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社会存在的不良现象及治理现状 (一)当前网络社会存在的不良现象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中国的网络信息事业发展也突飞猛进。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是网络社会产生的基础,而人们对信息的获取以及对网络社会的需求则是网络社会崛起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网络社会的崛起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安全埋下了隐患,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不确定以及随时爆发的网络安全问题。1.网络社会的“群体极化”。现象带来网络舆情危机,网络暴力问题突出“群体极化”指的是群体决策更易走向极端(保守的更加保守,极端的更加极端),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等特性,使得网络社会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是现实社会的两倍之多。网络交往的群体极化现象会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的文化认同感趋于极端,极易引发网络舆情危机,同时,由于网络虚拟性的特征,隐匿了主体的真实身份,对主体的约束减少,为网络暴力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普通公众的意识形态难以在传统媒体上充分表达,在网络上可以尽情宣泄,应用现有的法律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或者处罚,而大多数的网民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十分大的压力,在网上寻求发泄的出口,我国社会又处于改革的深水区,某一普通事件在群体极化下极易演变成情绪的极端宣泄,这为网络暴力提供了存在的可能性。网络暴力根植于网络虚拟性的土壤中,通过群体极化的现象表现出来,其实质是在社会生活中的社会矛盾外化于网络主体间的冲突。2.网络信息选择权带来网络谣言的出现,政府治理网络社会遇到阻碍。网络信息流传的速度极快,网络上的信息量极大,人们在网络社会中不仅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也具有对信息的选择权,这种选择权往往会掺杂很多的主观色彩,不同的人会选择接受不同的信息,往往将真实事件扩大和歪曲,有的甚至进行编造。网络谣言由此而生。这些网络谣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不和谐,降低公众对于网络的信任度,从而降低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度。3.个人隐私进入网络空间带来网络欺诈的出现,互联网安全岌岌可危。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网络安全问题首当其冲,大到国家安全小到居民财产安全。网络除了对人们进行信息的输入外,网民在上网时也会经常性的被要求输入自己的基本个人信息,比如注册会员等,有的与消费相关的平台还会要求输入银行卡等,但是这些保存信息的部分平台并没有对网民的个人隐私有效保护,随意的泄漏个人隐私为一系列的犯罪埋下了隐患,提供了许多犯罪发生的可能性。网络诈骗等犯罪不仅会危害人们的财产安全,甚至会危害社会的安全。在网络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个人隐私的泄漏以及网络诈骗犯罪等互联网安全问题背后隐藏的是法律保护的缺失。 (二)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现状 1.在网络治理的政策上。目前,互联网治理体系正处于深刻变革时期,针对于此,提出了“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提出互联网虽然是无形的,但是运用互联网的人们是有形的,对于网络社会的治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各地各部门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新举措,加强网络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顶层设计,为网络社会的发展增添制度保障,创新网络社会治理手段,推行电子政务系统,利企利民,将网络社会建设成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更加澎湃的创新动力。2.在网络治理的立法上。在网络社会治理的立法领域,我国在1987年制定颁布了第一部关于计算机安全方面的法规:《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我国也是在国际上较早加强互联网管理的国家之一,通过登记互联网计算机用户资料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公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6年颁布了《网络安全法》。并且我国还逐渐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域名管理、互联网站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法律法规。由此可见,我国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管理和控制,政府部门可以直接参与管理和控制互联网内容,尤其是对互联网信息的管控。我国将互联网信息分为有偿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与无偿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对其分别采取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的方式。未经许可、备案的不可以进行网络信息服务。3.在网络治理的管理上。在网络社会治理的管理领域,我国加大了对科研及教育的支持,培养了一批关于网络治理的高素质技术型与管理型人才,部分的高校承担起这一重要任务,开设了关于网络信息技术等的课程以及对大学生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并且我国也将互联网作为开展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在网民上网的同时积极引导网民形成正确的网络认知,使之科学、依法、文明的使用网络,以网络主体的身份参与到网络社会的治理中来。这些都是现阶段我国网络社会的治理成果。 二、我国网络社会治理存在问题 (一)网络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法律位阶有待提高 1.在网络法律体系上。第一,在网络社会立法中原则性规定较多,操作性规定较少。网络法律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部分网络立法仍存在缺失,规范性法律文件执行力度不大,权威性相对较小,严重影响网络治理的效果。第二,网络立法科学性较低,民众参与度不高。由于我国网络发展起步较晚,在网络治理中的经验并不丰富,现有的网络立法与飞速发展的网络社会不相适应,缺乏前瞻性,重实体法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轻实际操作的程序规定,不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存在冲突,使得立法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2.在网络法律位阶上。第一,部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较低,适用范围有限,极有可能导致制定机关与执行机关是同一部门,可能会出现利益部门化的现象,并且处罚力度有限,因而执行力度不大,影响实施的效果,缺少权威性。第二,地方规章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大都从本省实际情况出发,在整体上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对网络社会的管理。第三,重复立法现象十分常见。立法内容的重复与冲突会极大的损害法律的尊严,各个法律对相同的违法行为的定性还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削弱法律的实际效果,重复立法的条文实际上是在肢解法律,破坏法律的完整性,抹杀客观存在的法律等级关系,对建立起一个体系化的法律系统有很大的阻碍。 (二)政府治理结构单一,治理水平急需改进 1.在政府治理结构上。当前我国网络社会的治理主体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其他主体(例如网络行业协会、网络运营商、网民等)很少参与到网络社会治理中。网络社会问题主要由政府解决,缺乏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政府对网络社会的治理成本高而效率低。“协作性在于各主体在进行网络社会治理时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强调治理结构与集体行动的有序性”。2.在政府治理水平上。政府在对网络社会进行监管的时候,治理方式较单一,监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不能适应目前网络威胁的潜在化问题,监管手段不能适应网络社会的客观需要。网络应用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政府监管技术则没有与蓬勃发展的网络应用技术相匹配,管理职责与管理手段相脱节。目前我国政府的治理结构单一,缺乏有效的协同治理机制,没有充分的调动网络运营商以及服务商等社会力量,个人与企业也没有参与到网络治理中来,单一的政府管理难以适应当前网络治理的需要,不能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和引导。 (三)网络治理意识落后,民众缺乏法治思维 1.在网络治理意识上。网络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网络主体的全面发展,进而促进网络社会有序发展。但是我国的治理理念还是停留在重视行政权力即政府的管理职能上,仍将政府的权力放在第一位置,以行政权力来管理公民权利。2.在民众法治思维上。在网络治理中,民众缺乏法治思维,对个人在网络治理中扮演的角色认识不清。网络社会治理倡导政府与网络主体(网民、网络媒体、网络协会等组织)共同进行。然而,由于不同主体所接受的文化教育、道德与价值理念不同,导致无法形成共同的法治思维,无法实现网络治理目标。多元化的主体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的选择,会使网络治理政策形同虚设。网络治理是一种合作治理,要求政府与各个治理主体共同分享权力、分担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民众的法治意识的缺乏导致网络治理面临困境。 三、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法律对策 这时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的特征,同时也由于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就会使得有心人通过短时间内的扭曲信息和聚集关注的方式来制造“民意”,这使得网络治理环境越加复杂,出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加大了网络社会治理的难度。因此,净化网络空间、优化网络环境、有效治理网络是当前网络社会治理的关键。 (一)完善网络法律体系,提高网络法律位阶 第一,网络立法应具有前瞻性,对网络社会的发展状态以及发展中的问题及时了解,在网络立法过程中应该吸纳网络技术人员参与,保证网络立法的科学性。加强公众参与的力度,可以减少立法适用性不强的弊端,增加立法的科学性,通过有效的渠道让民众参与到立法中来,及时更新法条,促进科学完善的网络法律体系的形成。第二,在制定完善网络法律体系的时候要深入了解网络社会各个层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制定维护网络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律。在制定网络法律体系时还要融入法治思维,完善高层级的网络立法,提高网络治理法律的位阶,由最高立法机关尽快做出网络社会的基本法,并且制定专门网络的立法,提高网络立法的位阶,确立网络立法的权威性。在确立了原则性的基本法律之后,还要针对网络社会的现实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增加法条的可操作性。同时,促进网络立法与网络社会的适应性,提高网络社会立法的时效性,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协同性,构建打击网络犯罪的立法体系,共同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 (二)建立多元网络治理结构,提升网络监管水平 第一,政府在对网络社会进行监管的时候要注重多元主体间的平等合作,要重视网络行业组织、网络企业、网民等社会力量的作用,调动网络运营商以及服务商等社会力量,让个人与企业参与到网络治理中来,形成一个多元主体引领的有效的网络治理体系,而不是单打独斗的以政府为主要治理力量的单一治理体系。提升政府监管手段,使其适应网络社会突飞猛进应用技术的客观发展的需要,对舆情进行有效的监控和引导,填补网络治理的空白。第二,提升政府执法能力,建立开放式的网络社会的监管体制。增强对网络案件的执法力度,对网络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与处罚,增加网络社会的违法成本。同时要加强建设网络执法队伍,提高政府部门对网络监管的执法人员的素质,对相关的执法人员进行相配的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网络技术知识,有效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应该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并加强网络社会执法队伍培训的法律保障。重视网络社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网络社会执法机构。并且,要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有效提高执法能力,提高对网络社会中出现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出现舆情危机,提高网络社会治理能力,维护法律权威。 (三)提高网络治理意识,转变民众法治思维 当前,网络以其独特的作用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互联网安全和民众的财产安全正不断遭受不法行为的侵害,给互联网生态造成极大污染。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网络空间真正清朗起来。第一,提高政府的网络治理意识。政府在网络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治理网络首先要具备法治意识,即利用法律手段有效的治理网络环境,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具备主权意识,即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立足于我国主权,禁止外权的干涉,排除外国势力的浸入。最后,要具备合作意识。互联网的治理并非一朝一夕和一蹴而就,面对各种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不仅在国内要实现多元网络治理主体的合作,在国际上还要实现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在国内实现网络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在国际上实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第二,在网络社会的治理中,首先要转变民众的法治思维,使其认识到自己也是网络治理的主体。而在我国对于网络治理的立法观也比较倾向于管理主义,强调政府的治理权力,以禁止性规范为主,缺乏授权性规范,忽视网络主体的权益,轻公民的权利保护。针对于要转变民众的法治思维,转变网络社会治理中的片面强调政府治理而轻公民权利的思维,以及对网络社会治理的主体不清的认识,尤其是要唤醒民众的主体意识,使其参与到网络社会的治理中来。要重视网络法治化建设的工作,坚持全民普法与守法,加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引导网络主体遵守法律。重视对网络法治的宣传,拓宽网络法治宣传的渠道,增加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使网络法律知识广泛传播。同时,积极进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其影响力与渗透力。还应该重视网络道德建设,在网络治理中,充分发挥道德与法律相互补充的作用,积极引导网络主体对网络法律的认可并自觉遵守,从而使得网络主体积极参与到网络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网络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网络治理的能力。全球信息化浪潮云奔潮涌,中国网信事业发展蹄疾步稳,网络社会的治理对于国家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当前网络社会治理仍存在很多问题,应当积极加强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优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社会主体的全面发展以及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蓝图指引下,加快中国迈向网络强国的进程。
根据目前对海洋微塑料的研究进展,本文提出完善微塑料治理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塑料海洋排放和开发微塑料降解技术等方法对微塑料污染进行预防和治理,以期能为系统评估我国海洋微塑料污染带来的影响与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1.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种类 微塑料(Microplastic)一般指的是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或碎片。来自日常生活微塑料的数量和种类繁多,带有磨砂颗粒的牙膏、洗面奶、洗衣粉,按摩性沐浴露等都含有微塑料。随着洗衣机废水流出的超细纤维也是微塑料,而合成纤维材质的衣服,产生的微塑料就更多了。微塑料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海洋,例如工业使用的米粒大小的塑料颗粒原料、大块塑料垃圾在海洋中经物理作用形成的塑料碎屑、各种添加物和抛光料等。科学调查显示,海洋中常见的微塑料有聚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透明塑料、有色塑料、玻璃纤维等。据估算每年生产的塑料产品中约有10%流入海洋。这些难以降解的物质冒然地侵袭海洋,给海洋带来严重的生态污染和危害。 2.海洋微塑料污染的影响 我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丰富的海洋资源,但目前我国对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研究较少,近几年的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很多海域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微塑料污染的情况,对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和人类健康带来影响。(1)微塑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①大量的微塑料漂浮在海洋表面、悬浮在各层海水中,严重破坏了海岸海滩的观赏性,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同时给船舶的航行带来安全隐患;②微塑料内部的有毒添加剂不断向海水中释放,同时又从海水中不断吸收多种疏水性的有毒污染物质,造成一种恶性循环;③微塑料难以降解,在海底形成沉积物,进而影响发生在海底沉积物界面上的如氧气与水的扩散交换等的生物化学过程,严重影响生物地化循环。(2)微塑料对海洋生物的影响①海洋微塑料漂浮在海洋表面,阻碍了光线在海水中的传递,阻碍海洋植物对太阳光的吸收,进而影响其光合作用,无法为海洋生态系统提供氧气和食物。海洋微塑料的存在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平衡;②海洋微塑料容易被海洋动物误食,这是由于其与海洋食物链底端生物处于相同的尺寸范围,而且表面可以附着微生物和其它海洋生物。被误食的海洋微塑料无法被消化且不容易排出体外,在海洋动物的消化道中长期累积,使其产生饱腹感,进而导致海洋动物营养不良甚至影响摄食而死亡;③微塑料自身的化学毒性以及从环境中吸附的化学毒物,可能会对摄食的生物产生直接伤害,并且可能沿着食物链方向在各个营养级生物体内富集,进而威胁人类健康。研究表明,在海洋生物链的各个营养级水平的动物体内都发现有微塑料。(3)微塑料对人类的影响海洋微塑料对人类的直观伤害也近在咫尺:一项研究指出,对许多全球知名瓶装饮用水的抽样调查发现,93%的水样中检测出了塑料颗粒。在一瓶饮用水中,塑料颗粒污染物的数量范围可以从“0到10000以上”,平均大小在100微米的塑料颗粒在每升水中约有10.4个。更小的塑料颗粒含量更高,平均每升水大约有325个。该项研究还发现,塑料颗粒有65%其实是碎片,而不是纤维。这些塑料颗粒可能是在工业化装瓶过程中渗入水中的。 3.海洋微塑料污染治理的现状 海洋微塑料及塑料污染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目前还没有切实可行的针对海洋中已经存在的微塑料污染的治理方法。2014年6月召开的首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将海洋塑料污染列为近10年中最值得关注的十大紧迫环境问题之一,2016年从国际法规和政策层面推动了海洋微塑料的管理和控制。2017年G20峰会主席国德国发起“G20海洋垃圾行动计划”,呼吁“显著减少塑料微珠和塑料袋的使用,并适当予以淘汰”,一些国家重点在化妆品领域出台针对性措施。2015年美国出台《无微珠水域法案》,明确2017年7月1日起不得生产任何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英国在2017年底前强制淘汰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韩国将在2018年7月开始禁止销售含有塑料微珠的化妆品。 4.对海洋微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 塑料污染远比我们想象的严重得多。目前微塑料足迹已经遍及南极、北极以及世界上最深的海沟马里亚纳海沟,并通过污染水、空气和土壤,侵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专家警告称,目前的塑料污染规模有可能对整个地球造成永久性污染。因此,我们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在继续加强立法,扩大宣传之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科学治理。我国科学家应对未来需重点研究的领域进行展望,今后的研究方向将主要包括:不同粒径微塑料的快速分离和在线鉴别方法的建立;水动力对微塑料全球迁移变化的影响;微塑料复合毒性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效应及机制;微塑料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学研究;管理和技术体系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等,期望能够为系统评估微塑料对我国近海生态系统的影响提供依据并对其的现状进行补救。(2)对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处理,防止微塑料流入海洋。对于海洋微塑料污染的治理,我们应当从源头抓起,对塑料制品严格管理,严格控制进入海洋的陆源海洋微塑料制品的排放。有关部门可以将工业、生活污水中的塑料含量纳入检测范围,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对于已经引入到海洋的塑料制品可以定期进行打捞和回收。(3)开发微塑料治理技术,研发易降解塑料替代品。对于海洋微塑料,可以利用微生物降解的方法进行处理。研究表明,有一些微生物具有分解塑料的能力,可以筛选出具有高效降解能力的细菌或提取生物酶对塑料制品进行降解。用容易降解的材料代替塑料制品是防止海洋污染最根本的方法。目前市面上有多种多样的易降解塑料原料,但依然含有高分子聚合物,难以完全降解或降解之后仍会造成微塑料污染。因此还需要加大对易降解塑料的研究力度和力度。 参考文献: [1]赵淑江.微塑料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R]. [2]刘强,徐旭丹,黄伟.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生态效应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 [3]孙晓霞.海洋微塑料生态风险研究进展与展望[J].地球科学进展. [4]赵淑江,王海雁,刘健.微塑料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J].海洋科学. 作者:麻耘豪 单位:重庆十一中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一、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 1.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改善周边的整体国家关系 法国、英国和德国在上个世纪打了两次世界大战,但通过近五十年的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法国、英国和德国已经成为最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德国和法国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了却了历史恩怨,促进了经济关系发展,同理,中国和日本、日本和韩国也正在这样做。 2.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加强和周边国家关系的重要渠道和方式 中国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所以中国对外开放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而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则给我们提供了和周边国家发展经济和贸易关系最有效最积极的途径。 3.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加强中国自身经济政策调整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地区行政区划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各省市之间的行政计划已经构成了对生产要素自由组合的严重障碍。在欧盟国家通过50年的谈判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鸿沟,统一了货币、贸易、财政政策。今天在中国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当中,我们更应统一对中央政策的贯彻实施,反对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等,从而在中央政策的统一指挥下建立统一的大市场。 2004年中国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正式实施;中国与东盟实施了自由贸易区的早期收获,为启动自贸区的谈判、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上海合作组织建设进入了全面务实合作的阶段,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全面启动,中国还相继宣布了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一系列区域性的合作计划。主席在去年访问拉美时,还正式启动了中国和智利的自贸区谈判。而且在主席访问澳大利亚,访问新西兰的时候,还和这两个国家签订了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议,都是向着自由贸易区的方向来积极地加以推进。近几年中国同海湾合作委员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非论坛合作方面的谈判与合作都获得了积极的推进,中国积极务实成为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贸易和议定书,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多边贸易议定书,同8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与世界各国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每年我们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举行了无数次双边会议,像与美国就召开了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与欧盟扩大补偿谈判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与日本、俄罗斯、拉美、大洋洲和非洲国家的经贸联系亦日趋密切。 二、中国沿海三大区域经济 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原有的“行政区经济”,由于条块分割,无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已不能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于是,我国出现了跨行政区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如经济技术协作区、经济协作区等。这些经济联合体,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初级形式,并沿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联合,虽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也不能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目的,但毕竟在推进中。随着中国加入WTO扫除了我国经济进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制度障碍,加速了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进程。我国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体城市或行政区经济自闭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受到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强力冲击。经济发展空间的区域组合既是我国经济加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变革的内在要求。目前,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主旋律的趋势日益强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唐地区三大城市群三足鼎立态势渐趋明朗。 2007年,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GDP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35%,同比增长14.7%。其中,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同比分别增长14.8%、15.7%和13.6%。 三大经济圈人均GDP依序分别为52519.3元、54919.8元和33576.9元。单位国土面积GDP产出分别为4246.8、4652.7和1304.4万元/平方公里,其中珠三角单位国土面积产出是长三角和京津冀的1.1和3.6倍。(数据来源:三大经济圈有关省市发改委地区司规划处整理提供) 1.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现在已经发展到“泛珠江三角洲”,一场前所未有的区域经济跨地区大整合正在粤港澳、闽、赣、湘、桂、琼、云、贵、川及更广泛地区展开,甚至连鄂、豫、陕、甘、宁都参与了进来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香港正式签订,对香港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同时也推进“泛珠三角”的经济合作。我们有信心经过10年到20年的时间,把“泛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和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早先,广东省政府就决定拿内部离心力最大的佛山市开刀,撤销佛山市代管的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四个县级市的建制,将它们同时并入佛山,成为佛山的四个区。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提出,经过这么一整合,佛山市要成为广东省的第三大城市,这个第三大城市不是过去那种松散集合的地级市概念,而应该是有机整合的现代大都市。为此,新的佛山市从大佛山出发,对自己的城市建设、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重新作了规划,明确提出了“倚重广州融入珠三角”的大方向,具体地说,必须冲破“以己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确立起大城市整体协调发展的思路,把自己放在珠三角经济圈和广佛都市圈的背景下,立足于广佛都市圈,与中心城市广州的发展格局接轨,主动接受广州辐射,分流广州城市功能,构建核心城市边缘聚合功能。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实力优势和所有特有的区域优势,突出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增强向珠三角边缘区域及广东周边地区辐射。 接着,广东的惠州市、汕头市也在省政府的安排下相继进行了类似的整合。此次行政区划大调整,是新中国49年以来广东在行政区划调整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体现了广东省打造珠三角都市圈的信心和力度。“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行政区划的调整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副处长陈杰认为,“在广东,这样大力度的调整不会只此一次”。 2.长江三角洲 长三角区域经常召开15个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和沪、苏、浙三省市的常务副省长会议,正在形成一个区域内多方沟通共同发展的渠道与机制,正着手从交通、市场、信息、金融、人才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合作,以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以上海为龙头,世界博览会为吸引力的“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已经迈开了实质性的步伐。 长三角的浙江方面措施不少,杭州已经把其属下的海宁、萧山进行了整合,从而把杭州从“西湖时代”推向沿海沿江的“钱塘江时代”。 江苏省也早就提出了加快建设“三圈四市”的城市发展战略。“三圈”是指建设以南京、徐州、苏锡常为核心的三个都市圈;“四市”是指努力把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建成特大型城市。同时从本世纪起,对部分省辖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把同城而治的市(县)并入城市。苏南地区就有吴县并入苏州、锡山并入无锡、武进并入常州。从形势的发展看,苏南的城市群走向合纵连横的整合已成大势。 从大的方向上,长三角沪苏浙三地已经达成了相对一致,今后,三地的发展会以上海为中心、南京和杭州为次中心,城市之间会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协调,共同把长三角地区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总量最大的经济圈。 3.环渤海经济圈 由京津领衔的的环渤海经济区早在1986年就提出来了,真正拉开架势是近两年的事。虽然环渤海经济圈尽管还远没有实现经济一体化,但是它的国际影响已经很大。由于环渤海它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是中国欧亚大陆桥的东部起点之一,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重心不断向亚太转移的趋势下,它巨大的潜力开始凸显,吸引了国际上众多的目光,它正在逐步变成连接欧亚大陆和太平洋的国际物流中心。 环渤海地区是指环绕着渤海全部及黄海的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位于中国沿太平洋西岸的北部,是中国北部沿海的黄金海岸,在中国对外开放的沿海发展战略中占重要地位。 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及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古中部地区,共五省(区)二市。全区陆域面积达1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亿人。环渤海地区共有城市157个,约占全国城市的四分之一,其中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有13个。 国家提出要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将这一地区列为全国开发开放的重点区域之一,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式确立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单独的区域规划。其区域间的经济合作,横向联合,优势互补为环渤海地区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环渤海地区与全国其他经济区相比,具有五大比较优势: 一是地理区位十分优越。环渤海地区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向南,它联系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向东,它沟通韩国和日本;向北,它联结着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这种独特的地缘优势,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发展、开展国内外多领域的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成为海内外客商新的投资热点地区; 二是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环渤海地区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煤炭资源和旅游资源,也是中国重要的农业基地,耕地面积达2656.5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之多,粮食产量占全国的23%以上; 三是海陆空交通发达便捷。环渤海地区拥有40多个港口,构成了中国最为密集的港口群;环渤海地区是中国交通网络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是我国海运、铁路、公路、航空、通讯网络的枢纽地带,交通、通讯联片成网,形成了以港口为中心、陆海空为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成为沟通东北、西北和华北经济和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集散地; 四是工业基础和科技实力雄厚。环渤海地区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密集区,是中国的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基地,有资源和市场的比较优势。环渤海地区科技力量最强大,仅京津两大直辖市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就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科技人才优势与资源优势必将对国际资本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五是形成了一个实力较强的骨干城市群。环渤海地区以京津两个直辖市为中心,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等沿海开放城市为扇面,以沈阳、太原、石家庄、济南、呼和浩特等省会城市为区域支点,构成了中国北方最重要的集政治、经济、文化、国际交往和外项型、多功能的密集的城市群落。在全国和区域经济中发挥着集聚、辐射、服务和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特色经济区域的发展。在国际经济中心不断向亚太地区转移的大趋势下,环渤海地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环渤海五省(区)二市国民经济连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一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二是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三是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环渤海地区如今已成为中国北方经济发展的“引擎”,被经济学家誉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的中国经济第三个“增长极”。 在中国还有许多形态的区域经济,象沿铁路干线、沿国家公路线、大运河流域、少数名族区域、多省市交界区域等等。虽然它们的规模不及沿海三大经济区域,但经济一体化理论指引着我们,区域经济一体化还有着不少规律等待我们去认识。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又是经济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的必然走向。经济全球化在激起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目标发展的同时,也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生冲突,本文主要分析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 [摘要]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共同发展已经成为趋势,对世界经济发展及经济关系已经产生重大影响,世界各国(地区)都在积极制定应对对策,本文尝试通过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理论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探索其对广西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践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地缘优势边缘化低成本机制 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等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运作,加快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共同发展已经成为趋势,此举已经对世界经济发展及经济关系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将在2010年建成,广西因其地缘优势,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国际环境和发展机遇,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应成为广西当务之急。 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出 区域经济学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1954年,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第一个提出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经济一体化是将有关阻碍经济最有效运动的人为因素加以消除,通过相互协作与统一,创造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1961年巴拉萨在其名著《经济一体化理论》一书中做了明确的阐述。国内关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也早已开展,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借鉴与演绎,主要是总结归纳国外关于一体化的理论概念来推理一体化定义;另一个层次是运用相关的理论,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因素、发展过程、制度演变以及社会经济效应等。 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核心理论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引起了专家学者对其研究的浓厚兴趣,有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成果曾出不穷,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雅各布.维纳为代表的关税同盟理论 1950年,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维纳在其代表作《关税同盟理论》中系统地提出了关税同盟理论。维纳先是指出了早期关税同盟理论的不确定性,并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应区分为“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认为关税同盟得益与否取决于二者的最终结果,从而将定量分析应用于关税同盟的经济效应研究,奠定了关税同盟理论的坚实基础。关税同盟理论的核心在于揭示关税同盟对成员国和非成员国所带来的不同的经济效应,即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前者是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后者主要指规模经济效应、投资效应和技术进步效应等。 2.以罗布森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区理论 英国学者罗布森在关税同盟理论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自由贸易区理论。认为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相比是次优的。自由贸易区有以下显著特征:(1)成员方所生产的商品在贸易区内征关税;(2)对来自自由贸易区外(非成员)的各种进口商品,各成员方有权自主决定关税税率;即对外不实行统一的关税和贸易政策;(3)实行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只有原产于区域内或主要在区域内生产的产品才能进行自由贸易。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罗布森等人还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专门适用于南南型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型,罗布森认为南南型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益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目标。 3.以西托夫斯基和德纽为代表的共同市场理论 共同市场的目标是消除保护主义的障碍,把被保护主义分割的每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统一成为一个大市场,通过大市场内的激烈竞争,实现专业化、批量化生产等方面的利益。西托夫斯基和德纽在假设关税同盟的基础上,研究消除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以后成员国所获得的经济效应。其核心是:(1)通过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延伸,扩大市场范围获取规模经济利益,从而实现技术利益;(2)通过市场扩大,创造激烈的竞争环境,进而达到实现规模经济和技术利益的目的。 4.以小岛清为代表的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 小岛清对依据古典学派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来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分工提出了疑问,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提出了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认为:在实行分工之前两国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但由于市场狭小,导致产量很小,成本很高,两国经过协议性分工以后,都各自生产一种不同的产品,导致市场规模扩大,产量增加,成本下降。协议各国都享受到了规模经济的好处。但是要使协议性分工取得成功,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此外,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还有以普雷维什等为代表的中心—外围理论和国际依附理论、以里斯.塞泽尔基为代表的综合发展战略理论、国家需要理论、货币一体化的收益与成本理论、政策一体化的经济效益分析理论、双边或地区性的自由贸易安排否定的理论即双边贸易体制与多边贸易体制矛盾理论等等,在这里就不叙述。 三、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核心理论对广西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实践的指导意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10年建成,广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有着独特的地缘优势,面对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广西在如何制定正确发展战略规划?如何发挥地缘优势?提升和再造其经济优势?如何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有着积极的借鉴指导意义。 1.转变发展理念,达成发展共识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多年实践说明一个简单事实:依靠贸易保护不可能使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成功,同样,游离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外也难使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取得高速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广西在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战略地位,决定了广西必须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放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特别是放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大背景下来把握和定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经从国家战略高度把广西推向中国对外开放的最前沿,使广西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因此,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就是把国家发展战略转化为广西对外开放战略,提升和再造广西经济发展优势,使其成为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即要挖掘广西地缘优势,实施以开放为主导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面向东盟市场、拥有国际大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加强与东盟各国及广西周边各省(区)的全面经济合作,巩固经济腹地建设,借开放促合作,以合作谋发展,夯实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桥头堡地位。当前,全区上下应加强宣传,转变发展理念,摒弃广西“老、少、边、山、穷”地区的传统消极等待意识,抓住发展机遇,谋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达成发展战略共识。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广西发展的机遇更是挑战,不能成为贸易区中心就将被边缘化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为边境地区(省份)的发展创造了独特机遇即可接近性。可接近性是具体包括地理距离、经济距离和社会文化距离三个方面的可接近,可接近性令边境地区(省份)与区域国家在空间上的实现零距离接近,零距离带给边境地区(省份)新的发展机遇和潜力。具体而言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通过降低关税、市场开放等低成本机制促进区域内国家间贸易与要素的流动,带来生产区位的新变化和新经济中心的出现,具有良好的区位和发展条件的边境地区(省份),因低成本机制将可能在一体化进程中可能得到促进,并成为新的经济中心;而社会经济条件不好的边境地区(省份)或非边境地区(省份)可能会因为不能吸引生产要素而被边缘化,即过去和现在的一些生产区间和工业基地可能会因为一体化引发企业迁移,而使其市场潜力和投资吸引力受到削弱。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广西和云南两省区都具有零距离优势,双方都与东盟国家有边界接壤,都拥有若干个国家级、省级口岸和和若干条出境公路,为各自拓展与东盟国家贸易创造极其便利的条件,此外,还有东盟国家越南,一方面,在地理上,其处于中国——东盟地理中心位置,具有绝对区域地缘优势,另一方面,经过近年来改革开放,越南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对未来的自由贸易区更是雄心勃勃,这样,广西沿海沿边的通道地缘优势正受到来自滇、越的分割而削弱。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的经验,能否成为区域中心或是被边缘化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能否正确认识经济一体化效应、是否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投资环境、消除地方社会经济系统中的障碍有着密切关系。尽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于2002年就启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也于2004年起就落户广西南宁,但广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相对而言,在目前的进程中,国家层面推动的多,广西层面积极谋划推动的少。相比之下,云南的区位优势不如广西,但由于其积极争取,泛亚通道、昆曼通道都已启动建设。所以,广西应以积极的态度主动融入区域一体进程中,集全区之谋,迅速打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举全区之力,办好“南博会”,积极落实区党委提出的“一轴两翼”战略,打造广西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心。机遇也是一种资源,而且是流动性资源,抓住了可以为广西所用,抓不住稍纵即逝,如果广西不能抓住机遇,将会错过发展机会被再次边缘化。3.中国——东盟贸易区大市场为广西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根据共同市场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共同市场,一方面,可以抵御其他区域一体化组织贸易内部化的冲击,另一方面,可以实现规模经济。纵观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就主要是在区域一体化组织内部贸易展开的,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贸易总额的50%~60%都发生在区域一体化组织内部。广西与东盟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大致相当,不仅具有广泛的经济基础和宽阔的产业与贸易领域,而且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市场,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一个拥有18亿消费者,1.3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近年来,广西与东盟国家贸易得到快速发展,2006年广西与东盟贸易额为18.2亿美元,同比增长49.1%,是2001年的4.3倍,东盟已连续8年成为广西最大贸易伙伴,显然,广西对东盟贸易处于持续快速发展态势,前景广阔。目前,广西对东盟的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产品整体技术层次较低,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少,因此,要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新空间,广西必须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首先,做好广西对东部产业特别是粤港澳三地的产业梯度转移工作,促进广西产业升级;其次,广西要加强对生产型企业出口的扶持力度,主要是对已经成为广西优势产业和石化等港口经济的扶持,扩大其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推进品牌战略,以提高广西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再次,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广西相对短缺的资源,完善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机制。 4.发挥零距离优势,夯实低成本机制是广西当务之急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低成本机制,主要包括关税降低和可接近性两方面。关税降低属于国家层面事情,会随着贸易区建立而得到解决,而可接近性则是区位优势所确定。广西的可接近性,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成本机制提供可能,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健全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因此,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交通、仓储等基础设施,搞好金融、外贸、信息等服务,既是打造广西与东盟贸易低成本机制的前提条件,更是广西当务之急。一个方面要尽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广西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区域国际大通道当前,工作重点是加快建设沿海大型组合港,以建设中国南方大港为目标,统筹规划和建设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三大沿海港口,力争到2020年沿海港口吞吐能力将突破1亿吨。另一方面是加强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具体分两个方面,其一是,开放电信业、构建区域网,建设广西与东盟国家跨区域电信网络,便捷广西与东盟国家信息传输;其二是建立、健全数据库,提高信息共享,主要包括:一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系统资料库。包括贸易主要文件、东盟10国的经济发展和主要企业等信息;二是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资料;三是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地带和桥头堡的资料。包括广西沿海港口、陆路口岸、公路、航空、航运、铁路、专业市场、金融、会展、旅游等物流基地和商贸基地的基本情况,以方便东盟各国和内地各省(区)更好利用广西这个前沿地带和桥头堡。 5.互补性与竞争性是经济一体化内生机制,也是广西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基础 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如果区域经济之间存在互补性,那么不同的空间经济主体之间产品范围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生的产品贸易并且贸易的范围比较广阔,即贸易效应,由于贸易量的增加,导致与相应产品生产相关的生产要素的区域进一步流动,形成了一体化内部的生产要素的集聚,通过生产要素的集聚与扩散,充分发挥了要素的经济效益;如果区域经济之间存在竞争性,产品之间的替代性较强,竞争会激烈化,结果是质优价廉的产品贸易效应得到加强,从而引发了空间经济主体之间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同时也导致了一体化内部生产要素新的集聚与扩散,也会使一些与被替代产品相关的生产要素重新开发新的产品,促进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强化区域竞争优势,同样扩大区域经济规模。显然互补性与竞争性形成了是经济一体化的贸易效应,构成其内生机制。广西与东盟国家贸易既有互补性,也有竞争性,根据出口商品分类,广西在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三类矿物材料制品,陶瓷品、第十六类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部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第二十类杂项制品、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玩与东盟国家存在竞争性,而东盟国家的资源性产品、石化工业产品、电子电器及农产品在广西有很大的需求,逞互补性。总之,广西与东盟在产业和产品上都各具特色,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具备了开展单边和多边合作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四、结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浪潮也波及整个世界,对世界经济总体格局及国际经济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这种形势下,各国都将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作为一种战略任务放在愈益重要的位置。广西也不例外,其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独特地缘优势,应积极借鉴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指导意义,努力做好以下工作:要转变发展理念,形成发展共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广西发展的机遇更是挑战,广西如果不能成为中心就将被边缘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市场将为广西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新的空间、降低交易成本是一体化的基本点,夯实低成本平台是广西当务之急、经济的互补性与竞争性是经济一体化内生机制,是广西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基础。 该文章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广西区位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战略选择》课题的阶段成果之二,本课题是广西民族大学重点课题,课题成员有李振艺、王新哲、方岚和黄永忠。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欧盟和APEC特征比较 1.动力机制比较——制度与市场 欧洲国家的相对同一性是建立制度性一体化框架的关键因素。欧共体成员有着相似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相近,贸易政策基本一致,相对容易就一体化目标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它们追求的利益目标和追求利益的方式比较相似,因此能够按照共同通过的法律契约让渡自己的主权、加强经济融合。欧盟拥有紧密的制度性联合和较强的组织机构,成员国政府通过签署条约对其在一体化集团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相应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超国家机构共同决定一体化的发展。 与欧盟相比,亚太地区包括众多经济体,它们不仅社会制度不同、经济运行体制相异、发展水平悬殊、贸易政策难协调,而且还存在不少历史遗留下来的非经济障碍,难以寻求统一的“价值”或“理念”。APEC以自发形成的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为基础而产生,这种以市场为动力的一体化,绕过了影响贸易、资本流动和其他经济交流的制度和法律障碍。APEC成员在保留自己主权的前提下消除各种壁垒,形成市场的扩大和客观的融合,其一体化既没有法律和协定的约束,也没有超国家机构进行管理,成员之间以松散的形式进行经济合作。 2.运行机制比较——开放与封闭 如果一体化组织的运行通过谈判机制来完成,该组织往往以对内的开放和对外的封闭为特征。在谈判机制下,欧盟给各成员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以成员间彼此消除壁垒、开放市场、甚至出让一部分主权为代价的,因此具有排他性。这将减少成员国与外界的联系,更加依赖于组织内部的经济往来,从而产生了封闭性。从欧盟内部贸易和对外贸易中可以清晰地看出,1960年~1995年欧盟的内部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由6%上升到14%,对外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却变化不大;而且欧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对其出口依存度由1987年的25%下降为1993年的23%。 相反,如果允许成员通过特定的协商机制来确定经贸合作的共同目标,并在实现这些共同目标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那么一体化组织在对内开放的同时也能实现对外开放。如在APEC单边主义协调机制下,任何一个合作事项均实行成员主动倡议、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各成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开放进程的调整以相应的承受能力为基础。这种单方面的自由化措施同时面向区域内外,APEC以外国家和地区对APEC的出口依存度由1987年的19%上升到1993年的22%。 3.组织机构比较——紧密与松散 以谈判机制为基础而建立的区域经济合作,客观上需要有一套紧密的制度性组织机构为各成员提供一个经常性的谈判和仲裁场所。欧洲经济一体化制度性合作色彩较浓,因而其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强度在各成员国的主动认可下远远强于APEC。为保证制度性组织机构行使权力,欧盟要求各成员让渡部分经济主权,由超国家机构统一调控。从关税同盟开始,随着一体化的深化,各成员让渡的主权相应增加,欧盟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结构紧密的“超国家共同体机构”,包括欧洲理事会、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和欧洲中央银行等。 在APEC协调的单边主义机制下,成员之间在一体化进程中产生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虽然这种合作模式客观上也需要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协调合作目标、合作进程和相互利益关系的场所,但APEC的组织机构完全不同于欧盟的“超国家共同体机构”,它强调功能性合作,不需要让渡主权,是比较松散、约束力较弱的合作机构。APEC既没有法律和协定的约束,也没有超国家机构进行管理,它只设有一个秘书处,除财务管理外,主要是联系和协调各方面的活动。 二、欧盟和APEC推进方式比较 作为制度性一体化,欧盟在一体化的每个阶段都制定相关法律,成员国依此实施一致对内对外政策,经历了由低到高的一体化形式。《巴黎条约》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反映了特定经济部门的一体化。《罗马条约》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单一欧洲法案》对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列出了约300项立法,并规定了完成这些立法的时间表。1993年,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随后,欧共体成员国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于1999年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今后,欧盟将迈向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对各种经济政策通过超国家机构进行协调和统一。 欧盟创建时就采用关税同盟对一体化升级具有决定意义。关税同盟要求成员国放弃关税制定权,并让渡给共同体所设立的超国家机构。根据“新功能主义”,超国家机构具有功能外溢的特征,即当成员国在某一经济领域实现了一体化,超国家机构将提出另一个领域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这将导致其他经济领域的一体化发生。随着一体化程度加深,欧盟各成员让渡的权力从关税制定权扩展到货币政策制定、管理和执行权。尽管让渡主权的范围不断扩大,但权力的实质性转移仍取决于成员政府的政治意志。为平衡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超国家机构加强机制化建设,采取各种有效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在协调成员国和联盟利益的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欧盟正是在解决这两种利益矛盾的过程中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与欧盟不同,APEC在推动经济合作的道路上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式。首先,APEC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开放的区域主义”。为了推进全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防止世界贸易形成封闭状态,APEC坚持非歧视性原则,其成员任何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的减少或取消原则上可适用于非成员。其次,APEC各成员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强求一致,只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因此APEC选择了灵活的方式,承认各成员贸易投资自由化起点不同,允许成员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开放程度和承受能力,在APEC规定的时间表内对不同经济领域的自由化进程采取不同的方法,强调了灵活性。最后,APEC规定成员用15~20年完成贸易投资自由化,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这个长期目标。这样,各成员就有时间和机会逐步调整自己的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开展具体的经济合作时,APEC成员不需要服从于超国家规章或强制力量的制约,它实行“自愿选择、组织推动”,同时采用单边行动和集体行动,依靠各成员的主动性和成员之间的协调性。APEC的这种发展模式建立在现实和实用基础上,只要亚太地区多样性这一特点不变,APEC开放、灵活、渐进的推进方式就不会发生根本变化。 三、发展趋势分析 1.欧盟的发展趋势 欧盟以制度化和机制化作为发展框架,以统一方式和一致进度推动一体化,虽然这样组建的一体化组织容易迅速巩固和深入发展,但封闭性和排他性使一体化规模难以扩大。鉴于生产扩大与内部市场狭小的矛盾,欧盟必须从外部开拓新的市场空间,为振兴经济注入新活力。 (1)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按照“同心圆欧洲”的构想逐步推进一体化。以原欧共体为内圆的深化和扩大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第二圆也随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达成“欧洲经济区”协议而实现。目前,进一步扩展至中东欧构成欧洲经济圈第三圆的建设正在进行。中东欧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等方面与欧盟差距较大,短期内达到入盟标准的难度很大。1999年,欧盟通过《2000年议程》,对东扩的财政预算、共同农业政策和结构基金的改革达成妥协。2000年,欧盟通过了旨在改革内部机构、为东扩铺平道路的《尼斯条约》草案。随着东扩谈判的进展,由于成员国组成发生变化,欧盟必须放弃过去步调一致的一体化方式而采取更为灵活的方法。已走入经济货币联盟的欧洲国家将形成一个核心内圈,其余国家将以某种松散形式联合起来,待条件成熟时进入内圈。欧盟可能成为一个以灵活性和开放性为特征,发展层次有别、推进速度有异的新型一体化集团。 (2)欧盟在推进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与区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尤其是与第三世界的经济关系成为其对外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欧盟利用地缘优势推行新地中海战略,加快与地中海申请入盟国家进行谈判,期望于2010年建成自由贸易区。此外,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正式签署了《欧盟—南方共同市场地区间合作框架协议书》,于2005实现两大地区之间的工业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欧盟还在《洛美协定》的基础上,与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签订了《科托努协定》,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国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亚洲的贸易合作,欧盟与亚洲以定期召开亚欧首脑会议和亚欧商务论坛的方式建立了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可见,欧盟开始把其经济集团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较高的欧洲发达国家和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相互融合,标志着欧盟传统的一体化模式在该地区正在被打破,该区域一体化组织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或比以前有了较高程度的开放性。 2.APEC的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发展,随着发达成员主导APEC发展方向的趋势得到加强,APEC出现了逐步向机制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即其中的非强制性成分在减少,而强制性成分在增加。 (1)有关机构建设和高层会议制度化。1992年,《曼谷宣言》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机构标志着APEC走上了机制化道路。1993年,APEC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首脑非正式会议,将协商的时间框架机制化。APEC形成了从高官会到部长级会议再到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三层决策结构,并以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做出的“承诺”作为实施决议的保证。这增强了APEC的硬性约束力,任何议程一旦达成共识或进行了承诺,就具有“隐形压力”。 (2)贸易投资自由化途径呈现出机制化倾向。APEC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时间表来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构成硬约束。为使各成员国的单边行动计划具有可比性和透明性,APEC贸易与投资委员会设计了标准化格式文件,并配备了一套以修改、审评为内容的保障机制,体现了对成员更加一致和硬性的要求。随着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深化,集体行动计划无疑将继续增加,这使“自愿灵活”的空间逐渐缩小,依靠舆论压力和形象促进的软约束将演变成集体行动的时间承诺和变相的硬约束。 (3)议事规则的硬性约束趋势。温哥华会议确定的自愿部门提前自由化(EVSL),违背了APEC一贯倡导的自愿和协调一致原则,体现了真正的“硬”行动。EVSL尽管名义上是自愿的,但实际上标志着从自愿向谈判的转变,某些APEC专家认为这是典型的关贸谈判方式,远离了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单边计划。此外,APEC在协商方面也趋向于强制性,“协商一致”原则蜕变成为“灵活协商”或“实质性多数”方式,从而使多数意见形成主导势力,敦促持不同意见的少数成员调整自己的立场。 (4)争端调解机制。《大阪行动议程》对APEC的争端解决机制制定了目标、准则和集体行动框架,将争端解决内容分为APEC成员政府之间的争端、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争端和私营企业之间的争端。1996年,APEC在菲律宾高官会上就APEC争端调解的性质和程序作了深入探讨,并通过了各成员的单边行动方案。随着APEC机构的不断发展,成员间经济贸易摩擦和争端日益频繁,争端调解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 今后,欧盟和APEC以前所各自拥有的独特性质将逐渐变为二者的共性。欧盟正积极为实现政治一体化而努力,同时,它在发展趋势上还呈现出松散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特征。而APEC在奉行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同时,正致力于加强机制建设,各成员之间的经济联系将进一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APEC正在成为一个更加紧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管理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作为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过渡和补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之后,建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近来也呼声高涨,但是东亚各国之间所特有的一些状况依然对一体化进程造成了不小的阻碍。 一、东亚区域合作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影响因素 首先分析一下外部因素:(1)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飞速发展,导致国际市场的竞争与风险加剧,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中,由于巨额游资充斥其间,如果某个国家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不够高,就有可能使投机者有机可乘,从而给该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造成动荡。而东亚地区大部分国家还处在发展中国家水平,其金融制度、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会面临较大的风险,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诠释。在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面前,东亚任何一国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迫切需要紧密合作来共同面对机遇与挑战。(2)作为上世纪末经济全球化浪潮过渡和补充的世界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合作浪潮汹涌澎湃,加上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大大激发了东亚国家加强区域合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它们对区域合作的信心。当初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使该地区形成了约3.6亿人口的大市场,内部贸易额达到2250亿美元,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2万亿美 元,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0%。而东亚地区如果能形成这样的自由贸易区,则会形成约19亿人口的更大市场,内部贸易额必定会大幅度上升,运行良好的话就有可能会取得超过NAFTA的成就,这极大地诱惑了东亚各国。 在外部因素驱动的同时,东亚各国自身对区域合作意识的加强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东亚整体意识”在区域内达成了共识,*求区域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很长一段时间,东亚被“割裂”为东南亚和东北亚,两者之间来往很少,个体意识较强,东南亚国家更多的是*求内部合作。从1967年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到1992年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到如今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得有声有色,其内部贸易确实做得不错,但其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与东北亚国家的合作却十分有限,危机爆发后,东盟国家发现东北亚国家也被波及,这让它们了解到东亚各国的经济依存度其实是较高的,加上中国在危机期间毫不犹豫地向东南亚受灾国伸出援手以及所表现出的一种负责任的大国姿态,让东盟国家转变了地域观念,将自身置于东亚整体区域之内,转而谋求区域合作机制以提高整体竞争力,这种主观意识的转变奠定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 其次,由于美国在1997年金融危机中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的姿态以及操纵IMF对援助方案提出苛刻条件的所作所为,让受灾国从惨痛的经历中意识到必须依靠东亚内部自身的合作才能生存发展,外部的力量并不 一定靠得住。而在2001年美国经济的衰退导致以美国为主要市场的东亚国家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更加深了东亚国家对上述观点的认识。正是由于这些主观因素的影响才造成了如今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热潮。 二、关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具体形式问题的分析 现在东亚区域合作的主形式是“10+3”模式,即东盟10国与中日韩三国的交互合作方式,但这仅仅只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过渡阶段,并非真正地实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假使这一阶段过渡得很成功,区域经济合作要朝着一体化层次发展,那么可能会表现为哪种一体化形式呢? 区域经济一体化按层次高低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不同的形式会给成员国带来不同收益,但也需要其让渡不同程度的国家主权,因此,各成员国会谨慎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相互协调以做出抉择。由于在东亚区域内,既存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又有东盟的一些小国家,况且东亚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政策更是千差万别,也就是说上述X指标在东亚各国间差异很大,因而可以认为在东亚区域进行货币合作的成本是相当高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各国组成货币联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东亚区域内采取经济联盟这种一体化形式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建立自由贸易区会给各国带来一些看得见的利益:如果自由贸易 区能够建立,会形成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市场,由于取消了关税和一些同等效力的限制措施,内部贸易额肯定会大幅度上升,这样就能够通过促进各国外贸额的增长带动其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该形式并不妨碍各成员国针对非自由贸易区成员采取其它的贸易政策,即没有要求各国进行国家主权的转让,这使得东亚国家比较容易接受。 三、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的阻碍 根据上述分析,似乎在理论上建立自由贸易区给各国带来的收益大于其付出的成本,比较容易实行,但来自经济理论之外的因素却给自由贸易区的形成造成了不小的障碍。 这些负面影响来自区域内和区域外两个方面。外部因素主要是来自美国方面的阻碍,由于之前欧盟的高速发展已经开始威胁美国的经济霸主地位,美国不愿再看到一个潜力巨大的经济联合体的崛起对其造成影响,同时更担心被其认为是潜在对手的中国会借助区域合作的力量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因而其会阻止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上日韩均是美国的盟国,美国的干扰无疑会产生较大的影响。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建立“东亚经济核心论坛”与1997年日本提出建立AMF均因美国的反对而未成功就是这方面的例证。 同时,区域内的不和谐因素也对区域经济合作构成了干扰。主要表现为:(1)作为“10+3”主要推动者的东盟由于担心其内部合作会被区域 合作体制所吞噬,近年来对推进全区域范围内经济合作已热情不在,有回到原先那种仅在东南亚小范围内实行合作的趋势,此点由2000年第四届“10+3”会议上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的发言可见一斑。(2)欧盟的成功经验证明,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能够顺利实施,大国之间必须要相互协调配合。但是占东亚13国经济总量绝大部分的中日两国却由于特殊的历史矛盾以及一些领土的争执近年来政治关系跌至低谷,这种相互的不信任使得双方难以协调配合,从而影响到东亚区域合作的局势。(3)比之世界上其它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东亚各国之间无论在社会制度、宗教信仰还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这种巨大差异面前,即使是自由贸易区这种低层次的区域合作,也会由于一些国家担心本国市场受到外来的强大冲击等原因而变得举步维艰。(4)公认的东亚区域合作最重要的缺陷是内部缺少一个核心力量来推动一体化进程,成功的一体化组织无论是欧盟还是北美自由贸易区都拥有自身的主导力量,而东亚国家或者因为实力不济或者因为不愿出头而无人担当主导力量,这就导致目前的合作只停留在论坛层面而无法就更深层次的事项作出决策安排,使得一体化进程受挫。 尽管东亚经济合作面临重重困难,但作为当前区域经济合作主渠道的“10+3”仍在进行,东盟自由贸易区大部分已经建成,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也在进行,通过建立东盟与中日韩的合作关系以及中日韩三方合作机制,逐步转为东亚区域内的经济合作方式也是可行的。如果各方能摈弃嫌隙,拿出合作的诚心共同协商解决困难以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构想,那么共赢局面的到来将指日可待。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又是经济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的必然走向。经济全球化在激起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目标发展的同时,也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生冲突,本文主要分析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区域间的竞争愈加激励,人力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可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是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快速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依靠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突破区域边界效应、缩小区域差异、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在全面了解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内涵的基础上,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影响;概况 0引言 人力资源作为内生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是多年来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自确立人力资本理论以后,大多数学者将研究的目光投向了人力资源与经济发展关系分析,整体而言,研究方向定为三项,其一,作为生产要素,将人力资源向生产函数内引进,进而对经济增长状况进行研究;其二,新经济学影响下,通过企业理论,解释企业形成、交易成本等人力资源;其三,人力资源的实证研究。基于此,本文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全面分析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的作用,进而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况 1.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一直都是经济理论领域关注的热点话题。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区域,利用互相协作的同时进行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且签订经济条款,在经济层次形成一个整体,建立区域经济联合体。作为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区域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即由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逐步深化为经济政策的统一。经济学家于1950年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也可理解为在多个经济区域内,消除或削弱参与体间的贸易壁垒,使生产要素逐步向自由流动状态发展。自上世纪90年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越来越迅速,掀起了一股新浪潮,推动了国家、区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1.2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况 作为第一生产要素,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在经济学和人本思想的指导下,利用多种管理形式有效运用组织内外具有关联性的人力资源,以此满足组织现阶段及其后期发展需求,确保达成组织目标及实现组织与员工共同发展。招聘、培训、绩效等为人力资源的主要构成部分,具体如图1所示。通过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可协调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避免冲突、矛盾,将人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做好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最终达到组织目标。 2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作用 由理论角度分析,人力资源理论发展早期主要应用于微观经济学领域,认为对收入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为个人教育水平、工作经验。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社会的进步,人力资源逐步引入宏观经济学领域,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在新经济增长理论背景下,人力资源理论研究又迎来了新高潮。为此,针对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作用进行分析,1)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步调一致,才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合理化。人力资源是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影响因素,人力资本积累、空间结构配置合理化、制度规范化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条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可为转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提供可靠保障。2)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而言,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自然资源,要求经济发展必须与环境承载能力相互协调。且不得以牺牲自然资源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代价,要求经济增长逐步由依赖物质资本转变为人力资本,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人力资源积累可实现相关生产要素如资本等收益递增。3)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选择路径。人力资本流动合理性、配置有效性是区域经济的经济收敛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人力资源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可提供更高效的人才资源,优选人力资本积累模式,将区域之间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缩小区域经济差异,促进各个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3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建议 3.1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人力资源基本品质 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应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即有针对性地快速增加教育投资,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结构。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必须提高人力资源投资利用率,转变落后的发展扶持观念,实现人与物有机结合的开发利用目标。也就是为达到各个地区经济共同发展,必须转变政策扶持的方向,以全面提升人口素质、改善当地社会环境资源为出发点,将教育投资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增强农村扶持力度,为我国广大农民谋福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在社会竞争愈加激励的今天,针对社会成员再教育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重视。要求以教育、培训的方式将无形的人力资本逐步转化为有形的物质资源,通过提高人们的各项素质,为自身、为企业、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 3.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1)优化人力资源本地区配置。人力资源本地区配置是指按照地区经济发展规律、物质资本,以本地区人口与人力资源状况为根本,通过调节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各项政策,如人口、劳动力等达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目的。其作用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将地区经济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人力资源地区配置必须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要求及现状,适当增强人力资源的流动。做到以下三点,第一,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人力资源配置。作为一种经济行为,人力资源本地区配置应严格按照经济学理论出发,通过良好的待遇及优越的工作环境,增强人才吸引能力及提高本地区人才流动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资源地区配置的成效;第二,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避免带着有色眼镜看待人才,减少人才流失;第三,根据城市自身发展合理引进人才。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引进政策,通常以高科技、高素质型人才作为引进重点。2)优化人力资源部门配置。新部门、新行业的诞生及发展与投入大量劳动力、资金密不可分,要求人才配置合理化。针对高新技术行业,人才配置应选取较高层次技术人员;对于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人才配置选取一般层次人员即可。人才配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际情况,要求根据产业结构变动及时调整人才配置比例。因我省在政策上基于优先发展行业、新型产业给予一定扶持及优惠,要求各个部门、行业必须及时、定期人力资源配置信息,实现人力资源配置方向清晰化、明确化。同时,根据各个地市人力资源要求,做好各项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人才的技能水平及素质。3)优化人力资源企业配置。人力资源企业配置的主要目的就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换言之,就是实现人与岗位最优化,将最适合的人分配到最适合的岗位。保证人力资源充分结合物质资本才能实现最大价值作用发挥,才能为企业发展贡献最大经济效益,这也是人力资源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为此,针对当前高技术人才紧缺,无法充分发挥先进物质设备资源价值的现状,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条件、发展规划、长远目标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要求做好“由岗选人,人尽其才”,将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到岗位上,将人的潜能全面激发出来,进而为企业的高效运作提供人才保证。 4结语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越来越快,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在世界上中国的经济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缺陷,如区域经济差异与协调发展等问题。为平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展,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重视“人”这一重要因素。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必须遵循经济学原理,对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进行全面了解,且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实际情况及地区发展现状,提出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人力资源基本品质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建议,以期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国内经济发展探索 1引言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随着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关注度日益增加,它在各国发展经济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其他欠发达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法宝。 2区域经济与城市群 2.1区域经济与城市群的含义 所谓区域经济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通过资源的优化与科学整合,发挥不同城市各自地理或原材料等发展经济必要条件的优势,集中优势人才,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建立一个在经济方面拥有比较优势的区域集团。发展的关键:(1)中心城市的带动和战略支点作用;(2)充分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的选择,打破行政壁垒,实现中部区域经济的联动、协调发展;(3)充分利用产业集群所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的特性,构筑中部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支撑平台。所谓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高密度的聚落;(2)一国乃至全球的发展枢纽;(3)拥有发达的网络结构;(4)合理的城市职能分工。目前,一般认为世界上有五大城市群,分别是:(1)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大城市群;(2)美国五大湖大城市群;(3)日本东海岸大城市群;(4)英国大城市群;(5)欧洲西北部大城市群。其中,以美国东北部的“波士华”城市群和日本东海岸城市群最为典型。从涵义上看,建立城市群是发展区域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二者的共同的目的就是发展经济,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2长三角城市群基本概况 长三角城市群的空间地域范围涉及两省一市,包括1个直辖市:上海;3个副省级市:南京、杭州、宁波;11个地级市: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和浙江省的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共16个城市。土地面积1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人口7570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9%。其中科技人员占区域总人口的3.8%。 3长三角发展区域经济建立城市群的优势 长三角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升势头特别明显。2008年前三季度,长三角16城市GDP总计2.8万亿元,在全国经济总量中占到近五分之一,成为东部地区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目前是全国发展速度最快、投资环境优良、创新能力突出的地区之一。 对照国际上五大城市群,我们认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构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面向海洋、依托长江、倚靠内陆发达交通联系世界各地的区位优势;(2)经济实力雄厚;(3)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4)交通网络发达;(5)以上海为中心的龙头城市;(6)专业批发市场的迅速发展。 4长江三角洲构建城市群的问题与劣势分析 4.1核心城市现代化功能不完善 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都市连绵区的核心城市,在现代化功能的发挥方面与纽约、伦敦、东京等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第三产业比重不足与落后,上海金融中心虽已建立但还不成熟,在资金筹集、对外贸易领域,上海与一般大城市地位相似,国家级或跨区域的大银行、大集团数量较少。城市内部交通信息体系尚不发达,影响了城市功能的组织。 4.2行政区划分,各区矛盾日益尖锐 地区之间各自为政,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区域的经济合作。长江三角洲分属二省一市的16个城市,行政隶属关系非常复杂,地区之间的协调难度很大。再加上长期的条块分割管理,更助长了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的不良风气。这种不良风气严重干扰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4.3城市产业结构趋同严重,城市间分工不明确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收入,各地在发展经济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少数几个税大利高的产业上,再加上长江三角洲地区内部自然禀赋比较相似,因而本区的产业结构趋同问题十分严重。产业结构趋同使得各地区不能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同时也使得投资和生产分散,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了国家的整体经济效益;更为严重的是会形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导致生产能力闲置和资源的浪费。 4.4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本区域人口密度高,土地承载压力本来就很大。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迅猛发展,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急剧增加,更加恶化了生态环境,使本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 4.5城市建设用地较为紧张,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近年来,由于经济迅猛发展,长江三角洲一些地方在用地上出现不尽如意的现象。江苏省每年用地总量达几十万亩,且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工业用地增加迅速,但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粗放利用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土地大量转用、征用后又得不到及时充分利用,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在城市建设中,不顾实际搞“大马路”“大广场”,使原本十分紧张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5对长江三角洲构建世界城市群的对策建议 5.1把龙头城市-上海建成世界级城市上海举办2011年世博会的成功,为上海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既要以现代化世界级城市标准来建设上海,把上海建设成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和航运中心,又要不断强化上海对外的辐射功能,因此未来上海发展应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这一主线。除了充分发挥已有的自身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科技实力、管理水平、开放环境等优势,还要不断强化创新和服务功能,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的“三个中心”。 5.2各地加强合作,构建统一、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合作显得尤为重要。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单靠一个城市将显得力不从心,合作则可以取得双赢和多赢,倘若各城市能加大合作力度,我们得到的将不是“1+1=2”,而是一个发挥城市群的集合能量的过程。 5.3加强重点基础设施的协调建设基础设施是发展经济的硬件,应该在充分发挥长江内河航道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和管道运输,建成合理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发展创造高效、便捷、安全的综合运输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开发长江深水航道和深水港。第二,加强一系列高速公路、铁路和大桥的建设。 5.4强化产业整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群落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必须在全球层面即世界经济一体化上看待长江三角洲产业结构整合。要根据各城市的资源禀赋特征,深化产业分工,分工和专业化的增进是现代生产方式变革的主要特征。 5.5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提出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5.6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政府职能改革是诸多建议中最重要的一条,也是上述建议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首先,政府应弱化经济功能,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6结语 发展中国经济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而长江角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收益最大,地理位置资源优越的宝地,必将担负起壮大中国经济的使命,上文通过分析长三角地区的优势与劣势,很鲜明的指出了今后需加强与发展的方面,通过更加科学的发挥比较优势,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最后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完成建立世界城市群的宏伟目标。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治理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如火如荼的展开,我国的经济一体化区域既包括省内也延伸到周边省外,既包括历史上、习惯上、传统的区域也涵盖了新时期新时代政府主导下着力打造的新型经济区域,从长三角、珠三角到环渤海,再到中西部地区的新疆乌昌、东北黑吉辽三省、长株潭、武汉城市圈、成渝、安徽皖江城市带、河南中原经济区等[1]。区域一体化是我国区域治理的重要组成趋势,面对这种发展趋势,区域治理理论需要法治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将硬法和软法相结合的法律治理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缺乏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法律治理模式,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治理模式来推动一体化的发展。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治理对于我国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因 1.1区域产业合作和产业转移的加快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指出,矛盾具有特殊性。而我国地大物博,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上,每个不同地区都具有自身的天然地理特征和自然区位优势以及自然资源优势,也不例外的都具有各自的区域短板和发展局限性。于是区域合作便应运而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迅速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提高经济总量。并以此为引导实现区域间其他各个方面的发展交流。 1.2交通通讯的快速发展交通通讯是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交通建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是区域协调发展和优势互补的血脉联接。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展提供了便捷之路。截止到目前根据资料显示,我国高铁里程达到世界总里程的一半,高速公路里程居世界第一,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50%,交通通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1.3政府政策的支持除了近期的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区以及长江经济带以外,我国三十年来发展成熟的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等国家级特区,上海浦东、重庆两江、甘肃兰州等国家级新区,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这些区域经济的发展都受到了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支持,促进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1.4人口的跨区域性流动人口流动是自古以来都有的“天然”现象,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科技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样化和频繁,而人口流动也越来越容易和便捷,尤其是农民群体在城乡间的往来流动占绝大多数。这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和人力支持,为较落后地区带来了思想变革的先兆。 2我国区域一体化及法律治理中的问题 国内经济一体化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各种政策性支持和调控,例如逐步取消和打破阻隔各地区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等等。同时根据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特点和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人口、资源等问题,但是仅仅依靠政府是无法圆满地从彻底上解决问题的,除了政策性支持和引导之外,政府应寻求和积极力促各地区间的更普遍和更深层次上的互补双赢与合作,建立我国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律治理模式,但是我国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治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2.1缺乏统一遵守的合作协议或章程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没有根据各地方的利益诉求去建立各地共同遵守的区域合作协议或章程。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个区域的政府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并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但在发展过程中常常出现各地政府为了各自政绩而忽略区域全局的建设,强化各地方的资源配置和重复建设,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市场分割的盛行,由此可见利益分配问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发展问题[2]。我国当前区域合作主要通过区域合作协议,但是这些协议基本上是单一领域的合作协议,缺乏基于共同利益诉求的协议约定,因此难以形成真正有效并可持续性的区域合作机制,最终难以实现共同利益。 2.2缺乏区域政府间的长期合作机制我国部分区域间的经济合作主要通过制定行政协议来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虽然引导和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这种措施代表的只是发展的方向与发展的具体内容,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可持续性的、长期制度化的机制,更遑论符合法律精神的违约责任认定机制和解决纠纷机制[3]。如果缺乏区域间争议解决机制,会严重限制政府间的合作。 2.3限制了社会公权力的作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忽视了公民参与治理的作用,区域一体化的建设并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与民众息息相关,公开是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的重要要求。法律治理的公开机制能够有效地保证各区域之间政策运行的透明度,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促使各地区之间及时获取信息,学习实践经验,形成合作和互动。通过发展区域中多元素和多主体的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管理体,充分发挥社会公共权力的作用。 3法律治理模式理论 公共治理理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有利于实现区域合作效益的最大化,而法律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法律治理模式指导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治理是行政管理中的新型沟通合作理性,在权利运行方面,治理是关系到上下、水平方向的互动管理过程,各地方政府进行协商与合作,制定共同目标,共同实施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与职责[5]。每一种社会治理模式都离不开与之相对应的法律结构,法律治理模式中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3.1硬法治模式区域治理中的硬法治模式指的是确定的、可预期的法律,能够保障社会的秩序和基本价值观念,从而满足社会法治化的需求[6]。但在区域法律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完全运用硬法,也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硬法治理。在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中硬法很多时候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 3.2软法治模式区域治理中的软法治模式指的是由区域各地方成员协商一致,共同制定发展经济的规章制度,软法律虽然不具备强制力,但是各个地方成员必须遵守,具有约束力[7]。软法律模式的缺陷就是过于理想化,在当下社会无法真正实现民主与法治,各个成员从自身利益出发,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会造成其他损失。 3.3混合治理模式混合治理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软法和硬法的优势,能够充分实现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硬法和软法的有效结合使法律治理更具多元化和有机化,软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对公平、法制的需求,硬法能够确保区域中各个地方的遵守程度,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推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法律治理的重要手段。 4构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治理 4.1法律治理的实践轨迹区域行政协议和区域性组织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初期的法律治理机制,其中行政协议指的是各个政府机关之间缔结的协议,行政协议不仅用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其内容也逐渐向合作和发展转变,逐渐成为重要的法律治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进行统一市场、优化产业结构的改革,破除各地方立法,因此我国在改革法律治理的过程中对地性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和协同立法,并采取区域行政规划和区域行政指导的领导方式,在不断地实践中形成了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合作组织、区域协作立法、区域行政规划和区域行政指导等五种法律治理方式。 4.2法律治理中的政府首先要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体系,借鉴国际上欧盟的成功经验,注重基础条约的重要保障作用,并广泛运用于我国区域中各地方内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制度进行引导,各个区域内的各地方是公平、平等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各地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及中央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立法进程,明确各个地方政府在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职责,避免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法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促进区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区域一体化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各区域间各个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各区域的领导集体组织,并形成长期的合作机制。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应要相互协调,逐步建立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构,并制定符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逐渐形成本区域长期的发展模式。最后要不断完善司法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地化解我国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中的各项矛盾,如果无法有效地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就会阻碍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司法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有效的司法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各地方政府、公民与政府在区域发展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矛盾的有效解决。 4.3法律治理中的公权关系法律的制定在于反映民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应充分体现社会公权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协商性在法律治理中的作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主题更加多元化,公民能够代表公共自治区的广泛民意,与此同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应更加开放,向社会与公民的各项利益诉求开放,最终法律治理机制更加注重商谈、合作,注重与各个地方的沟通与对话,强调共同的认同和共识,促进区域各个地方的共赢。 5结语 综上所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治理有利于深化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健全我国法律制度,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治理可以参考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逐步完善、统一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司法的保障作用,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健康、持续、有序的发展。 作者:刘晨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对策 一、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困境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综合性的网络化基础设施缺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经济圈以小时覆盖。从甘肃来看,经济一体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一是在铁路运力方面,铁路运力难以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铁路交通运力分布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二是高铁方面,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之下,甘肃形成了“兰新高铁”“、成兰高铁”“、兰渝高铁”和“宝兰高铁”,但这显然无法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求;三是在机场方面,机场的航班、客流相对较小,出现供需失衡的问题。 (二)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经济一体化进程受阻 甘肃紧跟时展的步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导致经济一体化进程受阻。首先,区域经济发展的立足点不同,甘肃有国家级贫困县四十余个,且主要分布在陇南边远地区、庆阳老区等地区,这就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比较显著;其次,以兰州为中心城市的发展模式,缺乏良好的带动力和辐射性,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比较被动;再次,资源发展不平衡,交通资源、水资源的补偿失衡,成为制约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图1所示,2014年甘肃各设区市人均工资情况。作为省会城市的兰州,相比于天水、酒泉和张掖,人均工资反而出现严重偏低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兰州在充足资源的情况下,比较欠缺发展的带动能力,影响了以兰州为中心,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 (三)城市体系不完善,结构梯度不合理 甘肃处于欠发展省份,本身具有强劲的发展潜力,但就当前的发展形态来看,既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定的发展瓶颈。一方面,城市体系不完善,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吃紧;另一方面,城市结构梯度不合理,产业规模化、产业链尚不完善,一体化经济发展的扩散,周边落后地区难以有足够的能力接收。 二、深化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当前,甘肃正处于发展的新阶段,如何抓住发展的新机遇,是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甘肃经济腾飞的关键。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优化与调整,关键在于如何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域协调规划,从本质上夯实发展的基础。那么,具体而言,深化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应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体系,创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基础 完善的交通设施网络化体系,是当前甘肃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纽带。交通网络化体系的形成,缩小了区域内的空间距离,却扩大了区域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空间。一是通过以兰州为中心的交通一体化,实现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联动性。二是高铁建设步伐应加快,在已有的四条高铁线的基础之上,形成幅员更加广阔的高铁覆盖。充分依托高铁建设,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步伐,让经济发展圈在良好的联动机制下,获得长足的发展。三是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一点又集中体现在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落后性。在深化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要针对各区域经济体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下,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增强区域的协调规划,实现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 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应进一步退出以市场为主导下的发展模式。甘肃作为西南欠发展省份,在“弱市场”的格局之下,应进一步增强区域的协调规划,着力打造“强政府、强市场”格局之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良性铺展,这更符合甘肃省的省情和发展的需求。此外,甘肃省要成立由省政府、发改委为牵头的区域协调发展联席会,让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一体化战略合作的方式具体体现并深化推进,更具有长远的发展意义。 (三)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建设,扩大中心城市的带动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点,在于中心城市带动力、辐射力的有效体现。因此,甘肃在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应进一步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建设,确保以中心城市为辐射圈的发展动力。并且,区域经济要以整个城市群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强调各方利益的有效协调。甘肃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但发展的空间巨大,这就决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同样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一是甘肃经济发展与产业转移应该从甘肃整体城市群的发展厨房,做到各方利益的协调;二是甘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应注重产业格局的优化发展,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内丰富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经济基础,深化经济一体化的内涵;三是重点区域进行城市群功能定位的协商,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以及布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推进,仍需克服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并着力于经济一体化发展内外环境的夯实,促进一体化发展带动甘肃经济的腾飞。一方面,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甘肃经济发展处于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甘肃经济发展底子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尚未真正成形,仍需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体系、增强区域的协调规划。因此,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应着力于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体系,创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基础;增强区域的协调规划,实现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建设,扩大中心城市的带动力。 作者:李振华 单位:天水师范学院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合作关系 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按照自然地域经济内在联系、商品流向、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需要而形成为区域经济的联合体。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也是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过程。[1]区域各地方政府,无论本地的资源禀赋如何、产业结构如何、竟争力如何、地方利益能否得到维护,都无法回避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强劲冲击。在区域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建立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势在必行的。 1.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间协调合作产生的理论来源 1.1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区域经济理论是研究生产资源在一定空间(区域)优化配置和组合,以获得最大产出的学说。[2]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库拍在《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书中,首次系统阐述了国际相互依赖理论,指出各国普遍生存于遍布全球的相互依赖网中,都有义务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建立在契约而不是地位、协商而不是强制的基础上的全球社会。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区域均衡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随着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趋于收敛,即趋于平衡,因此主张在区域内均衡布局生产力,空间上均衡投资,各产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就是要求区域内各种生产要素通过流动、选择,在区域内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因此,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地区间经济交流的各种障碍,降低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通过消除这些障碍,使得生产要素能够在区域内部自由流动组合,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从而使地区经济运行效率提高,获取更多利益的过程。换句话说,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就是在于建立区域间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渠道,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摩擦,实现良性竞争,带动区域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1.2都市联盟理论都市联盟理论也是政府间协调合作产生的理论来源之一。全球化背景下,城市间经济的合作发展除了要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外,还要进行一定的泛空间、跨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城市之间日益紧密的合作博弈必然产生都市联盟。都市联盟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城市为了一定的愿景目的建立在契约之上,而进行的一种合作性超边界组织安排。[3]究其实质,都市联盟就是利用联盟理论建立起来的城市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形式,它打破了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克服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雷同化的现象,降低了联盟城市彼此间的交易成本,通过建立稳定的优势互补的超边界合作组织,使得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城市得到了重新定位,不仅加深了区域分工,同时也促进了区域内的产业集聚,形成了区域规模经济,达到都市协同效应,加快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使得都市之间的联盟真正实现了1+1+……+1 n的创造价值效果。都市联盟的发展特性是以市场为机制,以利益趋同为动力,有效促进区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联盟城市多赢的局面。因此,都市联盟具有以下的特点:目标性,明确的目标是都市联盟的第一要素,合作的动力是建立在各联盟的“共同意愿”之上,在相互依赖和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城市合作获得各自的利益,避免各自风险;系统性,都市联盟的建立是以契约和协议约束构成的;动态性,失去独特优势的城市可能被淘汰出局,而具有后发优势的城市会被吸纳为新成员,整个联盟是一种动态的结合;独立性,都市联盟的系统是独立的,各成员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协同性,联盟城市在拥有各自核心优势的同时,各联盟方又是相互依赖的,进行优势互补而产生协同效应。 1.3府际管理理论、复合行政理论政府间合作模式问题的研究在国际上一般被称为府际管理(IGM),府际管理理论是基于20世纪90年代各国政府再造和地方政府间伙伴关系建立而提出来的,是关于协调与管理政府间关系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是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和治理任务,以问题解决为取向,通过协商、谈判和合作等手段,是依靠非层级节制的一种网络行政新视野。[4]府际管理以问题解决为焦点,具有行动导向,通过建立协调性、依赖性的网络型治理结构,使得府际间各项计划得以顺利推展;强调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提出设立政府理事会来解决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实现项目和管理功能上的府际间转移;具有独特的目标导向、网际沟通的冲突解决方式。总而言之,府际管理是以解决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众多相关问题而建立起来的紧密相连的政府间合作共治模式,它以突破地方封锁与保护、解决合作欠缺等区域中政府合作难题为根本目标。 2.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间协调合作产生的现实依据 区域经济一体化绝非一个简单的经济现象或是一种地区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它要求各地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建立一个包括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在内的统一市场。在统一市场中,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能够正常进行。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需要建立良好有效的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而协调合作机制的构建将促使区域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状态发展,使得一体化是各方互利共赢的一体化,是规范法制的一体化,是协调合作的一体化。 2.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需要区域政府间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彼此之间形成合理有效的分工格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各区域政府各自为政,自成系统,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手段,那么各地区的经济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发展,制约了分工合作的深化,生产要素不能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不能实现产业的优势互补,将严重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所谓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只能是空谈。 2.2协调合作机制的建立是消除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区域产业结构雷同、地方政府的无序竞争、区域环境逐渐恶化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的成长,如果不加以解决的话,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则无法处理区域内多种具体的利益矛盾,且协调成本过高,时效性过差,难以达到最有效的目标。而区域政府间的协调合作则是协调地方政府间利益矛盾,实现一体化的必然选择。由于资源禀赋等的差异,各地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互利合作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相互需要。 2.3政府间协调合作机制的构建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面对我国特殊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各地方政府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为了追求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化,由于重复建设而导致产业结构趋同、地区大战、市场分割、跨地区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以及公共事务治理失灵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正是因为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地方政府的横向关系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缺少制度保障。因此,建立良好的协调合作机制不仅能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而且将会极大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探究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实践 上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在经济一体化中,既有全球性的,也有区域性的,尤其以区域性的发展最迅猛。各国之间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而联合起来组建区域性经济,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等,它们都在区域性经济组织建构的法律制度中运作,在这些中又以它们构建的法律组织为依托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尤为突出,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为顺应这种趋势,一改排斥的态度并积极安排和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除了参与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其与东盟成员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分别开展的经济合作、东北亚经济合作、中国与欧洲、南美地区经济合作等外,还特别考虑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两岸四地”间密切的经贸联系以及都是WTO成员方的实际情况,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最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内地与澳门最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不但创造性地提出了CEPA这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式,也为构建“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一、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状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及内涵的法律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可以从经济学和法学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而从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态势来看,我国学者樊莹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下了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使其利益最大化,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而建立经济贸易联合的过程,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 而我国学者杨丽艳则从法律的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论述,指出法律角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主要发生在国际区域内的诸个国家或关税领土,以一定协议建立一定机构以确立某种经济一体化的类型,在某些特定经济领域内有效实施统一规则的整合过程。其内涵主要体现在:(1)条约的支撑性;(2)领域的特定性;(3)机构的必备性;(4)规则的向导性;(5)机制的强制性。 (二)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状 1、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其与东盟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中国启动自由贸易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是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的。2001年11月,中国正式提出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2002年11月,在文莱召开的第5次10+1领导人会议上达成协议,一致同意今后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FTA,会议正式签署了《加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正式谈判从此开始,并迅速展开了区域建设的谈判,焦点主要集中在例外产品清单和关税减让幅度等一些技术问题上。2003年10月8日,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中国总理参加了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签字仪式,双方签署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议定书等文件。从10月中旬开始,中国与印度和新加坡也分别就自由贸易区的双边协议展开谈判。 2、东北亚经济合作。2003年10月7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印尼的巴厘岛举行会晤,并发表了三国间第一个联合宣言——《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虽然至今中日韩之间合作仍停留在官方磋商阶段,并没有形成制度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促使中国、韩国和日本三国的东北亚经济合作以及东盟与东北亚“10+3”合作迈出新的步伐。 3、中国经济圈。从2003年6月开始,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进程大大加快了。新的区域一体化进展有:6月29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协议和六个附件,双方承诺分别在2004年1月1日之前和2006年1月1日之前对不同类别的港澳产品实行零关税;同时,内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对港产品的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许可证)和关税配额,内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对原产于澳门的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双方互不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内地与香港、澳门《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内地与港、澳逐步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各项措施。CEPA迈出了中国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步。 4、中国与欧洲、南美地区的经济合作。2003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举行了六国会晤,着重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问题。中国总理主持会议并代表中国政府发言,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区域经济合作提出长远目标,倡议逐步建立上海合作组织FTA。自此,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浮出水面。10月13日,中国外交部官方网站公布《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制订对欧盟政策文件,旨在昭示中国对欧盟的政策目标,规划今后5年的合作领域和相关措施,加强同欧盟的全面合作,推动中欧关系长期稳定发展。中国与欧盟的合作同样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重要一步。根据中方的提议,中国还将与包括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等国在内的南方共同市场展开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此外,中国与澳大利亚、南非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在积极酝酿当中。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发展 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财政问题,本质上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借鉴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可以从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个方面去构建。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主权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主权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主权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主权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是补台还是拆台? 世贸组织对区域经济联盟 实行引导和监测 周密:支撑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有两根主要支柱:一个是世界贸易组织代表的多边框架;另一个是各种双边和小多边自由贸易协定(FTA)、区域贸易安排(RTA),它们加起来可以称作诸边区域经济联盟。从这两种机制性安排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到底是什么关系。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之间的确存在密切的关联,并非相互对立、排斥的关系。以WTO为代表的全球多边主义对区域主义持包容态度,同时也对区域主义的发展发挥指导作用。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WTO的前身)从一开始就在用包括原产地原则、海关监管、保障措施在内的一整套法则积极引导各个经济体降低关税,影响各种区域安排奉行开放主义,使相关全球实践在很多区域协定中也有充分的反映。1995年成立的世贸组织也指导、引领了从全球到区域层面服务贸易的开放进程。 世贸组织文件明确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性多边安排相矛盾,因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特性是排斥他方利益,实际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但关贸总协定第5条、第24条又允许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式存在,前提是有关区域性安排不应对区域外经济体设置壁垒和障碍,关税同盟也有义务向世贸组织进行通报。世贸组织下设有区域经济联盟委员会,专门负责审核申报的RTA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最近该委员会审核了中国与澳大利亚、中国与冰岛、印度与东盟三个FTA,认为中澳、中冰FTA拥有世贸组织更高层次的相互开放度,是“WTO+”,而印度与东盟的自贸安排则是“WTO-”,而代表东盟去做说明的泰国强调双方在有选择的领域做出了高水平的相互开放。 世贸组织对区域经济联盟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是持欢迎态度的,它鼓励成员方在区域范围内就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标准和投资做出更勇敢的尝试,回过头来促进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全球_放。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其很多规定后来也被世贸组织所采纳。亚太经合组织(APEC)也是一种开放型的区域实践,其贸易便利化措施不仅面向APEC成员,区域外非成员也可以享受有关好处。而更多的RTA、FTA,之所以显得比世贸组织有效率、有活力,就是因为参与方有自己的话语权,只需实现两个或几个国家之间的大体平衡,就可以达成一致继续推动开放。 世贸组织还设有对贸易限制措施的监督机制。从2008年至今,该机制共记录了2978项贸易限制措施,其中只有740项在2016年10月前被成员方撤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贸易限制措施出现了快速增多的趋势,2016年较上年增加了17%。世贸组织也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增减进行监测,统计表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间全球总共新生效了216项便利化措施,月均18项,而同期限制性措施月均增加15项。所以说,仅从绝对数量值看,全球贸易便利化措施还是多于限制性措施的。当然,仅靠数量对比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因为限制性措施非常多种多样,有针对出口的,有针对进口的,有采取加征关税办法的,有采取配额制的,还有变相征税的。 不同国家对区域一体化有不同实践 刘玮:从经济学的意义讲,判断区域经济合作是否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主要是看它究竟是在进行贸易创造还是贸易转移。如果是以贸易转移为主,那么多边层面的经济一体化水准就会降低。 不同国家推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并不相同。美国推动的以TPP为代表的巨型贸易协定是更深层次的一体化。它不仅对货物、投资和服务等传统规则进行深化,并且还纳入了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劳工、环境等深度一体化议题。这些议题涉及边界内措施相关的诸多新规则,很可能成为“下一代”贸易规则的范本。 美国推动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实质是一种“竞争性自由主义”战略。一方面,美国利用各国竞相争取美国市场准入机会的优势,通过发起贸易协定谈判,使得贸易伙伴国之间形成一种竞争机制。这样美国就成为贸易协定谈判的核心。正是利用这种“竞争性自由主义”,美国推动了其所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模板在全球的扩散。另一方面,在全球层面推动贸易自由化效果不彰、多哈回合谈判止步不前的情况下,美国转而试图通过推动区域性的、更高标准的一体化新安排,带动其他区域的一体化合作,最终迂回实现全球层面的一体化。 中国主张的是包容性的全球化和开放性的区域主义。比如我们积极推动的APEC,强调的就是这样一种包容性和开放性。亚洲地区的价值文化与西方的自由主义价值文化有着本质的不同,体现在区域合作当中就是更强调以协商的方式处理、解决问题。这种价值文化终将对全球化进程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周密:韩国是推动全球化和区域化最积极的国家之一。韩国自2002年启动自贸战略以后,一直在非常坚定地扩大开放,现已成为除智利等少数国家外在全球自贸区“疆土”最广泛的一个国家。韩国的开放重点是把基本领域关税都降到很低甚至为零,因而是自贸实践的非常积极的倡导者。 中国在此方面的实践经验日益丰富,我们与巴基斯坦、与东盟的自贸安排都是先从货物贸易开始,再进入服务贸易领域,有“早期收获”,先易后难,总的是一种递进式的、不断探索的开放。2015年12月生效的中澳、中韩自贸协定也做了很多尝试,比如在中韩协定里有独特的地方合作条款,把“早期收获”理念从某种商品发展到地方省市,而地方合作之于国家间的FTA,就好比区域一体化之于全球一体化。 徐秀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是根本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当然,两者也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表明了全球化的多样性。区域一体化其实也是调节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收益不平衡的一种机制,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不同区域的利益差异性,某个区域内可以形成它自己的区域利益表达,这种表达可以对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形成缓冲。从某种意义上讲,“碎片化”的全球化反映的也是不同地区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并且从长远来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可以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局面。 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 摘 要:“丝绸之路经济带”最早由于 2013 年在哈萨克斯坦演讲时提出,是中国和西亚各国组织合作的一个经济区域,在古丝绸之路的基础上加大横向和纵向的联系。“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是加强多区域各领域合作的契机,是丝绸之路一路上各个经济区域加深合作的重要桥梁,是对历史的鞒校也是对巨大潜力资源的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是中国整合内部各省市之间物流经济资源的契机。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市场一体化;物流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基本思路――区域经济一体化 20世纪50年代初,区域经济一体化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内市场一体化、物流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等的集合。早期,不同的区域有着不同的经济特色,各区域之间缺乏联动。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各区域间的贸易壁垒被削弱,生产要素和资金可以自由流动于各区域市场中。古丝绸之路东起十三朝古都长安,穿过关中平原、河西走廊、塔里木盆地,西至中亚、西亚和北非等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在古丝绸之路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古丝绸之路的升级版。“丝绸之路经济带”处于亚太经济圈与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横跨欧洲和亚洲,地域广袤,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自然资源、土地资源;涉及到的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巨大,被誉为世界上最长、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给沿线地区带来了宝贵的发展机遇。这条经济走廊,将以各大城市作为中心,向周围辐射,是实现中国西部、中亚经济带、环中亚经济带、亚欧经济带的融合,实现欧亚大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契机。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各层面的影响 (一)市场一体化 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国内市场将在政府的支持下逐渐完善,资金、信息、生产资料都活跃起来,资源得以优化整合,市场得以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下自由发展。 (二)基础设施一体化 欧盟和环太平洋经济带,是这条经济桥梁的“核能源”,而西部地区则是这条经济带上的薄弱环节。加强对西部地区各个节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建设范围,将其连接,形成完整的经济通道,这样丝路建设才能取得丰硕的果实。 (三)物流一体化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目前最为庞大而又复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其一体化进程必然困难重重。物流一体化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关键一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本文着重分析的部分。 1.优势分析。第一,古丝绸之路源远流长。古代的丝绸之路历史十分悠久,考证早在二千一百多年前,由西汉张骞出使西域横跨欧亚非三大洲形成的一条重要的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的重要通道,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特殊贡献。