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3 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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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域;购买力差异;消费市场开发
农村购买力是中国消费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中却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以启动经济为目标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启动经济必须重视农村消费市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提高农村购买力。
一、地域购买力差异
购买力是人们支付货币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能力,或者说在一定时期内用于购买商品的货币总额。它是消费者能对公司施压降低其产品及服务价格的能力,同时也反映该时期全社会市场容量的大小。一切不通过货币结算的实物收支和不是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货币支出,如归还借款、交纳税金、党费、工会会费等,均不属于社会商品购买力范围。要形成购买力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品牌产品的特点及优势;二是消费者需求及承受力;三是品牌产品对于消费者需求的满足程度。众所周知,消费者的购买力与其经济承受力是分不开的。考察消费者的经济承受力主要看他们的收入以及消费者为各项改革和物价上涨的付出。由于收入差距的存在,购买力也存在地域差异。这种地域购买力的差异性表现在:一是地区间购买力的差异。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家庭对彩电、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需求量与20世纪80年代末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录像机、空调、组合音响已进入部分率先富裕的家庭;中部地区农村居民对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等较高档次的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潜力巨大;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将进入数量增长型扩张阶段。因此,在需求的质和量方面都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二是地区间消费环境的差异,除基础设施状况不同外,更主要表现在我国是一个多地貌的国家,平原、山区、丘陵、高原、草地、沙漠,江、河、湖、海,不同地形的地区居民即便对同一产品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三是同一地区内不同农户之间的购买力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与尚处于温饱阶段的农民在需求上自是不可同日而语。导致地域购买力差异的因素主要有:文化差异、社会差异、群体差异和经济差异。
二、农村消费市场需求的主要特点
与城市不同,我国农村市场基本上还处在比较典型的功能性需求阶段,即比较强调产品的实际使用价值和物质利益,而不太注重产品的附加价值和精神享受。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对产品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价廉。在保障产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价格越低越好。基本功能相同的产品,农民几乎无一例外地选择低价产品。二是实用。强调产品的使用功能,并适应农村的消费环境,而对产品形式需求要求不高。如,目前家电产业纷纷推出的纯平彩电系列,比一般的平面直角显像管彩电的价格提高了将近1/3,这对于广大农民用户来说,仅仅只是外观上的不同,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因此,农民往往会选择平面直角彩电。三是简便。与价格低廉相适应,要求产品实现其基本功能,而不需过多的奢侈功能。同样以彩电为例,基本只要图像和声音清晰就可,而丽音系统、画中画、超重低音、环绕立体音等功能则可以省略。再如农村使用的固定电话,要求按键简便、数字清晰、通话无干扰等基本功能,而不需来电显示、通话计时、按键多色背景灯等较多功能。简便的另一个要求是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易学易修,越复杂的产品在农村越不受欢迎。四是牢固。农村的消费环境复杂,要求产品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如电器要能适应低压或电压不稳,交通工具要能适应不同的地形和天气等。同时,要求产品有较长的使用周期、耐用抗损。当然,使用牢固并不等于注重丑陋,爱美是每个人的追求,但如果两者发生矛盾,则宁愿选择前者。
同时,农村消费市场需求有明显的层次性:一是农村与城市消费时间上的差距,如一些在城市已趋饱和的家电产品在农村才刚刚进入消费高峰期。据有关专家分析,我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消费差距约十年,也就是说城市市场十年前消费的主力商品将会是农村市场十年后消费的主力商品,这是一个大致的规律。二是沿海、中部与西部地区消费的梯度性,即产品消费基本有从沿海到中部再到西部逐步辐射的趋势。三是农民消费结构的层次性,在重要商品需求方面,农民选购的先后次序大致为:首先是生产需要,如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农用薄膜、农用机具等;其次是建房需要,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然后才是考虑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需要。
据国内贸易局调研组针对12省、市、区农村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近两年内,农村家电市场消费仍将是一种稳定增长态势,但不会出现对某些商品集中热销的现象,预计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以下几类商品将成为农村市场消费的重点。一是建筑材料。建房是农民毕生的追求,只有建房的需求满足后,才会转向其他日用品及耐用品。二是农机农资。国家关于土地承包50年不变的政策,无疑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其投资热情增高。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喷灌设备、高效肥料、良种、农药、温室设备材料和技术等将成为消费重点。三是耐用消费品。经济发展快的农村地区,已开始进入中低档耐用品普及更换期,有些农户一旦有了购买能力,开始讲究“一步到位”。电风扇、电饭煲、燃气具、热水器(太阳能)、中档家具、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话、音响设备、摩托车将是农村消费重点。四是方便食品。农村生活消费商品化趋势将明显加快,食品半成品、方便面、火腿肠、大众糕点、饮料也将步入农村市场。
此外,要开发农村消费市场,不仅要着眼于农民购买力、农村市场需求,还要研究和了解农民消费心理,即弄清农民的消费习惯、心理偏好及审美情趣。中国农民不太注重形式,讲求东西实在。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明显更看重数量。可这并不是说企业可以放弃产品质量,去注重外在的“花哨”,而是更多的追求产品内涵。此外,中华民族传统的克勤克俭生活习惯牢牢扎根于农民消费者身上。调查显示,家电产品在农村市场销售的主要障碍不是经济原因,而是农民的消费观念与新一代家电产品以提高生活品质为诉求的理念不协调。因此,企业在开拓农村家电市场的同时,要向农民消费者灌输一些新的消费理念,应当着手强调产品的必需性,诉求的重点是让农民消费者觉得这种产品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不是强调“提高生活品质”、“豪华”、“时尚”等对农村消费者来说比较空洞的概念。同时,在审美情趣上,农村与城市也有很大的不同,如在色彩上农民比较偏爱深色,尤其是红色,在名称上比较讲究吉祥等。另外,农民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多集中春季,而结婚多集中在冬季和春季。只有了解农民的这些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我们才能有效确定自己的目标市场,从而制订出可行的推广和行销策略。
三、提高农村购买力。大力开启农村消费市场
(一)大力促进农民购买力的提高
近年来,农产品“卖难”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流通环节不畅,少数地方存在对粮食、棉花、烤烟等农产品收购压级压价及生猪定点宰割变相克扣农民等不合理因素,阻碍了农产品合理流动,致使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农民增产难增收,进而导致农民消费能力弱化。因此,对于农民来说,卖比买更重要,只有把产品卖出去,手中有了钱才谈得上消费,这就要求我们在开拓农村市场时,不仅要提供适销对路、深受农民欢迎的家电产品,解决农民的“买难”问题,还要解决好农民的“卖难”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这才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所在。如,沈阳中心大厦曾经开展的“粮食换彩电”活动就取得很好的效果,农民用余粮换回了急需的彩电,商场销售了积压的彩电,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一)消费信贷的概念与内涵
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金融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零售商向消费者发放的用于购买最终商品和服务的贷款,是消费者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贷款来购买消费用品的特殊消费方式。它主要面向个人开展业务,用于购买供个人使用的消费品。并不是向企业发放用于生产和销售的贷款。
(二)消费信贷的发展历史
早在18世纪末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出现了以契约为主要方式的消费信贷形式,主要用于购买住宅,进而发展为贷款银行,按照人们居住地不同来发放住房贷款。这种早期形式很快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流传开来,在20世纪初期建成了初步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体系。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经济危机过后,消费信贷的作用愈发的重要,品种不断增加,在20世纪下半叶逐渐占据了西方消费的主流,消费信贷空前增长。
二、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一)国内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状况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国内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增长速度很快。截至到2012年底,消费信贷余额已从2004年的1.98万亿元增长到10.27万亿元,8年间增长了5倍,消费信贷在信贷资产的比重中由原来的11.25%增长到了16.42%,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而在高速发展的状态下,风险控制不足的弊端也日渐凸显出来。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风险有以下几个特征:
1.消费信贷业务不良率不断攀升
近年来,消费信贷不良率有上升趋势。据统计,2012年,消费信贷不良率已达到9.35%,有的品种不良率甚至达到约17%,有的银行因为不良率过高为规避风险拒绝再进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2.国内消费信贷风险业务制度僵化
国内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管理模式没有真正实现独立化和专业化,多是银行业务主管把持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服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难以保持风险管理平衡,易形成风险。
3.银行业调控力度不大
面对如此高的消费信贷风险预期,中国银行业动作不大,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措施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发展,这导致了中国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部分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很少有金融机构敢于面对如此大的消费信贷风险来发放贷款,中国消费信贷市场并不活跃,竞争力不足。
(二)国内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消费信贷发展迅速,但繁荣的背后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即风险控制力不足的问题。而风险控制力度不足是风险管理不当导致的,我国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日渐凸显出来。而导致我国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导致风险
消费信贷的对象是个人,而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认为负债是一种不好的事情,居民多数没有负债的意识。而且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信用评审没有形成体系,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风险度的提升。
