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8 10:33: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温馨标语
经查,我公司部分现场警示标识及温馨提示标语缺失,未达到该有的警示效果。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2、关于公交车停车场的灭火器未规范摆放
消防设施定期巡查,并按期填写巡查表,进项消防培训工作,保证消防用具正确使用无阻碍,从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及合理安置点,并按期为灭火器完成年度检测 。
3、关于西拓公交车停车场未设置栏杆,存在安全隐患
严格要求施工组织对西拓公交车停车场进行栏杆的设计及位置的规划,规范审批程序。对照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着重检查落实的请况。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严明工作纪律。把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监督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坚持 企业 安全发展 社会和谐
和谐是社会的主旋律,企业的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着力抓好。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企业进行检查的目的是:识别存在及潜在的危险,确定危害的根本原因,对危险源实施监控,最终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
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1.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2.1季节性检查: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2.2节日前检查: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安全检查。
3.专业检查
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4.不定期检查
4.1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2企业应根据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管理机构、查管理制度、查现场管理、查安全培训、查安全防护措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等。
1.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1查管理机构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1.2查是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部门,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事宜做出反应与决定。企业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设置是否合理,安全部门是否岗位明确、工作协调。
1.3安全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
2.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的承包活动记录执行情况;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
2.2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能够不断改进。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等规定的情况;制定现场施工作业、危险源管理等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制度在执行中能否得到不断细化、持续改进和及时完善等。
2.3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2.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包括能否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确定本企业危险作业相关文件与记录, 特种作业的审批记录,是否建立动火、动土、临时用电、大型吊装、爆破等特殊作业的审批程序规定和管理台账。
3.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工按规定参加了相应级别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3.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做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率达100%,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3.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了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并对其制定了培训计划或已进行了培训。
3.4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情况。有无消防知识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消防演练计划、演练记录。
4.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4.1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并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2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5.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情况
5.1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报告中,是否有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是否对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
5.2投产前是否进行了安全验收,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档案,不符合项的记录、整改情况。
5.3投产后是否有安全专项评价的管理规定、安全现状评价的管理办法以及安全评价报告中措施的落实情况。
6.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6.1是否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反馈单。
6.2是否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并有标准化检查规定和记录。
6.3防护设施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6.4安全生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施工现场和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6.5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防静电等制度是否健全,台账是否齐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
7.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7.1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是否按程序进行申报。
7.2特种设备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档案、台账、登记表,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
7.3特种设备设施是否有年度检验计划和安排,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能否达到100 %,存在问题隐患能否按规定整改,有无检验报告的存档制度或记录。
8.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8.1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2有无危险源的检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了预先分析。
9.安全投入情况
9.1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要求,是否按标准保证了足额的安全投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隐患整改资金、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等)。
9.2是否做到了安全设施齐全,劳动保护设施、护品满足要求,尘毒作业场所防护措施达到了国家标准。
10.隐患识别和治理情况
10.1有无隐患识别机制,有无开展隐患识别机制的活动记录,是否做到了对有关隐患有分析报告,并建立了隐患台账。
10.2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岗位,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重大隐患整改计划资金到位并限期整改。
11.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11.1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包括能否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不断改进与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度,有应急预案的管理档案,有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程序。
11.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包括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报告、演练效果分析。
11.3能否根据演练情况和生产情况的变化,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12.事故管理情况
12.1事故上报情况。包括各类事故按规定、按时进行上报,对事故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的情况。
12.2事故调查情况。能否做到事故调查程序合法,事故调查及时,信息资料详实、充分、完整,事故调查报告符合规范。
12.3事故结案情况。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时,能否做到造成事故的原因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事故性质认定准确。
12.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即:查清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群众,处理事故责任者。
四、安全检查的实施
1.安全检查的准备
1.1确定安全检查的对象、目的、任务。
1.2查阅在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范。
1.3了解检查对象的情况 。
1.4分析检查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特点。
