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0 23:59: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生态环境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乌江是长江上游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流域位于东经104°10′~109°12′,北纬25°56′~30°22′之间,南源三岔河源于贵州乌蒙山东麓的香炉山花鱼洞,北源六冲河源于贵州省赫章县,整个河流横穿贵州省中部,在东北部出境入重庆市,于涪陵汇入长江,素有贵州人民的“母亲河”之称。流域面积87920km2,全长1037km,总落差2124m,多年平均流量1690m3/s。乌江水电开发采用11级方案(普定、引子渡、洪家渡、东风、索风营、乌江渡、构皮滩、思林、沙沱、彭水、大溪口)。思林水电站属于乌江流域梯级开发的第8级电站,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工程之一,也是贵州省“西电东送”工程的骨干工程。电站坝址位于思南县思林乡、塘头镇、邵家桥镇交界处,下距思南县城23km,上距构皮滩电站坝址89km,下距沙沱水电站115km。水库流域主要有两大支流:一是左岸的六池河,回水影响至东方红电站坝下;二是右岸的余庆河,回水影响至大沙坝电站坝下,其余较小的支流还有右岸的跳墩河和左岸的辉塘河等。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40.64亿kW•h,工程动态总投资76.42亿元(2006年初价格水平)。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9年底实行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440m时,库容12.05亿m3,淹没影响总面积38.95km2,其中陆地面积28.08km2,主要涉及思南、石阡、凤冈、余庆4县的16个乡镇100个村297个村民组。
2水库库岸生态环境现状
思林水库库岸本就山高坡陡,土地破碎,水土流失严重,特别是2014年7•17洪灾,造成了库岸多处塌陷、滑坡,公共基础设施损毁,生态环境大有恶化之势。
2.1库周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
为实现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需要,在电站建设期间,库周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思南县有文家店、三道水和瓦窑3个集镇整体搬迁,新建3个集镇,仅场平工程占地就达近千亩,库周交通、水利、电力等设施建设,新开挖量大,对库岸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电站建成蓄水后,库区各县为加快库区发展,又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量的村组公路建设,多地现状破坏,许多原生植被遭到毁灭,对库岸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2.2人为垦荒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思林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主要是后靠安置,库区4县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原本乌江沿岸村民人均耕地不多,劳动技能和生产方式单一,水库蓄水后,沿岸大量耕地被淹。搬迁后,为了生存,移民不得不进行垦荒,并进行复种,造成表土疏松,稳固性差,水土流失严重。
2.3自然灾害造成的地质破坏
水库自2009年下闸蓄水来的这几年,库区自然灾害频繁。每年雨季,建设单位都要进行库岸巡查,从巡查的情况看,库岸多处地质不稳,塌陷、滑坡地方多,尤以2014年7•17洪灾为重,损毁之大,地质破坏程度,前所未有。
2.4消落区的环境现状堪忧
思林水库正常蓄水位是440m,死水位431m,为了满足发电和防洪需要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水位都在434~436m之间,在库周形成了4~6m的消落区。消落区是属已征用区域,农民不能耕种,而电站业主单位也没采取治理措施,一年四季都是处于荒芜状态,基本没有一丝绿色。
3水库库岸生态治理的对策
3.1搞好库区生态保护总体规划
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应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在省、市相关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与电站建设业主单位,做好库区生态保护总体规划。规划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和全局性,要能够指导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水库库岸生态治理工作;规划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结合当地地理、气候和社会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案,做到因地制宜,能够指导实施。
3.2加大库区的植被恢复力度
在规划的指导下,库区各县应整合各方资源,特别是林业、环保、生态、国土、水利、移民等部门资源,加大对库区投入,进行植被恢复,应按照国家有关退耕还林政策,强制对库区25°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有效保护库岸环境。特别是移民部门,要按照《移民安置规划》中拟定的《环保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大力提升库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
3.3加大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实现劳动力的转业与转产
库区各县应加大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特别是劳动力技能培训,让库区劳动力都能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技术,顺利实现劳动力的转业与转产,使他们不再依赖土地生存,减小库区土地的破坏,从而有效保持水土。
3.4制定严格的保护制度与措施
依照国家森林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与措施,组建相应的执法队伍。
3.5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督促和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各类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库区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4结语
传统的观点认为,人的物质需要通过现实的物质生产就能够得到满足,可人的精神需要则除了精神生产的满足之外,还有精神本身、精神活动过程的满足,即精神满足包括生产性满足与非生产性满足。事实上,人的物质需要也包括生产性满足与非生产性满足,人的肉体并不仅仅是为了生产的,生产只是人的肉体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生产活动也并不一定只是为了产品的生成,它还包括人自己的内在活动性的实现与满足。精神需要是人作为有意识存在物自内而生且不断发展着的需要,是在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中通过实践活动而形成的与思维、情感、认识、意志等因素相关联的一种渴望满足的心理状态。马克思认为,即使一些如“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类常见事物,在人那里不仅可以成为物质需要的对象,而且可能成为精神需要的对象。如果我们把物质生活理解为一种外在的生活,那么精神生活就是一种内在的生活。对于人来说,内在的精神生活才具有根本意义,不仅是因为这里天地最为广阔辽远,而且是因为在这里盛开着生命本质之花、体现着人全部生存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就要进行精神生产。广义的精神生产指一切精神现象的产生、创造及其过程,狭义的精神生产指高级意识形式的产生、创造及其过程。精神生产是一种生产性的精神劳动,以精神产品为其直接成果。精神产品以其包含的精神价值为本质特征而区别于物质生产,但它却必须以物质化形式去表现或存在。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真正的精神生产是物质生产发展过程中后来才分化出来的一种生产形式。马克思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才是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它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精神劳动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形式,它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精神产品,这些产品成为人们的精神生活的消费对象。通过精神生产,人的精神需要不仅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满足,同时也通过消费精神产品而得到满足。人的精神需要愈增强,精神生产的动力就越大,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就可能越高。当然,人的物质需要的满足也往往内含着相应的精神成分,满足了一定的物质需要也就同时满足了人们一定的精神需要。人们常常将人的物质需要等同于动物的物质需要,这是一种误解。因为人的物质需要自人的精神产生之时起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物质需要了,而是掺和着精神要求的物质需要。人之需要的发展空间是由自己开拓的,人作为一种自由的、具有精神性的和不满足于现状的存在物,他必须不断地进行创造和寻求发展。人的自由创造精神不仅是人自身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还是人的需要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人虽然是物质与精神、自然与社会文化的综合体,但人一旦倚仗精神、依仗社会文化从自然中站立起来,他就越来越成为一个重心倾向于精神文化生活的存在者。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的倚重依赖,使得自然界不能像当初那样直接地为人类提供必需品,人类要继续生存下去,就不得不进一步依靠精神、依靠社会文化来对自然材料进行改造和加工,使其符合自己的需要。人的这种自然需要的不断扩展其实是通过文化的参与而实现的,无论是需要种类的增加还是需要品格的升级,本质上都是由于其中之文化因素的发酵所致。所谓消费升级,表面上表现为物质产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提升,实质上则是体现着人的消费心理、消费文化、消费精神的开放与不断满足。所以,人的精神、文化不仅打开了人的自然需要的界域,而且现实地参与构建着自然需要的内容,离开了人的精神文化,人的自然需要便立马回归锁定在它动物式的封闭范围之内。所以,人的精神不仅管理着人的精神需要的形式与内容,而且管理着人的物质需要的形式与内容,两种需要因共同的精神本质而相互贯通,人是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肉体与灵魂的二重属性的统一。
