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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12 16:25: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会计准则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会计准则论文

第1篇

笔者认为,按债券还本付息方式不同,企业债券投资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等两种。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有时取得时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相等,但是在后续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后形成了该债券投资摊余成本的利息调整额;有时取得时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虽然有差额(包含溢价或折价、相关交易费用等),但是在后续持有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计算该债券投资摊余成本时不一定总是对此差额进行摊销(调整减少),特别是在后续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后计算该债券投资摊余成本时往往是对此差额进行转回处理(调整增加)。因此,CAS22第十三条规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下的第(2)项调整内容应当改为:“(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形成的累计调整额”。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在后续持有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计算该债券投资摊余成本时还应当考虑应收未收的债券利息,其通常记入该债券投资的“应计利息”明细科目;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有时由于债券发行方的原因而无法收回分期债券利息,其通常记入“应收利息”科目。在这些情况下,在计算该债券投资摊余成本时也应当将其予以考虑。金融企业贷款的摊余成本计算也是这样。因此,CAS22第十三条规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还应当增加一项调整内容,即“(4)加上应收未收的利息”。例1: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10万张,并且有能力将其持有至到期。该债券面值为100元、期限为4年、票面利率为4%、单利计息、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甲公司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价款为1002.01万元,其中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合同约定,A公司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假定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A公司不会提前赎回,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要求:编制甲公司从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有关上述债券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分录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2011年1月1日,甲公司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i,则:l002.01=(40×4+1000)×(1+i)-3,由此得出:i=5%。(1)2011年1月2日,取得A公司债券时,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利息调整2.01;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002.01。(2)2011年12月31日,计算该债券利息时,应确认该债券的票面利息(未到期利息)=1000×4%×1=40(万元),应确认该债券的实际利息=(1000+2.01)×5%×1=50.10(万元),应确认该债券实际利息的调整额=50.10-40=10.10(万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40、——利息调整10.10;贷:投资收益50.10。(3)2012年12月31日,计算该债券利息时,应确认该债券的票面利息(未到期利息)=1000×4%×1=40(万元),应确认该债券的实际利息=(1002.01+40+10.10)×5%×1=52.61(万元),应确认该债券实际利息的调整额=52.61-40=12.61(万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40、——利息调整12.61;贷:投资收益52.61。(4)2013年12月31日,计算该债券利息时,应确认的未到期债券利息=1000×4%×1=40(万元)。由于是最后一期,为了消除计算尾差的影响,采用“倒挤”方法确认该债券本期投资收益。即先计算该债券最后一期实际利息的调整额=40-(2.01+10.10+12.61)=15.28(万元),再计算其实际利息=40+15.28=55.28(万元)。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40、——利息调整15.28;贷:投资收益55.28。(5)2014年1月1日,该债券到期,收回投资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16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应计利息120、——利息调整40。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科目的设置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可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既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又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额。笔者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种明细科目的设置逻辑不够清晰,因为它无法明确地显示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减值损失额分别是多少。这势必会给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实际利息收入的确认带来麻烦。摊余成本属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范畴,减值损失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结果;而公允价值变动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结果,即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虽然CAS22应用指南也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但是这种科目设置一方面与CAS22第三十二条“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的规定不够协调,另一方面也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不适用CAS8”的规定不够协调。因此,为了方便地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应当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增设一个“减值准备”明细科目,用来专门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额,而“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只用来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这样,在资产负债表日,不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减值准备”等四个明细科目余额的代数和体现其摊余成本,而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余额(即“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等五个明细科目余额的代数和)也体现其公允价值,与对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协调一致。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言,其账面价值(一旦以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允价值就变成了账面价值)=摊余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第2篇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研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就不能不提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它成立于1973年6月29日,由理事会执行日常工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一个由一百多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构成的民间组织,它所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代表性,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集中了国际上许多权威会计职业团体的专家和来自国际证券交易联合会、国际商会、国际律师协会等组织的顾问,对每一项会计准则的制定都非常谨慎、客观,会计准则的科学性和技术性无可非议。

