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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社区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4-10 16:45:4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卫生社区申报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卫生社区申报材料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快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69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海政发〔20*〕7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自2009年起,开展卫生强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社区)卫生工作水平和人群健康状况,积极落实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直接面向居民的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全面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在2010年前街道完全达到卫生强街道标准,并通过验收。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主要为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管理、健康教育、妇幼保建、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台账资料和社会评价等11个方面。具体考评标准和办法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卫生强村(社区)

1、必须是已获得海宁市级或以上卫生村(社区)称号的;

2、按考核指标得分在85分以上才可申报卫生强村(社区)。

3、申报前一年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

4、二年内没有各类传染病因防控不力,而导致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或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自评

村、社区经过自评认为已附合申报卫生强村(社区)条件的,可填写卫生强村(社区)申报表,并将自评后的资料报送街道创建办。

(三)街道创建办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创建办将对村、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

(四)卫生强村(社区)每年申报一次,三年之内村、社区必须全部达到。

(五)对考核后符合卫生强村(社区),由街道办事处命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创建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在街道“卫生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第2篇

(一)濮东产业集聚区的规划申报工作

通过一年来在华龙区的工作,我深深认识到华龙区要想发展工业经济,首先要解决土地问题。我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带领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了濮东产业集聚区规划申报工作。在规划申报过程中重点做好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集聚区的申报。在申报过程中,为了审查集聚区的申报材料,我多次加班至深夜,并结合申报要求对华龙区的申报材料提出多项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我及时了解、掌握并迅速准确的向华龙区传达评审动态,结合评审动态对华龙区的申报工作给予建议和指导,使濮东产业集聚区的申报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资格审查和初评。随后,又与区委、区政府的其他同志一道,多次与省发改委、建设厅、国土厅、环保局等参评小组单位进行沟通,克服重重困难,使省集聚区规划评审组将濮东产业集聚区的申报面积由8.37平方公里调增至12.57平方公里,成为河南省首批17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

二是集聚区的规划编制。在集聚区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与区直有关部门一道,多次和规划编制单位河南省规划设计研究院联系,向其提供有关数据,并组织分管部门与规划部门一起对规划草案相关部分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力求规划文本尽可能的做到完美无缺。

三是集聚区的规划申报。在规划文本基本成熟的前提下,我按照华龙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利用各种能动因素,积极联系邀请与省规划评审有关的专家到濮,与濮阳市相关部门的领导一起,对濮东产业集聚区的总体规划进行初审,在肯定濮东产业集聚区前期工作的同时,对规划文本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为华龙区的申报材料在随后的省规划评审顺利过关奠定了基础。为确保濮东产业集聚区能顺利通过省级评审,我积极与省集聚区规划评审组的专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沟通,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安排评审会场等后勤工作,使濮东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于8月15日顺利通过了省级评审。

濮东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通过省级评审,为濮阳市即将开始的新一轮土地利用修编时,将濮东产业集聚区内土地性质的变更奠定了基础。从而为解决华龙区工业项目建设亟需的土地问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将为华龙区“工业强区、商贸富区”战略的顺利实施,带动全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建设工作

华龙区作为**市唯一的行政辖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有独特的优势。作为华龙区的副区长,我带领区发改委、长庆办的负责同志多次到省发改委协调沟通,经过专家论证评审,今年7月,省政府确定濮阳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园区为30个省级服务业特色园区之一。这也是濮阳市唯一的以服务业为特色省级产业集聚区。该园区是集贸易、金融、文化、会展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活动中枢,是现代化服务业高度聚集的地区。2010年入驻企业上百家,营业收入近6亿元,每年创造利税近亿元。目前在建的大型商业项目有:投资1.2亿元的濮阳丹尼斯项目、投资1.2亿元的万利财富广场、投资8000万元的晨光商厦、投资2亿元的郑州未来等。以服务园区为中心的商业圈已基本形成,为濮阳市建设中心商务区及豫鲁冀三省交界商贸流通中心奠定了基础。

