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1 00: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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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是一个高速发展的世纪,在这一百年里,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科技日新月异,经济快速发展,国际环境日益稳定,正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FDI)迅速发展起来。
一、世界直接投资的现状
进入21世纪后,FDI继续发展,2007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达到18333.24亿美元,远远高于2000年创下的历史最高水平。
2007年发达国家的流入量达到12476.35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了32%,美国仍然是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接受国,欧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最大的地区,几乎占发达国家总流入量的三分之二。
发展中国家FDI流入量在2007年达到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4997.47亿美元,具体来看,所有发展中地区的FDI流入流量几乎均有所上升。
二、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方式分析
FDI有两种进入方式: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科技进步加快和各国经济自由化加强,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FDI存量和流量规模日趋庞大,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2000年,全球跨国并购总价值达到1.1万亿美元,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所占的份额超过五分之四。一般情况下,外国直接投资较容易受跨国并购的影响,因此,这段时期跨国并购比新建的外国直接投资下降得更多。
2003年跨国的企业购并投资件数4500多起,在发达国家方面,美国是首位的跨国企业并购投资对象国。而在发展中国家方面,中国列首位,但在全世界则列于第四位。2003年跨国企业并购投资额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私有化进程的延缓或终结。
2005年跨国并购的交易额和交易量均有所增加:金额增至7160亿美元;交易量增至6134宗,已接近1999年跨国并购达到第一次高峰时的水平。这样高水平的并购尽管是跨国公司战略选择的结果,但也确实受到全球证券市场复苏的推动。
2006年,并购仍在外国直接投资流量中占很高比例,但绿地投资也有所增长,特别是在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期经济体。由于公司盈利的增长,利润再投资已成为内向外国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大约占2006年全世界外资流入总量的30%,单在发展中国家就占到了一半。
2007年,跨国并购交易的金额达到1.637万亿美元,比2000年创记录的水平增长了21%。因此,从整体上看,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对2007年全球跨国并购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三、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启示
1、中国应增加对外直接投资,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总体水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现在中国的外汇储备也相当丰富,中国有条件有能力增加对外直接投资,特别是增加跨国并购,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年在世界范围内,跨国并购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中国要进一步发展本国经济,就要顺应世界发展潮流,采取并购的方式可以利用别人原有的销售渠道,与新建相比,节约成本。
2、培养跨国管理人才。从整体上看,我国派往境外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缺少从事跨国经营所必备的,既有专门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能,又通晓国际商务惯例,国际营销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跨国经营的高级管理人才。我国企业缺乏一整套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许多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人力资本观念,对人才资源管理的认识仍旧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层次上,导致外派人员专业能力和积极性都不高,远远不能适应跨国经营对人才需求的竞争需要。因此,我国要大力开发和培养符合国际化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在目前国内比较缺乏熟悉国际规则和东道国的市场法律的人才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招聘优秀的国际人才来弥补靠自身培养的不足。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公开招募人才、建立培训中心或者委托专业机构从事相关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李东阳,对外直接投资的实现途径及其选择[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2,(06).
不少学者认识到东道国开放程度会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通常而言,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大小是随着该国开放度的提高而增加的。这是因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而且,较高的开放程度意味着国内企业本身的技术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同跨国公司在海外市场进行竞争(蒋殿春、张宇,2006)。此外,出口的扩大可以使国内企业获得较多的利润,从而为国内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设备的引进提供资金来源(何洁、许罗丹,1999)。但蒋殿春和张宇(2006)还指出,如果行业中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过高,跨国公司就会对行业内的东道国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冲击,从而使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果往往不理想。
尽管上述研究从不同侧面讨论了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但是还没有人详细阐述这种影响的具体机制,相关的实证研究也缺乏理论基础。所以,本文首先对东道国开放度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具体机制进行了描述,然后又以赵奇伟等人(2007)所建立的一个包含制度因素的内生增长模型为基础,建立计量模型,就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根据计量分析的结果做出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东道国开放程度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机制分析
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解释东道国对外开放度是如何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实现途径的。
1.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实现途径
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包括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向的竞争效应。首先,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实施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引起当地技术进步,带来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张诚等人(2001)认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跨国公司采用先进技术对当地企业产生示范作用,或者通过增加竞争压力,迫使国内竞争对手谋求提高技术水平,并引起当地企业的模仿;第二,通过跨国公司的员工流向本地企业而实现技术溢出;第三,跨国公司子公司会以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等身份与当地企业建立起业务联系网络,从而通过前向联系与后向联系带来技术溢出。其次,跨国公司也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引致负的溢出效应。在进入初期,跨国公司通常会带来激烈竞争,改变当地市场的供求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当地企业受益于积极的溢出效应而降低平均成本曲线,但因为跨国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或将需求从当地企业转到其他企业,从而使当地企业维持低成本所需要的生产规模无法实现,结果是企业实际生产点只能沿其平均成本曲线向上移动,其实际生产的单位成本仍很高,甚至高于跨国公司进入以前的成本(Markusen&Venables,1999)。此外,如果东道国的劳动力市场低估人才的真实价值,跨国公司的进入就会从当地企业吸引大量人才,造成负向的溢出效应。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描述外商直接投资积极的技术外溢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Aitken&Harrison,1999)。假定在一个完全竞争的本地市场中存在若干面临固定生产成本的企业。由于边际成本较低,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更大的生产规模,而为本地市场生产时跨国公司就将会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使其削减产量。如图1所示,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使得本地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由AC0下移至AC1,但额外的竞争迫使当地企业的产量从Q0削减至Q1。由于现在当地企业只能在一个更小的产量上平摊固定成本,所以平均成本沿AC1上移至C点,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效应是提高了当地企业的平均成本(由最初的OA′提高至OC′)。可见,如果竞争效应B′C′足够大,则即使存在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A′B′,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A′C′也会为负。
2.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
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可以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可以从全球范围内进行融资和招募人才,当地企业就更有机会利用新技术,经由示范模仿、人员流动和产业关联等途径获取积极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使得当地企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全球市场,所以当地企业可以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中获取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使得当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为有利的位置。相反,如果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很低,当地企业就难以达到最优的生产规模,内外资企业的能力差距就会加大,限制了东道国企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正溢出效应。