但是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国家和制定过程看,它首先是一种政治、经济实力的较量。然后才是会计的技术方面问题、因为发达国家在世界贸易中占据着大部分的份额,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主要也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故国际会计准则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会计规范要求。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英语国家与非英语国家等方面的利益摩擦。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认识到会计准则的重要价值,开始制定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逐步迈开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步伐。

(一)跨国公司的要求

二战后,由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成本和制度规定的差异,使得跨国经营有利可图。跨国公司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数量也越来越多,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强。跨国公司的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盈利、降低风险;必然利用会计信息评价、预计其经营状况,然而由于各国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得不同国家间相同项目的会计处理结果存在着差异,甚至相去甚远,很难实现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的目标。因此,跨国公司的经营者希望有一套能够消除国别差异的、为各国所认可的会计准则,以利于其经济活动的开展。近年来,世界500强企业几乎悉数落户我国且投资额不断攀升,作为跨国公司的代表,它们在会计准则国际化方面的要求越来越强,这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

(二)跨国融资的要求

20世纪80年代后,西方各国开始采用浮动汇率制,国际资本市场初步形成、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利用各种优惠条件进行跨国上市、跨国兼并,筹集资金的空间更大。可是,各企业的会计报表都必须按照资金所在国许可的会计准则重新编制。这一方面增加了融资企业的负担,提高了资金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各国会计准则对相同会计问题作不同处理,增加了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难度。因此,这些跨国融资者权力要求构建一套在不同国家资本市场都能使用的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企业原来一直立足国内,没有这方面的需要。后来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它们也开始走出国门,进行全球融资。而会计准则的不兼容让它们吃尽苦头。因此这些企业也就成为了推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强力量。

(三)日益国际化的会计组织的要求

国际会计组织(尤其是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地。尽管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强调本土化。但同时也注意树立统一的管理意识,即不论其分支机构处于哪个国家,都应遵守相同的或相似的职业标准,向客户提供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全球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的业务正在迅速发展,营业机构从代表处扩展为大量的合资事务所。我国作为腾飞中的经济大国,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因此它们也想方设法要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当今几大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四)区域性、全球性经济贸易组织的要求

我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贸易、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的进程,现已加入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些组织因此成为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化方向迈进的重要因素。

(五)降低成本的要求

会计准则国际化是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避免资源浪费的需要。不同的会计准则所产生的财务资料是不同的。投资者的资金是有限的,而市场需要的资金是无限的,怎样把稀缺的资源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地方,这就需要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方便他们作出投资选择。如果会计准则不一样,不仅投资者无法比较判断作出正确决策,还会导致资源浪费。如国内一家大型企业在到海外上市之前,为了使其近3年的会计报表符合国际投资者的要求,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花费了约一年半时间去调账,整个审计工作共花了53万人时。因此,会计准则国际化能使企业会计部门节省开支,降低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成本。

总之,当我国从全球经济中的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中的闪亮之星,各种国际经济组织的力量得到长足发展的时候,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就只能前进而无后退之路了。

三、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正因为存在差异,才使得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无奇不有。“差异”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因为会计准则的差异是各国(甚至一国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长期的历史、法律、文化等背景不同造成的,所以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

(一)制定会计准则的环境差异

会计准则这样一个概论。首先是从西方国家引进来的,因此,判断一个国家会计发展水平的高低,不能简单地用技术标准衡量,还要看它是否与会计环境相适应。会计环境包括市场发育程度、会计监管体系、法律环境及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市场发育方面,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善,企业间的交易不十分规范,关联交易较多,市场竞争不充分,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因而对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事项,我国没有选用国际上通用的公允价值记账,而是采用了较为谨慎的做法,按账面价值处理,并将由于债务重组获得的利益记入资本公积而不是作为收益人账,以免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会计监管方面,我国国家和企业内部的各种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等政府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外部监督机制都有待加强,企业的治理结构也有待改善。法律环境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生长背景与中国法律传统存在着矛盾。无论是从国际会计准则所依据的概念和假设来看,还是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形成过程看,国际会计准则是以英美国家的会计模式为蓝本的。比如,会计目标的界定,强调满足投资者和债权入的决策需要,而不是其他国家所侧重的考核管理责任,政府监管;在会计准则的实施上,更多地依赖于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而不是法律条文的对照和解释;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倾向于公允价值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的测定、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从我国会计实践来看,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从法律传统看,我们更接近于成文法,几乎没有依赖律师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传统。

