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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2-05 22:12:5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师定期考核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师定期考核

第1篇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宣城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宣卫医[*]7号)文件精神,按照《广德县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县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县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医防综合股。考核机构(县医院、中医院)要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具体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科学组织实施,并为接受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组织对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文件的学习,按照规定及时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考核机构的联系和协调,按时报送考核相关资料。

二、考核对象

至*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满2年(即在*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考核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4个类别。

三、具体考核时间安排

(一)4月3日前,县卫生局成立医师考核领导小组,各考核机构成立考核委员会,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完成全县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布置工作,组织全县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4月5日前,县卫生局将领导小组名单和辖区内考核机构的考核专家委员会名单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

(三)4月10日前,县卫生局将本局和各考核机构医师考核工作联系人员名单、电话、传真号码和邮箱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四)4月15日前,全县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本年度接受考核医师名单汇总送交相应的考核机构和我局医防股。同时,各考核机构将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和考试范围、大纲,通知至县卫生局以及委托考核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医师所在机构负责将业务水平考试的相关安排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4月3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接受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填写相关材料,报送相应的考核机构。

A.简易程序

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1份)和《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等医师基本信息;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医师所在单位)在上述表格上签署意见后,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一并报相应的考核机构审核。

B.一般程序

先由医师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和《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等医师基本信息;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医师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上述表格上签署评定意见后,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一并报相应的考核机构复核。

(六)5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完成对简易程序考核人员材料审核和一般程序考核人员的业务测试。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局医政科。同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各一份,反馈至我局和受委托机构。

(七)5月30日前,医师所在单位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并将被考核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上报至相应的医师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卫生局);县卫生局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上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

(八)6月30日前,A.县卫生局完成考核结果记录。《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统一加盖“*年1月至*年12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B.各考核机构要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对所考核的医师建立医师档案;C.县卫生局和各考核机构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其他事项

(一)本次医师考核工作按照《广德县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确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本次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确定。

(二)为保证医师考核档案的规范统一,考核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用A4纸印制或复印。

(三)在卫生部《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启用后,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

第2篇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我局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不足两年即《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日期在年31日以后的,参加下一个周期的考核。

变更到我区的医师,其执业证书更换后导致无法查验首次注册时间的,按照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推算,即年及之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核。

执业级别从执业助理医师变为执业医师的,其时间认定按照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取得的时间计算。

承担卫生支农、援疆、、援外医疗队、四川卫生援建队等任务以及赴上级医院进修的医师,参加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

二、考核周期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时段为年1日至年31日,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均应在上述期间取得。在此期间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原单位的医师行为记录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三、考核机构

按照考核机构条件,区人民医院、区笕桥医院申请作为本次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经审核,同意区人民医院和区笕桥医院作为本次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辖区各医疗单位以艮山西路-艮山东路为界,路北的机构由区笕桥医院考核,路南的机构由区人民医院考核,分支机构横跨该路两侧的,以其上级机构所在位置确定考核机构。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由区人民医院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医师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业务水平测评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本次考核采取理论考试的方法。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年26日前已经执业的,执业经历满12年的认定依据依次是执业证书注册时间、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三种证书之一能够证明其在年31日前执业的,即可执行简易程序。

其他医师的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六、考核步骤

1.考核机构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单位医师参加考核。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将需要参加本次定期考核的医师信息填入《市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于年30日前报考核机构。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前述规定内容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

3.上报材料须包括本考核周期内的《市医师行为记录表》复印件。医师行为记录中所在单位的表彰奖励是指单位内部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的给予个人的奖励;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是指完成卫生支农(下乡、进社区)、救灾、征兵、招生体检、防盲、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理、援疆、、援外医疗队、四川卫生援建队等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是指取得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项目。可以认定为良好行为的包括各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表彰证书及本单位结合年度考核颁发的院级先进证书,但不包括科室内部先进或单位颁发的非医疗业务方面的单项奖励。

4.本机构内有医师考核执行简宜程序的,填写《市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申请表》,连同该医师的有关证明材料、《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定期考核表》,于年30日前报考核机构审核批准。

5.按照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其有关证明材料、《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定期考核表》,于年30日前报考核机构审核。

6.考核机构将对执行一般程序的医师进行考前辅导,具体辅导时间及考试时间等事宜由考核机构确定并报卫生局批准。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七、考核结果

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区医师定期考核结论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我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八、提前考核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违反《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提前考核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填写《市医师提前考核申请表》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在提前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机构版),辖区卫生局确认后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提前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可由原考核机构转交新执业地点主管考核机构。提前考核从年1日起开始执行。

在30日至31日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医师变更手续,以防止医师在两地均无法完成定期考核。

