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4 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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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法源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在后配额时代第一年所遭遇的特保措施,并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I:2I大幅增加,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欧美等国在后配额时代频繁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对此,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对该问题作了重点讨论。
一、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及比较
(一)四种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过激增长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保障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不同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价格歧视,而保障措施则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由于美欧等国担心中国人世后,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急剧增长会扰乱其市场秩序,损害其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人世时特别要求中国政府做出一些特殊承诺,这些承诺反映在《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的具体条款中。简言之,WTO其他成员方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其中,第一种也被称为“一般保障措施”,而后三种则通常被称为“特殊保障措施”。
1.依据《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了一般保障措施制度。基本内容是: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缔约国领土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以致对该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和/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或修改减让;实施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该类产品,而不考虑其来源。
2.依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规定,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O年过渡期中(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开始起算),除已纳入GATI''''I994的纺织品或服装产品外,各成员在过渡期内可实施特定的“过渡性保障措施(TransitionalSafeguardMeasures,简称TSM)”,即如果某一未受配额限制的特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质威胁,则可对该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限制等措施,如果是单个成员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可对该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产品实施配额限制。该过渡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通过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实施,也可以单方面实施,但需要由纺织品监督机构(TMB)审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WTO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在10年过渡期后(即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全部取消。该协议本身也就不存在了,理论上第6条关于在过渡期采取保障措施的规定也随之失效。
3.依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且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如果WTO某一成员认为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基于“市场扰乱”所采取的限制中国产品的行动(包括中国自己同意进行的主动自我限制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如此类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该条款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4.依据《报告书》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报告书》第241至242段(也作242条款)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成员方仍可以对原产于我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如果WTO其它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自《WTO协定》对我国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或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我国进行协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如双方在90天的磋商期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继续实行限制。
(二)四种保障措施的比较
为了对上述四种保障措施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其异同点。(见表1)
通过表1分析可知,一般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最苛刻,实施标准最高,且依据无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成员方,故实施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而后三种特殊保障措施中,《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条件较严,且该协议于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取消已自动废止。所以在后配额时代,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欧美等国实施特保措施时更愿意援引《议定书》和《报告书》的相关法规,这两项特保措施的实施门槛较低,且实施形式和实施期限更为灵活,即使最终磋商失败,也为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便于其调整本国的外贸政策。
二、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遇的特保措施
(一)关欧等国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O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后,原属于配额产品的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5年1至4月,我国纺织品出口额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欧出口39亿美元,增长幅度为82%,对美国的增长幅度为250%。为此,欧美等国援引《议定书》的第16条和《报告书》的242条款频繁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
1.美国
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于4月对纺织品实施特别检测设施,该措施使美国海关对进1:3纺织品的监控预警期从6周缩短到2周,以便其迅速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等三类纺织品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两天后,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纺织协会、美国棉花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5家纺织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交特别保障措施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7种、14大类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些产品占2004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总额的8.1%。5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对我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制及化纤制内衣3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理由是这些纺织品“正在威胁和扰乱美国的市场,并要求其今年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最多只能增长7.5%;仅5天后,该委员会再次对我国的棉布和人造纤维男衬衫(包括男童衬衣)、人造纤维布裤、人造纤维针织男女衬衣以及精纺棉纱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配额限制。截止到11月8日,中美双方就纺织品服装出1:3共进行七轮谈判,其间,美不断扩大受限产品的范围和条件,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遭受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2.欧洲
2005年3月10日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提出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紧身衫及套头衫、棉质或人造纤维装等12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4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明确指出欧盟设限的标准,以2004年中国纺织品占欧盟进1:3总量的百分比为准,将进口产品分为四类,各类产品在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都有一个增长,若超过规定的增长率,欧盟则进行特保调查。4月底,欧盟正式宣布将对中国9类纺织品服装展开为期6O天的特别限制调查,且正严密监测从中国进口的另外11类产品的交易情况。如果调查发现中国纺织品确实破坏了欧盟市场的市场秩序,欧盟可自动启用临时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加以限制。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以2005年第一季度欧盟从中国进1:3的T恤和麻纱增长过快,且扰乱欧盟市场为由,提议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并声称,如果正式磋商未果,欧盟将会对这两类纺织品实施“紧急特保”措施,将其2005年进1:3数量的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一周后,欧盟纺织品委员会通过了曼德尔森的提议,并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对T恤和麻纱的“紧急特保”程序。
3.其它国家
除美欧外,土尔其、巴西、厄瓜多尔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的形式对我国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或发出信号。如2005年1月中旬,厄瓜多尔纺织业工业协会援引《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第16条,由其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271种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征收5%一3CHD%的关税。这些措施无疑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雪上加霜。
(二)欧美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援引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欧美对我国设限的主要依据是《报告书》的242条款,但援引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确凿的数据证明中国纺织品服装在美欧确实存在扰乱市场、威胁阻碍贸易发展的情况,且两者构成因果关系。正如商务部部长所言,“美欧等国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对中国设限,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客观理性的看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激增现象”:首先,尽管2005年1—4月我国对欧美市场有一个总体增长,但也存在两个下降,一是增幅逐月下降,二是纺织品服装出口占中欧、中美贸易的比重逐月下降。其次,美欧把发展中国家最具出1:3潜力的产品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在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被全面废除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激增现象”。再次,这种“激增”是一种正常增长,因为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自由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该情况是可以预见的。
欧美在实施特保措施的法律程序上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他们总是单方面宣布将对中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采取特保措施,并未及时与中方进行磋商。他们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实际遵循着“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本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极力要求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他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后配额时代我国应对特保措施的主要策略
面对欧美等国频繁的特保措施,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以变应变,积极寻求建立和谐的贸易体制。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来分析具体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层面看
1.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同时应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
自美欧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我国政府已与美欧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6月11日,中欧终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O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对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同意,自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而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历时半年,最终于11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不仅符合中、美、欧三方的利益,而且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在解决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主动性,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提供成功范例。
2.以变应变,适时调整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为了稳定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但美欧对我国主动采取的限制出口措施反映平淡,反而不断加大采取特保措施的力度,在2005年5月达到高峰。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得不在5月30日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先前要提高关税的74种纺织品。此外,商务部在7月7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明确列出输欧10类纺织品2005年的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这些对外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不仅降低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厂商的出口风险,而且表明我国政府在制定时外贸易战略时更加成熟、灵活。
