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派出所履职报告

派出所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22 00:22: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派出所履职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派出所履职报告

第1篇

一、金库值守异常情况处置

1.金库报警是指金库烟感、红外等报警。出现此类警情,有视频图像弹出,LED和语音提示及中心警情报警。

2.接到金库报警信号,中心值守人员首先应查明原因,立即查着弹出的图像(夜晚要开启远程应急灯光),并对报警的金库监控区域进行跟踪观察,通知金库保卫值班人员协助查证。

3.属误报的,要及时消除报警信号,重新布控,并认真做好记录。

4.属歹徒入侵金库的,按金库防抢、防盗预案进行处置。

(1)中心立即向“110"和金库所在地派出所报警,通知该金库保卫值班人员发现警情及所处位置,同时向中心主任和本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行领导报告,继续用监控跟踪入侵者动同。

(2)金库保卫值班人员发现警情或接到警情通报后,立即按下"110"紧急报警按钮,并向公安"110"、金库所辖派出所和中心报警,同时向本行安全保负责人和行领导报告。不得随意脱离值班岗位,擅自出击。

5.属火警的,接金库防火预案进行处置。

(1)中心值守人员发现火警时,应迅速查明起火具体方位、火势发展情况,立即通知金库所在机构保卫值班人员发现火警及所处位置,按防火预案处置。同时向中心主任和本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行领导报告。

(2) 金库所在机构保卫值班人员发现火警或接到火警通报后,立即向“119”报警,并向中心报。同时,向本行保卫负责人、行领导报告,通知管库员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预案处置。

二、营业网点、自助银行与自助设备异常情况处置

1.中心出现视频图像弹出、声音报警、LED和语音提示等警情,值守人员首先应查明原看弹出图像(夜间开启远程应急灯光),通过监控视频对报警区域进行跟踪观案。

2.确认为误报的,立即消除报警信号,进行重新布控,并认真做好记录。

3.确认为歹徒入侵的,按防抢、防盗预案进行处置。

(1)立即向"110" 和自助银行与自助设备所在地派出所报警,通知所属行保卫、营业网点或专管员发现警情及所处位置,同时向中心主任和本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行领导报告,继续用监控跟踪入侵者动向。

(2)所属行安全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接到警情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向“110”辖派出所报警,同时向本行领导报告,按防抢、防盗预案组织处置。

4.确认为火警的,按防火预案进行处置

(1)立即向"119”和自助设备与自助银行所辖派出所报警,迅速查明起火具体方位、火势发展况,通知所属行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发现火警,同时向中心主任和本行安全保卫负责人、行领导报告。

(2)所属行安全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接到火警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向“119”,辖派出所报警,同时向本行领导报告,按防火预案组织处置。

三、ATM异常情况智能报警处置

1.中心出现视频图像弹出、LED和语音提示等报警信号,首先查明原因,通过弹出画面对报警区域进行跟踪观察。

2.营业期间用电话或对讲通知所属营业网点保安进行处理,非营业期问比照 《营业网点、自动银行与自助设备异常情况处置》规定进行处置。

四、夜间进入自助区提示

1.接到报警信号,首先查明原因,通过弹出视频画面对报警区园进行跟踪观察。

2. 确认为客户自助办理业务的,继续通过弹出视频画面对报警区域进行跟踪观案。

3. 确认为入侵作案的,按照防抢、防盗、防暴预案进行处置。

(1) 值守人员及时通过对讲系统,警告、制止犯罪嫌疑人停止违法行为。

(2) 若警告无效,应立即向"110”和、自助银行与自助设备所在地派出所报警,通知所属行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发现警情及所处位置,同时向中心主任和本行全保卫都门负责人、行领导报告,继续用监控跟踪入侵者动向。

(3) 所属行安全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接到警情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向公安“110"、所辖派出所报警,同时向本行安全保卫负责人和行领导报告,按防抢、防盗,防暴预案组织处置。

