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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汇报材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2-02 02:00:2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院长汇报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院长汇报材料

第1篇

今年以来,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事争一流、增比进位”主题,牢固树立“胸怀大局、服务发展”和“情系民生、促进和谐”两大理念,全系统上下凝心聚力、务实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致力打造就业创业品牌。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近几年来,我们滦县的就业创业工作一直在省市占据一席之地。“滦州矿工”的品牌效应影响整个华北地区及东北等地。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就业形势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我们适时调整思路,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发挥优势抓培训,挖掘潜力拓市场,用足政策搞服务,就业创业工作持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今年上半年,全县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26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495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4%。

一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就业真本领。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储备式”培训,努力向“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迈进,提升劳动者就业和转岗能力。目前,东海特钢360人的农转培训正在火热进行中。

二是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主渠道作用,促进人员合理有序流动。通过办好人力资源大集,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活动,上半年举办各类主题专场招聘会17场,提供就业岗位7320个,达成就业意向2080人。

   三是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让更多的人实现创业梦。经过近几年的精心培育,我们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滦州古城青年创业园”已经初具规模。三家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小微企业近百家,涵盖电商、微商、文化传媒、网站建设20多个行业,直接带动就业500余人。为进一步增强基地的孵化功能和带动能力,我们一方面及时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对其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助推个人创业,为其解决创业初期融资难问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今年以来,已累计为36家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担保贷款267万元。

四是实施困难就业群体重点帮扶。把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军队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为重点,通过组织内部转岗、开发公益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帮扶,让更多的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抓好社保扩面工作,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社会化养老是大势所趋。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各级政府的应尽之责。今年我局将社保扩面工作确定为“头号工程”,成立了攻坚领导小组。通过扩大宣传、督导稽查、执法跟进,确保全年任务完成,增强基金保障能力。目前已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9600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启动,这是一项直接惠及广大百姓的福祉工程,希望全县人民热情关注,积极参与。

今年上半年我们已按照政策,按时足额为92794人发放养老4497万元,人均近500元;为13429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2.46亿元。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此外,着眼于更大限度的便民惠民,积极推进医保异地结算业务。目前,省内异地结算已经开通运营,跨省异地结算正在软件更新、政策衔接中,这将又是一件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

第2篇

一、高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现状分析

当前,高校教育科研课题来源有四类,一是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二是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三是各高等教育学会的教育科研项目,四是学校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规划课题以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加强应用研究,增强教育研究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开发研究,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 4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注重加强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研究。各高等教育学会的教育科研项目,主要是凭借学会优势,建立短周期的课题平台,以本区(领)域的教育改革重点为主。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足学校,以学校急需研究和重点解决的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研究机构对高等教育科研的组织和管理紧密相关。高等教育科研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方向管理,机构与队伍管理,选题与成果管理,信息与情报管理,学会管理,刊物管理,中外高教研究的比较、鉴别与借鉴等[5 ]。我国目前的教育科研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教育部高教司,各省教育厅高教处,全国及各省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各高等教育学会,各高校的科研处、教务处或高教所。以湖南农业大学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为例,湖南农业大学的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归学校教务处统一负责。除各高教学会立项的课题教务处不参与管理外,对于其它类别的课题主要有两种管理方式:在规划课题和省教育厅的教改课题的管理上,教务处主要是上级课题管理部门的协作者,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报送课题相关材料;在校级教改课题管理上,作为管理者,负责课题指南拟定、下文、组织评审、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鉴定等全流程的管理。不论是作为协作者还是管理者,高校在整个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课题成果转化管理亟待加强

随着高校教学质量工程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高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投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为加强对这些课题的管理,许多高校都出台了专门的文件。但这些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尤其是课题成果转化管理这一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湖南农业大学早在 2000 年就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并于 2006 年再次修订,对各类教育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结题与鉴定,经费管理办法等作了进一步完善。这对于加强学校课题管理的规范性有着重要且有效的指导意义。但是,所修订的《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包含附则在内的 7 章共 30 条的管理条例里,没有专门涉及课题成果应用与转化的管理办法。这就导致课题结题就基本上意味着研究的结束,后续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及应用较少,很多研究成果只是些文字材料,未真正转化成现实的教育力。虽然教育科研项目在转化成教育生产力上有较长的时滞性,且对教育政策环境也有一定的要求,但为研究成果寻求更多的转化机会应该是课题主持人重点考虑的问题,为课题创造更好的转化环境也是课题管理者应尽的义务。

(二)课题管理单位工作热情不高

当前,各高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将其视为学校声誉和发展的中心工作之一。高校不仅成立专门的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而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科学研究管理制度。可以说,绝大多数高校对科学研究工作是积极主动的,但是对教育科研则另当别论。高校一般没有将教育科研归属于科研管理部门管理,而是归属教务管理部门管理。教务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是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工作因此常常被边缘化。目前《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领导,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省级规划课题由省规划办管理,教务处协助;国家级课题由教育部或国家级相关单位管理,主要由课题主持人与所立项课题的管理单位直接联系,教务处基本上只保存最后的材料;在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管理上,开题与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教务处只负责转发文件,报送材料。因此,在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上,教务处扮演的只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成了发文单位、材料保管单位和组织评审单位。在校级教改课题管理上,教务处作为主要的管理单位,对于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力度不够,除一次中期检查外,很少与分管教学和科研的副院长交流各院教改课题的进展情况以及各院对于教改课题的支持情况等。课题管理上的不主动导致做课题成了课题主持人一个人的事,使课题质量受到影响,于教学改革,于教师自身发展,于学科教学团队的建设,于学校发展都不利。