即使经过多年丝绸之路曾经已经衰落,甚至一度淡出历史舞台,但是其中包含的瑰丽历史和深远影响足以再次发起各国进行经贸合作,加深沿线诸国的信任和合作,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物流一体化的建设,实现互利共赢的合作目标。第二,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的完善。通过国内和国际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日趋完善。在铁路方面,例如亚欧大陆桥的建设和运行,大大连接了亚欧两个大洲的关系,便捷了两大陆之间的海陆运输,缩短了运输的里程。另外,连接乌鲁木齐、张掖、武威、兰州的重要铁路兰新铁路是西北地区铁路网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公路方面,临河―哈密高速公路的即将完工,渤海湾区域到新疆的路线得到打通,丝绸之路公路运输辐射变大。新疆霍尔果斯口岸正式开通陆路通道,实现了公路运输的突破。不止所举的这些例子,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开发与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铁路公路的里程数大大增加,辐射范围变大变广,运输的能力成倍增加,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通关一体化试运行。中国海关总署2015年4月28日宣布,自5月1日起,乌鲁木齐海关将与青岛、郑州、太原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9个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届时,“十关如一关”的通关模式将打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如此可以促进沿边区域的多方面多形式合作,也降低了物流业的成本,可以起到促进物流业整合的作用,促进物流一体化发展。 2.劣势分析。第一,思想的制约。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一体化、物流一体化的思想存在良久,并且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可是到了实行的过程中,很多人都知道要实行一体化,可是不知道如何实行一体化发展。国内各城市领导人决策时候都从城市“本位”出发,对本城市进行建设发展,城市与城市之间缺少合作与联系,互动不足。不能从城市群、经济群、经济带方面进行考虑与发展。国内与国外思想的不统一,不协调。国内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流,经济带沿线国内国外的合作交流。思考问题不能从全局出发,也不能从经济一体化、物流一体化的方面考虑。第二,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各个国家、甚至各个城市之间贫富差距较大,经济发展的脚步、速度都不协调。例如国内城市西安,2015年GDP达到了5 474.77亿美元,人均GDP达到了6 400美元,达到了发达国家中等水平,而有的城市却仍然在贫困线奋斗。这样各个城市、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所以其经济一体化、物流一体化的发展动力大小不同,其经济环境不同,其经济一体化所追求的目标不同,其进行一体化发展所具备的条件也不同。这些都深深制约着一体化的发展。第三,行政体制制约。包括中国所有城市在内,“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许多国家仍然还有很长的工业化的路程要走。而国内国外意识形态的冲突,国家制度体制的不同,各国对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对其他国家干涉的排斥,国家主要还是为本国以及本国人民负责的思想,都会制约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速度。而由于我国国内行政体制的原因,各城市追求GDP过于热烈,致使城市之间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充满竞争冲突。这是国内经济带沿线各地区,各区域经济一体化、物流一体化发展的最大障碍。对于自身利益的过度追求,会使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各区域的资源要素无法流向占据真正优势的优势区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经济带缺乏整体的规划与部署,各国家各城市之间争夺战略中心,争夺优势资源,争夺有利政策的现象将屡禁不止,资源在内战中消耗,造成产业的雷同、地区作用的重复,资源使用方面的浪费,极大地影响了合作深度开展。第四,交通运输设施发展不协调。“丝绸之路经济带”公路与铁路的发展与完善固然喜人,可是空路海路方面的发展乏善可陈。海运与空运是加快物流一体化发展的两个重要运输方式,这两者发展的不健全会致使经济带交通运输方式的单一,以及运输能力的低效,也不能解决日趋复杂的运输问题和满足日趋多变物流要求,成为物流一体化发展的壁垒之一。 3.机会分析。第一,国内政策的支持与推动。早在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就通过了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推动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平衡发展。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其中促进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西部城市群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任务成为了国家重点任务之一。2014年9月初,国家主席在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中央访问时着重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设想,引起各方面关注与各部门的积极响应。第二,国内外物流业高速发展。全世界物流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如中国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013年达到197.8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3.1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1.5%。物流业增加值2013年达到3.9万亿元,年均增长11.1%。物流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高速发展的物流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物流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国内外物流业的高速发展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物流发展提供了技术和经验,为物流一体化的发展起到了探路和指导作用。高速发展的物流业也为物流一体化的实现提出了要求,物流产业的发展为物流一体化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动力,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证。国内外物流业的高速发展,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物流发展提供了技术和经验。 三、结语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是中国加深与西亚诸国合作沟通的桥梁,是中国整合内部各省市之间经济资源的契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整合区域现有的资源,加快建成科学合理、系统运转、紧密协作、快捷高效的区域经济体系,有利于推进区域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是实现欧亚大陆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佳方法。欧亚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将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误区与发展中国家道路的选择 一、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逻辑 20世纪后半叶,以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米尔顿、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兴起,改变了经济主体及其竞争原则的观念。跨国公司和世界金融中心成了世界经济的体系性的单位。国际经济如同国内经济一样,国家也应为市场职能提供一切必要的先决条件,最大限度地取消市场管制,使私人资本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发展,保障国际资本稳定地发挥作用。[1]新自由主义尤其是主张跨国联系的货币主义认为,国际经济的联系为所有参与者提供了机遇,使经济体更为紧密并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需要做的无非是缩小政府的活动范围而已。这种乐观精神充盈于货币主义的派生物——全球化学说中。这种学说声称摧毁政府对外部联系的障碍将释放两种积极的力量。其一是最好的运作机制(市场)从最先进的经济区域扩展到所有的政府放弃了控制权的经济区域;其二是随着这种最为有效的机制的扩散,最不发达的经济区域也会繁荣起来。 该理论认为,对外贸易和投资开放将鼓励资本流入贫困国家。由于工业化国家通过追加资本来赚钱的最好机会已经用完,而发展中国家资本短缺,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回报应该比工业化国家高。如果贫困国家降低贸易和投资的门槛,那么富裕国家就会输出部分资本。如果这种资源流入采取的是贷款或间接投资形式,就会补充国内存款,放松对本地公司追加投资的金融限制。如果是国外直接投资,会带来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技能,金融风险也较少。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投资增加都会使贸易增加,富国从贸易中获得的好处并不以牺牲穷国贸易伙伴的利益为代价。根据这个理论,在所有交易中,进出口双方、借贷双方、股东和员工双方都可以双赢。按照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理论逻辑,不太发达的国家的机制将愈益类似于发达国家的机制,并且随着这种最好的运作机制的普遍传播,欠发达世界的经济将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小。 二、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实践悖论 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逻辑下,只要不太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发达国家的机制,他们的经济将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缩小。然而,无论从机制上还是繁荣程度上而言,全球化的现实并没有使世界经济变得更为统一,发展中国家普遍遭遇与新自由主义背道而驰。[2]典型表现如下: 1.经济增长减速。发达国家的资本确实从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趋势中获取了巨额利润,但是,有很多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发达国家所鼓励的战略,利用外国银行贷款和跨国公司雇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增加出口,结果是越来越多的生产利润和债务利息流向富裕国家。发展中国家因为不利的贸易条件、日益激烈的竞争和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放缓而导致经济增长下降。除少数国家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严重下降,有些国家还出现了负增长。 2.扩大生产失效。面对增长减速,经济学家经常转向以提高生产作为万用灵丹。生产一般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动机,它被期待着能作为内在机制运行以推动这一体系的自我扩张。其机制扩张过程为:技术的提升或劳动密集程度的提高促进劳动生产率不断增长节约的资本剩余用来降低价格或提高工资需求增长刺激资本扩大生产。然而在1980~2000年期间事实与理论设想相背离。从1980年开始价格没有下降,也没有出现工资增长。实际工资处于停滞状态,每小时产出和每小时真实工资之间存在着鸿沟,这意味着从生产力增长中获得的几乎全部所得都被资本作为剩余价值剥夺了。制造业部门工人产出虽然增长了,但产品的价格并没有降低,或者工人的工资没有提高,从而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相反,服务部门的就业不断扩大,但从事服务业的大部分人的工资都非常低或是非临时性的。 3.债务日益攀升。从1982年到1998年,发展中国家债务增加了3倍,从5000亿增加到20000亿美元,债务国利息不堪重负。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债务利息占其出口额的40%。拉美有些国家情况更加严重,阿根廷经济就是因为日益攀升的债务走向凋敝的。 三、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误区 之所以导致发展中国家普遍遭遇与新自由主义背道而驰,其根源在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理论的误区。 1.市场并非自足。新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是自发的,存在着“看不见的手”的调控,因而无须政府插手。市场的确是在人们日常的互动过程中自发形成和自行“扩展”的,它无须人们有意识地设计或统一的中央计划就能达到协调,无需以成员间的共同利益作为前提就能运行。每个独立的参与者在追求各自独立利益的时候能够自觉地形成高效配置资源的手段。然而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有许多前提条件,而这些前提条件都不是市场能自动提供的。比如说,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以人们在商品价格和品质方面形成某种共识作为前提,需要不受那些与价格无关的外部因素的干扰,需要产品及其制造环境十分稳定。同时,市场的良好运行还涉及到许多非市场因素。国内市场尚且如此,更何况无序的国际市场。国际市场只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穷国在拆除贸易与投资壁垒的过程中更需要政府来调控市场。 2.股票市场并非万能。在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上升了,工商企业可以从中获得部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扩大经营,促进物质生产和商品流通,持股人也可以从中取出一部分用于消费,而消费的增加又可以反过来促进物质生产。但是,股票市场的动荡却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就资本主义经济史而言,股票市场与金融投机活动是一对孪生子,相伴相随,而且股票市场越发展,投机活动也随之进一步发展。就华尔街的股票市场而言,现在它的持股人有几千万,然而股市价格的涨落基本上是操纵在为数不多的大炒股户手中,他们直接或间接地谋取暴利。也就是说,在华尔街股市兴风作浪的主要是金融垄断资本。他们的投机活动的猖獗必然破坏股票市场的正常运作,从而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加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市场的无序。 3.资本剩余和市场调节并不协调。新自由主义坚持认为,创建自由市场,即解除国家加给市场的所有限制将最终造福于所有国家。然而,资本剩余的利用和市场的调节机制间并 没有那样清晰的关系。当出现持续的停滞趋势时,这一点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商品生产和服务方面的投资机会减少时,越来越多的资本剩余会投向大幅扩张的金融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金融市场愈益成为国际性的市场,资本在全球每一个角落寻求利润。这样就使停滞趋势和金融危机全球化了。此外,在资本主义体系结构中,所有地方都面临着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和堆积如山的债务问题,但新自由主义却束手无策。 4.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理论前提是比较优势理论,然而比较优势理论产生作用的一些前提却被忽视了。新自由主义十分推崇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认为即使一国在每个方面的生产率都低于另一国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对贸易双方也都是有利的。但是,萨米尔·阿明和其他人却证明了这一理论并不正确,因为该理论实现有一个前提,即相对劣势产业部门的工人能顺利地向相对优势产业部门转移。对于穷国而言,如果相对劣势产业部门的工人不能顺利地向相对优势产业部门转移,那么自由贸易是十分危险的。菲律宾自加入WTO后一路攀升的失业大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5.国标贸易必然促进经济发展的论断值得怀疑。发展中国家以出口为导向发展工业,但忽视了国内市场服务。如果太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去搞贸易自由化,其出口产品的价格就会在国际市场上下跌,这种自由化会造成自己打败自己的结果。东亚“四小龙”的成功主要是因为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并不鼓励贸易。但是即使贸易增加了,也不足以证明对经济增长有利。一些经济学家以计量经济数据来证明贸易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另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计量经济学应用在经济等其他重大而复杂的问题上从来不会有什么指导意义:要发现潜伏在表面现象背后的精确的经济联系并不是数据能说得清楚的。不同的变量或基期的选择完全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经济学家罗德里克带头攻击这种支持贸易的回归统计研究。作为贸易自由化坚强捍卫者的著名经济学家巴格瓦迪和斯里尼瓦森也同样严厉批评这种回归论断。[3] 正是由于以上的理论误区,导致了全球化背景下一系列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行为。 1.新自由主义认为越少干预的政府越好,而事实上发达国家的政府干预都加强了。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无论是美国或英国,都实行不挂牌的凯恩斯主义政策,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国家为保护市场机制而加强在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中作用的趋势被称之为“向正统自由主义的妥协”或“向凯恩斯主义的妥协”。[4]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获得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国力的限制或者受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政府没有或者没有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在全球化中受的是更多的伤害。 2.市场改善意味着垄断受到控制,但与全球化论断相反的是,向世界市场开放会增加了垄断程度。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背景下各种垄断势力在不断加强,而市场本身无法解决与控制垄断问题。由于绝大多数垄断势力都是发达国家的商业企业,而发展中国家受到经济水平的限制,没有完善的避险机制和监管体制,无法避免发达国家的剥削,因此,全球化的结果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在金融全球化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他们存在产业结构和技术上的优势。发达国家政府直接参与支持金融资本的活动,把预算开支的20%或国内生产总值的3%-5%转移到持有国债的金融资本所有者手中,从而使金融资本成为永久性实际正利润的受益者。这一市场垄断了世界金融市场30%的金融资产。跨国公司是推行全球化的有力工具,它们是庞大的垄断组织,触角延伸到全球各个地区。但是目前世界上6万家跨国公司中80%属于发达国家。[5] 3.资本的重新配置并不合理。新自由主义者认为,资本充裕的经济发达地区的资本收益率要比资本匮乏的经济不发达地区低,因此,在开发的资本市场中,资本会从发达经济区流向不大发达的经济区,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生产增长,最终赶上发达经济区。但是,由于美元和发达国家货币的强势地位,国际投资形成了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格局。“从理论上讲富国在向贫国输出资本,但在目前的体系中,却是穷国向富国输出资本”[6]。“发展中国家虽然吸引了不少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但与民间或地方大量利用外资相对应的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发达国家政府债券的大量投资,中国就曾在这个意义上被国际金融市场称为资本净输出国”[7]。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极不合理,它迫使除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目前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共有2万亿美元的储备,这种外汇储备很大部分投资于美国的短期国债,从而刺激了美国的过度消费,繁荣了美国经济。 四、几点启示 1.从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它之所以能在西方国家以外盛行和发展,是因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被西方国家的政府派上了新的用场。在某些西方大国和某些国际经济机构的策划和支持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向发展中国家强制推行,并形成一套所谓的市场取向型经济改革方案。这一方案的基本内容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宏观管理自由化,经济发展战略外向化”,其目的是要破坏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干预,扰乱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秩序。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应时刻警惕全面自由主义对本国经济改革和开放的危害,但同时又要看到,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正视这一发展趋势,否认或断然拒绝都不是解决之道,只会给国家经济造成更大的危害。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当务之急应是不断完善本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培植本国和本民族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体制;培育本国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企业和品牌。 2.从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来看,资本主义的经济学说经历了一个长达几百年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一部西方经济学说史,实质上是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两种思潮争论、交锋、斗争的历史,而且发展到今天,两种思潮的政策主张具有相互融合的趋势。事实上两种思潮的政策主张,在西方经济的实践中也交替出现过。这说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西方经济学说,总是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相联系的,也总是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经济学说时,一定要与其历史环境相联系,既不能照搬照抄,也不能一概否定。特别要与我国现实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条件结合起来,科学地吸收其中合理的成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走自己的路子,创立自己的经济学说。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衡量自己的现实基础,趋利避害,制定一套符合本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3.发展中国家应该强化国家主权意识,用经济主权来保护本国的利益。多数发展中国家曾沦为殖民地,为了国家主权曾进行过不懈的斗争,深知国家主权对一国的重要性。虽然以货币主义作为思想基础的全球化理论声称,民族经济向世界的开放使得在发达经济区运作的机制向不太发达的经济区传播,并且使得世界财富在这两个区域均衡化,但是这些变化的积极后果主要发生在发达经济区,而全球化进程事实上扩大了发达经济区与不发达的经济区之间的差别。因此,发展中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国家主权,相反应该强化国家主权意识,牢牢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否则,国家利益就得不到保证,国家就有可能被他国操纵甚至沦为经济殖民地。在同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中,为了防范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弊端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必须制定用国家主权来保护本国利益的策略。[8] 4.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发展中国家的总体利益和统一认识。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规则中的优势地位具有自我维护和自我加强的特点。然而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相对弱小,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发展中国家必须发展区域—体化,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团结合作,发挥总体力量,才能对一些不合理的全球规则施加更大的影响,逐步建立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真正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与国际法 摘要:20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学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舞台,各种各样的“主义”与“理论”都在其上有着精彩纷呈的表演。但就对国际关系实践的影响力而言,自由主义、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无疑是表现最为突出的三股思潮。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体系。虽然自由主义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对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重视,一直是自由主义阵营的一个基本共识。冷战结束以及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自由主义提供了理论创新以及扩大对实践影响的机会,“软权力”理论以及“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提出及传播即为典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为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虽然其中存在的瑕疵我们也不容忽视。 [关键词]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软权力;自由主义国际法学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体系发展的一个阶段,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迄今为止,它又一直处在国际垄断资本的支配之下。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我们不拒绝参与经济全球化,但对其背后的新自由主义和垄断资本的国际扩张则须保持高度警惕。无论是在冷战结束前的紧张气氛下,还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始终都是自由主义规划世界秩序的蓝图中的重要一环。①为了更好理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我们可以从考察20世纪80年代与新现实主义展开激烈的“新-新论战”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入手。 一、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传统视野下的国际法——以新自由主义的观点为例 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构成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三次论战”,极大地推动了国际关系研究的进步。相对于新现实主义,无论是在分析层面,还是在理论与研究方法上,都决定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路径与国际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也为国际法的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 (一)在分析层次上新自由主义对体系进程的关注与国际制度的地位 虽然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是一致的,即都是立足于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与国家为国际关系中重要角色的假设,但由于两者对国际体系的关注点不一而导致两个学派视角下的国际制度乃至国际法的功能与作用的反差。 新现实主义者所提出的结构主义模型包括三点,即“无政府秩序原则”、“忽略其他差异,功能基本一致的单位即国家”以及“国家之间权力分配”。在前面两点不变的情况下,“权力分配”成为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三个重要原则中唯一的可变因素。因此,新现实主义者的体系结构可被定义为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而且,由于新现实主义者对于权力分配的基本思考在于“集中关注作用最大的国家”,所以,权力分配就是指大国之间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实力分配。[1](p16-17)而国际制度,包括作为核心部分的国际法,也就没有多少的存在空间以及用武之地了。与此相比,新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否认这种结构模型,认为以大国间实力分配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结构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不过,他们也认为,国际体系的特征并不仅仅如此。正如他们所指出的:新现实主义者所强调的权力分配当然是重要的,但仅仅强调结构是不够的,还需要由强调国际体系的其他特征加以补充。[1](p17) 立足于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新现实主义者将单位之间的互动即国际体系的进程归为单位属性而不加考虑是一个错误的做法,实际上,进程与结构一样,都是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这时,新自由主义强调的重心就从国际体系结构转移到国际体系进程,即影响包括国际体系中单位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的“进程”的,主要包括“体系结构”和“国际制度”等两种体系因素。在这两种因素中,由于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相当缓慢的,要等主要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之后才能够完成,因此新自由主义者就把国际体系结构假定为常数。一旦国际体系结构被假定为不变的常数,那国际制度就成为国际体系的最主要特征。[1](p17)至此,出于对体系特征的认识,从进程角度对新现实主义的批判中,理论化程度最高的新自由主义学派,提出了国际制度选择国家行为,即与“结构选择”针锋相对的“制度选择”理论。[2](p44)新自由主义者的基本问题是,在国际结构不变的情形下,国家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有时合作,有时冲突。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体系因素导致了这样的不同行为?亦即:是什么样的体系因素影响了国家的合作或冲突行为。对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是体系进程因素影响了国家的行为,而体系进程中最具意义的因素是国际制度。[2](p45) (二)在立论与研究方法上新自由主义的定位与国际法的关系 不仅仅是由于新自由主义关注国际体系进程而决定其理论特征是国际制度,而且在立论与研究方法上的独特视野,也决定其对于晚近国际立法,尤其是国际经济立法的勃兴的影响或解释,也将占据独特位置。 在立论上,一方面,新自由主义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假设,崇尚“放任自由”原则,即在国内社会中如果人们能够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充分地按照他们的偏好行事,那资源分配将最合理与最有效率,而且,这条法则不仅适用于国内社会,放到国际经济领域,也是行得通的。同时,基欧汉自认为其主张属于“成熟的自由主义”(sophisticated liberalism)或是“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m),这种自由主义介于主张自由贸易将导致和平的“商业自由主义”(commercial liberalism)和强调国际制度或规则对各国关系的管理的“管制自由主义”(regulatory liberalism)之间,是对它们的综合与超越。另一方面,虽然新自由主义接受了新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即不仅承认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是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力,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的最重要的角色,也承认国际关系中物质力量占据决定性的地位,其基本思路仍然属于理性主义的范式。但是,与纯粹物质主义的新现实主义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看到了国际制度的重要性,其对国际制度的强调无疑突破了物质权力这一现实主义的内核,不仅将制度、规范等属于社会范畴的非物质性内容引入国际关系理论体系之中,并且使其成为一种主要的理论概念与研究变量。[3](p4) 在研究方法上,新自由主义深受经济学领域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该学科中有关交易费用理论、国家理论、法和经济学研究等,都被新自由主义者广泛应用,从而打上了自由经济主义的许多烙印。具体地讲,新自由主义者在理论分析中大量运用了博弈论、系统分析、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对国际合作、国际制度的一般理论,包括其产生、发展以及维持的可能与方法等等作出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从而增强现象解释与结果预测的准确性,并提出避免合作失败与增强合作成功几率的一些策略或手段。这些,显然为国际立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谈判技巧,也为东西南北等国家走出谈判僵局提供了有价值的路径选择。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新自由主义的研究路径中,国际制度占据了核心地位,以国际制度为研究核心的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理论,也成为该学派成就最大的一块。当前,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法的研究有着紧密融合的趋势,而新近对国际机制“法制化”的探讨使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实际上,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学者逐渐认识到,遵守国际规则的国家履行的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随着冷战的缓解乃至结束,另一种区别于物质权力的制度权力对于国家行为的影响日益增大。当然,在国际机制学者的研究带动下,国际法学者也很快意识到国际机制理论对于分析国际法问题,所能提供的巨大帮助,即前者为后者提供了一种有用的分析框架。如今,至少在一些领域,国际法学者正在遵循着国际机制的研究路径来分析一些国际法现象。[4](p79)当然,国际机制学者与国际法学者开始的这种跨学科合作,无论对于何方,都有更宽广的研究空间以及产生更丰富的研究成果的潜力。 二、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与国际法的发展——以“软权力”理论为中心 在冷战结束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各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机制“法制化”成为趋势之一,这些现象似乎验证着自由主义者的观点与预言。此时,以约瑟夫•奈为首的一些自由主义者及时提出了“软权力”理论,对包括国际经济领域的国际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表现在促进“国际软法”的发展方面。 在自由主义学说中,“软权力”一直是核心概念之一,但在冷战结束以前,由于时局的不适宜,这个核心概念并未能“理直气壮”地发扬光大。不过,冷战后国家之间经济发展之竞争,使得该学派力挺“软权力”理论的时机成熟。这时,约瑟夫•奈宣称,在冷战时期,东西方对抗的轴心是包括军事力量、核威慑等在内的硬权力,但随着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军事对抗的消失,权力的定义不再强调传统上的军事力量和武力征服,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经济增长等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相比之下,地理、人口和原材料则变得越来越不重要。[5](p155)换句话说,国际政治性质的转变已使无形的权力即软权力变得更加重要,国家凝聚力、普世性文化和国际制度正在被赋予新的意义,权力正在变得更少转化性、更少强制性、更趋无形性,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必须适应这种转变,必须学会运用包括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操作相互依赖,管理与影响国际制度,共享人类文化价值,推广民主、自由理念等在内的“软权力”资源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5](p171)简言之,在提倡“软权力”的学者看来,在已进入全球信息时代的今天,尽管硬权力和软权力都很重要,但软权力相比过去而言更加重要。[6](p25)立足于此,约瑟夫•奈结合这两种权力勾画出新世纪美国对外政策的战略思路:[7](p243) 约瑟夫•奈认为,美国的新战略不仅要确保美国的生存与发展——当然,这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也要考虑这种战略给美国之外的国家与人民所带来的适当利益,因为只有在满足“相互利益”的基础上,美国“霸权”的合法性才能够得到别的国家的尊重。鉴于此,美国必须继续承担为世界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重任。当然,公共物品的提供并不是无选择性的,必须是极其重要以及美国的实力所能够承担的。按照此标准,约瑟夫•奈认为,美国应当优先考虑那些有关国际体系的问题。具体包括:一方面,19世纪下半叶占有主导优势的英国所关注的三件公共物品,包括“维持欧洲主要国家之间的均势”、“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对国际公共领域的开放的维护”等,都适合于美国当前的情势:第一,维持地区均势和尊重各国领土完整,是美国必须提供的一项公共物品。第二,推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不仅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增长,同时也有利于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要维护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美国既要抵制住国内保护主义的影响,也要支持世贸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合组织(oecd)等国际经济组织的运作。第三,美国在保持诸如海洋等国际公共领域对所有人开放上存有利益。另一方面,今天的国际公共领域包括了一系列新问题,如全球气候变化、濒危物种的保护以及外层空间和虚拟网络空间的使用等,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包括美国人民在内的全人类的命运。因此,在当今世界,全球公共物品也有新的变化,美国必须对此做出反应,包括:第一,美国应该促进世界各国在贸易和环境、防止武器扩散、打击恐怖主义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机制的发展,以更好地组织这些领域的国际行动。第二,美国还应该把国际发展放到更优先的位置,它也是一件重要的全球公共物品。第三,充当调解人是作为处于主导地位的强国的美国可以提供的另一项重要的公共物品。至此,约瑟夫•奈总结到,对美国而言,一个基于全球公共物品提供的大战略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维持重要地区的力量均衡;(2)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3)保护国际公共领域;(4)维持国际规制与机制;(5)援助经济发展;(6)充当联盟召集人和争端调解人。 无疑,约瑟夫•奈依据“软权力”理论所提出的美国冷战后对外战略,不仅有对美国一些传统外交战略的肯定,如二战后致力推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也有对某些方面美国不当的外交政策的鞭策,如在全球气候变暖等的全球公共问题上美国至今没有起到领导作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对冷战结束后以及新世纪里美国的外交战略提出了一个整体规划。从冷战后美国对外政策的实践看,这个立足“软权力”理论的外交战略思想的及时提出,正是响应了冷战后美国以“硬权力”与“软权力”相配合的世界新秩序战略。虽然美国冷战后的战略实践并不是与约瑟夫•奈勾画的战略构想完全吻合,甚至有些方面是相违背的,但人们仍然可以看出其对“软权力”的重视。按照这个战略设计,包括维持wto等普遍性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制度、推进全球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维持重要地区的力量平衡,甚至包括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均成为战略目标,这无疑在理论上极大地提升了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毕竟至今全球主要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制度的维护与发展仍然和美国的对外战略息息相关。 总之,“软权力”理论旨在向世界展示与推销美国民主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美国要达到此目标,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推动以“自由化”作为理念的主要国际组织的运作以及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当然,这早已运用到美国的对外关系实践之中。且不说西方价值观在联合国、wto、imf、世界银行(wb)、oecd等国际组织运作中的主导性,也不说这种价值观在国际政治领域、人权以及社会领域的国际立法中的影响,即使是以效益为中心的国际经济立法也如此。不仅是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航空自由化协定以及双边税收合作协议中“美国范本”的横行,甚至是在区域与多边规则的制定中,诸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欧洲能源宪章条约》(ect),甚至是wto等国际组织或条约的许多规则,无不带上美国国内规则的影子。而按照托依布纳有关“法律全球化是在公民社会的各个部门创建了大量无中心的、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过程”的界定,[8](pxiii)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通过私营公司创制出的全球化法律就颇自然地采取全球商法美国化形式”[9](p39)。实际上,“美国商业法已变成一种全球化的普通法,明示地或默示地被吸收在各国的契约之中,并正开始被吸收到其他许多国家的判例法,甚至是制定法中”[9](p39)。无疑,以上种种现象正是美国“软权力”对国际立法以及各国国内立法的影响输出的鲜明写照。 在这里,我们可以预测到的是:为达到推销西方自由市场机制、民主理念、人权意识、文化价值观等的目的,冷战后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软权力”理论已经并且将继续影响“自由主义”为主导的主要国际组织的运作以及国际法的发展方向与内容。 三、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理论向国际法学的扩张——以“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为中心 冷战结束、全球化迅猛发展以来,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不仅仅体现在“软权力”理论的提出,也在于其向国际法学的直接扩张,表现在由美国国际法学会前任会长安妮—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教授所倡导的“自由主义国际法学”(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law)的崛起。事实上,无论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分析起点,还是其理论假设,乃至分析方法及研究路径,无一不是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引申而来的。对国际法学而言,将自由主义的理论路径引入国际法的研究,为国际法学开辟了一条“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这对于长期以来依赖“自上而下”的国际法传统研究路径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也为当代“跨国法”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框架。 长期以来,国际法学的主流理论沿袭了“自上而下”或“由外至内”的分析路径,对国内因素的研究呈现出忽视的状态。对此,斯劳特指出:“国际法学的主流理论所提供的解释国家行为的基本模式,很不幸地存有一个‘黑箱’(black box)或者‘撞球’(billiard ball)缺陷。在这些基本模式中,国家被认为在结构与功能上是无区别的个体,而且国际社会与国内体制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10](p226)显然,这种研究模式的弊端在于许多重要的、必须考虑的因素都被排除出去,从而导致最后得出的研究结果的准确性令人怀疑,这些重要因素包括:个人、公司、ngos、政治和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观念、利益、身份以及相互依赖等等。[10](p227)为了尽快打开这个“黑箱”,斯劳特拟定了一个新的“自由主义议程”(liberal agenda)的研究规划。[11](p185)在这个研究规划中,斯劳特首先提出了三个最基础的假设:第一,国际政治中最基本的角色是国内社会的成员,包括追逐个体利益以及利益相冲突的个人与公司、私人社团;第二,所有的政府只是代表国内社会的部分利益,即在国家政策中得到反映的利益;第三,最终导致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冲突的国家行为反映的是国家偏好的性质与构成。[12](p228)立足于以上假设,斯劳特认为,“自由主义国际法学”需要探讨的首要因素不是在国际层面,而应该集中在国内或跨国层面。要准确分析国家行为,除对国家角色与权力因素做出分析外,还必须对国家和国内与跨国社会(domestic and transnational society)之间的关系作出“进程”分析。体系层次的分析是把国家看成单一或相似的结构与功能,导致对“国家如何行动”的观察存有“黑箱”。而通过这种“进程”分析,主权的“黑箱”变得透明,进而能够看到国内政府是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代表活跃在国内与跨国社会上的个体或集团的利益而展开国际层面的活动。[12](p207) 立足于以上假设以及设定的研究任务,“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侧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一,国际法的概念和活跃在国际体系中的不同法律主体是如何对国际秩序作出贡献的;第二,处于规则外围和边缘的国际公法的功能定位;第三,怎样使得国际制度效率最大化等。② (一)规制国际秩序规则的渊源以及它们的互动 传统上,被认为对国际秩序作出独特贡献的国际公法被定义为“国家之间”的法律;国际社会是一个由国家组成的社会;国际公法的功能在于实现这个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对于调节国际关系,尤其是和平与稳定方面,国际公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国际秩序是被从上而下创设的。与此相反,秉承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个体为分析起点及国际秩序是自下而上创设的理论假设,斯劳特认为,国际法的主体应该被设定为尽可能广泛,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国际秩序的各种行为体。换句话说,不仅应包括传统的行为主体即国家,更应包括个人、公司、利益集团、ngos、国际机构等非国家行为体。而且,当代国际秩序的维护不仅仅意味着和平与稳定,也包括社会正义和政治正义。 一旦认定国际秩序是“自下而上”被创造的,就意味着许多以前被忽视的但对国际秩序发挥了实际效用的各种实体规则、规范、概念以及程序必须被重视。自由主义理论的分析路径将它们带到了规则的中心,并且提供了一种彼此联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即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不仅仅是将这些不同种类和不同层次的法律放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中,而且使这些法律在国际秩序中的优先地位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国家行为是个体或群体博弈选择后的表现,那么创建国际秩序的关键就在于规制这些博弈选择以及调整个体或群体的行为的具体规则。在这种意义上,将责任强加给国家的传统国际条约和个体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联系,倒是个体之间互动规则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斯劳特认为,对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分析的先后次序应该翻转,即从传统的以国际条约为分析起点转为将个体之间互动规则的分析作为起点,才符合国际法的“真实”面貌。在这里,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探寻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相互作用的结合之处,在这里有三个层次的法律,或者至少三种立法,反映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互动:第一,国内社会以及跨国社会中的个体和群体制定的自律规则。第二,政府制定管理国内和跨国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活动的规则。政府之间还可能在一些共同事务上相互协商制定规则协调它们的管理活动。第三,国家制定调节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以上被高度概括的三个层次的法律,是可以重新解释国家与个体之间的互动的三种经常性与标准化模式的。而个体之间的互动,要么直接通过国家机构进行,要么在国家机构的影响下进行,要么通过国家机构与国外的个体之间实现互动。 总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不仅提出了一种与传统不同的、自下而上的国际秩序,它所关注的相关主体和活动层面都发生了改变,并对产生不同规则的实体之间的互动与影响进行了重新排列。每一个全球性问题都有着国内根源,而直接规制个体和群体的法律更可能触及问题的根源,它们对于国际秩序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除非国家将某些权力让渡给超国家的实体,否则这些法律规则的影响力比国际公法更大。作为一种值得考虑的选择方案,国际公法和国际制度可以明确地以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或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属性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之一。 (二)国际公法的功能 在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对塑造国际秩序的法律规制的分类里,传统的国际公法被归于第三等级。虽然已是最后等级,但其毕竟还是在塑造国际秩序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我们有探讨其功能的必要性。一般来讲,国际公法的传统功能是致力于对关联交叉的“集体行动之困境”的调和,或者规制各国共存之需要。但是,从自由主义者的视角看,许多看起来非常“国际化”的问题都有其国内根源。包括战争、环境恶化、保护主义等,都源于个体和群体中优先利益的错误选择或者代表某种优先利益的政府行为被扭曲等。简单地讲,全球法律规则与国内法律规则紧密相连,前者依赖于后者。因此,按照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观点,国际公法的基本功能不仅仅在于创设一些国际性组织来实现单个个体国家无法达到的目标,更在于影响和改善国内相关机构的职能。这种功能在国际社会生活中逐渐明朗,但至今仍然被认为是特例性质的、有疑问的以及边缘性的。 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应优先对这种问题展开分析,并将此功能视为国际公法的核心功能来对待。以下领域或命题是国际公法发挥这种功能的典型表现:第一,人权法。在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视野下,人权法是国际法的核心。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中,人权法至少是一种可以确保最低限度的个体权利或利益不受侵害的机制。第二,人道主义干涉。当许多国际法学者与政策制定者仍然以“不干涉内政”的教条反对人道主义干涉时,自由主义理论却认为,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来自人权法的天然属性。当然,这种行动必须是极端谨慎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自由主义学说只是支持非常有限的人道主义干涉。第三,补充作用。国际法的补充作用的前提不仅需要国际社会在审判方面有足够的能力,而且是在国内法庭确实不能或者不愿意起诉的情况下。遵守这种前提才合乎自由主义之理念,即国际法或国际机构是用来影响和提高国内机构的机能,最终目的是通过监管,或者竞争,让国内法与国内机构自身能够实现这些功能,国际责任在本质上毕竟还是需要通过国内行动来实现。第四,从国际管辖权到普遍性管辖权的转化。将传统的国家责任向个人责任的扩展,相应的国际刑法的管辖也从适用于国家扩展到同时适用于个人,即实现从国际管辖权到普遍性管辖权的转化。第五,显现国家责任。国家必须承担将它们的国际责任在国内执行的义务,这种转化让国家脱离了与别的国家面对面的独立责任。第六,构建遵守能力。当前出现的“新主权”并不是以前被遗弃的权利,而是国家参与数量及能力日益增长的国际机制和制度网络的权利。然而,对于许多国家来说,遵守由这些机制或制度加于它们的责任,就必须提高它们国内遵守的能力,包括教育和规制它们的公民的能力。因此,构建遵守能力必须被渗透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对属性。 (三)提高国际制度的效率 怎样使国际制度效率最大化呢?将国际制度深嵌进国内与跨国社会以及迎合人们对之影响国内制度的期许是合理方式之一。斯劳特认为,国际制度必须融入并正在融入国内社会,最好的例子是日渐增多的国际法庭。有较大影响的国际机构往往是那些个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机构,如欧洲人权法院。同样,wto争端解决机制中,ngos也能够对涉案国家或争议问题施加压力。如果允许个体进入诉讼程序,那相关的国际法庭在国内和跨国社会中都会获得更多的支持。当然,国际制度的能量将取决于其成员国家的组成,或者授予其权限时国际关系的状况。 四、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所折射的学术意义 自冷战结束、全球化迅猛发展以来,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制度的作用重新被人们重视,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日益活跃,这似乎印证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立场与观点,尤其是反映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态度方面。同时,国际关系学理发展史本身也似乎验证了自由主义有关国际法的看法的合理性,即自古典现实主义将国际法的作用与地位贬到最低点之后,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呈现出逐渐提高之趋势。至当前,国际关系理论的不同范式之间对于国际法的态度或立场已呈现出某种趋同的态势。例如,现实主义范式中以新古典现实主义理论为代表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在对待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问题方面与自由主义日益趋同;同时,经过自由主义者对观念的研究以及温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的努力,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间对待国际法的态度也呈现出趋同的态势。虽然这种趋同只是一种努力方向或态势,但这毕竟证明了不同范式之间在国际法的作用与地位的问题上,正努力寻找一种“最小的共识”。 而且,自由主义学者巧妙地利用全球化这一对其有利的学术与实践环境,无论是“软权力”理论的及时提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出现,都是自由主义理论繁荣与扩张,进一步强化其学术影响与地位的明证。对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这种发展趋势,也有学者提出了质疑。无论是“软权力”理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在理论分析方面确实还有许多亟须解决或完善之处。以后者为例:一方面,自由主义理论应用于国际法研究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该理论的研究视角定位于自由民主国家所引发的。③虽然国际法学者可能看到自由民主国家对国际法的具体承诺,可以作为国际法得到遵守的一种解释,但问题是这并不能类推至国际法对所有国家都能够施加的约束,这种约束真正施加时是不管这些国家的政治导向为何的。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讲,国际法是国际社会中的普遍性法律规范,他们的任务不仅是必须揭示自由民主国家如何遵守国际法,也必须解释非自由民主国家对国际法的遵守问题。如果过分强调自由民主制度和非自由民主制度之间的区别,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两个不良倾向:其一是对非自由民主国家之间、自由民主国家与非自由民主国家之间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太过悲观;其二是对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太过乐观。另一方面,斯劳特将欧盟法作为自由主义式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典型例证的做法也存在着问题。对斯劳特来说,欧盟法成功的关键是欧盟成员国的法院能把欧盟法当作超国家法而接受与解释。然而,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说,欧盟法并非典型或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确切地说,欧盟是依赖于一个国际条约而建构的国际组织,欧盟法却是自从1957年《罗马条约》签订后逐渐发展而来的,依赖于该条约构建的国际组织所创造的一系列法律。因为欧盟法直接对成员国产生效力并且在很多案例中直接适用于成员国国内的民众,因此其符合自由主义理论所提倡的跨国法。然而,如果把它看成是国际法进一步发展的“范例”或方向无疑是具有误导性的,[4](p80)到目前为止其仍然只是国际法中的一种特例。此外,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许多假设仍然经不住太多的推敲。例如,对于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有关有效的国际规则的前景期望,不能再仅寄予传统的仅仅实行“水平形式执行”的国际条约,而是必须寄予跨政府规则网络(像巴塞尔委员会)或者由自由民主国家发起的“垂直形式执行”的国际条约或组织(像欧洲人权大会)的假设并不牢靠。虽然晚近跨国社会规则急剧膨胀,但传统的实行水平形式执行的条约法也得到迅速发展乃至深化,至今我们还很难推断出跨国规则的效力是否已经超过传统的条约法规则。[13](p252)事实上,鉴于以上缺陷的存在,在西方国际法学界,跨国法的研究至今仍然被排斥在主流之外。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希望把自己发展成一个对国际法更具有解释力,从而达到更接近国际法的“真实”的理论,其还有一个不断完善与成熟的过程。同样,“软权力”理论的倡导者也面临这一问题。包括“软权力”与“硬权力”的区别所在,两者的关系如何,外交实践中两者的比重或均衡,两者的矛盾或冲突的恰当解决在内的诸多重大问题,倡导者都必须有一个更加深入的思考,否则其理论本身的自圆其说以及进一步深化,将面临很多的困难。当然,“瑕不掩瑜”,无论是“软权力”理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都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繁荣以及国际法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期待的是,“软权力”理论与“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出现,既是对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发展的一种契机,也是一种挑战。 放眼到当前的国际关系学,我们可以看到,冷战结束后至今又是一个国际关系理论繁荣的时代。“最大现实主义”、“最小现实主义”、“地缘经济学”、“软权力理论”、“世界秩序理论”、“全球化理论”、“民主和平论”、“文明冲突论”、“历史终结论”、“女性主义”、“第三条道路”、“新主权理论”、“新帝国论”等理论,不仅对冷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或前景作出了各自的分析与预测,也对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作出了自身的定位。对此,我们始终认为:“多元化”的世界总是比“单一”的世界更为精彩以及更有生命力。每一种理论对待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观点分歧,对于国际法进行更为全面的认识是有裨益的,它们都为人们提供了从某一个侧面看待国际法的方法与机会。也许随着现实世界的发展,人们最终会检验出哪一种观点或看法更符合实际,但从学理上讲它们都具有某种价值意义。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浅谈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范式 一、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最明显的特征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最深刻而持久的动向。对经济全球化的定义众多,它主要指涉“货物、资本、生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全球市场经济进一步形成,国家和其他政治力量出现整合和重组,各国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大大加强。”经济全球化加速了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世界经济通过贸易、资本和技术的全球运动日益相互依赖,其本质是世界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的产生与深化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基础之上。资本的积累和对利润无止境地追求,要求资本突破地域限制。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对此,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描绘了资本在全世界开疆扩土的图景。“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一百多年后,在资本的驱动下世界市场真正形成。南于19世纪末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完成工业化,国内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不断积累,终于酿成矛盾的外溢,列强加剧对世界殖民地的争夺,触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间的大规模战争重创了资本主义经济,并加剧了资本主义内部矛盾,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各国为应付国内危机,以邻为壑的政策使得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重心由欧洲转向美国,而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二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占据另一极。为了恢复和壮大资本主义体系的生命力,与苏联在全世界展开争霸竞赛,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与前资本主义霸主英国达成妥协,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该体系汲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安排的教训,形成了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为核心的国际经济秩序。资本主义经济在战争的废墟上迅速恢复起来,并经历了持久的繁荣,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战后“黄金时期”。以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主义国际经济制度重启了经济一体化进程,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趋势。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战后新一轮科技革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产业间和产业内部分工不断深化,产业升级为国家间、区域间产业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些无一不加速经济全球化。有分析将全球化的动力总结为科技革命的推动,自由市场的扩张和市场理念的普及。但究其根本,是资本的扩张本性,它对剩余价值的追求驱使资本在全球奔走。到20世纪70年代晚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经历战后持久繁荣后,资本积累在国内的盈利空间极其有限,国内市场无法满足庞大的资本盈利要求,垄断资本尤其是金融垄断资本已蓄势待发。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的一种发展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企业借助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机制,通过资本在世界市场上运动以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配置。这无疑可以促进产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大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经济全球化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传播,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发展机遇。 然而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的另一张面孔,它是一把双刃剑,如若不洞悉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对经济全球化无条件地拥抱可能弊大于利。从经济全球化的重新驱动到加速发展,都可以看到国际垄断资本的核心角色。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固然是资本逐利、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但是对国际垄断资本而言,它们从来不满足于坐等盈利机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经济意识形态从来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在国际垄断资本不断壮大的同时,新自由主义终于问鼎主流经济学宝座。可以说新自由主义是为国际垄断资本服务的最好的催化剂。 二、新自由主义的兴盛之路 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理论和学术思想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经过40余年的锤炼和沉浮,到了20世纪70年代才逐步取得了西方经济学的主流范式,并最终主导英美国家的经济意识形态。 新自由主义在产生之初,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和思想。从早期的米塞斯坚定地反社会主义到新自由主义的中坚力量哈耶克成立“朝圣山学社”、从弗里德曼货币主义的形成及其后卢卡斯的“理性预期革命”,他们都是作为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存世。新自由主义产生时是为了坚守古典自由主义经济传统,它以彻底的反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反积极的政府干预,主张保护私有财产和自由的市场经济为鲜明的理论特色。关于新自由主义,乔姆斯基认为:“它是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古典自由主义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他们相信市场上的自由竞争可以自动调节经济,在以资本牟利的市场中每个人会受“看不见的手”的指引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有效地促进社会的总体利益。古典自由主义兴起于18世纪下半叶,鼎盛于19世纪。它是对重商主义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反叛,主张经济的自由放任,反对国家对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的干预。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之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潜力在英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释放,也成就了英国19世纪的帝国霸业。然而古典自由主义并非万能的,它不能解决社会收入不公和贫富差距加大的问题,而后起的工业国家对英国霸业的挑战加剧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竞争。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的西方世界面临长期萧条和宏观经济不稳的经济难题,以“凯恩斯革命”为标志,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无法再坚守其自由至上的信条,政府纷纷出手干预经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导地位终结。 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滞涨”危机使得凯恩斯式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失效,“政府失灵”成为新自由主义批判的靶子。新自由主义以“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为口号,试图恢复古典自由主义的荣光。它反对政府财政政策调节宏观经济总需求,调节经济周期波动;主张放松市场管制,给予企业最小的干预,自由经营,特别是消除政府对垄断企业的规制;反对高福利和大规模的社会福利开支,主张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的私有化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因此,新自由主义常常被简化为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新自由主义者无一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主义,他们竭力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主张保护私有财产、自由经营、自由贸易,并将它们作为最高的经济目标。 随着撒切尔夫人“别无选择”口号响彻全球和里根政府的执政,新自由主义在资本主义世界最信奉自由放任的两大资本主义国家取得了官方经济意识形态地位。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理论的政策主张在英美得以实施,并开始了全球扩张历程,其实践的主要标志是“华盛顿共识”的形成和推广。华盛顿共识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主持召开的关于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研讨会上达成的共识,它主要包括十大政策工具,核心内容包括紧缩财政、减少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实施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等,它们皆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具体体现。作为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前所长的威廉姆逊声称,这十大工具不仅适用于拉美国家的经济改革和调整,而且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药方,由此新自由主义开始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经济组织向全球不遗余力地扩展。 三、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批判 新自由主义兴盛之时正是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跨国公司和金融垄断资本大肆扩张的时期。经历了长久繁荣的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积累了庞大的财富,而战后新科技革命为资本扩张提供了优越的技术基础。而此时美国国内对垄断行业的种种规制让庞大的垄断资本在国内束手束脚,阻碍了垄断行业的发展。而对于渴望发展经济,尤其是缺乏资本与技术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过剩的正是他们所需,因而经济全球化浪潮为资本在全球的扩张提供了最佳机遇,这些垄断资本自然乐意打着“自由”的旗号向全球扩张。此时经营自由、贸易自由成为了垄断企业的“自由”,而政府成为需要被规制的对象。新自由主义以自由为旗帜,以效率为利剑,以推进世界自由贸易与投资为己任,为经济全球化加足了“燃料”,有力地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因此可以说战后的经济全球化是新自由主义式的全球化。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特征之一是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经济最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西方跨国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掌握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力,处于全球产业分工体系的顶端。而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却处于世界经济结构的末端,亟需发达国家的资金与技术,如此双方形成强烈的互补性。在《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一文中大卫・科兹指出,全球化所表现的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强,使各国大公司一方面竞争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又可以较自由地摆脱国内限制。由于全球竞争的加剧和国内限制的减弱,战后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再次逆转,劳动对于资本的依附加重,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空间增大。跨国公司自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力军,它们跨越民族国家的边界,在能获取最大利润的地方扎根,生产、贸易和资本流动最大限度的自由化才符合其根本利益,它们无疑是新自由主义的坚定信奉者和先锋实践者。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另一大特征是经济日益金融化。一方面,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国际金融体系进入利率、汇率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时代;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致使石油价格在1973-1976年上涨4倍,石油出口国积聚了大量的资金,它们在欧洲市场寻找到出路,促成了欧洲资本市场的繁荣。世界经济在金融化道路上一路狂飙与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是十分契合的。正如大卫・哈维写道:“新自由主义就是将一切都金融化。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和金融系统的完整性就成为新自由主义国家关心的根本议题。”经济金融化加速了资本在全球的流动,促进了世界贸易与投资,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金融的全球化与自由化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国际投机经济,这些投机资本并不以实体经济为本,而是游走于各个资本市场以谋取高额利润,造成了经济的过度虚拟化,是促成国际金融危机的祸源。 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代表哈耶克的经济学思想是建立在“自发扩展秩序”理论基础上的,他主张彻底的经济自由,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自发扩展秩序”,他主张彻底的私有制,唯有私有制才能保证个人的经济自由甚至于政治自由。对于全球化的发展也基于上述思想,新自由主义将其看作是自由市场制度的自发产物,它的显著特点是“超地域性”,资本本性要求不断打破国家间的界限,实现社会空间组织方式的重组。 经济全球化并非如新自由主义的赞歌那般完美,“事实上,全球化是一种非常不均衡的过程,倾向于再生产出新的和既有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等级。”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资本的过度积累,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致使资本缺乏盈利机会。依据大卫・哈维关于资本的空间理论,通过地理扩张和空间重组可以解决资本盈利问题,而剥夺性积累就是锋刃。在新自由主义时代,将公共资产、公共权利私有化,资本积累的金融化,国家对财产和收入的再分配等等构成了剥夺性积累的主要途径,其结果是使财产和收入从社会大众手里转移至上层大资产阶级,从全球落后国家转移至少数发达国家。这种对新自由主义式的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全球经济等级化、不均衡化的批判是深刻的。前所未有的经济全球化必然塑造起新的世界经济秩序,问题是这个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依据什么原则建立起来。“马克思园地协会”主席科恩・塞阿一针见血地指出,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意识形态的理论表现。在这个全球竞争秩序之中,必然有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的遵守者,以及对违规者的惩罚规则。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尽管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与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它以全人类利益的代表者身份许诺的共同繁荣却终难实现。归根结底,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扩张,是国际垄断资本尤其是国际金融垄断资本的利益在全球扩张的理论和意识形态表现。 作为资本主义经济领头羊的美国以新自由主义为武器实行“没有帝国的帝国主义”,建立起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新秩序和资本的世界积累制度。斯蒂格利茨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一书中例证了在新自由主义指导下大量资本涌入新兴市场而后撤离,导致该国货币贬值,造成金融市场的崩溃。它们包括1995年墨西哥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危机、2001年土耳其以及2002年阿根廷危机。而危机之后的拯救则使本国经济雪上加霜,在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借贷国融资有严苛的条件,这就是以财政紧缩为核心的一揽子稳定方案,这些“结构性调整”使得危机国家经济加重了衰退,贫富差距加大,加剧了社会的动荡。然而,伤人终将伤己。由2007年的次贷危机酿成的金融风暴在资本主义的大本营美国爆发并迅速波及全球,数家金融巨头纷纷向美国政府求援救市,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自由和反政府干预被置于九霄云外,新自由主义的神话不攻自破。 四、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另一种可能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终结了新自由主义的神话,但经济全球化的总趋势并没有改变。世界经济进入危机后“常态”,经济复苏的步履艰难,摆在世人面前的是危机后的世界经济应该建立怎样的运行秩序,抛却了新自由主义式的另一种全球化是否可能? 中国发展的实践表明,超越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是可能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同策,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中国30多年的发展不仅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深厚的物质基础,也为世界贡献了落后国家实现经济腾飞、国家稳定、社会繁荣的“发展智慧”,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出现了繁复的阐释和解读。笔者主张通过分析中国对经济全球化的认知、主张及其实践,探究一种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可能性。在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经济的几十年中,中国始终站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主张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旧有的世界经济秩序已是千疮百孔,重构世界经济秩序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议题,其中探索超越新自由主义范式,建立起公正合理、普惠共享的经济全球化应是重构世界经济新秩序的核心内容。 (一)独立自主、创新进取――经济全球化的参与基础 面对世界经济最显著而深刻的发展趋势,中国对经济全球化坚持了独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范式,而非盲从新自由主义倡导了经济全球化模式。有学者总结,“美国过去的成功是因为它并没有在本国实施新自由主义,而是使其他国家实施新自由主义,从而导致它们的自杀。”中国不仅避免了“自杀”的命运,反而脱颖而出,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角度看,也是因为中国没有实施新自由主义,反而坚持了“被自由主义所竭力诟病的所谓的中国经济体制的‘落后性’,如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强有力的政府调控以及对资本自由化的有效控制等。”这些因素是中国成功的重要源泉,也是中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中国经济平稳、持久发展的有力保障。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家利益的界定也随之变化,不管是利益边界还是利益内涵都会与前全球化时代大为相同。经济全球化表现为经济活动的跨国化,主权国家的地位及其民族国家利益界定受到全球化的各种因素制约。这种制约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族国家让出部分经济主权给超国家组织机构,二是经济全球化影响一国国内经济结构和经济治理。以国家汇率政策为例,一国的金融货币政策通常寻求三大目标:独立的货币政策;维持本币汇率的稳定以及资本的自由流动。在美元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时代,蒙代尔指出,多数国家或经济体面临着“三难选择”,因为这三个目标逻辑上和操作上互相矛盾。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只能在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以及资本管制这三种汇率制度中选择其中的一种。可见对民族国家而言,首要的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保持国家政策的独立自主,维护国家利益,否则就会失去其独立性,沦为主导国家的经济附庸甚至政治附庸。 保持国家的独立自主并非拒绝经济全球化,更非关起门来发展。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在保持独立自主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为重要的发展动力,实现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在2004年提出“北京共识”,其内涵主要包括主动创新和试验、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边界,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与华盛顿共识相比,“北京共识”的灵魂核心在独立与创新,而非某个政策主张的不同。在国家发展战略上,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最终只会成为教条。只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改革与开放,以创新制度与技术为发展动力,实现自主式发展。主权国家仍旧是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最重要的行为主体,一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时需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捍卫国家利益,唯有此才有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深厚动力。 (二)普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目标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当今经济全球化推进世界经济增长,促进国际间贸易与分工,深化参与国家的对外开放,有力地提高了世界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格局中,各国受益是严重不均衡,在经济全球化体系中存在分明的等级化特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经济、政治、科技的绝对优势,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核心区域,掌控了价值链的分配权。这就造成了经济全球化体系的一端是发达国家的垄断和支配,另一端是发展中国家的从属和依附。这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宗旨相违背,也会严重损害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主张可持续发展的、共赢的经济全球化才符合各参与国家的长远利益。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真正联为一体,大家同住“地球村”。各个参与主体以平等、尊重为前提,彼此和平共存,以非零和思维实现普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要素自由全面流动,全球经济平衡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动力 当今的经济全球化以生产要素的国际分工为基础,经济全球化突出表现为“一系列导致要素、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以及服务产品市场的经活动,跨越地理界限形成统一整体,并使跨国界价值链在国际循环中地位不断上升的过程”。因此,实现资本、贸易、技术和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跨国自由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根基,也是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旨所在。然而,以“三化”著称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并未做到这一点,开放市场方面,发达国家使用双重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常常以非关税壁垒等形式保护国内市场,片面强调贸易的自由化特别资本和金融的自由化,但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却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因此,实现全球经济要素自由而全面的流动仍旧是经济全球化的努力方向。 全球经济平衡发展是实现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经济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失衡是一个逐渐积累的结果,这突出表现在世界经济过度金融化导致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以及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失衡。美国作为国际金融自由化的主导者,以美元霸权为支撑,形成借贷消费的巨型债务经济,最终引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金融危机之后的2009年,美国的对外资产和负债分别是18.4万亿和21.1万亿美元。资产是GDP的1.3倍,负债是GDP的1.5倍,但对外负债净值占GDP的19.4%。可见,金融一体化进程过度超前于经济一体化进程,会加大经济全球化的运行风险,因此国际社会需加强对国际金融的监管,使之适应于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经济一体化速度,防范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扰乱经济全球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失衡的另一问题是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失衡。国际分工主流形态从早期的产业间分工发展到产业内分工、产品内分工,生产要素的国际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核心,产品的各增值环节决定了其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掌握了核心技术、拥有创新理念和品牌价值,掌控营销渠道的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中具有主导地位,这些大型跨国公司母国主要是发达国家,它们在全球的经济布局造成了”服务一制造”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的失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开始艰难的全球经济再平衡,发达国家开始重启制造业,相反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临产业结构升级,提升自身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的问题。 总之,实现要素全面自由流动,争取全球经济平衡发展,才能夯实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根基,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驱动世界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普惠共享的经济全球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经济全球化运行的制度保障 经济全球化使得经济活动超越一国边界成为跨国甚至跨区域活动,由此造成了诸多的全球问题,“这突出表现在国家间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日益增多的,共同的,普遍的利益,包含着共同受益或共同受害的因素。国际合作、国际机制、国际制度甚至国际一体化建设,逐步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生存和发展方式。”这就促使了全球治理的出现。 然而在全球治理应本着怎样的原则构建怎样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问题上,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的巨大的分歧。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由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构建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与美国国家利益保持高度的一致,然而却存在重大弊端,主要体现为全球治理中的治理霸权、治理缺失两大难题。霸权指的是“一种特定的统治方式,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创立的秩序在意识形态上得到广泛的认同,秩序的运行依照普遍的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主导国和统治阶级能够继续保持它们的无上地位,同时又给弱势团体以一定的满足或得到满足的希望。”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中,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体现出美国的经济霸权、政治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华盛顿共识”为发展中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出谋划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先锋,然而却是败绩累累,成为治理霸权的最佳例证。其后有学者总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失败原因时指出,“它们经常是不透明的,而且有许多决策是关起门来制定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它们未能倾听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或者没能对其加以反应,部分原因是它们在本质上是不民主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组织的种种弊端,新兴经济体要求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进行改革的呼声强烈。这本身是重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重要努力。 在全球治理中,一方面表现为治理霸权,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治理缺失。“某些国家失去的,并未被其他的国家所得到。各国政府权威的流失,已经造成了―个很大的无权威空洞,这个空洞或许可以称之为‘无治理’。(ungovernanee)”这种治理的空洞可能是治理主体的缺失或者不明确,也可能是治理主体之间因为矛盾分歧无法达成全球治理共识和行动,同时全球治理又“是由无数的,准确地说是成千上万个具有不同历史目标、结构和进程驱动的控制机构构成的”。在民族国家为核心主体的国际体系中,国际组织的权力来源于主权国家的让渡,当经济全球化要剥夺许多国家独立的经济政策尤其是货币财政政策时,国家被迫在经济竞争和保护社会安全网之间做出艰难选择,全球治理就面临巨大的约束。因此全球治理的有效性始终是它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公正合理而充分的全球治理体系以解决与日俱增的全球问题,仍任重而道远。 在重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进程中,首先需不遗余力地反对美国式的制度霸权主义,同时为其构建坚实的政治基础。各国以平等互利为前提,本着责任共担,权利共享的原则,依据各国自身的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唯有此才可能真正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国际关系论文:心理与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正当性与研究路径 内容提要: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日趋走向体系层次理论建构的背景下,微观层次上的国际关系心理学分析是否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本文尝试从三个方面试图对这个学科本体存在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首先从“层次分析法”和“施动者-结构”角度探讨国际关系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正当性,进而对现有的国际关系心理学分析的研究路径进行梳理,最后指出心理学与国际关系学的结合所内在的问题,以及微观理论和体系理论的结合对国际关系学的发展所具有的意义。 关键词:国际关系学 心理学分析 理论正当性 研究路径 国际关系学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社会科学的本体性地位,自20世纪初一般意义上的学科诞生以降,就一直遭到人们的批评和质疑。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英国学派(English School)代表人之一马丁·怀特(Martin Wight)在《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一文中所做的精彩原因分析。国际关系学的学科本体地位在某种程度上的缺失,根源之一在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思想史的一个显著特征,即理论创新和发展的动力很大部分来源于对其他社会科学的借鉴。 冷战结束后,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国际关系理论异军突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进一步向体系理论深入和发展,国际关系理论进入“社会学转向”时期。与此相反,微观层次的国际关系心理学分析的理论与实践似乎始终处于学科发展的边缘,国际政治认知心理学代表人物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也感慨和抱怨说,“研究个性和个性的类型在心理学和政治学领域已不受人青睐。”[2]其实,国际冲突理论中一直存在着社会学和心理学两种分析路径,分析代表着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视角[3]。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逐步走向体系层次的理论建构的情境下,微观层次的个性分析、知觉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等心理理论是否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微观个体理论的解释力有多大?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存在哪几种路径?个体理论能否与体系理论走向统一?等等,本文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期确立心理学与国际关系学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可能性与正当性问题。 一 心理与国际关系:理论正当性 “层次分析法(Level of Analysis)”和“施动者-结构(Agent-Structure)”问题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中两对最基本的范畴,古典现实主义以来的任何一种科学国际关系理论都必须在这两对关系坐标中确立自身的位置和地位。这两个基本问题也是我们进行国际关系理论知识谱系归类整理的最佳路径。以这两个基本问题为分析视角,当可揭示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正当性和合法性。 1.“层次分析法”的视角 20世纪50、60年代,国际关系学中“层次分析法”的产生推动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朝着更为严谨的方向发展。国际关系理论中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论划分的依据直接来源于“层次分析法”最初关于“体系”、“国家”和“个人”三个基本层次的划分。笔者认为层次分析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从纵向来看,为层次的划分问题,即到底可以划分为几个层次?从横向来看,为方法论的(Methodological)层次、本体论的(Ontological)层次和认识论(Epistemological)的层次问题。层次本身具有两种含义:解释的来源(Sources of Explanation)和分析的对象(Objects of Analysis)。 本体意义上的层次将层次视为“分析的不同对象和单位”,而认识论意义上的层次则把层次视为“解释某一特定单位行为的一系列原因变量”。布赞依据两条路径,重新审视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概念。首先,他根据空间规模的原则和组织的层次,认为这种意义上层次既是解释的来源,又是解释的结果和对象。因此,根据最基本的“个体与体系”的关系范畴,国际关系中的层次可具体划分为“体系-国家”、“国家-官僚机构(次国家)”、“官僚机构-个体”这几个基本的范畴。其次,如果把层次视为所分析对象的不同解释来源,那么个体、国家和体系层次都存在结构(Structure)、进程(Process)和互动能力(Interaction Capacity)这几个因素。[5]布赞没有把研究的重点置于层次在纵向量上的扩大,而是对每个分析层次进行了独立的本体属性的考察,这正是他对层次分析所做出的最大贡献。 尽管国际关系学界无人能否认个体层次的重要作用,学者也普遍认为“运用心理学来研究政治是一种必不可缺和不可替代的方法”[6],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越来越倾向于宏观体系层次上的研究。整体论和结构主义理论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体系理论和结构主义理论对个体心理理论的批评是:个体心理因素在解释国家的决策行为、以及国际冲突的根源上具有说服力,但对于整个国际体系的变化发展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因而可以说,整个体系理论的建构过程中忽视了对个体层次的心理与认知因素的考量。 “个人在国际政治分析中从未成为一个常见的范畴”[7],有一些学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忽视个体层次因素的学术研究偏向表示不满。举例来说,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把国际冲突与战争的根源分为三个层次,即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国家的属性和人的侵略本性[8],但他最后建构的是一种体系层次上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而戴维·辛格(J. David Singer)只考虑国际体系与国家单位对国家行为的影响,个体层次在他的分析框架中被筛漏出去[9]。此后,众多学者在层次的细化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范畴逐渐成为国际关系层面国家与国际社会关系分析的理论根基。但是,我们仍需考虑的一个问题是,众多层次中究竟哪一层次所起的作用最为重要?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最为重要? 对此问题,学界往往容易产生决定论的倾向,或者是结构主义决定论,或者是还原主义决定论。尽管沃尔兹建立一种体系层次的结构主义理论,但他辩解他并没有建立一种结构主义决定理论。在解释国际事件中,没有一个层次的单元或解释来源是占主导地位的,往往是个多个层次的变量都在起着重要的作用。由此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假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元或解释来源同时发生作用,那如何将这些不同的分析整合进整体理解中?”[10] 在确定分析层次的重要性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不同的分析层次在不同的问题领域的重要程度不同;其次,即使在决策中,不同的决策阶段层次的重要性也不同;第三,变量在一个层次上的重要程度与其他变量的状态相关联。[11]所以,如果要确立某变量层次的重要性,必须对其他的相关变量层次做出相应的假设,在这种理论上预设的前提下,再探讨具体变量层次的作用。如我们在讨论个性对政治的影响时,关键是解释清楚“个性作为政治行为的一个制约因素的重要程度”,进一步假设个性在什么条件下以及如何影响政治行为[12]。以房子起火逃命为例,为什么人会逃生?这里或许没有唯一的答案。或许是人的求生本能促使他做出逃生的行为;或许是在其他人都逃生的情况下,人所进行的一种模仿和学习过程;或许是他头脑中已有的直接和间接经验促使他逃生;或许他在房屋内岿然不动,因为他没有形成对大火的危险性的认识,等等。但必须明确一点,即人只有在形成对大火的认知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自身接下来的行为。杰维斯指出,知觉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大火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大部分人可能都做出逃生的行为,而其个性、性格等心理因素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希特勒在德国上台之后,丘吉尔就认为房子起火了;而张伯伦认为在1939年3月后房子才起大火;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从来就没有出现什么大火[13]。关于人的行为的争辩始终存在着自我决定论和情境论两种不同的声音,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认为大多数人是处于两种极端之间:一种是自我导向的人,这种人的行为是自我规定的;一种是他人导向的人,他的行为方向是由当时的环境所决定的[14]。 而从实践中来看,个体在国际政治领域无疑也是具有重要地位的。国际关系心理学中个体心理分析理论的主要理论预设为国家行为的行使主体是个体,具体的国家领导人与精英才是抽象国家行为的实践者。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个体尤其是重要的领导人或领袖建构了国家行为。个体对于国家决策行为和过程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整个国际关系史发展历程中,一些重要的国家领袖和外交家对于国际关系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推动或阻碍作用。[15]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证的问题是,个体层次的动力来源为何?个体心理的理性和非理性因素是人的本性,还是社会文化制度所塑造的?因此,我们可以对个体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层次分析。个体心理层次同样存在环境论和遗传论之争,心理学理论中也存在个体主义与结构主义理论的区分。 2.“施动者-结构”的视角 “施动者-结构”关系范畴,即“部分-整体(Parts-Whole)”、“行为者-系统(Actor-System)”、“微观-宏观(Micro-Macro)”的关系问题是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现实主义和世界体系论就是基于结构的解释力优于施动者的基本理念,建立了体系层次上的结构主义理论。从本体论意义上来说,“施动者-结构”指分析的单元何为先的问题:是施动者(个体)先于结构(社会),还是与之相反?由此可以得出三种答案,即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和结构化主义(Structurationism)。而认识论意义上的“施动者-结构”指的是由施动者(个体)的属性来解释体系的结构和施动者的行为,还是以结构(体系)为导向?[16] “施动者-结构”关系最初表达了这样一种意义,即人类社会行为分析可分为“人类及其组织的行为者”和“制约行为者的社会结构”两大对立变量层次。推及国际体系层面,这一范畴的表现形式则为“处于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与“国际体系及结构”的关系;推及个体微观层面,这一范畴的表现形式则为“微观个体心理因素”与“社会文化情境和社会心理结构”的关系。新现实主义的本体论为个体主义,而世界体系论则持整体主义的本体论,尽管存在这种差异,这两种理论都被称为结构主义理论或结构导向理论。“施动者-结构”范畴实质表现出一种微观与宏观上难以调和的矛盾,温特(Alexander Wendt)则指出社会学中的结构化理论[17]的借鉴有助于这一矛盾的化解。基于这种理念和逻辑分析路径,温特等建构主义学者建立了某种意义上的结构化国际关系文化理论[18]。可见,不仅可以在国际体系层次建构结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微观个体层次同样可以建构结构主义理论。学界传统上把体系理论与结构主义理论相联系起来,而笔者认为结构主义方法和结构主义理论并不是体系层次理论建构的专利。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给“结构”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即认为结构是一些实体的排列组合,这些组合呈现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的特性[19]。整体性是指结构内在的连贯性,是强调共时性特征;而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是指结构并不是静态的,它有自身的动力变换来源和机制,强调历时性特征。心理学中结构概念的出现,最早来源于思维心理学用思维的结构反对联想主义只用主体的感觉和印象来解释一切。心理学中真正结构主义的出现是“格式塔”理论(Gestalt Psychology)中结构主义的提出。“格式塔”结构主义的中心观念是整体性观念,其所指的结构类似于物理学中的场效应概念。如果以一种二分法的标准划分,结构有物质结构和观念结构两种基本形式(物质的结构与观念的结构其实就是客观结构与主观结构的区别,而国际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结构)。国际关系理论中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世界体系论等建构的是物质(权力、生产、经济)结构概念;而英国学派、建构主义和国际关系心理学则强调观念(规范、认同、心理)结构变量的影响和作用。 因此,本体论或方法论意义上对国际关系心理学的个体主义或原子论的批评效应具有一定的限度,这种批评的极端就是完全曲解了“施动者-结构”在微观层次上所具有的意义。所以,接下来的问题还是个体、国家与体系等层次的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哪一层次的变量在何种情境中起何种作用?这就回归到上文所述的层次分析问题了。 综合上述,我们从“层次分析法”和“施动者-结构”两个视角考察了心理学与国际关系学相结合的理论正当性问题。层次分析考察主要是明晰个体与群体心理作为一个独立变量分析层次在国际政治分析中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施动者-结构”考察主要是论证国际关系的心理学分析既可以建立起个体主义的还原论理论,也可以建构整体主义的结构主义理论。现代政治研究越来越重视分析制约政治行为和发展的非政治因素,行为心理学(Behavioral Psychology)和存在主义心理学(Existential Psychology)也体现了它的政治正当性和相关性[20]。同理,国际关系的心理学分析也有其理论正当性和合法性,这是我们理解和解释国际关系变化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一条重要路径。 二 心理与国际关系:研究路径 国际关系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工程就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范式和方法进行国际关系分析,目前主要的研究领域为国际冲突的微观心理和生理学解释以及在决策层次的心理学解释。这些基本的心理学理论范式和方法可以归类为两对基本的范畴,一是深层心理(Depth Psychology)和认知心理(Cognitive Psychology )的路径;一是个体心理(Individual Psychology)和社会心理(Social Psychology )的路径。 1.深层心理与认知心理 攻击倾向是否为人的天性?人类战争与冲突的根源为何?动物之间的种族攻击与争斗与人类的冲突与战争有何关联?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否与人的心理因素与心理基础紧密相连?以精神分析学说为基础的深层心理学家、政治心理学家以及生物学家等对这些冲突与人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展开过一些细致的论述。持这一分析路径的影响最大的心理学家非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莫属,他也是心理学历史上很少能与其并肩、所引起的争议也最多的学者。尽管对政治与政府事务关注不多,但他关于战争根源的论述以及人类文明的看法形成了其独特的战争心理学。 弗洛伊德的本能学说认为人基本上是一些本能、冲动和驱使力量[21]。人具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本能,即生命本能(Erotic Instinct)和毁灭本能(Death Instinct)。毁灭本能表现为侵略、破坏和仇恨,它导致人类相互残杀和战争,文明由此走向分裂和瓦解。而生命本能则是维系人类团结和友爱的内在推动力量。尽管如此,侵略本能却是人的爱欲或生命本能的结果,尤其是生命本能遭受挫折时的表现形式。1932年,弗洛伊德在与爱因斯坦关于战争根源的讨论信件中,阐述了他的战争观[22]。他认为人类早期政治社会起源于暴力和征服的基础之上的。随后,法律和伦理的出现替代了直接暴力的使用,但法律本身是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人群联合压迫微弱分子和势力的结果。而在相近地区形成了各种联合力量时,人类群体之间的相互冲突便无休止的发生了。总之,弗洛伊德的战争心理学集中探讨了人类的毁灭本能和侵略本能是战争的根源。另一方面,他认为两种因素推动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希望。一是文化的进步有助于减弱人类本性中所固有的破坏侵略本能,认同也维系着人际之间的情感连接;一是如果建立一种世界权威组织,而且存在着维护和平的可供使用的巨大军事力量,那么战争的避免不是不可能。 法西斯主义思想的发展直接促使了二战的爆发。因此,对法西斯主义的研究成了和平与冲突解决课题中的一项重要议程。心理学家弗罗姆(Erich Fromm)通过对现代社会的自由的考察,从心理和社会环境层面指出了法西斯主义产生的微观社会根源。[23]中世纪社会,人的普遍特征是缺乏自由,但个体却能在社会中得到保障和安全;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冲击下,作为个体的人在感情和宗教上获得了解放和自由,而资本主义经济和民主的发展,人又在政治和经济领域获得了自由。但是,现代社会中自由所带给人的不是幸福,相反,人在现代激烈的竞争社会中感到的只是孤独、恐惧、焦虑和不安等等。由此,人产生了逃避自由的愿望,或者是倾向于通过控制他人(虐待狂),或者是通过屈从于某种权威获取保护(受虐狂)。这就是二战前法西斯主义在欧洲产生和发展,并受当时大众所疯狂崇拜的社会心理根源。 国内和国际社会的种种破坏行为使人思考着人的攻击倾向是否天性的问题。很多生物心理学家、哲学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动物行为,把动物攻击同类的天性应用于人际层面,指出人与动物一样具有攻击的本能,人与动物的攻击倾向出于同一渊源[24]。此外,人在遭受挫折时,容易表现出一种攻击倾向。人的攻击本能在资源缺乏、出现社会组织后表现更得更为突出和有组织性。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出现了几种较为有代表性的理论:攻击本能论、动物行为研究、洛伦茨的“种内攻击”说、挫折-攻击理论等[25]。深层心理路径的分析强调人的无意识(潜意识)、本能和人性对人的行为的重要影响,这在科学说服力上略显不足。但精神分析学说的发展及广泛影响,无不说明人类社会在对自我认识上仍需下大工夫。美国心理学家、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Horold D. Lasswell)的政治分析直接继承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他的政治理论的中心议题为“各种政治运动的生命力来自倾注在公众目的上的私人感情”,即认为政治运动其实就是个人的感情导向公共渠道的结果。另一层次,他通过分析世界政治与个人的不安全的关系,指出在国际冲突中“阉割情结”的重要影响作用。[26] 20世纪50、60年代以来,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在心理学学界兴起。此后,国际关系研究中也借鉴认知革命的成果,心理学中的信息处理加工、知觉与错误知觉(Perception and Misperception)、意象(Image)与信念体系(Belief System)、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等在国际关系分析中得到广泛领会和运用。罗伯特·杰维斯无疑是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27]他对国际政治中决策领域的知觉与错误知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归纳了错误知觉的14个假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国际关系领域常见的错误知觉及其生成机制。错误知觉的生成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认知相符现象(Cognitive Consistency)、诱发定势(Evoked Set)和历史学习和类比。决策中经常发生的错误知觉有过高估计自己和过高估计对方、愿望思维(Wishful Thinking)、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等。 知觉现象和过程其实就是信息加工和处理的过程,其基本认知模型为:首先是接受信息、编码,存入记忆,再利用记忆材料做出决定以指导外部行为。在这一认知过程中,作为决策者个体的个性心理特征、认知能力、本身已有的意象和信念体系等对正确与错误知觉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制约作用。如决策者个体的意象对国际冲突和战争的爆发起着重要影响作用[28]。国家领袖个体的学习与历史借鉴对其决策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除个人的学习之外,还存在组织的学习。组织学习的机制为,个人思想对环境因素做出反映,然后个人的学习改变组织程序,组织变化造成进一步反馈效应,这样历经一个循环过程。而政府的学习更为复杂,受政治体制的影响较大,决策者个人的经历、智囊团和多元的政治体系都是影响学习过程的因素。[29]莫德尔斯基(George Modelski)提出的世界政治进化观集中表述了宏观层次上的学习行为。世界政治的结构是由进化过程塑造、调整和发展,学习模式和社会进化模式能够揭示世界政治中的结构变化过程。由此,他分析了世界政治中的每次创新的模式、起源和影响等,进而提出世界政治长周期理论。[30]我们可以通过列表来说明深层心理和认知心理路径中国际关系分析的理论与实践。 2.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 以主体属性为标准,心理因素可以划分为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社会心理),这就是我们所要探讨的第二组分析路径与变量。个体及个体心理一直是心理学中的中心议题,精神分析学说起初是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对变态心理(Abnormal Psychology)及个体心理的治疗与关怀;国际政治认知心理层次中的知觉与错误知觉、意象与信念体系以及个体的社会学习等都是从个体心理层次出发的剖析。因此,这两组分析路径存在着变量重叠的事实。 个体心理层次研究的重要内容为分析重要领导人和精英的个性和政治态度,以揭示其与政治行为、国家政策的因果关系。这里有两种分析的方法:心理历史学(Psychohistory)和生理心理学。在这一方面,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备受研究者的青睐,大量的资料和研究表明威尔逊的个人成长环境和经历对其个性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对权力和控制他人问题的态度,以及不向政敌妥协的性格与他童年跟父亲的关系密切相关[31]。而近现代而言,大国领导人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对国家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当代世界政治的头号领袖们“对创造世界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们几乎也都在其生命的某个艰难时刻使国家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某些人甚至将国家拖入可怕的灾难之中。”研究表明,这些领袖们在年轻时能发现某些年长者的精神与身体状况严重影响了他们个人的决定,甚至危及国家的安全,但当他们年长时却犯下同样的毛病。如果这些领袖的身体状况在某些重大时刻不一样的话,那么决策可能完全不同,事件的发展也会大大不一样,甚至世界历史将有可能重写。[32]在对领导人的个性进行分类方面,美国学者巴伯(J. D. Barder) 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他根据与父母的关系以及素质将总统的性格进行一种简单的分类,以区分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总统风格的不同,由此推演出四种对应的总统个性类型[33]。二战后对法西斯主义的一项研究,试图揭示出一种所谓的权力主义人格(Authoritarion Personality),它以一种“F量表”标准测试出被试者的法西斯主义倾向性格。[34]这种权力主义人格的测试也可以进一步在被试者的政治参与、意识形态上做出一定的预测。但是,这项研究远未揭示出法西斯主义的理论根源问题。 个人都有一些基本的心理需要,其中有些与政治相关。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提出人的基本五种需求说,这些内生的需求主导着人的意识,进一步影响人的行为[35]。具体来说,自尊心强度不同的个人具有不同的行为倾向和性格;根据对于权力的不同意愿,可以区分出权力导向型和倾向于隶属他者寻求合作型的个人。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个人对于外部世界的知觉、基本的心理需求、以及人际态度和冲突倾向等方面都完全不同。[36]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有一种寻求和确立外部敌人的心理需求,如果失去了一个敌人,则又会极力寻求一个替代者。这方面一项颇为敏感的心理视角定量研究为:即前苏联崩溃后,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交恶,由此从心理学的角度推测,中国是否是苏联崩溃后美国领导人所寻求一个的替代品?[37]。 如前文所述,个人心理的形成机制中社会文化情境发挥着重要的塑造作用;另方面,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身份与认同(Identity)以及民族主义(Nationalism)思想等社会心理因素是制约国家的对外政策与行为的重要变量。现代大众政治和市民社会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公众舆论对政策决策的影响。现有的研究一方面集中于公众舆论在何时、何种情形,以及多大程度上影响外交政策,另一方面,强调社会文化制度对领导决策者的公众舆论信念的塑造和影响作用。这种理论分析的两个维度为:规范信念(Normative Beliefs),即公众舆论影响的输入是否合适?实践信念(Practical Beliefs),即大众对政策的支持是否是其成功的必需?[38]认同与身份的概念本身来源于社会心理学,认同是对某一共同体身份的确认,这直接关系到行为者对自身利益的建构,进而影响其行为和信念。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就是遵循这种社会心理的逻辑分析路径,强调国际关系体系层次中规范、认同和价值的本体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心灵、自我与社会三者是密不可分的。 在现代国际政治中民族主义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一种建立在认同和身份基础之上的群体心理与心态。正因为如此,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将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想象的共同体[39](Imagined Communities),这种共同体建立在一定的民族情感和文化根源之上,内部具有一致或接近的价值观和共同遵守的规范;同时,在血缘和地理上相连或相关,往往共享同一种属于共同体内部的集体记忆。极端发展形态的民族主义,如群体无意识、法西斯主义以及类似于群氓的时代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同时也极大地影响其共同体内部的个体成员的心理与行为。在这种情境下,个体的心理特征往往从属于集体的心理需求。在中东等宗教情结浓厚的地区,民族主义所代表的社会集体心理对民众行为和国家行为甚至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爱国主义情结和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属于一种民族主义心态,尽管其往往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烙印。综合上述,笔者从第二组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路径梳理了国际关系与心理学的关系(表2)。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所做的工作仅仅是对两组研究路径的简要整理概括,并没有深入细致探讨与总结所有的分析变量及变量关系。 三 结语 任何理论只是在某一特定领域、特定时空和特定假定下具有解释力。国际关系心理学也只是集中确立有限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种精致实用的中观理论(当然,从层次分析上说,心理理论应属于微观理论)。所以,尽管前文已对国际关系中的心理学分析的理论正当性和研究路径进行了论证,但并不能否认这种分析路径仍存在一定内在缺陷。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追求的是精确性和规律的客观性,但社会科学研究中却很难做到这一点。政治现象具有时钟(Clock)的特性还是烟云(Cloud)的特性?政治现象在什么层次具有时钟的特性,在什么层次又具有烟云的特性?我仍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第一,理论模型(Modeling)与个案研究(Case Studies)的问题[41]。在国际关系和国际冲突领域,理论模型的建构和经验层次上的个案实证研究各有各的优势和缺点,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同理,在国际关系心理学研究中,我们同样需要处理理论研究和个案研究的关系。国际关系心理学的理论来源于心理学和政治心理学,它主要借鉴心理学中已有的研究成果(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等)进行国际关系分析。政治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烟云的特性,是多种因素和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心理学研究中注重运用的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所以,盲目地将心理学的理论应用于政治事务的分析将导致研究的僵化和灾难。 除此之外,“我们可能无法确定个人行为的动力与动机是如何转化成群体和组织行为的动力和动机的,更不用说确定它们是如何转化成决定战争或和平的国家公共政策决策的动力和动机了。”[42]国际关系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如精神分析学说、个性分析、认知失调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等)进行国际关系层面的实证研究较多,而理论研究和创新略显不够。所以,这种研究取向客观上将导致国际关系心理学的说服力不足并限制它的发展空间。因为研究的发展与创新主要取决于心理学本身理论的发展,而剩下的工作是运用理论所提出的基本假定,用经验层面事实进行验证,或者是对国际关系进行心理学的解释。当然,不同的领域对于模型化和个案研究的倾向不同,如国际政治研究中“讨价还价”(Bargaining)更多的是着眼于理论模型的建构,而对于错误知觉的分析却更多的是经验个案研究[43]。 第二,政治心理与政治文化问题。政治心理研究与政治文化研究紧密相连,但现有的研究在两者结合上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现有的个体心理的研究、国家决策和危机的心理分析等大部分都拘囿于欧美文化情境。这种背景之下的成果能否超越时空而具有普遍相通的意义,至少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确证。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研究素材的缺乏造成了该研究领域的偏向,但从20世纪70、80年代以来,这种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其次,国际关系心理学的个体层次心理分析往往从个体的微观心理特性出发解释政治人的行为,但忽视了整个社会文化、制度等对个体政治心理的塑造作用[44]。这说明需要把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的研究统一起来,需要解释历史事件和社会实践对个体的身份、思维、个性与认知等心理因素的建构作用。此外,政治事务不是孤立的现象,政治人的心理与自然人的心理,与政治化的心理必须加以区别对待[45]。 第三,个体理论与体系理论的问题。现有的国际关系研究存在各大理论各执一端,缺乏交流与互补的平台和意愿的现象。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日趋集中于体系层次理论的建构,而忽视微观层次的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的作用,就是这种极端现象的体现。正如前文布赞所言,国际关系事实往往是各层次的变量所共同作用的结果,很难说哪一层次居于主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个体理论与体系理论如何进行对话和交流、走向理论综合。 尽管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 Kuhn)认为理论研究中不同的范式具有不可通约性[46],但这并不表示在两种极端的理论倾向之间没有走中间道路的可能。如建构主义就是在主流理论和批判理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反思主义(Reflectivism)之间力主一条中间道路[47]。在微观个体和群体心理层次,既可以建立起还原论的个体主义理论,也可以建立起整体论的结构主义理论。这是微观层次个体理论与体系理论交融的表现。因而,认真思考微观理论与体系理论如何结合与统一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重要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说,国际关系心理学的发展不仅关乎微观理论的前途,更关乎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前途。从实践的角度观察,这种研究取向和路径也具有可行性,比如关于身份与认同的研究,就具有这种理论上深入和创新的空间。因为身份与认同既是以微观个体与群体的认知为基础,又在国际体系层次上具有广泛的运用空间。 国际关系论文: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 【论文关键词】 国际关系 本体论 社会事实 主体间性 【论文摘要】 本体论是我们对研究对象的根本性假定。西方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一般视本体论为国际关系研究对象在根本上究竟是何种存在而进行探讨。根据社会学家关于社会事实互动性的定义,国际关系事实可归类为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的根本特性是主体间性,所以国际关系事实可视为在根本上是一种主体间事实。作者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国际关系本体论是一种主体间本体论。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有助于建构更加清楚的国际关系理论,并为国际关系诸概念的统一分析创造了条件,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通常,我们在试图认识和观察某一外在事物时,总是通过一些中间媒介间接地对认识对象进行观察和认识。比如,我们通过对光线成像的感知,可以间接地认识能反射光线事物的形状和构成。我们通过对事物特征进行合乎逻辑地预设,间接地认识“主权”、“结构”之类事物的结构和形态。我们的感官不能、常常也没有必要直接跟认识对象发生联系,这种认识方式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地根据逻辑推理或常识推理,对认识对象的根本特性做出假定,然后根据这种假定形成对认识对象的知觉框架,从而完成对认识对象的认识。在这一认识过程中,我们对认识对象的根本特性的假定就是“本体论假定”。 一 本体论的哲学含义 本体论(ontology)是指在观察和研究对象事物时,对其所做的根本性假定,也是对所认识事物的终极假定。没有这种假定,我们就难以认识外在的事物。所以,本体论假定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国际关系现象具有重要意义。“本体论”这一概念的含义在其发展演变的历程中发生过较大的变化。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将这一术语从哲学领域引入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时,根据本体论的现代哲学含义对其意义做了取舍。现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的本体论含义已经与传统本体论的哲学含义大有不同。所以,我们在研究和学习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时,需要首先澄清“本体论”术语意义的这种变化。 理解和澄清本体论的术语意义及其变化,需要从其哲学含义开始。 在古希腊,人们认为人类之所以具有各种各样的技巧和能力,例如跳舞、歌唱、协调关系、吟诗作赋、发明创造等,是因为人类有一种叫做“智慧”的东西。智慧如此美妙,值得热爱。所以古希腊人把“热爱智慧”称为“哲学(philosophy) ”,这就是哲学一词的最初含义。 智慧使得我们有了处理各种问题的奇妙能力,但是智慧本身却不能直接体现出来,也不能直接为我们观察到。我们能够看到的只能是智慧的外在表现形式。为了方便对智慧进行研究,一些希腊哲学家(主要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逐渐把热爱智慧具体化为追求“普遍知识”,并用“普遍知识”代替“智慧”进行研究,哲学也就顺势转变成为追求普遍知识的学问,而不再是关于智慧的学问。柏拉图暗示,作为智慧替代形式的普遍知识,不是关于“现象世界”的知识,而是关于“理念世界”的知识。 亚里士多德对所有的学问和学科进行了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他把“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形而上学”作为第一哲学,“它研究‘是者之所以为是’以及‘是者’由于本性所应有的性质”。“是者( being) ”的原文是ov,相当于英文的词根ont - ,加上logy (学科) ,构成“ontology”一词。所以,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就是指本体论。[3] 这是本体论一词的最初哲学含义。 黑格尔接受了这一界定,并继续把本体论局限在纯粹的理念知识,与经验知识和现象界的知识区别开来。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纯粹的原理,即是所谓的本体论;自然哲学则是纯粹原理的外化和展开,具体化为自然的原则;作为纯粹原理的绝对理念经过自然界的外化,最终在人的精神生活中返回到自身,这部分内容就是精神哲学。作为绝对理念的逻辑学乃是一切的本原,是本体论的研究内容。 亚里士多德在其形而上学里面曾专门讨论过“本体(noumenon) ”的概念。他认为,只有本体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其他各种“所是”都是依附于本体才能成立的,这是他讨论“是者之所以为是”时的一个基本观点。[4] 但是,由于本体不是唯一的“是者”,而是诸“是者”之一,所以本体论实际上是关于“是者”及其“所以为是”的学说,而不仅仅是关于本体的学说。 本体论学说在西方哲学中不断发展和演化。一些现代西方哲学家对本体论做了不同的解释。美国哲学家蒯因(W. V. O. Quine)把本体论简单地归结为“何物存在(what is there?) ”, 豪尔(David Hall) 和艾姆斯(RogerAmes)则认为本体论“是对事物最基本特征的研究”,是“寻求发现是者之是”。[5] 总之,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以“存在”代替“是”作为本体论的研究对象,而“存在”又被当成表示一般的事物及其性质的概念。于是,本体论被当成关于一般的事物及其性质的一门学问。总之,在西方哲学中,“传统本体论”是关于本体和由“本体”所衍生出来的其他“是者”及其“所以为是”的学说,这种学说是纯粹理念性的、未经证实也无须证实的形而上学理论,与实证理论和实体理论截然不同。“现代本体论”的内容有所简化,被视为关于一般的事物及其性质的一门学问,是关于一切实在的基本性质的理论或研究。[6] 二 西方学者对国际关系本体论的分析 随着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日益触及深层的本体论问题。有意识地对国际关系事实进行本体论分析、做出本体论假定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理论学者难以回避的话题。在这种背景和趋势下,自觉地加强国际关系本体论的专门分析和研究,变得至关重要。对国际关系本体论进行自觉分析始于西方学者。所以,理解国际关系理论中本体论的含义,需要了解西方学者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本体论的。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西方学者较早主张对国际关系本体论进行系统考察和研究,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便是其中的一位。[7] 亚历山大·温特在其建构主义的经典著作《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曾在多处论及本体论问题。他指出,他这本书是关于国际生活本体论的。他认为,即使最具有经验思想的国际政治学者,也必须研究一下本体论(must do ontology)。为了说明国际体系是如何运作的,温特指出,研究者必须做出一些形而上学的假定:国际体系是由什么构成的? 它是如何被构造的? 因为人类不可能直接地、没有任何中介地接触世界,故所有的观察都一定是掺杂了理论的( theory - laden) ,这种观察依赖于一些关于“何种事物存在”以及“它们是如何被构造的”等这样一些观念,这些观念通常被当做是没有问题的,或者是不被质疑的。当我们所研究的物体不可观察时(比如国际关系中的事物) ,我们尤其需要这些本体论假定。问题是,我们如此限定我们的认知活动,本体论就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们的实体理论的内容。[8] 在此书中,温特试图揭示新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政治的结论是存在问题的,这是因为其结论从根本上就是源自其深层的物质主义和个体主义本体论,如果我们以理念主义和整体主义的观点来审视国际体系,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国际政治。[9] 从这段话里我们清楚地看到,温特所谓的本体论是指关于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及其建构方式的形而上学(纯粹理念性质的)假定,比如我们从纯粹理念上假定,我们的研究对象从根本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它是怎么被构造的? 在温特看来,新现实主义的问题根源是,它把国际体系(研究对象)看成了一种物质性的存在(物质主义本体论) ,这种物质性的存在从根本上来源于国家个体的行为表现(个体主义本体论)。[10] 理查德·阿什利(Richard Ashley)似乎对本体论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他指出,“国家中心”主义是新现实主义理论建构的本体论原则。新现实主义采用个体主义方法论(从本体论意义上也是个体主义) ,把国家比做一个棱镜,通过这个棱镜,把集体主义理解为国家个体欲望、需求、信念和行动的集合结果。[11] 华尔兹在此意义上认为,国际体系从本源上讲是个体主义的,是自然发展起来的,而非有意设计的结果。[12] 所以,阿什利指出,“对新现实主义来说,国家在本体上是优先于国际体系的。这一体系的结构是这样产生的:先将国家定义为各个独立的个体,然后研究几个个体相互作用(mutual reference)时表现出来的特性。对新现实主义者而言,不先形成国家行为体的概念,就无法描述国际体系结构。”[13] 从这一段话我们可以看出,阿什利所谓的本体论似乎与温特的理解“不同”:阿什利所谓的本体论是指对于国际体系而言,其根本和本源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先于国际体系而存在,因而国家是国际体系的本源,所以“国家在本体上是优先于国际体系的”。[14]如何理解这种不同呢? 仔细品味一下,其实他们本质上讲的是一回事。阿什利谈的是总体上的国际体系,是以国际体系为研究对象时的本体论,试图回答国际体系根本上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国际体系在根本上是什么呢? 这是阿什利提出的问题。阿什利认为,在新现实主义看来,国家比国际体系更根本,更具有本体性,所以,国家是国际体系的根本。温特在谈到本体论时,不是指总体上的国际体系,而是指以国际体系结构为研究对象时的本体论。那么,国际体系结构根本上是什么呢? 这是温特所提出的问题。温特认为,从根本上看,国际体系结构是一种观念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无论温特还是阿什利,他们谈论的本体论都是一回事,是指研究对象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存在。这恐怕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在使用本体论这一术语时采用的一个基本含义。 三 国际关系事实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存在 既然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把本体论理解为研究对象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存在,那么从总体上看,国际关系事实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 要弄清楚这一点,我们需要先明白一个重要的概念———社会。什么是社会呢?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认为,个人之间是处在不断的互相作用过程之中的,由于个人的互相作用而联系起来的网络就是社会。社会只不过是对互动着的一群人的称呼。所以社会学的任务是要阐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即阐明个人怎样互相交往而形成群体,群体又怎样制约个人,故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16] 马克斯·韦伯也认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行为”在这里表示人的行动,只要这一行动带有行为者赋加的主观意向即可。“社会行为”则表示,行为者的行动根据行为者所赋加的意向而与他人行动有关,并在其行动过程中是针对他人行为的一种行动。[17] 这意味着,只要某个行为者与他人发生了有意识的行动联系或行为互动,他就采取了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单个人的独立行为。所以,社会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有意识的联系与互动,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有意识联系和互动而形成的关系网络就是社会。这一定义与齐美尔的定义差不多,只是马克斯·韦伯更加强调了社会行为的意图性。 根据关于社会和社会行为的这种定义,我们可以确定,典型的社会行为不仅包括社会成员之间有规范的避让(如红灯停、绿灯行) ,而且包括他们之间无规范的暴力和打斗(如韦伯所谓的两个骑车人相撞后的对骂互殴)。[18] 也就是说,从含义上看,社会行为仅仅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有意识的互动,而与互动的方式及与互动者之间是否存在规范的秩序无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国际体系中,如果我们把体系成员看做是各个国家的话,那么国际社会或者说国际体系中的社会事实就不像英国学派所断言的那样,仅仅存在于有一定交往规范的国际体系中。纯粹通过暴力规则交往的国际体系(如霍布斯体系)也是一种社会体系,其中的国家交往也是一种社会交往。英国学派所谓的“国际社会”,只是一种文明程度更高的国际社会,而不是唯一的国际社会形态。笔者认为,国际关系现象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国际关系事实属于社会事实。绝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都有意无意地支持了这种观点。 雷蒙·阿隆是最早把国际关系看做社会现象的著名学者之一,其巨著《战争与和平》是用社会学方法分析国际关系的重要著作。国际关系的理想主义理论以及现实主义理论的早期著作,如卡尔的《二十年危机》、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等,都是从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来分析国际现象的,都默认国际关系的社会性质。新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也不例外,从葛兰西到考克斯,再到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都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国际关系的社会属性与社会互动(尽管互动的主体可能主要不是国家) ,默认国际关系的社会属性。 除此之外,当前国际关系的三大主流理论———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也都坚持国际关系事实的社会属性。 首先是新现实主义。被普遍误认为采用物质主义本体论的华尔兹实际上认可了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的社会属性。他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指出,国际体系发挥作用、塑造行为的方式有两个:一个是社会化,另一个是竞争。这都是在描述社会行为。社会化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效仿和竞争使得社会成员变得类似。“没有人让一个学校或城镇的青少年穿着相似的衣服,但他们大部分人都这样做了……社会以一种自发和非正式的方式建立行为规范。组织的观点可以左右其成员。英雄和领袖出现了,大家竞相效仿。社会化使得一个组织的成员与这个组织的规范变得一致起来。有些成员可能会感觉到压抑并企图做出越轨的行为,但舆论的嘲弄可以使他回到正轨或者迫使他离开这个组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规范并鼓励一致性”。此外,“竞争鞭策行为者,促使他们调整自身,采取社会上最能为人接受和最成功的行事方式”。所以,“社会化和竞争是减少行为及其后果多样性的两个方面”。[19] 可见,华尔兹并没有把国际政治和国际体系看成是物质事实,而是看成社会事实。华尔兹只是把他发现的国际政治研究中的一个核心变量———国际体系的结构———看成是物质性的。如果华尔兹的研究对象仅仅是“国际体系的结构”,那么我们可以说他的本体论假设是物质主义的。但是,华尔兹的研究对象不是国际体系的结构,而是整个国际政治体系,所以,将华尔兹理论的整个本体论假定理解成物质性的,就存在问题了。 其次是新自由制度主义。对于基欧汉而言,其基本的研究对象也是国际关系。总体上,他从基本的国际关系假定出发来驳斥华尔兹的理论。他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国家之间怎样通过制度合作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国际制度如何对国家行为产生影响。[20] 这显然也是在研究国家个体之间的社会行为和社会互动,其基本假定也认为国际关系是社会性的。 最后是温特的建构主义。温特更加明显地把国际关系看做是社会事实。他直接把自己的理论称之为“社会理论”,不仅如此,他还把华尔兹的理论作为社会理论的一种。温特对国际社会理论核心问题的定义及其答案与华尔兹的有所不同:温特把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定义为“观念在社会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其答案是,观念起决定作用;而“华尔兹的社会理论”则似乎可以把核心问题定义为“物质在社会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其答案是,物质起决定作用,因为物质主义者把社会中起关键作用的事实理解为物质力量的组合。[21] 温特明确指出,国际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这是默认的事实。对于什么因素在国际关系的社会事实中起关键作用,物质主义和理念主义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种认识基础上,温特明确指出自己的目的只是想“澄清国际体系的本质和作用”, [22]所以其研究对象就限制在了国际体系及其结构上面,其本体论问题就变成了“国际体系及其结构在根本上是一种什么样的事实和存在”。温特假定,国际体系结构在本质上是一种观念结构,这里的观念是指共有观念,即社会观念。 必须指出的是,华尔兹关于国际体系结构的物质性界定存在一定的问题。既然华尔兹明确假定国际政治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事实(他本人对此有过具体的论述) ,那么作为国际政治和国际体系的“社会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就应该是一种社会性事实,而不可能是一种物质性事实。此外,根据社会和社会行为的定义,社会事实的构成基础应该是人或国家这样的具有主观意图的施动者,而不可能是其他没有主观意向的物质要素。所以,作为社会事实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其构成要素不可能是物质性的,而只能是社会性的。显然,华尔兹在这里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国际体系结构不可能是物质性的,国际关系的核心概念“权力”也不应该是物质性的。如果我们根据前面对国际关系是社会事实的假定,合乎情理地推导出“权力”的定义,那么我们也只能将权力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物质力量。从另一方面看,把“权力”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也更加符合我们对它的经验认识。 四 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 既然国际关系是一种社会事实,那么我们用什么概念准确地表示国际关系的本体性特征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引进“主体间性( intersubjectivity) ”这一重要概念。 什么是主体间性? 马克思指出,人在本质上是一种“类”的存在物,或者说一种社会存在物。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每个个体都会不可避免地超越自身的个体性,与其他社会个体进行交互性的活动,发生各种各样的“主体间”关系。[23] 在这种活动和关系中,各种各样的主体间性问题、意义和困境都不断地、现实地展示出来。[24]英国文化学家麦克尔·卡里瑟斯(Michael Carrithers)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人类的特性和经验只能在任何人的关系中、并通过任何人的关系而存在。[25] 社会就是人的集合,社会问题的实质就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类的关系问题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问题。[26]这说明所谓社会行为和社会事实,实际上是一种交互主体性的事实,或者说“主体间事实”。[27] 社会事实不是表现为某个独立个体的单独活动,而是表现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交互活动,它存在和表现于主体之间。社会事实具有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是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英文原文是“intersubjectivity”,汉语一般翻译为“主体间性”,也有的翻译成“交互主体性”、“主观际性”、“主体通性”、“共主体性”等。就其字面意思来看,翻译成“主体间性”似乎最准确,意指事物存在于主体之间的性态。主体间的东西要与纯粹的主体性的东西相区别,这意味着“某种源自不同心灵之共同特征而非对象自身本质的一种客观性。心灵的共同性和共享性隐含着不同心灵和主体之间的互动作用和传播沟通,这便是它们的主体间性”。[28]需要说明的是,主体间性是以主体性的存在为基础的。“主体”作为一个概念,最初是指实体,但在现代哲学中,主体是指人基于自我意识确立起来的一种实在。所谓主体性是指意识本身所具有的主动性、能动性、构成性、创造性和自由性。主体性原则建立在主体与客体对立与统一的基础之上。客体性具有被动性、受动性、机械性、固定性的特点。主体间性是主体之间的关联形态,是主体之间的影响和作用, [29]所以没有主体性就没有主体间性。 国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必然具有主体间性,其本质上是一种主体间事实,这是国际关系事实的本质特性和本体论属性。对于国家间关系而言,或者对于以国家为基本主体的国际社会而言,我们研究和关注的是那些存在于国家之间或被不止一个国家所共有的国际关系事实。当然,从广义的角度看,国际社会中的个体性主体不单单是国家,国际社会中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人行为体和组织行为体,它们都具有主体性,是国际关系的主体。所以,从广义的角度看,国际关系的主体间事实还包括为这些个体行为体所共有的事实。 五 国际关系本体论研究的意义 笔者认为,国际关系事实是一种主体间事实,国际关系的本体论是一种主体间本体论。这一结论对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明确了国际关系现象的根本特性是主体间性,可以使我们更加自觉地避免对国际关系事实属性的曲解和误解,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准确地把握国际关系事实本身。例如,明白了国际关系事实的“主体间”本体性,我们就可以很容易推导出以下结论:权力不是一种物质现象,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系结构也不是物质性的,而是社会性的,具有主体间性。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华尔兹式的片面理解。 第二,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有助于我们建构出理论基础更加清楚的国际关系理论。一个好的国际关系理论,必须具备“清楚”的理论基础,而不是“多重混杂”的。多重混杂意味着理论的本质不清,本质不清就难以有集中统一的逻辑起点和推理基础,从而难以建构出严谨简约的理论。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为国际关系事实找到了一个可以信赖的深层基础和根本属性,使国际关系事实有了统一的本体论基础。这为建构基础纯净、严谨简约的国际关系理论创造了条件和可能。 第三,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性的统一为国际关系诸概念的统一分析创造了条件。目前,不同流派的国际关系理论“各自为政”,物质、观念各执一词,人为地在国际关系理论涉及的关键事实和核心概念之间制造出无法通融的隔阂。物质性的权力和观念性的文化迥然相异,缺乏统一的分析基础,一个优雅的理论不大可能将它们进行合并分析。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可以有效地破除这一难题,使得权力和观念、规范等概念有了统一的分析基础,可以把它们放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下进行分析(无论是进行因果关系分析还是建构关系分析)而不必担心理论基础不清楚的问题。 第四,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为国际关系的实证研究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主体间性保证了社会事实的客观性和可观察性,而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和可观察性是实证研究的基础条件。如果国际关系事实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就谈不上对其进行实证研究。主体间性的提出为我们从认识论上解决了实证分析的难题,批驳了反实证主义者对实证研究的非议和攻击。[30] 总之,国际关系主体间本体论的提出,不仅比较有效地解决了传统理论分析中存在的混乱和难题,也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统一分析和实证研究开辟了空间,应该引起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国际关系论文: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摘 要 历次科技革命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最重要的影响是: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对南北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促使人类战争观念的转变,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关键词 科技革命 国际关系 演变 科技革命是科学技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根本性的革命性的质的突破和飞跃。它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一方面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和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对南北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同时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1 近代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恩格斯曾经指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近代人类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历次科技革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证明了这一点。近代以来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人类社会经历了两次科技革命,每一次都深刻地影响了国际关系的发展。 第一次科技革命是18世纪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的工业大革命,这场革命造成了纺织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造船业以及航海交通的大发展,在极大地推动了当时欧洲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使人类社会从手工工场时代跃入机器大工业时代。这次科技革命不仅使一直以来处于欧洲文明边缘的小岛国——英国因为最早开始了这场革命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且导致了现代国际关系的萌芽。在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前,虽然15世纪、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使世界各大洲之间开始发生交往,但这种联系是不经常的、片面的,因而不存在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工业革命后,随着天文学、地理学的发展,航海事业达到空前规模,各大洲内部和各大洲之间开始了经常性的、较为密切的联系,全球性的国际关系才开始逐渐形成。 第二次科技革命开始于19世纪后期开始,以电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标志,它引起了电灯、电话、电报和电动机的出现,以及钢铁工业、汽车工业、航空业和铁路、公路交通、化学工业等的迅速发展。使人类社会从蒸汽时代跨入电气时代,并最终促使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形成。国际关系的发展从此具有了明显的全球性、整体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影响。而每个国家,特别是一些主要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也会对全球国际关系产生各种影响,特别是由于国家实力的不平衡发展。几个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对其它国家具有压倒优势的强国,在国际事务中常常起着主导的作用,并相互争夺世界霸权。而在这次科学革命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是德国和美国,英法紧随其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新兴国家要重新瓜分殖民地,争夺世界霸权。最终在20世纪上半叶爆发了两次世界性的大战。先后建立了凡尔赛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并在雅尔塔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了战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相互争霸的两极格局。两次大战的发生以及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就是科技革命造成各国综合国力对比的变化。 近代国际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清楚地说明,伴随着科学技术中心在世界范围内的转移,国际关系格局也总是发生着相应的变化。19世纪英国称霸世界,20世纪上半叶德国对英国霸权的挑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都是与这些国家在当时世界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密切相关的。 2 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 近代的两次科技革命以及它们引起的产业革命延续时间长达上百年,它们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往往被其他方面的影响所掩饰,因而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代科学技术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虽然深刻,但表现却并不是非常明显,这影响了对于科学技术因素的重视程度。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的新技术革命是以原子能、计算机、特别是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这次科技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与前两次相比不仅更加直接和明显,而且更加深刻和广泛。 (1)导致了国际关系格局的转换,美苏两极格局最终解体,世界正朝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关系格局的变化,归根结底是力量对比的变化,科技革命引起一些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革命性增长,从而导致国际关系的根本性变化。 在历史的长河中,军事实力长期是国际较量制高点。大国都倾力于军事领域,追求着由军事强国而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然而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现代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使科技力在国力中逐步取代军事力成为国际较量的一个制高点。