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3 13: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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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 要: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我国最大的英语语言测试活动,同时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在它走过的二十多年的历程中,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该项考试及改革的政策。回顾政策过程,我们可以看见一条清晰的线索:开始—发展—反泄密—改革。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我国最大的英语语言测试活动,同时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在它走过的二十多年的历程中,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该项考试及改革的重要政策。作为该项考试政策的最主要依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共有三个,分别是《大学英语教学大纲》(1985),《大学英语教学大纲》(1999),《大学英语课程标准》(2004)。它们分别决定了不同时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政策的基本走向,因此笔者将该项考试政策的过程归为三个主要阶段。
一、大学英语考试开启阶段的政策主要内容(1985—1999)
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自1986年末开始筹备,正式在全国各高校试行是在1987年9月,而关于此项考试的文件最早在1985年,1985年2月9日教育部发出(85)教高一字004号文件《关于印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理工科本科用)的通知》,文件中提到,《大纲》确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反映了当前国家对高等专业人才外语方面的要求,是我部今后检查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依据。鉴于各校在新生入学水平、办学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别,《大纲》规定重点院校一般应达到基础阶段四级的教学要求,非重点院校应达到的级别由各校自定。教育部将从1987年秋开始,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测试。以后毕业生记分册上应同时注明学生在英语基础阶段所达到的级别,以及专业阅读阶段的成绩,供用人单位参考。这是四、六级考试第一次出现文件中,它并不是单独出现,而是在教学大纲中,作为大纲的测试部分出现的。它是大纲的一部分,大纲的性质和目的决定了它的性质和目的。
大纲及文件下发后,大学开始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大学英语教学受到高度重视,地位得到了高度提升。1993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正式成立,考试委员会由全国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1993年前名为“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设计组”。考试委员会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为了适应我国幅员广大的情况,在考试委员会下成立了三个考试中心,分别设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这期间发表的有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论文主要是对教学和考试的技术性分析,怎样配合大纲进行教学,怎样提高考试成绩等。如怎样进行四、六级考试的写作训练,怎样提高学生的四六级词汇学习,等等。
1994年后,一些学者认识到四、六级考试的对教学的影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探讨了四、六级考试的一些负面效应,1996年5月2日,原国家教委发了《关于印发大学英语专业阅读阶段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高教司1996第56号14文件),该文件强调,为了全面贯彻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必须加强专业阅读阶段教学,使学生在修完基础阶段后,英语学习不断线。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文件的背后的问题之一是基础阶段的英语学习占据了较大的空间。
二、大学英语考试发展阶段的政策主要内容(1999—2004)
随着国际交流与日俱增,无论是社会还是学生本人对听说等产出技能的需要都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根据社会发展调整教育教学目标以培养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1999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英语综合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听、说、写、译的比重。针对教学目标和要求的变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了相应调整:采用新题型、采用平均级点分报告成绩、设作文最低分。
1999年5月,教育部高教司1999第53号文件,在部分院校开展了大学英语口语考试的试点工作,同年11月扩大到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四城市所有的高校,并于2000年扩大到全国19个省会城市及周边地区的高校,2001年扩大到全国直辖市和所有省会城市及周边地区的高校。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这一次改革在测试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探索,以体现加大对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翻译、复合式听写和简答题、设作文最低分、对测试内容的各部分进行答题时间限制等措施应该说更能有效测量应用英语的综合能力。实施口语考试是新进步,它必将推动我国大学英语教学和学习朝着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教育部高教司于2001年4月6日《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的通知的文件》,附了《第八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纪要》指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的成绩,是“功不可没,有目共睹”,指出四、六级考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境外的影响也日益扩大;香港中文大学、英国霍尔大学、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等都已正式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中国大陆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并指出我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
2001年9月4日教高司函[2001]148号文件《关于印发〈2001—200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提到配合考委会进一步改革、完善四、六级考试,使之更有利于学生的外语实用能力的提高。
2003年12月29日,教育部了教高厅[2003]10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3年9月20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题失密事件的通报》,文件将2003年9月20日四级考试试题失密事件的经过和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要加强考务工作,充分认识考试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2003年12月30日,教育部发了部委号教电[2003]507号电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购买试题答案事件进行调查的通知》,电文中提到2003年浙江工业大学发现有考生购买试题答案进行作弊。考前试题可能失密,并要求各地区和考试进行逐级排查,并提出各地区、各考点必须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管理,对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领导责任。
2004年,湖北省教育厅发了鄂教办[2004]4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3年9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题失密事件的通报〉的通知》,《通知》提出一系列要求,要各校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2004年初教育部颁布了《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其最大的特点是突出了听说能力的培养和教学。
可以说,2003年和2004年的工作重点在处理和防止试题泄密上。
三、大学英语考试开启阶段的政策主要内容(2005以后)
2005年3月18日,教育部了教高厅[2005]1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在其发出前,教育部专门召开了新闻会。因为一个教学考试而召开新闻会,这在以前是很少有的。文件指出:近期内四、六级考试将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改革计分体制和成绩报导方式。自2005年6月考试(试点)起,四、六级考试成绩将采用满分为710分的计分体制,不设及格线;成绩报导方式由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即考后向每位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报导内容包括总分、单项分等。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的含义并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考试测量的结果,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向学校提供四、六级考试分数的解释。这是四、六级考试改革中第一次开始对成绩报导方式进行改革,明显淡化了考试合格证书的作用。文件的附件是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为《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目标总的来看有两个,一是要通过改革,引导师生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的关系,更合理地使用四、六级考试,使考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二是要准确地测量在校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体现改革开放对我国大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需求。
根据《改革方案》的安排,2007年1月全面开始实施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007年6月开始实施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另外,为了加强管理,教育部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从2005年4月份开始,考试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育部的考试中心共同来管理。具体的分工是这样的,高等教育司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发展的方向,聘请大学四、六级的委员会的委员,指导他们做好四、六级的业务工作。教育部的考试中心是具体负责包括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考风、考纪建设,以及负责安全保密的考务工作。
综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政策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见一条清晰的线索:开始—发展—反泄密—改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