五.自助区紧急求助。中心出现视频图像弹出、LED和语音提示等,处置原则:有求必应,绝不推诿,文明礼貌,妥善处理。

1.接到求助信号,首先判明情况,通过弹出视频画面对自助区进行跟踪观察。

2.通过对讲系统与求助客户进行沟通,引导客户处理其遇到问题。

3.确认是业务问题,营业期间告知顾客去柜台咨询或拨打95588咨询;非营业期间告知顾客拨打95588咨询,必要时通知营业网点负责人、专管员或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4.当确认为客户被抢、被骗等突发事件时,按防抢、防暴操作流程进行处置。

六.营业网点日间发生的暴力抢劫案件和夜间非法入侵事件的处置。

1.接到报警信号,值守人员首先应查明原因,立即查看弹出图像(夜间开启远程应急灯光),通过监控视频对报警区域进行跟踪观察。

2,确认为误报的,立即消除报警信号,重新进行布控,并认真做好记录。

3.确认为暴力抢劫案件和夜间非法入侵的,按防抢、防盗预案进行处置。

(1)立即向"110"和网点所在地派出所报警,通知所属行安全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发现警情及所处位置,同事向中心主任和本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行领导报告,继续用监控跟踪入侵者动向。

(2)所属行安全保卫、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专管员接到警情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向“110”所辖派出所报警,同时向本行领导报告,按防抢、防盗预案组织处置。

报警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报警监控中心实行教闭式管理,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报警监控中心实行双人7*24小时工作制度,值守期间不得脱岗、漏岗、睡岗,不得单人值守。

三、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岗期间饮酒、吃零食、吸烟、玩手机、不得从事与值守工作无关事项。

四、值守人员工作期间应着正装,衣装整齐,坐姿端正,不得将脚放在操作台,操作椅上,不得着背心、短裤、T恤衫。

五、值守人员要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复制、录制音视频资料,不得泄露各类设备操作密码、配置信息,不得泄露监控目标防护措施。

六、严格道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删除、关闭修改系统程序和系统配置,不得擅自接入外来设备。

七、谨守消防法规,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在监控中心使用电暖气、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八、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定期擦操拭设备。

九、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交班时要将当班情况、未处理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接班后使用本班负责人用户登录值守客户端值守。

报警监控中心值守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和操作流程,熟练报警、监控、对讲、灯光控制、门禁等功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程序,书记各类异常情况处置预案。

二、负责管辖内金库、自助设备与自助银行、营业网点及重点要害部位的远程监控值守,早、晚接送款箱的实时监控,入侵与消防报警系统的接处警,自助银行客户的紧急求助,发生在我行自助银行范围内的外部欺诈犯罪防范,营业网点大堂保安履职和着装、仪表的监督检查等,按时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熟悉各类报警监控设备的分布情况,负责对监控守卫目标的监视、监听,熟悉技术防范设备的布防、巡查、撤防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正确处置报警信号。

四、按时上岗,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擅自离岗、在岗睡觉机器他与值守任务无关的娱乐活动。

五、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值守证件。

六、按时检查保养管控设备,通讯线路,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始终保持中心内清洁卫生。

第2篇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底,在我街道辖区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四鹤街道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社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各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春节前,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相关站(办)所、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建设等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责任,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春节前,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相关站(办)所、社区(村),辖区关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6月前,对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街道安办、防火办、规管站、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安办、防火办、民政办、规管站、文教卫、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等有关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老人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检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经委、安办、防火办,社区(村),有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责任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并做好逐级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深化“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的综合排查整治。

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经委、安办、防火办,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整治“三合一”场所。经委、安办、防火办,社区(村)要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街道、社区(村)要积极配合区宣传、教育、民政、建设等部门,以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老人院、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集中开展大练兵

街道、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等有关单位应当组织针对所监管的行政区域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工作要求

第3篇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将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作如下总结、分析和安排,不足之处以书记、镇长的要求为准。

一、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一是在镇、村两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前移到交管站建设和协管员、联络员的教育培训上,着力抓实村(居)委会交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交管办每月组织交通协管员、安全联络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表彰,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其中,板桥的品德交通管理工作站、黑石岗交通安全联络员张家宽等,均受到县级表彰奖励。

二是交管办、派出所与其中27辆中型客车、20辆微型面包车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排查出的1700辆微型面包车,严格执行“四个必到位”管控措施,实行“一车一档”跟踪管理。

