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7 15: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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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夯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提升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严防一般事故发生,积极促进我办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要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登记,上报区安监局,并协助区级部门进行执法行动: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被区政府、办事处确定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3、宣传教育行为。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全民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人安全技能的工作力度;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技能培训。
四、职责分工
(一)由街道安监办负责全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超市、歌舞厅、网吧、酒店、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以及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由城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行业及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由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由农业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渔业、水利等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由社会事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及网吧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由公共卫生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六小行业”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由包村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时段划分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与经济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落实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动员,要将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按照“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突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工作档案,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登记、评估、分级,制定隐患治理进度计划、预期目标、任务分配、责任落实、完成时限。
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强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第三阶段: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自开展“回头望”,对前面开展的工作进行补漏弥缺,复查验收,总结上报。
1、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街道安监办对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月30日前报安监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据自身职责严格地组织实施“三项行动”,落实责任制定措施。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单位及重点隐患情况,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同时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严防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