(三)课题结题质量不易衡量

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的表现形式特殊,最常见的形式是论文、著作,也有心得、建议、评论等,或是成果在教育制度、条例中体现。而且教育科学研究对象比较复杂,其研究成果未必能获得揭示事物规律的结论,即使有结论,又因教育本身的迟效性,其社会效果的显现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结题质量不易衡量。目前,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括文字材料、音像材料、PPT课件和师生做课题期间的纪实材料(如学生所发表的论文,实地考察的纪实照片与记录)等,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文字材料中以课题主持人及参与者发表的论文为主,也有著作或论文集,还有少量调查报告形式的材料。各种结题材料装订成附件,厚厚的一本,但体现课题研究过程的材料很少,反映课题推广效果的材料很少,尤其是反映学生对课题中所涉及的教学改革的反馈的材料很少。因此,一般来说,课题只要能通过中期检查,结题前能发表一定数量论文,就基本上能过关,至于课题是不是对促进学校办学或学科或某门课程的质量提高真正起到了作用,课题管理者和专家仅凭借的数量和级别,以及少量的反映实效的材料,难以客观衡量结题质量。

二、改进高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课题管理部门的成果转化职能

教育科研要同教育实践相结合,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转化成现实的“教育力”,才是教育科研的真正目的和归宿。第一,鼓励、支持项目研究与外校的合作。从湖南农业大学2000 年以来教学改革课题参与人的单位可以看出,课题的完成人基本上以各院的教师为主,与外院或外校合作的极少。立足本校,联合外校和外企一起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仅能拓展教育研究的视野,而且更利于教育改革的创新和成果的推广。第二,定期召开教育科研成果汇报会。成果汇报会分为院一级的和校一级的。院级的成果汇报会主要在校级成果奖评审前,由各院教务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学生和同行参加。这也是学校进行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前奏,既可以避免评审中专家因时间不允许而无法详细阅读上报材料影响最终成果的评定,又可以及时指出汇报成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为以后研究的开展指明方向,提高结题质量,同时还可以在无形中消减教师们对成果奖评审中的种种疑虑。校级的成果汇报会由教务处主办,报告会时间可在每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后,请所有获得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或相关人员向全校师生汇报其成果。成果汇报会不仅是检验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为各院教师相互学习、改进教学提供了机会,有利于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应用。

(二)整合教学资源,加强教育科研课题合作

严格意义上来说,教学成果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教育科研课题,而是多个相关课题的整合,以更好地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发挥,整体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教育科研的后续能量。湖南农业大学于 2009 年对 17 个实体性的二级学院下的一百多个基层学术组织进行了优化设计,将之前的“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中心、研究基地、实验教学科研中心、专业(课程)小组、基地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据成立“系”,各院再另设一综合性的实践教学中心,并在《湖南农业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各基层组织应根据专业与课程群特点,结合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教师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基层组织的优化为促进各院各系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形成教学研究的合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为更好地整合教学资源,在课题申报前实行分块申报。即在课题申报中,分教师个人申报课题和团体合作课题。在省级、国家级课题申报通知下来后,教务处应及时要求各院组织学科带头人进行会议讨论,根据各院实际情况,向教务处告知其申报意向;教务处在汇总各院意向后,作出初步分析,再次召开各院院长,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分管副院长会议,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整合,形成各院在教育科研上的互动合作。在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上,教务处应该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立项指南,结合本校的发展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题指南,正确引导课题的申报,调控好教改方向。校级校改课题分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以团队名义或单位名义申报,一般课题以个人名义申报。重大课题依据实际需要加大资助力度,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教育理论工作者针对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专业引领与智慧共享的“对话”,形成教育理论者与实践者真正协作性的“研究共同体”,促进教育理论与实践者的共同发展[ 4 ]。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成功后,在整个课题研究过程中,团体合作申报项目的主持人所在的学院或领头的学院应为参与课题研究的各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这种合作不仅是分管科研的院长们之间的合作,还要加强同一级学科下的科研合作,以学院老师的微观研究为基础,提升教育科研层次,最大程度上利用各研究成果,以提高教学改革实效。教改课题的管理不仅是教务处的事,同时也是各教研室的日常工作之一。教研室主任有责任重点掌握本教研室教师的教改情况以及粗略了解本院其他教研室教师的教改情况,为教师们的教育科研整合提供切实服务。

(三)进一步健全课题管理制度 ,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3篇

 

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草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机构…………………………………………………………2

第三章      预算管理体系……………………………………………………………3

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5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调整………………………………………………………11

第六章      预算的控制与分析…………………………………………………… 13

第七章      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 15

第八章      附则……………………………………………………………………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各部门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财务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构筑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算管理制度是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以现金流量为重点,逐层分解相关指标,对各部门下达目标,全程管理其经营活动,并对其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

第三条  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手段,管理服务于医院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控制,最终实现医院的战略目标。

第四条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预算的组织机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调整、预算的控制与分析、预算的评价、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

第五条  预算按预算的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1、本医院的年度预算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医院的经营目标为依据,以医疗业务收支预算为起点,编制全年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组成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月度,列出月度目标,便于月度检查,季度调整、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年度预算是制定月度目标的重要依据。

2、月度预算的期限从当月1日至31日。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经营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用于医院的资金平衡和费用管理。

3、长期预算以医院未来3—5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结构

第六条  医院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专项会议、财务部门的预算分析会。

第七条  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在预算组织机构中居于核心地位,以预算专项会议的形式审议或审查各项预算事项,听取预算实施结果的分析汇报。

