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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9-20 16:37:4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控制

0 引言

20世纪90年生的安然、世通等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与内部控制失灵有关,为此,美国国会推出了《萨班斯法案》,旨在从法律上加强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和监控,以免企业陷入危机。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频繁发生,我国的监管当局充分意识到加强内控和企业风险管理建设的重要性,2008年正式《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8项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三项配套指引。本文就如何将内部控制与预算管理结合,做好集团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进行以下探讨。

1 内部控制和预算管理的含义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过程。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

预算管理就是以全面实施企业战略目标为目的的一种内控量化工具,相对战略目标而言,它是一种长中短期经营目标,是对企业经营期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财务活动做出的预算安排。因此,财务预算、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全面预算。

2 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

预算管理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健全的预算管理是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有力手段,内部控制的实施水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预算管理的质量水平,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预算管理是涉及企业全方位经营的目标体系,通过整合企业人力资源流、资金流和实物流、信息流,来建立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的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活动就是通过信息流来控制人力资源流、资金流和实物流的过程控制系统。

管理人员从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那些相对重要及其值得重视的各类信息,包括内部反馈信息和前沿信息、公司整体与分部信息、公司内部与外部信息,及时调整经营目标和具体业务计划,预算的优势才能更好更大限度的发挥出来,及时有效的为决策服务。

3 全面预算管理五要素

3.1 内部控制机构 集团公司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预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平衡预算草案,下达经批准的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由其履行日常管理职责。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一般设在财会部门,由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2 目标与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预算目标是企业战略的具体体现。它可以是财务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也可以是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结合。预算目标是在对各种风险因素、内外部环境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平衡制定出来的。

3.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3.3.1 事前内部控制 预算的编制应以企业的预算目标为基础,尽量做到全面、系统、完整。凡与企业经营目标有关的经济业务和事项,均应通过预算加以反映,并要注意各项预算之间的协调平衡,以保证各项业务均能按照预算顺利进行。

3.3.2 事中内部控制 预算的控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运用预算指标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控制,保证一切活动严格按预算执行;②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使得原有的预算失去存在基础时所进行的预算调整。

预算编制好以后,各项经营活动都应根据预算进行。

预算调整必须要规范。一般将预算调整分为两类:目标调整和内部调整。对前者应规定严格的限制条件,除了突发的特殊事项需要进行调整以外,一般每年只调整一次;后者属于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并不影响企业的经营目标,调整频率可以适当增减。

3.4 信息与沟通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员工积极参与控制管理,还应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记录,及时、准确地进行有关预算及执行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3.5 监督与评价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子公司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上报预算委员会进行审核。可靠的报告制度既为管理层提供其既定目的的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也是外部监管的要求。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对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签字上报的预算执行报告和已掌握的动态监管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各执行单位预算完成情况。

在考核与评价的同时,企业应适应员工不同层次的要求,采用多元化的奖惩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可以采用平衡记分卡的方式对业绩进行综合的计量和评价。

4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与管理

第2篇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在壮大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社会经济环境所带来的冲击,这就导致公司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并不能够根据实际的经济冲击准确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这就很容易导致公司内部所存在的财务管理风险暴露出来,例如,企业投资并没有得到既定发展计划的收益,容易导致公司的经济投资计划受阻,增加了公司的实际损失,甚至发生破产倒闭等。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容易陷入财务危机,公司内部并不能够作出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在日常的管理中并没有形成有效地财务风险管理手段。

二、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关系

自《萨班斯法案》出台以来,公司的内部控制数据得以公开,有相关的学者在研究中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不足容易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但内部控制管理能够有效地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公司盈利

在案例研究中发现,在经济形势下,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发展理念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追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通过内部控制及有效的财务管理措施以达到公司在经营上的财务收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为了实现经济创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就必须要能够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及管理措施形成对生产及销售售后等经营环节的有效监控管理措施。能够在确保公司收益的同时有效地控制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

2.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地加强财务风险管理

在公司中,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构造能够有效地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实际展开。通过有效的风险分析能够发现除市场经济不景气、市场动荡等宏观因素外的公司内部隐患。通过对内部管理系统的有效把握能够促进公司内部各环节的协调运作,而对财务风险的发现与规避,财务风险将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能够避免财务风险扩大化。在公司中,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即是要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减少财务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在管理过程中,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及时地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通过合理地数据分析,进行对财务风险预测,并设法把财务风险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而内部控制就是基于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从而达到监控风险规避风险的目的。

3.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侧重不同但在发展中有融合趋势

公司内部系统的有效构造是为了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规避公司风险;而财务风险管理是通过在市场经济竞争过程中通过合理合法的自由竞争及市场交易来规避风险。在公司管理活动中,财务风险管理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尤为突出,但公司的内部管理只是管理的一部分,这就使内部控制局限于与财务相关部门的管理。而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规划完善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司风险管理的一体化。在现有管理基础上,为适应公司发展趋势,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已经逐渐结合传统的内部控制系统形成了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已通过对公司的强化决策、通过对财务投资的有效管理控制,对公司的发展投资战略作出风险评估能够有效地实现对公司资源的合理调度与分配。通过内部控制系统与财务风险管理能够有效地实现对公司的规划管理。