2.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消费信贷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业务,但是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项业务进行约束,这给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带来了很多不便,当遇到纠纷时银行就会面临难题:为解决纠纷必定会损失部分利益。这也给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3.信用评估系统不够完善
银行在发放贷款前的信用评估主要来自于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能完全确保真实性,银行若没有真实资料,将不能正确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如果出现了还款风险,后果是很严重的。
4.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制度中,对于消费信贷风险的管理不够严格,没有形成专门的机构对消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即便是设立了机构也没有太多的实际权力,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多落在权力机构,无法对风险实行实时监控、实施防范,导致风险控制力不强,效果不佳。总的来看,我国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众多,若不及早根除将危害到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的未来发展前景。
三、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在国外的应用经验
在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这个课题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可谓是开山鼻祖,作为后来者的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多借鉴西方的管理和改革经验,加以改进,转化成为我们自己的制度,来管理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
(一)西方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面对消费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21世纪初,美国银行业提出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案。这个方案从多个方面说明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可用手段,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树立了标杆。
1.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消费信贷业务中,为了保护客户和银行双方的利益,解决双方的纠纷,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十分重要。美国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对消费信贷进行了约束,使得消费信贷业务体系更加完备高效,解决纠纷更加快速彻底。
2.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
银行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对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并派出专门人员对风险进行宏观管理。同时在消费信贷业务的每个部门派出风险控制小组进行全面管理。这样就保证了风险调控能够独立高效地进行,防患于未然。
3.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
美国银行业普遍认为,风险控制部门和各业务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控制信贷风险,业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是最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4.严谨的调查机制
风险来自于客户的信用危机,更加严谨的客户信用调查有利于减少风险。美国银行业因此重新编制了客户信用调查方案来检测客户信用的高低,以此减少较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5.坏账核销机制消费信贷的风险来自于不良贷款,美国银行业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坏账核销办法,对不良贷款进行及时的核销,把握风险,尽可能的减少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
(二)国外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仍然处在消费信贷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外的经验对我们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1.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从美国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中不难看出,政府的扶持、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消费者超前的消费观念等都是美国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速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正是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进程中缺失的部分,它制约着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2.加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美国的商业银行对于风险管理极为重视,将风险管理分工细致,很强调事前的准备工作,将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在事前降到最低。但在现阶段我国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也缺少风险宏观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机制灵活度不高,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3.制定严谨的业务机制
在美国商业银行中,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是极为严谨的,尤其是在事前的信用调查和事后的坏账核销这两项业务中能体现出来。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学习这种高效严谨的银行业务机制,将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基本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对待,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将会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提出的建议
对比西方的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发展经验,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水平还十分有限,弊端有很多已经显现出来。为了应对这些弊端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应该有一些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在西方的消费信贷改革中,政府作为宏观掌控者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支持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业务的开展,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我国也应当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来管理消费信贷风险管理这种业务,来确保消费信贷在我国的进一步开展。
1.相关法律的出台有利于风险管理
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及央行有一定的带头作用,面对风险,需要在政府的支持下,由商业银行自己进行管理。这使得政府需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对消费信贷业务进行约束,对风险进行宏观掌控,这样就会把风险的影响降到低点。
2.相关法律的出台有利于解决纠纷
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不可避免的要产生纠纷,而面对纠纷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就会给银行带来风险,进而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对于纠纷就有了完整的解决办法,这样就改善了商业银行在解决纠纷时的不利状况,降低了风险。
(二)完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体系
商业银行内部应该意识到消费信贷业务在所有业务中的重要性,加强对客户信用的调查与审核,完善消费信贷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的支持实现业务的系统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还要建立完善的坏账核销机制,有效地减少因风险带来的损失。
1.加强客户信用评审
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中,因客户信用评估失误而造成的风险的实例不胜枚举,因此加强客户信用评审的力度,就是规避风险的一个很好的方式。要加强客户信用评审制度,首先就要加强贷款前的客户信用调查,确保贷款放出后客户有还款能力偿还贷款;其次就是加强还款过程中的信用监督,当还款人出现意外事件时有相应的对策,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还有就是对客户提供的信息仔细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减少客户贷款欺诈的可能性。这些作为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信用管理的办法能有效地提高消费信贷客户的信用质量,大大降低风险。
2.完善消费信贷业务流程
在消费信贷业务所出现的风险中,有很大的部分是因为消费信贷业务办理人员的失误而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完善消费信贷业务机制,规范消费信贷业务流程,来减少消费信贷业务中出现的因操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在西方的消费信贷改革中,侧重于对消费信贷业务机制的改革,这是商业银行对自己的一个约束,减少工作人员的失误就会降低风险出现的几率。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管理,在业务机制完整的条件下调控风险,这样就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减少银行的损失。
3.建立完善的坏账核销机制
在西方的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改革中,对坏账核销机制的完善也是一个侧重点,他们认为不良贷款是允许存在的,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理就能看出一个银行是否对自己负责、对客户负责。商业银行在处理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时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坏账核销机制,确保不良贷款的妥善处理,以此减少由于不良贷款而带来的风险。
(三)完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在西方的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改革经验中,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是改革的重要环节,这个机构的职能就是调控风险。在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改革中也应该设立这样的一个机构,对风险进行宏观调控,设置专门的人员管理风险机构,并在银行消费信贷部门设置风险调控组,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控、实时监控,真正做到有效地控制风险,保障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的发展。
五、结语
1.岗位设置有违内部互相约束原则
很多情况下班级的班费由生活委员管理,在班费的使用过程中,生活委员负责每笔开支的记录和报销,显而易见,这项制度与正式单位里财务部的相互约束的原则相违背。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出纳人员只负责出纳工作,并不兼管稽核和账目登记等相关工作。这与班级里生活委员的职务范围有很大差异,生活委员不仅负责班费的管理,更要对班级里班费的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大多数生活委员都可以恪尽职守,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不过在班级里,由于个人品质不同,很多同学可能对生活委员颇有微词,缺乏信任甚至在背后诽谤造谣。有很多生活委员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时候经常挪用班费以做己用,即使过后补回来,也是不可为的。
