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7 15:37: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易地扶贫搬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城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城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城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对进入城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实行“四个一律不补助”。
二、精准制定发展规划,确保“稳得住”。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科学确定搬迁安置点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由区规划部门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为每户提供2—3套户型选择,既改善新居风貌,又留住乡愁记忆。在面积上,坚决防止住房面积超标、建设标准豪华、房屋空置等现象。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在模式上,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由6—20户组团小规模聚居,鼓励搬迁对象2—3户联建具有川东北传统合院式风格的三合院、四合院。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加快新居建设。由搬迁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坚持统一政策标准、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工程建设,自主进行选址定点、户型选择、队伍确定、质量监督的“四统一四自主”机制,实现“自己家园自己建”。政府重点抓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政策兑现、拆旧复垦等。三是突出综合配套。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工作,从关心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入手,帮助实现“微心愿”;帮助搭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网络,营造邻里守望、互助和谐的人文氛围。以创建“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契机,利用农民夜校、文艺演出、“村村响”等载体,开展感恩奋进、文明健康、科技法治等主题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同步转变,引导农户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精准施策促进增收,确保“逐步能致富”。一是“搬迁户+产业培育”,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 “三双”、“152”等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二是“搬迁户+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五大培训工程”,摸清农户就业愿望、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签约率。三是“搬迁户+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搬迁户将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林地,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业主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地、农房、林木、人才、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 将 “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四是“搬迁户+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出台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分类分档补助政策,激发贫困户增种增养“五小”经济,放大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效益,解决产业发展投入难题。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和《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省、市发改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条县发改委负责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
1、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工程实施方案。
2、市发改委批复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相关行业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五条竣工验收条件
1、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和搬迁安置任务。
2、安置区农田水利、人畜饮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交付使用。
第三章竣工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验收内容和标准
1、工程总体完成情况。查验各类单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实施完成,工程建设规模、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移民搬迁安置情况。查验搬迁对象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标准,搬迁安置任务是否全部完成。
3、资金使用情况。建设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省、市有关资金、财务管理规定。
4、单项工程变更情况。单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5、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七条竣工验收应形成验收意见,对工程技术、经济效益、后续管理、产业发展等应做出综合评价,对遗留问题应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八条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搬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县发改委组织自验,项目乡镇要积极配合,并认真准备各项验收资料。专项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标准后及时申请市发改委进行初验。
第九条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步验收结论意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第十条竣工验收组织
1、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验收领导小组由发改委等部门和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验收领导小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综合组、搬迁人口核查组、工程组、财务组等,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3、验收领导小组要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报告,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它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等做出全面评价。
第十一条验收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后,与管理单位交换意见,对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竣工验收表。
为助推我县2019年脱贫摘帽,促进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一)招聘对象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招聘数量共8名,其中保洁员4名,保安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未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口,未纳入户籍地所在乡镇公益性岗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劳动能力,能吃苦耐劳;
(四)至公告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在50周岁以下,男性在55周岁以下;
三、工作区域及职责
(一)保洁员负责安置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保洁以及小区管委会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保安员负责维护安置小区正常社会治安秩序、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小区管委会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 月 日(星期日)至2019年 月 日(星期五) 。
(二)地点: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栋一楼)。
五、招聘步骤及优先原则
(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步骤:依照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并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等步骤进行。
(三)优先录用:对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残疾、大病重病等困难家庭人员优先录用,属退伍军人或有保安资格证的,在保安员选聘上优先录用。
(四)经初审、复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多于所需岗位数时,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抽签产生。
六、聘用管理办法
公益性岗位由小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进行管理,杜绝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响、请人顶岗或脱岗等现象发生;小区管委会定期不定期从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待遇挂钩。公益性岗位就业服务时间为一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协议自行解除。