(二)从企业层面看
1.提高纺织品服装的质量,改变价格策略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互补性,而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再加上国内企业间的激烈的竞争,往往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商竞相压价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外汇,从而促使进L=I国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等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国企业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应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大纺织品服装研发和创新的力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和培育自己的知名品牌,抛弃低价竞争策略,以质优价廉开拓国际市场。
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市场多元化可以降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的贸易风险。目前,我国出口到香港地区、日本、美国和欧盟四大市场的纺织品及服装,约占出口总量的70%。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极大地增加了出口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企业在后配额时代应主动开拓其他国家市场,尤其是东欧、中东、南美地区和独联体等轻纺工业相对不发达或竞争优势相对较弱的国家市场。超级秘书网
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在后配额时代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那些拥有先进技术、雄厚资本、知名品牌、一流管理的国内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将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可利用东道国的某些税收优惠,不断扩大当地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从行会层面看,应充分发挥纺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一、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面临的环境及发展趋势
1、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区域性优惠安排增加的趋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加深,世界各国之间经济和贸易的联系与依赖日益增强.对贸易保护主义形成一定程度的制衡,要求贸易自由化的呼声也越来越大。1986年,关贸总协定将纺织品回归自由贸易的议题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并决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其宗旨就是主导世界贸易总体趋势朝自由化方向迈进。纺织品配额的取消本身就是贸易自由化的有力例证。因此.从长远来看.国际贸易包括纺织品贸易的大环境是自由化。
但是.全球贸易自由化并不是全球性自由贸易。在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全球贸易体系中出现区域贸易协定急剧增长的趋势。截至2003年1月1日.在WTO备案的区域贸易协定总数达到259个在这些区域贸易协定中有许多专门针对纺织品的贸易优惠安排。如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就取消了北美三国之间纺织品进口的配额限制和关税.逐步实现其区域内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再如美国(2000年贸易与发展法》,赋予加勒比海邻近24个国家以及撒哈拉以南48个非洲国家生产的服装输往美国.在关税和配额方面享有优惠。在欧盟.其内部各国之间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关税已全部取消。欧盟还通过与地中海国家签订《联系国协定》.与巴尔干半岛地区国家签订《联系与稳定协定》.推动双边的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和自由化。欧盟还与南非、墨西哥、智利等国分别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分阶段地逐步取消纺织品配额和关税。事实上,包括正在谈判中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和构想中的泛欧洲——地中海自由贸易区都把纺织品服装问题作为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来对待.并考虑特殊的安排。促进区域内纺织品贸易自由化,以对抗区外竞争者越来越成为这些区域贸易协议的重要内容。
大大加强的区域贸易优惠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所达成的惠及所有WTO成员的自由贸易制度。这种发展趋势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些区域贸易优惠安排为贸易转移提供了机会,在对区域市场形成保护.促进与既定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发展的同时,事实上减少了各成员按照比较利益原则增加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可能性,增添了我国产品在其区域内扩大市场份额的难度
2.贸易争端背景下,关税壁垒被重新利用的趋势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纺织品全球配额取消。作为WTO的成员国中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中国理所当然地享受纺织品配额取消的利益。但是,配额取消带来的自由贸易仅100多天就被美欧的频繁设限打破。4月4日,美国启动针对3类中国纺织品进口的保障程序;4月6日.欧盟公布对中国纺织品特限行动指南;4月28日,美国对l4大类来自中国的纺织品进行特保调查同日欧盟对我9类纺织品启动特保调查5月13日,美国决定对3个类别的中国服装产品重新实行配额限制5月18日,美国对我4种产品采取特保”;5月22日.中国宣布自6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74种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5月23日,欧盟对和麻纱启动特保程序;5月25曰.欧盟宣布推迟对我和麻纱启动特保程序5月27日,美国正式对我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限制措施,设限期到2005年12月31日止月27日.欧盟对我T恤和麻纱提出正式磋商请求;5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6月1日起取消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税;6月,中美、中欧纺织品贸易磋商开始……中美欧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背后,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发达国家面临纺织品进口增长为推卸责任将矛头指向中国.希望通过打击我国的纺织品出口以转移国内压力。但是,随着中国政府外交策略的转变.单方面地实施限制或是特保的效果越来越难以掌控.而且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内部也出现种种责难。因此.关税壁垒作为WTO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正出现被重新利用的趋势。2004年欧盟、美国、日本纺织品服装行业总体平均进口关税水平分别为9%、lO.2%、8%.并承诺在2005年将纺织品服装平均关税分别约束至7.9%、8.9%、6.6%。虽然发达国家纺织品服装平均关税约束水平较低但是下降幅度有限并呈现以下特点:(1)关税升级现象。以欧盟为例,享受最惠国待遇的供应方向欧盟出口纺织品时遭遇的关税结构为:原料平均关税为0。7%,纤维平均税率为5-3%,纱线平均税率为6.3%,织物平均税率为9.1%,服装平均税率为11.9%.从原料到服装的关税升级现象十分明显.使服装制成品的有效关税大大高于其名义关税:(2)关税高峰现象。以美国为例,美国至少对200种纺织品制定了高于18%的从价关税税率,对部分羊毛及人造纤维的征税超过30%,一些特定服装的从价税达到33%,甚至更高。就其发达国家纺织品服装关税安排特点来看.关税仍然是直接影响竞争力并形成不公平竞争的最直接的因素。
3。自由保护主义背景下,贸易限制手段多样化趋势
进入后配额时代的世界纺织品贸易并未从此真正步入自由贸易。在许多纺织品进口国不安地要求延长配额取消时限时,我们就已经体会到这一点。配额取消后,国际纺织品贸易保护不会随之消失,相反将以一种新的形态继续配额的影响。如果说配额制度是一种有限制的贸易保护主义的话(毕竟受多边协议和增长率的限制),这种新形态就是一种自由保护主义了。一方面,各种贸易限制措施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贸易限制实施更为自由.因为这些措施不是多边的,而是双边甚至是单边的。
利用“二保一反”措施实施贸易限制。”二保一反指我国《入世协定书》中所规定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反倾销措施”。按照我国《入世协定书》中规定,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在截至2008年12日前,如遇自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在短期内数量激增、价格下跌,对其造成市场扰乱”,可运用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条款对中国纺织品实施进1:3限制:也可在截至2013年12月10日前(即中国入世后12年内).运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条款对中国纺织品实施进口限制也可在截至2016年l2月10日前(即中国入世l5年内)根据反倾销措施条款在确定倾销时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可以预见各国以二保一反实施的贸易救济将成为我国今后很长~段时间内纺织品出口的主要障。
利用生态标准等技术贸易壁垒形成出口屏障。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提高了产品的技术标准同时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命安全为由.对产品制定了苛刻的绿色环保要求。目前.纺织品服装领域主要盛行的欧盟生态标签和生态纺织品认证已造成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货和出口限制并成为我国纺织品国际市场准入的“绿色屏障”
利用劳工标准制造贸易障碍。近年来.国际上兴起一些新的企业认证体系——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主要涉及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目的是希望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客观地说.社会责任标准是人类物质文明上升到精神文明的一种体现。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出31的大量增加.发达国家抨击发展中国家忽视劳工权益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在我国,纺织品服装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大多数地区企业的生产很难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责任标准。因此,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存在可能成为制约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又一大障碍。
4.新市场出现的背景下,纺织品市场价格下降的趋势
世界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回归WTO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和削弱了一些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给与特定国家的优惠和特权.那些由此而产生的贸易也将部分被取消,生产和贸易扭曲将会被消除。当纺织品服装贸易不再受到数量限制.世界将出现一个巨大的、有待开发的市场。配额取消使发达国家的纺织品服装市场变得更为开放,增加更多的贸易机会。此外,发展中国家迫于发达国家的压力将进一步开放其国内纺织品服装市场新的市场也会使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日益扩大。超级秘书网
在出现新的市场的同时,世界纺织品市场价格出现下降的趋势以美国为例自1996年以来其纺织品服装的进口价格持续下降.欧洲、日本和许多其它市场也是这样。究其原因,主要是进口服装的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而进口服装在整个纺织品进口中占很大比重。配额取消后,来自低成本生产国的产品比重上升,进口纺织品服装价格还将不断下降,将使纺织品市场价格下降的趋势继续延续。一方面,进口价格持续下跌,给进口国带来明显的福利净增加效应;另一方面.价格下降的趋势继续下去将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产生不利的影响
5.市场集中程度加深背景下。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
如果说世界纺织品服装市场在配额取消前呈现的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的话,那么,进入后配额时代后,它将成为一个几乎完全竞争的市场但是,在分析日本和美国的纺织品服装在1995年到2001年期间各自前5位的供应国和地区所占的贸易比重(表1)时,可以发现分别作为非配额国家和配额国家的日本和美国.其进口纺织品服装市场表现出不同的市场集中程度。2001年日本前五大进31服装供应国已基本垄断了日本进口服装市场.而相比之下,美国前五大服装供应国占美国进口服装市场的一半还不到。因此.可以预计,随着配额的取消.美国及其它原设限国进口纺织品服装市场集中程度将进一步加大。
因此.取消配额后,市场开始进行激烈的重组,过去靠配额的庇护生存的企业面临抉择。在这个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更趋激烈,商品的价格逐渐下降,行业利润趋薄。在高端产品市场,我国产品仍将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竞争;在低端产品市场,我国则将与为数更多的具有基本相同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竞争,这其中既包括东南亚国家,又包括墨西哥和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等中南美洲的一些国家。纺织品服装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不可避免。
二、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拓展的对策建议
在日趋严峻的出口环境下.我国纺织品贸易要持续增长.必须有的放矢地拓展纺织品出口贸易。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对外拓展贸易市场
一方面,巩固和拓展传统出口市场。众所周知.欧、美、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传统市场.在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分布中一直占较大比重.一直以来我国每年有超过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是输往这些国家和地区。而欧、美、日同时又是世界纺织品服装进口的大国.2003年仅美欧纺织品服装进口就达2300亿美元。如果我们对美欧市场占有率增长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可增加2O多亿美元的贸易额。因此,欧、美、日仍应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贸易市场拓展的重点。
但是如果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于某个或某几个市场.会造成对出口市场的依赖.增加贸易的不稳定性。从第一部分的分析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些传统市场出现的市场竞争加剧、各种关税及有针对性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的利用以及区域优惠安排的趋势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带来发展障碍。要想在后配额时代的纺织品贸易中寻求进一步发展,优化全球出口市场的战略布局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拓展贸易市场要实行多元化战略在巩固和拓展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培育和拓展周边和新兴市场比如俄罗斯韩国和中东等市场。以俄罗斯为例有统计数据显~,2003年俄罗斯纺织品服装进口额比2002年增长了103个百分点从其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可以预计未来对于占尽地利的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俄罗斯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对内拓展出口动力
目前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仍是价格驱动.2004年我国出151177亿件服装平均每件服装的价格仅有3.51美元出1360亿双鞋,平均每双鞋的价格不到2.5美元。在这种价格驱动下,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形成了一种”数量大价格低“的现象。这其中有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的客观原因也有国内企业由于“对外出口偏好”而过度竞争的原因,还有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主要出口常规产品附加值不高的原因。
众所周知出口数量大价格低极易招致进口国的贸易争端和报复(比如“二反一保”等)。因此我们有必要实现贸易动力的转型尽快地调整出口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品质以质量带动纺织服装出口贸易的发展这同时也是回避某些非关税壁垒的有效手段。