九、其他事项

第4篇

提高质量,优化流程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活动顺利、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制订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科室,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及开展各阶段性活动,认真督导检查,督促整改,不断改进。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31日)

制订医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宣传大会,让每位医务人员熟知该活动开展的意义,从自我抓起,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办公室根据医师协会规定填写上报《医院参加第四周期考评申请书》。

2、全面启动阶段(2013年4月-2014年10月)

⑴、开展第一次自评阶段(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15日)

对照《第四周期考核标准》逐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开展自评活动,形成文字形式上交办公室,并上报至医师协会。

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4月16日-2013年12月26日)。

针对第一次自评的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严格督导检查,持续改进。并按照规定定期上报各种数据,要求真实、可靠。

⑶、再自评、持续改进提高阶段(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0月26日)

结合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定期总结,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抓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

3、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6日-2014年12月26日)

“以评促建、以评促该”,及时总结活动中先进的管理理念、好的做法,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完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医院整体工作的提升。同时做好准备,迎接中国医师协会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四、考核方式

本周期考核评价除了现场考评、社会考评,又融入了网络直报的考评模式,需要上报的内容:

1、医院参加第四周期考评申请书

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申报

2、第四周期医院自评报告

完成时间分3次自评报告:

⑴、第一次:在各部门4月3日前以纸质形式上报到医务科

⑵、第二次:在2013年12月30日前进行;

⑶、第三次:在2014年12月30日前进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对医院提升管理水平的重大意义和提升医院社会形象的重要意义。

第5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台湾医师是指具有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的医师。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是指台湾医师应聘在大陆医疗机构从事不超过3年的临床诊疗活动。

第三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取得《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

《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制作。

第四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应当符合大陆有关台湾地区人员的就业规定,由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邀请并作为聘用单位。

第五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的执业注册机关为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

台湾医师申请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的执业类别可以为临床、中医、口腔三个类别之一。执业范围应当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有关执业范围的规定。

第六条台湾医师申请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

(二)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三)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

(五)台湾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

(六)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七)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八)大陆聘用医疗机构与台湾医师签订的协议书;

(九)大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前款(四)、(五)、(六)、(七)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以上材料应当为中文文本。

第七条台湾医师可以自行办理或者书面委托大陆的聘用医疗机构代其办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手续。

第八条负责受理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的执业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

第九条《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有效期应与台湾医师在大陆医疗机构应聘的时间相同,最长为3年。有效期满后,如拟继续执业的,应当重新办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手续。

第十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必须在执业有效期内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诊疗活动。

第十二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接受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的医疗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准予其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

(一)医疗机构和台湾医师解除聘用关系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三)在考核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被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并在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吊销《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的;

(五)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的;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七)受刑事处罚的;

(八)被公安机关取消大陆居留资格的;

(九)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台湾医师因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情形而被注销执业注册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大陆短期行医。

第十五条卫生部指定的机构设立台湾医师短期行医信息查询系统。执业注册机关在审核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时应当进行有关信息查询。

执业注册机关核发或者注销《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后10日内将有关信息向卫生部指定的查询机构备案。聘用台湾医师短期行医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台湾医师考核和执业情况向注册机关和卫生部指定的查询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期间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聘用未经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的台湾医师从事诊疗活动,视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台湾医师未取得《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行医或者未按照注册的有效期从事诊疗活动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台湾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第6篇

【关键词】 药剂科;品;质量管理;持续性改进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6013-02

药剂科是医院保障药品发放、供给、配送到临床一线的基础科室,是后勤保障和服务部门,药品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患者的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1]。而品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品,顾名思义是指能使机体产生局部或整体失去感觉和痛觉的药物。品有其时效性,是可以逆转的,可以恢复的。对身体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对品使用不当,如连续大量使用,轻则可至成瘾,重则嗜瘾成性,走向吸毒和犯罪的道路。所以,药剂科对品的持续性管理和改进是必要的,是把品依法使用化、使用合理化、药品有效化的有效途径。遵照《品和管理条例》,使品的双重性,发挥其优越的一面。镇静止痛运用于临床为广大患者服务,减少成瘾性,杜绝药物外流。我院自药剂科对品管理培训以来,药剂科监管人员、广大临床有品处方权的医生等提高了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对品的监管和利用,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患待用等。现将临床整改资料和工作方法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1.1 组织药科全体人员共30人,门诊药房药剂师8人、急诊药房药剂师4人和住院药房药剂师12人,药库4人。药科管理人员2人。调研其称职,发现正规药学毕业生16人。主管药师5人,药师6人,17人为见习药师,还有两位无药证。