三是派出所、交通所联合对全镇省道及县、乡、村道路开展拉网式实地踏勘排查,期间共排查省道隐患点段12处。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一时难以治理的,由政府出资统一设置临时性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通过,全年共设置警示标志17块。对路基不稳、急弯坡陡、临水临崖路段实施加固基础、修筑挡墙、设置防护墩和减速埂、完善标识标牌,在募补水库路段、牛补歹至花红路段、乐岩至大鸡灯路段新增钢筋护栏60余米和其他警示标志。

四是交管办牵头,派出所、交通所、农机站、城管中队、中心学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放到路面上,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乡镇(街道)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重点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违法驾驶、不合格车辆上路、无资质的车辆及人员进行营运等情况的发生。派出所交警中队共查纠交通违法2003起,查处涉危险驾驶罪1人,查获非法运营11起、酒后驾驶2起、无证驾驶104起、面包车超员78起,故意遮挡号牌2起,其中刑事打处1人,行政拘留16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人,警告25人次。

五是加大交通安全大宣传力度。派出所交警中队充分协调罗平警方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交通安全提示、路况研判信息、交通管理措施、重点违法行为曝光,让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受到警示教育,发放了5.3万个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纸杯,在全镇主要道路两侧、通往村居委会的主要道路两侧粉刷针对性较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41条,发挥了宣传引导作用。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15年全镇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278起,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5.5%,其中死亡事故0起,死亡人数下降300%,伤人事故共72起伤92人,受伤人数上升0.3%,财损事故205起,直接经济损失18.5万元,直接财产损失上升0.7%伤人、财损事故多发。

二、认清形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是全镇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分别达到11408辆和9023人,两个数据持续上升。全镇乡道87.5公里,村道79.3公里,过境道路17公里,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不足。与机动车、驾驶人的快速增长相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等还相对滞后,特别是一改高导致交通压力增大,交管矛盾日益加剧。二是交通事故持续增长,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增大。截止2016年4月,交通事故已发111起,死亡1人。三是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较大,摩托车管理整治难度较大。去年278起交通事故中有110起涉及摩托车,占总数的39.5%,今年发生的一起死亡事故,就是三轮摩托车(时风车)单方事故。四是板桥镇特别是江桥街及乐岩新区路口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变更车道、随意调头,标志标牌不全、交通组织设计不合理,呈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叠加现象,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干扰较大,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给交通管理带来难度。

(二)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有待加强。从事故特点及两次专项督查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安全仍有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居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仍然存在松懈麻痹思想,致使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缺失,失控漏管。少数村居委会对交通安全仍然不关心,不重视,即使发现了道路隐患,根本不及时上报,查而不改,隐患依旧存在,达不到工作目的。二是个别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积极主动到挂钩联系的村居委会开展事故防控工作。三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在抓关键环节、抓重点和源头监管落实上还不到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要求。四是部分村居委会在集市、街天、学校放收假、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未认真落实劝导工作,微型面包车、摩托车超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超员现象时有发生,交通管理部门执勤力度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围绕 “怎样让危险车辆不上路,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员不上车,上路车辆不违规违法行驶,发生事故后损失、伤亡、影响降到最低”等难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我讲五点意见:

(一)完善管理机制,夯实综合治理基础。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2016年板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强化考核和责任倒查,对工作落后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调整配强交通协管员,加大对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最大限度地组织兼职协管员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抓好事故预防工作。一是派出所、村居委要继续加大对辖区所有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驾驶人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力度,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台账,由派出所交警中队100%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同时,要将微型面包车全部纳入重点微型面包车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个必到位”措施。二是按照2016年板桥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要求,领导包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包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求,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重点时段、路段包保责任制,确实保证做到“逢集必守”、“逢上放学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守”。三是要强化运输企业的监管。交通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协调配合,在全镇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规范管理,防止失控漏管。

(三)排查整治隐患,构筑安全防控网络。一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等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道路等级分类登记,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为标准,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形成书面报告县安委办组织督促整改。二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确保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并且在安全设施建设中,要特别重视科技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搞好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结合全镇交通组织优化情况,合理配置区域功能、均衡分布交通流量,优化路网结构,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重点,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配套设施,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

