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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9-08 05:05: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精神文明申报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精神文明申报材料

第1篇

一、建设学习型青年集体。在工作中,动力车间始终把建设学习型青年文明号,培育学习型青年职工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广大青年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素质,提高创新能力。一方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提素质、促发展为目标,狠抓青年职工政治学习,每季度排出学习计划,内容涵盖当前时事、要事及公司中心工作等健康、积极、向上的政治方面内容,并将重点内容选编成文件资料发到每个青年职工手中。每周组织青年职工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一次青年职工座谈会。另外,车间还坚持实施“三个一”学习法,即每季度进行一次青年职工思想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时事政治、政治理论知识竞赛;每年开展一次演讲比赛,并成立了自学考试小组,先后有殷丽、邓玥等青年职工取得了大专学历,营造了良好的车间学习氛围,增强了青年文明号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二、工艺先进,管理严谨。曲靖铝业公司生产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而动力车间在负责公司最为先进的模糊控制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外,还有220KV站。站内220KV同塔双回线并至省网花山站,站内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两台动力变单机容量为31.5兆瓦,五台整流机组单机容量为80兆瓦;装设五套电容器组补偿装置,单机补偿容量达60兆乏,下设三个10KV配电室:整流所、烟气净化、空压站,10KV系统均采用单母线公段的接线方式。鉴于设备较多,设备点又较为分散的实际,为更好地进行管理,经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车间制定了“分散管理,集中监控”的管理方法,实现了设备的“三遥”功能,提高了管理效率。

三、夯实业务基础,开展技术练兵。因为生产工艺先进,对操作工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在加强人员理论学习和实作培训的同时,车间把提高业务技能,以建设学习型青年文明号为平台,广泛开展练兵活动,为了在活动中调动广大青年职工的积极性,车间推出了“案例制”练功比武模式,即把职工练功的课堂搬到现场,模拟和人为制造事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现场分析、抢修、演练,先后共组织过2次大型事故排查演练,多次小事故、小故障抢修比赛。

四、建设节约型车间,狠抓“节能降耗”。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成本增幅较大,按照公司“节能降耗”的工作要求,动力车间以提高设备利用率为重点,充分发挥设备的优越性能,使设备经济运行,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有效地防止设备过早老化,大大地降低了运行成本,比如2006年对220KV变电站内设备制定了周密的检修维护计划,年检修、月检修、临时检修相配合,将设备故障率控制在1%以下。

五、提高青年团员的安全自觉性,实现安全零事故。车间每周都要组织一次安全学习,“青安岗员”贯穿于每个班组,有效地对“三违”现象及事故进行控制和预防。另外,为进一步引导青年职工增强安全的自觉性,我们深入开展了自控型集体管理活动,帮助职工树立“立足本岗,自我监督”的工作新理念,在职工中大力营造建设自控型集体的氛围,凝聚了集体整体“自控”的合力;为提高职工自身的工作自控能力,我们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精心制作了业务技术知识理论百题,组织职工进行日常业务学习;为防范职工“失控”行为,我们推行了质量监督体系,成立了团支部、团小组和青年骨干三级质量控制网络,聘请团支委、团小组长、技术尖子为监督员,协助落实自检、互检与督检。公司投产以来,动力车间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及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工伤率为0,实现了自生产投产至今625天的安全运行。

六、明确职责,创新理念,强化“青年文明号”基础管理。根据上次团组织制定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了具有特色、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共青团文明号”行为规范》,坚持日督促、月检查、季考评,强化集体自身建设,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在工作中创造了工作“五化”标准:单位管理制度化,服装工具统一化,作业过程标准化,环境卫生优美化;推出了“六个一样”承诺:冬天夏天一个样,白天夜晚一个样,雨天晴天一个样,有检查与无检查一个样,要求与不要求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几年来,职工出勤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在上级主管部门标准化作业的检查中多次获得好评。

第2篇

1998年以来,中国科协开展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和科普示范城区的创建活动,对推动县(市、区)科普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的科普工作,中国科协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05〕32号)。按照工作部署,中国科协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名额