但是企业是为了追求利益而生存的。部分出口企业可能因为短期利益的驱动同时又缺乏长远的眼光而惰于收集信息并适时调整生产结构。所以不能奢望仅仅通过企业的觉悟实现动力转型这个目的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统计指标体系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龙头”。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问题,3年前有过一场讨论,国家统计局也召开过专题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贸易统计既要反映全社会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场运行全貌,又要反映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行业的发展变化状况。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要保留,因为它是反映全社会商品市场运行的唯一指标,许多地区还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计划考核指标,尽管这一指标具有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方面的工作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产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大大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
近年来,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围绕上述两条主线,进行了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经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对当前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反应不灵敏。例如,对政府关心的商品市场总量平衡状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食、棉花、石油、钢材等)供求信息反应得不够;同时反映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指标和分组过于简单,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业连锁经营和现代商业业态状况的统计制度。2、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目前贸易企业生产资料销售量仅占社会销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产资料市场全貌;同时价格信息是商品市场最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价格统计与流转统计为“两张皮”,按不同的统计方法从两个渠道自下而上地统计,难于科学、全面和及时的分析商品市场全貌。3、现行的贸易餐饮企业的统计限额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贸易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过高,能够达到限额标准而进行全数调查的企业数量太少,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专业统计“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结果,贸易统计必须“抓小放大”,因为按现行限额标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商品流转量所占比重很大,影响市场趋势。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又难于抓住和抓好。这是目前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贸易统计非调查(或派生)指标很少,从而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贸易统计资料的深度开发。加之现行统计资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贸易统计资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贸易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采取务实和相对灵活的原则。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应随着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调整,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复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核算制度。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领域,绝大部分商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环境相对宽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转向如何启动内需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商品总量平衡以防止市场波动、如何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国家安全等。在从事这方面的分析研究时,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资料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市场起着预警的功能。可考虑仅要求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局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编算,并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和实用的贸易餐饮企业统计划型标准。贸易餐饮业企业划型尚无国家标准,但统计上有一个限额标准,目前这一标准作为贸易统计开展目录抽样的依据,即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数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笔者认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限额标准对贸易统计工作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贸易统计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的限额标准(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餐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分别为20人、60人和40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业的47%,其中零售企业仅占26%;企业单位不足3万家。建议将目前的限额标准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额以上企业的比重,其销售额应该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额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届时限额以上企业约达到7万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发展变化趋势。今后贸易统计只要紧紧抓住这7万家限额以上企业,工作就会变得较为主动,数据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减轻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的压力。同时现行的许多贸易统计信息(如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也会“身价倍增”,变得很好用了。(三)要在“十五”计划期内取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从而完成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的过渡,并完善贸易统计指标体系。我国即将加入WTO,贸易统计必须象其他专业统计一样,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现行的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于其自身存在许多弊端和目前资料采集方面的制约,数据质量不断下降,已经难以为继;从现在开始,必须统一认识,逐步弱化这一指标,相应突出和加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可能的话应含服务业)的商品零售额统计,因为它涵盖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目前可考虑同时公布以上两个指标,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同时完整的商品市场是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市场组成,生产资料流通总规模的发展变化,反映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要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和贸易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按季度测算社会中间产品销售总额(或称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宏观上反映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变化,这项工作对于贸易统计来说也是责无旁贷的。
(四)要从宏观上研究商品流转统计与商品价格统计的配套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现行统计体制问题,但现在必须认真的研究。在现行统计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设想将目前商品零售价格统计基层的采价过程与目前基层商品流转统计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商品价格统计和流转统计基础资料的配套,然后按现行统计体制,在县级统计局“分家”,分别按贸易统计和价格统计的不同渠道逐级上报。这样综合资料和许多结构性资料就能配套使用了。
二、关于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表式、调查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的专门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3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1500余家,连锁门店超过26000家,销售额突破了1500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的市场近6万家,年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1999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2000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虑将目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年报表设计改造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年报表,选择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密切相关的30种商品进行品牌信息的年度统计。
三、关于贸易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我国的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是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从小型贸易企业开始,到目前己经扩大至包括个体经商户在内的全部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由于多方面因素,前期推进的速度慢一些,而近2-3年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各地区普遍完成了小型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近10个地区经过连续抽样调查的观察和验证,己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精度,具备了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的条件。这项工作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影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和深入开展的问题仍很多。除具有与其他专业抽样调查工作相同的问题(如受分级经济管理模式的制约而使抽样调查工作的推广困难重重、各种干扰因素影响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受传统统计调查模式的影响和束缚而使统计系统自身缺乏调查方法改革的内在动力等)之外,目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还受调查方法、调查体制以及保障条件等因素制约。所以必须从整个统计设计和理顺统计体制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才能使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深入和扎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发挥出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突破口”的功能。
从近期工作看,各地区已普遍开展了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只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己。目前必须尽快结束全面试点,将工作重点转入抽样调查成果的应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2-3年内使各地区的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达到具备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的条件,并在经费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实现数据替代。数据替代及其相关工作的完成,即贸易抽样调查工作基本到位。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对全国的贸易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户调查指标进行规范和统一。对贸易抽样调查方法的采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只提供了参考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但目前这项工作进入应用阶段后,改变各地调查方法的多样性以利于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可以按“小型企业采用分层等距抽样、个体户采用整群抽样”的思路来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贸易抽样方法。各地区根据这个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抽样总体和样本量,只要对本地区有足够的代表性即可。国家只要求达到一定的调查精度和按一定要求与格式上报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对样本企业(户)的调查指标和相关要求(如调查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也应统一,以利于抽样资料地区之间的可比和全国抽样调查成果的利用。
中欧贸易摩擦解决机制研究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浙江省外贸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企业国际化方式和成功因素研究 外资在华并购的动因研究浙江省各地区利用外资效果评价和实证比较 中美纺织品服装贸易摩擦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外资在华并购动因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应用分析 中美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TCL 跨国并购的问题研究 江浙沪制造业外商投资现状比较研究 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及竞争力:入世前后的比较分析 垄断、安全威胁与反垄断控制--外资并购中的问题和对策 中美产业内贸易发展现状和前景分析 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江浙沪制造业的竞争优势比较研究-以通信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例 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与管理模式研究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因素分析 江浙沪 FDI 技术溢出效应比较分析 中日企业国际化模式的比较分析 外资并购中资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外资在华并购绩效分析 FDI 对我国通讯产业的垄断分析 浙江化工产品的出口现状和对策分析 外资在华并购后的整合研究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外资并购中反垄断问题的经济分析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障碍分析:农产品贸易视角 欧盟 RoHS 对浙江省机电产业出口的影响分析 宁波服装出口的品牌战略:合创品牌研究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分析 长三角地区纺织品出口市场秩序研究 日本企业投资中国的区位选择研究 温州鞋业出口现状及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区域发展中招商引资的战略思考 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入世后我国国际贸易摩擦上升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浅析进口配额的效果及政策取向 绿色贸易壁垒对佛山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对策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与对策研究