在新的形势下,苏联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科技、经济实力的差距逐渐拉大,并最终解体,由此导致两极格局的终结。与此同时,现代科技革命兴起不仅使日本、西欧等西方发达国家缩短了与美国的差距。而且,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在近二十年来急剧上升,这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推动着国际关系格局朝多极化方向发展。 (2)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国家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表现为一国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属性,国家才能在国际关系中发挥最重要的作用,也才能成为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共享的特性。然而,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观念正日渐受到挑战和侵蚀。特别是人造卫星、宇宙飞船和电子技术等的发展,克服了自然地理因素的限制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使每个国家在严格意义上讲已经没有了秘密。此外,地理上边界的重要性也被国际分工、国际市场体系和科学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和流动而极大地削弱了,因而给每个国家维护自己的主权带来了威胁并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因此,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已经使国家拥有绝对的主权是完全不可能的了。当所有的国家都在声明它们的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一个本质上互相依存的世界的运转和管理所需要的协定,正在慢慢地侵犯着它们的主权。而在未来越来越开放的国际社会,国家主权的部分削弱和部分让渡已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传统意义的国家主权概念也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 (3)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对南北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拉大。20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新技术革命与近代的科技革命相比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一是耗资大。新研究项目的开展,新产品的开发,实验设备的配置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二是需要很高的综合科研销售系统,这就涉及到很多方面,如:全面、系统、发达的基础科学,齐备的科技人才,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一流的实验条件,发达的信息网络和完善的产品推广销售系统等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产品能够迅速研制、开发、利用并销售出去。 新技术革命所具有的这两个新特点使绝大多数科研活动只有发达国家才有能力进行,致使世界科技活动的80%以上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所占的比重不到20%。而在年人均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科技人员的数量等方面,发展中国家都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南北科技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其引起的后果将是贫者越贫,富者越富。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以低价进口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加工成技术含量高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则因其的落后而不得不向发达国家出口廉价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以换取外汇,再从发达国家高价进口制成品。这种不平等贸易使本已十分巨大的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南北矛盾也会因此而不断深化甚至还可能激化。 (4)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人类历史上,尽管曾发生过大小数千万次的战争,但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其作战能力、打击力、杀伤力、破坏力都远不能与今天相比。今天,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大量新型武器的产生,战争的领域向上扩展到了“无高不可攀”的境地,向下则可潜入到海底深处。山障、路障等在高科技武器的作用下,失去了昔日的威风。在英阿马岛之战中,英国的空军急速开赴远在1.3万km之外的马岛进行空战;在海湾战争中,美国的空军远涉重洋,长途飞行3 200km,进行大规模空袭。在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凭借着夜战装备上的绝对优势,使夜战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单向透明”的战场,多国部队主要的作战行动大都放在夜间进行,取得了良好的作战效果。核武器的出现及其所具有的巨大杀伤力和破坏力更是使现代战争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在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的今天,全世界处于一种一按电钮就可以在一瞬间全部毁灭的状况之中。过去认为交战国必有一方胜利,一方失败,而战胜国从胜利中所得的利益一定比付出的多的想法,已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为历史所淘汰了。也就是说,人类的战争观念已经发生转变。在当今时代依靠科技优势,通过和平手段来追求、实现国家目标,已有了可能。制约世界战争的和平因素正在增长。正是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这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60年以来世界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处于总体和平状态的重要原因。 3 结论 总而言之,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不仅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有着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国际关系的发展和演变产生着更为深刻而广泛的影响。21世纪是科技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哪个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就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也就会在未来的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 国际关系论文:自由主义与世界政治——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 【内容提要】自由主义是对国际关系实践产生最深刻影响的思潮之一。本文试图对国际关系中的自由主义发展道路进行梳理,文章对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假设进行了重新辨别,并分别阐述了国际关系中的放任自由主义与管制自由主义思想,及其在世界政治秩序演进中的意义。 【关键词】自由主义;世界政治;国际关系理论 在20 世纪的世界政治中,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与现实主义是对国际关系实践产生最重要影响的三股思潮。而在这三股思潮中,无论就影响还是对人类政治终极关怀程度而论,又尤以自由主义为最甚。自由主义为悲观时代的世界政治播下希望的火种,也为乐观时代的世界政治提供无穷的鞭策力量。自由主义无时不踌躇满志地表达着其对世界秩序的规划蓝图,并满腔激情地将其理念赋予世界政治的实践之中。自由主义因此为我们理解国际关系思想提供了一条最重要的线索。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假设 在过去的30 年中,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交锋(新-新辩论)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动力。两者在对世界政治许多基本问题(诸如合作、制度的意义、收益问题等)的看法上存在着分歧,而究其根本,在于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在基本假设上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也是笔者认为两者具有不可相容与合一性的原因。[1]自由主义在世界政治分析的起点上,至少有以下几点与现实主义相比是独特的:第一,无论在国内政治还是国际政治中,个人或者团体是最重要的行为体,个人行为是以利益与目标为导向的,在特定的条件下,他们会努力追求并促进社会秩序与个人福利的进步。因此,个人(个体,individual)成为自由主义世界政治假设的核心,个人行为与世界政治有直接的关联。第二,与第一个假设直接相关的是,在自由主义理论中,国家(或者个人意志的代表)也是世界政治基本的行为体,但是,自由主义眼中的国家不是现实主义理解的类似实心球那样的“国家”(unitary state),而是“多头国家”(poly-archy state),也就是说,国家只是国内社会利益的集合体,其政策与行为是由国内社会团体与个人的偏好累积而成的。个人、利益集团、官僚机构以及社会团体之间构成竞争关系,国家政策与行为只是国内集团利益相互博弈与谈判的结果。第三,现实主义更多是从国家-国家关系上考察世界政治,自由主义则从国家与社会关系出发考察世界政治。自由主义重视社会因素的作用,这里的社会因素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国内层次的市民社会,其二是随着相互依赖与跨国交流的发展,在国际层次出现的跨国市民社会。在国家之外,社会力量同样是国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参与并推动着国际政治的进程。更为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从国内与国际方向上发挥着对国家的制约作用。[2] 国家-社会关系假设的引入,使自由主义得以接触更加立体的世界,从而极大丰富了国际关系研究。第四,自由主义关于世界政治性质的认识也是独特的,这一点恰为许多分析者所忽视。多数学者认为,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都假设世界政治的无政府特性。其实并不尽然。现实主义者几乎毫无例外地认为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因而通行国内政治的原则是不适用于国际政治的,试图将国内社会中的宪政与民主原则加于国际秩序设计是幼稚与愚蠢的。因此,现实主义特别是新现实主义喜欢声称自己的理论是“国际政治的理论”。与此对应的是,自由主义更接近是一种将国内社会经验放大到世界的国际关系理论。自由主义尽管承认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特性,但是此认识是在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并不存在本质性区别的假设基础上的。所谓不存在本质性的区别,是指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或者秩序的缺失,只是由于类似国内社会中的制度安排未被推及于国际社会的结果,换句话说,国内政治经验可以应用并普及于国际政治,并最终使世界政治步入秩序状态。[3] 总之,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并非同根异枝,在行为体特性、个体行为的社会背景以及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关系问题上,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有着天壤之别。 古典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哲学 与现实主义一样,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也不是铁板一块的。从饱受批判的威尔逊理想主义,直到近些年学术界讨论很热的自由制度主义与民主和平论,都属自由主义阵营中的重要代表。而在自由主义阵营之内,不同学者对自由主义派别的划分也不一样。[4]在国际关系学界,这些年人们遇见最多的一词莫过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有“新”当然就有“旧”,但是人们对新自由主义何以与旧自由主义区别开来,至今并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学理根据。本文认为,凯恩斯主义的出现是国际关系中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分水岭。我将在阐述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部分给出这一划分理由。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交代一下古典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哲学观。 20 世纪之前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思想,散见于洛克、卢梭与康德的政治哲学,斯密、穆勒、科布登的(Richard Cobden)政治经济学,以及像边沁和斯宾塞这些对国际关系感兴趣的学者的著作中。我把凯恩斯主义之前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称为古典自由主义。秉承同样的血脉,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在一些国际事务基本问题上看法是一致的。第一,通过各种各样的政治和经济手段,在国内与国际关系中促进与扩大自由(以及后来的民主)乃世界和平、福利与正义的基本保障,也是世界秩序之基础。自由主义者认为只有通过不懈地推广自由主义的纲领,才能获得世界持久的和平与秩序。个人自由与世界政治秩序之间因此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此种看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罗斯福关于在四大自由基础上(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建立战后世界秩序的阐述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推而广之,在自由基础上的自由国家(liberal state)是推动国际合作的重要力量。所谓自由国家,大致具有这样的特征:司法平等,对个人权利实施保护的良好宪政,代议制政府,建立在私有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二,国际合作是实现更广泛的人类自由的基本手段,自由主义者不认为人类政治生活是和谐的,但是自由主义并不认为充满利益冲突的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合作是不可能的。[5] 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认为,或者关注的是,个体可以各种途径(制度安排、社会交往、贸易、契约等)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他们并不理想地认为个体之间存在完美的和谐状态,他们接受纷争与强制曾经是而且一直是国际生活的一部分的事实,但是与现实主义不同的是,自由主义者坚信,共同的利益和非强制性的谈判会成为国际生活最重要的内容。因而,自由主义者试图理解的对象是特定国际生活中,冲突和共同的利益、强制和非强制的谈判以及道德和自我利益之间是如何达成平衡的;[6] 如何促进个体之间的合作,是自由主义关注的重要话题。第三,基于合作的可能性,自由主义认为世界政治在合作中可以促进自由与进步,因而与现实主义截然不同的是,自由主义把世界政治看作是进步的而非循环的,是演化的而非静止的。从这一点说,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是一种进步的理论,它与一般的现实主义简单甚至有些庸俗地只把国际关系视为权力政治的游戏和战争的循环往复不同,相反,它认为通过国内政治制度的改进和完善(自由国家建设),以及在世界范围不懈地推广自由民主制度,是可以克服世界政治的战争状态的,所谓的战争状态并非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而且应该能够走得出的一个困境。[7] 但是,与后面阐述的新自由主义有所区别的是,古典自由主义对世界政治理解的独特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支配17~19 世纪主流自由主义国际思想的是一整套自由放任的理念,其在经济上相信自由贸易会促进和平,而在政治上则相信类似竞争性市场的国家体系,一只无形的手(均势)会自动调节国际秩序。应该说,古典自由主义的这种世界秩序理念,与其在国内信奉的政治经济信条是一致的。古典自由主义因为相信均势会自动调节国家间关系的这点看法,容易使人把它与信奉均势原则的政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其实不然,古典自由主义更多地是从自动调节的意义上理解均势,而政治现实主义则更多是从作为手段与目的的意义上理解均势。[8]第二,古典自由主义在国际事务中(至少在自由的国家之间)支持民族自决与不干预政策。基于自由与民主理念为基础的民族自决运动,应该受到鼓励;而对自由国家内部政策的干预,是不被支持的。这也正是不干预原则成为19 世纪自由主义外交思想核心内容之一的原因。[9]第三,与前两点直接相关的是,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受到最少干预或者不被干预的世界本身就会走向秩序,如果自由贸易与基于自由原则基础上的民族国家建设能够及于世界的话。 新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哲学 古典自由主义盛行的时期基本是以领土为中心的国际政治时期,超越国界的全球公共问题还没有成为世界政治经济中的紧迫问题。但是,随着各国相互依赖的发展,国际关系对国内政治的制约能力在加强,听任国际体系中大量跨国界问题的发展而不给予关注与治理,已经威胁到国内自由民主的生存。古典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开始在世界政治中碰到巨大考验。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 年危机,成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分水岭。放任自流的古典自由主义国际思想在两次世界大战面前面临严酷的挑战,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与价值以及国家间体系的生存,几乎受到自由放任世界的毁灭性打击。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首先对这种放任自流自由主义世界观进行挑战的是威尔逊。威尔逊第一次把“有组织的和平”(an organized peace)理念带到战后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其核心思想是要在国家之上形成一个超国家机构,裁判纷争与冲突,具体内容是通过国际联盟的建立,解决困扰18~19 世纪欧洲的安全问题。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国际理论向新自由主义转向的开始。20 世纪20 年代末30 年代初爆发的经济大萧条,进一步催生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大萧条及由此引发的国内与国际危机,加速了人们对自由放任国际主义政策的怀疑。大萧条无论对国内还是国际生活,都产生了毁灭性的后果,它使自由主义者认识到,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一个不受管制的政治经济体系都是灾难性的。凯恩斯国家管制思想应运而生,并在美国的新政实践中大获成功。凯恩斯主义的要义不只是将国家管制的理念带到国内政治经济治理中,其国际政治意义还在于,要使世界政治免于二战这样的灾难,也必须对国际生活进行必要的管制。这也正是二战结束前后,美国把管制性多边制度理念诉诸世界秩序设计的理论基础。[10]通过国际组织与国际规则管制世界的理念的出现,标志着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自由放任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不仅在国内也在国际上逐渐失去了支持者。 由此看来,新自由主义至少在以下几点上与古典自由主义是不同的。第一,新自由主义认为自由放任的国际生活从逻辑上并不必然导致秩序,相反,理性个体行为,会导致非理性的国际政治经济市场失灵的恶果,新自由主义强调通过国际组织、多边制度与国际法对国际生活进行调控与必要的管制,非此国际政治不会进入秩序。第二,新自由主义相信和平与正义不是自然的状态,它们是人们精心政治设计的结果。新自由主义因此提出在国际层次上进行改革的问题,包括国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提高制度安排绩效,加强多边主义,扩大跨国社会行为体的参与权等等。第三,新自由主义主张对国际政治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干预,认为在一个边界的政治经济意义正逐渐模糊的世界中,人类政治发展正面临着许多跨越国界的共同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更深入的合作,必要的时候借助干预以得到治理与解决。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新自由国际主义理论,由新自由制度主义、社会自由主义以及伯利为代表的法律自由主义组成。其中,新自由制度主义最为国内学术界所熟悉。在最近的新-新辩论中,以及多数学者所阐述的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几乎均把新自由主义简单地等同于新自由制度主义,而对其他新自由主义流派几乎置若罔闻。这实在是对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理解的偏缺。限于篇幅,本文着重阐述社会自由主义与法律自由主义。 威斯特伐利亚秩序,或者领土型国际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彻底下放到以领土、居民为基础的主权国家身上。威斯特伐利亚秩序解决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确立主权归属各个民族国家的理念,赋予各个主权国家独立的、绝对的不受干涉的权利。在一个互相猜忌与恐惧的国际体系中,它从法律上和形式上保证国家足够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独立性。但是,随着跨国互动的加强,国内与国际事务界限的模糊,各种议题的相互交叉与重叠,领土型国际政治的“边界”在发生变化,这个边界不只是传统国际政治的地理边界,而是问题性质上的边界变化,并进一步引起国家层面与国际政治层面如何进行权力两级分配问题。换句话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没有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治理国家互动过程中出现的在国家之上的公共问题?公共问题的解决仅靠国家自觉性的约束是不够的,它们需要国际层次上必要的具有强制实施能力的制度来保障,需要国家将一些权力委托或者转让给更高的国际机构,而这一点正好与威斯特伐利亚秩序“主权在国”的理念相冲突。[11] 这是新时代国际政治与旧的领土型国际政治的最大区别所在。人类政治面临的问题性质的变化,导致国际层面上对治理的需求在增加,而威斯特伐利亚秩序下的制度安排满足不了此类需求。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在制度安排上的特点是确立“私权”(主权)的法律意义,由此形成的国家社会中(society of the states),缺少足够和必要的“公共权力”处理国家之间与国家之上的共同问题。这是威斯特伐利亚秩序的内在困境。 新自由制度主义开出的处方是强调国际层次上制度安排的意义,认为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改进信息质量,确立稳定可靠的预期,以促进合作与共同问题的解决。 法律自由主义对此反应有所不同。法律自由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主张将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伯利的作品中。[12]法律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合作国际法(the international law of cooperation)开始代替共存国际法(theinternational law of coexistence),成为规划世界秩序的重要规范。与自由放任思想一致的是,传统国际法赋予国家以近乎无限的自由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合作国际法则把国内人权、健康保护、经济状况以及环境保护都纳入到规范的范畴。[13]合作国际法的主体、范围与功能较之领土型国际政治下的传统国际法都有了很大的不同,其出现深受二战以后发达国家国内福利自由主义的影响,就国际层面而言,则与相互依赖加强后不断增加的跨国社会问题所带来的管理压力有关。按照法律自由主义的逻辑,国际法(transnational law,跨国法)将变成包括所有直接管制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政府之间跨国活动法律的总和,目的是要帮助形成跨国社会中个人和团体互动的结构模式,以限制国家的行动。[14]国际法调整的范围空前扩大了。 管制与干预并不是很难界定的词,但是新自由主义管制理念的实践,在以不干涉原则为主导的传统国际法下,则极容易被理解为干涉的同义词。当代国际政治中不断出现的关于干预问题的争议,从反面说明国际与国内政治经济生活中被管制问题的范围扩大了。一方面是不断扩大的管制领域,另一方面是在主权名义下对管制(干预)的抵抗,这就是新老交替时期国际政治的特点,也映照法律自由主义对跨国共同问题解决的深刻影响。 所有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之上的跨国共同问题,几乎均与正义问题相关。新自由主义对此做出的反应体现在社会自由主义的主张中。[15]社会自由主义对当今国际分配正义给予格外的关注,其本质是为公正的世界秩序提供一种道德基础。贝茨(Charles Beitz)列举出当代国际分配正义问题,至少包括全球不平等与贫困;为了解决全球不平等与贫困问题,国际制度应该做出怎样的调整与变革;国际复合相互依赖中的新问题(贸易制度变迁引起福利再分配,缺乏控制的国际资本流动与跨国公司行为,国际资本流动对福利国家的威胁等);除国家之外,谁(跨国社会中的各类非国家行为体)有权参与全球公共问题管理的决策?[16] 社会自由主义在这些问题上的许多主张带有“社会主义化”的性质。社会自由主义相信国际正义不是自然的状态,而是人类潜心设计的产物。合作可以促进福利增长,但是在不公正的制度下,合作也会导致福利分配的不合理性。社会自由主义在对国际分配正义与公正的诉求基础上,提出许多重要的主张:第一,国际民主的重要性。国际民主的核心是如何使事关全球公共问题的治理过程更多地在民主的程式下运行。社会自由主义主张对国际层次上的多边制度进行民主化改革,以使它们至少在程序上更为民主。[17]第二,检讨现有国际公共决策,淡化国家以及军事力量在全球价值分配中的作用,主张把更多的跨国社会团体纳入全球决策结构中来。第三,重视国际关系中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 社会自由主义因为对国际关系中平等与公正的关注,使其成为一支重要的中间与平衡力量。如果说新自由制度主义与法律自由主义强调管制作用的话,那么社会自由主义则更看重调节在世界政治秩序中的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国际政治中,诸如南北问题、多边机构改革、环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等,都受到社会自由主义思想的极大影响。 结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 霍夫曼在论述自由主义与国际事务时,认为国际关系状态与自由主义是格格不入的,因为自由主义的本质是节制、宽容、协调与和平,而国际政治的本质则正好相反,是一种战争状态。[18]丛林法则的国际政治果真为自由主义的天敌?自由主义者对此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自由主义强烈的入世关怀,使它在所有的国际思想学派中,对世界秩序的规划最抱有宗教般的执著与狂热情结。如前所论,自由主义把世界政治设想为处于战争与和平的“混杂状态”(heterogeneous state)之中。自由主义并不静止地把世界政治看作是“霍布斯丛林”,自由主义认为,世界政治是一片“可培育(耕种)的园地”(cultivable garden),它既存在战争的状态,但也有和平状态的可能性。[19]自由主义相信进化与进步力量,从个人自由的保护,到自由国家的扩大,再到国际层次的制度与法律约束,国际政治生活会逐步达到自由国家内部社会那样的秩序。这就是自由主义一以贯之的国际社会改造原理。 自由主义任何时候都不失其时代意义。在所有的国际思想流派中,自由主义也是最早洞察到国际政治发生的转型及其带来的挑战。在现实主义还迷恋领土政治的游戏规则时,自由主义已经意识到超越国界的共同问题对传统国家间关系带来的革命性影响。而自由主义正是通过内在的改造,即从古典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的转换,对此做出即时的回应。二战以后国际关系领域多边制度的风行,肇始于欧洲的区域主义及其对其他地区正在产生的示范效应,多边主义作为一种理念在制度设计与改革中的意义,所有这些,都与自由主义理念在国际政治的贯彻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由主义为我们时代提出的最迫切问题就是,在国际力量参与各国内部政策调整范围持续扩大,以及跨国社会力量对国家行动制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与国际的两级关系变得格外紧张,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完成了为处理国家之下问题的国家层次的权威分配问题,但是,正如前述,在国家之间和国家之上问题的解决上,国际社会所被赋予的公共权力是欠缺的。如何平衡这样一对关系,为未来世界秩序之关键。自由主义不能全部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就新自由主义力主国际层次管理机构安排的意义而言,仍然为全球化下的国际治理提供了最具创造性的一种途径。 以自由主义视角观照中国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于我们也不无启发意义,这是现实主义视角不能给予我们的。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如何从自由主义视角研究中国与世界?第二,如何在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中发现自由主义的意义?第一个问题与研究方法有关。从作为研究方法的自由主义来说,需要我们更多地从国家-社会关系看中国对外关系的变化。自由主义强调社会性因素的作用,像非政府组织与跨国社会团体等在中国外交变化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随着法治中国的发展,中国强国家-弱社会模式的变化在外交上的含义是什么?作为超大社会与单一国家,中国的央地关系以及国内不同利益集团(部门)之间的博弈怎样影响到外交领域的变化?中国独特的国内区域经济体与其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对未来东亚国际关系的含义为何?如此等等。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无疑为我们思考中国的国家关系提供许多全新的问题。第二个问题事关中国与世界关系中的自由主义维度。这一视野下也有许多有趣的问题,例如,经济开放及经济外交如何改变着中国处理与他国(地区)的纷争方式?中国参与国际制度以及国际制度介入中国,怎样影响着中国多边外交以及中国对多边主义的信念?中国在东亚区域化过程中怎么看待国家与地区两级层次中的权威分配?等等。显然,在现实主义主导的中国国际关系研究中,自由主义分析的引入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促进研究进步的有意义问题。 国际关系论文: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沿革 [摘 要] 本文探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过程,也试图讨论它的未来走向。1919-1948年是国关理论初创与理想主义主导时期,源于对一战的深刻反思,理想主义谋求实现一个想象中的和平世界。从二战到1979年是现实主义的主导时期,以二战和冷战为背景,摩根索建立起现实主义理论框架,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在理论上做出了重大贡献。1979-1992年是自由主义复兴时期,新自由制度主义成为理论化程度最高的自由主义流派,与新现实主义比肩而立.1992年至今,强调观念和认同的建构主义兴起,逐渐与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形成三足鼎立。今后,国关理论将更多地表现出进化思维、权利政治和多元理论的发展取向。 [关键词] 国际关系理论;理想主义;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 关系成为一门学科有近100年的历史,1919年英国威尔士大学设立第一个国际关系教席是国际关系学科成立的标志.学科的建立反映了人们对一战的反思和对消除战争的希冀.从1919年起,国际关系理论的沿革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本文主要探讨在这四个阶段中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与变化,并讨论国关理论可能的发展取向。 一、国际关系理论初创阶段与理想主义的兴起(1919-1948) 一战后,人们希望建立一个和平的国际社会.1918年,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十四点"计划,集中反映他的理想主义思想。威尔逊理想主义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可以维护世界和平的超国家组织,具体体现在国际联盟上面.威尔逊主义影响深远,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即自由主义复兴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将威尔逊理想主义中民族自决、自由贸易、国际组织等观念重新整合梳理,并使之理论化.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关系思想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格劳秀斯、康德等人都有着关于政治和国际政治的重要论述,但没有统合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体系.威尔逊的理想主义至多是一些关于国际关系的思想和政策建议.因此,1919年开始的第一个阶段是国关学科的初创阶段、或曰幼稚阶段.从理论角度讲,理想主义是这一阶段国际关系的主导理念,考虑的是"应然"问题,就是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在方法论方面,国际关系远未形成自己的方法论体系,主要是借鉴历史学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威尔逊的很多思想来源于国际法,他本人在任大学教授时期主讲课程也是政治学和法学.另外,一些国际联盟的积极倡导者,如塞西尔、劳特巴赫等,也是典型的理想主义者。 但是,国际关系理论在第一个发展阶段中发生了一个重大的"断裂",这就是1939年卡尔《二十年危机》一书的出版.该书矛头直指威尔逊理想主义.卡尔认为,在国际关系思想界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一种是乌托邦主义,即威尔逊理想主义,一种是现实主义.理想主义的典型实例国际联盟在制止侵略方面屡遭失败,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把世界设想得过于理想,与现实脱节.国联的失败也是理想主义的失败,它忽视了现实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问题,亦即"实然"问题.卡尔指出现实主义是一种和乌托邦主义对立的理念,它所重视的第一要素就是权力,最核心的一点是怎样看待权力和道德.卡尔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道德是不行的,但什么是道德,怎样遵循国际道德,国家怎样具有自己的道德,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正是在权力这-核心问题上,卡尔对理想主义的尖锐批判使这本书一出版就引起了很大反响,但最大的震撼还是来自二战.《二十年危机》首版在1939年,当时战火初起g此书于1946年发行第二版,二战刚刚结束.二战的实际似乎印证了卡尔的预言,此书影响力进一步加大.二战前人们纷纷谈道德和秩序,但卡尔说,国际关系的实质是权力.所谓的道德,所谓的维持国际秩序、国际组织,都是维持现状国家的口号,德国不会这样思考问题,不满意现状的国家必然要加强实力去改变现状.《二十年危机》使得理想主义的发展出现了"断裂",为战后现实主义的兴起做出了重要的铺垫。 二 、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阶段与现实主义理论体系的确立(1948-1979) 第二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48年摩根索《国家间政治》-书的问世.如果说卡尔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是界定了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大流派并突出了现实主义理论的话,那么,摩根索则建立了现实主义的理论体系,系统表述了现实主义的整体思想、基本原则和运用方式.因此,摩根索被称为"战后现实主义之父".由于国际关系有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所以,作为一门学科,它开始走出幼稚阶段,进入发展阶段.战后最初几年,美国一度垄断原子弹,被称为"短暂单极".但冷战很快就开始了,美苏对峙局面迅速形成,这种国际政治的背景又给现实主义增添了发展的土壤与证据.美苏对峙的本质是军事对峙,最终体现在战略均势上面。在这个阶段,国际关系研究的重心转向美国,现实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主导范式,国际关系研究基本上是在现实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展开的.现实主义的基本假定是:权力(特别是军事实力)是国际关系的最根本因素,国家的利益至高无上,普世道德是没有意义的.摩根索在《国家间政治》中最极端的表述是将国家的一切行为动机归于获得权力、增加权力和保持权力.权力不仅是国家生存的手段,而且成为国际关系的目的和国家本身的目的.现实主义作为主导理论持续30年.在这个大框架下,许多针对实际问题(如:战略威慑问题、安全困境问题等)的研究深入展开,使国际关系学进入了迅速发展时期.标志有两个: 其一,现实主义高度理论化。《国家间政治》提出了现实主义的基本问题,但全书理论化程度并不很高.之后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一些有影响的理论相继出现,理论化程度越来越高.比如强调权力结构决定世界体系稳定的霸权稳定论,认为霸权国和挑战国之间相对权力变化会导致战争的权力过疲论等.再如,卡普兰的体系论、文利森的决策理论等也使国际关系研究进一步规范化.《集体行动的逻辑》的作者奥尔森从经济学角度也提出了国家兴衰理论,指出大型分配联盟是国家衰退的重要原因.大型战争可以将原有的社会结构全部打乱,所以战后会有迅速的经济发展-m经济学家严谨的方法论更加受到重视.有人用这种理论专门分析了战后德国和日本的发展,也有人试图把此理论运用到分析中国""后的发展。 其二,形成了以社会科学方法为基本方法的方法论体系.在国关理论的幼稚阶段,很多学者是从历史学、法学转行研究国际关系的,前者沿着历史学的方式进行研究,后者沿着国际法学的脉络展开分析,国际关系理论本身在幼稚阶段没有自己的方法论.在现实主义主导阶段,国关理论在方法论上的突破,主要在于战后美国出现的社会科学繁荣,人们强调社会科学向自然科学靠拢,行为主义开始主导国际关系学的研究.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行为主义坚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元论,认为二者本质上一样.与此相呼应,国际关系学学者努力将自己的理论体系化为一种极其筒约的理论,能够用公式表示出来,能够用定量方法计算出来.不仅在国际关系学界,在整个政治学界都出现了这个趋势.所谓国际关系学第二次大论战主要是方法论论战,争论焦点在于自然科学的方法到底能否运用到国际关系研究之中.结果是科学派占了上风.这种结果有利有弊.有利的方面在于将国际关系学科的方法论逐渐统合起来,形成了比较"硬"的国际关系科学方法论.与之相关的数据收集也积极展开.比如,在密歇根大学建立了庞大的战争数据库,收集了自拿破仑战争以来所有可以收集到的战争数据,建立了"战争相关系数"体系(COW,the Correlates of War)不过,这样做的负面效应是建立起科学方法论的话语霸权,其他方法都或多或少地被边缘化了。 国际关系理论和方法论这两条主线的发展,到1979年汇聚到一个顶峰,即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L以自然科学理论标准衡量,此书至今仍是国际关系理论界最严谨、最简约的著作.它以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为基本前提,将以主要国家实力分配为基本内容的体系结构视为国际政治的核心变量,形成了以国际体系结构解释国家行为的严谨理论体系,简称"结构选择".以方法论的标准衡量,它具有高度的理论简约性和可证伪性,比枝容易地演化出理论假设,通过理论、假设、数据、验证的步骤,得出分析结果.《国际政治理论》是国际关系学引用率最高的书,是第二阶段的集大成著作,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和学科趋于成熟的标志.当时的国际政治背景,尤其里根上台后美苏展开的第二轮冷战,似乎再度证明了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不可取代的。 三、国际关系理论繁荣阶段与自由主义的复兴(1979-1992) 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学科的繁荣时期,以现实主义危机和自由主义复兴为基本标志.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政治现实中出现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垮台、美元贬值、越南战争、石油危机等一系列事件,这使人们开始反思现实主义的许多基本命题是否还能解释国际关系的现实.将1979年作为国关理论发展的第二和第三个阶段的分野是因为此年《国际政治理论》出版.此前两年,即在1977年,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出版了著名的《权力与相互依赖L在这本理论著作之前,两人也已提出过"跨政府关系"的概念,对国家作为单位提出了质疑.m《权力与相互依赖》否定了现实主义的三个基本假定,虽然由于第二轮冷战开始的政治大背景,该书没有立刻掀起理论论战,但它是自由主义全面复兴的序曲。 《权力与相互依赖》提出的三个与现实主义针锋相对的基本假定是:第一,否定现实主义以国家为国际关系惟一行为体的命题,认为国家不是单一的理性行为体,其他超国家和次国家行为体也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重大影响.第二,军事安全并非总是国家的首要问题。其他问题也会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第三,军事力量不是或不完全是国际关系中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的最有效手段.华尔兹对摩根索的理论做了两个重大修正.一是把国际政治的第一推动从人性改变到了无政府性.人性难以科学化,是难以验证的东西,华尔兹的理论之所以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原因之-就是他的理论变量都是可验证变量,这样华尔兹否定了摩根索现实主义的第一原则,亦即人本性好斗。华尔兹认为国家间战争的根本原因在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而不是人性.二是华尔兹认为权力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生存才是目的,所以,华尔兹理论又被称为"防御性现寒主义".在无政府状态下,保存自己只能靠自助,依靠军事力量,因此,华尔兹主张权力的合理性够用.但是,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基欧汉和奈提出了质疑,是否只是军事手段才是权力?例如,军事强大的美国和军事属弱的加拿大为邻,是否美国可以因渔业纠纷而派兵进攻加拿大?基欧汉和奈认为军事手段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保障国家生存和利益的最有效手段,更不能事先假定如此.权力不仅仅是军事力量,权力也可以来自相互依存,世界的相互依存度很高,但是不对等的,不对称的相互依存产生权力。 1977年以后,特别是进人80年代后,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自由主义.有影响的国际关系自由主义理论包括:迈克尔·多伊尔和布鲁斯·拉塞特的"民主和平论",认为民主体制是和平的基本原因商贸和平论,继承了亚当·斯密的思想,认为只要国际上有一个开放的商贸体系,国家就不会发动战争.梳理起来,共有五种形态的自由主义,即:共和自由主义、相互依存自由主义、认知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和制度自由主义.各种理论纷纷出台,形成了繁荣阶段的高峰时期。 在诸多自由主义流派中,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论化程度最高,这主要归功于基欧汉.新自由制度主义在方法论上没有新的贡献,而是严格继承了科学方法论,坚持科学实在论和物质主义本体论,坚持国际关系中客观规律的存在和可发现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华尔兹和基欧汉都借鉴了徽观经济学的理论,在理性主义这个大范畴中进行研究.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根本突破始于对现实主义一个重大理论——霸权稳定论的批判.霸权稳定论是华尔兹结构现实主义的典型范例,它的基本命题是国际体系中实力分配的结构决定这个体系是否易发战争、是否稳定.霸权国可以遏止战争,一旦没有霸权国,则会狼烟四起.根据这个理论,霸权国在军事经济上占有绝对优势,且建立起规则、机制和制度来维持霸权地位,同时也维持着世界秩序.70年代中后期,人们普遍认为美国霸权衰退了,《大国的兴衰》反映了这种共识.该书的基本观点是任何大国都要衰退,主要原因是在海外的帝国战线太长,太多的承诺必然要消耗自身的资源基础.根据霸权稳定论的基本理论,只有霸权国把自己的军事经济实力重新恢复到最高点,才能继续保持原有的规则、机制和制度,维持体系本身的稳定.基欧汉则认为,维持秩序既靠权力,也要靠制度,如一个国家或社区成员服从制度,在没有强权保障秩序时,仍然可以维持秩序,实现稳定.霸权国(指美国〉在权力鼎盛时的1945年领导建立了一系列的国际制度,根据霸权稳定论的说法,霸权国一旦跌落,它所领导制定的制度也随之瓦解.但基欧汉指出,这种供应学派观点是不适当的,应当从需求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即便制度是霸权国提供的,但由于元政府体系中国家对制度的需求,所以即使霸权国权力消退,已有的制度也不会全然瓦解,国际制度仍然可以是维持秩序的最主要的手段,促成国家阔的合作.1984年,基欧汉出版了《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L作为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作,该书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比较完整地提出了需求学派的制度理论,也使新自由制度主义成为了众多自由主义流派中理论化程度最高的理论,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成熟。 除此之外,第三阶段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发展: 其一,二战以后在英国出现的"英国学派"此间取得了重大进展.英国学派大致可以归为社会自由主义学派。早期重要学者马丁·怀特在卡尔分类的基础上,将国际关系理论分为现实主义、革命主义和理性主义,分别对应着霍布斯传统、康德传统和格劳秀斯传统.前两者类似于卡尔所说的现实主义和乌托邦主义,第三类则是怀特的贡献.国际社会不是霍布斯的互相征战的原始状态,而是有法律和准法律约束的社会性结构.怀特闸释的理性主义成为英国学派的基本理论出发点.布尔是英国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其著作《元政府社会》在70年代冷战非常激烈之时提出可以建立一个有规则管理的国际社会.英国学派发展至今,出现了新的一代以及《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发展》等代表作.布赞的《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发展了英国学派的核心思想.尽管他本人不承认自己属于什么学派,但布赞探讨国际社会向世界社会的演进,其方法论特征也已经比较明显,即从历史中提炼理论,这与英国学派的基本研究脉络是并行不悖的.[叫比如说,谈国际社会、国际体系,不像华尔兹那样当成是超历史概念,而要研究在历史中的发展演变过程.这样,历史演进就成了英国学糠的主要研究方法.与历史学家不同的是,这种历史演变的方法着重于在历史中提炼国际关系理论的概念,是史学与国际政治的融合、史料为政治学研究服务.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有大的历史观,很容易形成一种发展和进化的理论,弱点是以科学观来看,英国学派理论难以提出明确的因果关系假设,缺乏理论陈述的清晰度。 其二,非主流理论对主流理论的抨击日趋尖锐.一方面,20世纪60年展起来的依附理论仍然在发展中国家有着很大的影响,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也在进一步发展之中.另一方面,非主流理论也开始与主流理论正面交锋.1984年,基欧汉主编《新现实主义及其批判》,收入了批判理论和后现论对新现实主义的质疑和批判.虽然主流理论后来没有高度重视非主流理论的力量,真正的对话并没有深入展开,但非主流理论的批判一直没有停歇,一批重要著作也相继问世.考克斯(Robert Cox)的《生产、权力与世界秩序》(1987)、林克莱特(Andrew Linklater)的《超越现实主义:批判理论与国际关系》(1990)、埃尔思坦(J. B.Elshtein)的《性别与国际关系》(1987)等都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加大了第三阶段的争鸣力度,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国际关系理论的三足鼎立时期与建构主义兴起(1992—今) 1992年至今,是国际关系理论范式分野再显清晰的时期,标志是建构主义兴起并与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建构主义在西方社会科学中一直非常重要,只是在国际关系学中,现实主义在第二时期形成话语霸权,并借助科学方法论的工具,加之建构主义在国际关系领域自身没有形成高度理论化的体系,所以一直处于边缘状态.20世纪50年代对欧洲一体化的研究表现出了建构主义的一些思想.如:以密特拉尼(David Mitrany)为代表的功能主义学派、以哈斯(Ernst Haas)为代表的新功能主义学派、以多伊奇(karl Deutsch)为代表的社会交流学派等。但由于冷战的反复持续和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曲折复杂,这些学派没有形成重大的影响。 80年代末,奥努弗(Nicholas 011uf)把建构主义这一术语正式引人到国际关系学,并出版著作《我们造就的世界》.对国际政治学建构主义做出最大贡献的是亚历山大·温特.温特1987年在《国际组织》上发表了一篇以行动者和结构的关系为内容的文章《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施动者——结构问题》,开始探讨国际政治的社会因素.1992年,温特发表了《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立刻引起轰动,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开始得到广泛关注,因此可作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进入第四个阶段的标志.温特的这篇文章质疑的是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研究的起点问题——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都把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作为事实接受下来,以此为起点开始研究.但温特指出,这种接受"无政府逻辑"的做法本身就值得质疑."无政府逻辑"并非只是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接受的那种霍布斯逻辑,而是包括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在内的多种逻辑."无政府逻辑"也不是亘古不变的客观存在,而是行为体在社会实践中建构起来的社会事实,有别于自然科学中的自然事实.国家利益、权力政治这些现实主义的基本概念同样也是社会实践建构的产物.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温特1999年出版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这部著作与新现实主义大作《国际政治理论》形成鲜明对照,被认为是20世纪国际关系学最后一本最重要的著作。 建构主义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形成了根本性挑战,并逐步与后二者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最根本的一条是它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存在不可通约的本体论观点,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认识论、本体论、方法论三个方面的机械一元主义是不能成立的.建构主义强调观念、认同、文化的重要性,认为国际体系的物质性结构只有在观念结构的框架中才能具有意义。考察两个国家的关系,不要只看它们是否都有核武器或是否是邻国,也要看它们到底是敌人还是朋友.温特最常用的典型例子是,美国并不担心英国的一百枚核弹头,却十分害怕朝鲜的一枚核弹头.因为英美是朋友,而朝美是敌人。 现实主义仍在发展.当前具有代表性的现实主义理论是所谓的进攻性现实主义.它可被视为现实主义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后冷战时期最典型的、最激进的现实主义,代表作是米尔斯海默的《大国政治的悲剧》.虽然这部著作的理论化程度不是很高,但现实主义意识却超过了以往的现实主义.进攻性现实主义从两个源泉获得了灵感,一是摩根索的权力论,二是华尔兹的结构论。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目的是保全自己的生存,因此权力是第一要素.但国际体系的元政府结构却决定了国家永远无法知道自己拥有多少权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所以,国家必然追求无限大的权力,因而争霸也就成为大国关系的必然态势,争霸的结果又取决于经济和军事实力.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大国争霸是国际关系的铁律,人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这是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正因为如此,进攻性现实主义才是极其悲观的现实主义,悲观程度超过了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甚至在某些方面也超过了摩根索的传统现实主义,摩根索至少还相信外交技巧在作用,而外交的艺术恰恰是人之所为。 自由主义的发展也仍在继续.一是制度合作研究进一步深人,阿克塞尔罗德的复杂系统和合作进化理论可能是目前最尖端的合作研究,不仅研究国家在国际体系中通过复杂学习程序进行合作的问题,也研究其他行动者和生物体之间在复杂系统中的合作过程.还有学者将自由主义的几个重要因素,比如相互依存、民主政体和国际制度结合起来研究战争与和平问题,提出了三角和平的理论.二是全球治理.在全球化发展迅速的阶段,以元政府治理为基本内容的合作性治理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多边主义与多边国际组织再度成为自由主义研究的重点之一.与之相关的是软权力的概念,因为在全球治理中,仅仅依靠硬权力是远远不够的.三是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结合.自由主义从第三阶段起就开始注意国内国际政治的相关性.1988年普特曼提出了双层博弈模式,强调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关系.海伦·米尔纳在1991年的一篇论文中就对以无政府性划分国际国内政治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一研究取向更加明显地沿着国内国际政治的结合部位和相互影响方面发展。 五、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走向 从国际关系理论的沿革历程来看,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可能会有以下几个走向。 首先,从强调循环向强调进化发展.回顾社会科学(不仅仅是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大理论有两种明显的思维取向.一种是认为整个理论体系是循环的,人的社会运动也是循环的,汤因比的"文明循环论"和米尔斯海默的霸权轮回圃等都有着决定论的循环理论色彩.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也是如此,认为只要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不变,国际体系中的行为体都会围绕权力这一轴心运转,这是不可更改的客观规律.但理论发展到自由主。之后,很大一部分就不是这样了.自由主义的制度观是进化性理论,制度是人为的社会事实.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最简单的表述是"制度选择"——制度可以促成国家间的合作行为,若将人在建立制度方面的能动性考虑在内,就是人通过努力可以促成合作。如果这个命题确实反映了基欧汉的思想,那么意味着国际关系的整体发展可以走出循环圃,不断地向更趋合理的方向发展.建构主义则进步突破机械的历史循环论,突出了人的观念的力量,重视人的实践活动的建构功能,强调了文化的作用.从循环理论走向进化理论的实质是关注人的能动性.如果说华尔兹的理论是人失能的世界,基欧汉的制度自由主义则是人有限能动的世界,而温特的建构主义则是人积极能动的世界.人的能动是国际关系和历史的推动力,人的复活也是国际关系的希望所在。 其次,从权力政治向校利政治发展.在现实主义顶峰时期,权力变成了一切国际关系活动的核心.二战后,摩根索建立现实主义理论大厦时,权力就开始走向神话.如果以权力为政治活动目的的情况持续下去,人类是永远没有希望的.当然,在当今国际关系中,权力仍十分重要,没人会否认这一点.但是,也可以看到一种越来越清晰的理念轨迹,它在更多地向权利的方向发展.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女权国际关系理论,以及很大一部分建构主义理论都表现出这种迹象.即使把国家作为主要的国际政治行为体,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国家之间争斗的原因很可能是权利没有得到承认而不是生存受到威胁.对等关系是要承认拥有平等的权利.即使对方再弱小,如果不承认对方的权利,就会形成不解之结。民族之间、个人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权力和权利是政治学中永恒的概念,核心问题是谁是目的,谁是手段.如果人类社会要不断走向进步,就不应该忽视权利,并将权利视为目的,将权力视为手段.如果说现实主义是权力政治理论,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则更加重视极利政治的历史性和现实性意义。 第三,从话语霸权向多元理论和方法论发展。如果说第一阶段是理想主义的天地,第二阶段是现实主义和科学方法论主导,第三阶段已经明显表现出多元态势,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论都是如此.无论哪个学者都很难说自己的理论就是惟一正确的国际关系理论,自己的研究方法是国际关系研究的惟一方法.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是多种理论并存,多种方法并存,而且同-个研究中有并用多种方法的现象,即所谓的后实证主义的状态.除三大主流理论之外,还有深入发展中的批判理论、规范理论、女性理论、后现论。除了实证主义方法论之外,还有解释学方法论、解构方法论等等.这样的状态应该是正常状态,因为多理论、多方法论的竞争状态,才应该是"学问"的真实状态。 国际关系学是和现实结合很紧密的学科.从理论与现实的关系看,国际关系理论,除了威慑理论等非常具体的理论外,宏理论一般对国际关系实践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却有潜移默化的功力.从理论自身建设来看,它要解决的是最根本的问题,比如,我们是谁?世界是什么?国际关系是什么?理论本身的意义在于积累思想、传播学术,实现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国际关系理论经过近百年的积淀和沿革,深化了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为社会科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是国际关系理论自身的学理旨趣。理论的根本功能是使人们对世界和人类的根本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能够使人类向更美好的未来发展.说到底,国际关系的根基是人与人的关系,国际关系学的终极关怀也应当是人。 国际关系论文:关于几个重要国际关系术语中文译法的讨论 [内容提要]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在译介外国国际关系文献的过程中引进了大量术语,但是在这些术语的译法上缺乏统一的规范,不利于学术研究的与交流的正常进行。本文讨论了十个重要的国际关系术语的中文译法,结合这些术语在原文中表达的意思以及国际关系的语境给出了相应的推荐译名,旨在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与讨论,促进中国国际关系专业术语译名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关键词] 国际关系理论;术语翻译;学术规范;译名标准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国际关系文献被中国学者翻译、评介,其间引进了大量的国际关系术语,但正如本文作者之一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说,“在这些名词的翻译上既缺乏权威的规定(如过去新华社出版的《人名地名译名手册》),也没有同业公会(如国际关系学会)认可的业内标准,结果就出现了一词多译的‘自由化’局面,造成了交流上的混乱和困难。” [1]专业术语规范化是任何一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专业文献翻译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每个学者都各自使用一种译法,没有统一、规范的术语,既不利于正常的学术交流的进行,也不利于读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为了提高学术研究的精密性和准确性、保证学术交流的通畅,我们需要对这些翻译、引进的术语进行甄别和校正。正当国际关系学科在中国起步不久之际,术语译名的规范统一意义尤为重大,而任务也十分艰巨。 为了引起学界重视和讨论,争取尽早在术语译名问题上达成共识,本文将简要讨论几个重要的国际关系术语的中文译法。这里所选取的术语在国际关系文献中使用较频繁,而译法分歧较多,有些通行译法不太符合术语的本来意思。本文试图通过考察这些术语的原意及其在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中的用法来寻求它们在中文里比较贴切的对等词汇。 一、Identity(身份、认同、特征) Identity是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随着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建构主义的介绍越来越多,这个词在中文文献中也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在相当多的中文文献中,identity一词被译为“认同”[2],而建构主义经典文献《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的中文译者秦亚青教授在中译本里将其全部译作“身份”。 其实identity包含特性、身份和认同等多重意思:特征是人或事物的属性,借以认定其所属或类别;“身份”一词在中文里更多外在(客体对主体)认定的成分,它是一种社会性标识,而“认同”更多内在(主体对主体本身)认定的成分,具有主体性;英文的identity是兼有以上三种意义。下文将对这个词在建构主义理论文献中的用法进行考察,以表明这个词的不同意思在不同上下文中的具体体现,而在一些中国学者对这个词的翻译中往往只表达出一种意思是不够准确的。 在1992年发表的《无政府是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一文中,温特对identity作了阐述,他指出,“identity是行为体对自身相当稳定的、特定角色的理解与预期……每个人都有许多与制度性角色相联系的identity,如兄弟、儿子、教师、公民等;国家同样也有许多identity,如‘统治者’、‘自由世界的领袖’、‘帝国’等等。[3]”在上文引述中,温特使用的第一个identity强调的是行为体对自身的“理解与预期”,因此应译作“认同”;而从其后强调的identity与角色的联系以及所列举的关于个人和国家的各种identity的例子来看,后两个identity应该译为“身份”。 Identity的三种意思在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也有明确表达。温特在讨论identity的定义时首先指出,“在哲学意义上,identity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这种用法在这里太宽泛而不适用。若据此用法,猎犬和自行车也具有identity[4]”。在这句话中,由于identity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应该理解为“特征”。 温特进一步指出,“我把identity作为有意图的行为体的属性(property)……这意味着identity是基于主体或单元层次上的特征,根植于行为体的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这里的“自我理解”也只是identity的一层含义,因为“这种理解的意义常常依赖于其他行为体是否以同样的方式想象这个行为体,因此,identity也具有主体间或体系特征。”在这里,温特明确地指出了identity的两种意义,即“两种观念可以进入identity,一种是自我持有的观念,一种是他者持有的观念”。[5]自我持有的观念是主体对自身的认定,而他者持有的观念是客体对自身的认定,当identity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时是主体的“认同”,而在后一种意义上是社会赋予主体的“身份”。 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还出现了identification一词,它是指“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我-他者的界线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自我被‘归入’他者” 。[6]秦亚青在中译本中将这个词译作“认同”是贴切的,因为“身份”是一种属性,而“认同”是主体的认知。两者的联系在于,一方面认同依赖于主体的角色和身份,另一方面,认同也是主体身份形成(identity-formation)的过程。在某些语境下,identity与identification表达的意思是相同的。但是,秦亚青将所有的identity都译作“身份”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主体对自身的认定与客体对主体的认定是两种不同的意思,一概译为“身份”显然不能体现两种意思的区别。 通过对identity一词在建构主义经典文献中用法的梳理表明,这个词在中文里最贴切的翻译应视上下文而定,不能一概而论;由于英文的identity兼有事物具有的属性、主体对自身的认定和客体对主体的认定等三种含义,而中文里需要用“特征”、“认同”和“身份”等不同词语分别表达,所以不管译成什么都会顾此失彼;但是为了表意的准确性,使用这个词汇时应仔细推敲其内涵和上下文意,以此选择合适的译法。 二、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国际共同体)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在中文里一般翻译为“国际共同体”,但也有译者将其译为“国际社会”(中文的“国际社会”一般对应international society)。考虑到society和community在国际关系中的特定内涵,澄清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必要的。2002年9/10月号的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刊登了一组讨论文章,题为“什么是国际共同体(international community)?”,《国外社会科学文摘》发表了这组文章的中译文,将标题冠之以 “什么是国际社会?”[7]。参与这次讨论的都是知名人士(包括著名思想家、活动家、记者和政治决策者等),他们在international community是否存在、存在的范围以及基本特征等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可见它与我们通常使用的“国际社会”不同,后者的含义比较宽泛也较少争议,就是指“作为国际主要行为者在国际经济和国际政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总体”[8]。 在政治学中,community是与自然亲近性、共同利益和特定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9]。按照布鲁斯·克罗林(Bruce Cronin)的定义,国际/跨国共同体意味着“一系列具有共同社会特征、共同关系、共同经历和正面的相互依赖的政治行为体之间形成一种政治上的共识,使它们成为一个独特的团体。”[10]从International community对上述共同性的强调来看,译为“国际共同体”是最合适的。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international society虽然在中文里译为“国际社会”,但是它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国际社会是有区别的,英国学派的international society与上面讨论的international community的内涵是一致的。按照布尔在其《无政府社会》一书中对“国际社会”的表述,“国际社会”的存在是因为“一组国家意识到特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它们也意识到彼此之间由一系列相互关系的共同法则联系在一起”[11]。 注意到英国学派使用的“国际社会”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社会的不同点及其与“国际共同体”概念的一致性,对于我们理解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理论主张是非常重要的。国际共同体在现实中是否存在及其所指涉的范围也是有争议的,由于对共同价值和身份认同的强调,国际共同体有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将international community译为“国际社会”显然抹杀了这个概念在国际关系中的特定内涵以及不同作者在使用这个词语时的倾向性。 三、International regime(国际规制) 关于international regime一词的中文译法问题,不少学者曾进行了专门论证。目前出现的不同译法主要有:国际制度、国际机制、国际规制、国际体制、国际规则等[12]。由于regime一词在英文里本身意思就很多,所以中文译法引起很大的分歧和争论也就不足为奇。《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在regime词条下列出了七种汉语释义:1.政体、政权、社会制度;2.统治方式、时期;3.状况、状态和自然现象的特征;4.领域、范围;5.规范、纪律;6.方式、方法;7.制度、体系[13]。王逸舟也指出“单从字面上看,regime可以有‘规范’、‘规则’、‘体制’、‘制度’、‘政权’、‘政体’、‘安排’、‘管理方式’、‘统治形式’、‘系统设置’、‘精心安排的生活方式’等十余种译法。[14]” 目前国内学术界使用“国际机制”一词较多,并且中国学者也有这方面的专门著作[15],但是正如李少军所说,中文的“机制”一词早有mechanism与之对应,而且机制主要是指原理和功能[16],所以regime一词译为“机制”一方面意思不太贴切,另一方面则易与常用的mechanism的中文译名相混淆。 在国内背景下,regime是指一种既定的政府或宪政秩序,它由一套建立起来的规则(rules)和制度(institutions)所界定,用以调节国家内的个人、组织或阶级之间的关系。国内政治意义上的regime一般译作政权、体制等。虽然国内政治中的“政治体制(regime)”不如政治制度那样带有根本性、不易变更性,但是作为“一套既定的政府或宪政秩序”,或者与政权相联系的一系列“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17],是特定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具有相当的权威性、系统性和稳定性。 而在国际背景下,这个词汇被定义为,特定的国际关系领域中一系列自愿同意的(voluntarily agreed-upon)原则、规范、规则和程序,行为体的预期聚集于此[18]。由此可以看出,国际政治中的regime既不具备权威性安排,也不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它是建立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的。注意到在国内与国际不同背景下regime的区别,将其译为“体制”也不太符合其在国际关系语境下的意思。 考虑到regime一词在国际关系中同时表达出规则、规范、制度等几种意思,而且也为了与机制、体制等常用的词语作必要的区分,似译为“规制”较妥。 四、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国际制度/机构) 在国际关系中, institution是一个与规制(regime)意义相近又不完全一致的词,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新自由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兴起以来,institution一词较regime使用更频繁。 相对于其他术语,国内学术界对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的译法分歧并不大,大多数学者将其译为“国际制度”,也有少数译为“国际机构”[19]的。在一些政治学的辞典和百科全书中,institution一词也主要译为“制度”。但是正如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罗伯特·基欧汉所言,“人们经常在根本没有定义或者仅仅随意定义的情况下讨论institution”[20]。 基欧汉在《国际制度:两种方法》一文中专门讨论了institution的定义,他将其界定为“一系列约束行为、塑好预期、规定角色的规则(rules)”,“在国际关系中,有一些institutions是正式的组织,它们有规定的等级和实现有目的行动的能力。另外,诸如货币和贸易领域的国际规制(international regime)则是规则和组织的复合体[21]”。基欧汉还特别指出,institution根植于惯例(practice)。在这段定义中,基欧汉主要讨论了institution与国际组织、国际规制和惯例之间的关系。在国内学者中,任东来曾著文介绍基欧汉的国际制度概念,指其包括国际组织、国际规制和国际惯例三大块[22]。 以上考察表明,英文中的institution有机构、规则和惯例三层含义。上文已经提到,这个词在中文里主要出现的是“制度”和“机构”两种译法。根据《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是,“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3]从这个释义可以看出,制度既可以指正式的规则(法令等),也可以包含非正式的惯例(礼俗等)。因此,institution译为“制度”可以表达出其三层含义中的两层,但是“制度”并不包含“机构”的意思。 由于institution一词在中文里没有一个完全的对等词,对这个词的译法的选择也需要视上下文而定。当作者论及国际规则和惯例时,可以将其译为“国际制度”;如果主要涉及那些具体的国际机构或组织(如WTO、IMF、EU 、NATO等),则应译为“国际机构”;而当其既论及国际规则(或惯例),又涉及国际组织,则可以译为“国际制度及机构”,这样的表述虽然略嫌繁琐,但是意思明确、贴切,符合其在英文中要表达的多层含义。 五、Balance of power;Power politics)(均势,力量对比;权力政治) Power一词在中文里译法很多,主要有权力、实力、力量、权势、大国等。与这个词相关的有两个术语:balance of power和power politics。由于对power的不同理解,balance of power相应地出现了均势、力量均势、权力均衡、实力平衡等几种译法,而power politics主要被译为权力政治、实力政治、强权政治等。 在政治学著述中,power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词汇,而且不同的分析家也对其进行了不同的界定。Power在国际关系中是两类力量的集合体:实体性力量和关系性力量[24],前者是自身所拥有的实力(包括军事和经济方面),而后者体现为对其他行为体的影响力。Power的两种不同用法也给理解带来了困难,因此,“一些作者建议,应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capability一词,而‘power’只保留第二层意义可以减少表意的混乱。[25]” 由此表明,对power一词可根据两层意思分别译为实力和权力,当作者主要表达一个国家本身所具备的实力(capability)或持有物(possession)时,应译为“实力”;而当作者强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力量关系(power relationship)时,则应译为“权力”。 Balance of power一词译为力量均势在语义有重复,力量和“势”表达的意思相同;译为均势、权力均衡、力量均衡在表达意思上是一致的,不过译为“均势”较其他译法更为简洁明确,因为“均”有“平衡(balance)”之意,而“势”则是“权力、力量(power)”。上文中讨论的“均势”实际上只表达出balance of power在国际关系文献中常用的一层意思。英文里balance有“平衡、均衡”和“余额、差额”两种基本含义,当balance作后一种理解时,balance of power应该译为“力量对比”,这一层意思一般不为中国学者所注意,但是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文献中是有明确表述的: 恩斯特·哈斯在一篇讨论balance of power不同含义的文章中所提到的第一种解释就是“力量分布(distribution of power)”,他指出,“这是balance of power一词出现在简单的描述性表达中,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用法” 。[26]马丁·怀特也指出这个术语可以表示“既定的力量分布状况,即任何可能的力量分布” 。[27] 另外,英文中还经常出现“有利于某一方的力量对比(the balance of power in one’s favor)”的表达,这时,balance of power应该理解为“力量对比”。 基于以上论述可以认定,balance of power可以表达“均势”和“力量对比”两种不同含义,后一层含义使用也比较普遍,但是一些中国学者在使用这个术语时并没有仔细辨别,因此在翻译和阅读时有必要特别注意第二种意思,以免误读作者原意。 Power politics译为“权力政治”较为恰当,上文已经对实力和权力的关系作了说明,可以看出“实力政治”表达的意思较狭窄。用“强权政治”一词则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六、Public goods(公益) Public goods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最初也是由一些经济学家(如金德尔伯格对霸权稳定论的分析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等)引入到国际关系分析中的。这个词是本文收集到的术语中译法最多的一个,有“公共品”、“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公共物资”、“公共商品”、“公众商品”、“公共财货”、“公益”等八种之多[28]。 在经济学中,public goods译为公共品、公共商品等都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goods一词既可以表示实体的物品、商品,也可以表示抽象的利益、好处。正是由于它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所以伯格斯(Philip M. Burgess)和罗宾森(James A. Robinson)指出,政治学家常常用意义更明确的“利益(benefits)”来替代它。[29]由此可见,goods在这里应理解为利益而不是商品、产品或物品。 在国内和国际政治领域,由国家或集团等组织提供的public goods通常是非实体性的。吉尔平分析了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三种常见的public goods:自由开放贸易制度、稳定的国际货币、国际安全[30],这些就很难被界定成商品或产品。 考虑到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而且goods一词本身也包含“好处、利益、福利”等意思,public goods译为“公益”更能体现这个词表达的基本含义。 七、Rreductionism(简化论/简化主义) 肯尼思·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把reductionist一词引入到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分类中,他将国际政治理论分为两类:一类是立足于从单元或次单元层次,另一类则是从体系层次上建构理论[31]。按照沃尔兹的解释,reductionist的方法是“通过了解部分的属性和互动来理解整体……通过分解有机体、并使用物理和化学的知识及方法对它们的组成部分进行检查,进而了解这些有机体,这种曾盛行一时的尝试,也许是reductionist方法的典型例子” 。[32] 中国学者在介绍和引用沃尔兹的论述时,有的将reductionist理论译为“简化理论”,另一些则译为“还原理论”。[33] 在汉语里,还原和简化在语义上显然有很大差异,“还原”一词的意思是事物恢复原状如氧化物脱氧后还原为原物质,“简化”则是把繁杂的变成简单的[34]。Reductionist理论应该理解为一种将事物恢复原状的理论还是一种变复杂为简单的理论呢? 维奥蒂和考皮认为reductionism是一种导致过分简化(oversimplification)和不完全的分析方法,“在一些用法中,这个词指仅仅通过考察单元内部(如国家或个人),而忽略单元所处的环境以及单元与环境中的要素之间的互动来做出解释。……同样地,试图仅仅通过社会或社会心理关系来解释革命,而忽视经济、政治以及其他因素的理论家也被批评为reductionism”[35]。在这里,无论是忽视单元所处的环境以及单元与环境中的要素之间的互动还是忽视该理论以外的其他因素,与事物恢复原状并没有关系。《美国传统词典(双解)》对reductionism词条的释义是:“reductionism是用相对简单(simple)的原理解释复杂(complex)现象或结构的企图或趋势”[36],这里也强调的是由复杂到简单的解释过程。 由此可见,Reductionis m应该理解为“简化论/简化主义”,而不是“还原论/还原主义”。 八、Security dilemma(安全两难) Security dilemma是安全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最早由约翰·赫兹提出,按照这种观念,“在一个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A国可能完全出于防卫和自保目的而增加其防务开支的水平,但是其他的国家视A国具有侵略企图、对此作最坏的打算也是合理的。它们也相应地增加自己的军备水平,导致A国感到不安全,并且打算进一步增加军事开支。因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A国最初试图增强安全的努力引起的过程使其感到更不安全[37]”。 这个术语的中文译法主要有“安全两难”和“安全困境”两种。从一般意义上理解,“两难”和“困境”的区别不大,都可以表达面临困难的选择的意思。但是考察dilemma一词的本意及其在国际关系中的应用,两种译法也是有区别的。 从词的本来意义来看,dilemma指“两个可供选择的行动方式中的每一个都会引起某个令人不满的结果。[38]”应用到国际关系方面,处于security dilemma中的国家实际上只有两种选择,而且两种选择都有不利之处:如果针锋相对,势必会加重本国的财政负担,而且会导致军备竞赛的升级,最终还可能引发军事冲突;而如果不采取措施,国家可能失去武装自己的最佳机会,使国家安全甚至生存处于危险之中。 对dilemma一词的本义及其在国际关系中的确切含义的考察表明,“困境”一词表达的意思太宽泛,而dilemma译为“两难”较之更为准确。 九、Three images(三种意象) Three image的概念是肯尼思·沃尔兹在《人、国家与战争》一书中提出来的,用来概括三种关于战争起源的理论解释,这三种解释也通常被理解为三个不同的层次(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 虽然《人、国家与战争》这本国际关系经典文献很早就被翻译为中文,而且沃尔兹关于战争根源的三种解释也经常被引用和提及,但是译介者通常用“三种分析层次”来替代Three images这个关键概念。这个词的中文译法主要有“三种想象”、“三个概念”、“三个层面”、“三种设想”[39]等。 沃尔兹概括的三种解释的确存在于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三个不同层次上,但是image一词并没有“层次”或“层面”的意思。《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多元主义、全球主义及其超越》一书中将三种国际关系理论范式也归结为三种images,在这本书中,image被定义为“一种关于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的总体看法(general perspective)”[40]。这里所使用的image与沃尔兹的用法是相同的,只是后者的范围是局限于国际关系中的某一问题(战争的根源)的“总体看法”。 作为一种“看法”的image属于认知的范畴,是对人们对事物的抽象化和认知的构建。在心理学中,image一般译作“意象”,这种译法应用到这里也是合适的。因为意象(image)是指人们曾经感知过的事物在思想中重现的形象,而沃尔兹所提出的Three images正是对政治哲学家们认识战争本源的不同“意象(观念形态)”进行的归纳。 十、 Reflectivism (反映主义) 罗伯特·基欧汉在1988年的《国际制度:两种方法》一文中提出了理性主义(rationalistic)和反映主义(reflective)两种方法的区分,这种区分后来也被应用到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分类中。中国学者在翻译和介绍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著述中出现了关于reflectivism一词的三种译法:“反映主义”、“反映论”或“反思主义”[41]。 按照基欧汉对那些reflective学者的表述,“他们强调国际制度活动的‘主体间意义(intersubjective meanings)’的重要性。在他们看来,在对这些规范的意义进行评价时,理解人们如何看待制度性规范与规则,以及他们就此所进行的对话,与衡量这些规范所带来的行为变化具有同等重要性。” [42]这些学者强调,“制度不仅反映了建立制度的单元的偏好和权力,制度本身也塑造单元的偏好和权力。因此,制度是行为体的构成要素,反之亦然” 。[43]由此可见,制度与单元是双向而非单向的,它们相互反映。 基欧汉进一步指出,“为了强调这种观点的重要性,也为了专注与理性主义理论的对话,我将那些强调了这些主旨的世界政治作者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的成员。……既然他们都强调人类的反映(reflection)对制度的性质、最终对世界政治的特征是重要的,那么,我为这些学者创造了一个新名词,称他们为‘反映主义(reflective)’学者。”[44]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到,reflective的方法强调国际制度活动的‘主体间意义’的重要性,不是把制度与行为体的关系视为单向反映的过程,它们把被理性主义所忽视的人的理解与反映揭示出来。汉语里的“反映”是指“有机体接受和回答客观事物影响的活动过程”[45],应用到这里就是指行为体接受和回应制度影响的过程。 在中文里,“反思”一词主要指对经验教训的总结。如果把基欧汉所归结为reflective(或reflectivism)的各种思想视为对传统的“理性主义”方法的“反思”也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一种思想的出现都可以视为对已经存在、并与之对立的思想的“反思”。但是基欧汉在这里使用reflection一词,所强调的这些理论的一致性在于它们关注人对制度的理解和认知,而不在于它们对“理性主义”进行了反思。 以上论述表明,reflectivism译为“反映论”或“反映主义”是恰当的,但是在哲学上,“反映论”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46]”。这一点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refelctivism有所不同,因此,译为“反映主义”可以与哲学上的“反映论”相区别。 本文分析了一些在国际关系文献中出现较频繁、译法较多的术语,存在不同译名的术语远不止这些,这里就不一一讨论。在搜集相关译名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一些术语的不同译法出现在同一作者的不同文章、著作中,有时甚至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这表明某些学者在处理重要概念的中文译法时的随意性,术语的规范性问题还没有成为学术界的自觉和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对于上文讨论到的术语,结合这些术语在原文中的意思和国际关系的特定语境,文章也尝试性地给出了相应的推荐译名。当然,本文不可能也没有想要确定一个译名标准,只是为了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和讨论,权当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各抒己见以求集思广益。 为了推动国际关系术语译名标准化问题的解决,我们在此提出几条建议供学术界同仁参考。首先,国际关系类核心期刊在审稿、校对过程中可以在本刊物中使用统一的专业术语译法,并且将有分歧的术语的译名标准附于刊末供读者参考和讨论。其次,国外学术著作往往附有相关的索引和术语一览,以往我们在翻译、出版时多将其略去,近年来随着国内学术界学术规范意识的觉醒,对主题和人名索引的也有所重视,以后对专业术语也应跟上。有国际关系类书籍业务的出版机构可以建立一套术语数据库,在其出版著作中统一用法并在附录中加入术语的原文、中文对照一览表。最后,借鉴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编订或翻译本学科辞书的经验,可以由国际关系研究机构或专业学会组织专家学者编订出版本学科的术语辞书。总而言之,术语译名的标准化工作需要国际关系学者、研究机构、出版社、杂志社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共同推进。 国际关系论文: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源流 摘 要: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主要流派之一,它的形成和演变构成了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重要内容。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注重理性个体的作用,坚持国际关系发展的进步论。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从康德、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开始,经过相互依存理论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发展达到一个高潮,占据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半壁河山。冷战后以全球治理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新的方向上进行探索,注重对非主权国家行为体和世界政治中的社会性力量的研究。 关键词: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理想主义;新自由主义;民主和平;全球治理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学的重要传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两大主流流派之一。D 曼宁把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概括为如下几点:自由主义认为人性是向善的,并且是可以教化的;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变革的动力;个人自由与福利、社会正义和安全有赖于法制;自由主义的历史观是进步的,它认为合于理性的人类社会的规范设计是可以实现的。①自由主义的发展源远流长,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的思想根源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中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中对国家(城邦)先验性正义目标以及理念的阐述可谓自由主义在此一方面的发端。②但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还是来自从18世纪启蒙运动开始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 一、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从康德到威尔逊 18世纪开始的启蒙运动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思想革新。在启蒙运动中,一批睿智的思想家高擎理性主义的大旗,对以欧洲专制主义和宗教神权为代表的腐朽“旧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挞伐。理性主义和人类尊严的思想激流以摧枯拉朽之势无情地荡涤着几百年来一直禁锢人们头脑的陈腐渣滓。人类似乎重新发现了自己的智慧。正如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Kant)所言,这是一个“让光明照亮人类的思想的黑暗角落”③的时代。 尽管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大多是从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一般的哲学问题,但也有些思想家在此哲学基础上对国际政治和世界秩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些思考成为了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启蒙运动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有约翰·洛克(JohnLocke)、让 雅克·卢梭和康德。这些思想家确立了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与中世纪的神权和蒙昧主义不同,他们认为,理性是人类独有的一种天然禀赋。理性个人的目标是自我实现,这乃是一种“自然状态”。而国家不过是社会中的个体之间订立“契约”的产物,其唯一目的就是保障人们建立在推理基础上的自然权利。④ 在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中,对后世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康德。在西方自由主义发展史上,康德的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与洛克“免于侵害”的消极个人自由观念不同,在康德那里,个人自由的理念强调的是个人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或者说,人是自由的,他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立法。政府应该在法律和正义的原则下维护个人的安全和福利。与马基雅维里相反,康德认为个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积极的个人自由观是康德全部政治哲学的核心。⑤在国际政治哲学方面,康德认为,国家之间战争带来的巨大损失、公民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理性,最终会使国家之间的关系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过渡到法制状态,从而实现“永久和平”的目标。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对于后世的共和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即民主和平论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对此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论述。 然而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国际政治领域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思想是传统的均势论,以梅特涅和俾斯麦为代表的欧洲政治家们成了维持欧洲均势的大师,他们试图通过复杂致密的结盟关系来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持欧洲和平。但残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无异于对这些努力的无情讽刺。为此,当时的一些政治家和学者们开始对人类理性进行深刻的反思,希望摆脱这种均势论宿命式的悲剧,这直接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理想主义国际关系思想。 从20世纪20、30年代开始,现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美国总统兼学者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约翰·默里(JohnMurray)、帕克·穆恩(ParkerT Moon)和英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齐默恩(AlfredE Zimmern)、菲利浦·诺尔贝克(PhilipNoel Baker)和大卫·米特兰尼(DavidMitrany)等人。 理想主义否认人性恶的本质是导致国家间冲突和战争根源的现实主义观点。齐默恩认为人类的本性无所谓善恶,关键在于后天的教化。之所以发生战争不是人类缺乏国际共同体的观念,而是知识的局限使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⑥如威尔逊所言:“恶与善俱来来,纯金常被侵蚀”⑦。也就是说,尽管人的天性中存在着愚昧和无知,而独裁者也可以利用这个弱点实现自己的野心,但是教育和宣传的力量可以克服这个弊端。因此,理想主义者十分重视对于民众的教化。同时,世界人民的交往也有助于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充分发挥,彼此形成世界共同体的观念和国际主义精神,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战争的根源。 在国际政治领域,理想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依靠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力量来追求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和普遍正义。这集中体现在威尔逊对于战后安排的“十四点”方案,以及作为该方案的直接成果———国际联盟的建立上。威尔逊学者和政治家的双重背景使他可以把自己的理想主义和平方案付诸实践。1918年1月8日,威尔逊在美国国会的演说中首次提出了“十四点”计划作为构建战后世界和平的基本纲领。针对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些国际政治弊端,“十四点”计划主张,各国应当放弃秘密外交、取消贸易壁垒、公海自由航行、鼓励民族自治、裁减军备等;作为“十四点”计划的核心,威尔逊强调战后应当建立一个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国际组织。威尔逊的这一国际组织方案以集体安全原则取代了均势原则,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它也集中反映了理想主义的国际秩序理念。理想主义认为一战前的均势体系的瓦解及一战的爆发,是各国漠视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正义原则的恶果,而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⑧一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是这一理想主义理念的伟大试验⑨。它所体现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但国际联盟在20世纪30年代的国际政治进程中并没有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它在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等事件中表现得软弱无力,特别是,它没能阻止法西斯势力的发展并最终制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这些事态促使爱德华·H·卡尔、汉斯·摩根索等人为代表的一批国际关系理论家开始反思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有效性问题,对它的一系列基本假设和内在逻辑进行大胆的质疑,认为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用“应该如何”(shouldbe)的乌托邦式假设代替了“现实如何”(tobe)的理性主义思考,从而必定在现实国际政治中遭到挫败。⑩他们进一步提出了以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政治范式,从而创立了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学派。自此之后近三十年,现实主义在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尽管如此,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是一笔不可多得的思想财富。 二、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诸流派 20世纪50、60年代的国际关系理论是在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辩论中发展的。这场争论尽管十分激烈,但从根本上来说却是“一场虚假的战争” ,双方的争论仅仅是限于研究方法上的分歧,尽管这对于推动学科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观念和思想层面却鲜有深入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战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真正巨大进步是20世纪60、70年代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出现,以及它们在理论上的交锋,这些构成了延续至今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主导潮流。所谓“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标签,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和经典现实主义。 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世界政治的发展呈现出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核战争的恐怖阴云、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石油危机、全球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大大增强了全球相互依存的程度,从而引发了国际政治理论家们对世界政治本质的重新思考,他们开始反思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进一步从早期理想主义的遗产中发掘出了有价值的思想,与世界政治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发展出新的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国际关系理论,并逐渐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大主流流派。 自然,“新自由主义”的标签只是一种泛指,因其研究重点和具体观念的差异,其中还存在着不同的流派。在这里,我们把它简单归纳为三个有代表性的流派: (一)相互依存理论 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使处于冷战中的人们认识到,核战争的结果无异于人类的集体毁灭;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发展使得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环境生态等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加剧。这些深化了国际政治研究者们对于世界政治中相互依存的认识,也最终促进了相互依存理论的诞生。 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基欧汉(RobertKeohane)、约瑟夫·奈(JosephNye)和理查德·罗斯克兰斯(RichardRosecranse)等。基欧汉现为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奈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两人长期合作研究,成果丰硕,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国际关系理论学界被传为佳话。相互依存理论就是两人共同创立的,其代表作也多是合作完成的。主要有《跨国关系和世界政治》、《权力与相互依存》等。后者是相互依存理论的巅峰之作。罗斯克兰斯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其反映相互依存思想的代表作是《贸易国家的兴起》。 相互依存理论全方位挑战了现实主义的一些基本设定。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国际政治的基本内容,非国家行为体尽管存在,却不能发挥什么实质性作用,只是主权国家权力政治的从属物。 相互依存理论反对国家中心主义,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是世界政治的唯一行为体,越来越多的超国家和跨国家组织在国际层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等。相互依存理论重视对跨国关系的研究,注重对一体化后果及影响的分析。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军事上的安全,其次才会考虑经济、环境等事务。相互依存理论认为,一体化的发展不仅使得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加深了,而且加强了军事、政治、经济、环境和生态等领域全方位的“复合相互依存(ComplexInter dependence)”,现实主义从军事、安全等“高政治”向经济、环境等“低政治”过渡的优先次序被打破了,世界事务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以主权国家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间政治模式应该逐步让位于超越主权国家范围的众多跨国问题研究议程。 相互依存理论的出现打破了现实主义理论独霸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状态,大大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世界政治变革分析的思路和议程,为现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迅速发展和崛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相互依存理论或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新自由制度主义才得以诞生,并对于冷战后出现的全球治理论等最新自由主义世界政治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以至于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作《权力和相互依存》被誉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的里程碑式著作” 。 (二)新自由制度主义 在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以基欧汉为中心的一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提出了被称为“制度理论(institutiontheory)”或“规制理论(regimetheory) ”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除基欧汉以外,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还有奥兰·扬(OranYoung)、恩斯特·哈斯(ErnstHass)等人。 与相互依存理论不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接纳了新现实主义理论的若干基本假设,如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等,尽管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及其后果有不同的解释。 与此同时,它还吸收了博弈论、理性选择等新的研究方法,使其理论分析更加严谨而实用。 根据斯蒂芬·克莱斯勒(StephenCrasner)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所谓“规制”指的是“一系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行为体对特定国际关系问题领域的预期围绕它汇聚起来” 。尽管不同的学者对于“制度”或“规制”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基本含义大多包含在这个定义中,强调了制度在规范行为体的行动,汇聚其期望上的重要作用。这也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Theory)是新自由主义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论工具。理性选择理论又称公共选择理论,它最早来自经济学研究的分析方法,其基本观点包括,把集体行动的个体看作是富有理性的行为者,这些个体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自身行动中他们可以在权衡利弊后作出于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从而构成集体行动的一般逻辑。理性行为体通过功能、博弈和学习三种途径建立合作。 相应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分析起点是理性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国家。自由制度主义同样承认国家政治的无政府状态,但它认为,即使是在无政府状态的自助的国际体系里,国家之间的合作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基欧汉认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并不必然地依赖利他主义、理想主义、个人荣誉、共同目的、规范的内化或对某种文化价值观的共同信仰。 相反的,富于算计的理性的国家之间关系并不必然是冲突,国家的优先目标也并非仅仅是军事安全。在国际制度和规制的规范和强化作用下,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甚至在开始时创建制度主导合作的霸权国家消失后,霸权后的合作也仍然是可能的。 在这里,制度的力量逐渐发挥了独立而持久的作用,国家关注的不再是相对收益,而更多的是绝对收益。为此,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目标应当转移到探讨合作在何种条件下得以出现并维持,以及制度合作的演变上来。合作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并得以维持,行为体的预期就会受其规范,增加彼此获取的信息,建立信用体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最终推动该制度下所有行为体利益的最大化。 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借鉴了现实主义理性分析的前提和方法,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是可能的,从而在世界观上持有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它紧紧把握住了世界政治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问题,给出了全新的解释。新自由制度主义在20世纪70、80年代的崛起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尤其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非凡的意义。尽管基欧汉自己也承认它存在不少缺点 ,但它对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意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作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和新现实主义之间的争论构成了冷战结束前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主要内容。当然,制度主义并非这一时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全部,民主和平论(TheoryofDemocracyPeace)在20世纪70年代的出现及其在冷战结束前的“再发现”就是明证。 (三)共和自由主义:民主和平论 虽然“民主和平论”被认为是冷战后世界政治研究最有意义的成果 。但作为一种安全模式的思想,它早已存在,因而它被称作“重新发现的”(rediscov ered)理论 。最早提出类似理论的是康德,他论述了被称之为“永久和平”(PerpetualPeace)的安全模式。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的共和国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共同体可以在国际法的原则下最终达到“永久和平”。因为共和政体的制约机制能阻止共和国家冒险进行战争;而非民主国家是否进行战争则全凭独裁者不受制约的意志 。康德的思想被称作“自由主义的国际主义” ,它在一战前后得到进一步发展,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十四点”中提出,“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决定自己制度的国家”“爱好和平”,“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并得到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公平待遇而不至遭受暴力和损人利己的侵略” 。1919年J·熊彼特进一步提出“民主的资本主义能导致和平”的命题 。当代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新认识民主和平的问题,并逐步理论化系统化。斯莫尔(MekvinSmall)和辛格(DavidSinger)于1976年首先把民主和平作为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现象进行描述 ;1983年多伊尔(MichaelDoyle)在《康德、自由主义遗产与外交》一文中正式将“民主和平”作为一种理论提出来 ;冷战结束后,“民主和平论”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有关著作层出不穷,其中,布鲁斯·拉塞特(BruceRussett)在其著作《把握民主和平:冷战后世界的原则》中对它作了系统论述 。 作为一种关于国际安全模式的假说,现代“民主和平论”的主要观点有 :(1)国际关系中的一条经验法则是,民主国家之间从不(或很少)发生冲突;(2)即使它们之间发生冲突,彼此也不大会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因为这有悖于民主的原则和理性;(3)专制国家之间或者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更容易发生冲突,而且更易于以武力解决争端。更有甚者认为,与民主国家相比非民主国家更加好战(War prone) 。 作为一种经验法制,“民主和平论”者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民主国家少战争”的“经验事实”(em piricalfacts)。如果说康德的“永久和平”只是一种理想的话,那么当代“民主和平论”者则试图通过各种统计与分析,证明这一现象在不同的时间段内普遍存在。斯莫尔和辛格及多伊尔认为,自1816年以来民主国家之间几乎就没有真正发生过战争 。 对此,“民主和平论”者的理由有二,一是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约束(institutionalrestraints),一是民主国家之间共同的民主规范和文化(normandculture) 。 一方面,“民主和平论”者认为,国内政治中发展起来的一些制度和规范影响一国对外行为模式,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在国内政治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对外政策决策上的不同。民主政体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进行有规则的政治竞争,因而民主国家国内政治矛盾的解决不是通过消灭对手而实现的,这使得民主社会无论从国家、地区还是个人层面上来说,都是稳定的。而在非民主国家的政治竞争中胜者得到全部,败者没有机会重新崛起;非民主国家的稳定必须建立在没有有效的的基础之上 。具体来说,制度约束体现为:首先,民主国家的选举制度决定政府要对选举实体(electionbody)负责。其次,民主国家政体中的分权(PowerDivision)和制衡(CheckandBalance)原则使得外交决策责任多元化,从而可避免作出一些极端的决定。另外,由于民主国家进行战争要经过公开辩论和民主政治诸环节的认可,故备战的时间更长,也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在时间上提供了缓冲机会。 对于民主的规范和文化因素,“民主和平论”者认为,民主国家所共同拥有的精神气质(ethos)也使得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这些精神气质的根本特征在于和平竞争和政治妥协。一个民主国家会设想其它民主国家也会以有规则和平竞争的办法解决争端,并且将其运用到对外关系中,因此,民主国家对其他民主国家的印象是积极的,从而民主国家彼此认为是和平的,并会形成相互尊重的关系。相反,民主国家同非民主国家之间缺乏这种抑制纷争的精神气质 。 尽管“民主和平论”从概念、事实到逻辑均存在着诸多缺陷,被为数不少的学者所批评 ,但因其一个暗含的逻辑便是世界和平的稳固基础在于扩展西方所认同的民主制度,因此它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和政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开辟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思考的一条引人注目的蹊径。 三、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全球治理及其它 从20世纪新自由主义异军突起开始,它和同时诞生的新现实主义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和前两次大论战不同,双方一直未能分出高下,反而出现了明显的所谓新(现实主义) 新(自由主义)合流的趋势。即论战的双方都从自己最初的立场退却,互相吸收对手的一些基本理论要素,使得它们在一些基本理论要素方面趋同,甚至基欧汉自己都承认制度理论被贴上自由主义的标签几乎是一种“误导” 。从而,争论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价值和意义都大受影响。自由主义甚至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转向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特别是,1991年冷战以一种令人始料未及的方式戛然而止,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解释力不足的窘境令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措手不及。这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致力于发展一些解释力和预测性更为强大的理论。其中,从本质上属于自由主义传统的全球治理理论以其新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人注目。当代全球治理理论的最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是现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的詹姆斯·N·罗斯诺(JamesN Rosenau),此外还有大卫·赫尔德(DavidHeld)、奥兰·扬、恩斯特 奥托 泽姆佩(Ernst Otto Czempie)、马丁·休逊(MartinHewson)、马克·赞齐(MarkW Zacher)、克雷格·墨菲(CraigN Murphy)、多米尼克·鲍威尔(DominicPowell)等人。 罗斯诺对当代学理意义上的全球治理观念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特别是他所提出的“分合(fragmegra tion)论”的世界观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哲学基础,为该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共同的知识平台。“分合”(fragmegration)的英语单词是由“分散(frag mentation)”一词的前半部分(fragme )和“整合”(integration)一词的后半部分( gration)结合而成。该词的构成形象地表达了“分合论”世界观的思想内核:当代世界政治变迁的动因包含着分散化和一体化两个同时起作用的趋势,这两个因素在当代全球政治的进程中又分别指涉了全球化(globalizing)和区域化(localizing)的现象。当代全球政治的图景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 当代世界中全球化和区域化在时间是共时性的(simultaneous),在空间上是相互交叠的(overlapping)。一方面,随着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全球公共问题领域的涌现以及公民政治技能革命性的提高,全球化的进展迅速而深入;另一方面,以众多的少数民族自治的要求、宗教和文化次团体的增生、形形色色认知共同体(epistemiccommunity)的出现为标志,区域化的趋势也日益突出。当代世界“分合”的进程正在三大领域展开。在经济领域,经济全球化和新的“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national ism)。 相互交叠。在社会领域,“分合”的趋势也十分明显,一方面是“全球公民社会”(globalcivilsoci ety)意识就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国家自主权和权威的散失使得人们觉得必须依靠归属于适当的集体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恐怖组织和民族宗教分离主义势力就是最显著的例子。最后,在政治领域,全球化的动因使得传统的民族国家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当代世界政治中越来越多的议题超越了民族国家主权的界限。在跨国和超国家层面上,主权国家处理政治事务时深受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制约。几乎与国际组织作用不断加强同步,一般民众的政治视野更加开阔,主权国家的政治决策也越来越难以博得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在“分合”进程的影响下,传统的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权威结构大受侵蚀,当代世界政治体系正在经历意义深远的变革,这一变革集中体现在全球事务中的权威迁移(relocationofauthority)。 全球治理论者认为,推动权威迁移的因素来自六个方面 。首先是冷战的结束和美苏两大超级大国竞争的终结去除了两极结构的束缚,使权威迁移的进程在体系层面上成为可能。其次,两极结构的崩解造成了冷战后世界局势的动荡状态(turbulence) ,与此同时,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这个世界日益缩小,这些前所未有的态势促使人们去寻找更加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第三,公民的技能革命(skillrevolution)使他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同时更加容易地参与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第四方面的因素来自次团体主义(subgroupism)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分化出大量有组织的实体,它们成为新的权威中心和忠诚目标。第五个因素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全球化大大削弱了维系商业和金融关系的传统方式。最后,权威迁移的进程被不断出现的全球相互依存事态所加速,这些事态强化了跨国合作的密切形式,例如新近不断高涨的社会运动 。总之,权威迁移的动因来自“分合”世界观下同时展开的全球化和区域化进程间的互动。有些情况下,超越国家边界的控制机制得到加强,而在另外的情况下,邻里间心理安慰和种族归属等需要则催生和强化了区域化的控制机制。 尽管当代世界事务大多数仍然是在主权国家管辖的框架内展开的,但是随着国家内部和外部各种新的控制机制的出现,越来越“呼唤全球政治权威甚至治理的新形式。” 罗斯诺把这种“新形式”称作“权威领域(spheresofauthority,SOAs) ”。所谓权威领域,指的是一些可以行使权力的行为体,在各自相应领域里可以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服从。与国家主权权威不同的是,这种服从主要不是依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获得的,其服从主要来自民众对于它的信任和认可。权威领域往往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并且常常不具有领土性,它可能是全球性的,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同时其影响范围在不断地发生扩大或缩小的变化。 国家主权权威向形形色色的权威领域的迁移是当代世界政治变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在许多问题上国家也要和其他权威领域一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力以获得人们的认同。当代世界政治的主轴开始从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统治(governent)向以权威领域为中心的“治理”变革 随着世界政治分合趋势的不断发展和权威迁移的不断加速,国内(domestic)和国外(foreign)之间的分野不断淡化,以前清晰坚固的划分国内和国外的边界(boundary)日益模糊和易渗(porous),以权威领域为基础的治理(governance)则大行其道。特别是,众多全球公共问题的出现使得全球规模的治理成为世界政治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 总之,“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 全球治理论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回归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不同,全球治理论大胆地放弃了国家中心论的基本限定,把世界政治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纬度,敏锐地发现了其中最新的发展趋势。在本体论和世界观上,全球治理无疑是自由主义传统和全球主义的融合,然而在方法论上,它一方面没有彻底放弃实证主义的实在论和个体主义,同时也能够吸收诸如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的社会建构方法和整体主义,这无疑折射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精神,为走进新千年的五彩缤纷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增加了一个新的方法和门径,不仅对于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创建富有启迪意义,还为解决当今世界政治面临的困境指明了一条有益的道路。 国际关系论文: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历史逻辑 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因此,关于思维的科学,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5页) 今天,中国正在向现代化转型,与之相应,在理论思维上,中国也要达到一个新高峰和新境界;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的时代,而国际关系理论正是中国学人认识和把握这个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论思维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哲学层面,哲学层面谈的是本体论问题,另一个是逻辑层面,涉及的是方法论问题。当然,方法论问题也属于哲学问题,但就逻辑而言,它本身就是方法论问题。人类最初的理性思维方法是形式逻辑,其特点是排斥矛盾,强调一致和同一性。其极端发展就是近现代数理逻辑的出现。数理逻辑从笛卡尔开始,直到布尔建立逻辑代数,语言被固化为数学符号以尽量减少歧义。形式逻辑在微观和程序性较强的认识领域产生了积极作用,计算机的出现就是这种作用的物质成果。形式逻辑因其排斥矛盾的特点,所以在社会科学,特别是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始终缺乏具有革命意义的突破。 近代形而上学是形式逻辑在思维领域发展的高峰,它把本来是完整的世界切割成无限细微的片段,微积分既是这个时代的成就又是这个时代的缩影:象圆一样是个不可分割的社会科学被切割成无限多的直线片断。但不管学科分得如何细微,当对微观世界的研究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人们就发现世界本是整体性联系着的,为了研究树木就必须研究森林,需要把这些很细的部分用对立统一的方法联系在一起,于是就出现了辩证逻辑。康德、黑格尔就出现了。黑格尔是辩证逻辑的集大成者,他将原先被学科分解的肢离破碎的科学纳入沿着必然性发展着的和联系着的整体。但他的辩证法也有单线性的缺点,客观世界的演进按照其主观逻辑并服从于主观逻辑。这就产生了必然性被必然性所否定的悖论。二十世纪的科学实验,特别是爱因斯坦相对论证明,大千世界其实有着许多处于不同参照系,或着说不同时空结构中的不同必然性,其中只是被纳入人的思维逻辑即被认识和控制并服务于人的事件的才是我们人类的必然性,人们没有认识到的其他事件的必然性,对人而言则是偶然的。也就是说,必然性是多线条的,偶然性是联系这些“必然性”线条的结点。这是黑格尔的主观逻辑无法解释的更为复杂的大逻辑,这个逻辑我称之为“历史逻辑”。历史逻辑,顾名思义,就是历史本身的逻辑。 这里所说的“历史”不仅是人的历史,而是包括人的历史在内的自然历史,这里所说的“逻辑”,就是历史的必然性。逻辑是必然性的核心内容。关于历史逻辑,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历史合力”思想,以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思想,都给我们提供了理解问题的线索。1890年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写道:“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行,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希望都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第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479页。) 特定的规律只能是特定时空结构中的历史运动。人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历史的客体。人的认识本身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人类,不管其个体还是总体,其生命是有限的,因此不可认识的事物,对人而言,是无限和绝对的,而可认识的事物是有限和相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对自然的认识,对必然性的把握是脆弱和有限的。世界是多参照系下的物质的多元存在。因此,真正的偶然性只是人类认识之外的其他事物的必然性。而我们传统上讲的必然性则是对人而言并被人的主观逻辑所规定了并通过实践性扬弃了的偶然性。人的必然性的尽头则是偶然性即没有参与认识主体历史并存在于其他事物中的必然性。比如中美撞击事件,对美国的认识而言,是必然的,因为它决定要来南中国海,但对中国来说,则是偶然的,因为我们没有认识到美国人主观逻辑中的“必然性”。双方磨合的结果便形成了历史逻辑本身。这种逻辑为中美双方所认识并形成新的即更接近历史逻辑的主观逻辑。对国际关系而言,决定其逻辑走向的则是国家间动量在兴衰中转化和守恒,这包括意识形态、价值观、经济、政治等在内的动量转换;转换的结点由偶然事件所拉动,并由此引起原有必然性的终结,如1914年萨拉热窝事件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凡尔赛体系;1917年十月革命引起两个阵营和近半个世纪的冷战。 因此,人类历史的必然性扬弃并改变着偶然性,同时偶然性也扬弃和改变着人类历史。 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终极原因(黑格尔),多元共和是世界存在的基本方式。爱因斯坦相对论证明,不同事物存在于不同的参照系之中,运动是参照系转换的结果。不同的参照系中的物质运动有不同的坐标,不同坐标中的物质运动则有不同的必然性。不同必然性间冲突,并在冲突中相“磨合”,最后形成一个类似恩格斯晚年所称的“历史的合力”,合力运动的轨迹便是自然历史逻辑演化的轨迹。人类只有认识和利用,而不能改变这个轨迹;人类只有根据主观逻辑主动认识、能动地利用历史逻辑,而不能取消历史逻辑。历史逻辑向我们展示的是一幅由多种必然性相联结、多种运动矢量相合成的开放的多棱巨网。这张巨网是以非逻辑的方式,以散状分布的偶然性事件为结点,由包括人的个性在内的诸多偶然性相互冲突和磨合后共和而成的结果。一句话,历史必然性是偶然事件之间无数有限连线联结的总和,也是人思维对历史现象的事后抽象。 黑格尔的“必然性”是对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的扬弃性继续,而同一律与必然性存在的前提是坐标同一和时空同构。但世界本质是处于不同坐标系、不同参照系和不同时空结构中,因而具有不同必然性的物质运动的共和。 从这个意义上说,偶然性是历史逻辑的先导,它牵动着历史的量变,也带动着历史的质变。不是偶然性服从于人类认识到的“历史必然性”,而是人的认识要首先适应由偶然性联结而成的“历史合力”。因此,自然历史运动的法则是逻辑与非逻辑的统一;而人类历史运动的总路线是自然与自觉的统一,是历史逻辑与主观逻辑的统一。逻辑存在于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既定参照系之中,非逻辑则是诸多不同参照系因而不同逻辑体系中存在着的事物的动量交换的方式。意识是历史逻辑中的能动要素,人类只是历史逻辑构成的片断。人类历史的必然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而自然历史的必然性则是客观与客观的统一。必然性是逻辑化的后果,就其形式而言,历史逻辑似乎是包括思维个性在内的偶然事件辩证作用后,所产生的环环相扣和无始无终的逻辑链。 国际关系是历史逻辑自我展示的形式之一,就其内容而言,历史逻辑似乎是包括国家意识形态在内的国家力量相互转化和动量守恒的轨迹。具有质变化意义的新历史多不发生在原有必然性的肯定过程之中,而是往往发生在被必然性抛弃即被否定的地方并以此为前提。比如东方文明向西方的文明转换并没有发生在东方文明发展的峰巅地带,而是发生在被中世纪文明的必然性抛弃的大不列颠孤岛上;社会主义的历史并没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而是发生在被资本主义抛弃的国家等等。对此,列宁在《论我国革命》中有较明白的表述,他说 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的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90页。) 但是,作为学科的国际关系也有自己的学术特点,而学术间不同特点的产生则是由于其逻辑原点的差异。国际关系理论是以国家主权为逻辑原点,其实践是以国家风险为代价。国际关系实践不能在实验室中预制和勘误,因此,国际关系理论也不能在实验室中证实和证伪。 有人将证伪作为认识真理的基础,其实,科学哲学中证伪主义本身也有伪问题的方面:证伪的前提是用于证伪的信息必须完全。在实践中,信息不可能完全:从横向说,我们不可能认识和把握与我们处于同时期的所有信息,从纵向说,我们甚至不能认识和把握每分钟之后我们面临的所有新信息。比如我们无法把握一场风暴是否由遥远的一只蝴蝶扇翅所致(即蝴蝶效应),也不能预知一只蝴蝶的某次扇翅是否在将来会引起一场风暴。有人说,我当然知道明天将要发生的事,这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回答,这与恩格斯曾批评一些人用踩死一只蚂蚁的庸俗方法来证明死就是死,而不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一样。人的认识的有限性决定了证伪和证实的“真”与“假”的判断永远是有限的和相对的,完全的和绝对的证伪和证实都是不可能的,绝对观念的真理性在鲜活的历史逻辑面前没有立足之地。换言之,如果证伪或证实(实证)方法可以获得绝对正确的原理,人的历史就不会犯重大错误,至少不会犯重复性的重大错误。而事实上的情形是,新一代人总在重复前几代人的错误。 理论是灰色的,只有生活之树常青。1844年恩格斯提出“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 “历史逻辑”的提出,就是一个将逻辑归还历史的过程。 历史逻辑以非逻辑、偶然性为主导的存在方式,不仅使国际关系理论有了更生动的色彩,同时使国际关系学科有了实践品质;国家风险的不可实验和不可重复性质,又使国际关系的实践品质高于其他许多学科。这就要求国际关系理论及其学者应当具有较强的实践品格:它要求国际关系理论及其学者不仅要有能力解释世界,更要有能力改变世界。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目的并不在于束之高阁的所谓“逻辑体系”,其教学目标也不应是为了培养脱离实践的“神圣家族”,与此相反,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存在和发展的目标,在于研究发生在中国时空结构中的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性,并通过积极实践,将其他时空结构中的国家发展的必然性与中国发展必然进程相融合。因此,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不仅要有“中国主体”的概念,从长远考虑,还要有“中国价值”的概念。前者服务于中国崛起前与世界的关系,后者服务于中国崛起后与世界的关系。肯定即规定。中国价值,是一个中国规定世界同时又为世界所规定的概念,价值之间的主体是多元和平等的。 由于国际关系学术所具有的国家风险特点,国际关系学科要求其研究人员不仅要有相应的能力,而且要有特殊的国家责任的意识。外交无小事,对此基辛格有深刻的论述,他说: 学者分析国际体系的动作;政治领袖则建立国际体系,分析者与从政者的观点大异其趣。分析者可自定研究主题,而政治人物所面对的却是客观环境塑造的问题。分析者可投入充分的时间追求确切的结论;但政治领袖最大的挑战却是时间压力。学者没有风险,如果结论错误,大可重新来过;政治领袖却只有一次选择,一旦出错便覆水难收。学者可掌握所有相关事实,其成败取决于个人学养;政治人物必须在眼前无法断定利弊得失的情况下当机立断,历史对他的评价将根据他如何明智地面对无可避免的变局,尤其是他如何维护和平而定。”(《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基辛格是一位实践性较强并对国际关系有较大贡献的学者,他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在这里婉转批评国际关系研究的坐而论道和不负责的经院学风,国际关系是有很强的实践目标即国家利益,而可以参与实践的国际关系理论附带有国家风险的。这就使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不能仅仅是坐而论道的专家,而应是致力于改变历史的实践并对国家命运负责的学者。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首先要解决中国崛起带来的利益变化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中国国际关系研究有一种重政策,轻利益研究,将“不违背政策”当作限定研究原则的倾向。但政策是随国家利益而非政策变化,如果我们不能及时研究出这种变化,那我们的研究就只能走向僵化和空泛。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要讲中国价值和中国的国家利益,要为中国崛起服务,为平等地立于民族之林服务。其次,历史逻辑的多元性和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主体性,要求中国的国际关系研究要有中国的立场,没有这个立场,就不会有鲜活的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体到研究方法,方法论不要走向庸俗,古今中外的方法论都有其合理的价值,但不合理的运用,则反会窒息科学。比如现代学术强调要学习西方,写文章要讲究完备的注释。其实,中国古代学术研究对注释的要求恐怕在当时只会嫌其过而不会嫌其无,但在其达到高峰之际反成了窒息科学的桎梏。五四时期及中国共产党时期提倡新文化,打破了这种种学术桎梏,大大地解放了科学并使其成为大众可能参与的文化活动。中国“”又将这种本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推向极端并使其走向庸俗,这又从另一面窒息了科学和科学精神。今后我们当总结方法论发展的历史,科学地运用科学的方法。科学本身是最革命的东西,方法不能成为窒息科学和僵化思想的工具。历史逻辑中偶然性的主导性地位要求国际关系学者具有特殊的学术品质,即在学术上他是学理性的,而在实践及其认识上,他又是艺术的和政治的。国际关系本质上是一门艺术。 国际关系论文: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摘 要 历次科技革命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最重要的影响是: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对南北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促使人类战争观念的转变,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关键词 科技革命 国际关系 演变 科技革命是科学技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根本性的革命性的质的突破和飞跃。它不仅对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二战结束以后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尤其深刻而广泛,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一方面导致了两极格局的终结与多极化的出现和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对南北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同时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1 近代科技革命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 恩格斯曾经指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近代人类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历次科技革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证明了这一点。近代以来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人类社会经历了两次科技革命,每一次都深刻地影响了国际关系的发展。 第一次科技革命是18世纪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的工业大革命,这场革命造成了纺织工业、冶金工业、机械工业、造船业以及航海交通的大发展,在极大地推动了当时欧洲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使人类社会从手工工场时代跃入机器大工业时代。这次科技革命不仅使一直以来处于欧洲文明边缘的小岛国——英国因为最早开始了这场革命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且导致了现代国际关系的萌芽。在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前,虽然15世纪、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使世界各大洲之间开始发生交往,但这种联系是不经常的、片面的,因而不存在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工业革命后,随着天文学、地理学的发展,航海事业达到空前规模,各大洲内部和各大洲之间开始了经常性的、较为密切的联系,全球性的国际关系才开始逐渐形成。 第二次科技革命开始于19世纪后期开始,以电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标志,它引起了电灯、电话、电报和电动机的出现,以及钢铁工业、汽车工业、航空业和铁路、公路交通、化学工业等的迅速发展。使人类社会从蒸汽时代跨入电气时代,并最终促使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形成。国际关系的发展从此具有了明显的全球性、整体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影响。而每个国家,特别是一些主要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也会对全球国际关系产生各种影响,特别是由于国家实力的不平衡发展。几个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对其它国家具有压倒优势的强国,在国际事务中常常起着主导的作用,并相互争夺世界霸权。而在这次科学革命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是德国和美国,英法紧随其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平衡,新兴国家要重新瓜分殖民地,争夺世界霸权。最终在20世纪上半叶爆发了两次世界性的大战。先后建立了凡尔赛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并在雅尔塔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了战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相互争霸的两极格局。两次大战的发生以及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就是科技革命造成各国综合国力对比的变化。 近代国际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清楚地说明,伴随着科学技术中心在世界范围内的转移,国际关系格局也总是发生着相应的变化。19世纪英国称霸世界,20世纪上半叶德国对英国霸权的挑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两极格局的形成,都是与这些国家在当时世界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密切相关的。 2 新技术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 近代的两次科技革命以及它们引起的产业革命延续时间长达上百年,它们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往往被其他方面的影响所掩饰,因而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代科学技术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虽然深刻,但表现却并不是非常明显,这影响了对于科学技术因素的重视程度。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的新技术革命是以原子能、计算机、特别是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空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这次科技革命对国际关系产生的影响与前两次相比不仅更加直接和明显,而且更加深刻和广泛。 (1)导致了国际关系格局的转换,美苏两极格局最终解体,世界正朝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关系格局的变化,归根结底是力量对比的变化,科技革命引起一些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革命性增长,从而导致国际关系的根本性变化。 在历史的长河中,军事实力长期是国际较量制高点。大国都倾力于军事领域,追求着由军事强国而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然而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现代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使科技力在国力中逐步取代军事力成为国际较量的一个制高点。在新的形势下,苏联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科技、经济实力的差距逐渐拉大,并最终解体,由此导致两极格局的终结。与此同时,现代科技革命兴起不仅使日本、西欧等西方发达国家缩短了与美国的差距。而且,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在近二十年来急剧上升,这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推动着国际关系格局朝多极化方向发展。 (2)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日益面临挑战。国家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表现为一国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属性,国家才能在国际关系中发挥最重要的作用,也才能成为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行为主体。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共享的特性。然而,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观念正日渐受到挑战和侵蚀。特别是人造卫星、宇宙飞船和电子技术等的发展,克服了自然地理因素的限制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使每个国家在严格意义上讲已经没有了秘密。此外,地理上边界的重要性也被国际分工、国际市场体系和科学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和流动而极大地削弱了,因而给每个国家维护自己的主权带来了威胁并产生了一些新问题。 因此,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已经使国家拥有绝对的主权是完全不可能的了。当所有的国家都在声明它们的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一个本质上互相依存的世界的运转和管理所需要的协定,正在慢慢地侵犯着它们的主权。而在未来越来越开放的国际社会,国家主权的部分削弱和部分让渡已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传统意义的国家主权概念也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 (3)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对南北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南北差距进一步拉大。20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新技术革命与近代的科技革命相比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一是耗资大。新研究项目的开展,新产品的开发,实验设备的配置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二是需要很高的综合科研销售系统,这就涉及到很多方面,如:全面、系统、发达的基础科学,齐备的科技人才,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一流的实验条件,发达的信息网络和完善的产品推广销售系统等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产品能够迅速研制、开发、利用并销售出去。 新技术革命所具有的这两个新特点使绝大多数科研活动只有发达国家才有能力进行,致使世界科技活动的80%以上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所占的比重不到20%。而在年人均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科技人员的数量等方面,发展中国家都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南北科技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其引起的后果将是贫者越贫,富者越富。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以低价进口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加工成技术含量高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则因其的落后而不得不向发达国家出口廉价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以换取外汇,再从发达国家高价进口制成品。这种不平等贸易使本已十分巨大的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南北矛盾也会因此而不断深化甚至还可能激化。 (4)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还促使人类战争观念不断发生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人类历史上,尽管曾发生过大小数千万次的战争,但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其作战能力、打击力、杀伤力、破坏力都远不能与今天相比。今天,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大量新型武器的产生,战争的领域向上扩展到了“无高不可攀”的境地,向下则可潜入到海底深处。山障、路障等在高科技武器的作用下,失去了昔日的威风。在英阿马岛之战中,英国的空军急速开赴远在1.3万km之外的马岛进行空战;在海湾战争中,美国的空军远涉重洋,长途飞行3 200km,进行大规模空袭。在海湾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凭借着夜战装备上的绝对优势,使夜战场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单向透明”的战场,多国部队主要的作战行动大都放在夜间进行,取得了良好的作战效果。核武器的出现及其所具有的巨大杀伤力和破坏力更是使现代战争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在现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的今天,全世界处于一种一按电钮就可以在一瞬间全部毁灭的状况之中。过去认为交战国必有一方胜利,一方失败,而战胜国从胜利中所得的利益一定比付出的多的想法,已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为历史所淘汰了。也就是说,人类的战争观念已经发生转变。在当今时代依靠科技优势,通过和平手段来追求、实现国家目标,已有了可能。制约世界战争的和平因素正在增长。正是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主旋律。这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60年以来世界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处于总体和平状态的重要原因。 3 结论 总而言之,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不仅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有着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国际关系的发展和演变产生着更为深刻而广泛的影响。21世纪是科技竞争更加激烈的时代,哪个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就会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也就会在未来的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 国际关系论文:试论近现代国际关系中主权观念及实践演变 [论文关键词]政治主权 经济主权 文化主权 [论文摘要]主权是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也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实践内容。在近现代国际关系近400年的历史进程中,主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变化。正确认识这种代际演变的内在逻辑,有助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给国家主权适当的定位。 一、近代国家主权的早期实践 主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在权力的意义上它的出现与国家是同步的。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国家主权从未得到过法律形式的确认,甚至国家本身也还没有对主权的系统和理性的认识,但对最高权力的追求始终是国家本能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着主权的意识。到14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布丹,首次提出主权概念,并以此作为当时世俗君主与基督教教会斗争的武器。15、6世纪的欧洲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的运动,大量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独立自主的邦国和君主国组成的新格局。按恩格斯的说法,“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的新趋向,是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的杠杆之一”。[1] 1618年,拥护宗教改革,反对神圣罗马帝国和德意志哈布斯堡王室统治的新教联盟与天主教联盟之间因奥地利统治者压迫捷克新教徒,剥夺新教徒的政治权利而爆发了战争,在随后30年中,当时欧洲大国君主先后卷入战争,使德意志内部邦国之间的宗教战争成为一场席卷欧洲的大规模国际战争,到1648年,战争在参与各方签署《威斯特伐利呀亚和约》后宣告结束。在和约中,启蒙学者提出的国家主权主张首次通过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国际条约而得到确认。国家主权原则首次在国际关系中被付诸了实践。威斯特伐利亚和会是欧洲有史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几乎欧洲所有大国都参加的政治会议。教皇虽派使节参加了会议,但首次作为会议的旁听者,世俗的君主国家成了会议的主角。国家、战争等这些曾经为教皇把持的重要权力转移到外交家和政治家的手中,这种以世俗的主权国家举行会议解决国际问题做法开创了先例,标志着国际关系开始了崭新的时代。和约的签订更表明国家主权的原则正式被应用到国际关系的实践当中了。和约关于卡尔文教派和路德教派享有同等地位的规定,彻底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下的世界主权论,使主权原则彻底的摆脱了神权的束缚而开始成为一个世俗的概念。和约缔结后,各国普遍建立了常驻外交使节的制度,从而把主权原则日常化为国家基本的行为准则。 关于威约在国家主权原则方面的重大价值,美国历史学家帕尔默·科尔顿作过高度的评价:“和约标志着国际法法上现代欧洲国家体系的出现。聚会在威斯特伐利亚的外交家们代表着,不承认有任何有上级和公共约束力的独立势力。再没有任何人能说欧洲在宗教、政治或者其他方面具有真正意义的统一。欧洲被认为是由大量毫无联系的、主权的、自由的和分离的原子,即国家所组成。这些国家按照他们自己的法律行动,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组成或者解散联盟,交换大使和使节,抉择战争与和平,根据均势的变化而转变立场”。[2]其评价是合乎实际的。 国家主权作为进步的国际关系原则,虽在近代长期被看作是欧洲国家的专利。但这一概念的内在逻辑使其最终突破欧洲的地域,开始向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延展。最早接过主权旗帜的非欧洲国家固然是美国,但美国与欧洲列强在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经济水平相近的本质决定了它在政治地域概念上与欧洲没有太大的差别。真正突破欧洲主权藩篱的是拉丁美洲和日本。18世纪末和19 世纪初席卷拉丁美洲的第一次大规模的独立运动是欧洲以外的国家争取主权的第一次大规模的运动。经过长期的斗争,到19世纪20年代拉丁美洲先后出现了18个独立的主权国家,1823年美洲各国举行的巴拿马会议提出了“尊重各个缔约国的主权”和“不干预的原则”,著名的拉美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人玻利瓦尔还提出:“我们每个国家的独立与主权是与整个大陆的独立与主权不可分割的”[3]。引申出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主权新原则。1826年美洲大陆会议确认了这些原则,在与会国签订的《团结、联合和永久同盟条约》中,规定了共同维护各个缔约国的主权与独立;各缔约国的争端通过调解和仲裁来解决;努力发展外交政策的共同基础,但不干涉缔约国自己的决定等原则。近代日本曾与其他国家一样,经受过西方列强的侵略与干涉,但经过“明治维新”后,迅速走上发展的道路,确立了自己的独立主权地位。 二、20世纪上半期国家主权的发展 进入20世纪,一战的爆发和战后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彻底改变了主权主要局限在欧洲国家之间相互认可的现状。一战后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和一批民族独立国家的出现,开始打破了主权在地域范围上的有限性,使争取国家主权成为世界性的进步潮流。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产生,使国际关系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具体到国家主权方面,一战主要在两个方面推动了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实践中的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其一 在国际法的意义上,作为一战的产物,国际联盟是国际社会第一次以全球性的法规的形式确认主权。使国家主权和独立不受侵犯的国际关系的新原则从此确立起来。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国联的这些建议并未被当时的欧洲列强所尊重,即使在凡尔赛和会期间,不仅战败国和落后国家的主权得不到尊重,实力稍弱的国家也没有从中得到多少好处,一度对建立国联持积极态度的美国最终拒绝加入,注定了国联最终失败的结局。列宁指出,“靠《凡尔赛和约》来微细的整个国家体系,国际秩序是建立在火山上的”[4]。到30年代,德意日法西斯的兴起,最终埋葬了国联。 其二 俄国十月革命。苏维埃俄国不仅率先提出了所有国家和民族都有权拥有自己的国家的主权的主张,在苏俄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对外政策性文件《和平法令》中,宣布“凡是把一个弱小的民族合并到一个强大的国家,而没有得到这个民族同意合并、希望合并明确而自愿的表示,就是侵占和兼并别国领土的行为……最后不关这个民族是居住在欧洲还是居住在远隔重洋的国家,都是一样”[5]。在苏俄那里不仅率先宣布了主权独立的原则还身体力行地在对外关系中付诸了初步的实践,在国际关系中树立了尊重弱小国家主权和独立自主地位的典范。1919年的《苏俄政府第一次对华宣言》中,苏俄政府宣布“放弃一切特权,废弃俄过商人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商站。任何一个俄国官员、牧师和传教士不得干预中国事务。如有不法行为,应依法受到当地法院的审判。在中国除了中国人民的政权和法院不应当有其他的政权与法院”[6]苏联是近代以来第一个宣布尊重中国主权,废弃在华特权的国家。 列宁时期苏俄的主权政策为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的实践开创了良好前景。但到斯大林时期,苏联逐渐偏离了这一轨道,苏联在与弱小的国家打交道时不仅不尊重其主权独立,而且公然侵犯别国主权。二战后,苏联在“有限主权论”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理论指导下大肆干涉别国内政。从而在国际社会陷入孤立,而苏联解体的直接表现,就是大批加盟共和国宣布独立而成为主权国家。 三、二战后主权观念的演变 二战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广泛付诸实践的重要转折点。二战战后国际社会痛定思痛,联合起来维护国家主权和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宪章》宣布“欲免使后世再糟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残不忍睹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类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以及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的环境,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随着联合国把主权原则确立为基本的原则,大批新兴民族独立国家的出现使这一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得到普遍的认可。 60年代,除了非洲国家获得主权地位,完善了主权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进一步强调国家主权不容侵犯的原则外,国家主权在实践中最显著的成就表现在:经济主权的提出和不断强化方面。基于经济受支配导致国家主权不完整的事实,发展中国家在独立之初就明确表示,西方对本国资源和经济命脉的控制是贫困和落后的重要根源,加深了政治依附和实际上的主权不完整。因此,他们在制定国内经济发展战略时,首先把矛头指向了,西方国家在其国内的经济势力,普遍地宣布取消原宗主国的经济特权。 1974年的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规定了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12月,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把经济主权的规定加以了法制化的规范,明确规定了每个国家对其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等。该宪章是自《联合国宪章》来国际社会在国家主权规范方面最重要的文件,如果说后者确立了国家政治独立的话,前者则确立了经济主权的国际关系原则。无论是在对主权内容的明确性方面,还是在内涵方面都是对联合国宪章的重突破和发展。体现了主权意识在在经历了长期的国际关系的实践发展后在国际社会不断的强化和深化。在国家主权的意义上,拥有了与联合国宪章同等重要的国际法的价值。70年代也因此成为国家主权实践的黄金时期。 进入90年代,国家主权的内涵出现新的变化,文化主权成了国际社会关注新焦点。“9·11”事件以来,在文明冲突论日益盛行,文化的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文化主权作为国际关系中出现的新概念,是在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针对西方国家的文化侵蚀和文化霸权而提出的。西方作为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和主导力量,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一个开放的市场,还包括西方文化与价值观念的推广,想使西方式的制度模式和文化观念成为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很大程度上把经济全球化异化成了一场霸权色彩浓厚的文化扩张运动,面对西方文化扩张战略的挑战以及全球化和本土文化之间的表现出的紧张关系,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包括一些发达国家赋予了主权以更多的文化内涵,提出了文化主权的概念。