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6 16:45:3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状况
1.1市场食品安全在流通领域的状况(参考了2008年数据)
近年来,由于大力推行认证、索证、索票、信用档案、场厂(地)挂钩等准入制度,市场食品安全把关作用得到加强。调查显示,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普遍推行,其中32%的企业采用了国际标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4.45%通过了ISO9000、ISO14000和OSHMS18000三类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7.11%设立了无公害产品专区,16.31%设立了绿色食品专区,6.14%设立了有机食品专区,三者相加近50%;超市公司中,注重食品安全基础建设的占91%,建立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占73%,注重环境因素的占59%,实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达91%,把食品安全指标量化并作为考核依据的达86%。2004年,全国32.9万家食品经销企业中,有15.1万家建立了进货验收制度,14.5万家建立了购销台账制度,11.9万家建立了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1.2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市场实行监管作业
批发市场普遍实行了自检制度,实施检测的零售店铺数量逐年增加,大中城市商务部门定点检测机构已覆盖了较大的范围,并形成了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机构受托检测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三道“防线”。据调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42.6%设立了检测室,55.1%配备了专职检测人员,其中最多配备了62人;连锁超市中,73%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了目标责任体系,21%向其所属门店派出卫生质量巡查专员。
2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及防范
2.1食品经营者自律
1)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2)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查验,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
4)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合格、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5)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6)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
7)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负责的维护消
费者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2.2经营者自律是根除违法经营行为的关键。
近年来,尽管各地农村工商所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整治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三无”、变质等食品和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违法行为,但这些违法行为在农村尤其偏远农村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重要一点在于农村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未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严格做到自律经营。
1)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农村工商所可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让每个农村食品经营者知晓该法,并入心入脑,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需要注意的是,在宣传时,农村工商所一定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食品经营者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比如,笔者所在的农村工商所,就在该法颁布之前,向辖区内的所有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发放了“食品安全温馨提示书”,把农村食品经营者最常见的6种违法经营食品行为和相应付出的违法成本以表格的形式一一列举在提示书上,并在提示书中提醒他们如何去做才能降低食品经营成本,食品经营者一看提示书就明白自己该如何自律,很容易接受工商部门的善意提醒。
2)加大市场检查的频率和查处的力度
农村工商所要加大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市场巡查频率,认真、细致地查找经营者店堂和仓库中的食品,检查其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情况。发现其有违法经营食品行为,刚开始时务必要考虑到广大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实际状况和心理接受能力,建议推行行政指导和柔性执法,保护绝大多数农村食品经营者守法的积极性,相信他们会自觉行动起来,担负起社会责任,改正违法行为,做到自律经营,绝不能粗暴执法,一罚了事。但对那些屡教不改者,要坚决依法予以重罚,直至其关门倒闭,以此警示其他食品经营者,促使其自律经营。
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有以下问题(以农村为例)
3.1集市散裸装食品的“两防”设施不够完善,农村集市食品近60%为散装、裸装,虽然有的业户添置了网罩,解决了防蝇问题,但防尘效果不理想。食品店的散裸装食品标示不清晰,调查发现,农村商店所售的散装食品多数无原料说明,无加工日期,无保质期,消费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3.2农村杂货店食品混放严重。农村杂货店规模较小,卫生状况较差,商品类别较杂,洗化用品与食品混放,存在食品被污染的隐患。
3.3销售三无产品、超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经营业户销售本应淘汰的过期商品,少数业户为牟取利润违规销售三无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4部分食品质量堪忧。集市和小食品店出售的果冻、汽水等食品普遍存在色素、有害菌超标现象。部分饮料由糖精、色素和水简易勾兑而成,未经杀菌处理,便进入市场流通。
3.5部分食品外包装质量低劣危害人体健康。许多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选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制瓶进行食品外包装,有些企业使用未经充分消毒杀菌的二次包装,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3.6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1)部分生产企业和批发商、零售商盲目逐利,形成了劣质食品供应链。一些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以低价战略向农村倾销;部分批发商贪图利润,批量采购低价劣质产品;一些零售商只顾“适销对路”,对食品质量置若罔闻,销售低价“三无”商品。很多劣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正是通过这一供应链条流入农村市场。2)农村消费能力偏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农村总体经济水平不高,农民购买能力不强,质量过硬的名优食品难以占领市场。很多农民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同时,多数农民辨伪能力不强,在消费时没有查验证照和索要发票的习惯,给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和城市淘汰食品流入农村埋下了隐患。3)农村市场存在监管薄弱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已呈现出“跨区域流通、多部门交织”的特点,多数劣质食品由外地加工窝点制造并向本地输出,打掉这些加工黑窝点,需要区域合作、部门配合,存在一定难度。农村食品销售网点多、分布散、流动大,难以实现集中监管。
4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
4.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
要有效整合监管资源,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真正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监管工作全履盖和经常化。
4.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还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作用,鼓励其积极举报违法案件,达到实时监管的效果。
4.3强化食品源头监管