七、招聘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就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保险两部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按其在原户籍地享受的政策不变,其中就业补贴(其中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发放600元/月,其余部分由县扶贫开发公司从后续扶持资金解决)按 元/月的标准,根据考核情况实行按月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 元/年的标准,由小区管委会统一购买。
八、报名要求
报名须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扶贫手册。
(三)属退伍军人或有保安资格证及低保、残疾、大病重病的证明材料。
(四)填写《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核表》。
咨询电话:
小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 月 日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益性
岗位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相片)
是否
退伍军人
民族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身高
体重
公 斤
视 力
左
右
户籍地址
乡镇(街道、管理区) 村 组
联系电话
安置小区住址
栋 号房
文化程度
申请岗位
保洁员 保安员
优先录用情形
零就业家庭 困难家庭 退伍军人或保安证
幸福小区管理委员会初审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管理区)人民政府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键词】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脱贫致富
贵州省委、省政府在2015年12月2日,以黔南州惠水县为主会场,以遵义、六盘水、安顺等7个市(州)为分会场,同步开工建设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为贵州省“十三五”期间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拉开序幕。遵义将依据“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自然村(寨)作为主攻方向,确保全市“十三五”期间完成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的工作任务。遵义2015年获得中央预算、省投资、中央专项资金共5.49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2016年将分两批完成11304户45000人(含仁怀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和28412人的项目申报工作。
1、新时期欠发达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等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依然是“十三五”期间移民搬迁和脱贫致富工作的重点,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1]。
1.1投入与需求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贵州全省91.2%人口属于贫困人口、94.6%乡镇属于贫困乡镇、92.1%村(寨)处于“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黔桂石漠化”三大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截至2015年底,贵州仍有623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投入力度和广大贫困农村严重缺乏基础设施及发展条件,与实际需求间存在较大差异,矛盾十分突出,急需深入落实发展生产、异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策略进行脱贫攻坚。
1.2各类配套资金到位不足,影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资金,主要以中央预算和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为主体,同时还需要省、地、县财政及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的省级投资配套资金。实践工作发现,由于各级政府自身财政紧,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到位率通常比较低,在配套资金落实和使用进度安排方面,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导致搬迁工程不能按时、按质可持续推进,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
1.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低,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
目前国家对搬迁户的补助标准人均仅1.2万元(2016年起提高到2万元),很难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生产生活需求。由于缺乏生产生活土地,加上自身技术水平较低和难以融入当地风土人情、民风习惯等,贫困农户搬入城镇集中安置区后往往会出现大量负债问题。
2、加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建议
2.1坚持以新型城镇集中安置为主,其他模式补充
坚持以城镇集中安置方式为主,农户自愿的搬迁模式,不仅可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同时也是减少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生态移民途径。对于对土地依赖度不高的农户,可以通过资金补助等措施,鼓励其选择城镇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对于对土地依赖度较高,经济来源不稳定,自身技术水平不高的农户,宜选择村庄小规模集中安置方式;而对于土地完全依赖的农户,则可以有选择的将其搬迁到“水、电、路、视”等基础设施均较完善的安全地带。通过有针对性的合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实现“城”、“村”共融,城乡一体,降低搬迁后生活、生产和就业所面临的困境,真正将利益切实惠及搬迁户。
2.2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宣传,着实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方法,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排部署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确保待搬迁区农户真正了解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农户“治穷致富”的生活、生产和学习现状,使其认识明确、信心满怀,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自觉自愿、积极主动。要根据搬迁区现状和搬迁对象特性,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和省上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通过完善透明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制度体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有效落实。合理增加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额度,切实提高搬迁户人均资金补助标准。要充分引入农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退耕还林等工程扶贫资金,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整体效应。地方政府要从户籍、土地、税费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效解决搬迁户生产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问题,确保搬迁农户的生活稳定和“治穷致富”的生产发展。
2.3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大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要组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全程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动态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优质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完成“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攻坚目标,提供重要的组织领导保障。在搬迁农户稳定其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充分整合当地社会资源,经过合理产业结构调整等,经土地调整、税费减免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实现产业结构的集成化、多样化,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搬迁农户收入渠道。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搬迁农户的劳动技能和产业化发展技能,实现“农工牧结合”农村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各种产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3、结束语
易地扶贫搬迁以其“见效快,返贫率低,可持续稳定,后续发展动力强”等特点,已成为深山区、边远山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等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和生产发展条件艰苦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的支柱性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关注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还重视移民搬迁后的人文关怀和生产发展,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是一项真正的“费省效宏”的德政工程,既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又能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进程,具有多重惠民、利民效果。
参考文献
[1]李娜.滇中彝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社会适应―以永仁县彝族移民为例[J].毕节学院学报,2010(7):15-19,25.