1.1.2 组织麻醉科麻醉师进行调研。麻醉科共有麻醉师12人。麻醉专科毕业者3人,麻醉科副主任医师1人,麻醉科主治医师4人,其余为麻醉医师。两名由护理转为麻醉。

1.1.3 组织全院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共46人,进行调研。本科毕业者占全体副主任医师的60%,大专毕业占40%。

1.1.4 组织以上人员进行品管理、使用、贮藏、运送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不定期的举行考核,做好人才培养和在职培训。

1.2 方法

1.2.1 严把质量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药剂科管理人员在进药渠道和进药上要把好质量关,切实保证药品的来源正规,生产厂商有临床口碑,临床疗效优。毒、麻、精、危药品要单独放置,加锁保管。根据药物性状,避光、冷藏、防潮、防震等妥善保存。根据药品领入时间、药品有效期、药品批号按顺序摆放,使用时按照使用标识日期发放药物和管理。以免积压时间过长。

1.2.2 培训在职在岗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药剂科做为医院科室的一部分,由于远离临床一线,科室人员水平普通较低。主管领导不重视等原因,导致整个药学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下降。医院要有目的选派药科人员出外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观摩学习。医院科室内部要加强对品等药学知识培训,制定理论学习和考核办法。督促医务人员不断接受新的药学知识,达到科室整体人员素质的大提升[2]。药科和麻醉科人员要通过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己的学历,提高专业知识水准。

1.2.3 学习法律法规,提倡依法办事 由于国家卫生体制的改革,药剂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技术化、服务多元化已成发展趋势。建立由业务院长带头、药剂科、麻醉科参与的办法成立毒、麻、剧药品管理小组。由业务院长对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面工作。药剂科和麻醉科依照章程办事,有法可依、有律可循,坚持各处环节细化到位,持续不断的改善工作差距,医疗部制定和修订品处方权规章制度化,定期考核和查处有麻醉处方权医生的药品开据量以及品走向,调查和整改门诊、急诊、住院药房的数量和其药师的调剂权。检查发现不合格者,停止其麻醉处方权和调剂权。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和《品和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3]。开设品管理学习班。确保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化、合法化。

1.2.4 药剂科对品做到细化、量化、账物相符 药剂科要严格规范品的管理,设置专柜加锁管理毒、麻、精、剧药品。使药品从采购到入库再到出库、使用处方、安瓿保存,盘点对账,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清点数量做到账物相符。按照《医院品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量发放药品,调剂后的处方要按编号排序,留存三年。使用专用账册管理登记,做到品实物、微机账目、手工账目相符,登记册登记使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品名称、处方开据人、经手药剂师、调剂药师签名,登记时间等。保存三年[4]。

1.2.5 药剂科对麻醉处方的监管和有处方权的医生的监管 严格麻醉处方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监督模式。使用国家规定的红处方,处方上面印有麻、精之类的文字图样。对麻醉师和从业医疗机构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进行知识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定期考核、培训持证上岗。临床医师要掌握品使用适应证。使用要合情合理,避免用药时间过长、用量过大造成瘾君子的悲剧发生。另外,还要严防社会骗子以各种疼痛的方法诱骗医生开取品,不给犯罪分子以方便之门[5]。

2 结 果

一般资料显示,药剂科对药学知识水平整体偏低,麻醉科专业水平也有一定差距,经过全院药剂科、麻醉科、有麻醉处方医师的培训、考核,知识讲座。提高了临床药师的责任心,明确了品的发放使用和保管流程,经过整改和学习,各环节的制度管理不断持续的完善,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有效防止了品流于社会非法渠道。满足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及时性、有效性。

3 小 结

品是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的特殊药品,它的生产、贮藏、经营、运送、发放、使用等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6]。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特殊管理,医院是品的法定使用机构,兼负着正确处理药品和保管药品的特殊使命。我院从药剂科做起,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方法,保证了医疗安全,强化了药品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心,健全了药品管理制度,优化了工作程序,保证了药品质量。

参考文献

[1] 陈雪梅,刘颖,,等.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性改进探索[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9):11-12.

[2] 邹慧龙,汤晟凌,梁晓美.浅谈基层医院药剂科持续质量改进与管理[J].海峡药学,2012,25(1):289-290.

[3] 杨阳,朱斌.加强品管理的几点做法[J].中国药事,2012,26(9):1034-1035.

[4] 贺美波.医院品管理使用现状及干预对策研究[J].中国社区医师.2013,15(3):367-368.

