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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审批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1-18 14:43:3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低保审批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低保审批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工作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因工作不力而出现服务对象上访案件。

目前我镇共有低保户335户,433人。其中城镇低保88户,107人;农村低保247户,326人。截至目前共计发放低保金859057元,其中城镇352648元,农村506409元。

2、贯彻落实了特困供养政策。目前,我镇共有特困供养人员42人。做到了信息上报准确,把关严格,手续健全,实现了应保尽保;使我镇的特困供养人员有意向入住福利院的全部入住。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补助款并且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档案。

(二)及时发放优抚金

镇现有优抚对象65人,截至目前发放抚恤金106890元。

(三)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突出抓好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特别是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予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工作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加大城乡低保的入户核查排查力度,保证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进一步落实特困供养政策。要继续做到信息上报准确,把关严格,手续健全,实现应保尽保,并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款。

(二)及时发放优抚金

继续服务好现有的优抚对象,及时向市局报60周岁老兵审批表,并做好一人一档管理工作。

第2篇

一、建立建全组织机构,加强管理

我社区今年把低保证工作作为社区居务工作的重点来抓,由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社区低保专干认真贯彻落实《汇川区高桥镇2013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管理、组织、落实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学习,坚持每月工作例会中学习研究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二、严格规范操作,健全动态机制

为掌握第一手材料,我社区紧密联系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成员,深入走访、调查,了解特困群众疾苦,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金额,使保障金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规范操作,确保公正、公平,制定了从个人申请到逐级审核、资金发放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回顾这半年的低保工作,汗水、带着泪水一路走来,我们从艰辛、困苦中磨练了意志,提高了业务能力,坚定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工作信念,决心立足低保岗位,服务弱势群体,切实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做好低保工作。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有我自身的热情和干劲,有社区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将与时俱进,积极践行“中国梦”重要思想,不负众望,努力将社区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区低保工作总结(二)

XXXX年度,XX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骆岗街道民政办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包河区民政局和骆岗街道民政办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XXXX年本社区的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资金使用情况

XXXX年度,XX社区总计发放低保资金XXXXXXXX万元,XX月末低保户XXX户,保障人数XXX人,其中:未就业人员XXX人,灵活就业XX人,其他对象XXX人。低保资金分配情况为:户均年发放额XXXXXX元;人均年发放额XXXXXX元,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骆岗街道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包河区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诚信承诺书》,所有低保户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卡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四、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五、认真召开低保自查工作

自从XXXX年以来,社区民政工作者严格按照骆岗街道民政办指示,认真彻底的对本社区的低保工作进行了摸底自筹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通过几个月的低保自查工作的开展,本社区对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一年来,本社区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对社区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整,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因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XX户家庭进行了停发和退保。因为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和耐心的解释工作,这XX户在退保后并没有任何异议或是不满。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个别低保户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的力度不够。今后,将加大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XX社区低保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低保工作总结(三)

XX年年我社区在办事处的领导下,领会文件精神,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党的温暖,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现就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可喜成绩。就低保工作而言,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学习文件并我社区现有低保57户,130人。其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有7户,残疾低保户的有16户,享受分类施保家庭有9户。

从XX年开始,我社区实行了“低保听证制度”成立了监督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新申请的低保户实行先签到一个季度,同时,召开由各类人员组成的听证会,使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肯定。

我社区为了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发放给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居民身上。我们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每季度对低保家庭进行审核给予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如:我社区郝中敬,户在人不在,路振江家里经济收入增加了,经调查落实,我们按政策及时停止了他们享受低保资格。)

我社区对低保人员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低保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低保人员参加社区的各种公益活动。如;‘环境创新年’活动中,组织低保人员清理垃圾45吨,铲处小广告300多条,同时社区把低保人员分为6个小组,每天轮流值班。在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服务的活动中,大家都积极主动踊跃参加,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第3篇

2012年全县民生行动计划涉及我局的共有4大项、15小项工作,为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领导班子几次召开会议,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是如何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和保障工作方面,做到了思路创新,措施有力,扎实推进。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城镇低保

二、农村低保

一是对农村低保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对群众上访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不合理的得到纠正。

三、慈善救助

“两节”慰问活动共使用善款16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对全县10所高中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资金30万元,每名学生为300元。

四、老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按文件规定,已把各类优抚对象提标款足额发放到位。

五、村委会换届选举

参加了省里召开的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视频会议和省民政厅组织的此次换届选举培训班。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会议召开、培训、宣传和人员方面做了前期准备。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两委”换届选举的先后问题、无提名候选人和定岗选举试点和组织领导存在的问题上向县里提出了建议。

六、城乡医疗救助

正在起草制度《**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待县里通过后下发。

七、救灾救济工作

为做好当前的救灾救济工作,下拨国家春夏荒补助款138万元。成立**县减灾委员会。对五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规范五保档案。