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与技术创新问题研究 引进外国智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垄断行业监管机制问题研究 人民币成为世界货币的条件及路径 当前我国外贸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对外贸易与我国经济发展 惠州对外贸易企业的变迁 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逆差:现状、成因和对策 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转基因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中泰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研究 中国农业开放模式的选择研究 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选择与完善研究 从轮胎特保案看我国的反倾销 金融危机下广东的双转移战略 金融危机下贸易保护的新特点 广东企业走出去研究 广东外资的可持续利用研究 金融危机下广东某产业发展对策探析 港口与区域经济的相关性研究(具体哪个港可以自己定) 中国国际多式联运问题研究 港口发展中的问题研究(具体哪个港可以自己定)
中国第三方物流中的问题研究 中国集装箱运输中的问题研究 提单的风险及防范研究 贸易救济制度研究 对国际贸易原理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电子商务环境下新型国际贸易交易结构的确定 欧盟优惠性原产地规则调整与中国出口战略应对 我国纺织品出口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 国际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以美国对中国输美纺织品设限为例 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出口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国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趋势与促进肉类产品出口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或某省市)产业结构升级的效应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的技术提升研究 引进外资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或作用研究 FDI 技术溢出效应对我国企业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对外贸易推动广东产业结构升级研究 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 国际商品流动与要素流动关系研究 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自主创新与增进我国出口商品比较利益研究 论技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推动 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中的地位、利弊或转型升级研究 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研究 社会责任对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影响的研究 国际劳工标准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研究 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外贸的影响研究 标准化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效用研究 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国际经济一体化与贸易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 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品对策
国际劳工标准下我国政府、企业对策 我国纺织业出品竞争力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纺织业的贸易格局与市场策略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世界 FTAS 发展态势与中国策略分析 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 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 加入 WTO 后我国民族产业的保护 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模式选择——以惠州经济为例 古典比较利益论与中国制造业结构调整的思考 FDI 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从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本国贸易的影响看我国开展海外投资 海外投资与出口贸易的相互关系 中国经济反垄断立法的探索 广东区域聚集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及风险研究 论我国进出口贸易对国内通货膨胀水平的影响 欧元汇率变动对惠州制鞋行业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内在机理及未来演变研究 中国国有经济角色演进的反思与前瞻 我国产业结构调查研究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及解决思路 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思考 广告语言与消费心理研究 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拓展研究 浅论我国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中小企业文化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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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顾客关系投资的个性化价格促销 中小企业出口及其社会责任研究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广东农产品出口跨越贸易壁垒的对策研究 中小企业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惠东鞋业出口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分析 对外贸易对惠州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外商直接投资对惠州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全球知识网络与跨国公司 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的机制和对策 国际金融危机的跨国传播机制研究 国际金融危机对广东经济的影响研究 知识的国际传播机制研究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研究 双边 FTA 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对进出口的影响 FDI 对我国国际贸易影响的区域性差异分析 广东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我国国际贸易波动的影响因素——基于因子分析的研究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倾销问题 反倾销背后的国家利益博弈 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原因及障碍分析 绿色国际贸易与绿色国际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如何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政策思考 出口退税政策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国际市场水果检疫准入与促进我国水果出口的对策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产业法与反倾销法的冲突与协调 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与政策变化 市场营销视野下的大学生自主择业策略分析 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营销方式的分析 论国际市场营销者如何跨越文化障碍和避免政治风险 国外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感知与评价及对中国企业的启示与建议
开题报告举例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 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 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 · · 二、 1、 2、 3、 ·· ·· ·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 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 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 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论文摘要】纺织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具有解次人民穿衣和支援相关产业应用的社会效益,以及上缴国家税利和出口创汇的直接经济效益。但随着中国加入WTO,纺织品出口并没有入想像中一样进入美好的春天,相反,来自国际国内的压力使得今近年来纺织品贸易摩擦不断。本文主要分析当前我国纺织品贸易面临的竞争压力。
1 我国纺织品出口状况概述
纺织业作为我国的传统产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纺织品服装一直是全国首位的出口商品,其出口金额不仅占到出口总值的1/5,而且是我国外贸顺差的第一大来源,这样的巨额顺差成为我国外汇收入和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纺织业为我国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目前我国在纺织、服装、化纤行业工作的人员超过800万,随着入世对我国纺织业带来的发展契机,将会更多地吸收我国的劳动力。而我国的纺织业在世界市场上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世界最大的纺织生产国和贸易国,我国是影响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球纺织服装业的贸易额约为每年3200亿美元,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额约占全球纺织服装贸易额的1/4。
随着中国加入WTO, 一直困扰我国纺织品出口的配额问题将得到解决。然而,取消纺织品及服装进口的配额限制,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也是双面的。一方面,取消配额将会实现纺织品服装的自由贸易。多年来受被动配额困扰而不能大幅度增加出口的中国纺织服装业,将得以释放。另一方面,取消配额将会对我国纺织业的竞争形式产生极大的影响。以前的纺织品贸易是在配额庇护之下的“不公平”贸易,现行的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配额划分的。我国对欧盟、美国等设限国家的纺织服装出口,也主要由配额决定。一旦取消配额限制,势必导致市场格局的变化。取消配额之后,纺织品市场实现了自由贸易,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2 当前纺织品出口压力现状分析
2.1 屡遭倾销投诉,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巨大
自从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遭遇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中国产品受到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抵制,根据一份来自WTO的年度报告表明:200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在全球149项反倾销案中,中国的出口贸易受到了27项调查,占世界总数18.12%。其中纺织品反倾销案件日趋增加,特别是2002年以来,中国纺织品在全球遭受到的各种贸易壁垒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
中国出口的纺织品,主要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外对我国纺织品产品的质量产生质疑,而且使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由于反倾销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且反倾销措施可以延续5年之久,又可以在5年到期后经过复审继续维持,因此,若我国出口的纺织品产品被征税后,可以维持10-20年之久,等于被永久地排除在进口国之外。
2.2 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竞争力
绿色壁垒是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一种形式,是指那些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平衡等目的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其实质上就是一种新兴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发达国家利用其比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明显得经济与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环保技术、环保产品,并逐步形成环保壁垒。
近年来国际上纺织品的生产环境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那些针对产品的环境法规、技术标准对纺织品、服装贸易产生了严重影响。因为纺织行业是高污染行业,产品生产中的印花、染色及后整理等工艺所涉及的污染问题和成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些国家为此出台了标准不一、行时不同的针对产品的环境要求,对国际纺织品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由于我国纺织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纺织品达不到国际纺织品环保标准,在日益强化的环保要求下,我国纺织品出口竞争力受到严重挑战。
3.3 成本优势减小,技术设备落后,产品竞争力下降
我国纺织品竞争优势长期集中在原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低廉方面,然而近年来一方面由于棉花价格持续上扬与进口面料增加而使劳动力成本明显提高,另一方面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与此相应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较低,使劳动力充明显上升,我国纺织业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弱化。而我国棉纺织业先进设备拥有量低,自动络筒机仅有30%,而发达国家是百分之百;各种无梭织机占10%,不但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40%的水平,而且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0。由于设备技术落后,我国不但缺乏开发新产品能力,而且难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不利于提高我国纺织品竞争能力。
3.4 其他发展中国家纺织业的兴起加剧我国纺织业国际竞争的压力
就纺织品档次而言,世界市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发达国家所占据的高档纺织品市场,二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所占据的中档纺织品市场,三是发展中国家所占据的低档纺织品市场。很显然,我国处于第三层次。就竞争力而言,部分发展中国家以其更低廉的成本与更接近欧美市场的优势与我国竞争低档纺织品市场,虽然未影响我国的世界第一大纺织品出口和生产国地位,但已经夺走了相当数量的市场份额。东南亚、南美、南亚、非洲的发展中国家,都有着传统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历史,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纺织品服装生产大国,他们享受比我国优惠的政策,劳动成本比我国低,一直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同时,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市场受到东欧、土耳其的蚕食,由于他们具有费用低、交货期短、距离近、关税低的优势,挤占了一些我国的传统市场;欧盟的纺织品服装自由化策略也有利于欧洲区域的贸易自由化。因此,尽管我们是全球纺织品第一出口大国,但是面对来势汹汹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正在一步步缩小,利润空间也一步步被打压。
参考文献
[1]尹翔硕:《加入WTO后的中国对外贸易战略》.[M]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2]张小华:《欧美“设限”影响中国纺织品贸易》.[J] .《中国市场》2005.47.
