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学》自2008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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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题目在确切表达文章内容前提下尽可能简短,最好在20个字以内。
2、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文献数论著不超过15篇,综述不超过30篇。尽量引用近2年登载论文作参考文献,内部资料和尚未发表者请勿列入。
3、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4、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均应包括单位名称(院校给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多作者的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序号,中间用“;”隔开;工作单位的英译文给出全称,不能用缩写词(系名除外)。
5、获得基金资助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附项目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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