东道国开放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影响可以用图1来说明。如上所述,积极的技术溢出效应和负的竞争效应分别取决于A′B′和B′C′的大小,而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则由A′C′表示。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会影响到企业的平均成本。如果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很高,当地企业不仅更容易获取所需生产要素,还可以面临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比封闭国家的企业更容易形成最优生产规模,在图1中AC1必然是该期内较低的一条平均成本曲线,当地企业充分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同时,由于内外资企业的竞争能力更为接近,跨国公司就难以大幅度挤占当地企业的市场份额,所以当地企业产量削减不会太多,Q0和Q1比较接近,故而竞争效应B′C′较小。这样的话,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就会为正,在图形上体现为C′落入A′B′线段上。东道国的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当地企业获取所需生产要素就越便利,企业的生产规模越趋于最优规模,正的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就会越大,C′就会越接近于B′点①。相反,在相对封闭的国家,当地企业就很难获取所需生产要素,技术溢出效应不会使AC0下移到最低的平均成本曲线,而竞争效应则会使产量削减的幅度足够大,结果使得C′就会落在A′点之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净溢出效应为负。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净溢出效应的大小取决于东道国对外开放的程度。
二、东道国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
溢出效应影响的实证分析
赵奇伟、张诚(2007)建立了一个包含金融制度在内的内生增长模型,在模型中,金融深化程度通过影响国内研发部门的知识积累对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的途径产生影响。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理论模型进一步扩展,可以理解为包含对外开放程度等因素在内的制度变量对溢出效应的影响。所以,在他们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构建计量模型如下:
γYit=β0+β1FDIit+β2Hit+β3θit+β4openit+β5openit×FDIit+uit,i=1、2、......31;t=1、2、......8(设1997年为时刻1)。
其中,被解释变量γYit为我国1997~2004年31个省市中第i地区第t年的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工业总产值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991=100)调整为实际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1997~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类似地,Hit为i地区第t年的人力资本存量,由各地区受教育年限的加权平均值来刻画。具体计算时,我们把小学、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的受教育年限分别记为6年、9年、12年和16年,则各地人力资本存量的计算公式为:小学比重×6+初中比重×9+高中比重×12+大专及以上学历比重×16①。所使用数据来自1998~2005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θit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计算方法为外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与内资企业劳动生产率之比减去1。其中,劳动生产率表示为工业增加值与就业人员的比值。在这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外企就业人数单位为万人,两类数据均来自《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内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缺乏直接数据,由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扣除掉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得到。其中,各地区工业增加值单位为亿元,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②。
openit是对外开放度。一国的对外开放度可以用外资依存度③来表示。外资比重越大,当地企业与其接触的机会就越多,示范-模仿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Findlay,1978);开放度还可以用一国的贸易依存度来表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1995),发展对外贸易一方面可以加速世界先进科学技术的知识和人力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传递,使知识和专业化人力资本能够在贸易伙伴国内迅速积累;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传播与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各国之间开展贸易还可以节约一部分研究与开发费用,避免重复劳动。这些都为东道国获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创造了更多条件;此外,也有人综合考虑前面两个因素,用外资依存度和贸易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对外开放度(兰宜生,2002)。本文中选取的指标是贸易依存度,即进出口贸易总额与GDP之比来表示open,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回归分析中的多重共线性。其中,进出口总额根据各年度汇率中间价调整为人民币计价,以和GDP单位相统一。进出口贸易总额、汇率中间价和各地区GDP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
在把openit和FDIit作为控制变量后,我们就可以用openit×FDIit来衡量受东道国开放程度制约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为了更准确地衡量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我们分别用两个指标来刻画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在中国经济中的存在水平。一是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GDP和的比值FGDP,另一个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比AFDI。所用数据均来自1998~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我们约定,使用FGDP时的计量模型为模型1,使用AFDI时为模型2。
根据表1的回归结果,开放度所决定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4年期间为负,即开放度相对于外资规模来讲相对较低。这个结论可能和很多人的判断不一致,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对外开放度已经很高了。这需要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外贸依存度而不是外资依存度和外贸依存度之和来表示开放度,这显然会低估开放度的值;第二,兰宜生(2003)指出,尽管我国目前的名义贸易依存度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综合考虑经济规模、贸易形式差异、汇率和通货膨胀率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实际贸易依存度并不高,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只略高于印度和巴西;第三,国内许多产业虽然贸易依存度很高,但没有形成较强的前后向联系,不能起到结构进步的“出口导向”作用。为了观测我国对外开放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动态影响,我们分1997~2000,2001~2004年再做计量分析。如表2所示,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1997~2000,2001~2004年两个阶段都为负,但是在第二个阶段负效应更为明显。这说明,开放度在第一个阶段相对于外资规模已经较低,到了2001年,随着外资累计规模的进一步增大,开放度相对更低了。
三、结论
根据上述理论模型及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东道国对外开放程度是决定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由于开放度高的国家可以为当地企业提供融资、获取人才、以及接触外资企业上的便利,所以开放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获取正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而开放程度低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不明显甚至为负。
第二,我们所提及的开放程度是个相对的概念,当开放程度相对于外资规模较高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正;而当开放程度等制度因素的发展比外资规模相对滞后时,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就为负。于是,这就出现了一国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在不同时间段上的变化。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开放程度相对于现有的外资规模一直是滞后的。因此,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在近两年已经全部为负。
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有选择地进一步开放某些产业,特别是增加生产行业的开放度。另一方面,对某些外资比重过高的行业要对引资规模加以限制,保持适度的内外资比例,给内资企业以成长的空间。
[参考文献]
[1]何洁,许罗丹.中国工业部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外溢效应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文汇,1999,(2):16-21.
[2]蒋殿春,张宇.行业特征与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基于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分析[J].世界经济,2006,(1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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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诚,张艳蕾,张健敏.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及其制约因素[J].南开经济研究,2001,(3):3-5.
[6]赵奇伟,张诚.金融深化、外商直接投资溢出效应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1997~2004年省际面板数据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6):74-82.
[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发展报告课题组(朱立南执笔),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度与适度外债规模[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5):1-11.
[8]Aitken,BrianJ.andHarrison,AnnE.DoDomesticFirmsBenefitfromDirectForeignInvestment?EvidencefromVenezuela[J].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89.No.3,June1999,pp.605-618.
关键词: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地域结构;战略
二战后,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和科技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异军突起,成为改革布雷顿森林体系以来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特别是2O世纪8O年代之后,随着全球化的加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改变了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格局,也证明了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国家参与国际分工、推行全球战略的重要手段和动用全球资源、启用全球投资回报最高区位、获得国际经济竞争能力、控制能力的关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可分为贸易性和非贸易性两种,其中非贸易性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最主要的对外投资形式,也是企业大力推行R&D、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驱动企业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源泉。