要继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快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产品建设,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基地的产品实行动态监管。要继续加强对外来食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实现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4.4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
要大力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规范。
4.5加大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餐饮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对餐饮单位食品、餐具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测机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整治,开展集中整治卫生不合格现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4.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
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4.7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制定、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作为支撑食品流通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致谢
本论文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到具体的写作过程,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期间,老师为我提供了种种专业知识上的指导和一些富于创造性的建议,没有这样的帮助和关怀,我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此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临近毕业之际,我还要借此机会向在这四年中给予了我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课老师认真负责,在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溯源;网络交易食品;安全信息
一、引言
随着科技与社会的进步,网络消费正步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网购食品也成为人们采购生活必需品的一种便捷方式。然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毒奶粉”、“霉大米”、“地沟油”、“疯牛病”、“口蹄疫”等时有发生,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这也让人们不禁对网购食品的质量安全感到担心。据了解,网络食品交易纠纷也经常发生,案件比例约占网络商品交易纠纷总数的20%。由于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主要是通过文字、图片、聊天工具等手段得到商品信息,才使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销售价高质劣甚至假冒伪劣的产品。还有许多消费者购买到劣质或变质的食品后,虽然气愤,但因维权过程相对麻烦,举证困难,个人损失又不太大,因而没有选择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只好自认吃亏。由此可见,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2015年4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修订并通过,并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新法案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督与治理原则,并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规定由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主体审查义务、管理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然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能做到的只是对食品经营者入网资格的审查和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提醒,对于实际交易中商家销售食品的质量、食品生产源头管理、贮存及运输安全的实际管理也是力不从心的。
二、理论概述
食品溯源是指在食品供应链的各环节(包括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及销售等)中,对食品及相关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和追溯,使食品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我国食品安全溯源理论起步相对较晚,目前还处于推动阶段。但随着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将食品溯源理论与网络交易相结合,将成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方法,也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发展。
三、我国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难点
1.网购食品质量难以保障,消费者维权困难
由于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主要是通过文字、图片、聊天工具等手段得到商品信息,对实际商品质量无从知晓。待收到商品后时常发现有腐败变质、临近或超过保质期、假品牌食品、甚至是“三无食品”等现象。因为要拆包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网购食品常常陷入不能退换货的困境。一旦消费者投诉,商家便以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只好自己承担经济损失。
2.假冒伪劣食品难以控制,损害正规企业利益
由于网络交易食品经营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不法经营者获得准入资格后,就假冒正规食品企业经销商销售冒牌食品、伪造名牌企业商标冒充绿色或有机食品,以次充好,以不合理低价扰乱正规食品销售市场。他们在欺骗消费者的同时破坏了正规企业的声誉与品牌形象,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很大危害。
3.网络交易第三方监管困难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主体审查义务、管理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然而,由于网络交易跨地域性和虚拟的特点,使食品企业经营条件审查困难,加上网络交易食品经营准入门槛偏低,相当一部分的网店是以家庭作坊为据点的网购食品生产商,很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其生产环境、生产环节和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安全认证情况,更令人堪忧,这些都为提供交易平台的第三方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4.食品质量监督部门跨地域性执法困难
新《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交易有共同监管的职责。但是,网络食品交易以网络为载体,有跨区域性或无境域性特点,导致以地域为基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存在职责划分与管辖问题。并且,网络交易中商家逃离了常态化的市场监管,使网络监管执法过程中的固定证据难获取,而电子证据取证又很容易灭失,也是监管的一个难点。
四、构建网络交易中的食品溯源体系
1.建立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