三、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融合框架

为了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实际进行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融合,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

为实现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的框架融合就必须完善现有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这就要基于公司发展实际建立具有活力、符合公司实际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对风险管理目标的合理划分,达到对财务投资风险的评估与分析,通过有效的预警手段发现公司所存在的风险,针对财务风险制定恰当的决策,进行风险处理。

2.完善相关内部管理措施

“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司在自身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必须要制定制度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流向的监督控制,建立合理的资金使用制度,通过债务的偿清以提高公司自身的信用度,为后期的资金筹备做好准备,能够有效地规避财务风险所造成的影响。

3.建立以财务风险防范为主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有效地预防财务风险发生及财务损失的扩大,就必须基于现有的内部管理系统进行革新。建立对财务风险控制岗位的有效授权,明确规定授权对象及资金额度。建立财务风险的报告制度,通过专业的报告流程达到财务风险第一时间预警,对重大的财务风险进行合理的披露,明确相关管理负责人。通过有效的责任制度建立及奖惩制度实施,实现各部门对财务风险的有效管理。建立相关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法律顾问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的重大决策不受财务风险影响。

第3篇

【关键词】创业企业成长过程制度管理

一、创业企业成长过程简介

北京YZ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国内生物行业兴起时所涌现的,致力于发展成为行业领先的、以DNA合成为主营业务、服务于科研领域的生物技术高科技企业。结合创业企业成长的理论,可将YZ公司的创业历程分成五个阶段。创业筹备阶段(2002.7―2002.9),原从事生物行业的四名发起人,在引进技术人员,集体筹集资金后,于2002年买壳成立公司,筹备过程中对于创业协议、制度准备等方面有重大疏忽。公司起步发展阶段(2002.10―2003.2),YZ公司寻求到合作对象而确定了以合成服务为主营业务,由于市场形势好及团队协作等因素,公司起步顺利,但业务扩展速度快,潜伏有现金管理风险。公司开始制定相关制度,但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体系并不完善。快速扩张阶段(2003.3―2004.3),试剂仪器等产品滞销使公司多元化受挫,向外扩张方面介绍了上海办事处的实例,办事处费用居高不下,扩张导致效益下滑,公司被迫全面收缩。举债购买设备更削弱YZ公司抗风险能力。合成业务的市场价格变化则使公司陷入困境。对外融资及发展新业务阶段(2004.4―2004.11),YZ公司迅速开展融资扩股,但出现了协议方面的疏忽。为解脱困境,公司再次寻求到合作对象而开始发展基因测序业务,YZ公司产品结构及销售额的变化显示,测序业务逐步开始成为新的主营业务。冲突激化及公司出售阶段(2004.12―2005.5),业务淡季与借账到期使公司重新陷入困境,股东开始指责公司管理层,公司则推行直线型管理,从而内部矛盾激化,公司举行重新选举,造成组织分裂。加之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腐败现象滋生,企业最终被予出售。

二、YZ公司的制度管理问题

1、忽视规章制度的制定

YZ公司存在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够重视的问题。YZ公司自成立仅开过一次股东大会,会后短时间内公司即被创业者出售。如果公司自始制定相应制度与惯例,全体股东每年或半年开次会议,企业管理层确定日常沟通机制,YZ公司可能不会积累过多的矛盾,创业团队内部不会形成强烈的对抗情绪。唯一的一次股东大会是在内讧的状况下被迫召开的,会议成为长期积累矛盾的爆发口,被寄予希望太多,但沉疴难返,会议的召开就注定了组织破裂的结局。YZ公司的纷争过程表明该企业在管理方面混乱不清,效率低下,最终则陷于瘫痪。在YZ公司组织系统中,员工难以开展协同工作,主要依靠个人力量,其结果是工作任务日益加重,时间分配变得紧张,管理者则更多地投入并陷于日常琐事之中,表明企业缺乏制度规定来明晰每个人的工作。

一个成长过程中的创业企业没有流程就会造成混乱,没有制度就组织涣散。创业初期制定规章制度和政策有可能会使企业僵化,缺乏创业初期应具备的灵活敏捷的优势。但缺乏规章和政策,采取权宜之计,会使企业养成不良的习惯,而且这种习惯会持续到未来,对将来造成负面影响。缺乏规章和政策,企业的表现就不会稳定,公司的管理也就只能是由危机到危机的管理。这在YZ公司初期到后期走钢丝的发展历程里可以得到验证,所以这涉及到本论文研究的关键问题,即创业初期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问题。