常规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批准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养老机构方面

审批合格一家民办养老机构,联合消防和卫生对其它七家民办养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的下达整改通知单。

四、烈士陵园管理方面

“清明节”前,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县烈士陵园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五、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没有为不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手续的行为。一季度,共办理结婚登记3448对,离婚登记482对。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劝解下,有50对离婚当事人没办理离婚手续。

创新工作

一、农村贫困户住房改造工作

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牵头,民政部门只负责贫困户的认定工作,目前还没有开展。

二、农村福利中心院办经济建设工作

正在实施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创新年”活动。

第4篇

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召开后,我市于8月9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社会管理暨稳定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我市下一阶段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会后,我局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向各镇乡、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两级民政、社会管理暨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于于每月20日前将民政工作会议要求的事项进展情况报告给市政府,截止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政工人事工作目标: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人才工作试点、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检查评估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举办一期社工培训、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截至12月,上述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办公室工作目标: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率、回复率要求达100%;90%的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率要达85%;完成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公文处理规范、政务公开及时、依法行政调解、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截至12月,我局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纺、回复率、矛盾化解率均达100%。已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政务公开任务和统计报表任务。

(三)监察室目标任务: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民政系统政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有序开展民政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到目前,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民政系统内未发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四)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新建爱心超市1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做好各项救灾救济工作。目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爱心超市建设均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仓库建设已竣工,各项救灾救济工作按时完成。

(五)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五保供养:分散供养金达200元,集中供养金在260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已建立低保会审制度,严把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低保金的发放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4.加强敬老院管理,各镇乡成立敬老院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5.完成0-14岁先心病儿童救治3名,救治率达20%,完成目标任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出台文件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其发展,完成年检工作,合格率达100%。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优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实现金融机构发放,优抚政务公开面达100%;按规定上报评残资料,加强优抚经费的管理,做好涉军稳定工作。

(八)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年277名退伍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其中自主就业占243人,需地方政府安置工作14人,申请享受老政策20人。目前,我市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按省政府川府函〔〕218号文件足额兑现;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积极开展争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规范化建设”单位活动,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1-4批军休房改政策,为军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村务公开全面落实,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已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8个。

(十)加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工作措施、有工作总结。

(十一)社会事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惠民殡葬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殡葬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墓年检合格,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了网格化管理。

(十二)区划地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开展镇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中国政区大典》篇的编撰工作。

(十三)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市福利企业都按《劳动合同法》与残疾职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银行发放、购买五险一金都落到实处,福利企事业无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完成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十四)福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配合市福彩分中心完成福彩销售工作,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完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差错及乱使用情况。

二、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扶贫解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年城市医疗救助9988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5人,资金88.5万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406.3万元。按城市低保人员计算,人均救助达到229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4454人次,救助金额410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救助水平达195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043人次,救助资金67.62万元。

2.爱心超市建设:今年我市在什地镇圣宫社区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686.02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225户,19988人,低保资金3806.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73元(考核目标为170元);农村低保16303户,17817人,低保资金1879.52余万元,月人均补差达73.6元(考核目标为73元)。

2.农村“五保”供养:全市3603名五保对象中,集中供养2346人,分散供养125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目标任务为62%);总床位4377张,集中供养床位3270张,集中供养床位床位率达到75%(目标任务为70%)。

3.社区养老工作:投资25万元在剑南镇玉马社区建立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全市的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为社区内白天无人照顾的老人提供午餐、休息、娱乐、治病、锻炼身体等条件。目前,该社区已通过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验收。

三、年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建立了城乡低保实行多部门会审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6675余万元,比去年增长1440万元。全市各镇乡敬老院获得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为镇乡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使五保供养责任明确,条件明显改善,集中供养率达65.1%;

(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作用显现。成立了市婚姻登记处,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建设逐步规范。

(三)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流浪人员救助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查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

第5篇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公开内容

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申请办法: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居委会调查核实,经街道民政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批。

2.承诺事项

(1)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确保特困户切实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区民政局上报一个月内审批完。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在保障户审批中客观公正、不偏亲向友,不吃、拿、卡、要。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季进行一次城市低保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于已达到保障线标准以上的及时调出。

(4)对保障户上访的要热情地接待,依据有关政策给予翔实的答复,需要协调的要予以协调解决。

3.违诺责任追究

(1)工作中对符合保障条件拒不审批的,或不该审批而获保障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奖金,三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工作中有搭车收费,对申请保障户吃、拿、卡、要及受贿行为的,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对工作中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障款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待抚恤服务

