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6 02:20:2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商所年终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目标,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严格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犍为县产业提升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 组织领导
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但毅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端容、金天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詹宏俊任副组长,按照分管的工作和股室以及联系的工商所负责并指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和考核监督小组。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组长由局长但毅云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局行政办主任袁晓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股、室、队、所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考核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组长由纪检组长詹宏俊同志兼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范方智、党办主任陈晓琴同志担任,考核监督小组负责考核的监督和因考核引起的申诉、申辩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考核原则。
(二)职责细化,分类考核原则。
(三)严格标准,评定量化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惩挂钩原则。
(五)责任连带,逐级追究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附后)。
五、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考核方法。各股、室、队、所负责人既是考核人,也是被考核人。考核按照上级考核下级的方法进行,并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即:县局领导考核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考核本单位副职及职工。
(二)考核步骤。绩效考核采用月考核、季小结、(半年)年终总结通报的安排进行。从本月起,各中层单位应将本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附后)于每月25前报县局效能办备案,季小结(格式附后)随当月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年终考核结果(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在oa系统上公布。考核结果和有关资料由县局效能办和各股、室、队、所、协会分别建档。
(三)考核记分及统计办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即考核满分为100分。
2、考核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计分办法:采用被考核人的百分制和连带责任计分法(考核人得分=考核人考核总分-连带责任所扣分)。连带责任所扣分:即被考核人被上级机关查获一次违纪或被媒体曝光一次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人应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分值=被考核人应扣分值÷2)。
(四)考核监督。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考核人实施考核监督。考核监督小组采取跟踪监督和听取意见的监督形式,即:考核监督小组直接参与考核人对其考核对象在一次考核工作中的全过程或召集考核利害关系人和其他被考核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考核监督办法:
1、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实施考核时,隐瞒错误、弄虚作假的,扣除考核人5分。
2、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利用考核机会进行无中生有、打击报复的,扣除考核人10分,并通报批评。
3、对考核人不履行考核职责而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扣除考核人20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考核申诉、申辩。被考核人对其考核结果有申诉权和申辩权。被考核人对其考核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月考核后三日内通过考核监督小组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监督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七日内组织听证会,充分听取被考核人和考核人各自阐述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主张,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裁决。审定裁决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考核人、被考核人并备案。
六、考核奖惩
(一)等级划分。采用四级制,即年终累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至80分为良好,79分至60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二)奖惩标准。绩效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和良好的,可作为本局各项评先或职务晋升的参考指标。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上级的“行政记功”;绩效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可作为 “职务提升”的参考,可作为评选“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的参考;绩效考核为“差”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级,取消 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