2.班费支出缺乏
购物发票班费的支出都是一些小事,如在小超市买点生活学习用品,在水果摊买点水果,这些都不好开发票,这导致在班费的使用中,大多数情况并没有发票凭证。而在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每次开支都是有正规发票的,这使企业的各项收入开支都有迹可循,有账可查,这样在对账目进行整理时,才会有条不紊。在正规单位中,财务支出如果没有发票是不被认可的,甚至员工报销出差费用也必须出示原始凭证。与企业参与管理的严格相比,在班级的班费支出中,原始凭证却不能引起重视,这个问题应该给予关注。
3.缺乏班费使用的审批环节
在班级的集体活动中,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审查环节,只要这笔款项得到班委会成员的认可,班费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支出,无论支出的款项多大,比如聚餐,郊游等活动。班费是全班同学共同筹集的,就应该为全班同学所用,让它真正的用于集体。那么在班费支出时,是否应该进行相关环节广泛争取大多数同学的想法,甚至制定一些规定,像较大的款项应该得到班级大多数同学的认可。在这方面,企业财务的支出环节是十分细致严格的,在企业中,无论支出大小,都必须进行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审批,确定准确无误后才能投入使用。
4.缺乏班费使用的监督机制
印刷资料、举办班会和晚会等活动,在比赛中作为后勤支出等不同支出款项,都属于班费的支出账目。而班费的来源主要是由所有同学的共同筹集,还有在学校各种评优活动中所得的奖金,像在评优中如果所在班级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称号,就会奖励班级2000元奖金。不过很少有同学真正在意班费的使用,甚至对班费支出毫不在意,这虽然可能是对班级生活委员的信任,但其实是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其中一份子。班级成员并没有参与到班费使用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只有班委会参与其中,但班费是否真的被用在实处呢?同样是财务管理,在企业中财务支出的整个过程都有专业人员参与,从董事会到审计委员会,再到独立的审计部门,都投入到财务支出的过程中,保证万无一失。
5.缺少班费收支的明细
大多数情况下,应是生活委员将班费的收入支出进行详细记录,不过这个记录更像流水账。例如,购买班级日常用品支出80元、结余620元。教师节为各位老师购买花篮水果支出240元、结余480元。显而易见,这种支出的记录毫无意义,根本不严格,很容易出现生活委员的情况。正是因为在班费支出中,大多数情况是没有发票的,像这么简单潦草的记录,真实与否根本无从考证,支出款项根本无处核实,可相比之下,企业的财务制度却极为严谨,不过班费的使用确实无法与之相比较,在班费使用中,可以把很多环节具体化,这样,班费的使用才更加真实可信,才可以将班费真正的用在实处,避免以公谋私,情况的出现,使所有同学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高校班费管理比较
1.组织机构对比
班级就像是一个企业一样,每一个交班费的同学就像是班级的股东,企业的股东拥有企业的所有权,班级的“股东”当然也是班级费用的最终拥有者,企业中的CEO、总经理、总裁,对应着班级里的班长、支书以及其他的班级管理者,当然,由于企业的资金流动比较大,所以需要设置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即会计或者是财务部,班级的班费数额相对来说较小,班级内的生活委员以及其他同学就能够应付自如。
2.资金走向对比
股东为企业注入了原始的资金,让企业的管理人员拿着这些钱来创造价值,取得企业的利润,在班级内部,最初的班费也是由班级中的同学提供的,只不过这笔费用并不是用来创造价值,而是为了更好的管理班级,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创造了无形的价值。当企业不满足现在的发展,想要得到更多的利润时,就要筹集资金,进行自身的扩张,这就要求老股东以及一些新的股东注入新的资金,这也就像是在班级的费用不足时,要定期的收班费一样,如果企业申请破产,那么其所有的资金在偿还了债务之后会退还股东,班级解散之后,班费也会退还给每一个同学。
3.财务制度的对比
企业专门负责资金的会计会将发生的每笔交易和资金的流动情况详细记录,班级的生活委员也是这样,他掌管着班级内部的资金流动情况,也记录着每笔班费的走向。企业会定期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等来供资金的提供者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在班级中,班级的管理者也会定期将记录的账本公布,来告知同学们班费的使用情况,都达到了监督资金使用的目的,当企业资金或者是班费不足时,管理人员就会像各自的资金提供者索要资金,也就是融资和收集班费,企业融资为了赚钱,使利润最大化,筹集班费则是为了能够使班级更有利于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将企业财务管理融入高校班费管理的思路
1.提升班级同学对班费收支管理的重视程度
如果企业的领导者能够对企业负起足够的责任,及时的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那么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也就会尽职尽责,尽量避免资金出现问题,同样的道理,假如班级中同学们也能够主动的监督班费的使用情况,定期查看,那么管理班费的同学也就会小心谨慎的使用班费,不敢作弊。
2.制定严格的报销制度
要想管理好班级费用,就要设置两个管理者,设立两个管理者并不是要设置两个人分别管理自己的账本、自己的资金,而是设置专门的管理金钱和负责记录金钱走向的人员,比如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设置了会计和出纳人员,这样两者就会互相监督,互相牵制,所以在班级中,我们要选举出一个人管理班费,另一个人负责监督班费的使用情况。在班级中班费要实报实销,当有人需要使用班费时,可以自己垫付或者是向生活委员预支,在活动结束后,应该持有关的票据经过班长以及其他班级管理者签字后方能找生活委员支付。生活委员也应该及时的整理相关票据,来定期的向同学们汇报。
3.设置班费管理的专门监督人员
“分权制衡”原则被应用在企业中,企业设置审计部门来对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达到权力分散的目的,但是在班级中,这样的制度很难实行,因为班级中只有班委负责班级内部大大小小的决策,这就要求有专门的人员来对班费使用进行监督,来要求生活委员不得不谨慎小心的对待每一笔班级中的费用。
4.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电力产品和其他产品是一样的,在货物销售的过程中,一方面将优质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另外一方面获得收入。这种商品的货币反映就是价格,交换价格代表着商品价值。价格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物质消耗支出、劳动报酬以及盈利。电能的货币表现是电力价格,能源成本、税收以及利润等都是它的组成部分。在电价制定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是结合电容量,另外一个方面则是结合用电量的时期。
二、营销统计数据的采集来源
要想科学的分析电价,就需要保证数据源是全面完整的,每月收集到的应收电费汇总月报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数据来源,本表统计和汇总了基层操作站每日的数据。应收电费汇总月报表包括诸多方面的内容,如不同类别用户的数量、在不同时期消耗的电量以及功率因数的调整等等。在分类统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用户的不同用电类型,以及差异化的电源电压供应等方面。通常可以讲用户划分为大工业用户用电、非工业用日元用电以及一般工业用户用电和农业生产用户用电等等。同时,在统计分析的过程中,需要在一个类别来分析同一个电压等级的用户,这样方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记录。
三、电费电价数据的分析方法
在分析营销数据是,主要是将综合性指标统计分析法给应用归来,对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个总量指标的指数进行比较,就会有综合指数形成。具体来讲,可以从这些方面来进行:
1.电力销售收入的变化对售电收入的影响:
在统计中,需要对综合指数进行分析,需要将同度量因素给引入进来,通过本环节,某些数据不能够直接加入经济意义,或者是进行对比,就可以对其进行转化,使其能够对比。借助于定量分析,分析综合指数的变动情况,同时,将质量指标定义为影响变动的因素。可以在报告期内固定质量指标,也可以在基期内固定。在电力销售分析过程中应用测量分析数据,需要对电力销售数量指数和电力销售收入的变化进行分析,在分析之前,需要将目前电力价格影响收入的变化因素给排除掉,因此,就需要在基期内固定同度量因素,也就是在将电价固定在基准上,来分析销售价格。
2.售电电价的变化对售电收入的影响:
在分析电价的过程中,还需要将一些相同的因素给找出来,以便将其作为衡量的指标指数。通常情况下,在分析经济活动时,会将影响收入价格的因素给纳入考虑范围,那么在报告期内固定同度量因素,在报告期内分析数据,则可以获得更大的效果。在营销分析的过程中,电力价格总指数分析远远不够,在很多情况下,还需要对这一时期的销售收入增加因素进行了解,掌握哪一类用户的影响导致此产生,深入的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影响的因素,这样得出的综合指标方是全面可行的。
3.售电量、售电单价的变动对售电收入的影响:
统计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多因素分析法,指的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产生了总变动现象,这些因素的影响,总的变化的相对数和绝对数,这样就可以对变化的规律和因素进行了解。
四、综合指数和多因素分析法的作用
在统计学中,有机的结合了统计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用来对综合指数进行分析,并且在电价的分析中应用,可以对各种现象及变化全面的解释,可以对不同性质的用电类别对整体销售收入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将统计分析方法应用过来,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也可以对各个领域的用电管理情况进行了解。此外,分析电费电价,也可以对各地营销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得到第一手的数据,以便对下一年的经济指标和市场发展趋势进行更加科学的预测,结合这些数据,对市场化运作方案进行更加科学的制定。以某地供电局为例,在八月份的时候,本供电局售电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售电收入反而降低了。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八月份农业排灌用电有着较大的增长幅度的增长,可以占到本局用电量增幅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因为售电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电价较低的电量比重增长较快,这样总体售电均价就降低了,进而影响到当月售电收入。
五、结语
[关键词]条款费率,监管,公众利益,产品创新,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定式合同,一般而言,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订,且内容复杂,专业性强。保险费率是特定保险险种中每个危险单位的保险价格。为避免投保人接受不公平的条件,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也为减少保险公司因竞争压力对投保人作出不合理的承诺和防止保险费率上的恶性竞争,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部分国家(地区)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条款费率进行严格监管,也有的国家(地区)对保险条款费率放松监管。
一、从监管理论分析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的动因
(一)公众利益理论