(三)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2010年新增1000亿元和2010年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为使中央投资最大化的扶持华龙区经济发展,我和区发改委负责同志加班加点工作,组织乡(办)、区直有关部门认真筛选上报项目,围绕“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和华龙区现有的濮东产业集聚区、服务业特色园区和东北庄旅游产业,精心策划了一批工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及旅游文化项目,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2010年共筛选上报省发改委152个项目,2010年共落实计生、畜牧、农村道路、卫生等10个项目,总投资102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60.33万元,省配套17.6万元,地方配套549.07万元。

其中,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的项目6个,总投资161万元,中央投资87.33万元,省配套17.6万元,地方配套56.07万元。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岳村乡兽医站、改建孟轲乡兽医站项目。总投资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33万元,省级投资2.6万元,区财政投资6.07万元。目前工程基本完工,等待竣工验收。

二是岳村乡计生服务站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万元,省投资15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2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完成97%。

三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有4条道路,共5公里,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万元,区级配套50万元,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等待竣工验收。

新增投资1300亿元的项目4个,总投资866万元,中央及专项资金373万元,地方配套493万元。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中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35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4万元,该项目正进行图纸工程概算审核、招投标报名已结束,目前在筹备招投标准备工作。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共有3条,分别为工业园区-贾庄、y002大河寨-s101和cd42s101-西孟轲,总里程10.2公里,总投资513万元,中央投资204万元,地方配套309万元。其中cd42s101-西孟轲段正在铺设路面,已基本完工;y002大河寨-s101段路基已完成;工业园区-贾庄段因穿越一苹果园,赔偿问题正在协调过程中,同时路面附属物正在清理。

第3篇

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负责人叶华勋分析认为:现代家庭中,独生子女居多,小宝贝们都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加之人们“望子成龙”的迫切心理,有教育投资的心理,也有教育投资的能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早期教育问题。广大家长已经不再满足孩子入托有人看,而是迫切希望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

同时,2008年前后,正是全中国要迎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时候。在新一轮的人口出生高峰中,平均年新生儿数量将有1700万~1800万,峰值大概出现在2010年左右,那时,新生儿数量将在每年2000万左右。

鉴于此,开办幼儿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而具有创新性的幼儿园将会引领行业的发展。

【办园条件】

没有幼儿园从业经验的创业者怎样开幼儿园,开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呢?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幼教中心主任聂美连介绍说,最基本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齐全证件。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 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5.良好素质的幼师,讲卫生的厨师。

6.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申办程序】

1. 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 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当地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办园的要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办园的,则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3.考察:当地教委联同卫生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会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 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当地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县幼儿园等级证”。

上述办证费用有几项:

1.证明资产时,须会计师事务所开验资报告,开10万的验资报告,验资费用为200-300元。

2. 硬件设施证明,就是开幼儿园的基本设施的发票或资产评估,也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开,费用500-1000元。

3.证下来后,需要交纳 “教育保证金” 5-10万,主要看是什么档次的幼儿园,多大规模。这笔费用只是押金,今后会退。

【办园费用】

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幼教中心聂美连介绍,投资开办一个设施设备完善的幼儿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该中心的一个下属幼儿园是2006年开办的,一共4个班级,投资了20万元左右:一是楼房租金。二是装修费。三是教学用具费用,包括大型户外玩具、钢琴、每个班配备的电视机、VCD机等,课桌、椅子、橱柜、睡床等,还有食堂用具。四是人员工资开支。五是日常开支,包括水电费等。

【选址要求】

聂美连推荐,幼儿园应选在居民较多的住宅区。住宅区孩子相对集中,既能为幼儿园提供生源,同时也便于家长接送。此外,不同规模的幼儿园要找不同消费能力的社区。

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幼儿园应该尽量找单门独户的房子,可以保证孩子的活动安全,也方便统一管理。教委对园舍也有规定:第一,要求人均户外活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第二,活动室光线充足、干燥、空气流通,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第三,盥洗室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卫生要求;第四,每班活动室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要求一人一杯二巾,供给足量的开水;第五,幼儿园有大、中型体育活动器具,幼儿人均有二件玩具、二本图书和一种以上体育活动用具;第六,每班备有教材、挂图、黑板、电子琴、录音机等。有防暑保暖设施。