会议由医院院长主持,各副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组织的常设部门,由其负责预算相关事项的日常处理和预算的整理、汇总、编制。

第八条  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医院有关部门论证并决定年度经营目标

2、审定医院预算编制的指导原则、编制方法和程序

3、组织召开质询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草案和医院整体预算草案提出质询,并就必要的修改与调整提出意见

4、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审批医院年度预算

5、每季度末听取医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6、定期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听取财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医院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修改医院的预算政策、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参加有关预算的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其他部门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部门的预算编制。

3、根据预算的编制原则,平衡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制定医院的预算草案。

4、召开各部门预算规划会议,讨论平衡预算,并报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5、将最终确定的各部门预算,通知各部门执行,并且跟踪实际执行情况。

6、预算执行完毕后,按要求及时形成预算执行反馈和差异分析报告,月度提交预算执行报告反馈给各部门,季度提交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给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7、初审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8、协助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  医院的各医疗科室、人事部、文化发展部、院办公室、信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基建科、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监督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医院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医院财务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预算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  医院的预算分类为:

1、按预算周期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

2、按预算内容分为资本预算、业务预算、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  具体预算所包括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如下:

年、季、月度预算

医院预算

部门预算

门诊收入预算

住院收入预算

科教项目预算

科教费用预算

培训预算

薪酬预算

福利支出预算

用人计划

财务预算

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

损益

预算

资产负债

预算

现金流量

预算

财务费用

预算

应缴税金

预算

医疗业务总收入

预算

医疗业务成本

预算

科研教学

预算

管理

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

医疗成本预算

医疗业务收入预算

医用材料采购预算

医疗药品采购预算

医疗人员费用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设备大修

预算

医疗风险预算

管理费用预算

办公设备投资预算

医疗设备投资预算

技改项目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投资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

 

 

 

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现金预算

 

 

 

预计损益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预算

 

 

医疗人工预算

 

 

采购资金预算

 

 

 

 

医用材料药品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期末存货预算

 

 

 

 

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

第十四条  预算的编制原则:

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必须与医院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医院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全面性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控。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分级预算原则。各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编制负责,医院对各部门予以监控审批。

5、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6、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第十五条  预算的编制程序及流程

1、医院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别编制、分类汇总、综合平衡的方式编制。

(1)下达目标。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医院的财务预算目标,包括医疗收入目标、医疗成本费用目标、结余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部门下达各职能部门。

(2)编制上报。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及预测的条件,提出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于11月底前上报财务部门。

(3)审查平衡。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由院长办公会进行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部门在有关职能部门预算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织出医院的财务预算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对于不符合医院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院长办公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门正式编制医院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财务部门对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分解成相应的指标体系,下达各部门执行。

2、预算编制流程如下:

 

各预算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审批人

 

 

上报审批

 

 

 

编制预算

 

 

 

下达正式预算

 

 

 

 

第十六条  预算编制的内容要求

1、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医疗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医疗费用预算、医疗项目成本预算、物资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1)医疗收入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医疗收入的预算,依据年度目标结余,预测的医疗市场经营或医疗服务需求编制。

(2)医疗支出预算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预期所要发生支出的预算,是在医疗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业务科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各项物资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状况编制。包括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医疗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完成医疗服务活动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医疗支出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医疗项目成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完成医疗服务活动所需的医疗支出成本、住院床位成本和医疗费用的预算、主要依据医疗支出预算、医疗材料预算、医疗人员预算、医疗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采购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为保证医疗服务活动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药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医疗收入预算、医疗支出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6)期间费用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组织医疗服务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预算,在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研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式。

2、资本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医院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包括医疗设备购置预算、一般设备购置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大型改造预算等,根据医院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列入资本预算。

第十七条  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编制分工及要求:

 

业务操作

具体预算类别

操作部门

编制要求

资本预算

基建投资预算

基建项目部门

编制医院的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支出、维修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

设备部、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医疗设备、一般购置、维修保养预算

IT系列投资预算

信息管理部门

编制医院的IT系统投资、维修保养预算

办公设施投资预算

办公室、总务部

编制医院的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维修保养支出预算

业务预算

医疗费用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医疗收入预算

各医疗科室

2:编制医疗费用预算

医保科

3:编制销售货款回收预算

医疗支出预算

各医疗科室

1:编制直接医疗成本预算

2:编制直接医疗人工费用预算

3:编制间接医疗费用预算

4:编制医疗项目成本预算

物资供应部门

编制物资材料采购预算

科研教学预算

科教科

编制科研教学费用支出预算

管理预算

人事部

 

1:编制用人计划预算

2:编制员工薪酬预算

3:编制员工福利、各种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员工培训及费用支出预算

办公室

编制管理费用预算

预算平衡

财务部门

1:根据部门预算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2:根据初步平衡结果报院长审批

预算编制

财务部门

根据院长的初步审批结果编制预算

审议批准

院长

依章程规定及经营计划批复预算

下达执行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部根据批复结果分解预算下达各部门

 

第十八条  医院年度预算编制质询会细则

1、会前准备:财务部门提前1周下达会议议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门提前准备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材料。

2、参加人员: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各部门主任、财务部门相关成员、其他有关人员等。

3、主要内容:院长介绍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目标;各部门汇报各自的计划,接受与会人员质询,明确修改方向;院长明确各部门计划修改方向。

4、会后事项:财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时间表;跟踪预算的修改,并重新汇总,重新编制医院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调整

第十九条 医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第二十条 费用预算剩余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院长审批纳入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 医院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但当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需要调整预算的,按原编制程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医院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发展战略和现实医疗服务活动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可行。