由此看出,要将会计准则这个概念所代表的一整套市场经济会计惯例与中国会计规范、会计实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需要很长的时间、要做出很多努力的。

(二)会计准则制定目标的差异

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即为谁服务,要达到什么目的。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其目的是唯一的,就是通过财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为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服务的。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公平竞争。这种竞争首先是资源的竞争,而最稀缺的资源是资本。投资者的资本是有限的,而市场的需求是无限的。为了把稀缺的资本配置到效率更高的地方,就需要会计准则为资本市场服务,即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以使他们作出更有效益的投资决策。这就是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的目的。

中国搞市场经济时间不长,正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资本同样是稀缺资源。市场已经在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同时,资源配置还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不完全市场经济的特性决定了中国会计准则服务目标的多元化;政府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需要的是较笼统的统计数据、汇总数据;国家税收的需要与会计目标有很多区别,为应付税收而设计的会计体系是满足不了其他使用者的需要的;企业管理当局需要的会计信息千差万别,主要是为内部考核服务;而投资者和债权人因投资、借贷的需要;要求会计信息应能揭示企业的投资价值和经营风险。根据前两类用户制定的会计体系明显有别于根据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的会计体系。

因此,服务目标的差异使我国会计准则在制定会计体系方面难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完全一致。

(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

现阶段中国会计准则实际上是准则与制度并存的规范模式。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会计制度则不同,它是以某一特定部门、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一方面,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主要是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非上市企业在相当时期内仍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形式;另一方面;在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形式。不同行业的企业执行各自行业的会计制度,会计口径不统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较低。

西方一些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虽然由有关职业团体制定并会计准则,但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所不同的是这种会计科目体系是公司自行制定的,属于公司内部核算制度。我国目前将会计制度由企业自行制定的条件还相差甚远。随着会计科目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完善,将来可能会形成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自行制定或者由中介机构制定会计制度。但目前还不宜确认,因为准则和制度的差别在很多方面无法消除。准则和制度有可能会长期并存,从而成为中国特色会计的重要内容。

(四)业绩评价体系导向的差异

我国企业一直以来都对利润指标非常重视,在会计准则制定中更注重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及配比,利润表导向明显。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企业的业绩评价一直都突出利润指标,利润发展水平比现金流量变化更受重视。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配股、发行债券时,我国法规都对利润率有专门规定,更加凸显了利润指标的重要性。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重点是资产负债表,更加重视资产、负债的定义和反映,其提供的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我国现行的侧重于利润表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关注资产负债表是两种不同的观点,遵循的会计原则不同,因而我国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方面自然难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一致。

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家所确认的会计准则,就其内容而言。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共性是指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会计准则都有相通之处,即会计技术方面的准则体现着会计准则的自然属性。特性是指反映特定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只适用于特定的社会制度,具有社会属性。不论国际还是国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会存在。现在不是消灭差异(也消灭不了)的时候,而是应该认识会计准则的差异:“差”在何处,“异”有多大。从而在进行决策分析时,予以剔除或调整,以兔导致错误的决策。完全消灭差异是不现实的,我们只能努力缩小差异。不能说有差异就是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就是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差异一般不是会计差错,更不是会计造假,两者有质的区别。

四、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

就会计准则国际化步伐而言,目前争议颇多。一种观点主张拿来主义,认为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直接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的会计准则即可,没有必要另起炉灶,不用太多考虑中国特色,故埋怨目前国际化步伐太慢;另一种观点则与此相反,认为由于我国环境条件制约,国际化步伐不宜过快。不应该盲目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某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应该与时俱进,伴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适时地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使得会计准则在适应经济环境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那么,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步伐究竟是一步到位还是分步实施,鄙人比较偏向于第二种观点。我们既要推动会计准则国际化又不能操之过急。