【装修要点】

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幼教中心聂美连提醒:对幼儿园的装修应尽量符合儿童的心理。比如在墙壁上用明亮的颜色画一些小朋友喜欢的花草树木、可爱的动物等等。多多摆放小朋友喜欢的东西,在各个教室放置一些布绒玩具等等。如果对孩子的心理不甚了解,那么一定要请有经验的装修公司来完成这项工作。

除此之外,孩子抵抗能力差,购买幼儿玩具时,一定要注意玩具是否安全。同时,要注意定期更新玩具和教学设备。

第4篇

一、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是我镇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我镇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投入,采取措施克服目标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创造优美的环境,提升我镇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副主任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1 ~ 2人组成,负责跟进本部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和材料汇总。

各居(社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3~4人。

三、任务分工

为明确职责,顺利开展创建工作,设立宣传、考核指标落实、资料收集与编制以及资金经费保障等7个工作小组。

(一)资料组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请示及申报表、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任务说明:根据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表》,填写相应内容后加盖__镇人民政府公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整理创建生态镇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等形成工作报告。

2.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将我镇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归总,形成技术报告。

3.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材料

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各单位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协调区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情况说明材料(见附件1)。

4.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影视宣传片、图片集

责任单位:宣传文体办公室

任务说明:制作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影视宣传片,时间长度约30分钟,充分展示我镇生态文明形象,同时制作相关画册。

(二)宣传组

组长:__

成员:__

1. 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2. 及时报道创建进度和先进事迹,定期播放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公益广告,并向省、市、区级报刊和电视台上送宣传报道资料。

(三)环境整治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进行环境监察,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禽畜 养殖业的监

督整治,确保工业“三废”和禽畜养殖场废水的达标排放。

(四)农业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引导农业生产向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

(五)污水处理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推进我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确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进行,保证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全面达标。

(六)市政环卫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整顿市政环境卫生,确保城乡居民垃圾、医疗垃圾及时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执法监管组

组长:__

组员:__

负责为各个工作组的整治、整顿工作提供行政执法力量的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为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组对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的考核检查,创建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

1. 准备阶段:20__年12月 ~ 20__年1月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掌握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工作,落实措施,解决薄弱环节。

2.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2月

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全镇宣传发动工作。全镇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活动主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

3. 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上报阶段:20__年3月

对照申报指标,完成申报所需各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支撑材料的编制、收集与整理,于3月底前并同申请表一起报送至上级部门。

4. 攻坚落实阶段:20__年3月至6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紧密配合,对照生态镇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完成任务的计划,开展各项专项活动,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巩固整改成果,保证达到国家级生态镇的要求。

5. 小结阶段:20__年6月至7月

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对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的各项要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漏。

6. 迎检阶段:20__年8月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迎接国家考核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对镇内污染行业要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河涌整治工作,镇内主河涌要进行清淤整治;进一步加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我镇的总体环境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执法和专项行动;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污染物或“未报先建”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三)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

第5篇

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为出发点,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依托,以街、镇、乡为责任主体,实现辖区内所有的新建小区依法组建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居民小组,达到社区管理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维护区域完整的原则:按照区划的界定,各街、镇、乡都有维护我区区域完整的责任,凡属我区范围内的新建小区,应纳入我区社区管理全覆盖的范畴。

2、分工负责的原则:新建小区组建社区居委会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区民政局负责新建小区组建社区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街、镇、乡是社区居委会组建的责任主体,凡是符合组建社区的新建小区,街、镇、乡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组建工作。

3、属地负责制的原则:按各街、镇、乡的管辖范围,实行属地负责制,负责把辖区内的新建小区纳入社区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凡符合组建社区居委会条件的要及时组建成立社区居委会。不符合组建社区居委会条件的成立居民小组挂靠相邻社区实施管理。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1、调查摸底:各街、镇、乡要把辖区内所有的新建小区全部摸查一遍,及时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凡规模达到1000户,按程序及时组建社区居委会;未达到组建户数的小区,按照地缘关系和有利于自治管理、有利于资源整合的原则,成立居民小组,隶属相邻社区管理。