把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同维护国家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放在了国家主权战略的重要位置。 四、结语 从主权的概念与实践的发展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出:主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惟一不变的是它作为国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力,是国家在内部事务方面不受干预的和最高的权威。虽然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这一理念有所弱化。但它仍将是今后国际关系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 当然,论及国家主权的演进时,一种主权的一个方面被强调,并非意味着主权本身趋于单一性。20世纪60年代经济主权的提出突出的是国家对控制自然资源和天然财富的紧迫性,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主权的突出并不意味着政治独立和经济主权问题已经不复存在或者已经得到切实的解决,而这是由于特定的国际背景,使文化主权在各国主权考虑中被放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而主权的其他内涵和地位也可能因国际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是由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所决定的。 国际关系论文: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源流 摘 要: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主要流派之一,它的形成和演变构成了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重要内容。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注重理性个体的作用,坚持国际关系发展的进步论。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从康德、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开始,经过相互依存理论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发展达到一个高潮,占据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半壁河山。冷战后以全球治理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新的方向上进行探索,注重对非主权国家行为体和世界政治中的社会性力量的研究。 关键词: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理想主义;新自由主义;民主和平;全球治理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学的重要传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两大主流流派之一。D 曼宁把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概括为如下几点:自由主义认为人性是向善的,并且是可以教化的;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变革的动力;个人自由与福利、社会正义和安全有赖于法制;自由主义的历史观是进步的,它认为合于理性的人类社会的规范设计是可以实现的。①自由主义的发展源远流长,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的思想根源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中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中对国家(城邦)先验性正义目标以及理念的阐述可谓自由主义在此一方面的发端。②但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还是来自从18世纪启蒙运动开始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 一、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传统:从康德到威尔逊 18世纪开始的启蒙运动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思想革新。在启蒙运动中,一批睿智的思想家高擎理性主义的大旗,对以欧洲专制主义和宗教神权为代表的腐朽“旧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挞伐。理性主义和人类尊严的思想激流以摧枯拉朽之势无情地荡涤着几百年来一直禁锢人们头脑的陈腐渣滓。人类似乎重新发现了自己的智慧。正如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Kant)所言,这是一个“让光明照亮人类的思想的黑暗角落”③的时代。 尽管启蒙运动中的思想家大多是从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一般的哲学问题,但也有些思想家在此哲学基础上对国际政治和世界秩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些思考成为了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源头。启蒙运动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有约翰·洛克(JohnLocke)、让 雅克·卢梭和康德。这些思想家确立了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与中世纪的神权和蒙昧主义不同,他们认为,理性是人类独有的一种天然禀赋。理性个人的目标是自我实现,这乃是一种“自然状态”。而国家不过是社会中的个体之间订立“契约”的产物,其唯一目的就是保障人们建立在推理基础上的自然权利。④ 在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中,对后世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康德。在西方自由主义发展史上,康德的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与洛克“免于侵害”的消极个人自由观念不同,在康德那里,个人自由的理念强调的是个人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或者说,人是自由的,他可以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立法。政府应该在法律和正义的原则下维护个人的安全和福利。与马基雅维里相反,康德认为个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积极的个人自由观是康德全部政治哲学的核心。⑤在国际政治哲学方面,康德认为,国家之间战争带来的巨大损失、公民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理性,最终会使国家之间的关系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过渡到法制状态,从而实现“永久和平”的目标。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对于后世的共和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即民主和平论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对此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论述。 然而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在国际政治领域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思想是传统的均势论,以梅特涅和俾斯麦为代表的欧洲政治家们成了维持欧洲均势的大师,他们试图通过复杂致密的结盟关系来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持欧洲和平。但残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无异于对这些努力的无情讽刺。为此,当时的一些政治家和学者们开始对人类理性进行深刻的反思,希望摆脱这种均势论宿命式的悲剧,这直接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理想主义国际关系思想。 从20世纪20、30年代开始,现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美国总统兼学者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约翰·默里(JohnMurray)、帕克·穆恩(ParkerT Moon)和英国学者阿尔弗雷德·齐默恩(AlfredE Zimmern)、菲利浦·诺尔贝克(PhilipNoel Baker)和大卫·米特兰尼(DavidMitrany)等人。 理想主义否认人性恶的本质是导致国家间冲突和战争根源的现实主义观点。齐默恩认为人类的本性无所谓善恶,关键在于后天的教化。之所以发生战争不是人类缺乏国际共同体的观念,而是知识的局限使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⑥如威尔逊所言:“恶与善俱来来,纯金常被侵蚀”⑦。也就是说,尽管人的天性中存在着愚昧和无知,而独裁者也可以利用这个弱点实现自己的野心,但是教育和宣传的力量可以克服这个弊端。因此,理想主义者十分重视对于民众的教化。同时,世界人民的交往也有助于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充分发挥,彼此形成世界共同体的观念和国际主义精神,从而在根本上杜绝战争的根源。 在国际政治领域,理想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依靠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力量来追求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和普遍正义。这集中体现在威尔逊对于战后安排的“十四点”方案,以及作为该方案的直接成果———国际联盟的建立上。威尔逊学者和政治家的双重背景使他可以把自己的理想主义和平方案付诸实践。1918年1月8日,威尔逊在美国国会的演说中首次提出了“十四点”计划作为构建战后世界和平的基本纲领。针对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些国际政治弊端,“十四点”计划主张,各国应当放弃秘密外交、取消贸易壁垒、公海自由航行、鼓励民族自治、裁减军备等;作为“十四点”计划的核心,威尔逊强调战后应当建立一个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国际组织。威尔逊的这一国际组织方案以集体安全原则取代了均势原则,是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它也集中反映了理想主义的国际秩序理念。理想主义认为一战前的均势体系的瓦解及一战的爆发,是各国漠视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正义原则的恶果,而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⑧一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是这一理想主义理念的伟大试验⑨。它所体现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但国际联盟在20世纪30年代的国际政治进程中并没有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它在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等事件中表现得软弱无力,特别是,它没能阻止法西斯势力的发展并最终制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这些事态促使爱德华·H·卡尔、汉斯·摩根索等人为代表的一批国际关系理论家开始反思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有效性问题,对它的一系列基本假设和内在逻辑进行大胆的质疑,认为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用“应该如何”(shouldbe)的乌托邦式假设代替了“现实如何”(tobe)的理性主义思考,从而必定在现实国际政治中遭到挫败。⑩他们进一步提出了以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政治范式,从而创立了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学派。自此之后近三十年,现实主义在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尽管如此,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具有非凡的意义,对于后来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是一笔不可多得的思想财富。 二、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诸流派 20世纪50、60年代的国际关系理论是在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辩论中发展的。这场争论尽管十分激烈,但从根本上来说却是“一场虚假的战争” ,双方的争论仅仅是限于研究方法上的分歧,尽管这对于推动学科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观念和思想层面却鲜有深入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战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真正巨大进步是20世纪60、70年代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出现,以及它们在理论上的交锋,这些构成了延续至今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主导潮流。所谓“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的标签,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理想主义 自由主义和经典现实主义。 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世界政治的发展呈现出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核战争的恐怖阴云、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石油危机、全球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大大增强了全球相互依存的程度,从而引发了国际政治理论家们对世界政治本质的重新思考,他们开始反思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进一步从早期理想主义的遗产中发掘出了有价值的思想,与世界政治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发展出新的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国际关系理论,并逐渐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一大主流流派。 自然,“新自由主义”的标签只是一种泛指,因其研究重点和具体观念的差异,其中还存在着不同的流派。在这里,我们把它简单归纳为三个有代表性的流派: (一)相互依存理论 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使处于冷战中的人们认识到,核战争的结果无异于人类的集体毁灭;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发展使得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环境生态等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加剧。这些深化了国际政治研究者们对于世界政治中相互依存的认识,也最终促进了相互依存理论的诞生。 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基欧汉(RobertKeohane)、约瑟夫·奈(JosephNye)和理查德·罗斯克兰斯(RichardRosecranse)等。基欧汉现为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奈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两人长期合作研究,成果丰硕,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国际关系理论学界被传为佳话。相互依存理论就是两人共同创立的,其代表作也多是合作完成的。主要有《跨国关系和世界政治》、《权力与相互依存》等。后者是相互依存理论的巅峰之作。罗斯克兰斯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其反映相互依存思想的代表作是《贸易国家的兴起》。 相互依存理论全方位挑战了现实主义的一些基本设定。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国际政治的基本内容,非国家行为体尽管存在,却不能发挥什么实质性作用,只是主权国家权力政治的从属物。 相互依存理论反对国家中心主义,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是世界政治的唯一行为体,越来越多的超国家和跨国家组织在国际层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等。相互依存理论重视对跨国关系的研究,注重对一体化后果及影响的分析。现实主义认为,主权国家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军事上的安全,其次才会考虑经济、环境等事务。相互依存理论认为,一体化的发展不仅使得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加深了,而且加强了军事、政治、经济、环境和生态等领域全方位的“复合相互依存(ComplexInter dependence)”,现实主义从军事、安全等“高政治”向经济、环境等“低政治”过渡的优先次序被打破了,世界事务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以主权国家强权和利益为核心的国际间政治模式应该逐步让位于超越主权国家范围的众多跨国问题研究议程。 相互依存理论的出现打破了现实主义理论独霸国际关系理论领域的状态,大大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野,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世界政治变革分析的思路和议程,为现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迅速发展和崛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相互依存理论或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新自由制度主义才得以诞生,并对于冷战后出现的全球治理论等最新自由主义世界政治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以至于相互依存理论的代表作《权力和相互依存》被誉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的里程碑式著作” 。 (二)新自由制度主义 在复合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以基欧汉为中心的一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提出了被称为“制度理论(institutiontheory)”或“规制理论(regimetheory) ”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除基欧汉以外,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还有奥兰·扬(OranYoung)、恩斯特·哈斯(ErnstHass)等人。 与相互依存理论不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接纳了新现实主义理论的若干基本假设,如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唯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等,尽管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及其后果有不同的解释。 与此同时,它还吸收了博弈论、理性选择等新的研究方法,使其理论分析更加严谨而实用。 根据斯蒂芬·克莱斯勒(StephenCrasner)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所谓“规制”指的是“一系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行为体对特定国际关系问题领域的预期围绕它汇聚起来” 。尽管不同的学者对于“制度”或“规制”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基本含义大多包含在这个定义中,强调了制度在规范行为体的行动,汇聚其期望上的重要作用。这也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Theory)是新自由主义制度研究的主要方法论工具。理性选择理论又称公共选择理论,它最早来自经济学研究的分析方法,其基本观点包括,把集体行动的个体看作是富有理性的行为者,这些个体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自身行动中他们可以在权衡利弊后作出于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从而构成集体行动的一般逻辑。理性行为体通过功能、博弈和学习三种途径建立合作。 相应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分析起点是理性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国家。自由制度主义同样承认国家政治的无政府状态,但它认为,即使是在无政府状态的自助的国际体系里,国家之间的合作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基欧汉认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合作并不必然地依赖利他主义、理想主义、个人荣誉、共同目的、规范的内化或对某种文化价值观的共同信仰。 相反的,富于算计的理性的国家之间关系并不必然是冲突,国家的优先目标也并非仅仅是军事安全。在国际制度和规制的规范和强化作用下,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甚至在开始时创建制度主导合作的霸权国家消失后,霸权后的合作也仍然是可能的。 在这里,制度的力量逐渐发挥了独立而持久的作用,国家关注的不再是相对收益,而更多的是绝对收益。为此,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目标应当转移到探讨合作在何种条件下得以出现并维持,以及制度合作的演变上来。合作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并得以维持,行为体的预期就会受其规范,增加彼此获取的信息,建立信用体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最终推动该制度下所有行为体利益的最大化。 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借鉴了现实主义理性分析的前提和方法,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是可能的,从而在世界观上持有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它紧紧把握住了世界政治发展的新趋势和新问题,给出了全新的解释。新自由制度主义在20世纪70、80年代的崛起在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尤其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非凡的意义。尽管基欧汉自己也承认它存在不少缺点 ,但它对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意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作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和新现实主义之间的争论构成了冷战结束前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主要内容。当然,制度主义并非这一时期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全部,民主和平论(TheoryofDemocracyPeace)在20世纪70年代的出现及其在冷战结束前的“再发现”就是明证。 (三)共和自由主义:民主和平论 虽然“民主和平论”被认为是冷战后世界政治研究最有意义的成果 。但作为一种安全模式的思想,它早已存在,因而它被称作“重新发现的”(rediscov ered)理论 。最早提出类似理论的是康德,他论述了被称之为“永久和平”(PerpetualPeace)的安全模式。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的共和国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共同体可以在国际法的原则下最终达到“永久和平”。因为共和政体的制约机制能阻止共和国家冒险进行战争;而非民主国家是否进行战争则全凭独裁者不受制约的意志 。康德的思想被称作“自由主义的国际主义” ,它在一战前后得到进一步发展,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十四点”中提出,“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决定自己制度的国家”“爱好和平”,“能够获得正义的保证,并得到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公平待遇而不至遭受暴力和损人利己的侵略” 。1919年J·熊彼特进一步提出“民主的资本主义能导致和平”的命题 。当代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新认识民主和平的问题,并逐步理论化系统化。斯莫尔(MekvinSmall)和辛格(DavidSinger)于1976年首先把民主和平作为一种基于经验事实的现象进行描述 ;1983年多伊尔(MichaelDoyle)在《康德、自由主义遗产与外交》一文中正式将“民主和平”作为一种理论提出来 ;冷战结束后,“民主和平论”成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有关著作层出不穷,其中,布鲁斯·拉塞特(BruceRussett)在其著作《把握民主和平:冷战后世界的原则》中对它作了系统论述 。 作为一种关于国际安全模式的假说,现代“民主和平论”的主要观点有 :(1)国际关系中的一条经验法则是,民主国家之间从不(或很少)发生冲突;(2)即使它们之间发生冲突,彼此也不大会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因为这有悖于民主的原则和理性;(3)专制国家之间或者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更容易发生冲突,而且更易于以武力解决争端。更有甚者认为,与民主国家相比非民主国家更加好战(War prone) 。 作为一种经验法制,“民主和平论”者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民主国家少战争”的“经验事实”(em piricalfacts)。如果说康德的“永久和平”只是一种理想的话,那么当代“民主和平论”者则试图通过各种统计与分析,证明这一现象在不同的时间段内普遍存在。斯莫尔和辛格及多伊尔认为,自1816年以来民主国家之间几乎就没有真正发生过战争 。 对此,“民主和平论”者的理由有二,一是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约束(institutionalrestraints),一是民主国家之间共同的民主规范和文化(normandculture) 。 一方面,“民主和平论”者认为,国内政治中发展起来的一些制度和规范影响一国对外行为模式,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在国内政治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对外政策决策上的不同。民主政体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进行有规则的政治竞争,因而民主国家国内政治矛盾的解决不是通过消灭对手而实现的,这使得民主社会无论从国家、地区还是个人层面上来说,都是稳定的。而在非民主国家的政治竞争中胜者得到全部,败者没有机会重新崛起;非民主国家的稳定必须建立在没有有效的的基础之上 。具体来说,制度约束体现为:首先,民主国家的选举制度决定政府要对选举实体(electionbody)负责。其次,民主国家政体中的分权(PowerDivision)和制衡(CheckandBalance)原则使得外交决策责任多元化,从而可避免作出一些极端的决定。另外,由于民主国家进行战争要经过公开辩论和民主政治诸环节的认可,故备战的时间更长,也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在时间上提供了缓冲机会。 对于民主的规范和文化因素,“民主和平论”者认为,民主国家所共同拥有的精神气质(ethos)也使得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这些精神气质的根本特征在于和平竞争和政治妥协。一个民主国家会设想其它民主国家也会以有规则和平竞争的办法解决争端,并且将其运用到对外关系中,因此,民主国家对其他民主国家的印象是积极的,从而民主国家彼此认为是和平的,并会形成相互尊重的关系。相反,民主国家同非民主国家之间缺乏这种抑制纷争的精神气质 。 尽管“民主和平论”从概念、事实到逻辑均存在着诸多缺陷,被为数不少的学者所批评 ,但因其一个暗含的逻辑便是世界和平的稳固基础在于扩展西方所认同的民主制度,因此它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和政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开辟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思考的一条引人注目的蹊径。 三、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全球治理及其它 从20世纪新自由主义异军突起开始,它和同时诞生的新现实主义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和前两次大论战不同,双方一直未能分出高下,反而出现了明显的所谓新(现实主义) 新(自由主义)合流的趋势。即论战的双方都从自己最初的立场退却,互相吸收对手的一些基本理论要素,使得它们在一些基本理论要素方面趋同,甚至基欧汉自己都承认制度理论被贴上自由主义的标签几乎是一种“误导” 。从而,争论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价值和意义都大受影响。自由主义甚至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转向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特别是,1991年冷战以一种令人始料未及的方式戛然而止,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解释力不足的窘境令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措手不及。这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致力于发展一些解释力和预测性更为强大的理论。其中,从本质上属于自由主义传统的全球治理理论以其新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人注目。当代全球治理理论的最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是现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的詹姆斯·N·罗斯诺(JamesN Rosenau),此外还有大卫·赫尔德(DavidHeld)、奥兰·扬、恩斯特 奥托 泽姆佩(Ernst Otto Czempie)、马丁·休逊(MartinHewson)、马克·赞齐(MarkW Zacher)、克雷格·墨菲(CraigN Murphy)、多米尼克·鲍威尔(DominicPowell)等人。 罗斯诺对当代学理意义上的全球治理观念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特别是他所提出的“分合(fragmegra tion)论”的世界观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哲学基础,为该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共同的知识平台。“分合”(fragmegration)的英语单词是由“分散(frag mentation)”一词的前半部分(fragme )和“整合”(integration)一词的后半部分( gration)结合而成。该词的构成形象地表达了“分合论”世界观的思想内核:当代世界政治变迁的动因包含着分散化和一体化两个同时起作用的趋势,这两个因素在当代全球政治的进程中又分别指涉了全球化(globalizing)和区域化(localizing)的现象。当代全球政治的图景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 当代世界中全球化和区域化在时间是共时性的(simultaneous),在空间上是相互交叠的(overlapping)。一方面,随着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全球公共问题领域的涌现以及公民政治技能革命性的提高,全球化的进展迅速而深入;另一方面,以众多的少数民族自治的要求、宗教和文化次团体的增生、形形色色认知共同体(epistemiccommunity)的出现为标志,区域化的趋势也日益突出。当代世界“分合”的进程正在三大领域展开。在经济领域,经济全球化和新的“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national ism)。 相互交叠。在社会领域,“分合”的趋势也十分明显,一方面是“全球公民社会”(globalcivilsoci ety)意识就逐渐形成,另一方面,国家自主权和权威的散失使得人们觉得必须依靠归属于适当的集体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恐怖组织和民族宗教分离主义势力就是最显著的例子。最后,在政治领域,全球化的动因使得传统的民族国家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当代世界政治中越来越多的议题超越了民族国家主权的界限。在跨国和超国家层面上,主权国家处理政治事务时深受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制约。几乎与国际组织作用不断加强同步,一般民众的政治视野更加开阔,主权国家的政治决策也越来越难以博得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在“分合”进程的影响下,传统的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权威结构大受侵蚀,当代世界政治体系正在经历意义深远的变革,这一变革集中体现在全球事务中的权威迁移(relocationofauthority)。 全球治理论者认为,推动权威迁移的因素来自六个方面 。首先是冷战的结束和美苏两大超级大国竞争的终结去除了两极结构的束缚,使权威迁移的进程在体系层面上成为可能。其次,两极结构的崩解造成了冷战后世界局势的动荡状态(turbulence) ,与此同时,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这个世界日益缩小,这些前所未有的态势促使人们去寻找更加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第三,公民的技能革命(skillrevolution)使他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同时更加容易地参与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第四方面的因素来自次团体主义(subgroupism)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分化出大量有组织的实体,它们成为新的权威中心和忠诚目标。第五个因素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全球化大大削弱了维系商业和金融关系的传统方式。最后,权威迁移的进程被不断出现的全球相互依存事态所加速,这些事态强化了跨国合作的密切形式,例如新近不断高涨的社会运动 。总之,权威迁移的动因来自“分合”世界观下同时展开的全球化和区域化进程间的互动。有些情况下,超越国家边界的控制机制得到加强,而在另外的情况下,邻里间心理安慰和种族归属等需要则催生和强化了区域化的控制机制。 尽管当代世界事务大多数仍然是在主权国家管辖的框架内展开的,但是随着国家内部和外部各种新的控制机制的出现,越来越“呼唤全球政治权威甚至治理的新形式。” 罗斯诺把这种“新形式”称作“权威领域(spheresofauthority,SOAs) ”。所谓权威领域,指的是一些可以行使权力的行为体,在各自相应领域里可以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服从。与国家主权权威不同的是,这种服从主要不是依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获得的,其服从主要来自民众对于它的信任和认可。权威领域往往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并且常常不具有领土性,它可能是全球性的,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同时其影响范围在不断地发生扩大或缩小的变化。 国家主权权威向形形色色的权威领域的迁移是当代世界政治变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在许多问题上国家也要和其他权威领域一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力以获得人们的认同。当代世界政治的主轴开始从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统治(governent)向以权威领域为中心的“治理”变革 随着世界政治分合趋势的不断发展和权威迁移的不断加速,国内(domestic)和国外(foreign)之间的分野不断淡化,以前清晰坚固的划分国内和国外的边界(boundary)日益模糊和易渗(porous),以权威领域为基础的治理(governance)则大行其道。特别是,众多全球公共问题的出现使得全球规模的治理成为世界政治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 总之,“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 全球治理论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回归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不同,全球治理论大胆地放弃了国家中心论的基本限定,把世界政治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纬度,敏锐地发现了其中最新的发展趋势。在本体论和世界观上,全球治理无疑是自由主义传统和全球主义的融合,然而在方法论上,它一方面没有彻底放弃实证主义的实在论和个体主义,同时也能够吸收诸如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的社会建构方法和整体主义,这无疑折射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精神,为走进新千年的五彩缤纷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增加了一个新的方法和门径,不仅对于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创建富有启迪意义,还为解决当今世界政治面临的困境指明了一条有益的道路。 国际关系论文:浅论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 论文关键词:和平与发展;国际关系学;学科体系 论文摘要: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应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和平与发展具有恒久性、普利性、人本性的特征,以此作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主题,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要求,能够反映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历史规律,能够明确评析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的价值标准,能够形成中国国际关系学的研究特色。 任何一门学科的成立,都必有其特定的主题。这一主题反映该学科的宗旨,体现该学科的存在价值。它在一门学科中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该学科的全部内容都应以其为核心和中轴而展开,从而构建成一个科学、严禁的体系。 中国对国际关系学的研究,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经由原来主要是介绍、研究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到有条件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的新阶段。要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就要为其确立一个合理的主题。 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确立一个主题,必须考虑到它既应符合历史规律又能表明现实状况,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实践意义,既反映国际关系的共性又体现中国参与国际关系活动的特色。笔者拙见为,这个主题应是“和平与发展”。 和平与发展之所以应当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主题,是因为它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征: (一)恒久性。和平与发展不仅仅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它也是全人类一直向往和追求的理想世态,是整个人类社会演化、进步的基本趋向。尽管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时常出现争斗、战乱和危难、困苦的景况,但致力于消除这些有害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良现象,争取和保持太平盛世、国富民强则是历世历代的人们所竭力而为之的。即使到将来,人类社会没有了阶级统治和剥削,没有了民族压迫和奴役,消除了战争,摆脱了贫困,人类仍然有继续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任务。或许那时的和平与发展在内涵上会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有所不同,但它也是今天和平与发展的必然延续和更新,是一脉相承的社会进步现象。 (二)普利性。和平与发展不仅仅是哪一个国家的良好愿望,而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目标要求。和平与发展也不只是对哪一个国家有好处,而是普遍有利于世界所有国家。虽然有的国家对外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造成了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威胁,但是它们也不可能完全反对和否定和平与发展,因为反对和否定和平与发展对这些国家也是没有好处的。只不过,它们对和平与发展的理解具有片面性,只考虑自己的和平与发展,而不顾及甚至损害他国的和平与发展。所以,必须反对这种霸权主义的和平与发展观,树立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和平与发展观,真正体现和平与发展的普利性本质。 (三)人本性。和平与发展不仅仅是着眼于国际社会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为了人自身的生存、发展与完善。任何社会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以人为本的,国际政治活动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就是把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奋斗目标的。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这是对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人本性特征所作的深刻揭示。人的生存、发展与完善任何时候也离不开政治和平、经济发展这两个基本条件。以和平与发展作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的主题,就给这门学科注入了人性化的理论品质,使之真正奠定在以人为本的精神基础上。 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要求。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这是无须论证的必然要求。而要做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就应当揭示和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现实目的上来说,它为各国无产阶级和所有劳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争取翻身解放,以及反对外来侵略和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统一提供了思想武器;而从未来日的上来说,它为全人类彻底摆脱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精神控制等各种束缚素,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奠定了理论基础。现实目的和未来目的是统一的,现实日的服务于未来目的,来目的引导现实目的。无论从哪一层目的上来说,都体现了和平与发展的要求。 无产阶级革命虽然可能离开暴力,但这种暴力本身不是目的,不是对和平与发展的破坏;恰恰相反,以革命暴力来摧毁反动暴力,是争取真正和平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剥削阶级统治下,不会有真正的和平,所有的照能是殖民扩张和强权掠夺,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这样那样的战争。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剥削阶级的统治,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民主、平等、自由的权利,才能为真正的和平奠定社会基础;只有恢复每个民族的独立和统一,才能有“各民族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必须实行的和睦的与自觉的合作”。无产阶级革命也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道路,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桎梏,从而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富裕。所以,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和平与发展。 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人们将真正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人,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人们就能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从而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这也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一种新的联合体。到那时,同“经济贫困和政治昏聩的旧社会”相对立,“这个新社会的国际原则将是和平”;到那时,“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在未来的自由王国即共产主义社会里,和平与发展将会得到充分展现。可见,和平与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 第二,能够反映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历史规律。 构建中国国际关系学体系,必须反映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规律,否则,这种研究就是支离破碎的,甚至是脱离实际的。 笔者认为,自古至今,国际关系演化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争取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我国学者丛凤辉女士曾作过《和平颂歌》,其中前两句为:“翻开人类史册,和平与发展是历史长歌的主旋律。”我对这一说法非常赞赏。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发展历史的儒学,就是以“仁”、“和”思想为核心的。《论语》日:“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日:“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因此,在对外关系上,就应“协和万邦”,“修文德以来之”。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赞美和追求“和”的思想亦十分突出。柏拉图认为,人类至善的境界就是“和”、“合”。他所设想的“理想国”就是不同等级的人既分工又合作,“使所有的琴弦都和谐一致”。亚里士多德主张,中庸致和是美德的特性,最能长治久安的国家形式是共和政体。至近代,随着国家对外交往的扩大,相互联系的加强,规范国家行为以求“和平”促“发展”的国际法应运而生。1625年格老秀斯作《战争与和平法》,为近代国际法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他指出:人们要以最大努力防止战争,即便是各国为了自卫自救在必要时而不得不使用武力,也必须遵守共同的权利和人道主义原则。战争的目标是缔结和约,造成并维持国际和平。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并开创了以国际会议的形式通过和谈来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特别是1945年联合国建立并制定了《联合国宪章》,标志着国际法趋于成熟。《联合国宪章》确立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促进对于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等项宗旨,还规定了各国参与国际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从而把人类社会推进到一个和平与发展的新阶段。尽管近代以来国际法中的许多规则主要是大国纷争的产物,在实践中也常常受到强权国家的破坏,但世界各国所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方面仍然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然,不可否认,在人类历史上也充斥着战争和暴乱,使人类陷入互相残杀、极端困苦的境地,但这不是人类所希求的现象,而恰恰是人类致力于避免和消除的东西。恩格斯说过:“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痛定思痛,人类每经历一次战争蹂躏和灾荒折磨,就使自己变得更聪明一些。他们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探寻新的改良措施,由此便更好地推动了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因此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以人类不断争取和平与发展的业绩而谱就的,而国际关系的演化史无疑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篇章。 第三,能够明确评析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的价值标准。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种国际关系现象层出不穷,而且纷繁复杂。尤其是近代以来,随着国际社会的正式形成,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愈益加强,需要各国共同参与解决的国际事务愈益增多,上述状况就更加突出。对诸多的国际关系现象如何去认识,采取怎样的态度来对待,需要确立一个统一的合理的价值标准。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标准,就会是非难辨,无所适从。笔者认为,国际关系学的研究任务,就是要为评析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确立这样一个标准,以抑恶扬善,促进人类社会朝着进步的方面发展。 在国际关系的演化发展中,战争、媾和、谈判、斡旋、联盟、分裂、合作、冷战、建交、绝交等等这些现象,往往都表现出多种目的和多重意义,因而不能仅仅从一时的成败来评判这些问题,也不能仅仅从阶级的眼光来分析这些问题,更不能任由各个国家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出发而随意解释并为所欲为,超越时空狭隘限界的认识标准就应当是和平与发展。凡是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现象,就应当给予肯定和支持,反之,就要坚决反对。在当代世界中,除了上述各种传统的国际关系现象之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国际关系现象,诸如人权外交、人道主义干涉、国际恐怖主义、维和行动等等,对此,也应纳入和平与发展的轨道上来加以评判。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领域中的分量日益增强,使许多国际关系争端带有了经济的目的性和色彩,而许多国际关系争端的解决也有赖于经济手段,如因政见不同而引发经济制裁或经济报复,利用经济援助或经济合作迫使他国进行政治变革等等。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只能在是否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价值标准上,才能做出公正的定论,也才能合理地加以解决。 发展离不开和平,和平有赖于发展。以和平与发展为价值标准来透析国际关系演化发展的历史,就可以使各种国际关系现象得到正确的解读。 第四,能够形成中国国际关系学的研究特色。 国际关系学作为-'u-J独立学科而产生,公认是起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英两国各自开始设立专门的国际关系学术研究机构,并提出了颇具影响力的理论观点,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思想体系。此后,国际关系学一直是以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学说为主导的。 西方国际关系学虽然也学派林立,各学派之间也有着这样那样的分歧并进行激烈的论战,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服务于西方国家的利益需要,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带有大国强权霸权的色彩。尽管有的学派以崇尚和平的面目出现,如理想主义,但它的大国强权的气息仍然是很浓重的。威尔逊为安排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秩序而提出的“十四点计划”,就是理想主义最具有代表性的思想阐述,“就是在这个最显得正义的理论后面,反映出它是为一定的国家利益服务的虚伪性。……威尔逊认为,在战争中,美国支持了世界,在战后,世界就应当听美国指挥。”也有的学派以强调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而见长,如科学行为主义,但其为西方大国利益服务的理论实质与其它学派并无二致。还有的学派以讨论世界文明的进步为标榜,如文明冲突论,但其为美国的霸权主义作辩解并寻找新的理论支撑点的目的昭然若揭。 这样说,决不是想全盘否定西方国际关系学,也无意抹杀西方国际关系学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而只是想说,我们不能简单地搬用西方国际关系学,简单地搬用,不符合我国社会制度和对外战略目标的要求。我们可以借鉴、吸收西方国际关系学中的好的东西,但必须形成我们自己的研究格调,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学体系。 笔者认为,中国国际关系学与西方国际关系学之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以和平与发展为宗旨。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们愿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这里所说的和平,是指全世界的普遍和平,而不是指某一两个国家的绝对安全;是指世界各国平等的和平共处、友好往来,而不是指在一两个霸权主义国家控制下的非战状态。这里所说的发展,是指世界各国在互利基础上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从现实意义上来说,首先是指广大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问题,而不是指少数国家如何处心积虑地维持自己的发达地位、使富者愈富的问题。以这样的和平与发展为主题、为宗旨来构建中国的国际关系学,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这样才能适应国际关系进步、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真正发挥其积极的有益的指导作用。 国际关系论文:试论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研究 【论文关键词】 全球化 国际关系学 研究对象 基本问题 主要方法 【论文摘 要】 在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广阔、内容复杂,但其基本问题是国家和国家及非国家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具体的研究方法主要有:阶级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等。 国际关系学是一门研究国际关系发展、演变规律的学科,主要是指研究国际关系行为体之间相互作用,各种国际体系运行和演变规律,特别是研究以国家为主体的国际行为体的跨国互动关系,并进而主要从政治的视角研究影响这种互动关系的一切因素的学科。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关系的政治活动与国际关系、国家间的互利与合作、各个国家的政治动态有很大的关系。 一、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 国际关系学,顾名思义,是研究国家间关系的学问。然而,“国际关系”在其历史进程中,已经极大地超越了原本的含义,开拓全球空间,包容整个世界。但直至今天,国际关系仍不能算得上是一门比较成熟的社会科学,但是从现实中已经涌现的大量国际关系研究的专业机构,学术刊物乃至时事报刊看,国际关系已经成为了一门独立性较强的学科。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国家出现就有了国际关系。但是古代对国际关系的研究没有形成一个学科,而是主要散见于古典政治学、历史学、哲学的某些部分。国际关系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是20世纪的事情。1919年英国威尔士大学设立第一个国际关系教席,一般被认为是国际关系学科建立的标志。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它才有了比较象样的可称为一门学科的轮廓,国际关系学者们在理论体系、主要概念、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对象等方面开始逐渐走向成熟。 全球化正在改变着人类历史的进程,也改变着国际关系,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历史视野加以重新审视,重新铸造。迅速变动中的国际关系以全球化作为新的逻辑起点,获得了意料不到的扩展空间,以至于我们再也不能把国际关系仅仅看做国家间关系,我们更应该把国际关系视为“全球关系”,这种新形态的国际关系注重所论关系的全球规模,更注重所论关系的本质意义的变化。它既有全球政治学含义又有全球社会学寓意,既包括国家间关系又包括跨国关系。国际关系日益与全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水乳交融,合为一体,明显地表现出“全球关系”的整体性和趋势性。 国际关系在全球化趋势下迅速拓展,使得对国际关系学的界定从传统走向未来。于是关于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也成了一门范围广阔、问题复杂的科学。从其原初意义上来说,人们通常把它视为“关注国家间的联系并且主要关注对外政策”的科学,或“关于国际关系体系运行和演变规律的科学”[1]。西方学者通常把国际关系学定义为研究关于国家权力关系的学科。由于当今国际关系现实与走势所决定,必须要扩展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和视角,使它成为一门把绝大多数社会科学、并适当包括自然、物理科学在内的理论观点,兼收并蓄的独立科学或边缘学科。这一界定使研究范围拓展到全球空间,强调的重点从国家中心主义的国际关系转移到合作共治的全球关系。这种新的视角与观念重视国家合作共治,关注非国家行为者参与全球政治的重大作用。研究所有行为者之间的关系,是为了有助于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全球化的现象,理解全球政治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国际关系内涵的深化,它的研究对象也在深化。非国家行为者的出现,为国际关系注入了新鲜血液,它们与国家不同,其观念、视野、关注与工作方式都是全球性的,不强调中央权威和权力,而是努力通过全球共治来管理全球事物。非国家行为者作为一种清新力量迅速崛起,导致国际关系行为者的多元化。多元化的行为者之间的互动,打破了行为者一元说及其国家中心主义。原先只有国家间的关系一种,现在演化出三种互动关系,共同构成国际关系学研究的基本内容,这种复杂多样、新旧交替的互动,充分反映了当今国际关系从传统走向未来的丰富内涵、鲜明特点和发展趋势。 二、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基本问题 我们学习和研究一门学科,抓住这个学科的基本问题是最重要的。所谓“基本问题”,就是说它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贯穿于一切的、内在的能赋予学科生命力的东西,是该理论体系的灵魂和核心[2]。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基本问题作为原社会学层次意义上的问题,它必须揭示学科全部研究内容的本质联系,由它可以推导出学科的范畴体系和概念体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基本问题必须是从研究对象高度抽象出来的一对客观辩证的范畴;第二,基本问题必须是贯穿整个当代国际关系始终的一个较为稳定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范畴;第三,基本问题必须能够有效说明与解释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其它理论问题,或者说基本问题可以派生出当代国际关系的其它范畴与概念。 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与综合国力的竞赛在今后国际力量的角逐和国际局势的发展演变中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随着世界经济的国际分工与合作的不断加强,经济的作用已不仅仅在于增加国民财富,促进社会繁荣,还日益成为一国保障国家安全,提高国际地位,推行政治、军事和外交战略的重要手段。国际关系的实质是各种行为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核心是国家间的利益关系。这构成了国际关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主权国家和其他行为体各有其特定的利益。它们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在国际舞台上积极活动,力图引导或影响国际形势的发展,创造对自己有利的国际环境。各种行为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既有共同利益,也有不同或相悖的利益。共同利益和暂时的共同利益,可以构成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不同或相悖,则是引起摩擦和冲突的根源。 国家利益是影响、推动或制止国家在国际关系中行为的基本动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国际威望和地位等。在不同类型的或相同类型的国家之间,彼此的国家利益经常存在着差别和对立。国家间利益的不协调是绝对的,协调一致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就要求一国的外交政策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还要协调同他国、本地区乃至世界各国的利益关系。当代科技的进步,国际政治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各国和国家集团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日益加深,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变得日益重要,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当今国际社会,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依然存在;国际形势剧烈变化,动荡不安;广大发展中国家仍要为维护和捍卫本国利益进行长期艰苦的斗争。国家利益依然是国际关系的核心。 虽然各国间还存在着利益的分歧、对立和斗争,但在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类环境的改善等方面有着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这将推动国际机制朝着协调与合作的方向发展。大致表现为三种基本状态:一是竞争。一国为了实现其国家利益,必然要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内同他国相互竞争、追赶、超越,从而使本国不断发展。二是合作。国际合作是指各种行为体之间在一定领域和范围内,在利益和目标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定程度的协调和联合。三是冲突。国际冲突是各种国际行为体之间因彼此利益和目标不同而造成的矛盾和对立。另外在新技术革命浪潮的不断推动下,交通、通讯手段日新月异,世界经济迅速走向国际化。各国经济利益相互渗透,紧密联系;同时,各国还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激增、自然资源匮乏、核战争威胁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需要国家间通力合作,共同解决。 三、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关系学的分析方法 现在,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关系学学科研究出现了新现实主义、新制度主义、建构主义等理论范式,我们必须要进行辩证的分析。该学科就方法论原则来讲,仍然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坚持现实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学理的分析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具体的方法论运用来讲主要是:阶级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等[3]。 1、以唯物史观为指导 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存在这一基础与根据出发,建立起科学的唯物史观及其理论原则,并将社会历史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经济和政治相互关系的原理,世界发展“合力论”的思想,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的思想,国家理论,帝国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理论、民族解放运动理论、战争与和平理论,始终从唯物史观出发,从历史观发展的角度去进行研究,通过这种战略性研究,揭示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具有的复杂、多元意蕴,揭示出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的具体形式等等。这样就能够自觉消除唯心史观,看清国际关系的本质,看清国际关系演变和发展的历史线索。 2、历史分析法 研究国际关系或任何国际问题,都要把它们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予以考察,根据它们产生和发展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进行分析,寻求其发展、变迁的原因,既要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源,又要考察人类历史活动的动机,正确对待领袖人物和人民群众在国际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这是一个事实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研究方法,它的弱点是,历史经验不一定适合于解释当今国际关系的新变化。所以国际关系学要把传统的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二者结合起来。既要总揽全局,又要把握历史、时展的主要线索。 3、经济分析法 它强调世界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力量,国际关系是世界生产力的表现,它必须与世界生产力相适应,并随世界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即从国际关系是世界生产力的放映并受其制约的观点出发,分析国际关系的现象与趋势。同时,我们要重视国际关系的反作用,强调两者是辩证的、互动的关系。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各国各地区经济以及政治、文化等方面相互关系的加强,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离不开其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以及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在使用这一方法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利益关系的核心决定性问题和线索,同时,它从其他科学中脱胎而来,从众多学科中得到借鉴,形成综合性、跨学科和多学科的研究方法。 4、阶级分析法 阶级分析方法要求全面地、动态地分析阶级状况,分析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准确把握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和阶级力量的对比,把握社会运动和社会生活的脉搏。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化与国际经济政治化的趋势日渐加强,我们考察国际关系时,要注意它是否体现阶级关系,以及体现何种阶级关系,要研究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及其互相关系的阶级属性,分析国际关系的社会政治和阶级内容,从本质上揭示国际现象。但是,国际关系不等于阶级关系,切忌简单化、扩大化。阶级分析方法为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下毕业生就业对策分析 摘要:全球经济状况向来是就业水平的晴雨表,金融危机在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对大学生的就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2009届毕业生面对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该何去何从?阐述当今大学生就业形势和应对办法。 关键词:大学生;金融危机 ;就业 1金融危机下的大学生就业形势 2008年的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高达创历史纪录的559万,比2007年增加64万人,而2009年将突破600万人。与此同时,2008年我国GDP同比增长9%,这是中国经济增速自2006年以来首次降至个位数,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必然会影响就业的增长空间。尽管如此,由于我国仍然保持着GDP的高增长水平,就业需求增长的基本环境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关键问题在于经济增长的结构变化对就业需求的结构有很大影响。金融危机直接影响行业就业,并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就业冲击。原本风光无比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几乎都大幅削减甚至取消了校园招聘计划,而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的外资银行也放缓了发展步伐,地产、汽车、广告等实体经济受到波及,石油石化、能源、矿产、出口贸易、物流类也前景不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显示,2007年全国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然有100万没有找到工作。与经济增速的放缓相反,逐年增加的大学生人数,给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增加了许多就业压力。 2金融危机下的就业前景 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其潜在的经济需求是极大的。社会转型、工业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是最为关键的经济发展平台。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都将是吸引就业需求的一个重要渠道。特别重要的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对大学生的需求将会更大。全球竞争以及中国总体生活水平的提升导致中国不能永远享受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产业结构升级是必然趋势,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的需求应该有比较大的空间。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国家创新战略,这将使得我国21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有赖于基于长期人力资本投资而形成的高端劳动力群体。可以说,我国的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初步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这为大学生就业需求的增长准备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政府就业政策的持续优化将会为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教育部门积极出台七大举措全力促进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教育系统迅速行动,逐级落实责任,关心和帮助每一个学生的就业。二是千方百计为毕业生,特别是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收集岗位信息。三是举办系列招聘活动,全面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四是全面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毕业生自主创业。五是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六是广泛组织实习实践,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七是要求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高校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加强对毕业生的国际国内形势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帮助学生坚定信心,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积极主动地就业;同时,大力倡导“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此外,国家就业激励政策的实施也将会更有效地支持国家整体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要求,最终实现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三赢”结果。 3金融危机下毕业生的应对之策 逐年增加的数以百万计的高校毕业生与经济增速放缓的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金融危机下的就业压力不言而喻。然而面对已成事实的严峻就业形势,大学生们更要学会冷静思考,积极行动,才能做出正确选择。 3.1调整心态、理性分析 首先,大学毕业生要相信市场是公平的。职业化程度高、学习能力强、团队合作好的大学生,永远会被市场需要;要自信通过努力,是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其次,大学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就应该多了解当前的宏观经济走势和就业形势,并提早规划自己的职业,不要把自己关在学术的象牙塔里。最后,大学生要清醒客观 地认识到现在的就业形势很严峻,应该变压力为动力,适当降低期望值,还要加强职业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要放低姿态,要懂得从基层做起,吃苦耐劳,这样的态度更能获得就业机会。 3.2积极行动、调整策略 俗话说,求人不如求己。要想比别人多点机会,就必须要增加自己的工作经验,尽早到单位进行实习,以此增强就业竞争力。同时,应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积极主动地就业。要多尝试,不气馁,善于总结,能客观评价自己,避免高不就低不成,应根据自己的个性、能力,作出个性化的职业选择,不要把求职的目光盯在传统的“集中”的区域、行业、单位。尽管金融危机会给毕业生就业带来不利影响,但我国政府出台的大力度拉动内需政策,将带来不少新增就业机会和岗位供毕业生选择。同时,农村基层岗位和中西部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缺口依然给就业开辟了新的途径,只要毕业生能正确认识自己,找到能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并不困难。 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一些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并不特别明朗,大学毕业生的求职应有长远打算,寄希望在短期中就能找到合适工作是不现实的。 3.3掌握方法、轻松面试 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最直观的方法就是制作一份清晰的简历,所以求职的第一步是要学会制作个人简历。简单明晰的简历更容易让招聘方抓住重点。因此简历一般用A4纸打印一页即可,最多不要超过2页。简历内容应该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及核心课程的列表)、实践经历、获奖情况、技能证书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兴趣爱好。在“应聘职位”一栏,不要为了增加录取可能而填写过多的职位,一般填写一个职位,最多不超过两个职位。一般,招聘方接到求职简历后最关注的内容依次是:社会实践和兼职经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英语和计算机水平、性格及爱好特长、外在形象等。在面试中,企业最看重的首先是个人潜质,也就是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其次是专业知识、谈吐、个性特征和形象气质。而在人的素养方面,最不能让企业负责人接受的是“不诚实”。所以在面试中要尽量放松,恰如其分地展现自己的风采,切忌夸夸其谈、虚假捏造。 遭遇金融风暴就业形势可能较严峻,大学生对此要足够重视,但也不必焦虑,目前受影响较大的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而且并非所有专业都“过冬”。调查显示,不同的专业区别很大,外贸、房产、金融、物流等专业受冲击最大,而受国家拉动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基础建设、能源电力等行业反而有些企业大幅吸纳人才。 就业是民生之本,富民之路,安国之策。上有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有社会各界的热心帮扶,无论就业形势将如何严峻,我们大学生更应该积极面对,调整心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金融分析论文:对贸易中心转变中金融要素分析 在经济历史进程中,国际贸易的集中与金融业的集中在地理位置上具有重要的相关性。北美和欧洲各国的大多数传统金融中心同时也是贸易中心,这是由于在国际贸易中心营业的公司要进行大量的货币结算,非常适合成为地区间和国际间的清算中心;另一方面,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它便于进行国际金融及国际贸易活动,这就要求它必须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的城市。 一、金融发展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 (一)金融发展影响国际贸易模式 金融领域的发展给一个国家更依赖于外部融资的产业带来比较优势。RajanandZingales(1998)提出的金融发展比较优势假说认为,在具备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的国家,对外部融资高度依存的部门具有较高的增长率。金融发展对国际贸易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商品结构和地区结构两个方面。从商品结构上看,金融发展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结构升级,进而促进进出口贸易结构的改善。从地区结构来看,容易出现“马太效应”,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金融越发达的地区,贸易就越发达。 (二)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国际贸易竞争力 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风险规避等。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促成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风险和损失,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JuandWei(2005)和HolmstromandTirole(1998)的金融合同模型应用于Hechsch-er-Ohlin-Samuelson(HOS)框架,推出了企业均衡的内—外部资本结构,关于企业贸易的一般均衡理论。该理论认为,金融发展对提高企业竞争力起关键作用。 二、金融在国际贸易中心不同发展阶段的作用 (一)推动市场拓展阶段 在这个阶段,流通货币不足以及海外市场不通畅成为突出的问题,这就必须通过海外市场的拓展,为商品寻找更广大的市场。然而这种海外市场的拓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极大。对于普通商人来讲,很难单独完成这种任务,必须借助资本的力量。于是,民间资本借贷形成风险融资,信用票据的合法化使得海外探险成为可能。所以说,这个阶段金融促进了海外市场拓展,创造了巨大的商品需求,引起了繁荣的国际贸易。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和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先后成为世界贸易中心,正是金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531年,安特卫普就建立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交易所大厅,取代了传统集市的贸易职能,更好地发挥出集聚的金融职能;17世纪初,阿姆斯特丹成立了全世界第一家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发挥了对外投资在贸易中的巨大作用。 (二)推动商品生产阶段 这一时期,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发明创造不断涌现,促成了工业革命,工业制成品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商品。所以,此时形成的国际贸易中心除了是优良海港以外,还必须是工业制造业基地。伦敦和纽约就是这期间逐渐壮大和成熟的,成为近代国际贸易中心。此时,推动铁路建设、科技发明创造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正是资本迎来了工业大生产时代,创造出巨大的商品供给。17世纪末,世界上第一家国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在伦敦成立,随着海外贸易的扩张,各类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相继在伦敦设立,伦敦金融城初具规模。而纽约是美国独立后最大的城市,主要金融区域在华尔街,设有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以及各类投资银行。 (三)影响价格制定阶段 “二战”之后出现的一些新的国际贸易中心,如东京、香港、新加坡等都具有区域性的特点,是亚洲作为世界经济重要崛起力量的直接结果。这一时期,贸易商品扩展到中间产品、信息产品、服务产品,甚至金融产品,据有关机构统计,现在全球90%以上的贸易活动都需要融资、担保、保险或其它金融服务。无论是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心伦敦、纽约,还是新兴的贸易中心东京、新加坡等,它们的主要功能已经从货物集散向全球市场话语权以及作为全球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风向标转换。纽约商业交易所的NYMEX能源指数、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CBOT农产品指数和伦敦金属交易所的LME有色金属指数牢牢控制着世界上大宗商品的定价权。 三、对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的启示 (一)快速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改变“贸易大国、金融小国”局面建设一个与我国贸易相适应的金融市场,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从业人员等。要牢牢抓住货币大流量贸易,并使之成为贯穿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应该走实体金融优先的道路。实体金融和虚拟金融是金融中心各大功能中两个必备的组成部分,但虚拟金融是要建立在实体金融基础上的,离开实体金融的基础片面发展虚拟金融的教训,在这次美国金融危机中已暴露无遗。而且中国和上海大力发展虚拟金融的法规、知识、技能和人才等方面的准备也还未完善。 (二)完善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新型贸易中心应该具有大宗商品价格发现功能,即商品定价权。但现在大宗商品的定价权都集中在欧美国家手中,形成了NYMEX能源、CBOT农产品和LME有色金属为主的几大商品定价中心。从历史经验看,要成为真正的定价中心,必须做到:一是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能够真正反映出国际市场需求的波动。这就要求市场是开放的,面向世界、全球参与的,因为一个封闭的市场只能是国内定价中心。二是交易量、库存和保证的保有量都要达到一定的额度。只有相当的规模才有足够头寸,市场才会活跃。近年来,中国尤其是上海大宗商品期货发展迅速。上海燃料油期货价格成为亚洲地区现货贸易定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在“上海价格”的带动下“,中国标准”的影响力也不断增强。 (三)打造贸易平台,转型交易方式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新科技革命带来信息化、网络化飞速发展的条件下,国际贸易呈现“去中心化”趋势,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贸易信息平台、电子交易支付平台快速成熟。相对于传统国际贸易中心主要依赖实体贸易网络,现代国际贸易中心以虚拟网络来支撑实体贸易网 络。一方面,上海要集聚交易量大、辐射面广、功能完善、管理先进的专业交易市场或交易机构,依托上海已有资源或传统优势所形成的某些专业产品的中心交易市场,逐步凸显实体贸易、网络贸易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贸易方式创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虚拟网络。充分吸收电子商务企业在沪高度集聚,促进贸易营销网络从实体向虚拟发展,从市域向区域乃至全球延伸,拓展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广度和深度。 (四)形成贸易数据中心,推出现货贸易指数整合长三角资源,搭建平台,在虹桥商务区成立贸易交易中心。对商品询价、成交以及网上交易等进行数据记录统计和建模分析,借鉴“义乌指数”,逐渐形成囊括范围更广的“虹桥指数”。“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选择一系列反映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运行状况的指标,进行综合处理,用以全面反映义乌小商品价格和市场景气活跃程度的综合指数,主要由小商品价格指数和小商品市场景气指数及若干单独监测指标指数构成。 金融分析论文:办公自动化软件用于金融市场的分析 当前,金融产业逐渐走向混业经营模式,证券、股票、保险、基金、银行等均是金融市场的范畴,如何维持各个行业支构之间的协调性,这些是企业经营者继续考虑的问题。因此,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软件功能,对金融市场展开全面分析,可以促进金融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1 办公自动化软件特点 办公自动化(OA)是信息化时代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其不仅适应了科技化产业背景要求,也顺应了我国经济转型期的相关要求,为行业经营:请记住我站域名创建了高科技平台。 1.1 功能性 办公软件指可以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幻灯片制作、简单数据库的处理等方面工作的软件。企业走信息化改革之后,对计算机软件功能要求越来越多,这是现实办公事务处理所需要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可根据行业用户提供对应的功能,满足日常经营及市场分析等多方面的操作要求,具有广泛的功能性特点。 1.2 多样性 科学技术发展促进了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多样性改造,办公软件产品形式也呈现了不同类别,满足了办公人员多方面的作业要求。例如,金融行业办公软件更加多元化,主要包括微软Office系列、金山WPS系列、永中Office系列等。多样性软件用于行业分析,可减少人工参与金融事务处理的难度,建立了高科技经营模式。 2 金融市场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 金融业是我国新型行业的典型代表,近年来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但是,受到经济全球化大市场的影响,国内金融市场依旧面临着不同的波动性,尤其是市场环境变化而扰乱了经营秩序,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金融市场分析是对行业变化的预测性评估,应用计算机软件展开自动化分析活动,主要研究问题包括: 2.1 客观性问题 强调调研活动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符合科学的要求,以求金融市场分析活动中的各种偏差极小化,保证所获信息的真实性。市场客观性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具有无法人工预测的特性,市场分析失误会对经营者决策造成了很大困境。 2.2 系统性问题 金融市场分析是一个计划严密的系统过程,应该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去收集、分析和解释有关资料。金融市场分析是为决策服务的管理工具,企业要积极选用自动化软件辅助办公,及时预测到金融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好市场决策应对工作。 2.3 营销性问题 市场分析应向决策者提供信息,而非资料。资料是通过营销调研活动所收集到的各种未经处理的事实和数据,它们是形成信息的原料。信息是通过对资料的分析而获得的认识和结论,是对资料进行处理和加工后的产物。 3 办公自动化软件用于金融市场分析 计算机软件是OA系统的核心构成,不同软件可以发挥出多种操控功能,用其作为企业经营调度中心具有多方面优势。笔者认为,办公软件用于金融市场分析必须发挥其功能,将软件功能用于市场分析的多个方面。 3.1 远程办公 远程调控主要是集成金融企业的各项信息,标准配置工资管理、考勤管理、人事管理等极具价值的模块,为市场分析提供更大规模的数据中心。OA系统根据金融市场现状收集相关数据,为软件执行自动化程序提供真实参考,提升了办公人员决策的科学性。 3.2 数据处理 Windows网站服务器与MSSQL数据库的完美结合,使得软件性能得以充分发挥,更可利用多台计算机组成高性能应用集群,全面面向金融市场规模化应用。OA系统用于金融数据处理具有智能化优点,避免了人工参与数据处理的缺陷,使市场分析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更高。 3.3 安全保护 基于OA系统的企业办公软件,在市场数据保护方面也有显着的功能优势。例如,金融数据存取集中控制,避免了数据泄漏的可能;提供数据备份工具,保护金融系统数据安全;这些可以防止商业竞争中数据库资源丢失,影响到金融业经营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快了产业结构模式改革。 3.4 定期升级 OA软件成熟度很高,可实施性很强,为市场分析提供了便捷性。在大量用户实际使用的基础上,OA软件历经多次版本升级,按照金融业经营改革要求进行调整。为了适应金融市场分析的自动化趋势,企业要定期更新OA系统以辅助经营模式,为产业科技化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 结论 总之,面对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金融行业开始创建现代化的经营调控模式,以计算机应用科技为中心实现自动化生产,这些有助于金融经济体制深化改革。OA软件用于金融市场分析,减小了人工参与市场数据处理的难度,提升了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适应了金融行业科技化发展要求。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构建 电脑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为各行各业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巨大的方便,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不少行业和部门离开网络信息系统就无法开展工作。但网络侵权问题也随之而来,而受害最深的单位莫过于金融会计等行业,其一旦受到侵权,往往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何建立起金融会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体系,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多年以来,人们往往依靠加密技术、数据备份、防病毒到近期网络环境下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身份认证等等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但实践证明,只有这些还是不够的,还有不少多变的复杂的安全威胁和安全隐患让你防不胜防。 据统计,我国公安机关自2000年至2009年,共破获利用网络犯罪案件16700余起,缉捕犯罪嫌疑人19300余人,涉案总价值近95亿元。有统计报告称,将受侵权案件进行归类,发现属于管理方面的原因比重高达60%以上,而这些安全问题中的95%是可以通过科学的信息安全管理来避免的。因此,加强安全管理已成为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的可靠保证。在提高安全管理技术手段的同时,还要从制度和管理机制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俗话说“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由于金融信息系统相对比较封闭,对于金融信息系统安全来说,业务逻辑和操作规范的严密程度是关键。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层层建立起组织管理系统,制定和完善内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程序的操作与管理技术,是做好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根本。 一、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面临的挑战 目前,网络信息和技术的广泛使用,给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带来了多方面的风险和隐患,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正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一)金融行业的管理落后于金融网络系统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还存有不少漏洞,从领导决策、内部安全制度管理到网络技术的安全管理,都还需要直一步加强。曾有金融界专家根据我国金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不佳的现状指出:“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这里说的信息风险资产是指在网络信息化进程中,信息资产的设计、规划、服务、运用、监管以及操作等过程中产生的业务风险。从目前我国整体形势来看,金融会计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都已比较完善,但从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级的阶段。因为往往缺乏完整的认识,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缺乏上下级之间监管的运作机制,从而造成上下级监管不到位,就不同程度地消弱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核心设备和技术依赖国外,造成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的网络信息系统所使用的操作系统、芯片、数据库等大多数还是由外国生产和提供,其中有些人为设置的软件陷井和系统漏洞,往往就会使我们防不胜防。有人在调查中发现,外国人生产设计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及一些重要网络系统中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等,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安全上的漏洞。这些漏洞其中有的是疏忽造成的,但也有的是有意设置的。在网络运行中,这些安全上的漏洞就有可能被人利用实施入侵,被人破坏设备程序或从中窃取机密信息和数据,实施经济犯罪。 (三)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发展趋势,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将面临严峻的网络技术挑战 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和其它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国内外不法分子进行攻击和破坏的重点目标,他们都是利用自己高尖端的网络信息系统技术进行犯罪活动,只要我们一时的疏忽和松懈,就会让坏人有机可乘,给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目前,从全国的形势来看,不法份子正在利用其所拥有的高科技,在整个金融界无孔不入地从事破坏活动,已有不少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受到他们的攻击,并给我们的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所以说,我国目前金融会计网络信息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2009年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和侵入,其中以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为其攻击的重点。 二、应对措施 (一)加强金融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行业监管和制度建设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也已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党和政府开始把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提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并提出了“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信息安全管理方针,同时,各级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简称CNCERT/CC)、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简称CNITSEC)等,初步建成了国家信息安全组织保障体系,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具体到一个行业和部门就更应自己对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国家高度重视并建立防护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联系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科学认真地制定出确保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领导责任、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定以及工作人员技术管理、操作程序上的具体要求和防护策略。同时应要求将各种安全策略规范化和实用化,加强其可操作性,以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具有明确的依据或参照,并便其形成一种人人都严格实施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根本上强化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还应建立起跨部门的金融行业安全协调机制以及关键时期的安保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的检测和准入制度,层层建立起信息资产 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金融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上层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属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并加强具体指导和提供各项服务。加强对下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帮助中小金融机构规避各种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各金融系统还应自上而下地成立行业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随之建立起一系列的信息安全的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运转灵活的、反应灵敏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及时消除隐患,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从根本上降低和消除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金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强化网络信息的安全机制建设 在网络信息机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行业、部门内部的安全机制建设。这就是说,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机构和制度的运作是否能够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机构和制度都将形同虚设。安全机制建设的内容应包括:一是层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在防患于未然的前提下,一旦发生问题,责任十分明确,谁也无法推诿,以此增强每一个领导者和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可进行安全区域划分,重点加强重要地区和部位的防御力量。从人力到有针对性的安全设备部署和设置,都要向重要部位实施强化,以改进和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分割防护;三是增加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违规外联等安全管理工具,进行定时监控、事件管理和鉴定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或立即报警,力争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此来保证和提高自身的动态防御能力;四是完善已有的防病毒系统、增加内部信息系统的审计平台,以便形成对内部安全状况的长期跟踪和防护能力。五是要强化“突发”与“应急”意识。由于灾害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与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在高强度的实战性基础上,使灾难应急管理真正适应“应急”的要求。六是要扩大应急预案本身的覆盖范围。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金融部门做好系统加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安全产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做好安全日志分析、预警和监测工作,防止植入木马导致信息泄漏和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 (三)组建网络信息安全专业组织 因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在已解决上述有关问题的前提下,组建起一支精干而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的专业组织是大有必要的。专业安全保障人员应专门负责信息网络方面安全保障、安全监管、安全应急和安全威慑等方面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出关键设施或部位的应急预案,让每一个人都牢记在心,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对专业安全人员进行有目的的业务和技能培训,让其真正具备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各项防范技能,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出事件。如上所述,多管齐下,多渠道实施综合防范,真正建立起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同时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运行安全。现代金融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所以我们就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信息安全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乃至体系的影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不断提高信息科技能力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积极应对挑战,建成安全防范体系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运用的日益普及,网络系统侵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并已经开始为此问题开展有益的广泛的探讨。在法制日益加强和完善的今天,国家应继续加强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的立法,比如,在适当的时机,由全国人大出台“反网络侵权法”,筹划出台“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以形成全国反网络侵权的合力。尽管现在用于网络安全的产品有很多,比如有防火墙、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但是仍然有很多黑客的非法入侵。根本原因是网络自身的安全隐患无法根除,这就使得黑客进行入侵有机可乘。虽然如此,安全防护仍然必须是慎之又慎,提高防范意识,优化操作技术,加强技术管理,尽最大可能降低黑客入侵的可能,从而保护我们的网络信息安全。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单方面的努力住住效果不太显着,它需要领导阶层、具体管理阶层、网络技术操作阶层所有人的协调和配合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要自始至终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全面、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金融业信息安全事关经济金融的稳定大局,责任重大,金融业要未雨绸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护体系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中存在问题 摘要: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产物,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回顾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程上,指出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存在问题;市场构建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国民属性,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早在1989年,我国就开始试办离岸金融业务。虽然在随后的20年中,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一直在进行,但是还未发展到一定规模。与世界上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相比,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加以改进,以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1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离岸金融业务的初创阶段(1989—1994年) 这一阶段,主要只有招商银行一家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1989—1991年招商银行的离岸总资产从3073万美元迅速上升到21012万美元,离岸存款、贷款、业务利润等指标都上升较快,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开端。1994年该行的离岸存款达到32283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12.52%,离岸贷款达到4376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222.56%,离岸业务利润达到134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95.88%。离岸业务占全行业务的比重在10%~15%。这一阶段,离岸业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业务发展良好。 1.2 离岸金融业务的迅猛增长阶段(1995—1998年) 1994年以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相继获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199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也获准成为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规范试点银行。至此,共有5家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离岸金融业务。1997年我国的离岸总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26.85亿美元、23.2亿美元、20.6亿美元、5747万美元,其中招商银行的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13.5亿美元、12.1亿美元、3999万美元,分别占全国离岸存款、贷款、利润总额的58.19%、58.74%和69.58%。1998年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保持惯性,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达到23.21亿美元、21.32亿美元和5157万美元。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初具规模。 1.3 离岸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阶段(1999—2002年6月)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很大,这对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的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加之此前一阶段的盲目扩张和管理不善,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立刻暴露出来,离岸资产质量不断恶化。199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宣布暂停新的离岸资产业务,离岸业务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步入了停滞和萎缩期。虽然离岸资产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离岸资产质量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1.4 离岸金融业务在我国目前的发展(2002年6月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11日重新开放离岸金融,批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自2002年10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同年5月22日,又将试点扩大到全国。2005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开办离岸担保业务的中资银行,这也是我国政府有意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 2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整体业务经营发展不全面 首先,我国离岸金融经营的业务种类范围较局限,不够多样化。按照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离岸银行可开办的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发行大额可转让凭证、外汇担保和咨询、见证业务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中资离岸银行的业务阶段还是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和国际结算上,仍然以发展国际结算和低风险的贸易融资为主,主要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外中资机构和港澳台地区的境外企业等狭窄的范围内,而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地区客户较少。 其次,我国离岸银行的离岸业务这几年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可是总体规模还是不够大,与国外离岸银行的业务规模相比甚有差距。2002年离岸银行业务全面恢复以来,我国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各中资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总量、存款余额和国际结算业务量都增长很多,整体业务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其中,国际结算业务的增长最快。但与世界离岸金融中心看齐的时候,我们的中资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整体规模还是较小。 2.2 政府主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政府对离岸银行经营离岸业务的政策优惠不够。我国中资银行在经营离岸业务时的整个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跨国经营和跨境交易中没有很多的政策优惠,没有优惠的税收制度。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离岸银行不可能在不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该积极为离岸银行业务构造一个宽松优惠的外部经营环境。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离岸金融中心的成功建立必须要有政府的积极支持。目前我国的银行没有得到足够的政府金融政策的倾斜,利率和汇率额管制还较严格,政府对我国目前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推动作用发挥的还不是很明显。 2.3 我国没有形成对离岸金融的完整监管体系,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 首先,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自1989年我国部分银行试办离岸银行业务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离岸业务的监管机构,先后颁布和下发一些办法、细则和通知等。2002年我国离岸银行业务恢复后,仍沿用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部分条款已经明显滞后,有些内容不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中资银行,而外资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造成了内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不平等待遇。 其次,我国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之间相互矛盾,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允许在岸与离岸银行业务之间有10%的资金相互抵补,而在200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在岸与离岸资金不得相互抵补。1996年颁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禁止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接受境内居民担保,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都不得接受境内居民担保。在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构架下,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责不明确,地区间的监管标准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 3 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构建的建议 3.1 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高业务规模 在离岸中间业务方面,中资银行应该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之外扩大经营范围,大力发展诸如国际保理业务、离岸票据贴现业务等新业务,作为利润的新增长点。此外,中资银行应更加关注跨国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离岸金融创新。随着中国经济和财富的快速增长,离岸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离岸金融的一大亮点。欧美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高利润的离岸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可以通过离岸基金、环球财富保障计划、家族信托基金等业务帮助富人进行全球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在规避了国内单一市场投资风险的同时,节省纳税支出、减少投资成本、加强财务保密性,因而一直受到欧美各国富人的青睐。据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调查的《200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房产和企业价值)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到30万人,共持有可投资资产8.8万亿元。预计2009—2013年的5年内,中国财富市场将以年均17.2%的速度增长,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将从2008年的41.7万户增加到78.8万户。我国富豪的离岸投资主要目的是移民和子女留学,其投资的金额也将随着移民和子女留学数量的增加而上涨。所以银行开展我国富豪的离岸私人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增加私人银行离岸业务,可以提升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也可以提升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的收入。 3.2 政府要积极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我国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逐渐放松金融管制,适度开放离岸客户准入的资格范围,降低存款准本金率,给予更多的金融政策倾斜。另外,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对离岸银行业务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制定离岸金融业的税收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吸引国外银行来华设立离岸银行机构,扶持我国商业银行的离岸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在保证外汇资金外来外去的基本前提下给离岸银行更多的自由度,把离岸金融市场当做我国的“国际金融自由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这也会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3.3 制定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法律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政策不统一的问题,那么我们很有必要建设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离岸金融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法律法规都很健全。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离岸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保障。所以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将目前离岸金融市场遇到的新问题纳入其中。完善原有的法律规章,构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尽量避免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矛盾的规定。根据金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时补充法律法规,予以完善,以弥补法律空白。这样通过建立一个基础性的统一的法律,可以让其他相关法律有一个法律基准,并且形成一个统一的离岸金融监管的框架,以此更好地对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金融分析论文:关于中国金融战略的分析与思考 金融的作用就是把资金积聚起来用于投资。能否高效率地吸收资金并合理地配置到不同的经济领域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增长。就储蓄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而言,尽管宏观经济理论有不同的解释,例如索洛模型就认为长期而言储蓄只有水平效应没有增长效应,但在资本流动存在障碍的情况下,高储蓄率往往对应高投资率。生产函数中影响产出变量中的资本与劳动及知识(技能)一样不可或缺。当然,这里的资本既与本国储蓄相关,也与资本流动相关。这就涉及到金融的功能与效率。从这个角度出发,中国的金融战略首先应研究金融如何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一、中国金融发展现状 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上,中国正处于一个金融压抑与高速货币化并存的时期。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应是中国金融发展的首要战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货币化不断提高,gdp从1979年的4063亿元到底的39.8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97倍。m2从1979年的1363亿元增加到的72.6万亿元,增长了532倍。m2占gdp的比例从1979年的34%上升到的接近200%。金融资产总额从1979年的亿元到底突破100万亿元,增长了500多倍。股市市值从1990年占gdp的0.5%上升到的67%。债市总规模从1990年占gdp的1.2%上升到的49%。 可见中国金融发展,特别是货币化速度惊人,其中m2占gdp比例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的最高。但另一方面中国确实也存在金融资产单调、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金融效率不高、金融服务覆盖不全等麦金农(ronald i. mckinnon)所说的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问题。金融压抑问题不仅影响到金融业本身的发展,也影响到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金融资产方面,中国目前仍以银行信贷资产为主,在金融业超过100万亿元资产中,银行资产约占92%,而证券、基金、保险相对规模仍较小。 在金融产品方面,银行、证券、保险企业提供的产品都不够多元化,同时又相互分割,与成熟市场多元化产品下的一站式、全球化服务还有很大差距。在金融市场方面,债券市场仍然滞后,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又相互分割,债券发行门槛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差,致使大量的融资需求仍不得不依赖银行间接融资,而债券投资者很难通过二级市场进行配置。股票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明显,新股发行仍实行审批制,能够在股市进行融资的企业只是少数,而股市的投资者、上市企业的股东都欠成熟,投资者热衷于炒作小盘股,股东热衷于市场融资,使市场估值和供求关系都出现不同程度扭曲。保险市场上部分保险企业热衷于投资型产品,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品种(如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传统寿险等保障型产品)开发和销售力度都不足,使市场需求与保险供给也出现一定程度脱节。 在金融效率方面,由于现在仍然存在较多的行政审批和管制,特别是在机构和产品准入及部分金融产品定价上。这一方面防范了部分风险,但另一方面也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不利于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金融效率。 在金融服务覆盖面上,广大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金融服务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影响到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货币供应量、信贷增速较快,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1-11月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594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67%,而末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大型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中,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占比约57%。私营小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 二、对中国金融战略的六点思考 (一)处理好金融压抑与过度货币化这一矛盾,使虚拟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过度货币化造成资产泡沫的风险(如房地产),埋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而金融压抑又会制约经济增长。因此,中国金融战略首先就要处理好金融压抑与过度货币化这一矛盾,使虚拟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过度发展的风险在历次金融危机中都有充分体现,而金融压抑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在不少发展中国家也有深刻的教训。处理好这一矛盾就要将推进国内金融自由化(包括加快直接融资的发展、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产品创新、放松产品定价等方面的过度管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等)与逐步优化金融业的融资结构结合起来,一方面提高金融运作和服务的效率,另一方面防范金融业自身脱离实体经济过度膨胀的风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对于提高投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贷款利率市场化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使贷款的信用利差充分反映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用差别,将从源头上改变贷款利率管制下银行信贷追捧优质大型企业的现象,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通过信贷风险的市场化定价实现信贷资源在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市场化配置。 (二)考虑金融脆弱性的特点,中国的金融战略应着眼于防范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所谓的金融脆弱性既指金融业的高杠杆率特点,也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融资中风险的积累。由于金融业在经济领域的广泛渗透,金融领域的风险即便是微观的、个别的,最终也有可能演变成为宏观的、系统性的风险。关于金融的脆弱性,已故华盛顿大学教授海曼 明斯基(hyman p. minsky)有过系统阐述,他把金融脆弱性直接与经济周期中金融市场内生的投机性泡沫相联系,在繁荣时期当企业现金流超出偿债需求时,会产生投机性狂热,不久就会使债务超出正常营业收入能偿还的水平,引发金融危机。由于投机性借贷泡沫,银行收缩信贷,使能够偿债的企业也难以获得贷款,结果经济收缩。这种金融体系从稳定到危机 的缓慢过程就被称为“明斯基时刻”。关于金融脆弱性也有其他的解释如“安全边界说”、“信息不对称性”等。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格夫(kenneth rogoff)与马里兰大学教授莱因哈特(carmer reinhart)合著的《这次不一样?8金融荒唐史》充分揭示了金融脆弱性的存在及对宏观经济的系统性负面冲击。许多经济学家的研究发现在从金融压抑到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更易引发金融脆弱性。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因为中国“十二五”期间必将是国内逐步消除金融压抑、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进的时期,利率市场化将加快推动,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行政管制也将放宽,民营资本的准入将放松,资本流动管制将进一步开放,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加快。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又与金融脆弱性相关。尽管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出现因金融脆弱性而导致的金融危机,但因个别金融机构的风险、个别市场风险带来的局部冲击还时有发生。因此,防范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作为一个重要的国家战略来考虑,要做到这一点,就是要在推进国内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三)中国的金融战略要在坚持宏观审慎原则的基础上梳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的国家利益 全球金融危机后,通过的g20首尔峰会形成了“宏观审慎管理”的基础性框架。中国作为g20的一员需要遵守这一框架。如前所述,坚持宏观审慎管理是防范金融脆弱性的内在需要,但各国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时都会顾及自身的国家利益。宏观审慎管理中有关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银行资本充足率、保险偿付能力、投资银行的杠杆比率等)、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价方法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信用评级(反映出信用风险的等级和借贷成本)、逆周期管理(涉及宏观财政、货币政策)等看似是金融标准问题,实则涉及金融稳定和重大国家利益。因此,在这些标准酝酿过程中,欧美金融机构高度重视,从国家利益角度参与并力争主导有关讨论和规则制定。目前,基本框架虽已形成,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缓冲过程,并有一定选择性。对此,必须从中国金融长远发展和中长期金融业发展与稳定的战略角度来重视研究这一问题,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国家利益制定具体的宏观审慎政策措施。 (四)中国的金融战略要在把握外汇储备规模的适度性的基础上,完善国家外汇资产配置战略,通过对规模庞大的外汇储备的运用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 理论上一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可根据进口用汇、偿还外债所需外汇、对外投资等因素确定,目前中国外汇储备超过2.8万亿美元,占全球外汇储备比重近30%,应当说中国的外汇储备已属超适度规模,远远超过维护货币稳定的需要。自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美元成为国际本位货币之后,美元资产成为世界主要的储备货币,中国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的比重超过60%,而且以收益率较低的债券为主。本质上,一国外汇储备是本国居民的外汇储蓄。而自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若以黄金价格计算,美元价值下跌超过97%;若以原油价格计算,美元价值下跌超过96%,外汇储备贬值的风险不可谓不大,也使得此类外汇储备失去了储蓄的意义。因此,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一是要配合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进出口战略和汇率改革进程,把握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二是要通过外汇资产运用体现中国的战略利益,参与和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利用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根本性缺陷的契机,探讨如何体现和保护债权国的应有利益,对债务国通过货币贬值、通货膨胀等方式逃避债务施以约束。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数据,三季度末全球外汇储备总额8.986万亿美元,其中美元资产占5.5万亿美元,但各债权国对美国财政、货币政策鲜有话语权。三是把握美元和欧元这两个最主要的储备货币的变化趋势,加强外汇资产的战略配置研究。当前尤其应把握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提供的战略机遇,关注欧洲金融稳定基金发行债券以及欧洲市场的直接投资机会,加快推进外汇储备的多元化,进一步建立与欧元区的战略合作关系。但同时也要防范主权债务危机国家债务重组、违约的风险。四是拓宽外汇储备的投资渠道,通过直接采购资源、参股并购境外资源类公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能源、金属、农产品等战略资源的投资和储备,这不仅有利于缓解制约经济发展的能源和资源瓶颈问题,也有利于实现外汇资产的增值保值。 (五)中国的金融战略还应在不断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发挥与中国实体经济地位相符的金融影响力 首先要不断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作用,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际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加剧,各方因素决定了人民币汇率调整需要更加灵活。随着中国经济总量跃升世界第二,过去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已不适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钉住美元不见得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外汇占款持续增长对国内货币供给和通货膨胀都造成很大压力,货币政策需要更强的自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需要加快推进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改革。而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国际社会要求中国更多参与国际事务、发挥大国作用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国应以大国心态看待人民币汇率改革问题,认识到人民币汇率问题将日益成为中国参与全球化竞争的核心问题之一,也必然成为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变量。其次要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一国货币的国际化程度是一国经济、政治实力的体现,是综合国力的体现。人民币国际化将带来直接的铸币税收益,并极大地增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能力,对于增强中国实体经济和金融行业的竞争力、拓宽金融体系的广度和深度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要在坚持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的前提下,逐步开放资本账户的可兑换。要加快本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完善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定价机制,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要推动人民币成为区域化货币,并将香港市场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桥梁。目前人民币升值预期导致境外人民币优质债券利率较低,应把握历史契机,鼓励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国际化的终极目标是使人民币既成为结算、支付货币,也成为投资货币,更重要的是成为储备货币。成为全球储备货币之一才能使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全球金融体系中更好地体现中国的利益。 (六)中国的金融战略还应立足于建立与大国崛起相适应的大国金融 中国和平崛起主要体现为综合国力的增强,体现为中国国家竞争力的上升。在实体经济领域,中国的制造业特别是产业链的中低端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产业链的高端(特别是高科技、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竞争力还与中国经济及制造业的规模、地位不相称,金融行业在推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创新技术的市场化转化等方面还亟待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虚拟经济领域,金融业的全球竞争力还有很大差距。尽管中国某些金融机构的市值在全球的同行业中排名靠前,受金融危机冲击也不大,但这是以一定程度的垄断、政策保护、国家力量支撑及市场保护为依托的。中国金融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与西方还有差距,在金融的国际竞争中总体上处于守势。由于竞争力上的差距,金融业的对等开放形成了对中国事实上的不对等:第一,中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程度整体上很低,国际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第二,中国在国际金融规则制订中话语权少,基本上还是规则的遵守者而非制订者,至今还常常以与国际接轨为荣;第三, 中国本币还未国际化,长期积累的外汇储备在安全性、收益性方面都处于被动地位;第四,中国还缺乏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金融人才。因此,要建立起与大国崛起相适应的大国金融不仅仅要在“大”上做文章,更重要的是要在“强”上做文章。为此,中国要逐步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程度,不能满足于关起门来做老大,同时要培养大批熟悉国际规则、熟悉国际市场运作、具有国际市场操作经验的高端人才来引领中国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制订,将中国的利益和声音体现到这些规则中。在此基础上,实实在在地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动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逐步淡化金融资源配置、金融市场运作、金融机构管理中的行政化色彩,更好地发挥市场的效率。所谓“强金融”就是“强人才、强货币、强机构、强市场”,大国金融就体现在这“四强”上,所以,中国的金融战略要在“四强”上下大工夫、做大文章。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金融危机下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摘要:金融危机威胁着中国企业,人力资源是企业间竞争的核心资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控制尤显重要,但操作不当会雪上加霜,严重的会造成群体性事件,产生严重后果。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主要有:讲清形势、树立信心、稳定大局;为适时调整企业战略提供支持、储备人才;优化整合企业流程,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加强员工激励与培训,提升工作绩效。 关键词:金融危机;我国;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尽管世界各国不断采取措施,而且力度一次比一次大,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的一场大规模的全球性金融海啸,还是有增无减,并从虚拟经济传导至实体经济,并有越演越烈之势,至今尚未见底。中国对外出口的产品中,纺织品、服饰、生活用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如今欧美客户大大减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对外的出口量。出口型企业首当其冲提前入冬,金融、地产、航空等紧随其后。另外,由于这次金融危机带来的美元疲软和人民币升值,使得中国企业的价格优势不再,从而导致出口进一步受到抑制。歇业与倒闭的阴影正在像瘟疫一样蔓延着,威胁着中国企业。人力资源是企业间竞争的核心资源,金融危机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控制尤显重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不堪重负或破产、或因不堪用工成本增加而选择降薪裁员,对于笼罩在此大环境下的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挑战。但企业面临着在新法环境下员工管理及裁员、减薪、解聘等方面的诸多限制,操作不当产生争议会让用人单位雪上加霜,严重的会造成群体性事件,产生严重后果。如何适时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如何科学规划人力资源,规避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何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用工与管理成本,高经济效益,使企业存活发展?本文从实务操作角度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进行全方位解读,引导用人单位制定严密的人事管理操作流程和实用的劳动关系管理策略,分析各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管控的方式与方法,交流危机管理新经验、新趋势和新理念,共同面对人力资源管理难题,机遇与挑战,把握企业人力资源走向,最大限度降低用工风险,帮助用人单位顺利度过难关,推动企业和谐发展。金融危机下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一、讲清形势,树立信心,稳定大局 作为企业家,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清楚地意识到:金融危机只是外因,并不是决定因素。而自己的企业能否渡过难关,自身管理才是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有本事的人,在顺境中赚钱,在逆境中也赚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首先要明白:再大的困难也会过去。更何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受到的影响并不严重。而且世界各国都在采取应对措施,相信此次金融危机必将成为历史。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员工良好的沟通,使员工明白当前的形势。沟通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管理的本质。管理离不开沟通,沟通渗透于管理的各个方面。良好的沟通有助于团队文化建设、有助于改进管理者作出的决策,接纳各级员工的合理化建议、促使员工协调有效地工作、有利于领导者激励下属,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氛围,提高员工的士气,鼓励员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稳定是大局,要及时掌握并分析员工的思想情绪。由于金融风暴、由于产能急剧下滑、由于裁员,公司肯定会出现不稳定的局面,甚至风雨飘摇都有可能。这个时候对企业来说,最大的发展就是稳定。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二、为适时调整企业战略提供支持,储备人才 企业战略代表着企业的宏观发展方向。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的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必须适时调整企业战略。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企业执行层面的关键职能部门,必须要随时关注世界各国的经济形势、外部经营环境变化、企业面对外部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必须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实现提供支撑作用。目前,很多制造型企业已经通过控制产量来减少损失;商业企业的营业额也不同程度的下滑。出口企业纷纷采取紧缩性的战略,这种策略更多的是企业决策者对后市缺乏信心的表现,而随着社会对经济危机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入地认识之后,很多企业发现经济危机为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所以我们能够欣喜的看见在冬天来临的时候还有部分企业采取了扩张性的战略。无论是扩张型、紧缩型还是稳定型的战略,都是企业决策层面的选择,而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在任何时刻都应该随时做好适应企业战略调整地准备。同时,根据市场重心的迁移,结合企业转型的发展趋势,挖掘适合自己的人才。在金融风暴中,由于国内外公司的倒闭,一些华人精英踏上了归国之路,形成大量优秀人才的回流,给企业招聘和补充技术性人员带来很大的选择性。寻找杰出人才不仅仅是个人或人力资源部门的事情,为了打赢争夺人才的战争,招聘工作必须发动公司里的每一个人。鼓励有天赋的创造型人才加盟企业,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三、优化整合企业流程。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金融危机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考虑通过优化整合企业流程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流程就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企业流程是指为了完成企业的某一目标或任务而进行的一系列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逻辑相关活动的有序集合。企业流程主要指企业业务、企业组织管理、企业物流、企业信息、企业资金、企业市场以及企业供应链等方面的流程。而这其中企业业务流程关系到整个企业的运作。因而,它是整个企业的核心。企业业务流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石。我国企业管理相对粗放,如岗位之间职责与任务交叉现象突出,责任缺乏明确,出现问题之后各部门或岗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就增加了企业运营与管理成本,而且维持了工作的低效率。透过业务流程的优化与整合能够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我国企业应从客户导向或质量导向出发,对当前的业务流程进行分析梳理,尽可能减少信息流转的环节,以提升工作效率。业务流程梳理是真实地还原当前的工作次序,通过现状还原发现能够取消的环节,也是为了提高效率可以进行重新组合的环节。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与生产部门、销售部门、 财务部门等一起,研究优化整合企业流程的方案,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四、加强员工激励与培训,提升工作绩效 纵观中外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培训与激励成为企业发展壮大不可回避的话题。“管理一生,激励一生,培训一生”是成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名言。而且越是困难的时候,激励和培训越重要,是最好的凝心聚力的方式。人力资源教科书中特别指出在生产的淡季让我们别忘记培训,这是经验性的指导性意见,在企业处于困境时,激励和培训也是最好的方式。通过培训将员工集中起来,至少可以让大家觉得企业还在努力积极地应对困境,在心理上得到慰藉,也会增加他们对企业的信心。但培训也有策略。可去掉非关核心技能、属于福利性质的培训,还要特别加强培训后的落实方案,让人才培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型计划。再者,还可将培训的投资重心,放在表现优异的核心员工与专业技术人才身上,才会产生最佳的投资报酬率。所以,在金融危机事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员工的激励与培训,提升工作绩效。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严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都深受城乡金融发展失衡的影响,近年来,虽说有些缓解,但是仍未根本改善。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中、东部地区。在这些地区,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其特点是“短、小、频、急”,但是,目前,国有银行的县级区域网点和人员都在精简,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也大多是集中在城市,因此,受限于体制因素,小企业的根本很难得到满足;而对它们来说,仅凭自身力量寻求公开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是不现实的。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新型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也在逐渐兴起中,但是同问题严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比,其作用微乎其微。 二、我国金融经济发展的若干策略 1.促进转变生产力。为根本改善现有居民,促进金融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金融业有必要积极调动要最优秀生产力的因素,并持续优化金融结构和资源配置。不妨在现有基础上更加重视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的引进;继续放开信贷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以及创新人才的扶持和鼓励;持续促进金融及其相关产业升级再造,积极拓展能源、环境战略,促进国内经济的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引导,使各地区的特有优势发挥得更加充分,将知识技术充分融入其中,从而实现投资结构改善的根本目的。2.建立并完善金融宏观审慎体系。首先,在金融领域中,央行的职责有很多,其中最核心的部分一是维护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为促进经济金融形势的有序发展,应对央行的这一职能加以重申和强化,并特别强调其宏观审慎作用。在加强宏观审慎方面,欧盟就比较创新地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一是金融监管机构;二是财政部。我们也不妨对此进行效仿。可由央行扮演核心角色,下辖政、保、银等监管机构,共同推进宏观审慎体系的进程。其次,在充分选用审慎工具进行逆周期调控的同时,一是加强会计标准集中清算,二是加强会计衍生品交易集中清算。最好,该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化监管核心金融机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逐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目的。3.逐步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首先,平衡需求和供给二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未来,我国金融投入的核心将是生产力以及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而解决我国经济金融的瓶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因此,有必要持续加强供给管理,以供给管理带动信贷结构的优化,以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的宏愿。其次,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率。实际上,我国货币信贷正逐渐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经济金融环境相对复杂,世界经济尚未完全复苏。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也颇多。2013年1月,商业银行信贷额为1.04万亿元;次月即下降5100万亿元,可见信贷明显紧缩。但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问题仍不容忽视。未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步伐势在必行,其核心应是稳定价格总水平,信贷资金应更多地投向“三农”、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中。4.缓解城乡二元金融,弱化城乡差距。首先,针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进行优化,使其制度环境更适合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我国城乡金融结构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一元化,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转变战略先缓解二元金融结构,力求缩短城乡偏斜转为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争取早日抹去城乡界限。为此,应给予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长期战略并立足于客观实际,增强认识,制定不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的可行性策略,脚踏实地地像城乡金融一元化迈进。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切忌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当前的发展实际。正确的做法应是按部就班地规划和计划,认真细致地推进。其次,缓解城乡金融二元结构,首要及核心的任务是夯实经济基础。任何时候,金融的生成及其发展都离不开经济基石,作为城市经济的有效补充,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不可谓不重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依靠坚实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本丰富农村金融资源必须首先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化发展必须首先壮大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获得了发展的有利条件,才能根本缓解并最终解决城乡金融发展差距,以达成经济金融发展的终极目标。 三、结语 纵观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可以预言,只要我们在做好前景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根本国情的战略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管理,就能在缓解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经济金融的飞跃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税制改革趋势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税制改革;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 【论文摘要】文章结合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从税负过重方面具体分析了当前制约金融业发展的税收制度存在问题,并结合近期公布的税改方案分析其为我国金融机构发展带来的影响。 改革开放三十年,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调控的杠杆,正在迈向生机勃勃的春天。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金融市场的逐步放开,金融业也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特别是金融业的税收制度,其长期存在的问题将制约我国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近期出台的税改方案会为金融机构带来哪些利好消息呢?金融业税收制度会因此完善而向前推进吗?首先要明晰我国金融机构税收制度的症结。 1 金融机构税收制度现状以及主要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纳税比重占总体税负的65%—75%,由此可见金融业为国家税收的巨大贡献建立在金融机构沉重税负的基础之上。[1] 其中,在对金融机构征收的所有税费中,尤以流转税税负较为突出。目前,在现行税制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征收的流转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具有税收性质的教育费附加等。本文主要分析的税种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类: 1.1 营业税 首先,营业税是对金融机构征收的主要税种之一。中国银行业营业税税率在1994年被定为5%,1997年提高为8%,自2001年起每年递减一个百分点,到2003年降回至5%。虽然如此,金融业的营业税仍然高于其他行业,也大大超出4%的营业税平均水平。[2]同时,同营业税紧密相关的还有按照营业税税额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 印花税 对于金融资产,金融机构还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涉及的交易额(如贷款合同金额)全额向交易双方征收的税种,尽管其税率较低,但从贷方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借方的贷款成本的角度来看,印花税也构成一定的税收负担。[3] 而在国外,为减少税收对金融业的负面影响,一般是少征营业税或者征收登记税 、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税率很低。如韩国实行金融业0.5%的营业税率;欧洲国家一般不征收流转税,而征收税率较低的印花税或登记税;意大利、德国选择部分业务征收营业税。[4]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今天,国外对金融业的征税模式值得我国借鉴。 2 税制改革趋势及其影响 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直至2008年8月份金融危机产生,为了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预防大规模经济危机席卷全国,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改革方案,这对在金融危机中首当其冲的金融机构可以说是一剂良药,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2.1 印花税调整拉开救市序幕 2008年8月,以雷曼兄弟破产、美林证券被收购、AIG集团被美国政府接管为标志的华尔街的金融风暴升级,次贷危机正式进入第二阶段。而此时,中国金融业拉开了应对次贷危机的自救行动序幕。9月16号,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原来的双边征税改为单边征税,这是自1991年以来对印花税的首次调整,而证券交易成本也因此次印花税的下调降低了40%,这对于身处金融危机的金融市场无疑使一次重振信心和稳定资本市场的大好机会。尽管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但是税率的大幅下调比率使得银行业的课税负担减轻,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金融机构业绩在金融危机中所受到的负面影响。 2.2 增值税改革为金融业带来利好 此外,正值全球经济衰退阴霾扩散之际,我国也欲通过对营业税税种的改革,为金融业注入新活力。