人类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在一定意义上是相互贯通的,因为人本身就是物质性与精神性的有机统一。人的物质需要范围的拓展是由精神需要而引发的,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和思维方式的不断转变使人突破了其动物性自然规定界域,人成为一种新的面向对象、了解对象和把握对象的存在物;精神需要在使人成为对象的人的同时,也使对象成为人的对象。人的精神在打开他的总体自然存在疆域的同时,也打破了他的自然需要的限度,使得人的需要呈现出不断上升和无限扩展的态势。可见,一方面,正如人的精神的超越性使人打开了难以穷尽的欲望空间,使人不必像动物那样完全被锁定在自然需要的限度之内一样,也正是人的无限欲望对需要的不断流注,才使人的需要源源不断地发展,也正是人的需要的不断发展,才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但另一方面,人越是成为精神的存在物,他就越想要突出和表现其自由本质,他就越是具有一种超越现实的内在发展冲动,这样的发展冲动为人之不安于现状和想要超越现实的诉求所表达。因此,他在推陈出新着自己的存在形式、自己的内在需要的时候,也意味着他在不断地发展和奔向那个遥遥无期的未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发展”这一概念的产生,是基于人们对于争夺有限物质利益这一问题的理性思考。人与人之间利益的冲突始于需要对象的有限性和人对满足欲求的强烈渴望。人的精神与自由使人的需要变得无限,而无限的需要最终会指向无限的发展。人的无限的物质需要的满足、无限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生态问题,而人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又加重了对环境的破坏和压力。历史上的无限发展论基于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发展出这样两种认识:一是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二是认为人类获取自然资源的手段是无限的。过去,人们总认为自然界作为一个无限广阔的资源宝库,我们可以从中获取各种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资料。同时,人们总是相信,个人的知识虽然有限,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却可以凭借其文化积淀而持续地认识自然和不断地生成新技术,从而为人类获取自然资源提供用之不尽的手段和工具。基于以下理由,无限发展的理论的两种认识都存在问题:首先,自然资源并不是无限的;其次,人类获取自然资源的手段方法也不是无限的。就第一个方面来看,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再生性自然资源,另一类是可再生性自然资源。不可再生性自然资源作为一个既成历史的产物,它的总量是有限的,而可再生性自然资源的可再生性也只有在保证其再生周期不被破坏的前提下才能存在,即可再生资源并不等同于无限的资源。同样地,人类征服改造大自然的手段也不会是无限的。虽然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能力在不断提高,但这种能力相较于无限的自由仍然难以望其项背。所以,在无限的需求促成无限实践的条件下,会造成无限的生产与消费,而无限的生产与消费,就必然促成无限的发展,而正是这种超越了生态限度的无限的发展,才导致了当今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在资源枯竭、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人口膨胀等一系列问题的影响之下,人类的生产生活环境江河日下,如果人类仍然不警醒,仍然不改变这种生产生活方式,最后必将走向自我毁灭。有人认为,人类完全可以依靠科学技术来解决无限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对此观点我们持否定态度。其实,正是人类包括科学技术在内的各种能力的总体的绝对有限性,才导致了当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正因为人类无法从总体上把握自然对象存在、变化与发展的规律,而只能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一定条件下通过已有的知识来把握自然对象,因此“人类对于自然的认知能力的展开过程只不过是一个基于既有知识系统不断地自我纠错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
二、像人一样生活:需要与生态的内恰
人要像人一样生活,首先就必须理解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本质。雅斯贝尔斯认为,我们应当认识人的真正存在、了解人的真正自由和理解人的真正本质。他进而认为,人的真正存在与自由,并不像现代社会中不断发展的各门关于人的科学那样,仅仅将人当作一种客体,通过各种层面的知识就能够被认识。我们认为,对人的认识必须从总体上进行把握。人是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由于人的物质性存在是有限的,而精神性存在可以无限,所以这种总体状态与人的需要是相互对应的。因此,人要像人一样生活,就意味着人必须成为一个物质需要有限而精神需要无限的存在者,换而言之,就是要在满足人之基本物质需要的条件下着力于其精神世界的开发,促进人的健康全面发展。但是过去的无限发展理论,却并没有受导于如此的认识,而是将人的物质需要从自然限度中释放之后,就让需求如脱缰的野马任其狂奔。人们沉醉于对物质利益永不停息的追求和满足之中,物质需要成为人们耗费精力而永无注满的无底深潭,使人们沉溺于无止境消费和无意义的生活。如前所述,无限发展带来的生态问题是严重的,而要摒弃无限发展主义,保护好生态环境,就必须使人回到人本身的本然规定之中,即成为一个物质需要有限、精神需要无限的存在者。而要如此,首先就得让人类习以为常的无限的物质需求“回归”到它的一定的应有限度之内,即必须对人的物质需要进行合理调控。那么如何进行调控?这是一个复杂问题,但其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人类物质需求必须符合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必须限定在自然能够提供相应需要的限度之内,人类物质需求应当是一种被调控的生态化的物质需求。要对人类的物质需求进行生态化调控,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培养人们物质需求的生态化意识。人们只想到其无限的物质需求应当不断地被满足,而很少考虑那些无限的物质需求本身是不是合理,更没有考虑到它们有没有符合生态要求,是不是具有内在的生态合理性。面对如今严峻的环境恶化形势,我们必须对自己的各种物质需求进行生态化考量,在考察它们是否具有生态合理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而要进行这种合理考量,就得有这样的意识准备:一是树立物质需求的生态有限意识。人类需求内含物质需要与精神需求,是二者构成的总和,我们能够说人的精神需求可以无限发展,而人的物质需要则不能无限发展,它必须受到限制。二是建立物质需求的生态有度意识。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内在节度,物质需求也是如此。物质需要须符合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个体生态的内在节度,任何超出这些节度的物质需求,都可能对人类带来危害,都必须得到调整。三是确立物质需求的生态合理意识。物质需求的生态合理性包括需求本身的生态有利性、需求对环境的生态维护性以及对实现需求的条件可能性,从这三个方面对人的物质需要给予全面考量。那么,如何培养人之物质需求的生态化意识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许多可借鉴的思想资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寡欲思想对于控制我们过多的欲望,对于我们物质迷狂精神的生态化“整肃”是有积极意义的。孟子曰:“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道德经》则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可见,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认为寡欲可以养生、养性,而这种养生、养性原则因天人合一而完全内恰于生态要求。荀子则认为相对于总体上谈欲之多寡,不如谈欲本身的性质规定。他说:“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他认为欲望本身的合理性非常重要,不合理的欲望多了容易扰乱社会秩序,合理欲望的增长则无伤于社会秩序。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寡欲思想,其实主要是谈寡物质之欲,这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如果关涉到精神以及道德之欲,我们则认为不但不能减少,反而更应当增多。这是因为我们对精神对象的分享不仅有利于人们生存境界的提升,而且也不会造成其自身的减少,就更不会因此带来生态问题。那么如何开发人的精神领地、如何发展人的精神需求———即如何使人成为一个重心偏于精神的存在者呢?我们认为至少得注意两方面:
一方面是培养精神存在意识,另一方面是加重精神活动的实践比重。培养精神存在意识,首先得树立“人本质上是精神存在物”的信仰。19世纪德国哲学家奥伊肯提出,在我们的身上存在着一种独立的、内在的精神生命,它来自于宇宙的精神生命,是宇宙精神生命在我们身上的体现。这种精神生命不是自然进化的结果,不是可以遗传的本能,也不是可以在日常经验活动中可以得到的东西。它虽然十分内在和深刻,但我们却可以唤醒它,因为宇宙精神的显现与我们的精神追求过程是二而一的进程。他说:“精神的实现绝不是我们的自然禀赋,我们必须去赢得它。”而我们则认为,精神生命是世界存在的内在本质,精神生命充斥于整个宇宙之中,它既存在于我们的对象之中,也内含于我们每一个体的生命之中,人的精神与宇宙的精神是相互贯通的。人必须且只能以精神的方式与自然对象真正融为一体、化为一炉,从而实现自我精神本质与宇宙精神本质的统一,完整地将整个精神生命世界的博大、精深、圆满及永恒表现出来。人只有以精神的方式存在,他才会感觉到自身存在的力量,也才会升达于天人合一的最高人生境界。当然,人本质上以精神的方式存在并非意味着人要脱离现实生活,而是要在现实生活中表现精神本质。精神存在意识的生活践行,并不是将精神意识进行个体固化,而是促使精神存在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但是,我们同样认识到,在当今物质主义泛滥的情况下,践行精神存在意识是具有一定困难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对现有的生活方式进行扬弃,使人们从物质主义统领下的技术结构、社会结构和大众结构的桎梏下解脱出来。“技术进步的后果,就其关系到日常生活而言,在于形成了生活必需品的可靠供应。但是供应的方式使我们在这些必需品中得不到多少快乐……它们仅仅是物品,可以在我们注意到它们的片刻通过支付货币而获取”,技术结构使人框套在它的生产—消费环节上,人的精神按照它既定的步骤运转,自由因为被打上了物质机器的技术钢印而无法动弹。而社会的结构化统治,又使人被归结为既定社会位置的存在者。庞大的社会结构使人变成某种适应社会结构的单纯功能者,人们瞄准生活中的各种地位,以丧失品质、压抑个性的方式嵌入社会所规定的理想位置,人的存在精神被置换成社会存在的位置意识,而这样的社会位置却不过是走向物欲满足的暗道。同样,大众化统治也使人失去其内在的个体精神本质。“在群众中的人们看来生活是以享乐为目标的,而只在皮鞭的威吓下或在渴求面包或渴求更好的食品的驱动下才去工作。”同时,群众的影响使人不再是独立的自我。一方面个人不再是他自己鼓励的自我,而是作为一个群众中的成员。
哈尔滨市位于东经125°42''''~130°10'''',北纬44°04''''~46°40'''',位于东北平原东北部地区,黑龙江省南部。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长夏短。2013年全市土地总面积53068km2,其中市区面积10198km2,总人口995.2万人。全市辖9个区、7个县、2个县级市,是全国省辖市中面积最大的城市。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交通中心,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是我国的商品粮生产基地。2013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5010.8亿元。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数据来源及标准化处理数据来源于哈尔滨市统计年鉴(1999年—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9年—2008年),并且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本文将指标分为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
2.2指标体系建立本文构建了两个子系统城市化子系统和生态环境子系统、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1项。指标选取主要遵循真实、可靠、资料获取性和可比性等原则。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评分相结合确定权重
2.3评价模型与标准,评价模型。本文的评价模型采用杨士弘提出的协调发展度模型,用于定量评价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两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协调程度(D),并且找出其制约因素。
3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结果分析
3.1协调发展度结果分析根据式,研究表明:1999年—2008年间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整体上处于协调发展阶段。协调发展度从1999年的0.594上升到2008年的0.709,说明二者的协调发展水平日趋良好,但未达到优质协调阶段。根据协调等级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99年之前协调发展度0.594,处于勉强协调等级;2000年—2007年从0.613上升到0.691,处于中度协调等级;2008年协调发展度0.709,处于良好协调等级。
3.2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发展水平指数结果分析依据式,研究表明:哈尔滨市的城市化评价指数由0.319上升到0.457,生态环境评价指数由0.408上升到0.578,均呈上升趋势,其中生态环境评价指数在2000年—2002年3年间有缓慢下降,主要是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城市化水平f(x)均小于生态环境水平f(y),说明哈尔滨市在1999年—2008年间属于城市化滞后型。
4结论与建议
