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0 07:08:3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基层法院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院半年工作总结
200*年上半年,审判监督庭的全体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院长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创新审判机制,强化服务职能,推进队伍建设,实现省优目标”的措施,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条件差的情况下,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20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执法思想。我们利用每周的学习日进行政治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对全庭同志的思想教育,同时在全院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们认真学习,认真听取报告,认真做学习记录,认真写心得体会,通过经常性的正面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使我们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在思想上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清正廉洁,拒礼拒贿。进入再审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讲,是最后的机会,因此有的当事人在这个程序中花费力气托人找关系,企图与法官拉近距离,企图靠请吃请喝拉拢法官,俗话说的好: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面对这些诱惑和考验,审监庭要求本庭法官手不能长,嘴不能馋,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并且在全院的两次集中警示教育中,通过看录像,听报告,人人发言,展开讨论,更进一步地提高了认识,从而使我们顶住了压力,抵住了诱惑,公正办案,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六月初的行风热线中,一当事人通过热线电话对审监庭的法官进行了表扬。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审判作风。我们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庭审活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其他程序,当事人也对这个程序寄予了很高的厚望,我们的每一次接待,每一个环节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求在审判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处理好每一位群众的来访,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上不出差错。在工作态度上,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即使是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我们也尽最大的力量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上半年,我庭的几位同志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当事人的无理纠缠,甚至遭到人身攻击,但他们都能以大局为重,忍辱负重,体现了一位法官的良好品质。
四、抓好审判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审判工作仍然是审监庭的中心工作,为此我们的主要精力也集中在审理案件方面。审监庭的案件类型多,包括各类再审诉讼案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今年上半年审监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32件(含旧存案件17件),比上年同期的148件减少16件,下降10.8%;审结128件,比上年同期的140件减少12件,下降8.5%;未结4件,结案率96.9%,比上年同期的94.6%上升2.3个百分点。
(一)依法审理各类再审诉讼案件。今年上半年本庭共受理各类再审诉讼案件75件,审结71件,未结4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包括: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25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5件,调解2件,按撤诉处理1件。
2、省、市两级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27件,其中省检察院抗诉案件6件,维持原判3件,改判3件;市检察院抗诉案件21件,全部函告基层法院进行再审。
3、再审上诉案件18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1件。
4、省法院发回重审案件1件,这1件案件审理后改判。
(二)依法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上半年仅审理此类案件1件,经多方面作工作后,当事人撤回请求确认违法的申请。目前我们审理的此类型案件主要有两种,一是确认违法申请案件,即对本院的司法行为要求确认违法的案件,二是确认违法申诉的案件,即对基层法院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上半年共审理并审结减刑案件56件,比上年同期的66件减少10件,下降15.1%,结案率100%,其中给予减刑55件,不予减刑1件。对于所有的减刑、假释案件我们都要到每个看守所进行实地复核,对每一个报减刑犯人都进行讯问,核实劳动改造情况,对符合减刑条件的予以减刑,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坚决不予减刑。所有减刑案件都在一个月内审结并送达,无超期现象。
五、抓好案件质量,力求司法公正。“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对于按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有新的证据需要质证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移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都必须公开开庭审理,其它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也要会见当事人,调查核实证据,所有案件的合议讨论,庭长都要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分管院长还要参加。对所有可能改判的案件,都必须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了再审案件的质量。
六、抓好涉讼上访案件的审理工作,化解矛盾,做好息诉工作。年初院党组把依法处理涉讼上访问题作为本院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件一件地抓落实,并制定下发相应的文件。根据院里的统一安排,对经立案庭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涉讼上访案件,专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我庭从人力、物力、精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同该合议庭成员一起共同探讨处理案件的最佳办法。对原判确实有问题,上访人申诉有理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上访人申诉无理的,我们一方面依法维持原判,另一方面认真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对能够作和解工作的,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当事人的工作,从而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平息纷争,从根本上解决好上访案件,维护社会的稳定。上半年我庭共受理此类案件12件,截至目前已审结4件,其余8件正在审理之中。在审结的4件中,改判2件,调解2件,这4案的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七、抓好审判方式的改革,推进各类案件审理程序的规范化。由于再审程序及确认违法案件审理程序上的立法不完善,我们在审理案件中经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各项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更加切合实际的审理方式,使再审案件、确认违法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化,避免无序操作。
