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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8-17 16:45:2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第1篇

现将《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计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1993年已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和1995年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时,仍按京清办〔1994〕23号文规定的地产类别划分和地产核资类别标准执行。

二、1994年已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在填报衔接表(财清企衔表01?2)时应依据1994年市清产核资办公室批复的土地估价金额,并剔除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发的《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暂不估价的土地价值后填列。

三、各企业、单位无论是进行估价的土地或是暂不估价的土地,都应认真清查所占用土地的数量,并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附件:财政部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清〔199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财政厅(局)、土地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清产核资办公室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现将《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上报。

附: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全面评价企业实力,促进理顺产权关系,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清〔1994〕13号文)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是指各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企业、单位”,下同)对所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后,在弄清权属、界线和面积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土地估价技术标准,由企业、单位自行或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评估所使用土地的基准价格。

第三条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范围主要是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包括清产核资企业、单位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国内联营、股份制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

第四条  企业、单位使用下列土地暂不估价:

(一)已用经过评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或入股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使用的土地;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出让金不低于所在地土地基准地价的土地;

(三)已进行或拟准备进行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房屋占用的土地;

(四)国有企业中的农、林、牧、渔业用地;

(五)已列入国家搬迁计划的“三线”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六)不在城镇内的各类军工等企业使用的土地;

(七)土地使用权尚未明确的土地;

(八)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占用土地,以及靶场、试验场、危险品储存地作业区、采矿、采油用地和高压线路、通讯线路、输油管线等占用的土地。

(九)其它由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暂不列在估价范围的企业占用的土地。

第五条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工作由各级政府清产核资机构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县以上,下同)共同组织,分工负责。

在全面展开土地估价工作前,各地区、各部门清产核资机构应主动商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1994年选择部分不同类型的清产核资企业进行试点,以便取得经验,有序全面推开。1994年进行企业改制的必须对所使用的土地进行估价工作,其余的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土地估价工作于1995年全面展开;以前年度已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应在1995年对土地估价工作进行补课。

第六条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工作,原则上由参加清产核资企业、单位自行依据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制订并经同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进行。没有制订土地基准地价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的城镇所在地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可以采用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进行。

第七条  城市基准地价的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的制订工作,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并负责有关确认工作。

(一)已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制订的城镇,原则上可由企业自行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并以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方法评估。

提供基准地价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的机构或单位只能向企业、单位核收印制基准地价及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资料的成本费用。收取标准应由当地物价管理机构核批。

(二)尚没有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制订的城镇,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抓紧组织进行测算,予以确认,以保证1995年本城镇所在地清产核资企业进行国有土地的估价工作。

(三)由于客观原因在全面清产核资期间仍不能完成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制订的城镇所在地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行或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采用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进行。

企业、单位采用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因技术力量不足或资料收集困难,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其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基准地价”是指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经同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城镇所在地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工业、住宅等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测算并经同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对城镇宗地土地使用权进行估价时的因素条件修正系数。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是指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和成本逼近法等。直接评估法评估地价的标准、程序等应按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的要求进行。

(一)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交易案例比较多,土地市场活跃的地方。

(二)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租金收入或经营收入,并通过确定总费用计算出纯收益的土地。

(三)成本逼近法适用于缺乏市场交易案例,无法计算收益的开发区以及独立工矿区的土地。

第十一条  为便于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工作的实施,根据城镇特点、土地利用类型经济效益的差异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在清产核资土地估价中统一将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商业、工业(含仓储)、住宅用地三大类。评估的地价统一为土地基准价格,不作为企业、单位产权变动时土地的实际价格。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统一清产核资中城镇土地估价的各项参数。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工作应首先制订具体方案,内容包括:

(一)企业、单位根据当地土地估价标准和工作要求,确定估价方法;

(二)企业、单位根据自身人员和技术条件,结合当地土地估价的技术要求等,提出自行或委托进行估价的方案;

(三)企业、单位进行土地估价的具体时间安排;

(四)企业、单位土地估价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第十三条  土地估价工作程序:

(一)各级政府清产核资机构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对企业、单位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组织进行政策、方法、技术培训。

