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3 03:51:4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区护士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57号)要求,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200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1700个左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完成4500名全科医师培训,4500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4000名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及管理人员岗位培训,20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健全,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社区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三、实施计划
*-*年全省已经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1571个,其中中心307个,站1264个;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819个;其中中心155个,站664个;完成1800名全科医师、1800名社区护士、1600名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及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安排了10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009-2011年主要任务是:
(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完成42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平均每年完成143个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二)基础设备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3年完成118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其中中心145个、站1036个,平均每年完成48个中心、345个站基础设备配置工作。
(三)人才队伍建设。3年共完成2700个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并完成2400名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及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10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均每年完成900名全科医师、900名社区护士、800名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及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
(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城市人口人均不低于13元的标准筹集社区公共卫生经费,用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
中央财政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3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省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5元予以补助,市、县(区)财政原则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予以安排。
中央国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二)经费使用原则
中央财政安排的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61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拨付。
省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补助,以及考核奖励等。根据各市、县(区)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数额。
市、县(区)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以奖代补等。
(三)经费管理
各市、县(区)根据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当地实际,编制2009-2011年分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房屋维修、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实施计划,并报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审核批准。每年年初,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一定标准安排补助经费,通过追加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中央实施方案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应予高度重视,要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用房,并通过加大投入等多种措施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总责,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
(二)依据规划,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制订或修订市、县(区)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新建机构主要由城市街道卫生院、一级医院、小型的二级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转型和城市大型医院延伸到社区举办,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
(三)采取措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市、县(区)应将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列入基本建设规划,建设资金由市、县(区)政府筹措解决。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的业务用房,政府通过购买、分期以租代购等多种形式,逐步实行政府无偿提供;对暂时无法由政府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其房屋租金政府要予以补偿。
(四)紧密协作,完善医保政策和措施。经评审合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须定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个人负担的比例、起付标准等,应低于等级医院。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首诊制,引导参保城镇职工和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 :今年1~6月,我中心门诊诊疗总人次为一百余人次。
(二)我社区服务中心的内部管理:对内部职工实行统一调配,优化组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加强了管理,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坚持纠、评、建并重,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已形成有效的作风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四)党建工作:在坚持集体学习制度的同时,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主动自学,经常沟通交流,做到个人学习经常化、集体学习制度化。坚持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人才培养: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我中心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在医务人员中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全科医学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按照100%的比例要求培养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认真实施临床医生中医药培养计划。
(六)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自2020年1月份居民慢病体检,共体检人数500余人。为居民健康服务确实做了真实工作。6月30日截止,累计建立电子档案8689例,电子建档率为40%,老年人管理998例,高血压管理1394例,糖尿病管理334例,精神病管理53例,妇女儿童1405例,家庭医生签约4289例。
(七)疫情防护:加大宣传力度,疫情防护知识全覆盖。梳理可疑人员5000人次。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学校范围内的消杀灭工作1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经考核,我院居民健康档案的填写录入工作中有部分空项,前后逻辑错误及联系方式未能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不够完整、规范;慢病患者随访记录不够完整规范,体检记录有空项,录入电子档案不及时等;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明确卫生院各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根据年初制定的的本年度公卫工作计划,利用工作例会及季度考核督促、指导。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分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中医药相关知识培训,以提高公卫人员业务知识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公卫服务知晓率
利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大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争使每位居民都能了解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目的和意义,使每位居民都能主动参与进来。
(三)、进一步细化健康档案的管理
档案录入信息真实、完整,确保无空项、错项,无前后逻辑错误;及时录入电子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居民档案信息,提高档案使用率;规范各类花名册的填写及档案的整理放置,方便查询调阅。
(四)、规范重点人群随访及体检工作