八、抓好局域网的学习和使用,推进审判工作进程。年初院局域网建成后,为每一个办公室配备了一台电脑,每一个庭室配备了打印机,要求所有的案件立案都在网上登记,审理过程都在网上反映,结案文书都在网上记载,同时要求各庭室及时将各项信息通过网上,也就是要我们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法院办公系统和法院信息系统。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庭人人争先恐后学习电脑知识,个个不甘落后,掀起了一股学电脑、用电脑的热潮,并在短时间内大多数人掌握了电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会运用电脑进行打字、编排文书、打印文书等等。
2009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以生育文明创建为主线,以稳定低
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管理水平为核心,强化目标管理,加强检查督办,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总已婚育龄妇女3149人,占总人口的21.01。无孩129人(当年新婚95人),占已婚育妇的4.01;一孩744人,占23.63;二孩1504人,占47.76,二女户96人,多孩772人,占24.52,多女户29人。
一、2009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全镇累计落实节育2750人,综合节育率为87.33,其中放环577人(即一孩放环525人,二孩放环36人,多孩放环16人),皮埋6人,药具8人,结扎2159人;其中一孩27例,二孩1414人(二女91人),多孩718例(多女27人)。其中当年:共落实四项手术190例,其中,放环125例,结扎62例,人流3例。
(二)环孕情服务及四术落实情况。 (三)流动人口管理情况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五)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六)优惠政府落实情况 (七)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利用节假日,联合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各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00多份,举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培训班6期。特别是举办了以“刘巧儿”原型封芝琴为发起人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从根本上的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通过发放宣
传资料、举办讲座、观看录像、收听广播等多种形式,为育龄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报表分析看: 2、二女户积累少。全镇二女户累计91人,占二孩育妇的6.2,比正常指标偏低。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特别是特困户、贫困户,无力缴纳,给社会抚养费征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一些个别有能力缴纳的“富裕户”“钉子户”“难缠户”没有有效的措施的支撑。
4、流动人口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对特殊地段没有加强重点管理,流出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2012年度工作打算
面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分析形势,寻找差距,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促使2012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乡站、村室的规范化管理,使乡、村、组、户资料管理规范科学合理。
3、不断加大四项手术和环孕情服务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计外出生。
4、深入开展以二女户结扎、清理出生漏报、新婚、私婚、早婚、流动人口管理和多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的治理活动,攻坚破难,落实责任,挤干水分,整体推进。
5、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从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入手,加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力度,对有经济能力又拒缴的,坚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6、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使计生家庭户都能够享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为我站新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条为指导和推动全区创建法治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开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考评创建工作绩效,根据国家、省、市、区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创建工作的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评工作在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尊重民意和社会认可的原则,通过逐年滚动式考评,实现法治区创建目标。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五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等;
(二)推进基层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三)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安全生产、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及法律援助等民生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成效。
第三章考评方法及方式
第六条考评采取自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全面自查,自我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和年度创建工作总结,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书面报区创建办。
(二)抽查。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按照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要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备齐创建工作档案材料,接受统一检查。
第七条考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征求意见以及区创建办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八条考评实行逐级考评。区创建办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进行考评,上述被考评对象自行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考评。
