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7 09:27: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工机构年度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基金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研究”(12CGL122)。
作者简介:谭磊(1979―),女,汉族,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引文格式:谭磊, 朱媛媛, 何剑东.行政视野下广州市社会工作组织运营困境与对策[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4,14(3):47―53.
摘 要:近年来,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在政府巨资购买下呈“井喷式”发展态势。文章借助参与观察法,提出广州市社会工作组织在行政运营上存在以下困境:组织架构同质性有余而本土化不足;从业者偏少,“职业倦怠”出现;决策欠缺长远性、科学性规划;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和利用低效;信用监督机制缺失等。这些不足在个案――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得以验证。化解的对策是:重视绩效评估,提升容忍区下限;重视信用监督,力求公开透明;增加从业者数量,倡导开放式沟通。
关键词:社会工作组织;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4)03-0047-07
在我国,社区工作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是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创办,得益于本地政府对新加坡“政府主导”模式的借鉴。目前世界范围内,社区治理方式有三种典型模式,分别以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为代表,美国代表自治模式,新加坡代表政府主导模式,日本代表的则是前两者的混合模式。不管何种模式,社区治理的共同特性是非赢利组织高度发达,在社区服务供给、居民参与方面发挥了政府和自治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1]175179
近年来,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工作组织在广州的发展急速而迅猛。2012年,广州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的社区服务创新工作。100余条街道均以一年200万元的合同金额,公开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招标购买服务,先后成立的160多家组织承接了政府外包的150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也催生出多家社会工作评估机构与行业协会。欧洲学者S.Kuhnie和R.Selle依据非赢利组织与政府互动的状态及财务依赖与控制状态,将组织分为四类:整合依赖型、分离依赖型、整合自主型、分离自主型。[2]显然,在我国本土化语境中,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多数属于整合依赖型,即组织与政府沟通频繁,接触密切,财务高度依赖于政府,同时在法律上受到高程度控制,部分组织与政府沟通较少,带有分离依赖型特点。
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为依托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新生事物,运作三年以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在行业创新与成效令人欣慰的同时,依附色彩浓厚、管理不透明、从业者不稳定等问题频频见于报端①。行政管理合理规范与否对社会工作从业者与专业服务造成的影响极大,而近年来社会工作组织内部行政却“犹抱琵琶半遮面”,学界鲜有相关论述。本文试图从行政角度出发,以G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实证案例,探索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现状,以促进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国内其他地区民办社会工作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一、有关概念、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本文所指的“行政”,专指社会工作行政。在美国著名社会学者雷克斯・A・斯基德莫尔看来,社会工作行政是指组织工作人员将组织的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服务的行为,涉及行政人员、领导者与所有其他职员,基本过程通常是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和控制。[3]4本研究选取S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下设的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研究对象,基于以下考虑。第一,高校教师创办民办社工机构是广州市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特色。S组织成立于2011年,为广州某高校社工专业教师创办,能体现行业发展的本土化特色。第二,广州市大规模采购民办社工组织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兴起于2012年,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起点时间与此吻合,时间虽短,却代表了广州市150间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大多数运营时长。在探索过程中,广州市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政策背景的相似性和运营方式的同质性,也使得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模式具备典型性。
本研究采用参与观察的方式进行,在社会工作组织的真实工作场景中进行直接、无结构式观察,以全面、深入地描述社会工作组织的行政状态。研究者的角色定位于“作为参与者的观察者”[4]。近五年来,本文研究者作为广州市多家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专业督导,对本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行政运营具有生动具体的感性认识,能够公开询问相关问题,并获取各类运营资料,因此,身份的便利性使研究开展具备充分的优势。在参与观察中,本文研究者重点研究了作为个案的G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行方式,反思现状,并寻求改进之道。本研究亦属于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合作模式。行动研究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社会工作者柯立尔、社会心理学家勒温对社会科学的反思,目前已成为社会工作研究和实务的重要方法。本研究中,社会工作组织的社会工作者已不是简单地作为研究对象,而是和研究者一起共同参与整个研究过程,并运用研究结果干预问题情境,促进从业人员自我反思和专业成长,提高其社区服务能力。
二、广州市社会工作组织的运营困境
