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法律评论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后《民法典》时代合同法的发展与适用、学科前沿、等。
杂志论文要求:
1、欢迎问题意识明确、观点鲜明、论证严谨、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法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成果,欢迎对特定领域问题有深入研究和深刻见解的学者赐稿。
2、来稿篇幅一般限于12000—20000字,重大理论选题稿件不限字数。来稿请附200字左右中英文内容摘要、关键词以及英文标题。
3、一级标题用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编号1.、2.、3.……;四级标题用(1)、(2)、(3)……。
4、除随笔散论外,投稿文章附上中英文标题、不超过300字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避免使用“本文主张”、“笔者认为”等评价方式。
5、前言: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不需详述历史过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数据和结论。避免和摘要雷同。
6、所有文章注释为连续页下脚注,请按照本刊体例要求进行注释,做到注释统一、规范。具体请参见本刊公众号所载注释体例。
7、本刊严格执行学术诚信制度,作者应保证证其作品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凡投寄本刊的精件,请勿搞多投,否则后果自负。作者投寄本刊稿件三个月内未收到刊用通知,可另投他刊。
8、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9、来稿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未在任何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过,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10、本刊欢迎独立署名稿件,亦接受表明作者分工和贡献的合作作品,但刊发量不超过每期总发文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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