1)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态势良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为集约型经济,实现生产要素集聚。建设高效节约友好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贷款资产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其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的信贷活动,会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资金有遭受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和贷款的贬值等,这样就产生了贷款风险。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现状看,形势较为严峻。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除了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外,从外部环境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金融生态优劣。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
(一)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扩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银行应该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应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情况是,政府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和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激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
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扩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贷款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尤其是企业的保障制度方面存在,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五)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还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此外,我国加入WTO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力度正在加大。
(六)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除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外,必须加强举措对银行所处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大力整治。
(一)信用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信用环境日趋恶化,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大了银行风险。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政府部门要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建设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上来,支持和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加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工商、税务机构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逃债、赖债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树立“有信则立,无信则亡”的市场经营理念。依法规范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信用行为,为建立一个诚实、守法、可信的社会和个人的信用环境而努力。
2.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估体系。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在新客户申请授信业务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及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全面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施剥离和不断的清收处置后,新生的不良资产尚未得到根治。因此信用评估系统应该是建立在工商、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提供的有关公司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司的以前贷款记录、经济实力和还款意愿评估信用等级。因而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全社会要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带头守信;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以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公开曝光和实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建立种类经济失信和恶意逃废债事件的举报制度,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
(二)金融体系中的企业贷款融资依赖治理
建立社会化市场融资制度,解决从“单一”到多元的融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国家垄断过度的金融制度将被放弃,新建立的将是一种政府调控的市场化融资制度。
1.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国企资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占的比重很高,没有建立起企业治理结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银行风险。这种由于体制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应以存量调整为主,采用特殊方式解决,这种方式是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在存量调整基础上,辅以增量控制,最终实现国有资本结构的优化。这样,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建立了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银行的信贷关系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之上,从而消除了由于国有企业负债软约束问题造成的银行信贷风险。
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并可以从根本上降低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能够促进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化解已形成的信贷风险。
目前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准一切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企业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融资首先要考虑的,因为债权融资能起到抵税作用,降低融资成本。近几年,市场虽有发展,企业债券总规模每年增长,但企业债券占融资比重仍然很低。这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也不利于企业改善资本结构。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债券市场,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消除企业对贷款融资依赖的重要条件。
3.推进企业融资结构的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全社会资金融通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另外,企业也是金融市场上的最重要参与者,企业融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结构,进而影响着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使外部融资发展速度加快,但历史形成的以银行为主的企业外部融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改变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制度,使金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第二,强化股票债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银行住房贷款证券化,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第四,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创新力度,实现发行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化,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
(三)银行业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治理
随着银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信用风险管理的不断强化,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机构职能也需要发生转变。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社会共同创建金融安全区。
1.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利用信息电子化管理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监管力度,从宏观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恶性膨胀。
2.加强金融债权的管理,加大依法制裁力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将逃废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对严重的逃废债企业、行业和地区宣布为不守信用或无信誉企业、行业或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企业联合执行不开立新账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结算的“三不”金融制裁措施。
3.加强同业协作,建立不良贷款公示制度。同业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源共享。各大商业银行应团结协作,通过银行行业协会等组织,定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各家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金额等信息予以通报公示,使各家银行及时了解到逃债者有关信息,使逃债企业无法再次获得银行的信用支持,避免银行间因信息错位而再次与逃债企业发生信用关系。
4.加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和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设中的资信系统,尤其是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尽可能消减银行信贷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做到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改进信贷市场效率。
(四)法律环境治理
1.尽快充实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保护
我国目前立法上虽有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础法律,但《破产法》《反垄断法》等修订、细则落实工作需要尽快出台。而且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如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不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能收购企业股份等,直接影响了不良债权的流动和变现。因此,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将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2.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执法力度
