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1 16:17: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根据省、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乡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乡政府决定在201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使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公路安保防护设施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的重要设施,我乡把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的排查。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我乡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办公室、资金、装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在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劝导点,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发动乡、村干部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全面启动公路路侧护栏、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平台、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建设。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体现党委和政府的执政形象、社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中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人民政府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实施主体。乡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下东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市会议精神,以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通事故为总体目标,杜绝公路“三乱”,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载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加快建立安全交通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三、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严厉打击全乡范围内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②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③机动车超速超载;④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人货混装;⑤拖拉机、货运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载人;⑥非营运车辆非法参加营运;⑦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或检查不合格车辆上路;⑧机动车不依法办理法定责任保险;⑨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25日)乡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相关村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张贴通告、上门做工作,规劝非法营运和载客行为,为集中整治打下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至27日)(1)上路检查。乡安全领导小组联合通江岭交警中队伍,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2)进行处理。对不听劝告,仍然存在违规驾驶、非法营运载客的行为,扣留该车驾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经济处罚。
3、巩固提高阶段。(6月28日至7月10日)集中整治后,乡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相关村要继续在公路上进行巩固,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各蹲点领导与蹲点村安全工作挂钩,负责所在村路段的安全工作。所有成员单位都要相应地成立整治机构,配备专门的分管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专人办事。
领导高度重视
面对紧迫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省安监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的号召,2012年8月中旬,漳浦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苏孝道为组长,县委5名常委、县政府3名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并将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安交管大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报道组、隐患排查整改组、监管查处执法组。漳浦县道安办抽调县政府办、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公路等部门业务能手集中办公,具体协调。
漳浦县领导班子成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非常重视,2012年9月1日的漳浦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动员大会,全县四套班子、各单位负责人全部参加会议。为了提升宣传效果,本次大会全程通过当地电视台进行直播。这是漳浦县近年来召开的参会人数最多、会议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这也足以体现漳浦县委、县政府对做好道路安全整治的态度和决心。
在明确人员机构配备、完成动员宣传工作之后,漳浦县积极探索、层层落实整治人员网络。各乡镇场都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委会,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分管综治的副书记具体负责。班子领导分别挂钩至少一个行政村,参与挂钩村整治工作。每个乡镇设2名专兼职协管员,各行政村设4名交通安全督导员,每个行政村重要路口设置1个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岗亭,推动镇、村两级交通安全管理。为了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场按常驻人口3万以上人均4元,常驻人口3万以下人均3元的标准拨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这次起步高、启动迅速的整治活动还得到了漳浦县财政的大力支持,目前已拨付35万元的活动经费。
查找重点勤于检查
面对问题,查找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漳浦县道理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总结分析出漳浦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四大原因:一是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二是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三是不按规定开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四是非机动车和行人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结合事故发生地点的统计数据,漳浦县道路安全整治小组明确将涉酒、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五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县城区、国道324线等作为整治重点。要求各派出所务必将辖区道路每千米作为一个分析单元,实行所领导挂钩、责任民警包干制度,对每个路段进行排查分析,纳入台账管理,并进行定期动态跟踪。
通过对全县辖区所有隐患道路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2012年8月以来,共排查出省、县道低标路段384处,事故多发路段67处,道路危险路段31处,临水临崖4处。至2012年10月底,漳浦县政府已投入2千万元。其中投入960万元完成县城区12处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投入320万元完成国道324县郊野公园路段路灯设置,投入68万元完成国道盘陀镇区中心隔离带的设置及标志线的完善,投入127.6万元完成国道查岭路段、店前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投入649万元用于县城区路灯照明工程及路口红绿灯高清监控设施的改造。
国道324是漳浦县道路交通安全严管路段。除了在国道漳浦辖区两端设置“您已进入交通综合整治严管路段,请谨慎驾驶”的大型提示标志外,对在该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部从严查处。国道沿线的官浔派出所、长桥派出所、大南坂派出所、盘陀派出所错时安排警力,每天在国道324线漳浦路段的两端定时定点上路管控。由于国道漳浦境内有50.2公里,线路较长,国道周边涉及的派出所、公安、交通等部门,每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不少于一次,每天不少于2个派出所上路执法,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和违章超车行为。
自2012年9月4日开始,漳浦县公安局、执法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抽调的漳浦县直机关干部、绥安镇干部共120人配合行动,对县城区摩托车展开专项整治。至2012年12月31日,漳浦县共检查过往车辆9.2万多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4 026起,扣留机动车11 442辆,扣证580本,查处无证驾驶2240起,拘留992人。酒后驾驶307起,醉酒27起,刑拘27人,机动车超员11 028起,超速行驶10 848起,疲劳驾驶4829起,超载1581起,涉牌涉证3097起。
加强督查主动创新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摩托车无证无牌问题,漳浦县整治小组决定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制度,实现购车、上牌“一条龙”服务。这一从源头管理的举措在其他县市都是比较少见的,在漳浦县目前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漳浦县,以前学生上下学多是乘坐小面包车,一辆车载20多人,超载现象严重。随着近年来校车事故频发引发全国范围内对校车的重视,购置校车便成为当务之急。2012年5月,漳浦县首批5辆黄色校车投入使用,分别服务于古雷、深土、湖西、杜浔4家民办幼儿园。车身都有明显的“校车”标志和反光带。每辆校车都有专职的司机和两个照顾员。车内备有灭火器、安全锤,还设有一道逃生门。随车还安装了“汽车黑匣子”进行行驶记录和录像监控。