信息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立独立于网络交易服务平台之外的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不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全面负责网销食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相关系统信息对接及食品安全溯源信息监管。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导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公开的食品安全溯源查询系统。生产者、经营者等将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贮存及销售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导入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监管平台要求食品供应链上各参与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与监督。经信息监管平台审查,食品溯源信息完整真实,并符合国家安全指标的,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合格标记。对标记后的商品,由信息监管平台提交给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经其审核通过后可以在该网上销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从源头阻止了不合规企业经营者进入市场。同时信息监管平台将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与网络交易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接,消费者在收到网购食品后可以通过食品安全溯源查询系统清楚地了解到该商品的详细信息,并通过“查询正确”和“查询不符”两个按钮,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网络交易系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决定是否付款,对问题产品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罚,保证了食品从产至销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法律与制度
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溯源还没有形成专门的立法,但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可以以新《食品安全法》为支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溯源的内容与规范,明晰各级组织的职责与范围,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与责任,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制度。司法部门应以实际案件为依据,查找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与隐患,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针对食品安全溯源领域管理不完善、溯源困难及网销食品监管复杂等问题,细化法律法规,建立起与食品安全溯源制度相适应的、相匹配的、互相补充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通过立法的方式赋予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严肃性与强制力。
3.推行RFID技术的应用
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在国外建立的较早,特别是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被广泛应用。我国食品安全溯源理论虽然起步较晚,但已有了很好的开端。比如上海构建了“上海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北京市有蔬菜质量安全溯源系统,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2010年在广州亚运会清真食品追踪溯源体系中运用RFID技术,实现了清真食品追踪溯源项目路径上供应链信息环节无缝对接。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与技术,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可以推广RFID技术应用,提供与食品供应链终端参与者对接的信息平台,便于食品溯源信息导入系统。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等只需添置RFID识别设备,即可完成食品信息的输入,既方便快捷,又不会大幅增加生产经营成本。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电话等手段进行查询和信息检验。特别是物联网为这一应用得以实现提供了有效的技术途径。
4.建立网络食品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本质上就是信息管理系统,需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与传递的连续性。在食品供应链中,各参与方必须将与食品及其属性相关的各种有效信息进行标识后,及时传递给下一个参与方,且保证后者能够正常应用传递的数据信息。在此系统中,信息的真实有效是关键。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将各参与方导入的食品信息保存,并据此建立各参与企业的信用档案。一方面,作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识别和追踪的基础信息来源,一旦食品安全危害事件发生,可以追溯和召回产品,及时阻断问题产品流向社会;另一方面,追溯食品“从源头到餐桌”过程中各环节全部信息,从而可以追究相应环节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也将进一步加强各参与企业的自律性,为食品安全加码。
5.开放公众查询,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难以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终端信息不易采集,但食品的网络交易可以解决这个难题。消费者通过网络采购食品,他们的自然信息就留在了交易系统中。通过信息对接,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也就保留了终端消费者的信息。并且消费者收到商品在确认收货之前,必须在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中查询该食品的信息,与食品包装上标签信息和实物进行对照,信息无误且质量未发现问题,点击“查询正确”按钮,通过链接转至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确认收货,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向卖家付款。如果经对照发现该食品的实物信息与溯源系统中信息不符,或是发现质量问题则点击“查询不符”按钮中止付款,并将溯源信息截图与问题食品照片提交给信息监管平台。信息监管平台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核实消费者诉求信息,同时向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检查经营者生产及经营条件的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投诉单位进行检查。如果属于个别食品问题,则买家拒绝付款,并由卖家承担相应赔偿;如果属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整体条件不合格,则关停该企业,取消其生产与经营资格。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将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帮助消费者取得损害赔偿,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了消费者直接参与食品质量监督。同时,网络经营食品信息监管平台建立开放型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公众和社会各单位、团体均可在注册后查询到食品产、供、销等完整信息,将此系统与同时将此信息系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商管理系统等进行对接,资源共享,将便于他们对食品企业的资质审查、产品抽检、日常检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诚信记录等业务执行,拓宽了社会监督的渠道。
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在食品网络交易快速发展的今天,利用物联网技术整合食品产业链数据信息,构建网络交易中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可以使网络终端消费者直接参与食品质量监管,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参考文献:
[1]周应恒,张蕾.溯源系统在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农业质量标准,2008(1).
[2]高嵘.基于物联网的猪肉溯源及价格预警模型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0.
[3]吴雪飞.GDRC清真食品安全认证溯源体系研究.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乳制品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7-105 -03
一、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亟需完善
(一)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乳制品食品安全事件
近年来,我国乳制品领域发生了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比如,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成为了压倒中国乳制品表面祥和繁荣假象的最后一根稻草,乳品问题逐一暴露在人们面前。很多食用三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调查后发现三鹿奶粉中含有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因此事入院的婴幼儿有10000余个,治愈出院的仅有1000多例,仅为患病人数的十分之一。随后,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检测报告中, 蒙牛、圣元、光明等国内知名品牌均被揭底,存在三聚氰胺严重超标问题,抽检的175家企业66家已停产。这不仅是对我国商业信誉的一次重创,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2013年11月,大陆民众所熟知的台湾味全、统一等品牌的鲜奶中检出残留抗生素,而此等残留用药不属于当地“动物用药残留标准”中容许的药品。