监管的公众利益理论认为,政府监管主要是寻求修正源于市场失效的资源误配,进而对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或方法。人们购买保险是为了通过交纳固定的保费获得未来的保险保障,保险条款费率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影响到保险客户的利益。保险客户交费在先,保险公司赔款或给付保险金在后,保险公司能否依据条款履行合同承诺,关系到社会福利和公众利益。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保险经营主体能自由进入和退出,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障碍;买方和卖方都具有完全的信息,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所有的卖方以同样的价格提供同质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和价值不偏离。在这种市场条件下,由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保险公司的要价(边际收入)会趋于边际费用,达到社会资源最佳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但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实际是不存在的,市场并非万能,市场失灵问题难以避免。如不合理条款费率对消费者利益可能造成侵害,还容易产生外部效应,一种产品的问题可能造成消费者对其它产品的不信任,严重的还可能引发连带效应或集中挤兑。市场中还存在“免费搭车”问题,在不成熟的保险市场中,客户从众心理严重,对保险条款费率不加以研究,对自身的利益漠不关心等。市场失灵也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破产和偿付能力不足,损害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为了保护公众利益,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政府有必要对保险条款费率进行监管。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只有完全竞争的市场,买者和卖者才可能拥有与交易有关的充分信息,但这种条件是不存在的。况且,保险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一般而言,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订,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积累的信息、数据,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设计条款费率时更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客户只有买与不买或买何种保险产品的选择。为确保保险合同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保险条款往往复杂难懂,保险费率的精算更不是一般社会公众所能做到的。客户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资信状况也往往了解甚少。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风险情况的掌握远不如保险客户,很大程度上依靠客户“如实告知”,现实中存在较多的客户有意无意地隐瞒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逆选择问题突出,有的甚至恶意骗赔。为防止保险公司以信息资源优势侵害客户利益,必须有一个代表公众利益的监管机构对保险业进行监管。为减少和控制保险客户利用对保险标的的信息优势欺诈保险公司,也必须由监管机构加强对保险产品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及产品销售环节的内控进行监管。
(三)破坏性竞争理论
破坏性竞争理论认为,在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往往存在破坏性竞争行为。破坏性竞争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过度竞争和价格不适当。保险业的过度竞争会使成本不合理攀升,产品价格与承担的风险责任严重不匹配,产生经营亏损,削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侵害公众利益;价格不适当,不论是价格太高或太低,都会对公众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从保护公众利益和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出发,有必要对保险条款费率进行监管。
二、国际上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的几种模式及启示
(一)国际上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的主要模式
由于各国(地区)的市场条件和监管理念差异,对条款费率的监管采取不同的模式。从世界范围看,保险费率及条款监管制度大体可以分为3种模式:以市场自律为主导的松散型模式、以政府监管机构为主导的严格型模式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混合型模式。松散型模式指国家一般只规定保险公司有一定的接受检查义务和资料公开义务,而对其经营不直接进行干涉,松散型模式以英国及我国香港地区为代表。严格型模式指国家颁布了完善的保险监管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机构也有较强的权威,对保险公司的整个经营过程和全部经营活动进行具体而全面的监管(如统一保险市场的条款和费率),严格型模式以改革之前的日本、德国为典型。混合型模式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保险业的准入条件,规定保险公司从业遵守的准则,对某些重大事项进行直接监管,混合型模式以美国、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英国:采取松散型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重点监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避免保险公司经营失败、破产,损害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不受任何监管和控制。英国的保险市场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其监管机构注重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促进竞争,强调市场效率。主张承保条件、承保费率自由竞争。
日本:采取严格型模式。以前日本的保险法对保险条款费率有严格的规定。日本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费率算定会的会员,有义务遵守算定会厘定并经大藏大臣认可的费率。随着日本新《保险业法》的颁布,从1998年7月1日起,废除了保险公司必须遵守算定会费率标准的规定。算定会只提供纯费率,保险公司在纯费率的基础上,依据公司的经验数据和管理水平拟订附加费率。纯费率加上附加费率构成产品费率,保险商品仍须送交金融厅审核后才能开始销售。金融厅对保险商品条款和费率进行实质性审查,而对于商业保险领域的商品则采取核备制。由于算定会提供的纯费率是在全国保险数据的基础上精算出来的,如果保险公司不使用,应向监管部门说明理由。说明日本保险监管机构对费率依然实行监管和调控,并非放任自流。
美国:采取混合型模式。美国的保险监管是通过州监管当局来实施的,各州制定保险监管法律,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在统一各州保险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州保险法内容上已无多大差别,对条款费率的监管采取审批制和备案制。保险公司的条款费率必须报监管机构审批或事前备案,也有产品采取边呈报边使用的事后备案制。如纽约州的车险条款费率实行审批制,监管机构不仅对公司提出的费率进行审核,还要对条款的可读性进行审查。
(二)国际保险条款费率监管模式的启示
1.对保险条款费率采取何种监管模式,取决于市场条件。在接近完全竞争的较成熟的市场条件下,市场机制完善,保险经营主体、消费者理性成熟,偿付能力监管到位。保险产品将适应市场的需求而极为丰富,信息透明,消费者可以获得且有能力去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同质保险标的的平均损失率对保险费率驱动起决定性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放松乃至放开条款费率监管都具有可行性。如英国,首先是有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崇尚自由竞争;其次是有发达的经纪人制度,英国90%以上的保险业务是由经纪人介绍成交的,能够通过经纪人在纷繁复杂的保险条款费率组合中选择最经济的一种;再者,在监管手段上有完善的数据搜集系统、偿付能力监控系统和法定会计制度,监管机构可以及时了解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状况,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及时予以处理。
2.从全球监管来看,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对条款费率的监管呈放松监管的趋势,逐步走向市场化,由事前监管为主向事后监管、由合同条款和价格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为主转变。但在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仍实行适度的政府干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市场化不等于完全自由化,不等于放任自流。
3.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公司治理逐步完善,内控逐步健全,保险公司能够真正以“经济人”理性经营;保险信息披露增强,保险客户日益成熟,能够理性选择公司和产品;保险中介市场不断发展,保险中介能够真正帮助保险客户做出正确投保选择;偿付能力监管逐步到位,能够及时预防和处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出现的问题。我国未来保险监管的发展方向应是逐步放松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市场活力,提高市场效率。但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参与各方不成熟,市场失灵情况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保险公司非理性经营行为仍较普遍存在,中介市场不发达,投保人对条款费率缺乏足够的了解,偿付能力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如果放松条款费率监管,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上的恶性竞争,也难以保证条款费率的公平性,被保险人的利益难以保障,保险公司也可能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甚至破产,所以,尽管条款费率的监管费时费力,监管成本高,从长期来看,监管也难以左右费率的走势,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有必要对保险条款费率制订和执行进行必要和足够的引导和干预。
三、我国保险条款费率制订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3年之前,我国主要险种的条款费率由保险监管机构制订,其他险种的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订,报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保险法》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管机构审批,审批的范围和具体办法由监管机构制定。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管机构备案。恢复国内保险业务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为满足社会对保险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不断研制开发保险新产品,保险产品体系初步形成。但部分公司保险条款费率的制定和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产品雷同多
由于保险产品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新产品一经面世,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造成有的公司对产品开发重视不够,投入开发成本少,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照搬照抄,或对保险责任和费率简单微调,市场上产品雷同现象多,不能完全满足市场上差异化、个性化的保险保障需求,特别是面向“三农”的保险产品严重不足,因产品“拿来”容易,抑制了产品创新的积极性,也挫伤了创新产品的公司的积极性,不利于保险市场的繁荣,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二)相当部分产品适销性差
产品设计方面存在市场营销理念不足的问题,往往“以我为中心”,片面强调风险控制,条款中责任范围窄,罗列众多除外责任,造成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在一些责任险产品中表现得尤其突出。由于产品设计的职能主要集中在总公司,保险分支机构对产品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市场需求信息不能及时完整地反馈到总公司,产品开发方面存在市场调查和可行性论证不足和上下脱节、供需脱节的问题,虽然各公司向监管机构备案的产品数目众多,如产险公司报备的产品有1000多个,但真正适销对路的产品少,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三)有的产品条款通俗性不够
条款内容复杂,专业术语多,晦涩难懂,投保人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保险展业人员对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如果展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或因利益趋动不尽职履行说明义务,则容易造成误导,埋下日后纠纷的隐患。特别是面向“三农”的产品与在城市销售的产品未加以区分,通俗性不够,农民看不懂,难以激发市场需求。
(四)有的产品定价不合理
一是有的产品定价高,多年的赔付率处在低水平,而且属小额分散险种,经营效益稳定,不会产生巨额风险,而有的险种连年亏损,产生不同险种的客户保费的交叉补贴,造成不公平。对于高赔付的险种,有的公司进行严格限制,有的干脆“一刀切”,不经营该项业务,制约了业务的均衡发展。二是有的相同险种在不同公司之间的条款差异化不明显,但价格差异悬殊,且价格高低与公司服务质量没有明显相关性。这些情况容易引发违规经营,对价格虚高效益好的险种进行返还或支付高手续费,相同险种不同公司之间费率差异太大,费率高的公司的产品销售困难,也容易导致费率上的违规打折。
(五)有的条款费率执行随意