为了鼓励学校自发购买校车,漳浦县为每辆车给予3万元补贴。目前,漳浦县拥有校车58辆,校车数量约占漳州市全市校车数量的70%,是漳州市添置校车数量最多的县。根据安排,漳浦县共将购置68辆校车。此外,漳浦县公安交管大队还严抓校车管理,负责校车办理手续和对校车进行参数审核。他们要求司机必须拥有3年以上驾龄、连续3个周期没记满12分,校车必须缴纳强制险等险种之后才能上牌登记。县政府还免费出资为校车安装GPRS,并连接到交警部门的监控中心。今后,还将对专用校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一车一档的户籍化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整治镇摩托车行驶秩序为重点,按照“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实行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源头严防,路段严查,违法严处,共同防冶”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抓好镇摩托车行驶秩序管理,探索和建立摩托车动、静态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摩托车交通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整治镇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镇开展镇(街镇)摩托车行驶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许建生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麦和幸副主任、市*局吕建华副局长、市安监局周建平大队长、市交通局易广祥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具体事宜。办公室主任:李锡洲(市*交警大队大队长),联系人:陈图南,联系电话:*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年8月20日至9月30日)。共和镇作为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试点镇,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力争通过整治取得对摩托车管理的新成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年10月至20*年6月)。通过总结共和镇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并逐步在各镇推开。20*年12月前,三分之一以上的镇要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20*年6月前,所有镇要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上半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镇、本单位开展镇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于20*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另通知)组织对各市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标准见附件1)。
五、工作措施
(一)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各镇、各负责单位要认真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整治工作开始阶段,各镇联席会议要召开七所八站、村(居)委会、中小学校领导参加的动员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各镇镇长(主任)要与镇有关部门、七所八站、中小学生、村居两委会等单位领导签订责任书(详见附件2),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镇、七所八站、中小学校、村居两委会等单位领导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抵触执法,不为违法者讲情”。同时要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家属,以此形成模范带头示范效应,并带动其他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以镇驻地为中心,以点带面促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幅射和带动周边地域。通过抓好共和试点镇的整治,积极探索摩托车行驶秩序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各镇要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抓好镇政府驻地墟镇和街道办事处主要交通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包括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车辆停放管理等,使之成为镇交通安全管理的样板,以此带动、幅射和影响周边地域交通安全管理。
(四)加强对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交警部门的主力军作用,严把车辆查验关、报废关,监督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监督销毁工作,严防报废摩托车及号牌流入社会继续使用。要针对部分镇无证驾驶摩托车现象较多的情况,积极探索下乡开展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的可行性。要对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的路段、时间特点,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对当前比较突出和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措施从严查处。*、交通部门要同时依法开展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重视本次镇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等方式,推进镇摩托车行驶秩序的有序管理。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紧密协作、舆论积极配合、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交警部门要加强警力上路巡逻,强化路面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交通、工商、质监、市政部门要结合本职,派出执法人员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市内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规范摩托车行驶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跟踪报道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1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8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区农村道路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区镇(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公安分局: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和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服务,严把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指导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等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区交通局:配合市公路部门、区交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快道路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桥梁治理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合市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场和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区农林局: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拖拉机牌证核发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市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利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整治,加强区(县)、镇交界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形成严管态势。交警等部门要以开展外省籍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多策并举,切实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的设置和完善工作。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湖政办发〔*〕70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组织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包括外省籍在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争创“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村”为抓手,抓住农村集区、庙会活动等时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安监、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宣传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到市、区、镇、村,局、队、站、室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健康顺利开展。要注重发挥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居)委会、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__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 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 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 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__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季度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