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0 07:06:4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类职称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亲身经历
[日期:2010-02-04] 来源:职称 作
者:
职称 zhichenglw.com 整理
教育论文.经济.管理.医学.计算机.建筑.施工技术论文,工程技术,社科类,企业管理,经济管理论文,农业论文,金融论文)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大学学报征稿,教师职称,医生职称,护理职称,经济职称,经济师职称,计算机工程职称,政工职称,会计职称论文写作指导,职称论文写作发表服务快速发表!
电子邮件:zhichenglw@vip.163.com
联系QQ:714068774
咨询热线:021-50933851
昨天上午,我收到瑞安市教育局发来的短信,通知我于今天下午到温州二十一中参加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论文答辩。我正想做准备呢。我提交答辩的论文是我的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简缩版。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肯定比这次论文答辩要正式得多,而且向我提问的是四位大学教授和一位中学特级教师,那次我都顺利通过了。虽然我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但是我的心里还是没底,尽管我对论文的内容已经相当熟悉,我还是把论文从头到尾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看了N遍。为了给向我提问的评委留下良好的印象,我把必答的五百多字的论文摘要背了下来。不过,还好,看了两遍,基本上就记住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可是心里就是没底。
今天下午13点30分,我和萍搭载安的轿车去温州。今天的车开得不是很顺,本来预计40多分钟就可以到达目的地的,可是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还在路上。14点46分,离目的地还有几分钟车程时,坚给萍打来电话,已经轮到萍了。通知上说,不按时到者按自动放弃论处。这个紧急电话顿时使车内的空气变得紧张起来,尤其是萍特别紧张。仔细一想,不对啊,通知上说,论文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我和萍是同组,她是13号,我是14号。按每人答辩用时10分钟来算,论文答辩从13点30分开始,轮到萍应该是15点30分左右。我安慰萍,也自我安慰,如果取消我们的资格,我们就投诉,我们绝对是有道理的。屋漏偏逢连天雨,紧急电话来的时候,汽车不幸遇上了红灯。红灯一过,向左拐100多米处就是温州二十一中。我和萍不等安把车停好,就先跑着进二十一中了。刚进校门,我们迎头碰上同事进、财等几个,他们已经答辩结束要“打道回府”了。他们一句“你们怎么才来?”更加剧了我们心中的不安和紧张。跑不了几步,我们又碰上我们的大学同学芳,她好像也知道已经轮到萍了,赶紧给我们指路。我们小跑着跑进阶梯教室,萍小心翼翼地连声向接待我们报到的老师陪不是,签了名,领到了一张写有序号的纸。我们连忙拿着号码纸,又是一路小跑,碰到同事鑫,他好像也知道轮到萍了,急忙给我们指路。我们狂奔到五楼,却发现我们A组才轮到8号。Oh,my god!吓死我们了!走廊上已经聚集着十几个人,都等待着轮到自己。虽然今天没有太阳,但也没有风,走廊上的气氛让我感到有点燥热。我在答辩的教室外观察了一下,参加A组答辩的有三位评委,一男两女,我只认出男的是温州市政治教研员林老师,两位女评委我从来没有见过。
今天的天气够闷热的,我不想在五楼呆着,于是下去走走,散散心。下去走了一圈,害怕错过了,又跑到五楼看看是不是快要轮到自己了。这样反复了几次,最终确定下来,答辩一般需要15分钟,评委
在每人答辩结束后还要做一些记录,中间还要休息一下。于是我放心地到操场上溜达。在操场上,我很无聊,于是决定背一背论文摘要。刚背了不久,我突然发现脑子一片空白,看来我是比较紧张的,虽然手和腿还没发抖。幸好我还没上场。我就在跑道上踱来踱去,反反复复地背了N次。OK!这时,萍打来电话说,快要轮到她了。我到洗手间放松了一下,镇定自若地向五楼走去。
我到五楼后不久,萍就进答辩室了。这时我的心态已经调整得差不多了,一点儿也不紧张,也没有了先前的焦躁不安。在等待萍出来的时间,感觉一下子就过去了。萍出来后,她跟我说:“刚才评委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这篇论文对同行要有什么借鉴意义?这个问题问得很意外!”
萍出来后,该轮到我了。我问了门外的工作人员,我是否可以进去了,他告诉我,还要等等。等了几分钟,他示意我可以进去了。我推开了答辩室的门,微笑着向评委们点了点头,并向他们打招呼:“各位评委,你们好!”我还没坐下,教研员林老师就叫我等等。那好吧!我就坐在我答辩的位置上等,趁这个空档,适应适应环境,调节调节心理。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着答辩室里的四周,只见两位女评委还在纸上记着什么。
关键词:软弱土 地基处理 方法
软弱土系指淤泥、淤泥质土和部分冲填土、杂填土及其他高压缩性土。由软弱土组成的地基称为软弱土地基。淤泥、淤泥质土在工程上统称为软土,由于软土地基的承载力较低,如果不做任何处理,一般不能承受较大的建筑物荷载。所以在软土地基上修建建筑物,必须重视地基的变形和稳定问题。因此在软土地基上建造建筑物,要求对软土地基进行处理。地基处理的目的主要是改善地基土的工程性质,达到满足建筑物对地基稳定和变形的要求,包括改善地基土的变形特性和渗透性,提高其抗剪强度和抗液化能力,消除其它不利影响。下面我就介绍一下软弱土地基的特点和几种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
1 软弱土地基的特征
软弱土系指淤泥、淤泥质土和部分冲填上、杂填土及其它高压缩性土。由软弱土组成的地基称为软弱土地基。淤泥、淤泥质土在工程上统称为软土,其工程特性如下职称论文:
1.1 含水量较高,孔隙比较大 据统计,软土的含水量一般为35%~80%,孔隙比为1~2。
1.2 压缩性较高 软土的压缩系数在0.5~1.5MPa-1之间,有些高达4.5MPa-1,且其压缩性往往随着液限的增大而增加。
1.3 抗剪强度很低 软土的天然不排水抗剪强度一般小于20kPa。其变化范围约在5~25kPa。
1.4 渗透性较差 软土的渗透系数一般在i×10-5至i×10-7mm/s(i=1,2…,9)之间。因此软土层在自重或荷载作用下达到完全固结所需的时间很长。
1.5 具有显著的结构性 特别是滨海相的软土,一旦受到扰动(振动、搅拌或搓揉等),其絮状结构受到破坏,土的强度显著降低,甚至呈流动状态。软土受到扰动后强度降低的特性可用灵敏度表示。我国东南沿海软土的灵敏度约为4~10,属高灵敏土。
1.6 具有明显的流变性 软土在不变的剪应力的作用下,将连续产生缓慢的剪切变形,并可能导致抗剪强度的衰减。在固结沉降完成之后,软土还可能继续产生可观的次固结沉降。
软土具有强度低、压缩性较高和渗透性较差等特性,必须重视地基的变形和稳定问题,如果不作任何处理,一般不能承受较大的建筑物荷载。 冲填土(吹填土)是在整治和疏通江河时,用挖泥船或泥浆泵把江河或港湾底部的泥砂用水力冲填(吹填)形成的沉积土。冲填土的物质成分比较复杂,如以粉土、粘土为主,则属于欠固结的软弱土,而主要由中砂粒以上的组颗粒组成的,则不属于软弱土。杂填土一般是覆盖在城市地表的人工杂物,包括瓦片砖块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主要特性是强度低、压缩性高和均匀性差。
2 几种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
2.1 碾压法与夯实法 碾压与夯实是修路、筑堤、加固地基表层最常用的简易处理方法。通过处理,可使填土或地基表层疏松土孔隙体积减小,密实度提高,从而降低土的压缩性,提高其抗剪强度和承载力。目前我国常用的有机械碾压、振动压实和重锤夯实,以及70年展起来的强夯法等。
2.1.1 机械碾压法 机械碾压法是利用压路机、羊足碾、平碾、振动碾等碾压机械特地基土压实。
2.1.2 振动压实法 振动压实法是通过在地基表面施加扳动把浅层松散土振实的方法,可用于处理砂土和由炉灰、炉渣、碎砖等组成的杂填土地基。
2.1.3 重锤夯实法 重锤夯实法是利用起重机械将夯锤提到一定高度(2.5~4.5m),然后使锤自由落下并重复夯击以加固地基。锤重一般不小于15kN,经夯击以后,地基表层土体的相对密实度或干密度将增加,从而提高表层地基的承载力。对于湿陷性黄土,重锤夯实可减少表层土的湿陷性;对于杂填土,则可减少其不均匀性。
2.1.4 强夯法 强夯法,又称动力固结法,其用起重机械将80~300kN的夯锤起吊到6~30m高度后,自由落下,产生强大的冲击能量,对地基进行强力夯实,从而提高地基承载力,降低其压缩性,是我国目前最为常用和最经济的深层地基处理方法之一。
2.2 换土垫层法
2.2.1 换土垫层法的原理 换土垫层法是将基础下一定深度内的软弱土层挖去,回填强度较高的砂、碎石或灰土等,并夯至密实的一种地基处理方法。常用的垫层有:砂垫层、砂卵石垫层、碎石垫层、灰土或素土垫层、煤渣垫层、矿渣垫层以及用其它性能稳定、无侵蚀性的材料做的垫层等。
2.2.2 垫层的设计要点 垫层的设计不但要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变形及稳定的要求,而且应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其设计内容主要是确定断面的合理厚度和宽度。对于垫层,既要求有足够的厚度来置换可能被剪切破坏的软弱土层,又要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垫层向两侧挤出。
2.2.3 施工要点 ①垫层施工必须保证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密实方法常用的有振动法、水撼法、根压法等。这些方法都要求控制一定的含水量,分层铺砂厚约200~300mm,逐层振密或压实,并应将下层的密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②垫层的砂料必须具有良好的压实性。砂料的不均匀系数不能小于5,以中粗砂为好,容许在砂中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但要分布均匀。③开挖基坑铺设垫层时,必须避免对软弱土层的扰动和破坏境底土的结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回填,不应暴露过久或浸水,并防止践踏坑底。当采用碎石垫层时,应在坑底先铺一层砂垫底,以免碎石挤入土中。
2.3 排水固结预压法 排水固结须压法是利用地基排水固结的特性,通过施加顶压荷载,并增设各种排水条件(砂井和排水垫层等排水体),以加速饱和软粘土固结发展的一种软土地基处理方法。根据固结理论,粘性土固结所需时间与徘水距离的平方成正比。因此,为了加速土层的固结,最有效的方法是增加土层的排水途径,缩短排水距离。