我们之所以积极推动中国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基于为外资进入中国消除商业语言上的障碍,以促进中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考虑;之所以明确反对在会计标准国际化问题上操之过急,是基于我国经济尚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环境尚未成熟,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一旦失误将付出巨大代价。鄙人认为,在会计标准国际化问题上不应急功近利,但这并不是否认会计标准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的内在要求,大势所趋。而是在坚信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未来会计标准发展方向的同时,又更深刻地认识到要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各个国家会计标准之间的充分协调,任重而道远,而绝非朝夕之间。这说明,研究中国会计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否则就会南辕北辙,事倍功半。

对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问题。首先,必须对自己有全面的、系统的和清晰的认识。并不是先进的东西都适用于我国;在吸收借鉴先进的会计理论、方法时,在加速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中,还应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和特色。任何会计理论都是在一定的土壤成长起来的;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生搬硬套解决不了问题。中国的国情比西方国家更为独特,这就决定了中国的会计发展不能一味地强调国际化而忽视本国的特色;但过分强调本国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又会阻碍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我们必须要认真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次,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各国的地位和处境很不相同。在发达国家尽享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好处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却饱受贫穷落后之苦。国际会计准则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在利益权衡下,必须作出趋利避害的抉择。在照顾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应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相协调。

再次,国际会计准则在内容上很难统一各国会计的固有差异,无法满足各国财务报告提供者及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因此,不会有任何一个国家不折不扣地执行国际会计准则,而更多的是采用实用主义态度。

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对的,按目前的情况看,它最多只能在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统一使用。由于各国会计环境差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试图以一套国际会计准则应用于世界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企业,还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

最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代表了一种趋势并且将成为现实。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既要适应国际经济的发展,又要维护国家的利益,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实施会计准则国际化,并将其纳入国家会计法规体系。

第3篇

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结构;特点;意义

论文摘要: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由于新准则目前仅在我国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对新准则了解甚少。为此,本文就新准则的框架结构、特点、意义略陈管见,试图再大力渲染它。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 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 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1) 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 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4) 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 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 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 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 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 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三, 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 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 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 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一个公司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公司的管理单位就需要一套完善高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然而对于公路管理单位想要顺利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一套完善高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同样至关重要。但是纵观我国各公路管理单位,尚未创设一个氛围好的会计审计环境。而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有很多问题,例如在工作中依旧通过账面资料防弊纠错,运用的技术手段不仅十分的单一,而且还较滞后,这对会计审计工作效率的增强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国内大部分公路管理单位的会计审计工作均由从未参与过专业的审计培训会计工作者担任,对审计方面的理论知识也知之甚少,实践经验不足,业务知识停滞不前。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都将阻碍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要求的全面实现,导致公路管理单位内部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二)会计审计缺乏独立性。提高管理者与各部门及岗位对会计审计的支持力度是保证公路管理单位的会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但是当前对会计审核工作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是路管理单位最大的缺点。而且在其审计部门中一些审计混杂在财务、监察工作中,也没有实施独立编制,没有凸显出审计的独立性,阻碍了监督和内控作用发挥。(三)忽视会计审计的重要性。当前,有关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会计审核工作的重要性,会计审核工作是公路管理的核心内容。正是因为这一点,部分公路管理单位缺乏先进的会计制度观念,会计审核人员缺乏相关知识,这将直接阻碍会计审计工作前行步伐。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管理单位主要实施事后的审计、核算、调查,使会计工作严重滞后,忽视了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大大削弱了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使管理单位难以实现预期的会计审计效率。