第7篇

【关键词】基本药物;医院;使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679-01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2009年8月18日中国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为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要求[1]的要求,我院制定了一系列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要求,实施效果显著,现报告如下:

1 我院实行基本药物管理的具体措施

1.1 制定相关制度,促进优先配比和使用基本药物

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和明确明确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配备使用比例和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均不低于30%。

加强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培训,收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相关资料,同时依照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挂院内网供医务人员学习,及时查询。

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实行科主任责任制,依据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本科室常用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临床医师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基本药物比例不达标而药比超标的科室,临床药学科检查用药是否合理,是否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发现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按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处理,其考察结果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同时科室药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则基本药物费用比例可对应上调一个百分点。

结合医院药物动态监控的管理规定,医务部及药学部对“用药排名前50位”和“波动增幅大于30%”的药物进行调查,对使用异常的非基本药物进行暂停使用(如某些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等)或进行限量使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门诊基本药物品种比例。例如,暂停门诊使用非基本药物的抗菌药物注射剂。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医务部和药学部每月统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就诊人均药费”、“不合理用药处方数”和“不合理用药处方比例”,进行医师排名,并挂院内网通报不合理用药排名前十位的医师。

不搞落实管理的一刀切,医院结合科室实际用药情况,细化分解各科室基本药物费用比例,定期考核与通报,按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奖优罚劣。

1.2 加大奖惩和监督管理

明确监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医务部和临床药学科对全院基本药物使用进行监管,并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检查,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有效干预。此外,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基本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和扣罚:每月基本药物费用比例(距医院规定科室基药比例差值)排名前3位和后面3位的科室按照医生500/人,副主任扣1000元/人,主任1500元/人进行奖励和扣款处罚。

2 管理成效

通过以上各种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不断提高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2012年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比例达49.8%左右,费用比例从监控的4月份开始逐月上升,10月份达30.05%,达到预期管理指标,同时也达到国家“三号一满意”、“百姓放心医院”的管理要求。详见表一。

3、分析与小结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有利于转变“以药补医”、减轻群众看病负担[2]。我院一直以来重视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从制度建立,到监管机构以及相应奖惩和长期机制建立,行之有效地提高了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和使用金额的比例,取得良好的成果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第8篇

    一、当前临床检验技术质量控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不少医院存在检验人员与临床医师之间缺乏沟通,且互相之间产生矛盾等问题。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中总是指望临床医师能及时跟上检验科推出新检验技术的步伐,并想让临床医师体会到检验技术中一些高度专业化的难度,从而形成检验人员和临床医生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导致不良的医疗合作关系产生,从而容易出现医疗缺陷并引发医疗事故发生。这主要的根源是检验科检验人员和临床科医生缺乏互相的合作关系及检验和医疗技术方面的沟通[1]。针对上述问题,检验科要做到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使检验质量显着提升,加强检验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素质,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检验工作,日益改善检验科和临床科人员的关系;严格认真做好室内、室间质控,确保测定结果的精确度和精浓度,减小试验操作经过中批间和日间标本检测结果的差别;增强仪器运用管理,保障仪器能正常使用:检验科自动化仪器使用能力的提升,要运用经国内有关行政部门认证注册并检测及格的医疗仪器。要创立、健全检验仪器管理运用案卷,对仪器登记注册、责任到人。同时,检验科要认真贯彻“三基”、“三严”的学习方针[2],同时要定期考核。应从检验工作的本色出发,加强急救医学、急救技术知识的培训。增强工作职员应对医疗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对新知识、新测定办法、新仪器的操作原理和步骤应实行重点培训并严格考核,不断增强检验人员的基本医学知识。检验科要加强和临床科室的互动合作与交流,熟悉不同疾病的试验室查看本色和疾病的诊断标准,理解临床常见病例和高发病例的相关医学知识,不断学习和积累临床知识和临床工作经验,提升专业检验能力。

    二、提高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整体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检验科需要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技术质量保证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加强对试验室信息系统(LIS)的建设,严格的试验室标准作业程序,同时要求编写SOP文件,为试验室的规范化化管理和质量确保机制的创立供应相关的文件依据,尽量使检验经过标准化、精确化、程序化。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需求和检验质量管理的需求对检验人员工作的质量进行监控,严格监控室内质控记录和室间质评成绩,对发觉的缺陷和事故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尽量避免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具体情况。院方在对检验科的具体管理情况应落实到实处,不定期地对检验科人员进行检验技术质量的考核和监督。考核时要注意到整个检验过程中检验技术质量的考核,也要保证阶段性质量检查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医学检验人员和临床医生的联系,双方相互促进,相互学习和交流经验,实现相互发展。检验科工作根本任务是为临床一线医生决定诊断、判定疗效、查明病因、施行临床医学研究等提供全面准确的医学检验数据[3]。为此,临床科室医生们的意见和建议就成为检验科检验人员改进工作办法、提升服务质量的依据。检验科人员要积极和临床科室人员不断地进行联系和交流,每次召开质量分析会要邀请资深的临床医师参加,积极听取临床医师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临床医师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有效施行,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三、增强阶段质量控制力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