2.4 桩基法 当淤土层较厚,难以大面积进行深处理,可采用打桩办法进行加固处理。而桩基础技术多种多样,早期多采用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木桩,目前很少使用,一是水泥土搅拌桩水灰比、输浆量和搅拌次数等控制管理自动化系统未健全,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存在搅拌均匀性差及成桩质量不稳定问题;二是砂石桩用以加固较深淤泥软土地基,由于存在工期长,工后变形大等问题,已不再用作对变形有要求的建筑地基处理;三是民用建筑已禁用木桩基础。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混凝土桩和预应力管桩)目前由于具有较强承载力,投资省,质量有保证,施工速度快等特点,得到普遍运用。
淤土层较厚地基处理还可以采用灌注桩,打灌注桩至硬土层,作承载台,灌注桩有沉管灌注桩和冲钻孔灌注桩,但两种方法灌注桩还存在一些技术难题,一是沉管灌注桩在深厚软土中存在桩身完整性问题;二是冲钻孔灌注桩存在泥浆污染问题,桩身混凝土灌注质量,桩底沉渣清理和持力层判断不易监控等问题。
2.5 灌浆法 是利用气压、液压或电化学原理将能够固化的某些浆液注入地基介质中或建筑物与地基的缝隙部位。灌浆浆液可以是水泥浆、水泥砂浆、粘土水泥浆、粘土浆及各种化学浆材如聚氨酯类、木质素类、硅酸盐类等。
2.6 加筋法 加筋土是将抗拉能力很强土工合成材料埋置于土层中,利用土颗粒位移与拉筋产生摩擦力,使土与加筋材料形成整体,减少整体变形和增强整体稳定。
关键词:园林设计;城市园林;不足;建议
园林绿地是城市生态、环保、景观、文化、休憩和舒缓空间、减灾避险的重要保障。论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人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园林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城市园林建设能否适应城市的发展和要求,如何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将成为衡量“宜居”的重要尺度。
1城市园林建设的意义
1.1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环境。改善城市面貌城市园林绿化的首要任务是改善生态环境。随着工业的发展,大量有害气体释放到大气中,严重污染了空气。绿色植物能够吸收有害气体、净化空气,减弱噪音,调节城市温度,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因为城市绿化是物质文明的体现,也是城市精神文明的象征。城市的园林绿化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建筑精美,管理完善,运转有序,加上绿茵遍地,繁花似锦,四季葱翠。在这样景色美丽、生态环境和谐的城市里生活,人们的身心将更健康,精力更充沛,创造力更旺盛,必将促进社会文明,经济繁荣,使城市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因此,城市园林的建设规模与建设质量同城市环境的改善密切关联。
1.2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现代园林与社会发展是相互影响的,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决定园林发展形式与内涵的同时,园林也变成社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反过来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提高。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将园林绿化的发展作为改变城市面貌,改善投资环境的先期性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文化带动了园林建设的发展,优美的环境又带来了经济、文化的繁荣。
2我国园林设计存在的不足
2.1简单设计复杂化不少行道绿化和城市空地,实际上只需要简单设计.甚至栽上几排树。毕业论文简约有时更能体现身份,朴素本身就是理念。设计者冥思苦想追逐所谓“亮点”,表面文章做多了却显浮躁和好大喜功。当然,也并不是所有设计都要简单。
2.2寻求猎奇的世俗化、潮流化正如前些年北方园林江南化成风一样,近几年欧风、日风、洋风又光顾全国,当然这其中不乏成功的作品,但作为一种潮流和时尚,势必走向
世俗。
2.3设计标准的侈豪化大量使用花岗岩、大理石、不锈钢、玻璃幕、高级灯具、进口喷泉等昂贵材料,少园林之美,多暴富之嫌。
2.4广场设计的八股化低头是铺装(加草坪),平视见喷泉,仰脸看城雕,台阶加旗杆,中轴对称式,终点是政府。硕士论文干孔一面、大同小异。忽视了广场休闲、纳凉、交际等社会功能。草多树少,大而不当,堂皇有余,朴素不足。
2.5绿荫不足硬质化大树少、铺装多。铺装、池底、驳岸等混凝土化,阻隔地气,不透水、不环保。
2.6小区景观展示化居住小区有限的空间左一个“威尼斯水桥”,右一个“爱奥尼柱式”,形象张扬显示华贵,环境排场取悦参观者,却扰得居住者不安宁。
2.7集中绿地的架空化随着小区功能的叠加,一些设施进入地下。但是,把集中绿地全部架空,建车库、商场、俱乐部、游泳池,连同周边楼座也下挖几层。绿地变成了不接地气的大盆景,从长远看无法保证生态健全。
2.8构图理念的非哲理化平白无故地出锐角、加楔形、破轴线。片面理解“解构主义”,形象横眉冷对,尺度比例不当,秩序和思维混乱。
2.9置景手段的舞美化把影视置景和舞美处理搬到园林里来,其中有些艺术质量尚可,并为园林注入了一些现代意识和原生态概念。但是如果每每皆是竹篱茅舍,断垣残壁、寒窗瓦窑、鱼网井台,必将丢掉园林的本分。
3目前我国城市园林设计的应遵循的原则
园林不是简单随意的栽树种草,推山开湖,而是一种艺术。确切地说就是在一定的地块上,以植物、山石、水体、建筑等为素材,遵循科学原理和美的规律,创造出可供人们游憩和赏玩的现实生活境域,并伴随着人类历史进程,是城市建设的产物。它是一门综合的造型艺术,主要以活生生的植物为造型构图材料,而且它是一个“三维”的时空关系体,设计以“适用、经济、美观”为指导思想。
3.1科学规划、注重细节。做到宏观与微观统一的原则
“城市在园林设计时,首先要把握鲜明、准确的立意,确定科学的规划,把项目放到整个城市或区域环境中,结合现状对其性质、功能和形式准确定位;做好构景要素之间的协调、园林绿地与周边环境及整个城市绿地系统的协调;园林建筑和小品在形式、体量、尺度、色彩、质地上必须服从周围环境需要,与其他景物协调统一。园林布局要主次分明、承上启下、前后呼应、烘托对比,使景物相得益彰。规划确定之后,细部决定成败,园林尤为如此。匠心往往要透过细部传达。园林作为一种“强迫艺术”,随时在接受游人的品昧和评说,就要经得住推敲。景区往往要“不经意拈来”,细部却要“娓娓道出”,这些功底对设计者、施工者都至关重要。事实上,有许多城市正是运用了宏微结合的辨证方法而取得了实践上的成功,合肥市就是一个较突出的例子。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是以面为主,医学论文点线面结合。宏观上以居民区、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面上的绿化为基础,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同时利用护城河建成城市公园,形成了环绕旧城区的绿色“围墙”,改善了旧城区的生态环境。微观上打破块状公园的概念,将城市综合公园解体渗透到城市的每个生活空间中,提高了基础绿化的艺术性;对组成环城公园的“包河⋯银河⋯稻香”等景区部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设计,使之四季有花四时有景,各具特色各领,充分体现了传统造园的艺术境界和文化内涵,成为真正的园林艺术而不只是简单的绿化造林。同时重点搞好城市的血脉——道路广场的园林绿化,建成若干条有静有景、优美舒适且富有安全感的园林路,在城市生态系统中发挥多种功能,取得较好的综合效益。合肥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这种宏观与微观完美结合,兼顾绿色环境质和量的风景园林才是现代城市园林发震的主流。
3.2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因地制宜就是要依据绿地的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造景,既经济节约,又做到横有起伏具韵律,纵有层次富变化,避免平直呆板。我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不能追求奢华,盲目照搬西方国家那种营造大规模园林绿地和森林进入城市的做法。我国现阶段城市园林设计主要任务是改善人居环境,协调城市生态系统,确保居民的身体健康,应以“林荫型”绿化为主导,加大道路、小区、游园及广场的遮荫效果,增加绿地的色彩,变“平面型绿化”为“立体型”绿化,扩展绿化的范围,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构造城市空间的多层次绿化格局。
3.3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通过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植物配置要形成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相结合的复层混交绿化模式。运用植物的生命美、色彩美、姿态美、风韵美、人格化、多样化的特性,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彩叶树种与常绿树种配置,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见绿,形成多样的生态环境,优良的植物立地条件,贴近自然的地形营造,良好的植物群落,生态化的种植方式和多样性保护,适度的园林小品,完善的园林设施,有效的自然保护,完美的生态环境。
3.4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结合原则设计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叉要遵循美学法则。通过科学配置植物,应用“巧于因借”等造园手法来体现园林诗情画意的文化品味。达到生态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绿与美的统一,服务功能与艺术价值的统一。运用好比例、节奏、对比、谐调、对称、平衡、稳定、动势、直曲等形式美规律营造园林的意境美。布局构图宜自然,树木整型修剪规则美与树木天然美结合。
3.5以人为本原则绿地设计要满足市民的需求和多样化的审美情趣,绿地要体现可融人性和可参与性。发挥好园林给人蔽荫、欢愉启迪、陶冶性情、慰藉心灵的作用。
3.6地方特色原则要根据自身地区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将城市历史文化融入园林设计。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园林。在满足当地地形地貌和生态群落基础上,职称论文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引入与当地生态条件和景观相适应的各种植被。
4结语
城市园林设计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设计基础是美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林学、植物学、环境生态科学、心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学科知识。所以,在为城市居民营造一个舒服、美丽、安全的城市环境时应注重综合利用各学科理论来指导城市园林规划设计。