2、落实办公、活动用房:土地规划部门在审批房地产开发规划时,应将新建小区配置社区办公用房、活动用房作为一条硬性标准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并按新建小区每500户不低于7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合理配置社区活动用房。房地局在小区开发商开盘卖楼时,按规划方案验收落实社区办公用房等配套用房。

3、申报: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按社区组建的要求提交成立社区申请报告以及《社区管辖示意图》、《成立社区申请表》。

4、核查:区民政局接到街、镇、乡请示报告和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深入拟成立社区,按照社区设置标准据实调查,提出是否成立社区的意见,用红头文件向区人民政府写出请示报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5、审批:区人民政府接到区民政局调查意见后,对符合成立条件的社区进行审批,街、镇、乡在收到区政府批文后,要迅速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三个月内完成社区组建工作,区财政局按社区组建标准,在收到区政府批文后一个月内,核拨社区开办费、办公经费和社区群干生活补贴。

四、工作要求

1、根据现行区内区划的范围,按谁辖区谁负责的要求,各街、镇、乡要将本辖区新建小区尽快纳入社区管理,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不留空白。

2、严格标准,依法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地方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1000户以下的小区按规定不能组建社区,要及时成立居民小组,严格组织程序,选好社区群干,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从而将新建小区的居民人口、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社区文化、社区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环卫等项建设,尽快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第6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省民政厅《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办养老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出资开办的各类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根据当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规模,为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床位数20张以上,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等服务的,称为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人护养院、养护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下同);二类是由一家社会办养老机构负责,联合若干家小型养老机构组成的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其名称原则上与一类相同。小型养老机构为连锁机构的分支,不具有法人资格;三类是床位数不足20张,且未加入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只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称为社区养老服务点。

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和《市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意见的实施细则》,老年公寓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对社区养老服务点的优惠政策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六条各区、县(市)应通过政府投资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等方式,至少建设一所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人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第七条市、区、县(市)民政部门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受民政部门委托,社会福利协会承担指定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设置

第八条老年公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当地养老机构的发展需要;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住养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属于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5年;

(三)服务场所应方便老年人出入,楼层限于一至三楼,对有电梯的楼房可以适当放宽楼层限制;

(四)建筑设计应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使用旧有建筑的,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应有计划进行改建;

(五)设有厨房、厕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设施以及公共活动空间,厨房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备,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配备应急灯和燃气报警器,按使用面积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并定期组织住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七)有提供生活、文体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的场所。

第九条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各成员单位在自愿前提下联合;

(二)连锁机构的管理者为注册登记的老年公寓;

(三)连锁机构的管理者拥有必要的资金,按照连锁机构的床位数计算,资金不少于2000元/床;

(四)连锁机构的管理者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完备的连锁机构管理制度;

(五)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

(六)每个成员单位服务场所的房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设置的床位数不超过20张;

(七)各成员单位的服务场所及消防、卫生等条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第十条社区养老服务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方便老年人出入的服务场所,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环境整洁卫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配备燃气报警器,按使用面积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

第三章审批

第十一条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公寓的审批事项。

第十二条老年公寓应当使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的行业标准名称,并按照登记机关名称管理规定进行冠名。

第十三条一个老年公寓(连锁机构除外)应在一处固定场所开办,如果在其他场所开设分支机构,需要另行申报。

第十四条申办人申请筹办老年公寓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拟办老年公寓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四)拟办老年公寓使用场所的证明材料;

(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区、县(市)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老年公寓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踏查,同意筹办的,发给申办人《省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不同意筹办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六条申办人取得《省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后,在二年有效期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在有效期内工程没有竣工要求延期筹办的,按审批程序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筹办的老年公寓具备开业条件,应向区、县(市)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省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

(三)服务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护理人员的名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服务护理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六)若开设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而本老年公寓无医疗执业资格,需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区、县(市)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老年公寓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九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为尽快提高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实现规范化管理,政府鼓励其自愿加入养老服务连锁组织,开办及享受政府资助金等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由连锁机构统一负责。