按照“广泛发动、分层指导、阶段推进”的原则,到2010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要达到800个左右,约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总数的30%左右。第三批创建工作计划总名额200个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依据总体计划安排本地第三批创建名额。

二、创建周期

第三批创建工作从2005年8月开始到2007年8月结束。

三、创建依据

开展创建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中国科协下发的《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工作标准》(科协办发普字〔2004〕16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参加创建工作。以农业和农村人口为主的县、市、区参照示范县创建标准执行;农业和农村人口比例较小的县、市、区参照示范城区工作标准执行。同时,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创建工作内容和标准。

四、中国科协的指导和服务

1.培训与经验交流。对创建单位科协骨干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中国科协将在科协公务网()上设立《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专栏,搭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交流的平台。各创建单位可通过该网站反馈和交流创建过程中的工作信息。

2.提供科普宣传资料。根据中国科协年度科普宣传重点内容,定期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创建单位免费提供科普挂图;为开办《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栏目的县电视台免费提供科普声像节目。

3.组织实施科普项目。近期,中国科协将通过项目管理的方式,在有关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以及参与创建单位中组织实施“会会协作”项目(涉农学会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结对子)、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技培训项目、《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栏目推广项目等,以此引导和推动各地的科普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效果评估和检查监督工作。

五、创建期间重点工作

1.根据本地科普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编制《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并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当中,纳入党政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

2.按照上级科协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有关科普活动,实施相关科普项目。要重点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组织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当地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教进社区”等重要科普活动;努力争取在县(市、区)电视台开播《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栏目;实施“会会协作”项目,积极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六、创建申报

为了鼓励更多的县(市、区)参与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将采取“广泛发动,自愿参与,制定标准,总结检查,动态管理”的方式。在申请创建阶段,不分配参加创建单位的名额。

(一)申报条件

创建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创建单位应为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

2.当地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科普工作,能够按照《科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工作。

3.科普工作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特色,对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具有明显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有专门的科普机构和科普队伍。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由当地党委或政府提出创建申请,组织制定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代表中国科协对创建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报中国科协备案。

3.中国科协对各地的创建申请进行正式批复。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0日。

(三)申报材料和接受申报

1.申报材料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的审查推荐意见,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申请创建报告,县(市、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工作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

2.接收申报材料的单位是中国科普研究所。

七、要求

第3篇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矿建设“职工小家”竞赛考核标准严格措施,精心运作,深入开展建设“职工小家”竞赛活动,努力把车间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规范之家、民主之家、文明之家、幸福之家”,强化了职工民主管理,调动和保护了职工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区队两个文明建设。

强化基础工作,建规范之家

为强化组织建设,一季度,我们通过会员大会选举成立了新一届车间工会委员会,并先后完成了班组工会组织的调整与整顿,成立了15个工会小组,积极开展了系列活动。为使会员队伍适应矿井建设,我们及时完善了“四薄一册”,对职工人数、会员人数随时统计,系统掌握,及时上 报。按照矿工会要求,车间委员、工会小组长随缺随补,保证了组织的完整性。我们根据矿工会年度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讨论,制定规划措施,并分工负责抓落实,增强了班子成员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意识,使“争创先进工会小组、争当优秀会员”竞赛活动,做到了活动新、内容实、效果好。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民主之家

我们坚持每季一次的职代会制度,并在工区的领导、指导下努力做到制度化,力求规范化,把职代会办成了参政议政、解决实际问题职工群众信赖的会议。同时我们还把抓好提案、决议的落实作为工作重点,以职代会为中心、各专门小组和工会小组为骨架,通过座谈会、协商会和区务公开等形式,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协助工区不断完善了以奖金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工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活动,密切了干群关系。

