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8 02:30:2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工作目标
1、成立以区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等部门组成*市*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2、在20*年开展冶金企业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积极宣传与落实《*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梯使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验及注册工作;
4、开展简易升降机使用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简易升降机的使用。
二、治理重点
1、冶金企业生产使用的起重机械;
2、人员密集场所及住宅使用的电梯;
3、简易升降机;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三、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共分成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根据此项工作目标,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做好部署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于3月31日前将制定的方案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电话:*。并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和生产单位按照各地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随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记录表》(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至各街道、部门。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7月1日至7月31日,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街道、部门内相关企业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在检查中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可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联系。进一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区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对存在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查处。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根据前一阶段隐患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同时,按照已建立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消除死角。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协调解决。并于9月1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汇总表》(附件2)及开展隐患专项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为巩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区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各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改进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团结一心,高度重视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城乡同建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局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同志主抓城乡同建同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上级文件和《县安监系统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局机关各股室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加强与各乡镇安全生产服务站沟通联系,主动开展工作,共同落实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各项任务。深入推进共建共管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听民声、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
(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分管领导约谈了监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宣贯了上级的文件精神,对安监系统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县里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要求,制作同建同治公开承诺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四)加强督查考评。将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县督查组给予通报的,局领导小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责任落实不力,履行承诺不实的企业,一律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极大影响的,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教育宣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宣传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使文明卫生意识深入人心,做到“要我讲卫生”向“我要讲卫生”的转变。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摸清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地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发电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不含中央发电企业及鲁能发展集团公司所属电厂)。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灰渣库安全评价和许可情况;
(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七)防范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从8月6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
(二)阶段划分:
1、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至11日)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对辖区内地方发电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执法监察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指导企业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保障,认真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8月11日前,将《全市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联系表》(见附件2)和《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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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自查阶段(8月12日至17日)
地方发电企业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并向当地安监部门书面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24日)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组织,在调查摸底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整改要求。同时按照省安监局要求,认真填写《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各县(市、区)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工作总结和《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请于8月22日前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并将《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的原件报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4、验收讲评阶段(8月25日9月5日)
市安监局现场检查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对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进行总结讲评。做好迎接省安监局督查准备。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目标。各县(市、区)要以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发电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通过执法监察,教育企业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帮助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严厉打击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其非法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继续稳定好转,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我市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或查处以下行为:
(一)生产企业未取得或未及时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危化品生产的;
(二)经营单位未取得或未及时换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危化品经营的;
(三)危化品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安全许可手续或设立批准而擅自进行施工或投入生产(使用)的;
(四)生产企业擅自试制新产品或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化品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
(六)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化品的化工生产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
(七)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予以整治的;
(八)废弃、停用化工厂房(库房)违规出租的,已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危化品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
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作为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危化品领域的现状和特点,在认真研究排查分析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督促企业进行自纠自查、治理整改。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和工作合力。
(二)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
各地要结合今年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在企业自查自纠、治理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以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及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化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已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请各地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执法行动情况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上旬)
各地要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对前阶段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归纳推广,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集中梳理、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遏制本地区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对策措施。请各地于9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四)督查总结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
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组织对辖区内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企业,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保持执法行动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对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11月上旬,市安监局将结合2009年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验收,组织对各地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成立由市安监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市安监局危化处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地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执法行动指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各项具体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危化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各级安监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行动中发现的危化品领域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严格督促整改;无法整改到位或整改无望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危化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危化品生产企业许可证逾期未提出换领证申请且继续违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并予以通报。
(三)密切配合,有序推进