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于12月9日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该税种下一步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尽管财政部的规划蓝图不能在短期内实现,但是国家对于营业税的调整趋向已经在近期金融股飙升的事实上体现出来。据报道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下调商业银行营业税税率,在目前5%的基础上降低2个百分点。如果此消息属实,那么金融业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具体原因归纳为两个: (1)由于营业税是对我国金融业影响较大,是我国金融业税收负担的主要来源,所以金融营业税政策调整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将会大大降低,这利于盈利的增加。而且也使金融企业降低贷款利率成为可能,从而刺激生产性信贷和消费性信贷。随着金融危机的扩散,许多行业,以房地产业为代表面临着较高的破产倒闭的风险,而营业税的下调还可增强国有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有利于逐步克服较高的坏帐比例。而营业税的下调部分可用于补充资本金,加强盈利能力。 (2)2009年1月1号将成为增值税改革的起始点,以东北地区为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掀起一番改革浪潮。从这次改革内容来看,增值税制不仅要走“转型”之路,更要实施“扩容”之举,即目前没有执行增值税政策的金融等行业,在未来将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增值税“扩容”将对金融行业产生一定影响,提升其利润空间。同时,这也有助于金融机构避免重复征税,卸载长期以来金融机构所背负的营业税、增值税双重负担。如果在长期内逐步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大大降低其营业成本,有利于金融机构的长足发展,并加速与国际金融业接轨的进程。 如今的税制改革在危机的大背景下刚刚拉开帷幕,中国金融业的税制改革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金融改革之路在三十年风雨兼程之后,再次成为热点议题。金融税制改革是金融改革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为金融业税负减负成为金融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2009年施行的税改新政将在国家的稳步推进中逐渐发挥其效,让金融业在税改中成为受益人,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金融分析论文:对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内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内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关联交易存在的这些问题,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常常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这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从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来看,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损失。不公允关联交易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股本结构方面 1.股权集中度方面 聂堂波(2008)指出,我国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25.11%,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56.23%。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最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7.5%,前五大股东持股平均比例为16.7%,可见我国证券公司股权集中度水平远远高于美国(1720)。过分集中的股权给公司治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中小股东难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用手投票”来保护自身利益。又由于股份有限,也很难在董事会里安排自身的利益代表。而大股东则会滥用控制权,如为了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不惜损害金融机构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当然金融机构也有股权相对分散的情况,如民生银行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15.26%。股权分散本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发生。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如果股权太过分散,所有的股东都不愿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都希望“搭便车”,导致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有效性大大降低,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致使董事会出现越权行为,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2.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 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且上市发行股票,但是与上市前相比,国有股比重变化并不大[7](P19—22)。如农业银行上市前,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分别控股50%,上市后汇金公司仍然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4.48%。名义 上国家是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但是实际上占有、使用、支配银行财产权利的是政府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财政部等),但是银行的所有权无法在这些部门之间进行具体划分,也无法清晰界定这些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边界[8](P118-119)。同时,银行的经营者没有办法真正享有财产权力,实现自主经营。这使得商业银行产权主体模糊,所有者缺位。如果金融机构产权主体不明晰,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存在的道德风险就难以避免。 金融机构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严重制约着金融机构的发展[9](P89)。例如,国家给国有控股银行出资,政府却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就避免不了行政干预和行政照顾。这不仅影响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性,也会淡化其他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的竞争意识以及经营管理效率,造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经营的政策化,银行机构组织的行政化等问题的出现。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 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使得银行的经营目标变得多元化,弱化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很难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 (二)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方面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多由国有股和法人股集中控制,其他法人多是小股东。所以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小股东的参与程度很低。另外,金融机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常常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任选结果一致,所以股东大会根本不能反映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对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微弱。 2.董事会功能弱化,独立董事不独立 由于股权结构的失衡性和国有性,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职能弱化,无法实现董事会的决策权和对经理人的监督。在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中,一年召开l~2次董事会,其主要内容只是听取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使得董事会流于形式[10](P97)。并且,金融机构的董事应当具有金融、证券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基本上由其股东选任,而其股东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作为生产性企业,他们缺乏管理金融机构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董事会成员不能经常、专业、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状况,不能发现金融机构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另外,我国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由大股东控制,而独立董事大多由关联股东人员担任。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这些独立董事很难真正独立起来。并且独立的外部董事中,与关联股东有联系的占多数,他们也难以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3.监事会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金融机构虽然在组织上大都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完整设置,但由于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各个部分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理解,对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关系没有给予严格、强制性的界定,更由于从国有企业演变而来的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我国相继实行的银证、信证分业造成金融机构复杂的产权结构,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事会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分权和制衡的作用。 4.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过程中,有效的激励制度非常重要。我国的金融机构始于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历史背景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大多数都是短期激励,并且以简单的物质激励手段为主。实际上,管理者过分地关注权力与地位的激励。与国外银行相比。金融机构的经济激励落后于行政激励,而行政激励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结果使很多经理人员不敢创新,不思进取,积极性不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而言,由上一级银行来任命下一级银行的行长以及领导。选拔考核的办法基本上是按照选拔官员的方法。另外,国有银行内部并没有建立分部门考核制度,经理层的收入和银行经营的业绩没有直接的联系,对个人的考核也没有量化,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职位晋升和福利报酬相关性不大。对员工而言,收入基本上都是相对固定的,与职务、工龄有关,大家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升职,以获得各种各样的优惠和福利,却不会去考虑银行的长远利益。 (三)金融机构外部治理方面 1.外部制度环境存在的问题 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所处的法律、政策环境。目前,国家对金融机构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产生冲突,造成了司法效率落后和公司治理的混乱。例如,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业具有金融监管机关的角色与独立经济产业的角色,是兼具有宏观调控责任的金融企业,这种定位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产生混乱。在法律监管环节上,我国的金融机构同时受到多重制约,并且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即便是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在实施的时候也经常有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出现,对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制度约束还不够明确、严厉。 2.外部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影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市场的发展很不完善。首先,股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很不完善,股东投机的行为倾向大。我国还没有形成通过股票价格对金融机构进行约束的机制。其次,由于金融产品比其他行业能更快地改变其资产的风险构成,投资者很难对其发出的信息判断金融机构的真实价值和其风险程度。另外,政府的管制影响金融机构间的竞争程度。由于政府管制的存在,金融机构的产品市场很难达到规范和公平竞争,从而弱化了产品市场的公司治理功能,使金融机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减弱。最后,经理人市场。我国金融机构的高管几乎都是政府任命的,且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进行完善。外部市场的失灵使得银行业的外部治理基本处于失灵状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行业特性来看,金融机构是高风险行业,需要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对内部风险的有效监控。但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实践来看,除了上市的金融机构需要履行规范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还十分欠缺,金融机构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监督和风险控制的信息披露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同时,金融机构本身也缺乏进行充分信息披露的意识,在披露信息时存在年报内容、格式以及方式不规范,对会计报表附注不重视,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较少等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披露的都是正面信息,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权威性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金融机构向社会披露信息的范围也较窄。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使得内部与外部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外部关联者的监督,加重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 在以上两部分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探讨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对策选择,这里我们主要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风险预警方面谈对策选择。具体又可分解为两个层面: (一)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总体思路 首先,要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监管机制,完善早期报警功能。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机制组织网络,应本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内容,统一监测指标,分级监控”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宏观预警组织系统。具体负责对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机制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预警机制和微观预警机制的各种信 息,处理防范银行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的及时传输。 其次,建立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中期监测作用。金融机构治理中观风险预警信息,是接收和反馈金融宏观、微观双向预警信息,并是宏观、微观监测系统的结合部。金融中观预警机制将各种手段、方式合理搭配与协调使用,为实现金融宏观预警机制,通过中观预警机制加以具体化,然后传导金融微观预警机制运行中去,从而发挥中期监测作用。 最后,要建立微观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金融机构治理微观风险预警机制是宏观、中观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传导系统,是对微观风险的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是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重构的具体做法 1.股权结构方面 (1)优化股权结构 我国金融机构的股权过于集中,常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分散的股权结构。但是,股权过于分散时,又会使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因成本高于收益过多而减弱。理论上,可以通过股权适度多元化来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多元化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部自然人、员工、经营者、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这些主体参股。特别是,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金融机构,因为这些投资者除了能带来大规模的资本金外,还能带来先进的管理机制、风险控制能力、创新产品的机制。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和防范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股权转让价格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套利变现和恶意收购问题等。充分考虑战略投资的稳定性、独立性以及实力和信誉,不能盲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报告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通过资格核准和监控,掌握其复杂股权结构中隐藏的风险。 (2)明晰产权 明晰的产权是金融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对管理者进行监管,委托问题严重。采取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将使金融机构产权关系更加清晰,产权界定更加明确。产权明确不仅能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无效的问题,可防止因投资主体不明和无人负责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 2.内部治理方面 (1)董事会 建立一个权责分明、有效的董事会是金融机构改进内部治理的关键。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的作用更加重要。金融机构在建立董事会事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董事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特征,要严格按照独立性、专业化的标准选任。其次,合理安排董事会中董事的构成比例,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大股东和高管的制衡能力,以维护中小股东和利益者相关者的权益。最后,健全专业委员会,合理确定各委员会的目标、职责、权限和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适当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而不是象征性地设立1~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现独立性的前提是选拔机制,要选择与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诚信、尽责的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出台有关法规,详细规定金融机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对专业知识水平的要求。 (2)监事会 明确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职责,加强其监督权力的中心地位。增强监事的业务能力,确保知情权、禁止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同时应制定规章制度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大活动的法律文本等文件在报送董事会时,必须同时报送监事会。建立监事会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 另外,在监事会中引人利益相关者,赋予监事会新的内容。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中,缺少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但他们的利益常常与公司的相关性最大,监事会应集中代表他们的利益。在引入利益相关者时,要考虑利益相关者以何种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的形式参与监事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在建立明确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价体系。根据他们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其薪酬应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情况、实力发展情况、为股东带来的红利挂钩。适度增加与长期绩效有关的薪酬比例,将激励机制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比如,建立高管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等长期激励机制,将高管和员工的报酬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其次,建立问责制。在对金融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科学考评的基础上,实行严格问责。界定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要求。明确规定其违反法律或不尽职的处罚措施。要彻底取消金融机构高管的行政级别,改变选拔的方式,将聘任高管的权力归还董事会,使高管成为真正对董事会负责的管理人员。董事会要拓宽选择高管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拔高管,理顺董事会和高管层、董事长和高管之间的关系,便于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管实施有效监督。 (4)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督 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力度,将内部审计作为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的核心。内部审计要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从而增加其价值,改善经营状况。 加快金融机构流程改革,优化业务操作过程,建立联动的业务管理机制,全面改造内部业务流程。适当削弱金融机构基层负责人的权利,减轻管理信息严重减少的现象。强调集中控制,用制度手段提升执行力、提高经营战略决策的执行力,防范各种风险,解决基层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外部治理方面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应实行信息透明化,建立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这里所说的信息透明不仅要对外部透明,还要对内透明。通过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地将有关公司工作动态、市场动态、政策动态和风险状况反馈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现公司经营的透明化。对于不向股东通报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权进行督促。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对 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盈利等进行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透明度。信息披露过程中,除了要强调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监督外,还要强调外部的独立审计监督。通过“外人”的审计,披露的信息会比较客观、公正,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共谋”问题。 (2)规范金融和金融产品市场 构建会融机构公司治理所需良好外部环境。首先,促进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循序渐进地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要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干预,强化政府出资人的身份,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金融机构。落实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他们相互竞争。其次,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及机制创新,使合规经营得到及时的支持。最后,应该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促进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之间的竞争。总之,政府须从微观方面退出金融市场,放弃对金融机构的干预,使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规范其经营行为,并采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来选聘高管和通过商业化方式来进行资产管理等。 (3)加强外部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相当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想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就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需要外部监管、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等多种因素的配 合。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股东的监管,鼓励资本实力强、诚信记录良好的机构参股金融机构。同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保护遵规守法、坚持原则的高管,淘汰不称职、不合规的高管,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培育合格的证券业职业经理群体。由于经营管理的特殊性,金融机构无法像一般企业一样,依靠公司治理机制来确保正常的运营。在这种状况下,金融机构需要监管部门加入公司治理,来弥补其治理机制的缺陷。有效的监管活动,有助于控制金融机构进行高风险的业务,可以减少股东和经理层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损害。另外,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价,有利于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 四、结论 总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中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体系必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和防范公司治理风险,要通过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逐步推进公司治理评价和治理风险预警机制建设。 金融分析论文:浅议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因分析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创新;动因; 对策 论文摘要:金融创新作为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已成为目前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人民币的国际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全球化,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金融创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与建议。 金融创新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受到全球银行业的大力追捧,并逐步发展成为各银行集团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商业银行。他们通过对金融制度、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等的创新和变革,以重新优化组合金融领域各种要素,同时实现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金融创新亦已成为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运行的“引擎”。我国商业银行不仅需要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国际化过程中同时还要应对国际金融全球化的巨大风险,所以深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金融创新的现状,找到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 当代金融创新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到80年代形成高潮,到了90年代,金融创新理论基本上形成了体系,并成为金融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金融创新从微观角度来看主要集中在金融市场格局的创新及其定价机制方面;而宏观角度来看,则主要集中在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而金融创新目前的研究主要包括:动因理论、运行(传导)机制、经济效应分析三个方面。其中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分析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根本动因:追逐利润 如果金融机构没有逐利的动机,那么商业银行就可能进行金融创新。例如: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银行设立的目的是为经济发展筹集和分配资金,所有的资金运用都是按照行政命令的方式制定和执行,充其量就是政府的出纳,丝毫没有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合理配置资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时,由于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经济实体,还带有部分计划经济的色彩,金融创新的欲望也不足。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入世5年保护期的结束,金融机构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利益性的经营模式也逐步成为银行金融业发展决策重要目标。 (二)规避金融管制 无论在哪个国家,金融业一般要较其他行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当政府的金融管制妨碍了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金融机构利润下降和经营困难时,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千方百计地通过金融创新,绕过金融管理当局的法规限制,努力把约束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便赢得竞争优势。比如: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欧洲美元(1958,国际银行机构)、欧洲债券(1959,国际银行机构)、平行贷款(1959,国际银行机构)、自动转账(1961,英国)和混合账户(60年代末,英国)。这些金融创新都能够较好解释该时期商业银行与市场拓展相关联的金融产品创新和商业银行的“逆境创新”、快速增长的财富对金融资产创新需求所引致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市场管制措施越多的国家往往更容易成为金融创新的集中地等现象。 (三)转嫁风险和高科技的应用 具有代表性的是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与两次石油危机所促成的为防范和转嫁风险的金融创新。其中电子计算机技术进步以及在金融行业迅速推广也构成该时期的背景的一部分。这个时期金融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嫁市场风险,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产品创新有浮动利率票据(1970,国际银行机构)、联邦住宅抵押贷款(1970,美国)、外汇期货(1972,美国)、外汇远期(1973,国际银行机构)、浮动利率债券(1974,美国)和利率期货(1975,美国)等。20世纪70年代的通货膨胀和汇率、利率反复无常的波动,使投资回报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激励各商业银行不断创造出能够降低利率风险的新的金融工具。 另外一个重要的动因就是高科技的应用。尤其是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引发金融领域内一场改变历史的“技术革命”,使得以往无法实现的交融服务得以实现,并大幅度降低了成本费用,使得金融机构提高了扩张区域性业务的功能。这也是一个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 (四)金融自由化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债务危机的爆发,西欧各国普遍放松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化显着增强。此阶段金融创新产品大多以银行表外业务的形式出现,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有货币互换(1980,美国)、利率互换(1981,美国)、票据发行便利(1981,美国)、期权交易(1982,美国)、期货交易(1982,美国)、可变期限债券(1985,美国)、汽车贷款证券化(1985,美国)等。由于金融管制部门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限制,迫使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业务以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得这一时期的银行表外业务得到空前创新和发展。同时各国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提出了相应要求,使得银行采用诸如贷款出售(证券化)、备用信用证、互换交易等表外业务形式将资产转移至表外,以减轻资本充足性的压力并获得较高收入。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品种单一 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初级的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仍然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的比重仍然较低。从整体情况来看,中国的银行整体规模还十分小。 (二)金融创新数量扩张快、质量低 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显得比较肤浅。同时我国金融创新的科技含量较小,深度不够。我国金融所依托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还很落后与西方国家的银行业务电脑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信息化还相距甚远。而且,我国网络技术水平整体上还比较落后,也限制了我国金融创新水平的提高。 (三)业务创新不均衡 资产业务是指运用货币资本来获得利润的业务,主要由部分组成,即现金资产、放款、证券投资和其他资产。从金融创新的动因来看,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因有所偏差,金融机构创新的微观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中间业务主要是指那些银行不需动用或较少动用自己的资金仅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和佣金的业务它具有风险低、盈利高、服务性强等特征。近年来,中间业务是一个发展很快的业务,其发展速度已大大超过了传统业务。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汇兑、结算等业务。 (四)金融创新环境约束 一方面,作为经营主体来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国的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四大国有银行无论在机构数量、从 业人员以及资产负债规模等方面都占有垄断地位,这种行业的垄断,不利于金融创新。另外,金融管制仍相当严格,过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创新。 另一方面,作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消费主体来看,社会公众是商业银行最大的客户群。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城乡居民储蓄意识强但消费意识、投资理财意识较弱通过商业银行这个中介来投资理财、消费的意识淡薄。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万亿元民间手持资金约万亿元。但长期以来国人根深蒂固的消费观念使得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业务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样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助长了银行业务经营的惰性从而没有也不可能向消费者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零售业务。 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对策 (一)立足市场及客户 金融创新是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每一项金融品种的创新,都要与客户紧密联系起来,同时需与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创新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需要。 (二)坚持原创和高起点 在确定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商业银行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潮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商业银行的后发优势,保持技术上的高起点。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切实可行。 (三)加强创新科技含量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四)平衡业务间创新比重 加大存款业务创新。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存款产品和业务手段的创新,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稳定现有的客户群。一是要提高汇兑、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场份额。二是要迅速增加业务的服务种类,扩展业务范围。三是要大力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业务等。四是要积极开展各种咨询业务,利用专业优势和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等多种咨询服务。 金融分析论文:基于行为金融学的资产价格波动分析 摘 要:决定股价的短期波动的因素是所有参与的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的综合,包括理性和非理性的心理因素。决定投资者是否购买股票的直接因素就是其当下的心理状态。非理性是人类难以克服的弱点,个体的非理性的累加造成了整体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文章运用行为金融学从个体和群体的心理角度分析资产价格的波动和发展。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保守主义;隔离效应;反应过度;反应不足;自我归因;非理性波动 一、行为金融学简介 西方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 Finance)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学之前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多假设:个体在决策过程中会全面考虑所能得到的信息并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然而,研究者们在投资领域中发现了大量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西方的许多经济学家在研究投资活动过程中发现,金融学的许多数学模型,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现实中的投资活动,对投资活动中人的行为与心理的研究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行为金融学就是试图去解释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情绪和认知错误是如何对其投资产生作用的一门学科。着名的行为金融学理论包括背景依赖(Context Dependence)、保守主义(Conservation)、隔离效应(DisjunctionEffect)、反应过度(Over-reaction)、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等。 二、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与非理性人假设 传统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均假设:个体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会全面考虑所能得到的信息并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但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在投资领域中存在大量非理性的投资行为,个体和群体的决策往往并不会以理性利益最优化来决定其行事的策略。行为金融学是在传统金融理论出现一些异常现象时候发展起来的。行为金融学认为人类具有一定的理性,但人类的行为却不尽是理性的,行为金融学在对人类行为进行了有限理性,有限控制力的基本预设假定之后,把人类的感情因素和心理活动等融入投资决策过程之中并加以分析,认为这些因素都在人类的决策过程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行为金融学有两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有限套利(limits to arbitrage)和投资者心态分析(inverstor sentiment)。有限套利就是基于人的非理性假设,在噪声交易和市场交易规则限制的影响下,再完美的套利也只能部分发挥作用。投资者心态分析就是解释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情绪和认知错误是如何对其投资产生作用的。对心理学的研究能对金融市场的许多现象解释带来很大的帮助,也能解释很多股票市场的异常现象,比如市场泡沫和崩盘现象。行为金融学的观点认为人类的许多弱点是一致的,可在一定程度上预测的,可以被利用在市场上获取利润的。“行为金融学首先并不完全肯定人类理性的普遍性。而认为人类行为当中有其理性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非理性的因素。” 决定股价的短期波动或者说直接影响股价的因素是所有参与的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的综合,包括理性和非理性的心理因素。购买股票的每一分钱背后都有个活生生的人,而决定其是否购买股票的直接因素就是其当下的心理状态。所有的外部的因素诸如最新的公开信息,历史的走势,某人打听到的小道消息等等都只是影响其心理的多种因素之一罢了。进而,一个股票乃至一个证券市场的趋势就是有所有的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及其发展而决定和推动的。因而进一步的可以认定证券市场和其他市场上往往存在着情绪周期,《洛杉矶时报》曾载文将其总结为轻视、谨慎、自信、深信、安心、关注和投降7 个过程。这7个过程构成了一轮资产价格的完整波动过程。 股价是对股市总体心理状态的客观反应,任何一个时点上的股价走势发展,向上或是向下,都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和将要发生的事件共同造成的。过去的事件谱写出了过去的K 线走势,过去的K 走势或者说是过去发生的事件决定了某一时刻市场参与者的总体心理和财务状态。而这决定了未来基本面和消息面发生变化时参与者的反映,每个投资者的反应总合则决定了未来股市的走势。因此,同一事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市场,面对市场中投资者的不同原有心理状态时,结果会完全不同的。比如提升存款准备金,在牛市疯狂时,存款准备金率的提升会被认为是利空兑现,股市会更加的上扬,这在2007年的中国股市屡次可见。 三、非理性在股市上升中的表现 非理性因素发生在股市波动的每一个阶段,具体来说,在一个周期的开始,股市在经历一段长期的调整之后,股票价格的处于历史低位,而此时经济基本面开始好转,股价开始处于上升的初级阶段,显然此时股价合理甚至是低估,基本面开始向好的方面发展,至少是最坏的情形已经过去,此时从长期而言应该是很好的购入股票的时机,但大多数的投资者在熊市的惨跌中已经心有余悸,根据卡尼曼的回忆效用理论,此时投资者对于上一资产价格周期期末的暴跌经历具有强烈的回忆效应,恐惧造成了投资者的悲观情绪,难以对当前的市场有准确客观的分析,当利好的趋势不断显现之时,股价反而波澜不惊,多以小的震荡为主,这可以用行为金融学中的“反应不足”和“隔离效应”来解释,“反应不足”又可称为“保守主义”其表现形式有两点:一是人们习惯于对不确定的事物先设定一个初值,然后根据信息的反馈对这一初值进行修正,而前期的下跌走势就在此形成了一个悲观的初值;二是人们总有对信息进行筛选的本能,对新信息进行选择性识别,对有利于保持原有观点的信息加以重点确认。以上两点使得当基本面开始改变时人们的反应滞后。 “隔离效应”,即人们总愿意等待直到信息披露或预期彻底实现时再做出决策的倾向,也使得一轮资产价格上升行情在初期总是缓慢而犹豫,唯有在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徘徊后,人们才能从“轻视”和“谨慎”转变为“自信”的状态,慢慢地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人进入市场,股市成交量不断增加。 当资产价格上升波段发展到后期,此时资产的价格已远没有原先那么有吸引力了,甚至已经远远高于其价值,但上升的趋势,使得“过度自信”现象很容易发生。人们经常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将成功归因于自己的能力,而低估运气和机会在其中的作用。当行情发展到高潮阶段,市场上总是乐观的情绪蔓延,长期的上涨行情使得参与者的自信不断得到正强化,因而操作上更加的主观和激进。同时长期高扬的股价会让人产生价格偏移,产生对当前股价的认同的倾向。信息窜流和“羊群效应”现象使得在一轮行情末期的投资者总体的乐观情绪很难被扭转,人们通过相互间的循环反应刺激,情绪逐渐高涨。于是人们很难想象股价会突然的暴跌,即使有所下跌,由于见过更高的价格,而认为其实也在历史高位的价格很便宜,而大举买入,当有很多人这么做时,群体的非理性就产生了,这就是股价在达到通常的估值上限后还会波浪式上升的原因。 四、非理性在股市下跌中的表现 当一个周期进入下跌阶段时基本面开始变化,人们过于乐观的预期被突然打破,股市开始下跌,同样的由于之前股市上涨时期,许多利空的因素出现以后并未改变股市上扬的趋势,人们产生了侥幸心理,在“保守主义”配合下,往往不会去考 虑量变到质变的可能。在经过长期的牛市行情后人们会产生“赌场资金效应”,赌场资金效应是指在赌博产生收益效应后,人们倾向于接受以前不接受的赌博,再次的赌博后失败所产生的痛苦往往较小,因为损失被前期的收益缓冲了。因此继续投资的冲动不会立即消除。对于新近的头寸带来的损失,也会因为“后悔厌恶”而不会随基本面的改变而轻易卖出。以上种种人们心理上产生的作用使得总会产生这样的一种情形,即虽然股价已脱离价值,趋势似乎也已转变,但在股市的一波大回调之后总会有一波有规模的反弹,几乎每次的股市逆转的形态总是以M头出现。 伴随着股市下行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市场绝非原先认为的那么乐观,阻碍经济发展中的负面因素开始不断出现。当到了在下跌的后期,长期的下跌使得人们产生了趋势持续的预期,使得即使股价在下跌之后突显出了价值,但场外资金依然不敢进入,同时筹码持有者由于巨大的账面亏损,对股价的定位产生巨大的改变,用惊弓之鸟来形容比较贴切,当股价由于抄底资金的介入而有所回升时,成本较低的投资者倾向于在略有亏损时出局,而不会在意此时股价是否匹配股票的价值,长期的下跌同样的改变了人们的思维定式,“保守主义”在此再次发挥效应,随着股价的上升,不断有接近其成本区的投资者选择抛售,反弹很快就被无法控制的抛盘镇压下去了。这也是下跌时会出现波浪式下跌,高点越来越低,低点也越来越低的原因。 在下跌的趋势之中,慢慢地人们开始认为下跌时常态而上涨只是偶然,市场的总体悲观情绪又会通过“羊群效应”在群体中的投资者间进一步加强,这就造成了严重的惜买现象,造成资产价格启稳的困难。此时绝大多数的人都开始从“安心”,“关注”转变为“投降”。 市场的大底是由长线的价值投资者造就的,唯有当有较大的一批资金开始不在乎短期的波动而进入股市时才可能结束绵绵的下跌趋势。一个特定市场中坚定地价值投资者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和难以估计的,并且只有这批价值观相同的人在较集中的时点上共同进入股市,才能对趋势产生作用,这就造成了大盘暴跌时的下跌幅度和节奏难以估计。在一个趋势投资盛行的市场,在长期下跌之后,很少有人会脱离“羊群”敢于逆势而为,其结果就是股市往往会下跌到一个离谱的点位。如格雷厄姆1929 年美国股市泡沫破灭后在1931年抄底,结果破产。费雪已经预见29年股市泡沫破灭,但是还是买入自认为是便宜的股票,结果几天之中损失了几百万美元。股神巴菲特也曾在买入股票后账面损失达到50%。他们都是着名的投资家,但在非理性面前,任何理性分析都难以预测非理性造成的冲击和波动。 五、结论 非理性是人类难以克服的弱点,个体的非理性的累加造成了整体市场的非理性波动,贪婪与恐惧的存在使得价格和价值会产生巨大的偏差,而具体时代背景,人文环境等的不同造成了市场总体心理状态的不同,故而对于即便相似的基本面市场总体的反映也不尽相同。流行的技术分析就其根本是对过去发生事件的统计总结,并试图通过概率指导投资。但参与者在不断变化,参与者的数量和市场中交易的股票也在不断变化,此外不同股票可能吸引不同的具有特定行为特征的投资者,这使得在另一个股票上的数据分析变得钝化。资本市场是由无数投资者和投机者共同构成的博弈场所,因而对于资本市场脱离基本面因素的非理性波动唯有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来研究和审视。行为金融学无法精确地为投资预测价格的波动和走势,但却可以在分析投资者心理和大众预期的基础上来研判资产价格波动的发展阶段。从投资的战略角度来把握一轮行情的发展,发现机会,规避风险。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后危机时期金融管理革新 一、金融危机下金融监管缺失分析 1.对次贷过程监管缺失。通过住房贷款经纪人的推销,房贷银行(MortgageBank)的信用审查和审批,一笔住房贷款往往就这样完成了。但是本应在此过程中发挥指引作用的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并没有对次级贷款的发放机构、发放标准进行监管,危机发生前,依然没有对其引起高度的重视,因此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对次贷过程的监管存在缺失。 2.二级市场监管缺失。商业银行通常会把贷款卖给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而后者通常会利用一些金融工具把这些资产重新打包,变成以贷款的债权做担保的证券,然后把这种已经放大了收益的金融产品卖给相关的投资机构,从中或许手续费等收益。在这种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由于杠杆作用,使得资产的实际价值已经被防范,而同时由于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是较为复杂,就进一步掩盖了其真实的风险信息,并将这种带到了市场中,而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对于这种金融产品创新和衍生品的泛滥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对其进行干涉,同时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信息公布是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显示,因此监管当局也无法得到准确的产品信息。 3.信用评级公司监管缺失。从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来看,信用评级机构也成为了推手,危机前,其把大部分的次级住房贷款都给予很高的评级级别,而其后又迅速降低所有次级贷款的评级,加剧了市场的恐慌,存在着“利益相反”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公正性和严正性”。 二、金融危机后美国、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分析 1.美国“伞+双峰”式改革的制度分析。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也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改革,此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最终模式是在“伞”的基础上吸收了“双峰”的结构特点。新的监管体系具备了以下三个职能:一是从稳定整个金融市场出发进行的市场稳定监管;二是从加强市场规范的审慎金融监管;三是从投资双方出发的商业行为监管。在这其中,市场稳定监管者(美联储)充当“伞+双峰”的“伞骨”,两个监管机构充当“双峰”来执行目标型监管职能。 2.英国的金融监管政策改革分析。为了修改完善现行金融管理体系,英国了《反思全球银行系统危机,重建国际监管体系》的报告,大胆地提出了全球金融监管系统重建建议。报告主要提出了如下建议:(1)加强国际协作以增强跨境监管的效率。(2)提高针对大型企业的监管标准。(3)提高跨国企业集团的监管效率。(4)重建国际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局为了解决国际监管准则的制定者和监管机构监管效率的差异和跨境监管力度的差距,希望通过在早期预警系统(EWS)、执行已达成的国际监管标准、国际协作监管、危机管理四个独立而相互关联的领域的国际协力合作来推动国际监管体制的重建。(5)国际分支和准入。 三、后危机时代美英经验对我国金融监管创新的启示 1.大力推进功能监管模式。当前,我国“一行二会”的监管制度尽管为我国金融市场监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显示出其固有的一些不足。在混业经营的时代,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也没有那么清晰,以往由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分类监管的模式已经不适合,要实现在混业经营模式下有效的金融监管,就必须大力推动当前金融监管模式改革,逐步把适用于混业经营的功能监管模式推出,从而更能有效防范风险,实现金融安全。 2.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尽管我国金融市场还没呈现出系统性分析,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加速发展,系统性风险是存在的。因此,在金融监管的过程中,要对风险有充足的认识,并建立系统性风险的方法体系,时刻关注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等预兆风险的因素变化,从而能够对风险有足够的防范措施。 3.推动国际间金融监管交流与合作。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我国与国外金融金融市场的联系也原来越紧,因此就必须要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及时推动与国外监管当局及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学习和吸收好的监管经验,使我国金融监管实践与国际标准接轨,从而在国内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金融发展与地方经济 模型、变量与数据 为了检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环境下政府能力和金融发展之家的关系,变量的定义和与测定现有的研究中,一般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额或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额来测度经济增长状况,但是单纯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额难以反映区域内生产效率的增长情况,因此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额来测度生产效率的更为合适,为了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用1978年作为基年的CPI数值进行调整,模型中用本年的GDP对数减去上年的GDP对数进行测量。区域金融发展指数的测度指标主要参考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关率测度方法,用各地区本年度的存贷款总量与本地区当年的GDP的比值加以衡量,政府干预经济能力的指数测定用各个地区当年的财政支出水平与当年的GDP的比值加以衡量。对于控制变量的选取主要参考柯布-道格拉斯生产方程,在人力资本总量和资本投入增加总量上进行测度。因为各个地区的人口具有流动性,特别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所以用各个地区的教育投入来指代人力资本的增加额更为合适。另外在控制变量中还要加上区域劳动力人口的变动情况。在外部资本流入上,因为缺少各个地区利用国内外部资金的数据,因此只能用各个地区历年实际利用外资情况加以计量。数据来源本文重点考察区域金融因素和政府因素在不同区域发展阶段和不同类型经济体中所起作用,因此选择河南省18个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作为分析样本,考虑到区域经济的组团式发展,以2004-2010年数据作为时间节点。因为不同时间段的样本数据采集中存在着单位的不一致,所以本文统一了不同年度数据的单位值。外资投入以美元计价,为了能在分析中与人民币的计价方式一致,用各个年度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对外资投入量值进行换算。并且按照价格指数对历年的数据进行了换算,以保证比较的真实性。 实证结果与分析 随机效应估计是假设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效应不随个体和时间变化,无法观测到的地区效应构成的残差随机分布,与解释变量严格不相关,因此将模型看成有随机截距项的回归方程,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解决误差项中的序列相关问题。是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则依赖hausman检验统计,如果统计结果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着,则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否则选择随机效应模型。为了减少变量的内生性导致的估计误差,需要选取若干工具变量来减少随机扰动项和解释变量的相关性,所以采用的估计方法为两阶段最小二乘法(TSLS)。为了预防模型中可能存在异方差,需要用面板数据的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估计结果显示,添加工具变量后的估计结果与未添加工具变量之前估计结果差别不大,表明原估计结果较为稳健。通过对估计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根据方程1的估计结果表明,区域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短期推动作用为负值,长期作用可能为正值。这说明目前区域金融对经济的推动力作用不显着,也可以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不仅没有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并且还引起了资金的外流,这与地方推动区域金融深化的目标背道而驰。金融发展和地方能力的交叉项指标为正值,但是估计的回归系数很小,这表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对区域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非常微弱。在控制变量中,虽然所有的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都显着,但是还是可以看出,劳动力变量对经济增长的推动更为重要,这也反映了区域经济增长还是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粗放生产特征。在截距项中可以看出,中原城市群城市中,除了济源和开封,其余的截距项都为正值,表明此经济区的大部分城市区域金融的发展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而且效果较为显着。豫北经济区城市中,截距项也为正值,但是回归系数较小,说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强。豫西和豫西南经济区中,三门峡的截距项为正值,但是南阳为负值,说明此经济区的内部差异较大,区域内部城市的经济联系不强。但是黄淮经济区的所有城市截距项均为负值,而且效果较为显着,说明此区域金融的发展不仅没有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而且造成了区域资金的流出,抑制了区域经济增长。(2)根据方程2的估计结果表明,总体上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的控制力增强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明显,回归的结果结果既不显着,回归系数的量值也很小,这说明区域经济增长总体上还是市场经济作用的结果,强势政府对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但是政府能力和金融发展的交叉项为负值,而且检验结果显着,这表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还是施加了一定的控制,而且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控制变量回归参数与方程1的结果相差不大,进一步表明区域经济增长的粗放性质和有限开放的特征。截距项中,中原城市群城市中,除了济源和开封,其余城市的截距项都为正值,而且系数较大,表明政府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力较强,而且政府掌控区域经济资源的能力也较强。豫北经济区所有城市的截距项都为正值,但是数值较小,表明政府在区域经济增长中所起作用较弱。豫西和豫西南经济区中两个城市的截距项差异较大,表明此经济区个体差异较大,内部联系不强。黄淮经济区中所有城市的截距项都为负值,说明此区域政府过于强势抑制了经济增长的动力。(3)根据方程3的回归结果表明,短期内金融发展水平和政府控制经济的能力都不能显着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不仅如此,还有可能会抑制经济增长的潜力,这说明区域经济的增长会受到区域金融发展和政府干预经济能力的共同影响,结合方程1和方程2的回归结果,可以表明政府对区域金融的发展具有显着的影响,同时区域金融的发展对政府能力也有显着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是负面的。 结论与政策建议 如果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不同的发展阶段应当采用不同的措施。(1)在地方经济发展滞后的阶段,盲目的推动地方金融水平的发展,不仅不能提高地方的经济增长,而且可能会引起区域资金的外流,因此经济发展落后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决定自己的金融发展政策,重点是提高本地区投融资水平,畅通本地区的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环境,而不是追求本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推动本地区的金融深化水平。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应当继续深化,因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更多的依靠区域金融产品数量的增长。(2)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也要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经济发展滞后阶段,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将会影响经济的增长,此时的经济发展更对的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但随着经济的增长,地方政府应当逐渐提升自身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将会起到更大的作用。(3)应当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区域性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控制的融资平台严格控制,杜绝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政策的干预,同时也要控制区域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的胁迫和绑架。在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金融机构和政府起着不同作用,提供不同的产品,才能更好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4)区域经济的增长要更多的依靠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及技术水平的提升,继续扩大外部资金的引入并由此形成技术的溢出,提升区域自身的技术创新水平。继续加大区域的教育投入,提高区域的人力资本水平,特别要注意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投入方式。 金融分析论文:分析金融业与海洋经济发展措施 《金融规划》中“双中心”的打造,发挥金融资源集聚功能,侧重于资金的来源层面,而《海洋经济规划》预示着海洋经济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解决了资金的去向问题。两者合力对接,就是要构筑浙江大量资本,尤其是民间资金向海洋经济倾斜的渠道和路径。这种发展的举措上的交点为浙江金融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切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浙江金融发展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时间相一致“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有望突破1万美元大关。届时,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全面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金融规划》明确指出,其规划的时间范围是“十二五”期间,其总体目标、具体目标的节点都在“十二五”末,战略任务的时间范围也定格于“十二五”期间。而《海洋经济规划》指出,“规划期为2011—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具体表现为在发展目标层面,重点规划的是到2015年主要发展目标,包括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港航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显着、海洋科教文化全国领先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等方面,涉及到具体量化指标多达11个,而2020年的量化指标仅为3个。 由此可见,两个规划总体上在时间维度是衔接一致的,而这一时间又与浙江经济总体上转型的关键时期相一致。这种时间上的一致性为浙江地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以及金融业总量调控和结构优化在动态最优和统筹管理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浙江金融发展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空间有叠合《金融规划》明确指出战略重点是“两个中心,三极空间,六大平台”,其中“三极空间”具体是指构建起以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为增长极,打造台州、绍兴、嘉兴和义乌等若干金融特色城市为亮点,重点培育一批金融创新示范县(区)为支撑,推进其他地区加快发展的浙江省多层次金融空间布局。《海洋经济规划》明确指出要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即要加快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的核心区建设,尽快提升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和以温州、台州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的两翼发展水平,并做强杭州、宁波、温州这三大沿海都市圈。同时还将在整合提升现有沿海和海岛产业园区基础上,重点建设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舟山、台州、温州等九大产业集聚区,并重点推进舟山本岛、岱山、泗礁、玉环、洞头、梅山等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杭州、宁波、温州作为“三极空间”或“三大沿海都市圈”完全一致,嘉兴、绍兴、台州作为重要城市在两个规划里也都被提及。除了内部区域叠合,两个规划还在接轨“长三角”等外部对接区域也有共同的触点。可见,两个规划在空间布局上有相当比例的重合交汇,这就为浙江金融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在金融资源的空间集聚层面提供了平台和基础。3五大举措、三大保障:护航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定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约束下,资金总量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尤其是信贷规模总量的投入需要有一个统观全局的规划。为此,要统筹规划,合理调控社会融资规模总量,支持浙江海洋经济持续科学发展。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结构要优化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间接融资规模大、效益好,直接融资相对弱势;银行业发展强势,非银行业,尤其是小金融机构、类金融结构发展相对滞后。因此,抓住海洋经济发展的契机,切合海洋经济的特点,鼓励发展直接融资和非银行尤其是创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优化浙江金融业整体的结构。为此,要加强研究,区分海洋金融与大陆金融的差异性,利用发展海洋经济的契机,优化浙江金融结构,提升金融发展水平。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业务要创新在发达经济体,与海洋经济相关的金融业务十分广泛,因此需要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物流金融、海上保险、航运保险与再保险、航运资金汇兑与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为此,要大胆创新,尤其是要创新非银行业务,构建海洋金融、航运金融和与临港大工业配套的口岸金融服务等现代海洋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风险要监控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投资规模较大、不确定性高的特点。一方面资金投入量十分巨大,对区域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伴随着金融创新,资金集聚和流动方式、渠道可能较以往有较大程度的差异,可能会在特定试点和局部区域集聚金融风险,这对浙江区域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要协调监管,建立政府监管当局、行业自律和内部风控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同时也要创新监管方式,及时预警金融风险。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资源要整合在经典的经济金融互动关系中,金融的发展有两种基本动力,一种是需求拉动,一种是供给推动。一方面海洋经济的发展显然对浙江地方金融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体现了需求拉动,另一方面,在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积极引导和推动的角色,在金融支持领域也积极推动。因此,地方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需求拉动和供给推动两种力量合力的合力推动。 为此,要整合金融资源,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同时也要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合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浙江金融业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政策大力支持一是在宏观层面的统筹发展上需要政府协调兼顾,在保证资金支持的同时,也要防止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二是在总体的优惠政策的制定、实施层面,通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建设要有倾斜;三是在具体的业务层面加大支持力度,例如对设立海洋经济产业基金、政策性海洋保险等予以积极的财政税收支持。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体制不断创新一是要创新金融准入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上的作用,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准入的条件,引导民间资本支持海洋经济建设;二是创新金融业务监管体制,监管部门对于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业务要密切跟踪,同时也要借鉴西方发达经济体的监管经验,三是创新金融运行体制,尤其是现代金融在业务多元化、国际化的趋势下,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人才培养引进一是要建立立体化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包括高端人才,一般管理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大力开展系统性、国际化的金融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健全金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创新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模式,大力引进各类金融高端人才服务于浙江金融业;三是搭建金融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尤其是要与海洋经济和海洋金融高端的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交流,培养和引进既懂金融、又懂海洋经济的复合型人才。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性与危害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的是或将发生和已然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并包括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地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对公众的健康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了重大损失。它具备成因复杂、传播迅速、频繁发生、治理困难等多种特性,这也使得它对人民健康、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形象等方面造成综合性的严重危害。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性 1.1.1事件发生原因的多样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成因具有多样性特征,包括烈性传染病、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14世纪的黑死病(鼠疫)、夺走数达千万计人生命的西班牙流感、席卷欧亚地区的口蹄疫、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都属于烈性传染病。此外,在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也极有可能出现疫情。同时,交通事故类的事故灾害也会导致公共卫生事件的爆发。另外,以生物恐怖为例的社会安全事件也常常引发公共卫生事件。1.1.2事件传播范围的广泛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播范围非常广泛,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是传染病传播的三个基本流通环节,在全球化时代交通便利,全世界资源流通、人口流动更加迅速便捷,也为疾病的传播提供了充足的条件,一旦出现传染源便会迅速实现“无国界传播”,造成全球性的大规模影响。1.1.3事件发生频率的频繁性。一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成因复杂,另一方面公共卫生方面的建设尚不完善、投入尚不充足、防范意识薄弱,使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1.1.4事件综合治理的困难性。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要及时控制疾病的传播,还要维持区域乃至国际的社会稳定,要缓和经济损失,抚平民众情绪,综合治理难度非常高。此外,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播迅速的特点,时常需要跨区域的协作治理,这也给事件的综合治理带来了难题。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1.2.1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黑死病(鼠疫)在欧洲活跃了长达三个世纪之久,夺走了2500多万人的生命;西班牙流感覆盖全球7亿患者,近5000万人因为西班牙流感致死;2003年SARS病毒波及我国260多个县市,致死349人;2018年埃博拉病毒的死亡率更是高达50%~90%……这些血淋淋的数据都反映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人们生理健康的巨大危害。即便没有染病,人们的心理也笼罩在一片疾病恐怖的阴霾中,使得人们陷于恐慌之中,难以自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产生心理损害的人民更是难以计数。1.2.2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方面对于控制疫情方面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受事件影响人们的经济贸易也会变得更加谨慎保守,甚至会有部分商业因事件发生直接中止。动物疫情带来的经济失最为惨烈,除当即扑杀的禽类经济价值损失以外,还将导致区域商业紧缩、旅游业瞬间步入寒冬。以21世纪伊始的口蹄疫为例,英国当年的经济增速直降0.3个百分点,经济损失达70亿英镑,旅游业更是饱受风霜。受非典影响,我国的旅游收入锐减1200亿元,全年GDP直降1.1个百分点。后续的禽流感使得全球扑杀了超1.5亿只禽类,造成经济损失逾8千亿。1.2.3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在对人民身心健康和经济带来巨大负面效应的基础上,整个社会也将濒临混乱。疾病引发的人民恐慌会持续造成恐怖心理,而经济上的损失也很容易催生违法行为,社会的安定难以维持,社会秩序也就难以照常维持。1.2.4有损国际政治形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国家的国际政治形象也将受到影响。事件背后的社会管理责任使得国际社会对国家的信任将会降低,而巨大经济损失导致的经济滞缓,也使得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失去有利地位,综合以上,便会严重损害国家的国际政治形象。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主要存在宣传教育、权力分配、信息传递、人才设备、多方协作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有条不紊地实施。 2.1宣传教育缺位,防范意识与能力低下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教育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大多数民众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处于空白阶段,且愈是欠发达的落后地区宣传教育工作缺位愈是严重。想依仗民众自我学习自我管理形成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知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宣传教育工作的缺位,就导致民众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低下,即便有加以防范的意识,也苦于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而在防范能力上显得捉襟见肘。 2.2岗位设置复杂,权力界限模糊 就我国而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岗位设置较为复杂,各岗位的职责不够明晰,权力界限模糊,就可能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尴尬,此外,受限于职权不明确,一些敢于担当愿意做事的人也会在开展工作时出现“无权过问”的问题。 2.3信息传递滞后,影响事件处理效率 一旦事件发生,基层现场要及时将事件的真实情况反映上级,对事件进行准确的判断并采取措施。及时、真实的信息,是事件应急处理的基础与关键,在基层某些责任人不能用于承担责任,怀着侥幸心理,存在虚报、谎报、瞒报、拖延等情况,信息传递滞后,直接导致事件应急处理的效率较低,浪费资源且不能如期解决问题。 2.4缺乏应急设备,人才供给不足 在应急处理一线,最急需的就是应急设备和应急相关的人才,而在应急设备方面,许多基层地方准备得不够充分,设备硬件条件不满足应急需求也就延误了应急处理工作的最佳时机,致使事件影响扩大损失加重。同时,相关的人才储备也尤为重要,这一点不光是基层地方储备不足,即便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人才供给也不够充分。 2.5各方协作不力,应急体系不完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跨地区处理是综合应急治理过程中的一大难点,由于区域间临时协作的相关标准不够具体,在协作过程中区域间信息传递不够迅速不够准确,人员调动也难以在第一时间实现抵达现场开展应急工作,九龙治水的情况时有发生。 3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有应对措施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各项难题,我国已逐步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在与非政府组织力量合作的同时,对政府对应岗位的职权做了较为明确的标示,并颁布应急条例对相关的法律责任人进行追责以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更重要的是,建立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加强设备供给与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应急工作的高效展开。 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意识 针对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我国现已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讲座、社区宣传教育等渠道,推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人民的预防意识和应急技能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3.2厘清岗位职权,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在知悉岗位职权不够明晰的基础上,政府对相关的应急工作岗位的职权先后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也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以基层应急小组、社区应急队伍等形式,集民力、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3追究法律责任,确保信息有序传递 早在2003年政府便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其中明确列有“法律责任”章节,“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各类条款明确指出了对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传递。 3.4完善区域应急设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地方政府出资完善了区域内必需的应急设备,并实行定期进行维修与更新。同时,也积极引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才,落实相关的医疗、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加强应急处理的人才队伍建设。 3.5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体系 政府主持搭建应急指挥平台,各区域协调一致,借助于信息技术,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开展信息共享、任务分配、人员调拨等各项应急工作,避免群龙无首的混乱情况。以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以地方医疗、公安队伍为依托,以非政府组织力量为补充,不断完善应急体系,以实现高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对现有应对措施的细化与补充 现有的应急措施已经相当完善,整个应急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但不得不注意的是,信息时代谣言传播异常迅速,民众极有可能被利用,需要政府出面引导社会舆论。医疗机构作为应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也需要更为严苛的细节化管理,才能实现应急医疗的“天衣无缝”。此外,要充分表彰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社会典型,发挥其模范效应。 4.1注重社会舆论的引导,避免谣言传播 尽管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已经对散播谣言、煽动民意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并指出了相应的惩罚手段。但,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递非常迅速,而许多网民并不具备甄别谣言的能力,很容易成为谣言的传话筒、扩音器,为不法分子所利用。因此,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要及时关注民情民意,对不实言论要第一时间辟谣,要注重社会舆论的引导,严防谣言扩散。 4.2细化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应急医疗水平 在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中,最关键的一环还是地方的各个医疗机构。尽管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情理之中,但对于医疗器械消毒等工作的严格指标还是要等量齐观。因部分疾病可通过同一注射器械传染的特殊性,对于医疗机构的器械消毒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尤其是在应急期间,更是要上纲上线,以确保器械使用的安全。只有从细节上把握住医疗管理,才能确保应急医疗高水平运作。 4.3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发挥模范效应 对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尽管新闻中也偶有涉及,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对这部分人的曝光度还不够高,在树立典型、发挥模范效应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对先进单位和个体的表彰,将带动社会全体学习模范的良好风气,能够增强国民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凝聚力。 5结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巨大,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健康、经济、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并对国家的国际政治形象有重大影响。唯有在教育、医疗、公安、法律、经济等多方通力合作的情况下,在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协同努力下,以应急指挥平台为核心,有条不紊地展开区域内、跨区域甚至跨国际的应急协作,才能高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才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曲艳丽.医院感染管理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J].中国卫生产业,2018,(19):139-140. [2]王晓菲,郝艳华,吴群红,等.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8,(11):827-829+851. [3]马国庆.健康教育及健康传播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8,(19):147-148. [4]梁囡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97):295-296. [5]吕天宇,李晚莲,卢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横向府际合作机制现状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8,(04):436-439. 作者:南睿一 单位:太原市六十七中学
银行会计学论文:改进地方银行会计体系的研讨论文 摘要:目前,人民银行会计工作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还不适应改革的发展。应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和方法,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一、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人民银行的会计工作是加强金融管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工作,是银行全部业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近年来,会计工作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基础建设、完善内控制度、严肃结算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人民银行的会计工作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不严,具有内部制约性质的基本规定未认真执行。二是财务支出随意性较大,行为不够规范。三是会计监督不到位。四是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分析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民银行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要认真研究分析并加以解决。 二、会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成因分析 (一)内控制度落实的环境影响着会计内控制度落实的成效。 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的环境包括很多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单位管理者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会计信息的使用程度及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基层行对会计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软化,主要是个别县支行的领导对会计工作管理重要性在认识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没有真正把会计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平时研究少,过问少。主要表现为: 第一,有的行领导局限于传统观念,认为会计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即上级会计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局限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缺乏对本单位会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表现在会计工作满足于账平表对,资金不出现问题,从而使会计反映、监管作用未能发挥出来。 第二,部分行常常抽调会计人员搞行里中心工作,使一些会计人员不能正常从事会计业务;把会计业务熟练的人员充实其他部门,使会计部门成为基层行基础知识培训基地。 第三,有的主管行长缺乏对会计知识、会计业务的了解,关心本行费用指标的多少、经费的松紧较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了解不深不细,对会计信息缺乏认真分析,对自己是会计责任主体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岗位设定与现有会计人员配置的矛盾。 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县支行会计国库科承担着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双重职能,一般应设置接柜岗、记账岗、复核岗、联行岗、综合岗、系统维护岗、会计主管岗、事后监督岗、电子联行岗、票据交换岗、结算管理岗、会计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其中事后监督员、票据交换员、系统维护员、会计主管员不得参与日间账务处理,记账员、复核员必须交叉,联行来账、往账和联行对账与管理必须分离,印、押、证必须分开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存在人少岗位多的矛盾。要保证正常业务开展,必须一人多岗,一人多责,如遇培训、外出检查、正常休假等情况,兼岗和顶班就不可避免。人少岗位多的矛盾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按制度要求充实会计人员,就会不同程度出现混岗、兼岗现象,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不复存在,风险隐患较大;另一方面,县支行人员较少,会计业务量较小,按制度要求充实会计人员,势必造成会计人员占全行人员比重较大,人力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县支行其他工作的开展。 (三)实现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与县市支行人员素质的矛盾。 按内控制度的要求,联行、记账、同城票据交换、财务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原则上两年轮换一次,会计主管人员原则上三至五年轮换一次。强制性的定期轮岗或离岗审计,对防止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用联行资金,减少会计资金风险,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县支行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其一是县支行从事过会计工作的人员少,懂核算、懂会计管理的人员更少。据统计,某市9个支行中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不足50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不足20人,现有会计人员一半以上无会计证。在这样一个人员素质较低的情况下,搞岗位定期轮换条件不成熟。 其二是调整的新手较少接受过会计知识培训,对会计制度了解不多,对防范金融风险缺乏认识,特别是会计核算操作无从着手,需要一定时间培训、熟悉的过程。从该市各支行近两年调整的会计人员看,调整人员较多的行,出现的问题也较多。大范围地调整会计人员,势必影响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 其三是联行、结算工作技术性较强,联行结算人员必须对《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支付结算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才能适应人民银行结算管理的需要。外来的会计风险很大程度上是靠一线结算人员的工作经验来防范的,如果联行结算人员轮岗过勤,也会带来一定的会计风险。 (四)会计财务部门与营业部门、国库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协调。 在会计管理上,会计部门、营业部门之间时常出现不够协调的情况,这容易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重复。会计部门是辖内金融会计,也是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是具体业务操作部门。而县支行会计国库部门,既承担着营业具体业务,还要负责国库、会计财务业务,业务管理分别接受中心支行会计财务科、营业室、国库科三家的指导,由于具体工作布置和管理“政出多门”,县支行会计国库科无所适从。比如,在登记簿设立上,上级行三个部门合计要求设置登记簿有60种之多,近一半完全可以合并或撤消重复登记。如果三家在业务管理上统一要求,县支行会计国库部门能够节省一定的人力、物力,从事金融服务和结算监管,会使整个会计管理和监管有一个较好的发展。 三、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提高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会计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会计核算质量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而且关系到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从观念上实现两个转变,从工作上处理好一个关系。 第一是会计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中央银行会计是宏观金融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会计人员在管理范围上,不仅要管好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及时办理各金融机构的缴存款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清算,还要管理结算。在管理内容上,会计部门要利用其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搞好会计分析,通过其固有的反映、监督职能,为宏观管理提供可靠信息,同时做好内部资金和财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是会计工作要实现由“核算型”到“管理型”观念转变,即以记账、算账、报表、费用核算为中心的会计核算体系转到以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为中心,以执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为主要任务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央银行会计工作范围也要逐步延伸拓宽,反映、控制、监督、管理、分析、预测都是中央银行会计的职能和任务。 第三是处理好会计改革和加强会计管理的关系。会计改革势在必行,任务繁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金融活动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作为金融管理职能部门之一的会计部门,管理与改革同等重要。因此,应当处理好改革与管理的关系。改革可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而管理水平的提高又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开辟道路。人民银行会计应加快改革步伐,尽早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二)夯实会计基础,规范会计行为。 银行会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会计风险具有隐蔽性、持续时间长、危害大的特点。为确保会计核算操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必须从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入手,狠抓会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和会计行为。 首先是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约措施。对现有不合适、不合理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使之更严密、更完善,通过建章立制,使内控制度的触角延伸到会计核算的每一个角落,保证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堵塞漏洞。 其次是严密程序,强化管理。要按照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所有岗位都要制订制约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制度悬空。严格实行印、押、章使用与保管环节的相互分离,会计核算与事后监督相分离,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控。 再次是明确责任,奖罚分明。要对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会计岗位责任制作出明确规定,把会计制度、任务和工作职责具体分解到会计部门的各个柜组和岗位,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对主管行长、会计主管、复核员、经办员的责任应做出具体的规定,使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对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最后是加强事后监督。长期以来,人民银行会计工作反复强调对核算过程的检查核对,但却忽视了对核对结果的监督,核算过程中的检查核对只在经办人员之间相互进行,起不到应有的防范作用。为此,要设置事后监督岗位,对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建立会计核算的第二道防线。 (三)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 解决基层人民银行会计人员配置不合理、会计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只靠健全内控制度难以奏效,必须从改革会计管理体制人手,打破会计工作分级管理的体制,实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四集中”: 一是集中会计核算,就是改变现行人民银行四级会计核算管理体制。将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提至中心支行,建立以中心支行为基本核算单位,各县支行为网点终端的集中式会计核算体系。 二是集中事后监督,即在中心支行建立事后监督中心,把各营业网点的会计凭证集中到监督中心,监督人员按照业务种类、凭证要素逐笔监督审查,对照核算中心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差错,杜绝各类违章、违纪及违法行为,达到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会计风险的目的。 三是集中账务查询。即在核算中心设立查询专柜,专门负责各类查询查复,以检查发现查询中漏查、错查、迟查现象。 四是集中会计档案保管。即集中核算后营业网点的主要会计凭证,必须于次日传递到事后监督中心,由事后监督中心监督移交至核算中心。各营业网点可以不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由中心支行集中保管,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不仅有利于职能的转换,使基层人民银行摆脱大量繁琐的具体业务,集中力量,突出监管,而且也能很好地解决基层人民银行岗多人少的问题,既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可解决会计监督“四个不到位”问题和会计、营业室、国库三家在业务管理方面的不统一、不协调现象。 (四)全面增强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分析和管理水平。 会计核算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为此必须在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上下功夫。 首先要稳定充实现有会计队伍,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技能,使他们尽快适应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自觉按照各项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提高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自觉性。 其次,从领导到会计人员都要重视会计分析,充分发挥会计分析对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利用会计部门的自身优势,通过与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选择定点联系行等手段,详尽占有资料,充分利用电脑,建立对口的会计信息资料库,选用正确的方法,为决策和管理提供服务;建立会计分析和考核制度,将会计分析列为会计工作考评的项目,以促进会计分析的开展和分析水平的提高。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一体化道路的走向研究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加入WTO在即,世界经济的一体化,金融的全球化、网络化,人民币自由兑换呼之欲出等等因素,银行本外币一体化势在必行。银行人民币、外币业务的分离造成银行经营成本上升;相关经济金融及企业信息相互隔离;网络、网点机构资源浪费。而解决本外币一体化整合再造的关键在于银行会计的本外币一体化,银行会计的本外币一体化是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的基础。 一、银行会计本外币一体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银行会计业务是银行融资的基础,营销服务的窗口,金融、经济政策制定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银行领导层决策的依据。它的业务囊括了本外币的单位存贷款的核算、个人储蓄存款、外汇买卖、中间业务营销、银行结算、个人的相关贷款等。目前的状况是,一家银行,本外币两套科目、两套会计核算规章制度、两套计算机操作系统(有的银行可能存在本外币储蓄、对公四套操作系统)。人民币业务系统普遍优于外汇业务系统,中国银行比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体化程度高,经济发达地区比边远落后地区一体化程度高。从金融创新角度看:人民币金融新产品层出不穷,而国内银行外汇业务主要停留在传统业务上。大多数银行内部稽审人员对外汇业务的核算、规章及其操作系统生疏,对外汇会计的审计也停留在表面。银行本外币会计的分离已制约了银行业务的发展。 首先,对本外币系统分别进行研发、维护,分别制定本外币会计规章制度,本外币两套人马办理业务,相对于本外币一体化显然付出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其次,银行推出的各种服务如“一站式”服务,“首问制”服务,由于本外币业务的分离而不能落实。对银行外汇会计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不利于有关信息的相互沟通,造成人员及机构资源的浪费。面对激烈的银行竞争,各家银行纷纷探索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之路,这成为对银行会计本外币进行整合再造的催化剂。最重要的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贸易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居民个人外汇存款相当普遍,个人外汇买卖活跃,B股对境内居民开放,进出口贸易增长带来了单位外汇业务量的增加。在“结售汇制度”下,外汇与人民币会计也日益密切。我国银行的分支行制度——机构网点众多的优势对银行会计本外币进行整合再造、增强竞争实力也提供了条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为经济落后地区的银行提供了机遇,为该地区银行本外币一体化及深化、创新打下了伏笔。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为银行会计本外币一体化提供了现代高科技和信息技术的支撑。 二、银行会计本外币一体化提高了银行的竞争能力 银行在高科技的支撑下,只有全面提高营销功能和水平,本外币融为一体,借助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成果,才能在营销品种和营销手段上进行持续创新,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安全、快捷”的服务。银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为金融创新,服务质量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环境。如有的银行已推出的“一卡通”,客户只要办理一张信用卡,人民币和外币业务都可以办理。借助“一体化”的网络平台可划转B股资金,外汇买卖业务中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可直接划转入账。“一体化”借助网点优势,极大地方便了客户。 本外币会计的一体化实现了数据和信息的全面集中处理,及时、高效、准确地反映到管理部门,决策层根据市场情况迅速作出反映。本外币会计的一体化扩大了基层的金融业务品种,使分支机构有更大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同时由于本外币会计的再造整和,规章制度的统一和规范,系统的完善,审计工作得以深入全面展开,从而分支机构的协调、监控职能通过另一部分权力的集中得到了加强,提高了银行的竞争能力。 三、银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的基础及再造设想 银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绝对不是简单的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的组合,它是银行再造的一部分。银行会计系统借助高科技和信息技术的支撑,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现有的业务流程,以期在成本、质量和反映速度等方面有所突破,将原本分散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有利于客户、适应市场需求重新整合。 银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的基础,一是人民币、外币会计都遵循相同的会计原理,例如借贷复式记账、凭证要素、核算方法等;二是可以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例如科目的使用,印章的管理,现金的管理,账簿的建立,会计报表的编制等;三是目前存在的已优化的高科技平台诸如“通存通兑”、“城市网”、“网上银行”、“ATM”、“POS”系统是银行会计一体化的技术基础;四是银行会计人员学历、素质普遍提高,对于外汇业务的操作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为银行会计一体化提供了人员基础。 银行会计本外币一体化首先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对相同经济业务分类统一会计科目、科目代号及其核算方法,本外币统一使用。规范本外币会计核算程序,对不相干业务的科目予以保留或增设,例如外汇业务特有的“经营套汇”、“代客套汇”、“特别折算”。统一规章制度,包括重要凭证、印章、现金等。统一账簿的建立,报表的编制要求,保留对外汇会计报表的特殊要求,如汇率折算、重估后对报表的要求。 银行人民币、外币会计各有其特点和要求。人民币作为我国的唯一可计价流通的法定货币有其普遍性,金融品种多。而外汇业务受外汇管制,政策性强,最基本的特点是我国目前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任何资本项目的业务外管局要进行审批。外汇买卖业务受汇率的影响,经营性强。这就意味着本外币一体化对银行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及外汇知识,加强现有外汇人员人民币会计培训及现有人民币会计人员的外汇业务培训是一体化的当务之急。提高银行会计人员素质,在观念上从传统业务的操作人员向现代银行的经营参与者转变。 以效益为中心。“一体化”系统应在现有的,或进行升级的网络高科技平台上,通过总行牵头,集中全行优秀科技力量进行开发,再向分支行推广。或者将经济发达地区银行开发的已进行整合成熟的银行会计一体化系统借鉴过来,由总行统一向分支行推广。总行集中分支行的优化建议,统一进行改进。应尽量避免分支行各行其是,重复投资。 “一体化”的银行,并非任何网点任何业务都能办理,有的业务必须经过人民银行、外管局的审批,有的业务超出一定金额要经上级行授权。“一体化”的银行会计应重新审视各项风险,严密核算程序,设立预警功能,譬如结售汇业务出现短敞口,系统自行平盘;超出一定敞口数量,系统强行平盘;大额提现系统自动提示授权等。内部控制的严密考虑应是“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优化的风险预防及控制办法论文 会计电算化是电子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会计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会计工作发展的方向。在我国,银行会计电算化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从信用卡自动提款到票据自动清分,从储蓄通存通兑到汇兑天地对接,从银行证券联网到网上银行,银行会计电算化包含的业务越来越多,囊括的范围越来越广,辐射的空间越来越大。面对飞速发展的银行会计电算化现实,我们研究和探讨银行会计电算化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银行会计电算化设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银行会计电算化从发展过程看,通常分为会计核算电算化、会计管理电算化、会计决策电算化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由低到高的递进过程。每一阶段电算化的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电子计算机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所谓银行会计电算化设计风险就是指在实现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因考虑不周而形成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弥补困难、花费大、有一定潜伏期、影响全局等特点。设计风险表现的形式、反映的问题多种多样。有的反映在硬件上,比如内存不足,这主要是当初会计电算化仅考虑某个部门、某种业务,而没有用发展的眼光从战略的角度来选择使用硬件设备。有的反映在软件上,比如软件设计功能欠缺,这主要是程序开发人员不熟悉、不把握业务人员实际需求或业务人员对电脑所提需求被遗漏、监督认定不够造成的。 在实际中,反映在软件上的设计风险要比反映在硬件上的设计风险更常见。以某行开发使用的信用卡业务核算系统为例,该行应用程序的开发是委托深圳一软件公司,开发时由于仅从信用卡业务考虑,结果造成该系统会计核算的“单腿跳”,所出的账表无法满足会计核算的规定和要求,给信用卡业务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并被政治修养不高的员工钻了空子,造成了该行经营的较大损失。再比如全球都在关注的电脑“2000年问题”,这也可以归入设计风险,如果解决不好,将直接对银行会计核算造成重大影响,给银行经营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控制和防范会计电算化的设计风险,重点应放在事前。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是要注重硬件选择的长远性,必须经过技术论证、业务发展论证;二是要注重会计软件开发的规范性,必须在符合现行会计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实际业务需要;三是要注重会计软件开发的前瞻性,必须充分估计以后可能出现的变动,必须考虑解决可能出现问题的方法,必须提供灵活多样的参数维护手段;四是要注重会计软件开发的科学性,必须有编制规范及内容齐全的文档资料,必须留有必要的数据接口和程序接口;五是要注重会计软件开发、推广的程序性,必须有开发需求认定,已完成软件理论认定、已完成软件实际测试等环节和手续。 二、银行会计电算化技术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几十年来,计算机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的趋势。这不仅表现在电子计算机主要内部元件经历了真空管、晶体管、集成电路、大规模集成电路发展阶段,而且表现在CPU、BUS等内在功能的提高以及各种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断更新换代和升级。同时,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认识和使用电子计算机的人员越来越多。所谓银行会计电算化技术风险就是指在实现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因技术水平不足或过高而形成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阶段性、时期性、变动性、局限性等特点。 银行会计电算化技术风险主要反映在软件上,尤其是应用软件。以手工和电算化账务处理数据流程为例,可发现因技术水平不足而对核算的影响。 上述两个结构框图见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基层单位会计电算化》(经济科学出版社,第54页、55页),书中将电算化账务处理数据流程图视为“打破了原有手工业务流程的框框”。事实上,会计手工核算依据同一会计原始凭证进行综合和明细二条线核算是会计不断发展和实践经验的总结。相反,按照电算化账务处理数据流程图实现的会计核算电算化,虽然也生产出类似手工核算的综合和明细核算账表,但它生产出的综合和明细核算账表会始终保持一致,因为它已失去一条线,因此也就失去了明细核算账表对综合核算账表通过两条线记账所实现的核对监督作用。 会计电算化技术风险还表现在因电子计算机使用人技术水平提高而利用软件设计、开发者技术方面的局限、漏洞等作案,比如破译电算化系统本身的防卫功能,在账户系统中盗用他人账户资金,在自动提款机上盗取他人资金等等。 控制和防范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技术风险,贯穿于电算化工作的始终。我们一是要不断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使用程序版本;二是要不断改进、变换和提高系统本身的防卫功能;三是要不断提高数据加密水平和手段;四是要保管好重要的文档资料。 三、银行会计电算化操作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操作系统是计算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有效的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和硬件资源的软件。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各单位应根据硬件的结构体系选择适合本单位需要的操作系统。我们在这里所讲的银行会计电算化操作风险是指依附于电子计算机操作系统因操作应用软件不当而形成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多发性、普遍性、多样性等特点。 银行会计电算化摆脱了传统的手工核算方式,同时对会计人员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操作上看,要求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才能胜任交付的工作,同时上机时必须依规程进行操作。从思想上看,要求业务人员必须有高度自觉的安全防范观念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就会出现银行会计电算化操作风险。 由于银行会计电算化操作风险具有多发性、多样性、普遍性的特点,因此,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危害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属于无意操作风险,如因工作粗心大意误输机、漏输机、重输机等,这种情况下常常会造成结算事故或给银行经营带来损失。有的属于有意操作风险,这主要是银行内部犯罪分子通过窃取他人密码或本人通过某种操作方式,单独或内外勾结达到侵吞国家财产、占用或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操作人员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操作风险,是一种犯罪行为,通常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巨大。 控制和防范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操作风险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操作控制方式来实现。目前,最常见的控制方式是特殊业务通过授权完成,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不能涉及全部业务。,另一种方式是二次录入,这种方式的缺点是监督发现问题滞后,容易失去防范有利时机。笔者比较倾向于机上覆盖式复核同授权及二次录入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控制操作风险,所谓机上覆盖式复核就是电脑操作也分为经办人、复核人两个岗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录入后不能进入复核系统(会计系统),复核人员不能进入经办系统,经办人员的业务只有经过复核人员的要点式覆盖,并经确认后才能进入会计系统。 四、银行会计电算化管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建立健全银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银行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维护银行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生损失和跑冒滴漏,防止失误和及时纠偏,是弥补设计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的重要手段。所谓银行电算化管理风险就是指银行在会计电算化应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形成的风险,这种风险具有无意性、依赖性、诱导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银行会计电算化管理风险的无意性,主要是反映这种风险的产生是管理者主观愿望所不希望的,管理者是无意的。依赖性主要是反映这种风险的产生是管理和操作者在主观上缺乏管理控制意识,过分相信和依赖程序的逻辑检查功能。诱导性主要是反映这种风险产生后如果不吸取教训,如果不立即堵塞漏洞,就会有新的诱犯者。广泛性主要是反映管理风险可能产生于任何一个环节,从人员分工到部门划分,从前端工作站到机房主机,从常规操作到意外情况处理,从备份磁盘保管到机房防火、防潮、防盗、环境等,忽视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给银行经营带来严重的后果。 控制和防范银行会计电算化的管理风险,离不开人们主、客观的努力。我们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意外情况处理制度等;二是要加强教育,树立管理者和操作者的风险防范观念,提高员工遵章守纪、按规操作的自觉性;三是要建立起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和与之配套的赏罚机制。 总之,银行会计电算化程度的提高,无疑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极大的益处,但也给银行经营带来了风险。我们只有重视防范风险,才能避免风险。因此,银行会计电算化越发展,越应重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和审计的道路走向思考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主要特点,认为中国上市银行现有业务的会计标准已基本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差异分析主要表现为会计标准的运行差异,提出了“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越接轨,会计审计职业判断越重要”之观点。并认为,会计和审计标准的国际化、会计大集中、管理会计的广泛应用、会计核算和管理手段现代化以及银行内审大稽核、监管审计社会化和专业化、上市银行报表审计单一化是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必然发展趋势。 【关键词】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现状发展趋势 一、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特点 1政府是会计审计标准的供给主体。任何国家的会计审计法律都是由国家制定的,因而都具有国家的性质。然而作为会计审计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其供给主体却有很大的不同,国际上主要有政府供给、民间职业团体供给、由政府与民间职业团体共同供给三种模式。美国、英国等是民间职业团体供给模式的代表,法国等则是政府供给模式的代表。我国会计审计标准历来以政府为供给主体。考虑到会计审计标准涉及许多技术性问题,会计审计方法和会计审计质量关系到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尽管在我国会计审计标准制定过程中成立了国内外咨询专家组,并在正式颁布之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但实质上我国会计审计标准的供给主体仍然是政府,即属于政府供给模式的典型代表。 我国坚持以政府为主体供给会计审计标准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会计传统,通过立法来规范会计行为是中国会计的重要特征。二是政府作为会计审计标准的供给主体,既可以保证标准的权威性,又可以减少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缩短制定过程和实施推广过程,提高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时效性。三是在大型企业尤其是银行业及上市公司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具有的主体地位也是政府制定会计审计标准的重要原因。 2会计审计标准的实施具有强制性。根据我国经济学家林毅夫的研究成果,制度变迁有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基本类型。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制度不均衡所引起的获利机会而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创新;后者是指政府命令或法律的引入、实施而引起的现行制度的变迁或替代。由于我国会计审计标准制定方面的传统,加之我国快节奏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尤其是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迫切要求会计审计标准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变迁。强制性会计审计标准变迁的优点在于,能利用政府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从实践来看,为保障商业银行会计审计标准的实施,政府专门设立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性监管。 3制度的变迁具有渐进性。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作为政府“大出纳”的历史使命,实现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建立起了统一法人管理体制。在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中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资本市场的迅速兴起和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转向股票等直接金融产品,银行的传统业务开始受到冲击;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传统的优势被打破;经济的发展推动着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新的银行业务品种和服务手段不断推出等。 与此相适应,银行会计审计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渐进式变迁,表现为“逐步推进、分步到位、先易后难”。从1985年的《会计法》到以后两次修改的《会计法》;从《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5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1992年11月)到《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和已颁布的13个具体会计准则;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到《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2000年12月);从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1995年12月)到《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2001年1月)和《银行间函证程序》(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2001年1月)。从所有这些制度性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审计改革的过程是在“边学边干”、“摸着石头过河”中进行的,是分步推进的,是在适应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渐进式推进的。 4不同商业银行的会计审计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虽然1993年开始的会计改革打破了按行业分别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和制定会计制度办法,但在经济的转轨时期,银行系统内部在会计制度的设计与制定上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一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经营对象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会计制度与规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他业务均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现为《企业会计制度》);上市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其他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外,还必须执行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城市商业银行执行《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二是同一银行业务在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会计政策差异大,主要表现在:(1)呆帐准备虽都采用备抵法核算,但非上市银行的呆帐准备只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计提;而上市银行除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计提一般呆帐准备,还需要根据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计提专项呆帐准备。(2)利息收入的确认,在2000年度,非上市银行的应收利息核算期间为180天,而上市银行只有90天。(3)坏帐准备的计提,非上市银行根据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计提;而上市银行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贷款对象或债务人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地估计计提,如深圳发展银行2000年年报坏帐准备计提比例高达52%.(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非上市银行不计提;而上市银行必须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计提。(5)贷款的核算,非上市银行只执行“一逾两呆”分类核算方法;而上市银行除执行“一逾两呆”分类核算方法外,还必须执行“五级”分类方法计算。 在审计方面,1995年1月,审计署发文明确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管辖范围;1996年12月,又出台了《国有金融机构财务审计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可依法对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管;2001年1月,财政部通过中国注协公开了《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和《银行间函证程序》两个单独的商业银行审计标准。各商业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开始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从2000年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银行除接受监管当局的审计外,还“应聘请有商业银行审计经验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此外,应增加审计内容,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中国上市银行的会计和审计问题研究 目前,中国大陆有深圳发展银行(1987年成立,1988年普通股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首家挂牌公开上市)、浦东发展银行(1993年成立,1999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中国民生银行(1996年成立,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三家上市银行。 1中国上市银行现有业务的会计标准已经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和中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为各有关方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成为上市银行会计标准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这也对上市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的努力,就上市银行现有业务的会计标准本身而言,已经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具体表现在: 第一,注重资产质量。根据我国有关上市银行的会计标准,上市银行必须采用贷款“五级”分类法,并在期末披露“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各级贷款呆帐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必须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必须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对不能使银行受益的待摊费用,“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银行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不论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冲减净资产并在年末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全面体现了谨慎性会计原则。一是收入确认谨慎,按“双90天”确认利息收入。即“发放的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及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利息收入,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表外核算的应计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款期的利息收入。”二是上市银行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不实资产及时、足额计提呆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以提供更加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三,实行国际通行的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做法。根据会计制度计算的财务成果是会计利润(利润总额),按税收制度计算调整后的利润是计税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在我国,上市银行要使会计制度得以很好地贯彻,并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必须遵循会计和税收相互分离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制度如有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或不协调的,应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纳税时再作调整。比如,上市银行提取的各项准备的规定,提取比例由银行根据自身资产状况自行确定,这就必然会出现会计制度规定与国家税收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在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不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会计的“稳健”等若干会计原则将无法贯彻。 第四,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规定明确。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由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会计制度只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虽然1993年进行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但是,当时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没有完全解决会计的确认、计量问题,仍然只规定了会计记录和报告,这种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规范簿记的内容。市场经济发展至今,上市银行必须“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重大问题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会计的角色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客观上要求恢复会计的本来面目,即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作出规定。因此,财政部2001年4月17日在答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审计中有关问题的函》中明确指出:“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财务会计处理问题,应按上述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系指上市银行的存贷款业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财会[2000]20号文的规定;其他业务暂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作者加注),不应再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制度。”此次《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借鉴了国际惯例中的财务会计概念,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2中国上市银行的审计。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行为的实施。从目前情况看,上市银行的审计分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一般由专设的稽核部门实施;外部审计包括监管当局的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监管当局的审计,是指中央银行、证监会、国家审计机关、财税部门等监管当局为履行监管职能,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上市银行经营管理与业务活动的合规合法性及任期经济绩效进行监督检查。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是上市银行股东大会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要求,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银行的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所进行的独立审计。如前所述,中国上市银行的财务报告审计,需要接受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审计”。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标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标准是《国际审计准则》。 3中国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差异分析。从已公布的2000年度审计报告来看,三家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差异较大,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差异的存在是全方位的,涉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各个方面;二是差异表现为同向,不存在同类项目间相互中和或抵消的可能。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理性上分析,会计信息的境内外差异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标准本身的差异;二是运用会计标准时所产生的运行差异。由于中国上市银行的会计标准已经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所以,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差异主要表现为会计标准的运行差异,即会计职业判断的差异。可以说,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越接轨,会计审计职业判断越重要。因此,银行会计实务者和注册会计师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水平。 三、中国商业银行会计的改革目标和发展趋势 1中国商业银行会计的改革目标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刘玉廷博士的研究,中国金融会计改革的目标有三:一是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完善稳健的会计制度,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具体到商业银行,就是要推进和适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清晰产权、分明权责、科学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二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披露的透明度,防范金融风险。三是适应WTO的要求,实现银行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便于国外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发展潜力,方便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2000年度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差异分析比较表单位:亿元 注:1上述三家上市银行的具体数据分别来源于各自的2000年年度审计报告;2绝对差异=境外审计数—境内审计数,相对差异=绝对差异/境内审计数 2我国商业银行会计的发展趋势 趋势一:会计标准国际化与银行业内部会计标准的统一 如前所述,中国商业银行所执行的会计标准是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竞争环境是不利的。因此,通过将国际通行的会计标准全面引入我国商业银行,银行业内部统一会计标准,摒弃现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银行、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会计标准的差异性,应是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基本趋势。 在会计标准国际化建设方面,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1)注重资产质量。严格按照资产的定义,合理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的各类资产价值,确保资产价值真实可靠,提高资产质量。特别是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贷款对象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贷款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和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呆账准备,科学计算资本充足率。(2)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对发生或有损失可能性较大的或有事项,在表内确认和计量或有损失和预计负债;并充分披露各种担保业务、未决诉讼、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等或有事项。(3)按照商业银行股份制要求和巴塞尔协议的规定,科学核算所有者权益,为商业银行研究资本充足程度、筹集与充实资本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4)按国际会计惯例和谨慎的会计原则,确认利息收入政策。即发放的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及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利息收入,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表外核算的应计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款期的利息收入。(5)全面引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6)对国内尚未发生过而国际银行比较规范成型的银行业务,全面引入国际会计标准和国际惯例,以规范中国商业银行今后相同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趋势二:会计大集中 适应统一法人管理体制的会计大集中是未来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会计信息的传输与交换连接方式、速度等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中国商业银行统一法人管理体制要求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生成与会计档案管理能够同步在系统内的总、分支机构中得到迅速反映和管理,手工核算与纸介质记录将逐步为电子工具和电子信息取代,银行与银行、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及其资金清算信息能通过电子信息方式即刻完成;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会计和支付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被联为一体,建立在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将成为银行最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业务管理系统。这一会计信息系统能为银行投资者、债权人、管理部门和监管当局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因此,中国商业银行统一法人体制会计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要集中会计核算、集中事后监督、集中编制会计报表、集中会计档案保管,并按照“物理上集中摆放、逻辑上分期控制、资金上集中清算”的方式统一资金清算。 趋势三:管理会计的应用 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重信贷指标、轻内部管理、重数量增长、轻质量增长,信息系统基础落后,成本资料和分析手段欠缺,成本费用观念淡漠,忽视成本、效益的恰当配比。在面向市场、走向市场的背景下,全面引进和运用旨在解析过去、控制现在和规划未来的管理会计成为未来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具体包括:(1)通过计算机技术等信息科学技术,实现业务流程再造;(2)推行责任会计制度,完善“一级法人、分级管理”体制下的激励约束机制;(2)严格实行全面预算和预算控制,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3)建立存贷款品种成本效益分析系统和费用管理系统,强化利率等产品定价机制;(4)严格项目投资评价,施行系统化管理制度。 趋势四:会计核算和管理手段现代化 未来中国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主要表现在:一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如数据库技术在会计信息的采集、处理、储存和会计内控的运用,网络技术在支付结算、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中的运用,计算机通讯技术在会计信息的传输、电话银行的运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在ATM、自助银行、手机银行的运用,多媒体技术在电子回单箱、各种自助性银行业务的运用。二是人工智能技术在会计内控中的全面运用。三是业务摘要显示、打印“汉字化”。四是缩微胶片、光盘缩微等缩微技术在会计档案中的运用。五是会计档案电子介质化趋势,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CD盘、MO盘、磁带和磁盘等无纸化介质将成为主要的有效的会计档案。 四、中国商业银行审计的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审计标准国际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加快改制和转变经营机制步伐,按国际通行的规范公司制即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因此,中国商业银行审计未来发展的主题趋势就是审计标准的国际化。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呈现出大稽核的趋势。在组织管理架构上,实行垂直领导的内部稽核体制,对总行统一法人负责,审计机构与人员独立;在审计内容上,将会计信息审计与整个经营管理活动紧密联系,合规合法性与提高盈利能力和防范风险结合起来;在审计方式上,将事后的审计监督向事前和事中审计转变,并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加大非现场稽核比重,使风险控制重心前移。总之,通过加大稽核力度,创新稽核手段,树立稽核权威,建立起由业务常规稽核及后续稽核、调岗离任稽核、专项稽核、内部控制制度稽核、非现场稽核和电脑稽核等组成的大稽核体系。 3监管审计社会化、专业化。中央银行、证监会、财税部门、国家审计机关等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审计,将由现时的直接检查,逐步转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监管专门审计,使监管审计呈现出社会化、专业化趋势。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义务直接向监管当局报告任何有损银行正常运营、违反法规和不利于银行稳健运行的事项。此外,监管当局可随时要求审计师对银行的特别业务或领域进行专题调查,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审计师、银行和监管当局定期举行各种会议,讨论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 4上市银行财务报告审计将从“境内外双重审计”向“单一审计”过渡。从短期和现实基础来看,对上市银行实施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审计是有必要的。因为上市银行的会计标准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接轨,只是由于境内外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熟悉和了解我国国情,在审计时较多地考虑银行的现实环境,难免出现松弛现象;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则不太熟悉和了解我国国情,在审计时难免过于教条。所以,短期内对上市银行实施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审计,既有助于上市银行按国际惯例进行运作,又能较好地处理好上市银行的现实问题。 从发展和成本效益原则来看,上市银行只需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告审计。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既可以是境外知名的事务所,也可以是境内的事务所,关键是看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职业判断水平与能力、是否能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鉴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当务之急是提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职业判断水平和严格职业道德规范。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风险预防方法的探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银行会计;会计风险;风险防范;会计风险防范;银行会计风险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条件下,银行业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日益突出。特别是银行风险问题,受到业内高度重视。如何化解和防范银行风险成为当前银行管理活动中一个十分迫切而又重要的内容。 一、引言 银行会计制度是规范银行会计行为的准则。会计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执行不力就会发生会计风险。目前各家银行管理者普遍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抓营销、清陈欠上,一些银行管理层对会计风险防范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忽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度缺陷造成社会上不法分子和个别会计人员有机可乘。已有的各项会计规章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则会留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为:一是会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印、押、证”做不到三分管,保管联行印章、密押人员临时离柜不上锁,换岗不详细交接等。二是有关人员把关不严,票据不折角验印,日常核算中漏盖、错盖印章的现象较多。三是操作规程不规范。一些领导和会计经办人员不熟悉近几年新颁布的会计结算法规,对一些业务只凭老印象办理。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各家银行普遍存在下列现象:票据大小写金额不符,凭证、账号、户名、金额随意改动,印鉴缺损,银行印章不齐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漏盖骑缝章,转讫章、现金收(付)讫章、业务专用章等不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存在乱用会计科目现象,利息计算不准确,多收、少收、漏收利息现象时有发生,滥用银行内部凭证,不按规定用途和程序审查批准。 会计风险由内外两方面的因素构成。外部风险主要表现在金融诈骗、政策性亏损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内部风险由会计主体主观和客观因素引发。 二、强化会计电算化系统风险控制 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应结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点建立内控制度。采用电算化会计处理以后,银行各个管理部门越来越依赖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所产生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而这些记录和报表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取决于内部控制功能的强弱。银行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潜在的控制问题比手工会计信息系统更多,更为复杂,其技术性也要求更高。于是,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如系统文件不可读,易于被篡改和毁坏,如果编程错误,则会造成错误的重复性和连续性,更有可能产生舞弊和犯罪行为等。由于会计电算化系统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日益增多,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很难保证银行会计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能够及时、准确,更谈不上有效地利用这些信息来安排各项经营活动。要提高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可靠性,必须针对银行会计电算化的特点,从电算化系统的研制开发与维护、职责分离、系统鉴定、应用环境、操作、数据输入、输出、系统安全、硬件与系统软件控制等多方面研究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措施。由于各行情况不一,内控制度不可能完全一样,但在目前条件下,为了指导各行建立完善的、恰当的内部控制,加强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人民银行总行应制定一个统一的会计电算化内控制度作为指导,各行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建立一套适合自身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管理和控制制度。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防范银行会计电算化带来的会计风险。 三、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制度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为对付日益加剧的金融风险,除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以外,普遍采取了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外部措施建立金融风险保险制度。