第二十三条 须调整预算时,由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预算的调整幅度等,报分管副院长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财务部门对职能部门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医院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方案,医院予以否决。

第二十四条  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各预算执行部门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院长、预算审批机构

 

 

下达修正后的正式预算

 

 

 

预算执行情况及差异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或预算修正申请,判断是否需要修正预算

 

 

对医院预算和相应的部门预算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修正后的医院预算和相应部门预算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行动方案

 

 

 

第六章  预算的控制与分析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的控制

1、预算内资金的支出,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根据不同的资金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理由、原因及资金的使用方式等内容。由部门主任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负责人核准,院长在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内批准,超授权部分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预算内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院长批准

财务负责人依授权审批

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并付款

第二十七条  预算外支出审批控制流程为:

经办人员根据预算填制用款申请并说明原因

 

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核

分管副院长审批

财务负责人核准

院长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

财务部门审核手续并付款

 

                                  

第二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应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医院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将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第二十九条 对已纳入医院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凭证不合格的货币资金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给办理支付。

第三十条 财务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医院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医院完成预算目标。并应当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所形成的预算分析报告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院长等。

财务部门根据相关记录及各部门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核对,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建议,于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总的预算分析报告院领导。

月度例会上,对前一月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考核、形成正式的预算分析报告及预算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和经济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条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2、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等。

第七章  预算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三条 医院实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制度,并与相应的激励机制挂钩,实施事后控制,增强预算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三十四条  预算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按预算编制程序及日程进度完成预算的编制;

2、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3、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程度;

4、评价医院的预算管理系统及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三十五条 对预算的考核包括预算完成的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考核指标为:结余预算指标、收入预算指标、毛利预算指标、费用预算指标等。

第三十六条 考核结果按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权。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4篇

一、当前审委会工作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1、构成形式上具有行政性。各级法院审委会一般由院长、副院长和有关业务庭的庭长组成,由院长或院长指定人员主持,从而使审委会具有审判与司法行政的双重职能。这种构成形式的行政性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各行政首长行政事务缠身,少有时间仔细研究案件;二是有些成员本身的法律素质就不高,在表决中随大流,甚至一味附和主持人的观点;三是缺乏监督机制,在主持人对案件表态后,其他成员往往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给主持人个人的臆断披上集体决定的合法外衣提供了可能,造成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化。由此可判断,因为构成上的行政性,审委会最后决定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主持人的法律素质和良知。

2、操作形式具有幕后性。审委会在讨论案件时呈封闭状态,采用会议的方式召开审委会进行案件讨论。开会时,除审委会委员、案件汇报人、记录人外,其他人不得进入会场旁听。当事人更不可能进入会场陈述自己的观点。这种方式给审委会蒙上神秘的色彩,给“暗箱操作”提供了条件。

3、表决决议具有臆断性。审委会的决议在本院具有最高的裁决效力。审委会一般是临时召开的,也往往是集中一批需要讨论的案件后才召开。因时间的限制,各审委会委员只能通过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来作出自己的判决,并没有参加庭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甚至连卷宗材料都未曾细看,就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表决。通过这种过程所得的决议未免有主观臆断之嫌。

二、规范和改革审委会的建议

鉴于审委会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审委会进行规范和改革。

(一)设立专业委员会和专职委员

1、设立专业委员会的理由。疑难案件主要来自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某法院为例,从1999年至2002年,刑事案件所占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平均比例为18.7%,民事案件为37.4%,行政案件为1.8%。民事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国家立法较滞后,难处理,也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刑事案件中罪与非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的确定,都涉及人身自由的限制,不得不慎重。行政案件虽然案件数少,所占比例也小,但涉及到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监督关系,且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各行政区域内具有全局性,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比其他案件要尖锐。根据各类案件的特点和立法现状,要求审委会委员的法律素质与构成应当提高与改进。但不管审委会委员如何产生,他不可能对各部门法面面俱到地精通。因此笔者建议各法院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可设立刑事委员会、民事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执行案件在审委会讨论案件中的比例逐渐增多,但讨论的内容往往是强制措施的决定和执行技巧的探讨,审委会委员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司法阅历进行判断,如涉及其他法律关系问题,可送交相关专业委员会予以审查,故不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中级以上法院还可设立知识产权委员会。

2、专业委员会的组成及委员的产生。建议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与专职委员相结合。就基层法院而言一般可由3人构成,其中1人为专职委员。根据基层法院的客观现实,以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经验为标准,可将入选条件定为: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审判长资格3年以上,其中专职委员为法律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审判长资格5年以上。除专职委员外,专业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审委会在符合条件的法官中确定和任命。

3、专业委员会与审委会的关系。这首先要界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凡送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先由案件承办人写出审理报告,然后连同卷宗等材料移送相关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可召集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和旁听庭审,听取承办法官汇报,提出自己的意见报告(必须载明专业委员会内部不一致意见),由专职委员提交审委会参考。由此可见,可将专业委员会定性为审委会的咨询机构。专业委员会作为审委会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桥梁,其职责是辅。当审委会与专业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从目前法律规定之原则,专业委员会应当服从审委会的最后决定。

(二)弱化审委会的行政色彩

1、公开选拔审委会委员。确定审委会委员入选条件,可参考专职委员的入选条件。程序:由院长办公会在符合条件的法官中确定候选人,由全院干警民主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公布,院长办公会根据测评情况确定入选人员,或直接由全院干警选举产生,然后由院长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通过公开选拔,行政首长并不必然成为审委会委员。并且这种方式并不否定行政首长的行政职责和作用。