各级安监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执法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行动计划,有条不紊、积极推进;要定期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要做好情况汇总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112号)、《关于做好**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1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有效推进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程度,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突出、全面推进。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负责人与责任、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绩效考核等方面出发,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县**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元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两家计划达标企业的重点督促、指导和帮助,确保两个企业按时完成达标创建和申报工作。全面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安全本质和安全防御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前)。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安全标准化的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意识;认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差距,增强紧迫感,坚定信心,为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计划达标企业专题会议,督促计划达标企业加快企业达标创建步伐。
2、达标创建阶段(6月10日—6月30日)。重点指导、督促**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元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集中力量,对照《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各种记录、台帐,加大投入,整改事故隐患,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水平,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督促两家企业按时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提出达标申请,其他企业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开展相应工作。
3、达标初审阶段(6月30日—8月30日)。指导、督促各企业对照规范进行自查;邀请市化学品登记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纳入今年达标计划的企业进行达标初审,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
4、工作总结阶段(9月—12月)。对今年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调度和总结,指导其它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了顺利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县安监局成立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龙飞任组长,副局长亮任副组长,冯志新、张明华、段敏为成员,负责标准化建设的日常指导、督促、协调和监督工作。同时,把该项工作作为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以“抓典型,促全面”的方式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达到实现本质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目的。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中,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保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人、财、物投入,把安全标准化贯穿于企业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全过程,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起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2014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备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4年初,局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工矿商贸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举办的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安监局确定了商贸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20余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问题30余条,督查2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1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积极督促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5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9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扎实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强化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4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商贸行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督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9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四是受机构编制影响,级安监部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坚决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按照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文明交通农机安全行动计划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调度、协调及督促检查。二是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州、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对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进行安排。三是制定方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县文明交通农机安全行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各外勤组在30个乡镇分阶段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
二、广泛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媒体宣传。利用“安全生产促和谐”电视专栏,在电视台每周一黄金时段滚动播出阐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安全溪州”短信平台向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送文明交通安全整治短信,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目的、意义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二是培训宣传。利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集中培训时机,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三是日常检查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深入学校、幼儿园、企业开展宣传,及时掌握农村赶场日、婚丧嫁娶、民俗节日等民间喜庆活动用车情况,提前进行宣传教育和规劝,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拖拉机车辆管理。各乡镇安监站、局农机监理站对机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二是强化校车、摩托车和社会车辆管理。各乡镇安监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摩托车和社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建立辖区内客运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台帐,实行“一车一人一档”管理。三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安监站对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报送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四是强化交通安全整治。各乡镇安监站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违法载客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人无驾驶证、未缴纳交强险、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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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亲临指导下,我乡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目前,我乡现有三家规模较大的花炮企业,两家炸石场,一个液化气站,一个加油站,针对这些企业的特殊性,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握总量,严格准入,合理布局,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的总体原则。紧紧围绕县政府下达我乡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和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了全乡继续保持平稳的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态势,从而全面推进我乡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现将半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层层发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各阶层共同关注和支持,更需要广大群众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为此,我乡在全乡范围内通过广大深入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从而促使全乡上下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动员起来,真正较好地形成了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一是每次上级召开有关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乡政府及时组织全乡干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学习;二是对于上级敏感时期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时复印转发给全乡各企业业主,使其及时了解到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动态以及工作要求;三是结合法制宣传月活动,我乡将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收集编辑起来,分发到各家各户,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大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四个落实”。
1、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并及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乡党委、政府召开多次班子联系会议和全体干职工大会,就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机构、场所、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落实到位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解决,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两个班子成员担任了副组长,并抽调四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成员,专门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员落实到位。
2、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政府在年初,与企业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评,实行一票否决。乡财税组与各企业签订责任状,并且每个厂都派驻一名挂点领导和一名驻厂干部,确保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3、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监管工作发挥作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费的投入使用,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配置齐全办公用品,在年初财政预算中把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列入其中,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从而使各项工作能正常、高效运转。
4、充分调动积极性,落实奖惩制度。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督查负责人及驻厂干部实行奖惩制度,这其中包括检查工作记录,督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责任心、事故发生率等多项指标,并把成绩纳入年终工作考评。
三、严格“三项制度”,确保生产平稳。
1、财税组每个星期对企业检查一次。每个星期不定期抽查一次,并且把每次检查记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全乡通报一次,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负责人有签名,工作有台帐,事事有登记。
2、每月召开一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一是总结本月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二是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及需要整改的地方。三是学习有关上级文件精神。
3、建立三方共管工作机制。乡财税组与各企业负责人联合考评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其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对管理不力的人员,我们建议企业将其换岗或辞退,对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这样既激活了员工的积极性,又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提高素质,切实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督需要,着力解决好现实中存在的安监队伍中人员素质偏低、监管手段落后的现状,我们从加强政治学习、法制教育、业务培训、纪律约束入手,着力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整体水平。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安监人员在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时期每天24小时不得关机,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以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遇到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相关人员能及时赶到事发地进行处置。
尽管我们在实际中通过不断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与不断发展的形势尚存在有较多不足之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村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对薄弱,基层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够强;二是个别企业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还不够到位;三是一些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强。
为此,针对以上这些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在今后实际工作中,努力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力求在加大领导力度上取得突破;二是力求在加大成效创新力度上取得突破;三是力求在加大监管举措力度上取得突破;四是力求在加大健全工作机制力度上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