1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纺织品出口从2001年的534.4亿美元猛增到2006年约1651.4亿美元。五年中,出口增长了近3倍。据最新统计数据,2006年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出口总值为1651.36亿美元,同比增长22.66%,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9.38%,贸易顺差达1290.34亿美元。纺织品服装出口总值是1470.85亿美元。其中,纺织品出口金额是522.54亿美元。同比增长18.84%;服装出口金额是948.30亿美元。同比增长28.91%。
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地区结构。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和日本。在中美纺织经贸关系上,中美经贸合作关系是互利双赢的。中美两国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长期以来,我国向美国出口诸如纺织品之类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同时也从美国进口大量的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我国纺织品出口对美国市场的依存度高。我国从1994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以来,纺织品出口额约占世界纺织品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据统计,我国出口纺织品到达美国市场的比率达20.14%。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出口仍将以劳动密集型等轻工业产品为主,其中纺织品出口仍将是对美国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中美贸易摩擦将继续升温。随着中美贸易顺差逐渐加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和分歧在纺织品贸易中也愈来愈激烈。
在中欧纺织经贸关系上目前存在着贸易壁垒和反倾销障碍。我国纺织服装受到欧盟TBT限制;在绿色贸易壁垒方面,欧盟纺织产业在技术水平等方面占有优势,所以就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消费者人身健康为由,对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规定了严格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欧盟自身的纺织产业。
2当前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2.1贸易摩擦、贸易壁垒不断
我国加入WTO以后,纺织业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全球纺织业原有市场和利益格局,因此对于我国纺织产品的出口就有了所谓“挤占了他人的市场份额”的大量反倾销等各种障碍。法国纺织工业联盟主席吕西安德沃日曾表示,应延长对中国纺织品进口配额限制至2008年底。“以便向中美之间签署的此类协议看齐”。一些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达国家至今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甚至干预中国的金融政策。从纺织层面上来说,他们这样认为是由于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快速增长且在进口国零售市场上的份额增长较快,已对进口国的制造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甚至使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下降,我国纺织业将成为全球贸易摩擦的焦点。
继技术壁垒、绿色壁垒之后,以SA8000社会责任认证为代表的“劳动壁垒”,正成为中国出口纺织品的又一大障碍,因为虽然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在价格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我国的劳动力很多是在不被提供任何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工作的。面对进口国实行越来越严格的“劳动壁垒”措施,纺织行业虽然也开始积极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也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公约开始实施了符合国际惯例以及我国国情的行业自律性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但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初期,肯定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阻挠。
2.2纺织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纺织企业自主生产性不强。我国的纺织行业生产以大量的加工为主,缺乏自主创新。由于我国纺织品的加工能力和加工规模只在中低档产品市场有优势,所以纺织品出口企业的利润率比较低,赚取的只是制造加工环节微薄的利润,出口多以定牌、贴牌为主,50%以上的服装出口是来料加工,30%以上是进口国提供商标、款式、纸样稿来进行加工,自主品牌服装仅占10%左右,而且设计开发水平不高,不能自主设计、生产适合销路的产品。
出口成本增大,且品牌竞争力不强。人民币汇率上升、出口退税率下调等因素成了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的最大利空因素,一般一票出口订单的周期是三个月,而人民币汇率又不趋于稳定,几乎一个月内就会有较大的变化。由于纺织品附加值较低,人民币升值使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更是削减了企业的出口利润。上海著名经济学家石士均教授在宁波举行的2007年出口形势报告会上指出从去年中期开始,人民币就不断向上攀升,到现在累计升值近3%,加上去年12月起部分纺织品退税率下调2百分点。这大大加剧了纺织企业的困难。
3当前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中的行业协会及企业应对措施
3.1纺织行业协会殛商会的应对之策
纺织商业行会协会应该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根据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要求,开展积极有效的信息服务,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性,引导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
(1)深入开展国际纺织方面的公共信息服务。由于生产企业自己搜集信息方面的渠道比较狭窄。所以纺织商会要帮助他们拓展信息槊道,挖掘信息资源,保证纺织企业及时了解纺织动态,针对国际市场业务的要求,建立定向的信息采集,为纺织服装行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原料、产品、技术装备、价格等行情信息。
(2)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及商会应该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及企业专家队伍的作用,对于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应该采取价格协调和增强行业自律性等措施,监督进出口企业的守法经营情况,以保证纺织品进出口企业内的公平有序竞争;同时,建立并推广《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的建设及管理、服务标准》,提高专业市场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的行业自律机制。要求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并进行相关指导,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体系的认识,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利益和形象。超级秘书网
(3)推进纺织服装专业市场与国外同行的合作交流。我国的纺织企业与发达国家比较在技术水平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所以多开展纺织企业特别是进出口纺织企业与国外同行之间的交流活动,扩大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的交易渠道,提高国际竞争意识。
(4)开展行业培训、品牌推广等服务工作。开展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管理业务培训、行业知识培训、从业人员素质培训,为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的建设规划、经营管理、改造升级提供咨询服务,为提高专业市场的企业品牌形象开展相关服务。
(5)建立纺织业检测机制。针对国外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我国纺织商会及行业协会应积极采取措施,面对欧、美、日等主要贸易伙伴的产业政策、反倾销政策等对中国纺织品出口带来的种种不利,逐步建立起纺织服装的监测系统,对一些重点产品的出口数置、出口价格、出口国别和地区及时,帮助我国纺织企业正确认识市场前景,确定发展方向。
3.2纺织企业自身的应对之策
(1)走创新之路。企业的发展强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必须大力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当前国际经济正处在产业结构的调整时期,朝着技术、知识、服务密集方向新的发展,面对国际经济新形势,我国纺织业如何从“模仿”到“创新”,对于长期以来给外国跨国公司打工的我国纺织服装业来讲。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挑战。任何企业若没有创新是很难持续发展的,仅靠低技术、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是不能占领国际市场的。
一、乌拉圭回合前纺织品贸易法律自由化的回顾
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行业逐渐显示出比较优势。为了保护本国纺织产业.特别是为了避免纺织产业工人大量失业而引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以美国为首的一批两方国家以可能会引起“市场扰乱”为理由.开始对纺织品进口实施限制。导致世界纺织品贸易长期游离于gati"之外。从20世纪60年代的gati"狄龙回合起。纺织品贸易逐渐由双边调节向多边安排的方向发展。在乌拉圭回合《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生效之前,有关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的多边法律安排先后经历了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国际棉纺织品贸易跃期安排和多种纤维协定3个主要发展阶段。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一方面规定发达国家进口国应取消对来自于低收入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棉纺织品实行的限制;另一方面又规定低收入国家必须控制其出口。即出口幅度应控制在1961年6月30日前的最高水平上。如果出口国或地区不按要求控制其出口。一旦进口国因此而受到市场扰~b(marketdisruption)。进口国有权采取单方面的进口限制措施。而限制措施下的进口量应不低于前12个月的进口平均水平。此外,所有参与制定《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的缔约方组成了棉纺织品委员会.负责在该短期安排期满后谈判棉纺织品贸易的长期安排。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长期安排》无论在适用期限、受约束的缔约方数量还是在调整范围方面都比上述短期安排有所进步:在适用期限上。长期安排的有效期为5年,1967年期满后又被延长,一直到1973年结束;在受约束的缔约方数量上,受长期安排约束的缔约方几乎扩大到所有纺织品贸易国;在调整范围上,长期安排不仅涵盖所有的棉纺织品。而且涵盖含棉50%以上的纺织品和服装。《国际棉纺织品留易长期安排》第一次尝试将纺织品与服装问题纳入gati"体制之中。但在使纺织品与服装“回归”多边贸易体制方面,长期安排的作用相当有限。由于它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长期安排在实践中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第一个《多种纤维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口方实施限制的范围由上述短期安排和长期安排中的棉纺织品和含棉50%的纺织品扩大到所有的棉、毛及合成纤维纺织品和服装;进口方应保证进口配额年增长率不低于6%;设立纺织品监督机构(textilessurveillancebody。fsb)。负贵对协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解决有关争端等。