(二)企业、单位成立土地估价工作小组。

(三)土地估价单位收集下列与土地估价有关的资料。

1.征地或受让土地原始资料。

2.土地清查结果,包括地籍图、土地登记证明文件、土地清查报表等。

3.本企业、单位的土地条件资料。

4.本地区基准地价及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等土地估价成果。

5.本地区市场地价资料。

6.影响本企业、单位地价的其它因素资料。

7.其它资料,包括当地土地估价的各种有关参数。

(四)企业、单位对使用的土地依据有关资料、标准进行预先测算,摸清基本情况,验证技术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五)依据收集的土地估价资料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按确定的估价方法和估价方案具体组织进行。

(六)企业、单位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后,要写出土地估价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资料来源、估价程序与方法、估价结果等。

(七)企业、单位依据其使用的土地面积、利用类型和估价结果填报“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格式见附表。

(八)上报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作为有关部门认定审批土地估价结果的依据。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将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申报表,经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报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土地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申报表后,对企业、单位土地估价结果组织确认。确认的主要内容有: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是否合法;

(二)土地估价方法应用是否符合规定;

(三)土地估价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土地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地价水平的空间变化规律的合理性;

(五)需要确认的其它内容;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确认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单位的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由同级清产核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批复。

第十七条  企业、单位依据同级清产核资机构下达的批复文件,相应调整帐务。帐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的另行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各级清产核资机构汇总上报各企业、单位土地估价结果,报上一级清产核资机构,并抄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中央企业的土地,估价结果先经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审核,再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由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复审(有异议的,要商国家土地管理局同意)汇总后报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帐务审批。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和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和当地(本部门)情况,制订当地(本部门)的土地估价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共同解释。

第2篇

刚才,财政局明国同志对这次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些意见很好,我完全同意。后面新宇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借这个机会,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大意义

这次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是万州区行政体制调整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清产核资。搞好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搞好这次清产核资,是摸清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家底的需要。万州区行政体制调整后,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较为复杂,一些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状况底数不清,家底不明,不便于下一步的管理和经营。及时开展清产核资,有利于全面准确掌握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部门各单位所有的国有资产,理清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搞好这次清产核资,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产权不明、多头管理、经营不活等突出问题,国有资产没能很好地发挥效益。开展清产核资,界定资产权属,理顺产权关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加强财产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全区财政压力。

(三)搞好这次清产核资,是推进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实施“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财政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充分体现预算的公平性、公开性、透明性和完整性,是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开展清产核资,在摸清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家底的基础上,对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可为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真实可靠依据,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为加快我区财政预算改革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齐心协力搞好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应付了事。

二、明确要求,扎扎实实搞好清产核资工作

为实现清产核资工作的预期目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全面、扎实、深入、细致地做好实施工作,努力做到“三注重”。

(一)注重清产核资工作的严肃性。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清产核资工作高度重视,以区委办、区府办的名义专门下发了通知,对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决不允许各行其是。

(二)注重清产核资工作的准确性。清产核资结果必须真实准确,才能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户数进行认真清理,确保清产核资对象不重不漏和全面准确;要采取“以帐对物、以物查帐、见物就点、见帐就清”的方法,对帐内外、地上地下、单位内外的资产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把实物盘点同帐务核查结合起来,把资产清理同负债核查结合起来,真实反映情况,如实暴露问题,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

(三)注重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业清查与群众清查结合起来,做好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公物还公家”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财产清查工作,把那些被个人或单位无偿占用的财产积极清理收回,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彻底。清理过程中,不但要疏理资产数量,还要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清理,查明原因,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并写出具体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顺利完成。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区里成立了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清产核资工作,并下设办公室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大局出发,真正把清产核资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建立由行政、财务、基建、后勤、设备管理等相关科室参与的清产核资工作班子,集中一段时间,专门负责清产核资的业务工作。原开发区部门主要领导要列为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班子成员,以便于工作开展。总之,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做到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周密,责任明确,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动员,抓紧做好部署培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除抓好本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外,还要负责组织好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此次工作会后,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及时开好动员会,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氛围;要统筹人员安排,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此项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清产核资的统一政策和办法,为整个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3篇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清产核资程序与一般年报审计程序的对比,简略论述了清产核资审计的程序、重点,与年报审计的异同以及难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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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谓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清产核资工作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或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实施。例如,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均可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所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特殊目的审计,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 