提高职工素质,建文明之家

在全区各生产岗位、工作岗点大力开展了文明岗点、文明班组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有了一个大的改观。我们把“讲文明礼貌、树济三新风”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职工文明公约》,以伟大的事业凝聚人,以优美的环境陶冶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以美好的前景鼓舞人,同时,我们采取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文明施工抓管理,强化措施抓完善,使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使职工树立了良好的内在和外在形象。我们还以“强化素质教育,培养复合人才”为工作目标,通过班前班后会、学习日等形式,在职工中讲矿井的发展与改革、困难与机遇,使职工树立了危机感、责任意识,增强了爱岗敬业自觉性;与岗位培训、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上岗考 核、岗前考试和 拜师带徒学艺等方式,加强技能培训,使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步提高。8月份矿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大比武活动后,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入组织,加快岗位练兵活动步伐,从组织领导、学习教材、岗位培训等方面抓落实,先后拟出各工种培训大纲,编写了近5万字的复习题解,并采取集中讲授与单人辅导相结合,理论教研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等方式,从点到面,进行了系统培训,使职工在比武中都取得了优良成绩。

发挥主力军作用,建安全小家

围绕我矿“1812330”的奋斗目标,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促进了各项任务完成。8月份,在全矿开展“地面工程会战”新形势下,我们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在龙门吊地面打灰中,针对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困难,在组织发动,合理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队与队、班与班之间的竞赛活动,加快了打灰速度,提前6天完成打灰任务。在群监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长远有目标,阶段有中心,近期有重点,使安全竞赛活动扎实有效。与此同时,对群监员,我们以技能培训、业务练兵为重点,采取技能书面考试、现场隐患排查、切磋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群监员专业技能,加大了群监力度,确保了安全生产。

健全职工利益保障机制,建幸福之家

第4篇

一、具体承诺

㈠努力增强公仆意识,做到办事积极主动,分局机关工作人员着装端正、言语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建立勤政为民的机关工作环境。

㈢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认真落实首办负责任,对申请事项负责到底。

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八条禁令”,对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作风。

㈤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认真抓好道路的日常养护开展,全力以赴完成迎国检大中修工程和灾后重建工作,深入开展“一大四小”道路造林绿化工程,为社会提供畅、安、舒、美的道路环境。

㈥路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做到执法公正严明,严查严惩公路“三乱”,巩固无“三乱”成果。

二、工作职责

分局主要担负县境内国道、省道和部分市养县道的公路管理养护任务,担负管养路段的公路改造,以及对外承接一级以下公路工程任务。同时依据《公路法》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章损路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三、服务内容

1、传达、贯彻和执行省和市关于公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创造良好公路发展环境。

2、加强公路建设,强化工程质量,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路设施。

3、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的畅洁绿美安,为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通畅的公路。

4、加强路政管理,路政大队做到整齐着装、文明执法、规范服务,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良、便捷的服务。

5、加强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政风建设,组织开展公路职工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四、服务对象

使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单位、社会公众;公路从业单位、从业人员。

五、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第5篇

第一条为促进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以下简称视频点播),是指通过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以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轮播)、下载播放等点播形式供用户自主选择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全国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确定视频点播开办机构的总量、布局。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视频点播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禁止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申请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除外。

第二章业务许可

第五条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第六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

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机构,可在许可证载明的行政区域内从事视频点播业务。

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的机构,可在许可证载明的宾馆饭店内从事视频点播业务。

第七条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

(一)经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经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第八条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一)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

(二)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

第九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三)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五)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六)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七)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八)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甲种、乙种)、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三)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五)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和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相关证明;其中,由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的,还需要提交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第十一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应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广电总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论证期限为三十日。广电总局根据论证结论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办机构可以安装视频点播设备。设备安装完毕,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论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并在九十日内报广电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视频点播业务的,应于期满前六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续办手续。

第十五条开办机构应在领取《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之后九十日内开播。如因特殊理由不能如期开播,应经发证机关同意,否则按终止业务处理。

第十六条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需终止业务的,应提前六十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包含开办主体、开办范围、节目类别、传送方式等项目。开办机构必须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视频点播业务。

第十八条开办机构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的,应提前六十日报原发证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开办机构的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节目总编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应在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第二十条宾馆饭店不得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其宾馆饭店内从事视频点播业务。