重点人群的随访管理及年度体检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也是居民最乐意接受和配合的一个方面,我院将在本年度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高随访服务质量,提高健康体检质量及体检率,以此带动其他项目工作的开展。
(一)中医药技术资源及业务用房、设施设备等硬件配置不足,对中医科室的设置及业务的开展明显受限。
(二)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已属于危房建筑,已存在安全隐患。
四、2020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抓好医疗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医患纠纷。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卫生局一季度的工作总结及次季度的工作计划
20__年一季度,我们卫生局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政府20__年工作报告精神,围绕“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提供保障。现将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季度工作情况
1、全面部署今年全市卫生工作。2月2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会议决定20__年将围绕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以“卫生形象建设年”活动为统揽,重点抓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城市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等五个体系建设,达到如下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抓好三个70%:即抓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全市70%以上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装备达标;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各类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培训率达到70%以上;抓好县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全市70%以上的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建设标准。二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市75%的县级综合医院、55%的县中医医院达到建设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全市8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60%的行政村都有一所达到五室分开标准的村卫生室。三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试点范围,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设备装备、人员培训专项资金,为24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装备基本设备,全市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建设标准。四要加强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着手启动并部分完成市人民医院新外科大楼、市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市肿瘤医院新住院大楼、市三医院住院大楼、市妇保院住院大楼及“母婴保健中心”新扩建等建设。推进卫校新校区建设,切实加强学校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确保今年暑期完成整体搬迁。上半年正式运行市传染病医院和市急救中心,抓紧市中心血站整体搬迁等项目工作,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采供血服务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五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抓好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全市30%以上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在乡镇、学校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
2、部署实施民生工程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对民生工程卫生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和责任分解:一是召开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到所有县(市、区),参合数583万人,统筹基金使用率达75%,参合农民一次报帐率达到90%以上。二是抓好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20__年全市将新增5个县级综合医院、4个县中医医院、55个中心卫生院、691所村卫生室达到建网设标准。三是推进社区卫生工作。新增2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市免费发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30万张。四是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20__年全市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面达100%,常规“五苗”接种率达90%,新增扩大疫苗接种率达80%。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
(一)着力加强农村卫生。
一是完善新农合相关政策与措施。及时调整统筹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让新农合制度更具吸引力。根据国家最新筹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全市相对统一的补偿方案,防范基金风险。推进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保证一次报账率达到90%以上。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农村卫生政策,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建设工作。
三是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探索乡镇卫生院财务县管体制改革,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在县(市、区)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积极探索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规范村卫生室的设置、功能,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业务纵向合作,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的整体功能。四是加强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深入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进一步丰富支援工作内涵,探索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加强公共卫生。
一是继续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与各部门建立卫生应急合作机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会诊制度、值班制度、疫情处置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演练和培训,组织临床诊断、流行病学调查专家进行应急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抓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宣传工作,加强全市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和疫苗准备,确保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方案能正常实施。继续加强疾控机构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乙肝防治等10个工作规范。三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重点抓好产科基本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建设进行达标验收;做好“降消”项目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步伐,组织一次专题督查;加强儿童保健工作,逐步在全市推行统一的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农村儿童体检率;继续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项目。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创建活动,90%开展助产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标准。
四是配合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特别是章贡区要强化城区小餐饮等整治,规范“六小”行业管理,做好迎接省级考核的准备。以春秋两季公共卫生周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三)着力加强社区卫生。
一是落实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项目要求提供优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政府集中采购。
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的准入,加强监管,完善机构职责、工作内容和绩效考核办法,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培训业务骨干12名、社区公共卫生人员7名、全科医师60名、社区护士100名,继续办好社区卫生人员夜校,加强社区卫生适宜技术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四)着力加强医院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好医院等级评审。全面开展第二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促进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均要积极参与等级评审和达标上等工作,争创高等级医院。