 

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与年报审计的区别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与年报审计不同,它是在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着重对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内容、过程、法律依据、清产核资资料和资产产权真实性以及财产损失依据进行鉴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伴随着清产核资工作而展开的,主要与年报审计有以下区别: 

1、审计目的不同 

年报审计的目的是对公司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一贯性等“三性”发表审计意见:即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而清产核资审计的目的是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计核实,并对企业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范围不同 

年报审计的范围为公司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及凭证等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包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清产核资审计的范围为国有企业的基准日会计报表以及涉及资产管理、财产损失认定、勘查、资产产权、价值鉴定和资金核实、债权验证等多方面的资料。即清产核资所审计的范围要比年度审计范围更加广泛、更加细致和明确。

3、审计依据不同 

年报审计的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应会计制度、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除上述依据外,还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审计的重点和要求不同 

清产核资审计中,我们在计划时不确定重要性水平,而是在基准日会计报表帐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企业实物资产的清查和企业债权债务的核对、询证以及对企业损失挂帐进行核实,协助和督促企业取得损失挂帐所必须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以及提供特定事项的内部证明,并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重点包括(1)货币资金:帐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帐外现金;银行未达帐是否正常。(2)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存在,坏帐损失按新、老制度确认依据等。(3)存货:帐实是否相符,存货所有权认定,是否有积压、残次存货等。(4)固定资产:帐实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对盘盈、盘亏、租出、借出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报废或转让出去的资产的清查等。(5)在建工程:长期挂帐但实际已经报废项目等的清查。(6)对各项待处理资产损失形成的原因,申报审批程序及处理意见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清查。(7)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的认定工作。 

5、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多 

年报审计是按照业务循环或会计报表科目在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测试,采取抽查方式对会计报表余额进行认定;清产核资审计,主要是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帐务清理审查,资产核实清查,重估价值鉴证,损益认定审计,结果申报审计,资金核实审计,帐务处理审计,完善制度审计等。特别是对资产损失按原制度和新制度分别就确认证据、条件等要进行认定。 

6、重视资金核实、实物资产的盘点、价值鉴证工作 

年报审计时,由于时间等因素,我们通常依据公司或企业提供的资产盘点清单认定帐面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重视实物资产的抽查盘点工作,关注因实物资产的毁损、报废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潜亏情况,同时,年报审计时对往来款项一般是函证部分大额款项,在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要对往来款项逐一函证,落实款项的真实性和存在性,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确认债权关系。 

7、审计调整 

年报审计中,我们对于超出重要性水平的事项提请公司或企业调整有关帐目,并相应调整年度会计报表。如果公司或企业拒绝调整,我们将视未调整事项对整个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不考虑重要性水平一律按要求调整,但企业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处理完毕后要上报处理结果。 

 

三、结束语 

清产核资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企业经营性资产“家底”;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依据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创造条件;全面清查核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已改制企业剥离、托管的国有资产;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持续经营企业的清查工作,为国有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基础。严格地说,清产核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和必经途径,是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基础。随着清产核资的广泛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也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新拓展。在国有企业分立、重组、改制和主辅业分离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过程中,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也将在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发展。 

 

第4篇

[关键词] 富源县 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028-01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1 富源县“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干部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导致管理难度较大。

1.2 思想认识落后。集体资产被随意占用,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的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1.3 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组织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集体资源低价承包、私自转包,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发包期限过长,集体收益减少。

1.4 乡镇(街道)经过几轮的机构改革,原有工作职能已经找不到做事的机构。2009年各乡镇(街道)按照省市县要求成立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职能划转,现在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在银行开户时只能使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无机构和法人。