2、创立企业时股东间没有书面协议

YZ公司存在股东协议缺位的问题。在入股成立企业时,YZ公司股东没有协定与签署股东协议,注册时使用的是一般的公司章程范本,没有在公司章程中填写其他具体的条款,包括股东的口头协定等,这些都为后期内部纷争留下了隐患。使用通用版的公司章程既有法律意识的问题,也有对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在制度管理中作用的认识问题。YZ公司创立时还出现了出资不到位的现象,从中可看出股东们创业经验的缺乏。好的方面则体现了创业初期彼此的信任,从而寄希望于道德的约束。这有社会文化的影响,也说明创业团队缺乏规则意识。

股东协议具有一个企业的根本法的作用,创业伊始,由于创业者更多的关注在新事业各项实务的执行上,而习惯性对章程制度类似文书的事务不够重视。同时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中国的引入时间较短,中国经济的相对发达国家滞后,制度管理实际需要在中国经济活动中有其发展过程,社会没有对经济活动参与者充分培养制度管理的意识。所以股东协议引发的制度管理问题在中国有普遍的意义。

3、公司内部管理存在严重纰漏

YZ公司存在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YZ公司启动测序业务时,有些股东消极怠工甚至不上班,仍然拿工资。YZ公司考勤等制度失去应有的约束力,部分股东成特权人物。显然公司内部管理存在纰漏,必须要加强监管。

YZ公司确立了“股东―董事―管理层”的治理结构,股东应相互制约监督,但损公肥私的行为相当严重。出售公司后的事实证明,不少公司股东利用公司干私活,实际损害的是少数诚信守法的股东的利益。在YZ公司,股东们可以监督总经理,总经理却无法有效监督管理股东。这表明YZ公司的内部管理在制度建设上是不健全的。企业要发展必须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但任何外部环境的改善不能取代企业内部管理。因此企业必须练好内功,固本强基,向管理要效益,在管理中求发展,企业内部管理的要义在于内部管理的制度化。

4、制度不能有效落实

YZ公司存在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问题。按照YZ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资金支出要求必须有总经理和董事长的共同签字,而经营仪器时,总经理完成采购才与董事长交代,仪器滞销积压后,总经理计划再行采购方被董事长制止。如果总经理认真按规定办事,事前有董事长再次斟酌把关,可能会避免类似损失。

因此,即使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果不能有效的落实与执行,无异于墙上画虎。不能让管理制度只说在嘴上,贴在墙上,还要落实在行动上。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管理者要从自身做起,管理者要成为制度执行的典范。管理经验告诉我们:许多失败管理中制度的破坏者往往正是制度的制定者。例如YZ公司总经理在知道员工报销做假的情况下,仍然签字批准,管理者成了制度的破坏者。有令不行,则形同虚设,显然总经理对于后来组织腐化也有很大责任,因此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必须作为重要的问题来分析。

三、从YZ公司分析企业的制度管理

结合YZ公司创业过程的分析,针对企业成长过程中的管理问题,下面尝试提出具有普遍参考意义的设计建议。

1、创业企业的制度管理

创业初期企业要不断地面对毫无准备的各种问题,如顾客的投诉、供货商令人不满、市场的变化等。没有先例、规章、政策或经验可资借鉴。这就产生了企业的行动导向和机会驱动,这也意味着给规章制度和企业政策所留的空间很小。此时的企业正在试验、探寻成功的含义。一旦把成功的内容搞清楚了,就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政策来保证今后能取得同样的成功。这一阶段制定规章制度和政策有可能会扼杀满足顾客需求的机会。但缺乏规章和政策,为了短期的获利而过于灵活、采取权宜之计,又会使企业养成坏习惯,习惯成自然,这种习惯就会持续到未来,对将来造成影响。

对于初创期的企业而言,这类坏习惯的代价不高、收益不小。但随着企业人员和业务的增加,坏习惯的价值下降了,代价却直线上升。这样的例子很多。例如YZ公司为了争取到订单,放手去做,企业千方百计去开拓市场,满足客户的需要,铺开后没有制度规范,再收就难收回了,但随后却可能造成管理者对企业失控,例如YZ公司市场快速扩张后出现的业务人员干私活的问题。

没有规章和政策,企业的表现就不会稳定,公司的管理也就只能是由危机到危机的管理。这在YZ公司发展历程里可以得到验证,引入制度管理对于创业企业是重要的、必要的。

确定创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后,需要注意创业初期过分强调规章制度有可能会有企业僵化,即“小老树”问题。生物学里有个“小老树”名词,指树本身年龄还很小,但是它已经呈现老树样。成长中的企业没有流程会造成混乱,过于强调流程又会变得官僚化。

2、股东协议

YZ公司的后面不少纠纷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对股东协议(创业者创业时的协议)不够重视,存在一些纰漏。制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需要从起草股东协议说起,同时要注意规避条款与现行法律抵触,即内容合法是合同协议有效的前提。