第九条考评依据《市香洲区创建法治区工作评估体系(试行)》,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
第十条企业单位的年度考评采取申报制。各企业自行申报(须书面提交自查报告及创建工作总结),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考评验收。
第四章考评结果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一)被国家、省、市评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不累计加分;
(二)经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认为应当予以加分的情形。此项分值为1-2分。
第十二条考评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达标、不达标。
全区各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及社区分别按考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各类考评对象总数的前30%评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以外,考评分数达70分以上的评为达标等次;考评分数69分以下的评为不达标等次。
第十三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创建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由区创建办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第十四条创建法治区工作考评结果列入全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适用《政法机关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合署办公的党政机关适用《行政机关创建工作考核标准》。
XX年年上半年,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行、省行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狠抓落实。坚持从严治行、科技兴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基础管理,调整经营策略,推进经营机制改革,促使上半年全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各项业务状况明显改善,经营效益明显提高。至六月末,全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1739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60427万元,增长16.9%,完成省行下达年增长计划104 %;外币存款余额1449万美元,比上年末增长529万美元,完成年增长计划106%;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0119万元(剔除剥离不良贷款63686万元),实际增投12181万元,完成全年增投计划的122 %,剥离后,不良贷款比年初下降11.9 个百分点;帐面利润1364万元,同比减亏4187万元,完成计划的137%,实际利润亏损875万元,同比减亏2870万元。
上半年,我们主要的工作措施及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以资金组织工作为立足点,拓展筹资市场,促进存款稳步增长。上半年,我们在存款利率下调、国家开征存款利息税、股市火热、国债发行速度快,存款工作难度增大的不利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存款业务。一是抓好首季存款“开门红”。首季是组织存款的黄金季节,我们通过正确分析形势,促使全行上下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行系统形象宣传的意见》,组织全辖开展全方位的形象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公关力度,有效提高农行的社会形象,并动员全行抓住有利时机,加强金融服务,促使首季存款工作出现良好的开局,首季各项存款净增55270万元,为全年的业务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发挥网点网络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拓展系统性、行业性的代收代付业务,组织对公存款。如各行抓住首季学生入学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代收学费业务,发挥我行网点、网络优势,争取各级法院诉讼费用和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等。至6月底,全辖代收代付业务发生额21178万元。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调动资金组织积极性。全行在坚持依法按规的前提下,完善激励机制,把存款纳入综合经营效益体系,与单位费用挂钩,有效地调动干部员工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同时总结和推广了去年****、揭东支行学普宁、赶普宁抓存款的先进经验,有效推动全行的存款工作。四是抓住机遇,协调各方面关系,依法按规、积极稳妥地做好接收他行存款业务和兑付农金会股金工作。共接收中国银行**、**支行人民币存款23640.5万元,港币存款1948.8万元,美元存款57.5万元;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4899万元,完成需兑付总额的58.8%。由于组织领导得力,准备工作充分,服务及宣传工作做实做到家,接收中行****属下部分存款业务交接顺利,平稳过渡,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顺利开展,从而有效提高了农行社会形象,拓宽了存款市场,促进各项业务有效发展。至6月底,全行各项存款余额417399万元,比年初净增60427万元,在当地四行中,增量市场占有率44.84%,存量市场占有率28.83%,比年初提高1.83个百分点,暂居当地四行首位。
(二)、以不良资产剥离为重点,加强资产管理,优化信贷投放,提高资产质量。今年来,我们在做好贷款“清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等常规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做好不良贷款剥离作为甩掉包袱、加快发展的工作重点,把加强新增贷款管理、优化信贷投放作为效益的增长点,把加强清贷收息、盘活存量作为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措施。首先是做好不良贷款“内外部”剥离工作。年初按照省行部署,成立了资产管理部,结合****实际,制订了《****不良贷款分帐经营分步实施意见》,为不良资产剥离工作打下基础。实施不良资产剥离工作中,我们针对****存在剥离资产户数多、金额小、距省行路途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分行及各支行领导亲力亲为,周密部署,坐镇指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日夜奋战,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压力大的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良资产剥离工作,剥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行共剥离不良资产69923万元,其中本金63686万元,利息6237万元,超过省行下达指标3138万元,为我行甩掉包袱,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打下坚实基础。其次是瞄准优质资产市场,实施信贷有效投放。新贷款投放贯彻年初全市农行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扩大会议精神,以“瞄准优质资产市场,确保贷款有效投放”为中心,坚持“三个有利于” 原则,继续实施“双优”发展战略。年初,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在基层行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的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按照有关标准,严格考核,评选、确定53户市级重点企业作为XX年信贷重点支持对象,上半年支持信用总额17148万元,其中增投贷款7950万元,占新增贷款的53.8%,承兑汇票9179万元,占新开出承兑汇票总额的82.77%。同时全面实施新投贷款本息收回责任人制度,确保新投贷款的综合效益。至6月底,全行新投贷款到期收回率87.2%,利息收回率100%。