宾馆饭店同意其他机构作为开办主体在本宾馆饭店内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应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第三章节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视频点播节目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和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二条用于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于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应以国产节目为主。

第二十四条引进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影视剧,应按有关规定报广电总局审查。

第二十五条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限于以下五类:

(一)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视剧;

(二)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的节目;

(三)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制作的节目;

(四)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五)从合法途径取得的天气预报、股票行情等信息类节目。

第二十六条用于视频点播的新闻类或信息类节目应真实、公正。

第二十七条开办机构应配备节目审查员,健全节目审查制度,实行节目总编负责制,对其播放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查。节目总编应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和相关的从业经验。

第二十八条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开办机构的播出前端应与广电总局视频点播业务监控系统实现联网;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开办机构的播出前端应与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视频点播业务监控系统实现联网。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事项、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或者需终止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

第6篇

512护士节活动方案1一、活动目的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充分激发我院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表彰奖励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护理工作者“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的理念,促进我院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细节服务,深耕社区引领创新照护。

三、领导小组

成立纪念“5.12” 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护士”活动;

(二)争创“星级护士站”活动;

(三)开展护理岗位技能操作大练兵暨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四)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五、时间安排

(一)5月8日前完成“优秀护士”和“星级护士站”的评选工作;

(二)5月7日前完成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三)5月11日下午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六、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 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 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 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 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星级护士站”评选条件

1. 护士站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2. 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

3. 团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七、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优秀护士”候选人一名;社区体检部可参照一个护理单元推荐。

(二)申报“星级护士站”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医院纪念“5.12” 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按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评出“优秀护士”6名和“星级护士站”2个。

(四)护理技能操作比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每个护理单元推荐1名代表参加比赛,按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512护士节活动方案2一、活动的目的

为弘扬国际护理先驱南丁格尔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护士业务技能,更好地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二、主办单位

县卫生局

三、参赛人员

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从事护理工作人员。

四、参赛形式及办法

参赛形式:县直医疗单位每个单位为一个赛区。

参赛办法:首先各赛区进行选拔赛,获得前十名的选手参加决赛(县医院前15名)。参加决赛的人员按照卫生局制定的比赛项目和评分标准由评委进行打分。

五、表彰

因各参赛单位人数不同,经局研究决定卫生局表彰各单位决出的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奖,参加决赛的其它人员为纪念奖。(注:县医院决出第一名1人,第二名3人,第三名5人;中医院决出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保健院分别决出第一、二、三名各1人)。

六、比赛时间安排及地点

时间:县医院:20xx年5月10日下午2:00地点县医院。

中医院:20xx年5月9日下午2:00地点中医院。

保健院:20xx年5月11日下午2:00地点保健院。

七、其它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方案解释权归县卫生局工会。

512护士节活动方案3一、活动主题。

以“护士:变革的力量 重要的健康资源”为主题。

二、活动内容。

1、召开纪念国际护士节暨护理先进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市“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开展“优秀护理征文”、“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表彰活动。

2、开展“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学术交流会” (由市护士学会承办)和“护理学术讲座活动月”等活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各安排1-2个护理学术讲座,讲座内容不限,讲课老师、地点各单位自定(座位不少于100人),有学分。请各单位按附表要求将讲座相关内容报市卫生局医政科,以便统筹协调。

3、组织护理代表入军营开展“国防日”活动。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活动。结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国际护士节期间各医疗机构自行在全市范围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暨纪念国际护士节活动。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医院护士以志愿者身份进入社区、护理院等基层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慢性病护理和康复护理服务,以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宣传材料、回访出院患者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为社区居民送温暖、送便利、送关爱、送扶助。通过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活动,在护理行业秉承南丁格尔救死扶伤、关爱生命、无私奉献的职业宗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树立志愿服务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4、开展“护理专家进基层活动”及“中医专家进社区、农村义诊活动”。与医疗卫生下乡活动及“健康快车进农村活动”、“医疗专家进基层”相结合,定期派出护理、中医专家下基层,帮扶对口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做好“传、帮、带”工作。