有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在执行经总公司精算制订和经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的产品方面存在较大随意性,依照核保人员主观判断任意扩展责任和调整费率,有的总公司内控不严,在内控方面为违规行为留下操作空间,造成市场的无序和过度竞争,导致市场资源浪费,使保险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和信息功能受到干扰而扭曲,使行业发展出现高增长和低效率并存的状况。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错综复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品创新的激励机制不健全。由于产品同质化严重,价格竞争占主导地位,引发一系列违规问题、内控问题、效益问题。造成保险产品创新不足既有企业内在的原因,也有外部原因,在制度设计上对产品创新的激励和引导功能不足,缺乏对产品创新的保护机制。二是偿付能力监管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目前保险市场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司经营中盲目扩展责任、随意降低费率和从其他渠道套取资金支付高手续费、高返还等问题屡禁不止,监管机构花费大量的监管资源去查处,但收效甚微,治标不治本。这些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会从财务数据中反映出来,通过加强对公司财务真实性的监管和偿付能力变动情况的监测,对偿付能力恶化的公司及时采取惩罚性措施,可以引导公司更加理性经营。三是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成熟的保险市场,市场约束与市场监控在产品管理中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在市场约束机制下,信息披露加强,产品同时接受众多潜在监控主体的监控,主体包括:投保人、同业公司、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评级机构等。目前我国保险市场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还发挥不充分。
四、加强我国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从制度上鼓励产品创新,增强保险产品创新动力
一是对于新开发的产品规定适当保护期,保护创新公司的创新利益,避免同业不投入创新成本照搬照抄,挫伤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改变一家公司承担创新成本,整个市场分享创新利益的不公平局面;二是经过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的新产品,规定其保障范围和保险费率应作为同类保险产品的基础保障范围和基础费率,各保险公司开发的与新产品保障功能类似的产品,应统一使用该基础保障范围和基础保险费率,也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扩展保险保障范围并同时合理提高保险费率,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或降低费率,也不得以增加特约条款等方式变相降低费率或采取其他规避管理的方式;三是通过向各保险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在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产品开发奖励基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公司新开发或修订的保险产品每年进行评审,对于突破现行保险领域、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的新产品给予奖励,弥补公司产品创新的成本,在整个行业营造鼓励产品创新的环境。
(二)加大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抑制非理性价格竞争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促进公司更加审慎经营,确保在任何时点上满足最低偿付能力要求、符合保费总规模和承担单一危险单位的保险责任的限制要求,从而避免片面追求规模,防止总公司的错误导向造成基层公司及员工不惜成本、不顾效益甚至不负责任地以违规扩展保险责任、降低费率和高手续费、高贴费的方式掠夺市场资源,跑马占荒,从源头上扼制非理性价格竞争问题。当然,由于公司治理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保险从业队伍参差不齐,仅靠偿付能力监管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还需从市场行为的层面上加强对各公司条款费率执行、费用支付等方面监管,对不严格执行经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无精算依据和未履行规定的程序,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随意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提高对公司产品设计的支持力度
加强保险行业协会数据基础建设,由保险行业协会搜集各主要险种损失数据,建立数据库,供整个行业共享,为公司特别是新公司厘定产品纯费率提供更多数据支持,同时为监管机构在审批和受理备案保险产品过程中提供数据依据。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险种,加大行业协会制订指导性条款费率力度,对于责任范围相近,但费率与行业指导性费率差异悬殊的,监管机构在审批或备案保险产品时应重点审查。避免同质产品费率差异太大,价格与价值偏离。
(四)加强对保险附加费率的监管控制,扼制高手续费、高贴费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以高费用进行市场竞争的问题,特别是“限折令”出台、条款费率监管加强后,部分公司转向以高费用冲击市场,对业务员采取费用包干方式。有的总公司下达分支机构高营业费用率,加上手续费、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等近40%,另加上总公司本级的费用、公司预期利润率,产品的附加费率要达到40%才能满足上述要求。这一方面方面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对投保人来说不公平;另一方面,保险分支机构可以从宽松的营业费用中套取资金用于争抢市场,使市场无序竞争加剧,保险业的成本和社会成本增加。所以,通过对保险产品附加费率的控制来抑制高营业费用是必要的。通过控制附加费率,在产品中降低预定费用率,执行中对超出预定费用率的予以查处,促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文艺复兴;意大利;消费观
文艺复兴是欧洲历史上一个伟大的转折时期,传统基督教所倡导的生活方式及其观念受到强有力的冲击,作为“欧洲近代长子”的意大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文化的丰富多样,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文就意大利人炫耀式消费观形成的原因,以及在吃、穿、住等方面的表现来简要叙述一下其消费观及其所产生的影响。
一、炫耀式消费兴起的原因
意大利资本主义的发展
意大利地处亚欧非三大洲的交界处。凭借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意大利的商业在欧洲最为繁荣,商人足迹遍及整个地中海世界,甚至远达北非和亚洲。意大利人在上古时期就与东方各国保持着频繁的商业联系。东方的香料、丝绸和珠宝等奢侈品很早就通过意大利传入欧洲。14世纪上半叶,一个意大利商人弗朗切斯科・佩科罗蒂写过一本《经商指南》,书中广泛涉及欧亚非三洲的商品集散地和商路,欧洲的城市是意大利商人活动最频繁的地区,意大利本土自不用说,地中海沿岸、大西洋沿岸的主要城市都有意大利商人的常驻之地。除欧洲的城市外,他还提到土耳其、蒙古和中国的商业城市,甚至还精确地计算出从克里米亚的卡法到元朝的大都(北京)的旅程需要250天。?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意大利人积累的巨额的财富,“在十三世纪初,商业利润一般是20%-50%;即使在黑死病之后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也达到5-8%”,在商业繁荣时期,利润则高的惊人。因此,意大利成为地中海世界繁荣的商业中心。
巨大的商业利润刺激的意大利城市的繁荣与复兴。意大利式欧洲资本主义萌芽最早的国家之一,到1350年,意大利半岛上的城市已是星罗密布,形成了一个新的城市体系。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城市都是以手工业生产而闻名的,前者的纺织业和后者的造船业在欧洲都是遥遥领先的,随着商业的繁荣,行业不断增多,手工业规模不断扩大,也为意大利人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此外,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在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城市中出现了新兴的银行业,到了文艺复兴时期,银行业得到很大的发展。在意大利的商业活动中,银行业非常活跃,佛罗伦萨在十四世纪便拥有100多家银行,各国上缴教廷的税款均存于当地银行。欧洲三大货币经营家族巴尔迪、佩鲁齐和阿奇乌里都出自意大利。据估计,十四世纪至十五世纪期间,在欧洲通行的9亿枚金属货币中,意大利就占5亿枚,即超过欧洲其他国家货币总和的25%。佛罗伦萨的银行主要从事存款和放贷业务,且银行利润极高,例如对外放贷,通常收取7-15%的利息,若是外国人则高达30%的利息;同一时期,银行的利润远远高于工业利润,如1435年-1450年期间,美第奇家族经营的银行利润竟达26万佛罗琳,而当时该家族操控的工业生产取得的收益只有2.9万佛罗琳。银行业的巨大利润,也为意大利人敛聚的大量财富。
可见,巨额财富以不同的方式源源不断地流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财富已经积聚到十分惊人的地步。意大利出现了一批巨商豪富。在15世纪中叶,柯西奠・美第奇和乔凡尼,卢西莱依的家产都在10万佛罗琳以上,是全欧最大的富翁。殷实的家产逐渐地改变了商人、企业主、银行家的社会地位,也逐渐影响其消费观念及其消费方式。城市的富裕对社会的消费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时人们的生活已经完全不同于中世纪的节俭,逐渐转向奢侈和享乐方面。
二、炫耀式消费的表现
(一)饮食方面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的饮食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食物种类变得丰富,人们对食物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对餐具和烹饪技术的要求更加讲究,更为注重宴请宾客的排场。这些充分体现了人们在餐饮方面的享乐、奢侈化趋势,而这种趋势在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大城市更为明显。
由于东西方商品贸易的发展,人们财富的日积月累,意大利周边城市已经不能满足城市的需要了,只有通过大规模的进口来满足城市对食品的需求。每年收获季节,大批运载食物的商船在意大利往来穿梭,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大量消费。所以在意大利随处可见来自欧洲其他地方的农产品,奥当西欧・兰第在1550年出版的《意大利奇闻异事录》中罗列了意大利各地额佳肴美食:博洛尼亚的香肠、莫德纳的夹心肘子、费拉拉朱圆馅饼、勒佐的■酱、皮亚琴察的奶酪和蒜味烙面、锡耶纳的小杏仁饼、佛罗伦萨的三月奶酪、蒙扎的细香肠和肉糜、齐亚威娜的野鸡和栗子、威尼斯的鱼和牡蛎、帕多瓦的精致面包和各种美酒。而且人们在烹调时大量使用各种香料,像胡椒、丁香、豆笼、肉桂、杜松、姜等辅佐材料来增加食物的风味和刺激食欲。不过,从总体上看,十五世纪早期曾颁布“禁奢令”,人民的消费观念还是比较质朴。但在十五世纪中期前后,一股消费的热潮或“奢侈之风”开始在富有的城市显贵和市民当中弥漫开来。1470年,那不勒斯国王的私生女莱奥诺拉到达罗马时,举行的宴会的疯狂之举让人叹为观止;克莱芒五世继位时的贺宴花费1.5万金币;佛罗伦萨每年要消费掉4千头公牛和牛犊,6万头羊羔和绵羊,2万头山羊,3万头猪,佛罗伦萨住在城里的人每天要消耗140莫吉亚的谷物,每年有5.5万加仑的酒运进城里。而且一度被视为奢侈品的蔗糖,在同时期的欧洲,只有少数贵族和富商才有机会使用,意大利人在十五世纪也曾大量使用。
另一方面,餐桌礼仪亦逐渐发展起来。上菜的顺序、餐桌的摆放朝向和客人就坐秩序都有合理的安排。在15世纪时,人们渐渐以刀叉代替双手吃饭,到16世纪时,意大利人餐桌上已经出现做工精细的陶瓷餐具。比较讲究的人吃饭时,还放着音响,随兴吟诗、助兴,偶尔也会招来一两个陪侍。一些欧洲人到意大利旅行时,看到其餐桌上成堆的食物和餐具都大为惊叹。
(二)服饰方面
随着基督教禁欲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神学思想的枷锁不断被打破,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放和自由。而对于穿的要求,衣服已不再是遮羞御寒的工具了,而倾向于追求穿着的华丽。
一、旅游购物消费的现状分析
1.基本数据
(1)导购规模:据2001年《中国旅游报》的一项调查显示,95%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经历过导游导购,81%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参与过导购消费,96%的导游人员承认其在带团过程中进行导购活动。
(2)购物比重:我国旅游者的平均旅游购物消费占旅游总消费的比重已由1996年的15.7%,上升至2001年的20.3%。据马来西亚国家旅游局的统计,2001年中国旅游者在马来西亚一地的旅游购物消费达4000元/人,其中70%来自导游导购。
(3)购物满意度评价:根据2001年《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中的有关数据计算,41.7%的被调查者对目前的旅游购物表示反感。
2.旅游购物消费的基本特征
(1)旅游购物地点:一般选择在业内认可的定点商店,包括当地旅游局授牌的定点购物商店、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商店和导游、司机自定的购物商店等三类。
(2)旅游购物频率:一般为一日一店。
(3)旅游购物种类:分为六大类:当地特产类、珠宝类、钟表类、药材类、品牌服饰类和工艺纪念品类。
(4)旅游购物商品基本特点:
一是物美。一般经导游人员和店员的联合推销,都能吸引住游客的眼球;
二是价高。产品一般标价不菲,少则几百,多则几万。其产品定价方式为:
附图
其中:P为商品标价,d为商品折扣率,R为商品净利润,r为税率,TC为产品总成本,P(1-d)×20%=商品净利润=导游人员导购佣金(亦称回扣或提成);
三是还价空间大。这里的还价空间其实就是(O~dP),一般来讲,d的区间为(30%,60%),个别奢侈商品,由于标价很高,d可达80%。但一般情况下,P(1-d)还是要高于市场上的价格;
