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0 15:51:0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__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平安__创建大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察执法,强化事故查处,强化隐患整改,强化安全培训,强化源头执法,全面完成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我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主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015年底我科在编在岗人员3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3人。装备:现有执法车辆1辆、电脑3台、打印机2台、小型复印机2台、传真1台、数码相机1台、扫描仪1台。
(二)总法定工作日(750日):
全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3人=750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估算(534日):其中含学习、培训(3人×20日=60日)、考核(3人×15日=45日)、会议(3人×55日=165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60日)、参加党群活动(60日,以每人每年20日计算)、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等其他工作任务等(144日)。
(四)执法工作日估算(216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750-534=216
以2-3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两家(次)企业测算,216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44-216家次企业左右。
(五)根据以上测算,明确每人每月6家次,按照3人×6家次×12月=216家次计算,符合以上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要求。
(一)2016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根据我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烟花爆竹零售,涉爆粉尘,机械制造,有色、冶金,船舶修造,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电举报等八个方面为2016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二)2016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
全街道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机械制造等规上企业15家。
2、2016年度隐患挂牌企业1家。3、有色、冶金企业3家。
4、船舶修造企业3家。
5、涉爆粉尘企业1家。
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8家。
7、烟花爆竹零售单位5家。
此外,我科根据小网格排查出来的有隐患的企业纳入每月重点检查范围,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确定重点监察单位量不低于全年监察量的40%,同时对所有重点监管的执法检查对象全年至少安排执法检查一次以上,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一)执法检查事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主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同时”建设、安全生产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教育、培训、持证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备案情况,作业现场情况等进行检查。依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28项通用内容,结合受检对象特点及执法行动内容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检查表)的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二)在实施执法计划过程中,要尽量将各专项监察行动纳入到常态化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与执法工作计划的任务相结合,确保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确因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致月度计划无法完成的,在上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表的同时说明无法完成的理由,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本月未完成的工作移至下月一并完成。
(三)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致年度执法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的,需及时编制并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工作。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5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打造“平安枝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市安监局调整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总结,年终全面总结,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执法时间
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象和时间安排具体见附表。
四、执法内容
按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五、执法方式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行业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六、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执法工作效率;
(一)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执法检查人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执法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在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的重要性
计划是实施执法检查工作预先拟定的行动指南。其目的就是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它不仅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制定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可操作性的检查计划,有利于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分为年度检查计划、月检查计划及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制定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应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检查的频率。各单位首先要明确监管的行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要有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简明情况表。一般企业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每季度应不少于2次,重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计划制定后应告知相关单位以便搞好工作协调与配合。检查计划要区分年度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检查内容需包括检查次数、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参检人员等,要细排到月、到旬、到周、到具体企业,首先安排每月必须进行检查的企业,然后围绕全年工作计划(含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工作),统筹安排每月需要检查的企业。每月工作计划如检查总结、隐患档案要统一装订成册,以备督查和年度考核。
三、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计划的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保持稳健、安定、良好工作局面,确保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监管监察执法覆盖率达100%,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100%,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无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一)专项监管执法
1、煤矿安全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11家煤矿(生产、建设、整改矿井)以下方面开展监管执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建设、整改矿井是否存在借整改之名进行原煤生产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打开井下密闭行为,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按要求落实。每矿每月至少检查1次,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
加强对全县煤矿采掘头面核定,参与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抓好全县煤矿关闭整顿及兼并重组工作。抓好煤矿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
责任股室:煤炭行业管理股
2、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42家非煤矿山企业开采方式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层开采,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废石、废渣堆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管执法。每季度轮流检查1次,全年每矿不低于3次,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安监一股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19家危化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企业各1家、烟花爆竹经营点134家进行执法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半年全覆盖。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安监二股
4、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监管执法
负责对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职业健康危害企业申报情况等进行检查。全年开展监察执法不少于30家。
责任股室: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
(二)综合监管执法
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电力、消防、天然气、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同
公安、消防、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卫计、园区管委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1、加强道路(水上)交通的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县公安、交运(海事)、水务等主管部门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加大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力度,对车站、码头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加强建筑(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全县建筑(建设)施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半年会同住建、质监、发改等相关部门对普安、回龙、讲治镇工业园区,政府投资性工程和公益性工程的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3、加强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每半年会同消防、工商、文广等部门对全县大型超市、商贸城、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加强对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的综合监管。加大对12家供电所、变电站的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抽查旅游景点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每半年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督查一次,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至3家。