第三是加大清贷收息力度,盘活存量。全行在做好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和不良贷款剥离工作的同时,坚持“二清”工作不放松,将清贷收息与不良贷款剥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考核力度,把清贷收息任务分解下达到基层营业单位,到岗到人,将清收实绩与收入挂钩,“二清”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到6月底,全行贷款利息收入69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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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经济核算,狠抓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一是全面推行综合业务经营计划。年初按照省行部署,以效益性、协调性、客观公正性为原则,对各支行(部)、业务部门的经营信息进行采集,编制了《XX年****综合业务经营计划》,分解下达了各支行(部)的经营任务,按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计划执行有差距的单位进行帮促,通过分类指导和有效控制,促使全行经营计划有效开展,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合理摆布资金,提高资金营运收益。针对上半年本外币存款大幅度上升,贷款规模小,资金充足宽裕的实际,加强了对资金的统筹安排,在保证正常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及时将闲置资金上存省行,最大限度增加资金收益。至6月底,上存省行资金人民币193695万元,上存省行资金利息收入2502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三是加强横纵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剥离不良贷款的资金清算工作,使资金最大限度产生效益,至6月底,已剥离的不良贷款并进入资金清算的共69923万元。四是加强费用管理,杜绝不必要开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订了《中国农业银行****XX年费用分配管理办法》,贯彻将基本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发展费用以收定支、比例管理,奖励费用与实际增盈减亏额挂钩的精神,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到6月底全行总收入14408万元,同比增收280万元,总支出13043万元,同比减支3908万元,帐面盈利1364万元,同比扭亏增盈4187万元。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抓好储蓄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工作,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至6月底共有72个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占网点总数的89%,全辖网络格局基本形成,网络优势逐步显现。二是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行支持,于3月份开通了活期储蓄存款全省通存通兑业务。三是拓展网络功能,开发代收代付业务操作平台,为代收代付业务的开展提供科技保障,其中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业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四是在做好金穗信用卡加入全国自动授权网络的基础上,积极申办金穗借记卡业务。
(五)、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行。管理是金融行业的生命,严管理才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管理才能真正出效益。一是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xx副总理《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加强金融行业内部管理》的讲话精神,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从严治行,自第一季度起全面开展经营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督导落实各支行(部)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支行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自办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和财务核算、信贷管理、信用卡透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纠正,对现在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部分历史原因形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则进一步摸查情况,理顺关系,及时请示,待候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了廉政教育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保卫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加强对营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监察建议,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上半年,全行实现经营安全无事故。三是落实、完善挂点联系行制度。在总结去年挂点联系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各支行(部)的实际,重新调整了行领导和职能部门挂点单位和帮促内容,把挂点联系行的内容重点放在清贷收息、市场拓展、自查自纠、基层党支部建设方面,对挂点联系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切实改变了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真正做到机关服务基层。四是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根据上级行改革精神,对分行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将分行市场拓展科与分行营业部的市场拓展部合并为分行市场开发部,成立了零售业务科,理顺和完善市场拓展机制。
(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按照上级行部署,认真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总行明确的四个阶段的方法步骤和五项基本要求,不搞发明创造,不偷工减料,扎扎实实地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回头看”过程,分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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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公诉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为主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眼到、手到、心到、口到”作为审查案件的最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深化公诉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在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6年11月20日,我院公诉科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7件132人,与同期相比案件上升6.6%,人数下降5.7%。其中:经审查案件(含上年结转案件4件4人)82件109人,与同期相比下降5.9%和17%;不案件1件1人,与同期相比持平;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退查案件9件12人;正在办理的6件9人;结案率达85%。