1.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2.安全检查的形式
2.1单位自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操作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情况比较熟悉,对本单位、本岗位的生产特点、危险有害因素的情况十分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可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全体共同参与,开展自查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对查出的隐患按照“三定”“三不交”原则限期整改。但由于班组人员的检查缺乏系统性,对一些习惯性的行为,往往不易察觉,对企业的选址、设计、建设、改造等方面的隐患习以为常,所以单位的自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用互查、上级检查的方式弥补。
2.2上级单位的检查。上级单位的检查是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现存在隐患的重要手段。上级单位的检查首先要成立安全检查组,配齐各专业人员,统一思想、明确目的后对企业实施安全检查。各专业人员根据专业特点开展的检查更有针对性,检查结果更客观现实。
2.3安全检查的切入点。针对我市的企业现状和企业行业特点,安全检查前要做认真地分析。我市的企业主要有以下特点:
2.3.1石油化工天然气企业。主要存在的危险物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等,涉及的主要工艺过程有:燃烧、氧化、聚合、卤化、裂解、缩合、加氢、芳化、胺化、烷基化等危险工艺,采用的主要单元操作有:蒸馏、合成、裂解、过滤、冷却、萃取、结晶、真空、回流、凝结、搅拌、升温等。这些企业的综合危险性较大,而且大都构成重大危险源,对其进行检查的重点要涵盖安全检查内容的各个方面。
2.3.2玻璃企业和建材企业。主要使用的危险品有:依然品、易爆品、有、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主要涉及的工艺过程有:燃烧、高温、搅拌等,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应重点把握防火、防爆、芳高温、防机械伤害、防止粉尘职业病等。
2.3.3纺织企业。纺织行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主要存在的伤害有:机械伤害、火灾、职业病等,主要涉及职业危害有:噪音、振动、高温、粉尘等。安全检查应以消防、疏散、通风、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防护作为切入点。
2.3.4流通企业。主要包括经营市场、门店等,主要涉及“二合一”、火灾、盗窃、对易制毒化学品和有毒化学品的经营,这类企业应以防火、防盗、防止“二合一”及安全管理法规的落实、合法经营作为切入点。
2.3.5交通企业 。主要涉及危险物品的运输和人员的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车辆伤害、爆炸、火灾等,安全检查应以运输资质、特种人员、特种设备、交通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理等作为切入点。
2.3.6电力企业。包括发电企业和供配电企业。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灼烫、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等,安全检查应以防触电、防爆炸、特种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及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作为切入点。
2.3.7机械修造企业。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起重伤害、灼烫、火灾爆炸及噪音、振动、辐射等。安全检查应以加强劳动保护、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作为切入点。
五、安全检查方式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等方式获得信息的过程。
1.访谈。主要通过与有关人员的谈话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作业规程、原始记录、交接班纪录等是否齐全有效,查阅相应的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六、安全检查的结果和要求
1.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安全技术监督部门。
2.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厂,厂能整改的不交上级)。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安技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3.对各级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由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领导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1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加油站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加油站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二)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年度再培训落实情况,是否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加油站是否采取了防火、防爆、防静电、雷电措施。
(七)是否制订和严格落实加油站检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
(九)拟换证的加油站,其经营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是否仍然符合安全要求;经安全评价后,存在不合格项的加油站,是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了各类问题和隐患。
(十)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十一)是否存在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及时换证,仍继续经营现象,是否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加油站经营现象,是否存在非法加油站点及依法查处情况等。
二、检查的方式和时间
这次安全检查活动从6月13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6月13日至6月18日)。各加油站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排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方案,落实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至区(市)安监局。中石化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要对自身加油站逐一检查,将每个站的安全现状,特别是内外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上报至市安监局。
第二阶段为区(市)安监局执法检查阶段(6月19日至6月24日)。各区(市)安监局要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每个站的检查情况登记造册,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写出检查报告,上报至市安监局。
第三阶段为督查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对各区(市)和有关单位第一、二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重点抽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以及城区内加油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力度,做好全面普查。各区(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活动,认真制订安全检查计划,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检查活动的落实。应把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作为检查的重点,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加油站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全面的做好自查工作,按时写出自查报告。
(二)认真抓好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区(市)安监局对于检查出的隐患,要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位,对于在限期内整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要暂扣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和无法通过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坚决实施关闭。要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认真组织好排查摸底工作,对上级督办的、群众举报的、排查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坚决依法取缔。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体现“预防为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从除“隐患”着手,将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全面全过程规范人的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生产现场人、机、物、料、环,管理诸系统实现最佳匹配,确保实习教学安全、有序进行。现根据江铜集团有关精神,借鉴校办工厂的经验,结合实训基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隐患管理的范围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l、实习、生产者的违章作业。
a、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有关规定。
b、违反学校及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有关规定。
c、违反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
2、管理者违章指挥。
a、指派未取得操作证资格的学生、人员上岗作业。
b、不执行危险作业申报监护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
c、对实习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制止;对实习现场隐患不及时整改。
d、要求学生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及工具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等。
e、强令身心有病的学生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或者对处于危险状态学生不认真组织救援。
