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学科专论、学术论评、域外法音、青年文苑、随笔散论、等。
杂志论文要求:
1、文稿应具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用字规范,文稿附图量不限,提倡多附图。
2、作者名字后加*脚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职称(职务)、学位。文后另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一级标题用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编号1.、2.、3.……;四级标题用(1)、(2)、(3)……。
4、除随笔散论外,投稿文章附上中英文标题、不超过300字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避免使用“本文主张”、“笔者认为”等评价方式。
5、前言:交代本研究历史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决的问题,重点阐述本研究创新点。不需详述历史过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数据和结论。避免和摘要雷同。
6、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
7、图表:图表分别连续编号,图题位于插图下方,表题位于表格上方,图题格式为“图1图题”,表题格式为“表1表题”。
8、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9、来稿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未在任何其他公开出版物或互联网上发表过,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10、同意《京师法学》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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