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6 02:15: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个人遵守四风情况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关键词 园林专业 野外实习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Field Practice Teaching Reform and Practice
Exploration of Landscape Professional
TANG Zheng[1], CHEN Xiaoxiang[2]
([1] Department of Metaplasia, Hezhou University, Hezhou, Guangxi 542800;
[2] Library in Hezhou University, Hezhou, Guangxi 542800)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andscape professional and the actual needs of professional personnel training, take Hezhou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analyzed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garden professional field practice teaching, integrated field practice content, to regulate the practice of the teaching process to improve the assessment methods, provides help in order to improve teaching quality, optimization of teaching resources.
Key words landscape professional; field practice; teaching reform
野外实习是园林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能进一步梳理总结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还能够实现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也应该成为培养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珍惜资源、团结合作等思想意识和进行德育、美育、体育的重要途径,增强独立观察、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野外生存和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然而,许多相关高校对园林专业野外实习教学并未给予足够重视,在野外实习中盲目效仿或者照搬其他高校的生物学(主要是植物学和动物学)、生态学野外实习的内容和方式,而这些专业往往以单项专一的方式进行,并不适合于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与目前园林专业蓬勃发展的现状和人才培养的模式极不协调。因此,加强园林专业野外实习教学建设已成为当前园林专业的必然要求和紧迫任务。
1 园林专业野外实习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贺州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系的园林技术从2006年自2009年间的野外实习过程来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教学周期短、教学模式单一。受条件制约,野外实习教学大多以1周内的短期课程实习为主。教学模式相对比较单一,基本以参观学习辅以教师讲解为主,学生中好学者忙于笔记,无心者走马观花。实习过程中缺乏独立设计试验和动手实践的训练。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学生一直处于被动接受状态,教学效果不理想。
(2)教学内容浅显、陈旧,不相符,缺乏创新性。园林专业野外实习内容大多只是针对生态学、植物学及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而设计,仅处于“认知”层次,不能和专业知识紧密联系起来。园林专业课程中涉及到的树木学、花卉学等学科一般都采用农业类或理学类的教材,偏向栽培种植或科属分类、系统解剖等方面。与园林绿化、观赏等专业方面结合的教材不是太少,就是内容陈旧、浅显。由于没有合适的教材指导,而师范类的生物学、生态学野外实习又相对完善、系统,在野外实习中,很多方面都偏向植物学方面的实习,以动植物种类识别、分类检索等传统植物学内容为重点。除此之外,在实践性操作的内容上尤其欠缺,综合性、设计性和探究性的实习内容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无法实现不同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知识融合和创新。
(3)学生学习意识缺乏。学生的感性认识少,在实习过程中又处于被动地位,和实习基地、基地人员缺少交流与沟通,许多需要调查访问才能了解的内容知之甚少,因此,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联系不上,导致学生在野外实习中普遍缺少积极参与的意识和求知欲望。有的学生由于课堂知识学的差,极易产生逆反情绪,把野外实习当成郊游,在老师讲解时急于知道结果而忽视对其他特征的观察、描述和理论联系。如教师在将植物的形态特征、生活环境、经济用途、搭配应用等作详细的描述,学生又会产生急躁情绪或注意力分散,直接导致了其他同学实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降低,影响极坏,造成野外实习教学实效不明显。失去了它在高校人才综合培养中的意义,形同虚设。
(4)仪器装备缺乏,影响了野外调查新方法、新技术的教学。在野外实习中,常规的仪器如GPS、望远镜、水平仪、经纬仪、绘图仪等器材极少,大大影响了在野外的调查实践,学生的动手能力得不到提高,限制了实习效果。
2 园林专业野外实习的特点与改革思路
园林专业是培养具备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部门和花卉企业从事风景区、森林公园、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繁育栽培、养护及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园林专业的野外实习应密切结合本专业的特点与培养目标,以生态学、建筑美学、园艺美学为核心,不仅要重点考察植物在自然中的功能与作用、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等生态学方面的内容,还要重点考察人类合理的、有效地开发、利用动植物,使之与环境相统一的利用方式,使学生深刻体会建设生态家园、绿色家园所必须遵循的生态学原理与规划的基本原则。除此之外,野外实习还应成为大学里最有效的德育、美学教育方式。通过各种方式去引导学生发现美、感悟美也应该是实习的重点。
根据野外实习存在的问题和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习特点的需要,首先确立野外实习的目标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和具有扎实动手能力的园林专业人才,要将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培养融入到实习中去。园林专业应以园林植物与园林规划设计理论和技能的培养并重,既培养野外工作能力,又要引导学生自觉树立热爱自然,共建生态家园的意识,还要倡导在艰苦条件下吃苦耐劳的精神。然后在具体操作上,从实习内容、实习方式、实习时间、实习手段以及实习基地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努力探索,改善实习效果,以达到培养高水平人才的目标。
3 改革中的措施与实践
为了不影响教学的连续性,在2009-2011年的野外实习中,采取一边实习一边总结,逐年改善的措施,在实践中对园林专业野外实习进行调整与完善,采取的措施有:
(1)广泛调研,深刻总结。对周边的高校,如华南农业大学、肇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大学的相关专业的实习情况进行了调研,交流和总结经验,虚心学习,探讨更好的实习模式和方式。
(2)寻找理想的实习点,建设固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建设是完成好实习任务的基础,有了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效果才能得到保障。结合以往积累的经验和实地考察,我们与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姑婆山植被保存良好,物种丰富,地形复杂,山势挺拔,溪流众多;依据地形地势,建有多处客家风情的建筑景观,是著名的影视基地。另外,还有古老的姑婆庙,颇具南国庙宇神韵;茶林多处,瀑布若干。自然风光与园林建设融洽结合,是比较理想的实习地点。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与贺州学院相距不足40公里,交通便利,大大节省了交通费用。该基地的部分工作人员为本校毕业生,极易与实习生相处,能为实习工作的开展提供不少便利条件。
(3)确定和延长实习时间。经过数年野外实习的实践,我们认为实习时间为两周比较合适,时间安排在第二学年结束后的暑假期间,这时与生态学、植物学、园林规划理论、绘图等的课堂教学已经结束,学生掌握了必要的基本知识,此时通过野外实习加以拓展和巩固,往往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4)全面的实习内容与专题实习内容相结合。野外实习前培训,也是野外实习的一部分。实习前培训的方式包括观看录像资料和多媒体课件、介绍实习方法和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让学生对实习地点和实习内容有初步的了解;让学生自由组队,每个队设计一个或多个实习专题,通过实习老师集体商榷后确定其可行性,如果专题不可行,可由实习老师拟出10~20个与环境保护、资源调查与利用、模拟景区再规划、明确主题的植物选择与搭配、测量制图等有关的科研小题目供学生选择。提前布置任务能让学生带着各自感兴趣的课题和以更主动的方式投入到实习活动中。既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又有助于学生有目的地收集数据资料,完成好实习报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5)改革考核方式,使德育和美育与专业实习相结合。在过去实习考核主要以实习报告为依据,为了避免学生为追求好成绩只而重视实习报告不重视实习过程,我们制定了综合性的考核方式,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学生的参与意识、遵守纪律情况、吃苦耐劳与合作精神、动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获取知识能力等。考核主要包括四方面:遵守纪律情况与值日(约占15%);野外及室内工作表现(约占40%);实习报告(即专题研究)水平(约占25%);个人自由作品水平(约占20%)。遵守纪律情况与值日由小组成员自行评分取平均值,野外及室内工作表现由全体带队教师分别给分取平均值,实习报告根据内容由至少两位相关教师给分取平均值,个人自由作品水平由全体教师和学生评分取平均值。