参考文献
[1]赵兵.宏观化与微观化—转型期中国城市园林设计的理念[J].城乡建设,2004(8).50—51.
2008年三季度,建设部在抽检97家国营及县以上集体建筑企业竣工工程质量的同时,也抽检了正在施工的砖混结构工程中的砌砖分项工程质量,从107个工程的抽检结果来看,问题很多。这次对砌砖分项工程质量的抽检,主要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但对“一般项目”的定性评定具体化为定量评定。
在抽检的107个砌砖分项工程中(其中使用标准实心粘土砖的是102个),经验核符合验评标准,“合格”的仅有20个,合格率为18.7%;“不合格”的原因“主要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超出规定外,多是“一般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值。
关键词:砖混结构,强度,砌体,规范,标准
中图分类号:X799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1.1课题的来源与意义
砌体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建造的结构的统称。这些砌体是将粘土砖、各种砌块或石材等块体用砂浆砌筑而成的。
砌体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可以节约水泥和钢材,降低造价。砖石材料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和大气稳定性。在施工方面,砖石砌体砌筑时不需要特殊的技术设备。此外,砖石砌体特别是砖砌体,具有较好的隔热、隔声性能。
砌体结构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抗压强度远大于抗拉、抗剪强度,即使砌体强度不是很高,也能具有较高的结构承载力,特别适合于以受压为主构件的应用。
1.2相关课题目前的研究概况
解放以来我国砖的产量逐年增长,据统计,1980年的全国年产量为1600亿块,1996年增至6200亿块,为世界其它各国砖每年产量的总和。全国基建中采用砌体作墙体材料约占90%左右。在办公、住宅等民用建筑中大量采用砖墙承重。50年代这类房屋一般为3-4层,现在已为5-6层,不少城市一般建到7-8层。现在每年兴建的城市住宅建筑面积多达1亿m2以上。
2008年三季度,建设部在抽检97家国营及县以上集体建筑企业竣工工程质量的同时,也抽检了正在施工的砖混结构工程中的砌砖分项工程质量,从107个工程的抽检结果来看,问题很多。这次对砌砖分项工程质量的抽检,主要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但对“一般项目”的定性评定具体化为定量评定。
在抽检的107个砌砖分项工程中(其中使用标准实心粘土砖的是102个),经验核符合验评标准,“合格”的仅有20个,合格率为18.7%;“不合格”的原因除“主要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超出规定外,多是“一般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值。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工作
本文研究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收集资料,了解本课题的相关研究现状;根据各相关课题,结合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事故事例,总结砖混结构建筑的砌体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在得出砖混结构建筑的砌体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后,提出控制其质量问题的技术措施。
除此之外,我还要深入我所参加的施工工地现场进行实际的实地调查分析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该工程的施工操作工人进行虚心的指出,当然其优秀的做法也得表扬和借鉴,以充实我的这篇职称论文。
2、施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水平灰缝砂浆不饱满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很大程度是取决于砌筑方法,使用大铲的北方就比使用瓦刀的南方要好。这是因为北方地区多采用“三、一”砌砖法,这种砌筑方法只要砂浆稠度适当,一般是能使砂浆饱满度达到80%以上。南方的一些地区在砌砖时,仍采用先铺灰、再摆砖的铺灰摆砌法,有的把灰还铺得很长。由于砂浆中的水分被砖吸去,使铺的砂浆失去它的可塑性,此时摆上的砖想挤揉也挤揉不动,致使砂浆饱满度不能达到标准规定值的要求。
2.2砂浆强度不稳定
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有时砂浆强度波动较大,匀质性差。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材料计量不准确;砂浆中塑化材料或微沫剂掺量过多;砂浆搅拌不均;砂浆使用时间超过规定;水泥分布不均匀等。
2.3留搓接搓不符要求
砖混结构房屋建筑的墙体,纵横墙同时砌筑可使交接处衔接牢固。但实际中有时要在交接处临时间断,这在“规范”里也是允许的。但也提出一些要求:“砌体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留斜搓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搓,但必须做成阳搓,并加设拉结筋。
3、主要问题的改进意见
3.1 要组织基层施工人员学“规范”
要保证砖砌体的施工质量,就一定要严格地按“规范”的要求办。但据调查,有些基层施工人员并不掌握和了解“规范”,以致有时片面或错误地去理解。
3.2一些传统的砌筑措施不能丢
如不能同时砌筑而必须临时间断时,就应砌成斜搓。当留斜搓确有困难时,才可留直搓。按上述要求就是在“确有困难”时方允许留直搓。而不少基层施工人员却片面地认为“规范”是允许留直搓的,致使在没有困难的情况下也不砌成斜搓,更谈不上同时砌筑了。
3.3改进操作工艺
砌砖的操作工艺虽不强调全国一致,但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三一”砌砖法是比较好的操作工艺,而某些南方地区采用先铺长灰、再为了保证砌筑的质量,多年来曾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如设置皮数杆、随时吊靠墙体的垂直度和平整度、37cm砖墙两面挂线、当天搅拌砂浆当天用完、干砖不上墙等。已经丢掉上述措施的应恢复继续采用。
4、结论
通过本文的工作,找出了砌体结构中存在的以下几项通病:
(1)水平灰缝砂浆不饱满;
(2)砂浆强度不稳定;
(3)留搓接搓不符要求;
(4)组砌形式错误;
(5)砖墙墙面游丁走缝;
(6)砖和砂浆的强度不能保证;
(7)清水墙面水平缝不直,墙面凹凸不平;
(8)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失控。
并总结出了其改进的方案:
(1)要组织基层施工人员学“规范”;
(2)一些传统的砌筑措施不能丢;
(3)改进操作工艺;
(4)重点监督砖混结构的墙体质量;
(5)把砌筑质量作为砖混建筑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
(6)修订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
(7)建立材料的计量制度和计量工具校验、维修、保管制度;
(8)控制好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
正如一位资深砌体结构学者,E.A.James指出“砌体结构经历了一次中古欧洲的文艺复兴,其有吸引力的功能特性和经济性,是它获得新生的关键。我们不能停留在这里。我们正在进一步赋予砌体结构的新的概念和用途。”
我们对砌体结构的未来充满信心,在党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坚持科学态度,敢于创新,不断努力,为我国及世界的房屋建筑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施楚贤.砌体结构理论与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建筑材料编写组.建筑材料(第四版)[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李国强,李杰.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结构构造(含2003年局部修改版),2004
[5]尚守平.结构抗震设计.2003年.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6]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7]包世华,方鄂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8]李必瑜.房屋建筑学.[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安全 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差异,这是工程质量优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更加复杂、繁多;质量事故的发生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各级管理结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许多单位或部门,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对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1 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决定着建筑物的质量。但在实践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会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实践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问题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1 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为建筑安全埋下隐患职称论文。
1.2 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顶部开裂渗漏等问题。