2014年台湾味全再次牵涉到“地沟油”事件,味全236家上游经销商、加工制造者以及937家下游生产商,共139项产品被卷入了问题油事件。味全旗下多种产品下架,被处以巨额罚款。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表示:“味全屡次出现问题油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表明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管控,而食品安全事件最终会拖累味全自身,对其品牌以及业绩都会有所伤害。”①
(二)我国乳制品标准主要问题分析
乳制品行业一直陷于质量安全风波之中,而且食品安全的主体不仅仅有个体条件不佳的小企业、非法经营商,更是逐渐蔓延到全国性的大型乳制品企业。以上文提到的“三聚氰胺”事件为例,此案成为我国乳业发展的重大转折点,一方面重创了国内乳制品品牌,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对乳制品行业监管的漏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改革。
(三)我国乳制品标准面临的挑战
上述事件直接引发了乳制品大量进口、奶剩等问题。这不仅对我国国内的乳制品行业带来一系列压力,还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带来诸多挑战。
第一,我国乳制品标准和国外乳制品标准出入甚多。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限定有严格于国外之处,会导致国外的合格商品无法进口到我国;抑或是国外的标准更加严格细致,我国未对此做出规定或者即使有相关标准国内企业也难以达到此标准。
第二,各个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限定和标准规定不一致。有的国家会在食品中加入添加剂以获得更好的口味与外观,而这种食品添加剂在进口国有可能是被禁止的,或者用量的限制较之出口国更为严格。以我国为例,“金箔”在2015年以前在我国一直是严禁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之一,但在日本、印度却允许添加。
二、我国乳制品标准无法满足我国需要
(一)我国国民对于乳制品品质(蛋白质、菌群种数等)的需求
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随机采样了三百多位群众,了解我国国民对乳制品的需求。我们通过对问卷结果的分析,大致得出下面两个关于我国国民对乳制品品质需求的结论。
首先,国民对于发酵乳、巴氏杀菌乳和调制乳更为关心。根据对受访者经常购买的乳制品的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36%选择了调制乳,超过50%的受访者选择了巴氏杀菌乳,而选择发酵乳的人数则将近70%。而对于其他乳制品例如干酪、生乳等勾选的受访者相对较少。我们承认这样的调查结果跟我们的受访对象年龄普遍较为年轻有关,但还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们大致可以从调查结果中看出,在国民的日常生活中,牛奶、酸奶以及各类果味乳制品占了较大的比例,购买奶粉的人数并没有我们起初预想的多,而且大部分购买奶粉的人为中年人,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他们多数为自己家中的婴幼儿、青少年或者老年人购买奶粉。
其次,国民对于乳制品中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等含量要求多。国民对于我国乳制品中可能会含有的一些有害物质并不了解或者关心度不够,仅仅是泛泛地认为没有食品添加剂的乳制品质量有保证。但事实上,正常的食品添加剂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国只有列入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名单中的产品才可以被称之为食品添加剂,除此之外均称为非法添加物。其二,国民还是会选择蛋白质和钙、纳等其他微量元素含量较高的的乳制品,来补充营养。但实际上,乳制品包装盒上面标注的相关营养元素的含量所述否准确真实我们并不知道,并且近年来对于乳制品中蛋白质含量测算方法也越来越多,一些测试方法并不能将真实的蛋白质含量测试出来,这就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国现有乳制品品质不能满足我国国民需求
首先,国民对我国乳制品安全缺乏信心。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置了“如果不考虑价格因素您最倾向于购买哪个国家的乳制品?”这一问题来了解国民对于我国乳制品和进口乳制品的态度。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有63%的人偏向选择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乳制品,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奶源好”“质量有保证”“名气响”等。国民认为进口奶粉不管在包装上还是在品质上都明显优于国产奶粉。
其次,乳制品标准在我国国民中普及度不够。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有数量高达77%的受访者并不清楚我国现有的乳制品标准,22%的受访者只是听说过,清楚了解我国乳制品标准的仅有1人。甚至有调查者在不满意我国现有乳制品标准的理由中填写了“相关标准普及度不够,不清楚具体标准”。由此可见,乳制品标准在我国的普及度远远不够。试想消费者在不了解我国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如何放心购买市场上良莠不齐的各类乳制品呢?所以,我们认为政府和相关组织应当大力宣传和普及乳制品标准,更好地听取和吸收大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来完善现有的乳制品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机制,从而进一步推进乳制品标准的优化。
三、对我国乳制品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对乳制品卫生标准的研究力度,建设乳制品安全标准分级制度
第一,对于婴幼儿而言,奶粉的营养含量标准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婴儿的主要营养摄取来自于母乳和其他乳粉,但一些母亲由于乳汁不够或因身体等各种原因无法哺乳,乳粉占婴幼儿饮食结构的比例越来越大,所以乳粉的营养成分含量直接关系到婴儿的健康。我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中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巨大,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奶粉中三聚氰胺的超标导致了将近四万婴儿的健康受到威胁。所以婴幼儿的乳粉标准制定中对于一些对婴幼儿身体有害的微量元素和食品添加剂应该严格限定。
第二,对于青少年而言,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的快速成长阶段,家长们通常会选择蛋白质和钙含量较高的乳制品给孩子们补充营养,帮助其骨骼增长。而对于老年人而言,子女通常也会为其选择钙含量较高的乳制品,预防骨质疏松等疾病。但由于该类产品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都是由企业自行制订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相差悬殊。所以对于青少年和中老年乳制品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应当根据青少年人和老年人的特别需求,尤其是对乳制品中钙含量的需求,制定相关的国家统一标准。这样,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乳制品时才能有所参考,更加放心。
第三,对于成年人而言,他们通常根据自身身体情况不同、需要补充的营养不同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乳制品。例如成人乳制品中通常会含有益生菌,从而促进酶解作用,使蛋白质、脂肪及糖分解,有利于消化吸收。经过市场调查,我们发现如今市场上流通的含有益生菌的乳制品种类繁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3号――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中所列举的益生菌种类有:两岐双岐杆菌、婴儿双岐杆菌、长双岐杆菌、短双岐杆菌、青春双岐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嗜热链球菌、罗伊氏乳杆菌。但我们难以从含有益生菌的乳制品包装上明确得知其含有的益生菌种类,这也是令人担心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认为,应当完善对益生菌等其他菌种的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定。