创业者之间就新企业的利益分配以及对新企业未来的信心达成一致非常重要。对创业者团队来说,易犯的错误就是因沉迷于开办企业的兴奋之中而忘记订立有关企业所有权分配的最初协议。股东协议是处理企业创建者间相对的权益分割、创建者个人如何因投入企业技术、人力或现金股权而获得补偿,以及创业者必须持有企业股份多长时间才能被完全授予等事务的书面文件。表1列出了创业者协议所包含的主要内容。YZ公司在入股时有口头协定,但公司章程没详细注明。公司采用的是通用版公司章程,填写的除了股份比例,没有填写其他具体的条款,这都为后面纷争埋下了伏笔,转卖公司后分配就是扯皮,因此要亲兄弟,明算账。因为随后合作时任何人都会考虑到自己利益,在合作的开始阶段相关协定越详细越好,并应将协议内容在书面文件中予以明确。

通常,创业者协议的重要议题涉及某位创业者逝世或决定退出带来的权益处理问题。大多数创业者协议都包含一个回购条款(buyback clause),该条款规定,在其余创建人对企业感兴趣的前提下,法律规定打算退出的创建人有责任将自己的股份出售给那些感兴趣的创建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协议还明确规定了股份转让价值的计算方法。回购条款的存在至关重要,这是因为:第一,如果某位创业者离开,其余创业者需要用他的股份来寻求接替者;第二,如果某位创业者因为不满而退出,回购条款就给其余创业者提供了一种机制,它能保证新企业股份掌握在那些对新企业前途十分执著的人手中。对于防止YZ公司2004年融资扩股时,个别股东无视集体默契将股权变现而可能有损整体利益的问题,可以在创业者协议或《公司章程》中增加回购条款。

另外,大多数法律纠纷都是由误会、草率和缺乏法律知识造成的,创业者必须尽力避免陷入法律纠纷的泥潭。因此,在新企业生命早期,建立有助于规避法律纠纷的实践和程序至关重要。法律诉讼,尤其是当它与管理失误接踵而来时,将会给新企业带来极大伤害。YZ公司在入股时为了激发积极性为部分股东分配了技术股份,诸如此类的事情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来做,为企业发展留下了隐患,“不患寡而患不均”,分配时必然会引发问题。

3、内部管理制度

大凡成功的企业都有一套系统、科学、严密、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司各部门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股东意志的重要方式,是保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条件,是员工明确各自责任、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广泛,涵盖多种形式:公司章程,聘用合同,公司组织结构与职能分解,公司部门运作规程,公司员工工作纪律手册,部门规章制度等等。

YZ公司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到操作、考核过程有待于细化、量化。要从基础规划到日常性的业务程序、监管体系的建立等等抓起,要避免有赖于估计和模糊概念、各自为政的作风,这都需要付出很大的精力来做。例如YZ公司没有建立明确的组织,各人所司何职混淆不清,股东严重干扰业务进行,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中的公司组织结构与职能分解制度和公司员工工作纪律制度。

总之,YZ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如在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公司要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要下大力气。同时,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因素也在不断变化,内部管理制度也要持续地进行改进。

4、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对于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中的问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管理者以身作则的问题,即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要一视同仁,管理制度的权威来自刚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必须不偏不倚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其次,执行制度要职责明确,执行过程中责任不明就会出现盲点,要明确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使员工有章可循,形成企业组织的责任机制。再者,执行制度要强化监督,人的惰性往往会让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强化考核奖惩是保障制度执行到位的关键。

另外,管理制度内容广泛,涉及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企业的方方面面,在创业企业中落实与执行管理制度,对管理进行规范,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一定要抓住核心流程。因为管理者不可能每个流程都做得非常优秀,但要能抓住一两个重要的流程。只要这些流程做好了,企业就不可能出现根本性的问题。一般在企业刚起步后快速成长的阶段,核心流程是两个流程。一是客户获得流程,即从找到客户一直到完成销售整个过程。二是人力资源的流程,应该在两到三年内迅速建立职务体系、支付体系及业绩评估体系。有了这两个流程,实际上就保证了企业的现金流。有了现金流,就可以在稳健的前提下,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实施人员的调整。

四、结束语

YZ公司被投资者收购后,公司业务进行了梳理。为公司树立了品牌的合成业务予以了保留,虽然该业务利润低,管理者将所有办事处改为,业务集中在北京,稳定销售队伍,以定点客户和大额订单为导向,严格监督采购等环节进行大批量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仍实现了一定的利润水平。同时公司购买了新的测序仪器,在公司的高知名度的依托下积极开拓测序业务,将测序业务作为利润增长的核心业务。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管理者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关键问题来抓。YZ公司在随后的时间里,业务取得较大的进展,投资者在约一年多的时间便收回了全部成本,也印证了本文分析结论的可行性,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参考文献】

[1] 科林・巴罗:企业创业指南[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

[2] 颜光华:中小企业管理模式与制度变迁[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 布鲁斯R.巴林格:创业管理:成功创建企业[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4] 张玉利:创业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5] 姚苏阳:新创企业成长管理――嘉信公司案例分析[D].清华大学,2005.