5、加强学校、医院安全的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抽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不少于5所。每季度督促卫生和计生部门加强对医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抽查医院安全管理情况不少于5家。
6、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综合监管。对辖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加强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新、改、扩建长输管道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三同时”审查,并督促管道企业抓好落实。
7、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会同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每半年1次(结合目标责任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
(三)暗访暗查监管执法
1、充分发挥县安办职能职责,指导、协调全县20个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每季度将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向组织、纪检部门进行报告。
2、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暗访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计划暗访暗查企业60家。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的方法: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一)局各股室及执法大队要按照工作职责,以本计划为依据,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每月具体监管对象、检查时间安排,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月报制度,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一、完成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监察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监察三科通过 “双随机”的模式,对全区的企业进行抽查,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执法计划。监察三科上半年执法检查企业42家次,参与市支队异地执法检查12家次。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执法检查。监察科根据《区安监局2019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求,针对我区生产企业特点,对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上半年执法检查42家次,参与市支队异地执法检查12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22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9份,填写《复查意见书》15份。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上半年执法罚款金额40.1万元。其中协助体育场街道办执法检查,对淄博银丽工贸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淄博天勤机械厂罚款2万元,淄博宝鑫磨具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协助科技工业园执法检查,对淄博庄园塑胶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监察三科对淄博荏奥汽轮机有限公司罚款5.1万,对山东义科节能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对淄博绿源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对元星电子罚款3万元,对计保电气罚款3万元,对美林电子罚款15万。并对2019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规范执法检查工作。针对目前我局执法人员素质和装备以及专家情况,下一步对企业的检查建议主要采取专项检查,以减少综合性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遗漏和不足,防止工作失误。
各位领导、同志:
大家好很荣幸今天能站上这个讲台,这次县里开展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给我们年轻的同志提供一个机会,这次我参与竞争的岗位是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大队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察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积极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察,按照省、市、县局的部署和要求,参与各类安全生产的专项大检查。
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负责受理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的答复和检举、控告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对上级行政机关、县局交办、乡镇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案件办理工作移交,对案件进行复查及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对各乡、镇安全生产监察员的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执法情况的监督。
7、完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镇、街道安监所建设情况。目前,全市11个镇(街道)均单设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专门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编人员总计30人,其中中层干部11人,其他干部19人。基层监管执法机构办公条件、装备、经费等基本到位。年初,制定下发了《市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暂行办法》,对委托的权限、委托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委托的行政处罚权限为: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实施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将执法所需的法律法规、程序规定、案卷整理规则、执法文书等汇编成册(《市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资料汇编》(2011年12月制));制定委托书,并由各镇(街道)安监所与安监局局长签署委托书。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议。同时,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群,各镇(街道)安监所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上传下达,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全网络,加强责任落实创新
1、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基础调研工作,了解辖区内企业数量、行业特点,以行政村、社区、开发区等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以联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责任人,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目前,正在岳林街道试点调研。
2、探索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模式。去年,亭下水库实施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以来,亭下水库把安全职责划分为9大块、615个安全元素,每个安全元素都有相应的责任人。目前元素化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亭下水库安全管理的工作平台和业务培训的平台,真正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去年该项目获得市委工作创新三等奖。为此,今年借鉴亭下水库做法,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和市安监系统试点推行安全生产“元素化”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3、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分解下达,市政府与各镇政府及安委会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重点突出。
(三)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服务创新
一是按照主动上门去出诊,重特企业走急诊,疑难问题搞会诊,日常受理看门诊的“四诊工作法”,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服务创优活动,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二是开展了“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年初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会议之机,走上讲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委托执法培训,当好指导员。将培训工作做为年度考核工作之一,提出了“新目标、新形式、新内容、新标准”的四新要求。截至目前,共组织培训基层安监工作人员50人次,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2072人次,安管员2427人次,有效提高了基层安监所执法水平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四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求,通过行业示范点创建,以“树一批,创一批,带一批”的形式,梯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有危化、矿山、规模以上等94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2012年计划新增标准化达标企业200家。五是创建了“安全生产动态宣传阵地”。在市劳动力市场招聘现场,创办图文并茂安全生产动态宣传阵地,主要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起重机械(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和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危险性作业进行动态图版宣传。六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方面,完成了全市经营性矿山80%视频监视系统安装任务,对2家矿山进行暂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共计3.9万元。部署矿山应急预案演练,已委托专业人员正在制订演练方案,预计在5-6月实施。危险化学品方面,组织做好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同公安局治安大队在1月19日-1月22日进行专项联合检查。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先行保存700余箱,收缴100余箱,其中松岙汪忠伟案查获非法烟花爆竹587箱,为我市近年来查获数量最多的一次。一季度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21次,严厉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对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单位开展了清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危化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网格化管理示范、元素化管理示范、信息化管理示范、规范化乡镇示范和化工企业示范、矿山企业示范、机械行业示范等“7个示范”创建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利用5个月时间,突出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渔船捕捞等重点行业领域,采用拉网式办法,扎实开展。
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安监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已通过委托执法培训、星期五大课堂等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计划在下半年继续开展各类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安全监管水平。
四是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效能。(见附件)
三、问题和建议
(一)镇、街道安监干部人员配备不足,流动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