二是落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相关措施。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继续实施单病种限价与医学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努力降低门诊、住院人均费用和药品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继续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市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与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主导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全民健康工程为抓手,探索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覆盖城乡、全民一体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建设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质量、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稳步推进。
三、改革目标
(一)建立覆盖全体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建立区街贯通、政策配套、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建立以区、街政府投入为主和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
(四)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工作任务。
(五)建立卫生技术人才流动和高素质专业人才进社区机制。
(六)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全区设立宁南、铁心桥、西善桥、板桥4个公共卫生分中心,由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街道(开发区)和社(村)委会组建卫生监督检查员、健康管理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信息员3支队伍,协助公共卫生分中心开展工作。健康管理责任医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卫生检查员、公共卫生信息员由公共卫生分中心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街两级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区政府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规划全区卫生资源,并承担区级卫生事业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责任。各街道(开发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街道(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发展规划,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与社区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设施保障,并承担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落实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
(四)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区、街道(开发区)两级政府加大对所属的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保证现有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社会保障机制。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由区、街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给予专项补助;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区、街财政核定补助。市、区财政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安排补助经费,各街道(开发区)也应按规定安排补助经费。对同时覆盖2—3个街道(开发区)的公共卫生分中心,由各有关街道(开发区)按照人口比例分担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对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
(五)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区财政局、卫生局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监管,规范收支行为。区卫生局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计核算中心,与局规财科合署办公,对上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核算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上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缴卫生专用账户,支出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由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予以核定。
(六)实行人员聘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公开招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区群众评价实行职工个人收入与考核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防止“干多干少一个样”,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为居民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
实施卫生技术提升工程,鼓励和引进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到20*年底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转岗培训任务。三年内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全部达到规定学历要求。
(七)对《*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其让利部分由区财政审核后给予拨付。对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外的药品,仍然实行药房托管和直接让利10%政策,并开展医用耗材托管;区财政对药房托管让利部分给予基本医疗补助,以巩固“政府贴利、医院让利、公司薄利、群众得利”的格局,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八)完善服务功能,改革服务模式。建立以健康管理责任医生为主体的全科服务团队,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建立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实行健康管理,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
(九)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区卫生局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技术服务准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质量控制,规范服务行为。
(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社区卫生资源共享。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残疾康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十一)促进中医药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设中医诊疗科目,发挥中医药技术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办好一所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11月,出台有关文件,召开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
(二)方案实施阶段: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加强监测与督导。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月—6月,评估、总结综合改革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卫生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修订完善相关规划与工作制度,加强对各街道(开发区)工作的指导,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稳定的投入机制并逐年提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区人事局负责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工作的政策指导,吸引人才进社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将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工作计划。区建设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区残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康复指导员,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各项补助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区发改局、劳动局、物价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各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具体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的落实。
l、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工作,协调使用本社区范围内的各种资源,做好社区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康复医疗、疾病诊治、卫生监督协查等工作。
2、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督促检查,有工作总结。
3、负责督促检查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做好居民档案和社区档案管理,确保管理质量,及时准确汇总、上报公共卫生各类相关报表。
4、负责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外联系信息网络,做到工作信息灵通、及时、准确。
5、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
6、教育并带领社区责任医生及团队人员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