二、完善新会计准则下公路管理单位会计审计的具体策略

(一)培养专业的审计工作队伍。想要使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就需要培养专业的审计工作队伍,培养专业的审计人员有以下三点:一是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加强会计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促使会计审计工作者全面掌握新会计制度和先进计算机技术等环节的知识不断增强其业务能力。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工作人员完成预期任务目标后,要总结经验和教训,为接下来的任务目标顺利开展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做好会计审计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是其中最重要的,相关人员在实践操作中,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并严格根据基本原则、科学立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工作,要全面了解审计工作者为会计管理培养专业素质高的会计人才队伍。(二)增强会计审计的独立性。会计审计工作只有具备权威性,其作用才会得到良好保证。如果缺乏独立性,将会阻碍职能作用的发挥,就很难实现经济的有效监督。在新会计准则的普及下,对于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强调实现审计的独立性。为了增强会计审计的独立性,不仅公路管理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将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之外而且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具备独立性,避免发生利益相关联的情况,实现审计的规范性、独立性。(三)推动审计工作有效进行。当前,审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是核心内容,所以公路管理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为了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仅要科学合理的评价单位内所有活动,体现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为单位领导者提供正确有力的依据;还要制定一套内部控制的制度,让其贯穿于各个管理环节中,严格根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具体情况,强化会计核算及其监督工作,清晰划分各部门、岗位的工作任务,严厉禁止出现控制真空情况。(四)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审计工作思路。要想突破会计管理工作中死板的经验,就需要总结过去失败和成功的经验教训,要放弃过去的条条框框,不断创新发展,要有新的尝试、新的思考、新的经验,在会计工作的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规范化、创新化力求站在审计工作的最前沿。(五)培养专业的审计人员。培养专业的审计人与培养专业的审计工作队伍是一样的,都有三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学习,审计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管理单位内部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制度,要加强新会计准则和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学习,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结合起来。二是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理论要在实践中总结,每次审计工作都要注意实践总结,这样才会不断进步发展,提高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会计审计工作的管理,这要求审计工作者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要有坚定的立场与原则。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是有计划、有要求、有考核,以构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这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为管理工作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

三、结语

第5篇

第一,通过以及实施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可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可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具体需要。我国在搞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搞好对外开放。会计不仅与诚信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与法制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同步性的发展。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提供了一个平台,降低了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交易成本,最终也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以前的会计准则不够全面,从整体制度层面来说,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世界范围来讲,不同的国家对会计准则具有不同的要求。第二,通过以及实施会计准则体系,从而可以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终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利益的具体要求。新的会计准则主要是从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需求出发,从信息披露方面来讲,更加注重充分披露的原则。新的会计准则对现在的财务报告披露要进行改进以及梳理,并且要创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与此同时还要规定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以及内容等,这样做不仅使得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得以提高,而且可以更好的维护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最终能够建立公开以及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具体影响

第一,通过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从而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现阶段,在企业工作的会计人员学历层次高低不同,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是非专业出身的,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训练,还没有弄明白会计科目、账本以及会计报表之间的联系,从而会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在实际工作中就会出现随意记账以及手续不清等问题。再加上内部管理较为懒散、记账的原始依据与财务整理制度不相符合、不健全的手续,最终使得财务数据失真。还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违反了职业道德,没有行使会计监督的职权,在实际工作中随意记账,并且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会计人员不注重继续教育,也不注重新的业务以及学习新的知识,不重视国家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这就会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会计工作产生严重的影响。通过实施新的会计准则,这就开始对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不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而且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水平,从而才能够在新的会计准则环境下满足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第二,通过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从而可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一方面,新的会计准则与社会、经济以及金融等方面的迅速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通过颁布以及实施新的会计准则,这就使得会计凭证、账表的格式以及审核的方式与方法的改革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不断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不认真审核以及填制,还有就是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的情况下来进行财务处理的工作。通过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从而可以不断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从业人员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换句话来说要按照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来填制记账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要附上原始凭证,从而可以将新会计准则的科学性体现出来,最终也能够满足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其次,不断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科目主要是指按照经济内容对各个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合理的划分,会计科目主要是以客观存在的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为基础,并且在设置过程中药按照核算以及管理的需要来进行。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要对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金融工具使用等方面的新业务来进行增加,通过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从而可以将新的会计准则的全面性体现出来。最后,不断规范记账以及结账。各个单位在发生经济业务事项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设置会计账簿,并且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定期结账,在结账之前,要将企业本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到账簿中。第三,通过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从而可以不断完善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就是指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要按照自身的特点来满足会计目标的内在要求以及外部要求,与此同时还要不断规范会计程序以及方法标准。通过制定以及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从而可以促使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结束语