近日,国土资源部向全国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配下达了201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指标。在今年的指标分配工作中,国土资源部明确将“扶贫开发”作为分配比例的重要依据,不仅在增量上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倾斜力度,还针对连片特困地区制定特惠政策。
增减挂钩,指的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为进一步发挥增减挂钩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在对有关省(区、市)增减挂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扶贫开发等情况,研究确定了2014年增减挂钩指标。在下发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大增减挂钩对扶贫开发和生态搬迁的支持力度,对《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生态移民搬迁地区,在优先保障本县域范围内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
土地和资金是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中最为突出的两大矛盾。国土资源部创新土地管理模式,将增加挂钩作为激励政策,率先在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开展了“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其基本思路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及移民搬迁规划,在保证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陕南三市跨县在市域内使用节约建设用地指标,将腾退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在市域内安排使用,并将土地增值收益全额返还搬迁区,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地灾防治和生态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统筹破解移民搬迁用地和资金缺口两大难题,陕南地区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得到明显优化,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并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得到了副总理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紧密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立足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把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实施管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部署严格规范推进。
在巴中市,中岭村并不是唯一活起来的村庄。巴中地处大巴山,属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近400万人口,所辖三县两区均为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2010年底的一次摸底排查显示,巴中有41.39万户152万人长期生活在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和洪水淹没区的危旧土坯房内,生活环境、生存条件极差,旱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灾返贫约2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左右。
这类贫困户,往往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是,这批人的搬迁安置是否妥当,事关整个脱贫攻坚战的成败,无疑也成为巴中实现全域脱贫的关键。
人往何处走?项目怎么建?如何稳得住?怎样能致富?一个个问题考验着巴中的广大干部群众。
紧盯脱贫“靶心”
“老房子旧是旧,可住习惯了不想搬。”“故土难离,搬迁哪有那么容易。”这些,曾经都是当地群众的心声。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工程,怎么搬,搬到哪儿,谁说了算?“既要有政府的主导作用,也离不开群众的主体作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巴中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原则,突出群众是搬迁的主体,在迁、建、管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期工作中,巴中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就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认定程序、房屋标准、建设方式、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宣传,针对群众关心的搬迁后土地、山林、户籍等问题进行回应。在搬迁方案的制定上,充分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在决定是否搬迁的问题上,不搞大包大揽、不搞行政命令,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由真正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群众说了算。
“天天盼着早点建好搬进去!”下个月,平昌县高峰乡工农村的贫困户唐明忠一家就能住进宽敞明亮的新居了。今年初,工农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括唐明忠在内的11户贫困户被纳入首批易地搬迁范畴,集中规划建设新居,并配套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既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搬迁户的长远发展,可谓一石数鸟,多方受益。”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表示。
钱从哪里来,是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地区的一大考验。据测算,“十三五”时期,巴中市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00余亿元。而2015年,巴中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仅39亿元。
钱从哪里来?资金瓶颈如何缓解?“要解决好钱的问题,算好账,筹好钱,重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大国土项目叠加、涉农资金整合等政策的结合,推动项目资金深度融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实施,巴中进行统筹协调,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工程建设。
今年初,成都高新区以每公顷442.5万元的价格使用巴中市300公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总金额达13亿元。巴中成为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后,全国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存量增减挂钩指标的地区。