第二个《多种纤维安排》在第一个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新的内容。即“合理背离条款”(reasonabledepartureclause).其含义是:进口国在与出口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部分免除多种纤维安排有关条款的适用和约束。特别是有关配额和出口增长率的适用。例如可以实施比多种纤维安排所规定的更为严格的进口限制措施。这一条款为进口国背离《多种纤维安排》的义务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三个《多种纤维安排》取消了“合理背离条款”,但保留了前述几项协议的限制内容。它还增加了一个“反急增条款”(anti一surgeclause)。这是。。项特殊情况下的保护措施.即使正在增加的产品的进口量并未超过进出口双方原先达成的配额范围,也允许进口方对在一定期间内急剧增加的进口实施限制措施。
第四个《多种纤维安排》是最后一个多种纤维安排。原定的有效期为1986年8月1日到1991年12月31日.后因乌拉圭回合迟迟未能结束而延长至1994年12月31日。虽然该协定提出了最终使纺织品贸易回归gaty的目标.但是却比前几个协定更有限制性:首先.协定不仅继续沿用“反急增条款”.而且又恢复了曾在第3个协定中被取消的“合理背离条款”;其次,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来棉、毛、人造纤维产品基础上又增加了所有植物纤维、混纺纤维和丝混产品;再次,发达国家的单方面限制权力扩大,进口国在实施了不超过12个月的单边限制后.无须经双边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限制1年;最后,进口方应承诺放弃未用足的配额。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乌拉圭回合前纺织品贸易的多边安排得出如下基本认识:纺织品产业本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优势产业.自20世纪50年代它们逐渐失去这一产业的传统优势后.就不断寻求国际法律规则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并不遗余力地使它们的各种限制措施披上合法的外衣。上述短期安排、长期安排以及多种纤维安排就是在gari’r的主持下.为纺织品与服装领域进行限制“合法化”进行谈判并达成的一系列“成果”。其核心内容是实行进口配额限制。而这种限制措施从根本上讲是与gatr的宗旨和原则背道而驰的。虽然这些协议对于维护纺织品与服装领域的正常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进口国的限制措施越来越严厉.加之各种双边协议的侵蚀。纺织品出口的增长率在不断下降。可以说,乌拉圭回合前的上述多边安排并不足以保障在纺织品与服装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二、《纺织品服装协议》下的纺织品服装自由贸易法律的回顾
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在确定本次多边贸易谈判的议程时,美国等缔约方为了换取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支持,同意将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规则之外的纺织品与服装领域纳入多边规范和监督的轨道。在乌拉圭回合中,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立场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才最终得以制定,并成为《建立wto协定》附件一a的一部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出口国在乌拉圭回合中取得的最主要的成果之一。从根本上改变了管辖纺织品与服装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贸易体制。其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取代了以配额为基础的管理贸易。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逐步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中,进而为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由序言、9个条文和1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促进“将纺织品与服装领域逐步纳入1994年gati’”。
协议的内容涉及一般规则;纳入进程;反规避条款;过渡性保障机制;管理机构;争端解决:适用产品范围等。
纺织品协议的目标是在10年过渡期内将国际纺织品贸易回归到关贸总协定内,回归的进程主要体现在取消现有歧视性国别纺织品进口配额进度上。然而。纺织品协议回归过程从1995年起步时就遇到了重大困难。比如:4个发达进口国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挪威通报的第一阶段回归纺织品货单中,除加拿大包括了受限制的劳保手套外,其他3个进口方没有回归任何受限制的纺织品。另外,他们回归货单中纺织品的进口数量刚刚达到纺织品协议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其中有些税目下的进口数量同他们在谈判中提供的统计有比较大的差异。而且还包括一部分有“ex”的税号。
在纺织品协议回归关贸总协定进程中。主要发达国家前3个阶段回归纺织品的进口量只达到了纺织品协议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要求。它们千方百计拖延纺织品贸易的回归和自由化,将绝大部分受限制的纺织品特别是一些最敏感的纺织品和服装留在2005年1月1日回归。从而.过度保护了其国内纺织业的利益,阻碍了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增加了其他成员方国内相关纺织业调整的难度,损害了其他成员方.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方的贸易利益。
三、《纺织品服装协议》失效后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法律的前瞻
随着《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失效,纺织品服装贸易终于全部回归到wto框架。然而.纺织品服装贸易法律自由化的道路依然不平坦。
(一)高关税的保护致使纺织品服装贸易法律自由化落后于其它非农产品贸易法律自由化
纺织品进口配额和高关税壁垒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纺织工业的两大政策支柱。但在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结束后。纺织品进口歧视性限制体系去势已定,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重心自然就转移到如何利用高关税保护国内纺织工业。发达国家的高关税只是针对纺织品、服装、鞋类和皮革制品等少数几个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发达国家对纺织品进口实行的关税税率要比对其他工业产品的税率高得多,一般都高出一倍以上。此外,在对同行业各类纺织品中.发达国家视加工程度和(或)原材料不同实行差别进口关税,加工深度越大,关税越高。故在未来的多边自由化法律谈判中,各成员方有必要加强削减关税、开放市场等方面的立法
(二)美、欧对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方案和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对纺织品贸易法律自由化发展的负面影响
美、欧通过单边优惠方案和双边自由贸易协议来扩张地区贸易势力范围.客观上给多边谈判削减市场准入障碍制造了困难。眼前的利益动摇了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争取全球贸易法律自由化的信心,对多哈多边谈判削减高关税壁垒提出新的挑战。这也是我们在世贸组织纺织品协议l0年过渡期后进一步争取贸易自由化和改善公平市场竞争条件的最主要挑战。
一、以科学发展观建立自主创新体系,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十一五”规划提出:应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弥补资源不足、扩大发展空间、提高附加价值的要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在优化出口结构方面,应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在积极扩大进口方面,要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要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还要健全贸易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和摩擦应对机制,合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一)天津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闫金明同志在《科学发展观与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论文中,首先就近年来我国外贸粗放型增长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第一,近年来国内一直存在的内需不足与产能过剩,是迫使众多企业将目光转向国际市场的重要诱因。第二,企业对出口产品的非价格竞争因素及价格弹性问题重视不够,一味地在低劳动成本、低价格的圈子里苦苦竞争。第三,在开放经济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转型不够及时,传统增长模式的惯性作用较大。第四,长期在“低技术陷阱”中,以劳动者低工资和低福利为代价推动出口高增长。第五,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阴影加上对“政绩”的渴望,形成对“数量型”增长的双重推动力。其次,闫金明同志提出以科学发展观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建议:第一,构建新型产业体系,从生产环节人手,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形成较高层次的出口产品生产体系,可以借鉴开放初期引进外资中采取的“以市场换技术”办法,在出口中“以速度换产业升级”,促使企业逐步放弃粗放型生产方式,实现产业升级。