1.5 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缺乏积极性、创造性,总等着上面的指挥棒,缺少探索精神;由于村级报账员报酬未纳入财政核算,由村级自行解决,报酬低更换频繁,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开展的热情度不高。

1.6 农村“三资”管理范围不全面,我县自2009年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以来,着重对资金进行了管理,资产仅对部分(如办公楼、学校及日常办公用品等)进行了管理,而资源性资产尚未管理。

2 富源县“三资”管理的解决措施

2.1 组建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审计、民政、国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设立了富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三资”管理日常工作。各个乡镇(街道)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到机构、人员、场所三到位。同时,各村(居)委会成立“三资”清查组,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管的体制,在全县形成了由“县到乡到村到组”的四级监管组织。

2.2 建立相应的管理平台。全县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个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配备了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按管理制度规定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等必须进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

2.3 强化制度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始终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制定了《富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按照“三资”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委托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2.4 “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培训。清产核资是实现全面委托服务的中心环节,富源县“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富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业务要求》,对乡镇(街道)“三资”管理工作人员开展清产核资业务培训,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共组织业务培训36期,总计1981人次。全县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核查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乡镇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监督委员会、村小组组长、参与核资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结语

在今后的“三资”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宣传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马金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J].农业经济,2012(2):57-58.

[2]蔡宁.浅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2013(24):121.

第5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专人队伍工作组,专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工作革特点,明确了由本站站长曾任务亲自抓,副站长毛旭兰主抓,抽调柏胜生等同志为主的改革工作组,专门负责此改革工作。

(二)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初步方案。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准备情况。二组织召开产权制度改革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讨论会,审议改革相关工作方案草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难以精准掌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是以前没有一项工作。面临许多的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依靠。许多的政策都是新的,难免有些政策理解不到位,改革出现偏差。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难以全面改革到位。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集体资产,集体资产种类烦多。改革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成员身份复杂。集体资产股权量化、集体经济管理等等,有些工作涉及的年代久远,时间跨度大,难免全面改革到位。

第6篇

新思路 新举措 新效益

____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自20__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肇庆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以中心为依托,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研究、探索公共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使之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共事业建设的良性循环。到目前为止,全市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单位共有136个,账面资产总量达 15.8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存值12.24亿元。几年来,全市实现国有资营运收益达10.24亿元。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理清管理工作思路,深化资产制度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整合政府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城市经营发展,这是____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一项重要新举措。由于历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过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出现坐收坐支等问题。由于管理不严,部分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滋生腐败的隐患。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别是20__年以来在新一届市委领导下,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根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实施了对全市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对如何深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坚持“改革、规范、盘活”,注重“建机制、强管理、打基础”,做到“一个坚持、两个目标”。即:坚持“资产所有权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 ”的原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管理模式。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科学、合理、节约、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管理监督职能

1、明确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全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产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职能的通知》,市编委会印发了《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赋予了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管理、运营、调配全市国有资产、资源。二是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并组织实施产权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资产的产权变动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和监督,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2、成立城市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工商、市政、计划、建设、房管、监察、审计、规划、人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城市经营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门所履行的职责,确保城市经营、规划、建设的目标、方案、项目及可行性经营方式、方法、办法等得以研究论证、贯彻落实,使城市经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3、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创新资产管理机制,出台一系列强化、细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20__〕35、36号令,结合____市实际,研究制订了《____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____市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和《____市国有资产处置委托拍卖的若干规定》,市政府还批转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交易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初步搭建起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一是产权交易审批制度:明确了资产处置,必须先向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同时规定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由分管的市领导签署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批。

二是产权交易评估制度:规定了任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都必须委托能保持中立、依法依规操作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评估行为,并为产权交易提供准确可信的参考数据。

三是产权交易入场制度:规定了土地产权交易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要遵循自愿、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登记、挂牌公示、咨询洽谈、公开竞价、签约成交、结算交割、交易鉴证和变更登记等程序进行,确保交易行为依法规范运作,防止国有、集体产权权益受到侵害。