加入连锁的小型养老机构,由连锁机构负责到区、县(市)民政部门备案,发给《连锁服务分支机构备案回执》。

第二十一条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内部有关政府优惠政策待遇的分配以及管理服务等相关事项,由连锁机构确定。

第二十二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养老服务点的审批事项。

第二十三条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点应在一处固定场所开办。

第二十四条社区养老服务点的名称由区域、识别和通用名称三部分组成,格式为:××社区××养老服务点。

第二十五条申请开办社区养老服务点,到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区养老服务点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简历;

(二)社区养老服务点设置报告(包括名称、房屋和日间照料床位设置情况及其他事项);

(三)服务人员名单和健康状况证明;

(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养老服务点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踏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社区养老服务点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四章服务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社会办养老机构要与服务对象及监护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和各方自愿的原则,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老年人营养需求的膳食,保证饮食卫生;

(二)及时清扫房间,环境良好,空气清新,定期为老人洗澡、理发、换洗衣物和床上用品,保证老人个人卫生整洁干净;

(三)服务护理人员和住养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体检结果存档备查。如工作人员或住养人员患传染性疾病,应立即离岗或离院;

(四)配备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设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和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自觉主动接受民政、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十九条社会办养老机构中的服务护理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变更名称、地址、负责人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老年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点的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

第三十二条社区养老服务点仅限于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不得扩大服务范围。

第三十三条老年公寓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年检由市、区县(市)民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社会福利协会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要求进行,且年度内还要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查。每年7月15日—7月31日为老年公寓自检自查阶段,8月为区、县(市)民政部门检查阶段,9月为市民政部门核查阶段。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开办养老机构资格。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要求,每年7月对社区养老服务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且年度内还要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其《社区养老服务点证书》。

第三十五条社会办养老机构不得从事与养老事业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为加强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既不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又不加入养老服务连锁机构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认定为无证照经营,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取缔。

第五章监督和问责

第7篇

加快农村卫生三级网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做好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工作。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市卫生局长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在3月底,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卫生院省级财政补助申请材料撰写学习班”,邀请省药学院专家授课,并对调查和申报材料撰写作具体指导。完成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现状摸底调查和乡镇卫生院房屋现状情况调查表填报和乡镇卫生院总平面图、业务用房平面图及相关图片资料采集,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

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今年我市89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省财政补助,人员补助经费中80%用于在职员工工资补助,20%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装备添置等。省财政对我市翁源龙仙、坝子等9所乡镇卫生院下拨了共90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的补助经费。中央拉动内需增加对基层卫生建设的资金,经过努力争取,我市有4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第一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万元建设资金。有6所乡镇卫生院已上报中央争取第二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90万元建设资金。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三、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区域中心打造

一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粤北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积极做好用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程,到目前已全部完成拆迁户签定搬迁或补偿协议,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力争在8月份动工。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中医院医技大楼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完善功能配套阶段。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和新中心血站建设正在进行选址和立项申报。

二是抓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采取从外地引进、本院专家带培和鼓励自学成才等办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全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567人,同比增加22人。同时,各医院不断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市一人民医院今年初实行工资奖金与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大大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专科建设,建立优势学科群体和特色专科。肿瘤防治、心血管疾病介入、肝胆外科等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得到加强。

四是强化医

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各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把三级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作为医疗护理质量的重点,严格落实医疗护理缺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输液反应等报告制度,防范于未然,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今年2月对部分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督查。

进中医强市工作。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规范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创建省中医药先进县工作,曲江区在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翁源县积极开展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积极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开展“韶关名中医”学术经验师承和“治未病”工作。

四、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今年,我们把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全力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在市妇儿工委的协调下,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积极配合,4月份在仁化召开了全市免费婚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6月份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免费婚检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免费婚检的实施方案》。目前仁化、新丰等县的婚检率达70%以上,南雄市达40%,其余各地婚检率均稳步提高。

二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召开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对我市实施“两纲”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2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份召开了全市妇幼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市上半年实施“两纲”目标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作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工作措施。