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提出“出国办企业”,第一次把发展对外投资作为国家政策,从而拉开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序幕。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对外非贸易直接投资发展速度加快,但仍显不足。根据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遵循世界对外直接投资规律,适度发展企业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是中国广泛参与国际竞争,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而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区位是企业投资阶段的重要表征和取得投资成功的关键,加强企业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企业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域结构特点
1.地区集中性。中国企业对外非贸易直接投资在区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北美(仅指墨西哥以北的美洲,下同)、大洋洲、亚洲等地区。截止1997年,累计在上述三洲的投资分别占总投资的22.08%、31.45%、18.05%,共计71.58%;而在拉美、非洲、欧洲分别仅为10%、11.07%和7.35%。从国别分布看,投资主要集中在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国及少数石油、铁矿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如到1997年底,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累计投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有19个,累计存量投资占到总投资的90%。
2.资源指向性。中国自然资源种类相对齐全,总量大;但人均量少,开发成本高,有些资源还比较短缺。因此,中国企业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源导向性明显。1988年,中国17家最大的跨国经营企业中,有10家属资源开发型。1985年以来,中国一些企业在摩洛哥、尼日利亚、美国、印尼、阿根廷、加蓬等20多个海洋资源丰富的国家投资渔业开发,已经运回数十万吨渔货;中信等公司在北美、拉美、非洲、南太平洋地区开发林业资源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运回了大量的木材;上海轮胎橡胶集团在泰国南部的合艾橡胶园附近开办合作公司,累计已向母公司运回1万多吨天然橡胶,满足了母公司的需要;中国治金进出口公司在澳大利亚总投资2.8亿澳元开发铁矿,在以后30年内将运回2亿吨高质量的矿砂。
3.发达国家占主导。中国企业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占有主导地位。1979—1990年,其投资总额在发达国家占67.09%,在发展中国家占32.91%;其中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在发达国家为576.95万美元,在发展中国家128.91万美元。当然,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发达国家的投资比重趋于下降,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减小;而在发展中国家的比重趋于上升,企业平均投资规模增大;但从总体存量投资看,发达国家依然占优势。如1979—1997年,上述两项指标在发达国家分别为51.61%和428.49万美元,在发展中国家分别为48.39%和138.43万美元天元。
4.形成三大核心投资区。中国企业累计对外非贸易直接投资形成三大核心区:(香)港澳(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1979—1990年,在这三个核心区的企业数和投资额比重分别为17.48%、18.47%、5.99%和11.15%、33.18%、30.26%,三者合计分别占41.96%和74.51%。1991—1997年分别为5.16%、13.99%、4.41%和15.09%、29.19%、3.83%,三者合计分别占23.56%和48.11%。1979—1997年分别为8.76%、15.6%、5.22%和11.28%、30.95%、15.88%,三者合计分别占28.61%和58.01%。
5.投资重心呈阶段性转移。中国企业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明显的阶段性:(1)1979—1984年为自发探索阶段。此阶段兴办企业113家,年均不到20家;投资1.27亿美元,年均2100万美元;主要分布在港澳和发展中国家。(2)1985—1991年为起步阶段。1985年,对外贸易合作部制订了海外开办非贸易企业审批办法,1987年国务院批准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跨国经营试点,促进了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仅1987年就兴办海外企业124家,投资4.1亿美元,为前8年的1.7倍,出现了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一次。到1991年底,累计兴办企业1008家,投资13.95亿美元,主要分布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巴西、新加坡、原苏联等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大大降低。(3)1992年后进入快速发展期。1992年国务院批准首钢扩大海外投资和经营权,标志着中国海外投资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2—1998年,开办企业1288家,投资12.02亿美元,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例分别为25.56%、49.39%和74.44%、50.61%,呈现出发展中国家投资所占比例上升,发达国家所占比例下降,投资重心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发展态势。
6.投资行业和存量增长的空间分异日益明显,投资地区不断趋向多元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多以专业贸易公司为主,地区多选择在出口市场集中的东南亚和少数发达国家,且主要投资餐饮、服务业。这是由投资主体的实力有限所决定的。80年代后期,投资主体从专业贸易公司发展到大中型工业企业,由邻近发展中国家向亚非拉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欧美等发达国家辐射,投资结构转向资源开发、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后,投资进一步向东欧和韩国等国家拓展,地区、行业亦更加多样化。在发达国家主要投资机电、高新技术研发;在发展中国家以资源开发和纺织、玩具、摩托车、自行车、电视机等行业为主。从投资增量上看,亚洲持续走强,非洲、拉美等投资日益加速,欧洲、北美缓慢提升,澳大利亚及若干国家近年则呈现存量投资递减的趋势。1979—1990年,在亚洲、北美、大洋洲的累计投资分别占总投资的33.72%、31.23%、19.30%;在拉美、非洲、欧洲的投资分别占5.10%、4.90%、5.66%。1991—1997年,在亚洲、非洲、拉美、欧洲的累积投资分别占24.21%、15.59%、13.88%、8.69%,比1990年的累计投资分别增加4.91、10.60、8.22和3.03个百分点;北美、大洋洲的累计投资占29.64%和7.63%,比1990年分别减少4.08和23.60个百分点。1998年对亚洲和非洲的投资分别达0.68亿美元和0.9亿美元,占总投资的22.4%和34.6%。在智利、日本、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的存量投资比上年净减221.4亿美元。从国别分布看,1979年开始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到1990年投资国家和地区达106个,美国、加拿大、香港等8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存量投资比重为82.42%。到1997年扩展到146个,香港、美国、加拿大等前8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占总投资的68.3%。
二、成因分析
1.地缘政治和历史文化因素。地缘政治和历史文化因素对投资影响很大。美、日、欧洲诸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都选择地理上接近或历史文化联系密切的地区,中国亦不例外。港澳及东南亚在地域上与祖国大陆或我国毗邻,华人、华侨集聚,对中国文化有很深的认同感,历史上同中国的经济往来就十分频繁。因此,中国许多跨国经营企业对港澳和东南亚地区的投资环境较熟悉,在对外直接投资初级阶段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不十分明显的情况下,在此投资有利于回避风险、积累经验,推动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提高投资绩效。所以中国对外投资初始阶段的首选区位在该区。同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外交关系融洽,投资的制约因素较少。因此,对外投资最初多选择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2.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战略因素。对外直接投资的结构与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中国并非资本剩余国,经济结构层次和技术水平不高,仅有少量的OIL优势,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初级阶段,投资量不大,且囿于信息和便于管理与调控等因素,呈现不平衡的集聚状态。同时,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际形势趋于缓和的情况下,中国为实现赶超战略,开始注重向发达国家投资,来学习和借鉴国外技术,因此投向发达国家的资金大量增加;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而引发的资源环境压力逐步增大,大量利用国外自然资源,强化对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投资成为中国企业的重要选择。所有这些都促进了中国对外非贸易直接投资格局的形成。
3.目标国外资政策、市场及开发潜力。外资政策对外资的进人至关重要,中国对外投资存量分布和与中国签订了经济贸易协定、双边投资保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基本一致,也说明了这一点。发展中国家一般资源比较丰富,且资金、技术短缺,多处于卖方市场,外资政策宽松,欢迎有利于增加就业的资源开发等劳动密集型投资,这正符合我国的投资特点。发达国家的投资环境稳定,技术先进,市场广阔,对外资开放领域有严格限定,资金需求主要在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因此,随着各国产业结构升级、市场需求转变、外资政策调整及中国投资实力增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不断进行地域分化和整合,投资欧美的产业,技术含量日益提高;劳动、资源密集型投资转向发展中国家,并随着对外直接投资增多,呈现地区多元化和布局趋向平衡的特点。这是适应全球一体化和国际政治经济结构转化的重要举措。
三、区域战略分析
1.投资区位选择的战略目标取向。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在产品的成熟阶段,对外投资主要通过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来降低成本,应选择收入和消费水平接近的东道国;到标准化阶段为进一步降低成本,应选择劳力成本较低的东道国。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则认为,对外投资应选择边际产业,向具有比较优势和贸易带动优势的地区投资来促进出口和产业结构优化。折衷理论首次提出了区位优势是跨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关键因素,企业应充分利用东道国的资源、技术、资金、优惠政策,发挥比较优势,获取收益。上述理论从发挥和寻求比较优势的动因上解释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取向。因此,中国企业对外非贸易直接投资的布局亦应基于多重目标:(1)增加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投资于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市场广阔的东道国,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效益,培育企业与世界跨国公司抗衡的能力。(2)带动出口。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今后出口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将会继续增大,对外投资应选择能带动本国设备、半成品出口的国家,并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3)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遵循“投旧引新”的原理,把轻纺、传统化工、机械等“边际产业”投向一些发展中国家,重新获得发展优势;同时,立足长远,向发达国家投资,学习、引进先进技术,突破各种限制获得资金和市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4)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人均矿产资源折值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许多矿产资源已经或者即将制约经济发展,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应投资于国外资源丰富区,以获取资源,减轻国内环境污染,赢得新的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总体战略。对外投资按投资方向可分为向发达国家的上行投资和向发展中国家的下行投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在区位选择上应以下行投资为主,兼顾上行投资。这由对外直接投资可能对生产和贸易的经济效果产生的影响所决定。发达国家有完备的市场体系,经济发展水平高,投资环境优越,投资于发达国家可以获得先进的技术、管理、信息。但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层次高,我国的相对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难以发挥,在市场上尚难同它们直接竞争。广大发展中国家与我国有良好的政治关系,经济结构相似,文化环境接近。它们工业化水平较低,从生产原料、工具到成套设备都需要进口。我国拥有的小规模优势、适用技术与发展中国家现有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与优惠政策相结合,有利于拓展多元化市场。同时,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还可以旁敲侧击,利用东道国的配额和优惠政策主攻欧美市场。如通过投向一些非洲国家,利用它们享受西欧的特惠关税,主攻西欧市场;对拉美直接投资,可利用北美对该区的优惠政策,广泛利用北美的资金、技术和市场。