此外,经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年龄在20~40岁之间的女性在选择发酵乳和乳粉时,通常会选择脂肪含量较低的产品,有些调查对象甚至明确表示会选择购买脱脂和零脂乳制品。但是问题在于,如今市场上流通的脱脂的乳制品样式各异,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并且,我们认为,由于低脂肪含量对特定人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对于零脂标准的认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首先,要建立一个统管全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如美国所建立的食品安全。在我国可以合并现有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将商检、质检、卫生、工商、农业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合并,由统一部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
其次,成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客观的优势,同时能够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提高执法效率。设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利于利用分散在各个省市的科学研究所的资源进行整合,提升乳制品检验工作的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使乳制品市场更加规范化,提升乳制品在国民心中的满意度。
(三)加快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系统
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系统有利于更好地为我国食品安全体系服务。不仅要提升我国乳制品安全检测的硬件设施,更要提升相关科技产能建设。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食品检测技术,并完善我国目前的乳制品检测科技。应当在国内适当地方建立乳制品生产监测点,使监测点所收集的样本代表全国的平均水平。通过定期对乳制品生产厂家检测,以保证将各类不达标乳制品扼杀在摇篮里。
(四)建立危险性评估技术,推动诚信市场建设
政府要建立危险性评估技术以及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立。我国加入WTO以后食品安全规范标准等要与国际接轨。在保护我国人民健康的前提下应制定相应对策。将我国乳制品卫生标准体系及其技术内容与国际组织标准及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国家的标准进行比较研究,通过风险分析提出与乳制品安全控制相关的风险分析指南,进一步完善我国乳制品标准体系,生产老百姓放心购买的乳制品,推动建立诚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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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烨,辽宁省鞍山人,华东理工大学学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顾恬羽,江苏省启东人,华东理工大学学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认监委注册管理部及其主要职责及在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出的工作和贡献,认识HACCP体系在食品行业发挥的重要作用,本刊记者特别采访了认监委注册管理部主任顾绍平先生。
三个部门,四项主要工作
顾主任首先介绍了注册管理部的部门设置及职能划分。注册管理部下设注册一处、注册二处,及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三个职能部门,各部分有相应的工作职责,且分工明确。
1 进口食品境外企业的注册管理
注册一处主要负责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工作,这也是认监委成立以来主要的工作职责。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提出进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对欧洲(含独联体国家)、美洲(植物产品除外)和大洋洲国家(以下简称有关国家/地区)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卫生注册备案工作规划、计划,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国家/地区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备案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向有关国家/地区推荐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及组织异地评审、复查和注册通报工作;负责接待相关境外机构来华检查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有关食品卫生注册管理的国内外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以及进口食品卫生注册综合业务工作等。
据顾主任介绍,目前在认监委获得注册资格的境外企业约12000家,水产品行业自今年5月开始纳入注册范围,预计2015年左右将全部纳入注册,届时获得注册资格的企业将超过20000家。另外,目前与注册管理处保持往来的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已达到63个。
对于我国目前进口食品境外企业的注册管理工作,顾主任补充道:从职责来看,认监委对已注册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对国外生产企业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和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重新评估。在定期或者不定期复查中,发现食品注册企业所在国(地区)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或者食品注册企业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问题的,将通报其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并取消该企业的注册资格。已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生产场所、生产工艺、注册产品品种、卫生质量体系等,必须经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核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国家认监委办理变更。
从形式来看,认监委目前主要推动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工作,将高风险食品行业一类类向前推动,逐步纳入到进口注册的范围之中。例如,最初纳入范围的是肉类行业,然后是水产品行业,再接着是乳制品行业。在政策方面,因为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实际上是一种境外源头的控制,在国际法上涉及到域外法权的问题,这也是我国采取目录制推动的主要原因。
2 出口食品企业的注册管理
注册二处主要负责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提出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的管理制度、规章的草案;研究提出对美洲(仅限植物产品)、亚洲和非洲国家(以下简称有关国家/地区)实施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工作规则、计划,并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国家/地区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工作,及相关评审、复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向有关国家/地区推荐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注册工作,组织异地评审、复查和注册通报工作;负责相关境外机构来华检查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综合业务工作,与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有关的交流工作,以及GMP(良好生产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HACCP等应用的研究和推行工作。
为了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于2011年10月1日施行。根据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将不予出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该规定明确要求,对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生出口食品重大安全卫生事故,或者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其他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撤销其《备案证明》,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据顾主任介绍,目前出口食品备案企业有13000多家。经认监委推荐获得国外注册的企业有3000家,6000余厂次。罐头、水产品、肉类、速冻蔬菜、果蔬汁、速冻方便食品和乳制品等7类出口食品企业需建立实施HACCP体系,是国内率先与国际接轨,在食品安全控制领域应用和推行HACCP体系的范例。顾主任强调说,《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因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这两年的发展中,认监委也着重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信第三方认证及调整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入手,通过职能转变和“管检分离”,逐步地改进并优化注册备案管理机制。
