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评论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 清代法律史专题、论文、评论、书评、等。
杂志论文要求:
1、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所有稿件均不含有任何违法内容,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2、论文按下列顺序行文: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中文摘要、关键词、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
3、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4、摘要应具备以下4项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过程、试验结果及主要结论;应有独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创新点;篇幅约为200~300字。
5、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6、来稿所关涉的课题及向有关人员表示的谢忱等内容,应以脚注①的形式标在正文首页下方,同时注明课题的批准编号。
7、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形式,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8、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标明“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9、学术原创性要求:学术期刊通常会要求稿件具有独创性,即未曾在其他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过。您的稿件需要是原始的研究成果,不得涉及剽窃或重复发表。
10、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人大法律评论杂志 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 CSSCI南大期刊, 顺应社会的发展,杂志获得了多项荣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卷首语
P2P信贷“去担保化”及其法律思考
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地方政府竞争及其法律治理
金融机构的信义义务与适合性原则
从“反正义的公平”到“底线正义”——基于转型中国一种典型社会正义观念的政治哲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