首先,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需要以法律的新式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当务之急是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并修改补充《商业银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补充增加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赖帐等给国家或个人造成损失行为的定罪量刑条款,对逃废债、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企业的逃废债成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立法可资借鉴。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
由于荒漠地区森林资源匮乏,森林覆盖率低,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土地生产力不高,防灾减灾、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这就使得我们需要研究和探讨荒漠化地区土地治理与开发对改善生态环境,控制风沙危害,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能效,以及加快该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经济收入等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十一五”期间工程建设以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为中心,以减少风沙危害为目的,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并建立以农田防护林和防风固沙林为主体,防、治、用相结合的、高能效的治沙工程体系,从而改善沙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改变沙区的自然面貌和经济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说法是“防治用相结合”,然而,我们在实施中主要以防治为主,忽略资源建设中的合理利用问题。我们还要从资源的观点出发,合理利用资源,这样才能通过产业拉动作用,走科学利用条件下的防沙治沙道路,才能实现科学的防沙治沙的目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模式。近些年我们在防沙治沙工作中总结出很多新的理念,其中重要的理念即需求决定思路———需求观,或者是分割分块进行治理的模式。在沙漠资源客观的指导下,人们到哪里,道路就到哪里。同时,防沙治沙建设工程是跟着实际需求推进的,而不是为防沙而治沙。我们实现资源利用前提下的治沙观念,就是解决了沙区交通,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以及物质运输治理等问题,并在沙区形成了若干个“绿色生态岛”,同时在公路两侧通过综合的沙地治理措施,有效控制风沙危害,实现了人进沙退的目标。
2防沙治沙总体目标探索
防沙治沙工作需要面对的问题,即究竟是消灭沙漠还是控制其危害?沙漠、沙地做为客观的存在,主要是历史自然体在发展与演化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需要解决旧问题,又要接受新问题,这两者是辩证的关系。因为沙漠既有危害的成分,又有保护资源的价值;既缺乏水资源,也能涵养水源;因此,减少沙漠危害程度是目标,科学利用沙漠资源、服务社会才是根本,而保留不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部分沙漠未尝不是对人类有益的事情。通过近几年笔者的亲身经历,退耕还林中很多湿地、洼地、集雨水地死亡率很大。国家近几年对公益林补助的加大,牧户对生态认识的提高,为了自身利益关系,格外的重视自家生态林的保护。而这些生态公益林正是生长在缺乏水资源,又能涵养水源的沙漠性土地上的灌木林。正所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保护与利用并重”。
3加强建设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由于人们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防沙的目的,所以很多人就认为天然林是自然生长的林木,没有必要计算其价格,因此天然林就遭遇到很多不公平的对待,各级部门和政府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也造成天然林的建设,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因此,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和重视是势在必行的。在这种全部是天然灌木林的地区,人工种植很难成林,土地沙质,降水少,因此在开发的时候,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工作的重点,还要各部门全力配合协作,并制定出有效计划,及时进行恢复补种,加强天然林的保护力度。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物力作保证,要把那些生态比较脆弱又相对集中,且正在受到破坏的区域,作为工程的重点,坚持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恢复为中心,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为前提,以此建设好我国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编制工程实施规划,搞好森林分类区划工作,为保证工程实施能够科学、合理、有序和统一地开展做好准备。通过科技教育、种苗繁育、基础设施、森林保护和信息管理体系的建设,为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各级管理和实施人员都要端正态度,认真负责地采取科学办法,提高工程实施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沙治沙意识
为了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沙治沙的意识,就需要我们重点进行防沙治沙工作的学习和宣传。我们只有认真学习相关内容深刻领会,才能全面进行防治治沙工作的宣传工作,才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才能确保这部法律能够全面贯彻实施。而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就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出发来全面认识防沙治沙的工作,并带头宣传、学习好造福人民和子孙后代的重要法律。沙化重点地区需要各级政府相关组织部门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报刊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进行广泛的宣传,让人民能够了解防沙治沙的内容。促使广大干部群众尽快地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并能够进行自觉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对防沙治沙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这就需要正确理解和执行防沙治沙的目标和考核奖惩制度。政府相关部门更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依法办事,密切配合,并能够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掌握、认清防沙治沙与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关系,使之能够积极主动进行防沙治沙。
5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一个重要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森林是生态系统的主体和核心。因此,我们要重视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具有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保护农田、防沙固沙的作用,因此对人们的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天然林,其结构比较稳定,自然生长力要超过人工的速度,而且因为天然林中储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因此失去森林,人们也难以生存。所以,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森林资源,使森林更好地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6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实行科学防沙治沙
科学技术和教育培训在防沙治沙工作中的作用极为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科技支撑工作,组织选派专家和技术人员到沙区进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运用先进的防沙治沙技术。要通过建立防沙治沙示范县、示范区、示范点,总结成功经验和方法,以点带面,努力提高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使其充分发挥最大效益。防沙治沙最重要的是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提高土地植被覆盖率。在恢复和建设林草植被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气候地带性规律,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条件,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带、网、片相结合,生物技术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依法制止滥垦、滥牧、滥樵,实行封禁保护。切实讲求科学,注重实效。
7结语
众所周知,海洋功能区划是海洋管理的基础,尤其在近年我国陆海统筹与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洋功能区划在指导与管制海洋开发利用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战略意义更趋突显。随着《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及沿海省市县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相继颁布,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体系日益完善,有效地保障了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却日益突显,作为协调各种用海方式的基础性制度,海洋功能区划本应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统筹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实际上,近年研究却发现,海洋功能区普遍面临生态环境问题。不少研究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海洋功能区展开,对山东、江苏、等的研究发现,以往设立的海洋功能区划潜藏生态风险,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使海洋生态容量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严重下降,不仅无法满足原本的功能需求,其长期影响甚至在功能区划调整后也难以根除。对长江口、珠江口、渤海湾等的观察也发现,尽管港口航运、海水养殖、滩涂围垦等大部分资源开发性的功能区通常可达到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但海洋保护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与要求相距甚远。海洋功能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大量体现在区域层面的研究中,全国沿海地区的综合评价结果同样令人担忧,对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价发现,在海洋功能区划推进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恶化趋势并未有效缓解。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相关研究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国海洋功能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但囿于大部分研究或是聚焦较小空间尺度的实证分析,或是基于较大空间尺度的定性讨论,对全国范围海洋功能区与海域生态环境关系的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展开。基于此,本研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11类国家级海洋功能区,采用空间分析方法,分析110个国家级海洋功能区与海域生态环境的空间关联,探讨导致海洋功能区划陷入生态环境难局的主要症结,进而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