三、时间安排。

1、5月5日前,各单位按照标准和要求完成“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红十字博爱天使”的推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

2、5月8日前,市卫生工委、市卫生局完成“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红十字博爱天使”、“优秀护理征文”的审核和评选工作。

3、5月10日前,各单位完成护理学术讲座安排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统计表,送至市卫生局医政科;需由市卫生局统筹安排的,将视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4、纪念国际护士节暨护理先进表彰大会拟于护士节前夕召开,具体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纪念活动,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为保证纪念活动顺利开展,市卫生局成立庆祝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抓住契机,营造氛围。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守则》的规定,全面履行护士义务,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的满意度,促进我市护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7篇

按照*、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绿色社区”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

1、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社区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社区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社区”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20*]77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社区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社区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社区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社区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社区”评选。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泰安市级“绿色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社区”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

3、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督促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社区分管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联系并协助社区制定发展规划和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社区内污染源治理;新城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试点社区从软硬件两方面实施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利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推广使用环保冰箱、空调,禁用含磷洗衣粉。组织社区青少年、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各种社区创建和管理小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与管理;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绿色社区”创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烧、露天烧烤、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废旧电池、灯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比“环保家庭”活动。

4、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认识,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要有一名分管领导靠上抓,将各自承担的创建指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居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省市文件要求和时限,对照《*“绿色社区”考评标准》,逐项落实,争取全面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5、为确保“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成

立肥城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调度。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梁已常(市文明办副主任)张连萍(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思金(市建设局副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尚林生(新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任:*(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第8篇

一、检查对象

全市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和新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1、自查(4月1日——15日)

由各行业(系统)联合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团(工)委组织检查(未列入行业系统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由所属地团组织负责组织检查),按通知要求对本行业(系统)所属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每一个青年文明号集体都要参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自评材料,然后由各行业(系统)根据本行业(系统)所属各青年文明号集体自查考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列出排名,作出初步考评意见(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自动撤销五个等次进行自评)提交市组委会。

2、抽查(4月15日——20日)

由团市委牵头,联合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团(工)委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行业、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以明查或暗访,听取汇报或走访群众等多形式进行。

3、综合评定(4月20日——25日)

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根据检查情况,对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综合评定,对优秀、合格集体予以认定,对基本合格集体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三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予以摘牌),根据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一方面总结经验,推先进,树典型;二方面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对不符合创建要求,本次检查中凡符合摘牌条件的集体将一律予以摘牌。

4、评选表彰(4月25日——30日)

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根据各行业(系统)、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团(工)委上报的申报材料及实地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十佳青年文明号号长进行表彰,对通过考核的新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命名表彰。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创建工作过程中,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建立激励、约束并举的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岗位规范标准高于同行业、同岗位的一般规范要求;

2、是否建立以单位分管领导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

3、是否在工作实践中,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4、是否完善基础工作,建立两牌两卡一台帐:参赛牌或荣誉牌、公告牌、胸卡或工作卡、服务卡、创号卡档案;是否在公众场所张贴“示范公约”、监督电话;是否执行每年一次公示制度;

5、是否“青年文明号”集体自然情况符合要求,是否有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岁;

6、是否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取得突出的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党政部门的奖励、支持;

7、是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当地群众性活动,在本行业和所在地区公众形象好,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8、宣传力度大,每年在新闻媒体上有宣传报道;

9、是否有不兑现服务承诺的现象发生,是否出现有损青年文明号形象的问题和违法乱纪事件,有无不良社会反映。

10、是否有被三次以上的投诉记录,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活动意义重大,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统一行动,各行业系统要在3月30日前制定出本系统的考评标准(100分)并报送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乡工作部)。对于自查,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团组织要分别拿出活动方案,全面配合市组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对考核结果请提交所有原始自查材料和一份汇总情况报告;对于抽查,各检查组组长要把检查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注重宣传。青年文明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知名品牌工程,社会影响力大,希望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团组织本着提高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水平的目的,加强对各级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和指导,对好的先进典型要利用各级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整改,努力在本行业(系统)和社会上营造良好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氛围。