个人自由作品是个人在实习结束前自由创作的作品,文章、诗歌、绘画、摄影、模型都可以,形式不论,只要是原创作品均可。个人自由作品在实习结束时与实习点举行作品展,在森林公园大门口公开展示,接受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检阅。回校后,在校内再进行一次作品的公开展。通过这样的方法来开发学生的才艺潜力,使学生学会欣赏大自然的美丽,要用学到的专业知识去更加深刻认识自然的美,自觉地去爱护自然,在大自然中陶冶自己的情操。
4 结语
园林专业野外实习教学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系统工作,其教学改革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实践的过程。为了确保野外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它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改革和实践,不断从教学内容、管理方式、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善和补充。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的学习意识和热情,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促进道德、审美水平,培养成为高素质综合创新人才。
本文为贺州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编号为(HZUBS201005)
参考文献
高一新生入校后会面临好多新的事情、新的困惑,首先是远离亲人和熟悉的同学进入一个新环境,一切都很陌生。另外,大多数同学在初中都吃、住在家中,而在高中后却要吃、住在校,生活自理,感到不适应。其次高中入学后发现学校环境、自己在班级中的地位与自己设计的美好愿望有相当的差距,产生深深的失落感。还有,高中各科知识与初中基础知识之间有较大的梯度,在学习中遇到了困难,从而对自己的能力水平产生怀疑。这一切迫切需要通过建立良好的班风来对学生产生凝聚力,使学生很快从这些困境中走出来,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
我对高一班风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把班级建成一个温暖的“家”。新生离家来校,进入全新而又陌生的环境,一切都不适应,很需要有一个关心自己的“家”和“家长”,这个“家”就是班级,这个“家长”的角色就只能由班主任来承担。因此新生入学时,我首先仔细查阅每个学生的学籍档案,争取记住每个学生的一、二个重要特点,包括入学的某一科成绩较、,初中获得过什么奖励或表彰、是否为单亲家庭、独子或独女等情况,并且在很短时间内,在每个同学当面不经意地说出他们的特点,谈谈他自己的情况,这点对学生的鼓舞、激励作用很大,学生感到班主任是很关心自己的,是这个“家”的好“家长”,自己在班主任的心目中有一定的地位,产生与班主任的亲近感,为第二步工作的开展开了个好头。
第二、倡导良好的班风。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向全体学生提出班级纪律要求。规章制度的学习必须结合本校的实际,向学生介绍学校的历史、学校的光荣传统、好人好事、校风、教风、学风情况,更向学生介绍近几年辉煌的高考录取情况以及学生在发展个人特长方面显着的成绩,讲清楚这些辉煌成绩的取得,都有耐于规章制度做保障。通过宣讲解释加强班风建设的宣传气氛,形成舆论,提高全班学生对培养良好班风的认识,自觉接受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思想意识中形成自己是班级的主人,好的班风形成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只有人人努力齐心协力才能形成良好班风,而这个班风又是实实在在对自己不可缺少,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带来无穷无尽的益处。
第三、培养班风建设的骨干。通过对学生档案排查摸底,确定出部分过去学习好、守纪律、热心为他人服务的同学作为培养对象,使这些同学率先接受班级管理的要求,成为班风建设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为大多数同学树立榜样。这个过程可分几步进行,第一次确定对象不宜太多,将其作为主要班干部成员的候选人,指导他们在开学初的许多琐事中表现自己,多为同学服务,多关心班级事情。这项工作需要班主任精心设计。在实施过程中,班主任要细心观察,对他们中出现的好人好事不要错过,要抓住机会进行表扬,以使这些骨干同学在班级中很快显示出来,树立他们在班级和同学中威信,而这种威信又能督促他们更进一步自觉自愿为同学服务,使这种行为由被动转为主动。初步形成班干部成员良好的态度和作风。在开学后较短时间内,每个同学都会结识班级中的新朋友,形成新的朋友圈,此时的朋友圈对友情非常敏感,也非常珍惜。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让主要班干部每人做好自己朋友圈中新朋友的思想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班主任安排并指导方法,不能靠简单的说教,要将为同学、为班级服务的良好行为带到朋友圈中并逐步扩大,最终在全班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风气。
第四、班风形成和巩固。通过以上基本工作的贯穿实施,已经转入班风的形成期,即由开始少数同学接受制度到多数同学接受,这时的班风要求已成为大部分学生的群体规范、群体凝聚力以及班级舆论的象征。此时,同学已不再对规章制度有心理上的压力,能够接受班级制度建设的要求。但是处于十六、七岁的高一学生,思想反复性、波动性很大,因此班风形成过程是关键时期,依赖于班主任长期督促检查,养成习惯使其成为自然。发挥班风的积极教育动能,使大多数同学趋向自觉性、稳定性。长期坚持要从纪律教育抓起,一旦纪律松懈,班风就会混乱,而混乱以后再次治理就非常困难。
高一学生在遵守纪律方面主要问题有:1、上课、上自习乱讲话。这种现象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违纪现象。而这种现象一旦任其发展,形成风气,就有很大的破坏力,使班级混乱,学习成绩下降。因此必须规定课堂、自习不准说话,上课和自习的任何说话行为都是不允许存在的,班主任在管理上不能心慈手软,网开一面。这个过程需要值班老师的管理,需要班干部的管理,更需要班主任勤检查、勤阻止,把讲话的危害讲清楚,把“讲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2、迟到、早退、请假现象。迟到现象主要存在于早操、饭后、自习、集会等时间,而早退一般存在于早操、集会、集体活动、清洁卫生等活动结束前。这种现象不是一天中突然形成的,而是首先在个别学生中出现,并且像传染病一样逐步蔓延、扩散。这种现象既影响班级的外在形象,更会对良好班风形成产生消极作用。对于像早操、集会、自习、上课等迟到现象,既要在纪律制度中体现,更要有检查、落实,班主任对各种迟到现象都应问清原因,采取相应的方法,目的要学生明白迟到会给班级带来不良影响,会对班风建设带来损失。而对活动中的早退现象,采用落实任务到人的方法,像卫生清洁,每组人员固定,工作职责明确,完不成自己的任务不能离开,杜绝早退现象。请假现象要从严掌握,有些学生会以自己有病、家中有事等理由请假,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学生请假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核实情况。对于病假,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坚持三级把关,从严控制学生的请假行为。 3、不按时、甚至不完成作业现象。对于作业,要求科代表每天收缴作业时检查是否交齐,如果缺交,一是问清当事人原因,二是报告科任老师,由科任老师催交,三是由学习委员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对作业欠交的学生逐个过问,找出原因,提出今后改正的具体措施,对几次出现作业欠交的学生与家长及时联系共同教育帮助改正。4、贪小便宜现象。学生中有时会出现丢失学习用品、饭票、现金等现象,丢失东西会给学生带来烦恼和不便,影响学习,还会对班风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对这些问题的处理,要先让学生尽量保管好自己较为贵重的东西。再则,在班内讲清贪小便宜行为的危害,小到会在小群体中被同学孤立,大到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用思想道德观念教育约束学生,鼓励有贪小便宜行为的同学把拿到别人的东西悄无声息地放回原处,或者放到失物者能看到的地方。若班主任查清是某位同学干的,要在最小范围内解决问题,给该同学留有自尊,促其自爱。
第五、班风建设中注重差生的转化。每个学生的认识水平、思想境界、个人修养和生活习惯都不尽相同,有少部分学生从过去就养成不受约束,不遵守纪律的习惯,在一个新环境中,这种不良习惯会在短期的潜伏过后逐步暴露出来,成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差生,对这些差生不严加约束,会很快对班风形成冲击,进而使班风建设工作倒退。对于这些学生的教育培养,我做了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因为他们行为是长期形成的,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有根本的转变。在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中,班主任切忌简单粗暴,粗暴的批评不但不会有任何效果,而且会使师生关系紧张对立,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障碍。在这方面是有教训的,本学期有位同学几次被我发现自习爱讲话,于是在班级点名,批评了他的行为,由于言辞激烈,导致该学生在感情上与我对立,使对该生的教育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过后,我主动反思自己,找出问题的关键,主动找该同学自我检讨,说明自己由于工作方法的粗暴而使该同学的自尊受到伤害。学生被老师的真诚和大度所感动,也表示愿意接受教育改正缺点。在此事之后,我很注意教育方法,尽量找出差生在学习、纪律、仪表、个性等方面的闪光点,采用多表扬、少批评、多鼓励不冷落的办法,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这种表扬必须是实在的,发自内心的,而不是虚假的客套话,让这些学生在表扬声中不断改正自己的不足,发扬自己的优势。通过实施,感觉这是对差生转化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第六、科任老师与班风建设。班风建设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一种群体行为,在这个群体中不能离开科任老师,而这种群体行为的组织实施,班主任责无旁贷。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自救互救。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 防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第十一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二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和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五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第十八条 大风(沙尘暴)、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护林和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建(构)筑物防风避险的监督检查。
