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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16 11:33:2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务员考核公示报告

第1篇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第2篇

一、选聘的范围和岗位计划

本次选聘面向我区通过公开选拔参加见习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岗位为8个镇(街道)村居基层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地方税收保障、社会保障协理、计生和卫生服务、法律援助、流动人口和公有房屋出租协管、公共环境和设施维护、托老托幼和助残等基层服务项目。镇(街道)申报的需求计划为:镇6名,镇7名,经济开发区(接庄街道)25名,街道20名,街道15名,街道15名,街道15名,街道10名,以上岗位共计113名。

二、选聘的方法步骤

采取考核、笔试相结合百分制量化的办法,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80%。

(一)报名。报名与考核同时进行,各见习见习生填写《区选聘镇(街道)村居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表》,同时上报以下材料: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毕业证书、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档案。

(二)考核。从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各见习基地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百分制量化,按20%计入综合成绩。

1.民主测评。总分值60分。参加测评人员范围:见习单位班子成员、见习指导教师、见习岗位科室(班组)全体人员、见习单位全体见习生。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计分权重依次为1、0.75、0.5、0,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75+基本合格票数×0.5+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60。空白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2.个别座谈。总分值40分。参加个别座谈人员范围:见习班子成员、见习指导教师、见习岗位科室(班组)正副职人员。个别座谈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计分权重依次为1、0.75、0.5、0,计算公式为:个别座谈得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75+基本合格票数×0.5+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40。空白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区情、农业农村和社会管理相关政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以百分制量化,按80%计入综合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选岗。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考核、笔试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见习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组织选岗,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再分别依据学历、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三、选聘人员管理

以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不列入编制计划,镇(街道)委托区人社局组织选聘,档案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各镇(街道)负责人员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三年,一般一年一签),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并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镇(街道)根据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提出用人计划报告,由镇(街道)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规定聘用。

四、选聘人员享受待遇

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间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新录用同等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所需费用由区政府从区财政拨付给各镇(街道)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各镇(街道)负责发放,对在服务期不服从单位管理或出现重大违纪违法人员,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服务协议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第3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第4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机关教育对象分二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司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司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司法)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求,编辑本行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正常的通用法律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各级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的比重。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会、报告会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学习。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保证3次,争取每季度1次。

(三)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级机关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法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学笔记不少于3千字。

(四)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五)注重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作用,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讲师团作用,不断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普法讲师团队伍的稳定。

(六)注重机关法制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文化的创新。

(七)组织开展与本单位、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八)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要将成绩在本单位公示。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九)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全市层层都要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工程,各级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全市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9月至20*年12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月至2009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法律进机关”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省、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年起,市直各局机关及直属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并按市直机关工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实;行业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法规)办负责,并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

(四)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第5篇

一、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有力,人才资源开发得到深化。一是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年初我们就制定了“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选派表,并从市直教育、卫生、农业等系统选派了100名高级、1000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开展“传、帮、带”,带动了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提升。二是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科技110”和专家工作室作法,引导、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专家工作室和“科技110”服务平台,选派一定数量的果、林、畜、牧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农业技术普及“传、帮、带”,培养了一大批新型农民和农业技术骨干,游俊仕等12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还被推荐到省里参加全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与此同时,我们还与*日报、*电视台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十大民间传统艺人”、“十大民间能工巧匠”评选表彰活动。我市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方面的经验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中国人事报》以专版头条的形式报道了我市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方面的作法。三是加快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我们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衡钢集团、松木工业园、共创集团三家单位申报的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已被省政府批准,我市吸引、承载高层次人才的载体越来越多,吸纳高层次人才的洼地效应将逐渐彰显。四是加大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通过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双高”人才16人,为737名优秀人才优先办理了人才调配手续。会同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第三届湖南省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经过广泛宣传、层层推荐、逐级审核,我们从农业、财经、卫生行业中选定了3名同志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从工业、卫生行业中选定了2名同志参加第三届湖南省优秀专家评选。年内,我们还修订了《*市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选拔市级学科带头人40名、后备学科带头人50名。与此同时,为了引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衡创新、创业,我们还调研起草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草稿),草稿已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二、公务员法实施扎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公务员登记有序推进。我们积极推进公务员法实施,严格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中做到“六个明确”、坚持“八查八看”、实行“三重监督”,目前已审核并登记七大类机关公务员26659名,群团组织登记公务员700多名。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7家,县市区申报参照公务员单位529家。二是圆满完成08年公务员招考组织工作。今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35名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6000多名考生报名。目前整个招考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尤其是面试,因组织严密、监督到位,考生及社会各界反映较好,近期《中国人事报》又以专版头条报道了我市公务员面试的整个做法。三是公务员作风建设得到加强。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考核试点,探索建立了公务员考核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我们经过两个多月的调研,从规范公务员日常行为、考核奖励等方面起草了《*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草稿),草稿已报市委主要领导审阅。