(一)组织架构同质性偏高,本土化不足
目前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普遍采用直线参谋式架构,即组织层级之间存在水平和垂直的关系,而参谋(如督导、顾问、研究部门等)作为专家协助直线部门的管理者,其优势在于接近特罗普曼(Tropman)所描述的组织结构的“扁平”形态,[3]108能避免层层控制的等级制度的束缚,使组织服务工作开展更具执行力和变化性,便于一线社工与管理层之间建立交叉互动关系,进而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但这种“扁平”的宽三角形,在应对一定的工作量,特别是下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庞大指标量时,多采用延伸底边,即多设职能部门的方式。这就比较容易出现各职能部门服务领域不清晰,工作互相重叠(如家庭部和妇女部)或留有真空的现象(如义工专项服务无管理),这一问题一般还会随着职能部门的增加而越发突出。目前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部门设置,尤其是一线服务领域的设置,多为服务合同限定的青少年部、家庭部、长者部、义工部等,这种部门划分方法在服务实践中并非完全吻合本街道或社区的服务需求,雷同性高而本土化不够。
(二)社会工作者数量偏少,出现“职业倦怠”
社会工作人员配置偏少是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共性难题。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广州市共有2 618名持证社工,其中大部分为机关事业单位或街道社区任职人员,真正从事一线社工工作的人数估计仅600名。按照有关规划,广州市到2015年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5名社工,亦即全市需要7 500名持证社工。[5]以G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例,根据项目协议要求,目前社工人员配置数量为20人,但该街道总人口数量为11.3万人,社工与居民的数量比例为1∶5 650。而截至2007年3月,在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注册的社工人数已超过1.3万人,也就是说,香港平均每530人中就有一名社工。[6]研究者关注的G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数量不足20人,难以全方位覆盖到辖区内11.3万常住人口,只能以特殊人群或生活困难家庭为服务对象,难以将专业服务扩展至“有需要”的社区居民身上。在工作压力过大以及激励机制不足等因素催生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从业者队伍容易出现“职业倦怠”,导致工作低效或频繁离职现象的发生。
(三)组织决策的长远性、科学性不够
一般情况下,广州市各社会工作组织下设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会根据合约规定和需求调研来制定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但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缺乏建立在中心使命和愿景基础上的长期战略性规划,部门基本只围绕自身的需求调研和工作指标量来开展工作,对组织服务使命和发展目标欠缺深入了解,出现指标导向的工作模式。作为基本需求调研工具的问卷,本身也会存在问题:一方面是调查总体不明晰。由于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尚未与街道行政部门建立起信息资源共享,掌握的样本总体信息不全面,数据缺失较多。另一方面是抽样方式和操作流程不够科学,较难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这些因素大大影响了需求问卷调查的可信度,进而影响所制定计划的科学性。
(四)资金来源单一,且有效利用程度偏低
广州市所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所使用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拨款。这种资金筹集的优势十分明显――来源稳定,但是资金的来源单一化的劣势也同样明显――缺乏灵活性和自主性。一方面,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只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来谨慎使用资金,难以应对新出现的居民需要或者突发性居民需求,社工也缺乏根据居民具体需求的变化开拓新的服务领域的兴趣。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在资金来源上过分依赖政府的现状使得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缺乏独立性,行政色彩浓厚,依附性高。从微观角度来讲,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财务上受制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尽管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也会争取其他社会渠道的资金支持,但这些资金的数量有限,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资金的来源结构影响甚微。
在调研中亦发现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存在突击花钱的现象。开启服务时大多数社工都力行“节俭”,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活动预算,无疑值得肯定。但因每个部门的活动经费有既定金额,所以,当出现资金有结余时,便会出现短期内集中使用资金的行为,这从侧面反映出社会工作组织对资金的有效利用程度偏低。
(五)信用监督机制尚处于缺失状态
澳门理工学院研究员李燕萍认为,社团信用是社团在严格自律基础上诚信守法而获得的社会认同与尊重。[7]152内、外监督机制的完善是社团信用构建的基本保障。信用监督组织的构建,既遵循了法治社会的制衡规律,又有效克制了社会工作组织于公益与私益(组织与成员)间存在的矛盾。各国实践亦表明,有效的制度约束是非赢利组织健康发展的前提。目前国内社会工作组织的信用监督机制仍然不够完善和透明。从内部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中少有组织设立监事会或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与服务报告,内部自律机制尚未健全;从外部看,尚未有第三方组织或行业组织承担起有效的监督职责,评估组织做出的评估报告多数只向民政部门或社会工作组织报告,并未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先例。从国际来看,非赢利组织普遍缺乏能力回应资金提供者、政府和服务对象多方期望,没有评价自身绩效的能力。[8]然而,广州市作为我国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先行地,为引领行业可持续发展,亟需在组织信用监督机制完善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为国内其他地区提供示范。
三、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个案研究
(一)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简介