台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塘、堤防、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根据台风情况做好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雪、冰冻发生情况,加强电力、通信线路的巡查,做好交通疏导、积雪(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准备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本地降雪情况,做好危旧房屋加固、粮草储备、牲畜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高温来临前做好供电、供水和防暑医药供应的准备工作,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第二十二条 大雾、霾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的监测设施建设,做好交通疏导、调度和防护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并将人口密集区、农业主产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渔场作为气象灾害监测的重点区域。
第三十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当地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太阳风暴、地球空间暴等空间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情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发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强度,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
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实施,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三十七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启用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并按照规定职责核查灾情、灾情信息。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应当优先运送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及时抢修被毁的道路交通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电力、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水利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进行紧急转移。
第三十九条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
第四十二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三)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资质证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由于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五)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二)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2月3日《人民日报》)
在迄今短短8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国际公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中美国、英国与乃至整个欧洲都是国际公关最主要的发展区域。据美国《企业周刊》统计,到1937年,全美共有公关专家54人,公关顾问公司250家。到1960年,公关从业人员猛增到10万人,公关公司有1350家,75%的大公司设有公关部门。到2000年1月止,仅仅在华盛顿注册的专业公关公司就有3700多家。
公关公司常用的方法和手段
公关公司在制造声势、树立形象、影响政府决策等一系列公关活动中最常用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战略咨询。用什么观点去表达意愿?用什么途径去接近决策者?用什么活动去组织大众接受和拥护我们,从而影响决策?这些都是客户委托公关公司进行战略咨询所期望达到的。
组织联盟。针对某一议题,利用权威性联盟组织的作用,或是将相关议题提炼,动员和组织相关团体参与,形成规模,造大声势,建立联盟,同样会对立法和决策形成相当大的影响。公关公司正是擅长寻找相关组织资源,整合及组织多方力量,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动员民众。利益团体争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政策时,希望得到社会的赞同,同样,政府部门也希望自己的决策不遭到反对。这就需要在争取立法的过程中不断地沟通、宣传和引导教育。谁来做这项工作呢?当然是公关公司。如为了支持美国现行的教育政策,美国教育委员会聘请了PT
Webershandwick公关公司组织了一个“大家都能读大学”(College Is Possible)的活动。公关公司将高等教育对人的发展和就业的作用、在校生实际支付的费用、大学的资助计划和经费管理系统等知识编印成小册子,在全美1200所大学内广为散发,并设计了专门的网页、举行了系列新闻会。全国各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都参与了讨论。大学校长们也借机向社会包括所在社区进行宣传。整个活动为美国高等教育政策进行了普及宣传,也配合了高等教育的改革。
媒体沟通。公关公司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与媒体沟通。对于某些人、某些公司来说,把媒体“攻关”下来,让媒体直接为自己做有利宣传,哪怕是让媒体沉默,至少是不播发不利于自己的新闻,其作用往往是单纯在媒体上做广告所不可比拟的。因此需要公关公司对媒体进行“公关”。国际公关公司的很多雇员曾经是记者、新闻发言人。他们与当地、全国甚至全球的著名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善于帮助客户在媒体上讲故事,找出新闻眼,吸引读者和观众的眼球。
除此以外,公关公司还会运用法律手段、广告策划、新媒体创意、网络技术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满足客户需求,达到公关的目的。
综上所述,国际公关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和社会活动,有其自身必须遵循的原则:一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公开性原则,既以传播活动为管理职能,要尽可能全面、客观地掌握事实,实事求是地传播信息。二是以满足公众需要为出发点的利益一致原则,通过双向沟通和协调使组织与公众达到互惠互利和发展。三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科学性、艺术化原则,在公共关系活动中体现统一协调和整体效益。
国际公关原则值得外宣工作借鉴
从延安开设国际广播电台,邀请国际友人和国外记者采访革命摇篮算起,中国的对外宣传走过了近60年的历史。随着中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国际社会交往互动的不断增加,对外宣传面临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境内外市场推广的迫在眉睫,一系列重大“文化年”活动也将接踵而至,各地外宣办迎来了对外推广省市形象的宝贵机遇。国务院477号令的颁布,将会吸引更多的境外记者对中国各地进行深入采访,用他们自己的笔触、镜头来报道在中国的所见所闻。这就更需要我们尽快拥有国际公共关系意识,并把这种意识付诸实践之中。
那么如何运用这门科学,为对外宣传服务,更好地实践我党的外宣思想和外宣理论呢?我个人认为,国际公关的一些基本原则值得我们借鉴和探索。
第一,按照公关的活动步骤原则,策划组织外宣活动。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国际公关形成了四步法的基本操作步骤,也就是在操作程序上分为四个基本阶段:调查、策划、实施和评估。
现阶段,在地方外宣办所开展的省市形象推介活动中,除一些重大外宣活动外,不少省市与境外开展的对口推介活动,往往容易出现筹划不足的缺陷。如我某使馆曾组织国内一著名民族乐团参加“布拉格之春”专场演出,这是一次高规格的中国民族文化的展示。可惜由于事先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乐团组织者对“布拉格之春”的特点和演出方式都不了解,选出的节目和表演的程序都非常不适合,现场效果大打折扣,失去了一次极好的中外文化交流的机会。
策划一般包括每一个活动的具体目标、制定传播战略、开列经费预算、做好时间安排。每一次海外形象推介活动都离不开成功的策划。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三点:首先是要考虑到时间性。由于西方国家的很多活动场地都需要提前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来预定,我们地方外宣办在策划活动的时候需要尽早地考虑到这点。其次是要考虑到当地的文化民俗。再次是具备全球眼光、重视地方特色、遵守国际惯例。其中重视地方特色就十分重要。如我们组织的杂技芭蕾《天鹅湖》在柴克夫斯基的故乡俄罗斯的演出就大获成功,克里姆林宫剧场一票难求,剧场大厅100多幅上海的图片也借美丽的天鹅吸引了观众的眼球,产生了恰到好处的捆绑效应。再次,策划要考虑到系统性。我们需要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制订一个相对长久的宣传计划,尽量避免雷同。
在评估中,对于地方外宣办,有两点值得我们强调和借鉴:一是改变忽视评估工作的传统做法,投入一定的人力与物力进行推介活动的效果评估。不能以人手紧为借口而轻视这项工作。科学的评估报告,可以为地方对外宣传工作建立有益的、系统的档案资料,便于对该国家与地区开展外宣工作的系统性、延续性,同时也避免因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而对工作产生影响。二是抓住重点,对定量指标进行分析。避免仅凭印象来评估,使以后的外宣工作在策划、实施工程中更具有细节针对性。三是对媒介报道进行分析,在掌握公众“兴奋点”的同时,也了解了媒体的基本取向,为以后考虑文化差异、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提供佐证,同时也为有效的媒介推广收集了第一手资料。当然,在形象推介的评估过程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获得大量信息。
第二,按照公关的系列活动原则,注重外宣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公关系列活动是指具有长远目标、经过精心策划并科学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的一组活动。如塑造国家形象的公关活动就应按系列活动的原则,考虑长期过程,追求长远目标,不能急于求成,短期行为。在国外办事,需早作计划,提早进入他们的工作议程中。否则临时动议,仓促安排,根本得不到真正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外宣工作真正要产生影响,除规模和创意外,也需要细水长流,讲究持久性和系列性。