第4篇

一、 不足之处

    1.综合办工作千头万绪,既要负责项目的报建、验收工作,也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存在重项目报建工作,轻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现象,对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投入不够。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但在抓制度落实方面还有不足,比如员工考勤管理,员工宿舍管理,以后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善。

2.自身业务能力还将有待加强。综合办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自己以往的工作经历偏向房地产开发报建工作,但现在作为部门副经理,对部门的有些工作缺乏相关知识,比如在人力资源培训管理、财务基本知识等方面。今后要加强上述方面的知识学习,努力做好上述工作。

3.内外协调能力还有待加强。综合办是公司的窗口部门,不仅是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工作更加顺畅,还要协调公司的外部环境,要继续加强公司与对口单位的关系维护,使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二、工作建议

1.根据公司2018年的工作部署,公司将一体化管理开发公司、营销公司、物业公司,在部门人员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综合办的工作任务将大大加重,这样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将尤为重要。现在的通讯和网络都很发达,因此,我建议公司内部的一些不重要的文件和通知可以借助网络来传达,采取发电子档或邮箱的方式,方便又快捷。

第5篇

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商业往来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却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自由市场的全面开放而在最近一个世纪席卷而来的。经济全球化带来了法律全球化的论争,而私法尤其是商法的全球一体化已是一种客观存在。①经济全球化也催生了众多跨国公司,它们正在以公司利维坦的形式展现着资本的力量,一些大公司比如微软的产值超过了小国家的GDP。2008年的金融危机则向世人展现了跨国金融企业如何牵动着世界经济的神经。跨国公司的影响力如此之大,其内部管理制度也越来越引起法学学者们的关注,因为跨国公司内部管理规则在社会秩序的建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跨国公司的强势力量使得其内部庞大复杂的规则系统在商业法律的型塑过程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有学者基于法律多元化的立场,认为跨国公司的内部规则是一种商法(lex mercatoria)或新的商人习惯法,这种商法还包括了技术标准、职业规则、国际行业组织的规则、标准化合同、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国际商事公约等在内的规则形式。它们是没有国界的全球法(global law without a state),在世界范围内生效,并且独立于国家法。②它们以私性主体制定规则的形式出现,并正以全球化的规模发展着,这个过程体现着在市民社会各个领域中大量的去中心化的“法律”创制过程。③

跨国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一种新商法的形式在法律全球化进程中扮演着愈为重要的角色,承担着一些共同特点:一是“国际性”规则,贸易无国界,跨国公司内部规则的效力也因之超越国界;二是自治性的民间规则,被喻为“自治法”或者“私法”而独立存在着;三是它们同国内法既互相依存,也互相影响,国家法要从现代商人法中吸取新的素养以适应调整国际商事关系发展的需要,现代商人法则要依靠国家法来承认它的法律效力。④

二、跨国公司管理制度与国家法的衔接与博弈

由于跨国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国际化特征,它同国家法的关系变得更为错综复杂。宏观上两者处于一种博弈关系,合作与竞争并存;微观上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关系表现。此外,跨国公司不仅跨越国界,而且常以母子公司、集团公司的复杂形式出现,在数个领域多元化经营,因此其内部制度较之一般的本地企业更为庞大和复杂,其突出特点在于:

(一)跨国公司总部的规则体系对分布在不同国域、不同经营领域的下属实体具有统领作用

总部的公司章程是辖属机构共同遵循的规则,总部制定的其他规则体系在整个跨国公司内部具有约束力,下属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可以制定自身的制度规范,但一般不得同总部制度规范的精神和原则相抵触。跨国公司设有完整的决策体系和最高决策中心,公司总部或者母公司行使相当大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决策权,各子公司或分公司虽有各自的决策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的特点进行决策,但其决策必须同最高决策中心保持和谐关系。⑤

(二)跨国公司跨国经营,其内部规则势必要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关联

总部的制度规范同本国的法制相衔接,在本国的法律秩序下生效。异国的辖属机构由于线形管理层级和法律效力的属地原则,实际上需要遵循二元制度体系,即一是经由遵守总部的规则体系间接地遵守总部所在国的法制,二是还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制度。两者相较而言,遵守所在国之法更为重要,因为现代国家在法的效力上采用属地主义为主的原则,因此跨国公司辖属机构应当首先尊重所在国的法律,这是它们在所在国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它们履行对所在国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我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章程》(UN Draft Code of Conduct on Trans-

national Corporations,1990)都有此相关规定。⑥当然,法律的规定是简单明确的,但实际情况总要复杂得多,跨国公司同所在国法律之间既有遵从关系,也存在着以下各种博弈关系:

1、跨国公司管理规则所涉及的事项,本国法律有规定而所在国法律没有规定的,在他国的跨国公司辖属机构内部规则是否应当遵循这些规定?理论上说应当遵循母公司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法律会使得跨国竞争变得更加复杂。比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禁止从事公开交易的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官员或外国政党、政党官员或其人行贿。但实践中,该法案很少被使用,而且由于妨碍了美国公司在其他国家的竞争而受到批评,争议焦点在于美国的合法商业行为标准是否应该应用于其他国家?⑦公司总是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的,这会影响它同法制之间的博弈关系,当法制有利于公司利润最大化目标时,其内部制度就同法制形成合作关系,反之则两者将形成紧张的竞争关系,公司制度将尽力规避法制的约束。