四是质量稳定性不高。表1数据显示,目前旅游购物商品的质量可靠性平均为61.7%,最高的是工艺纪念品类,为80%,最低的珠宝类,质量可靠性仅为30%。
表1旅游购物商品质量评价调查情况
附图
注:本表数据是作者根据行业分析制作,仅供参考。
二、旅游购物消费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解析
研究发现,目前旅游购物消费的动力机制是由导游、旅行社、购物商店、旅游者四方形成的一种隐性契约关系——旅游者希望在游览地购买物美价廉的旅游纪念品,导游员希望通过导购来弥补收入的不足,购物商店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旅行社则把购物商店的返利作为其利润的来源之一。这种隐性契约关系形成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是导游、旅行社、购物商店、旅游者四方利益的博弈。这样的制度安排目前是不均衡的,由于旅游者对旅游商品的购买需求和对其信息的有限认知,使得不均衡制度安排得以存在。购物消费投诉的发生就是在这种合约安排下四方利益博弈非均衡性的表现,对旅游购物消费行为进行规范化、优化也就是要创造一种博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
1.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模型
附图
图1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模型图
2.非规范利益分配链模型解析
(1)委托人—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旅游者在商品价格识别上处于劣势。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旅游者是委托人而导游是人。人由于和购物商店在利益上的一致性而达成营销行为的默契。因此,人在商品价格和质量上占有较多的信息。而作为委托人的旅游者,因为其行程均由人负责安排,因此无法通过比较对所购商品进行价格识别,在价格上处于被动接受者的状态,信息占有较少。这种委托人—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旅游者在商品价格识别上处于劣势,也使得非规范利益分配链中导游与购物商店之间的回扣关系变得可行。
(2)旅行社超低成本运作导致其利润来源渠道异化。旅游业的无序竞争给旅行社带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近几年来,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旅行社数量的高速增长,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拥有旅行社一万余家。旅行社数量的增加,推动了旅游经济的发展,但这些旅行社中,真正有实力的只有百十家,大多数都处于小、散、弱、差的状况,目前尚未形成科学的垂直市场分工体系,而是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竞争,共同分割一层蛋糕,产品差异化程度低,为了招揽游客进行低价竞争成为业内普遍现象。旅行社为了扩大其市场份额,降低消费者的进入门槛,以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作为其线路报价。然后通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二次消费来弥补其经营利润的空缺。比较典型的有如下三种报价模式:一是规范模式:线路产品报价=两地交通费+区内交通费+景点门票价+食宿费用+导游服务费+毛利;二是海南模式:线路产品报价=往返机票价(折扣价)+区内交通费+景点门票价(团队价)+食宿费用(团队协议价)。这种报价是一种零利润报价,旅行社在这种价格模式下的经营利润来源于购物商店交纳的“人头费”,这种“人头费”最终通过购物消费转嫁到旅游者身上;三是香港模式:线路产品报价=往返交通费+签证办理费+食宿费用。这种报价是一种负利润报价,旅行社在这种价格模式下的经营利润来源于导游员交纳的“人头费”(相当于导游员预先花钱从旅行社将团队带领权买下),报价的亏缺部分和导游员的工作收益通过购物商店的购物消费回扣实现。
(3)导游人员薪酬保障的缺失导致购物消费回扣成为其主要收益来源。导游正常收入的构成分为:工资:300~600元/月或零工资;小费:欧美为2美元/天,港澳台为20元人民币/天,国内为零小费;出团补贴:内地为30~50元/天,海南为零补贴,香港为负补贴(反交“人头费”)。
由于导游工作的日趋自由职业化,许多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都是在旺季临时聘请导游,导致导游人员正常收入水平低下,有的没有任何工资,有的还要反交旅行社“人头费”。“雇工要付酬劳”应该是一般劳动力市场的规律,而在一些旅行社与导游员这一雇佣关系上恰恰发生了动摇。一些旅行社雇导游不仅不付酬劳,反而要求上团的导游员交给旅行社费用——“人头费”,造成一些导游员“举债带团”现象。所谓“人头费”,是旅行社按照一个旅游团游客人数的多少,向带团导游员收取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导游员应缴人头费总额=旅游团人数×单位“人头费”价格。单位“人头费”价格的高低一般依照游客来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购买潜力而定,如在入境客人中,高的80~200元/人,低的10~30元/人不等;国内游客中,高的一般是50~80元/人,最低的也是在5元/人左右。以一个每人要付50元“人头费”40人的旅游团为例,导游员上团之前要付给旅行社“人头费”2000元。导游员自己的劳动价值无法从正常的收入结构中充分体现,这使得导游人员面临两种力量:完成旅行社的“购物签单”指标的外在压力和“补充收入”的内在动力。这直接导致导游和司机联合,投靠旅游商店,利用客人购物收取回扣。
(4)外部经济效应的存在——非规范利益分配背后的合理因素分析。微观经济学认为,如果某人或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时给其他个体带来利益或危害,而该个人或企业又没有因为这一结果得到报酬或支付赔偿,那么这种利益或危害称为外部经济。根据是利益或是危害,分为正的外部经济和负的外部经济。旅游活动中有大量的外部经济。人们对旅行社从饭店、餐厅、航空公司、交通运输公司收取的佣金并无异议,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者与旅游供应商之间的中介服务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合情合理。其实,旅行社和导游在购物方面所提供的中介服务与其他方面并无不同。旅行社每年给定点购物商店送去绝大部分的客源,导游在介绍旅游纪念品的性能和文化背景,推销旅游商品方面的功劳不可抹杀,他们都为当地地方经济和地方企业带来了正的外部效应。旅行社和导游理应从主要受惠者——定点商店收取佣金。
三、旅游购物消费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优化
在上述研究中,我们解析了目前为旅游购物消费提供动力机制的利益分配链,那么对旅游购物消费行为进行规范化的实质就是对其利益分配链进行优化。利益分配的优化使得旅游购物消费过程中各方利益博弈达到一种均衡状态,由隐形契约关系转向显形契约合同,从而形成一种博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
1.规范化利益分配链的建立
附图
图2规范化利益分配链模型图
(1)游客利益:购物商店的定点化、公开化和价格监管化,使得游客在购买信息的占有上趋于对称,其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2)商家利益:一是经济利益。支付合理比例的佣金,给商家带来了更多的利润,同时为降低商品价格提供了基础;二是社会综合效益。商家加入旅游佣金结算系统,诚信经营,受到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保护和推介,得到游客的信赖。而系统外的旅游经营企业,如采取私授回扣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3)旅行社利益:公对公结算,保证了旅行社合法的佣金收入,扩大了其利润来源渠道。
(4)导游利益:导游是旅行社的从业人员(雇佣劳动者),他们在旅游过程中(包括旅游佣金的形成)付出了劳动,依法应按合同约定获取劳动报酬。实行旅游佣金制后,旅行社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导游作为劳动报酬的补贴,通过结算系统,委托银行从旅行社佣金账户上即时划转到导游的账户中。佣金的合法化、公开化和合理化,使得导游在心理上和物质上均得到满足。
2.实施的保障措施体系
(1)旅游定点购物商品价格的政府监管化。目前,定点购物商店的商品品种繁多,标价混乱,质地及生产日期不清,等级无对比性。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对定点商店的旅游商品进行分类,分等级,鉴定质地,并制定政府指导价格,加贴中国旅游局的标贴。确实做到定点商店货真、货全、价实。现行的购物定点制度本身就意味着将市场竞争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政府介入制定指导价格正是保证旅游者权益的手段。同时,可建立抵押制度,即定点旅游购物商店也应向行业主管部门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2)旅行社利润来源的渠道良性化。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制形成网络化,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垂直分工体系,使旅行社业朝着有利于竞争与发展的方向转变。改变现行的“小而全”、“大而全”、“大无大的优势,小无小的特色”的混乱局面。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低级的价格竞争,让旅行社有利可图,不指望通过其他违规办法来创造利润,让旅游业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3)导游员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的合理化。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每个人都从其从事的活动中获得回报。当个人不能为他所做的事获得回报时,或当个人不必为其行为支付全部成本时,献出现了激励问题。因此,旅行社应建立一种既能使尽职的导游员获得其应得的回报,又能使导游员必须为其违规行为支付全部成本的激励机制。
(4)旅游购物佣金的合法化与公开化。目前,本来合理的佣金却以不合理的形式——“回扣”出现。因此,解决回扣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回扣转化为佣金,便于社会和政府监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旅行社与定点接待单位事先签订合同,确定佣金比例,支付方式,并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即是合法行为。定点单位提计的佣金必须计入销售成本,旅行社则将其列入营业收入。旅行社每月可按约定从佣金中提出一定比例作为导游员收入的一部分。同时,严禁司机、导游个人私自收受回扣。
韩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在韩国,任何商店不会直接给导游回扣,而是按导游所带客人购物金额的15%~20%向导游所在的旅行社结算,再由旅行社按比例发给导游佣金。
(5)旅游佣金管理机制的信息化。银行出资建立统一的佣金结算中心,购物商店、旅行社和导游员全部在中心建立账户。购物商店统一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结算单和与中心联网的税控收银机,导游员发个人牡丹卡;企业与企业、旅行社与导游的佣金分配协议在中心备案,并预先输入结算程序。当发生购物交易时,佣金款项通过收银机进入结算中心,结算程序按照协议比例自动将佣金划入旅行社和导游的账户,导游员用牡丹卡在提款机支取自己的佣金。
论文关键词:VEC模型,脉冲响应方差分解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以财政支出为主要载体的社会经济建设活动,带来了我国前所未有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1978—2007年期间,国家财政支出从1122.09亿元增加到49781.35亿元;GDP总量从3645.2亿元增加到249529.9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9%;人均GDP由381元增加到18934元,增加了近50倍[1]。但是,截至到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例也扩大到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为代表的社会不公平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不容忽视的问题。可见,在财政支出所具有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增长的三大职能中,收入分配职能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发挥和体现。那么,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动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协调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问题上,财政支出应怎样安排呢?这不但是发达国家财务管理论文,也是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常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借助于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系统地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2]的动态影响机制。
一、文献述评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述评
从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研究都强调经济效率,而不太注意收入分配差距。只要经济增长符合帕累托效率,就没有坏处,哈耶克认为这就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命题核心期刊。受其影响,西方学者们大多重视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加之二战后世界各国政府普遍把经济增长列为财政支出的首要目标,使得这种研究趋势更是盛极一时,而对于财政支出结构与社会公平关系的研究则明显滞后。