笔者在美国华盛顿特区访问时,看到热闹的火车站大厅充满了富有挪威风情的圣诞气氛,介绍挪威各类信息的小册子给来访者留下了深刻印象。朋友告诉我,挪威政府每年圣诞前后三周都要在这老火车站做形象推介,已经做了十年了。无独有偶,法国总领馆在上海极具法国风情的雁荡路,委托一家商务公司,连续六年举办上海法国周活动,从波尔多葡萄酒、奶酪、标致、雪铁龙汽车,一直到服饰、建筑、表演和教育,开始几年只吸引数家企业参加,今年已有32个法国的企业、团体包括学校都参与其中。活动吸引了众多的上海市民,形成了一道亮丽的法国文化风景线。这样年复一年的宣传活动,将一个国家的文化和形象深深地烙在了当地人的脑海中,从陌生、到熟悉、到亲切,进而走进去。
第三,按照国际公关的传播原则,重视对外宣传的信息公开。
国际公关由公关工作的主体、客体和连接主客体的信息传播这三大要素构成。国际公关的主体主要是一些社会组织,如政府机构、企业公司、民间社团和专业公关公司等,客体是与特定国际公关主体发生利益关系的境外公众,核心环节则是信息传播。现代信息社会,媒体掌握着信息的广为传播权,对社会的影响力不容低估。西方一些公关公司就常常运用新闻模式,利用大众传媒,进行对组织有利的宣传活动,或扮演了帮助政府制作“独立新闻”,引导民众支持政府出台的政策的舆论操纵者角色。
政府作为国际公共关系的主体,完全有机会和可能通过恰当地提供相关信息,来影响对象国的民众、媒体和决策者,特别是像中国这样一个正在和平崛起、在全球事务中正在日益发挥作用的国家。
2007年初,在2008年中国将举办奥运的大背景下,国务院颁发了477号令,明确对来华采访奥运的记者给予全方位的开放。同时,2007年4月5日,国务院又颁发了492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个重要的法规,从根本上强化了政府的公共关系及信息传播意识,推动政府与媒体、公众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沟通。外宣部门应责无旁贷,率先转变观念,从单向宣传,转为有效传播。通过设置新闻发言人、定期召开新闻会,组织公关活动,制作有针对性的出版物和外宣品,来主动信息,应对媒体,影响和引导舆论及公众,从而树立中国政府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上海市委外宣办副主任,图片由本人提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那么,作为一名教师怎样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呢?我以为,首先应加强师德教育,以每位教师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改革创新来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以下从几方面谈谈对此的粗浅认识。
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更新教育观念,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养创新和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如何有效发挥教育在提高国民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教师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如果我们能看到教育的发展,关系到民族的兴衰,那么,教师就不仅是谋生的职业,而是在从事光辉而神圣的事业,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因此教师应像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样“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教师从一选择上教师职业,就应具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永不为外物所动的胆魄与气概。只有基于这样高品味精神境界的信念,教师才能支撑起乐业、敬业的精神。也只有是拥有这样的精神特质的教师,才可能把教师职业不仅看作是为国家尽道德义务的形式,而且看作是发挥个人才能,实现自身价值的形式,从而树立起“甘为春蚕吐丝尽,愿化红烛照人寰”的师德观念,为教育立功、立德、立言,为自我的完善而自尊、、自豪。并在这一基础上,不断学习研究、探索创新,锐意改革,为学生的持续发展,为社会发展而努力工作,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育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二、敬业爱生,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教书育人
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教师要想有效发挥教育的影响力,首先要赢得学生的尊敬和信任。学生是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他们对待教育信息是有选择的,他们有正常的心理需要,渴望理解与尊重。因此,我们每位教师都要尽可能为学生创造和谐宽松的教育
氛围,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平等、健康、主动的发展。爱岗敬业,还表现在对学生培养目标的关注。传统教育中我们关注的是“分数、优秀率、及格率”。而今,我们关注的是是否有利于学生主体的全面发展。知识的无限性和教学时间的有限性,促使我们去关注学生的能力培养,思维发展,心理发展和人格的塑造,一切本着有利于全体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的原则,这才是对学生对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
三、遵循教育规律,勤奋学习,探索创新
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如今社会已迈入知识经济时代,各种信息手段的介入,使学生的接触面扩大,对知识的需求无论从广度和深度都在增加,教师原有的知识已远远满足不了学生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不断学习、进修培训,不仅要完善已有的知识结构,更要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目标。同时还必须涉猎相关学科和前沿学科,努力学习新的知识、信息技术,并应用到教学上,提高教学效果。
四、乐于合作,善于合作,珍重全力
现代教育是一种集体协调性很强的职业劳动,教师的工作需要竞争,更需要合作。竞争促进了教育发展的繁荣,为教育增添了活力,如竞争中涌现了大批专家型教师,大批教师;展现了大批教育教学成果,造就了大批新型的人才。但教师又要乐于合作,善于合作,珍重合力。学生的成长和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决不是一个教师的劳动成果,而是教师群体与家长,社会积极力量通力协作下的群体劳动成果。教师只有善于处理好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及社会积极力量的关系,才能减少教育过程中的内耗,从而形成取向一致的教育力量。只有在获取共识的前提下的教育合力作用下,教师的劳动才有可能限度地提高教育效率和效果,从这个意义上看,教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也是当代师德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涵之一。
五、严格“自律”,以德立教,以身立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教师处于教书育人的岗位上,是先于学生学习了大量的社会、政治、经济的理论和丰富的科技知识,而后成为教师的;教师教育的对象,相对地是一些年纪轻,阅历少,知识欠缺的人。因此,教师的作用在于“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学会生存、生活、做人和与人合作。这就要求教师自身须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而且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身教重于言教。这无疑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核心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特别强调教师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强,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要学生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行动上为学生做出表率,为人师表。
首先,教师要成为追求真才实学的榜样。教师不能满足于先学于学生,而且要坚持继续学习,坚持终身受教育。随着形势的发展,高科技突飞猛进,让人感觉到一停止学习,就会落伍。当今的时代,人们只有具备了学习的能力,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能获得生存的社会位置。教师不但要自身保持一种勤奋学习的能力,还要把这种学习能力无私地传授给自己的学生。
第二,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教师要善于继承、汲取民族精华,并赋予时代精神,吸收古今中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文化,善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体现中国特色,显示我们“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优势。教育学生敢于思考,敢于创新,既要打好人文基础,又要打好科技素质基础。
第三,教师要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时代和国情特色要求教师不但自身懂法,还应教育学生守法。因此,教师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现行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条文,强化法制观念,在学法的同时,要懂法、守法、护法,以身作则;在学生中宣传政策和法律条文时,就会收到双重的教育效应。教师要教育学生懂得当代社交的一般常识,讲究精神文明和社会公德,注意礼貌,平等待人,首先自己要做出表率。
综上所述,良好的师德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它是教师敬业乐教的动力,是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效益的保证,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催化剂。因此,它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教育、调节、影响作用。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高度,重新审视师德的内涵和价值,在教育、教学的工作实践中,用高标准的师德观念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素养,塑造自身的形象,铸造新一代的师魂,把中国的教育推向新的辉煌!