第二,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努力增加服务业出口。第三,在相关政策方面做出适应性调整,对出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进一步加以规范。由以往笼统地鼓励“出口创汇”为特征的政策体系向进一步拉开鼓励与限制出口的政策差距转变,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出口受到更多的鼓励。第四,优化外贸发展环境,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创造良好条件,政府要转变“政绩观”,不再将出口数量指标作为硬性指标层层下达,避免不顾效益的出口。第五,发挥好外资在促进出口中的作用,在投资与贸易的良性互动方面做更多的文章,进一步发挥投资与贸易的良性互动效应,让外资在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李玉举同志在题为《精算中同外贸增长:1996-2005年及十一五期间增长趋势》论文中,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1996-2005年我国外贸增长原因的精确计算,总结这一期间我国外贸增长的特点是:第一,制成品出口增加96%,进口增加76%;第二,与上一个五年计划相比,此间美、日、香港三大传统出口市场占我国出口增量比重增加了4个百分点,美、日、韩三大进口国来源地占我国进口增量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贸易增长的地理集中度提高;第三,加工贸易增长仍占主导地位,其创造的贸易顺差数倍于总体外贸顺差:第四,产业内贸易水平和比较优势提高。但这些特点导致的结果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步入了高成本期,出现了诸如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外部环境日益严峻,外贸增长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财政负担不断加大,短期风险与长期风险并存等一系列不利因素。据此,李玉举同志提出,“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的外贸增长点应是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服务贸易、零部件贸易,同时应迅速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网络。为此,我国需要调整现有的外贸增长战略,树立全球战略意识,实现由出口战略向动态平衡战略、外贸增长方式与资源发展并重战略、市场多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并重转型。
(三)全毅同志撰文《标准化战略与我国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认为,人世后,我国在对外贸易摩擦方面发生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南传统的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二是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取代了反倾销,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最大障碍。当前我国对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摩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产品不符合国外的技术标准引发摩擦,二是我国制定的技术标准经常引起国际争端。全毅同志指出,技术标准的产生原本是为了规范生产,控制产品质量,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标准越来越多地被用来实现贸易扩张和限制他国出口的工具,技术性贸易壁垒摩擦的实质是标准之争。标准竞争意味着商品竞争从表面转向了企业、国家的科技与研发实力的较量,我国出口商品之所以频遭技术性贸易壁垒,其根源是我国技术标准过低以及全球标准体系竞争日趋复杂。因此,我国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应侧重提高我国产业的标准化水平,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是提升我国出口产品质量、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化解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加强我国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体系的途径是:第一,加快调整和完善技术法规体系;第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第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评议和制定工作;第四,利用WTO规则,以合理差异为基础制定符合我国特色的技术标准。规范我国标准制定和加速我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的措施是:第一,对标准的制定工作做出规范化要求;第二,采取分层实施和整体推进的策略;第三,加大对标准化研究的投入,建设标准开发的激励机制。
(四)广东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傅京燕同志在《标准化、自主创新与国际贸易》文中指出,标准是一种产业和经济的秩序,也是产业存在的技术方案。标准对内可以促进产业分工和贸易的发展,对外意味
着技术壁垒和产业壁垒。标准在垂直链条上是产业利益分配的工具,在横向竞争中体现产品差异化能力。标准化战略贯穿企业自主创新的全过程,对企业抢占战略制高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2005年6月WTO公布的《世界贸易报告》核心就是“标准化与国际贸易”,这也是WTO首次将标准化对国际贸易的作用提到了突出显著的地位。随着“十一五”规划将“自主创新”作为我国今后发展的重要国策,以及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不可逆转的全球化趋势,标准的重要战略地位越来越显现出来,“标准战略”无疑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手段,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调整、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
(五)《加快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作者――广西百色市委党校赵堂高同志认为,由于资源过度消耗、贸易条件恶化和国民福利外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超常增长对世界市场形成的冲击、对加工贸易和外资的过分依赖等原因,迫切要求我国转变以数量规模主导的对外贸易粗放式增长方式。新形势下调整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途径是:第一,调整外贸发展导向战略,实现既快又好的增长方式;第二,调整加工贸易发展战略,实现加工贸易的进一步升级;第三,调整外资利用战略,提高外资溢出效应;第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其在我国贸易额中的比重。
二、转变增长方式中的外经贸发展战略
(一)广西大学商学院陆善勇同志在文章《基于综合优势原则的我国外贸发展新战略》中认为,关于一国外贸发展应该遵循何种战略原则的问题,近年来经济学界出现了比较优势原则论与竞争优势原则论之争,研究表明,这两种“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存在较大的缺陷。在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的国际分工与贸易格局中,虽然一小部分国家获得了较快的经济增长,但是发展中国家从总体上说并没有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如果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自由贸易,往往会造成本国的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比增长前绝对下降,出现福利恶化的“贫困化增长”,陷入“比较利益陷阱”之中。我国长期以来,在对外贸易中由于过多的强调了比较优势,目前正日渐落入比较优势陷阱。具体表现为:贸易结构低级化、对外贸易方式初级化和参与世界经济活动单向化。而过于强调竞争优势,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盲目追求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从而为此支付过高的成本而陷入“竞争优势困境”或“赶超困境”之中。陆善勇同志通过研究认为每个国家在产业选择中应该充分利用由外生比较优势、内生分工优势和交易效率优势组成的“综合优势”。综合优势意味着一国可以通过某种恰当的后天努力取得经济的快速增长,说明一国经贸发展的关键是“增长方式”而非“产业等级”。按照综合优势原则,必须在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一要改进交易效率(制度创新),二要提高竞争优势(首先是技术创新、其次才是产业升级),这是一种崭新的增长方式,增长的动力源是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创新。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外经贸方面取得的成就,无疑是得益于综合优势的发挥。陆善勇同志提出的外经贸发展战略是建立创新型贸易增长方式,即基于综合优势原则的外经贸发展战略,其内涵是:第一,以创新为基础的制造业最能体现当前我国的综合比较优势,因此,对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中国,必须把自己打造成为以创新为基础的“世界工厂”。第二,以综合优势原则制定国家经贸发展战略,可以鼓励少数集中优势资源的领域或区域实现局部跨越式发展。第三,根据各区域条件,分别发展中、高、低技术出口产业,牢牢地保持并稳步地增进全球要素在我国的配置和全球产业链条在我国的良性拓展,最后实现多元区域协调发展。第四,根据综合优势原则以及转型国家的特点,实施综合优势经贸战略意味着要加速市场化进程,通过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提高交易效率。第五,根据综合优势原则,实施管理型的开放战略,如实行灵活而适度贸易保护政策,合理引进外资政策,“引进来”与“走出去”统筹兼顾政策等。
(二)湖南湘潭大学商学院刘长庚等同志在《论人民币升值对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的决定作用》文中认为,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涉及生产、贸易、经营的全部过程,人民币升值可以影响这些过程的各个阶段。人民币升值,第一,提高了出口贸易商品的损益平衡点;第二,促使企业风险结构改变;第三,使企业由结算风险转变为经营风险。刘长庚等同志提出,在固定汇率制下,所有的经营单位都按同一种汇率计价进出口商品,加上出口退税,企业只需把握住劳动力成本就可以保住市场地位,依靠微利产品不断扩大出口规模取得效益,是我国多年来取得市场成功又矛盾四伏的重要原因。人民币升值,造成出口贸易产品整体计价成本上升,那些微利和保本的产品出口就无利可图了,不得不退出市场。为了保住原有的市场地位,企业只能以技术改造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的方法来保证盈亏临界水平,或者通过产品创新重新赢得客户的认同。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总体技术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和国际平均水平,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低成本优势取得贸易比较优势,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贸易双方进出口相对价格为常数,低价位的比较优势会一直保持下去。以本币升值为重心的浮动汇率制将打破固定汇率制下的平衡状况,贸易双方相对价格由常数变为上下浮动的变数,此时出口产品价格上升,进口产品价格下降,贸易平衡才有可能得以实现,为继续扩大出口,供给方开始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改善出口产品的技术构成。从长远观点看,人民币汇率制度最终要与国际汇率体系接轨,所以,人民币升值对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可以起到决定作用。