3.不同区域的投资战略。(1)稳定提高亚洲的投资。如前所述,中国在亚洲的对外投资具有地缘政治、经济、文化等有利因素,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削弱了大多数亚洲国家的经济竞争力,但增加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优势。亚洲丰富的自然资源,如东南亚的森林资源,西亚、中亚的石油、铁、钾盐等对我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且无论是中国的小规模优势、适用技术优势还是特色技术优势,如陶瓷、刺绣、园林、中医中药等都适合于在本区投资。同时在本区投资也易于推行“投旧引新”的战略,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突破因产业结构趋同导致的贸易壁垒和摩擦。本区的港澳台和东南亚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大;该区各国和地区为吸引外资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投资环境较好。东南亚地区的国际合作开发不断推进,澜沧江一眉公河流域的共同开发得到了沿河各国和联合国开发署的高度重视;中亚地区的经济开发已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这都有利于中国拓宽对亚洲的投资领域。因此,亚洲不仅是中国过去和现在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阵地,还将是今后加强投资的重要地区。
(2)有重点的发展对欧美、大洋洲等发达国家的投资。欧美一直是全球科技创新的领导者。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和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注重对欧美的投资,目的是追求美国高技术,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求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领先地位。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中国跨国公司更应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市场容量大,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越,与我国经济联系强,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和顺差的来源国,在本区投资有利于冲破贸易壁垒,广泛利用外资,学习先进技术、管理方式,获得丰富的信息,增强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提高国民经济素质。目前,我国在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主要以开发资源、低水平加工业居多,无法发挥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今后应改善投资结构,以长远利益为主。由于中国发展阶段和水平的限制,对上述地区投资规模不大,因此必须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3)积极发展对拉美、非洲、中东欧国家的投资。这些地区不仅有我国紧缺的若干自然资源,而且我国产品和服务在这些地区也比较适销对路,市场前景较好。我国的家电、服装、纺织、皮鞋、丝绸等轻工产品和餐饮业在中东欧很受欢迎,而该区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对我国企业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拉美的巴西、墨西哥、智利、委内瑞拉、秘鲁等国的石油、铁、铬、铜和森林资源丰富,投资基础良好,市场潜力大,易于发挥我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非洲总体上经济落后,工业化水平低,但利比亚、尼日利亚、南非、扎伊尔、赞比亚等石油、铜、铬、铁等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与我国的经济互补性强,前景广阔。当然,该区一些国家政治动荡,经济混乱,但大部分国家投资环境较好,整体的潜力较大。
(4)加强对区域经济组织内部的投资。目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紧密性区域组织已经形成,它们的贸易活动以经济区域和经济实体内部循环为主,外部循环为辅,实行严格的有差别的内外政策:区域内实现了商品、资本、劳务自由流动,取消关税和贸易壁垒,统一工业和产品标准,而对区外进口则缺乏优惠条件。这些区域性组织的对华贸易保护日益加强,如1990年代以来,欧盟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截止2000年1月,欧盟对华反倾销达20多种,覆盖了从日用品到家电到工业品,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华反倾销也不断增多。因此,传统出口很难进入。但中国企业在欧、美仍有很大市场空间。应通过强化投资,绕过关税壁垒,将贸易摩擦变成跨国公司内部的交易,分享经济集团内部企业的优惠待遇,开发这一广阔的市场。另外,还要注意在更深、更广的层次上对环太平洋国家投资,深化与本区的贸易、金融关系,继续以港澳为依托构建21世纪的对外直接投资格局,防止被排除在亚太圈外。
四、建议与对策
1.加强宏观调控。政府支持十分关键。首先,要制定优惠的税收、信贷政策,并加快人世为企业的非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创造条件,还要通过制定海外直接投资法、产业引导法等,辅以有效的汇率、还贷能力管制,加强区域性和全球性的战略管理,规范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行为;其次,实施技术情报支持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对重点投资目标的政治前景、市场潜力、制度、劳动力市场进行及时分析,引导对外直接投资布局;第三,制订区域和产业相协调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强化支持重点投资区的重点企业,推动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战略。对中小企业和“边际产业”主要强化信息支持和投资方向引导,使其发挥最大的比较优势,获得投资收益。
2.加快培育跨国公司和专门人才。大跨国公司多施行全球战略,力求区域和产业投资最优化。加快组建中国的跨国公司,形成一批强大的投资主体,是改善对外直接投资结构的重要举措。同时,人才是企业实行对外非贸易直接投资的关键,世界上许多一流的跨国公司都确定了以人为本的制胜战略,如英特尔、西门子、松下等。我国应加强人才战略,培育出更适应于不同地区发展创业的专门人才。这些人应了解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及其瞬息变化的市场、金融、政局,科学决策,及时规避风险,推动投资布局合理化。
3.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华商网络的“窗口”优势。根据我国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不同的产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集团,选择最优的东道国。力求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协调,并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和行业优势的转变,使投资重点向经济增长速度快、潜力大、综合投资环境好的地区转移。注重利用基于“亲、地、神、业、文”五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华商网络,发挥它熟知当地工商界状况、法律、经营习惯等“世界”优势,选择经济效益高、投资风险小的行业和国家,促进海外投资的地域结构优化。
参考文献:
[1]张纪康。国际直接投资[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33-57.
[2]魏后凯。区位决策[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143—165.
然而,对于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东道国而言,必须辩证地看待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这种投资可以对东道国加大资本形成、扩大就业、增加出口以及提高技术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可能产生使东道国国际收支恶化、市场结构趋于不合理和削弱东道自的消极作用。
所以,东道国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政策趋利避害。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纷纷采取形式不同的投资鼓励措施。但这些措施究竟效果如何,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投资鼓励措施的定义、分类和经济分析
投资鼓励措施是指某一政府或在政府的指示下,出于鼓励特定企业或企业类型进行一定的投资行为的目的,向后者提供的可以度量的经济好处,其中包括旨在增加某一外国直接投资的回报率或减少外国直接投资的成本和风险的有关措施。虽然大部分投资鼓励措施有某种补贴成分,这些措施中的一部分-如垄断经营权-虽然会为有关政府带来一些经济成本,但不会引致直接的财政成本。投资鼓励措施还不包括广义的基础设施、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一般性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的调控和财政制度、有关利润汇出及国民待遇等非歧视性政策。
根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大会(UNCTAD)的研究,投资鼓励措施一般可以分为财政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等三大类型。
财政措施的总体目标是减轻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负担。根据减征的依据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针对利润、销售额、和增加值的措施,针对资本投资的措施,针对进出口的措施,等等。
金融措施是指东道国政府直接向投资的跨国公司提供资金以资助新投资或某种经营活动,其目的是降低投资或经营的成本。最常见的金融措施包括政府赠款、补贴贷款、政府参股、优惠保险等。
其他措施是指难以归入财政类和金融类的措施,目的也是增加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当地投资的回报。其主要形式有补贴专用基础设施、补贴服务、市场倾斜、使用外汇上的优惠待遇,等等。
可以看出,东道国政府决定向跨国公司的投资提供鼓励措施时可以有多种选择。究竟选择何种形式取决于东道国政府的需要及其与跨国公司的谈判结果。至于其采取的鼓励措施的成本有多大、成效如何,则与措施的类型以及实施、管理的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
投资鼓励措施是通过减少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的成本、增加其收益这一机理达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目的的。至于这些措施能否达到其目的(即东道国所得收益是否大于其采取这些措施的成本),在什么条件下能够达到其目的,更多地是一个实践问题,经济理论尚未做出一个系统、完整的说明。
迄今,对投资鼓励措施最有说服力的解释是“投资的外在效益说”。外国直接投资会给进行投资的跨国公司带来发挥优势、降低成本、扩大市场、获得规模效益等好处。如果这些收益为投资的跨国公司完全内化,即完全由其所得,这些收益就会包括在投资的回报当中,东道国政府就没有必要采取任何鼓励投资的措施。跨国公司在没有投资鼓励措施的情况的投资水平就是最优的。
除此之外,外国直接投资还有可能对接受其投资的东道国的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譬如:促进东道国的资本形成、扩大就业、增加出口、提高技术水平等,最终起到加快东道国经济增长、提高其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这些效应往往不能被投资的跨国公司所内化,也就不能在其投资的回报中有所反映。
因此,它们被称为外国直接投资的“外部效益”。不少经济学家都非常重视投资的外部效益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如罗默认为,一个企业的资本积累将给进行投资的公司以外的公司也带来好处,尤其是在技术进步方面。其根据是60年代的经济增长理论:技术进步的速度取决于投资率。这样,在投资率和人均收入增长率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由于市场无法使外部效益在投资的经济回报率中反映出来,在外国直接投资的社会回报率和经济回报(即跨国公司自身的投资回报率)之间便形成了一个落差。