2、跨国公司辖属机构所在国法律规定的事项,在跨国公司本国没有规定的,辖属机构内部规则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制度。

3、跨国公司本国的法律和跨国公司辖属机构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所在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出现跨国公司辖属机构的内部规则同总部的内部规则和总部所在国的法律制度不相吻合甚至冲突的局面。这种情况在企业的某些职能领域中颇为常见,并且在不同领域中也会产生或合作或竞争的不同情形。合作意味着海外辖属企业内部制度最大化尊重当地法制,竞争意味着出于跨国公司整体利益和政策的一致性,辖属企业内部制度尽力规避当地法制。比如在人力资源领域,合作关系占主导地位,因为跨国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实行去中心化的人事政策,将具体人事规则的制定权下放到当地企业,这不仅是出于人事管理涉及地区文化特点,企业必须适应地方人文环境,也由于在劳动关系方面普遍存在较高水平的地方法律控制,⑧企业必须贯彻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法制。而在财务管理领域,情况就趋于复杂化。跨国公司的财务控制通常位于组织的更高层级上,⑨对辖属企业财务会计倾向于实施更统一化的管理;而一国法制又往往对企业会计原则和规则做出具体规定。如果一国的会计法制国际化程度较高,与国际通行准则更为融合,那么跨国公司海外辖属企业的规则设定就能较好地同当地法律衔接起来;反之,适用当地法律难以体现跨国公司统一的财务政策和盈利模式,那么制度竞争在所难免,辖属企业可能以种种策略和协调机制规避所在国的法制。

三、跨国公司管理制度对法律演进的推动

跨国公司在国际商业界中的强势力量,使得它们在法制发展进程中也扮演重要角色。位居业界领导地位的跨国公司的制度实践在推进国际商法的演进方面功不可没。贸易无国界,商法是最具国际因素的一种法,也更倚重于商业习惯和商业实践在法的形成过程中的渊源作用,因此跨国公司内部制度对国际商事规则的形成有着毋庸置疑的重要作用。

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指出的,跨国公司已经并将继续积极参与它们所处市场和行业中的法律标准的形成。凭借它们强大的市场和品牌力量,它们有能力影响商业法律规则的原则和内容。在一个特定市场中最为通用的法律规则很有可能源于业界领导企业的交易条款。典型例证就是在使用标准合同的行业中,合同条款逐渐成为商业习惯法并最终成为商事制定法。如在海事保险领域,自14世纪开始就出现了规范货物和船只的保险条款,世界范围内有多个保险中心,但随着大英帝国的崛起和扩张,18世纪末伦敦成为最重要的海事保险中心。到19世纪并直至20世纪前期,英国主导了国际航海交通,垄断了国际海事保险业务。Lloyds是当时海事保险的领军企业,Lloyds船只和货物格式合同(Lloyds Shop and Goods Form,缩写为SG Form)成为海事保险标准化条款的直接渊源。18世纪末英国法院采信已被普遍接受了的SG格式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及其商业含义,于是同海事保险有关的法律也随之成形。这一过程最终发展为将海事保险普通法法典化为1906年的《海事保险法》(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SG格式合同被附于该法之后,以彰显其在该法制定中的重要地位。不仅如此,SG格式合同还影响了其他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形成,并以此对国际海事保险规则做出重要贡献。⑩

当然,跨国公司的私性规则并非总是以如此积极的方式推进法的演进,它有时也以暴露国家法疏于监管或者无力应对新问题的方式推动法律的变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2008年金融危机使跨国企业的高风险业务给世界经济带来的危机暴露无余。比如,业务遍布全球的美国投资银行以有限责任给世界经济带来无限风险;还有其他参与跨国业务的金融企业交易范围遍布全球性,但如何受到所在国的法律规制确实是个难题。这些跨国公司与国家法构成什么关系,国家法应如何控制跨国业务可能出现的弊害?一方面,社会和商业的实践总是走在法律的前面,正是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人们反思现存法治的漏洞和缺陷,从改善法律环境的角度来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来引导企业构建健全的制度规范。当相关的法律监管尚未健全时,很难要求企业用自身的规则系统约束资本行为,因为资本的意志和力量总是要无限扩张的。另一方面,法律和制度不是全能的,也不是没有边界的,许多问题并非都能单一地依赖法律或者制度手段加以解决,而需要综合运用其他社会、经济、政治、伦理等多元化手段予以治理。

参考文献:

①江平. 法律的全球化趋势已是一种客观存在[J]. 领导决策信息,2003(5)

②Gunther Teubner: ‘Golbal Bukowina’: Legal Pluralism in the World Society, Global Law Without A State, Athenaeum Press, 1997, pp.3-4

③Gunther Teubner: Foreword: Legal Regimes of Global Non-state Actors, Global Law Without A State, Athenaeum Press,1997, p.xiii.