(四)强化路面管控,提升联勤联动能力。一是派出所、交通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摆放在路面上,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进行严处,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二是交通协管员及交通安全管理联络员要切实发挥交通安全劝导作用,严把出村口,重点劝导微型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打非治违中队要在全镇范围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做到严管重罚,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运营。四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农机站、打非治违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边远村委会管理薄弱地区、镇乡交界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板桥辖区公路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严查微型面包车超员、货车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事故高发势头。

第4篇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接连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地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3年4月26日至5月8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 、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组织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2、 道路交通方面:交管站牵头镇派出所、交警四中队配合,检查交通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的;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证、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224省道、刘庄矿进矿路、潘谢路、谢夏路、联络路、二路、谢土路、共建大道、矿友大道等出行干道,由镇城建办牵头,沿路各社区、村负责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是否存在危桥;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占用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等危险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镇派出所消防中队牵头,涉及单位和各社区、村配合负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超市、教会、生产储存类企业、板材加工业、大跨度厂房、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和正常运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是否在岗等。中心校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和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镇民政办、妇女协会负责对张庄社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点、镇留守儿童之家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娱乐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4、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城镇规划区内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情况;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情况。

5 、非煤矿山方面:各社区、村负责检查属地内的砖窑厂、粉矸厂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情况等,同时重点检查各砖窑厂对因烧砖取土形成的坑、塘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配备安全人员、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切实防范溺亡悲剧发生。

6、 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方面:成立由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工商所、交管站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负责加大对危化品在原料供应、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行为。

7 、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由镇安全办、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负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使用校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工作和培训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8 、特种设备方面:镇安全办牵头,工商、质检单位负责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张庄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全办牵头,中心校、中心医院、防疫站、畜牧兽医站、各社区、村参与配合负责检查学校、医院、车站、旅馆、饭店、物资交流大会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各中、小学校食堂餐桌餐具的消毒、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力度。时值春末夏初,气温回升较快,大量蚊蝇孳生,加之禽流感疫情发生,对群众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各社区、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检查,严厉制止乱丢乱弃垃圾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要集中送往镇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医院、防疫站要加强对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对畜禽养殖场要强化消毒,对上市出售的活禽和畜禽产品要加强检疫。

10、燃气方面:工商所负责检查无证、证照 不全或过期从事燃气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非法充装倒卖石油液化气的。尤其要加大对个别商贩采用车载气瓶,走村窜户流动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11 、用水用电方面:谢桥供电局负责检查公共电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负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电器设备等是否按要求使用。水利站牵头负责对镇域内的沟、桥、涵、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除险,对排查出的险情,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安排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工商、质检、水利站负责检查镇域内各水厂生产和上市桶装的水质量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

12、两矿采空区住房安全方面:镇地矿办牵头,兰庙、化中、张庄三个社区及路庄村要分别迅速组织人员对采空区群众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已经损毁和可能损毁的房屋按照结构、面积、居住人口情况、损毁程度等分类登记造册,既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有效推进分批安置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齐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社区、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具体单位企业和责任人,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社区、村检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

3 、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社区、村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 、严明纪律,严肃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监察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村(社区)要在深入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5月中旬镇将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确保“五·一”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让谢桥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第5篇

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暨违建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治理力度,根据《北京市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治理违法建设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集中拆除+持续治理”相结合模式,实现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持续消减和妥善处理,对新生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提升违法建设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按照区政府提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清底账、拆存量、控新生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一季度完成拆除总量54.8%,面积1369.56平方米;二季度内完成拆除总量的70%,面积1750平方米;8月底前完成全年拆违任务。

(二)完成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按照区两违办工作要求,2021年9月底完成通州区存量违建手续待核查图斑深化分类、信息核实、汇总及上传工作。上述图斑总数为2547条,建筑面积共计1025612.06平方米。现分为五大类,即:1.不纳入创建范围类,共468条;2.有证类,共107条;3.待完善类,共1336条;4.持续治理类,388条;5.无手续类,共248条(此类图斑已完全拆除)。

(三)完成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持续加大新生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实现玉桥街道辖区内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玉桥街道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钢城   玉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世忠   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王小东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孟轩昂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主任