第6篇

一、会计制度下公允价值运用的夭折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1998年,我国在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就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当时的市场经济尚不完善,证券市场、公司治理、综合监管体系、信用中介体系等内外部经济环境都不成熟,公允价值的信息量不足且不易取得,公允价值的运用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成本性,企业利润纵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会计计量不真实。比如1990年代某上市公司因股价操纵一案而震惊全国,当时该公司的股价在相当长时间内不断上涨,起因是该上市公司对其债务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债务重组,虚估了公允价值,相应调增了营业外收入,虚增企业利润,产生了净资产增长的假象。也有的公司利用资产评估增值来增加资本公积,然后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造成证券市场的混乱。显然,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成熟、监管体系的缺失、人们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公允价值计量给人为操纵利润打开了方便之门。基于上市公司滥用这一计量属性操纵利润的现象多次发生,2001年财政部修订准则时将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取消,公允价值就这样在人们的期盼和无奈中夭折了。

二、谨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原则),是指在会计处理时谨慎小心,尽可能选择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并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透明化程度持续提高,我国会计准则迫切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为此,我国新会计准则制定者审时度势,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即最大限度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使用国际“商业语言”中的这一重要词汇——公允价值。

在我国已的38个具体准则中,有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17个程度不同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范围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农业、金融业等特殊行业。尽管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范围已经较为广泛,但这种运用又是有条件的、谨慎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它在诸多方面做了谨慎的改进,在引用上也只是趋同而不是照搬。公允价值计量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谨慎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允价值的应用还不够普及在国际会计准则已有的41个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近20个会计准则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但考虑到中国的发展现状,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17个具体准则中适度引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应用范围低于国际会计准则上的运用。

2.公允价值处于从属地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未对公允价值和成本两种模式规定优先顺序,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更偏向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我国会计计量属性则倾向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处于从属和非主导性地位,这一点在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中都可以看出。基本准则第九章第四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这说明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计量格局中,历史成本仍处在主导地位,是在坚持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才引入公允价值的。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会计准则中,无一例外地规定了在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计量可供选择时,优先选择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无法计量时才考虑公允价值计量。以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为例:(1)首先看买卖双方是否存在公平交易的销售协议,如果存在,则以协议中的销售价格为公允价值;(2)如果不存在这样的销售协议,则以活跃市场上同类资产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3)如果活跃市场的报价也不存在,则以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的最佳估计作为资产的公允价值;(4)如果仍然不能取得类似资产交易价格的最佳估计数,则以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作为公允价值。

3.公允价值运用附有限制性条件公允价值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附有不同的限制性条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中就明确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并且,为防止企业操纵利润,准则规定,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当交换具有商业性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上述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应当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测试等都是以公允价值为标准的。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在存在活跃市场的条件下,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在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不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运用公允价值,若不能满足公允价值适用条件,是不能运用的。

三、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措施

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产权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它代表了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但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随意性,调高公允价值可能会虚增利润,调低则可能相反。并且,我国目前在公允价值计量的制度、手段等方面不够完善、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等都影响公允价值的发挥,公允价值在运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它距离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还有一定差异,仍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一)加强相关法律对公允价值的规范。即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从制度和程序上做到防止人为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等舞弊行为的发生。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将使得无客观依据的价值信息无法进入到会计信息系统,为防止舞弊事件的发生提供保障。

(二)建立健全活跃的市场体制。即建立公开的市场价格体系,将每日交易价格公开;并且建立全国联网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有利于各种价格的查询,优化市场资产的估价系统,使各种资产的市价很好地反映其真实价值。同时,充分发挥资产评估中中介、物价等机构应有的监管作用,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约、平衡机制,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进行造假。