2 施工方面的因素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隐患。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责任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不按程序操作,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频发。施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设前期的工作问题。建设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认真按有关规定去做,很可能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如果这些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有时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2.2 违反设计程序。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但大量的质量事故调查证明,不少工程图纸有的无设计人,无审核人,无批准人,这类图纸交付施工后,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的质量事故屡见不鲜。
2.3 违反施工要求。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决定了它和钢筋组合时的坚固程度,添加的砂、石、水泥还有外加剂都必须有一定的比例才能达到设计确定的等级。但在工地上搅拌站砂、石严重混堆问题时有发生,在配混凝土时,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剂根本不过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没有秤,现场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摆设。这样就大大降低混凝土的强度,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3 工程技术人员方面的因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因此,由于缺乏质量意识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较多。另外施工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也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都可能造成技术工作出现漏洞。
建筑管理人才缺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重要行业管理人才严重匾乏;人才结构失调;人才布局不合理;优秀管理人才流失势头不减;管理人才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业的深层次发展。
4 监理方面的因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监理方面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建设监理制度不完善。我国现已出台了《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基本形成了上下结合配套的建设监理制度体系,对建设监理的开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随着建设监理的深入发展,有些法规显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
4.2 建设监理水平不高。现有的工程监理项目多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尚需向其他阶段发展。监理服务档次不高,绝大多数情况下停留在工程现场的质量控制上,在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方面往往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就造成有些施工单位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为了赶进度不按施工规范施工,材料上偷工减料,导致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4.3 监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工程监理工作中,部分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的监控不力。通过调研发现有的总监理师兼任许多项目的总监;大多数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认识和工程经验开展工作,随意性很大。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
4.4 监理单位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落后。落后的技术装备和检查手段,使得一些质量隐患不易被发现而发展成为质量问题。比如,施工中使用的很多建筑材料,在用于工程施工以前,除了必须同步提供质保材料和准用材料以外,有的还要进行实验室试验,有的必须用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复查,由于装备和手段原因导致被忽视的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在住宅建设中是屡见不鲜。
5 法律法规方面的因素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不力,是产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社会原因。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 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建筑法》构筑了我国建设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且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有专章阐述。但该法律也逐渐显露出缺乏适应性,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对相应的处罚措施没有规定具体数额和幅度,完全根据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确定,不利于操作,客观上增加了执法的随意性,要么处罚过重,要么处罚过轻,就同一行为可能出现异罚现象。
5.2 条例细则不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比《建筑法》在质量管理方面更加具体化,可操作性强,明确提出了“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这一原则分解了质量责任,加大了质量管理的处罚力度,但也存在备案制度细则不完善的问题。
5.3 验评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等规范标准,不断更新,但官方色彩浓,执行起来不到位,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除此之外,在整个法律法规及标准中没有明确建筑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检测机构、监督机构及认证机构不同的权力和义务。另外,在建筑法律实施过程中,没有机构针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修订完善工作滞后。
参考文献
[1]白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李子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钱胜.建筑工程质量及事故问题.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4]贺子龙.建筑事故成因及构成要件分析.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6,16:17-19.
【一】浅谈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提高
摘 要:艺术表现力是艺术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感染力,是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灵魂所在.舞蹈作为一种源自自然、来自人类灵魂深处情感的生动肢体表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这种感染力是通过舞者而传达给观众的,使观众受到触动,从而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这对从事舞蹈专业学习的学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艺术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探讨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培养和提高.
关 键 词:艺术实践;舞蹈;艺术表现力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教师不再是学生唯一的知识源.走出课堂,从社会这个广阔的舞台不断汲取舞蹈艺术灵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主动重组和重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让学习充满乐趣,这是每一名学生和教育者希望看到的.艺术实践正是舞蹈专业学生从被动学到主动吸纳的一种转变,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发掘学生的潜力,对培养舞蹈专业的学生的艺术表演力及综合能力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舞蹈艺术实践的定义及内涵
吕艺生在《舞蹈教育学》一书中,称舞蹈专业的艺术实践就是舞蹈实习,他认为舞蹈实习包括了舞蹈表演、编导、教学、写作等,舞蹈表演专业的实习主要是舞台表演,侧重学生舞台表演能力的锻炼.舞蹈教育专业实习的内容包括模拟教学、实际教学和论文.作者认为,舞蹈作为一门集音乐美、形体美、服装美、舞美设计等多项艺术于一身的综合艺术,以其高雅时尚的艺术品位和凝聚着中华文化的翩翩风韵,无论是生动活泼的舞台演出、还是严谨科学的教育教学、论文书写,对于从事舞蹈专业学习的学生来说都有着“感于外、发于心”的本质提高,是艺术表现力来源的沃土.