④冯玉军. 法律全球化的实现途径刍议[J].求是学刊,2004(1)

⑤引自baike.省略/view/9740.htm?fr=ala0_1

⑥UN Draft Code of Conduct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1990,paragraph 8.

⑦[美]雷恩.管理思想史.孙健敏等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556

⑧Peter T. Muchlinski: Multi-

national Enterprises and the Law,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5, chapter 13.

⑨Alan C. Schapiro: Multina-

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4th ed., Needham Heights: Allyn and Bacon, chapter1, 15.

⑩Peter T. Muchlinski: ‘Global Bukowina’Examined: Viewing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as a Tr-

ansnational Law-making Community, Global Law Without A State, Athen-

aeum Press, 1997,pp.86-87.

〔本文系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M2011_014213_1136

第6篇

一、业务经营情况

贷款总体运行情况: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贷款业务64笔,贷款累计发放额16029万元,累计收回6295万元,贷款余额9734万元。

贷款结构分布:“三农”贷款2733万元(含中小微型企业贷款1200万元),占比28.08%;个体工商户贷款7000万元,占比71.91%;城镇居民贷款1万元,占比0.01%。保证担保贷款7989万元,占比82.07%;抵押担保贷款215万元,占比2.21%;质押贷款100万元,占比0.01%;信用贷款1430万元,占比14.69%。

利息征收情况:1-6月应收利息710.85万元,实收676.11,未收34.74万元,逾期占比3.18%。

二、公司内部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在公司开业初期制定完成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业务管理制度》、《风险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人民银行和市、县金融办的认可,有效的指导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制定了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担保人承诺书等文本,并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在常年法律顾问的指导下不断的修订完善。

3、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一是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在董事会内相互反馈,确保了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按时对所发放贷款向市县金融办进行报备;三是及时向人民银行、农行、市县金融办报送相关报表、资料;四是加强了与农行、人行、市县金融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逐步实现了业务规范化管理;五是积极参加人民银行、市县金融办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活动。

4、加强对员工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银行管理经验和小贷公司实际情况充分结合,不断的完善规范业务流程、风险管控,保障了公司业务平稳开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内部管理办法制定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建立《公司综合管理办法》、《公司安全管理意见》等。二是业务操作为完全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为了满足客户对资金需求的紧急性,出现了公司业务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公司信贷档案资料质量不高,补救工作多。三是由于公司人少事多,贷后检查工作相对薄弱,多是采用电话回访的方式,而没有到现场进行检查,导致不能及时对贷款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估。

2、风险控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公司内部没有全职法律顾问,不能对合同文本,借款相关手续进行及时的法律审查;二是由于要满足业务的快捷性,很多业务都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风险审查。

3、会计核算内容不全、时效性较差。一是未提取呆账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虽然公司未组织存款,股东自有资金用作贷款发放,提取准备金是对可能损失的股本金做一定的补偿;二是由于不能及时加盖公司财务章和当月费用票据未及时审批,导致票据不能及时入账核算。

4、贷款审批时间不及时,延误贷款发放。虽然董事会内部能及时的沟通,但因对贷款事项的责任和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多笔贷款延迟审批,很大程度制约了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益。

5、办事效率有待提高:一是客户办理业务的资料,因领导不能及时签字和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延迟了贷款时间,同时客户应拿走的资料也不能及时取走。二是公司财务章不能及时加盖,使其贷款划出时间延误,导致公司收益减小,又给客户带来一定的困扰。

6、从业人员偏少,一岗多职现象存在,不符合相关管理制度;有时因事务较多,导致工作出现脱节和延误的情况。

第7篇

一、当前我国的商业批发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现状与不足

一是实物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商业批发企业虽然营业额大,经济效益好,但核算简单,管理者往往看重的是经济指标,对内部管理不是特别重视,资产管理制度都是照搬照抄通用的相关管理制度,没有结合商业批发企业的实际情况摸索出一套适合自身的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制度的执行和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对实物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只是简单登记,应付检查,从思想上不认同。二是对实物资产管理重视不够,责任主体不明,管理缺位。企业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一般也是办公室人员兼职,由于岗位职责不明确,出现多人有实物资产采购权限,受各种利益驱使,人们更看中的是实物资产采购权限,而对管理则互相推诿。对于购进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要求的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也主要依赖于财务账本的记录,作为财务部门和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果不去一一盘点,就很难核实实物资产的真实存在性。三是实物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由于尚未建立起较完整的实物资产管理体系,使得实物资产采购、验收、使用、保管、维修、处置、清查等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难以落实,导致实物资产管理力度不强。