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某街道,成立于2012年4月,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由广州市S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营运。目前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承接广州市6条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其中之一。目前该中心配备含社工在内的20名工作人员,为辖区内19个社区的老人、儿童、青少年、残障人士等提供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主要运营场地为街道政府提供的一栋四楼建筑,室内面积约1 500平米,设有包括个案室、小组室、多功能活动室、职员办公室、储物空间、档案室在内的功能区(室)20余间,设备完善,功能齐全。
(二)G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状况
1.人力资源配置――中心管理和服务团队 图1为G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架构图,从中可了解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置情况。
从图1可见,G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用直线参谋式组织架构,同时存在水平和垂直的关系。在垂直结构中,由项目总监至中心主任、主任助理、部门主管到一线社工,存在由上至下的指挥关系;同时,在中心主任层面存在水平关系,督导团队作为专家参谋,协助直线部门的管理者完成管理团队、提升服务的任务。各层级人员资质大体如下:项目总监为具备企业管理背景的S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高层管理者,督导团成员为来自香港、澳门和内地社会工作行业或专业的教育资深人士;中心主任一名,为中级社会工作师,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一线服务经验和1年社工组织管理经验;副主任职位暂时空缺:两位主任助理均为助理社会工作师,有着2到5年的社会工作一线服务经验;长者部等部门主管基本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有1年以上的一线服务经验;各部门根据指标数量的不同配备2―4名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社工从事一线服务。
在组织架构上,可围绕本社区居民的主要需求设立职能部门,突出社区自身的特殊性,不必生搬硬套其他组织的部门设定,同时鼓励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内部积极进行部门分工调试,避免出现服务的死角或重叠区。 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服务人员配置中注重跨专业人员之间的合作,这种所谓的“个案管理”②方式符合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趋势。2013年,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曾在处理某婚姻家庭个案时,由法学专业背景的社工负责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而由社会工作和心理学专业的社工负责处理服务对象的资源链接和情绪疏导工作。这种一站式打包服务的个案管理方式有效提升了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服务的效率和服务层次。
2.计划与决策
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具有明确的年度计划,暂时缺乏宏观层面上的战略远景规划。基于家庭探访和需求问卷调查结果,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项目之初会制定中心一年度各部门的服务计划。S组织的《行政工作指引》规定,各部门月底需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每周末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中心的日常行政决策由中心主任在听取助理及部门主管的意见后做出,各部门内部具体决策由部门主管负责做出。中心每月和每周均会召开例会,对一月(周)工作进行总结,并集体讨论下一月(周)工作任务。无论是中心主任还是部门主管在做出决策时,都会考虑下属员工的意见。例如,在考虑某次需求调查的抽样方式时,中心主任充分听取了各部门社工的建议。这种较为民主的决策方式充分体现出社会工作行政与工商企业行政或政府行政的巨大差异,“各级员工参与行政过程,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整个组织的方案。”[3]14中心的决策过程相对民主,拥有决策权的中心主任和部门主管基本都会考虑其他人员的意见。
据研究者观察,对于一些偏向于关乎机构整体而非部门或个人的问题,工作人员参与积极性不是很高,进一步来讲,表现出一线工作人员对于G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目标的认同感偏低。同时,决策的方式和过程也有待改善。一些决策的做出并没有准确界定情境和问题,也没有充分收集和分析事实,更没有考虑一些预期替代方案,因此,导致决策结果掉入拖延、过分简单化、非理和错误导致沮丧的决策陷阱。[3]69-70
3.财务管理 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财务管理上受制于S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质上不具备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力。任何资金预算与使用均需上报S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得到审批后方可支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每半年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亦须向S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交财务报表。同时,G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被要求按与购买方签订的服务协议预算划分财务记录项目,并逐一记账,保存财务记录、发票等。在年终评估时,由第三方评估组织派出专业会计进行审核考察。在具体预算方面,月底各部门填写好本部门下月预算表并上交行政人员;行政人员整合后交到中心主任处审核签名;最后上交到组织总部,申请下月中心的费用。
针对中心在财务管理上的现状,可以尝试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改善:一方面,在资金来源上要更加注重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专门设立专有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在“开源”这一环节上下足功夫;另一方面,对于中心资金的使用,全体社工都要对其用途和作用有清晰的认识,从服务需求出发科学合理制定每项开支,避免节余过多或严重超支现象的产生。
四、结论与对策