三、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作用
(一)舞蹈艺术实践是知识积累的过程,为艺术表现力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础
舞蹈课和舞蹈实践活动(如舞蹈比赛)结合提高学生审美观舞蹈课是知识积累的过程,教学方式主要围绕讲解——训练——讲解进行,教师以主导地位的角色传授舞蹈基础知识,学生基本是被动接受者,周而复始,学生对舞蹈课学习的兴趣就会降低.为提高舞蹈课的教学质量,要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舞蹈艺术实践比赛活动,把课堂所学知识应用到舞蹈实践比赛中去,注重学生对舞蹈知识的应用,体验、赏析和创造.要强调艺术实践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它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也是对舞蹈课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检验,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注重舞蹈课和艺术实践比赛活动的相结合,为给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经常参加艺术实践比赛活动的学生同没有参加艺术实践比赛的学生相比,他们之间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通过一定的舞蹈知识学习后,要安排和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比赛活动,把理性认识上升为感性认识,激发学生对舞蹈知识更广泛的学习兴趣,达到培养舞蹈艺术表现力的目的.
(二)舞蹈艺术实践可以提高学生的模仿力,进而提高其艺术表现力
舞蹈是一门不仅注重形式美,同样还十分注重思想情感内涵的艺术,从这个意义上讲,舞蹈美不是一般的人体动态美.而是一种饱含诗情,富于乐感的人体动态美.学生在舞蹈艺术实践中通过对大自然和生活的创造性模仿,可以提高其表现力,如挤奶舞就取源于劳动,它是模仿牧民给牛羊挤奶的动作来表现人民的智慧、劳动的美.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如“三下乡”、“舞蹈采风”等方式,学生缩短了舞蹈与生活的距离,使学生逐渐通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作者认为,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它属于上层建筑,“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艺术的再现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离开了人类社会生活,离开了劳动实践,也就没有舞蹈艺术,在文字记载的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有过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舞蹈艺术正是在这些多种多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的基础上,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时代的印迹,从无到有,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起来的.内容、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表演和创作灵感,从而提高舞蹈的艺术表现力.
(三)舞蹈艺术实践可以提高学生创作、表演、欣赏水平,从而促进艺术表演力等综合能力的提高
舞蹈实践包括舞蹈创作和舞蹈表演,而这两者都经历着从客观现象到主观意象再到舞蹈形象这二种时空状态的两度转化过程.从素材到舞蹈艺术的转化就是创造过程.舞蹈艺术源于生活.人们在生活中会有很多感悟,但表达不清楚,而创造本领的前提就在于发现、升华,例如,讲解舞蹈《小金鱼》时,我带领学生走进自然,在大自然中观察鱼的形态、觅食、嬉戏的全过程,并要求低年级学生设计一组舞蹈造型动作.学生们的想象力很丰富,想象出的肢体动作也十分丰富,有身体的扭动、面部表情的夸张表演、手部动作的配合,十分具有创造力也十分可爱,回到课堂再度讲解《小金鱼》时,学生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原来是这样”的感慨,学习效果十分好.对于高年级的学生,通过参加辽宁电视台春节晚会演出、 电视台“双拥晚会”、去日本昭和大学演出、去法国演出等一系列艺术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眼界、提高艺术欣赏水平,更能够提高学生的爱国热情、创作 、艺术表现力等多种能力,从而是各种艺术
四、艺术实践是艺术表现力的沃土,需要教育者不断探索艺术实践的新途径
学生的舞蹈感受力和艺术表现力,是学生的外部形态动作和内部情态动作的综合培养.只要教育者努力探寻舞蹈教育的发展趋势、发展规律和发展途径,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实践活动,那么,对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开展创造性的艺术实践活动,让学生创造性地运用外部舞蹈动作与内心情感语言的技能,来进一步创编舞蹈动作,发挥其表演才能,并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美的创造能力就不在是一句空话.艺术实践,对于每一位教育者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演出”、“表演”;更应该是“教和学”的完美统一,是学生主动吸纳知识过程,更是“教学实践”、“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的沃土,每一位教育者都应该开拓思路,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使舞蹈教育、教学告别“机械化”的操练,让学习充满乐趣,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1]杨欧.论舞蹈学专业特色的舞蹈技术课[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4,(2).
[2]张春河.高校舞蹈教师的角色素质[J].舞蹈,2008,(6).
[3]张薇.舞蹈艺术走进大众的探讨[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1).
[4]苏娅.中、日、韩三国古典舞蹈比较研究[D].中国艺术研究院,2006.
【二】舞蹈艺术方面的论文
摘 要:文章通过舞蹈常识、舞蹈编导个人素质、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等三个方面对怎样创作优秀舞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舞蹈起源;舞蹈分类;知识型编导;舞蹈创新
1 舞蹈常识
1.1舞蹈的起源和发展
舞蹈是人类最早起源于劳动的艺术形式,最早的舞蹈多以模仿狩猎或欢庆丰收为主,随着社会文化发展,人们用这种丰富的肢体语言开始表达思想感情,继而反映不同的思想、信仰、理想和审美要求。一般研究者认为舞蹈始于旧石器时代。结合中国远古的传说以及世界各国的历史记载,舞蹈的演变经历了我国云南沧源岩画中等岩画中体现的上古时代原始舞蹈,随后在奴隶社会的图腾舞蹈,到了封建社会的宫廷舞蹈,史书上记载中国宫廷舞蹈发展的两个高峰的汉魏和隋唐时代,唐玄亲和南唐李后主等皇帝还亲自参加编制乐舞。以及从欧洲宫廷舞蹈中发展而来的古典芭蕾,直至20世纪出现的现代舞。
1.2 舞蹈的分类
舞蹈按照社会作用的不同可概括为两大类:①自娱性舞蹈。自娱性舞蹈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自我娱乐而跳的舞蹈。自娱性舞蹈剧具备广泛的群众性,例如,人数、场地、时间均由大家自己选择决定,同时更以群众舞蹈娱乐活动为互相交际为手段而到达交流感情的特殊性。②表演性舞蹈。表演性的舞蹈,是指专门为观众欣赏而表演的节目。这种舞蹈更多是具有了规范性,除了在个别的场合由专业的舞蹈工作者即兴表演之外,大多数一般都在舞蹈编导的精心的编排下,提炼出主题思想、故事情节通过舞蹈的表演形式来塑造人物,通过扮演者的表演来娱悦观众,让观众和舞者在精神上得到高度的统一。
2 舞蹈编导个人素质
好的舞蹈作品的稀缺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很多理由导致这种现象的产生,其中优秀编创人员的稀缺为主要的症结。培养一个优秀的舞蹈编导需要诸多的条件和因素。客观的教学条件到个人的文化素质形成了密切联系。所以在遵循舞蹈编创的规律法则制约下,切实提高编导的整体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2.1 舞蹈的文化内涵
最初舞蹈在舞台上拼的是技巧,再拼就是舞蹈的文化内涵。田露教授提出“在舞蹈编导、演的技巧,学养、文化人格等诸因素中,影响创作的终极因素是舞蹈艺术者自身的文化人格。”一个舞蹈的文化内涵完全取决于编导的个人内涵,他创作的作品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的传承。
2.2 做文化知识型编导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造就了很多具有文化特色的舞蹈,例如《雀之灵》《踏歌》《丝路花雨》《云南印象》等众多经典作品。目前社会提倡的是打造知识型社会,也就要求文艺工作者提高自身的知识性才能符合当前社会趋势的发展。一个能让人从舞蹈中读出知识读出文化的作品,无疑是一个具有深度的作品,这个舞蹈作品就更多得起到了社会的作用,让人们沿袭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同时,利用好这种广泛而又直接的艺术形式继续创新发展。伴随着近几年来电视的大力推广,各种各样的舞蹈都呈现在大家的面前,百变的样式、翻新的手法,让我们眼花舞蹈艺术方面的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zglww.net提供,转载请保留 .缭乱,但是我们看到的是舞蹈上的“腐化”,舞台上是让人看不透的在歇斯底里表演的演员,舞台下是稀稀拉拉面无表情的观众,这样的场面和舞蹈的编导有直接地关系,这种舞蹈缺乏知识,是一个浮躁的表现,以一种功利的表达实现自己的目的,但是它偏离艺术的本质。现在的状况更可悲的是一种自我意识的泛滥——搞自己的艺术,这些舞蹈编创者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个人知识的缺乏,盲目抄袭一味追求技巧上的难度以及绚烂的舞台效果,但是忽略了舞蹈的知识型。
2.3 舞蹈编导应当深入到生活中
当前舞蹈创作面对的很大一个理由是对生活的体味和感悟表现不足,舞蹈作品的主题被符号化和模式化,舞蹈来自生活但是又要高于生活,所以在舞蹈的编导中,编导只有在熟知生活中的细节,才能在生活中提炼并升华,在生活向舞蹈形象转化的过程中,有一项技能是编导们要学习的就是“模仿能力”,这种摹仿可以在编出的作品中得到体现,观众也可以从这种摹仿中揣摩出是什么样的情景,所以这个模仿要不到生活中体验生活是不可能很形象的。
2.4 舞蹈既要创新又要保持传统文化
我国的舞蹈资源丰富,有一些舞蹈文化经过艺术大师们的挖掘已经得到了保护和发展,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的遗产沉睡在民间中,这样就需要我们去挖掘,成功地挖掘后面对的就是怎么样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这样就要求我们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的创新,这种创新目的是为了让这些宝藏更好的发挥它的特色,适合社会的发展需求。