斯科特对10个国家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研究发现,投资占产出的比例是高素质劳动力队伍扩大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他的测算,美国和英国的投资社会回报率比其经济回报率高出约7个百分点。这一落差的三分之一为政府税收所至,其余部分可以归因于投资的外部效益。回报率落差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投资不足,也就是投资(包括外国直接投资)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这时东道国政府采取投资鼓励措施,以弥补回报率上的落差,是为了鼓励投资超出自发水平,达到社会最优水平。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如果东道国政府为了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向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了减免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其在财政收入上将遭受一定的损失。从财政学的角度来看,公司所得税有为持股人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在公司税得到减免后,如果是国内企业,其持股人为国内居民,减免的公司税在一定程度上会以持股人个人所得税的形式收缴上来;但如果是跨国公司,减免的东道国公司税则以持股人个人所得税的形式不同程度地转移给了跨国公司的母国。只有在外国直接投资的外部效益足够大的情况下,东道国政府才会愿意降低公司所得税率,放弃这笔收入。
对外国直接投资鼓励措施另一种常见的解释是“幼稚工业说”。其基本要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支持保护措施的幼稚工业说是完全相同的,即:在一国某一产业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规模小,技术也不十分成熟,生产的成本较高,该国在这一产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能够引入外国资本,并以此带动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引进以及东道国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的增加、技术的成熟与进步,东道国该行业生产的平均成本下降,该国从而获得在这一产业的比较优势。然而,由于存在着缺陷或失效的现象,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
譬如,由于资本市场的缺陷,企业可能面临着在筹资方面受到的限制。这与个人在筹资方面受到的限制是同样道理。一个人在年轻时无法以其未来收入为基础进行借贷,会导致其现期消费不足。同理,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能因无法判断企业某一投资项目是否能够盈利而对投资于该项目望而却步,于是出现投资不足。
信息的不对称性还会在其他两个层次上导致投资不足。
首先,由于企业的局外人在开始阶段对企业的资质不甚了解,企业的管理人员为了吸引投资者,可能会采取增发红利的办法。这样一来,企业进行新投资的成本增加了,导致投资低于投资者充分掌握信息时的水平。
第二,企业只有在新投资能够给现有持股人带来正净现值(即投资的回报大于投资和偿债开支之和)的情况下才会筹资进行新投资。由于债权人和持股人相比在获得补偿上具有优先权,如果对投资的未来收益没有把握,持股人一般不会愿意让筹资超过仅够支付投资开支的水平。
幼稚工业说认为,投资鼓励措施的目的正是为了纠正市场的上述缺陷,使投资能够反映某一项目在长期内降低成本的潜力。根据这一理论,临时性的投资鼓励措施对处于初始阶段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条件是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是要以那些规模较小、正在成长或/且有一定风险的投资为对象,而且还必须具备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的能力。降低税率或临时性免税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优惠效果。如果边际税率已经处于较低的水平,降低税率就起不到多少鼓励投资的作用。如果没有亏损补偿,无论是降低税率还是临时性免税,其对投资的鼓励作用则可能是零。对于面临筹资困难的企业而言,虽然减税在将来可以带来一定的好处,但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与此相比,可以返还的投资抵税措施则有效的多。
如跨国公司的母国实行公司海外纳税冲抵国内税制度,东道国政府采取的对外国直接投资减免税措施的有效性会大打折扣,也许只会起到将税收转移给母国政府的作用。但如果减免税是临时性的,由于在此期间投资尚未盈利,向母国的税收转移因此而推后,对投资仍可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东道国采取这些措施还是划算的。
对投资鼓励措施的第二种解释是“政府政策连续性说”。具有永久性,即以长期经营为目的是直接投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投资一旦做出,往往就无法或至少很难逆转。因此,投资发生地政府有关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对投资的经营状况至关重要。如果政府有远见,就会在设计未来税收政策时考虑其对现期投资的影响。但是,本届政府一般来说无法决定未来政府将采取何种税收政策。即使是同届政府,其税收政策是否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也难有绝对的保证。在投资进行了一段时间、资本量已有相对积累后,特别是在投资成本已经收回、投资回报几近“寻租”后,政府可能会改变税收政策,转而采取较高的税率。
由于迄今为止尚未找到一种现政府约束未来政府税收行为的机制,如果所有有关决策人均能正确地预期到未来政府将采取的税收政策,那么会形成一个理性预期均衡。在这种均衡状态下,所有人在做决定时都考虑到了政府税收政策不连贯的可能性。其结果是:和人们预期政府的政策将是连贯的时候相比,政府征收的税率将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将有所减少。这种理性预期均衡的存在对于在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原因有两个:
第一,外国直接投资往往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二,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政府政策的影响力往往不能与当地投资者同日而语。
由此引起的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政府未来政策的不确定往往构成了其投资不足的又一重要原因。东道国政府采取投资鼓励措施可以对此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
除了上述几种对投资鼓励措施的解释之外,一些国家的政府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可能还有以下两个考虑:
一是补偿政府采取的其他干预措施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例如,东道国政府之所以通过对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原材料、中间产品实行进口税减免来吸引外资,可能是因为其实施的某项政策人为地压低了外国投资的回报率。解决这一问题最理想的办法是取消造成扭曲的政策,从根源上消除采取鼓励措施的必要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其政策目标和其他因素的限制,采取弥补性的鼓励措施可能成为东道国政府不得不采取的次佳方案。
二是鼓励跨国公司承担某种东道国政府自己无力承担的公共成本。
以上说明的是对东道国政府采取鼓励措施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做出的种种解释,也就是投资鼓励措施可以给东道国带来的各种好处。然而,凡事都有两个方面,投资鼓励措施也不例外。如果运用不当,也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正如世界银行指出的:一个政策极度扭曲的经济体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给其带来的很可能不是福利的改善,而是净损失。
譬如,如果按国际价格计算外国直接投资创造的增加值为负,或其以汇出利润的方式减少了东道国的资源,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只能是“悲惨的增长”。
除了可能会导致本章前所述及的向跨国公司的母国转移税收的情况外,鼓励措施往往用于补偿政府采取的其他干预措施给外国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这些措施可能导致悲惨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因为,依靠减免税等措施来抵销当地成分要求、持股限额等限制条件的消极影响、维持外国直接投资的规模会降低外国直接投资的效益。
就一国政府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的优惠幅度、该国经济中存在的其他扭曲现象及其整体经济的效率(全要素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而言,在不考虑其他扭曲现象时,鼓励措施的优惠幅度越大,经济效益就越低;在不考虑鼓励措施时,经济中的扭曲越严重,经济效益就越低,在同时考虑鼓励措施和经济中的其他扭曲的情况下,虽然经济的总效益在一段区间内可能略有升高(反映出鼓励措施对经济中存在的其他扭曲可能有一定的弥补作用),但其总的趋势是随其他变量的增加而降低。
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上述3个变量相互之间的关系。世界银行所作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实际利率为负时,投资者没有必要考虑资本的效益。由于拥有、维持富裕生产能力的成本为零,生产能力可能大大超出近期生产计划的需要,企业也没有必要采用加班、轮班等提高设利用率的措施。也就是说,实际生产能力大于有效生产能力。如果外国直接投资是以合资企业形式出现的,或通过向东道国金融机构借贷使用了东道国的储蓄,外国直接投资的效益与在东道国国内筹资进行的投资一样不可避免地要比在利率处于市场均衡状态下要低。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措施越多,其优惠幅度越大,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越多,给东道国造成的资源浪费也就越大。
再如,如果东道国对某一行业实行高保护,外国投资者(寻求市场型)在进入该国市场后可以获取超额利润,那么,外国投资者做出的投资决定和由此导致的资源配置都可能就不是最优的,东道国在此情况下的福利水平一般比不实行这种高保护时要低。
综上所述,东道国从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措施中既有所得也有所失。东道国政府采取鼓励措施的本意是弥补市场存在的缺陷或经济中存在的扭曲、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并从这种投资中受益。然而,东道国并非总能如愿以偿,有时其采取的鼓励措施还会导致新的扭曲。
此外,还有采取鼓励措施本身带来的成本。这样,在采取某一投资鼓励措施之前,必须要综合考虑其成本和收益。只有在总收益大于总成本的情况下,采取这项措施在经济上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二、投资鼓励措施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
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不同区域的调查结果证实,投资鼓励措施在外国直接投资者区位选择中的作用是有限的。
譬如,在50年代对247家美国跨国公司所作的一项调查中,只有十分之一接受调查的公司将东道国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列为进行外国直接投资的前提条件之一。与此相对照,分别有57%、39%、26%的公司认为货币的可兑换性、政治稳定、市场规模及资源供应状况是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又如,在60年代对205个跨国公司在67个国家所作的365项投资进行的调查资料显示,影响投资者决策的最重要的非政策性因素是面对关税和汇兑壁垒维持市场份额或向新的市场扩张。在诸种政策因素中,接受调查的公司认为政治、经济和金融形势的稳定最为重要东道国法律法规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和组织鼓励较少限制、给予外资企业非歧视待遇以及东道国政府重视发展经济也被认为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较大。
从这些早期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所作的调查看,与投资鼓励措施相比,其他一些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因素对投资流向和区位格局的影响要大的多。
在此以后所作的一些调查的结果又反复证明了当时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
如30家集团在80年代中期所作的调查发现,在19个影响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因素中,东道国政府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只排在第7位。在同期对30家跨国公司的74项投资所作的另一项调查中,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关于资源、生产成本和市场的经济及长期战略性考虑。东道国是否采取了投资鼓励措施在其中的影响微乎其微,这些措施的存在只不过是“锦上添花”-即使原本已有吸引力的东道国更具吸引力而已。联合国贸发大会和欧盟委员会在1996年联合对16家跨国公司在亚洲直接投资决定因素所作的调查也再次证实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诸项调查的结果显示,东道国的市场特征是影响外国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最重要的因素。对于从事出口导向型离岸生产的投资来说,相对生产成本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严重依赖资源的投资项目来说,邻近资源的供应地则至关重要。东道国的政治形势、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运输成本、法律环境以及有关外国直接投资进入和开办企业、国民待遇等制度都对外国投资者对投资地点的选择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对于单个东道国而言,其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绝对作用不大。在实践中,很难确定鼓励措施的边际引资量,即因东道国政府采取的特定的投资鼓励措施而增加那部分外国直接投资。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外国投资者往往只要满足某些条件就可以享受鼓励措施的优惠待遇,这些措施的惠及对象即有在没有鼓励措施的情况下就不再投资的投资者,也包括了无论有无鼓励措施都会前来投资的跨国公司。