对于国内研究而言,目前已有的关于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的影响研究还比较少。学者们大多侧重于财政支出总量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或者是财政支出结构与社会公平关系的研究,鲜有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与财政支出结构之间的关系。而且,在划分财政支出结构的分类标准上大家还未达成共识,再加上对社会公平系数的界定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最终导致实证分析结论存在差异。寇铁军、金双华(2002)以基尼系数为社会公平指标,将财政支出划分为公共福利支出和非福利支出,利用简单回归分析得出我国财政支出对社会公平问题重视不够的结论。孙文祥、张志超(2004)以城镇对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差额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比值作为社会不公平指数,构造了六个模型方程分别研究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与社会公平的问题,得出地方财政支出具有显著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中央财政支出可以明显改善社会公平程度,不同的财政支出项目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的贡献具有显著差异的结论。王莉、冉光和(2007)利用基尼数据等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财政支出结构对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呈负效应的结论。刘成奎、王朝才(2008)以城乡居民收入差为社会公平指标,分析不同财政支出项目对城镇、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冉光和、潘辉(2009)对全国居民、城乡居民以及东中西居民三个样本进行公共支出与收入分配关系的VAR模型实证研究,得出公共支出对居民收入分配起到了负面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论文,国内外关于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的影响研究基本上是围绕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增长,或者是财政支出结构与社会公平进行单一静态研究。然而,追求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是政府安排财政支出所面临的永恒主题。只考虑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而忽视社会公平的问题,或者离开经济增长而单一的研究财政支出结构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得出的结论都可能有失偏颇。这是分析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影响不可或缺的研究思路。基于此,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脉冲响应函数等动态分析方法系统考查财政支出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动态影响。
(二)理论分析
财政支出结构是指各类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按照经济性质不同,财政支出结构可以分为政府投资性支出、政府消费性支出和政府转移性支出三种。三种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重的变动,直接反映了财政支出职能的调整。一般而言,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具体地说,从需求方面讲,投资性和消费性支出与私人支出无异,直接构成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通过乘数效应拉动经济增长;从供给方面讲,投资性支出会影响生产函数而间接拉动经济增长,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会形成社会物质资本,从而解决制约经济增长的瓶颈因素;科学、教育以及卫生等领域支出会形成人力资本,从而提高劳动者生产率,改善社会生产技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核心期刊。相反,转移性支出具有两面性,它不仅能促进经济增长,也能熨平收入分配不均。具体地说,从需求方面讲,转移性支出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扩大了社会总需求。同时财务管理论文,当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时,转移性支出能够缩小甚至弥补收入分配不均的缺口,稳定社会公平秩序。从供给方面讲,转移性支出也是一种典型公共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特征。
因此,在财政支出结构上,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比重越大,表明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较强;转移性支出比重越大,表明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较强。
二、变量选取与研究方法
(一)变量选取
本文选取1978—2006年社会公平指标、经济增长指标以及财政支出结构指标共同构建VEC计量模型进行分析。各变量均为年度变量,并用GDP平减指数扣除物价因素的影响。由于中国统计年鉴中没有GDP平减指数,这里借鉴司春林(2002)的做法,用公式进行换算,GDPiindex表示第i年的GDP指数,GDP1978index表示1978年GDP指数(1978年=100),GDPi表示第i年的名义GDP值,GDP1978表示1978年名义GDP值。需要指出,我国预算外支出结构不具有明显特征,波动性较大,所以我们暂不考虑财政预算外支出,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8》以及国研网教育版宏观经济年度统计数据库。
(1)社会公平指标上我们选取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衡量。首先,选择上梯形面积法计算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Mi表示某一收入水平组家庭累计百分比,Qi表示某一收入水平组收入数累计百分比。其次,按照R.Msunarum公式计算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G1G2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财务管理论文,P1P2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占总人口的比重,u1u2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u表示全体居民的人均收入,G表示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
(2)经济增长指标上我们选取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衡量。根据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指数-100)/100公式计算而得,其中以上年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为100。
(3)财政支出结构指标上我们分别选取财政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以及转移性支出各自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来衡量。依据官方统计数据,财政投资性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支农支出以及科教文卫支出等;财政消费性支出包括增拨企业流动资金、地质勘探费、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国防支出以及行政管理费等;财政转移性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和政策性补贴支出等。
表1 变量定义表
变量名
变量解释
变量名
变量解释
Gini
全国居民基尼系数
GDP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GIV
财政投资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GCS
财政消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GTR
财政转移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二)研究方法
为了避免模型出现伪回归现象,本文首先利用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对非平稳变量进行处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如果变量是单整的,借鉴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的协整理论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以确定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增长、社会公平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进步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揭示变量之间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用数据的动态非均衡过程来逼近经济理论的长期均衡过程,更加全面认识变量之间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和动态的短期关系;构造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确定不同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的动态影响程度核心期刊。根据研究需要,构造出分析财政支出结构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的计量模型1和模型2。同时,为了避免模型回归分析中可能存在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问题,对变量数据取自然对数。其中,i是滞后阶数,n是样本个数,是扰动向量。
模型1:
模型2:
三、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与协整检验
利用Dickey和Fuller(1981)提出的考虑残差项序列相关的ADF单位根检验法,滞后长度根据SIC法则自动选择,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对于非平稳性的变量进行差分处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表2的ADF检验结果显示,样本期间内仅有财政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是非平稳时间序列财务管理论文,但是它们的一次差分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即这两个序列都是一阶单整I(1)。
表2 ADF检验结果
变量名
检验类型(c,t,k)
ADF检验值
伴随概率p值
结论
lnGini
(c,t,0)
-2.0240*
0.0430
平稳
lnGDP
(c,t,3)
-3.9201*
0.0263
平稳
lnGIV
(c,t,0)
-3.2130
0.1023
非平稳
D(lnGIV)
(0,0,0)
-4.7690**
0.0000
平稳
lnGCS
(c,0,2)
-3.4119*
0.0198
平稳
lnGTR
(c,0,3)
-2.3022
0.1790
非平稳
D(lnGTR)
(0,0,2)
-3.2291**
0.0024
平稳
注:(1)检验类型(c,t,k)表示ADF方程中的截距、时间趋势项和滞后阶数;(2)*、**分别表示在5%、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3)D表示对变量进行一次差分。
由于上述两个变量都是一阶平稳序列,其它变量都是水平平稳序列,因此,我们可以利用Johansen检验判断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如果它们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则表示虽然在短期内它们具有各自的变动规律,但在长期内却存在着共同的变化趋势。根据AIC、SC信息准则以及似然比LR统计量确定最优滞后阶数值为2。
表3 协整检验结果
原假设
特征根
Trace 统计量
Max-Eigen 统计量
None
0.8595
131.22**
51.02**
At most 1
0.7939
80.20**
41.06**
At most 2
0.6003
39.13
23.84*
注:**表示在1%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趋势假设:时间序列有均值和线性趋势项,协积方程只有截距项。
(二)VEC模型估计
表3的协整检验结果显示,迹检验和最大特征根检验存在冲突财务管理论文,前者认为有2个协整关系存在,后者认为有3个协整关系存在。对于这样的情况,检验估计得到的协整向量,并将选择建立在协整关系的解释能力上。同时,运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我们得到协整方程和误差修正方程(见表4)。
表4协整方程和误差修正方程
协整方程
模型1
LnGini=-1.70LnGIV+9.37LnGCS-0.19LnGTR+12.98
(5.40**) (-1.73) (2.63*)
模型2
LnGDP=2.47LnGIV-26.81LnGCS+1.38LnGTR-25.01