(三)提高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即规范公允价值在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及职业判断能力,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为公允价值全面应用提供保障。同时,加强计量理论研究,引入先进电子计算机技术,有利于公允价值在操作层面上的推广。

(四)规范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随着公允价值在会计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广泛运用,需要在会计报告中增加对公允价值的披露。由于公允价值计量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运用大量的假设和估计,因此,会计标准应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形成具体形式的规范,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第7篇

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和生产活动的公司所发生的取得成本、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

一、石油勘探行业会计的主要研究内容

我国石油勘探行业会计的研究内容与其他西方国家大致相同,都会涉及矿产资源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所有方面,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准则的制定、储量数量与储量价值的确认与揭示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石油开采的内容包括:总则、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披露等几个方面。

二、石油勘探支出的确认

在石油等矿业会计实践中关于油气资产中勘探支出的问题有两种思想和方法,一种是全部成本法,另外一种是成果法。成果法认为资产是收益能力的象征,与探明储量没有直接联系的地质与地球物理勘探费用和勘探干井费用都不应资本化。而全部成本法则认为,由于勘探活动的各个阶段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且目标都是为了探明储量,因而无论是哪一段都具有同样的性质,要全部资本化,由此可以看出成果法更具合理性,也更加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我国也是不允许采用完全成本法而支持成果法,在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的前提下,将钻井勘探支出中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支出结转为资产,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勘探支出,扣除净值后记入当期损益。对于石油生产企业的信息披露时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开采活动的有关下列信息:1.拥有国内外的储量年初和年末的数据2.当年期在国内外发生的矿区权宜的取得,勘探和开发各项全部支出的总额3.探明矿区权宜等相关设施的期末账面原值金额及其计提方法,开采活动相关的辅助设备及设施的期末金额账面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以及其计提方法。

三、会计准则在石油勘探行业的重要性

会计准则规范了石油企业在从事的矿区权宜取得,勘探开发等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规范了完整的石油开采各阶段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也有利于石油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为我国的石油企业能够融入国际竞争环境创造了坚实的会计基础,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我们应该综合考虑石油行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成本,同时加强对该准则的学习和理论研究,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财务报告进行对比分析等。

四、重视对石油行业会计人才的培养

1.石油行业会计人才将推动石油会计理论的繁荣与发展

对本行业会计人才属性的独特要求,即在具有良好的基础会计理论与实务能力的基础上,通晓石油行业生产。石油行业会计的特殊性决定了指导其发展的石油会计理论的特殊性,照搬通用会计理论难于适应石油行业会计实践发展的要求,石油行业会计人才应熟练掌握和运用石油会计理论。并且石油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会计实践必将随着行业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断翻新,并逐步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而这种翻新与接轨的前提是具有石油行业特色的会计理论的指导与辅助。

2.石油行业会计人才短缺现状

第8篇

[关键词]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探索

一、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债务重组准则中采用账面价值计价,会产生负面效应

1.以账面价值计价,会引起会计行为的不对称性。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可表现为现行市场价格、可实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等。在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很多情况使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如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价等。然而,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中,如在判断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评价标准,却采用了不同标准,导致不同债务重组条件下,判断债权人对债务人重组的标准不同,引起会计行为的不对称性。

2.采用账面价值会削弱债务重组会计的合理性。根据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等量的货币在不同时点具有不同的价值,折算到同一时点才具有可比性。在修改条件的债务重组中,准则把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直接与债务重组时的债务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未把将来应付金额进行适当的折现,导致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缺乏合理的理论基础。同时,如在修改条件的债务重组中,企业所得税的存在,使公允价值(现值)在企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一种税收转移效应,即债权人与承担了公允价值引入条件下理应在由债务人承担的税负,这显然具有不合理性。

3.采用账面价值使现行债务重组在实务操作中陷入了窘境。以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为例,由于未采用公允价值对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进行适应的折现,使相同的会计处理反映性质不同的债务重组情况,其会计处理不能与性质不同的债务重组条件形成合理的对照关系,不利于真实地反映债务重组客观实际情况,致使债务重组会计实务操作难以把握。