三是认真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省卫生厅已把市妇幼保健院为妇幼安康工程乳腺癌防治项目定点单位,并协助省保健院在我市组织了相关培训,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

四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技术考核合格证进行考核验证(发证),对全婚前医学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并举办培训班,保证依法提供技术服务。上半年组织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8100份,核查外省和本省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66份,发现无效证36份,其中假证9份。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我局起草并下发了《韶关市卫生系统b超配备管理规定》。

五是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的指导,组织专业力量重点对新丰、仁化妇幼保健院业务进行指导,提高基层妇幼综合服务能力。六是针对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高的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死亡率,确保全年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住院报销比例比去年相应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提高到70-8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40%,县(市、区)级定点医院需转诊到县外住院治疗,经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同意,县外补偿比例可调整到60%,每年最高住院报销封顶线5万元。将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癌症、脑中风后遗症、心肌梗塞恢复期、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白内障手术等10种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年封顶金额与住院补偿一并为5万元。个人交费部分可直接用于门诊费用,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

四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将2012年全市农民补偿情况在网上公布,浈江区合医办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投入100多万建设局域网络,实现全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目前正试运行。全市县、镇合医办于8月15日开通了网络直报b/s系统。五是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至5月31日止,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全部资金已存入财政社保专户,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正常运作。

六、狠抓创卫整改,迎接国家技术评估

今年上半年,重点围绕国家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市创卫创园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同时成立了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创卫督导组,不定期地开展创卫督导工作。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熟食档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全面清理熟食档内卫生死角、修复破损“三防”设施。尤其是针对推荐线路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做到百分百过关。

二是抓好餐饮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各单位做到食品卫生信誉等级牌匾上墙公示,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杜绝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小美容美发和小旅业的卫生监督。重点完善清洗消毒、登记制度和化妆品、床上用品清洗消毒索证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穿戴工作衣上岗,保持店内环境整齐清洁。

七、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明显好转。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等方面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直各单位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落实反腐纠风任务,制定了

《韶关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牵头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同时把反腐纠风工作列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深入开展“抓作风,塑形象”整改活动,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机关纪律和工作作风、规范采购招投标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对照省直机关暗访专题片和韶关市机关效能察访核验《通报》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局机关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监督、卫生行政处罚等行为,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抓好诊疗、收费、采购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市医疗投诉明显减少,卫生局服务窗口上半年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85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95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5个(含变更校验),卫生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达100%。

2012年下半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下半年,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

成立市卫生局深化医药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改革方案,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配合市物价局积极做好乳源县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建设

三、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在总结、借鉴已完成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制改造工作经验基础上,下半年加快推进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改造。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

加快粤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在8月动工。推进市中心血站迁建、市中医院医技楼建设,尽快完成市职业病防治院职防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积极做好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和粤北三院扩建等工程项目报批。精心打造好已确定的5个重点学科和23个特色专科,提高市直医院医疗技术区域化水平和知名度。

五、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在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三级医师查房、死亡病例和医疗事故讨论分析制度等各项核心医疗制度。

六、大力推进中医强市工作

今年完成15个中心卫生院中医科标准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抓好曲江区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翁源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8月份完成国家级特色专科申报工作。

七、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强化卫生综合执法,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做好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开展免费婚检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救助,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流行病学调查及干预,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系统化管理。加强危急孕产妇抢救工作,做好新生儿疾病早期筛查、诊断和治疗。加强孕产妇、儿童死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为孕产妇提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促进城乡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今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5岁儿童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值以下。