从各项调查的资料来看,有相当数量的投资者属于后者。他们之所以到某一个东道国去投资,是为其总体投资环境或特定的条件所吸引,有无鼓励措施无关紧要。也就是说,东道国采取的投资鼓励措施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带来新的投资,只是等于向跨国公司作了一笔转移支付而已。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鼓励出口措施相比,各种鼓励外国投资者向东道国转让先进技术的措施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譬如,一些国家试图以减免税、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费提供补贴的办法来吸引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设施,促使高科技企业在某一地点形成群体。还有一些东道国政府采取政府采购和补贴科研经费等手段来鼓励跨国公司转让技术。但是,有研究表明,东道国提供的税收减免和资金补贴对高技术企业的区位选择并无多大影响;能否获得充足的廉价而又训练有素的劳动力对于高技术企业的投资者来说要重要的多,(如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果说各国吸引高技术企业政策在90年代以前是以提供税收优惠和硬件设施为主要内容的话,进入90年代以来,其重心已转向提高教育水平、健全有关法律制度、提供有利的经济环境。
当然,投资鼓励措施也并非毫无用处。
例如,如果有若干个投资地点可供选择且其在投资环境等条件方面不相上下,如果投资项目具有明显的成本取向且流动性较强,鼓励措施也能起到“一两拨千斤的效果”。其效果对于低工资国家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来说尤其显著。
韩国在70年代实行过允许出口企业以优惠价格获取原材料、信贷资金和外汇的政策。台湾曾为企业的出口提供返还投入品进口税的优惠。不少国家和地区还开办了出口加工区,以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促进其发展。这些措施均有力的推动了跨国公司在有关东道国的直接投资以及这些国家出口贸易的增长。
结论:外国直接投资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投资鼓励措施是许多国家赖以吸引跨国公司到本国进行投资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数量和优惠程度近十几年来呈逐渐升级之势。这里面固然有各有关国家自身的原因,但是相互之间通过提供更多、更大的优惠以争夺有限的外国资本起到了关键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增长政策建议
西安市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稳定的正向均衡关系,但由于西安市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存在诸如引资结构不合理,引资主体、方式和来源单一,投资成本过高和市场及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削弱了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效应。因此,西安市在进一步引进外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积极改善投资环境
(一)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
无论国际上还是我国国内,在外资流入多的地方,基础设施都是较完善的。相应的,结构合理、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商直接投资。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对于能源、交通、通讯、医疗等基础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我市应继续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加强现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但是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量大,期限长,回收慢,仅仅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是远远不够的,可以考虑让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国际上常用的BOT,TOT的融资方式,可以进一步缓解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制约”,减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压力。
(二)注重营造投资软环境
西安市实行的“一厅式”和“一票式”办公,以及投资服务中心和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的成立,是西安市整顿投资环境、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应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客商的合法权益,避免“重招商轻管理,重承诺轻兑现,重宣传轻服务”的现象。
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拓展引进外资方式
(一)应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西安应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现代农业方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注重由工业领域的利用外资向服务贸易领域的转变,积极推进商业零售试点、旅游、外贸、金融、保险等领域的利用外资。要以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会展旅游等项目为重点,引进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项目。例如果业深加工、畜牧业深加工等现代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等。此外应加强西安市与港澳台地区优势互补,香港是世界重要的金融、商贸、物流和信息中心,西安市的科技优势、旅游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突出。2002年,“西部大开发西安投资发展协调委员会”和2005年国内首家香港西安商会的成立,为西安扩大与外合作搭建了发展平台。
(二)拓展引资方式
西安应深入实施“以商引商、以外引外”的招商新模式,充分利用港澳台地区以及外资项目商的各种优势,扩展平台。通过实施委托招商,以外引外,实现借力引资。不仅可以降低招商成本,还能提高招商引资的速度和效果,以最低的投入,实现最佳的引资实效。可以在港澳台地区设立招商联络点,市政府还可以委托港澳台地区、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的外商、华侨以及商会作为招商顾问或者招商代表。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旗舰型项目,逐步实现“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强化产业、园区、企业专题推介,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提高项目签约的成功率和外资到账率。
三、建设引资带和产业链,形成集聚效应
(一)建设引资带,形成梯度引资网络
西安市目前有4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诸多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等,在此基础上应确立不同层次的引资带和引资区域,形成点、线、面相互交错的引资网络,实行错位竞争和重点支持战略相结合的外资政策。
首先,形成南北两条引资带。南面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引资亮点,拓展曲江旅游度假区、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韦曲航天科技产业开发区和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的引资能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中心,进而带动长安区,形成南面的一条引资带。这里高校众多,应以高科技和人才为比较优势吸引技术含量较高的外商直接投资。北面以西安经济开发区及其内属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为增长亮点,辐射周边的区县,扩大引资规模和范围,使经济开发区的引资能力得到拓展。向北延伸到未央湖旅游开发区、未央工业园、阎良国家航空技术产业基地和高陵西安泾河工业园。从这五个引资点联结成北面的引资区域,目前西安市从北郊张家堡到南郊韦曲的二号地铁线已全面动工,更有助于加强北面与南面的经济联系,形成南北的一条引资带,与东西面形成产业和资源的优势互补。
其次,从南北引资带分别逐步向东西实行传递机制。西面的工业区仅有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相对于南、北郊较少,应加快“西咸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打造“大西安”,实现“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市场同体”“产业同步”“科教同兴”“旅游同线”“环境同治”。东面相对比较落后,应该积极发展浐河经济开发区和灞桥科技产业园,加快打造西安浐灞生态区的进程,应以吸引外资和内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其融资不足问题。在政策上应该有所倾斜,除了税收优惠政策,还应该创造引资“直通车”的方式,在经营管理机制和审批机制上给予优先,通过财政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并进的方式吸引外资。在此基础上以引资带为线,以各经济开发区为点,在全市形成一个分层次、梯度推进的引资网络。
(二)建设产业链,形成集聚效应
现有的大部分经济开发区建设没有形成为外商投资配套的产业链,也没有形成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而现代工业产业链的构成,包括原材料加工、销售、服务等多个环节,一个企业不可能包揽所有项目,必须依靠整个产业集群来共同完成。产业链和集聚效应可以降低信息和原料成本,并且通过增强企业间的优势互补降低了经营成本,它的稳定性和短期内难以复制的特点有效的巩固了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当前跨国公司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根据之一便是这种由一些相关联的公司、专业化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机构在某一地域或某一产业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所形成的集聚效应。因此,西安市应当充分发挥各个经济开发区的作用,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制定不同的引资战略,优化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定位,促进开发区产业集群的形成。同时,以各开发区为中心,以其产业集群定位为目标,制定周边区县的产业配套计划,培养为外商直接投资配套的产业链,优化投资环境。
四、鼓励外资并购改造国有企业
西安市应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推动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重要举措之一。况且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相对较弱,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吸收能力也比较弱,合并和被兼并是提升国有企业技术最有效的方式。西安市在鼓励外资并购改造国有企业的过程中,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一)完善外资并购的法规建设并进行管理
国外对外资并购问题有着一套完备的、能够对跨国并购进行有效规制的法律体系。国外的外资并购法律以反垄断为最高准则,并且大多数国家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实行的是同一法律体系。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采用的是不同的政策,因此我国的外资并购法律,也可考虑借鉴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经验,制定单独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规制和管理。该法律体系应包括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公司法、社会保障法、破产法等。