二、优化商业批发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策略与建议

一是建立科学的商业批发公司实物资产管理机制。从我国目前市场上的商业批发公司管理经营情况来看,很多商业批发公司采取实物资产管理负责人的管理方式,但该种资产管理方式存在维护困难、执行不便等问题与弊端。追究其具体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出于生产与经营需要,经常变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因此其使用的办公用品与物资也需要随之调整和变动,这种频繁的实物资产变更与调整,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将造成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的混乱。因此,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机制后,有益于增强公司内部员工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意识,优化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与职能,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水平。二是提升商业批发公司领导管理者对实物资产管理的意识。当商业批发公司领导管理者的思想认识提升后,能够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全面、宏观、科学管理,也有利于提升其他各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能,监督其他公司人员自觉遵守公司关于实物资产管理的规定。公司组织管理层能够察觉到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风险,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及应对策略,组织实物资产管理机制的构建,建立配套的人员绩效评估与考核制度,奖励正确的实物资产管理行为,惩罚错误的实物资产管理活动,在公司内部形成氛围良好的实物资产管理模式。三是明确各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职能,优化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结构。只有提升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才能够确保商业批发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质量、水准与效率,对实物资产的报废、领用、保管、采购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全面跟踪监督。作为负责商业批发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尽职尽责地履行好自身管理与监督责任,改变过去财务管理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意识模糊、职能管理能力较低、后续监管与跟踪意识不到位等问题与毛病。做好对公司实物资产的管理,首先需要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对实物资产形成清晰、正确的价值认识,并能够应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对公司的实物用品与物资的报废、处置、使用、盘点、领用、入库、采购进行动态监管和控制,建立实物资产的处置账目、领用跟踪卡片;其次,各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对于拥有实物资产的管理与使用、维护职责。举例说明,各个部门需要对部门内部的容易消耗物资用品、固定资产,实施登录、统计、管理和维修与跟踪,尽可能避免实物资产的流失与损耗,为公司节约经营成本。财务管理工作者应当积极主动与各部门的物资使用与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加强对公司实物资产的监督与管控。四是提升公司实物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从商业批发公司内部各部门中选拔、任用具有财务管理能力、职业责任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其部门中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对应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绩效评估与考核。在应用信息化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之后,该职务人员还应当具备计算机操作、软件应用的专业能力,将商业批发公司的办公实物更新、报废、采购、领用等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当中,确保实物资产管理数据与信息的真实客观。公司领导与管理层应当重视对实物资产管理工作者的培养,通过制定学习考核计划、培训制度、交流会与讲座等形式,多方面鼓励实物资产管理工作者不断提升个人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五是实施与实物资产管理相配套的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通过实物资产管理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对违反公司实物资产管理规定,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与惩处。举例说明,当盘点公司实物资产时,首先要明确划分各实物保管人、采购人员、领用人员和申购人员的各自责任,跟踪实物资产的使用与维护情况,对各人员进行责任评估与考核。其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统计、核对与清查,核对公司实物资产的数量、性能和现状,同时对公司其他员工形成警示作用,要求公司员工爱惜并自觉节约使用公司实物资产。最后,评估、考核公司设施设备的性能、维护与使用情况,统计考核各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实物资产管理做到专职、专人管理,防止闲置、毁损、丢失等问题的发生,建立规范、科学的实物资产管理机制。

总而言之,商业批发公司应当结合公司自身的经营与生产特点,查找到自身在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化策略与解决方法,不断提升实物资产管理的质量。

作者:陆晓波 单位:大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白雨燕.基于国有企业实物资产管理体系优化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6,(14):109-110.

[2]徐晓霞.企业实物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及完善策略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7(24):20-21.

[3]庞林,邹可茗,陈富强,马允.国有成品油销售企业实物资产管理的制度设计初探[J/OL].中国商贸,2014,(25):70-72+74.

第8篇

第一步,在近期内,主要实施六个方面的改革:

重点改革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通过实行股份制,调整产权结构并初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让经营管理者真正关心人力资源成本与经济效益间的关系,关心公司未来的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广大保户的利益。

取消保险公司的行政隶属关系。在股权结构改革的基础上,各家保险公司的行政级别、行政待遇应予以取消。

积极推进保险公司的民营化进程。应进行以调整股权结构为主要内容的产权改革,即通过引入民营资本、个人投资者,实行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和外资参股等路径降低国有股份的比重,使国有股份至少不再占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取消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各家保险公司落实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和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实行适当的公开制度。 条件比较成熟的保险公司,应争取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并争取其证券上市挂牌交易,从而加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进程,增强公司经营信息的透明度,给投资者和千万保户一个应有的基本安全感。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公司的业务流,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标准化和透明化。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各家保险公司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

放松对新设保险公司的管制。在已有保险公司转机建制的同时,应放松进入管制,积极推进新的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设立。

第二步,在中期,主要实施三个方面的改革:

进一步深化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改革。在实行股份制的 基础上,通过出让国有股份等途径,改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国有控股格局,使新成立的公司股权实现多元化、民营化,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它们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改制初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制后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作为国有股东人,通过出让股权的形式最终应当退出保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