3 食品农产品的认证管理
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工作主要由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负责,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认证和HACCP认证;另一类是与产品质量等方面相关的认证,包括无公害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
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处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提出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工作方针、法律、法规的草案以及相关的建议和意见;研究提出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制度的设立意见,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组织管理和协调各项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承办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与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有关的准则、指南、标准的研究和宣贯工作;承办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办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证书、标志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承办HACCP及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对于注册管理部的分工及职责,顾主任总结说:“上述三个处室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从整个注册管理部的工作可以看出,与食品安全关系非常密切,但工作职责又不仅限于食品安全,还涵盖卫生注册、清洁卫生、质量、贸易等方面,工作涉及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注册备案及检验检疫等多个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检验检疫环节,各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质检总局的直属机构,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应用HACCP,鼓励开展HACCP认证的意义
HACCP体系自20世纪50年代末创立至今,已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在我国,HACCP体系自引入并应用至今,已经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原料安全性控制、食品生产、食品与原料流通过程以及餐饮等领域。
2002年,国家认监委《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第3号公告)。该规定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HACCP的行政规章,包括企业HACCP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机构开展自愿性认证、官方开展强制验证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它的出台标志着中国HACCP体系的认证、验证和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2009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这一规定表明HACCP体系在食品安全控制及管理过程中,将被作为一项长期的手段得以更深层次的应用。《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要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推广HACCP体系。今年,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配套法规《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要求全部输美食品企业在已有的GMP基础上,按照HACCP的原理建立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今年也了《国家食品安全控制导则》,作为各国设立食品安全官方控制体系的指南,该指南明确提出,HACCP是国家食品控制体系的预防性控制手段,官方主管部门应推广应用。由此可见,HACCP认证已逐渐在各国官方管理中成为一项重要手段,且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对于HACCP体系的宣传普及,国家认监委从2002年开始已举办了十一届全国性的HACCP应用研讨会,累计征集论文1800余篇,有160余篇优秀论文在大会上发言交流,来自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认证及咨询机构的2000余位代表参加了历届研讨会,通过面向全国的网络视频现场直播及提问答疑,已有十万网友参与到研讨会的交流讨论中。研讨会旨在帮助指导我国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树立预防为主、过程管理的理念,探讨和解决在HACCP体系建立、实施、验证与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研讨会对促进中国HACCP应用研究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已经形成中国HACCP研究活动的常设性、旗帜性论坛。
对于HACCP体系的应用,顾主任指出,HACCP有别于传统的质量控制方法,它通过对原料、各生产工序中影响产品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各种危害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而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将危害预防降低到消费者可接受水平,确保食品加工者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食品。他指出,从企业自控体系角度来说,HACCP是预防性的安全措施,但HACCP不是孤立的,它是建立在食品安全计划基础上的,例如以GMP为基础的SSOP。每个HACCP计划都反映了某种食品加工方法的专一特性,其重点在于预防,在设计上侧重防止危害进入食品。
论文关键词:食品物流;追溯系统;冷链
1 引言
低温冷冻品绝大多数是农副产品,具有严格的季节性和保鲜期,由于对物流及时性、恒温性和多样性的高质量要求,在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冷链的各个环节损耗严重。在物流中,这种食品资源的巨大损耗又是非增产技术所能弥补的。加之,食品行业现有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都不能满足“多品种,少数量”的消费模式的要求。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发展,尤其是追溯技术的兴起,为提升冷链物流水平和质量提供了可行的途径。无论是在储存、搬运、销售或是配送阶段,实现实时物流跟踪,建立信息追溯和信息共享机制,成为当前食品冷链有效解决物流追溯问题的关键。
2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述评
Golan E等(2002)通过对美国生鲜农产品、谷类和油菜以及牛肉制品的调查研究发现,三者经食品供应链跟踪后,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差异。在美国,大多数要求召回的食品和农产品都被公布在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和检验服务的官方网站上,以便消费者根据食品包装的标识信息来判定有问题的食品和农产品。有些企业则通过使用先进的RSS条码系统和EAN/UCC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更为具体地揭示食品供应链的标识信息,如每种产品的种子、施肥、使用抗生素的情况、生产时间、生产线、生产地、生产所使用的技术和生产次序,等等。一旦某种产品出现问题,这些标识信息将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在欧洲,欧盟已经采用EAN/UCC系统,成功地开展了对牛肉、蔬菜等食品追踪的研究。通过采用条码、GLN可以对食品冷链全过程中的产品及其属性信息和参与方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标识,以实现食品跟踪与追溯。
比较而言,国内学者对于食品冷链物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现状及发展对策,如曹锋杰(2003)、刘宏伟(2004)等。在物流信息方面,张建华等(2005)基于供应链管理理论和RFID技术,给出了基于RFID的现代食品物流系统的体系结构、模型总体结构、子系统设计方法,并结合GIS和GPS等无线通讯技术,给出了系统的综合集成模型。
3 食品冷链物流可追溯技术