(二)建立公开的信息平台,使外资并购透明化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过程的暗箱操作,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现阶段我国在国有企业转让方面还无法做到信息公开和交易透明,这会直接影响到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效率。要建立完全公开的信息平台,促使国有产权交易透明化,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完全公开的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全面的披露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包括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和产权交易信息。可以使公众及时地了解到相关国企产权交易的信息。这不仅为外资并购提供了便利,也使并购过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有效避免各种不合法、不规范的交易发生,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三)完善和发展中介机构
跨国并购涉及的问题很多而且复杂,包括资产、财务、政策、法律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并购活动都是由中介机构组织参与完成的,而西安市现在缺少高水平的中介机构。因此,应加快培育外资并购的中介机构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提高外资并购的成功率。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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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晋平。仍将平稳增长2005年-2006年中国利用外资现状及走势[J]国际贸易,2005,12:27~31
每个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离不开技术支持,只能从劳动密集型或者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发展,才能有效转变产业结构,那么外商直接投资在注入过程中,通过技术转移和溢出效应促使东道国的生产技术进步,产业结构的转变和优化离不开外商直接投资发挥的作用,产业结构的升级,就能促使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外商直接投资的利用对东道国在其经济增长上的影响并不全是正面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不但有时候没有实现东道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反而有可能造成本国的经济倒退、引发经济泡沫,更加大了东道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不合理布局将导致东道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通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而形成的东道国技术溢出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在引入发达国家外商直接投资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产业之间的平衡发展,避免不平衡发展所带来的后果。东道国呈现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状态,重要原因在于产业布局的不规范、不合理性导致的。(2)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垄断阻碍东道国研发水平的提高。很多跨国企业在进入比其发展水平低的国家时,对生产技术进行行业垄断,会直接影响东道国经济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投入国家和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大,技术水平的悬殊会越来越明显。
2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经济增长方式的形式分析
东道国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受跨国公司的外资进入影响越来越深远。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是通过两种形式影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通过上两条思路可以进行如下的概括:一是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方式的直接影响方式主要体现在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投资形式本身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东道国在引入外商直接投资以后,外资企业所具备的技术水平高、管理经验先进的优势,随着对东道国的外资投入,渗透到东道国,缓解东道国优势行业垄断、劣势行业只能淘汰的现状,使得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合理整合。二是外商直接投资通过间接的溢出效应影响经济增长方式,外商直接投资从表面上看仅仅有资本的流动功能,但是在资本输出的过程中管理经验、产品技术、销售技巧、网络覆盖等都随之输出。并能大大提高东道国的产业技术水平。而这些也是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是一种相对表面和外部性的表现。
3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经济增长方式的效应分析
3.1技术转移和扩散效应的影响东道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机制与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转移与扩散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两个关键问题:第一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技术控制约束着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转移与扩散力度;第二是东道国自身的技术吸收能力制约着模仿学习能力。由于外商直接投资跨国公司企业便会对在东道国进行的技术研发实行垄断或技术控制。
3.2竞争效应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其目的都有所不同,在东道国生产本地化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在与其它国家竞争的过程中,在压力之下,东道国的企业就会采用模仿学习手段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竞争效应和模仿学习效应之间就会逐向趋同,从而竞争效应就能提高东道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当然除了这些主要数量指标以外,当前的全球化趋势与19世纪在金本位制下所达到的经济一体化(全球化)也有质的区别。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卷入这场全球化过程的国家、地区更多,更广泛,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它所涉及的领域更多,更深入,层次更高。尤其重要的是,企业的全球化过程,跨国公司的发展所达到的程度是空前的。我习惯于用公司一体化的概念来概括这一过程(corporateintegration)。根据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可以把公司一体化分成若干层次,我们这里不去仔细分析它们的区别。但概括地讲,全球范围内公司一体化网络的建立,使得从R&D到生产再到销售的整个价值增值链的各个环节,被按照最有利的区域布局安排在世界各地,使全球范围的国际分工越来越多地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分工,再加上相关企业的战略联盟,又大大扩大了企业(公司)一体化的外延。企业的国际化、一体化的这种趋势,已经使世界市场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真正象微观经济学中所描绘的那种纯净的市场机制所涵盖的交易的范围越来越小。世界市场已经由跨国公司这一只只“看得见的手”给组织起来了,变成了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于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的产品出现了。这种产品,由于它的价值增值链占据了世界各地最有利的区位,所以在它身上体现的是一种全球的集合优势,而不单纯是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区位优势。
这个事实所产生的影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理论的影响。这种情况对传统的国际分工理论,特别是以要素禀赋论为核心的经典贸易理论提出了挑战。这样一种全球化商品在国际间的流动,很难用反映一国区位优势的要素禀赋论来解释。如果做实证分析的话,你会发现这种理论对当今国际贸易的发生机制和商品流向的解释力一定要大打折扣。最终商品的出口国或许只具有加工组装方面的优势。
第二、对企业的经营实践的影响。全球化商品的出现,使那些没有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被推到绝对被动的境地。只局限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进行发展,它的产品充其量只能具备这个国家的区位优势(具有国家特征的优势)所赋予的竞争力。如何与集全球优势于一身的那种全球化商品相竞争,是可想而知的。过去人们所关心的是企业具备了哪些优势才能开展跨国经营,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跨国经营本身就是企业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那么这些企业如何生存?出路何在?一个办法是求助于政府,在对外封闭、与世隔绝的状态下寻求发展,这条路显然不合潮流。
另一条出路恐怕只有在开放条件下去寻找。既然国际生产已经形成越来越密集的全球一体化的网络,那么如何在这样的网络中的某些环节找到自己的位置,变成国际生产一体化网络中的一部分,找到这样的位置再谋求发展,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举例来说,我们说中国的汽车行业在短期内难以在整车的出口上有所作为,但是可以选择发展零部件生产。但是这显然有个前提,就是要先将自己纳入世界汽车行业国际一体化的网络中去,否则你自己生产出来的零部件是为谁配套的呢?你知道人家的规格和性能上的要求吗?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发展合资合作乃至于与跨国企业的战略联盟,不只是你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更是生存竞争的需要。为了得到政府给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而去寻求合资合作,与上述这个主流不合拍。
第三、关于民族经济和民族国家政府的作用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民族经济的概念也要进行必要的重新思考。首先,我们上面提到的真正实现了全球化的跨国公司,它们的国籍的观念已经淡化,尽管我们还不能说它已经完全消失。正象湖北大学柳剑平教授在他的论文中指出的那样: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社会中经济联系和交往活动的“完全行为能力”主体,其个体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它实现“个体利益”的市场规则并不完全服从于国家实现“整体利益”的博弈规则。西方早有一种说法,判断一个企业的归属问题不仅要看它的shareholder(stockholder),而且要看它的stakeholder。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者是重要的,但从更广的意义上,所有与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们的归属问题也是重要的。美国的跨国公司来中国经营,你不把它看成是中国的,是可以的;但它在什么意义上、在多大程度上还是美国的?这也是个问题。当然跨国公司与其母国的关系问题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不做详细分析。
另外一方面,我们来看看政府。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与国的政府之间的竞争关系也将成为全球化的。这种竞争关系的核心内容是,每个政府在它所管辖的领土范围内通过提供一整套制度来创造一种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环境。这种服务的提供是通过“准市场化”的机制来实现的。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包括本民族的和外族的),在“国民待遇”的原则下,以税收作为代价来购买这种制度,以获得在这个领土范围内发展的机会。创造一种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机会,不是给予某些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所能比拟的。这是全球化背景下政府间竞争的一个特点。
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直接的目标:一是税收收入最大化;二是国民福利最大化。至于财富的创造过程具体是由什么人在组织的,并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只要财富为这个领土范围内的公民所享有,就是可取的。
当然根据这两个目标,政府也可以有意扶持某些产业。但是需要注意,政府鼓励的是某个产业的发展,那么为此而制定的优惠政策应该惠及所有有意投资于这个产业的投资者,而不仅仅是外商或者内资。既然要扶持的是一个产业,而不是哪一类的投资者,那么所有投资于这个行业的投资者,无论是外商还是内资,也不论是国内的国有经济成分还是非国有经济成分,都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这样做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创造真正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二是可以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加快重点产业的发展。这里有一个基本点需要重申,政府要扶持的某个新兴产业,而不是哪一类人,哪一类投资者。