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贫困户陈容就是增减挂钩政策的受益者。她介绍,得益于村里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国土资源项目,家里拆掉的土坯房获得5万元补偿,相关搬迁政策补助2.5万元。算下来,120平方米的新房,自己只花5万元。目前,枇杷村已有100多户村民受益。
多方开源,整合资源,还要切好蛋糕,把钱用在关键地方。巴中坚持重民生,谋长远,合理安排搬迁建房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的分配比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立足现有基础、着眼未来需求,查漏补缺、合理安排。
幸福指数节节高
7月10日,巴中市南江县高家河村。蓝天下,美丽的新村聚居点像画一样美:各家房前屋后种植着蔬菜瓜果,飘香诱人;老人们聚在一起纳凉喝茶“摆龙门阵”……
曾经过的是“楼上饭菜香,楼下猪粪臭”的生活,如今,路通了、新居建好了、幸福指数越来越高了。
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挪穷窝,建新村,搬来幸福新生活。巴中市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着力狠抓“对象识别、政策标准、配套服务、产业支撑、均衡协调”五大关键环节,做到精准搬、科学搬、稳妥搬,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困难。
根据巴中市7月1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巴中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指“四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隐患区,即居住在洪水淹没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源匮乏区,即居住在当地条件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施配套艰难区,即居住在基础设施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过高、生产生活成本过大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移民区,即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锁定了对象,巴中着力精准搬,做到‘一个也不能漏,一个也不能少’。”巴中市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一代人修几次房、代代都为修房忙的实际,巴中聚焦“四区”的贫困户,采取“三看三评三审”,即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乡镇初审、县区复审、市级审定,对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确保政策、项目、资金等精准滴灌到需要搬迁的贫困户。
“人到哪里去”是易地搬迁的重要环节。如果选址不合理,搬迁去向与搬迁户的谋生能力不适应,就会搬而难安、搬而难富,甚至返迁回流。
“以规划引领,实现科学搬迁。”巴中市委统筹办(农工委)负责人介绍,巴中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发展能力、群众意愿、资源承载等因素,推动搬迁安置“三靠”“五进”“两治理”。
“三靠”,即靠近集镇、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的规划聚居区、靠近新农村社区。“五进”,即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两治理”,即加强搬离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安置区域治理,进行生态保护。
从干旱缺水、易滑坡的山上搬到平坦便捷的聚居点,3年来,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村民苟星权不仅住得安心,还发展起农家乐,收入年年攀高,摘掉了“穷帽”。
“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就建设到哪里,公共服务就布点到哪里。”巴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巴中持续推进“1+6”扶贫模式,坚持成片推进、整村实施、精准到人的推进机制,做到群众搬迁到哪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布点、现代产业发展同步配套推进到哪里。
对此,巴中提出安置点建设的目标:“五化五通五有”,即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通讯,有活动广场、有购物中心、有卫生室、有文化站、有垃圾收运点。
新村即景区,新居即景点,城乡一体,村镇一体,一幅幸福美丽的新农村画卷正在巴中大地铺展。
产村相融“换穷业”
成排的新房,完善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便利的菜市场、卫生院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7月11日,盛夏之际,笔者行走在巴中市水宁寺镇龙台村、清江镇巾字村、燕山乡李寨村等地,感受到易地扶贫搬迁为这片土地带来的生机与活力。
搬出来的贫困群众受益良多:住得更安全,生活更方便,基本公共服务更完善,重要的是,很多安置点就业增收的机会也更多了。
易地搬迁挪了 “穷窝”,要顺利斩断“穷根”,还得“换穷业”。巴中按照先试点再推开、严标准防返贫、重意愿可持续、缩差距促均衡的工作思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相结合,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中岭村把居住在山下和半山腰的村民搬到地势平坦、水源充足的聚居点。再将腾出的宅基地与原来的承包地进行规模化整理,建成农业科技观光示范园,成立草莓、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搬迁前后一对比,全村人均增收逾2000元,村民的好日子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郭飞说。
“搬进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巴中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是房子虽漂亮,如果产业支撑跟不上,农民不能持续增收,搬到新的聚居点也留不住人。
如何留住人,能致富?产业先行、产村相融是必然选择。巴中不仅给老百姓选好聚居位置,还选准产业,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在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的“三靠”中,就明确提出靠近产业园区和景区规划聚居区。
“十三五”时期,巴中还计划依托1200余个新建或已有的安置区集中安置9万余人。其中,仅依托产业发展的安置区将达1000余个,可安置8万余人,占集中安置总人数的90%以上。
巴中多山,丘陵、山地占辖区面积的90%。曾经,劣势在山,生产、生活基础差,农民常与贫困相伴。如今,依托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劣势也能转化为优势,让山区现代农业迸发活力。
近年来,巴中按照“巴山新居+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的大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核桃、茶叶、巴药“三百”工程和发展生态养殖,推出“巴食巴适”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两大新兴业态。