7、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工作人员职责与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对社区责任医生的考核。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常见病的诊治和转诊、健康教育、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防治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1、协助落实疾病防治措施。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他防治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对区域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进行管理和跟踪服务,配合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人口流动等信息。
3、做好健康管理。组织开展参合农民2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充分利用健康检查、临床诊疗、无偿献血、婚前检查、重点人群服务等体检资料,结合上门服务,协助做好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动态管理工作,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活动。
4、定期开展重点人群服务。为60岁以上老年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进行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
5、提供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卫生服务;落实双向转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6、做好村委会参谋。以健康为中心,组织实施村(社区)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栏,定期更新内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7、协助卫生监督所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托幼机构、饮水和食品安全的卫生指导工作。
8、对创建卫生村、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和廉洁行医的规定,恪尽职守,文明行医,礼貌待人。
2、根据规定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辖区有关信息,建立和管理健康档案,开展社区诊断,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3、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
4、积极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老年保健,全面落实精神卫生指导、残疾康复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配合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开展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
5、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执行会诊、转诊制度,做好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基本诊疗、护理工作,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卫生服务。
6、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2年1次的体检工作,访视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7、以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网络,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8、建立并完善居民档案和社区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汇总上报。
9、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遵守财务制度。
10、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组织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四、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工作职责
1、综合运用门诊、健康咨询、定期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双向转诊等措施,为农民就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诊疗行为规范,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通过发放社区责任医生服务联系卡等方式使辖区内的每户居民都知道社区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及服务项目,尽最大可能满足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
2、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工作,协助中心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二年一次的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访视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按照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上门服务等形式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4、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情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免疫规划、重点疾病社区管理等。
5、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传染病和外来人员等信息,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6、协助开展责任区内医疗机构、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监督及管理。
7、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卫生检查与评比活动。
8、健康教育进村入户,以讲课、咨询、上门宣教、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9、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工作时必须佩带胸卡,使用工作包。
10、及时将各项工作做好记录,存入责任区档案中。五、农村社区护士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学习并掌握常见病、急性病的治疗原则和抢救常规,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交接班等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协助医师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治,按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置,如有疑问,必须询问清楚方可执行,配合医师做好重病员的抢救和各种诊疗工作。
3、在责任医生带领下,参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责任区内人群护理信息,了解责任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分布,注意发现社区人群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参与对影响人群健康不良因素的监测工作。
4、参与对社区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咨询、行为干预和筛查、建立健康档案、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5、参与社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参与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提供一般消毒、隔离技术等护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6、参与完成社区儿童规划免疫和儿童系统管理任务。
7、参与社区康复、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营养指导,重点对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围产期妇女和慢性病人提供康复及护理服务。
8、承担诊断明确的家庭病人的访视、护理工作,提供基础或专科护理服务,配合医师进行病情观察与治疗,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护理指导与咨询服务。
9、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宣传教育与咨询。
10、为临终患者提供临终关怀与护理任务。六、农村社区卫生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中心主任、科主任(站长)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负责药品的领用、分发、保管、登记、结算、统计和处方调配等工作。
3、随时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4、对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其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临床安全使用,防止差错事故。
5、经常检查、保养所用衡器、冰箱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6、做好用药咨询,结合临床做到合理用药。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
7、做好新药临床观察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品种意见。
8、收集国内外药物情报资料,向有关科室和医务人员介绍、推荐。
七、农村社区卫生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发现有违反制度的应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负责中心(站)的财务会计、成本管理、绩效奖励、医保物价及收费结算工作。
3、组织编制中心(站)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加强管理。
4、负责审核会计报告和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加强对中心(站)的收费和医保工作管理,指导物价和医保工作。