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心得体会【二】
师德是一个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育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幼儿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孩子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师德师风建设必须依托多方式、多途径才不至于流于空谈,流于形式。我园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具体实施方面:
1、根据区教文体局要求,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十项规范、十项惩戒》、《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做好记录,写出深刻的反思和总结。
2、学习师德标兵的优秀事迹,让每位教师把纲要、规范、师德模范作为一面镜子,深刻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深化师德教育。通过学习,提高全体教职工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自觉规范从教行为,促进园风、教风、学风的形成。
3、学术报告活动。2月23日上午聘请河南省心理学研究所、河南省教育厅关工委资深讲师卢杰做“做睿智的幼儿园教师”专题学术报告,讲解加强师德修养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途径与方式,使全体教师在师德教育中受到启发。
4、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当前教育形势,结合本园教育实际,确定下年度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如开展“三爱三争”教育活动,即:爱岗位,争做幼教改革的尖兵;爱学习,争做新时期教书育人的能手;爱幼儿,争做家长和孩子们心目中的好老师。开展“修师德、铸师魂、树师表”活动。开展“三学”活动,即:学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纲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学规程(《规程》)。
5、加强监督,完善有效的考核机制。师德建设既要有自律又要有他律,自律和他律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才能不断提高。因此必须建立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德监督机制。建立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建立内部师德考核机制,将教师敬业爱幼、为人师表等方面作为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教师的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工资晋升、评优评先等,都将良好师德列为第一条件。每学期末,填写《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评估表》,对自己的师德师风状况写出“自查报告”进行小结,并通过教职工大会对其师德师风状况进行民主测评,划出等次,督促教师自查、自纠、自省。
6、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对外公布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与准则,设立家长接待日、家长信箱,向家长发放教师师德问卷调查表、征询表,公开幼儿园监督电话,鼓励家长对教师评头论足,并将他们的意见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7、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在家长会上庄严宣誓,邀请家长共同监督。
二、日常管理方面:
1、监控从早7:30——晚5:30上班时间全屏开放,并专机专用,由专人负责。
2、每天下午放学前将本天监控内容详细过滤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详细记录并马上整改。
3、领导多到班上巡视,监督师德师风的实施情况。
4、班上教师互相提醒、监督,每月通过民主投票和评议选出一名“师德模范”,并予以公布。5、开展“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义工”活动,让家长在可控范围内参与我园的师德师风建设及部分管理工作。
三、理念落实方面:
1、热爱幼儿和谐发展。关心、热爱孩子是幼儿教师最基本的天职。在每次的活动中,我都要以尊重孩子、热爱孩子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对幼儿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孩子们愉快茁壮地成长。
2、注重小节修炼人格。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往往是通过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实现的,因为孩子眼中的教师都是具体的,而教师又是孩子心目中的“式人物”。所以,我要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带动孩子。
3、尊重家长服务家长。家长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有力后盾,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不指责、责备家长。并且在语言交流中,要平和、委婉、真诚、用诚意使家长信任你。
4、廉洁从教,不谋私利。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对幼儿进行有偿补课和收取额外的报酬。与家长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
总之,我园充分利用本次“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各项学习,本着积极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自查自纠、互相监督,积极探索师德师风教育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提升我园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更新了教师师德师风观念、规范了执教行为、完善了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在思想上、行动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树立良好的幼儿教师形象,推进我园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心得体会【三】
一直以来,我都被我们xx中学的老师们感动着:你们,埋首案头,笔耕不辍;你们,从早到晚,以校为家;你们,苦口婆心,春风化雨。你们,肩负着家长的期望,承载着孩子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背负着学校的明天,你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埋头苦干,书写着xx教育的辉煌篇章。
现在,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思考,本人对教师这一职业又有了深刻的认识。
一.热爱教育事业是师之根
大而言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小而言之,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对我们自己而言,也许就是一个职业,一种谋生的手段,我们以此为生,养家糊口,但是,我们为此付出了宝贵的青春,还将继续付出我们一生的心血。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张普芳老师,做过多次手术,现在依然要借助拐杖,但他没叫过苦,没叫过累,就这样默默的坚持在三尺讲台。张华老师拖着沉重的步子,穿梭在一个个班级。这样的老师,就在我身边,时刻感染着我。我唯有踏踏实实、默默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教师同样面临生活压力和世俗的诱惑,只要你不想“混饭吃”,就要透支脑力和体力,付出巨大的成本去做这“光荣的事业”。这次,三年级又增加了几节课,谁也没有问问待遇怎样。我相信,学生和家长会明白老师的付出,学校会理解老师的艰辛,社会会承认老师的奉献。
我们可以自己抱怨教师工资太少,埋怨教师地位低下,但我们绝不容许有谁污染教师这一职业。我们总有些话不说,总有些事不做,我们觉得那样不符合我们的身份。教书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我们别无选择,愿我们在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延续一下我们的生命,快乐的工作,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爱岗敬业,我们不能仅仅把它停留在口头上,更要把它熔铸在我们的生命里。
二.关爱学生是师之魂
现代教育家夏沔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如果说智慧要靠智慧来铸就,那么爱心要靠爱心来成就。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旅游业经营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推动旅游产业市场化,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工作。
第六条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活动,发挥指导、协调、沟通、服务作用,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旅游促进与发展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可以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促销、景区景点开发,以及对旅游事业有重大贡献者的奖励等。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制订交通发展规划,改善旅游客运条件。
市政建设项目和国家大型工程的规划编制和方案设计,应当统筹兼顾旅游开发和相关设施建设。
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设置标准化的旅游交通标示牌、重要景区景点指示牌。
第九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旅游信息互通。设立公益性旅游咨询网站。在公共交通枢纽站点、旅游集散站、主要旅游区(点)逐步设置自助交互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条建立假日旅游预报制度和旅游警示信息制度。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春节、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法定节日期间及放假前一周,通过大众传媒逐日向社会主要旅游区(点)的气象、旅游接待承载力、住宿、交通等信息。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通告,就旅游区域发生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情况,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旅游警示信息。
第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提供信息、指导培训、帮助协调等方式,促进研制和开发具有安徽历史文化内涵和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市场,实现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结合。