结合金融业的实际,应对资本充足率及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金融企业实行低保险,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从发展眼光看,金融企业投保可以使客户增强对银行的信任感,是加快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金融会计风险的补偿机制,可先将一些风险大的业务项目参加投保,例如对储蓄所工作人员和出纳人员的人身安全险,现金收付安全险,票据支付结算险,联行往来等风险。还可采用由金融企业自己提取风险准备金的补偿机制,但须取得财政部门核定的提取项目和费率,允许列入成本。 四、提高会计队伍的素质 金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赖于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硬、管理水平高的会计队伍。为此,(1)必须对会计人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造就一支精通各项规章和有章必循、执章必严、敬业勤业的会计队伍。(2)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会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短时间、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达到熟练地掌握各项业务技能。(3)要选好各级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不仅要政治素质好,精通会计业务,还要有较强组织能力,善于用人,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优良品质去影响会计群体。(4)对会计要害岗位的人选应严格把关,经常考核,不仅要注意其八小时内的表现,还要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如发现生活异常,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经教育无效,要调离要害岗位。 与此同时,加快与国外银行的学习、交流,以借鉴和引进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思想和制度,加快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外资银行的全方位进入所带来的示范效应,为我们加快管理创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助于我们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彻底打破内部分配关系中存在的平均主义,贯彻责权利相结合、按劳取酬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五、提高认识,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 扩大业务规模,增强资金实力,是银行的发展方向。但发展要建立在稳健的基础上,要注意风险的防范。从农行的效益上讲,不仅存、贷款、结算业务、中间业务创造效益,防范会计风险实际也是效益实现的保障。因为会计风险的存在,是造成资金损失的基础,而有效地防范了会计风险,就相当于创造了相对效益。在发展业务,增设营业网点时,不仅要考虑业务收入和人员成本的关系,而且要考虑投资成本。这样,就可撤并那些高险低效的网点,加大集约化经营的步子,推动财会力量的加强,有效地加大会计防范风险的力度。 六、总结 总之,财会人员一定要把好“财会关”,管好“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为准则,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向党和人民负责,坚决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权益,不断完善财会制度,努力提高财会水平,控制银行会计风险,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的关系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治理商业银行 论文摘要: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治理的完善也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文章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奋司治理的关系为基础,利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会司治理完善程度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指出公司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关系。并以商业银行为例,探讨当公司具有众多的分支机构时,如何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一、引与文献综述 1720年的南海泡沫导致的英国商法革命;2001年安然事件暴露的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金融危机中金融巨头倒闭引发金融监管的思考。这些都使得理论界和业界意识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关系,是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注册会计师审计也产生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帮助其作出合理的决策,这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公司治理研究一直都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在国外,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由于委托人和人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较大的成本。这种成本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审计通过鉴证可以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外部审计构成公司治理机制的一部分(DeAngelo,1981)。在国内,韩东京(2008)的研究成果表明:上市公司是愿意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作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的,但整个审计市场质量还不高,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而针对公司治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影响,余宇莹基于系统论的视角,研究公司治理系统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发现公司治理系统越好,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越小,审计质量越高。 上述研究成果是从审计与公司治理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两者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一个角度分析不能体现其相互作用的机理;二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大型商业银行及集团公司的出现,审计对公司治理在作用机理上出现了新的变化。基于以上两点,本文利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公司治理完善程度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会促进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也会促使公司治理日趋完善;公司治理程度低,公司没有动力聘请高质量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不利于激励公司完善治理。文章最后以商业银行为例,分析当公司具有众多的分支机构时,如何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公司治理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将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与审计程序联系起来,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商业银行治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了解商业银行的性质以及内部控制成为风险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也将公司治理环境作为风险应对的考虑因素。这不仅是公司完善治理的内在动力,同时公司治理层同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相关内部控制环节进行再设计,以完善内部控制。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时,会将交易的内部控制目标与关键内部控制联系起来,这将有助于公司相关交易所涉及人员在业务流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比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户设置不合理,入账时间不合理,未按规定更正入账错误等,注册会计师审计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使公司治理趋于完善。 (二)公司治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影响 公司治理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完善的公司治理会导致审计委托关系的异化,从而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部分上市商业银行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而非上市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审计委托关系上就表现为企业的经营者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审计委托人,这样的公司治理模式下产生的审计委托关系将会降低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影响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来影响审计质量。公司治理是会计信息的第一层过滤器,完善的公司治理能有效地防止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是由于可能存在公司组织结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监事会失效的情况,企业的经营者就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和财务舞弊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而对其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及审计要求的“合理保证”,不可能发现公司所有失真的会计信息,而作为审计需求者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只关注审计报告的结果,二者之间的“期望差距”使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满足这些审计需求者的程度不高,即审计质量不高。 (三)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 公司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互作用是公司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博弈的过程,其收益矩阵如表1、表2所示。M代表公司经营者;A代表注册会计师。 1.不存在审计合谋,相应的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健全 由于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健全,因此当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册会计师质量低时,注册会计师将承担法律责任和法律诉讼的风险。则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高)。 2.存在审计合谋,相应的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不健全 由于审计法律责任履行机制不健全,因此公司治理不完善时,注册会计师将综合考虑或有收费、可能失去审计客户以及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诉讼的风险,选择低质量的审计,出具不实的审计意见。则该博弈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分别是(公司治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高)、(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 商业银行治理越不完善,越会对注册会计师施加更大的压力,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可能屈从于客户的压力而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从而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出现“公司治理不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的“恶性循环”状态。如果商业银行将审计视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那么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有助于公司完善治理,出现“公司治理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高”的“双赢”状态。 注册会计师也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不与公司进行审计合谋,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展开审计工作,促使公司必须完善公司治理;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不高也会给管理层舞弊、粉饰财务报表提供机会,注册会计师审计没能起到很好监督的作用,这将不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三、商业银行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商业银行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规范化治理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性方面考虑,商业银行需要重视内部控制以及管理信息系统。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受内部审计模式、内部控制受经营者观念的影响,效力有一定的局限,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对这些分支机构财务报表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将分支机构存在的问题与治理层进行沟通,治理层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商业银行综合利用内部控制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的目的。 商业银行审计与一般公司审计有所不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商业银行审计本身就具有较大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分支行众多,注册会计师不能对其进行全面审计,只能选择部分分支机构进行抽查,又由于审计抽样的局限性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及定性的审计评价,使得商业银行审计具有特殊性。二是商业银行业务复杂,由于不断扩展和创新,每个业务都包括大量的信息资料,给审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审计人员很难全面掌握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情况,而且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现有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知识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审计技术方法滞后于金融业信息化的步伐。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审计对于商业银行治理的重要性和商业银行审计又存在上述的问题,这两者的矛盾如何解决,商业银行如何更好地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如何提高审计质量,达到商业银行治理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双赢”的结果?超级秘书网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提高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笔者认为应该逐步改善证券市场的法律环境,引导审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增强独立性和执业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建立声誉和品牌,逐渐发挥出较强的外部监督能力,减少公司中的问题,改变实际的审计委托模式,提高治理效用。 第一,明确界定商业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改变实际的审计委托模式。公司治理的形成和有效运转取决于组织的职责、权限。从纵向上看,必须明确股东与董事会的委托受托经营关系,划定出资权与经营权的界限,必须明确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委托受托管理关系,划定决策权与执行权的界限;从横向上看,必须明确监事会的监督权力和责任,监督的责任必须与细化的监督权力相互对应。在合理的公司组织架构基础上,改变实际由经营者委托的审计模式,有效避免审计合谋,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第二,建立审计声誉市场,完善审计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审计声誉的建立是由审计服务品质、足够的综合能力、较高的品牌专用性等因素互动而成的,而治理完善的商业银行倾向于接受高质量的审计,因此审计市场应该主要从培养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建立审计服务质量的识别和控制系统、以及完善促进审计市场合理竞争的相关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改进。二是必须强化审计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提高审计服务的收费,激励注册会计师付出与之收益对等的工作;同时加大审计失败所应承担的责任,使提供低质量审计服务,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成为高风险行为,从而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自觉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良性循环格局。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会计风险控制的意义;银行会计风险控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会计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认识上不充分,理解上有偏差、未形成完整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滞后、核算程序未形成刚性约束,存在薄弱环节、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弱化,缺乏评价指标、建立多层次会计控制体制,明确各层次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等,具体资料请见: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会计业务作为银行的传统业务,在银行业不断开拓与创新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强化会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已成为各家银行的共识。 一、会计风险控制的意义 会计风险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现代管理手段的不断发展,会计控制方法也逐步增多,如何结合银行业务特点和经营实际,选择适当的控制方法,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已成为各家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为了实现其稳健经营的目标,必须将内部控制的重点放在防范风险上。银行会计是实现银行业务的基础环节,相对于银行风险控制的整体而言,会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银行会计风险控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认识上不充分,理解上有偏差 银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对风险的控制认识还不充分、不确切、不完整,存在着这样几种倾向:一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对内控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认识不够;二是以为内部控制是稽核、审计或管理层的事,与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三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相互牵制,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与手段没有整体认知。上述认识上的不充分、不完整是导致会计风险控制措施难以落实、会计控制难以发挥应有效用的重要原因。 2.未形成完整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滞后 一是有关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原则性较强,操作性不足;二是有关内控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散见于各种会计制度中,既缺乏完整性,也弱化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三是制度建设上存在滞后性。从总体来看,银行内控制度对新技术、新问题研究不充分,在会计制度中所体现的内控措施落后,如对电算化条件下如何防范风险,在“柜员制”劳动组合下如何实施有效控制等,尚缺乏制度规定。 3.核算程序未形成刚性约束,存在薄弱环节 多年来,银行会计无论是手工操作还是电算化处理,都遵循“双线核算”的原则,相互联系、相互牵制,有着一套较完善而系统的核算程序。但是,在银行中间业务的不断拓展和新技术手段广泛运用的条件下,内控制度却未及时跟进,现行核算程序中也暴露出了逆向操作、“一手清”等隐患。如结算制度规定,应先收妥款项再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但有些操作人员却是先签发汇票、本票再收款;又如制度规定,商业银行跨系统的转汇应通过人民银行,但有些银行通过其他商业银行转汇等。这就涉及到一个会计制度与操作规程的关系问题,会计制度应是操作规程设计的理论依据,操作规程应是会计制度的具体化,同时又是会计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技术手段与保障。而目前的操作规程未对会计制度的执行形成刚性约束,必须按制度执行的硬性规定变成了凭良心、凭习惯办事。由于技术保障措施的不得力,核算程序本身又留有违规操作的隐患,以至于核算过程中屡有违反会计制度的事件发生。 4.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弱化,缺乏评价指标 银行业多年来一直很重视会计监督与银行监管,有专门的储蓄事后监督、会计稽核、内部审计等部门,应该说机构较健全。但随着新业务、新科技的发展,监督重心已由一般的业务工作差错转变为银行风险防范,现行一些监督方法与控制手段已显得力不从心,主要表现在:一是侧重于事后监督,事先与事中的风险防范不够。如前所述,属于事中控制范畴的核算程序其相互牵制弱化,属于事前控制范畴的制度建设滞后等。二是对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往往被一般性工作差错的查纠所取代,没有及时适应监督重心的转移,缺乏对内控运行情况的深入考核,未设置相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三是监督手段相对落后,尤其是计算机操作系统下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不仅在监督手段上,而且在监管人员素质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会计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1.建立多层次会计控制体制,明确各层次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 控制系统是一个有组织的系统,根据内外部的各种变化而进行调节,使系统保持某种特定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控制是一种联系与调节,是保证系统在变化着的外部条件下,完成某种目标的行为。因此,目标是控制的前提,是先决条件,也是促成内部控制的要件,没有目标,就谈不上控制。银行有着自己的经营目标,也有着明确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明确提出: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目标是“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为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应在统一认识、明确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确立各层次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形成一个明确、具体、完整的目标体系;建立多层次的会计控制体制,使每个群体和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同时以利于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企业内控的不同方面,使内部控制目标具体化,以保证总体控制目标的实现。 2.按照相互制约原理,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体系 内控制度是内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应根据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及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按照分工牵制、授权制约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的规模和业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并制定内控制度实施细则,使内控制度形成体系。 内控制度无论是单独设置还是继续在会计制度中体现,设计时均应充分考虑制度的严密性、有效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并充分发挥“四性”之间的能动作用。制度建设时,在思想上要树立三个观念:一是从防止业务人员工作差错为主转变为以防范银行风险为主;二是要树立信息安全观念,使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成为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三是要有全局观念,各项制度既相对稳定,又能随环境与业务的变化能动应变,形成有机整体。 3.分析重点控制环节,完善会计核算程序 会计是银行业务的基础,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程序是内部控制系统的中心。要按照银行业务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分析核算程序中的重点控制环节,尤其对联行结算等要建立一套严密的、呈刚性约束的会计操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系统,以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的约束力。一方面要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控制技术,强化会计核算流程的硬性约束。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强化科技控制约束力。目前,银行会计电脑软件程序主要是仿手工的,遵循“双线核算”的原理,符合当今会计理论,但其缺憾是没有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优势,随着银行电子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改变软件编程的“仿真性”,不断提高其科技含量,不仅是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内部控制的客观要求。 4.按照自律、激励与控制原则,强化人员素质和行为准则 一切好的内控制度与方法最终还是要由人去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效用。对银行从业人员来说,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就目前情况及案例看,一些银行出现问题的关键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不落实。因此,一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强化会计人员行为准则,形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二要运用激励与约束原则,在人员配置上,一方面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另一方面合理分工、相互牵制,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的过程控制;三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可采用对会计人员信用等级评估等方法,变对会计人员的事后监督为事先预警,做到事后、事中、事先三管齐下,使会计内部控制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5.建立风险测量机制,健全内控评价指标 (1)建立风险测量预警机制。银行风险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可预见、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要建立风险测定机制,在业务开展之前,应先测定风险指标或比例,在业务发生之后,也应对其风险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在定量分析风险的基础上制订应对措施,规避或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 (2)健全内控评价指标。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应该执行哪些评价程序、遵循什么样的评价标准,用什么样的评价形式等,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才能保持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银行会计学论文:商业银行会计监管 主体。商业银行会计监管主体是指行使对商业银行进行会计监管这一职能的机构或人员。我国目前主要有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银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等机构、组织及各自的监管人员。根据监管主体的不同,商业银行会计监管可分为政府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三个层次。其中以银监会为代表的政府监管是主体和核心,以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会计监控来实现的内部会计监管是基础,以民间审计和银行业自律为主的社会监管是重要补充和环境保障。它们共同构成了商业银行会计监管体系,是一有机的整体。 客体(对象)。传统的观念认为包括商业银行会计监管在内的会计监管的客体是被监管单位的会计信息,具体又表现为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告等资料和信息。但这一观点并不全面。商业银行会计监管的客体还应包括被监管银行的经济活动、会计活动、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甚至还有会计监管者本身。 制度。所谓商业银行会计监管制度就是指对商业银行实行会计监管的准则、内容、方法、程序、工具等的总称,它是商业银行会计监管主体和会计监管客体中介,前者需借助这一中介实施对后者的监管。 由此看来,以上三个要素有机地组成了商业银行会计监管这一整体,缺一不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商业银行会计监管的内容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监管。《商业银行法(修正案)》第十二条明确提出设立商业银行,应当“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银监法》第二十条也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应对商业银行申请、设立时和经营过程中会计机构的设置、运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成以及会计人员的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监管。包括商业银行机构执行统一会计法规制度的情况,如: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开户与结算工作的合规性等;本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如:会计凭证制度、财务记录与核对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制度、会计岗位牵制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等。《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中的第五十四条就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当然,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也属于会计基础工作监管的范畴,但由于其在商业银行会计监管中具有较特殊且较独立、较重要的作用,因此将其单列为商业银行会计监管的一项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及披露监管。即一方面,要对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三假”(假账、假表、假信息)行为,以保证监管资料的全面性、系统性、权威性。另一方面,还要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方式、途径等进行监督检查。《银监法》的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的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法(修正案)》的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等均对此有所要求。 风险监管。风险监管为商业银行会计监管的核心内容。《银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法(修正案)》第六十二条分别对此做出了规定。风险监管包括三个主要内容:一是资本充足率监管,二是资产质量监管,三是流动性监管。 效益监管。即通过各商业银行机构报送的会计报表,特别是损益表,分析其经营效益及盈利情况,并检查是否存在效益管理混乱现象,要求商业银行具备正常的盈利能力也是保障其正常经营抵御风险并进一步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条件。但考核这一内容不能完全以盈利率的高低作为标准,而应同时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等因素。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监管。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本身就是商业银行会计监管的一个方面,但站在外部监管主体尤其是政府监管机构的立场上看,对商业银行内部监管的再监管也是其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调查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现状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评价,督促各商业银行建立起有效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会计内部控制领导责任制、职责分离机制、会计管理系统、风险测量与监控系统、信息和安全管理系统等。另一方面,要实时监控其内部控制运行状况,测试其运行有效性,并指导和促进各商业银行改进和加强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发挥内部控制对风险的预测和防范作用。 商业银行会计监管的方式 (一)政府会计监管的方式 1.现场监管。也称现场检查,是指由监管当局指派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监管水平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被监管对象,按照统一规范的程序,带着明确的检查目标和任务,通过实地审核、查看、取证、谈话等具体方法,对其会计活动和行为进行实地检查的形式。现场监管的内容一般包括合规性检查和风险性检查两个大的方面。现场监管必须与非现场监管结合使用,并应积极利用其他外部监管成果。 2.非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是指被监管单位按监管当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各种报表资料,监管部门通过对这些报表资料的整理、审查和分析,对商业银行会计活动进行监管的方式。报表资料应包括商业银行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表、现金流量表)、管理报告、业务报告和统计报表等。非现场监管通过对数据资料的分析与审查能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并对重要情况做出信息反馈,也为现场监管提供了依据和重点。但非现场监管不能有效实现内控监管,还受到被监管机构报送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与否的限制。因此,非现场监管的局限性要求应加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协调配合。二者在整个监管过程中应相互调节相互补充,非现场监管为现场监管提供向导,现场监管为非现场监管提供具体证据,最后共同形成结论或建议,实现监管的连续性、统一性和有效性。 需要特别补充的是,审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管是通过金融审计来实现的,主要是运用一些专门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包括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实质性测试、计算机审计技术和多种审计取证方法等。 (二)内部会计监管的方式 商业银行内部会计监管主要由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会计监控两个内容组成,内部会计监管机制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制度控制、岗位设置控制、财产控制、账务组织与处理控制、内部会计检查制度、风险责任制度等若干制度的制订、执行、检查与改进来实现的。 (三)社会会计监管的方式 1.银行业协会是银行业自律组织,它主要通过自律公约、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业务规范等行规行约的制定、组织遵守和实施处罚等来履行其监管职能。 2.会计师事务所对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管主要体现在对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及其他业务的审计上,尤以会计报表审计为主要方面,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实施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运用分析、监盘、检查、查询及函证等方法。 3.新闻媒体等社会公众机构和人民群众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不是直接施行监督的“硬权力”,而是“软权力”,通过舆论导向、信息报道和信号传递等方式实现。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风险 一、银行会计风险控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认识上不充分,理解上有偏差 银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对风险的控制认识还不充分、不确切、不完整,存在着这样几种倾向:一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对内控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认识不够;二是以为内部控制是稽核、审计或管理层的事,与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三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相互牵制,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与手段没有整体认知。上述认识上的不充分、不完整是导致会计风险控制措施难以落实、会计控制难以发挥应有效用的重要原因。 2.未形成完整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滞后 一是有关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原则性较强,操作性不足;二是有关内控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散见于各种会计制度中,既缺乏完整性,也弱化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三是制度建设上存在滞后性。从总体来看,银行内控制度对新技术、新问题研究不充分,在会计制度中所体现的内控措施落后,如对电算化条件下如何防范风险,在“柜员制”劳动组合下如何实施有效控制等,尚缺乏制度规定。 3.核算程序未形成刚性约束,存在薄弱环节 多年来,银行会计无论是手工操作还是电算化处理,都遵循“双线核算”的原则,相互联系、相互牵制,有着一套较完善而系统的核算程序。但是,在银行中间业务的不断拓展和新技术手段广泛运用的条件下,内控制度却未及时跟进,现行核算程序中也暴露出了逆向操作、“一手清”等隐患。如结算制度规定,应先收妥款项再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但有些操作人员却是先签发汇票、本票再收款;又如制度规定,商业银行跨系统的转汇应通过人民银行,但有些银行通过其他商业银行转汇等。这就涉及到一个会计制度与操作规程的关系问题,会计制度应是操作规程设计的理论依据,操作规程应是会计制度的具体化,同时又是会计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技术手段与保障。而目前的操作规程未对会计制度的执行形成刚性约束,必须按制度执行的硬性规定变成了凭良心、凭习惯办事。由于技术保障措施的不得力,核算程序本身又留有违规操作的隐患,以至于核算过程中屡有违反会计制度的事件发生。 4.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弱化,缺乏评价指标 银行业多年来一直很重视会计监督与银行监管,有专门的储蓄事后监督、会计稽核、内部审计等部门,应该说机构较健全。但随着新业务、新科技的发展,监督重心已由一般的业务工作差错转变为银行风险防范,现行一些监督方法与控制手段已显得力不从心,主要表现在:一是侧重于事后监督,事先与事中的风险防范不够。如前所述,属于事中控制范畴的核算程序其相互牵制弱化,属于事前控制范畴的制度建设滞后等。二是对内控机制运行的监督往往被一般性工作差错的查纠所取代,没有及时适应监督重心的转移,缺乏对内控运行情况的深入考核,未设置相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三是监督手段相对落后,尤其是计算机操作系统下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不仅在监督手段上,而且在监管人员素质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会计风险控制的意义 会计风险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现代管理手段的不断发展,会计控制方法也逐步增多,如何结合银行业务特点和经营实际,选择适当的控制方法,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已成为各家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为了实现其稳健经营的目标,必须将内部控制的重点放在防范风险上。银行会计是实现银行业务的基础环节,相对于银行风险控制的整体而言,会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会计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1.建立多层次会计控制体制,明确各层次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 控制系统是一个有组织的系统,根据内外部的各种变化而进行调节,使系统保持某种特定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控制是一种联系与调节,是保证系统在变化着的外部条件下,完成某种目标的行为。因此,目标是控制的前提,是先决条件,也是促成内部控制的要件,没有目标,就谈不上控制。 银行有着自己的经营目标,也有着明确的内部控制目标。《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明确提出: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目标是“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为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应在统一认识、明确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确立各层次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形成一个明确、具体、完整的目标体系;建立多层次的会计控制体制,使每个群体和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同时以利于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企业内控的不同方面,使内部控制目标具体化,以保证总体控制目标的实现。 2.按照相互制约原理,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体系 内控制度是内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应根据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及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按照分工牵制、授权制约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的规模和业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并制定内控制度实施细则,使内控制度形成体系。 内控制度无论是单独设置还是继续在会计制度中体现,设计时均应充分考虑制度的严密性、有效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并充分发挥“四性”之间的能动作用。制度建设时,在思想上要树立三个观念:一是从防止业务人员工作差错为主转变为以防范银行风险为主;二是要树立信息安全观念,使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成为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三是要有全局观念,各项制度既相对稳定,又能随环境与业务的变化能动应变,形成有机整体。 3.分析重点控制环节,完善会计核算程序 会计是银行业务的基础,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程序是内部控制系统的中心。要按照银行业务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分析核算程序中的重点控制环节,尤其对联行结算等要建立一套严密的、呈刚性约束的会计操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系统,以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的约束力。一方面要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控制技术,强化会计核算流程的硬性约束。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强化科技控制约束力。目前,银行会计电脑软件程序主要是仿手工的,遵循“双线核算”的原理,符合当今会计理论,但其缺憾是没有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优势,随着银行电子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改变软件编程的“仿真性”,不断提高其科技含量,不仅是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内部控制的客观要求。 4.按照自律、激励与控制原则,强化人员素质和行为准则 一切好的内控制度与方法最终还是要由人去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效用。对银行从业人员来说,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就目前情况及案例看,一些银行出现问题的关键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不落实。因此,一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强化会计人员行为准则,形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二要运用激励与约束原则,在人员配置上,一方面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另一方面合理分工、相互牵制,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的过程控制;三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可采用对会计人员信用等级评估等方法,变对会计人员的事后监督为事先预警,做到事后、事中、事先三管齐下,使会计内部控制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5.建立风险测量机制,健全内控评价指标 (1)建立风险测量预警机制。银行风险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可预见、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要建立风险测定机制,在业务开展之前,应先测定风险指标或比例,在业务发生之后,也应对其风险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在定量分析风险的基础上制订应对措施,规避或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 (2)健全内控评价指标。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应该执行哪些评价程序、遵循什么样的评价标准,用什么样的评价形式等,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才能保持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银行会计学论文:商业银行会计风险 一、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分析 1.银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能满足防范银行风险的要求 一方面,分级管理的体制使作为经营主体的各级分支机构部门利益膨胀,在利润指标、支付保证、恶性同业竞争、职工福利等种种压力下,往往通过弱化会计的核算、监督功能来达到其目的;同时,绝大多数国有银行的会计处理系统目前都与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按行政区域分散核算、层层汇总上报,使会计工作实际处于地区分割状态,从而为人为地篡改会计数据提供了方便之门;加之基层行领导、会计人员“本地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使弱化会计职能的各种违规行为占尽了“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极易导致风险和损失。 2.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迟缓,无法满足银行风险防范的需要 首先,实行新会计制度后,银行记账原则由“收付实现制”变成“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不采用会计谨慎原则来指导银行经营行为,小则事关银行自身的厉害得失,大则事关整个金融业的安危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否。其次,不允许银行对其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方法计提减值准备,使我国银行的多项金融与非金融资产(如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完全暴露在减值跌价的风险之下,而无任何防范跌价减值风险的应对措施。再次,允许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过窄、比例过小、方法过死,审核的手续过繁,使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显得极为脆弱。最后,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制度规定相对滞后,使得银行会计对日益增多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所可能带来的高风险缺乏有效的披露。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分析 1.内部稽核不力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银行界对内控制度的建设空前关注,然而各银行却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使之系统化、程序化。一方面,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目前仍作为一个个被分解的单元分散在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如会计内控制度规定了不同岗位的职责,不相容业务的分离,业务程序的先后制约,却未形成一套生产流水线式的防范风险程序(一般应由目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一些重要职责和岗位没有严格分离,混岗或集多职于一身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银行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决策管理层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常常出现“控下不控上”的局面,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留下事故隐患。 2.教育滞后,人员素质偏低 近年来,国有独资银行在快速商业化的变革中,为抢占市场份额,实行外延式急速扩张的策略,真正精通银行会计业务的专门人才严重不足,一些新手未经岗位培训,对于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没有很好的掌握,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致使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较大;另外,在会计队伍趋向年轻化的同时,也容易受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从而在会计业务操作中违规甚至违法。 另外,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在银行会计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原来需要几天甚至几十天才能完成的业务,现在需要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就能完成,但相应的风险因素也随之增加,高科技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利用高科技犯罪,给银行造成的损失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大。 三、防范银行会计风险的对策 在银行风险的压力下,会计如何通过其自身的职能去防范与抵御风险,是银行会计面临的重要课题。鉴于此,笔者认为,防范银行会计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适应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会计管理体制 首先,应尽快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主体虚拟的现状。所有者主体虚拟,往往使得企业的利益在利用会计系统监督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会计风险防范等至关重要的问题上无法真正落到实处。一个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国有商业银行推向资本市场,从而优化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使会计风险防范获得强劲的原动力。 其次,应改革现行分级分散的会计核算体制,在建立全行统一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行大集中、管理型的三级核算新体制,也就是在全行实行总行、大区核算中心、基层分行三级核算主体构成的三级核算制,这种体制下总行制定的考核指标等直接面向基层分行,但有关的指标计算、数据加工则由大区核算中心来完成,从而可以在保护基层增收节支防范经营风险积极性的前提下,有效防止会计信息被人为篡改,同时它还可以极大地增强会计信息的实效性,减少机构和职能重叠,提高银行服务效率。另外,各商业银行还可以考虑采用基层领导轮换制、会计人员委派制、稽核特派员制度等办法,从人员上保证全行集中统一的会计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防范、化解“本位主义”引发的银行会计风险。(二)加强对银行风险的内部会计监督,构建防范银行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 要防范银行业的风险,必须健全会计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一线会计核算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作用的制度,建立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会计人员处理业务必须事前建立授权分责的记录,以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必须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对会计部门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周期性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部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要配备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员担任此职,对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以及反馈要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为基础,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岗审计、落实举报等方法和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最后控制。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控体系,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将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三)加强银行会计信息的披露与揭示,提高信息的使用价值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要进一步修订现行银行定期编制的会计报表,要充分反映银行表内业务的会计信息,同时要充分反映披露与银行风险有关的会计信息,如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贷款结构及不良贷款资产状况以及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等。要全面推行现金流量表,以利于评价本期收益质量以及银行资产流动性的信息。要充分披露表外业务信息,改变表外业务仅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的现状,应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增强表外业务的透明度,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另外,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巨大风险,有必要改造现有的会计报表模式,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也要进行充分披露。 (四)以人为本,提高银行人员的素质 最近,许多商业银行纷纷与国外金融机构合作,引进资金,组建中外联盟。但引资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要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管理水平也好,核心竞争力也好,关键是人才。因此,在与境外投资者合资、合作的过程中,各商业银行一定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致力于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批本土化的又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通过这些人才,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从人员素质角度堵塞银行会计风险的漏洞。 以上仅就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原因以及如何从会计的角度来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事实上,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是一个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离开了各方面的协同,单靠银行会计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 银行会计学论文:银行会计监管 一、大陆金融会计的基本情况 (一)大陆银行业会计制度的变迁 简单地讲,大陆银行业会计制度经历了不审慎、非常审慎和完全国际化的发展过程。 关于曾经的不审慎。20世纪90年代以前,大陆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的任务是记录、报告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实质上没有现代会计关于确认和计量的内容。比如,当时没有资产负债表,只有资金平衡表,没有资产等于负债加权益的基本等式;不允许对 经营中形成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没有给予企业和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空间等。 关于非常审慎。1992年,大陆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了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和10个行业的财务制度(“两则两制”),当时被称为“会计风暴”。之所以被称之为“会计风暴”,是因为它完全改变了大陆40多年来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会计模式。比如,建立了新的会计等式、使用借贷记账法、允许计提呆账准备等。此后,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大陆的会计制度更加重视审慎性的原则,出台了多个提高审慎性的会计制度,如大幅度提高应收账款、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缩短应收利息的核算期限。这里举个最突出的例子,目前,我们关于应收利息的确认比国际会计准则还要审慎,我们规定,贷款到期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以上通常被简称“双90天”政策)。我们的会计人员普遍反映,“双90天”政策比国际会计准则好用。 关于完全国际化。2005年8月,大陆财政部印发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有关内容是完全一致的,标志着大陆在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上率先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这套会计准则使用我们习惯的表达方式,与现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几乎一一对应,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认可,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需要说明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承认大陆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工作是非常认真的、负责任的。在会计准则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两次派出专家组,把我们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细致的对照、分析,然后才郑重承认大陆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没有重大差异。同时,大陆对完善国际会计准则也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纳了中国大陆关于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做法,于2007年2月重新修改了关联方交易披露的规则。中国大陆的一位专家已经被任命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专职理事。 我们当初也认为,大陆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速度有点过快,金融工具会计的有关问题是最复杂的,我们的上市银行能否很好地执行?目前,新会计准则在上市银行中得到很好的执行,很多非上市公司也在准备执行。其原因可能是,自*年开始,大陆证监会要求上市商业银行年度报告须按国际准则编制补充财务报告,并请国际会计公司(主要是四大国际会计公司)审计,这一要求已经执行了6年。 (二)目前的会计法律框架 在大陆,涉及银行业会计的法律主要包括《会计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这是法律层次的规范。通过这些法律,确定了大陆会计管理的基本框架: 大陆会计事务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会计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大陆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相关的部门有一定的会计管理职责。大陆的《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第三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第三十六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 从企业会计制度组成看,大陆的会计标准体系非常清晰,它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运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构成。目前,大陆还有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的财务制度,主要供非上市企业使用。这些制度与会计准则有一些差异,将来都要使用会计准则。除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外,大陆正在研究建立政府会计、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二、我们高度重视会计标 准对银行监管的基础性作用 与其他银行监管当局一样,我们高度重视会计标准对银行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明确提出了完善的会计准则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会计准则之所以成为“先决条件”,是因为会计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是银行持续监管的基础,会计谨慎性原则同银行审慎监管在理念上一脉相通,银行监管的重要指标实质上是财务比率的演化。近年来,我们对银行监管的思路能够非常好地体现对会计基础作用的重视。我们的监管思路是: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达标;充足拨备和做实利润主要是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实际上是要求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种监管思路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风险为本监管与会计基础完美结合,得到了国际监管界的肯定。 从具体工作上看,我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促进完善会计标准。我们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各项会计制度,反映银行业的意见,提出监管当局的建议。我们银监会的一位副主席也是大陆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委员。同时,我们根据监管的需要了一些制度,如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指引和评价办法等。 二是推动执行会计标准。大陆银行业机构有13类,资产规模、业务种类、管理水平、人员状况等存在非常大的差异,目前执行的会计制度也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我们正在研究推动新会计准则在整个银行业执行的问题。 三是监督执行会计标准。为了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我们要求商业银行对业务制度和操作程序、IT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要求对会计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我们还专门成立工作小组,跟踪各银行执行会计准则的情况。与此同时,我们要求商业银行统筹考虑执行新会计准则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问题。在我们日常监管工作中,利润准确性、会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都是监管的重要内容。 三、我们正在积极应对实施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经营和银行监管的影响 大陆的会计标准已经与国际接轨,这对银行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积极推动完善会计标准,更加关注会计标准变化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就应对新会计准则的挑战看,主要有下面三个问题。 (一)如何计算资本充足率问题 会计准则对计算资本充足率的主要影响来自于采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有关银行资产(如衍生金融产品、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一旦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必然导致未实现的收 益或损失列入损益表或资产负债表,进而直接影响监管资本(即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的分子)和资本充足率。美国、欧盟、香港等对会计准则之于资本充足率的影响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基本意见是保持现有监管资本的定义和属性不变,确保审慎监管框架稳定。我们正在全面考虑会计准则变化对监管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结合大陆的实际情况,借鉴相关机构的做法,对计算资本充足率使用的有关会计数据进行必要调整,以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审慎监管目标。 (二)如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问题 实行新准则后,商业银行应采用未来现金流贴现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会计准则关于贷款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非常原则,操作性较差。比如,如何合理估计未来现金流、如何确定单笔重大贷款、如何确定组合计提贷款的损失率等,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都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从监管的角度看,我们曾了计提呆账准备的指引,要求商业银行根据五级贷款分类和对应的计提比例确定呆账准备的数量。根据这个规定,我们比较容易地判断各银行准备的充足情况。若各行按会计准则计提准备金后,监管部门没有数量标准来简单、直接地判断准备的充足情况,会对监管工作产生很大影响。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这个问题,我们也想了解台湾的银行如何计提减值准备,台湾的银行监管部门是如何监管这些机构计提减值准备的。比如如何判断减值准备是否充足?一旦发现不足,如何处理?与此同时,我们也想了解台湾税务部门对计提呆账准备的相关做法,比如,允许多大比例的呆账准备在税前扣除,商业银行呆账核销是否需要经过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审批等。 (三)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操纵利润问题 实行新准则后,我们认为利润操纵的可能性增大。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准则赋予企业自主选择会计政策的权利增多,比如研发费用是列入成本还是进行资本化、对投资性房地产是选择公允价值方法还是历史成本法都将直接影响利润;二是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增加,有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可以用市场报价,这里有操纵价格的可能;没有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模型计算,这里会涉及到历史数据、参数等的可靠性,也会影响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国际上,对公允价值作为基本计量属性的研究仍在继续进行中。我们也非常想了解台湾银行监管当局是如何加强这方面监管的。 我们了解到,台湾的会计准则比较多地借鉴了美国会计准则,而且起步比较早。在上述问题上,我们应该有很多可以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同行们有什么成熟的做法、研究报告,也希望不吝赐教。 大陆和台湾的语言相通,在法律、文化等方面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我希望通过考察和访问,能够增进两地交流,互通有无,加强金融会计和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促进两地共同繁荣。
浅谈农村污水治理技术:世界银行天台农村及小城镇污水治理项目研究 【摘 要】本课题根据世界银行项目组的系列文件,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咨询和项目过程的了解,结合天台已实施的非世行污水治理项目的情况,认为课题研究较有现实意义。因项目还未进行工程建设,事实效果和数据有待以后调研,本课题报告仅属阶段性报告,构建了课题的框架和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方向,提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世界银行;贷款;污水治理; 问题; 思考 一、本项目概况和世行贷款项目研究概述 世界银行集团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组成。成立于1945年,有183个成员国,是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把帮助贷款国减轻贫困作为终极目标。到2011年6月30日,在中国执行了337个项目,累计贷款491亿美元,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和新能源等各方面。 “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高度重视社会福利和社会公正问题,提出优先保证人民群众的需求,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倡导通过建设基础设施,解决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充分和可持续性供水问题,提供废物管理(垃圾处置)服务,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世行的国别战略根据中国政府的目标、编制的相应的贷款规划、投向,安排贷款资金用于相应项目。经浙江省积极争取,2012年7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达了《利用世界银行2013-2015财年备选项目规划》,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被列入备选项目清单,拟安排世行贷款2亿美元,在安吉、富阳、天台、龙泉4 县(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其中天台县项目预计总投资8685万美元,世行贷款4388美元,贷款占50.5%,在165个自然村实施。天台成立了项目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两年的准备和多轮谈判,现在已签订合同,4月30日进行了第一批项目的招标工作,按规定要公示3个月(现未满),项目还未进入工程建设阶段。 2013年,省政府提出“五水共治”,并迅速开始实施,其中农村污水处理属比较复杂、难解决也必须解决的主要工作。天台县政府从2014年5月开始启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594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2014年要完成的150个村,目前据报表显示完工。 世行贷款在项目战略、规划、可行性研究、评估,实施,监测评价等方面有比较完整的体系,被中国政府作为项目管理的创新和规范引进到中国,成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办法。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家重大项目中,开始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对世行贷款的研究,学者根据项目目标,实施的过程,结果研究,认为成果比较好的据多,但偏离目标,或产生对实施国不利影响的也存在。中国学者着重于项目实施的绩效研究,用比较分析(前后对比)、根据定量、定性分析,成本收益方式,细分了成本(基本费用、辅助费用、无形费用)收益(基本收益、派生收益、无形收益),引入影子价格校验偏离值,并对确定性和风险、外部效果等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进行评估。运用美国运筹学家A.Charmes和W.W.Cooper的DEA方法模型(处理多指标投入和多指标产出的数学规划模型)评价决策单元间的相对有效性。也有学者用联立方程法对世行项目队中国经济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对世行项目管理的研究提出了在项目选择决策、信息、经验积累、监督等方面都存在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学者侧重于研究某一领域如采购管理等。 二、本课题研究意义和基本框架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环境治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有了比较强的解决环境治理的经济实力,青山绿水成了的政府对民众展示政府作为的新的目标,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显要标志。本届省政府提出“五水共治”,并推行了群众性运动的办法(“吃公家饭”的都要捐款)迅速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被认为是重点和难点,因而被高度重视,各县都制定了时间表,成了各级政府和官员的重要考核内容。其投资体量大,如天台县原定世行贷款项目仅165个村,总投资要5亿多元,村均要300多万元。现在提出3年全覆盖到594个村,村均预算200万元,总投资约12亿元,如此庞大的投资,对决策和实施过程、成果的研究颇有意义。 2012年,世行对贷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问题以备忘录的形式提出了很多现实问题,认为项目准备各环节不够准确。2014年6月,在内部报告中明确提出“浙江省项目办和县(市)项目办的世行项目管理经验不足。他们的人员配备、项目管理能力和监督业务的专业技术都比较有限。项目实施单位的世行项目管理能力也很有限”。这个结论是项目已开展了2年多的在正式报告中提出的,结合中国各级政府“五水共治”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决策实施的情况,确令人深思,值得研究。在反复阅读世行相关报告、备忘录过程中,感到世行项目管理尽管体系完整、分析比较全面,风险管理也提出了应对办法,但由于基础数据可能存在问题,实施操作分散,项目目标也存在较大的偏离可能性。其投资估算的回报率也有待实际检验,事实回报率和还款计划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全面、深入、跟踪的客观研究意义重大,对政府项目决策实施会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本课题将根据世行浙江省供水、污水处理项目提出、立项、实施的过程、环节、成果的预判的可行性、合理性与天台本地事实进行对照分析,对实施过程的进行跟踪观察,对实际成果客观分析,对真实的投资回报、效益、效率展开客观评估,并提出有实际意义的建议。 中国各级政府项目的决策思路、科学性、真实可行性、事实成果应该说存在着很多问题。决策“拍脑袋”、成果“晒太阳”的情况确实存在,政府投资的真实效率也存在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量真实客观的项目研究,提供真实可行的理论、方法,不断改进。世行项目本身的管理体系、监测评价方法、指标也要在项目研究中校验,不断完善。 本课题属管理决策、政策研究范畴,采有对比分析方法,项目实施前后对比,世行项目与天台已开始实施的农村污水治理进行对比。把握现象、表象,各级政府、世界银行的数据、结论,与实际情况的印证,决策与实际是否存在背离、偏离,从中找出问题、原因,提出对策方案。以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理论为依据,从理论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比较研究方法,如天台与有对比意义的地区进行分析,从中也可发现问题和找到解决方案。 三、项目实施存在的要重点观察的问题 1.项目决策 农村生活污水要治理是无可争议的正确,但用什么方法治理,治理的效果,投入的成本和产出效益需要精细的研究。世界银行项目研究对投入产出进行了比较,从财务做了技术经济分析,但依据的基础数据由当地提供,项目组对数据的准确性一直持有疑问。但因世行对项目团队和项目经理的管理偏重于绩效考核,随着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快速推进,项目目标村有被先实施的而可能不能按预计完成的情况,促使项目团队和项目经理快速、灵活处理,对决策的真实、可靠性会产生影响。而天台农村污水治理在“五水共治”这样的疑似中国运动式方法推动、完成政治任务的态势下开展,就更缺失严谨的决策过程。在排放标准制定,农村污水对水环境的真实影响(如认为农村生活污水对水污染的整体程度要达到50%以上,有专家就觉得缺乏科学依据),选择的技术方法、投资成本、维护,全寿命期运行成本,资金的筹措、项目规划、工程实施、监督,要达到的效果等方面在项目决策程序上都缺少了细致的分析、研究,这样的建设项目难免会产生很多问题。要世行项目少受所谓不好的“中国式”得感染,尽量保持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的理念、方法,进而对当地的政府项目产生积极的影响,应该成为世行项目的一个重要目标。 2.技术选择 农村污水治理的技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目前技术进步的要求,本着简便、实用、维护简单、投入成本最少来选择。对当前比较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如:预处理加生态滤池技术、厌氧加复合人工湿地技术,高负荷地下渗滤复合技术,多介质土壤渗滤污水净化槽污水处理技术预处理加生态塘污水处理技术,省环科院的层叠生态滤池技术等,要根据以上原则因地制宜选择。 天台县政府根据2015年治理的要求提出了实施细则,提出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课题组将根据今年实施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世行项目实施有借鉴作用的提出建议。 3.项目资金 世界银行对项目资金特别是配套资金能否实际到位落实和贷款回收的风险评估比较慎重,对天台的财政收入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配套资金在财政收入中占比过过高,经反复争取,先同意了原来的安排,但要根据第一批项目实施情况,如不能按计划完成资金配套和项目进度,还是要把项目调整到其它县市。这种审慎态度和管理办法对政府建设项目较有实际借鉴意义。而浙江省的做法可能会给项目的资金链造成很大问题。按计划省里先按户均4000-6000元测算工程投入,按年计划拨付32%,其余38%在省拨统筹转移支付中解决,因要赶进度完成治理任务,把三年的32%一次性拨付给天台县。对天台这样每年靠省财政转移支付约10亿元才能维持政府日常运转的县分,又将户均造价定为8000元(可能是为争取更多的省政府拨款),将势必挤占其他资金,会面临极大的资金难题或产生大量的地方新债务。 世行的资金管理比较严格,项目资金按规定不得截留,直接按合约拨付给施工队伍,避免了中间环节和产生债务,但因配套资金要省县市解决,以后的资金管理会产生怎样的问题有待观察。 4.工程建设管理 按世行的项目管理,对工程招标有严格的准入要求,任何变更都要得到批准。招标也有严格程序,按最低价中标,按严格的条款在验收合格后采给予拨款。在当前的建设项目市场,政府项目如按最低价中标,往往投标单位明知亏损也敢报价,靠各种方法偷工减料,工程中途变更、索赔来弥补和争取利润的习惯做法盛行。能否保证质量、工期不出争议,只有在实施过程中才会发现,如确能打破惯例,对中国的工程管理意义重大。 四、对政府投资项目思考 政府投资按现代经济学理论,属于正外部性大由无法通过有效补贴由私人投资来完成的项目,或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投资,属于不能排除或排除使用成本大于不排除的领域。如公路、河流用水,大气、水环境整治等。但对于排污处理,已属于可以有效办法促使排污者的外部性内部化,西方国家包括中国部分地方实行新的办法,从收取“边沁税”发展到排污权交易的办法来解决相关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本属村民要自己承担的责任,可以设计一套补贴和收取排污费相结合的系统办法来实现。特别是天台农村有30万以上的村民平常在外地,大部分的房屋基本闲置,如此化费几亿的投资其效益值得商榷。世界银行也提到要选择的目标村要符合农村发展规划,不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可能消失的村落,但没注意到农村这样一种候鸟式生活的状况。也是在本课题的后续阶段要重点考察的。 因本人经常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也曾参与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对农村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有些感性认识,总体上说问题很多。对村社、乡镇、县级政府或想争取政府资金支持的个人、企业,也不能单凭能找到资金就盲目去争取,随着各级政府和出资方对项目管理的严格,对需要确实完成(以前往往是报表、报告完成)的项目,要慎重,至少要做到真有效用(不单纯是经济效益),而且要能弥补全部成本,包括自身投入成本、机会成本,要做到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县、乡镇、村、企业、个人争取资金的项目全周期现金流为正,应成为项目评估的主要指标。 作者简介: 何凯(1967―),男,籍贯:浙江省台州市,学历:大学,职称: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 浅谈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农村污水治理中的共同受益者责任探讨 摘要 阐述了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相关理论为共同受益者即全社会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提供的前提和依据,提出必须按照科学设定和合理配置的基本要求,明确共同受益者的资金投入责任及其支持、参与责任。 关键词 农村污水治理;共同受益者;治理责任;理论依据;资金投入 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居住区范围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排放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成分复杂,来源面广,治理难度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设定和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农村污水治理的实际出发,明确共同受益者的治理责任。 1 共同受益者治理责任的理论依据 1.1 环境正义理论 环境正义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中的个体在利用环境资源、分配环境成果时应得到平等的关注和尊重,在承受环境风险、治理环境污染、确定环境责任时,应平等地面对和分担。 城乡环境正义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中的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在利用环境资源、分配环境成果时应得到平等的关注和尊重,在承受环境风险、治理环境污染、确定环境责任时,应平等地面对和分担[1]。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均享有基本的环境权益,同时均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城乡环境正义关注的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中的利益平衡问题,县域城乡环境正义的目标正是要处理好县域范围内城乡居民间的环境利益平衡。县域环境自身所具有的整体性、系统性、稳定性、综合性特征要求在处理县域城乡环境利益平衡问题时以环境正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所享有环境权益和所承担环境义务的一致性,以及城乡居民在承担环境风险和责任上的平等性与合理性。县域农村污水治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县域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县域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这就需要合理分配城乡居民间的治理责任,平衡城乡居民间的环境利益,保持城乡居民所享有环境权利与所履行环境义务的统一。 1.2 发展补偿理论 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形成与发展对当代中国农村与农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正是城乡环境二元化趋势与环境保护“城市中心主义”的根源,直接影响着城乡环境正义的最终实现[2]。 “以工补农”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提出为破除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提供了思路与政策支持。为改善长期以来农村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解决城乡环境二元化趋势下的农村环境问题,避免农村环境问题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与生命健康损害,得益于传统体制的城市居民和群体,在取得城市发展和城市适宜环境后,有责任、有义务分担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部分重任,对农村和农民提供受益补偿。同时,这种责任的承担也有助于权利平等原则、机会平等原则的实现和城乡环境正义的实现。另外,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区域性环境利益并非为凝固的或一成不变的。从长远看,城乡环境二元化趋势的存在同样会对城市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农村污水治理中,共同受益者,即全社会的治理责任包括资金投入责任及其支持、参与责任。 2 共同受益者资金投入责任 国务院于2002年1月30日以国务院〔2002〕第369号令,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并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原国家环保总局又先后颁布了《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减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7个文件,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配套实施。 2.1 明确共同受益者资金投入主体――城市居民 共同受益者资金投入主体以城市居民为主[3]。受益于传统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和农村污水治理的城市居民,其治理资金投入责任应当通过《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并可通过以下2种途径进行。 途径1: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中,明确将城市居民纳入征收排污费对象的范围,而不是针对城市居民另行制定收费办法。在此基础上,将针对城市居民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为城市污水处理费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补偿费,用于包括农村污水治理在内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途径2: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中,明确将城市居民纳入征收排污费对象的范围,但不对城市居民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进行区分,而采取政府统筹使用的方式合理安排,统一用于农村污水治理当中。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在城市居民最高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支付能力范围内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或采取阶梯水价的方式,稳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补偿费的来源,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4]。 2.2 进一步强化征收手段 要对城市居民排污费缴纳、征收、管理及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并加大处罚力度。对不缴或者欠缴排污费者,可处应缴纳排污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另外,要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的征收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2.3 严格监督管理,加强部门监督 要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截留、挤占、挪用用于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的,不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3 共同受益者的支持和参与责任 3.1 共同受益者间接的支持和参与责任 主要是指将针对城市居民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部分用于农村污水治理,并在城市居民最高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支付能力范围内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或采取阶梯水价的方式,稳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补偿费的来源,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居民所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及相关费用是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城市居民履行法定职责,按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及相关费用,也就确保了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顺利筹集,支持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3.2 共同受益者直接的支持和参与责任 主要是指城市居民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污水治理,一是提供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二是为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其他便利。 4 结语 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环境正义理论和发展补偿理论为共同受益者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提供了前提和依据。因此,必须按照责任设定的基本要求,明确共同受益者的资金投入责任及其支持、参与责任,从而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快速、高效、有序推进。 浅谈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浅析农村污水治理技术 【摘要】在过去的30多年里,我国一直致力于城市环境治理和工业环境治理,环境基础薄弱的农村成了滞后点。然而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标准也有所提升,用水水质成了村民关注的重点。文章通过对农村污水性质及特点的描述,提出了农村污水处理的现状,同时简单分析了几种国内外都可使用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 【关键词】农村污水;性质;特点;现状;处理技术 一.农村污水的性质及特点 1.污水性质 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地区居民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污水。具体范围包括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两个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居民生活过程中厕所、洗浴、洗衣服和厨房排放的污水等。农村生产污水是指居民在进行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甚至包括降雨形成的村庄径流水及农田径流水。 2.污水特点 由于农村村镇人口较少,分布广泛且分散,使农村生活污水与城市生活污水从水质、水量及成分上都明显不同。 2.1、污水水质 (1)农村生活污水浓度低,变化大,成分复杂、不同时段的水质不同; (2)悬浮物浓度较高,有机物浓度较低,水质呈弱碱性; (3)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中基本不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生活污水中可能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含有一定的氮、磷,水质波动大,可生化性强; (4)厕所排放的污水水质较差,但可进入化粪池用作肥料 2.2、污水水量 (1)一般农村的生活污水水量都比较小。农村人口居住较为分散,人均用水量相对较小,因此相应产生的生活污水水量也比较小; (2)变化系数大。农村居民生活非常规律,导致早晚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远多于白天,且在夜间排水量骤减,甚至断流。水量变换呈不连续状态,具有变化幅度大的特点; (3)每天都存在高峰排放量的时段:上午、中午、下午; (4)农村地区集中给水用水量为20~35L/(人*d),龙头安装到户的用水量为30~40 L/(人*d),有淋浴设备设施的为40~70 L/(人*d)。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根据村庄居民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发展潜力、卫生设施水平、排水系统完善程度等因素确定。 2.3、污水排放体制 农村生活污水一般呈粗放型排放。很多农村尚无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污水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到就近的水体。少部分地区具有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农村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含量高,N、P含量增多。人们随意地排放和雨水的冲刷,使大量的有机质和N、P等物质流入湖等水体,如果不加以处理利用,常常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 二.农村污水处理现状 我国对农村污水的研究起步较晚,且规模较小,在农村污水处理的技术和管理上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国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步增强。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指出优先在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以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到2010年基本完成1万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同时,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这大力推动了农村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北方及沿海地区的缺水城市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实现污水再生利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 三.农村污水的处理技术 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种类繁多,但从工艺原理上分析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处理系统。利用土壤过滤、植物呼吸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又可以称为生态处理系统,常用的有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等。第二类是生物处理系统,又可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其中好氧生物处理是利用动力给污水充氧,培养微生物菌种,再利用微生物菌种分解、消耗吸收污水中的有机物,氮和磷;厌氧生物处理技术是利用厌氧微生物的代谢,在无需提供氧气的情况下把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机物和少量的细胞物质。 3.1、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溉渠道和附近的荒地,废水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立一个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使污水处理达到工程化、实用化的新技术。将污水有控制的投送到土壤经常处于饱和状态,并经过生长有芦苇、香蒲等沼泽生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的根系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并经过多层过滤,来达到降解污染、净化水体的的目的。它是一种充分利用底下人工介质中栖息的植物、微生物、植物根系,以及介质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特性,将污水净化的天然与人工处理相结合的复合工艺。湿地处理系统工艺设备简单,运转维护管理方便、能耗低、工程基建低、运行费用低、对进水负荷的适应性强,能耐受冲击负荷,净化出水水质良好、稳定。缺点是占地面积大,易受气候的影响,表面径流的味觉影响较大,因此适应于人口居住非常分散的偏远农村。 3.2、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 分散的几户或十几户人家适合采用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给予工程化、实用化而创造的一种新型小规模污水净化工艺技术,是将污水有控制的投送到经过一定改造,距地面约50cm深和具有良好扩散性的土壤中。投送污水缓慢通过布水管周围的碎石和砂层,在土壤毛管作用下向附近土层扩散。表层土壤中有大量微生物,作物根区处于好氧状态,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被过滤、吸附、降解。这种技术由于负荷低,停留时间长,水质净化效果非常好且稳定。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建设容易、维护管理简单、基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而且整个处理过程处于地下,不影响景观,不产生臭气。 3.3、好氧生物处理系统 好氧生物处理系统是新农村污水处理中最常见的一种处理技术。好氧生物处理法就是通过鼓风机向污水中输氧,培养生物菌种和微生物,通过菌种和微生物把污水中的大量有机物分解为无污染的二氧化碳、水等物质,少部分合成细胞物质,促进微生物的生长,并以剩余底泥的形式排出,使污水进行了有效的净化。例如SBR法,集曝气、沉淀、排水于一体,不断的转换,省去了传统的污泥回流设备,大大降低了建设费用;A?O工艺具有脱氮、除磷的功能;还有比如生物转盘处理工艺、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等。生物法占地面积小,抗气候等外界影响能力强,建设地点选择范围大,处理稳定,处理效果高。但是基建投资、运行成本较高。 3.4、厌氧生物处理系统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生活污水厌氧生物法的开发和研制工作,许多形式各异的无动力或微动力的低能耗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得到应用。如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膜技术,工艺流程简单,不耗能,全部埋于地下,无需专人管理。与好氧生物处理相比,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术设备的基建投资高于好氧处理,无日运行费用支出。但是厌氧处理技术上还存在一些瑕疵,主要为生物处理效率低。 四.结束语 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大国,水资源严重短缺。如何有效的利用现有水资源,将污水资源化,不仅可有效地解决农村污水乱排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我国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与利用刻不容缓,这是对国家环境保护的负责,也是为农村居民生活健康和生活环境健康的负责。 浅谈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浅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对策 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当前农村生活污水的来源及治理现状,其次分析了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我国农村水环境治理提供帮助。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治理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有效改善农村水源地的污染,是我国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因此,本人针对农村污水治理的现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农村生活污水来源及治理现状 1.1 农村生活污水来源。农村生活污水的来源主要有四种:厕所污水、生活洗涤污水、厨房污水和其他污水(畜禽养殖、水厂养殖和家庭农产品加工等)。据统计,农村居民人均日排污量为100L,并且这个数据还在逐年上升。 1.2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主要是针对能集中收集污水的社区、集中居住区,采取县、区、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及村集中治理和分散治理的模式,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常采用的治理模式有以下几种:(1)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主要是对靠近市区和中心城镇的农村,农村生活污水可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或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治理。(2)人工湿地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人工湿地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是采用人工湿地系统中生物的降解和稀释作用,来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质,是农村生活处理中应用较多的一种技术。(3)地埋式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利用降解反应器,在反应器中投放适当的降菌剂,使其对污染物进行降解和转化,实现污水处理并再利用,也是目前应用较多的一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 1.3 农村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村镇建设集中居住区,但由于村镇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设相对落后,大部分农村的社区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造成大量的农村生活污水不能进行处理,而仅在化粪池简单沉淀或根本不处理就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或湖库。生活污水中的生活洗涤污水和厨房污水主要含有清洁剂、洗涤剂、肥皂及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其中含有一些成分在自然界中降解速度较慢,污水中含有的磷元素是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污染物。这种农村集中居住区内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外排,这对于地表水的水质和周围环境生态都有较大的影响。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由于受经济方面的限制和环保意识的淡薄,我国农村地区大部分都采用明渠或暗管收集污水,污水收集设施缺乏,不能实现雨污分离的收集模式,因此收集的污水成本较复杂。水量的增多和污染物浓度被稀释,影响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的主要因素是粗放式的排放方式和管网系统的的缺乏,因此造成生活污水形成地面径流和地下渗透,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污染农村居民的地下饮用水安全。 2.2 技术选择不符合实际。我国面积较大,农村地区也较多,这就形成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因此,农村污水的治理不能一概而论。很多地区过分的追求低投资、低运行费,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即便是运行费用较低的生态处理技术,也需要一定的运行费用。因此在技术的选择上,应该综合考虑技术的选择是否适应当地实际情况,如当地生活污水的水质特征、处理设施的占地等,不能将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都按照同一技术进行处理。 2.3 处理设施无法长效运行。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通常一个村的污水处理投资就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目前我国的城乡经济差距还较大,有的农村的经济条件还较差。并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费用只是占整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一部分。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只重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而对于后期的运行管理却缺乏重视,造成很多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缺乏一定的资金来源,无法承担运行维护费用,导致处理设施的闲置。同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由于长期无人维护,污水处理效果降低,造成二次污染,且水质缺乏专业的检测,使处理效果好坏无从得知。 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对策 3.1 完善农村地区的污水收集体系。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是影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想要改善农村水环境现状,首先需要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率。随我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视,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目前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也已经建设了完善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形成了完整的收集和处理体系。 3.2 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明确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并设立专项资金,对于经济条件较弱的乡镇和农村,统一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并鼓励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来,倡导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 3.3 健全管理机构,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政府及主管们的职责,并完善监督和考核制度,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的运行,发挥其污水处理作用。 3.4 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较多,且工艺成熟,但对于实际的工程项目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特点来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技术,这样才能使农村的水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应根据不同水质特点选择处理工艺,对氮、磷等元素超标的水质,应选择脱氮除磷效果较好的污水处理工艺。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时,不仅需要考虑运行效果、投资、工艺技术应用性,还需要考虑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这样才能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和规定的使用年限。 结语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能有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实现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和达标排放,有效的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水污染现状;且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也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再利用,解决部分缺水农村的用水,缓解用水难的问题。 浅谈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 要:随着农村地区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生活污水粗放性排放,不仅导致河道水体恶化和湖泊富营养化,污水下渗还造成地下水的严重污染,直接威胁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本文首先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指出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现状,并提出治理问题的有效对策,以期为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提供有效借鉴。 关键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对策 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重点强化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随着环境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门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和解决对策,才能在缓解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推动整体环保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和发展。 1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状 所谓农村生活污水,指的是农村居民在生活中排放的清洁洗浴污水、厨房污水和厕所污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有着随机性强和较为分散、分布面广等特点,污水水质较复杂且变化较大,但生化性较强,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 从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状来看,六十多万个行政村和二百五十多万个自然村占据全国总面积约90%,其污水排放总量约占全国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五分之一以上。全国90%以上农村并未建有排污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直接肆意排放,最终径流到江河湖泊当中或渗透到地下水中。这不仅导致湖泊水体的富营养化,氮和磷占比过大,也使得农村周边生态污染严重,居民健康受到较大威胁。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分析 2.1 污水排放和收集系统不完善 我国虽尽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治理现状来看,形势仍十分严峻。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收集系统不完善,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并未建设污水排放系统,生活污水经由明暗沟直接排入到江河湖泊当中,或者在雨水径流渗透到地下。同时,雨污无法有效分流,污水未能得到有效收集,粗放型排放问题严重。在这一形式下,要进行污水的统一治理难度巨大。 2.2 污水处理技术实用性不强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分布地域条件不同,相应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在推广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时无法采取相同标准和统一技术。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探索和起步阶段,污水治理技术也在不断的研究和开发当中,也就缺乏适合大范围的推广技术,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设计的具体技术也就十分匮乏。这样一来,在相关政策的强力推广下,一些农村地区不得不进行技术的生搬硬套,而不是结合当地水质特点进行有效选择。污水处理技术实用性不强,不仅治理效果不佳,浪费大量资金,还引起农村居民的较大不满。 2.3 缺乏长效污水处理管理机制 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相对漫长,且对资金投入要求较高,也就导致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未能建立起长效的污水处理管理机制。缺乏充足的运行费用,且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污水处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管和维护,造成污水治理工作无法长效进行。部分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零管理状态,不仅设备故障无人维修,发生水池堵塞问题时也得不到及时处理,造成污水处理中断,无法发挥长效作用。更严重的是,一些污水处理设施问题不断积累,引发二次污染问题。 3 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 污水收集系统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因此,必须充分结合农村污水排放特点做好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工作。依据农村地域特点和自然条件,综合具体的社会条件和风俗习惯等考虑,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方法进行有效设计。依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除市政统一收集和镇村集中收集外,还可采取住户分散收集的模式。选择最佳的收集模式,并建立起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铺设好污水收集管理网络,为生活污水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3.2 选择最佳污水处理技术 选择最佳的污水处理技术,才能有效契合农村特定的污水排放特点,达到最佳的污水治理效果。目前,我国投入应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高负荷的下渗滤污水处理技术和多级跌水新型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等,两种技术的侧重点不同,处理效果和建设成本也存在一定区别。应当依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从成本、能耗和维护、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选取最适合的处理技术。 3.3 建立长效污水处理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建立起长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才能实现长足目标并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资金扶持和补助力度,并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农村居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建立起专业的设施管理队伍,既要保证管理人员专业的管理知识,还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污水治理管理和维护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可采用第三方运营模式,委托工业企业或技术公司承担污水治理工作,在协议规范之下确保污水治理的长效性。 4 结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日益严峻,必须得到充分关注和重视。应建立起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选择最佳污水处理技术,并建立长效污水处理管理机制,确保污水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和长效进行。同时,依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有效更新,并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以不断提高整体治理水平。
环境保护论文: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作为人类发展史上实施最早的大范围工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农业工程把地球生物及生物生存所需要的空气、水、土壤等作为研究和实施的对象。然而过去的农业工程研究常常集中在妨害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上,而很少深入研究涉及的诸多生物链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实践,导致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 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不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 农药喷洒不当,造成生态失衡 由于森林害虫繁衍快,危害大,人们往往会借助大规模的农药喷洒来消灭害虫。虽然农药杀虫效率高,但容易导致以这些害虫为食的鸟类误食害虫而亡;同样,以这些鸟类为食物的其他动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虫的天敌大规模死亡之后,害虫又将肆虐发展,进一步造成农药的持续、大量使用。同时,农药的喷洒也对土壤、水、空气等造成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当,破坏土壤生态结构 不当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旋耕方式就是如此。从表面上看,旋耕实现了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实际上是破坏了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过于松散而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同时,旋耕也使土壤有机物的分解能力大为减弱。由于旋耕破坏了土壤的生态结构,人们为了提高作物单产只能施用化肥等,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会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区的土壤沙化和沙尘暴都是由人们的耕作不当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实施农业工程的同时,应处理好农业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 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1 应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 随着现代农业耕作方式的变化,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的威胁,动植物的种类不断减少。有许多药物都是从植物中提炼而成,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脱离不了这个生态圈。在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践中,如果不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趋势,人类发展必需的动植物将大大减少,由此影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2 要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土壤、水和空气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净化能力有限,因而不当的耕作方式和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响,土壤质量下降,且容易导致沙化、沙尘暴等。此外,过多的农药和化肥也会造成水质污染,大面积的井灌则会导致地下水资源的过快枯竭,围湖造田会造成湿地生态失衡等。因此,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遵守自然规律,就很容易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要加深对农业工程研究实践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的意识。 3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研究实施生态工程 3.1 加强农业工程研究实施的立项和审批 农业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发展、自然环境都有巨大影响,因此,对于农业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立项和审查都应该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立项和审批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同时,要提高农业工程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生态环保意识。 3.2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农业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都有重要意义。许多农业工程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和影响,因而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十分必要,否则将很难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农业生产中在给瓜果蔬菜喷洒农药后,就应追踪这些果蔬是否有农药超标的问题,调查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只有建立农业工程实施后的动态评估机制,才能认清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农业生产的问题,并预知这些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防微杜渐是农业工程研究与实施中应该存在的想法。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工程生态预警系统,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总之,要不断探索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 环境保护论文:分析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 业工程作为人类发展史上实施最早的大范围工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农业工程把地球生物及生物生存所需要的空气、水、土壤等作为研究和实施的对象。然而过去的农业工程研究常常集中在妨害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上,而很少深入研究涉及的诸多生物链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实践,导致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 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不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 农药喷洒不当,造成生态失衡 由于森林害虫繁衍快,危害大,人们往往会借助大规模的农药喷洒来消灭害虫。虽然农药杀虫效率高,但容易导致以这些害虫为食的鸟类误食害虫而亡;同样,以这些鸟类为食物的其他动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虫的天敌大规模死亡之后,害虫又将肆虐发展,进一步造成农药的持续、大量使用。同时,农药的喷洒也对土壤、水、空气等造成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当,破坏土壤生态结构 不当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旋耕方式就是如此。从表面上看,旋耕实现了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实际上是破坏了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过于松散而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同时,旋耕也使土壤有机物的分解能力大为减弱。由于旋耕破坏了土壤的生态结构,人们为了提高作物单产只能施用化肥等,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会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区的土壤沙化和沙尘暴都是由人们的耕作不当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实施农业工程的同时,应处理好农业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 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1 应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 随着现代农业耕作方式的变化,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的威胁,动植物的种类不断减少。有许多药物都是从植物中提炼而成,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脱离不了这个生态圈。在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践中,如果不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趋势,人类发展必需的动植物将大大减少,由此影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2 要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土壤、水和空气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净化能力有限,因而不当的耕作方式和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响,土壤质量下降,且容易导致沙化、沙尘暴等。此外,过多的农药和化肥也会造成水质污染,大面积的井灌则会导致地下水资源的过快枯竭,围湖造田会造成湿地生态失衡等。因此,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遵守自然规律,就很容易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要加深对农业工程研究实践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的意识。 3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研究实施生态工程 3.1 加强农业工程研究实施的立项和审批 农业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发展、自然环境都有巨大影响,因此,对于农业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立项和审查都应该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立项和审批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同时,要提高农业工程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生态环保意识。 3.2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农业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都有重要意义。许多农业工程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和影响,因而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十分必要,否则将很难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农业生产中在给瓜果蔬菜喷洒农药后,就应追踪这些果蔬是否有农药超标的问题,调查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只有建立农业工程实施后的动态评估机制,才能认清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农业生产的问题,并预知这些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防微杜渐是农业工程研究与实施中应该存在的想法。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工程生态预警系统,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总之,要不断探索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 环境保护论文: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协调 内容摘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在世界贸易规则体系中包含环境保护条款,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出现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中与贸易有关的措施和贸易规则中环境保护条款不一致、甚至冲突时的法律适用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两者的协调所应遵循的原则是:世界自由贸易规则不应成为国际环境质量恶化的原因;环境保护措施的采取,不应对世界自由贸易构成妨碍。 关键词:国际环境措施世贸规则协调 一、环境保护:从gatt到wto 20世纪中叶,环境问题席卷全球,成为全人类面对的共同问题。人们认识到:不保护环境,人类可能会毁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于是各国在将环境保护作为国内立法重点的同时,也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途径保护环境,并将环境保护渗透于一切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领域。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绿化gatt(《关税贸易总协定》)或者说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就被提了出来。1971年,gatt专门设立了“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反映了gatt开始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并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对待。“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表明,各国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对贸易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并形成贸易壁垒,因而,消除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了gatt法律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以及wto的产生,使协调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乌拉圭回合”在“环境小组”和理事会工作的基础上,最后通过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根据该决定,wto设立了一个对所有成员国开放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工作宗旨就是在不违背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前提下,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贸易与环境两个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持续增长相互促进的目标。可见,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多个协定如《服务贸易总协定》、《农业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①都涉及到了环境保护问题。这表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规则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保护对贸易的影响并不限于环境保护理念渗入世界贸易规则,国际社会早就开始缔结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各种危害环境的自由贸易进行限制。如针对象牙贸易造成对大象的大量捕杀而使其濒危,硬木贸易导致东南亚地区森林面积的急剧减少,甚至对一些国家的生物资源和林木资源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危险废物贸易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巨大危害问题等。国际社会为此已经缔结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环境保护公约,这些公约的宗旨就是通过限制贸易达到环保的目的,限制或禁止成员国的贸易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同自由贸易的冲突与解决 环境保护渗入国际贸易规则,现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状况和经济实力上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这两大阵营在对待贸易相关国际环境保护措施和世贸规则这两种不同的规则体系的态度上完全不同。发达国家鉴于自身环境优势和经济技术优势,一方面有意规避或者不遵守有关的限制贸易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企图进一步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向发展中国家倾倒废物;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用世贸规则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绿色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以求保护本国经济。而发展中国家则恰好相反,来自发达国家的生态侵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怀有警惕的心理,他们特别重视这些发达国家是否能够遵守那些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规则。 由于发展中国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最大受害者,这就迫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使用世贸自由贸易规则来抑制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一致努力,现有国际法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约定,已经包含着大量考虑发展中国家弱势地位的条款。但是,发达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双重优势地位却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为此,国际环境法把“发达国家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大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以求达到在环境保护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质的平等。在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内,wto规则也十分注意防止环境保护措施成为世界自由贸易的障碍,特别是防止其成为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口实。然而,在国际交往特别是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往往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设置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正是由于这些活动,常常引起国际讼争。所以,在当前国际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讼争,往往表现为环境保护措施与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这就使探索如何协调环境保护措施与贸易规则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关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了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成员方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除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外,还应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必要性原则。成员方只能采取为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的技术性措施。这些合法目标包括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 2、采用国际标准原则。成员方如需制定技术法规,而有关国际标准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则各成员方应使用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其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 3、协调与等效接受原则。各成员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就各自采用或准备采用的技术法规涵盖的产品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并鼓励各成员方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 4、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成员方不应期望发展中成员方采用不适合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发展中成员方制定技术性措施的依据。即使存在“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发展中成员方仍可按照特定的技术和社会经济条件,采用某些技术性措施,以保护与其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本国技术、生产方法和工艺。鼓励发达成员方对发展中成员方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措施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除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之外,《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简称sps)在避免成员方利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设置贸易壁垒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根据sps,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除了需要遵守tbt所规定的前述四项原则外,还需要遵守“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 按照“以科学为依据”原则,成员方应确保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都以科学为依据,不能实施或停止实施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如果在科学依据 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某种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能是临时性的,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科学评估。从美国与欧洲共同体之间有关牛肉激素问题的争端的解决来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中的“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发挥了积极作用。欧洲共同体以在牛饲料中添加激素会危害人体健康为由,禁止从美国进口牛肉,而美国则认为欧洲共同体这样做没有科学依据,将欧洲共同体诉诸世界贸易组织,结果欧洲共同体败诉。②按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成员方在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基础。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指进口方对进口产品可能带入的病虫害的定居、传播、危害和经济影响,或者对进口食品、饮料、饲料中可能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可能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做出的科学分析报告。③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与进口方确定“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④有直接关系。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高,进口方确定的“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就比较高,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严格一些;如果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低,进口方确定的保护水平就比较低,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宽松一些。但是,sps规定,无论进口方确定的措施是严还是松,都应考虑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目标。”⑤ 从tbt和sps的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环境,成员方可以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但是wto规则对于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规定了限制原则,即:一旦成员方采取的保护措施违背了不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等,就构成贸易歧视或贸易壁垒。在1990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中,就可以看到这些原则的价值。美国以保护海豚为由禁止进口金枪鱼,世贸组织则认为,美国的做法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和自由贸易原则,结果美国败诉。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认为美国不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动物,而是美国保护动物的做法违反了wto的自由贸易原则。换言之,如果美国对本国渔民也采取相同的措施,那么美国的做法就是恰当的了。正因为美国采用了差别待遇的做法,可以看出美国的真实意图不在于保护动物,而是以保护动物之名行保护本国渔民利益之实。 三、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适用与协调 由上述可见,wto一系列规则实际上在努力协调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关系,其具体表现在:它既明确规定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自然资源,成员方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又规定这些措施不应成为歧视和变相限制自由贸易的手段。因此,wto既要扩大货物和服务的贸易,同时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寻求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贸易来减轻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也是为了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wto规则与环境保护国际规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性丝毫也不能掩盖两者的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它所规范的贸易通常明显地影响环境与自然资源,而wto规则主要是以贸易自由为目的的,贸易所涉及的产品本身并不明显有害于环境。 其次,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是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而wto规则是自由贸易全球化的产物。 再次,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是通过规范、限制贸易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实质是要对贸易可能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直接控制,而wto虽然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款,允许为了保护环境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但是其本质上是消除各种贸易障碍。 由于存在着上述差异,当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所采取的环境措施与wto规则发生矛盾的时候,是遵守多边环境公约有关贸易的环境保护措施,还是遵守wto规则所坚持的实行贸易自由原则?笔者认为,总体而言,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在wto规则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换句话说,wto的规则较少地考虑贸易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而多边性的环境保护条约却是专门针对贸易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进行的限制性规定。因而,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应当优先适用。 环境保护论文:谈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和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如果环境遭到破坏,则必定会危及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在当今这个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为世界人民所关注。如何解决当前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1、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应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 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便在实践中正确地加以处理。如果不能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做出明确回答,就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果片面认为发展就是经济增长,以至于经济增长速度一时上去了,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找到发展与环境的平衡点,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效果。 2、环境保护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既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还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在交易中得到自己的需求,而很少顾及第三人的利益。同时,环境被损害的过程是缓慢的,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后,环境损害才会急剧表现出来,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因为环境损害具有不可逆性和不对称性。一旦损害发生,可能永久无法恢复,或者即使能恢复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生态文明要求我们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实现发展与环保同步,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走科学发展之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等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保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处理好环境保护问题。环境问题不能通过停止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也不能在经济发展了以后再来解决,而是要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贯彻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来解决。我们追求的是经济和社会高度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极度高的状态下的碧海蓝天、青山绿水。因此,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而是要如何更好地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实现科学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 我国现实的环境状况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如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应在1074万吨以下,而2006年全国的排放总量为1428万吨。平均而言,几乎所有企业(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不能达二级标准。另外,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荒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2、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与环境质量改善程度低的矛盾日益突出 小康社会的环境质量至少是人民群众喝的水是干净的,呼吸的空气是清洁的,吃的食物是安全的,生产生活的环境是良好的。但现实是1/3的农村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2/5的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也就是大气环境对身体健康有损坏作用的),土壤污染不断加大,农产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噪声扰民现象十分普遍。全国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3、履行国际公约与国内环境压力增大矛盾日益突出 履行国际公约,要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但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已居世界第二,与第一名的美国差距很小。虽没有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但面临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处理不好将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减少,荒漠化不断扩大,湿地面积越来越小,核安全面临严峻考验。所有这些增大了履行国际公约的难度。 4、环境形势愈来愈严峻与环境管理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管理上存在严重的不适应,一是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十分突出;二是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低下,监管能力薄弱,而且监管错位、越位;三是对污染防治的规律性缺乏深入研究,污染治理效果差,如淮河、太湖、滇池治了这么多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污染仍很严重,而且局部有加重的趋势;四是缺乏预警、应急机制,太湖、松花江等特重大事 三、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对策 1.