块,并与PLM系统实现集成。对信息流与物流实现真正的管理,同时缩短成本结算时间,提高成本计算精准化,并可供接单分析。
第三阶段,实施电子签核、WEB。提升业务流程处理与审批效能的同时,WEB报表精准呈现日常管理状况,从原始、零散的数据中获得有意义的管理数据,从而为高层提供决策分析。
一体化管理效益全面升级
正是因为有完全抛弃旧的传统与习惯的强大信念支撑,锡能锅炉仅在半年内就迅速实现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与一体化管理,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各关键业务环节呈现出全面的管理优化效益。
■研发管理:技术先行,设计生产紧密衔接
PLM系统的应用实现了规范的技术参数管理,为锡能锅炉的技术人员对于物料的快速查询和重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工艺管理是锅炉行业的管理重点,对此,PLM系统结合锡能锅炉的实际需求,实现了完整的工艺参数化管理和自动化管理,为生产制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数据合理组织的前提下,为了促使锡能锅炉的设计人员喜欢用、愿意用PLM系统,PLM系统针对CAD集成,搭建了设计整合平台,使设计人员可以非常便捷地使用PLM系统数据,并通过PLM与ERP系统的完美对接,打通了自CAD到PLM再到ERP的业务流和数据流。
考虑到锡能锅炉特有的复杂多样的产品数据,项目实施团队重新梳理了企业的产品数据,并将数据组织成网状结构,实现了数据的网络性关联管理,为PLM与ERP系统的无缝集成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生产管理:透明的制造现场
被裁切成不同规则的钢材、板材混乱放置于车间,取用随意,这是前几年锡能锅炉生产车间中所处可见的场景。因为没有领料作帐的观念,财务的账面数字对生产人员而言永远只能作为参考。如今,锡能锅炉的生产部门已开始走上正常领料生产的轨道,材料利用率也较之前有了极大提升,边角料和余料得到充分利用,有效减少了资源浪费。
同时,在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一体化管控的理念指引下,锡能锅炉原来的研发环节中融入了生产、采购、成本的管理理念,将管理转化为实际效益。标准化的趋同,很大程度减少了采购困扰,增强了采购议价能力。
■财务管理:精细化成本管控
曾经粗放式的成本核算方式,使得锡能锅炉根本无法得知每个锅炉的成本,更无从知晓详细的成本构成。朱永忠笑言:“那时锅炉卖出去了,还不知道是赚是亏。”因此精细化的成本核算,甚至已关乎锡能锅炉高层做出及时、正确的商业决策。
在运用一体化解决方案打通业务与财务后,锡能锅炉对每个合同、每家客户有多少往来以及应收应付帐一目了然。同时,增值税发票直接在ERP系统中开立,不需要再切换到金税开票界面;生产、物流数据通过系统抛转至总账凭证,省时省力;系统中直接查看稽核数据,为结账做足准备工作,提高了结账效率,同时也降低了错误的发生率。
精细成本控制领衔智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