f、实习管理者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指挥生产的能力,而在指挥生产时凭个人想象蛮干。
g、强令超限度运行设备。
3、实习者、管理者违反劳动纪律。
a、擅自代岗、离岗、睡岗。
b、干私活,擅自开动机器、设备等。
c、带小孩上班或擅自带亲友进人生产现场。
d、工作现场嬉戏、打闹、追逐。
e、协助作业时,不认真配合。
f、担任监护时不坚持职守。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实习现场设施、设备无醒目安全标志。
(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可靠。
(三)实习现场及作业点未实行定置管理。各种物料堆放、设备安装停靠、工器具摆放不整齐、平稳、可靠;垃圾、碎屑、废油、废物等未及时清理干净;现场无安全通道或通道不畅通。
(四)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动力、照明箱使用不规范,绝缘接地不完好可靠;各元器件与线路连接不可靠,严重发热或烧损;电气设备接地不好,架空线路不规范。超负荷运行动力设备。
(五)物料运输、提升设备无安全停靠设施、断绳(带)保护、停靠栏杆、安全门、上下限位、断电开关、事故开关、通讯信号装置。
(六)实习现场各种坑、洞、沟、池、轮、轴、台无可靠的盖板、护罩、栏杆、护沿等防护措施。
(七)实习现场通风设备不完善,产尘、产毒、噪声超标等点无治理及防护措施。
(八)实习现场防雷击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
(九)各种设备、管道、设施、阀门不清洁,有跑、冒、滴、漏现象。
(十)实习现场、通道、楼梯无充足照明,照明线路、开关灯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十一)实习现场不符合防洪渡汛要求。
(十二)实验室、化验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十三)工作现场零乱,不整齐、不清洁、不卫生。
(十四)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三、安全管理措施、规定不完善
(一)各教研室(组)现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不健全、不完善,或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不严格、不规范。
(二)与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不相符或有抵触。
(三)对校及工厂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等不执行或执行不严。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不及时建立科学配套的安全管理措施、规定或措施、规定无可操作性。
(五)对新增工种、岗位未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程等。
(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状签订不合规范。
四、无隐患管理的措施
l、坚持检查制度
a、定期检查:教务科每月组织由教研室、教研组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教研室要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教研组每周进行一次,教务科要做好日检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b、专业性检查:由教务科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踩场所进行检查,如易燃易爆场所、交通、消防、电气、设备(起重、压力容器)检查等。
c、季节性检查:由教务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根据季节特点,为保护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防暑降温、秋冬季防火、防寒等。
2、加强考核手段
a、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考核标准:100———300元/次。
h、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考核标准:100———300元/次。
c、对管理上的问题考核标准:200———600元/次。
d、对教研室第一责任人的考核: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黄牌警告:
I:各教研组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出三个隐患(含)以上的;
Ⅱ:各教研组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出隐患的考核结果汇总超过500元(含)或年终累计超过2300元(含)的;
Ⅲ: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未层层落实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教研室第一责任人予以低聘:
I: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一次查出六个隐患(含)以上的;
Ⅱ: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
Ⅲ: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一次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未及时整改的:
Ⅳ、各部门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隐患的考核结果汇总超过1000元(含)或年终累计超过50O0元(含)的;
Ⅴ:经校或教务科已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未层层分解落实,再次安全检查仍未签订责任状责任未分解落实的:
Ⅵ:隐瞒事故不报的;
Ⅶ:被两次黄牌警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予以解聘:
I: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两次(含)以上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仍未落实整改的;
Ⅱ: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因未及时落实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
Ⅲ: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管理者严重违章指挥,严重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规定的;
Ⅳ:低聘期间被黄牌警告的;
五、无隐患管理的考核程序
(一)教务科每次安全检查后均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报》和《无隐患管理检查考核汇总表》。
(二)当某个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达到黄牌警告条件时,工厂检查组将提请教务科办公会批准下达黄牌警告通知。
(三)当某个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达到低聘或解聘条件时,教务科检查组将历次安全检查汇总材料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适时形文给予低聘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而自己无能力整改或短期不能整改完毕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科。
(二)凡不在考核范围内的(如事故、创建等)按学校其它文件执行,考核金额不列入此汇总金额中。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科。
附件1:实习教师安全责任状
附件2:安全隐患通知书
附件3: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单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2008年12月24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盗窃特设专户拨款凭证及银行预留印件,分两次将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转入私人账户,随后分多次从武汉、荆州等地将款项取走后潜逃。案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部署相关事宜。一是组织市检察及公安机关争分夺秒全力破案;二是迅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政资金管理清查,对全市财政系统管理的现有账户和资金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清理检查,认真核对账务,确保资金管理不掉链节、账户管理不留死角,堵塞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一切漏洞。
迫于财政系统开展的资金清查压力,**市张金镇财政所零户统管中心出纳陈某向当地检察机关自首。又曝出了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案件,在**省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财政部、**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责成**省财政厅认真进行分析、检查和整改。分析**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以及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一些市县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操作也不尽规范,改革中采取和保留了一些过渡性办法。一是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在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上,财政部门集单位会计与出纳为一身,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全面消失。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沿用财政专户管理的办法,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分别设户、分散管理、独立运行,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拨付资金,导致资金拨付管理链过短,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和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财政资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老制度并存,各种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基层财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账户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都很不规范。一是国库机构设置不合理。部分市县国库科(股)、国库收付中心分开设置、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部分国库收付中心实质上仍为会计核算中心,本应由预算单位承担的资金风险转为财政部门承担。二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从2008年度财政专户年审情况看,市县仍然存在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问题。