3 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
3.1 向知识舞蹈教学发展
一个定位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取向,所以作为当代的舞蹈演员们,更要着眼于未来,抛开功利心,舞蹈是经济建筑中的高层建筑,是一种文化的象征,所以所有从事舞蹈生涯的演员们应该以知识舞蹈为导向,转变观众对舞蹈就是“蹦蹦跳跳”的想法。舞蹈要求我们从事舞蹈的工作者们从自身的素质抓起,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这样既能更加快速理解编导的主旨,更能在舞蹈中恰如其分的表达舞蹈所带来的文化内涵。
3.2 学会体验感情
舞蹈《牵手》打动了很多的观众,这个舞蹈来自生活,我们没有把它放在舞蹈来源于生活着个章节中讲,是因为这个舞蹈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是真挚的感情,两名两位残疾演员用残疾演绎完美,她(他)们没有屈服命运的不公平,而是选择了挑战残疾,与命运抗争,用顽强的毅力支撑着残疾的肢体,完成着各种高难度动作。在他们表演过程中,将他们的情感通达肢体语言表达的淋漓尽致。正是两位演员的倾情演出打动了评委和众多的观众,我们从他们的舞蹈中读出了真心真爱和真诚,我们用一个演员参加一个访谈所说的话来总结这个舞蹈的成功。
关键词:色彩构成教学模式色彩设计
l色彩构成的概念
在艺术设计专业造型基础教学中,论文其构成教学包括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即所谓三大构成。而色彩构成是继写生等架上绘画训练之后又一个比较系统和完整的认识色彩理论,掌握色彩形式法则的艺术设计专业独立的基础科目。它是探讨色彩物理、生理和心理特征,通过调整色彩关系(对比、调和、统一等)以获得良好色彩组合的学说。是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构成体系之一。
色彩构成还能够丰富学生的设计思维,提高审美的判断能力和倡导创新的变革精神。色彩构成的学习和掌握直接关系到今后设计作品中色彩修养和创意水平的高低。
2传统色彩构成教学模式及存在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我们从香港和日本引进了色彩构成课(也有人叫它装饰色彩课)。其色彩构成理论猛烈地冲击了传统的图案色彩教学模式,使我们的色彩教育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的色彩构成教育体系逐渐趋于成熟和完善。但与我国的设计实践领域相比,无论观念还是手段,色彩构成仍是一个不太受重视的领地,处在停滞不前的边缘。目前的色彩构成教学模式比较传统和单一。通常是教师黑板加粉笔的教学手段授课。学生在你讲我听的方式中接受教学内容,再通过手绘训练,以作业形式呈现出来,最终由教师进行品评。作业过程中,学生将大量精力放在色彩的临摹及颜料调配上,不注重色彩设计意识培养,缺乏创造性,同时还困惑在颜料调配不均等表现力差等现象中。整个教学模式追求理论的完整性,注重对色彩理论的试验分析,偏重已有理论成果的再现,不注重对色彩运用的感性分析;不明确色彩构成学习的目的是培养对色彩的认识、审美、整合和表现的创新能力。学生深感课程枯燥、乏味。当课程结束后,如云里雾里,形成临摹容易创作难的现象,为日后的专业设计设下了障碍。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在讲授色彩原理时,教师往往以字代色,致使两种或多种色彩的对比及调和效果,学生只能通过联想加以比较,直观性较差。尤其对一些色彩感觉较弱、对色彩知识了解也较少的学生,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学生在后期的实际应用中,很难把构成中的色彩知识自觉地应用于创作中。出现了临摹不成问题,创作却难上加难的情况。有的学生甚至要求再重新讲解相关的色彩知识。这些都说明前期的教学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
3改革措施
3.1注重色彩设计配色能力的培养
色彩,它能改变我们的心情,影响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和心理感觉。毕业论文一组成功的色彩配色与设计,将是传递设计师对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对色彩的理解,直接带给人们强烈的视觉冲击。而现代社会所需求的是高效率、高品质的设计作品。由此对设计师来说,无疑是一种配色与设计对审美的挑战。配色与设计,既要考虑传统文化的影响,又要符合个人心理结构的印象。因此,色彩与设计,对设计师一个作品的成功,具有无法抗拒的亲密程度,几乎到了难舍难离的地步。设计配色和个性配色,在设计中的地位,又如何评点呢?一件成功的设计作品,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元素一个结构,即色彩、图像、文字和构成三个基本元素连接的设计构成。而三个元素中尤为重要的是色彩。因为色彩的敏感,是对首次接触一件设计作品,最先攫取注意力的视觉印象。那就是作品的色彩配色。其次是图像,最后才是文字和整个作品的设计构成。
而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即使我们企图通过各种色彩对比来培养学生的配色能力,如明度对比、纯度对比、色相对比,但基本上都是临摹已有的各种色彩对比,而且未加重配色在色彩设计中的教学分量。因此,整个教学过程中,忽略了配色能力的培养。针对这种情况,在教学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加重配色能力的培养。通过典型实例,运用色彩学的理论分析,讲解色彩配色原理,使学生亲身体验不同色彩搭配带来的不同效果,体会优秀作品配色的奥妙,提高色彩在各类设计中的巧妙搭配,如服装设计色彩配色、包装配色,又如网页设计的10种基本的配色设计:无色设计、冲突设计、单色设计、分裂补色设计、二次色设计、类比色设计、互补设计、中性设计、原色设计、三次色三色设计等能力。另外,通过配色训练,使学生掌握配色在实际设计中的应用。
3.2注重色彩在设计中的应用能力培养
自然中、生活中、文化中、美术中、商业中、社会中,优美的色彩俯拾皆是。它呈现着一种未经安排而又像经过安排的秩序之美。而色彩设计,则是指与广泛而普及的生活色彩、自然色彩铺陈有所不同的用色技巧。应用色彩设计,使人类除了领受自然中丰富的色彩外还能致其精髓来创造生活中更精致、更有组织、更符合需要的人工色彩。这不但丰富了原有的色彩世界,也拓展了人类历史、文化领域之美,更进一步地幻化出理想、缤纷的人类新秩序之美的环境。因此,色彩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我们的传统教学中,色彩设计运用培训的很少,尤其在基础课中,导致学生在实际的设计中色彩运用能力非常差。针对此种情况,在授课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加强设计用色能力的培养首先,将色彩设计应用贯穿于色彩的基本理论中去。留学生论文如在色相环中,设计成12色或24色同图案不同色相的对比(可以对图案进行各式的设计);或从现实中的生活提炼出基本图案,将明度对比、色相对比、纯度对比、色彩推移运用到图案中。
其次,讲授各种不同设计中的用色原则和技巧。如广告设计中的色彩设计、企业表观色彩设计、产品色彩设计、包装设计中的色彩设计、建筑的色彩设计、服饰设计的色彩设计等。
3.3紧随时代步伐。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教学效益
在信息化、多元化的高科技时代,电脑辅助设计的日益普及,数字化色彩的建立及网络的出现,使我们要重新拟定教学目标,增添新的教学内容,不断在教学上推陈出新,从而更加注重培养学生色彩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将传统的以教为主的教学模式转化为以研究为主的互动的教学新秩序。因此,电脑时代新技术新观念是催化剂。
我们应充分利用其对色彩构成教学完善发展的刷新作用,将传统构成教学与先进的多媒体工具相结合,职称论文为传统色彩构成教学体系注入新鲜血液,产生新的活性因子,催化出更加合理和艳丽的教学奇葩。
教学中,我们可借助于计算机这一媒体更加直观地讲解色彩构成的基础知识,充实课堂的学习内容,调动课堂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轻松地掌握色彩规律。这是以往传统教学中教师用文字表达、学生靠联想去感受所达不到的境界。以《色彩知觉的视觉残像》这一节为例。如果用我讲你听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学生完全不明就里。而教师把色彩视觉残像的现象借计算机这一媒体制作课件,把现象直观地表现出来,使学生有了一点头绪。然后他们会带着疑惑,再通过对色组的长时间注视实验,实验结果有了,那么色彩视觉残像现象就一切尽在不言中。学生不但轻而易举地透彻理解了色彩知识,而且在一瞬间也发现了色彩构成的学习原来可以在乐中获取,这就激发了学生的学科学习兴趣。
对于学生而言,表现的手法不再局限在传统的手绘训练上,避免了因把精力放在画面的精工细做上、技法的表现上,而忽略了对色彩关系的研究与探讨,从而削弱了观察、思考和创新等思维方面的训练提高等不良倾向。因此,可以借助一些绘图软件,如AdobePhotoshop(它作为影像处理软件,在色彩的使用及调控方面有着强的优势,快捷的填充,灵活的色彩更换方式。每一项都简便易学)。把Photoshop应用于色彩构成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屏幕对色彩间的复杂关系进行形象的讲解。学生通过真实的色彩表现,轻松掌握了色彩搭配规律,在作业的制作上,可免去手工操作过程中所出现的涂色不均等问题,并可衍生出多个方案,便于比较,扩大练习范围。作为设计专业的学生,除了教师的课堂讲授外,更多地需要借助大量深入而又系统的色彩作业练习去理解色彩原理,磨练色彩感觉,精纯表现技巧,提高自身的色彩修养,为以后与色彩相关的设计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新时代新技术赋予我们新观念。色彩构成教学必然要与诸多新兴技术和知识发生关系。而快捷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推陈出新的教学思路是实现创新目的重要保障。电脑作为现代高科技处理信息的工具,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摄取、存储和处理视觉形象的功能,为色彩构成教学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设计表现形式和巨大的艺术潜能空间。
参考文献
[1]吴卫.从表达色彩介质的转变反思色彩构成教学改革[J].株州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学报,2004(9).
[2]姜余.教育信息化环境下色彩构成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3]朱介英.色彩学:色彩设计与配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关键词]民间;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论文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濒临失传,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亟待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诸多问题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至今仍未出台行政法规进行规制,使相关人的利益无从保护。所以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特征、主客体、权利内容等进行探讨,为其法律保护奠定理论基础。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