2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生态环境的空间关联
海洋功能区对不同类型功能区的海域生态环境进行严格限定,特定的海洋功能区必须满足相应的生态环境要求,因而海洋功能区与海域生态环境的空间关联分析至关重要。自2002年起,国家海洋局历年的《中国海洋环境公报》均高度关注“海洋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成为本研究的重要支撑,文中采用的海洋功能区数据、海域生态环境指标等均来源于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公报》,在此基础上,将海洋功能区与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空间叠加分析。尽管在全国尺度和大比例尺下,图像配准和投点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但并不影响本研究的基本判断。通过叠加比对发现,我国国家级海洋功能区与海域生态环境之间的空间关联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海洋功能区大量分布于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海域。由于我国沿海地区用海活动高度集聚于近海,因而海洋功能区划主要在近海展开,大部分国家级海洋功能区分布于毗邻陆地的近海地区,而近海恰恰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海域。受此影响,不少海洋功能区与海域生态环境污染区域空间重合,某种程度上,较差的海域生态环境基底严重影响海洋功能区的正常运转。第二,以开发为主导的海洋功能区海域环境达标情况相对较好。海洋公园、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洋牧场示范区、集中集约用海区,以及因缺少相关标准而无法测算的海洋倾倒区、海洋石油探矿区域等是达标情况相对较好的海洋功能区,其共性特点就是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为主要功能。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之一在于该类区块的功能实现往往对生态环境质量有一定要求,因而在功能区划定时就以一定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前提。第三,以保护为主导的海洋功能区海域环境超标情况较为严重。海洋特别保护区超标最多。例如,80%的国家级海洋保护区超标,尽管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功能在于协调海洋开发与生态保护,但当前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规划和设立中,地方政府仍然更倾向于特别保护区的开发功能,加剧生态环境影响。又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超标程度也达到65%,而这一功能区直接关系到人类食用水产的安全,在日后海洋功能区管理中应引起重视。当然,保护性的海洋共更趋超标情况严重的可能原因之一是出于引导、规制的作用,其标准大多较为严格,不过,如此高的超标比重必须高度警惕。综上,空间关联分析表明,我国海洋功能区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小觑,应当引起广泛重视,对海洋功能区划进行优化调适,为此,必须进一步对导致问题的主要诱因加以剖析,这也构成本文进一步研究的主要内容。
3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难局的双重维度
空间分析直观展现了我国海洋功能区不容乐观的生态环境质量,对其中关键因素的分析将主要从空间与体制这两个密切相关的维度展开。
3.1空间维度:毗邻功能区相互掣肘
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区在空间布局上却彼此交错叠合,但其功能取向却可能极具差异。一般说来,相近功能取向的海洋功能区,彼此功能冲突相对较少。例如,不少海洋自然保护区包含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可以对生态环境和水产种质进行共同保护;又如,许多滨海旅游度假区往往又是风景名胜区,既起到风景保护功能又起到旅游开发功能,一些地方更将两功能区的管委会合署办公从而发挥集合作用;再如,不少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中又设有多个渔业增殖区,两者的功能取向都是为了鱼类增殖,因而可以共存。然而,倘若不同功能取向的海洋功能区空间叠合或毗邻,就有可能产生冲突,甚至加剧海洋功能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海洋倾倒区与其他海洋功能区的冲突较为典型。海洋倾倒区的功能在于协助管理倾倒疏浚物,而疏浚物本身就具有污染性,所以倾倒区应选址在水体交换活跃区,具有较强的自净能力和较大的环境容量。尤其重要的是,海洋倾倒区必须与海洋保护区等保护性的海洋功能区设置一定距离,后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质的要求极高。例如,对烟台市的海洋倾倒区研究发现,倾倒区与海洋功能区相距必须在2km以上,倾倒物才不会进入芝罘湾的海水养殖区、港区及海滨休养区沿岸和养马岛附近等[7]。如果海洋倾倒区与海洋保护区的距离过近,则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例如,珠江口原本设立有海洋倾倒区,伴随着港口海运等的迅速发展,倾倒物和疏浚量不断增多甚至存在乱倾倒现象,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压力,特别是淇澳岛东南倾倒区与珠江口中华白海豚保护区相叠合,疏浚物增加海水浊度、影响白海豚种群的正常繁衍,最终该海洋倾倒区于2005年封闭。不仅如此,在一些海洋功能区密集交错的地区,功能区间潜在的空间冲突也应引起重视。山东省正是典型区域,沿海岸带分布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海洋保护区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占有较大比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2011)》指出“重点打造海州湾北部、董家口、丁字湾、前岛、龙口湾、莱州湾东南岸、潍坊滨海、东营城东海域、滨州海域九个集中集约用海片区”,这些集中集约用海区大多邻近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牧场等,尽管努力改变以往较为粗放的用海方式,但仍有可能对其他功能区潜藏生态环境影响。例如,规划指导下首个获批的烟台龙口湾港高端制造业聚集区,是全国获批的最大人工岛群项目,规划填海面积35.2km2,拟建造6个人工岛和1个突堤式人工岛,如此庞大的集中围垦和填海工程是否会对相邻的龙口黄水河口海洋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等带来影响,必须在长时间的海洋监测加以关注。
3.2体制维度:功能区管理尺度错位
海洋功能区分属沿岸区县级政区的不同专业部门管理,但大多数海洋功能区的管理都并非某地某业能够独立承担的,因而近年为化解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体制摩擦问题,不少地方积极探索管理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协调机制。然而,在协同能力方面,有的联席会议每年只会晤一次,缺乏长效机制甚至避重就轻;在执行能力方面,国家和地方众多相关法规条例相继出台,但滨海开发的利益驱动牵制了执法动力,有的城市虽然严格推行联合执法,却面临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装备、执法效率、执法方式等问题;在创新能力方面,相关技术创新的原始性、集成性及产业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海洋功能区生态修复、整治、保护等的新变化与新要求,等等。与此同时,以往沿海城市的滨海地区大多是乡村和农场,社会诉求相对单一,近年人口与产业等不断向海集中,社会构成趋于复杂,随着海洋功能区划的确立,如何协调海洋产业、生态环保等与沿海社会治理间的关系问题突显。遗憾的是,目前不少地方重产业发展轻社会管理、重工程项目轻公共服务,难以回应日益多样的社会诉求。加之城市向海蔓延挤压滨海农民、渔民的发展空间,出现大量失地农民和失海渔民的就业问题。不仅如此,在海洋功能区规制作用以及近海生态恶化影响下,一些渔民远赴他国管辖海域捕捞,甚至导致国际纠纷。显然,上述问题不断累积,势必加剧海洋功能区划的生态环境风险,极有可能成为海洋强国战略的“生态羁绊”,优化海洋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效应,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4破解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难局的策略建议
4.1促进海洋功能区划与城市规划等的衔接
沿海城市是海洋功能区编制的基本主体,海洋功能区划应努力实现三方面转变:首先,从重经济总量向重生态容量的转变,确立“反规划”理念,以海洋环境容量与陆域生态承载为双重约束,规范滨海新城、新区、开发区的开发强度,促进海岸带及近海资源的集中集约利用;其次,从重陆域协调到重陆海协调的转变,加强沿海城乡规划、海岛规划、海洋经济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等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再次,从重土地潜力到重综合潜力的转变,尤其是海洋功能区集中设置的深水岸线、海洋旅游、生态环保等多方面的潜力。
4.2强化海洋功能区的规范引导与协同治理
规范引导与协同治理是优化海洋功能区划的重要支撑,一是从技术创新到集成创新,在不同功能区治理关键技术攻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管理、政策等集成创新等;二是从专项示范到综合示范,目前已有海洋功能区的水环境监测、综合管理等专项示范,但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加快建立综合示范点,示范产业方式、社会管理、考核指标、灾害应急等多方面内容;三是从项目主导到标准引导,项目主导注重海洋功能区管理的当地特色但推广价值有限,要在示范项目基础上,加快研制“海洋功能区划的标准和技术导则”并进一步推广,保证功能区管理的过程优化和质量控制;四是从部门规范到公民规范,将规范引导进一步落实到公民自身行为,有的国家颁布《海岸带公民指南》取得了很好效果,为此,要加强海洋功能区划的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增强公众的海洋生态文明意识。
4.3加强海洋功能区的法规与制度体系建设
(一)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优势形势喜人湖南山清水秀、水资源比较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57.34%,14个市州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这是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重大突破。目前,长株潭、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各个市州“两型社会”建设已经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国家批准湘南地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大湘西地区31个县(市)列入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长江经济带的开发建设已经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成为今后很长时间内我国经济增长潜力最大的区域。湘东6个县(市)列入国家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规划,初步探索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融资规划“四规合一”。近年来,湖南围绕“天蓝、地绿、水净”,以治土、治水、治气为重点,建立全省环境质量平台和重度污染应急机制,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大力实施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氮氧化物减排、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等十大环保工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和湘江水污染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湘江风光带长株潭段建设顺利完成。