**市财政局开设的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多达40几个,而且分属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非税局、国资中心等不同的科室管理,没有做到“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资金监管存在着“盲区”。三是实拨资金拨付程序不严谨、管理脱节。财政专户资金、集中核算资金、零户统管资金等大多采用实拨方式,拨付流程比较简单,而且拨款凭证的生成和传递主要依靠手工操作,缺少网络平台支持,在预算单位、财政内部相关科室、银行之间无法形成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市两起案件都是当事人绕过规定审批程序作案,资金被挪用和盗取后单位也未及时发现,这说明实拨资金方式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三)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市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上的薄弱。一是岗位设置不健全。一些市县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致使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如隔手制管理、定期对账等无法落实,一些需要相互牵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给资金安全留下巨大隐患。二是印鉴和票据管理不严格。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而是一人保管全套支付印鉴,印鉴存放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一些地方未将财政支付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加以管理,保管、领用和核销制度不严格,出库后随意摆放,管理漏洞较大。三是稽核和对账制度未落实。一些地方未按制度规定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账工作不及时、不认真、流于形式,造成问题发生后长期不能发现。综观**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其手段并不高明,但正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失控,使得作案由一路红灯变为一路绿灯。如果印鉴、票据、稽核、对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到位,问题就不会这么容易发生。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风险不可忽视。国库集中支付虽然程序规范、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一是财政部门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用途、收款人、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难以核实,存在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二是财政授权支付给预算单位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下了空间,一些单位频繁大额提现,甚至违规向老账户划转资金,逃避财政管理和监督。三是国库集中支付依赖于系统管理和操作,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目前,基层财政部门受资金投入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在网络环境、硬件配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比较欠缺。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重使用轻管理,系统运行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财政部会议的主要精神
财政部党组对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案发生以来,谢部长、廖副部长、张通部长助理几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要求有关司局认真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部内有关司局行动迅速,派出工作小组赴**实地调查,掌握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查找出**案暴露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2月19日上午,财政部召集**、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等八个省市的财政厅分管厅长、纪检组长、国库处处长、监察室主任,召开了部分省市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会上,**省财政厅先介绍了**市财政专户资金被窃案的情况、查摆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与会代表讨论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主持会议,纪检组长贺邦靖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就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问题,贺组长提出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案的发生,值得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进行反思:一是有些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由此导致内部管理松懈;二是制度存在缺失,执行不到位。财政专户开设过多,专项资金没有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与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太健全,漏洞较大;三是市、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一些市县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畏难犹豫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落实改革的有关要求;四是管理制度实施操作过程中存在漏洞,在财政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如管人、管账、管电脑密码、管保险柜等方面,都有很多漏洞,存在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等问题。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1、扎扎实实开展好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财政部决定组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国库司、驻部监察局和监督检查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2、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对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进行重点规范。
3、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09年省、市两级所有预算单位都要实施改革,2010年前力争将改革覆盖到所有市县的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在2012年前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全面转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先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将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力争2012年前所有市县都实现改革和转轨;三是要全面推动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收付执行机构之间的职能和业务流程整合,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的“流水线”设岗作业,建立起科学、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4、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各地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硬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管理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
5、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上,各有关司局要全力配合。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加大清理、归并和撤销力度,严格控制开设新的财政专户,列出具体时间表,尽快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部内各有关司局发文,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司同意。
三、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
座谈会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8号),决定于3月至5月,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十个方面:组织领导、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资金收付管理、账务处理、对账管理、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检查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由省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财政部将于2009年5月中下旬组织对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组织对下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抽查。
四、布置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
我省的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检查方式以各级财政部门自查为主,上级财政部门抽查为辅。
(一)时间安排:
1、4月10日之前,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4月20日之前,县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乡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3、4月30日之前,市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县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乡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本地区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4、5月20日之前,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对本级及所有市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检查,并对县级财政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全省的自查和整改报告报送财政部。