群众集体1:3头创作、口头流传,并不断地集体修改、加工的文学,是民间文学[1]。民间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工艺、民间美术等[2]。创作者的集体性或群众性、艺术形式的继承性和渐进性是两者的鲜明特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群体中具有传统技艺、反映该群体传统特征的个人创作并被群体认可,由该群体世代相传并不断发展的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
(一)主体的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往往表现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是一个或几个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现象,它是该民族、种群、地域的某个个体或是群体集体创作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世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民间艺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工、修改,融入本代人的智慧、创作构思。就某一历史单元而言,它对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的修改、加工,用现代版权法的观点来看,即是一种演绎、整理的过程。正是经过这种不断的整理、演绎,而形成本历史单元对前文化现象的继承,即整个前文化现象的沉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反映了该地域、民族、群体特有的精神风貌,它是该群体对外的象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毫无疑问地当属产生这一艺术的群体。
(二)时间上的延续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经世代相传而逐步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对其继承的基础上,融入本代人的独立意识,使其具有本历史单元特有的文化风格,这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而相对于后历史单元而言,它便成为彻头彻尾的前文化现象。所以在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延续性表现的十分突出,这一艺术形式,是永远难以终结的,除非将其抛弃。
(三)艺术成型的渐进性
民间文学艺术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须经过数代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大量积累、总结,同时又与某一时代特有的制度、环境、气候等密切相关,所以它的成型是渐进的、漫长的,从而艺术价值也是无与伦比的。
(四)法律保护的交叉性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使其法律保护具有了多样性,毕业论文仅仅依靠某一形式的法律保护,根本无法满足其需要。
(五)艺术形式的多样性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多种艺术形式,它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仅以一种艺术形式体现的口述、音乐、舞蹈、美术等作品,它包含了这些艺术表现形式。’
(六)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
民间文学艺术扎根于劳动人民之中,根源于劳动人民的生存空间、生活环境,当地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能渗透于民间艺术之中,脱离了这种地域环境,也就无所谓民间文学艺术,特有的地域风格培育了当地人相同或相似的审美情趣、心理特征、生活方式,当他们把这种文化底蕴宣泄于艺术创造之中,也就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地域性。
(七)创作的随意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不局限于一定的形式,创作群体往往在生产、生活中即兴发挥,创作者的主旨并不是完成艺术,而是表达内心的感受,这就使得其艺术形式不拘一格。
(八)继承之外的创新性
民间文学艺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长期的传述⋯⋯不断创新和进步⋯⋯而且这种创新和进步并非刻意所追求”[3]。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国家、民族等群体、国家民族双层主体等几种观点。
1.国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版权主体应为特定的个体,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不便于以类同于现代版权作者的身份去认定,因而不得以向国家“求救”。
此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分为事实主体、法律主体。硕士论文“群体或民族⋯⋯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4]“国家应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主体。”[5]此种观点实质上是确定国家作为权利主体。在法制社会中,对权利进行保护时,不会去考虑谁是法律上的主体、谁是事实上的主体。法律所要保护的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主体。所以这种事实与法律主体之分仅是理论上的划分,在实践中对于所谓的“事实主体”而言,并无多大利益。
2.群体(民族、种群、种族等):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是从艺术原创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成员个体或集体创作、继承、发展的产物,它蕴含着本群体的集体智慧和独创性,是本群体生活和生产的反映,与国家或其他群体并无密切关系,因而它的权利主体无疑应为群体。
3.国家和群体两个层面的权利主体:“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原始主体也可相应地在独立国家和民族地区两个层面上进行区分。”[6]持此观点的学者,基于四点考虑:①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集大成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非常之大,这使得它具有了易受侵害性和破坏性,这也就是近年来如此多的外国人前来观摩、欣赏、采风的原因所在。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国家站出来与群体同作为主体,可能会更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②群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单一权利主体,可能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保护意识淡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在当地流传多年,人人得自由使用,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形成这是一种权利客体的概念,所以也未形成一种保护意识。二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利用和开发的程度不够:国家作为另一主体。可能会促进其经济、文化价值的发挥,以防形成垄断。③“考虑到划分公有领域的标准。也即民间文化在何种层面上应该受到保护,在何种层面上应当自由利用的问题。”[7]民间文学艺术作为弱势文化与主流文化、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地位是否平等?这是作者从文化交流的地位问题上所作的分析,这里更多地涉及到什么是公有领域的问题,将在下文着重论述。④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国家仅为少数,而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有着璀璨的民间文学艺术宝库,少数民族等群体面对来自国外的文化“掠夺”,自然显得势单力薄,这里似乎也凸现了国家作为主体的有益性。
4.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的弊端
(1)若国家作为权利主体,欲使用人向国家授权机关(学者多建议为文化部)申请使用,是行政许可,还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侵害人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侵害,文化部代表权利人——国家向司法部门侵害人,由于文化部(权利行使主体)属于行政机关,那么这时的诉讼是什么性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2)如权利主体是国家,即所有权归属国家,就像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一样,由国家垄断所有。自然资源是自然界的恩赐,它具有有限性,国家出于整体利益出发,将其划归国有,以利于共享及合理开发使用。但民间文学艺术可以说与国家这一抽象主体并无关系,它是特定人群的智力成果。在经过若干年的流传、加工、发展、升华而形成的代表区域特色、文化、心理、习惯、风俗、的艺术成就,所以它的所有权绝不能从群体上升到国家。如果仅以“保护”、“发扬”为旗号,将其收归国有,这便是一种文化霸权、财富掠夺。民间文学艺术虽受生存环境、自然环境的影响,但它更多的融入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它的创造性,绝非自然的原生力量能与其媲美。
