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自2000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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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稿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内容表述清晰,语言流畅通达,逻辑严谨,形式完整。应当包含篇名、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2、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技术职称、最高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以及第一作者通迅地址、联系电话及E-mail。
3、正文内各级标题处理如下: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单独成行。
4、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撰写,以介绍论文内容概要为目的.不应有评价性词语,摘要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5、正文包括题目、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引言、方法、结果、讨论、结论和参考文献等部分内容。
6、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7、图的纵横坐标上的物理量名称、符号、单位、量值要表述齐全。表格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横线,取消竖线。图与表不要重复。
8、如为基金项目资助论文,请在文稿首页页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基金(编号)资助。
9、学术规范要求:审稿人在审稿过程中,要尊重作者的首创性,要保证所评审文章的思想和方法不外泄。一旦外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列于文后(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可以用同一序号加页码标出),并与正文中的引用序号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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