省财政厅将成立6个检查小组,其中1个小组负责对省本级进行检查,5个小组负责对市级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并对部分县级财政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质量负全责。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模式,成立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确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细化检查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参照省上的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方案,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内容都不能少,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处)室和单位都要参加自查,一个单位也不能缺。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被检查的科(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逃避检查。
3、边自查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依法处理。已经立案的,无论案情大小,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最后由省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时,要调阅相关自查工作底稿,以及单位内部的相关制度规定,逐项逐环节进行复核,确保下级财政部门自查和整改到位。限期整改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检查不彻底或仍然存在管理漏洞的,省上将采取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工程安全生产的检讨书3000字左右
(一)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内容具体如下。
1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作业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
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有:验收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4)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易发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按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xx】679号)要求,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二)安全检查
(1)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工前,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工地的全面检查,核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开(复)工。
(2)定期检查。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检查时,应由其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定期检查应明确检查频率,重点检大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宜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检查,监理单位宜组织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施工单位应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查,施工班组每日应对施工生产进行检查。
(3)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其中,内业检查可分为保证项检查和一般项检查。
1、保证项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
产专项费用,风险评估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
2、一般项检查包括:分包单位的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等
3、外业检查包括: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安全标志等。
4、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针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宜对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以发现并解决在施工前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经常性检查。检查应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作业进度适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应针对当日作业分布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关键部位和事故易发环节。经常性检查应覆盖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巡视检查。
(5)季节性检查。检查内容可根据施工安全敏感时间段(如冬季、雨季、放假时间较长的节假日等)确定,同时应对该时间段的安全注意事项(如防滑、防冻、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疲劳、防思想松懈等)提前布置并加强检查。
(6)验收性检查。主要检查对象是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塔吊、外用电梯、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等项目。检查应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当存在两个或多个分包单位共同或交叉施工时,验收性检查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相关作业部位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进行验收和移交。安全检查流程如图所示
(7)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予以纠正。
2、各类安全检查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结果应形成文字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应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应按期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销项;复查情况应形成文字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
(1)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主要分以下两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局部停工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施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建设、监理及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登记建档、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
(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纠正,严格审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对治理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复核验收。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治理,或重大事故隐患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一是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边坡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演练以及有关应急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施工班组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巡查记录、自查自纠和销号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6)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以防范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7)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五落实,即“方案落实、材料落实、资金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订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9)施工单位应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不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四)安全评价与改进
(1)安全评价
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备。
监理单位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规定每季
度对监理范围内各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对“平安工地”创建达标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应予以处罚。监理单位应每半年对所有施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帐,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制度,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2)改进
1、为了保证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①现场查看;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