6、运用财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参与经济管理的全过程,审核各项经济合同、协议,对违反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的经济合同和协议拒绝执行。
7、负责资金筹措,协调与金融机构及相关管理机关的关系,确保和平衡资金的供应。
8、接受(待)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社保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提供真实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八、农村社区责任医生上门巡诊制度为保障广大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及早发现与治疗疾病,最大程度的减轻社区居民因生病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社区责任医生应积极开展上门巡诊,并努力实现“医生知人人,人人识医生”的目标。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成立巡回医疗小组或责任医生团队,人员由社区责任医生和社区护士组成。2、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巡回医疗的重要性,使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3、按照“定期+按需”的原则,开展连续的巡诊上门服务,内容包括健康体检、老年病普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发放健康处方、免费测量血压、健康教育等。
4、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巡诊服务时应随带血压计、听诊器、常用药品、健康教育资料、健康处方和责任医生名片等。
5、对已发现的老年常见病通过家庭随访的方式进行跟踪,以保证随访对象得到经济、有效的治疗。6、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血吸虫病、肿瘤、肝炎等)病人开展健康咨询、用药指导、行为干预等。
7、对巡诊中发现的病情严重者,应建议并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积极做好患者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8、社区责任医生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基础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工作,在巡诊过程中或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记录巡诊情况,并归入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
9、每年每户居民上门免费服务次数不少于4次;对于有健康需求的居民可签订保健合同,在规定的4次免费服务外,提供有偿服务。
九、农村社区卫生会诊制度
会诊是指患者在诊治期间,由于病情原因需要相关科室或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诊疗时,由经治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和被邀请会诊医生书写意见的行为。
1、遇有疑难病症需要会诊时,由经管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后及时申请会诊。会诊前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简要阐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理由和目的,并签名。
2、会诊包括科室之间、服务站之间、中心外会诊。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科室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科室之间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并写好会诊记录;中心内、社区站会诊由科主任或站负责人提出,经中心主任协调安排,确定会诊时间、参加人员。
3、中心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中心主任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和会诊医师,进行中心外会诊;科室或经管医生不得擅自进行中心外会诊。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中心外会诊。
4、会诊前,经管医师要做好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经管医师无特殊原因应当在场,并详细介绍病史,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5、会诊医师应书写会诊记录单并签名。全科医生要把会诊指导意见及时准确记入病程记录,及时按会诊意见修正诊断、检查和治疗。
6、中心内会诊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所有参加会诊的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科别及他们发表的意见。
7、经管医生、经管科室和被邀参加会诊的医生有责任向患者或患者家属代表告之有关病情、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严重后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8、需要及时转诊的病人,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制度执行。十、农村社区卫生双向转诊制度
1、与上级定点协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渠道畅通。
2、执行国家和上级卫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3、限于本中心(站)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疗范围以外和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对病情较重的患者,转诊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4、转诊前应同上级医院相应的科室或专家进行联系,确保病员得到及时治疗。转诊时应将转诊对象的个人健康档案转交接收医院。
5、在上级医院治疗的老年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病人病情稳定后或康复期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继续治疗时,中心(站)应根据病人病情落实延续治疗工作,要密切观察转入病人的病情,及时同上级医院的有关科室进行病情反馈,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治疗,保证病人治疗的延续。
6、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诊断及治疗困难的患者,应及时与中心或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并负责按规定进行转诊,以方便患者到中心或上级医院医疗就治。
7、为更好地做好双向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心有责任对医护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指导以及带教培训工作。
8、转诊或接收病人时,转诊(或接收)医师需填写好《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单》。
9、中心(站)应建立疑难病例转诊联络方式和电话。十一、农村社区卫生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主要指因病情、医疗质量、教学科研以及法律法规等需要开展的讨论。
1、病例讨论应当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但每月不少于1次,由相关科室(站)负责人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主持,参加者以临床医疗人员、各社区责任医生为主,护理人员、实习、带教医生及其它相关科室医生也应参加。
2、病例讨论包括出院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手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和慢病病例讨论。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服务站将应讨论病例统计、上报。讨论前应预先通知,各参加人员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讨论的质量与效果。
4、讨论内时由病例的主管医生详细陈述疾病的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及已采取的诊疗措施。
5、医务人员开展讨论、分析,充分了解和掌握疾病的情况及发展趋势,发生原因分析,诊疗是否得当及经验教训,确定最佳治疗方案,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总结病例分析结果。
6、病例讨论过程必须规范记录并归入病案存档,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姓名、职称,简要病情、讨论目的,每人发言和意见,主持人审签;记录应保证真实、完整。
7、不得以病例讨论为借口涂改、伪造病例。
8、各有关人员需按时参加讨论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十二、农村社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1、掌握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按照参合农民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要求,对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动态健康档案。
2、开展定期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对于有健康需求的居民可签订保健合同,在规定的4次免费服务外,提供有偿服务。
3、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的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实行分类专册登记,及时汇总和上报信息。
4、按照肺结核病项目管理规范及要求,做好结核病人的转诊、追踪及随访管理,督促病人规范服药和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每月及时汇总上报管理情况。
5、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资料家庭覆盖率和公共场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为寻求艾滋病咨询和检测人员提供转介服务;在必要条件下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内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
6、掌握社区精神病人和综合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对精神病人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合理用药,定期随访。精神病人(重点为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综合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