(3)如果权利主体是国家,那么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境人则是一种难以接受的突变,成为一种对原权利人(群体)权利的限制而派生的使用权。而且此时既然权利主体是国家,权利属性是公权,那么作为权利人的相对方使用人应是一视同仁的,都须经过批准,都须付费,否则法律将有失公平,然而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故土简直不可思议。基于以上原因,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应当仅为群体,问题是这个“群体”该如何认定?是一个民族地方、一个村、一个地区等?这里我们首先要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生长环境,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在民间跨区域流传,也许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具有同一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如果是这样可源引“最密切联系原则”,将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特征的区域群体视为该民间文化的权利主体。学术界同意群体作为权利主体的学者,多认为该群体中的每一成员均可成为权利行使主体,但由于群体中的个体成员众多,受自身观念、意识等条件限制,难以较为妥当的行使权利。所以鉴于群体行使权利的不便性,可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推选出德高望重的民间艺人组成非官方组织,由该组织作为行使主体行使权利。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客体:民间文学艺术不外乎包含以下几种艺术形式
1.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由于这类艺术形式以口头方式表达。与现代版权法保护的口述作品同属语言形式,它的独创性也体现在这种言语表达之中,所以完全可以以类似于口述作品的方式,对其给予版权法的保护。
2.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民间文学艺术,这种艺术形式与版权法中的音乐作品并无多大差别,医学论文都是声音彼此之间的协调、划分、结合以及对立矛盾的解决,声音量的不同、时间的长短和节奏是该形式的内在根据[8]。所以可以借助于音乐作品的保护方式予以保护。
3.动作艺术形式:对于这种艺术形式,也有学者称为形体表达或行为表达,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均是通过连续的动作、表情、节奏等形体动作的组合来表达其艺术魅力,与现代版权法所规范的舞蹈作品、戏剧作品、以及曲艺作品极为相似,所以可以给予版权保护。
至于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如赛龙舟、朝鲜族的荡秋千等,起初表现为劳动人民在生产之余的一种娱乐活动,但随着不断发展、总结,对其技术要求和精度越来越高,现代杂技中多有高难度的荡秋千等艺术形式,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杂技作品有很多地方与民间体育活动相似,国内也有学者对杂技作品是否属于民间文学艺术有所讨论,因而从这点看出,民间体育活动可以以类似于杂技作品的方式予以保护。
4.造型艺术形式:如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雕塑、民间建筑以及民居、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这类民间文学艺术在外表甚至措词上均与版权法中的美术、雕塑、建筑等艺术作品极其相似。现代版权法对这类作品仅仅保护其艺术造型、艺术图案,即结构、形式,而其具体的制作工艺、技术手段等在所不问。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造型艺术形式可以与其类同保护。但这种艺术形式,毕竟有着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建筑等艺术作品。它往往从内至外都透露着极高的价值。它所表现的作为实物部分的物以及制作手段、技术构思、工艺手法往往才是最具吸引、最具魅力的地方,然而仅仅保护造型图案的版权法自然无能为力,所以必须通过其他法律给予综合保护。如民居、壁画(如敦煌壁画)等,除版权法保护其造型外,实物部分交由其他法律如文物法的保护。<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已有所规定:民间工艺如竹编、蜡染、木雕、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对于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高超的工艺技巧(现代版权法将此归入属于思想内容),可以予以专利、技术秘密的保护。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一些民间乐器如苗族的六管芦笙,其更类似于实用工艺品。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未将实用工艺品列入法条,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第七条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世界已有国家承认实用艺术品既可享受工业设计和模型权的保护,也可享受著作权的保护,即双重保护。所以民间乐器等民间艺术以类似两者之间实用工艺品的方式加以保护会更为有利。
5.综合艺术形式:如祭礼(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民间游艺活动等,这种艺术形式往往集言语、声音、动作、艺术造型于一体,人们在这些活动中载歌载舞,这类富有民俗涵义的艺术形式,往往成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的代表、标志、象征。如果仅将其理解为习惯风俗不加以保护,实为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一种轻视。鉴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给予保护的情况,应就其各个部分分别予以类似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曲艺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的法律保护。
通过以上几种艺术形式的列举,我们可以得出民间文学艺术大体包括三大类:即“传统工艺”、“文学艺术”、“民风民俗”[9]。
此处存在一个问题即公有领域的问题,哪些艺术形式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自由使用?我认为诸如白蛇传、花木兰、牛郎织女等在我国广为流传,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可以视为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但这类艺术形式相对于境外,则尚未进入公有领域,如被侵害,由国家作为主体进行保护,须强调的是:国家在这里充当主体,并非本文所指的权利主体,因为进入公有领域的一切作品,其所有权归属国家,所以国家在此向境外侵权者主张权利,并无不妥。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内容
1.精神权利
署名权,此项权利对于权利主体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对创作者声誉的提高,(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一切使用者在使用有关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时,必须指出它们的来源(不仅要指出作为居民团体的来源,如部落,还须指出作为地理位置的来源,如某国、某省);文化尊严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对外往往代表着该民族等群体,对这种艺术形式的肆意滥用、破坏常会伤害民族自尊心,所以有必要赋予权利主体此项权利,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修改权,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创作者的群体应当享有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以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进步和发扬光大。
2.经济权利:按现有多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的作法,保护到授予权利主体(只能是群体,不可能是个人)以“复制权”及“翻译权”两项,职称论文以及与之相应的“传播权”与“付酬权”,是没有多大争论的,争论集中在是否授予“改编权”[10]由此可见,群体至少享有四项经济权利,至于改编权,笔者认为有必要授予权利人。针对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改编,改编者利用改编作品获得暴利,而原创人(群体)却分文不得,实为不公平。
3.权利的行使:如前所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主体为类似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的民间团体,但对于精神权利的行使,一般由群体自己行使,无须代行,唯一存在问题的是当该类权利受到侵害时,则须由行使主体向司法机关请示救济;对于经济权利,自始至终由行使主体行使,所得收益用于保护、开发、推广、发扬本区域的传统文化。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体系
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英语论文必然考虑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群体性和客体艺术形式的多样性。民间文学艺术到底保护什么?进而民间文学艺术应由哪些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具有版权特征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需对尚未形成作品的其他民间文学艺术形式通过专利、技术秘密等加以全面保护。这就是为什么<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使用“表现形式”的措词,而不用“作品”的原因所在,以免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仅限制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上。
所以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应当根据其特殊性,给予综合考虑,形成以版权法为主体,多种法律法规如专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1]夏征农.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2033.
[2]唐志超.实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770.
[3]赵蓉,刘晓霞.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J].法学,2003,(10):52.
[4][5]张革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探析[J].知识产权,2003。(2):48—49.
[6][7]龙文.从原著民族权利看版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可能及其限制[J/0L].http://www.xslx.com.2002
[8]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