(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住宿费一律由检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报销。

(四)各组检查人员由组长负责召集,统一出发,所需的交通工具由组长负责协调解决。

(五)各行业(系统)、各县(市、区)、厂矿、市直团(工)委务必于4月10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回执上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乡工作部)联系电话:;联系人: ,e-mail:。

附:1、青年文明号集体考评评分细则;2、检查组分组安排;3、检查组成员回执表。

来宾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XX年年3月20日

附件1

青年文明号集体考评评分细则

具体要求

标准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实得分

25

建立以分管领导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

2分

以文件为依据

有明确的创建目标(2分)下发年度创建计划(2分)工作有推进计划(2分)有总结(1分)有奖惩激励制度(2分)

9分

同上

有活动经费(2分)岗位规范高于同行业、同岗位一的一般规范(2分)

4分

同上

党、团组织健全(2分)团组织发挥生力军作用(2分)

4分

以文件、相关图片资料、事例为依据

本单位员工内部管理及学习等制度健全完善(2分)

2分

以文件为依据

对青年培训做到有计划(1分)有制度(1分)有成效(2分)

4分

同上

25

青年文明号牌匾(1分)公告牌(1分)服务承诺(1分)示范公约(1分)监督电话(1分)公开醒目上墙

5分

以实物为依据

注重原始积累,创建台帐健全(有翔实的青年文明号相关的文字资料2分图片资料2分图像资料2分)

6分

同上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制作合理(1分)主动发放服务卡(1分)

2分

同上

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主动上门服务(1分)开展“号户”帮扶结对(2分)

3分

以相关文件、报道和图片为依据

解决本行业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有新措施(2分)及时处理改进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2分)

4分

以文件、文字记录为依据

能兑现服务承诺群众投诉率低或为零(3分)

3分

以投诉记录为依据

主要负责人之一参加了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培训,获结业证书

2分

以证书为依据

25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分

以相关文件、报道和图片为依据

每年开展“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

3分

同上

单位文化建设有特色(2分)办有专门活动内刊、简报(2分)有活动音像资料(2分)活动信息上网(1分)

7分

以文件、实物为依据

社会影响好,事迹在新闻媒体上报道(5分)(其中在区级以上报道得5分,在市级以上报道得3分)

5分

以相关报道为依据

开展岗位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活动(5分)开展业务学习及测试(2分)

7分

以相关文件、报道和图片为依据

25

社会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5分)获得上级表彰奖励(5分)(其中获得市级表彰奖励得3分获得区级表彰奖励得4分获得全国级表彰奖励得5分)

10分

同上

单位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或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其可比指标占全区同行业前茅(5分)(其中全国前列得5分全区前列得4分全市前列得3分)

5分

以文件或具体数字为依据

人才效益显著,集体中有一定数量获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岗位能手(5分)(其中获得市级表彰得3分,获得区级表彰得4分获得全国表彰得5分)

5分

以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为依据

青年党员及推优入党人数占一定比例

2分

以文件、具体数字为依据

有优秀青年干部被推荐走上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岗位

3分

同上

总分

100分

说明:凡是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一律按规定予以摘牌:

1、集体自然情况不符合规定的;

2、被群众投诉三次以上并经调查属实的;

3、集体中发生违法乱纪事件或严重损坏青年文明号形象的;

4、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

6、青年文明号评分未能达70分以上的。

附件2:

来宾市青年文明号检查组分组安排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检查范围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

中兴公司

市卫生局

联通公司

兴宾区、象州县

合山市

武宣县

韦绍问

13597097778

市交通局

桂中公路局

市电信局

市地税局

忻城县、武宣县

象州县

金秀县

凌 全

13978290898

市国税局

来宾供电局

移动公司

工商局、邮政局合山市、金秀县

市区

(含兴宾区、厂矿)

忻城县

莫 静

13377287810

附件3:

来宾市青年文明号检查组成员回执表

上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