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技术、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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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2、参考文献作者以亲自阅过的近5年主要文献,对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号角码。所有来稿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5条,综述20条左右。
3、中英文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符、代号等。
4、本刊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每页单独编号,以①②③等序号标注于相关语句标点后的右上角。
5、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词)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要列出主要数据和具体统计学结果)、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6、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如获多项基金资助,应依次列出。
7、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8、稿件中的图片、照片应单独提供并注明来源。图表、照片应有编号和说明文字,线图、拓片应统一排列并附线段比例尺。
9、主题:确保您了解杂志的主题和定位,并将您的稿件与之相关联。阅读最近发行的杂志,以便更好地了解杂志的风格和内容。
10、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 是由青海省教育厅主管, 青海师范大学主办的 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42。 顺应社会的发展,杂志获得了多项荣誉:Caj-cd规范获奖期刊、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优秀期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