1.公开内容

对生活有困难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实行群众优待、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及评残批烈的申报、审批工作均属于优待抚恤的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上访优抚对象,对上访问题,依据政策给予满意答复,需要协调的,帮助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优待金、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优待金在12月底前兑现,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

(3)对经县以上医院评残领导小组诊断并符合评残、提等条件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和伤残工作人员报省民政厅审批,其他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县(市、区)申报后半月内审批。对申报追认革命烈士的及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3.违诺责任追究

(1)对优抚对象态度不好,生冷硬顶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对县(市、区)优待抚恤工作指导不力,出现失误、致使有关方案、政策没有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调整岗位,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评残批烈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停薪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划、地名、政权服务

1.公开内容

全市行政区划的撤并、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地名咨询及村(居)委会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均属于公开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涉及到行政区划、地名、政权建设的有关查询者和上访者,给予翔实、准确的答复,当时答复不了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2)接到变更行政区划、地名命名、更名(包括地名标准化处理)的申请后,15日内完成考察论证工作,需报省政府的一周内完成上报。

(3)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组织、协调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到涉及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群众上访,一周内与相关县(市、区)沟通,拿出解决意见。

3.违诺责任追究

(1)接待咨询、上访不热情,敷衍塞责,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奖金,取消承办人年度评优资格。

(2)没有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或因主观原因使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科室领导和具体承办者责任。

(3)借工作之机吃、拿、卡、要或到基层大吃大喝,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停薪待岗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退”、安置服务

1.公开内容

(1)办理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及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法规。

(2)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3)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报名自谋职业,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承诺事项

(1)对前来咨询安置政策法规的退伍军人,要做到文明用语,给予准确解答,使当事人明白、满意。

(2)在办理接收安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热情接待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做到不推、不托,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3)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做到不受贿,不吃、拿、卡、要。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承诺不践诺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工作徇私枉法,严重违背廉政建设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

1.公开内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包括社团的成立、注销、变更登记,社团年检,监督社团依法活动等工作。

(1)成立登记服务

收到拟成立社团申请成立的报告后,确认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章程草案、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领导成员及会员名单、筹备情况报告),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成立的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成立的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2)变更登记服务

对拟变更登记社团,申报的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查后,做出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变更的批复,并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

(3)注销登记服务

对拟注销的社团,申报的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终止的会议决议,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注销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财务终结审计报告、社团全部印鉴及证书)审查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发出注销公告。

(4)年检服务

发出公告或通知,要求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携带登记副本一并上报,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承诺事项

(1)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使当事人满意。

(2)成立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30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3)变更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4)注销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完成。

(5)受理上访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答复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完成服务项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承办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工作不负责任,不依法办事,违规审批,为违法社团注册登记,或因对社团活动的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承办人员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地址:通化市民政局纪委(电话:3213230)

第6篇

一、组织领导

(一)责任落实方面。为全面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协调责任部门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2020年,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均能坚持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1次扶贫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专题研究协调扶贫专项工作共2次,牵头、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均做到全年下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指导达2次以上,其他领导全年下基层检查指导扶贫专项工作达6人次以上,全年开展各类检查指导累计共53人次;同时,市民政局每季度衔接汇总1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衔接有序、配合顺畅、运转有效。

(二)政策落实方面。制定《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扶贫专项到户工作台账,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各项政策。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执行;严格落实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规定,未缩小代缴人员范围,低保、特困、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实现应保尽保,每人每年代缴金额为100元,未降低代缴标准,代缴资金按规定实时计入个人账户,在个人参保信息均可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为80元/人/月,二级为50元/人/月;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以2020年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实施项目3个,已完成项目3个,完成率100%。

(二)开展培训情况。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全年开展3类系统培训共11班(次),培训人数达126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取得了哪些成效

1.低保兜底保障一批。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该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截至11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金1721.64万元,惠及57659户次88395人次(本月已将建档立卡贫困户2621户3826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797.17万元,覆盖率占农村低保总人口8005人的48%)。二是价格补贴“应补尽补”。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CPI及食品价格同比增长,截至8月,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405.52万元,惠及群众6.23万人次,累计每人补助514元。

2.养老保险代缴一批。截止11月,市人社局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落实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已完成省局下发的社会保障扶贫任务,共为4616名16-59周岁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46.16万元,代缴完成率达100%。

3.残疾补助扶持一批。截至11月,我市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2.73万元,惠及群众32273人次;按照重度残疾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255.89万元,惠及群众4.23万余人次;市残联按政策已为1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发放2020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共9.03万元。

(二)特色亮点

1.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兜底合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密切联系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建立经常性衔接沟通机制,深化思想认识,集中优势资源,多方联动、资源互享、发挥整体力量,形成了强大帮扶合力。