四是产权交易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凡国有产权交易收益均属政府性收入,其资金必须全额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侵占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产 权交易备案审查制度:明确了所有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呈批资料、审批文件等必须报市监察局备案审查,并在审查批准后方予公布,使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整个过程都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充分利用电子审批监察系统实现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情况的动态监管。

(四)组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家底,为实施国有资产统管夯实基础。

首先是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市经营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组成,积极稳妥推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其次是制定《____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性资源经营权、使用权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照“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实、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记”三个步骤,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全面的清查,通过清查核定资产,明晰产权,与资产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对没有入账的或账面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评估,核实价值。并要求资产使用单位将全部土地证、房产证移交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 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是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强化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人的地位,避免了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单位随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二是利用资产统管平台,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配置、调剂使用,降低了行政成本,盘活了闲置资产。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的管理,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通过资产统管,提高了国有资产产权观念的认识,促进了廉政建设的有效发展。

五是实施了城市经营理念,吸引了众多外商和民营企业在____投资置业。

近年来,____市“三个五”城市建设品位显著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日趋完善,20__年至____年,____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____年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____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38亿元,财政综合增长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个县(市)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力排名中跃居第三名,实现了历史新突破。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体会

(一)加强资产营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资产统管、融资运作、经营生财、滚动发展” 的经营理念,抢抓机遇,突出重点,通过运用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加大资产营运力度,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例如在20__年底,____市通过招商引资,将本市闲置多年的140亩土地,以高出底价2.7倍的3.54亿元成功转让,盘活了该地块并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加强经营性资产监管,按市场化运作规范资产交易行为,提高了资产经营效益。重点加强和规范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行为,通过推行公开招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经营(出租)增收创收。其中招租创收比较突出的有市工商联辖下位于城区中心仅40平方米的商铺,原来年租金仅1.8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6.05万元,增收4.25万元,增幅达到3.36倍。市金叶公司辖下位于龙江路约120平方米的3卡商铺,原年租为13万元,通过向社会公开竞投招租,年租金额达到近76万元,增收63万元,增幅达到4.3倍。

(三)着力整合资产资源,挖掘资产融资潜力,推动文化优雅之城建设进程。以资产统管为平台,充分利用资产的融资能力,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为加快城区街道建设、旧城区升级改造,扩大新城区规划、改善投资环境,完善路网、电网、管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____市通过全面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初步走上了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城市经营的有机结合,为该市国有资产营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 对资产的登记、入账、清点、保存等管理不严,手续不全。二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对实施国有资产统管的认识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通过资产统管平台,提升与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部门的协调能力,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操作程序。

第7篇

一、机制先行

(一)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苏木镇也成立了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财政、农经、国土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各地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委托程序,落实了工作措施,确定了工作时限。并配备了必要的工作设备,全部按统一标准设立了“三资”委托服务大厅,形成了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委托人员,保障充足工作经费的“机制先行”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牵头负责、党委政府具体实施、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依靠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人员、措施、责任、落实“五到位”,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措施到位

(一)强化宣传上的“措施到位”,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公开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三资”管理工作方案、相关政策法规和各地政府的工作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方法、任务和相关要求;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会),对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强化农村“三资”管理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清产核资上的“措施到位”,摸清家底。要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重点把好了四关:一是清理登记关。对资金和资产的清理,坚持以原有的村账为依据,采取账内账外的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清理债权债务,全面清点资产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计划对资源性资产的清理,要安排业务精、作风正、深得群众的信任的同志进行实地勘测丈量,对村集体所有的“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不留死角,不重不漏。二是审核确认关。清理登记工作结束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重点对清理登记“三资”的数额、权属、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处理。同,按照“谁投资、谁拥有”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界定资产产权。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三是公开公示关。对核实后的集体“三资”,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确保农村“三资”公开透明。四是建立合帐关。对清理确认后的“三资”,建立账、表、图“三位一体”的管理台账,并综合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尝试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电算化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资金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的“五清”目标。

(三)规范运作上的“措施到位”,保值增值。为有效解决“三资”管理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干部、资产资源流失等问题,做到了提前预防暗箱操作和行为,年初签订了农村三资管理目标责任状,将三资委托工作纳入了廉政考核序列。