本文基于行政视角,以参与观察的方式研究广州市近两年兴起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现状与困境问题,既是对广州市政府耗资2.63亿资金[5]以“井喷”方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成效考量,也是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内省和反思。研究认为,广州市社会工作组织在行政运营方面,目前存在以下有待破解的困境:组织架构同质性高,未突显本土化特征;从业者偏少,“职业倦怠”现象出现;组织决策欠缺长远性、科学性规划;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和利用低效;信用监督机制缺失等。作为研究的个案,在不足两年的时间中,以G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典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计划与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勇于尝试,内部管理日趋稳定。在从业规范尚未成形的行业发展背景下,S社会服务组织及其G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稳定有序,探索成果值得肯定。然而,作为新生事物,该组织也存在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激励机制薄弱、资金来源单一与使用效率欠佳以及计划决策过程尚显稚嫩等不足。
基于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行政运营的综合考查,本研究提出三方面的对策。
(一)重视绩效评估,提升容忍区下限
东华大学王锐兰教授将绩效容忍区概念引入到非赢利组织服务绩效评估中,认为,非盈利组织的服务对象或者利益相关者,通常不能选择并精确评价非赢利组织的产品价格和产品质量,因此,会有一个既定的容忍度,并构成预定的期望区间,即容忍区,在这一区域内任何绩效改善对利益相关者的感知影响都是微弱的,只有当服务超出这个容忍区时,才会对利益相关者的感知质量产生真正的影响。[9]这一绩效容忍区概念对社会工作组织的启发是,如果组织试图改善服务绩效,就一定要努力突破容忍区的上限;如果组织认为服务绩效可停留在容忍区内,就要警惕不能使服务能力落于容忍区之下,否则利益相关者(服务对象、政府部门等)会因失望而放弃该组织。从绩效评估的角度,社会工作组织的行政能力建设包括对组织使命的合理分解能力、设立组织中长远目标的能力、融资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设计多种薪酬标准能力、工作者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的能力等。
(二)重视信用监督,力求公开透明
需要内外合力,以构建社工组织公开透明的信用机制。具体来说,信用监督机制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内部监督层次。其完善与否体现出社会工作组织自治能力的高低,反映了非营利组织向大众证明其使命和效率的需要,属较高标准规范。在社会工作组织内部需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法人的行政运作与财务;制定切实制度,保障员工行使监督权利。其次是行业监督层次。在社会工作行业层面,需设立专门的行业组织以引导、监督社会工作组织改良服务过程。在美国,非赢利性组织互律机制充分发展,包括非赢利组织联合会、行业社团的互律以及独立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如美国全国慈善信息局(NCIB)致力于慈善组织评估准则的制定和定期向公众评估报告,为非赢利组织提供引导和激励,也对社会公众评价、参与、支援非赢利组织起到重要作用。最大的非赢利组织联合会 IS由800多个自愿组织、基金会组成,制定了美国非赢利组织的伦理守则,它在非赢利部门中采取劝告、说服及传播好经验的方式实现行业自律。最后是外部监督层次。由政府为非赢利组织订立最低行为规范标准,透过正式法规,由政府和社会公众来执行监督。对政府而言,要维持低门槛进入的法律条件,合理分类社团,有针对性地设立管理手段。发挥会计、审计、税务等部门的作用,实施专业检查。建立司法监督制度,引入司法审查,保证受损权益者获得法律救济,社会工作组织权力产生外部效果以及内部发生纠纷时,进行司法干预。除专业机关监督外,倡导含媒体、公众在内的社会舆论参与社会工作组织的评论、批评与督促改进。非赢利组织信息是社会共有财富,为社会成员共享,要公开财务和与服务相关的定量信息,以便全面评估其是否履行其使命,[7]140152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内部监督带有自愿属性,而外部监督则具强制性,行业监督体系位处两者之间,其中介与引导作用尤其值得重视。内外三层次信用监督机制亦可概括为纵向(政府与社会工作组织)和横向(同行、受益者、媒体和公众)监督机制并行,相互结合和制约。
(三)增加从业者数量,倡导开放式沟通
倦怠感的产生受繁重工作量、工作自不够、社会认知度偏低等因素影响。政府部门有必要从资助经费、鼓励政策等着手,有步骤地培育和增加社会工作者的数量,以缓解该行业人力资源匮乏的困境。20世纪末,美国约有160万个非赢利组织,平均每12人就有1人服务于非赢利组织。[1]165庞大的从业者队伍确保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及合理的工作强度。2012年,我国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9个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国家将大力培育专业人才,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50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10]在专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对职业倦怠的缓解肩负有直接和关键性责任,组织需要在内部营造开放式交流氛围,鼓励员工民主参与,从团队激励、社区居民参与及志愿服务项目开发等方面进行多元化尝试。
综上所述,广州市社会工作组织行政困境的解决出路,一方面有待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清晰和完善,与社会工作组织建立相对平等关系,提供支持性和约束性并行的外部政策环境;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组织亟待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形成开放式团队沟通氛围,主动回应组织内、外部问责,实现透明化、科学化、可持续和民主式行政运作模式。
注释
①见刘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呈行政化趋势》《南方都市报》GA06版,2013年6月15日。此文公布了由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的《2012年广州市社会工作发展现状与2013年展望》报告,指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存在“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已成为基层政府附属单位”“不专业及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
②全美社会工作协会的董事会主席这样形容“个案管理”:它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根据案主及其家庭的需要进行评估,在适当的时机,通过对他们提供安置、协调、监控、评估和倡导等一系列服务以满足案主特定的复杂需要,这种提供服务的方式就是个案管理。
参考文献
[1]尹保华.社区建设创新与社会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S KUHNIE R SELLE,GOVERNMENT.Voluntary Organization: A Relational Perspective[M].Aldershot:Avebury,1992.
[3]雷克斯・A・斯基德莫尔.社会工作行政:动态管理与人际关系[M].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343.
[5]谭秋明. 今年花2.64亿买社工服务[N]. 广州日报,2012-09-14.
[6]艾建琪. 香港社会工作覆盖到社会各个角落[N]. 深圳商报, 2007-04-17.