2.督战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完成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专项清洗工作,比对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12273人,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4207人,享受特困供养1114人;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抽查等方式,完成对10个镇(街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通过挂牌督战,对标现行政策,逐户研判救助资格条件,严格排查识别,避免“漏保、错保、一兜了之”情况的发生,实现了“应保尽保”。

3.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在线申请服务,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申请救助“不见面”,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守初心战疫情,走基层暖民心”活动,市民政局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对象、因疫情滞留我市在住宿、饮食等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人员进行了走访救助,共走访救助20人,发放资金10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信息比对互通还不够。低保工作是一项需要部门协作,上下配合,信息共享,才能实现动态管理。我市和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核对机制,镇(街道)社事办还需加强与纵向沟通协调,与横向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政策互享、上下联动,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二)完善参保资料有难度。在收集三类人员基础资料做参保登记,由于本人外出务工未在家,参保资料无法完善;三类扶贫人员身份动态,若身份取消后,本人即无法享受代缴政策,对以后继续参保意愿会造成影响。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实施社会救助和扶贫等政策。

第7篇

一、全面落实民生工程实事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民生工程100件实事的安排,区委、区政府斌予我局实施的一共18件,其中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11件,区里新增安排的7件。通过实施,大部分民生实事基本落实。

1、提标工作落实到位。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仍按每人每年4800元执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220元;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城市户口达到285元,农村户口达到245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同时对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均按新的标准规定执行,在春节之前全部调标发放到位。

2、政策性补助和改革工作落实。其中继续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区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822人;积极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省、区财政两级负担,全区安置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和复员士官122人,发放补助共计207.5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在街道办事处设立4个救助点和8个社区救助引导点;同时与东河医院签订每月派清洁工对东桥路流浪乞讨人员聚集点清扫脏物和消毒四次的协议。救助中,民政局还加强街头巡查,给流浪乞讨人员送衣物、送食品,将精神病患者送到医院医治。

3、社区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设置布局规划;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8万元,社区书记、主任每月生活补贴提高到1800元,其他工作人员提高到1600元;工资福利标准目前在全省最高。同时启动一批社区标准化和街道中心社区项目建设,协商市直部门(单位)无偿提供了一批闲置用房,为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创造了条件;各街道己选定打造4个精品社区,目前正在开展工作。在章江新区B6地块建设的一处大型区级社区服务中心,目前己开工。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构建“感知型社区”,已由移动分公司起草建设信息呼叫平台实施方案。

二、重点业务工作有效推进

1、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面坚持了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听证评议、张榜公示制度;强化责任,建立审核调查民政所长签字、民政所盖章的责任机制,使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018户,18309人,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550多人。

2、加强救灾救济。全区下拨救灾款111万元,对灾民和困难群众进行春荒期间生活救助。根据出现的自然灾害,及时上报了灾情信息,落实了救灾应急预案,并开展“5.12”防灾减灾日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3、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水西镇永安村创建1个精品农村社区。省政府下拔我区的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全部由区财政全额发放到位。村(社区)坚持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落实了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各类残疾人员评残标准,及时办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落户,按时完成各类优抚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零散烈士墓搬迁工作,将与市民政局统一进行。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提高我区农村五保供养管理水平和能力,5所农村敬老院全部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参照全区其他养事不养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参保)标准执行,院长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财务人员基本上由镇财务人员兼任。同时对五保供养资金和卫生、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责任,及时排除隐患,使每个敬老院保障了五保对象的生活和居住安全。同时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对全区现有11所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并建议杨仙老年公寓和厚德医院探索发展养老、康复、医疗为一体的服务项目;在添立养生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增设了居家养老配餐送餐服务内容。

6、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从今年起,逐步推行了公益性、福利性、社会服务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加强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组织和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上半年,全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6个。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全区登记结婚2797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5086件,办理收养登记23件。三是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全区5个镇57个村共设置标牌69块。

三、存在问题

1、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难度大。主要原因是现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没有扩展空间,辖区内闲置用房协调难度大,新建、购买缺乏资金,也没有地皮可新建。

2、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核定机制不完善,在审核审批城乡低保调查取证和清退低保对象工作中,普遍存在较大难度。

3、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单位难度大,需安置工作单位的人数多,个人企望和要求高,能安置去的事业单位少,企业单位不愿去,因此形成难安置的突出矛盾,并存在不办手续、不报到,长时间拖延难落实的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抓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指导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打造6个精品社区,举办一期社区干部培训班。

2、继续抓好城乡社会救助。重点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妥善清退;抓好大病医疗、流浪乞讨、重症精神病、尿毒症血透、妇女“两癌”、儿童“两病”等各类困难人员的救助。

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县纪委要求,镇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镇主要领导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各村、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给予了纠正和整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镇财政所通过与邮局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64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政策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及时通过镇政府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踊跃奉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帮助他们共渡难关。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发票。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