第十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劳动等部门,加强旅游院校(专业)的建设和旅游科研、教育、职业培训工作,加快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三条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旅游产品,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或者成立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拓展国际国内旅游业务。
第三章旅游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地旅游资源状况以及上一级旅游发展规划为依据,进行经济、社会、环境可行性论证。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相协调。
旅游发展规划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十五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
第十六条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并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审批。
第十七条鼓励开发建设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相融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和具有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参与性的旅游娱乐项目。
鼓励发展徽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红色旅游、工农业旅游和民俗风情旅游等旅游项目。
禁止设立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项目。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有偿出让或者租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停车场、环境卫生设施、通讯设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紧急救援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旅游指示牌、警示牌和说明牌,并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共信息图表符号。
第四章旅游者
第二十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知悉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二)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及得到尊重;
(五)因接受旅游经营者的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获得赔偿;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约定的旅游饭店、车船公司、餐馆、购物场所、旅游区(点)等在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服务中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经协商一致或者依法确认后,旅行社应当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保护旅游环境,爱护旅游设施;
(二)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
(三)遵守卫生、安全等旅游管理规定和秩序;
(四)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三)申请当地旅游行业协会调解;(四)依法申请仲裁;(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五章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证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旅游经营者组织漂流、攀岩、蹦极、探险等具有危险性的特殊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旅游经营者从事索道、缆车、观光电梯、游船、汽艇等特种营运的,其设施设备经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二十五条旅行社可以接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第二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自愿加入相关行业协会,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摊派和检查;有权拒绝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旅游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公开服务项目、标准、价格,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组织或者参与损害国家利益、违背民族风俗习惯、有碍自由和违公德的活动;
(二)超越核定范围经营旅游业务;(三)垄断经营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宣传;
(五)欺诈、勒索旅游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向旅游者提供真实的旅游信息,依法与旅游者订立旅游书面合同,安排符合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按规定推荐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
第三十条旅行社、导游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旅游合同;需要变更合同的,应当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增加的旅游费用或者返还减少支出的旅游费用。
第三十一条导游人员依法取得导游证书后,方可从事导游活动。
第三十二条导游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不得擅自变更旅游接待计划或者中止导游服务,不得索要小费。导游服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约定的标准。
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人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加强管理,维护旅游秩序,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根据旅游安全、旅游环境容量和服务质量等要求,合理确定旅游接待承载力;在接近其承载力时应当公开预告。
第三十四条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处景观或者浏览项目的,应当设置单一门票。确有必要实行重点保护的游览点,需要单独收取门票的,应当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实行优惠票价或者免票,并设立明确的标识。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集体组织活动的中小学生免票。
第三十五条旅游景区、景点票价的制定或者调整,按规定报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国家和省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制定或者调整前,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
第三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管理的规定,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配备旅游安全保护设施,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经营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具备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条件、设备和必要的救护设施,并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第三十七条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旅游资源保护、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实行旅游企业公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的开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服务质量等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事项。
第四十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相应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降低或者取消其质量等级。
第四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并加强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
发生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旅游、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到现场指挥救援,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旅游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旅游者的投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者投诉后,属于本部门处理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投诉者;涉及使用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前款规定的旅游投诉具体事务,可以由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旅游经营管理规定应予处罚,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第(五)项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第(五)项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接待计划,中止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导游人员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拒绝或者妨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由公安机关按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颁发有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而不予颁发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擅自颁发有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
(三)向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游者乱收费、乱罚款的;
关键词:城市;品牌;城市品牌;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F279.14 文献标识码:A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斯蒂格利茨认为,中国的城市化和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将是影响 21 世纪人类进程的两大关键性因素。[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经历了城市建设阶段、城市管理阶段和正在进入的城市品牌阶段。中国城市化是城市品牌化的加速器,中国城市已经走进品牌时代[2]。