各地严格执行有关委托招投标制度,资产资源处置按规范化流程操作,凡涉及各地村公有资产拍卖、权属转让、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均需进行公开招投标。在规定标的以下的招投标项目要分别按镇村重大事务处理程序办理。农村集体所有招投标项目要经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广大普通群众参与决策,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第8篇

一、国企改革工作现状

我市国有工业企业共计24户,职工人数11547人,其中退休人员2262人,在职职工9265人。资产总额28500万元;负债总额427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1%;拖欠职工工资5893万元,职工集资款558万元,欠社保养老费2479万元;应发职工经济补偿金7312万元。1996年以来企业陆续实行了不同方式的改制,具体划分为七种类型。其中:

1、参与集团公司1户(轴承厂)。

2、实行有限责任公司5户(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骨素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油钻采有限责任公司、恒泰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信誉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3、破产企业(进入程序)6户(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药物包装厂、第一橡胶厂、印刷厂、食品厂、第一汽车配件厂)。

4、整体兼并企业1户(油脂化工厂)。

5、出售企业6户(联谊罐头厂、稀土永磁电机厂、矿山风机厂、食品厂、白酒厂、淀粉厂)。

6、出售收回企业3户(啤酒厂、糖果厂、骨胶厂)。

7、改制未完企业2户(工业用布厂、制糖厂)。

在以上27户国有工业企业中,除油脂化工厂、恒泰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信誉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双退”外,其余24户企业中有22户实现了单退,这些企业虽退出了国有性质,但职工未退出国有身份。

为积极推进公有制多种有效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我市坚持企业债务不悬空,资产不流失,职工有安置的原则,加速国企从一般性领域退出的步伐,采取超常规的办法,推进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2004年工业改革攻坚战的安排,各企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实现国企“双退”为主要内容,在明确改制指导思想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改制工作的对象。一是抓企业破产,净化企业内外部环境,以破产促进招商;二是抓招商引资,以招商促进企业“双退”。

在企业破产方面,有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石油钻采厂、酒厂、石油配件厂、第一汽车配件厂等五户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其中: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从2003年9月8日企业提出破产申请,2003年11月25日省高法下达破产立案通知书,到2004年11月8日历时14个月。目前企业破产工作按省高法提出补充股东会对实施破产的表决意见的要求,已开完股东大会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石油钻采厂、大发酒厂、石油配件厂破产工作已经终结,第一汽车配件厂破产工作也在进行之中。

在招商引资方面,各企业坚持以招商促启动,以启动促稳定的原则,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年初制定了企业改制工作方案,确定了“统筹安排,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了企业出售标的、方法、步骤及职工身份退出补偿标准,工作程序等具体事项。二是广泛宣传。在对工业企业改制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于4月26日通过电视台于社会公开7户企业出售公告,并对投标者做强做大企业的能力、经济实力、诚信度、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产品研制与市场开发的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确定购买对象,进行互相考察。在有意向购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位客商中,上半年以双鸭山市振兴煤矿的老板做为购买主要招商对象,下半年以“兰石集团”、柳州重型机械厂等大型企业为重点,多方招商。四是规范运作,实施1312工程,即制定一个好的改制工作方案;算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职工身份退出三笔帐;开好一个职工大会;办好职工身份退出、职工续保两个手续。目前全市工业所属企业除了未改制的2户企业外,其余都已完成了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制方案,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职工身份退出补偿的测算。有的企业职工大会已经开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在探索中也客观地造成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说,目前这些企业“双退”工作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补偿金缺口较大,阻碍补偿政策的落实。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在职职工9265人,经摸底测算平均工龄20年,平均工资400元,补偿金总额为7312万元,其中需企业筹集30%为2193万元。而有资产可变现的企业只有5户(石油钻采厂、工业用布厂、一汽配件厂、骨胶厂、制糖厂),可变现资产仅为520万元,出售、出售收回的9户企业和破产的6户企业均无资产,尚缺1693万元,缺口率达75%。