目前,巴中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核桃112万亩,巴药39万亩,建成了“驷马水乡”“七彩长滩”等12个乡村旅游基地。在短期增收项目上,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投资少、风险小、收益快的生态养殖和庭院经济,已脱贫的贫困户80%以上实现了家家有一个增收养殖项目或优先安置产业园区稳定就业,贫困户每年人均可实现增收1000元以上。“归雁经济”成为一个新亮点。巴中通过实施“回引创业”工程,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凡是片区或村引进的业主、回引创业的企业,均将该区域内的易地搬迁贫困户全部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发展。
关键词 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效果评价;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康 亮(1987—),男,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江西南昌 330013)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2011年)规划项目“我国扶贫开发历程、模式的嬗变及创新研究”(编号11GL30)的阶段性成果。
在过去20多年中,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突出成绩。中国农村扶贫模式也随着扶贫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日臻成熟,各种扶贫模式得到了理论系统化的提升与实践的客观检验。移民搬迁模式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扶贫运作模式在整个扶贫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移民搬迁扶贫是指对居住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采取一定的扶持激励政策帮助其搬迁到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进行生产和生活,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达到逐步脱贫致富的目的。
作为一种政府主导性的扶贫模式,移民搬迁一直贯穿在各个扶贫阶段,并不断有新的突破。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在其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中总纲性地明确指出了“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在随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这些政策为各省市地区开展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此后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扩展,进入2001年贫新阶段扶以后,移民搬迁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具体措施也不断细化创新,在集中安置区、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等方面越发注重实效与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江西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贯穿落实国务院的扶贫开发的指导精神,顺应广大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在2003年作出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程的重大决策,逐步开始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实施搬迁扶贫试点,自2004年开始,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进而扩大到41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开展,至今已有40多万贫困群众告别了大山、走出了库区、规避了灾害,迈上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康庄大道。
一、移民搬迁扶贫模式的实施现状
移民搬迁扶贫模式实施的主体是政府,受体是农村贫困农户,方法是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移民搬迁扶贫以其扶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成本最低、办法最好、见效最快、成效最稳固的显著特点,成为影响广泛的民心工程。移民搬迁扶贫模式依托于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也是调整国民收入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改革方式。从目前的扶贫情况来看,国家在政策、财力、人力上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解决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困难贫困户建平房安置,对赤贫户和富裕户制定不同标准的建房补助。各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逐级对移民地区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有效整合了政府支农投资,促进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扶贫工作具体操作过程中,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方位的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充分的后续扶持。
从《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规划(2008—2012年)》可以了解到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自2003年在修水、万安、遂川三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先行试点, 2004年至2007年在江西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截至2007年年末,江西省共完成移民搬迁20.23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275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20530万元。这表明江西省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开展几年以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从另一方面来说,移民搬迁扶贫背景环境也愈发的严峻,在江西省内41个比照县中,至今还有37.56万人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和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深山区、水库库区。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落后的生产条件致使这里的群众长期处于非常贫困的状态。多年的扶贫工作实践证明,就地解决他们的脱贫问题,难度大、成本高、操作难、效果差。实施异地搬迁式的移民扶贫工程是解决这部分群众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最好方式,让他们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充分享有社会各类公共资源,才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条件,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但江西省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庞大,扶贫开发任务仍旧十分艰巨,为了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有必要对扶贫开发的历程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分析扶贫开发主要模式——移民搬迁的优势与不足,提出扶贫工作的创新思路。