[7]黄兆辉.小政府、大社团――澳门的后-后现代性与后传统生活[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
[8]SANDRA L,BOZZO.Evaluation Resources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Usefulness and Applicability[J]. Nonprofit Management and Leadership, 2000,10(4):463―472.
[9]王锐兰.解读非赢利组织绩效评价――基于民主政治视野的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72.
关键词:家庭教育;调查;问题和不足;思考和建议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样,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嘉兴市仅18岁以下未成年在校生就有60多万人,显然,他们所受到的家庭教育和党委、政府主导的家庭教育工作是一件值得关注的大事。为此,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市教育局于2012年5月组成课题组,就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资料查询、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对象是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学生及其学生家长,还有学校教师。向五县市二区发放问卷3050份,其中,中、小学生问卷各850份,教师问卷600份,家长问卷750份。参加座谈会的有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县(市、区)妇联、教育局、关工委有关同志,约60人。除政策文件、专家论文及我市相关资料外,还查阅询问了周边省市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更新观念,勇于实践,家庭教育工作已有了明显的改观。同时,社会进步和家长文化素养提高,家庭教育的实际状况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已经形成
2009年,我市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市妇联、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文明办等10个单位为成员,成员单位分工合作,职责明确。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同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家长学校是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的重要途径。学校家长学校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创建,目前已做到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2004年,由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联合主办的市社区家长学校总校正式挂牌成立,现多数乡镇(街道),村(社区)已成立家长学校。
2010年,我市成立了嘉兴市家庭教育学会,这是家庭教育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标志。学会成立两年多来,确立了一批“十二五”期间的市级课题,为开展理论研究明确了重点和方向。同时,连续2年举办家庭教育工作论坛、评选优秀论文,编撰《嘉兴市优秀家庭教育论文汇编》。2011年,市妇联关于新居民子女家庭教育的调研报告在“中国妇女网”发表。科研水平往往反映工作水平,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变化。
(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初步形成
调查反映,我市除广大学校教师这支队伍外,已初步形成行政管理、专家、讲师团、志愿者及社工等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一是行政管理队伍。由妇联、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行政干部组成,他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学会各项活动,制订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协调实施。
二是讲师团队伍。我市现有各级各类讲师团队伍上百支,拥有成员上千人。他们深入学校、社区和农村,传播家庭教育先进理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家长释疑解惑,是活跃在家庭教育第一线的主力军。
三是专家队伍。如市教育局在2002年建立“青少年心理及家庭教育咨询中心”,由教育系统家教专家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担任咨询服务工作。咨询中心以热线电话82686112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并逐渐发展为家庭式面询、团体辅导、家教讲座、大型宣传相结合的综合性家庭教育公益指导服务。经过10年磨练,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有相当的专业水平,成为家庭教育的领军人物。
四是志愿者及社工队伍。各级关工委组建的“五老”(老战士、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队伍,20多年来一直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搞调研、作讲座、指导年青教师,是一支名符其实的志愿者队伍。近几年,随着社工服务事业兴起,如市妇联的“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团市委的“拾星者”未成年人教育社工事务所,也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对象着手,关注孩子在家庭中的健康成长。
(三)家庭教育工作在实践中创新
多年来,家教工作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儿童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形成了一批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做法。
家教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特色品牌。从2007年起,市妇联每年9月邀请全国品牌“知心姐姐”为广大家长巡回报告家庭教育知识,每年一个主题,每次巡回报告40场,每次受益家长近1万人。2009年起,在此基础上开展“科学家教城乡行”活动,整合“知心姐姐”、家庭教育讲师团、志愿者等各种资源,上下联动,使更多的家庭受到了现代家庭理念和家教知识的指导。
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家教格局取得突破。平湖市2009年开展了“教子有方好家长”、“优秀家庭教育工作者”、“家庭教育先进集体”、“优秀家长学校”等40佳评选,引起了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平湖市原黄姑镇和曹桥街道于2008年首创了“家庭教育节”,至2012年已有7个镇、街道举办,预计2013年剩下2个镇也将进行。平湖镇、街道“家庭教育节”,集家庭教育、孝敬教育和文明家庭建设于一体,参与面广,受教育面宽,在整个镇、街道营造了重视、关心、抓好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对运用现代传媒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嘉善电视台设置了“家园”专栏,通过实例拍摄和教育行家的参与,和家长们一起探讨如何培养好孩子,如何做个好家长。10多年来,每月1期,至2012年11月已播出141期,让家长们在茶余饭后轻松地受到教育。再如海宁电视台“潮乡童话”栏目每月播出家教节目,平湖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定期推出适合农村的家庭教育授课“菜单”以及桐乡家庭教育官方微博等等,各地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学校对家庭教育进行着多方的探索。如市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卫生幼儿园,创建家长学校10多年来,坚持聘请幼教、心理、卫生等方面专家授课,保证教育的高水平。同时,坚持向家长合理收费(依托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以保证管理运行的高水平。这些做法为广大家长所认同,受到了广泛好评。如近年来市实验小学创建的合作型“家长联盟”、南湖创业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的以学校教育推动家庭教育,嘉兴一中已坚持9年的“家长论坛”等等,都从自己学校的学生、家长特点出发,努力探索提高家庭教育的成效。