所办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平均办案时限为25天。我院办理市院移交的自侦案件7件7人,占受案数7.2%。其中,到法院6件6人,占数7.3%;不案件1件1人。主管检察长亲自出庭案件8件。占案件10%,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2%。目前,法院作有罪判决60件83人,无罪判决1件1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59人,占案件56%。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36件50人,占案件44%。建议法院适用“被告人认罪”简化审10件14人,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12%。追诉漏犯2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3份,被公安机关采纳的《纠正违法通知》4份,《检察建议》3份。我院运用多媒体出庭公诉2次。开展观摩庭、考核庭2次。其中:徐长仁敲诈勒索罪一案已被市院认可,上报到省院参加全省优秀观摩庭评比活动。开展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次。
二、主要作法
1、增强公诉意识,加强业务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法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政策变化大,比较灵活,难于掌握和法律之间出现不相适应的新情况。为此,有时犯罪界线模糊,难以区分。我们根据出庭公诉的具体实践,深感审查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公诉工作的成败,同时,出庭支持公诉,又是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公诉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公开监督和检验,两者互为联系、相互渗透,出庭工作搞得好,可以起到维护法律威严,提高检察机关声誉的作用,搞得不好,适得其反。因此,我们把出庭公诉工作视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和门面,对此,做到二勤,即:一是对新的法律法规勤学习,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做到依法办事;二是对各种政策规定及时学习,勤于思考,研究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从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了执法,提高了准确性。例如:在办理周宝库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承办人做到认真阅卷外,仔细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一些认定案件事实的疑点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研究学习了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提高了法律素养。另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人赴省院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选拔赛,及时掌握公诉工作的新情况。
2、积极深化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公诉改革是检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诉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积极推进公诉侦查引导取证,庭前证据交换等四项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该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施,现已步入正规。全年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案件10件14人,占案件12%,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占案件的56%。达到了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
【关键词】知识产权审判 证据交换 举证责任
一、前言
(一)调研的目的及原因
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认定侵权证据一直是确认侵权事实和赔偿数额的根本,关系到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受侵害的知识产权能否给予保护以及保护的程度。为使知识产权审判能更妥当地适用《证据规定》并充分发挥真实证据的证明力,尽量避免知识产权举证、认证的困难,我们对四川省的几个中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证据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结合调研中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问题,对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证据规则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通过归纳、整理和总结调研中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从而提出解决此种问题的建议,希望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证据问题能通过证据规则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的不断完善来得到解决。
(二)调研的时间、地点、方法
调研时间:2012年10月—2013年3月。
调研地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调研方法:参与法院调查会,个别访问,现场观察,阅览人民法院报的知识产权案工作总结,文献法。
二、调研内容及所发现问题之概述
此次调研报告主要以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为基础,从而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检视局部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首先,从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检索2010年至2013年四川省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文书,并不间断地浏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尽可能多地获取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状况信息及司法实践上法院对证据的采纳情况和标准。其次,为了解知识产权案件的有关审判经验,与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审判人员进行交流,并将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行对比研究。再次,通过电话沟通与面谈,尽可能参与法院组织的与知识产权案相关的调查会和工作交流会。最后,阅读近年来与知识产权审理司法实践相关的文献著作,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著,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实务问答录》等。目前随着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方针、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等的飞速变化,可以从对知识产权案审理效果状况的研究里,考察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保护体系应对知识经济不断发展所带来的挑战的能力。