[内容提要]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的形成,使人们认识到了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联性,即两者既存在互补性,又具有相互替代性。中国已经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关键词]贸易投资一体化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贸易
一、遭遇反倾销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
我国当前对外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出口商品屡屡遭到国外反倾销调查。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发起首次反倾销调查算起,截至2002年底,我国已遭受反倾销诉讼511起,给中国出口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160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从目前看,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绝对数量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占总数的2/5,但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增长明显,成为另一支需要重点防范的新生力量。可以通过下表清楚地看出中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的基本状况:
中国历年遭受反倾销状况
项目(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合计
对华案件数目(起)(1)2043332841435317278
国际案件数目(起)(2)1572242432543552883471111979
占有比例(3)=(1)(2)13%19%14%11%12%15%15%15%14%
中国出口额(亿美元)(4)1488151118281837194924922661325617022
世界出口额(百亿美元)(5)5160539055765492570364316176642446352
占有比例(6)=(4)(5)2.9%2.8%3.3%3.3%3.4%3.9%4.3%5.1%3.7%
另据商务部的资料,中国目前约有4000多种商品遭受过反倾销的调查。越来越多的反倾销使得我国部分主要出口产品市场不断萎缩,相关产业效益下滑,企业停产,工人下岗失业,国外反倾销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毫不夸张地说,面对国外频繁实施的反倾销,中国已经无路可退,必须奋起应对。
二、利用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联性规避反倾销壁垒
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不断增长的势头,我国的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加强联合,多管齐下,采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等措施进行积极的应对,同时还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试图通过加大对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到相关国家内进行投资设厂等方式绕过反倾销壁垒,推进中国的对外贸易不断发展。为此,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了一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个案及其分析。例如Goodman,Spar和Yoffie(199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倾销诉讼所达成的“有序市场安排”和“自动出口限制”协议促使日本和其他外国企业改变了向美国出口打字机、彩电、汽车、钢铁和半导体的方式,而直接到美国当地去生产。Barrell和Pain(1997)也发现,日本1981~1991年间对欧盟和美国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日渐增多的反倾销诉讼的影响。1991年,韩国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揭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与贸易联系比较密切,如开拓市场和回避进口限制所占比重在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正面临着20世纪日本和韩国在出口贸易上的相同遭遇,所以中国可以借鉴日本、韩国的成功经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当地销售,从而绕开贸易保护壁垒,改变国际贸易关系中被动的局面。事实上,在不断面临国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手段的压力下,我国一些企业也已经转而采取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策略。例如我国彩电厂商到土耳其设立生产基地,不但带动了一定的零部件出口,而且为避开欧盟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成功进入欧洲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再如TCL公司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直接在德国境内设厂生产各种型号的彩电整机,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地绕过贸易壁垒,其效果更为显然。
三、中国进一步利用对外直接投资推动对外贸易的分析思考
我国根据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联性,积极实践利用对外直接投资绕开国外的贸易保护壁垒,推动本国对外贸易发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调整。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目前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截至2002年年底,我国设立境外中资企业总数6960家,中外双方协议投资总额137.8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金额93.4亿美元,其中,境外加工贸易企业420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1.22亿美元,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对外投资的行业领域也从最初的只投资于与贸易有关的服务业,逐步拓宽到工农业生产、投资开发、交通运输、餐饮旅游、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贸易、金融、房地产等各种产业。特别是服务贸易型的行业投资十分突出,按照投资额计算,截至1999年年底,在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投资占62%,资源开发型投资占19%,生产加工和农业开发投资占18%.此外,对外投资的区域逐渐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延伸。在中国跨国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由于投资主体的限制,外贸公司的投资区域多选择在原进出口市场集中的地区,以亚洲尤其是东南亚为主,而承包工程多集中在中东和非洲。但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海外投资从以港澳、东南亚地区为主逐渐扩大到其他国家。截至2001年年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已遍布154个国家和地区,而且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200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排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美国、中国香港地区、加拿大、澳大利亚、秘鲁、泰国、墨西哥、赞比亚、俄罗斯和柬埔寨。中国在这10个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都超过了1亿美元,约占中方投资总额的67%,其中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直接投资额都超过了3亿美元,占中方总投资额的29.4%.所有这些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应当承认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推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效用不够明显。根据国内有关院校和学者的调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因目前还比较复杂,具有明显的多元化特征:既有可能是母公司出于长期战略和开拓外国市场的目标需要,也有可能是为了克服已经存在的贸易壁垒,还有可能是为了安置和转移国内过剩的资源,等等。但是,无论如何,在所有的动因之中,通过增加或扩大直接投资,以绕过贸易壁垒,克服进口国贸易限制的动因所占比重是很低的,这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在面临贸易壁垒时,较少使用直接投资的方法去绕开。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也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联性不大。如2001年,中国向对反倾销问题叫嚷最厉害的地区之一的欧盟出口了492亿美元,而对欧盟的投资仅为1161万美元,是中欧贸易额的2%.统计中还发现,中国对欧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德、法、英、意等大国,即使在这些中国企业投资偏好的国家中,中资企业的总投资额也不足5000万美元。另一方面,据统计资料显示,1998~2000年三年内,中国对欧盟出口增长分别达到281亿、302亿和455亿美元,但三年内中国对欧盟投资总量增幅不大,分别为5097万、5149万和5884万美元,就是明显的例证。
怎样进一步发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推动对外贸易的作用?根据我国的实际状况,除了需要积极地鼓励与提倡服务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型的对外直接投资之外,应当重点抓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较为复杂。首先,由于我国制造业对外投资中,有近一半投资于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初级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对带动我国相关行业的贸易出口作用很小,但如果能进口该初级产品,经过深加工再出口,则能间接起到贸易创造效应。其次,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制造业如机械行业,由于其技术是与原材料、零部配件等高度结合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带动我国相关技术、原材料和零部配件的出口,因此具有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此外,遭受贸易壁垒的行业如纺织品业,由于直接出口的困难较大,出口成本提高,为了规避这一壁垒,寻求在海外的市场,争取参加国际分工,企业往往转而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对贸易的替代,补充市场的贸易损失。如果在投资中可以使用国内原材料,则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的出口,对贸易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虽然制造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是复杂的,既可能产生替代效应,也可能会有创造效应,但经验性研究表明,作为投资母国,制造业对外投资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替代效应,对外直接投资会改变母国向东道国出口的商品构成,以中间产品出口代替终极产品出口,这也就更说明了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关联性将会不断发展,我国应该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积极改变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缺乏竞争优势,与对外贸易的规模不相适应的状况,鼓励企业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确实可行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目标。同时,政府要加速完善境外投资立法,利用财政、金融等多种手段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建立起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之间的健康良性的发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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