三、引智引资取得显著成效,人事工作与经济建设的融合度得到提升。以选准、选好重点引智项目为突破口,2008年我们先后向国、省外专局申报了国家级引智项目5个(如特变电工1700KV特高压变压器的研制等),省级引智项目17项,引智示范单位、基地及一村一品项目8项(如蒸湘区的“美人指”基地等),经国、省外专局审批,我市最终获批14个申报项目(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9项),争取资助经费85万元。与此同时,我们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员发动领导干部带头促招商,建立奖励制度激励促招商,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服务促招商,招商引资工作成绩斐然,我局联系香港天马(TIAMUT)国际有限公司年内增资600万元,在衡从事地质勘查和钻探服务,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年内,我们还向省里争取到三个科技扶贫项目,争取扶贫资金7万元,组织了四批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种养加工能手参加省里组织的培训,组织了一系列的专家下乡培训服务活动。

四、安置和维稳工作平稳推进,促进社会和谐得到彰显。一是圆满完成了年度安置工作任务。年初,我们争取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建立起了指令性分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用人单位与干部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安置工作制度。工作中,采取这种“双结合”的模式,多方协调、主动沟通、挖掘潜力、克服困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安置任务,被安置的干部及接收单位普遍反映较好。与此同时,我们还对近6年来全市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状况和干部的成长情况进行了摸底,撰写了调研报告,这些都为做好今后的安置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做好了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近年来,周边地市相继调高了自主择业干部待遇,我市自主择业干部也产生了一定的心理波动。为此,我们根据*的实际,一方面积极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先后为220名自主择业干部办理了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和医疗缴费等相关手续。三是协助做好企业干部的解困和维稳工作。落实了企业干部解困调标政策,省里出台调整企业干部解困标准的文件后,我们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于10月24日召开了全市调整企业干部解困标准工作会议,通过逐个审核,层层匡算,级级投入,在12月底以前确保了调标政策落实到位。目前,我市部分企业干部解困工作总体形势较好,干部思想稳定,政策落实有力,没有出现大规模异常上访现象。特别是奥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一起企业干部集体或越级上访事件,为实现“平安奥运”尽到了一份责任。

五、人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各类人才的活力得到激发。一是推行全员聘用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超过100000名,聘用覆盖面达到68.5%。二是贯彻“凡进必考”制度,事业单位进人严格按照衡办通[2006]21号文件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今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计划进人829人,公开招聘及政策性安置人员占到了63%,凡进必考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年内,我们还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模式,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环节,从70多名报名者中招募了2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三是改革职称评审制度,继续完善了关于职称评审的量化推荐实施意见,对大龄、边远山区中小学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开通“直达车”,使评审指标向基层、边远山区倾斜。职称指标一次性下达到基层,并在*的主要媒体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省人事厅的统一安排,我们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全力摸清全市事业单位底子和岗位类别情况,为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打好基础。

六、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一是开展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根据《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我局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内外结合和课堂培训与实践锻炼的形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特色的灵活生动的培训,取得了较好成效,如今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由于组织严密、内容丰富,412名参训学员普遍反响较好。二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教育培训,年内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1252人次、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门培训176人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930人次,组织电子政务培训和工勤人员素质教育培训424人次。与此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启动农业系统“653”人才培养工程,目前已下发了工作规划,对如何抓好公需科目培训也进行了两次调研。三是抓好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我们通过广泛宣传,逐级推荐,逐个审核,最终筛选出了10名专业水平高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上报省人事厅师资库,选定30人进入市本级师资库。

第6篇

为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等要求,在总结近年来我省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现就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一、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党政机关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根据党政机关的职能和特点合理确定,要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改进考核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可以通过考勤、工作记实和月、季、半年工作评鉴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计分中应约占30%的比例份额。