(四)家长素养和育子能力有了一定提高
随着家长文化程度提高(问卷反映,高中及中专以上的占44.62%)及家庭教育工作普遍开展,家长素养和育子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是以人格健全、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家庭教育理念已为不少家长所接受。
表1反映,相当多的家长重视孩子的道德养成和身心健康以及正常的社会化(做普通人,自食其力),有着正确的家教理念。
二是多数家庭亲子关系即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为教育好孩子提供了最为重要的条件。
在家庭教育中,亲子关系的质量远比某一具体的家庭教育方法来得重要。如亲子关系不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融洽,有隔阂,甚至有对立情绪,家庭教育也就难以进行。从表2、表3、表4看,无论是孩子看父母、教师看家长、还是家长自身评价,多数家庭的亲子关系是良好的。相比而言,初中学生对父母评价低的有27.27%,(见表2)这既反映了这一年龄阶段孩子的“叛逆”心理特征,也反映了家庭教育的难度。
二、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家庭教育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必须理性地认识到,家庭教育工作严格来说还处在起步阶段,至于家长素质提高及其教育子女能力的增强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在家长、家庭教育层面,调查反映有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家长普遍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太爱孩子,又太不会爱孩子”。
表5反映,对孩子期望过高及偏高的占81.48%,家长有这样的心态,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如见诸于行动,则属于明显的抚养方式不当。
又如,把孩子的教育放在家庭的重要位置甚至最重要位置上,已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共识。但重视孩子的教育和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是两回事。
表6反映还有相当多家长对家庭教育不够重视,这样容易出现家庭教育的偏差。如家庭教育的重点是孩子的道德人格教育,但不少家庭扬短避长,教育错位,成了文化课程的“第二课堂”、“补习班”,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孩子在家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就如一首儿歌所唱的“起得最早的是我,睡得最晚的是我,作业最多的、考试最多的,是我、是我、还是我。”这就容易产生厌学情绪、也会对家长产生逆反心理。问卷反映,在回答“遇到烦恼的事,你最喜欢跟谁说?”的问题时,中学生选择对爸爸妈妈说的仅占14.4%。
再如,行为习惯养成与独立精神培养是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但表5、表6反映也不如人意。
在家庭教育工作层面,家庭教育作为现代教育三大支柱之一,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它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还未被人们所充分认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期终评估报告指出,目前还存在着“家庭教育工作责任主体不明晰、经费投入无保障、服务与指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家庭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和市场化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存在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人员、经费方面,和周边市相比有较大差距
调查反映,我市目前尚未有专职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市、县(市、区)妇联、教育行政部门这两个主要协调指导部门也都只有兼职人员在做这项工作。2009年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后,主要工作由市妇联牵头组织,但每年只有4万元工作经费,与省内其它市比较排位靠后。
人员、经费的制约使得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事项该做的未做。如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开办家庭教育栏目,增加家庭教育咨询热线,以多种形式扩大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我市市一级及多数县(市)未能做到。又如我市家庭教育信息化程度相对迟缓。我市市一级及一些县(市)尚未建立家庭教育网站或网上家长学校。再如有县(市)关工委反映,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已经编写好家庭教育的乡土教材及案例汇集,但苦于经费没有着落,又不能向家长收费,至今未能付印。
(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我市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工作热情高,在家庭教育工作中作出了贡献,但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
一是专家队伍薄弱。受到学校、社区、家长欢迎的讲师团成员,一方面数量尚少,另一方面他们在本单位往往承担着很重的教育、管理、科研等任务,很少有机会拓宽视野,参加全国、省有关专业活动或家教培训。如全国妇联每年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跨省、市常举办家庭教育论坛,我市很少有人参加,这样,影响了他们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学校教师缺乏家教能力,缺少家教专题培训。
学校教师,作为专职、专业的教育工作者,都承担着和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教育好孩子的职责,表9显示的数据显然是不理想的。表10则进一步反映教师缺乏家教方面能力,与没有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理论或接受过专门培训相关。
三是志愿者及社工队伍组织松散,缺少专业支持。各级组建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人数虽多,但很少有相应的活动或交流研讨的机会。县(市、区)关工委的家庭教育讲师团组织较为健全,但学习培训的机会也不多。家庭教育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一些流行的家教理念,如“三岁关键期”、“赢在起跑线上”、“右脑开发”、“脑只用了10%”、“早教越早越好”等,已为国内外科学家教理论及上世纪90年代脑科学研究成果所否定。这些,不仅绝大多数家长知之甚少,连我们的家教工作者也未必都知晓。
(三)家长学校建设及运行不平衡
通过家长学校提升家长素质,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是我国的一个创举,适合我国的国情。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对学校来说,家长是自己学生的家长;对家长来说,学校是自己孩子就读的学校,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和其它途径比,有着运作成本较低、组织工作较易、实际效果较好的优点。为此,国家、省层面都高度重视家长学校的建设。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于2004年、2011年两次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先后颁发《浙江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浙江省家长学校教学指导纲要》、《浙江省示范性家长学校评估办法》。但调查反映,我市家长学校建设及运行很不平衡,整体水平不高。好的如平湖市早在2002年就启动了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差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往往以家长会议代替家长学校授课,流于形式。究其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因素。