7、组织查灭螺专业队,按规定开展查灭钉螺和环境改造;开展查治血吸虫病工作;对发现的病例、疑似病例及时报告专业机构,协助做好疫点处置。十三、农村社区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1.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护理、治疗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
2.家庭病床收治的病种范围应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3.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应由医疗护理技术骨干担任,经培训后上岗,严格执行诊治、护理常规和各项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
4.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和家庭护理病历,定期查房,并对家庭病床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提供康复指导,必要时安排会诊、转诊。
5.为医护人员配备适用于家庭病床开展工作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抢救设备及必要的交通工具。
6.家庭病床的收费应执行国家统一医疗收费标准。十四、农村社区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分文本类和电子类。
2、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现况、治疗、康复情况,慢病相关生活行为因素、家庭社会经济状况,保证记录真实、准确。
3、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对健康档案实行集中保管,按行政村(居委会)名和编号顺序,专柜分册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无污损,无丢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辖区,应将该辖区健康档案存放在服务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设立档案室管理员。健康档案主要由辖区责任医生保管、阅览或利用,不得转借、涂改和丢失;确保个人隐私不向外泄露,严格保密制度。
5、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有索引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6、实行动态管理,生活行为因素每季度免费监测1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7、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生,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责任医生应将非本人责任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
8、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把病人原始档案里的资料借给转诊医生,但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出院后及时归还,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9、社区健康档案,每年更新增补1次。社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社区基本资料、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社区卫生服务状况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等。
10、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除辖区责任医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员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须经档案室管理员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员,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十五、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落实健康教育人员,明确健康教育职责,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2、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各种时机,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程度、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3、协助乡镇设置并管理本责任辖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结合季节防病重点,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
4、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症、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保证每户居民每年获得至少1份健康教育资料或健康处方。
5、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社区健康知识讲座。
6、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责任医师在随访中应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7、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健康教育人员业务水平。十六、农村社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1、按规定要求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上报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人口流动等信息。
2、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照规定时限上报专职公共卫生人员,由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3、获得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爆发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件、饮用水污染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如自毙鼠、鸡鸭的成批死亡、疯狗咬人等)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为需要监测和报告的其它事件的相关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4、掌握辖区人口出生、死亡等基础资料,每月1次收集整理并上报。当地和外来人员基础资料:包括人数、居住地点、户籍、免疫规划信息等。
5、指导村级卫生联络员开展早孕摸底和报告孕产妇、出生、围产儿、新生儿死亡等情况。
6、填写围产儿和0-5岁儿童死亡报告卡,按时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发现孕产妇死亡,24小时内通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和孕产妇死亡报告率达100%,配合做好死因调查。
7、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按时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的乡镇)十七、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员、社区责任医生和卫生联络员例会制度
1、公共卫生管理员、社区责任医生和卫生联络员例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2、社区责任医生例会既可和公共卫生管理员和卫生联络员例会一起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开进行。
3、例会内容主要为业务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执行措施、任务完成进度及质量通报、填报相关报表、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布置下月工作计划等。
4、有关问题需要在例会上讨论的,相关人员应在例会前做好发言准备,并在例会上提交讨论。
5、公共卫生管理员、社区责任医生和卫生联络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参加者必须亲自签名,并做好记录。
6、公共卫生管理员、社区责任医生和卫生联络员参加例会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十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差错事故防范与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1、成立医疗质量监控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医疗质量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站)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做好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医疗纠纷调查、核实工作。
2、制定防范、处理预案,主要内容应针对容易引发医疗差错事故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相应预防措施,进行目标管理。
3、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4、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尽最大可能减少不良后果。
5、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争议的登记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尽快报告本中心医疗质量监控小组,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6、与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争议的病历档案资料、标本等,不得涂改、伪造、藏匿或销毁。与之有关的病历如医疗上不再使用,须立即送交病案室封存,未经中心主任批准,不得查阅。
7、对日常工作中接待的医疗投诉,如确实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应由科室主任或医疗质量负责人负责做出解释,当事科室以书面形式上报本中心医疗质量监控小组。
8、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应对医务人员、科室在医疗差错事故中的责任进行逐级分析,明确相关责任及程度。
9、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应根据责任程度,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进行相应处罚,并根据造成差错事故的原因,责成责任人、科室、机构进行整改。
