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史》自1964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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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第二级用“(一)”“(二)”“(三)”等,第三级用“1.”“2.”“3.”等。
2、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
3、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和关键词。其中,中文摘要应在200字以上,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英文摘要应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个实词)。
4、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单位(大小单位都要写清)及所在省市、邮编,职称或学位。
5、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若属多项基金资助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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