对于此次调研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总结:第一,通过参与调查会以及采访个别知识产权庭的审判员,发现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导致当事人取证、举证困难,致使当事人被迫采取非法手段取证,最终导致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能采信,甚至连权利人身份都难以被认定进而导致其得不到保护;第二,通过参加工作报告会及进行个别采访,总结出由于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各自具有其特殊性,而调研中的80%的基层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均出现认为知识产权的举证特点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反而导致有些权利被泄露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第三,通过参与出庭旁听案件以及阅览知识产权文书网,不仅是在调研地及至全国各地的法院,在知识产权案审判中90%多的法院都会面临知识产权及证据专业性鉴定的问题。
三、知识产权案审判中的证据问题之分析
首先,调研中发现案件审理中的举证问题导致证据交换和采纳困难。第一,当事人举证的困难主要表现在:部分知识产权具有公开性,很多渠道均能获取,为侵权人实施侵权创造了便利;侵权往往是背后进行,知识产权侵权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这就导致知识产权诉讼举证困难,于是当事人便采取欺诈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诉讼证据或者依赖于法院进行证据保全,但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合法性,法院无法实行证据交换。第二,知识产权诉讼中,专利和商标权稳定性不强,原告所有人地位会因无效宣告或撤销而变化。在其丧失所有人地位后也就丧失其原告地位,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案件为例,在调研中高达60%以上的专利在一审甚至终审后出现“新的证据”导致权利维持或宣告无效,因而往往确权或无效文书刚生效,就必须改判或再审。由于原告身份的不稳定导致证据基础不稳定,使证据交换失去意义,进而使基层法院降低证据交换在知识产权诉讼案中的使用率。
其次,调研中对举证责任制度实践问题的分析。第一,根据专利法和证据规则的规定,“新产品”方法专利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对于“新产品”之外的专利侵权仍适用一般规定,由于方法专利侵权的无形性且被告又不承担证明责任,原告往往难以取证,增加法院审判定案的难度。第二,在审判中,由于方法专利侵权、侵害商业秘密案涉及到保护商业秘密,原告不能接触被告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因此实践中被告也会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致使难以确定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如何既能对证据进行充分质证,又能切实保护被告的商业秘密,是受案法院比较棘手的问题,专利法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也会因此落空。
再次,调研中对知识产权及证据的专业性技术鉴定问题的分析。证据规定第61条用司法解释在诉讼制度中规定专家辅助人制度,不仅弥补当事人专业知识的欠缺,保障其诉讼上的正当权利,也有助于法官准确认定事实,但目前缺乏必要的立法规制,该制度在实践中有以下问题:第一,审判中对专家辅助人独立诉讼地位的认识不足,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法院将专家辅助人等同于证人甚至与鉴定人混同;第二,鉴定结论的采信程序存在不足。审判实践中,由于鉴定人员不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当原被告对鉴定结论质证时,法官无法作出判断。从省高院和成都中院审理上诉案件看,40%的案件上诉理由都是鉴定结论不可取;二审裁判有50%60%的案件未采纳一审鉴定结论;第三,鉴定的内容还有待厘清。有的案件在委托鉴定时,没有很好地区分是专业技术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委托鉴定的是专业技术问题,不能是法律问题,否则就会造成法院审判权的“旁落”。如在审理专利侵权案时,对专利技术是否成熟也委托鉴定等。
三、知识产权案审判中的证据问题之解决策略
针对调研中发现并总结的问题,通过实践调研和理论探讨、分析及研究,提出以下几个完善建议和观点:
首先,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证据规则第37条,“交换适用的案件类型为证据较多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一般属于证据较多或复杂疑难的案件,通过证据交换需明确做到以下几点:确定无争议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同时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庭前交换的证据的质证意见,采纳无争议事实并拟定争点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确定;当事人对于公证证据的质证能力不强,在此情况下,法官应当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期限来提高质证能力,尽量避免后续诉讼中因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带来麻烦;如上文总结,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的诉讼基础具有不稳定性,双方当事人都可能不断提交新的反驳证据,如果反驳证据较少并对案件事实不具有实质意义,法院举行证据交换就会加重法院和当事人负担。如果由法院针对案件情况灵活处理,则能充分体现证据交换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固定争点、提高效率的功能。
其次,对举证责任分配应有特殊规定。法院审判中必须明确: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权利人完全不承担举证责任。如方法专利的权利人只有在证明自己享有方法专利权,对方制造了相同产品后,并说明依自己的专利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是新产品时,才实现举证责任倒置。此外,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保护商业秘密不能成为被告拒绝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的理由。对于商业秘密诉讼,权利人要承担证明商业秘密及被告使用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抑制或极其接近,而被告不能提供或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的证据的,可以认定被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商业秘密。因此,现行知识产权专门法及证据规则需就此作出规定。
再次,关于技术性鉴定结论的完善建议。第一,法院审判过程中需要明确专家辅助人独立的诉讼地位和作用;第二,对于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技术问题的主观内容和客观内容,法官应尽量加以区分和作出明确判断;第三,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标示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对于确实存在鉴定人不出庭接受质询,或鉴定人员被申请回避的事实,鉴定结论一般不予采信。
四、结语
知识产权本身便不同于传统民事权利,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仅通过简单地适用现行证据规则难以妥善解决纠纷,而且司法实务中还存在执法标准不一的情况,“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为妥善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中面临的证据问题,促进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效率提升,针对两年多来四川地区有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问题进行调研。文章结合知识产权审判的具体特点,对审判过程中所发现的举证、认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以期在理论上为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张倩颖.知识产权诉讼整的若干证据问题研[J].太原科技大学,2011.