2、确定专职委员。各级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职委员的数额,基本原则是根据专业委员会的数目来确定,使专职委员与专业委员会相配套,即:基层法院确立刑事审判专职委员、民事审判专职委员和行政审判专职委员,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可设立知识产权专职委员及其他必要的相关专业委员会。专职委员的职责是:主持专业委员会对案件的讨论,召集专业委员会听取案件承办人和当事人意见、旁听庭审,撰写意见报告,在审委会发表意见。如专业委员会内部意见不一致时,专职委员必须如实向审委会报告各种意见,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倾向意见。

3、明确议事程序。

(1)首先应当界定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为“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但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范围没有作出界定。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对此有所涉及,但并不全面。在实践中,有些案件本身事实很清楚,法律规定也很明确,但承办人为规避责任,也将案件送至审委会讨论。故对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作出界定是必须。在界定范围时,应当遵循这样一个原则:一方面要强化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另一方面也要强化承办人的责任。根据这一原则,笔者建议采取列举法和排除法相结合来确定该范围。建议如下:

以下案件必须提请审委会讨论:刑事案件方面,关于罪名定性难以确定的;民事案件方面,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规定之间相互冲突的;行政案件方面,规章之间相互冲突,原告人数众多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执行案件方面,需要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或执行回转的;立案方面,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难以确定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必须提交审委会讨论的。

以下案件不得提请审委会讨论:刑事案件方面,关于量刑副度的确定(是否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除外);民事案件方面,关于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行政案件方面,关于责任的认定;执行案件方面,关于强制措施采取的确定。

(2)承办人提请讨论。凡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写出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应当载明送交审委会讨论的事项和合议庭、独任庭的意见,报告份数与审委会人数相同),连同卷宗材料移交给相关专职委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案件错误或其他情况(如同一法院就相同事实出现不同判决)需要提请审委会决定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或需执行回转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写出执行情况报告。

(3)专业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审查。专职委员召集专业委员会对承办人提请的案件进行讨论、旁听庭审,必要时可召集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发现审理过程的问题,专业委员会可进行适当调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专业委员会对案件的审查,不局限于案件承办人提请的要求审委会决定事项,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由专职委员根据专业委员会讨论情况写出意见报告(包括案件出现的其他问题)。专业委员会的报告连同案件承办人的审理报告在审委会开会前2天分发审委会各成员。执行情况报告由审委会记录人员在会前2天分发给审委会各成员。

(4)审委会讨论。审委会在讨论案件时就当遵循被动性规则:由案件承办人先汇报,再由专职委员介绍专业委员会对案件的审查情况,如专业委员会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介绍不同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然后由其他成员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人(院长)发表意见。其他成员形成多数意见后,主持人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否定多数意见。

三、审委会机构的设置及其他相关问题

1、关于审委会机构的设立。可根据法院案件情况,审委会应有5人以上且为奇数的审委会委员。审委会设立办公室,处理审委会日常事务。办公室配备专职委员1人,秘书1人。秘书负责辅工作,如审委会讨论情况的记录和报告的分发。

2、关于院长及其他审委会委员回避的决定。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了院长回避由审委会决定,但在实际中,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一是因为院长很少亲自审理案件,二是审委会决定院长回避的操作性不强。同时,审委会是以秘密方式召开会议,当事人不知道何时开会,也不知道审委会的成员有哪些,所以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也就无从谈起。故建议做如下规定:一是将审委会委员在法院公告栏中公示;二是在案件提请审委会讨论之前,案件承办人应当告知当事人案件将由审委会进行讨论以及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并告之可以申请审委员成员(包括院长)回避。回避理由参照相关诉讼法关于申请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的,案件承办人应当如实向审委会汇报。申请院长回避的,由其他审委会委员主持审委会决定院长回避。申请其他成员回避的,由院长决定。一旦决定回避,被决定回避人员不得参加审委会对该案件的讨论。版权所有

第5篇

成立专门成本核算组织。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成立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亲自担任,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药剂、后勤、人事、信息、医疗等各部门负责人。财务科设立专职成本会计,各部门配备兼职成本核算员,明确其职责分工。财务科负责进行数据的汇总和核算、编制报送成本报表、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和监督考核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员情况、内部服务量、能源消耗量等原始数据的录入和采集、统计报送工作。建立相应制度。在新医院财务制度的引领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稽核、加强价格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财务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对医院的科室类别、岗位职能、人员性质都细致地划分定性,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端正医疗服务行为,使医院的制度管理上一新台阶。突出成本核算要素指标和成本归集。对医院的资产情况、建筑面积、产权归属,进行界定,规范对原始记录和凭证的传递流程,严格费用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以及劳动定额、物质消耗定额、费用支出定额等人力、物力、财力的定额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成本核算要素的标准化、量化处理的医疗服务指标,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清晰明了,以便于成本管理。同时,把凡购建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对外投资支出、各种罚款赞助捐赠支出、科研教学项目支出等业务所发生的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的成本支出,不列入成本核算范围。按照成本核算的性质,重点搞好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无形资产摊销费、其他费用的归集。