二、移民搬迁扶贫模式的效果评价
在全国范围内,包括江西在内的一些省市在移民扶贫工作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贵州、陕西、四川等地区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仅帮助众多生活困难群众脱离贫困,也丰富充实了移民搬迁的扶贫思路模式,积累了可供参考的丰富经验。自“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十五”期间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5年底的2365万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我国整体贫困状况大为缓解。
(一)近来江西省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1.主要成效
(1)贫困群众生生产生活条件、生存条件都得到明显改善。这些变化集中体现在“五便利、一保障”上,即出门行路便利了,子女上学便利了,有病求医便利了,获得信息便利了,寻找就业门路便利了,碰到灾害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了。民贫困的另一深层次矛盾就是因为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生态平衡失调,最终加剧环境恶化,移民搬迁政策使那些生存在恶劣环境下的贫困人群到环境发展良好的地区重新生活,在地域上为其脱贫提供了一层保障。
(2)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实施搬迁扶贫的地区,移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级政府通过采取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移民外出务工或发展生产,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贫困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积极变化,就业机会大大增加,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人水平明显提高。
(3)迁出地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明显变化。通过移民搬迁,大大减少了深山区乱砍滥伐林木、乱开滥垦山地等活动,减少了木材等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了垃圾的排放,减少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加快了植被等自然资源的恢复,保护了江河源头,改善了生态环境?鸦通过对迁出地的林权进行有偿流转、集中统一经营、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激发了移民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移民户搬迁前居住极为分散,山高路远,政府扶贫和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实施移民后,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制定了小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移民后续扶持和普及医疗、教育都有了依托和着力点。
(5)新农村建设得到明显促进。很多已经建成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正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稳步迈进。
2.主要经验
(1)阳光操作,群众参与,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根本。移民搬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这样群众满意度才高,工作进展才顺利。
(2)部门支持,形成合力,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关键。移民搬迁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倾斜、合力帮扶。
(3)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整体搬迁原则,积极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安置方式,适应广大移民户的需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4)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主要保障。建立并严格执行移民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保障移民搬迁稳步推进的重要环节。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赢得广大移民群众的信任,才能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5)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是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保证。从省到市县乡都成立领导挂帅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各项工作健康有序。
(二)近来江西省年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还面临着新问题、新困难。
1.贫困农户搬迁意愿不高。在搬迁的群众队伍中,有经济头脑和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户搬迁意愿大,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这部分人占搬迁农户的90%。但没有经济基础的贫困农户由于建不起房而无法搬、不愿搬。调查发现农户户均投资约13万,而规划搬出点60%的农户因搬迁成本大、搬迁后生活无保障等因素还未搬出,导致目前实施移民的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富人”,而没有经济基础的“穷人”对搬迁的积极性不高。
2.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低。一是农户补助与建房所需费用差距大。按照2040平方/人的要求,每户需要建设面积100平方米,目前农户房屋建筑费用平均在850元/平方米,即每户农户于房屋建设费用8.5万元,而补偿农户房屋建筑资金只有1.872万元。二是土地补偿费用无来源。如100户的集中安置小区,征地费用需120万元,现行政策没有对这项费用进行补助,基层政府操作困难。三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不足。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最基本的水、电、路和娱乐小广场计算,100户400人的集中居住小区需要164万元,按现行政策易地移民资金补偿124.8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仍需自筹39.2万元。
