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律评论》自2016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欧洲法律评论》自2016年创刊,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1、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译作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机构的任何可能的权力。
2、投稿须附第一作者简历和通讯作者简历(如有通讯作者的话),简历包括姓名、学位、学历、职称或职务,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3、篇名: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
4、摘要最好用叙述性语言阐明全文的观点、论据和结论,既要精炼又要言之有物,尽量不要空泛地概括全篇内容;忌用第一人称;字数为150-200字。关键词3-8个。
5、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6、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7、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8、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9、引用和参考文献要求:学术期刊会要求您在稿件中正确引用他人的工作,并提供准确的参考文献清单。您需要了解期刊的引用风格要求。
10、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未依次排列参考文献时,按作者、书刊名或出版社、出版年(期)、起讫页顺序标注。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邮编:100720。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