完善环保立法,加大执法力度 环境执法中要理顺部门职责,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又要加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充分发动各部门积极配合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综合管理,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及时向社会环境保护的信息,切实保障民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违法破坏环境的企业或者是个人要依法予以严惩,以儆效尤。环保部门还应当把环境政策评估当作一项常规工作,适时对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效率、影响和综合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决策部门以供参考。环境执法人员应从环保基本国策的角度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严格执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利益。 2.强化公民的环保意识 要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以环保为宗旨,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让广大公民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之中,通过每个人加入到环境保护行列中的方式来改善环境质量,进行生态文明的建设。此外,针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应该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之中进行统筹考虑,转变发展方式,进行低碳环保生产,从根本上来解决环境问题。 3.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在地区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中必须配置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应适度超前,预留建设发展空间。环保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引入现代化的防治污染的技术手段,实现科学预 防。在现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基础上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大气污染监控设施建设等,确保有效地应对、处理产业集群、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的环境污染威胁。 4.生物补救法 环境循环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这种循环维持着地球生命的延续。以大气中的碳循环为例,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被植物吸收后,通过光合作用形成能够供植物生长的养料,又通过夜间的呼吸作用产生二氧化碳,此外,微生物对动、植物体的尸体及排泄物等的分解,又将碳输送到大气层之中,或是经过长期的逐渐积累,成为煤或者石油等有机物质,对其分解也可释放出其他元素,如氮、硫及磷等,进行氮循环、硫循环以及磷循环等成为自然循环的一个组成部分,利用有机微生物分解的方式来处理环境问题,对环境实现了完全的零负担,无二次污染,经过分解之后,还可以成为有机肥,促进绿色农业的发展。而为了提高表层对微生物的适宜度,需增加些表面活性剂,这样有助于土壤乳化。生物补救的方法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5.植物工程 植物对于改善环境的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且可以对工业环境进行美化,增加绿化面积,如人们通常会在道路两侧栽种许多树木,这样有利于吸附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尘土,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此外,如生活区的缓冲带,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的恢复,都需要用到植物工程。 结语 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解决环境问题不能单靠市场机制,应使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等方法,以保证在明晰产权等市场机制运作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环境管理作用,促进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论文: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 第一章引言 1. 1选题背景 经过几十年众多学者的研究与讨论,环境问题依旧是当今国际社会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而且,这种关注度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全人类对高质量生活状态的追求愈加提高。环境保护这一常态问题,会更加频繁的被人们触及。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主要依赖,它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追求的基础之下,同样满足着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对我们而言,环境具有供应物质生活资源、自主净化废弃满足人们舒适生活、保障人类生存这四类主要功效。然而,随着国际交往的加深,全球贸易的不断扩大,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因此,人们不得不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深刻反思人类共同的环境问题。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趋势的影响,国际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常态化,这些因素使得人们在高速发展的全球经济背景下,忽略了环境保护问题。环境污染的跨地域性,环境污染范围的广阔性以及治理的复杂性,使得环境问题早已不是某个国家或者某个地区的内部问题,它已然成为全人类要共同面对的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就需要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相互扶持、相互协作、通力合作。国际贸易中,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成为新兴的三大贸易要求。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能源消耗的持续增多。而能源消耗的增多必然是以环境的支出为代价,这样一来,便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带来根本性的阻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从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在几年之前,我国就已经成为全球出口量第一,进口量第二的贸易大国。面对这样的成就,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虽然我国近年来出口量排在世界前列,但以此带来的经济收益并非世界第一。因为,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我国以低端产品和初级产品为主导,大量的出口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我们自身能源的大量消耗、环境支出不断增高。在这种发展趋势和背景影响之下,世界经济发展的模式已经转变为低碳节能的发展模式。 1. 2研究目的及意义 国际法层面上,随着新的环境问题的出现,针对该领域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也会随之而产生;国内法层面上,国家内部也从不同程度的开始完善和改进自己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然而,国际条约、国内法律文件的增多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从法律角度上,要想彻底解决这一现状,我们要针对全球化的环境问题进行全球化的合作,这就是本文所要提倡的整合国际条约,协调国家内部法律制度。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贸易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应该如何妥善处理两者关系,如何减少国际贸易环节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顺应国际环保事业的大趋势,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都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因此,有必要从全球视角出发,对由国际贸易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现有的国际环境条约、国际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审视和研究。本文的目的就是从国际立法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的影响,并从WTO规则与《能源宪章条约》国际法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 WTO规则下的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及WTO规则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冲突,并提出在WTO规则下协调贸易与环境保护。由此及彼,分析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从提出完善这些问题的几点构想。 第二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2. 1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理论分析 平衡论,亦称“协调论”。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可以达成相对的平衡,两者之间不是对立存在的关系,环境问题产生并非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造成的,相反,国际贸易在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是有益而无害的。我们知道,不管是发展国际贸易还是提倡环境保护,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条件。前文中也已阐述,国际贸易在促进全球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各国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消耗,这样不仅减少了经济活动对于环境的危害,而且为环境的治理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和设备以及技术上的更新。此外,国际贸易活动带动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人们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 对立论,或称“冲突论”,与上述“平衡论”观点正相反。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是相互对立、相互矛盾、难以调和的。正是由于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才导致了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国际贸易活动越是频繁,其对于环境的不利影响就越大。世界贸易活动的频繁,预示着全球生产和消费的增多,这样一来,经济活动对于自然资源的依存度就随之增高。生产者对自然资源不加节制的开发利用、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以及污染商品的国际运输,必然造成“已有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的局面。部分环保主义者认为,以消耗环境和牺牲后代生存条件为代价促进的国际贸易往来是环境问题形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环境作为国际贸易活动的基础,一旦受到严重的破坏必然会对人类经济生产活动产生影响,当一些国家开始出台严苟的环境法令来控制环境进一步恶化时,这些政策法令同样会限制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因此,综合以上分析,对立冲突,难以调和是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主要特性。 环境保护论文:城市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及防治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城市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协调同步发展。笔者就城市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看法。 环境保护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关系到人民和国家的长远利益,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础,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 (一)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城市建设带来了很好的契机,在城市规划建设的同时,应结合城市风貌特色,注重环境保护工作。近几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缓解了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同时也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大力加强城市建设,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比重相应提高,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保护环境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产物,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环保重在管理 城建重在规划,规划和管理是确保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是单纯的发展经济,更不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以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它所追求的目标是要实施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城市环境建设的规划和布局就显得十分重要。搞好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和布局,目的就是要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环境是发展基础,环境也是生产力。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良好的环境必定带来经济良性发展,环境改善,整个城市就升值,就会真正成为各方投资的一方热土,经济发展就会获得持久的动力。相反,如果某个地方环保设施长期缺乏、功能不完善、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不仅投资者很难留住,而且经济质量也难以提高,经济发展必然受阻。因此,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总之,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密切,环境保护工作在城市发展建设中任重道远。 城市建设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城市建设中应注重城市规划设计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建筑设计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城市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相配套,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发展的整体,真正成为一个现代化生态环保城市。从兰州市城市发展来看,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今年来,新城区建设、开发区建设、城市道路硬化、环境管理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管理机制的不少环节存在着某些弊端。尤其是城市规划、城市建筑设计还存在不少问题,在环保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整体规划设计与环境保护不衔接。城市规划起不高,随意性大。一是楼房与楼房之间密集,留余空间少、公共绿地少、绿化水平低、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少。还有遮光、通风不畅等不利因素;二是个别道路规划狭窄、硬化不及时,留金绿化空间小,整体布局不美观;三是城区排污管网不健全,排水、排污问题没有解决好;四是城市建设未突出环保特色。 (二)城市管理工作与环保资金投入跟不上。一方面是城市管理力度不够。城市建设中虽然注重了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不惜花重金对城市进行环境规划,城区内实施雨污分流等管网建设,对主要道路进行美化、硬化等在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后因无人管理,加之部分居民素质较低,垃圾乱倒、污水横流,虽然实现了雨污分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疏忽管理,雨污混流。建设重在保护,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城市违章建筑、乱摆乱卖、占道为市以及户外违章广告等给良好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人民来信来访等接连不断。另一方面是环保资金投入比较缺乏。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政部门很难抽出大笔资金投入到环保建设中。致使一些准备开工建设的环保工程,只能延期不能按计划如期完成,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被动状态。 防治对策: 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关系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和组织落实工作到位,才能卓有成效地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群众越来越关注的一个热点。在推进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防止重经济、轻环境的现象。使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新的水平。 (一)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城市规划布局要合理,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要有长远眼光,要站在环保的高度上考虑问题。如:城中开发和旧城改造时,要请环保部门进行论证和验收,看是否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所建设的区域是否符合一个环保小区标准。总之,城市建设要走生态之路,让城市规划与环保紧密结合、城市与环境相协调,使整个城市建成一个生态园林城市。 2、要提高城市绿化率、硬化率。要积极动员各单位植树造林和铺装地面,在有限的地面上采用立体绿化方式,以增加绿化面积、能绿化的就不要硬化。一是城区建设和旧区改造都要留足绿化空间,实行绿化建设与土建工程同时规划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二是要抓街道、单位庭院和住宅绿化工作,要按照一区一路一树种的规划,提高绿化效果。三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做好绿化工作,增加种植美化风景树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人人动手种树种花种草,美化自己的家园。最大限度地提高绿化覆盖率,减少污染负荷,使之变成生态城市。 (二)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环保执法力度 l、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迁就姑息。 2、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形成在政府领导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坚持重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切实解决当前环境污染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3、要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力度。对居民区(楼下)建设的商业网点房,不准用于餐饮娱乐业、以及对楼上能造成影响的行业,工商和环保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的居民区(楼下)商业网点房建设的餐饮娱乐业要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防止新的污染源扰民。 (三)大力推行科技进步,加速开发环保技术市场。一是要建立环保科研机构。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要积极研究开发环保高新科技,积极推广最佳的环保实用技术。二是要提供专项的环保开发经费。研究和开发具有节能降耗、污染少和社会效益好的高新技术。强化市场意识,畅通环境科研向技术开发转化,技术开发向商品市场转化的各种渠道,从政策上、资金上创造条件,大力培育环保科技市场,积极引进环保先进技术。 总之,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密不可分,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我们应抓住机遇,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城市建成一个现代化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环境保护论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环境保护经验材料 众所周知,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人类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环境要改善,经济要发展,都与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节约资源、保护资源是密不可分的。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如何加快发展、如何保护环境的战略和措施,我国更是如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之所以引起我的关注是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序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环境建设的最基础的工作。现在很多城市为了提高城市的总体水平,提出“四化”目标,即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是绿化、亮化、美化的基础,首先城市要卫生整洁,在加上搞好园林绿化,提高艺术和文化品味,才能创造出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卫生整洁的城市离不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的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是合理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途径,是城市环卫工作的一个重点。通过分类收集,最粗略的分类也应是分成可回收利用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和有害的三部分。对可回收利用的可以把它直接作为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垃圾的数量减少了,资源化也得到了实现,同时也为垃圾害化处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例如玻璃,它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东西,如果不分类,它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就很难以处理。另外,对有害的部分做特殊的处理,就能有效地减少对环境、对人类造成的危害。我们国家的垃圾处理在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到国情,生活方式,传统观念以及设施等方面的制约,它还涉及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不健全等诸多方面。幸运的是,南京作为首先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的八大城市之一,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已经做出了一些成果,我把它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一)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南京市成立了以市政管委、市容委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综合性领导小组,加强了分类收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编印了60万封“致市民一封信”,召开三次全市性垃圾分类收集骨干动员会,逐级动员,分层培训。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媒体的大力宣传,在南京引起较大反响,社会的广泛支持,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奠定的基础。(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南京市市容委会同公安、工商、房产、环保、供销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意见》、《关于准予统一聘任垃圾资源回收员进入居民小区收集垃圾的资源通知》、《关于加强可再生垃圾资源管理的通告》《及垃圾资源回收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形成各方支持、齐抓共管的局面。(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再由环卫站或回收网点二次分拣。组建了一支150人的专职回收员队伍,隶属市供销社的物资回收公司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持证、统一标识、统一量具、统一车辆、统一价目、统一中转,定人、定时、定街回收。同时立足社区,以物业管理人员、环卫职工、民办保洁员为兼职回收员,并对400多家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兼并联网,形成一个专兼结合、布点合理的回收网络。南京市的分类收集工作已基本上在6个城区、47个街道、900多个社区普遍推开,并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把垃圾分类收集推向市场。可见虽然分类收集工作在南京开展的时候不长,但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当然,在这短短的几十天的实践调查中,我也发现其中还有一些可以研究讨论的问题:(一)分类类别问题分类收集分成哪几类?怎样分类更科学?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分类科学,是指符合国情,便于操作,容易推开。我在查看一些文件资料时发现,在全国的八大试点城市中,分类各有特点。如北京市把可回收利用的分为四类:废纸、塑料、废电池、金属;上海市将非焚烧区的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焚烧区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废玻璃、其他垃圾;厦门市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深圳市将公共场所与窗口地带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废纸、塑料橡胶、玻璃、金属)、不可回收垃圾,住宅区分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废电池和大件垃圾;广州市和南京市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再由环卫站或回收网点二次分拣。尽管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各具特色,但从大的方面看,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类是以北京市、广州市、厦门市、南京市等为代表,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一类是以上海市为代表,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我对此的看法是:第一,在收集体系或运行机制上,首先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这个方法我认为符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内在规模。 第二,在居民源头的粗分阶段,我们南京的做法有其可取之处,即居民、小区保洁员、物业管理公司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方法。结合以上两点,我认为“粗分”的做法,居民易于接受,如果直接让居民细分,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久而久之就会难以推行。日本在当初的时候,街道上也只是设三个垃圾桶,把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可燃的;一类是不可燃的;再一类是危险品,当然大件的废品则另当别论。结合中国国情我认为,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这样就可以减少城市垃圾最后处理的量,即达到“减量化”的目的。(二)综合利用问题。分类收集的首要目标就是把可回收部分作为资源,直接利用起来,既增加社会财富,又减少垃圾生成。综合利用是分类收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现在有些废旧资源利用的好一些,有些废品利用的差一些甚至无法利用,如分类收集起来 的废电池要是只是贮存在那儿,越存越多,这就是一个问题,分类后如何利用,是分类收集成功与否的关键,我认为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积极稳妥地寻求国际合作,也给我们的深入发展和寻求国际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拣中心、资源循环利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方面,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方面,都可以积极寻求多种方式的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和吸收新来的先进技术、管理方式、观念和经验,为我所用。终上所述,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艰巨的、光荣的,它不单单是一个城市卫生问题,它是一个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体现,是国人环保意识觉醒的标志。作为一个学化工的大学生,我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怎样把学到的知识和活生生的世界联系起来,让自己学有所用,将成为我以后学习的主要方向。这次实践活动,让我开阔的眼界,增长了见识,受益非浅! 环境保护论文:分析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建设问题 论文关键词:农村 环境保护 能源建设 问题 论文摘要:农村作为社会的结构,总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需要,以能源为动力作为物质基础的。因此,开展以农村为主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特别是把农村节能工作列入到规划中,加强节能管理和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使万元产值能耗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农村能源的综合建设,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能源建设方针:“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开发与节约并重”。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把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抓紧抓实,因为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具有光辉的发展前景。 搞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一是建立建全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的领导;三是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资金投入;四是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五是加强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六是加大对科技、管理和服务人才的培训;七是不断地深化改革,端正指导思想,加强法制建设方向;八是抓点带面不断开拓新领域,使新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建设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1 农村能源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建设 农村环境问题,是当今农村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环境质量的恶化,对农业生物、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环境问题可分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两大类,农村地区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这两类环境问题都有密切的关系。能源不但给农村提供了动力,而且带来了生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但也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如新柴的消耗量方面,19世纪以前,由于需求量不大,砍伐情况并不严重,保持了生态的平衡,没有产生污染现象。而在最近的百多年来,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使得生物质能源供不应求,使生态和污染方面都出现了问题。由于矿物能源的大量开发和使用,也为农村带来了严重的能源环境问题。由于能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对农村和能源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健康等都造成严重的危害和重大的损失。 2 矿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对农村环境的重要影响 矿物能源的开发,包含了开采、贮运、加工、转换到消费。在这全过程中,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如煤在开采过程中,首先是开采占地,它破坏了地表的生态系统,影响了农业生产。另外井工开采易造成地表的沉降或裂缝并改变水体形态及渗漏而影响农田灌溉,同时也破坏了地下水资源。另一方面开采时的排污以液体、气体、固体同时存在,如酸性矿井水、泥浆、瓦斯、煤矸石等。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特别经数次堆放,会造成自燃、流失等大气污染,在煤炭的燃烧利用过程中,又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和灰渣,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等。又如水陆石油的开发会造成海水域的严重污染,影响水产业的发展和造成农田的污染。石油在燃烧时也会排放大量的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采伐对环境的影响,如导致资源的枯竭,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平衡;秸杆等大量燃烧,导致土壤肥力减退、农业减产等。如木柴在燃烧时会排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不充分时会排放大量尘烟和颗粒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2)自然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自然能源如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海洋能等。由于不同的能源各自的物理化学性质开发利用的方式不同,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如水能在开发利用发电时造成的河川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变化的影响。库区大面积淹没及周围生态、自然环境、地表、土质、农业生物等影响。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在用地热发电时,由于开发利用过程中废热污染和排放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甲烷、汞等。特别是其中的硫化氢在高浓度时会致人死亡。利用潮汐能发电时会造成海域的污染等。在太阳能大规模集中开发利用的地区,可能会造成太阳能的回流,影响局部环境的变化,如气候变化和生态失衡。太阳能电池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采用大量的有毒和可燃性气体,如三氢四磷、四硫化硅等。会对居民带来危害。开发利用风能发电时,会造成噪声的危害等。 因此,在开发利用自然能源时,必须充分考虑对局部环境的危害,并制订出预防措施。 4 几个重要的能源环境问题 (1)气候变化。近百年来,地球气候已发生明显变化,主要是全球变暖,其原因就是温室效应。而二氧化碳是引起温室效应的主要气体。温室效应带来的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极地冰雪的部分融化、海水变暖和膨胀,海平面上升使沿海居民的安全受到危协。另外带来的是干旱和沙漠化的扩大、旱涝频率上升和虫害增加等。 (2)酸雨的出现。 (3)主要是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造成的。酸雨的出现,造成土壤酸化,肥力减退,农作物减产,森林衰亡,植被枯死,水体酸化和水产的影响等。 (4)臭氧层破坏。主要原因是氟里昂的大量使用,矿物能源的消费和生产化肥产生的氧化氮造成的可导致过量辐射的影响。 (5)烟雾。烟雾是燃烧含碳量高的燃料造成的烟雾污染,主要是煤的矿物能源消费排放的影响污染物占百分之八十,烟雾能反射和吸收太阳辐射,严重时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减产,也直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环境保护论文: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摘要】在中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困境,提出村民自治组织是管理农村环境事务的最佳选择。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村民自治组织应享有的环境管理权,指出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面临的困难,最后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环境;环境保护 【正文】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以上,即2/3以上的社会成员是农民。在GDP高奏凯歌的今天,环境污染已经伴随着经济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农村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已经威胁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农村生产环境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等,构成了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特点。 一、农民参与农村环保的困境 农民是农村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农民的参与是环境权、市场经济和村民自治背景的必然反映。通过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建设,能够实现环境正义和环境效益的双赢。然而现实中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却面临诸多困境,主要表现在: 第一,农民环境意识的薄弱和生活水平的制约。由于受现实条件的制约,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进而导致农民环境意识整体不高,对环境状况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别。农民急于通过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因而现实中很难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做出理性选择。在农民的物质生活还未丰富的情况下,让其为保护环境而以维持贫困的现状为代价,这显然不太现实。 第二,农民在环境保护中的双重弱势群体地位。目前没有机构对农村环境状况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因而农民所能掌握的环境信息十分有限,导致农民在与排污者协商、谈判和抗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工业污染的转移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环境权益。农民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且法律对其资源权益的保护不利。 第三,农民环境维权能力的薄弱与环境污染案件的复杂性和高成本的矛盾。社会转型使得大量青壮年农民入城务工,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弱群体,进而造成农村环境维权能力和改善能力都相应下降。环境维权由于其本身证据难以收集,因果关系证明困难,使得农民无法应对高成本和复杂性的环境污染案件。 第四,农村基层环境管理机构匮乏使得农民参与环境管理缺乏必要的指导。目前我国乡村环境管理队伍很薄弱,农村环境规划、宣传、保护、治理无从说起,致使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很多农村环境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 二、村民自治组织是管理农村环境事务的最佳选择 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种种困境表明,农民在环境参与过程中存在对组织的严重依赖,客观上需要存在一个贴近农民,能够代表农民利益,能够带领农民进行环境保护的农村基层环境管理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在管理农村环境事务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有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权力。这为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目前根据我国具体国情,政府在近期内不可能建立更多的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因此更好的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更具有现实意义。村民自治组织贴近现实,对问题的解决切合实际。村民自治组织能够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保证自然资源风险最小化利用的各种规章制度,针对村内部资源滥用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地提出解决方案。再次, 在中国农村公德意识薄弱,长期的小农生活方式,造成对公共环境的漠视,造成农民的目光短浅和对公共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活方式的落后、个人素质的低下、人性的冷漠化、对公共空间意识的丧失,是造成“环境陷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保护管理的根本,在于生活方式从“小我”向“公德”的转变,在于个人环境伦理的建立,在于整个社会形成爱护环境公德。人的生活方式的进步除了需要经济发展和基础环境的改善,需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社会控制力来为建设现代生活方式培养环境公德。最后,村民自治组织可以综合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投入环保治理,将村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共同构建于环保建设整体网络,使村内每个成员和单位处于该网络的密切监督之下。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比起大型的科层体系更加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 农村环境保护领域是一个公共性领域,农村环境保护领域的公共性决定了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运行机制应然层面上的多元性,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还是社会公民都应该有相等的表达机会,并可以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而且,基于农村环境问题很多地方法律保护乏力,引入村民自治组织参与环境管理,更有利于弥补法律普遍适用性之于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特殊性的落差与不足。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权 村民自治组织是发挥农民的力量保护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但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它这方面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村民自治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应当增加这方面的规定。村民自治组织环境管理权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管理章程制定权;指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对国家和地方性环保法在本村的具体实施制定相关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还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授权,享有以自治章程的形式规定村民及在本村土地范围内的所有人的环保行为准则的权力。但是该权力的行使不得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环境事务处理权;指根据本村的环境规章规定,具体地为在本村地域范围内的相对人设立、变更和取消权利义务的权力。如对来本村建立 工厂的企业进行环保管理,订立合同确定企业与本村的环保权利义务,与对本村环境有侵害的主体订立环保协议,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本村环境管理规章的行为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等。 3、环境处罚权;指村民自治组织对在本村范围内违反国家和地方性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并且法律规定由村民组织进行处罚的、违反村环境管理规章的行为人实行制裁,对拒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行为人以经济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涉及到人身制裁的,只能申请有关机关处理。 4、调解和监督权;监督国家及地方性环保法律法规在本村的执行情况,对拒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或村环境管理规章的人进行批评教育,给本村或村民造成损失的,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出面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追究其经济责任,必要时可以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机构或者有关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村民自治组织可以调解本村村民之间的环境纠纷,责令侵害环境的人停止侵害,要求其赔偿损失。 5、起诉和应诉权;对侵害本村环境权利并拒不改正的,或者需要赔偿损失的,村民自治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对本村村民或者在本村地域内建立企业、承包土地、工程的行为人,因认为本村的某一具体环境管理规章有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或者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明显违法的,可以以村民自治组织为被告提起诉讼,村民自治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6、环境协调权;农民的土地不是孤立的,村与村或者村与企业、城市相连接,村民自治组织有权协调本村与这些环境主体之间的关系,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治理和保护好农村和城市生态环境。 7、批评教育权;村民自治组织有权教育村民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有侵害环境行为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关于这一点,现有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也有相应规定。该法第五条规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机构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律赋予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在其组织内部就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规定制定村级环境保护章程的法定程序,非依该程序制定的规章不得产生法律效力,更没有强制执行力。农民作为环境权的享有者,具有“自始至终参与”环境管理决策过程的权利。另外,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权来自于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公民的环境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授权,故其性质是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结合体,是农村的基础性权力。按照现代民主与法治的要求,国家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权力一般不能强制干预,但可以指导和监督。 四、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面临的困难及其解决对策 (一)村民自治组织管理环境事务面临的困境 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时缺乏相应的权力。目前的环境立法主要是城市环境立法,以城市为中心,部分制度和法规对农村环境问题的针对性不强。现行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都没有从专门的视角,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予以特别的对待,无法体现农村环境保护特点的现实需要,使得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对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不强。村民自治组织行使环境管理权缺乏法律的明确肯定。 2、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提起诉讼的资格在法庭上常常受到质疑。由于我国未建立起公益诉讼制度,在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法院常常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以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由,拒绝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提起民事诉讼。 3、村民自治组织行使管理环境的权利缺乏资金支持。我国的财税体制采用分税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政府财权与事权是分离的。由于政府层级较多,在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划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模糊交叉、界定不明,特别是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本该由上级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却有相当数量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甚至村民自治委员会还承担了较多的政务,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这样,形成了财权层层上收,而事权层层下放,乡镇以下政府财权和事权越来越不对称的局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村民自治组织资金的缺乏导致其不能发挥它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4、村民自治组织自治职能的异化。这主要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渐偏离其目标和精神实质,使村民自治变成少数人的自治, 使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职能变为其他职能。由于农民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选举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派系性和宗族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尚未完全实现,再加上农民自身素质普遍较低,对村务的参与水平不高,而且还存在非制度化的不合法的程序参与村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农民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包括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参与和监督。在农村,最大的财富就是土地。现在村民委员会对土地有非常大的权力。它决定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变更、管理以及土地收益的提取、使用等。这些权力非常大,又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督,而且过程也不够公开,这就引起了比较多的经济纠纷。 5、村民自治组织成员自身环保意识不高,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没有建立起来,对自治组织也不存在环境责任的追究。 (二)解决对策 首先,笔者认为在立法层面上确认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环境事务的权力,为其正名是首要任务。这样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村内环境事务才是有法可依的。我们应打破坏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仅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常规”, 通过农村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授予它管辖其所属村域内的环保事务的权力。法律应该提供更多的支持给村民自治组织,减少它们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障碍。 第二,尽快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村民自治组织代表农民起诉和应诉的资格。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增设环境保护委员,具体负责本村的环保工作。对于村民自治组织成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补充他们的环境科学知识。明确村委会主任作为本村环保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加强村委会的环保责任考核制度建设。 第三,支持村民自治组织为采取维权行动而合理进行的筹集资金的活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当务之急在于资金的筹集,政府应当采取经济手段,通过税收政策和 财政转移支付,推进城乡之间的环境公平。一方面,在“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指导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受益者的资金向环境受损者的流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公平的实现;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保障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的环境保护投入。 第四,针对村民自治组织自治职能的异化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与此同时,完善对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程序。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使农民对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行为形成有效监督。改善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强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服务和指导。因为乡镇政府是中国农村最基层的政府, 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与村民、村民委员有着密切联系。对村民的意愿和村干部的情况了解最多, 最清楚, 他们能及时发现村民自治中的异化苗头, 如果及早采取措施, 积极引导, 就能防止村民自治中各种异化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第五,通过环境教育和环境信息的传播,培养村委会成员的环境意识,加强村委会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组织村委会对本村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熟悉并掌握本村环境状况,寻找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建立村委会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到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考核中去。同时,对村委会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不作为进行追究。 总之,环境保护的基础学科是生态学( Ecology) ,其语源的Oikos 本为“家”的意思。地球是一个大家,环境管理为家庭管理的延伸,而家庭管理为人性管理的延伸。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紧密联系整合农村内部力量,是推进农村环境建设最有效的机制选择。人类环境保护是“全球性思考,草根性行动”,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对千家万户农村居民教育化、组织化的过程,促进整个农村环保意识的形成,是解决中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谈谈化学教育中的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我们涉及的主要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类生存的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指非人类创造的物质所构成的地理空间。阳光、空气、水、土壤、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物质与一定的地理条件结合,就形成了一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人类通过生产活动所建造的人为环境,如城市、农村、工矿区等。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这种人和环境的关系称为环境道德。在我国环保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于1990年9月成为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签约国。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和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环境污染有各种类型: 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尘粒、废气(SO2、NOX、CO2、CH4)、光化学烟雾(NOX和烃类在阳光照射下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产生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甲醛(装修材料散发气)。 水体污染:酸雨、重金属、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 土壤污染:白色污染(塑料、几百年难分解,可降解塑料)、废旧电池污染。 食品污染:食品可绿色食品是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绝对不含有害物质,与食品颜色无必然联系。也有人把绿色食品定义为通过光合作用转化的食品。蓝色食品是由海洋提供的食品,如海带、海参、紫菜等。白色食品是通过生物发酵制得的食品,如食醋等。例如:“瘦肉精”能加速动物生长速度,瘦肉相对增加,但有很强烈的副作用,出现中毒性心悸,肌肉食颤动,手抖,头晕,乏力,心律失常,低血钾。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音、放射性、热、电磁波等)、能源污染、固体废物污染。 图片资料:震耳欲聋的马达声 通宵达旦的卡拉OK 污染源:是造成环境的污染物的发生源,通常是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的总称。 污染物:是指进入环境后能使环境的组成、结构、性质、状态乃至功能产生直接或间接有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物质。可分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指由污染源直接排入环境所引起的污染,如SO2、NOX、CO2、CO等,二次污染物指排入环境中的一次污染物在物理、化学或一物等因素作用下发生变化,或与环境中的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所形成的物理、化学性状与一次污染物不同的新物质,如XO3、H2SO4、HNO3等。 空气质量周报(或日报) 主要内容为:空气污染指数(是指将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值简化为单一的数值形式,并分级表示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级别和首要污染物。 污染指数的分级标准:①污染指数在50以下对应的空气质量级别为一级,即优:②50—100,二级,良③100—200,三级,轻度污染:④200—300,四级,中度污染;⑤300以上,五级,重度污染。 我国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SO2、NOX和总悬浮颗粒物。 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马斯河谷事件 1930年12月1日——12月5日,比利时马斯河谷工业区,该工业区处于狭窄的盆地中,12月1——5日发生气温逆转,工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在近地层积累,三天后有人发病,症状表现为胸痛、咳嗽、呼吸困难等。一周内有60多人死亡,心脏病、肺病患者死亡率最高。 多诺拉事件 1948年10月26日——10月3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该镇处于河谷,10月最后一个星期大部分地区受反报旋和逆温控制,加上26——30日持续有雾,使大氯污染物地近地层积累。SO2及其氧化物作用的产物与大氯中尘粒结合是致害因素,发病者5911人,占全镇人口43%,病状是眼痛,喉痛、流鼻涕、干咳、头痛、肢体酸乏、呕吐、腹泻、死亡17人。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40年代初期美国洛杉矶市全市250多万辆汽车每天消耗汽油约1600万升,向大气排放大量碳氢化合物、NOX、CO。该市临海依山处于50公里长的盆地中,汽车排出的废气的日光作用下,形成以O3为主的光化学烟雾。 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日——8日英国伦敦市全镇为浓雾覆盖,4天中残废人数较常年同期约多40000人,45岁以上的死亡最多,约为平时的三倍;1岁以下约为平时的二倍,事件发生的一周中因支气管炎死亡是事件的前一周同期人数的9.3倍。 四日市哮喘事件 日本四日市,1955年以来,该市石油炼制和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空气。重金属微粒与SO2形成硫酸烟雾。1961年哮喘病发作,1967年一些患者不堪忍受而自杀。1972年该市确认哮喘病患者达817人,死亡十多人。 米糠油事件 1968年3月,日本北九州市爱知县一带生产米糠油用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由于生产管理不善,混入米糠油,食用后中毒,患病者超过1400人,至7、8月份超过13000人,16人死亡。 水俣病事件 20世纪50年生地日本熊本县水俣市的水俣病,就是因水俣市一家化工厂排出的废水中含有甲基汞,废水排入港湾,经食物链富集到鱼、贝体中。人吃了鱼,贝而中毒。水俣病患者语言不清,走路不稳,四肢麻木,严重的眼睛失明,吞咽困难,甚至死亡,中毒283人,60人死亡。 1963年——1979年三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研究环境问题涉及地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医学、工程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美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化学与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环境污染主要由化学污染物造成的,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很多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化学的方法。 生存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主题。千百年来,在类 与环境不断地相互影响和作用中,环境问题一直是伴随着人类的活动而产生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问题,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选用自然资源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类则是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类的活动造成的污染,也就是环境污染的问题。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围绕着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进行的,矿藏的开采,各种金属的冶炼,都是取其中一部分加以利用,其余部分作为废物抛弃。在过去的几千年里,由于世界人口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人类抛向自然界的废物毕竟数量较少,大自然有足够的时间和容量将其分解、稀释、净化。那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太大,在环境自净能力范围之内,即使发生污染问题也是局部性的。 但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由于科学技术飞跃进步,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人类每年都有数以几十亿吨计的废物抛弃到环境中,日积月累,终于达到大自然再也消化吸收不了的程度(所谓的环境自净能力)。全世界每年消耗掉的化石燃料,20世纪初不足15亿吨,到70年代已增至70亿吨——80亿吨。人类每年都在实验室制造出成千上万种新化学品,并投入环境后,在环境中扩散、迁移、积累和转化。南极大陆冰原覆盖层、荒无人烟,但从处息在那里的企鹅体内也检测出滴滴涕;在北极附近格陵兰的冰盖层中,近几十年来,铅和汞的含量不断上升。因此可以说,污染无所有在,世界上几无净土。 由于原生环境的消失、人类的捕杀和环境污染,世界上植物和动物遗传资源急剧减少,成千上万的物种已经灭绝,将无法再生,无法弥补。 文字资料:1984年12月,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博帕尔市的农药厂的毒氯泄漏事件,造成2000人死亡,乌克兰基辅北部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4号反应堆爆炸起火,放射性物质大量外泄,造成31人死亡,237人受放射性伤害,13万居民紧急疏散。 一“酸雨”的危害与防治 文字资料:酸雨的成因主要是空气中SO2和氮的氧化物(NOX),它们主要来自于煤的燃烧,硫酸和硝酸工作未被处理的尾气,以及汽车尾气等。酸雨里含有许多无机酸和有机酸,绝大多数是硫酸和硝酸,通常以硫酸为主,90%来源于煤的燃烧。 文字资料:由于酸雨产生,以及温室效应、臭氧层的破坏,世界上面积最大热带雨林区亚马逊热带林近十年已有40万平方公里夷为平地。世界粮农组织估计到2000年,全球每年将流失土地240亿吨。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许多的生物种类将濒危和灭绝。 图片资料:2000年前雅典人创造的希腊巴台农神庙的建筑和价值连城的雕塑被严重侵蚀。 图片资料:我国故宫里的由花岗石和汉白玉雕刻成的盘龙柱受到酸雨的严重侵蚀,已面目全非,模糊不清。 在触目惊心的事实面前,同学们展开讨论,由感而发,畅所欲言,都认为整治酸雨保护环境势在必行,也立志要勤奋学习,要用自己的知识去改变污染的环境,去保护环境。 附表:我国工业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影响 二、臭氧层破坏 大气中离地面17—18km为对流层,22—27km为平流层,臭氧层处于大气平流层,O3能吸取太阳光线中大部分的紫外线。 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有制冷剂CF2XL2等氟氯为烃和NO等氮的氯化物。如CF2CL2的破坏机理为: cf2cl2+hr cl+cf2cl o3+cl clo+o2 o+clo cl+o2 总反应为:o+o3 o2+o2 活性氯(Cl)仍保留在环境中继续发生循环反应,起着催化剂的作用 大气在臭氧层的破坏或损害,将使到达地面的紫外线辐射大量增加,损害动植物的基本结构,降低宵作物的产量,危害海洋生命,使气候和生态环境发生变异强烈的紫外线辐射还能降低人体的免疫机能,诱发皮肤癌、白内障等疾病。 三、温室效应 CO2、O3、CX4等气体虽不影响太阳对地球表面的辐射,但能阻碍由地面反射回高空的红外辐射,这就像地球罩上一层保温膜,使地球表面的气温增加,产生“温室效应”。 温室效应给人类生活会带来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球两极冰川融化,使海平面升高,淹没世界上许多城市。此外,地球表面气温升高,各地降水和干湿状况也会发生变化,导致土地沙漠化。在温室效应和臭氧层消耗的共同影响下,还会造成气候的反常,如厄尔尼诺现象等,导致动物反常迁移,植物反常生长,甚至动植物种类的消失等。 图片资料:①两极冰川融化 ②土地沙漠化 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图片资料:老人与孙子 人类在向自然界索取、创造富裕生活的同时,不能以牺牲人类自身生存环境作为代价。为了人类自身,为了了解后代的生存,通过许许多多的曲折和磨难,人类终于从环境与发展相对立的观念中醒悟过来,认识到两者协调统一的可能性,终于认识到“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必须爱护地球,共同关心和解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并开创了一条人类通向未来的新的发展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 20世纪80年代是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发生飞跃的阶段。1987年4月,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有所损害,足其需要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人类在与自然界进行漫长斗争的时候,虽然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然而,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到了今天,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越来越频繁,环境与生态的危机也越来越剧烈和深刻了。 图片资料:①土地沙漠化 ②洪涝灾害 ③沙尘暴 为了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依照下列原则来使用各种自然资源 1、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粮食、衣服、住房、就业等)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 2、人口发展要与生态系统变化着的生产潜力相协调; 3、像森林和鱼类这样的可再生资源,其利用率必须在再生和自然增长的限度内,使其不会耗竭; 4、像化石燃料和矿物这样不可再生资源,其消耗的速度应考虑资源的有限性,以确保在得到可接受的替代物之前,资源不会枯竭; 5、不应当危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如大气、水、土壤和生物,要把对大气质量、水和其他自然因素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6、物种的丧失会大大地限制后代人的选择机会,所以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好物种。 环境与发展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依存、密切相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已成为当代环境与发展关系中的主导潮流,作为一种新的观念和发展道路被人们广泛接受。 本地区固体废弃物的主要品种和回收价值 文字资料:研究表明,铝制易拉罐可在野外存200—500年不变,塑料制品可存留450年,玻璃可存留400年以上。 废旧电池、煤灰、建筑渣土、果皮、菜叶、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应首先分类回收其中可利用的废旧物资,如废纸、废金属、旧织物、玻璃等,然后再进行以下处理: 垃圾:①垃圾填埋:既可处置废弃物又可复土造地 ②垃圾焚化:原体积大大缩小,便于填埋,同时消灭了各种病原体 ③垃圾压缩处理:减小体积,便于运输和填埋。近年来,高压制成的垃圾块用作填海材料。 我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订了一系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 法规。并从计划生育、保护资源、合理规划建设、治理污染、加强科学研究、开展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相信,在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一定会把环境问题解决好,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同时提高。 我们深感世界和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深感全社会有必要立即行动起来,拯救我们的地球,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此,我们特向全国的中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1、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学习和生活中每件小事做起。 2、节约用低,在校内外不乱扔纸张,包装袋,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泡沫饭盒和一次性木制筷。 4、爱护花木,关爱绿地,不攀折花木。 5、不抽烟,不燃放烟花爆竹。 6、节约用水,不浪费水资源。 7、拒吃野生动物。 8、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向家人、亲戚宣传环保知识。 愿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入环境保护者的行列,互相监督,齐创美好的未来。 环境保护论文:浅谈河口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务副主任,环保、发改、经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了《河口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紧紧锁定“产业兴区、工业强区、生态立区”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了该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__年河口区cod排放量为1495.09吨,与20__年相比削减了1010.6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91.67吨,与20__年相比削减了399.9吨。实施了“三网”绿化工程,林木覆盖率达到14.7%,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6.5%。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绿色产业比重。绿色产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发展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更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为此,河口区结合当地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壮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一是提升农产品质量。首先从生产工艺上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生长激素,改变传统的大量播撒氮肥的习惯,提倡施用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的小剂量复合肥;其次从生产组织上按标准化、无公害化培育更多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进行集约化生产。在技术指导下基地进行统一的播种施肥、除虫管理,保证农副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在最佳生态环境下进行。建设了无公害、绿色产品生产基地,绿色冬枣等多种产品被认证为无公害、绿色食品。再次是坚持农业开发与科技工程相结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搞好良种繁育基础建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创汇农业。通过优良品种的大力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按生态养殖要求调整水产品结构。兴建大面积的生态水产品养殖基地,按生态要求投放生态饲料,确保水产品无污染收入高。建设了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梭子蟹等多种产品被认证为无公害水产品。三是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适应现代社会人们亲近自然的心理需求。突出湿地生态、绿色生态主题,实现致富农民、保护环境双赢。先后开发了新户乡百枣生态观光园、芦苇湿地、万亩槐花林等旅游景点。 (二)加强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土地盐碱、植被少是河口自然生态脆弱的主要原因,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是改善这一状况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河口区委、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全力推进林业建设。一是大力实施“三网”绿化工程。通过“上林下渔、路域林、水系林”模式,采取“先造地,后造林”、“先改碱,后植树”的工程造林方法,改善生态环境。“上林下渔”模式:主要是挖池筑台田,在台田上种植树木,在池塘里发展水产养殖。目前,按照这种模式,已建成城北生态防护林,构筑台面8000亩,开挖池塘7000亩,栽植速生杨、白蜡等60余万株,林地面积达到4000亩,形成了一道长12公里,宽1.25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路域林模式”:主要是挖沟筑台田,在骨干道路两侧实施工程造林,依据公路现状,借助工程措施,使路、沟、林协调统一。在林带外侧挖淋碱沟,沟沟相连,利于排水,林带四周打好土坝,蓄水压碱。利用这种方式,实施了以辛河路、滨孤路、神州路、义新路为主的等干线公路绿化。“水系林模式”:主要是挖河筑台田,在骨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同时,考虑沿岸绿化工作,整理好林带,积极推进水系绿化。先后完成了王庄二干一分干、沾利河、东水源和挑河等绿化工程,两岸建起了宽30-100米,总长度达120公里的绿色长廊,绿化面积达9300亩,形成了河通、岸绿、水清的生态景观带。二是大力开展村庄绿化。依据村庄实际,按照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的原则,启动了村镇园林式绿化工程。近年来,共投资万元,对160多个村庄进行了绿化,栽植各类树木87.3万株。三是围绕产业兴村,突出抓好以冬枣为主的经济林生产。我区部分区域处于黄河故道内,土体厚,矿物营养成份含量高,非常适宜冬枣树生长。为此,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做出了大力发展枣树生产的决定。出台了《关于冬枣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了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冬枣产业的发展。目前,建成冬枣园12万亩,建成30个冬枣专业村,1.2万户农户从事冬枣种植,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农民人均增收1300元,成为我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摇钱树”。 (三)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一是加大投入,加快农村“一池三改”新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近年来,共投资500余万元,建设了20__余个户用沼气池。二是大力实施生态创建工程。近年来,公共 财政支出不断向农村倾斜,为进一步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委托东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河口区村庄布局规划》。目前,我区已有67个村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文明村”,2个镇成为“国家级环境优美镇”,2个乡镇成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设立畜禽禁养区,让污染物远离人群。并大力推广“畜-沼-果”、“草-畜-沼”、“畜-沼-鱼”、“畜-沼-特”等生态可循环发展模式,促进以农养畜、以畜促农、农牧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确保养殖场粪污的零排放。四是加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20__余万元先后规划建设了仙河镇、孤岛镇2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投资860万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0吨的孤岛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年来,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缔土(小)企业12家。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制,严格执行“四个不批、六个必须、八个严禁”的规定,杜绝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上马。20__年来拒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项目10个,总投资达4个亿。(四)加大投入,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河口区坚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做为全区的大事来抓。组织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河口区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规划》、《河口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并投资3974.8万元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村庄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全区农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的成功实施,彻底解决了农村人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同时标志着我区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农村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分离,以及生活用水的专线封闭输送,结束了农村群众吃坑塘水、水库水的历史。 (五)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促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近年来,先后投资8000余万元实施了沾利河、神仙沟、挑河、草桥沟等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了疏浚,在河道两岸实施了高标准、大面积、大宽度的绿化工程,生态林绿化面积达到1.4万余亩。在水系上形成了“水清、岸绿、景美、畅流”的新型水域景观,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促进了人水和谐。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质量脆弱,预防灾害能力不强。黄河三角洲因黄河淤积而成,陆地和草甸植被形成时间短,土壤盐碱含量高,地下水位高而易被海水渗透,国土整治历史欠帐多,海岸防护体系不健全,土地盐碱化程度较高,生态环境较脆弱,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生态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很弱,难以承受开发过程中带来的破坏。 (二)工业、农业污染,使耕地资源质量下降。工业“三废”造成的土壤污染有蔓延趋势。有相当部分的土壤受到废水、固体废物等不同程度的污染。再者,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激素、抗生素、农药等,不仅污染农产品,还导致耕地污染。地膜等不可降解的“白色”污染,也严重影响耕地环境质量。按目前的技术能力,土壤污染很难治理,危害将长期持续。 (三)农村及城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绝大部分乡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成为农村内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由于受到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除城区、仙河、孤岛外,其余乡镇还没有规范的垃圾处置场。在广大农村更没有任何环境基础设施,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污染源直接排放,农村的生活垃圾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不少垃圾堆积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严重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 (四)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养殖业发展后,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污染加剧。畜禽养殖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导致大量污水外排,造成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畜禽粪便的随意排放导致有害病毒病菌扩散和传播,成为疾病增多和一些传染性疾病流行的重要根源之一,直接威胁广大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今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培育生态文化。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观念的问题、环境意识的问题。围绕“生态立区”发展战略,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绿色意识,树立环境就是“资源、资本、资产”的观念,使生态理念和生态经济相辅相成。进一步创新理念。摒弃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立的旧观念,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新理念。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等一系列生态创建工作。通过群众广泛参与,提高乡镇、村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培育生态文化。 (二)做好生态规划。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前提,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社会发展年度规划。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当超前的原则,有的暂时建设不了的,也要规划超前,不能建设什么,规划什么,我们要汲取城市建设中的教训,一条街道,翻来覆去的开挖,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二是综合全面的原则,既要考虑生产,又要考虑环保,不能重蹈破坏环境的覆辙。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在规划时要考虑我市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各个乡镇的实际情况。 (三)明确责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纳入政府的有关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推行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保护基本农田,使全区农村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彻底扭转有些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明确资源开发单位的保护责任,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治理制度。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要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破除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各种陋习,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四)增加投入,建立农村生态保护资金渠道。把农村污染控制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广集社会资金,建立固定的环境保护资金渠道,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问题。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保护资金,对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坚持由开发单位或个人投资重建和恢复。按照“谁使用 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以资源开发补偿、流域补偿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五)切实抓好乡镇工业集中区的监督管理。一是提高工业集中区的准入门槛,严把环保审批关,坚决不搞“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末端环保。二是依法加强监管,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事件。三是加强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到位,使区内污水符合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 (六)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村容村貌。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体现特色、村容整洁”的目标要求,以“四清四改”为主要内容,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改路、改水、改灶、改厕。”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农民住宅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广标准化生产,合理使用农用化学物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广标准化生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肥料和植物生产剂,引导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推广农业病虫害、鼠害、草害等生物综合防治技术,降低污染源,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为农产品质量提供根本保障。 (八)加强“三网”绿化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改善新突破。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努力打造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系统网络,实现农田林网化、路域林荫化、村庄环翠化、水系风景化,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九)开展全民教育,增强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增强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公德。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搞好生态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农民群众参与,揭露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奖励等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环境保护论文:公路及城市道路工程环境保护 近年来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在许多领域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环境问题即是其中之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也有了阶段性的提升,无疑给自然环境增添了不少负担,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温室效应、生态破坏、物种减少等常见报端。所以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公路运输作为经济运输发展中的命脉之一,近年来高速建设,机动车迅猛增加,公路交通对环境的破坏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因此加强攻略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迫在眉睫。 1.公路及城市道路环境工程——环境保护 1.1环境的定义及道路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其中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是指可以直接和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和。社会环境是指人类利用和改造中所建设的人工环境,及人类在生活和生产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体。可见环境并不是单纯被定义在自然环境的范畴,所以工程对我们所处环境中的影响不仅仅影响我们的自然周遭环境,也影响我们的生活生产环境。工程的建设中无可避免产生许多污染,如噪声、废气、废水废杂等也决定了公路的建设主要是对社会环境的影响、生态的影响、水土的影响、大气的影响。 1.2道路环境保护设计及景观设计 上述中道路的建设会对我们的周遭环境产生许多无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人们在公路道路建设中也不停的反思、创新,希望在以防治为主为原则,合理开发使用土地和周边环境,对工程将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保护设计是人们在意识到应对环境作出一定的保护产生的,所以会采取经济合理,现实可行的有效方案对道路的建设作出合理的、具有指导性意义的一定程度上的约束,如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农田,避免滥挖滥填的现象,也如尽量避免拆迁,方便人们出行、保护利用人文景观,体现人们对道路设计的人性化、便捷化,再入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水土资源丰富地,这对保护物种,保持水土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道路交通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自然景观也对道路交通起作用。道路景观是指道路的立体线形、构筑物形式和色调,与沿线自然景观相协调所构成的风景。景观设计也是环境工程中的重要一环,这一环所保障的则是沿线的美观以及行车时的环境,及分为内部景观和外部景观。内部景观是指行驶在道路上的驾驶员看到的景观。外部景观着指道路和沿线的景观环境所构成的外部静景观,外部景观要求道路及沿线构筑物与环境融为一体,协调一致,成为环境的一部分。 2.高速公路环境及绿化 高速公路是大规模的人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所经过区域的地形地貌会产生重大影响,如路基的大规模挖填方,会使区域的地形地貌产生变化,如边坡的修筑,会使沿线的山体被剖开,破话山体植被和山体本身的完整性,导致水土大规模的流失,又如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生产性污染,使得土壤腐蚀,植被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大面积的挖填方,破坏土体原有结构和破坏植被生存环境导致气候干旱、土地沙化。工程中所产生的污染如水污染、土污染、噪音污染等对周边生态产生巨大的影响。 上述中反应了高速公路在施工及一些工程后的隐患问题,做足绿化工作、尽可能保持原始生态是当下解决和缓解环境和发展问题的唯一途径。 2.1边坡绿化,生态边坡 边坡的绿化和生态防护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高速公路边坡绿化是保持公路边坡稳定、路基稳定,保障公路通畅的基础工程,其优点也符合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 (1)保持水土,稳定边坡 相比裸露的边坡,边坡绿化可以有效的抗击水蚀。水蚀包括击溅、面蚀和沟蚀,实质是降雨侵蚀能力大于土体抵抗能力的结果。边坡的水流在运动中,随着水流量增加和集中,搬运能力急剧增加。径流侵蚀表现在对土壤颗粒的推移、悬移、摩擦几个方面,上述侵蚀变现常常同时存在,加大了土壤的负担。而林草植被建设对引起土壤侵蚀的各种原因都起了积极的作用,降低了各种土壤侵蚀的危险性,同时也避免了边坡坍塌的危险性。 (2)美化公路,恢复生态景观 生态景观因地制宜,边坡美化即是最大程度上恢复生态原有景观,绿化同时也能改善大气空气质量,改善因行车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同时亦是对行车者创造轻松氛围,使行车者从长时间行车疲劳中改善视觉环境,行车环境。 2.2中央分隔带绿化 高速公路或在一些城市的主干道上,都会设置中央分隔带。中央分隔带定义为隔离带,在高速公路中也是绿化的重要的一环。中央分隔带第一功能则是防晕眩,防止夜间行车时车灯迎面所造成的晕眩。第二功能是绿化功能,为行车环境制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第三功能有景观设计中美化环境的目的,使公路沿线形成静景观,让公路与沿线自然景观和谐,不显突兀,去除不自然感。 公路设计的时候不能总是过于追求外部景观,而忽视了内部景观。环境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所以高速公路的设计上,对行车的环境也应着重考虑。高速公路作为长段运输型公路,如何消除行车者疲劳和视觉冲突的问题尤为关键,为行车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消除行车晕眩也提上了设计要求。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也是为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也是高速公路中环境保护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 3.城市道路绿化 人们对环境保护的理解不仅仅存在自然环境的,同时也注重人们日常生活生产中,这就不得不提到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城市环境同样为人们所重视,越来越注重环保、健康生活的人们开始关注身边环境。城市道路的绿化则是体现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升的重要体现之一。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的框架,其景观特征在城市景观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一次,道路绿化与景观设计首先与城市绿化和景观设计相结合。城市道路绿化主要是以道路绿化带和行道绿化带作为体现,和高速公路所不同的是,城市道路中,车流量的集中,使得交通环境恶劣,行车晕眩感也高速公路强。所以设置绿化带在消除严重的汽车尾气、噪声的同时,也极大程度的降低了光污染,令行车安全、舒适。 行道绿化带多数以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结合,以减少土壤裸露,也使得景观上有很好的美观作用。开放式通透绿带可以保证行人行车安全,同时通透感也会显得道路宽敞、明了、大方,不会过于压抑。行道绿化带也具有分隔道路和生活区,有着净化空气,保持错落分明的舒适生活生产节奏,极大程度的减少来自道路行车上的噪音污染、尾气污染以及明亮的路灯带来的光污染。 4.结语 环境保护是必要的,就如我们所谈论的生态和谐、生物多一样性一样。作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没有自然,就成就不了今天社会。而环境的意义,首先可以造福人类,有助于科学领域的发展,再者环境保护力度是作为当代对 下一代负责、对球上物种负责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是人类的责任感,也是保护环境的意义所在。 即是是环保意识提高的今天,我们所做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公路及城市道路环境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经济、人文不断发展的今天,是人们长久以来对自然改造的成果,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顾忌的索取,所以人们应该统一思想,把环保的意识提升到更高的层次,珍惜我们赖以生存的周边环境,为保护环境,保护后代利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环境保护论文: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初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更加和谐的生态家园,农村的发展任重道远。长期的二元结构模式,使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城市差了一大截,农村环境难尽人意。我区是老少边穷地区,虽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区的经济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区的农村涉及面广,一些边远小村依然非常落后。为了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作出初步研究和探讨。一、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现状 (一)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 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加大了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全区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主要表现在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水库加固、国土整治、矿山整顿、改水改厕、、改灶改路、能源建设等方面;重点区域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启动;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生态农业试点示范、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稳步发展。近几年来,政府花了大力气,加大和环境治理力度,综合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推行无公害的农业种养方式,尤其是在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方面,“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程”、“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先后在全区铺开。 (二)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仍然存在的问题 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状况仍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区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和农业面源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和面源污染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突出表现在:澧水流域永定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恶化呈加速趋势,辖区重要水库、湿地日趋萎缩,一些乡镇和区域河水断流、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加剧了干旱、洪涝灾害的危害和植被退化、山地石漠化;有林地、多林区的乱砍滥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坏,生态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剧;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尤其是沿河、沿坡的开发不当,导致崩塌、滑波、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全区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区的面积不断减少,栖息地环境恶化,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生物资源总量下降;河(库)污染严重,渔业资源衰遏,河岸侵蚀问题严重;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的大量不合理使用,导致土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生活污水、垃圾的随意倾倒、堆放,导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下降。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将严重制约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污染加剧与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分析。 1、目前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我区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逐渐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逐渐集中。这使我区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不仅如此,近几年来,我区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这使得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因此存在着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的现状。我区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以前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我区在环境保护建设中,严重存在着城乡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的不协调问题。长期以来,我区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另外,目前我区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自然效果不佳;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政治目标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呈现出一种较高的供给热情。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这样没有进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公共服务,即便农民已经有了需求,也很难提到地方政府的操作层面上来。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我区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 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4、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末端治理——都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它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由于其污染排放的集中性、污染物相对的单一性和企业经营相对的大规模等特点,末端治理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甚至惟一的。而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5.农村环保法制不健全,使我区环境保护缺乏有利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初步形成了一个以1989年12月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川,诸多环境法虽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并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体系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未能将农业环境与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协调起来。而且,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关环境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二、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按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这样形成了执法主体势力割据的局面,致使权责不明,权力过于分散,从而使一些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变成了本地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为了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乡、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会搞好的,而对环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极为严重。三、农村干部和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我区大部分农村干部,政策性意识浓厚,法律性意识较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给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则性`实践性、灵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造成农村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障碍重重。再由于农村环保法在我区大多农村干部群众头脑中仍是一个未知数。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乡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采发展经济。同时,一些农民缺乏接近环保法、了解环保法,认识不清环保法的内在经济动因,而为了自己一时的经济利益滥伐林木,大肆捕获珍稀动植物,过度放牧,加剧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与目标任务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电、水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十一五”期间,使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达到20以上。 2.结合生态区创建,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十一五”期间,使全区农村空气、水、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严重缺水、无路、少田地等居住条件恶劣地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农村居民实施搬迁,向集镇或农村居民点集中,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二)防治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向农业生产基地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城镇生活垃圾,控制工业、生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 2.开展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全区推广农林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开展农业有机废物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的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大力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力争使全区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6.0公斤/公顷以下,化肥施用强度控制在260公斤/公顷以下,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达到15以上。 (三)保护、合理利用与增殖自然资源 1.切实加强水、土地、森林、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在河(库)源头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及生物多样性丰富典型地区,抓紧新建、扩建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区直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应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应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与管理,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二)财政倾斜,市场化运作,为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投入保障 1.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建立政府引导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股权收益适当让利、财政贴息、前期活动补助等,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水权转让、矿业权招标、水域有偿开发等,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2.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资金支持。一是争取本级排污费资金的征缴返回,保证每年拿出50万元用于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要在污染源专项治理、区域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改水改厕、能源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 (三)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强我区农村环保法的保障作用。(1)、扭转人治化,加强法治化,推动我区农村环保产业市场化进程。加强法治化是我区农村由以人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我区 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由此,转变农村环保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以-人治”为核心,忽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而片面发展经济效益的思想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就显得尤为重要。(2)、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使之统一化、规范化和高效化。(3)、规范我区农村环保管理体制,促使此体系高效实施。为了在我区农村有效实施环保法,必须提供一套强有力的管理体制作保障:基于目前的管理体制,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外,还应建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兽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4)、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不断提高我区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觉悟,使其能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严格依法办事,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五、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干部和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2.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布局、工程立项,土地征用流转、生态移民、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四)加强舆论引导,重视科技创新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舆论阵地,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舆论推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重视基础教育和科普教育,开展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创新,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科学技术支撑。 环境保护论文: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这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坏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多年的实践证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必须同时注意自然界的“报复”,注意发展生产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所带来的影响,而不能超过某一个限度。环境保护工作就是要明确提出这一限度,通过宣传使大家认识这一限度,以政策、法律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并尽力实施这些规定,否则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遭到破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农业的现代化,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走过的道路早就证明,没有一个清洁的环境也就没有现代化。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甚至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则不只与我们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不相符合,而且也会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身。这是由于:(1)自然资源的退化和破坏将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2)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人民对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如果环境污染严重将会引起尖锐的矛盾,影响人的生产积极性;(3)现代化的生产装备(设备、仪表等)需要一个清洁的环境(精密的产品也是如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搞不好环境保护也就难于实现现代化生产。 环境污染的远期影响,是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不只是致癌,而且可能通过胎盘危及胎儿,以及引起遗传变异,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这不只是第二代、第三代的问题,严重时可能使人类的质量退化,贻害子孙后代,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自然资源的破坏,有的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有的则难以逆转。如据近20__年来记录的统计,约有110多种兽类、130多种鸟类业已灭绝,其中有1/3是十九世纪以前灭绝的,1/3是十九世纪绝种的,1/3是近50年来被消灭掉的。目前全世界估计有25000种植物,1000多种脊椎动物,正处于灭绝的边缘。尽管人类正在采取许多局部性保护措施,但一些珍贵动植物还在继续走向灭绝,因为人类活动形成的全球性有害影响远远胜过局部保护性措施所产生的效果。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非认真解决不可。例如,有的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大气污染使冬季人的死亡率显然增加(呼吸系统疾病)。据57个城市统计飘尘都超标,超标三倍以上的有28个;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已达1500万吨。从水体来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已成为大城市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加之有些地方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已成为影响生产发展的严重问题。此外,噪声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很严重。如湖北江汉湖群,素有千湖之称,现在湖群已由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长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坏,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冲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多吨。 实践还证明,生产建设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功夫可以调整过来。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调整过来的。这样来分析问题,才能更深刻地认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因此,一切环境保护工作者、生产部门的领导者和广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都要既有生产观点,又要深刻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搞好环境保护,保护环境也要促进生产发展,作到环境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为人民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环境保护论文:浅议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 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 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 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真实价格”,而产量却高于“真实产量”。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增量”(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大约是BEE’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 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出口”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 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 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 P1 E’E’’ 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大国”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大国”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大国”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私有化”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改进产权制度”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扞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 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 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拥有”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太湖环境公司”。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 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改变为”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变为”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 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着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环境保护论文:探析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人均GDP保持着8%的增长速度,加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但在各大城市的建设中却蕴藏着十分严重的环境问题,即城市污染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已经渗进城市,严重危害城市居民的身心,本文对按照城市规划中的一些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并对城市规划中,治理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规划 环境保护 城市居民 城市污染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各种城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在不断的升级和更新,在城市变得越来越现代化的同时,城市污染正以与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扩展。过度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城市很多居住环境的不良反应,威胁到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发展规划,因此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问题之一。但我国主要负责各个县市城市规划的规划局在城市建设上面对环境的管理比较缺乏,城市规划局大都是从整个城市的整体规划上着手考虑,但是对城市建设而带来的各种环境的污染,水污染的不断产生,空气污染的增强、噪音污染的增加,对于这些造成的环境破坏的各种问题都没有详细进行考虑。都是带有当环境问题发生了恶化在去解决的态度进行规划城市的发展,但是等待环境已经恶化在解决的方法,需要花费比在建设初期就注意环境问题更多的成本与社会资源。因此,如何在城市规划初期就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成为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 二、城市规划中受到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中心,随着经济活动和人口的高度密集,它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中国城市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且长期以来延续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这带来了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得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激增,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和消费的升级,都给原本越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更大的压力。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垃圾围城、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油污染、废热废气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随之出现,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支撑其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下面主要从环境要素和污染物的形态角度,介绍城市环境污染的有关问题。 (一)大气污染 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1)工厂排放的大量粉尘和CO2、SO2等废气;(2)汽车尾气;(3)加油站,汽油泄露后蒸发形成的碳氢化合物是很强的致癌物质;(4)家庭中能源的消耗;(5)各种喷雾剂,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这些化学制品增加了空气中原来没有的成分,造成污染。 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工业、交通运输业的高速发展,甚至于石化燃料的大量使用,但是这些高速发展的代价就是让空气中多了很多污染物。大气的污染物包括了大量的废气、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这些物质一旦被排入大气中,就会让空气的质量严重恶化。严重的会让整个城市都被烟雾包围起来,让城市的居民被迫呼吸着受到污染的空气。且大气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在下雨的时候,随着雨水降临到地面,腐蚀到城市的生态环境,加剧建筑物、铁路、桥梁的腐蚀与破损,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废水污染 城市水污染主要有几个方面:(1)工厂排水;(2)生活用水。家庭排放量正在逐步增加,据统计,50%的污水量是从家庭排放的;(3)农业上大量使用的化肥、农药,经过雨水的冲刷排到河流中污染地表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l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现有的数据已经很明显警告我们,如果我们在持续不关注水污染的发生,那么能够使用的水资源会越来越少,我国现在许多城市已经出现了供水危机。 (三)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 固体废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地点,某些物品对用户不再有用或暂不需要而被丢弃,成为废物;但对另些用户或者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废物可能成为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原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力求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那些不可避免地产生和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需要进行处理处置。在生活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非常多,主要有废电池(含有汞、镉、铅等有毒物质)、油漆、过期药物。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渗入土壤就污染了土地,农民种的蔬菜、粮食中也就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最终会危及人体健康。 (四)噪声污染 噪声有高强度和低强度之分。低强度的噪声在一般情况下对人的身心健康没有什么害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高强度的噪声主要来自工业机器(如织布机、车床、空气压缩机、风镐、鼓风机等)、现代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摩托车、拖拉机、飞机等)、高音喇叭、建筑工地以及商场、体 育和文娱场所的喧闹声等。这些高强度的噪声危害着人们的机体,使人感到疲劳,产生消极情绪,甚至引起疾病。高强度的噪声,不仅损害人的听觉,而且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以及视觉、智力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噪音的恶性刺激,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 噪音污染已经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噪音污染已经成为城市污染。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来源。 三、我国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整治措施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没有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一日都无法运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是指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如城市供气系统、集中供热、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留管网,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绿化等等。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作为城市的居民不能够因为需要享受当前的高科技带给我们的各种生活,而忘却了给子孙后代带来幸福的绿色天地。我国党和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城市规划的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全国各地在20多年的城市发展以来,各大城市规划都将城市中污染严重的工业污染源,搬出城市的中心,集中分配到城市的郊区,并在郊区建设不少污水、污气、废品废料处理厂等等,并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厂房所排出的各种污染物。 在城市生活的居民中,城市建设已经将城市的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规划之一,在新建的道路、住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里,城市规划都会种上大量的花草树木,防止各种污染的再次发生。 (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大气污染中城市规划的治理方法主要是: 1.工业合理布局:这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工厂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另外,还应把有原料供应关系的化工厂放在一起,通过对废气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气排放量。 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关键在于改进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汽油的燃烧质量,使油得到充分的燃烧,从而减少有害废气。 3.绿化造林: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截至2007年底,中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800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为58%。根据十一五规划,预计到2010年,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万吨/日,届时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污水处理主要分为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工业污水治理。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物是有机物,工业污水主要的污染物则比较复杂。分为很多种,不同的工业污染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污染。根据各个城市水污染的严重程度,城市规划应该采用下列措施进行: 1.提倡节约用水,鼓励城市居民重复利用废水。并把不能在用的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在倒入排水管道。 2.划分区域用水,对于城市的每个重点区域都建设废水处理厂,利用各种自然净化手段,对污水进行处理,采用新的科技和方法将水净化,不能让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中。 (三)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填埋场污染、加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处理主要适合于可燃垃圾,对于土地资源非常宝贵的东部沿海城市,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 (四)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技术进行治理,减少噪声污染。在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放松要求,即建设该处的城市绿化水平,减少城市噪声。 四、总结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各种污染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 要: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我国在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新常态背景下提出的环境管理创新性制度。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具有拓宽污染治理资本筹集途径、提高治污效率、实现生态环保工作市场化等优势。但是,该模式的实施也面临着市场准入、融资担保、治污责任主体、第三方治理监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急需明确和解决。因此,应当完善立法以明确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融资担保方式创新、明确治污责任主体、健全第三方监管体制,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果。 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PPP模式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国外生态环保实践的先进经验之一。目前第三方治理主要存在企企合作、院地合作、政企合作三种模式,其中企企合作是最大化利用社会资本的途径,也是今后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趋势。“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排污方与第三方企业主体签订合同,由第三方企业根据合同有偿提供污染治理和管理服务,使排污方完成减排或污染治理义务。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支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正式提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随后,国务院和发改委先后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其中都提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问题。直接推动“第三方治理”进入环保实践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该意见就第三方治理机制、治理市场、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后,各省纷纷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优势 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途径,并不违反环保法确立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相反,是对该原则的创新性实践[1]。 第一,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即使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赖政府独自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也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瓶颈,而且实践表明,政府承担环境治理也存在资金利用率低的弊端。可见,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必须拓宽环境污染治理的资本筹集途径,将社会资本引入环境污染治理,弥补政府单独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责任的弊端。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行的PPP机制是引入社会资本的极佳契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让第三方企业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也提高环保资金的融资水平。 第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提高治污效率和治污质量。营利性决定了企业并未将排污作为企业的生产核心环节,因此在资金、人力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薄弱,也导致企业自身承担排污责任的效果差。而如果实施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会由专门从事排污的企业通过专门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实现排污,这样就大大提高治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应急处理污染事故的能力[2]。 第三,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实现生态环保工作市场化。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排污效益最大化。并且,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可以进一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 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目前,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完善的与其配套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实施中必然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 (一)第三方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 以前,我国对环境服务类企业实行资质行政审批制度,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国家的行政审批权,也导致治污企业的市场准入程序简化,条件降低[3]。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治污市场中治污企业层次参差不齐,很多治污企业设施不完备、技术不先进、资金不到位、治污效果差、履约能力低。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资质、确保第三方治污企业规范运行。 (二)第三方治污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 第三方治污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担保问题。治污企业可提供的担保物有限。首先,治污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供抵押,因为治污所占用土地属于污染企业;其次,治污企业的治污设施不能作为抵押物,因为治污设施与污染企业的生产设施附着在一起。因此,亟需通过法律为第三方治污企业融资担保提供制度支持。 (三)污染责任的承担主体问题 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一般通过签订治污服务合同的途径建立法律关系,将治污责任转移给治污企业,但是,这仅仅是存在于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除此之外,尚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第三方治污行为。现有的环保法仅仅规定了国家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处罚权,而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存在超排等行为,尚无法律规定支持环保部门对第三方治污企业行使处罚权。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范第三方企业治污行为。 (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监管问题 通过环境服务合同将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治污企业,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监管的难度。如果没有严格的环境污染治理监管制度,则第三方治污企业可能会倾向于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治污责任,进而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我国在环境监管方面仍然存在基础设施和技术落后、体制不顺畅、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因此,亟须通过法律专门规定第三方治理的监管办法、程序等问题[4]。 三、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问题的解决 (一)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要素对污染治理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是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确保治污效果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使环境污染治理进入市场领域,必然会出现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从而导致很多污染治理企业的设施、资金、技术不到位,进而影响治污效果。因此立法应当按照治污类型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为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化运行提供保障。 (二)拓展融资担保渠道 针对从事污染治理业务的第三方治污企业,国家应当支持其通过债权、上市等方式融资。同时鼓励银行创新贷款模式,接受第三方治污企业提供的收费债权、应收账债等权利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担保贷款。 (三)立法明确相关主体法律关系 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要是在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排污企业之间存在环境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享有和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该环境服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关系,合同履行的结果不仅仅只涉及双方当事人,还涉及公共利益,是污染企业是否履行环境义务的标准。因此,环境监管部门要参与到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排污企业履行环境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是否履行适当进行监管。综上,亟须完善第三方治理立法,对三者的权力、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实现。 尤其要明确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也指出要明确环境污染治理相关各方的责任。因此,立法应当明确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就排污企业而言,其与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签订环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目的即转移治污责任。如果立法确定治污责任转移给第三方企业,则污染企业将不再承担监管责任,可能因为第三方企业的违约等行为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如果立法确定治污责任仍然由污染企业承担,则污染企业可能不会选择第三方治理,那么现有的污染企业自己治理污染的弊端将无法解决。因此要通过立法明确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双方同时为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虽然污染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通过签订污染治理合同明确了第三方治污企业的治污责任,但这只是双方合同的约定,在行政法律关系上,污染企业的治污责任仍然没有解除,污染企业仍然要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如果第三方治污企业没有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则污染企业仍然要承担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这样规定实际上是赋予污染企业对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义务,以确保污染治理效果的实现。同时,第三方治理企业根据环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了排污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根据该规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不能解除排污企业的治污责任[5]。 (四)立法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监管机制 建立专门性监管机制。为了确保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的模式的正常运作,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性监管机制。根据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经营状况,由专门的政府监管部门对治污企业进行监控、评估,对没有实现治污目标的企业做出警告处理并帮助改进治理方案,确定整改期限和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 成立第三方监测机构。由于污染治理具有高专业性,因此,单纯依赖政府监管部门实现对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监管并不现实。只有成立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才能适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运作形势。对此,政府可以考虑联合公众、公益性组织、项目投资者等,形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社会共治机制。 目前,全国有很多省市都已经启动开展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需要解决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参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扫清法律障碍并提供保障。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当涂县新农村建设中环境污染现状调查与污染治理对策 【摘 要】本文就目前的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与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阐述,对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提出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环境保护 环境综合整治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1、农业生产造成的面源污染相当严重。 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主要途径。目前在当涂农村,按照耕地面积计算,每年化肥施用量折纯达40千克/亩以上,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过量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而设定的安全上限(15千克/亩)。每年农药施用量也极高。由于农民科学种田意识的局限性,化肥、农药的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土壤造成水体的有机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甚至造成地下水污染。 农药、化肥、农膜的使用量逐年上升,大量及不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土地肥力下降,土壤质量退化严重。部分地方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增加。 2、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问题十分突出。 由于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落后于群众生活需要,人畜粪便很少回田,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沟渠。经调查,目前每年当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达900万吨以上,绝大部分直接排入河道,水环境污染直接威胁了灌溉农业和水产渔业。素有“鱼米之乡”美称的当涂县,由于近1/3的湖泊、河流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产养殖受到严重威胁。 3、乡镇企业污染严重,基本无环保设施。 乡镇企业污染严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产品选择失当、企业布局不合理、设备陈旧、工艺技术比较落后,缺乏防治污染的有力措施等。乡镇企业领域中的建材、冶金等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普遍增长较快,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尽管这些行业的增速因宏观调控而有所下降,但仍处在相对高位。加工制造业增速最高的分别是选矿业和黑色金属冶炼,而低污染、低能耗产业发展相对较慢,环境和资源压力很大。 4、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滞后 目前,农民本位意识较强,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注重眼前利益,忽略长远利益,加上县级环保部门管理人员的不足,乡镇一级环保管理人员多为空白或虚设,村级组织对农民的号召力非常有限,很多地方出现农村公共环境无人管的现象,农村地区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基本是空白,农村环境问题难以得到准确及时的反映。农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主要表现:毁林造地导致大量水土流失;过度放牧导致植被减少;滥杀野生动物和国家级保护动物;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土地板结,土壤结构恶化。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恶臭冲天。 二、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 1、小集镇和农村聚集点的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设施的滞后,造成人居环境污染。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乡镇在新聚集点规划中,忽视了土地、环保等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集镇和聚居点沿公路发展,形成沿马路的带状聚集,有的还和工业区混杂。