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体现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考核指标量化测评表》(见附表二),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测评的分值按约占总分值的50%折算。直接面向群众的党政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把机关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当中对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量化测评结果既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因素,又要具体分析,结合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简单地唯票唯分数,避免简单化、绝对化。

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增加考核区分度,特别要加大择优汰劣、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拟制了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的标准(见附件三),供参照试行。确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要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审批。二、规范考核程序,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年度考核工作要公开、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要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二)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各级考核机关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分类确定相应的述职范围。党政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人数较多的,可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述职;人数较少的,可由相近处室

组合进行。市(地)以下党政工作部门,可在机关范围内述职。

(三)进行民主评议。在听取个人述职报告(总结)后,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可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对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及记二等功以上奖励人员可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适当加分。测评分值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综合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为避免唯票数、唯分数确定等次,提高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可度,对优秀人员的确定,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根据民主测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核人数的20%或30%划定优秀预选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审核,在规定的优秀比例限额人数内,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提出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意见,考核结果报部门领导批准。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组建,组成人员要有一定的公认度。

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两至三天。对反映的问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进行核实,确实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见附件七)通知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六)存入被考核人档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三、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增强考核责任意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的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对平时考核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年度考核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通过督查和审核备案,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严格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各考核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工作基本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表式见附件四)以及《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册》(表式见附件五)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年度考核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确定各等次比例是否符合《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等。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反馈后,考核单位方可按规定兑现考核结果。经审核或调查发现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其它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否则不予兑现考核结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兑现考核结果,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作用

考核优秀比例要与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优秀人数应掌握在本部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对上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为优秀或本年度受到县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优秀比例可按15%使用。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升降去留以及奖励、工资晋升等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要根据考核结果,对不适合继续留在机关工作的要果断调整出机关,该辞退的要坚决予以辞退。当年评为优秀的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或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年度考核优秀且政绩特别突出的,可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对确定为“称职”等次的人员,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同时,根据其不同的情况,明确努力方向;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按“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扣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上年度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年度仍无改进的应定为“不称职”。对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要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次月降低一职使用,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对无职可降的人员,可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可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坚决予以辞退;对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确实不符合公务员基本条件的,也应该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人员,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职位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第7篇

建立权力信息对称的机制,建设“透明政府”

吉林省委、省政府为了打造透明政府,于2005年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长春市政府从2005年5月起实施《长春市市民旁听市政府会议制度》,邀请市民旁听市政府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凡是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和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视情况邀请市民旁听。市政府在会前5天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市民可在规定时间申请旁听。公众可以亲身参与并全面了解行政事项,对当地政府的形象也就有了切实的感受,就能对政府产生真诚的信任和良好的印象。

权力信息不对称会造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误解与隔阂。如果行政体制是封闭的,即使政府是廉洁的,公众也可能相信谣言与误传。政府是掌握公共权力信息方,应主动及时公布权力运作的信息。公众是接受信息方,有权利享用公共权力信息资源,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和监督公共权力运作的过程是否合法,运作的结果是否增进了公共利益,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要求,参与政务。在权力信息对称的机制下,行政体制必须从封闭型向透明型转变,实行政务公开,公开机构设置,公开部门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结果。除了利用新闻制度、政府公告栏、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的作用外,还要建立政府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基础上的政策听政制度,使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与行政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深化公共行政体制改革,建设高效政府

吉林省政务大厅于2002年12月启动运行,有7800平方米,88个服务窗口。自政务大厅成立以来,各服务窗口严格按公开承诺办事,以高效、优质、廉洁、规范为宗旨,以高起点建设、高效能运转、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作为行政理念,努力把政务大厅办成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载体、密切联系群众的为民服务的形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政务大厅窗口每天按照政务大厅信息管理系统的提示,提前三天对有关处室的办件进行提醒、提示和催办,使全厅各类报件的审批没有出现逾期办理情况。每到月底,窗口对各处室报件的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通过厅内简报进行通报,以保证办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如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受理近11000个审批报告,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审批超期现象。