一、城市品牌概述
(一) 城市
城市是指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理学上的城市,是指地处交通方便、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结合体。经济学家眼中城市是具有相当面积、经济活动和住户集中,以致在私人企业和公共部门产生规模经济的连片地理区域,是各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状系统。可见,城市是有一定市场要素构成,可以产生规模经济的区域网状系统。社会学看到的是社会组织,他们认为城市是具有某些特征的、在地理上有界的社会组织形式。综上所述,城市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完成着市场功能与社会功能。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正如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们为了活着而聚集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美好而居留于城市”[3]。这也印证了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城市即人”。那么,城市主体是什么呢?由人及组织构成,主要包括:城市政府;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专家团;城市传媒;市民。他们承担着城市品牌建设的任务,谋求公共价值,以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4]。
(二) 品牌
张锐、张、周敏(2010)在《论品牌的内涵与外延》可以说对品牌内涵研究是相当深刻的。他们认为凡是需要沟通并且可以沟通的事物都可以被品牌化,人们对品牌内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品牌物格化、人格化和人物复合化构成的此消彼长的辩证过程,在此过程中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人,从不同的视角逐渐反映了一些不同的本质特征[5]。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定义:“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图案,或是它们的相互组合,用以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相区别”。广告专家J.P.琼斯(J.P.Jones)认为品牌是指能为顾客提供其认为值得购买的功能利益及附加价的产品[6]。我国策划界人士陈放在他的著作《品牌学》一书中这样解释:“品牌”是企业或品牌主体(包括城市、个人等)一切无形资产总和的全部浓缩,而这一浓缩又可以以特定的形象及个性化符号来识别:它是主体与客体、主体与社会、企业与消费者相互作用的产物[7]。可见,品牌通过功能的、理性的或有形的性能,创造差异化的效果,来积淀无形的资产。
(三) 城市品牌
什么是城市品牌呢?著名的美国学者凯文・莱恩・凯勒认为:“像产品和人一样,地理位置或空间区域也可以成为品牌,即城市可以被品牌化”。他认为:“城市品牌化就是让人们了解和知晓某一城市并将某种形象和联想与这座城市的存在自然联系在一起,让其精神融入城市的每一座建筑之中,让竞争和生命与这座城市共存”。城市可以通过广告、邮件和其他传播方式积极地向外界推销自己,以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塑造积极的品牌形象,从而吸引个人或商业机构来此地短期参观或长期移居。这些品牌的名称通常是当地的地名[8]。可见,城市可以被品牌化,城市品牌的名称就是地名,塑造品牌的手段主要是传播,目的是提高知名度,让人们知道城市的某种特色,并对城市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国内研究者杜青龙(2004)认为,城市品牌是指城市管理者利用所属城市具有的独特的要素禀赋、历史文化沉淀、产业优势等差别化品牌要素,向目标受众提供持续的、值得信赖的、有关联的特别承诺,以提高受众对城市的反应效用,增强城市的聚积效益、规模效益和辐射效应。城市品牌必须由众多的普通品牌支撑,城市品牌与普通品牌一样,也具有识别、获得附加价值等基本品牌属性。但城市品牌决不是城市所属众多普通品牌的简单叠加,而是对众多普通品牌进行抽象化处理后,形成具有包容性、独特性的城市品牌。与普通品牌相比,城市品牌更具有象征性、更情感化和更不可见”[9]。郝胜宇(2009)认为,国内研究者对城市品牌的理解可以从资源视角、产品品牌、文化视角、产业视角、营销视角、形象视角进行归类。今后的研究要着重从城市顾客的感知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和测评并处理好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10]。他强调以城市顾客为本,进行科学管理,这是值得肯定的。
(四) 城市品牌起源
研究城市品牌的起源须从商品品牌说起。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占有市场和防止别人假冒自己的产品,建立了商品品牌。一个或一批名牌企业、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的名牌企业长期在一个地区经营,必然会影响社会公众对这一地区的印象和评价,于是就逐渐形成了地区品牌。某些地区成为了名牌地区以后,这一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就成了著名城市,这些城市也希望自己有个品牌。城市一旦有了自己的品牌就身价百倍,拥有了更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于是城市品牌就变成了一种巨大的无形资产”[11]。其实,商品的品牌,企业的品牌与城市品牌的形成,未必像李成勋认为那样,一定存在有时间的继起性,其实,他们的产生与形成应该有空间上的并存性,因为商品品牌没有形成时,这个商品的生产商所在的城市应该早就存在,因为从地理学角度看,“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结合体”,就是城市,当然没有强调密集的人群一定要从事商品经济。况且中国几千年的农业文明也一定有城市,也一定有农业文明符号差异显著地“城市品牌”。不过,从城市品牌形成的视角看,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更利于城市品牌的形成,他的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从品牌产生的根源上看,她是社会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客观推动力是生产力这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有强力推进着品牌的产生与发展的因素,为城市品牌化营造了客观的环境。人与组织追求利益的内在驱动,与外在生存发展的压力,又是城市品牌化原由的基本要素。
(五)城市形象与城市品牌辨析
王玫(1998)从品牌的内涵出发,指出创建城市品牌的目的是开发品牌的无形资产。一个城市的形象建设,就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建设,确立城市形象定位;设计城市形象标志;立体展现城市形象;建设精神文明等是城市品牌的保证[12]。其实,城市品牌建设不能等同于品牌形象建设,城市品牌建设包含的内容比较宽泛,即使是一个产品的品牌建设也不是塑造形象那么简单,不过,城市形象塑造是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内容。
范方志(2004)认为城市形象是对城市外在和内涵的总体性认识,具有不同的层次性。就其外在特征而言,城市形象首先体现为城市所处的区位、地貌等第一自然特征;其次体现为城市规划及空间扩展所形成的第二自然特征。就城市形象的内在特征可抽象地体现城市精神和文化气质,城市的经济及就业结构特征是整个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城市品牌化的目的在于让人们了解和知道城市的某种特色或特定形象,并对城市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城市品牌并不像城市形象一样包罗万象,使人们产生一种面面俱到的认识,相反它更像一种贴标签化的过程,选择突出何种城市形象是城市品牌化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城市形象建设的核心是为了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其侧重是城市内部的居民。从更良好的建筑风格、更多的绿地和基础设施、更美丽的市容市貌、更便捷顺畅的交通中得到最大效用的是城市内部的居民,而不是短暂的观光客。而城市品牌的经营则主要是外部指向的,其目的是吸引外部的人流、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向城市的汇集,并通过这种汇集实现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城市品牌化的策略则主要是结合城市的发展战略,选取城市形象中最具有特殊性的部分,然后对之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用宣传、推广等多种不同的营销手段使这一“品牌”深入人心[13]。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范方志认为城市形象的范畴比城市品牌大,前者包括自然形象,人造形象,经济结构等外在特征,还有城市精神的内在形象,而城市品牌化就是在城市形象中选择部分,然后加以推广,这样城市品牌可以打造出来,其实这样理解是值得探究的,营销学认为品牌就是顾客心中的认识与地位,需要长期积淀,尤其是一个城市品牌的形成与提升,更是一个系统过程,这样对品牌理解过于简单,不利于城市品牌的建设,反之,品牌形象的塑造是品牌建设的一个部分。况且,把城市形象建设服务于“内部顾客”,而城市品牌是外向的,服务于“外部顾客”,这样的理解也不够全面,不是自己家的室内装潢,受益多的是自己家人。城市品牌建设不仅要惠及市民,还要恩泽四海,否则,城市品牌建设的意义就不大。
二、城市品牌研究述评
我国城市品牌创建的理论渊源是:品牌概念的合理延伸;城市功能理论;城市“企业”理论[14]。借助这些理论的分析,早期的中国城市品牌研究比较浮浅,表现为工具理性分析比较多,而理应以公共性价值为取向的价值理性分析显得不足[15]。价值理性分析将是城市品牌研究的一个趋势。
从具体策略研究看,走差异化之路,创造独特的城市品牌个性是城市品牌的战略选择,通过提高城市知名度,可以产生城市品牌噪声,提高决策能力,进而可以提高城市竞争力[16]。从操作流程看,我国城市品牌塑造基本过程包括:调研策划;准确定位;确定目标;选择途径;有效传播;品牌维护[17]。这个过程符合品牌建设的一般步骤,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为了使得文献综述的逻辑思路更加清晰,笔者以凯文・莱恩・凯勒的《战略品牌管理》中品牌构建的思路为线索,对相关文献进行整合梳理。具体来看,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品牌定位
凯勒教授认为,品牌定位就是确定本品牌在顾客印象中的最佳位置,以实现公司潜在利益的最大化[8]。品牌定位是整个品牌战略的核心和灵魂。城市品牌定位,就是城市核心价值观的提炼,使其具有区别于其他城市品牌的不可替代的个性和特色,它是建立整个城市品牌的基础。城市品牌定位的最终目标是获取品牌溢价。基本流程如下(见图1)[18]。
李成勋(2003)认为城市品牌定位要遵守真实性、专属性、导向性、美誉性和认同性等五性原则[19]。吴永长(2002)以实证的形式说明厦门定位“艺术之城”符合营销学定位的独特性、明确性、效应性的三个特点[20]。
以上对于城市品牌定位的分析与一般品牌定位的差异性不大,城市城市品牌定位除了独特性与实用性,还要注意延展性,即城市品牌可以带动一个产业群,带动城市周边地区的发展[21]。这一点值得肯定,城市品牌应该形成一个品牌伞,要对产业品牌、企业品牌形成一定的辐射性与延展性。
城市品牌定位从方法上讲,可以从定量的角度,采用两种方法选取定位因子:一是基于资源的品牌属性强度选取,另一种则基于目标受众的偏好选取。可以分为4种类型:人居型;旅游型;资本聚积型;产品(服务)市场型[9]。
城市品牌定位从类别上可以分为:档次定位;利益定位;消费者定位;感情定位;文化定位;个性定位[22]。
国外城市品牌定位的主要模式有:里斯和特劳特的定位思想和原则;科特勒的差异定位模式;洛夫洛克和维尔茨的服务定位模式;阿克和仙斯拜的战略定位模式;赖克的定位模式。对我国品牌建设的启示是:要加强实证研究方面与定量研究[23]。
(二)品牌元素