主观上,认识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不少学校领导对“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强烈意识到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教育,并且清醒地看到在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学校只靠自身力量已经难以提高教育质量,学校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家长和社会的支持与配合。一位校长说得好,“父母教子有方,相当于学校多了学生数量双倍的校外辅导员。”但不少学校领导还缺乏这方面认识,忙于具体事务,认为“学校那么多学生还管不过来,哪有时间去管家长”。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家长学校的不同境遇。
客观上,保障条件没有落实。一是无经费,家长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费用未列入财政预算。《浙江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指出,可“向参加学习的家长收取适量资料费、讲课费等”,但鉴于收费的敏感性,谁也不愿意做这件事。二是无教材,我市至今无各类家长学校的教材或授课参考资料。市场上有各种版本的家长学校教材,内容未必合适而价格却很高。三是无教师,如前所述,学科教学的行家里手未必能担当家庭教育的教学任务。在“三无”面前,不少学校领导对办好家长学校也就望而却步。
至于社区举办的家长学校,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少,二是面对着不同学龄段孩子的家长,办学的困难也就更大。
(四)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亟待加强
特殊家庭包括离异和重组家庭、服刑人员家庭、流动人员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等。课题组着重对新居民家庭的家庭教育状况作了调查。与嘉兴本地居民相比,新居民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着诸多不利因素。其一,父母亲文化程度低,据统计初中及以下的占75.9%。其二,子女多。据桐乡2011年调查,对8250名新居民学生调查摸底,家里兄弟姐妹为2人的2024名,3人的2511名,4人的888名,5人及以上的240名。其三,家庭经济条件差。据市妇联2011年调查,家庭收入在3000元及以下的占50%。其四,不少新居民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少时间也少精力照管好孩子。近些年来,新居民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问题成了社会管理的难点,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查阅案宗及访谈有关人员后,课题组一致认为,造成新居民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的第一位原因是缺失良好的家庭教育。目前嘉兴有25万不满16周岁的新居民子女,加强新居民家庭教育的指导是一个既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工作还不能满足家长需求
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既取得明显的进展,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这在问卷调查中也反映出来。
参与问卷的是小学四、五年级及初中二年级的家长,表11表明,43.76%的家长没有参加过家长学校的活动或者不知道相关信息。表12则反映,社会各个方面为家长提供的教育信息也是欠缺的,以至66.25%的家长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表13则反映,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工作还不能满足家长的需要,实际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思考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和重视前所未有,继一系列政策文件后,又作出了调研、制定、颁布《家庭教育法》的果断决策。“只有家长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做好嘉兴家庭教育工作,事关一个个家庭的幸福和谐,事关嘉兴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谨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多渠道增加家庭教育经费投入,破解制约工作品质提高的瓶颈
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指出,“要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采用政府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化动作等方式,拓展家庭教育经费渠道。”为此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增加家庭教育投入。
一是市、县(市、区)财政增加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根据《五年规划》要求和家庭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参照周边市做法,加大经验投入,用于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各类培训经费、调研及理论研究经费、宣传普及专项经费以及表彰先进等。
二是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承担一定的费用。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是教育者,“教育者要先受教育”。现在绝大多数家长舍得在孩子的教育上花钱,也要舍得在自己的学习上花钱。对于家庭教育教材、学习资料以及聘请专家、老师授课等费用,可在自愿参与基础上,由家长承担相应费用。向家长收费较为敏感,往往会有不同的反映。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等应形成共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敢于承担责任,善于沟通协调,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可参照市第一幼儿园等收费模式,依托社会力量办学收费。也可通过家长学校总校机制,允许评估合格的家长学校办理收费许可。
三是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捐助。家庭教育有“两个特殊”的教育,除了上述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还有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包括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肢体残障、情绪行为障碍等儿童的家庭教育。显然,这些家庭的家庭教育的难度要比一般家庭大得多,且这些家庭中不少是困难家庭,企业和社会各界应伸出援助之手,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克服家庭教育中的特殊困难。
(二)建立培养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整体水平