二、划分核算单元,实行成本分级核算

成本核算实行院级成本核算和科室成本核算,而这种分级核算的基础是划分成本核算单元,这是科室成本核算的起点,也是成本能否正确归集分摊的前提。新《医院财务制度》将科室区分为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这与医院医学上科室设置常用分类标准相类似,但又不尽相同。所以,在确定核算科室的类别应同时考虑医院医学上科室设置分类标准和科室服务辐射范围,可在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一级分类科室下设置相应的二级、三级核算科室为成本核算单元。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开展院级成本核算。以财务科核算医疗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计算出医院全成本的过程,并对外上报各类成本报表。科室成本按成本要素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核算由各部门直接归集,间接成本则由财务科通过三次分摊,把行政后勤类、医疗辅助类和医疗技术类成本分项逐级结转到临床服务类科室,最终体现成本效益。分摊方法据具体费用项目特性而定,例如人员经费按各职能科室人员数分配、卫生材料费按各业务科室的卫生材料收入比例分配、药品费按各业务科室的药品收入比例分配、固定资产折旧费按各科室占用资产比例分配、医疗风险基金按各医疗技术科室的风险系数分配。

三、加强成本核算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成本核算水平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离不开与医院管理相适应的、具有自己特色的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等内容在内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该平台可以为医院成本核算提供大量数据支撑,使财务人员从传统的算账职能中解放出来,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网络化成本核算软件的开发,可以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质量,同时堵截部分因信息力量薄弱造成的管理盲区。例如医技系统的建立,与各临床科室确立联网,必须临床医生执行项目医嘱,护理部确认记费,医技系统才能收到指令实施检查。再例如临床科室指定一个责任护士长,执行取消出院功能,其他护士才能执行合理退费权限。通过信息系统的完备,从而实现数据的传输和信息共享,防止蓄意逃费和退费行为,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同时,财务人员不再从事大量繁重成本数据归集工作,而是实时或定时关注医院成本动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有效进行成本控制。

四、搞好绩效测算,定期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6篇

房地产销售工作汇报,在平平淡淡的工作学习中,一般都是要总结一些经验,记住一些工作流程,总结一下最近时间的工作情况以及下周工作有什么计划?那么怎么写工作总结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21房地产销售工作汇报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房地产销售工作汇报一

公司年终培训工作汇报公司年终培训工作汇报??时光荏苒,岁月匆匆,转眼间20xx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们继续坚持“学无止境”的精神,牢固树立培训是长期投入的思想,推动公司员工向更高的目标看齐,现将今年培训工作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培训工作情况:

(一)、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果:

1、今年的培训工作较往年相比,在培训项目和接受训练的人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增长。

2、优化培训管理流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加强了培训技能的培养。在今年销售员针对销售技能技巧展开了20节的课程专项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使销售人员的技能得到了提高。

3、发运作业区针对发运管理、统计报表、盘点方法展开培训,共计20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组织机构调整频繁、人员流动性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的’培训工作的开展。从而导致了个别人员出现“参加不参加一个样,学好学孬一个样”消极局面。

2、培训形式缺乏创新。只是一味的采用“上面讲、下面听”的形式,呆板、枯燥,提不起学员的兴趣,导致学员注意力不集中,影响了培训效果。

二、20xx年培训计划:

1、销售员展开技能营销策略培训、考核激励培训。积极的调动销售人员的热情,更好更专业的引领销售人员的节能方面的知识。

2、因为公司销售产品为连铸坯、钢锭、锻材、铸锻件产品、成套设备等大型装备。所以就要求公司销售人员在团队合作和执行力方面有更强的凝聚力。因为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而营销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命脉,是企业实现利润,保证现金流的关键一环。所以在20xx年我们会加强综合管理人员开展团队建设、执行力发面的课程培训。争取在有效激励销售团队的同时,逐步提升他们的销售专业能力,从而实现销售人员动力与能力的最大化匹配。

3、将会展开合同管理、招标管理培训。

4、继续20xx年发运作业区针对发运管理、统计报表、盘点方法的培训。以争取各个销售人员在这方面的能力和知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房地产销售工作汇报二

我们又迎来了今年第一个12月1日第XX个,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活动,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我院经过精心筹备,周密安排,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为主题,副标题是,全面参与、全力投入、全面预防的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是搞好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首要环节,是全面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关键所在,基于这一认识,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工作,并成立了以中心分管院长为组长,传防科等人员为组员的宣传小组,具体负责12、1艾滋病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宣传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保证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今年的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为主题,副标题是,全面参与、全力投入、全面预防,为了做好今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我中心动员各层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效果,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对这次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置,12月1日上午在集镇农行门口设放咨询台1个、横幅1条,发放纸质《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单150张,同时邀请了有院长带领院领导班子亲自参与宣传,将今年的艾滋病宣传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在12月1日下午到村卫生室巡回,查看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情况。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全镇共开展了讲座5次、发放宣传单300张、悬挂横幅1条、,现场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近200余人,有效的提高了群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把有关艾滋病的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让他们进一步了解艾滋病,提高了对艾滋病自愿咨询的认识,都能够自觉自愿来我中心咨询,宣传活动气氛热烈,群众纷纷索要宣传材料,认真阅读,积极参与。

三、取得的成效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发展,虽然通过我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宣传,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普及,使广大群众对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认识,但与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防治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镇的传播和蔓延,为维一方稳定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房地产销售工作汇报三

口腔科室职员工作汇报

一、负责口腔科开诊治疗前后的准备工作。

二、协助医生进行口腔手术、洗牙、处置等。

三、负责口腔科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在诊疗期间,做好口腔科的卫生宣教。

四、按要求做好口腔科消毒隔离工作,防止感染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___,严防差错事故。

七、负责领娶保管科内药物,器械保养口腔治疗椅及其他物品。

经常观察口腔科内就诊病人,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当班医生,配合处理。

岗位工作表准:

1热爱护理工作,态度和蔼,工作积极主动

2熟练掌握护理技术,

岗位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2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护士资格证一、在门诊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口腔科开诊治疗前后的准备工作。

三、协助医生进行口腔手术、洗牙、处置等。

四、负责口腔科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在诊疗期间,做好口腔科的卫生宣教。

五、按要求做好口腔科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___,严防差错事故。

七、负责领娶保管科内药物,器械保养口腔治疗椅及其他物品。

经常观察口腔科内就诊病人,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当班医生,配合处理。

房地产销售工作汇报四

_年在院领导及上级职能科室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后勤等行政部门的帮助下,在科室全体医护人员的支持下,认真完成了_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本人在思想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主动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等方式积极学习《廉政准则》等政治理论,严格按照《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要求自己,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使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完成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恪尽职守,认真作好本职工作。

1、科学合理的排班,培养护理人员的全面素质。

本科室护理人员基本长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都能很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如因工作人员病假、事假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很难有比较合适人员进行填充,在2017年8月科室工作人员配备充足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在一部分工作人员中进行轮岗,熟悉其他岗位的工作,为个科室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铺垫,同时,也全面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2、夯实基础护理,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响应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组织科室护理人员学习、落实卫生部下发的《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由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在护理工作中创造性开展工作,始终以病人为中心,落实基础护理,为病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强化质量控制。

在科室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周有针对性对护理工作开展护理质量自查,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细化了护理人员的考核细则,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在科室排名,对于排名在前两名和后两名的人员根据管理细则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各项检查考核制度的建立,进一步的调动了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相互追赶、比拼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护理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积极开展康复活动,落实全程康复理念。

根据科室患者的实际情况,在科室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康复工娱疗活动,主动深入患者听取患者意见,与患者一起制定康复活动计划,定期在患者中开展康复技能竞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活动。2017年3月外出学习回来后,与工作人员一起商讨学习心得,在科内顺利开展了对精神发育迟滞、老年痴呆等患者的模型、数字、字母等康复训练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展对患者的治疗、康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缩短了患者住院时间,改善了患者的治疗效果。改变了参加工娱治疗需去康复科的现状,为病区承担工娱治疗做出了初步的尝试,同时,也全面落实了患者自入院到出院的全程康复治疗理念。

三、工作中的不足

1、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得当,在工作计划的编排和工作的轻重缓急的把握上不够到位,导致计划中的工作有未按时落实现象。

2、工作中大多只是简单的执行任务和做好常规性工作,缺少创新精神和意识。

3、基础理论知识不足,不能够满足临床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精神专科知识的学习,努力掌握专业技能。

2、进一步加大科室管理力度,狠抓基础护理、护患沟通、健康宣教等工作,为争创市级重点专科、专科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做好准备。

第7篇

一、“十一五”省级和市级课题研究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1.对已经审批的省级课题《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组织开展研究。

(1)xx年6月7日,鸡西实验中学总课题组全体成员在艺体楼三楼小会议室,召开了课题开题预备会议,对课题研究的各方面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决定成立10个子课题组。

(2)xx年6月19日,鸡西实验中学总课题、子课题全体成员在实验楼二楼小会议室举行“十一五”规划省级重点课题开题仪式,市教科所曹兴吉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曹兴吉所长宣读《研究任务下达书》,科研处主任刘务才宣读《开题报告书》,姜育孝校长宣读《研究任务责任书》并对课题研究提出总体要求,曹兴吉所长对课题研究作了重要指导。

(3)xx年6月23日,鸡西实验中学总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在艺体楼三楼小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对每个子课题组的课题名称、研究内容进行商讨。

2.对申报的18项市级科研课题做好研究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1)3月6日组织市级课题负责人会议,指导填报好《研究项目议定书》。

(2)组织课题负责人根据任务下达书,进一步细化课题研究步骤,做好责任落实工作。

(3)督促、检查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课题材料的整理、积累。

二、加强教师培训与考核。

1.3月20日,高中教务处和科研处协同,组织参加省教育学院新课程培训教师在教研组内进行专项辅导。

2.协同初中部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新课程理论学习答辩会、听课、评课系列活动。

3.3月27日,组织初中教师集中培训,由科研处主任刘务才主讲,内容为《构建教学模式的培训》。

4.4月17日,组织了高中基础部教师进行学习《教育——为了人的幸福》的测试。

5.5月15日,聘请市教育学院徐杰院长对全校教师进行课改通识理论培训。

四、加强了高考研究工作,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认真研究复习备考的经验,在7月14日,高三每学科备课组长进行总结与反思汇报。

五、布置教师撰写科研论文、教育案例,在期末收缴。

六、在科研处指导下在初中部建立了部分学科课堂教学模式建构小组,经过多次研讨,初步形成了较为适合学校实际、学生实际的语文、数学、外语、生物学科的教学模式。

七、出台了建立学校课程资源库和优秀课件、优秀教学案例的实施方案。在全体老师的努力下,各教研组已初步建立了与本学科教学同步的课件资源库。

八、做好其他各项常规工作:

1.整理、编辑、印制第30、31期《课改快讯》。

2.做好第四期《教改论坛》的材料收集工作,为下学期整理、印制做好铺垫。

3.与初、高中教务处相配合推动课程改革,协同教务处组织好课改实验课、青年教师汇报课等。

第8篇

一、实行检察长列席制度的意义

一是可以更直接更有效地进行法律监督。一方面可以防止和纠正法院承办人对案件事实的曲解或汇报案情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另一方面对有意见分歧的案件可以阐明检察机关的意见、观点和法律依据,虽然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但可以通过发言来影响或说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至少也可以给审判委员会最终决定提供参考。

