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考古·辑刊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文献综述、简报和专题研究等。
杂志论文要求: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3、论文中的注释全部使用脚注。使用序号123…在文中上标“123…”,同时在论文后注释列表排序123…注释中凡属于提供文献出处的,都归入参考文献。
4、来稿自投送之日起一个月内请作者不要另投其它刊物。稿件经审阅通过后,请按修改意见修改论文。我们将充分尊重作者的原意和风格。未被录用的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第一作者信息: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职称、学位、工作单位(高校等大单位注明院系等二级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固定和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请勿遗漏,以便及时通知审稿结果和其他事项)。
6、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内容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不分段,用第三人称撰写。
7、以最恰当、简明的词句反映论文、报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语、首字母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
8、插图力求简明清晰,用计算机清绘,线条要匀,线宽0.2mm,图中文字、符号、纵横坐标必须与正文一致;照片要求黑白清晰,层次分明,标明比例尺;表格采用三线表的形式,图表名应附相应的英文名。
9、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
10、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稿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放在篇首页左下脚作者单位之前。
海岱考古·辑刊杂志是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管,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办的省级期刊,顺应社会的发展,杂志获得了多项荣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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