加快清洁低碳推广技术的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了300个重点项目,建立绿色信贷机制,科技创新和清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长沙获得“全球绿色城市”,株洲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二)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湖南经济产业链条长,市场潜力发展空间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条件比较成熟,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渐加大。近年来,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产业结构合理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日趋合理,生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9%。2013年湖南呈现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经济结构调整稳中有进,经济发展质量稳中向好,民生保障持续改善。[1]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已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统计表明,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已成为千亿产业,2013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长15%,占GDP的比重约5.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从2008年起,湖南省经济总量连续六年、工业增加值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十强。[2]随着两型社会建设发展水平的提高,湖南各地推行效能革命,先后淘汰了一批落后的产能和设备,着力打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版。全省新增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湿地公园、6处省级森林公园,全省森林旅游产业增长31%。
(三)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专业人才洼地逐渐形成湖南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潜力大,人才资源储备量较大,劳动力素质较高,一批国内乃至国际具有较大影响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军人才日益增多,生态文明建设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逐渐增多,人才结构逐渐合理优化,增强了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持续发展的竞争力。目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均成立了生态学、生命科学二级学院,设立了林学、生态学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对于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株潭城市群形成了门类较全、初具规模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梯次队伍,集中了全省70%以上的高等院校,聚集了全省90%的科研人员,全省80%的高层次人才。这无疑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步伐明显加大湖南颁布实施《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等20多部法规规章,出台了16个两型标准、23个节能减排标准和43项两型地方标准,探索形成了两型标准体系。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机制改革,《2013年湖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转型升级。推广绿色建筑机制改革,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湖南《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规划2年内7成县市道路建成林荫路。完成了《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订工作,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绿色湖南”建设全面铺开,26个省直涉绿部门相继推出十大绿色行动、十大环保行动、十大低碳技术等。探索建立一套全新的两型社会综合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目前长沙县和长沙市望城区建立了绿色政绩考核体系。推行绿色采购改革,《湖南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引导和推动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上述政策措施为湖南生态文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措施,全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的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可以说,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仍然是制约湖南两型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产业发展衔接不够湖南城乡经济发展基础仍然薄弱,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支柱产业比重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单位GDP能耗较高。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低,加快经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粗放型的发展方式难以支撑环境资源承载力。2013年,全省人均GDP为36763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在全国处于第19位,排在中部地区第2位。[3]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加剧了城市与农村在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长期以来,湖南形成了以重化工型、资源加工型、投资主导型为特征的经济结构,全省大中型企业中60%分布在重化工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化工业增加值超过60%,产业结构处于U型微笑曲线的底端。[4]目前,湖南对林业产业资源管理缺乏长期的林业生态战略规划,即只有对林业3-5年经济效益进行了估算,而缺少对林业长时段综合生态效益进行充分评估。林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不尽合理,林业的综合效益有待提高,林业生产低效利用明显。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压力加大湖南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十二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将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速度,治理环境和减排任务十分艰巨。[5]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任务十分繁重,湖南省还有2000多万亩的石漠化地和200多万亩重金属污染地需要治理,900多万亩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由于城市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不少城市建设缺乏科学系统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忽视当地的历史文脉和民俗风情。一些新建的城市公共建筑、商业场所、住宅小区缺乏适量的公共绿地和必要的地下停车场,行人过道被车辆挤占,城市居民缺乏绿色安全。一些老城区商业中心地段高楼林立,交通拥挤,缺乏地方特色。一些地方过分追求硬质景观建设,却忽视对乡土植物的种植和推广,导致城市建设缺乏地域景观特色。不少老城区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历史文物风貌特色遭到严重破坏。
(三)生态文明建设与湖南能源资源储存量约束日趋紧张湖南自身能源资源禀赋不足,能源消耗总体较高、能源供需缺口较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人多地少、水资源紧张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地区盲目开发、过度开发等,导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或者超过极限。湖南在资源约束方面人均资源占有水平较低、生态能源紧缺,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32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淡水资源虽然相对丰富,但也存在水量减少、水质变差、水灾增多等问题,区域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凸显。有的风景区生态旅游服务功能布局不合理,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未能跟上,干扰和破坏了风景区地域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环境约束方面,湖南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有限。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以上,超过26%的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湘江流域集中了湖南60%的人口、70%的经济总量,承载了60%以上的污染。比如,株洲化工厂重金属污染程度深,面源污染广,污染治理的任务艰巨。
(四)生态文明建设与法律制度保障不足对于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法律措施,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立法滞后,脱离实际情况,造成司法不力,有的立法缺位,成为不法犯罪分子寻求法律保护的“港湾”。环境保护、林业执法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存有渎职行为,个别执法人员甚至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选择性执法有时成为有关职能部门的常态。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够畅通,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往往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城市规划部门因利益驱动,随意变更、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有的人为扩大公共建筑物和商业住宅楼的容积率,有的将本应种植园林植物的公共园林面积变成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用地。有的园林管理单位随意砍伐城市道路风景林、公园植物等,引发了城市“热岛效应”和硬质景观。司法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惩治力度亟需加大。林业生态补贴及生态建设基金制度保障尚未真正落实到位。