薛美丽   民生保障办公室主任

王春玲   综合办公室主任

吕正波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明晨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主任

王立成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志刚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严雪松   玉桥派出所所长

刘亚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明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  雷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副主任

孔春晖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副主任

张  颖   民生保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英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楚  萌   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德杰   玉桥司法所所长

顾  杰   玉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文  良   玉桥消防工作站站长

各社区   社区主任、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明晨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志刚同志兼任,负责各类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

(二)职责分工

1.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年度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拆除及违建任务的上账销账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消防工作站: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市场所:负责对认定的违法建设中涉及无证无照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取缔。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媒体和社会舆情的管控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12345市民热线的分析、研判、拦截、协调等工作,负责拆违资金和后勤保障工作。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社区舆情动态。

2.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的取证、资料收集、分类上报等工作

七办、三中心: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对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图斑所需的佐证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并积极配合查阅本部门所保存的各类历史档案资料。配合执法队积极协调上级业务对口部门完成举证任务。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图斑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动员责任主体配合核查举证工作。

3.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新生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七办、三中心、各社区:对本部门、本社区分管范围内发现的新生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反馈综合执法队,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是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落地的重要基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落实。

(二)周密部署,细化压实责任

七办一队三中心、各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对属于职责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合执法队要主动担当负责、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协调统筹,严格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确保责任、人员、措施、进度“四落实”,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原则。社会矫正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

期限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

(二)积极稳妥原则。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结合实际,整合

资源,挖掘潜力,重点突破,逐步规范,全面推进。

(三)密切配合原则。社区矫正工作一是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

(四)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的过程必须坚持依法、透明、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适用范围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五种罪犯,作为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

“三无”(无固定住处、无亲友帮助、无就业条件)、“三假”(假身份、假户口、假地址)和未掌控(下落不明、见档不见人、有人无档)人员,不列入社区矫正范围。

四、主要任务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监督管理。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漏管、脱逃,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实施帮扶。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四)考核奖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5月中旬)。摸清镇辖区内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人员的底数,选定矫正对象;制定《县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启动运行(2011年9月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着力推进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安排社区矫正警察进驻村(居),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规范工作(2011年10月—12月)。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及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规定和具体业务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镇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健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账。

(四)总结提高(12月以后)。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升矫正质量。

六、组织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我镇在党委、政府和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实施,派出所和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参与。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办、财政所、工商所、计生办、民政办、镇团委、工会、妇联等负责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镇综治办要积极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司法所要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确保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

派出所要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去向不明的,组织追查;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所)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所)执行;解决户口被注销、暂时无法落户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户籍问题,做好管理工作。

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矫正工作,对本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造册、建档,掌握去向、保持联糸、观察表现、定期进行回访,加强社会教育和心理矫正以及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日常辅工作,并及时向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要配合人民法院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适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征求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在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

二是要配合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执行变更、执行终止等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三是要配合民政办将社区矫正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低保救助,为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帮扶。

四是要配合财政所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装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是要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和督促做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核定编制有计划地考试录用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人员不足问题。要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等,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进行创业帮扶。

六是要配合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社区矫正组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生活、学习、工作所必需的帮助。

七是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引导、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各种正当的个体私营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教育管理。

(三)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主要由专门的执法人员、社会工作者(包括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基层组织负责矫正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

专门执法人员是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公安民警和派驻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体负责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宣告、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工作。

社会工作者是指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基层组织负责矫正工作人员和经政府公开招聘、协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和社会教育、心理矫正、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日常辅工作的人员。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志愿者组织登记,自愿无偿协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等教育帮助工作的人员。

七、保障机制

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稳定的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

(一)人员保障。要逐步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专职聘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结合实际,聘请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或教育学知识背景的人员,经过专项业务培训后,从事社区矫正具体工作。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律师、医生、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颁发聘书。

(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年度财政预算,以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增长机制。社区矫正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培训教育、辅助人员聘请费用、业务装备经费、外出矫正对象的调查跟踪管理、困难救助、突发事件处置及台账档案等。