第8篇

一、高度重视,反应迅速,有序组织抗震救灾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局党组成员紧急磋商,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指挥长、副局长为副指挥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成都市*区卫生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医疗救治和药品保障组、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和宣传报道组,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一场抗震救灾“战役”在卫生系统打响。一是地震发生后,局党组成员立即率工作人员火速赶往城区、镇(街)各医疗卫生单位实地查看了解灾情,并就如何做好灾后医疗救治和加强灾后安全防范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二是要求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卫生系统所有医务人员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并对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派出机关工作人员通知各医疗单位有序组织转移病人,震后仅1个小时,我区所有医疗单位安全地将1000余名住院病人转移到空旷地带,确保了医院住院病人的生命安全。三是积极做好物资储备。为解决灾区群众医疗救治,满足灾区群众急诊、急救的需要,先后紧急调拨了上百套病床被套、床单,棉絮、垫絮等物资备用;同时,想法设法从各种渠道筹集药品,共筹集药品、消毒剂、日用品等800余种,共15195台件,有力地保障了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和我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一方面及时报送抗震救灾工作信息。5.12以来,累计上报抗震救灾工作信息60期、工作专报65期,为我区的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及时宣传报道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积极与各级媒体通力协作,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中央媒体、成都日报、成都电视台、今日*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我区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

1、应急及时,灾后医疗救治高效有序。地震发生后仅1小时,我区就迅速派出了第一支医疗救治应急小分队赶赴都江堰现场救治和转运伤员,当日晚再次抽调30多名医务人员和10台救护车前往都江堰、彭州等重灾区增援,为地震伤员提高生存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赢得了宝贵时间。全区医疗机构共出动车辆386台次,累计接收、抢救、诊治伤病员6206人次,其中住院病人743人次,门诊病人1513人次,灾民安置点诊疗3950人次,为灾民体检10000余人次。

2、重点突出,灾后卫生防疫成效明显。一是切实抓好重点环境消杀灭。累计出动车辆221台次、人员79*人次,先后对公园、市场、树人学校和花木交易中心灾民集中安置点、部分医疗机构和学校(幼儿园)等重点部门、单位环境实施消杀灭,累计投放消毒药物8557公斤,消毒各类环境面积1015.86万平方米,粪坑8450个,消除蚊蝇孳生地7697处。在寿安镇4个交通要道设置的车辆消毒点,对进入我区的灾区车辆进行消毒,累计消毒车辆1249859台次。二是强化疫情监测和应急接种。在树人学校、花木交易中心灾民集中安置点和都江堰高三学生成都农职院复课点,派出卫生防疫人员驻点驻校,并实行传染病手机报病。全面实施了卫生防疫入组入户工作,每个村均确定了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并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区人民医院、树人学校灾民集中安置点和寿安镇为监测点,全面开展地震灾后各类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地震灾民适龄人员的应急接种工作,共接种甲肝疫苗723人次、乙脑疫苗208人,并对永宁小学的1448名学生应急接种麻腮两联疫苗。三是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向区内9家供水企业和3个灾民集中安置点(含农职院)分别派驻了卫生监督员,截止6月,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70台次、卫生监督员961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017户次、食品经营单位345户次、集中式供水单位286户次、自备供水单位182户次、学校食堂3*个次。抽检各供水企业、自备(用)水单位182户次,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进行了整改完善。四是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先后印发了《震后卫生防病知识》、《抗震救灾卫生防病须知》、《抗震救灾应急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50余万份散发到户,并通过*电视台、新*报、科普宣传LED屏和设置宣传栏、点等形式,广泛开展了震后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宣传。

三、众志成城,同舟共济,有力支援重灾区抗震救灾

在了解到汶川、都江堰、彭州等地受灾严重的情况后,我局结合实际,积极向重灾区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重灾区开展抗震救灾。

1、积极支援重灾区医疗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当晚9时,我局组织了12支小分队共计医务人员50人,出动救护车4台,冒着余震的威胁,前往都江堰、彭州两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同时调集全区医疗机构所属救护车辆前往灾区接收、转运伤病员,为及时挽救地震中受伤群众的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2、积极支援重灾区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派出卫生执法人员前往都江堰,在当地卫生执法部门的指挥下,对灾区居民安置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5台次,派出卫生监督员15人次,检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500户,检查食品摊点30户,检查灾民自行组织的伙食团12个,指导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工作50余次,为确保灾区食品卫生安全和有效防范各类疾病的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3、积极支援重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先后派出卫生防疫人员280人次奔赴都江堰、彭州对灾区房屋倒塌后的场地和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消毒、杀虫113次,消毒尸体584具,消毒灾民聚集地56个,消毒绿化带和街道约553.66万平方米,消毒医疗点332个次,消毒垃圾桶及垃圾堆8128个,消毒厕所4591个。同时,积极向灾区居民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为灾区灾后重建奠定了良好的卫生基础。