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佳等引起的工作人员被病人投诉事件,经调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处罚。十九、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为社区培训全科医师、护士,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及参加学术活动。
3、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有计划地选送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
4、支持职工积极参加函授、自考学习,以获得新知识,取得高学历,更好地为单位服务。参加函授、自考等继续教育的职工,必须预先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5、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方式主要为自学、在职学习、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
6、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等岗位培训活动,所需经费由单位落实,并可享受工作时间待遇;单位派往参加学术活动、年会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等所需经费、时间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
7、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不少于1次;并定期安排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学习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对各专业人员每年进行业务考核不少于1次。二十、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1、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岗位培训,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须准时上岗,服装整洁、佩戴胸卡,不擅自离岗,请假、病事假、外出等处理办法,依照有关制度执行。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自的岗位职责,熟悉业务,工作作风严谨求实、奋发进取,积极钻研医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避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实行岗位责任制。
4、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倡文明礼貌、救死扶伤、廉洁奉公,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不推诿拖延患者就诊,不乱收费,不,不开人情方,不收受贿赂或“红包”,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得涂改、伪造、销毁病历等医疗文书;不得收受药品、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给予的促销费、开单费等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国家医疗法律有关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准则。
5、服从上级安排,接受组织调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不服从安排、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建立考核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并将结果与劳务补贴发放办法挂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懈怠、违章乱纪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二十一、农村社区卫生药品管理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和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规定》,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2、购药计划应根据临床的用药需求,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拟订购药计划,经主管主任批准方可从规定的药品销售单位购置药品。
3、临床要求的新药,需由中心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填写首次购药审批表,由主管主任签字方可购入。
4、对购置药品的质量、数量、购入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出库手续,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核对等工作,每月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作好药品的期效、品种、账目等项目登记工作。注意发现存放药品的变化,若出现问题,及时与该药品销售单位进行联系,更换或退还,并做好各项登记。
5、药品应在符合环境要求的条件下放置,分类摆放整齐,有相应的通风、温储等设施,做好药品的养护。毒、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6、建立进、销、存账目管理,做到日清、日结、月盘存,每月对库存药品进行1次质量抽查。
7、品、严格执行《品、处方管理规定》、《管理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以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要求。二十二、农村社区卫生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认真执行《会计法》,以《会计法》为准则,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所有收支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财会人员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2、加强经济管理,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必收,防止多收、漏收、少收,监督和控制各项支出,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稽核。
3、根据中心的收支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并按月编报表,做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审批制度,对外采购开支的原始凭证由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保管验收、入库,并由财务审核后报账。
5、财务科应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定期清查库存,搞好折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防止浪费和积压、损毁,要充分发挥物资设置的使用价值。
6、监督现金和支票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收入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不得以白条抵账,不准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7、负责工资、奖金及有价证券的管理和核算及发放,对各项原始凭证,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办理。
8、加强药品的管理,按月进行盘点,合理使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防止亏损和积压。
9、涉及职工考核分配、本中心收支、预决算等内容,应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10、按国家档案局规定,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二十三、农村社区卫生设备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设备、药品和贵重物品采购实行民主决策,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
2、后勤保障部门每年根据现行设备运行状况、储备情况、使用年限,编制采购计划,报中心主任审批。
3、凡属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的购置计划,由管理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按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手续办理;一般设备的购置由中心主任批准,会同有关科室及总务人员统一采购。
4、购入、调入的贵重仪器、设备等,由中心主管主任和后勤、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无误后入库上账建卡并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严格出入库手续。
5、各科领取设备后,一般医疗器械,由护士长负责保管,每班要认真交接,专人负责检查、更换,保持性能良好;贵重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各种仪器应按其性能不同,妥善保管。
6、器械库房应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并做到账册往返相符。
7、失去效能的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应由科室填写清单,经部门审核后送中心主任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各科室需维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通知后勤保障部。由厂家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二十四、农村社区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2、从事电工、高压消毒、驾驶员和放射性物质等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3、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和腐蚀性物品要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操作常规,防止因管理不当出现意外情况。
4、动用明火需书面申报,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非医疗需要禁用电炉。
5、加强消防器材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严防丢失损坏,严禁挪用。保持防火通道通畅,防止堵塞。
6、严禁将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或办公桌(柜)内,病房要加强病人的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7、各科室(站)下班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切断水、电、火源,无人时应及时关窗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