服务型政府是高效的政府,政府的运行效率和处理各种事务的速度以及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是政府效率的反映。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以服务定位,便捷、规范、高效的服务效率才能满足公众的需要。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还决定了各级行政机构是精干的,并具有随时进行自我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本身因为社会与公众的需要而存在,一旦公众有了新的需要,政府就有了新的责任,新的机构,如果公众没有了某种需要,政府就可立即中止某种职能,撤销相应的机构与行政人员。

完备行政责任制,建设信用政府

吉林省政务大厅内省直46个职能部门对各自的服务范围、服务效率、服务结果作出公开承诺,实行一站式办公,四制式办理(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制、复杂事项承诺办理制、相关事项联合办理制、重要事项协调督办制);做到六公开(审批内容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办事项的办理事宜);落实了责任行政与信用服务,给每一位进入政务大厅办事的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政府的信用是塑造服务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因素,政府的信用不是靠强制手段实现的,靠的是政府自身的服务行为。政府对自己所有行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无论承诺大小,必须尽力兑现。对暂时无法兑现的承诺必须及时回应,使公众能够理解,绝不能让公众失去对政府的信心,产生反感。必须加强政府的信用建设,政府信用建设包括建立政府的服务信用机制、决策信用机制、执行信用机制、监督信用机制和信用信息机制。通过加强政府的信用建设,提高政府在社会组织和公众中的信誉,努力塑造恪守承诺、言出必行的信用政府形象。

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建设廉洁政府

按照《吉林省依法行政考评方案》,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政府及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设立了吉林省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网站,省属各厅局对软环境的政(行)风建设在网上公开承诺,接受全省人民的公开监督,以推动政府建设。各市县还制定了一系列制约行政公务人员的规定,如《吉林市公职人员不信任责任制度》、《长春开发区软环境建设10条高压线》等,触线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工作人员一律离岗,然后依法处理。

一支优秀的公务员队伍,是建设廉洁政府的首要因素,公众对政府印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从公务员的一言一行中亲身感受的。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自律、不守法、不廉洁、不文明,政府必无良好形象可言。只要全体公务员真正对人民负责,政府就一定是一个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有责任的政府。除了必要的考评与惩罚,必须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实现由权力本位向服务本位的施政理念的根本转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铲除权力腐败的思想根源;严格公务员录用考核制度,在控制数量、提高学历层次、优化结构上下功夫。要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必须建设一支竭诚为民、甘于奉献、勤政廉洁的优秀的公务员队伍。

第8篇

一、考核工作部署抓提前筹划、促工作落实

在20__年初即成立了由主要关领导为主任的关考核委员会,对全关考核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评估;在年终考核时由1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考核工作,保证考核领导落实。总结分析以往考核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在2次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__海关20__年度干部考核方案》,保证考核内容、时间落实。三是为保证考核工作公正、有效实施,在考核前专门对抽调的考核小组人员进行了培训,统一规范了考核程序、绩效评估和评分标准,保证考核人员、标准落实。

二、考核方法抓求实创新、促民主科学

一是关考核委员会设置了《__*海关部门工作量化考核登记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登记表》,设定对应分值,对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测评,所得分值按照各5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二是通过各部门季度工作分析、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等,对部门工作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将年终考核结果与日常考核情况综合考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对本关“网上评议”系统的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广大关员通过该系统查看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人事政工处设专人如实登记网上评议意见,经汇总归类后上报关党组,作为部门负责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四是对干部个人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客观公正。专门设计了《__*海关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推荐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定了28项指标,并设定了相应的分值,对推荐考核优秀人员的全年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五是在本关hb20__系统上自主开发了“网上投票系统”,将各部门推荐的考核优秀和嘉奖人员上网公示,全体关员进行“网上投票”,充分听取民意,每名候选人的所得票数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年度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信度。

三、考核过程中抓改进深化、促完善提高

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边考核、边完善。针对个别部门在评先选优中出现的“平均主义”等现象,关考核委员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关党组为提高领导干部考核的民主化,专门召开全关大会,关党组成员在会上逐一向全体关员述职,并将所有关党组成员的述职报告在政务办公系统中公布,开通了“关长信箱”,接受关员对关领导的监督评议。

四、考核监督抓严格把关、促风清气正

一是在关内公布了考核投诉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和网上“关长信箱”,畅通了群众监督考核、反映意见的渠道。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全关范围内公布考评结果,接受关员监督。三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对每个环节的工作及结果进行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