三、转变增长方式中的对外经贸政策
天津商委李培生同志认为贸易政策是各国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内的国家利益,对进出口贸易制定的方针和采取的准则,对外贸易政策具有多变性、现实性、民族性和共同性的特点。我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要求外贸增长具有持续性,效益具有规模性,结构具有合理性,生态环境具有平衡性,为此而制定的政策目标应当是:第一,扩大产品出口,包括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和提高产品附加值。第二,提高产业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在未来能够持续的发展产业。第三,增强企业竞争力,要求企业产品品牌化和经营规模化。第四,推动经济发展,既要追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又要保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为实现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应坚持:第一,国家进出口贸易平衡原则,追求国家之间进出口额相对平衡目标。第二,内贸与外贸一体化原则,争取实现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企业经营主体一体化,内外贸管理的一体化。第三,遵循世贸规则,实现共利原则。第四,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及其他经济政策协调原则。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贸易政策措施是:第一,继续实施扩大出口政策,包括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积极鼓励资本和中
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出口,提前支持未来产业出口。第二,合理使用贸易保护措施,包括将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对商品实施保护的范围从传统产品转向幼稚产业和高科技产品,从国家贸易保护转向区域贸易保护。第三,调整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落地生根,改进加工贸易监管方式。第四,大力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实现管理职能的统一,积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加强内外贸一体化市场环境建设。第五,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深入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建立完善的出口退税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实行出口货物零税率。建立有弹性的出口退税率制度,实行中央统一退税机制。第六,调整利用外资政策。取消超国民待遇,调整产业导向,加强对外资的监管。第七,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合作,选择多样化区域合作形式。第八,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建立进出口贸易预警体系,完善公平贸易联动机制和善于运用WTO规则。
四、后配额时代的我国纺织服装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一)天津南开大学商学院许晖等同志在《后配额时代我同纺织企业加速国际化的战略选择:基于资源观的研究》中提到,自2005年1月1日起,全球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从此进人了后配额时代。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在配额取消后如何调整自身战略以适应新的挑战,已成为政府、学术界及企业界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许晖等同志认为,传统的国际化战略分析大多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之上,但其很多假设和环境条件在当前都已经发生变化。资源观理论认为,并不是所有投入生产的企业资源都可以产生竞争优势,企业要产生持久性竞争优势并获利,必须找出企业独有的资源和能力,也就是那些符合一定特性的资源,使这些资源能够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所以,依据资源观理论考察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的优势资源,主要包括实体性资本、组织资本、人力资本和营销资本等四类资源。从这四类优势资源出发,我国纺织企业加速国际化的战略可以有两种:第一种是境内出口型战略;第二种是海外生产型战略。海外生产战略主要以境外加工贸易为主。关于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选择,许晖等同志建议,政府部门应实现由税收优惠型向营造产业发展环境的服务型产业扶植方式转变,在经济区域化、全球化趋势中走效能调控之路;行业应该实现目前处于全球供应链末端的“散、小、乱”向“优、大、强”的集团重组转变,突破“夕阳产业”的局限,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企业应正视后配额时代机遇与挑战,实现由低价竞争方式向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的转变,积极走国际化道路。
(二)河南嵩岳集团张名金等同志提出了《推动纺织产业集群转变出口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他们认为,我国纺织品在国际竞争中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目前已成为世界纺织品服装第一出口大国,而支撑中国纺织工业快速发展的是纺织产业集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有限的世界市场容量,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持续增长难度加大,迫切需要我国纺织工业转变出口增长方式,逐步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由出口创汇型和数量型向出口效益型和质量型转变,要实现这个转变目标,仅仅依靠单个企业自身的努力,或者是仅仅依靠政府产业政策扶持,都是不现实的。产业集群从本质上说,是为了创造竞争优势而产生的,而且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基本空间架构。纺织产业集群是我国纺织工业快速发展的支撑,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86,04%的出货值都是由纺织产业集群创造的。因此,利用产业集群重新构造我国纺织行业的产业空间结构,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既是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提升我国纺织工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五、出口战略思考
湖北国际经贸学会杨昌荣等同志进行了《实施资源节约型出口战略的思考》。他们认为节约资源求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则。当前我国外贸出口与资源、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外贸高增长与资源、能源和环境的矛盾凸显,压力日益增大。第二,外贸高增长与资源、能源高消耗、低利用问题日益突出。第三,外贸高增长与资源、能源的拥有量和可供量短缺问题日益严峻。实施资源节约型出口战略的要点是:首先,人均外贸水平偏低、外贸依存度偏高、外贸增势难抑与资源环境制约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我国外贸发展中带有掣肘性的难题,所以,从大力节约资源上寻求新发展是实施节约型出口战略的出发点。其次,国家“十一五”规划将资源节约作为基本国策,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部署,是我国外贸实现资源节约型出口战略的基点,也是今后外经贸改革与发展、转变增长方式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第三,产业内贸易、集团内贸易和产品内贸易是构成我国外贸增长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主流力量,要以其作为实施资源节约型出口战略的载体,以能源和资源的供给能力、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立足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产业内出口上规模。第四,通过强化实行能源性和资源性商品产量限出的硬性措施,严加防范产业内出口增长可能出现的外贸规模收敛和贸易报酬递减的问题,促进外贸出口增长与节约资源、能源和安全发展相得益彰。实施资源节约型出口战略的近期目标是出口总量增长,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降低单位出口总值能源消耗;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速率;减缓资源、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速度;限量出口资源性大宗商品。中期目标是出口总量增长,能源利用效率再提高,再降低单位出口总值能源消耗;实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的低增长或零增长,将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大体维持在一定水平上;逐步降低资源性大宗商品出口数量。远期目标是出口总量增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大幅度降低单位出口总值能源消耗;实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的零增长或负增长,即资源、能源消耗总量逐步递减;大幅度降低资源性大宗商品出口数量,停止出口稀缺性矿产品,这个目标在国际上属于贸易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高端目标,具有超前性和绩优性。实施资源节约型出口战略的措施是:第一,以企业出口产品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第二,用循环经济理念建构资源节约型出口体系。第三,坚持节约出口与广开资源替代渠道相结合。第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出口管理。第五,实行征收节约资源、能源与环境保护税费相统一的促进政策。第六,以国际合作推进周边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促进我国外贸与资源、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实施节约型出口战略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外贸出口新跨越的重要选择,是“十一五”时期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