3.资产闲置与资金紧缺矛盾突出。按现行政策和建设成本核算,农户搬迁后自建房屋仍需自筹6.6万元,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4539元,而扶贫户的收入在2300元以内,自建房屋费用对农户是极大的经济负担,大多数靠举债建设。同时,搬迁对象搬迁后,其拥有的资产如宅基地、耕地、林地等部分因地质地貌限制,不适合流转进行集中经营,而宅基地复垦及“三权”抵押贷款政策只覆盖到少部分农户,从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户搬迁后其拥有资产都未能盘活而闲置荒废。
三、针对移民搬迁扶贫的建议对策
十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政府以其高度的政治和制度承诺,针对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并实施了以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果,更好的保障了人民权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实践证明,移民搬迁最根本的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将以人为本作为扶贫模式创新的核心理念。易地扶贫搬迁是推进扶贫工作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其推进实施需要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需要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建立长效的扶持机制。针对具体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策补助标准并推行分类补助制度。按照现行3个政策的补助标准,农户搬迁建房要自筹资金6万元左右,导致许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搬不起?穴筹不到建房资金不敢搬?穴举债建房后生活无保障?雪。建议:一是提高政策补助标准,为确保搬迁后对搬迁户的生活无影响,按农户自筹30%建房费用测算补助标准为宜?鸦二是按贫困口径进行分类补助,对贫困户的补助要高于一般农户,对绝对贫困户可以实行建房全额补助。
二是建立易地移民建设用地优先供给制度。现行移民政策无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又难以广泛推广,因移民搬迁安置区建设用地指标无法落实而不能实施扶贫移民项目。建议建立易地移民建设用地与农户宅基地复垦对接制度,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宅基地复垦指标优先安排易地移民建设用地指标,确保移民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设立易地移民用地补偿补助金。现行各项移民政策未对移民的建设用地进行资金安排,移民搬迁安置区土地补偿金无固定来源,极大阻碍了移民政策实施。建议设立易地移民用地补偿补助金予以配套。
四是设立易地移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产业发展是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关键,但现行移民政策只对搬迁进行补助,对后续产业发展没有扶持,农户搬迁的后顾之忧大。建议设立易地移民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对搬迁安置区的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和产业发展支持,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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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扎兰屯市整合资金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7000万元(较2017年增加700万元),深入推进“123459”工程,建立脱贫攻坚体系,全年计划1306户、3400人,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142户2917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7户24人;通过生态补偿脱贫52户146人;通过教育脱贫105户313人;通过社会保障进一步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剩余2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
截止目前:一是资金整合达到15066.676万元,完成目标32.6%。其中,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共下达专项扶贫资金102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2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1万元。二是实现减贫983户、2558人,完成年度脱贫目标75.2%。其中,金融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392户、1015人;“三到村三到户”工程已实现减贫327户、811人;电商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30户、76人;文化产业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27户、69人;旅游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83户、218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实现减贫6户、24人;生态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39户、110人;就业扶贫工程已实现减贫79户、235人;行业和社会扶贫工程,全面加强社会兜底保障,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
三是易地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开展了对2016年和2017年易地搬迁工程扫尾工作,8月底前全部实现搬迁入住和后续产业开工建设工作,通过发展光伏产业、设施农业和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等方式,使贫困人口转变为市民、转变为产业工人、转变为职业农民,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进一步巩固易地搬迁扶贫成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地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对于一些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整改任务,没有拿出过硬的攻坚本领,真刀真枪的改,动真碰硬的改,有的地区至今仍有死角、有盲区,留有隐患。
二是利益联结不紧密。有的将扶贫资金简单的入股企业进行分红,没有建立起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缺少通过务工就业、订单收购、土地流转、托管托养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具体措施。忽略了产业带动脱贫重要性,没有考虑到政策性补贴“断奶”之后贫困户收入来源,产业扶贫缺乏持久性。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推进九大工程,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培育前瞻性好、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富民产业,确保年底完成减贫目标,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的区贫县摘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