(-6.25**) (2.91*) (-3.58*)
误差修正方程
模型1
DLnGinit=-0.30ecmt-1+0.10ecmt-2+0.34DLnGinit-1+0.24DLnGinit-2-1.45DLnGDPt-1+0.46DLnGDPt-2
(-2.75*) (1.74) (1.05) (0.73) (-2.55*) (0.71)
+0.26DLnGIVt-1+0.35DLnGIVt-2+0.27DLnGCSt-1-0.44DLnGCSt-2-0.19DLnGTRt-1+0.11DLnGTRt-2+0.11
(2.74*) (0.76) (2.91*) (-1.36) (-1.07) (2.56*)
模型2
DLnGDPt=-0.02ecmt-1-0.003ecmt-2+0.07DLnGinit-1-0.16DLnGinit-2+0.39DLnGDPt-1-0.41DLnGDPt-2
(1.27) (-3.13*) (0.59) (-2.38*) (2.15*) (-2.71*)
+0.17DLnGIVt-1+0.05DLnGIVt-2-0.08DLnGCSt-1-0.08DLnGCSt-2-0.05DLnGTRt-1-0.03DLnGTRt-2+0.10
(2.30*) (0.32) (-2.78*) (-0.65) (-2.82*) (-1.04)
注:**、*表示在1%、5%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
需要指出,括号内数字为T检验值,基尼系数取对数为负数,所以模型1协整方程表明长期中财政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与社会公平成正相关,且投资性支出贡献度相对较大;财政消费性支出与社会公平无显著关系。误差修正方程表明社会公平变动偏离长期均衡关系时,其负反馈修正机制产生效果,但修正速度很慢。经济增长率、财政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的一期滞后差分值和转移性支出的二期滞后差分值对短期社会公平调整都有显著影响。模型2协整方程表明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都有显著影响,消费性支出贡献度相对较大。误差修正方程表明经济增长偏离长期均衡关系时,其负反馈修正机制产生效果,但修正速度更慢核心期刊。社会公平、财政支出以及前期经济增长都对本期经济增长的变动有显著影响。
(三)因果检验
Granger(1988)指出,如果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那么也一定存在某种形式的Granger因果关系,或单向的,或双向的。协整分析得出的经验方程只能表示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或至少一个方向的因果关系,要想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还需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表5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
Null Hypothesis
Obs
F-Statistic
Prob
结论
LnGini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DP
26
3.72906
0.0291
拒绝原假设
LnGDP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ini
1.85800
0.1710
接受原假设
LnGIV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DP
26
2.77932
0.0692
拒绝原假设
LnGDP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IV
3.96284
0.0238
拒绝原假设
LnGCS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DP
26
0.07063
0.9749
接受原假设
LnGDP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GCS
0.70548
0.5605
接受原假设
LnGTR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DP
26
3.05082
0.0537
拒绝原假设
LnGDP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TR
2.39282
0.1004
接受原假设
LnGIV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ini
26
2.96578
0.0581
拒绝原假设
LnGini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IV
0.37126
0.7746
接受原假设
LnGCS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ini
26
0.54046
0.6604
接受原假设
LnGini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CS
0.96788
0.4283
接受原假设
LnGTR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ini
26
2.33310
0.0815
拒绝原假设
LnGini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nGTR
0.23638
0.8699
接受原假设
表5检验结果与ECM模型基本一致,在Granger因果关系上,我们取10%置信度水平可得到如下结论:(1)社会公平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经济增长不是社会公平的Granger原因。这表明我国社会公平问题比较复杂,经济增长导致收入分配不均可能不是社会公平的决定性原因,可能还有人力资本和制度等原因。(2)财政投资性支出与经济增长互为Granger因果,这符合凯恩斯乘数-加速原理。(3)财政投资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既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财务管理论文,又是社会公平的Granger原因。这表明除了扩大社会有效需求,财政投资性支出为私人创造了平等的受教育和医疗保健等起点公平条件,转移性支出为私人脱贫致富的最终实现创造了结果公平条件。
(四)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
Johansen协整检验、向量误差修正机制以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仅能说明变量之间的长期或短期关系,而我们更关心系统冲击对各个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和各个变量对冲击响应的方向、时滞效应以及稳定过程。为此,我们可以通过脉冲响应比较各种财政支出对社会公平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强度和方式,通过方差分解来进步评价不同财政支出对社会公平和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表6VAR模型平稳性检验
Root
Modulus
Root
Modulus
0.996398
0.996398
0.603642 - 0.570974i
0.830900
-0.864283
0.864283
0.603642 + 0.570974i
0.830900
-0.087091 - 0.859657i
0.864058
0.149442 - 0.727316i
0.742510
-0.087091 + 0.859657i
0.864058
0.149442 + 0.727316i
0.742510
0.691905 - 0.508023i
0.858382
-0.670197
0.670197
0.691905 + 0.508023i
0.858382
-0.600645
0.600645
0.798529 - 0.261842i
0.840363
-0.155832
0.155832
0.798529 + 0.261842i
0.840363
如果被估计VAR模型所有根的模倒数小于1,则其是稳定的。若模型不稳定,此时模型并不具有可逆性,脉冲响应函数的标准误差是无效的。在考察变量响应之前,先检验VAR过程的稳定性,如表6所有根的模均小于1,可以肯定VAR过程是平稳的、可逆的。
图1 基尼系数对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响应 图2 经济增长率对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响应
(1)由图1可以看出,财政投资性支出标准差扰动对基尼系数前十期产生正向影响,第六期达到最大值0.018494,从第十一期起转为负向影响,之后逐渐收敛,表明财政投资性支出对我国社会公平的影响具有一定滞后影响;财政转移性支出标准差扰动对基尼系数产生负向影响,之后逐渐减弱,虽然其后过程有细微波动,但在整个冲击响应阶段保持微弱的负向影响,表明财政转移性支出对我国长期社会公平有一定促进作用;而财政消费性支出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不稳定,波动较大,后期逐渐收敛。
(2)由图2可以看出,财政投资性支出标准差扰动对经济增长率交替产生正负影响,最终维持在-0.001410影响水平上,这表明财政投资性支出对我国经济增长先表现出引致效应,随后产生挤出效应;财政消费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标准差扰动对经济增长率产生正向影响财务管理论文,其后过程虽有波动,但在整个冲击响应阶段对经济增长率保持正向影响,这表明财政消费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稳定的引致效应,不存在挤出效应。
图3 基尼系数方差分解图4 经济增长率方差分解
(3)由图3可以看出,财政消费性支出和经济增长对基尼系数的影响很小,基尼系数预测方差主要受其自身、财政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影响,整个期间自身影响逐渐减弱最终锁定43%,不同的是财政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影响都是逐渐增加,最终分别稳定在33%和13%。
(4)由图4可以看出,经济增长受其自身影响最大,除此之外基尼系数对其影响逐渐减弱至12.5%,财政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对其影响迅速增加至9%和13%,而整个期间财政转移性支出对其影响基本稳定在3%。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在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日益冲突的背景下,本文从财政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三方面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的影响进行了动态分析,最终研究结果表明:
(1)长期中社会公平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经济增长对社会公平的影响不显著核心期刊。但是,短期中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对社会公平具有显著影响。
(2)财政支出分别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存在协整关系。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在发展变化中都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效应,反向误差修正速度很慢,都需要不同财政支出的变动进行调整。
(3)在财政支出结构上,财政消费性支出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影响,财政转移性支出对社会公平具有显著影响,而财政投资性支出具有两面性,基础设施等物质资本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科教文卫等人力资本投资对社会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创造了条件。
因此,从本文的研究结果和我国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根据不同时期既定政策目标和社会环境,政府应该适时调整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具体而言财务管理论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第一,在财政支出以促进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增加财政消费性支出的同时,增加财政投资性支出。短期内,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和公路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性支出可以带动经济快速增长;长期内,科学、教育、文化和卫生等民生领域投资性支出可以缓解社会不公平压力,这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在财政支出以缓解社会不公平程度为首要目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度提高财政转移性支出比重的同时,适当增加民生领域财政投资性支出。不过,应特别注意不能简单指望调整这类开支比重就能够自动地实现改善社会公平的目标。因为,在我国社会公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单单是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制度结构与变迁所带来的不公平更是关键之所在。
第三,财政支出不能片面地把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对立起来,而应有所重点有所兼顾。一定程度的社会不公平才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进而维持社会整体公平以及高质量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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