[2]蒋志培.知识产权审判中证据认定应把握的几个问题[J].中国审判新闻月刊,2006,(06).
[5]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4辑)[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5).
滦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金华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以文辅政,在名思义,就是要通过写文章的方式,为以领导决策为核心的政务工作做好服务,提供参考性依据。在以文辅政工作上,办公室既占在突出位置,又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办公室必须要以此作为一项重要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突出抓好以信息、调研、领导文稿为主的文秘综合工作。同时,更要形成全员抓信息和调研的意识,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普及,把我院的以文辅政水平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一、搞好调研,当好参谋助手,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
要把为领导出主意、当参谋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把握法院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深入业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在领导决策中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展开调研。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战略构想。对此,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响应,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好落实。体现在具体工作上,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而近年来,我县县委本着优化发展环境、创建诚信滦县的原则,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大投入,优化经济环境,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作为基层政法机关,法院在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服务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作为法院重要综合部门的办公室,必须要站得高,看得远,围绕全县的整体和中心工作,跳出法院抓调研,从而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领导的决策,使法院各项工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围绕审判工作抓调研。说到底,法院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抓好立案、审判、执行等项业务工作,脱离了这些抓其他,就是舍本逐末,就是无根之木。因此,办公室和全院各单位,在进行调查研究的时候,也必须要围绕审判工作这个中心,挖深、搞细,抓出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从而使领导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审判工作中的经验、不足,并据此做出正确的决策。三是围绕实际抓调研。从今年来看,我院的调研工作可以说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各单位搞调查研究的积极性较往年有很大提高,调研文章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忧的是,很多调研的质量不高,纸上谈兵的多,切合实际的少,人云亦云的多,真知灼见的少,闭门造车的多,实际挖掘的少。甚至还有一些是从网络、报纸、杂志等抄袭的。这样一来,调查研究不但起不到给领导提供参谋的作用,反而会耽误领导时间甚至引起决策的失误。因此,在调研工作中,必须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到基层,深入到根源,抓出一些根本性的东西,以调研工作来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全院的工作。
二、加强信息反馈,提供决策依据
创新,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旋律,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源泉和动力。法院的整体工作和各个单项工作,也都在不断地进行着创新和发展。这使得院领导也必须要在领导方式、决策方式、思维方法、工作作风等诸方面出现新的转变。而在其中,调研和信息工作起着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调研工作的同时,还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跟时展和领导工作的步伐,认真搞好信息反馈工作,并使信息反馈工作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是围绕领导、业务科室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办公室要根据“足够的数量,较高的质量,极强的时效”这一要求,加大信息反馈的力度。要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信息反馈,从而服务于法院政务、审判业务和法官队伍建设。要切实贴近实际,及时报送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信息,全面反映法院审判业务和法官队伍建设情况的信息,真正发挥信息反馈的功能,起到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二是必须端正信息报送的态度。要摈弃信息功利主义,防止为了发表信息而报送信息的心态,不能使信息仅停留于“报流水帐”上,而要进行分析、提炼,真正把对领导决策、对加强法院审判业务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有参考价值和借鉴价值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加以报送。要杜绝片面追求信息的数量的思想。今年我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制定实施,把信息工作纳入了加分考核内容,这使得一些单位和干警受功利思想的影响,把追求信息数量放在了首位,有的干警甚至一天中报送信息达十几二十几篇。可以想见,这样的信息肯定是毫无价值可言。虽然信息的数量承载着一个地域或部门的工作情况,但这只是一个表象,而不是实质。真正决定信息工作水平高低的是信息的质量,而信息的质量取决于信息的价值量。也就是说,要看对领导决策、对加强法院审判业务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是否具有参考价值、借鉴价值的信息的量以及参考借鉴程度。三是必须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的单位和个人,在报送信息时,仅仅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注意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比如就审判工作信息讲,一个案件审判结束,实体结果出来之后,应当马上报送信息,至迟也不能超过上诉期限。而就我院情况看,有的审判工作信息,判决已经生效三个月,才把案件有关信息报上来,这样的信息,已经没有时效性了。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上,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管是什么信息,不管是不是有用,就一古脑地报上来,这样,就会由于“货不对路”而难以派上用场,多了,就容易形成信息堵塞,使信息反馈为领导服务的功能大打折扣。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质效