八、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

(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贯彻上级机关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决议,部署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本级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或安排,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必要的工作措施;拟定社区矫正突出问题解决方案,指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三)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事项、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县社区矫正办公室要为矫正对象建立正式档案,一人一档;司法所应当为矫正对象建立相应的副档,副档内容一般为正档复印件。为便于工作,管理、教育、奖惩各类文书材料原件可先归入副档,专人管理,规范齐全。

(五)学习培训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培训以集中为主。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依法科学”的工作原则,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区稳定。

(七)统计分析制度。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的动态掌握,切实发挥动态分析工作对防范突发事件和重新犯罪的基础作用,增强教育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镇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规划,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社区服刑对象的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依法被判处的“五种罪犯”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做好数据统计和登记建档工作。

(三)做好社区服刑对象的首次交接工作。配合县法院、检查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举行社区服刑罪犯首次集中交接仪式,对全镇符合“人档齐全”条件的“五种罪犯”,司法所要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并依法办理好相关手续。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政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城市综合体、地下建筑等九类易发、频发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9类场所单位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的九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消防部门监管职责;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县公安局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 “智慧城市”建设,推行“智慧消防”管理模式,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烟火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各重点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1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综合治理。继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节点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公安、消防部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县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392号),县消防大队要同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长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县住建局要联合消防大队依托“贺兰县空间规划”做好县城和各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同时县住建局要安排好2018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并函告消防大队做好辅助验收工作、县水务局要做好市政消火栓台帐资料并维护保养,确保全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县财政局要做好消火栓维护费用保障工作。

4.全面提升“微型消防站”。各社会单位、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人员装备配备和培训。要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实现实体化、实战化运作,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农村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频发的特点,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建立居(村)民防火公约,帮助指导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指导村(居)民及时改造危旧电器线路,规范柴草堆垛与村民住宅的堆放距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事故。

6.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县消防大队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账,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作战体系,健全住建、财政、水务、交通、安监、卫生、气象、民政、电力、燃气等行业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健全社会联动保障机制。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各行业部门、新闻媒体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消防部门要依托消防科普基地、消防站等固定阵地对外开放,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学习,开展消防技能体验,并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社会单位要认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

3.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乡镇职责及任务。各乡镇场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和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并组织落实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及任务

1.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场所、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2.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社区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3.县供销社负责商场、仓储物流和成品油销售网点等商务系统单位及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县卫计局负责医疗卫生和计生系统内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县宗教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宗教场所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6.县文广局负责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查处行业内消防违法行为。要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做好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未取得合法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宾馆饭店、景区不予进行星级评定和景区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应撤销或降低等次。

7.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8.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和完善住宅小区(包括零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消防方面的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不予审批;要检查县城及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

9.县交通局、运管所要切实加强公交汽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和危险品运输等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0.县发改局要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并按年度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劳动密集企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依据依法不予审批;对违章生产、违章搭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2.县公安局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和“三合一”等区域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服务,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职责及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副县长牛东学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王磊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考评、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同时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形成执法合力。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职责,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要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营造强大声势。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县委、政府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8篇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2020年我镇森林防火总体要求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防会议精神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守住“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力做好全镇防火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二)主要工作目标

—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1‰以下。

—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监督指导,抓好防火责任落实

1.森林防火期,各单位必须领导带班,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三员”档案登记备案,特别是要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签订防火区禁烧承诺书、区域联防等,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2.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权责划分原则,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和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单项工作责任人的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各级领导(森防指成员)包保责任目标,落实具体的包保措施,建立从镇长到村(社区)主任,从林业场(站)长到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更加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格局。

3.强化各类管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明确其目标、细化其责任,确保管好火源。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中之重,发现漏岗和在岗不尽职尽责的严肃问责。

(二)健全完善火险预警,推动依法治火工作

1.建立健全预警响应、火灾扑救、用火监管、火情监测、联防包保、行政问责、经费保障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依法治火,严肃查处违规用火,严厉打击报复性纵火。