(五)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衔接配套措施亟待加强生态文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够畅通、科学化程度不高,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综合决策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环保体制导致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能力不强,环保监督效果不明显。部分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的体制机制仍需理顺,特别是在项目申报、政策支持、资金扶助、经济指标统计等方面也面临诸多具体困难。有的地方对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本质内涵、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功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制度建构等缺乏系统思考和科学论证。有的地方对生态文明示范教育基地的项目设计存在主观臆断,随意决策等问题,有的地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策略缺乏充分论证。有的地方对自然生态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缺乏前瞻性研究和实证调研,因而采取的措施不力,破坏了整个地域景观的文化特征。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乏对生态文明的准确把握,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
三、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路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弘扬生态文化,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的绿色湖南。
(一)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题,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弘扬生态文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前提。当前,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和讲解生态知识、生态理念,深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弘扬生态伦理道德,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在党政机关、学校、社区等单位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打造以政府为主,社区、学校、企业、社会团体、大众传媒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格局,把生态环保、低碳消费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人,增强全民生态正义感和生态伦理责任感,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政府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责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资源配置与利用的代际公平和永续发展。
(二)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重点,提升“绿色湖南”绿化美化水平要严格划定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保护红线,管好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候鸟保护,巩固和扩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重点建设好3处国际重要湿地、10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2处国家湿地公园和18处省级重要湿地。[6]重点加强以湘江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与治理,实现对涉重企业、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规范化管理。把林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尽快构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采伐管理新机制,保护好林地和林业。统筹考虑湿地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积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广绿色建筑、建设低碳社区,多建湿地、公园,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城市示范带。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湿地,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水资源规划编制等管理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排放标准。推进湘江风光带建设,把湘江风光带建设成为具有明显的生态良性循环特征、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走廊。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秀美村庄。
(三)以促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要大力推进过剩产能化解,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强化节能、土地、环保、安全等指标约束,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主攻方向,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壮大绿色产业,改造提升食品加工、现代化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逐步形成支撑和带动经济发展的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与清洁生产,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加快形成节约环保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株潭周边城市要围绕产业布局特点,加快实施工业对接和配套,湘南地区要进一步加大珠三角相关产业转移力度,打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新洼地。大力推广十大清洁低碳技术,强化绿色发展,将环境容量作为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将环境标准作为企业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将环境管理作为推动湖南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深入挖掘湖南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民族风情文化体验游、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康疗养生和农业休闲旅游等生态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旅游、物流、会展等绿色服务业。大湘西地区在保护本地生态资源环境不被破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特色工艺品、绿色食品等产业,促进旅游与民族文化、民族体育、山区农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深度融合。推行节约、环保、高效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
(四)以健全制度体系为根本,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两型改革试验相关规划,推进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完善,完善城乡环境同治、交通互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快洞庭湖保护立法步伐,落实《洞庭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在全省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着力抓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制定完善两型社会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统筹、生态建设、简政放权等重点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大对两型产品、技术、产业、标准等发展和推广的引导支持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经济政策体系。综合运用财税、价格等经济杠杆,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体现生态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和湿地面积。加快水利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推动财政政策的生态化调整,改革环保收费与环境价格政策。三是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改变过去唯GDP论的主要考核指标,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将机关事业单位节能考核纳入机关事务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全过程节约管理,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1.1农村环境污染客观成因
1.1.1农业生产污染也叫农业面源污染。农业的迅猛发展,农药、化肥、农膜的不合理使用,种植业复种指数较高,大棚等设施栽培不断扩大,使土地板结,有机质减少,土壤肥力下降。畜禽粪便、养殖场污水得不到彻底处理就排放水体;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农村劳力逐步缺乏,部分地方焚烧秸秆或堆扔入沟河,使河流富营养化程度变高。农用残膜散落在田间地头、树枝、随风飘扬,秸秆、畜禽粪便堆放在房前屋后、路边,不但造成对土壤、水源等自然生态的污染,可能的细菌、微生物繁衍传播,影响城乡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也严重丑化着农村整体形象。
1.1.2人居生活污染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广大农村地区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等这些用水分散,目前没有任何收集处理的设施,基本是随着雨水的冲刷,随着地表流入河流、湖泊、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对于农村水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也对村内生活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农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的危机,使耕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民的生存发展。生活垃圾多数地方没有处理或者处理效率低。除政府投资试点的垃圾集中清运村能够实现使用垃圾池对瓜果皮、烂菜叶、纸屑、包装袋(盒)等日常生活垃圾集中进行存放集中处理外,大多数村依然存在生活垃圾和废弃杂物随手倒在自家门口、村沿街沟渠、河湾、池塘等,乱堆乱放现象严重。一到起风的日子垃圾到处乱飞,造成河流污染、苍蝇乱飞、臭气熏天的恶性反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及村民生活健康。
1.1.3工商业污染随着经济发展,广大农村地区逐步出现了一些淀粉、面粉、造纸等加工企业,个别地方还有采矿业、冶炼业、水泥生产,一些污染较大的企业从大中城市迁移到农村。铁矿企业的废石和尾矿砂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同时,工业烟尘、粉尘的排放严重影响了周围村庄的生活环境。一些地方采矿过度、经营粗放,造成矿区地表塌陷、水土流失,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一些工业行业、企业的各类废弃物、垃圾和污水形成了新的农村环境污染。
1.2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观成因1)农村居住环境改善缓慢,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小、配臵不均、经济性差,偏远乡镇的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几乎为零,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基本空白。一句话,政府给予农村的关注和投入还远远不够,农村行路难、用水难、环境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从农村居民自身来讲,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进步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滞后存在着较大距离。农村比较富裕的物质生活同农民生活质量、居住环境存在距离。传统的圈厕、畜禽放养“、三大堆”等,对群众生活质量、居住环境造成直接的影响,同富裕的物质生活不相符。旧的陈规陋习与日益发展的现代生活气息之间存在反差。经济观念的转变同某些方面一些道德失衡之间存在距离。经济的发展与经济观念相互促进,但某些方面经济失衡,甚至自家门前雪也要别人来扫,而屋内却窗明几净。
