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律职业教育杂志简介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自2023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3-1439/G4,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作为一本专注于法律职业教育领域的学术期刊,自创办之初便秉持着开放、多元的办刊宗旨,致力于为广大法律教育工作者、研究者及法律从业者打造一个集思广益、交流互鉴的高端平台。这本杂志不仅关注法律职业教育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更鼓励不同观点和学派的碰撞与融合,为法律职业教育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内容设置上,杂志注重涵盖法律职业教育的各个方面,从理论教学到实践教学,从课程设置到教学方法,从师资培养到学生评价,无所不包。它积极邀请法律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一线教师以及法律实务界的精英人士撰稿,就法律职业教育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享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
同时,这本杂志秉持着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不同观点和学派的交流与碰撞。在法律教育领域,存在着多种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每种理念和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适用场景。它为这些不同的理念和方法提供了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让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各种教学理念和方法的优缺点,从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收录信息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杂志荣誉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杂志特色
1、己加入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如无特别说明,视为同意稿件刊发后被以上数据库全文收录和以数字化方式使用。
2、正文字数每篇4000-8000字为宜。请提供3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3-5个关键词以及英文标题
3、除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外,还需提供第一作者的出生年份、性别、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等信息。
4、对于基金项目类论文/文章发表,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稿件中应注明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6、本刊注释一律采用国标形式,脚注尾注分开。引用文献依次注明:作者、文献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时间、页码等项,并请核对无误。
7、对拟录用的稿件,本刊将发给作者用稿通知书;对不予录用的稿件,不再另行通知。稿件自发出之日(以作者收到收稿通知为准)起,三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书者,可自行处理,并通知编辑部,三个月内请勿一稿多投。
8、参照“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数据规范”的要求撰写;首页底脚标名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文末注明作者联系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9、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
10、题名:恰当、准确、简明、清楚的反映论文全部重要信息,尽可能将表达核心内容的主题词放在题名开头,保证检索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慎用缩略语、特殊符号、疾病例数等。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