全国《五年规划》指出,要“充实家庭教育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家、教师、儿童工作者、‘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志愿者的作用。各省市县普遍建立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且要求“加强家庭教育骨干系统化培训,推进家庭教育职业岗位培训试点,探索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职业化水平。”确实,高水平的家庭教育有赖于高素质的家长,而高素质的家长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为此建议,要从嘉兴实际出发,抓紧建立培养培训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要建设好专职队伍、专家队伍。要积极创造条件,市、县(市、区)选配有志于家庭教育且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专职从事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素养,已为社会所认可的家庭教育工作者,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地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名符其实的家教专家。如目前全国妇联和全国家庭教育学会每年都有“菜单式”的家庭教育专题培训,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则有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尽管培训费用较贵,但要选送有关人员参加。
二是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教育背景(学校和家庭)、教育对象(集体和个别)、教育过程(系统和随机)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如前所述,不少教师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且多数教师认为自己有必要参加专门培训,见表14。
由此建议将家庭教育专题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同时,对骨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如金华市、杭州市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市学习和借鉴。
三是落实好社工、志愿者、“五老”队伍的培训。专业社区队伍,志愿者队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生事物,还缺少学习提高的相应平台。“五老”队伍多年来活跃在家庭教育第一线,但也需要不断接受家庭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各级妇联、教育、关工委、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学习培训方面,为这些“好人”提供好的支持与服务。
(三)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如上所述,不少家长学校鉴于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名不符实甚至流于形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经费来源、师资培训及教材、参考资料的编写或选定外,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家长学校的领导与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家长学校由所在地的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牵头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中家长学校的指导管理,妇联和关工委共同做好社区家长学校的指导管理。嘉善县今年明确社区家长学校着重负责0-3岁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当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分工,责任到位,使家长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落到实处。
2.出台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文件并建立督查评估机制。平湖市家长学校办得好,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早在2002年就制定了《平湖市教育系统规范化家长学校工作常规》。拟根据浙江省关于家长学校的三个指导性文件,制定市、县(市、区)的实施意见。并且借助全国、省示范家长学校评选,建立督查评估机制,设置合格家长学校及示范家长学校两类标准,督促主办单位切实做好家长学校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3.学习借鉴周边市经验和做法。绍兴市创建示范家长学校工作已开展多年,并建立了进入与退出机制,2012年对先后命名的5批75所示范家长学校进行了复评。杭州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2012年启动百万家庭共同成长计划,明确3年内将评选表彰全国、省、市级示范学校300所。这些市起步早,力度大,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四)引导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满足家长多方需求
调查反映,家长对家教知识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表15数据表明,对关系孩子德智体健康发展的各个方面,对教育孩子的具体方法,家长都希望了解和掌握。
调查也反映,家长对家庭教育相关服务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
表16数据反映,家长为了教育好孩子,尽管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每位家长的偏好也不同,但确实都希望有来自多条途径的指导和帮助。普及家教知识、服务社会公众是家庭教育工作根本宗旨。《五年规划》中也明确要求,要“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活动。”为此建议:
1.继续办好党政主导的家教宣传服务活动。“科学家教城乡行”活动,家长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平湖市镇、街道的“家庭教育节”,富有地方特色,深受群众欢迎;这些家教宣传的好载体,好做法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并改进提高。
2.更好发挥媒体在传播先进理念、普及家教知识中的作用。市、县(市、区)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应根据要求,参照海宁、嘉善等地做法,设立家庭教育专栏,积极探索家长增长家教知识,媒体增多受众支持的双赢局面。同时,市、县(市、区)都应顺应家长的需要,独立或合建家庭教育网站,以提升家庭教育信息化水平。
3.扶持培育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教育局“青少年心理与家庭教育咨询中心”、市妇联“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团市委“拾星者未成年人教育社工事务所”以及正在筹建的社会组织“青鸟家庭成长中心”,这些组织面向社会,承担着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大型讲座、小型沙龙、个别指导等多重角色,要精心培育扶持,使之成为家庭教育工作中的品牌。
4.关注鼓励家长自助助人的家庭教育活动。如实验小学的合作型家庭成长联盟,借助家长不同的职业背景及专业知识,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在活动中家长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如市区“小咕咚童书会”QQ群,家长相互交流教育孩子的心得体会,相互推荐适宜孩子阅读的好书。这些都是社会进步、科技发达、家长素质提高后涌现出来的家教新模式,也是家庭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向,应予以关注和鼓励。
(五)重视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如上所述,和普通家庭相比,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有着较多的不利条件和困难。由于特殊儿童的数量少,特殊家庭中离异和重组等家庭的数量相对也少,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也就少。特殊家庭中流动人口家庭的数量虽然多,但这类家庭的增多是近些年的事,其研究和实践也显得薄弱。要努力改变这种家庭教育困难多难度大反而研究实践少的状况。
1.从特殊中找共性,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建议市家庭教育学会增加此类课题的立项,鼓励专家和家庭教育工作者多作这方面的研究。招收智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的市特殊教育学校,有着这方面的有利条件,要鼓励教师不仅关爱特殊儿童,也关注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