2甘肃农村环境污染凸显上升趋势
2.1人居污染直线上升据统计,甘肃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10多亿t,而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农村生活污水有以下特征:①面广、分散。村庄分散的地理分布特征造成污水分散,难于收集。②来源多。除了来自人粪便、厨房产生的污水外,还有家庭清洁、生活垃圾堆放渗滤而产生的污水。③增长快。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也随之增长。④处理率低。据调查,每个农民年均产生约220kg生活垃圾、500kg粪尿和1.3t生活污水,由于很少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随意排放,滋生蚊蝇,传染疾病。人居垃圾以生活垃圾和厨房垃圾为主。据估计,人均生活垃圾产量0.86kg/d(湿基)。甘肃省多数农村所有垃圾未经分类收集,少数村虽有垃圾池,但是垃圾收运转运体系尚未建立,收运转运严重滞后,生活垃圾弃置在路边、房前屋后的空地、洼地、池塘边、河岸边。进入垃圾池的垃圾收运转运不及时,普遍存在池满溢出现象。一些村庄已基本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给当地村民的生活及健康带来极大的影响。随着农村生活条件改善,人居垃圾种类数量直线上升。
2.2畜禽养殖污染处理不够甘肃省畜禽粪便年产量约4400万t,由于多数养殖场没有综合利用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堆放的粪便、污水不仅污染了空气和水体,而且传播病菌、危害农田生态。大部分畜禽养殖户没有较为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生产的粪污多用编织袋装袋后堆放在道路两旁或其他公共场所,或直接堆放于任意空地;部分养殖户生产污水随意排放,并没有做到有效、合理利用,反倒影响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周围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此现象,在甘肃省中东部人口相对密集地区尤为明显。
2.3农业面源污染日趋加重有关监测资料显示,甘肃省遭受各类污染的农田面积已超过86.67万hm2,每年因此造成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而全国因耕地污染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农业面源污染不仅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积,威胁着城乡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着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近年来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量逐年加大,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业生态系统,造成一些地方农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日趋加重。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部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和硝酸盐等有害物质超标;地膜的广泛应用带来的“白色污染”给农业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另外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农业生产残留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秸秆的焚烧和粪便随意排放,不仅浪费了大量宝贵的生物资源,而且造成了空气、土壤和地下水等的污染。据了解,在甘肃省农村,除一些企业固定排放污染物带来点源污染之外,农民、农业自身带来的生活垃圾,种养业、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通过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严重影响了耕地质量。
3农村环境与生态农业的辩证关系
生态农业是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农业能最大程度地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种环境污染,包括对秸秆的循环再利用,减少化肥、农药等外来无机质的投入,对畜禽粪便的处理再利用等。但不能彻底根除这种污染,如农用残膜、难以开展生态农业生产的分散农户的种养业都会持续带来农业污染。关于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要立足于发展高效农业的同时,通过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是控制其污染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大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积极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动乡镇企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物耗少、污染轻、效益好的产业和产品,把产业结构调整和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实用治理技术、发展环保产业结合起来。
4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启农业环境污染治理之旅
4.1生态农业内涵生态农业,简称ECO(eco-agriculture的缩写),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地设计、组装、调整和管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系统工程体系。它也是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起来的大农业,又是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综合起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农业。
4.2生态农业模式2002年,农业部向全国征集到了370种生态农业模式或技术体系,通过专家反复研讨,遴选出经过一定实践运行检验、具有代表性的十大类型生态模式。根据甘肃省的实际,草地生态恢复与持续利用生态模式及配套技术、生态种植模式及配套技术、生态畜牧业生产模式及配套技术、设施生态农业模式及配套技术4种模式适合于甘肃省示范推广,其中以循环生态农业模式更适合当下推广。而目前比较常用的有复合生物系统循环模式,秸秆直接还田循环利用模式,种养结合循环生产模式,农业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模式,本文在此进行介绍和推介。
4.2.1种养模式利用玉米秸秆开展养畜,主要采取将玉米摘除棒穗后进行黄贮或连带棒穗进行田间收获玉米秸秆,粉碎后用作青贮饲料;或将玉米秸秆进行塑料袋青贮和窖式青贮,成为青鲜的饲料;或将玉米秸秆加工压缩成营养成分高的“畜饼干”。通过“饲料—养殖—沼气”模式,“过腹”还田。目前全省建成青贮氨化池4万多个,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县10个、示范村77个、示范户1.5万户。秸秆养畜加强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结合,实现了农业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促进了畜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4.2.2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模式将畜禽粪污处理再利用,集能源、环保、资源为一体的畜牧循环经济模式。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探索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园,以肉牛、肉羊良种繁育、科学种植养殖示范、生态能源循环利用示范为主,通过“向农民收秸秆做牛羊饲料,用牛羊的粪便制沼气,再用沼气池产生的沼液沼渣当有机肥料,在阳光联栋温室里种植食用菌、反季节蔬菜和花卉”的循环生产,实现“节能、环保、无污染、零排放”的循环生态平衡。生态园一年向周围农民收购5000多t秸秆,仅这一项,为周边农民增收100多万元。
4.2.3生态保护型发展模式把现代化技术与传统农业通过合理的投入,使农业生态系统维持在理想的状态并能保持良好的物质能量循环,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如千亩果园清洁生产生态化模式,重点抓生产无害化和废弃物资源化两个关键环节,以点面结合防治面源污染。通过推广生态肥、配方肥、有机肥和病虫草生态控制、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优选农业投入品,修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将农作物秸秆、有机垃圾等混合发酵生产有机肥,从而解决农业投入品和秸秆废弃物造成的污染问题。又如“一池六改”,即: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改院、改水、改路为主的家园清洁模式处理人畜粪便;以联户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物业管理为模式,解决垃圾、污水污染问题,实现了家园清洁,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
4.2.4秸秆多项利用近年来,随着中部广大地区地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秸秆数量直线上升,除为养殖业提供饲料以外,还造成了农村环境的大面积污染,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堆积如山,甚至焚烧,烟雾缭绕。秸秆的再利用和处理是当务之急。利用处理主要有4个方面。1)秸秆饲料化。通过青贮、黄贮、秸秆加工压缩、氨化和微贮等技术处理,让秸秆过腹还田。2011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750.77万t,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45.97%。河西、中部、东部、南部饲料化利用率分别为60.03%、39.83%、35.94%、41.66%。秸秆处理技术推广多年、也相当成熟,但由于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劳动力变得越来越短缺的情况下,具体实施起来困难不少。关键还是要实行订单农业、发展农业合作社、疏通销售渠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找到有效处理利用的切入点,做到处理全覆盖、不留死角。2)秸秆肥料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生产有机肥,以生物发酵和无公害化处理的有机物质为基础,配以各种作物所需的营养元素和生物菌剂,经科学配伍,制成具有农药效果的多功能新型肥料。通过引进秸秆有机肥生产工艺,建立加工企业,对秸秆进行肥料化处理。二是秸秆粉碎直接还田,也是近年现代农业研究出来的一项新成果,要不断示范推广,完善机械处理工艺。秸秆肥料化不但能让废弃秸秆变废为宝,还可有效降低化肥的使用量。3)秸秆新能源化。近年秸秆沼气、气化、固化成型、高效炉灶炕等利用得到较快示范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在综合利用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显现。笔者认为,通过引进秸秆固化生产工艺,加工生产固化秸秆新能源、替代煤炭等农村传统能源有较大的发展前景,也有生态价值。4)秸秆还可作为食用菌基料、工业原料(造纸、板材、建材)等多种用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引进和研发。
4.3其他农业污染的生态治理
4.3.1农膜农膜的使用量逐渐上升,但废弃农膜的污染也相当严重,农膜的回收利用是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热点问题。残膜治理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建立社区残膜回收站,组织人员对农用残膜进行收集并及时上交加工场进行处理;二是加大对可回收利用农膜的研制开发和对废弃农膜的再加工利用研发工作。
4.3.2尾菜尾菜是一些自然条件相对较好农业生产区域的重要农业污染源,道路两旁、田间地头到处有尾菜,有些地方污染还相当严重,如不及时处理,还会造成连锁污染。处理方式主要通过回收、建立尾菜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