2、企业已“双退”,但补偿金未支付。市第二汽车配件厂实行了股份制经营,资产量化到个人,采取的是股权补偿的办法;市第二橡胶厂,资产偿还职工的债务后,无资可补,但已通过职工大会同意转为股份制企业,职工没得到补偿;市油脂化工厂经职工大会同意,采取了“投保补偿”的办法。上述企业职工都未得到“钱”,而此次国家给其它企业职工退出身份补偿,势必会引起三户企业职工的波动。

3、出售企业没有“人随资产走”。在已出售的6户企业中,企业的资产已通过合法手续卖掉了,产权已经变更完毕,但职工身份未退出国有,仍滞留在原企业。

4、出售企业收回后,遗留问题多。市糖果厂、市啤酒厂、市骨胶厂产权出售收回后,资产既有职工的,又有债权人的,还有购买者投入的,纠纷不断,如骨胶厂赵玉莲缠访。并且有的企业资产抵不上债务,职工退出补偿企业自筹部分无资可补。如市啤酒厂。

5、进中心和出中心人员未能解除劳动关系。按吉林省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进出站人员都享受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但原来企业对此部分人员视为“两清”,全市工业进站人员约2800多人,此部分人将增大补偿支出超千万。

6、企业与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按政策规定支付补偿费。仅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就达653人。

7、企业可变现财产少。按照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确定的困难企业经济补偿金省里补贴50%,市财政补贴20%,企业自筹30%的支付办法,企业自筹部分30%,而绝大多数企业目前无产可破、无资可补。有的企业破产后,资产已经职工大会通过出售或转让,其所得偿还了职工的工资等债务,但按补偿规定补偿无来源;有的企业资产不能偿付职工债务,让职工交30%补偿金,职工会向企业要拖欠工资、集资款。

8、改革成本难以支付。改制过程涉及大量的费用支出:审计费、评估费、产权过户费、土地出让费、劳动仲裁费、职工档案保管费、破产费等金额之大企业难以承担。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首先,已经改制的企业还存在投资主体单一、企业股本结构不合理、法人结构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配套等一些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第二,职工劳动关系的理顺滞后于企业的退出。几年来先后有部分企业退出了国有性质,企业职工却仍保留着全民身份,劳动关系没有理顺。

第三,改革成本不足。国有工业企业“双退”进展步伐放缓的原因是改革成本难以支付,人员难以安置,全市工业企业实现“双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工资、集资款、社保养老金等项开支预计高达1.6亿元,企业资产不能与之成正比。

第四,前期政策与改制工作错位,制约“双退”进行。我市现有的改制不彻底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都超过100%,也就是说所有者权益是负数。大多数企业在97年后相继实行改制,尤其是出售企业,当时按政策要求,在出售合同中明确规定职工身份不变,致使企业出售后职工仍滞留在企业,造成现在改革难以操作的局面,这些都要在下步国企改革中加以解决。

三、下步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措施

我市国有工业企业经过几年来的改革,目前尚有21户企业未实现“双退”。其中19户只是企业退出了国有性质,还有9265名职工未退出全民身份。按照白城市政府要求,我们计划在2005年底以前全面企业“双退”任务。今年完成2户,占应退出企业户数的10%;2005年完成19户,占总数的90%。为了确保改革任务完成,今后要做好五项工作:

1、强化领导,靠前指挥,开展攻坚。把改制工作列在工作首位,深入开展改革攻坚。在具体组织上,配备熟悉企业工作、责任心强、有魄力的干部组成企业改革推进组,具体参与企业改制、招商引资、职工安置费用测算,修定改制方案。

2、抓住机遇、用活政策、化解矛盾。把企业“双退”与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抓住国家予以资金补贴的机会,解决企业无产可破、无资可补的主要矛盾,破解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使“双退”工作顺利开展起来。

3、规范运作,统筹安排、争取补贴。为使“双退”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政府有关“双退”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已“双退”的企业由企业对职工进行正确的引导,做好思想工作,适时实施;对已出售的企业、售后收回的企业和进中心后又出中心的职工,做好政策宣传,由职工自行筹资30%,逐步实施;对有资产可变现的企业,需制定方案,召开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