2.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迟报、瞒报火情或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要强化违规用火治理,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由镇林业站、派出所派出力量,配合市联合稽查组,对擅自野外用火、烧荒、烧秸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强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1.要做好农田剩余物清理工作。镇各包片领导要在3月31日前深入村屯、地块、山头,仔细查看农田剩余物的清理、回运情况,调查农户用火意愿,对烧除地类、地点、面积、片数、户主通讯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与农户签订农作物秸秆禁烧承诺书。各单位要备好监管监护力量,密切关注森林火险变化情况,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好农事和林间剩余物计划烧除工作,实行每烧必报,做到未允许不烧,有险情不烧,无备防不烧,严防发生意外。

2.要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布控。在清明节、五一节、把头节、春耕、入山采集、旅游等森林防火禁火期、高发时段森林火险期和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增加巡护力量,加大巡护密度,对坟头、重点林区、重要道口要坚决死看死守。对森林防火各类管护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要做好监督和管理,实行分片稽查,严处巡护员、检查员、等防火一线人员擅离岗位和不进山、不巡查等问题。

3.要严格落实火源管理措施。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重点解决好林内承包(养殖户、种植户等)作业点、采矿点、修路作业点、采集点等用火监管问题,要逐人逐户落实火源管理措施,签订防火责任书,大力增加火源管理巡查和报告人员力量,特别是重点林区部位,要形成严密的火源防控网络,坚决防止出现空白。

4.要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在继续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落实上坟烧纸、呆傻、放牧、儿童、入山采集、旅游等重点人员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形成多层面、全方位预防森林火灾的格局,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重点时段的电话查岗和明察暗访工作。在高火险时期对重点包片的领导带班和值班情况、农事用火管理、入山巡护情况、扑火队集结待命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1.增加宣传警示物布设数量。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以《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为主线,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12119”火情报警电话等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单位要对现有的宣传物、警示物重新进行维护、规范和刷新,合理加大布设密度,提高布设标准,确保做到设置合理,符合标准,外形美观,内容规范醒目,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和质量。

3.分层次进行教育宣传。对受传统习惯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进行,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对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要运用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入户宣传,消除宣传教育死角,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五)切实做好森林火险监测、预警、预报环节,实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

1.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预警响应工作的特点,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在原有《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基础上,加以有针对性修改、充实、完善。要细化预警信息和传递、预警旗更换、配套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制度,避免发生工作纰漏,造成严重后果。在程序上全面规范操作,做到火险、响应贯彻到村,警示旗悬挂到村。防火期间,要完善预警簿册的填报,完善预警信号旗的升降,加强村级预警信号旗的管理;一旦达到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就实行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林业场(站)和主要岔道口挂置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旗的制度,做到全镇林区、村屯、农户森林火险信息的当日知晓。

2.要全面做好《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强预案内工作,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森林火灾应急扑救、紧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及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反应快捷、指挥和保障双到位,进一步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应变能力。

(六)加快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进程,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1.按照《省森林消防队管理规范》要求,尽快把专业、半专业和应急扑火队人力和设备筹备好。组建一支2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一支20人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确保做到重点区域扑火力量充足,一般区域扑火力量均衡,扑小火有准备,扑大火有能力。

2.林业工作站及相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要达到统一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扑火装备库要及时进行改造,面积要达到15㎡以上,各类扑火机具数量要充足,摆放整齐,扑火管理制度要上墙,要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和扑火操作规程。要组织人员对通讯设备、扑火机具、运输车辆、了望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地检修和保养,必须保证完好率和利用率达到100%。

3.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和扑火作战能力。要抓好扑火队防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要组织当地扑火队、站所等开展以扑救森林火灾为基本实施的实战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全面提高战斗力。在森防关键时期,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统一调动、及时出警,全力做好扑火应对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七)加强值班调度工作,全面提高森林防火业务能力。

1.严格按照《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有关规定,落实防火期值班值宿、领导带班和领导干部防火期外出告假制度,严格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替岗或在岗上进行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活动及值班值宿人员酒后上岗问题的发生。

2.林业站要配备专(兼)职调度员、电台员、火场信息报告员各一名,由镇政府协调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乡镇防火调度员、电台员、扑火队长、了望员、火场信息报告员和森林防火微机操作员、森林火险监测员参加各级防火业务培训,对于经培训仍不合格的人员将提前调整下来,全面提高森防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在其位,尽其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