二是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从被动列席的角色中转换出来,做到对案件、对法律负责。要把列席审委会的讨论过程当成一个“事中”监督的过程。

三是有利于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一旦检察机关的意见和观点没有被法院审判委员会采纳,法院最终审判结果与检察机关的期望相距甚远,存在定性上或认定事实上的错误、量刑畸重畸轻,那么则可尽快研究对策,采用其它途径进行监督,如果审委会讨论研究的是有关其它审判工作,检察机关则也可尽快从中了解法院有关审判工作思路和部署,并以此为借鉴相应部署检察工作。

四是有利于查明案情。针对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在会前并不了解案情,受办案人执法水平、认识能力、工作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有时汇报材料不能完全反映案情,委员们往往不能详尽地了解案情,以至在事实上影响了决策意见,导致案件的错判。如果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就能够及时对遗漏的案情、检察机关用以指控犯罪的证据进行补充说明、阐明案件定罪、定性、适用法律依据,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实行检察长列席制度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不完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最早是在1954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原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如果对审判委员会不同意,有权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人常务委员会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在此后的1979年和1983年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再未提及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反而是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在这里,不但没有规定检察长应列席哪些、哪类案件,而且只是说检察长“可以”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并不是“应当”或“必须”列席。

2、列席监督的范围不明确。相关法条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监督的范围和具体职责,难免使得法院以此而消极应付。

3、缺乏列席的必要程序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法两院必须密切配合,而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从而在客观上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由谁决定,法院何时通知检察院、检察长在审委会上发言的内容及次序安排。

4、列席的地位、作用不明确。检察长在列席审判委员会过程中,法律监督职能如何发挥、发言的地位和作用怎样,对案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法院应如何采纳,产生的分歧怎样处理等等都不明确,使由此产生的审判监督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就目前而言,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大多还停留在就案论案上,对如何充分利用该项制度,及时了解法院处理有关案件思路和观点,及时发现和深刻反思检察机关自身办案和工作中乃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的研究总结不够,从而使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效果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5、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偏少。一是检、法两院配合不够,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院的密切配合为条件,由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缺乏程序上的保障,法院一般不愿意主动要求检察长列席。二是检察机关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这一权利的行使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检察长可能并不了解审委会讨论的时间安排,虽然希望列席但因缺少沟通而错过时机。三是检察机关只注重列席审委会对公诉案件的讨论,而对民事、行政、经济等其他类型案件很少列席,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列席的案件范围。

实践中,为加强两院工作交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不少地区的法检两院已达成共识,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和探索。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暂行规定》,对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作了硬性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明确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必须通知检察长列席的五类案件,以及可以通知检察长列席的六类案件,同时,还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具体程序等方面作了规定。

三、完善和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思考

1、立法完善

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增强法律监督权威性。建议在对现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修订与完善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案件范围、列席的任务和列席的具体程序,并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时的发言权和建议权等问题,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保障,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性,以便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从实践上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种:(1)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疑难的案件;(2)是合议庭与检察机关在案件定性定量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3)是审判委员会或检察长认为需要列席的其他案件。

2、司法实践完善

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检察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凡是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列席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提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要求。以便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首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检察院要设专职人员经常保持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密切联系,适时掌握法院的审判活动,善于及时发现和预测有必要列席的案件,迅速向检察长反馈情况,以便提前作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准备工作。其次,要灵活运用审委会的“列席权”,当检察长因故不能列席审委会时,检察长可以委托一名副检察长代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使“列席权”落到实处。第三,在列席审委会时,检察长应代表检察机关充分行使审判监督权。检察长可以充分了解案件决议过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作必要的补充。会后,对审委会的错误决定应当提出监督意见,加以纠正。第四,针对目前审判委员会启动程序不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过多,一般案件也提交审委会讨论,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审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制度,区别重大疑难案件和普通案件,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启动程序。

对检察长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应当根据案件性质依法作出不同的规定。审判权由人民法院所独享,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性质属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精神,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应当是程序问题,而非实体问题。而对于检察长监督的方式,应当在审委会结束后,以检察机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监督的意见。但作为例外,对于检察机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允许列席的检察长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这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对于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提出抗诉,是我国的一项独特的法律制度。检察长发表处理的意见,有利于审判委员会全面、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作出公正的裁判。检察长发表意见的时间,应当在各委员发表意见后,主持人总结审委会意见前。主要是考虑检察长的意见不应当对委员发表意见产生不当影响,这与院长应当最后发表意见的理由是一致的,也是平等的。

审委会对刑事案件的讨论时,应由刑事案件的公诉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机关的承办人汇报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依据,防止案件的主审法官在汇报时,汇报不实或者避重就轻,造成审委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除此之外,在行使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检察长还应对案件管辖、送达期限、提交程序、审判委员会的组成、到会人数、审理和表决程序、回避制度的执行等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的意见应记录在审判委员会记录中。

再次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产生的法律效力:

虽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检察长或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必须引起审判机关的充分重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不能只流于形式,要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产生分歧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所发表的意见,虽然不能直接否定合议庭或法院承办人的意见,但可以促使各审判委员会委员对该案件有全面的认识,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意见,还应当记录到审判委员会的记录里。如果检、法两院意见分歧较大,主持会议的人民法院院长应暂时中止审理争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由相关部门完善证据、收集法理依据,然后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广西南丹5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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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用制度来约束各级干部,规范履职行为。加强管理监督,主要是上下级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实行监督责任制,对因监督缺失造成职务犯罪发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连带责任,完善举报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对林业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