4、积极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灾区的灾情深深震憾着每一位医务人员的心,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自发组织为灾区捐款,尽一份社会责任,主动为灾区奉献爱心。截止目前,卫生系统共为灾区捐款290482.7元、自愿交纳特殊党费92894元。

5、积极为辛勤战斗在一线的医疗防疫人员提供后勤保障。灾情发生后,都江堰市区集中了全市医疗防疫人员1000多人,我局主动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5月13日至18日,送去盒饭4000余盒。19日,组织我区流动厨师20余人,带上餐饮、炊具等生活用品赶往都江堰为战斗在灾区一线医疗防疫人员打灶做饭,有力的支援了都江堰市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支援都江堰市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我局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印发了《*区卫生局对口帮扶都江堰市卫生局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安排区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柳城街道社区和黄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对口支援都江堰1—2所卫生院,并明确了帮扶的内容、方式和工作措施等。在对都江堰市翠月湖、大观、玉堂、公兴、青城山镇卫生院等6家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过程中,各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情况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帮扶活动:区人民医院向两家受援镇卫生院捐赠了价值43万余元的药品、家具、医用物资和设备。每周派出各类医务人员参与门诊诊病270人次,查房200余人次,指导手术1台次,放射摄片150余张,阅片200余张,检验血常规、尿34人次,举办专题讲座5次,并免费接受2名受援镇卫生院的专业人员到区医院进修学习。区中医院捐赠受援镇卫生院一批价值4万余元的药品和60套床单、被套,还抽调了10余名技术骨干协助开展查房和治疗工作。区妇幼保健院捐赠受援镇卫生院近2万元的药品,每周派出1名医生参与妇产科门诊463人次,查房20人次,入村开展巡诊26人次,开展三基培训和健康教育培训各7次和11次,该院还邀请受援镇卫生院的人员到我区参观交流。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捐赠受援镇卫生院近20余万元的药品,派出医务人员25人次参与受援镇卫生院开展生化检查57人次,理疗康复病员2554人次,静脉注射2195人次,药品调剂327人次。黄金大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受援镇卫生院捐赠了灭蚊喷雾剂5件、电解质分析仪1台、试剂包2盒和一批药品,并先后派出了1名医生和3名护士参与医疗工作。通过积极的帮扶,都江堰市受援单位医疗卫生秩序得到较快恢复,能基本满足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受到了受援单位和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四、精心组织,加大推进,积极抓好灾后恢复建设工作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安全普查的补充通知》(川卫办发〔2008〕285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成府发【2008】40号),我局积极组织专业机构对我区卫生系统房屋进行安全普查。经过局机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调查、取证、核实,迅速给省、市、区等相关单位报送区医疗卫生系统灾后重建规划报表。目前,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盛卫生院、寿安镇中心卫生院玉石分部和天府卫生院六个机构作为此次灾后重建规划对象,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此外,我局积极申报各类援建资金。截至目前,我卫生系统已经获得中国红十字会390万元的援建资金;同时,结合我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要在2010年创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区)的目标,我局根据我区实际和明年工作重点,以及《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补报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紧急通知》(成发改投资[2008]1006号)精神,将*区中医院(占净土地26.84亩,建筑总面积20000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公平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净土地5.04亩,建筑总面积14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天府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净土地4.96亩,建筑总面积14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寿安镇中心卫生院玉石分院(占净土地7.66亩,建筑总面积14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4个迁建工程,以及*区人民医院(占净土地5.3亩,建筑总面积11000平方米,总投资4400万元)、*区妇幼保健院(占净土地9.1亩,建筑总面积25000平方米,总投资8750万元)两个改扩建工程,共计6个建设项目(6个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2200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11100万元,申请补报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11100万元)作为申报对象,目前申报材料正在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