为确保信息文秘工作优质高效运行,更好地发挥信息文秘工作以文辅政的作用,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一套运行程序和把关制度。对文稿的起草、修改、送审、签发、校对、印发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人员,提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重要文稿如工作总结、工作意见、重要文件等,一般要先请院领导谈思路、出题目,办公室根据领导意图认真构思,初稿形成后经院领导班子讨论、修改,最后交院长决定发文。二是坚持信息调研通报制度,办公室要坚持每半年对信息报送情况及上级采用情况、调研文章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并对下一步信息工作提出要求,推动信息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信息调研工作要有周密的计划性。今年,我院办公室对信息调研做了任务性计划,成效比较明显。但是,由于信息人员较少,计划性还不够,计划还比较笼统。明年,办公室要进一步对信息调研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使信息调研工作呈现出较强的目的性、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性,进一步理顺机制,规范运作,从而保证办文工作的高效运转,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和水平。
根据市委关于《20__年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意见》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经研究决定,于20__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的意见》,机关党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今年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半年来,在市委以及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下,中院“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浓厚了全院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开拓了队伍建设的新思路,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的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的助审员被破格提拔为中层领导,现有的23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40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66。“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边实践边探索,形成了在活动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开拓创新,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定位,确定了以先进的学习理念武装人,以强化认识为先导,以自觉为基础,以坚持为关键,以考核为保证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学习制度,为争创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半年来,院党组多次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创活动等内容举行专题会议,展开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就新时期法院工作如何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座谈交流。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院长其他院领导先后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指导,并撰写了调研文章,部分调研论文已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院长撰写的《审判工作应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文,被《浙江审判》采用,在院领导的模范作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全院90多位干警,人人都写了学习十六大体会文章,已在党小组和支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全院20多位处级干部,40多位审判员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理论或学术文章,__*撰写的学术论文《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获今年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论文一等奖(全省共二篇)。
2、强化素质,狠抓落实,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学习网络。
我院进一步创立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教育培训目标。即到20__年,审判人员本科学历(含经专项培训合格)的达100,法律研究生班结业要达到50以上。为此,全院积极组织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其中学历教育方面:全市法院60余名干警入学的法学研究生班,现课程已接近尾声;北京大学专升本远程教育的两个班的学员郡已通过了一半课程的考试。在职培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工作第一期共72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第二期培训考试工作也将于年底前结束;此外,半年来,全市共组织7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干警视野,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持之以恒,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在强调自学的重要型并充分调动干警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着手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长效开展,首先在学习时间上,我院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如周一晚上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晚上,举行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中学习,该制度在刚实行时,部分干警感觉到很不适应,但是经过几年时间的坚持,全院干警不但适应了集中学习,而且还进一步养成了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其次在经费问题上,我院制订了相应文件,在基本建设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学习经费的投入和学术成果奖励的力度,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此外,我院加强了对学习情况的考核监督,将每个部门的学习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部门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与年终考评部门奖金挂钩。今年,我院组织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的职级晋升和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的工作中,都把政治和业务的考试作为必经程序,与民主测评得分和考核得分一并计入总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录用。经过一年多的贯彻与坚持,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4、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学 习成果的转化。
今年的争创活动开展以来,院领导多次强调将所学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指导于实践,应用于审判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做到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我院结合最高院、省高院的部署,开展了全市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采取自查和他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审查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今年1-8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758件,民事6714件,行政121件,执行案件3665件,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做出了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