凯勒教授认为,品牌元素是那些用以识别和区分品牌的商标设计[8]。打造城市品牌,尤其设计品牌传播时,这样考虑是可以,不过,城市品牌的载体或者品牌支撑的要素分析,会更有价值,否则,城市品牌建设将是无源之水。为此,我们需要这样来界定品牌元素的含义,也符合城市品牌建设的实际,在相关文献中也得到印证。
“如果一个城市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并非像塑造产品品牌那样容易,因为,建立城市品牌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不仅仅要是有一套名称、标志象征和口号,更重要的是从全社会发展的角度找到自己城市的核心价值和品牌定位,而且这是一个综合平衡的过程”。从内容上看,非常丰富,从过程看,需要综合平衡。“城市品牌的形成与作用一个城市的品牌战略与管理受社会、经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21]。与此类似,尹启华(2003)将城市品牌分为以下主要类型:政治型城市品牌;经济型城市品牌;交通型城市品牌;文化型城市品牌;旅游型城市品牌[24]。李成勋(2003)认为城市品牌构建要综合考虑:历史角色,文化底蕴,人文风情,地理特征,产业优势,经济实力,发展前景等方面[19]。 于宁(2007)城市品牌需要一定的基础因子, 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政治因子;经济因子;人文因子;历史因子;区位因子;环境因子;制度因子;潜力因子[25]。丁芸(2003)认为城市品牌的形成要素主要有:历史角色与文化底蕴;地理特征以及区位特点;产业优势;经济实力;发展前景[26]。
从以上几篇文献看,城市品牌的构成元素比较复杂,内涵丰富,但是,有的分类不够严谨,逻辑学常识告诉我们,概念的划分要注意完备性与纯粹性,子项之间不能有交叉,而以上,有的是违背的,可见,这个问题值得继续探究。
方丽(2005)从新的角度――品牌系统来分析,认为城市品牌要素包括理念系统;印象系统;传播系统;管理系统[27]。
姜智彬(2007)认为城市品牌是城市地理名称在城市品牌战略规划下的品牌识别系统、内部体验系统和外部营销系统等方面所传递信息的总和,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品牌利益相关者的感觉、认知与联想。对城市品牌系统结构包括城市品牌识别系统,由城市理念、城市制度和城市物质三个层次构成;城市内部体验系统,由城市经济建设、城市社会建设、城市生态建设构成,城市外部营销系统,从营销主体、营销客体和营销策略三个方面构成。这种分析为打造城市品牌提供了由内而外的建设思路[28]。
张,张锐(2007)认为影响城市品牌形成的因素划分为“主、客体”两个方面。这种划分就比较清楚。他们认为,其中,“主体”因素包括城市的经济环境、科教环境、政治法律环境、城市规划与自然环境等;而“客体”因素则是指城市品牌塑造的受众因素,包括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观者。城市品牌塑造过程中“主体”因素与“客体”因素间的互动关系[29]。
分析城市品牌元素的本身不是目的,需要提炼品牌的核心价值。可以考虑从历史与现状出发提炼城市的核心功能,从核心功能与区域文化中提炼城市的核心价值[30]。
(三)营销方案
凯勒教授认为,21世纪新的营销环境,使营销者从根本上改变了营销方案。整合和个性化已逐渐成为创建、维持强势品牌的关键因素[8]。任寿根(2003)从战略的层面来探讨打造城市品牌,从长期看,城市经营也应采取品牌战略,提高城市品牌价值有助于增强城市竞争力[16]。李成勋(2006)从“顾客”的视角提出了城市品牌建设的对策:向市民灌输城市品牌的内涵和理念;要建立吸纳市民对本市建设和发展的意见与建议的机制;要建立征询外地公众对本市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的机制;以各种方式持续宣传自己的城市品牌;城市品牌的更新[11]。
欧洲的学者Ashworth和Voogd认为应该从供需双方和市场三个层面考虑问题,强调对城市实施“产品化”思考,通过规划手段设计符合市场需要的“城市产品”。 城市产品可分为价值层面的城市产品和载体层面的城市产品,其生产主体是多元的(见图2)[31]。
(四)营销传播
凯勒教授认为,营销传播是品牌的“声音”,是与消费者对话和建立关系的手段[8]。李漪(2004)认为西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会展,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关活动,这场活动的目的不仅是宣传传统的特色,更是对城市品牌形象的提升。他强调运用公关活动来提升品牌的形象[32]。正如凯勒教授所言:“就创建品牌资产而言,广告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元素。”为此,需要整合传播工具,使之达到“1+1>2”的效应。“首先,要以增加城市品牌价值为前提,对传播内容和传播工具进行整合,包括广告、公共关系、节事、会展等要成为一个连续一致的、统一的整体并达到最大的影响力。第二,要考虑并科学计算各种传播手段的覆盖率、贡献率、共通性、互补性、通用性和成本等因素,既要使信息传播效果最大化,又要节约企业的传播成本。第三,在借助传统媒体、权威媒体进行城市品牌营销的同时,不能忽视网络口碑营销的重要性”[33]。城市品牌是经年累月、透过不同媒体的宣传方式,传递一致的信息[34]。这个一致的信息就是整合传媒所强调的同一个声音。
对城市品牌传播对策研究来看,刘彦平(2006)提出,要善于找准受众,就城市品牌展开定向传播,做到组合策略,整合沟通,长程规划,逐步推进[35]。黄志贵(2009)以塑造重庆城市品牌为例,强调整合传播要对各种传播资源实行优化配置和系列整合,强调各传播要素集中核心,传递一致的营销信息,树立一致的品牌形象[36]。在整合营销传播视角下,苏永华(2011)认为进行杭州城市形象国际传播时,要对传播工具及相关人员进行整合,实施有效管理[37]。
(五)次级品牌
凯勒教授认为,创建品牌资产的间接方法是为品牌进行次级品牌知识的杠杆化。将品牌和其他一些实体相关联――来源要素或者相关的人物、地点或者事件――通过建立联想,进而对现有的品牌产生影响[8]。
杜青龙(2004)认为可以对城市品牌进行层次划分,把最有发展潜力,差异化程度最高,并能带动其他要素品牌发展的品牌定义为核心品牌;比核心品牌稍次的品牌定义为次核心品牌;支持核心品牌、次核心品牌发展的城市品牌资源定义为要素品牌(见图3)[9]。
曹洪东(2010)认为城市品牌的层级构成是:城市总体品牌(也称母品牌,主品牌,核心品牌,整体品牌);城市次级品牌(也称子品牌,副品牌,亚品牌,个性品牌);城市品牌要素三个层面,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38]。
杜漪、张小梅(2006)指出,品牌企业推广企业品牌,可以建立产品的“原产地”效应,企业品牌与城市品牌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同效应,和谐发展[39]。黄彬(2011)从产业经济对城市品牌建设影响的视角进行研究,认为会展经济是展现城市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手段,给城市带来潜移默化的变化[40]。
(六)品牌评估
凯勒教授认为开发品牌资产评估系统的目标是,全面理解品牌资产的来源和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8]。从城市品牌资产来源看,定量研究取得实质性成果,并且付诸实践。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国内首份《中国城市品牌价值报告》,并首创“中国城市品牌价值指数”,以“宜居、宜业、宜学、宜商、宜游”这5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对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品牌价值进行了系统分析,推出2007年中国城市品牌价值排行榜[41]。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南京市、杭州市、青岛市、成都市、宁波市和苏州市位列中国城市品牌价值指数排名前十位。北京市成为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的城市(见表1)[42]。
钱明辉、李军(2010)认为品牌资产评估包括城市品牌资产监测指标(包括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和联想度的测量)、城市品牌法律权益及安全性监测指标、城市品牌外部市场环境监测指标、城市品牌内部管理环境监测指标等[43]。
国外对城市品牌评估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Anholt(2005)构建的测量城市品牌的六边形模型,该模型是 Anholt 将其 2002 年构建的国家品牌六边形模型运用到城市层面而得出的。Anholt 认为,国家品牌是全世界对某国国家资产、个性和能力等六个方面情况的总体看法,具体而言,影响国家品牌的六个因素包括旅游业、出口、政府、投资和人口迁移、文化遗产及国民。而城市的情况与国家不同,不能完全照搬国家品牌模型。与国家相比,城市通常没有特别的产品和服务;旅游业也更多地依赖休闲游客的喜好;政府的政策手段更多是战术上的;城市的文化也很难从国家的整体文化中单独分离出来。人们在评价城市时想法会更具体,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气候、污染、交通运输、居住成本、休闲体育设施、法规和城市文化生活等方面。因此,测量城市品牌的指标主要包括城市的地位、地理状况、发展潜力、韵律、居民和基本生活条件。此外,Brenda 和John(2005)将伯明翰和英格兰两座城市作为案例,用两个一般品牌模型(Keller 的品牌报告卡以及 Chernatony 和 Riley 的双旋涡模型和旅游业分解模型(Jafari 模型)对城市品牌进行了分析。Laaksonen 等(2006)则采用焦点小组座谈法对城市形象进行访谈研究,探索人们心目中对城市形象的主观描述,并提出了一个‘四维(自然、产业、文化、建设环境)三层(观测层、价值层和环境层)’概念模型”[44]。
从城市品牌建设的结果看,可以评估城市品牌效应,它是指城市品牌对城市和社会的作用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城市品牌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对于城市发展会产生强有力的综合效应,主要效应:磁场效应;扩散效应;乘数效应;能级效应[45]。
(七)品牌维护
凯勒教授认为品牌危机很难管理,因为危机中有太多的变数[8]。正如斯蒂芬・金指出,品牌的周期性衰退是不可避免的。约翰・菲利普・琼斯认为,品牌像动物和植物一样,也会经历一个出生、成长、成熟和衰退的过程。导致品牌化城市发生周期性衰退或发生贬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品牌化城市缺乏动力,未通过不断创新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二是新的品牌化城市出现。在一个经济体内,存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在竞争压力下,新的品牌化城市必然出现,新的品牌化城市的出现意味着新的商机或投资机会,从而产生新的品牌噪声吸引投资者和消费者[16]。
可见,城市品牌建设要有风险意识,重视品牌维护,加强城市品牌风险管理,就是要求城市品牌管理者(或管理机构)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对城市品牌最大安全保障的一整套的科学管理方法。既要重视城市品牌正面宣传,也要建立健全城市品牌风险机制:加强城市品牌风险管理就是要从城市品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来加以管理[46]。刘彦平(2006)认为品牌管理要居安思危,重视危机管理,要有制度保障,应规范监督,实时监测评估,进行持续改进[47]。
于宁(2007)从城市品牌资产的角度,论述城市品牌资产的开发、评估及维护。应该从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三个层面对城市品牌资产进行维护[48]。政府层面的维护策略主要是:建设制度环境;提升政府形象;建立监控系统;设立危机处理机构;构建法律保护。行业协会层面的维护策略:行业协会监管;制定产业标准;注册城市的产业品牌。企业层面的维护策略:提高企业产品品牌价值;加强企业间的协同效应;壮大产业集群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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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Commentary on City Brand
WANG Yong
(Economics and Finance College of Zhejiang Va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
Hangzhou 310053,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