3.1 条码技术
条码技术是目前最为成熟、成本相对较低的物流信息技术,为冷链物流追溯提供了可行性。一维条码系统一般包括编码技术、光传感技术、条码印刷技术和计算机识别应用技术。一维条码技术属于自动识别范畴,能够准确地将信息识别、编译、最终输入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其特点是识别速度快,准确率大大提高,制作相对简单,与之配套使用的阅读器、打印和印刷设备也相对成熟。在冷链各环节中,针对不同食品,可采用不干胶、PVC条码绑带标签或防盗扣等标签,实现流通阶段个体识别,仓储时采用手持条码读取设备辅助作业;在超市POS则进一步发挥了条码标签的作用,特殊条码标签在售出后可回收,大大地降低了成本。因此,一维条码技术是开发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中最为经济实用的技术。但是,一维技术的信息容量较小,码制占据的面积较大,低温、潮湿、多霜等复杂环境对标签要求较高,追溯信息标识到追溯单元上的自动化成本较高,同时受识别设备的影响,其实时性也不是很强。
二维条码技术具有信息容量大、编码来源广泛、加密程度高等特点,随着成本的降低,将更好的弥补一维技术的不足。近年来二维码的应用越来越普及,手机内置的解码软件可以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使用基于二维码所提供的服务。消费者通过手机实时读取冷藏食品二维标签的信息,获取各环节追溯信息,在预置二维条码软件的手机普及的不久将来,将会非常有效的解决条码识读设备携带不便、信息量小、时效性差等冷链物流追溯问题。
3.2 射频识别技术(RFID)
RFID是一种利用无线射频方式在阅读器和发射机(标签)之间进行非接触数据传输以读取数据的自动识别技术。其基本原理是电磁理论,标签进入磁场后,接收解读器发出的射频信号,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发送出存储在芯片中的产品信息,或者主动发送某一频率的信号,解读器读取信息并解码后,送至中央信息系统进行有关数据处理。
使用RFID技术结合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和通信,其目的在于提高信息的采集、传递的效率,对食品有效地进行标识,把分散的信息集成起来,从而达到追溯的要求。以商品猪肉供应链为例,为了实现全程的跟踪和监控,追溯体系需要在商品猪肉供应链的各关键节点——生猪养殖场、市境道口、屠宰场、批发市场——设置控制点,使用RFID标签记录追溯所需的信息。
3.3 数据库技术
良好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离不开高质量的数据库,物流追溯实现的基础是物流信息数字化,要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必须借助信息数据库。要实现食品冷链质量的可追溯,从食品的源头信息获取到最终交付顾客手中的信息存储,建立数据库是重要的支撑。在食品冷链物流追
溯系统设计中,可以采用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关系型数据库,通过建立实体与实体之间的联系,即建立E2R模型,来实现对物流信息和数据的存储、加工和处理。结合标签技术,与厂家数据中心相连的PC端上的小标签初始化装置读取小标签的UID号,从厂家中心数据库获取相关产品信息及PID号并写入,绑定信息传入厂家中心数据库,每一环节信息写入后,终端消费者就可以根据标签信息进行冷链物流全过程跟踪了。
4 食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模型设计
4.1 系统模型
针对食品冷链物流信息技术,建立基于RFID技术的食品冷链物流可追溯系统模型,食品的可追溯总体技术路线遵循着“供应——生产——销售——消费者”这样一条完整供应链,整个供应链过程需要实现低温环境。以肉制品为例,在原材料采购的源头,通过装有电子标签的耳标,建立每一头牲畜的养殖档案,通过标签阅读器将数据汇总至中心数据库;在屠宰场通过称重平台和为生肉佩戴钩型标签记录整个屠宰过程并将各种数据传送至中央服务器;在加工分割肉工作中,通过标签打印机打印便携式条码标签标识分割肉制品,建立相关的信息追溯系统,以此详细记录分割肉的生产过程以及各种数据并汇总到中央服务器;最后在无线网络可通过移动标签或者序列号对肉产品进行查询,以此建立牲畜养殖及肉制品生产、销售全套管理系统。
4.2 功能及流程设计
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系统是对各类食品物流信息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组织、存储、更新和维护,最终方便各节点、消费者、监管部门进行追溯查询。主要功能模块应包括:数据库系统、电子商务查询系统、标签管理、车辆定位、安全检测等。这些功能实现的基础是:食品冷链中各节点都必须按照既定的格式详细记录食品的进货和出货以及中间加工过程的信息,并严格实行食品的批号管理,追溯系统必须记录食品从生产基地(或农户)发货直到消费者收货为止的整个过程的产品批号,以此保证整个物流过程可追溯的连续性。
具体的物流和信息流程可以设计为:利用RFID数据采集技术,将食品产地信息、车辆信息、食品信息等信息写入RFID标签,获取初始信息,然后RFID阅读器部署在生产、加工食品仓库、配送中心、运输食品的车辆、收费站、港口、码头、仓库、货场等不同站点,阅读器以一定的频率自动无线扫描途经的RFID电子标签,将扫描后的信息通过信息通道传到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启用GIS,一方面将各类信息存入数据库,另一方面通过电子地图实时显示食品的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方便管理人员管理。如果运输过程中出现危险事故,可以通过GPS/GSM远程控制执行指令到载有GPS/GSM接收器的车辆,通知司机调整行动计划,同时改变电子标签中存储的信号量值,监控中心通过机站检测到该增量信号时发出警报,在电子地图上突出运输车辆的方位以及运输物品信息。在终端消费者层面,为了让消费者清楚地了解保鲜食品的生产模式,以及保鲜食品的质量,可以开发集成免费电话、短信、互联网网络、手机二维条码的电子商务综合平台。这个平台能确保保鲜食品厂家与消费者的信息共享,提高消费者对厂家的信赖。
4.3 开发建议
4.3.1 系统中标签形式的选择
在生产阶段,电子标签上主要记录生产养殖的相关信息,如养殖场编号、运出时间、运送批次等,而且这些信息要和生产企业自身的信息系统数据库相联系,以便查询生产过程的细节信息。在各个生产企业都设置RFID读写设备,可以实现食品信息的写入。在加工环节,采用的电子标签内含有食品在生产过程的相关数据和加工环节中添加的信息,如加工企业编号、加工日期、加工批次等。这些信息和企业当地数据库相关联,便于食品管理中心查询。加工企业和食品进口企业都配备RFID读写设备。在运输环节,集装箱运输采用的电子标签数据内容包括集装箱内食品信息、食品温度信息、车辆置信息、运送车辆信息和运送时间等。这些信息和物流企业本地数据库相关联。在仓储环节,可以主要选择成本更为低廉的条码标签,结合关联数据库,标签内关联原来食品信息,并且记录安装时间和批次。仓库内部在叉车或者工作人员身上佩带RFID电子标签,内有员工或叉车的ID号,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使得仓储过程更加高效快捷。在食品配送和销售环节,配送车辆实现GPS定位,相关食品的标签亦可以条码标签为主,在一些重要食品上加贴电子标签,而在一些廉价的食品上则采用条码,两者信息相互关联,以方便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及时识读。
4.3.2 数据共享和信息平台建设
数据共享和信息平台建设可以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避免各节点独立的信息系统运行。统一各节点数据格式、建立共同的单证标准、开发兼容的数据库系统,最终实现数据的标准化,这样为各方数据共享提供了可行性。建立各方参与的公共信息平台,可以实现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消费者权益。数据共享的结果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此系统,了解食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包括产地环境,农药、化肥等各种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并可以追溯食品的质量问题;食品管理者、物流运输企业可以通过此平台及时获取有关食品生产、质量及食品运输状态的信息(如食品品种、数量、食品在途情况、交货期间、发货地和到达地、食品的货主、送货责任车辆和人员等);政府监管部门则可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证最终使优质安全食品经透明的供应链达到消费终端,优质优价,让从事优质安全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获利,促进优质安全食品生产和加工事业的快速发展。
分析我国执业药师的从业现状,指出执业药师在培养及继续教育过程中,应充分发挥高校和网络等各种途径的作用,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加快课程体系改革,加强继续教育中临床类知识的培训,发挥网络继续教育优势,建立继续教育效果评价体系,做好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关键词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途径
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以来,执业药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但由于与国外相比基础较差,施行时间较短,执业药师队伍的人数、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距离现实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根据国务院2012年1月12日颁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国将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同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办法还规定“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不得少于45学分。”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中国执业药师现状