(二)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存在困难

1.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对解决企业间债务的拖欠问题虽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以物抵债”的方式,对债务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是“饮鸠止渴”,使企业经营资金短缺,愈加陷入困境;对债权人而言,难以确认抵债资产的价值,加长了货币的回笼期,使企业蒙受损失。

2.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重组方式虽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可使债务人在不动用其生产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减轻债务压力,债权人可加强巩固与债务人企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开拓多元化经营格局,拓宽投资渠道,分享债务方企业的未来收益。但这种方式会使债权人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给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债权人企业未来收益的高低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会计上难以确认和计量。

二、对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改进建议

(一)根据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采用比较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1.对债务重组伴随非货币易的事项(包括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债务转为资本),其会计处理存在两种观点:第一,认为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是“一项任务”和“一个整体”,是债权人免除若干债务的条件,二者不可分割,应当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第二,认为是“两项任务”,债务重组后债务仍需偿还,而资产置换是另一项业务,属于非货币易,应当按照非货币易具体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将其分为两项业务处理较妥当。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其实质是债务人将其非现金资产销售(转让),收回现金后再偿还债务,因此这部分收益应属于经营性损益,但这部分损益是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来实现的,若将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可能会以税金、分利等方式流出企业;若将其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也不符合经济业务的特征,笔者认为,应将这部分损益计入“递延损益”,并分期转入以后各期。对于债务转入资本,它属于资本交易,按照国际惯例,资本交易应直接调整所有者权益,不应在利润表中列示。

2.在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中,“将来应付金额”不应包含债务重组日至债务重组清偿日应支付的利息。因为,修改债务条件,意味着双方变更了原有的合同关系,确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未来利息是在新合同续存期内债务人的预计支出或债权人的预计收益。实务中,企业的利息收支,一般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已计入相应的会计期间,未来利息支出计入重组日新债务的账面价值中,不符合利息费用的核算惯例,同时也减少了重组收益,且以后支付时直接冲减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不增加财务费用,这样不能真实地反映债务人的筹资成本。因此,如果把未来利息计入“将来应付金额”,一方面会使债务人少计债务重组所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其报表无法真实地反映因债务人自重组日至债务清偿日占用此部分资金应发生的财务费用。

(二)逐步完善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

虽然账面价值计价比较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状况,在一定时期内可使会计信息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验证性。但账面价值只能告诉人们在取得资产或形成债务时所花费的成本,却不代表其本身价值。有时,采用账面价值一方面无法避免企业间(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舞弊行为,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方便;另一方面则为希望通过正常债务重组,盘活企业资产,扩大规模的企业制造了不小的障碍。因此,账面价值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和暂时性的计量基础。在可计量性条件制约下,资产或债务的价值应体现在其预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上。并且,如果债权人在获得多项非现金资产时,为了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非常重要。因此,债务重组计价基础应尽快在适当的时候恢复公允价值。并且,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深入和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为公允价值在会计领域广泛引入提供了合理的保证。为了确定公允价值,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政府物价部门可协同工商及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在有关报刊或电视广播上公布活跃资产的市场价格,为确定债务重组的公允价值提供依据;同时以债务重组中要求工商、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参与,防止重组双方转移利润,逃避税款;监督、审核重组双方公允价值的确定,保证会计信息的权威性、公证性的真实性。

(三)加强债务重组中的税收管理

对于债务重组的涉税行为,准则中并未明确规定。如具有盈利的债权人企业,与作为关联企业的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人的重组损失减少了利润总额,少交了所得税;而债务人把重组收益计入了资本公积,并未增加企业利润和所得税,却增大了企业资本。因此,关联企业之间完全可能根据避税需要,随意相互重组,从而使关联企业既增大资本又少交了所得税。因而,笔者建议:

1.对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在税前不得抵扣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防止债权人利用债务重组转移税前利润,逃避所得税;对债务人的重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