1.1执业药师社会需求量大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中所提出“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需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明确目标,否则取消售药资格。根据中国药店管理学院2012年的调查,按照一店一“药师”的要求,即使所有执业药师都配备到药店中去,仍然有18万左右的缺口。
1.2执业药师社会认知度差
虽然中国执业药师需求量很大,但是执业药师社会认知度差,地位尴尬。《医药经济报》在上海做了一个关于用药安全关注度的调查,调查显示,群众虽然对用药安全很关注,但是对药店中的执业药师了解甚少,大部分的病人去药店只知道有药店服务人员为其服务,但并不关心为其服务的是否为执业药师;另外大部分人都认为执业药师确实比普通店员更懂得用药知识,仍把所有的药师当成卖药的。因为医院和药店的药剂师工作仍然是以药品供应为中心,也导致公众对执业药师的认识有偏差,认为执业药师只是“药店营业员”和“处方调剂人员”,甚至仅仅是推销药物的营业员。
1.3执业药师职业素质不高
执业药师的主要工作为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等,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了能够胜任这份工作,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技能。如前文所述,目前执业药师存在地位尴尬等方面问题,除了与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外界因素有关以外,与其自身素质也密切相关。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基本上是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的药学人员。而我国,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5个条件之一者,就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中最低要求是取得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执业药师的学历门槛要求极低,只要有药学背景的人员,从事药学相关工作,都能参加执业药师考试,通过考试即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这就造成了我国执业药师的知识层次存在较大的差别。所以,我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的学历结构、技术职称、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自身素质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基于这些差异以及药师平时相对狭隘的工作内容,执业药师迫切需要继续教育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适应工作需求。
2提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水平的途径
2.1充分发挥高校现有课程资源优势
开设药学专业的高等院校有着众多药学知识丰富的专任教师,也有网络和地域资源能够开展形式丰富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可以成为我国开展执业药师教育的中坚力量。高等学校可以提供现有的课程资源,如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微课等网络教学资源,供这部分药师学习,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高校应注重发挥现有课程体系的作用,特别是精品课程的作用,向执业药师开放网络课堂,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及学分计算方式,为低学历、非药学专业毕业或毕业时间长的执业药师提供学习便利,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素质。对于那部分学历较低、药学专业知识结构不完善的执业药师,在继续教育的时候,充分利用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教学资源,查漏补缺,侧重加强知识结构的完善。
2.2加强继续教育中临床类知识的培训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本科院校不断扩招,预计到“十二五”末,新增执业药师将以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执业药师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的比例将逐年提高。这部分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药学专业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课程设置上主要以化学为主,即使学了药理、药剂、药分等专业课程也满足不了现在临床药学的需求。执业药师要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但是其大学课程体系中,临床专业知识匮乏,导致部分药师甚至连基本的病历、化验单都看不懂,无法指导临床安全、有效、合理用药。所以,高校必须要对高等学校药学专业的课程进行改革;对于已经获得执业资格的药师,在每年的继续教育中,除了要加强药学知识的培训以外,还要强化临床药学知识的学习,弥补执业药师的知识缺陷,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织执业药师进行临床实习。
2.3加强执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资源建设
系统的继续教育课程、便捷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途径是获取临床医学和药学专业知识的重要因素。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上开发丰富和系统的继续教育资源,加强网络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的建设和资源整合,必将有力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快速发展。西方国家如美国早已通过其先进的网络技术,组织各种培训和学术课程进行药学继续教育。中国起步较晚,但目前也已经建成了许多相关网站,如国家级远程医学教育网双卫网,总医院药学信息网站《临床药师》,另外,还有很多的交流、讨论版,如国内最大的医药学交流平台丁香园,再有创建于2001年的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学术站点之一,小木虫论坛。这些网站会员主要来自国内各大院校、科研院所的博硕士研究生、企业研发人员,这里拥有旺盛的人气、良好的交流氛围及广阔的交流空间,已成为聚集众多科研工作者的学术资源、经验交流平台。内容涵盖化学化工、生物医药等学科,除此之外还有基金申请、专利标准、留学出国、考研考博、论文投稿、学术求助等实用内容。在这里执业药师在工作中有任何疑问,可以获得大家的帮助,为解决临床药师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
2.4建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评估制度
培训效果是检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优劣的关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拓展课和研讨课四种,每种类型课程的性质不同,评价体系并不相同。所以应当对每种课程进行分析,建立相应的评估制度,以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水平的提升。培训效果分析是培训体系中最终的成果检验过程,能够起到检验培训实际效果、验证培训内容和培训科学性的作用。实际工作中,培训效果大多数情况下难以量化衡量,所以培训效果分析一直是培训工作中的难点。但从总体来看,可以尝试建立以定量衡量为主,采用四级评估法,进行培训效果的检验:培训效果第一级———满意度(Satisfaction),即学员在课程结束时对于课程整体设计和教授方式的满意情况。这仅仅是一个微小的开始环节,通过调查问卷就可以解决。培训效果第二级———学习度(Learning),即学员是否真的掌握了传授的内容,这种方式比较直接,一般考试、面试和课程案例研究就可以完全测评出学员的知识掌握情况。培训效果第三级———应用度(Adoption),即学员多大程度地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了。培训效果第四级———绩效改善度(Performance),即学员多大程度地通过自己的知识运用提高了自身和组织的绩效,一般可以应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来回顾在培训前后员工的绩效变化程度。执业药师在培养及继续教育过程中,应充分发挥高校和网络等各类媒介的作用,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加快课程体系改革,发挥网络继续教育优势,建立继续教育效果评价体系,做好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使执业药师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为我国培养更多、更好的能与国际接轨的执业药师后备军。
作者:俞迪佳 单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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