在当涂,即使较富裕地区的环境管理水平也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有多大改变。 2、环境保护未被列入乡镇政府的议事日程,基层干部和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环境保护之所以未列入乡镇政府的议事日程,根本的原因是一些基层领导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环境保护项目是“只赔不赚”,远不如上一个经济项目见效快,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受乡村自然经济和传统思维的影响,基层干部消极地对待环境保护问题,甚至顾及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包庇和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当环境污染危及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时,才与污染企业交涉。而污染企业一般都采取“私了”的方式,仅对污染农户进行部分经济补偿等非正规方式解决。 3、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来源不足,造成污染治理不力。必须注意到,城乡环保分治方式有着严重不公平现象。城乡两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和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污染防治资金几乎全部投入到工业城市,而农村从财政等相关渠道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资金,更难以申请到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资金。乡镇和行政村普遍财源不足,难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和对策 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采取的对策应是:建立农村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的配套和污染治理“上下结合”的筹资机制,套用“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采用新农村建设中“城市环保反哺农村环保”的方式,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治理和监管相结合。 1、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环保规划先行,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的协调,从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逐步推行新农村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推行行政一把手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制度。乡镇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影响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并且,在新农村建设当中,实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加强环境保护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保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议各乡镇要将农村环保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乡镇与村级环保监测点和建设全面的预测评估体系。 3、利用循环经济新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一要应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面源及点源污染;二要以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建造各种农业循环经济链条,建立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实现农业经济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循环利用型转变,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发展道路。这在当涂县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4、多方扶持建立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全面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政策。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筹资机制,参照“以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采用“城市环保反哺农村环保”的方式,建立县、乡两级财政专项环保转移支付,解决行政村环保资金缺乏的问题,并将该治理资金统一调配。而农村聚居点公共服务资金则有各行政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筹集和使用。 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留出市场化运营生存空间,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治理谁收费”。政府要与科研单位联合,在摸清污染状况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环境状况,开发适时适地的实用型、低成本环境污染治理技术。 5、加大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十一・五”期间,以改善农村最迫切,收益最直接的基本生活为突破口,重点开展以改水、改圈、改厨、改厕、改垃圾堆放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建设,并加强农业生产污染控制,进行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 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改变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粗放型传统特征,依靠农民自身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对环保活动的参与,真正有效控制农村的环境污染,同时应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的环保教育,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环保活动。 农村的环境保护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领域,也是当前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在启动农村小康建设计划的同时,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水环境污染原因与治理对策探讨 摘 要: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以及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人们渐渐意识到,水是人们生活和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但是水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需要我们合理的利用和保护。为此,本文主要就造成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治理对策,以供大家交流探讨。 关键词:水环境;污染原因;治理对策 引言:水和空气一样,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因素。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中,水就是经济的血液、社会的命脉,显而易见,水在人类生活和生产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水是世界万物构成的必备要素,同时又是工农业发展需要的基本资源。过去人类对于水的依存关系的认识很肤浅,导致人们对水只是片面的无情的索取,地下水开采过量,地面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这也警醒人们要对水环境污染防治给与重视和关注。 1 水资源现状 近年来,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量不断增加,人们逐渐感觉到水资源的缺乏。而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使得本来有限的水资源失去了很多使用价值。我国水资源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降水酸化,饮用水安全问题凸显 目前,我国已有很多地区的降雨都偏酸性,全国降水的年平均PH值低于5.6,酸雨地区的城市地下水的PH值也随之下降,而水质的酸化更加造成了地下水的总硬度增加,有机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也日益严重。而目前我国已有近一半的城市居民的饮用水不达标,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居民的身体健康,我国水资源供应面临巨大的挑战。 1.2 地表水体污染严重 据统计,我国污水的年排放量达600多亿吨,其中约有80%以上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而直接排放入水域的工农业污水。随着污水排放量的加快,我国地表水体的环境质量也随之急剧恶化,各江河湖海都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质污染严重,有些甚至已经不再适合作为人们的饮用水源。 1.3 地下水体污染严重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水资源的大量使用,工农业生产以及人们日常活动都不同程度地对地下水体造成了污染。地下水体的硬度升高,砷、汞、铬、氟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升高,而这类有毒物质的性质是不易分解和沉淀的,并且还会被生物体转化成毒性更加强烈的有机化合物,从而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 2 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2.1 工业污染 全球工业经济迅速发展,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崛起的大国。经济发展有利有弊。面对日趋严重的工业污染,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工业废气的排放,使空气质量不断下降;工业废水的排放,使水资源不断减少。我泱泱大国竟然面临缺水的威胁; 2.2 生活污染 很多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还比较原始,基本上是在城市的郊区建立垃圾厂(通常是露天的),将生活垃圾推挤在此,定时定量焚烧。但这些生活垃圾中通常有大量不可降解的塑料、玻璃物品和废旧电池等,成分复杂,回收利用率低,大部分城市对污染治理的设施建设不到位,雨水将焚烧后的污染物从地表向地下渗透,造成地下水污染加剧。生活污水等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江水里,增加了溪水的污染。 2.3 农业回流水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 由于耕种、喷洒农药、施肥等工作的需要,使得农业灌溉的回流水体中含有大量的矿物质和富养肥料的有毒农药,使得人们生活用水造成严重的污染。另外,工农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的数量和种类繁多,这些废弃物转入水体中,会使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且极难控制和治理。 3 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对策 3.1 提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加强污染事故反应能力 改善基层环境监测站的技术设备,加强对污染事故反应能力,预测、预警能力,监控对污染源的动态变化,增加监测频次、减少采样误差,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反映排污状况,使环境管理的日常事务能力有所增加。 3.2 贯彻水法,加强水源保护 推进水法的完善与实施,保护水源,这是防治水污染的、保护水质的根本方法。一方面,加强各地区水源保护法等水法的落实,严格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水源的防护措施,推动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展开。其次,可以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统一管理和监督水法的实施,不断完善水资源防治措施系统的建设。 3.3 加强对水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的监管力度 管理部门在对水资源进行检测和管理的同时,可以着重对水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水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高强度的整改。在当前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很多知名企业都违背了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可持续战略要求,生态环境破换严重,尤其是水资源的破坏。因此,必须加强电力、化工类等重工业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强化内部水源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水污染。另一方面,对重度水污染地区进行限期整治,加强对水源状况的检测,完善日常的监督工作,保证水资源的质量。 3.4 废水循环利用 废水循环利用分为以下几个途径:地下水回灌;景观和娱乐用水,比如浇洒绿地、道路、洗车、冲厕所等杂用水;冷却水甚至锅炉补给水等。这样一来,不仅可以缓解工业与农业、城市之间的用水矛盾,同时可以节约水资源,实现“优质水优用,差质水差用”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水体污染,这样才能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其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5 建立完备的给水排水系统 据了解,在国外,给水排水行业称为水工业,在国内,水工业的概念也逐步被业内人士所接受。水工业主要有产品开发、系统平台搭建、技术服务三个方面构成,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国内的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开发度具有较大空间,我国现在的水处理设备总值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具有很大差距。在城市建设中,应着重建立排水系统,改善城市遇雨成“海”的状况。 3.6 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念,引导人们积极参与水资源的防护,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首先,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其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工农业的发展,制定用水定额和排污定额标准。同时,改革城市水价,实施阶梯水价标准制度,努力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最后,可以加强水的需求侧管理,以水定产业发展规模,定城市发展规模,建设项目必须获得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推进水权、排污权制度和准市场管理,逐步实现资源、环境的优化配置。 3.7 推进农业现代化,减少农业污染 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实施良田、良种、良法、良制工程,按照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点推进农业经营产业化、农业技术集成化、基础设施工程化和农民现代化,着力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着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4 结束语 总之,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如既往的坚持务实的良好作风,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己任,建立完善的水环境污染控制与防治管理系统,提高人们的生活用水质量,缓解用水紧张问题,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幸福。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与治理策略探讨 摘 要:近些年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环保工作不仅体现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城市环境管理中、还体现在城市建筑中,尤其是室内环境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主要是针对装修完以后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和控制,现代装修不单单是追求室内艺术效果,而且更加重视室内居住环境的健康,所以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策略探讨,成为现代室内装修事业发展探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室内环境;环境污染;检测;治理 现代人物质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已经转变了过去重视物质享受的观念,开始向追求高质量高品质生活理念转变。尤其是在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上。因为长期生活在雾霾的环境下,所以人们迫切的需要为自己营造一个高质量的生活空间,所以说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与治理策略成为现代人最为关心的问题。要是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作做不好,长时间就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 1 室内环境污染的起源 因为物质条件的提高,很多人已经从原有低矮简陋的房屋搬到了宽敞明亮的新居室,现代居室也在逐渐的朝装修豪华、配套设施齐全以及家具齐全的方向发展,其实豪华装修以及家具齐全的环境背后隐藏着很多环境污染源,因此采取相应的措施成为现代人较为重视的问题之一。 上世纪30年代,在装有通风设施的建筑物室内就出现了空气质量不适人群,不适人群主要的症状有:头晕、恶心、呼吸空难以及易感冒和易过敏等。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进一步认识到了室内环境污染这一新定义。 2 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存在的误区 2.1 认为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只存在于新房装修中 通过调查问卷发现很多人认为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只存在于新房装修中,但是据科学证明一半以上的年数较久的房间都存在有害物质,例如,在地板中会散发出甲醛,一些家具时间久了也会散发出一些污染物。 2.2 过分相信装修材料 装修完以后室内必定会出现很多污染物,所以说很多人都会选择环保材料,但是环保材料真的安全吗?实际上市场上的建筑材料秩序较为混乱,虽然一些建筑材料已经达标但是并不代表这些建筑材料没有问题,其实环保型的建筑材料只是有害物质含量较低并不代表不含有害物质,因为有害物质是可以不断积累的,时间久了一些建筑材料也会产生污染物[2]。 2.3 单纯采取通风方式去除室内污染物 很多人在装修完房子以后,都会采用通风方式来完成对有害气体的散发。例如,通过通风散发甲醛、苯等有害气体,但是单纯的通风方式并不能让有害气体完全释放,例如甲醛。实践证明甲醛彻底挥发完,需要五年的时间,通风时间较短是不能使得有害气体完全挥发掉。所以说单纯的采取通风方式是不能去除室内污染物的。 2.4 单纯依靠植物来实现净化空气 吊兰、芦荟、绿萝等植物是搬新居的首选,因为这些植物都对有害气体有一定的分解和吸收作用,但是这些植物生长速度较慢、生长周期较长,并且吸附分解量十分有限,所以说对刚装修完有害物质较多的新房,植物发挥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2.5 验收合格以后入住危害较大 很多人在验收合格以后就开始搬入新居,事实上验收以后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工程验收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结果是在相对封闭的环境和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完成检测的,并且那时只包括装修材料所以污染指标较低。但是在验收完以后,会添购一些家具等,这时室内环境质量就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说验收以后入住危害较大,而且验收方法也需要改进,首先就要延长检测时间、扩大检测环境范围。 3 室内环境污染治理的措施 3.1 环境污染治理产品的选择上要谨慎 其实对室内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不仅仅只有上述提到的那些污染源,有些治理环境质量的产品也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例如,空气清新剂、除味剂、驱除剂等治理产品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污染元素。但是说明书上并没有明确的注明产品有效成分。用户在不明情况下,选择了一些质量较差的产品,所以说选择环境污染治理产品时一定要慎重。这就要求一些要装修的人们,要更多关注一些环境污染治理产品,以帮助自己选择一款高质量的产品。 3.2 慎重选择环境治理公司 市场上针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基本雷同,一般都是采用活性炭吸附、用除味剂以及驱除剂处理有机物,以及利用封闭剂将家具内部的污染物进行封闭,而且所有的污染治理都是按照说明书进行的,治理工作技术含量较低。因此在治理室内环境污染时一定要慎重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的除污产品,而且在进行实际操作的时候一定要看好说明书,在施工时是否可能产生一些有毒气体或者腐蚀性物质,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3.3 简化装修保证空气质量达标 虽然上述提到通风方式并不能完全去除污染物,但是开窗通风依然是一种最为简单且实用的方法,而且可以在家里养殖一些花草,例如,吊兰、绿萝、虎尾兰、丁香花等植物,来去除室内污染气体。还可以使用一些活性炭以及吸附性较强的材料来完成污染物吸附工作。要是时间久了活性炭吸附力下降,可以采取在阳光下暴晒的方法,再充分使用,以避免造成浪费。简化装修是保证空气质量达标最为有效的方法。现代人过分重视装修,例如为了追求自然风格,大量的使用木质材料,该设计完成以后会更容易产生污染物超标的现象。实际上简单化的装修才是最环保且安全的方式。所以说要想保证空气质量达标就必须转变装修观念。 3.4 做好特殊空间污染物防护工作 特殊空间污染物保护工作主要是针对水电施工行业而言的,因为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以及噪音污染,在完善整个生产工序加强生产环境管理基础上,也要做好局部空间劳动防护工作,而且针对拌合楼出现氨污染物的情况,必须要求工作人员做好防毒保护工作[4]。 3.5 健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相关法律 因为我国室内环境检测工作起步较晚,很多人并没认识到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的重要性。所以要宣传室内环境污染危害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室内环境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相关法律,要对污染度标准以及室内污染物的检测和检测方法进行规定,健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相关法律。保证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与治理措施在一个法律较为健全的环境下进行,从而在根本上促进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4 结束语 近些年,我国空气质量越来越差,现代人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更多的人迫切的想为自己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的生活空间,因此人们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作上。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空间,人们不惜一切代价。但是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策略是有一定的方法的,可以采用植物吸附法、物理吸附法以及化学吸附,在完成室内环境检测工作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方法来完成室内环境质量的控制。 作者简介:邹静(1983-),女,江苏苏州人,学历:本科,研究方向:职业卫生与环境检测。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浅析环境污染治理中的政府的职能与责任 摘 要:本文以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为例。研究政府在公共政策中的职能与责任。先简单介绍当今中国的环境现状、引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政府出台公共政策――《环境保护法》,发挥政府的职能,履行政府的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改变环境现状。 关键词:环境污染;公共政策;政府职能与责任 一、当前中国的环境现状 当前中国的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一)水污染 “我国污水、废水排放量每天约为1×108m3之多,其中城市生活废水约占40%,工业废水占60%.水污染还会危害人体健康、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渔业生产的产量和质量、制约工业发展,加速生态环境的退化和破坏、造成经济损失。”① (二)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的定义起源于对有害影响的观察,也就是说,如果大气污染物达到一定浓度,并持续足够的时间,达到对公众健康、动物、材料、大气特性或环境美学因素产生可以测量的影响,这就是大气污染。它包括煤烟型污染、酸沉降、光化学烟雾污染。”② (三)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土壤,其数量超过了土壤的容纳和同化能力,而使土壤的性质、组成及形状等发生变化,并导致土壤的自然功能失调,土壤质量恶化的现象。”③ 二、造成当前环境问题的原因 (一)公民个体 公民作为一个个体,行为会受到心理因素的支配。因此究其环境污染的本质,实为公民对爱护和保护环境的心理缺失。 现如今,社会上相当大一部分人持有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自己看成这个世界和宇宙的中心和主宰,除了人之外的生活在宇宙、世界中的万物都是要为人们来服务的,环境也不例外。在工业上,人们会将为经过进化的工业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在商业上,塑料袋实在进行买卖交易是不可缺少的物品,这个被人类评为最糟糕的发明,这些白色垃圾会被随意丢弃在河流里。大量的白色垃圾扔进河流里,已经远远超过了河流的自净能力;在生活上,人们为了方便会直接将人们用过的废旧电池随意丢弃,有些废旧电池就会被掩埋到泥土里,这会使得方圆10米之内寸草不生。由此可见,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是错误的。同时还有破窗理论④当环境没有在受到破坏时,没有人会去破坏环境,可是一旦有人将环境破坏,接下来就会有人不断的在破坏环境。深入探究破窗理论的本质,是由于群体心理学所导致的。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曾经说过:“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一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重要含义。在某些既定的条件下,并且只有在这些条件下,一群人会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非常不同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部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⑤由于身处在集体中,会使得人们产生法不责众的心理。所以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都要树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不可认为法不责众,而跟随大多数人群为所欲为,应该把保护环境为己任,只要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都拥有这样的价值观念,环境问题会迎刃而解。 (二)政府职能部门正确引导及监管缺失 监管,是带有中国特色的。在英文中是regulation,将其译为中文在学术界通常是管制。在我国学者马英娟《政府监管机构研究》一书中,“广义的监管是指社会公共机构或私人以形成或维护市场为目的,基于法律或社会规范,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控制的活动;狭义的监管是指政府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内在问题为目的,基于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控制的活动;最狭义的监管是指政府行政组织在市场机制的框架内,为矫正市场失灵,通过设定相关规范标准,对经济个体的活动进行的一种干预和控制。”⑥我们可以由此看出,监管的主体不仅是政府部门,同样还有社会公共机构或私人。所以不难看出本篇论文中的监管不同于以往的监管,它限定为政府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实现某些公共政策目标,对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进入、退出、资质、价格及涉及国民健康、生命安全、可持续发展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来实现。”⑦根据以上论述政府对环境的监管就是指,由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对于公民的行为进行限制,进而防止环境污染。可是从现如今的环境状况来看,明显政府的环境监管不到位,有所缺失。例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越来越高,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由于知识水平不高,为谋生计,只能从事第三产业即服务业。街道上的小商小贩,越来越多,由于政府的监管缺失产生的垃圾和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还有政府一味的追求GDP,追求政府绩效,从而招商引资,引进了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时政府职能部门正确引导及监管缺失,使得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还有一些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一些污染严重却有很高利润的企业,会与政府勾结,答应给予某些官员一些利益,从而放松对其企业,以及排放物的管制。以上这些现象均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正确引导及监管缺失导致的。虽然,政府的监管是外部因素,不是内因。在全社会的公民还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抛下经济利益,以环境保护为己任的今天,政府职能部门正确引导及监管还是很重要的,要运用强制的手段将环境保护深深的印在每个公民的心中。 三、政府发挥职能,履行责任,改善环境 (一)引导公民改变人类中心主义以及群体主义的心理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改变公民的人类中心主义以及群体主义的心理是势在必行的。因为只有公民从根本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树立保护环境的观念,从而引导公民本身做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才可以使得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因此,政府的相关教育部门要让公民认识到人类中心主义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不过也不能过于极端,将人们推向动物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这种思想相对立的思想动物中心主义,认为动物是主体,人类要为其服务,显而易见这也是不正确的,这是对人类的妄自菲薄。树立一种正确的观念,需要对“人类”这一词汇有一个较为客观、清晰的认识。人类,虽为高级动物,但也是不断进化而来的,我们既应该抵制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不应该奉行动物中心主义,对这种对人类妄自菲薄的思想,我们应该借鉴、吸收孔老夫子提出的“中庸”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树立一种介于人类中心主义和动物中心主义之间的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政府的相关宣传部门可以为公民召开座谈会,为公民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及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同时利用好大众传媒,在公民经常利用的大众媒体上宣传环境保护。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加强政府监管 政府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而不是各个部门的简单叠加,只有充分的发挥好每一个部分,每一个部门的职能,才能够达到1+1 2,实现政府效能的最大化,所以要充分的利用好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每个政府中都会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专管环境保护,可是一个部门是薄弱的,不能面面俱到。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本次的修订中就突出强调了政府监管的这部分内容。在原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在新法中将其扩展增加为“监督管理”一章,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并详细说明了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 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不仅有政府监管的缺失,同样还有公民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群体心理所导致的,所以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在改善公民心理上加大工作力度。在公民还没有建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情况下,政府运用强制性手段,来弥补公民心理的问题,双管齐下,使得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三)对行政主体――政府,进行横向监督、纵向监督和舆论监督 所谓的横向监督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在政府的内部建立相应监督部门,在政府的内部对政府的保护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制衡。二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互相监督,这样不同的省政府之间会有一个比较和竞争,并且在无形之中还建立了一种纠错机制,可以促进其得到长足的发展;所谓的纵向监督,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各级省政府的监督,可以分派常务委员指定的省份,监督其环境问题的落实和实施,同时可以将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同财政挂钩,这样就相当于建立了一种制衡的机制,会使环境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舆论监督,大众舆论、社会舆论,不可忽视公众和媒体的力量,进行公民监督和大众媒体的监督。形成党和政府积极领导,公民、媒体积极参与的新局面,积极发挥政府的引领和牵头作用,充分调动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和积极性。当政府在环境问题的治理过程中若有不当行为,公民可以到政府相关部门去上访,若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可以逐级上访,直到良好解决。大众媒体可以对于政府的不当治理行为进行曝光,政府会知道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从而对政府产生制约。 在建国初期,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较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政府主张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为了经济的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可见导致现在的环境问题,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也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政府,这也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没有办法的决定。而且造成今天环境污染的现状,公民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心理以及群体心理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也同样需要政府发挥职能、履行责任,公民改变思想,付之行动,加之以建立外部的监督机制,和内部调整机制,从公民、政府以及社会舆论的三个角度出发,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体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引领的功能作用,积极调动公民的保护环境意识,从心理本质上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而使得环境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治理策略 [摘要]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已然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甚至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第一"疑凶"。环境污染范围十分广阔,触及生活的各方各面。基于其广泛的分布性和强大的破坏力,政府从未停止对其展开积极防治与管理措施,以期研讨出适合我国发展国情与实际需求的新型海洋污染防控体系。本文主要介绍了当前海洋环境污染特征,藉此提出了此类污染防控的治理思路,希望通过与国外先进经验的结合实践能够有效改善我国海洋环境。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 海洋污染源 污染治理措施 污染危害 0引言 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多由人类活动给所带来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其中污染危害主要侧重于对海洋内部环境自身产生的破坏,比如污染指标超出了海洋的自净能力而造成水质的下降,水域污染带来的海生物变异和死亡,沿岸固态污染导致的海岸线后退、海洋面积的锐减等现象,且这些污染现象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持久性。由此,积极展开海洋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研究不仅具有极大现实意义,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求。 1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特征 (1)污染源种类多且数量大,治理措施复杂。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人类生活和工厂生产两个部分,仅这两个部分即已包含各式各样的各种污染源。其中来自生活污染源的数量与形式举不胜举,如生活垃圾的沿海堆积、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填海造陆带来的材料污染、人类沿海实验基地造成的核泄漏等。国海洋污染则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其中造成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当属石油污染、重金属污染和海洋有机物污染,且这些污染源的数量极其巨大的,所以面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相当复杂,且难度极大。 (2)与人类生活相关度较大,根治难度极高。根据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统计数据和图表现实,以人类生活为切入点作分析,其生活污水排放和沿岸固态垃圾占据了污染源的相当大比例,然而这些污染的来源都与人的生活离不开。即使努力治理,像生活排污、农药使用、固态垃圾堆放等污染都是在所难免的,极尽所能也只是可以从一定角度进行限制,根本无法完全将其杜绝。同理,正如前文所提及的石油和重金属污染也很难得到有效根治。因石油产业和重金属开采行业是我国重要经济产业来源,对其调整和治理需要更为尖端的科学技术辅助,稍有不慎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国家工业生产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损失或不便。因此,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一定要结合实情,准确把握方寸,慎重而为。 (3)污染物危害间接性较大,扩散相当迅猛。由于空气污染会直接促使人呼吸不畅,引发呼吸道疾病;光污染会通过折射和散射直接损坏人的视网膜,造成短暂性失明等严重后果;相对于这两类污染而言,海洋环境污染距离人们日常生活较远,其所产生的危害多为间接性质,故而短期内不会对人类造成直接危害,对工业生产也并无明显影响。究其原因,是因为单凭海洋环境污染还不足以直接、快速地影响人类生活,其可怕之处是在于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带来的附加隐患,如污染源的迅速扩散和二次污染的形成,石油原液、核物质、有机化合物等液态污染源一旦融入水中,就会借助风势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扩散至无尽海域,轻则只是对海水质量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重则会导致海洋生物的种族灭绝甚至整个生态系统的紊乱。不仅如此,二次污染相较于一次污染更具杀伤力,它在破坏环境的同时让人类在无形中麻痹,产生对环境污染置之不理等消极的情绪。 2有效控制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思路 (1)完善海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少研究海洋环境的学者都存在这样一个疑惑:为何在海洋污染高清洁率的当下,仍有越来越多海域被污染?越来越多海洋生物濒临灭绝?经对比近年各地方官方出具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调查表与实地考察数据得知,两者在环境污染恢复数据报告上存在较大偏差,可想而知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症结所在。由此,亟待相关部门端正并强化环保意识,秉持自我剖析、自我反省的精神,使之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大的内在推动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人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提高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标准。许多公司尤其是一些海外石油公司在其他国家的海域出现污染物泄漏等现象时通常会逃避责任、相互推诿,甚至一些国家也出面来维护本国货轮的利益。表面上看这些国家是将货轮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保住了本国的利益,但这种纵容海洋污染而不予以严惩的行为本质上是害人害己。由此,必须建设并完善有关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海洋污染事件发生后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与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环境的修复。 (3)加强国际海洋环保交流合作。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环境法体系的建设从始至终就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不仅因其涉及到各个国家之间的利益,更是由于海洋环境污染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际友好往来,树立共同的奋斗目标,积极筹办和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早日实现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 3国外海洋环境防污的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现代工业的起步和发展早于我国多年,因而也较早的进入了环境污染带来的困境之中。从宏观上讲,发达国家的环境治理体系与我国并无实质差异,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有长短之处。以美国为例,该国针对环境的保护与立法不仅历史悠久,经验丰富,且覆盖范围相当广泛,甚至可说不存在显而易见的法律漏洞。因其在最初治理环境问题时,便将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及责任处罚等明确纳入法典,清晰划定了“何种行为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何种污染行为构成了违法”、“违法后如何承担责任”、“由哪些部门来负责追究责任”等问题,这一先见性和涵盖性相当值得借鉴,正所谓“预防永远胜于治疗”,由此,为弥补我国目前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显著问题,首要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制定严谨全面的法律,最大范围展开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4结语 综上所述,限于篇幅有限难尽述细末,笔者希望藉此引起社会正视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海洋环境污染投入更多关注,集合众力共同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研究 [摘要]当前,经济迅猛发展,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很好的发展,通过积极参加国际分工,大力吸引外资和扩大对外贸易方式,使得本国的经济发展成就斐然。然而,由于我国的制造业普遍采用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我国的环境问题迅速恶化,环境污染加剧。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受到了居民和政府的重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成为我国环境环境法制中特别是针对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则。因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城乡环境污染情况和成因,针对不同的问题而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从而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我们更要关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使社会真正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由于我国为了快速进行经济建设,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以提升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国际地位,加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技能减排技术落后,制造业普遍采取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导致我国忽视了由于经济而带来的环境代价,环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致使我国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都在大力发展经济,并没有过多关注环境问题,而工业忙于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无暇顾及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方面,我国民众也淡漠对待环境的污染,致使从容了环境污染的发生和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环境保护与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1 乡镇环境污染与治理 1.1乡镇环境污染情况及成因 乡镇普遍存在着“脏乱差”现象,由于居民素质偏低,以及生活方式落后,垃圾乱倒、烟煤燃烧、散养禽兽、塑料袋乱飞、污水乱流的现象比比皆是,不仅对乡镇的容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还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1.1.1乡镇工业污染 乡镇工业大多数规模小、布局分散、对于环境保护的投资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薄弱,主要从事的行业都是一些重污染企业,例如:造纸业、电镀、农药化工、有色金属、印染、水泥、制砖等等,排放的都是一些污水、废气、固废,而且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越来越多,对乡镇的环境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破坏了当地的环境。 1.1.2乡镇农业污染 由于乡镇农业生产依靠化肥、农药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因此在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的过程中,对乡镇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每年夏秋两季秸秆焚烧也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更甚者,农民为了在耕作中降低生产成本,使用的农药、化肥造价低廉,高毒、高残留,不仅导致农作物吸收这些农药,土地、大气也吸收了这些农药,因此,对于人体食用、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都十分不利。 1.1.3乡镇生活垃圾等固体污染 由于乡镇管理松散、有相对广阔的空地,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都向乡镇转移,造成了乡镇的堆积污染,同时,垃圾部分有害成分也对空气和土地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1.2乡镇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2.1宣传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素质 环境保护与治理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参与,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参与环境的保护。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有环保意识,养成绿色环保习惯,从身边的小事儿做起,带动更多的人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 1.2.2引导乡镇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要做乡镇企业园区规划管理,改变“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落后分散局面,调整乡镇产业结构,集中开发乡镇工业,集约化经营,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可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共赢,使得乡镇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2.3鼓励乡镇发展生态农业 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现代化要求了,因此,必须鼓励乡镇发展生态农业。要积极的向农民宣传普及生物防治害虫的方法,鼓励农民用天然肥料。 2 城镇环境污染与治理 2.1城镇环境污染情况及成因 2.1.1城市空气污染 城市由于发展速度比较快,机动车保有量和城市人口发展迅速,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空气污染源。同时我国能源消耗量稳步增长,造成了工业废气、工地扬尘和煤气燃烧污染。这些造成是城市大气污染60%的来源。 2.1.2城市垃圾污染 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也不断增长,目前我国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堆放量就已经达到70多亿吨,不仅会对土地造成污染,还会影响空气质量,今后由于垃圾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还会增加。 2.1.3城市水污染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我国水污染更加严重。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导致水体污染。近年来,由于科技因素,我国的工业废水经过治理有所减少,而生活污水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 2.2城镇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备,并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步伐,针对上述的城市污染问题,制定出合理的治理措施。 2.2.1鼓励城市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 由于许多城市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治理城市水污染刻不容缓,所以城市要制定出改善水质的计划,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污水处理水平,保障水质优良,是城市地表水达标。 2.2.2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工业生产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制定出一个排污标准,明确规定建筑工地和工业生产所排放的超量固体废物是违法行为。另外,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通过采取排污收费的方法和超量加重排污收费相结合的手段来治理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固体废弃物。 3 结语 环境污染已经给了我们教训,我们不能在置身事外了。面对这样严重的环境污染,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都必须分析现状,找到根源,然后对症下药,只有标本兼治才能有效的遏制住这种局面。我们要追究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就要更加注重环境的保护,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的现状和治理的紧迫性,要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从而营造和谐美好的环境。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浅析石家庄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摘 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现阶段,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城市化建设中被关注的焦点。该文主要针对石家庄市环境污染现状与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石家庄 环境污染 综合治理 可持续发展 城市化建设必须保证经济、社会、人口以及资源环境之间协调发展。当前石家庄市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以科学的方法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石家庄市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 石家庄市环境污染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石家庄市的环境污染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大气污染、农业污染等方面呈现出并重的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工业、农业以及生活等污水排放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河水之中,导致河流的严重污染。同时,农药、化肥等大量使用,使土壤和农产品受到严重污染,而农村的焚烧秸秆、城市中工业气体、汽车尾气的排放也对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另一方面,从近年来石家庄市在环境污染综合处理方面的财政投入状况来看,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明显不足,而且设置的环保机构大多流于形式,加上社会企业与公众缺乏环保意识,导致环境污染综合处理很难落到实处[1]。 2 石家庄市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现阶段,石家庄市在经济发展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如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没有形成特色经济、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技术结构不合理等。尤其在产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在整体经济发展中仍处于被漠视的状态。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和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前提。目前,石家庄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速度,尤其在医疗卫生等方面很难满足人们的需求,而且在生活用水量、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很低,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2.3 人口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石家庄人口达1 016.378 8万人。尽管近几年增长速度有所缓慢,但人口规模仍在不断扩大,为人们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医疗、就业、资源以及环境等方面带来很大压力。此外,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多、高素质人才的缺乏,使城市发展失去后劲。 2.4 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石家庄市区的人口与产业高度集中,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业城市,主要以纺织、化工、食品、制药、商贸及运输等为主导。因为发展速度较快,工业结构布局不合理,而且区位条件处于半封闭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污染与大气污染。水污染方面主要因为地下水储量不断减少,加上工业、农业污水排放过多,导致水资源的污染很严重;而大气污染主要因为工业废气与粉尘排放过多,居民生活排放大量烟尘,使大气出现严重的烟煤型污染,出现了典型的降酸雨现象[2]。 3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策略 3.1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从石家庄市环境污染现状中可以看出,目前石家庄市处于人均资源贫乏的状态,在水资源与耕地资源方面都严重不足。因此在水资源利用方面需实施水污染防治战略,并同时实施节水策略,以提高现有水资源的利用程度。针对大气污染方面,应做好控制与治理措施,减少工业及汽车尾气的废气排放量,而且要改变燃料的构成,如去除城市工业和居民使用的煤气中的硫成分,多采用低硫燃料或新能源等。同时,政府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机制,加强环境保护能力的建设,制定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另外环境保护工作也需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使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从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2 可持续发展战略 (1)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石家庄市必须走符合新兴工业化的道路。首先要做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现阶段,石家庄市经济增长方式并未完全从粗放型转为集约型,很多企业仍然处于投入高、回报少的阶段。这就要求石家庄市应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将清洁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形成绿色循环经济系统与绿色GDP,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及时调整产业结构。针对第三产业发展较为落后以及劳动资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的现状,应及时调整产业机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知识密集型产业,保证适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2)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策。 实现石家庄市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污水处理步伐、完善通讯网络等;第二,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结合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整合医疗资源,促进公共卫生事业标准与体系的提高。第三,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随着老龄化问题的严重,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机制以及救助机制,完善社会再分配制度,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第四,拓宽就业渠道。应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同时应完善就业劳动力培训体系,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人口可持续发展对策。 石家庄市应根据当前人口数量增多以及人口综合素质水平较低的现状,制定相应的政策,提高人口综合素质。具体应做到首先保障生育质量,降低高发致残、畸形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避免因孕期或哺乳期缺点导致儿童智力受损的情况出现,保证婴儿身体素质与智能。另外在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方面,应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技术的水平,降低人口死亡率。最后要提高教育水平,改革教育制度,提高市民的综合文化素质。 (4)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实施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应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境管理运行机制,改变传统的资源消耗量过大的发展模式,具体实践方法可根据前文中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法,加强对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推动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 4 结语 城市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是一个综合复杂的过程。石家庄市应根据实际现状,从政府、社会及个人等各方面实施环境保护策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城市整体的发展。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研究 摘 要: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仅要求经济的增长,也注重环境的保护,其中环境污染的治理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各级政府越来关注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本文先分析了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现状,随后对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的途径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0 引言 我国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环境质量越来越低下的情况,一些地区出现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问题。为了社会的可持续的发展,我国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谋求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我国各级政府应该既要注重经济的增长,又要注重环境的改善。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的环境有利一定的改善,但是,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我国政府去解决,在现代经济增长的环境下,我国应当用合理的方式方法进行环境的治理,从而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 1 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且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条件,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但是,人们长期对大自然的掠夺破坏了生态,经济增长以及工业化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经济增长的越迅速,环境污染就越来越严重,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发展中的国家,一方面要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一方面要治理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二者的关系是否协调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既对立又统一,人们要积极探索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契合点,以促进二者协同发展。目前,发达国家基本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阶段,虽然对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有所认识,但并没有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且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不仅破坏了环境,还制约了经济的循环增长和持续发展。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为了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和谐发展,必须合理客观的分析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现状。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是在不断的增长,但是这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比如,城市的扩张虽然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可是也造成了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这就引发了城市的环境问题。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必须注重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也要注重环境的保护。政府可以通过经济的手段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 2 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的途径 2.1 以财政政策为基础 在指定财政政策时,应当将经济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进行指定,以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促进财政政策的合理科学的制定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财政政策的制定不仅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且要有利于环境的保护。政策的制定中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将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增长的和谐。实现地区经济的增长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2 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 我国在发展工业时应当走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道路。东部地区在发展经济时应该加快科学发展创新速度,不断进行结构优化,对现有的高耗能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清洁生产的设备以及工艺。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由于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较低,所以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和较少,环保意识也比较落后,所以在中西部地区不能进行先污染在治理的模式,不能放任经济增长对环境造成破坏,所以现在必须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循环经济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帮助企业改进技术、引进污染治理设备,并建造污染治理设备,在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2.3 加强政府的政策力度 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应当冲充当主导地位,政府不仅要制定严格的标准来防止污染物的过度排放,加强环境的治理的执行力度,采用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环保型设备和更清洁的能源,推动技术的创新和改革。鼓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的研发,政府可以通过对企业收取一些排污费来严格限制排放污染物。同时,对中西部应当加强控制,因为中西部由于经济的落后,会不考虑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恶化的后果,所以更容易进行抢夺性的发展,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所以,国家必须进行对中西部的产业布局进行调整,监督当地政府进行经济建设工作,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环境保护,从而促进中西部经济的健康发展。只有协调好各个地区的产业结构才能实现真正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协调环境污染和经济增长的发展。 2.4 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与合理利用外资 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必须注意贸易的结构,大力倡导绿色贸易,对造成严重污染的商品,应该在进行贸易时采取关税政策或其他政策严格限制其出口,但是鼓励该商品的进口。坚决防止发达国家的污染转到我国,所以应当禁止进口有毒的商品或有害的生活垃圾。我们要通过降低出口资源型的产品的比重而是通过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来提升本国的贸易地位,也推动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在吸引外资时也要注重对外资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审查,对于资源节约型的外企,要进行一定的奖励,而对那些将污染企业转移到我国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坚决抵制这样的外商的进入。针对东部引进外资较多的现象,要减少资源密集型企业的引入,应该吸引高新技术的新型外资的进入。目前发达国家企业需要为环境污染企业的收取高昂的污染成本,所以不得不将这些企业转移到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中来,所以我国要避免这种企业的引进。 3 结语 我国的经济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度,环境污染治理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国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仍然是主要能源消耗地和污染诞生地,这是我国环境问题面临的重大挑战。笔者认为,任何国家都存在最高环境承载力,决不能重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有效的管制环境,以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江苏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成因分析与治理策略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八五”以来,江苏经济连续多年高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江苏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这就是环境污染。大量调查数据证明:江苏环境的污染面已经扩大,污染程度已经加深,严重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形成的,其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与资源能源消费。要保持江苏经济稳中求进,必须有效治理污染、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对此,本文提出了治理策略。 【关键词】 经济发展 环境污染 能源消费 环境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为充分发挥江苏的教育、科技、人才、交通、工业、开放等资源优势,江苏根据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果断实施“两个率先”、沿江发展、创新推动等战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各省市前列。 截至2013年末,江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161.7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产值3646.08亿元,第二产业实现产值29094.02亿元,第三产业实现产值26421.65亿元。人均GDP达到74607元(折合12047美元),高于全国32699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36373.32亿元,财政收入实现6568.46亿元,人均实现消费26622.79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32.59亿元,进出口总额5508.44亿美元(其中出口3288.57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98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42602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江苏土地面积占比为48.7%,人口占比为50.1%,地区生产总值占比为50.0%,其中:第一产业占比65.6%,第二产业占比为52.4%,第三产业占比46.2%。 江苏经济在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同时,环境污染面日益扩散,环境质量恶化日趋加剧。例如,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十大水污染事件中,就有2件发生在江苏境内。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江苏经济转型发展、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不言而喻。 二、文献回顾 对环境与经济增长较早的理论研究,始于D’Arge(1971),他在Harrod模型下分析了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影响。Forster(1972)则较早地在新古典增长模型中考虑了环境污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将存量污染视作生产要素纳入生产函数,并假设污染的产生是由于资本的使用而导致的。在这一分析框架下,Forster(1973)进一步分析了环境污染治理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由于其效用函数中同时包含了消费与污染,并且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占用资本用于生产的那部分资源,因此在最终的均衡点上,消费水平和资本水平均比新古典模型Stokey(1998)在其AK模型中,假设低收入水平时使用污染最严重的生产技术,这可以理解为消费的边际效用要大于污染所带来的负面效用。这时,经济增长伴随着环境恶化。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由于消费的边际效用递减,而污染的边际效用却在增加,最终使得更加清洁的生产技术获得在经济发展中使用。在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开始是环境污染不断增加,后来由于清洁技术的大量运用使得污染逐渐减少。 孙刚(2004)在Stokey(1998)、Aghior和Howitt(1998)的分析框架下,进一步分析了环境保护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影响。他通过模型分析认为,环境污染治理存在一个门槛效应,只有环境污染治理的边际贡献率足够大,在能够维持可持续发展。Andreoni和levinson(2001)则构建了一个更为简单的微观模型,发现不同特点(规模报酬)的环境污染处理技术,可能会形成不同的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关系。 崔宁宁等学者(2005)分析了江苏省历年来经济发展与污染排放特征的关系,认为其符合EKC(环境库茨涅曲线)理论,并且这一曲线尚未达到转折点。吴玉萍(2002)、刘耀彬(2003)、杨凯(2003)、王宜虎(2006)等人的研究,则分别证实了北京、武汉、上海、南京等城市EKC的存在及其特征。刘应希(2005)根据广州市18年来SO2排放量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数据,发现广州的SO2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存在”M”型关系,它是2个单列的“倒U型”曲线。 三、江苏环境污染现状 “九五”以来的四个五年计划期间,江苏经济在以两位数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的增长速度也在加快,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统计分析数据显示:整个“十五”期间以及“十一五”中期之前,江苏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速度均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十五”期间环境污染增长速度最快。进入“十二五”以来(2011―2013),随着全省各地对环境污染治理强度的逐步加大,工业“三废”排放量有所减少,但是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则出现时多时少的波动现象。 1、工业废水排放现状 “九五”期间,江苏工业废水排放量没有逐年增长,反而呈现逐年减少的特征。2000年比1995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1.83亿吨,年均减少0.366亿吨,年均削减1.66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工业废水排放量急剧增加,由2000年的20.19亿吨猛增到2005年的29.63亿吨,五年增幅为46.76%,年均增长9.35%。“十一五”期间,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减少,由2005年末的29.63亿吨减少到2010年末的26.38亿吨,排放总量减少3.25亿吨,排放量年均减少0.65亿吨。进入“十二五”以来(2011―2013),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减少,由2010年末的26.38亿吨减少到2013年末的22.06亿吨,排放总量减少4.32亿吨,排放量年均减少1.44亿吨,年均排放削减率为5.8个百分点。 全省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大部分来自于苏南地区,这是由于苏南工业较为发达,并且其发展速度快、资源能源消耗多。以2013年的统计数据为例: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2.06亿吨,苏南五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下同)排放量合计达到13.7亿吨,在全省的排放量占比为62.1%。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多的是苏州市,最少的是镇江市。 (1)化学需氧量排放及比较。在“九五”和“十五”期间,江苏在对污染物排放的调查统计中,未将化学需氧量列入统计范围,更未将其列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十一五”中期以来,江苏正式将化学需氧量列入调查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显示:在“十一五”期末至“十二五”期初,该项指标增长幅度较大,2011年比2010年排放量猛增45.82万吨,增幅达到58.15%。随后,这项指标呈现逐年微小减少态势。在苏南地区,该项指标值约占全省的1/4强,其中:排放量从高到低的城市依次分别为南京市(203040t)、苏州市(85941t)、镇江市(41890t)、无锡市(39072t)、常州市(37871t)。 (2)氨氮排放及比较。“十一五”期末,江苏氨氮排放量为6.3万吨。进入“十二五”以来,该项指标有所升高,尤其是从2011年明显开始攀升,2011年排放量比2010年增长幅度为149.52%。2012年比2011年排放削减0.41万吨,排放量削减2.61个百分点。2013年比2012年排放减少0.57万吨,排放削减3.72个百分点。就苏南地区而言,该项目排污指标占全省的31.58%,而苏南的5个城市中南京和苏州排放量最大。 2、工业废气排放现状 “九五”期间,江苏工业废气排放量五年间递增15.33%,年均递增3.06%,排放量增长较缓。“十五”期间,江苏工业废气排放量剧增,五年间净增加量达到11118.38亿标立米,五年增速达到122.47%,年均增速为24.49%,是近二十年来工业废气排放最多的五年,其增速远超过江苏这一期间的GDP增速。“十一五”期间,江苏工业废气排放量净增11016.35亿标立米,五年间排放递增54.55%,年均增速10.91%,比“十五“期间年均增速回落13.58个百分点。这说明,江苏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较上一个五年而言有所减少,但仍以年均10.91%的速度递增。如图1所示。 (1)二氧化硫排放及比较。“十五”以来,江苏二氧化硫排放呈现期初较少、中期大幅度增加、期末微量减少的变动趋势。其中,“十五”期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出现剧增现象,2005年较2000年排放量净增53.01万吨,年均增加排放10.6万吨,年均增速12.57%。“十一五”期间,这一指标值减少32.29万吨,年均减少6.46万吨,年均削减率为4.7%。“十二五”的前三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十一五”期末值相比,排放减少11.21万吨,年均减少排放3.74万吨,年均削减3.54%。江苏排放的二氧化硫,有近一半来自苏南地区。在苏南地区排放的二氧化硫,有60%来自于南京市和苏州市,40%的来自于无锡市、常州市和镇江市,其中常州市的排放量最低。 (2)氮氧化物排放及比较。“十二五”以来,江苏氮氧化物排放量呈现逐年减少态势,截至2013年末,3年内减排氮氧化物19.77万吨,年均减排6.59万吨。2011―2013年间,年均排放削减4.29个百分点。在江苏排放的氮氧化物中,有53.63%来源于苏南地区。苏南五市排放量由高到低的城市依次分别是:苏州市(249636t)、无锡市(148750t)、南京市(143701t)、常州市(13502t)、镇江市(82025t)。 (3)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及比较。“十五”以来,江苏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呈现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其间:“十五”期间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急剧增加,其增长速度年均达到21.68%,远远超过江苏GDP的增长速度;经过“十一五”期间的连续治理,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呈现逐年减少态势,五年累计减排33.07万吨,年均削减率为8.47个百分点;在“十二五”的前三年,这一排放量先后出现“增加减少“、”增加减少”两次波动现象,即:2011年比2010年增加排放量3.62万吨、递增8.04个百分点,2012年比2011年减少排放9.04万吨、削减18.59个百分点,2013年比2012年增加5.96万吨、递增15.05个百分点。这说明,江苏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在多年间基本维持在同一个水平上,虽有减排,但是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江苏排放的工业烟尘粉尘总量中,有50.76%来自苏南地区。表1反映了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的排放数量及其在苏南地区乃至全省的占比。其中:排放量和排放增速从高到低的城市依次为: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现状 “九五”以来,江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体呈递增趋势,并且呈现显著的阶段性特征。“九五”期间,工业固体废产生量年均递增3.06%,进入低速增长期;“十五”期间,固体废物产生量年均递增17.9%,进入高速增长期;“十一五”期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年均递增11.49%,虽然较“十五”期间增速放缓,但仍属于快速增长期;“十二五”的前三年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年均递增6.59%,进入中速增长期。 江苏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有60%多来源于苏南地区。2013年,苏南五个城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有37.52%来源于苏州市,有25.61%来源于南京市,有15.88%来源于无锡市,有21%分别来源于常州市和镇江市。换言之,苏州市和南京市是苏南地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最多的城市,而常州市和镇江市则是产生工业固体废物较少的城市。 四、江苏环境污染的成因 其一,部分重点行业及以及少数支柱产业成为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地,其运行惯性导致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举步维艰。 2012―2013年间,江苏省调查总队曾经对江苏20个重点行业的部分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笔者根据这次调查统计资料,运用指数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将调查数据重新进行计算和整理,得出一套新数据。通过这些新数据,可以分类分析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指数,及其对环境质量的损害影响程度。 重点行业排放工业废水比较。该项行业排放指数显示:农副产品加工业(0.0322)、酒和饮料与茶叶制造业(0.0491)、纺织业(0.2750)、造纸和纸制品业(0.0724)、石油加工与燃料加工业(0.0347)、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0.2045)、金属制品业(0.0302)、医药制造业(0.0265)、化学纤维制造业(0.036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0499)、金属制品业(0.030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0.0712)、电力和热力生产供应业(0.0187),都是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业,其中:纺织业(53040.03万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9439.3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9642.45万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3739.49)等行业,都是排放工业废水的大户。 重点行业排放化学需氧量比较。该项行业排放指数显示:农副产品加工业(0.0729)、酒与饮料和茶叶制造业(0.0752)、纺织业(0.2219)、造纸和纸制品业(0.092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2253)、化学纤维制造业(0.035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0388)、医药制造业(0.0351)、石油加工和炼焦与核燃料加工业(0.0317)都是排放化学需氧量较多的行业,其中纺织业(40695t)、农副产品加工业(13385t)、酒与饮料和茶叶制造业(13784t)、造纸和纸制品业(16890t)、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1305t)、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7107t)、计算机与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8298t),都是工业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大户。 重点行业排放氮氧化物比较。该项行业排放指数显示:纺织业(0.218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2812)、农副产品加工业(0.0652)、酒与饮料和茶叶制造业(0.0778)、造纸和纸制品制造业(0.0662)、石油加工和炼焦与核燃料加工业(0.0576)、化学纤维制造业(0.031)、金属制品业(0.0242)、计算机与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0.0491)等行业,均为排放氨氮化物较多的行业。 重点行业排放工业废气比较。该项行业排放指数显示:石油加工与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0.022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0521)、化学纤维制造业(0.010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093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3658)、电力和热力生产及其供应业(0.3311)、造纸和纸制品制造业(0.0152)等行业,都是与工业废气排放直接联系紧密的行业。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7778.53亿立米)、电力和热力及其供应业(16092.01亿立米)、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539.36亿立米)、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531.13亿立米)和金属制品业(1736.36亿立米),废水排放量位居20个被调查行业的前五位。 重点行业排放二氧化硫比较。该项行业排放指数显示:电力和热力生产及其供应业(0.463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145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1026)、造纸和纸制品业(0.0442)、纺织业(0.052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0649)、石油加工与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0.0565)等7个行业,位居被调查的20个行业之首,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五位的行业从高到低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18847t)、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3665t)、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3004t)、石油加工和炼焦与核燃料加工业(46061t)、纺织业(42079t)。 重点行业排放工业烟(粉)尘比较。该项行业排放指数显示:电力与热力生产及其供应业(0321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28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184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0822)、纺织业(0.0414)、石油加工与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00.0362),位居被调查的20个行业前六位,其烟尘粉尘排放量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124048吨、88220吨、71412吨、31758吨、15990吨、13920吨。 重点行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比较。该项行业产生指数显示:电力与热力生产及其供应业(0.401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374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057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0326)、煤炭开采与洗选业(0.0324),位居被调查的20个行业的前五位,它们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从多到少依次分别为:4128.21万吨、3846.04万吨、595.33万吨、334.77万吨、333.48万吨。 其二,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生活消费在增加能耗的同时也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数量。 (1)人口规模扩大导致生活能耗显著增多。1978年末,江苏人口总量为5834.32万人。截至2013年末,江苏人口总量增加到7939.49万人,35年间人口数量净增2105.17万人,年均增速0.9个百分点。随着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人们日益追求更高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除衣食住行消费之外,人们对能源的消费需求日益旺盛。因此,在人均GDP不断提升的同时,人均能耗也同步增长。“十五”期间,江苏生活消费的能源总量从688.91上升为1098.27万吨标准煤,净增409.36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11.88%。“十一五”期间,江苏生活消费的能源总量从1098.27上升为1882.82万吨标准煤,五年间净增耗能784.55万吨标准煤,年均耗能增速14.29%。“十二五”的前三年,江苏生活消费的能源总量净增652.59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量217.53万吨标准煤,年均能耗增速11.55%。 (2)城镇生活排放多种污染物,进一步加剧了环境污染。表2分类反映了苏南地区生活污染物排放程度。从该表可以看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南京第一、无锡第二、苏州第三;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南京第一、镇江第二、无锡第三;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南京第一、苏州第二、常州第三;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镇江第一、南京第二、苏州第三;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常州第一、镇江第二、苏州第三;城镇生活烟尘粉尘排放量镇江第一、南京第二、无锡第三。 (3)民用车辆保有量急剧增加,汽车排放尾气加剧了大气污染。截至2013年末,江苏民用汽车拥有量为16492846辆(个人拥有率为89.41%),其中:载客汽车8405278辆,载货汽车967900辆,其它汽车170643辆,摩托车6853757辆,挂车95235辆,拖拉机760582辆。就机动车而言,全省拥有1722万辆,一个地级市最多拥有264万辆(苏州)、最少也拥有79.2万辆(连云港)。这些机动车在消费汽油的同时也排放大量的尾气,已经成为城镇大气的主要污染源。这是因为:机动车行驶需要燃烧燃料,其排出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不但污染城市空气,还危害人体健康,损害资源、庄稼与植物,还会导致农业遭受污染,使生态失去平衡。 其三,环境污染压力不断增强,环境治理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世界银行研究显示,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2%至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江苏用于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呈现逐年减少现象,2010年度投入的治理资金仅是2005年的47.75%,环境污染面在扩大、污染程度在逐年加深,而用于治理污染的资金投入却逐年减少。“十二五”的第一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资金是2010年的2.3倍,此后,投入资金逐年增加,其中:2012年比2011年净增13.9亿元,递增30.59%;2013年比2012年净增18.61亿元,递增33.31%。尽管如此,这对于治理三十年来不断积累并逐年加重的面广量大的环境污染,在短时期内只能局部见效,尚不足以大幅度改善被污染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 五、结论与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二十年来,江苏经济连续多年高速运行,积累了丰硕的经济成果,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各省前列,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同时,江苏的环境污染是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经济发展呈现两位数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也在呈现两位数增长,并且污染面在不断扩大、污染程度在不断加深。 环境污染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人口增长、工业生产、煤炭消费、石油消费、电力消费对环境污染都有一定的影响。笔者根据江苏数据、运用回归方程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城镇生活、工业生产与电力需求,都会产生和排放废水,其对废水排放总量的总影响力系数分别为0.7136、0.7822和0.6837。工业生产、煤炭消费、石油消费和电力消费都会产生和排放废气,其中对废气排放直接影响力最大的是煤炭消费,其次是石油消费。电力消费和工业生产直接产生的影响较小,他们主要是通过对煤炭消费和石油消费而间接产生的。随着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以及1700多万辆城镇机动车对汽油、柴油消费量的大量增加,废气产生与排放量也不断增加。江苏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些成效是局部性的,并不是全局性的。显然,“十三五”期间江苏环境污染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江苏各地只有彻底放弃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发展方式,才能实现经济转型,有效遏制环境恶化,促进生态环境平衡。为此建议做到以下几下方面。 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政府应出台促进环境污染尤其是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化的专项政策,这些政策应当涵盖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化的定义、范围、原则、手段、模式、奖惩等方面的内容。对于重点污染行业(区域),可采取集中式治理模式,也可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有偿治理。 促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加快环境保护关键设备和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集成与自行研发。加大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力度,促进环保产业链上的各相关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建立和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在工业领域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应用推广机制,在工业生产的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应借鉴日本经验,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救助、赔偿和环境修复等有效措施。必要时,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相关企业实行高额罚款、关停并转、司法处理等强制性措施。建立多方参与的环境信息公开和监督体系,探索形成江苏特色的环境治理联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资源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就业税收贡献大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其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适当提高轻工业比重、降低重化工业比重,尤其是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行业发展,控制其产量,强制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整合资源逐步减少乃至淘汰高污染行业。加快运用环保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和改造江苏传统产业(包括一些支柱行业),例如电力、纺织、化工、造纸、金属冶炼等行业,使它们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建议采取立法(如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条例)形式,明确规定各级财政用于环境治理资金投入量占本地区GDP的比重,设立该项资金专户,确保足额投放,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开支与审计信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使各类企业提供足够的治理资金用于本企业的节能减排。逐年加大对环保科技的研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环保产业,完善环保优先的信贷体系,开辟更多的环保产业融资渠道。 (基金课题:本文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十二五”重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GL-14001;项目负责人:戴子刚)。)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中国环境污染治理的政府困境与对策 摘要:近年来,中国环境污染治理取得不断的进步,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绿色治理理念,环保机构不断健全,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就目前来看,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政府在面临环境污染的治理时,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技术设备不成熟,投入资金缺乏以及公民参与程度不高等原因使得治理陷入困境。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环境污染治理的政府困境的现状,探求解决的对策及方法,努力使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的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治理;政府困境 一、中国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及困境 (一)中国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现状 1.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自1979年9月,中国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起,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已颁布了5部环境保护的专项法律――《海洋环境保护法》、林污染防治法人《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颁布了8部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壮地管理法人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护法》,以及对多项环境法规和万项国家标准。除此以外,中国还加入了若干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和条约,忡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了这些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条约的贯彻执行。 2.绿色治理理念深入议程 从1978年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法律正式进入政府议事日程开始,可持续发展理念、科学发展观、两型社会以及生态文明等绿色治理理念相继提出,并逐渐成熟应用于发展之中,这意味着环境治理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的重要议题。2002年、2006年和2011年国务院先后召开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完善环境法制和经济政策,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积极开展国际环境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科学论断和战略抉择,昭示着要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解决我国环境问题①。 3.环境保护机构不断健全 我国于1974年5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82年5月国家机构改革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将领导小组的办公室改为该部的环境保护局。1984年5月8日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8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审定、组织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检查和推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②。 (二)中国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困境 1.监督机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政府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却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目前,绝大多数的环境污染问题都是由中央政府在进行治理,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往往减少自身应当承担的治理成本,同时对于当地企业的过度排污、违规生产给予纵容的态度,导致国家对于环境治理的投资“打水漂”,许多治理设备形同虚设。监督机制的缺乏使得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这些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2.政府环境污染治理职能不清 政府在环境污染的治理的过程中,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职设定与履行不清的现象,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失衡,产业结构错位的局面。许多地方政府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只是一味的追求经济,对资源的开发没有进行合理统一的布局,没有兼顾到生态环境,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而在治理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部门设置不合理,机构繁杂,许多部门出现职能模糊不清、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的局面。 3.公民支持度不高 公民生活与环境问题息息相关,政府对于环境的治理理应受到公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然而,当今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程度却普遍不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他们常常将环境保护以及污染治理作为政府的责任,依赖于政府去进行公共物品的治理,大多数公民往往是当污染问题涉及自身利益之后才参与到治理当中,是消极被迫参与而非积极主动。 4.技术水平不够 目前,中国环境治理的可操作性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是相关技术水平跟不上现代的环境形势。我国缺乏相关的科技设备依靠,对于环境监测的技术不够成熟,无法建立一个完善的评估体系。尤其是在信息资源的共享方面,还未能够建立起完备的体系,不能够实现各个区域间的监测网络,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严重存在于各个部门之间。这种情况严重降低政府环境治理的效率,使政府在出现环境突发问题之后无法及时的做出处理决策,保证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传递给社会,最终可能降低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 三、解决政府治理困境的对策 1.强化监督机制,树立政府权威。通过增设独立于政府的监督机构,专门负责环境治理监督机构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并且将责任进行细致划分,明确责任范围以便有效的开展监督。对各企事业单位排污不符合标准或者破坏环境严重,应当关、停、并、转的,不管经济效益如何,要一律坚决关、停、并、转;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职能范围,明确产权责任。一方面,合理划分各个治理主体的具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理顺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减少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而产生的效率低下等原因。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利用其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手段,根据不同城市地域的规模、性质等特点和环境状况进行相关的产业的合理规划,在尊重生态规律的情况下最大发挥城市功能。 3.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政府应当增加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投入占GDP的比重,重视科技手段在治理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提高污染治理的可操作性才是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4.增加信息透明,扩大群众参与。政府应当完善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树立透明政府的形象。加强政府同公民社会的联系互动,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加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度,对于民众的质疑和问题,政府应当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浅析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场已经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尤其对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企业来说,在市场给予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所受的压力。一个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企业要想能够立足于市场,就必须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而企业要想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从根本上保证所承包的工程各阶段工作的质量。尤其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整个污染治理工程的首要阶段,是贯通着整个工程各阶段工作、主导着整个工程的方向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只有确保了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才能够从根本上让整个工程更为切合市场的需求。本文将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的现状以及其发展趋势作进一步的分析、探讨。 关键词:污染治理;设计;发展趋势 1、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日渐腾飞,各行各业也逐渐趋向于现代化、智能化的发展。这给予了现代化建设以极大的推助力,也让我国的整体实力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台阶。但在这一崭新的台阶上,环境污染问题也愈来愈严峻了,在国人愈来愈依赖高新技术的今天,汽车保有量的日渐增大,家电使用率的不断高涨进而致使的电力企业的大批量崛起,化工产业的日益发达,国人环保意识的低迷等问题都极大力度地阻碍了现今环保事业的发展。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整体建设的发展方向着手,而发展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则是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这就意味着污染治理工程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挑战与机遇,既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场的竞争,也开拓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产业的发展空间。污染治理工程企业必须明白,污染治理工程不仅仅是企业盈利的一项工程,更是国家发展环保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只有在立足国情,确定发展方向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整个企业的发展才能够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整个企业的发展才能够更为平实有效,才能够更为贴近市场的需求,才能够更为适应市场的发展。而企业要想保证工程的质量,就必须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让企业的各项工作立足于国情。尤其对于工程的设计来讲,这一项工作是贯通着整个工程各个方面的工作,是起到了主导着工程方向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要想让所承包的工程能够适应时代的步伐,就必须从这一项工作着手。只有在确保了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的质量的时候,整个工程的施工方向才能够得以确定,其余各个阶段各项工作才能够更为明确、流畅,才能够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让企业的发展更趋现实。 2、环境工程设计的现状 2.1 环境工程设计特点 “谈设计不能离开工程”广州某环保工程设计公司负责人分析认为,环境工程设计有其独特的方式及特点。第一,环境工程设计所针对的对象具有非常大的差异性,所以导致设计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其环境工程治理对象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及废固体等等,部分设计人员在水处理转到废气处理时,会有一定的不适应并且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环境工程的规模一般较小,较大的环境工程,如城镇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处理等,通常与工业生产相互配套,工业生产的污染和环境工程成正比。换一种说法,环境工程是一个附属,然而从结果来看,学科交叉的特色非常特殊,不仅要求相关设计人员有较广的知识面,还需随时随地都能够接触新鲜的事物,非标设计较多,部分还需重新设计。 环境工程自知至终均围绕着环境,侧重社会效益的实施,经济效益即产值利润没有办法进行衡量,所以弱势出现压缩,因此环境工程经常是被首先压缩的。无论新建项目或者还是旧项目、老厂改造、项目扩建,一般环境工程投资的费用很高。以此同时,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的环境工程在其设计的过程中要求不仅不能够损害原来主体工程,也不能够影响工程的正常生产。所以环境工程设计在此方面具有很大的风险。这便需要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设计人员进行详细缜密的考虑不利因素,安全系数还需留有一定的余地,保证环境工程实施能够长期可靠运行。然而对于客户来讲,使用少量的金钱,达到最满意的效果,做效益最高的事。所以面对次此种现象,设计人员往往比较注重方案的可行性,而不是方案是否先进。在此种关系下,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技术向前发展,但是此种制约关系对设计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要用最节约的资源去达到相关指标。 2.2 环境工程设计市场 在环保展会上,环境工程与设计的展位随处可见。相关人员估算,“广州环保工程设计公司最少有400家以上,公司与公司之间具有非常激烈的竞争”。而出现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环境工程设计公司的门槛较低。但是该人员还称,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高速的发展,环境保护设计成长空间非常大。因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也将会在逐渐改善的同时,收到新的破坏及威胁,大部分传统的污染源不能够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指标便排放,环境受到严重的污染,环境保护工程的大量建设不可避免。该人员表示称,他将逐渐向内地发展,“内地的环境保护设计公司非常少见,竞争力不是很强”。 引起国内环保公司市场无序原因较多。首先行业监管不到位,环保设计基本上是企业行为,其市场资源较为分散,不能够在竞争中形成优势。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制度,对此行业无统一规范管理。第二则是因为环境工程设计市场的大环境不够理想,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地方保护、行业分割在环境工程及设计上有一定的后遗症。“去内地进行环保工程设计是忌讳的事情,当地的政府不承认有污染,即使有,也希望把设计的机会给当地的公司,不愿给外来的公司”。一位从内地回来的污水处理工程师这么说道。第三则是因环境工程设计急缺人才,对此行业的相关专业人才比较匮乏,这一问题也需在几年之后才能解决,是因目前具有5年以下的设计人员较多,每个高校每年有极少量的人才输送到社会中,也是较为严重的一点。环境保护工程是独立行业,缺乏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目前行业中的收费均为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协议,且一般单做设计的公司成活率较低,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经常是依附工程的维护建造。而设计环节往往不受重视,也因此成为整个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发展的绊脚石。 3.环境工程设计的发展 尽管现在社会的环境工程市场并不是很如意,但是此行业在社会逐渐的发展中也迎来了部分机遇。特别是《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其对环境保护产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还推进环保产业进一步发展。此种情况下,环境工程设计迎来了新一轮的挑战和机遇。有部分学者猜测,随着当下环境工程市场的成熟,也将会重新洗牌,同时还有一部分不合格的环境工程设计公司将会逐渐被市场淘汰。 在传统环境保护工程公司中,相关的人员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因该公司没有责任追究机制及优胜劣汰等规定,使得环保设计的人员在工作中责任心降低,严重者在工作中为满足个人利益,购买劣质材料,降低工程质量,对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均有不同程度的威胁。在以往的工程中,环境工程是主体工程的辅助式配套工程。在现代工程中,因环保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环境工程则相应的成为了主体专业及主体工程之一。其还需要如自动化、通讯、电力、结构、给排水等专业配套,这便需要各专业设计员工进行分工合作。 “处于上游的一个项目设计中,设计人员应在运行中将存在的问题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都考虑清楚。但事实上,这是很难做到的,往往规模较小的项目从设计到施工,都是由一个人负责,设计与安装工艺均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如果更大的项目如劳动建筑产业分工更细,具有整体思想和非常专业的人特别缺乏。所以环境工程设计决定环保产业的技术含量,还体现了劳动分工的价值。”很多设计工程师都对这一规定充满期待。 4.总结 在环境工程设计中,若是要解决资金和环保之间的矛盾,则需提出投资可靠的治理方案,还需要结合当地环境特征及环境保护目标,使得环境工程设计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防止其陷入“最优化”而脱离现在人们的生活状态。目前环境工程设计中节能运用就是在此种要求下产生的,也是环境工程设计新的发展方向。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基于城市环境污染的监测与治理技术分析 摘要:近几年,在中国,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环境问题越发严重,治理城市环境污染成为一个我们面临的急需妥善解决的大问题。本文主要对城市环境污染的监测与治理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环境污染;检测技术;治理技术 引言 我国在近些年以来,通过对城市环境的不断治理,其环境质量已经有了一定的改善,保持稳定,而对于一部分城市来说,虽然环境污染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需要进一步的进行防治,从而来提高其环境质量 一、城市环境的污染现状 1、城市空气污染 在我国的城市发展中,大气污染表现得尤其突出,对人的健康影响也最大。具体表现为:北方城市以悬浮颗粒物污染为主,南方城市酸雨污染比较严重。我国北方城市以沙尘天气为特点的气候在春冬季节特别明显,有时,还会出现沙尘暴,涉及范围包括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甚至有时可以到达江南一带。我国南方城市酸雨次数越来越多,给当地的工农业生产也带来很大的损失。 2、城市污水污染 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水平,严重污染城市水体。据统计,近几年全国污水排放量超40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近20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超过200亿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是造成城市水环境污染和恶化的两个主要因素。由于受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进步和污染控制措施等影响,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与工业废水排放情况不同,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同时,全国多数城市地下水均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而且水质污染有逐年加重的趋势。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下水位下降、地面下沉塌陷及海水倒灌等问题,在沿海和北方缺水城市十分突出。 3、城市噪音污染 噪音污染是我国除大气污染、水污染之外的第三大环境公害。在城市,它有上升为第一大环境公害的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有40%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音中。噪声有损听力和心血管系统,调查证明,地区的噪音每上升一分贝,该区域高血压病发病率就增加3%。同时,噪音还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噪音也影响休息和睡眠,造成疲惫和劳倦。因此,控制噪音污染,实际就是在捍卫有声世界的尊严。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处于中等噪声污染水平,全国209个省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处在43.6~66.6分贝之间。城市噪声污染投诉在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中所占的比例最高,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4、城市垃圾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全球城市建设和人类生活最严重的公害之一。据专家统计,中国的668个城市,2/3都在垃圾环带的包围中。现在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已由“节约型”向“抛弃型”转变,垃圾的产量越来越大,并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超过世界平均增长速度。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监测技术 1、环境监测对象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主要围绕水质环境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噪音污染监测、生物指标监测。就城市监测技术手段而言主要围绕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专用环境监测仪器和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 2、环境监测技术及应用 环境监测技术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有不同的技术方法。 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中,主要使用一些原子吸收光谱法、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吸收光谱法、ICP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 在专用环境检测时所使用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常用的COD测定仪在测定方法上有滴定法、库仑法、分光光度法等,这些方法均有各自的特点,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氰化物测定仪中,国外已有可以测定不同形态氰化物的仪器。测油仪中,主要以红外法为主,其准确性、可靠性较好。 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体积小、重量轻、分析速度快、操作简便。国外环境常规污染物如CO、NO、COD等的便携式仪器早已成熟,便携式气相色谱(GC)作为现场分析仪器也已使用多年。这些都是应急监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环境保护的加强,能力建设投入的加大,监测应用技术和手段必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有空气和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噪声自动监测仪器、3S技术等。其简便及其长效的监测平台也必将在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展中有更大的空间发展及应用。 三、主要的治理措施 我国经济随着不断的日益发展,大力建设城市环境的进程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在得到发展机遇的过程当中,也离不开环境污染这个重要难题,对此,只有通过现代的科学环境治理方法并且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才可以避免出现环境污染以及恶化等现象,从而促进城市环境规划得以健康的发展。 1、在治理环境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提高宣传环境保护的力度,同时也要普及相关的环保知识,从而提高人民群众从根本上重视环境污染对我们的重要意义。此外,要把环境监测进行公开信息化,注重监测环境质量,注重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与此同时,作为政府部门还应积极的让民众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责任当中,给民众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举报途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也应逐步的完善处理环境污染的主要方法与对策,赏罚分明,应考虑到民众的利益,提高保护城市环境的力度,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在群众当中发展基层作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对于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是作为比较系统的一项工作,必须要具有全局观念,必须要从总体的角度来控制变化的生态环境,也应做好局部的思想工作,从细节出发,建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用法律进行相应的制约。(1)必须要设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环保标准,对污染企业以及相关的环保部门明确行为标准以及责任义务。(2)在治理环保的过程当中,应及时发现所存在的法律空缺。(3)必须要明确造成环境侵权的责任问题,从而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处罚幅度和种类等具体的范围事宜,制定可实施的处罚力度等。 3、由于治理城市环境的污染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问题不是短时间就可完成的,而是需要建立较为系统的生态体系以及保护体系。要建设完善的城市环境污染保护体系,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要控制好污染排放量,也就是说要把污染排放量的指标作为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绩效,并且作为政府治理环境的责任目标。通过细化城市排放的目标,也可以方便各级政府可以掌握了解污染情况从而实行有效的监控。此外,在控制污染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时,还应建设好城市的生态环境规划问题,由此看出,如果要提高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系统是具有科学和复杂性的一项工程,因此,在保护城市环境时必须要多方面进行考虑,应用相应的规划系统,从而治理好城市的环境污染问题。 4、加强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一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二是强化环境准入,从源头和过程减少新上项目带来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对造纸、酿造、冶炼、炼焦、印染、建材等行业中规模不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实行强制淘汰。四是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组织完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任务。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自身的环境问题。 结束语 总之,治理环境污染,推动污染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而且需要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动员最广泛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港口环境污染与综合治理措施探讨 摘要: 文章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港口环境污染的现状,提出了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供同行指导与参考。 关键词:港口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1 现阶段港口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1)港口环境噪声是影响港口环境的重要原因。按照人机工程学理论,当人所处作业环境的噪声超过一定限值时就会对作业效率产生急剧的影响,容易造成操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在许多港口装卸机械的技术标准中都规定了噪声的限值,如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中规定司机室噪声限值为85dB。 (1)对于某些特殊的港口码头,如危险品码头、化工原料码头及某些易挥发的物品码头,装卸作业时容易散发出有毒、有害的气体,使生产人员产生慢性中毒。 (3)港口作为水陆联接、船舶装卸、中转集疏远的枢纽,对废弃物、生活垃圾等的治理直接关系到港口环境质量。如果废弃物直接排入港口水域,必然会导致水质恶化,影响海洋生态环境。 2 港口环境污染与综合治理措施分析 (1)在港口建设中坚持落实环保设施与港口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是实现港口环境质量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在港口建设中,要明确规定环保审查、验收和办理的程序和要求,以保证港口建成投入使用时,环保设施同时发挥作用,为今后环保的综合治理提供物质条件。 (2)港口环境质量作为港口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纳入港口生产管理活动中,就要使港口环保工作在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上运作。现在各港都设有专门的环保部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功能,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体系及规章制度,特别对那些污染严重的地方要实行定期监测、积累资料、找出规律、制定对策。 (3)对含油污水的处理。对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通常采用船用油水分离器进行分离。目前使用的油水分离器都是利用油水比重差的原理进行油水分离。为了使小油珠结合成大油珠以加速上浮,常利用机械或化学材料制成粗粒化器;为了提高水质处理效果,有的还使用活性炭或聚丙烯纤维吸附装置。 (4)含毒洗舱水处理。岸上设污水处理厂,一般采用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离子浮选、过滤、吸附、深井注入、密封弃入深海方法处理。 (5)生活污水处理。在船上设污水处理装置,常用的处理方法有生物化学法和物理化学法两种。前者是用需氧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后者是用固体分离、固体消毒后排放。 (6)船舶垃圾处理。不论固体垃圾或液体垃圾均可在船上设焚烧炉烧掉,一般船用焚烧炉的排气灰尘不超过4g/m3。对卸货后的大量垃圾,由港口接受站分类处理。 (7)粉尘的治理。对于可以洒水控制粉尘的货物,如煤、矿砂等,装卸过程中可在卸船机、带式输送机的皮带交叉处、抓斗等加设洒水装置,有时辅以密封罩和集尘器。码头面上可用水冲洗,对冲洗后的污水进行处理。 (8)在港口建立垃圾回收设施,开展对船舶特别是外轮生活垃圾的接收业务,防止船舶垃圾对港区及附近海域的污染,对提高港口环境质量有重要意义。 3 建设绿色港口是未来发展趋势 从我国港口发展的现状看,建设绿色港口发展是必然的趋势,港口的建设发展必然对环境和资源产生影响,如对水域、岸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堆场及码头的粉尘污染、港区水域污染等。未来的港口应该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发展的同时节约资源、能源,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友好,不断调整和优化港区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更有效地保障港口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1建设绿色港口意义分析 3.1.1绿色港口是适应国际国内环境的必然选择 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伦敦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防污公约等国际公约要求,港口必须设立足够的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石油运输港口、码头应设立油轮压载污水的接收处理以及应急设施;散装液体化学品作业码头,应设立含化学品污水接收处理以及应急设施。 建设绿色港口,有效保护和改善港区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是企业不断适应国际国内对港口环境要求的需要。 3.1.2绿色港口是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绿色经济不仅要寻求当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途径,而且要使人们的经济活动与发展行为在不危害后代人的资源环境需要的前提下,寻求满足当代人对资源环境需要的发展途径,以解决当代经济发展和后代经济发展的协调关系。 港口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港口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降低环境代价。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建设绿色港口,在港口的发展中保护环境,在环境保护中发展港口,真正做到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才能实现港口的可持续发展。 3.1.3绿色港口是增强港口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际贸易和世界航运的互动增长,国内港口开始的新一轮规模扩张,特别是对深水码头和航道的开发,己构成了对港口的直接挑战。港口间对集装箱、原油、矿石、煤炭等基础货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 3.2 建设绿色港口的措施与建议 3.2.1长远规划,整体布局 合理布局有利于有效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对港口建设进行长远规划,整体进行港口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作业区域,便于空间上集中作业和进行污染治理,降低港口节能减排成本,提升环保效率。坚持集中化、区域化并重的整体布局和环境防治思路,改变作业分散、污染分散,环境保护力量难于集中的局限。 3.2.2治理环境,控制排放 通过对港口污染排放和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和系统分析,主要从大气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的控制,积极进行维护水质、清洁空气、保护水生生物、减轻环境压力等工作,为绿色港口的建设奠定基石。 3.2.3改善工艺,节能减排 注重更新港口作业设备,淘汰严重污染环境和耗费能源的设备,积极进行港口设备的现代化电气化改造和更新,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减少传统能源消耗、降低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港口应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港口运输工艺、港口储存工艺、港口装卸工艺等方式来缓解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工艺,调整能源结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3.2.4统筹物流,提高效率 在港口物流发展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统筹物流发展,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提高港口物流效率。通过拓展深化港口功能,构筑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加快建设港口物流基地。通过选择合适货种建立港口企业自营供应链,与航运、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方式共同构筑联动供应链,与生产要素市场和消费市场进行物流资源整合,建设物流信息网络、发展电子物流等措施,从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目标出发,改进物流体系,要实现物流环节绿色化,促进港口的绿色发展。 环境污染与治理论文:当前环境污染治理思路与对策的思考 摘 要:党的十八大掀开了环境污染整治的新篇章,单篇论述了生态文明,制定了"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宏伟目标,从总体上布局规划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倡导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状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本文针对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分析了当前环境污染及治理不善的原因,进而提出环境污染治理的一系列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推动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必然带来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一、当前环境污染现状 (一)大气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城市间污染相互影响显著。可吸入颗粒物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仍有相当数量的城市二氧化硫浓度超标,部分城市二氧化氮污染严重。PM2.5问题引起公众普遍关注。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均值为75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全国70%左右的城市不达标。我国城市能见度10年来下降了2公里。 (二)水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2011年,全国共200个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共计4727个监测点,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5.0%,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0%。主要超标指标为铁、锰、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等,个别监测点存在重金属超标等现象。2012年,10大流域中劣V类水质比例占10.2%,61个重点湖(库)中24个劣于III类标准。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不达标,农村仍有2.98亿人饮水不安全。 (三)环境风险不断凸显。 全国排查的4万多家化学品企业中,12%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足1公里。电子废物、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生产量持续增加。全国共有近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1470多座。2005年至2012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共计941件,其中涉化学品500件,占53%。2013年6月初,联合国的报告显示,全球70%左右的电子垃圾最终都汇集到我国。 二、当前环境污染原因及治理不善的现状 当前,我国在环境污染治理上虽取得了初步成效,污染状况却仍然严峻,污染治理仍然存在诸多障碍。 (一)能源消耗量大,能源消费的超常规增长,是环境污染治理不善的深层次原因。 2012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为51.93万亿元,仅占世界的10.48%,然而却消耗了世界60%的水泥、49%的钢铁和20.3%的能源,CO2排放量占全球的25%。能耗强度仍是世界水平的2.3倍,大约为美国的3倍,日本的5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能源、钢铁、氧化铝、铜、铅、锌、水泥等消耗量最大的国家之一。2012年煤炭消费总量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总和。我国重化工等行业单位能耗明显高于世界先进水平。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偏重,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环境治理市场化发育程度太低,治污与经济运营未形成良性互动的市场机制。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都由政府财政预算负担。随着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地方政府已越来越难以支撑。环境基础设施企业化经营、使用者收费政策、排污交易政策还没有畅行。现行的价格体系也存在着不合理现象,资源、能源的价格影响了其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一些环境资源的低价或无偿使用,排污计量征费、排污市场价格没有反映社会成本。未能让市场有效地起配制资源的作用。资源更新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还未落到实处,未进入市场进行有效的循环运行。 (三)治理环境污染投入的资金不足 国家用于治理环境的资金有限。目前,我国污水排放处理率还很低,工业污水不到26%,生活污水不到3%,全面处理至少要上千亿基础建设投资,每年运行还要几十个亿,再加上用于治理大气、固体废物的资金,国家目前还难以承受。 (四)环保制度不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性不强。 环境保护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法规制定和修订的进程缓慢;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和国务院及其和环保有关的部门施行的法规、规章都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时间的滞后性,往往先有普遍性严重性污染问题,才再引起立法。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也不够,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 三、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与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循环经济是环境治理的根本战略决策 。 循环经济能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矛盾,其物质循环流动的方式,即“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不仅能大幅度地减少自然界中有限的资源消耗,而且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倡导循环经济是节约资源、削减污染、保护环境的根本手段。国家应推行循环经济运行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控制政策。规划要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指导措施,产业战略、工业布局和工业园区的审批要有利于“资源-废弃物”的循环转换。 (二)实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经济政策,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一是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二是要按照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按照谁开发准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三)实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增加环保资金投入。 一是要加大政府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各级政府要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二是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和运营,支持有条件,具备专业化经营管理的环保企业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四)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加大对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 一是要抓紧制订有关生态保护、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改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二是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三是要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研究 摘 要:辽西北地区包括阜新、朝阳、铁岭三个市,多年来由于地理位置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该区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健全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环保法律执法力度、改善环保法运行环境等是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推进该地区经济转型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突破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一、“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分析 2015年2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出台并再次强调,“十三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实现绿色发展是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 在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过程中,要正视资源环境承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突破辽西北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二、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辽西北地区长期以来工业发展相对缓慢,再加上该区域农业经济的粗放经营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资源浪费等生态破坏加剧,资源环境承载力极其脆弱。脆弱的生态环境极大地制约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辽西北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在立法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其对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缺乏,使得许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2、在执法层面,执法手段和措施单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分层管理体制效率低下,且极易导致各执法部门互相推诿和争权夺利现象产生。农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都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加之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失职现象,使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一个异常混乱和尴尬的局面。 3、在运营环境上,相关制度协调性较差。许多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虽已建立,但制度之间的配套性和协调性较差。在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如土壤污染防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4、在法律归责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规定不协调,法律责任规定相对较为宽泛不够严苛,使得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既不足以震慑违法的当事人,也不能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5、在法律监督上,相关部门认识,行政管理手段单一,过分偏于经济处罚,缺乏对于建立长远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的重视,致使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威胁当地农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议 辽西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使得改善该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才能更好的发展辽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面对辽西北地区农业生态环境的困境,应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范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对现行环保法的修订,完善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定。 2、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1]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垂直管理体制,以求增强管理和执法效率,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的发生。通过赋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较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来增强其执法和管理权威;此外,应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严格执法,对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政和司法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保护。 3、明确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无法可依”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相关处罚指标体系,从重从严处理相关违法行为,保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开展。 4、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信息不公开、不对称是妨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根源。要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积极构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公开法律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才能使得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公众的参与下得到有效监督。 结语 “突破辽西北”战略有利于提升全省经济整体实力,促进区域发展,也践行国家政策。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十足的动力。(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辽西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一、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近年来,虽然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态环境现状仍然让人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工业污染程度较重,而且对本地区环境的污染还有继续加重的趋势。其次,城市生活污染问题日益显著,大量现代工业消费品垃圾处理困难。再次,农村环境污染继续加重。农村地区生活中产生废物如污水和垃圾均没有消灭办法及相关设施。畜牧养殖工艺落后,动物粪污尚无处理办法。部分农村地下水源以及土壤受到污染,威胁当地居民以及农副产品的安全。最后,生态环境破坏未得到控制。水土流失问题严重,土地沙化继续扩张。自然湿地大面积萎缩,生态功能减弱。矿产资源“杀鸡取卵”式的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水资源过量开发,地下水超采严重,水污染已相当严重。 二、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从生态环境角度看,辽宁西北部地区地处科尔沁沙地东南边缘,气候为半干旱季风型大陆气候。该地区热量资源充足,水资源严重匮乏,气候条件较差。目前辽西北地区沙尘频起、干旱时发,但据历史记载,辽西北地区曾经是一个森林茂密的地方,山于战争、人口增多、乱砍滥伐、放牧和无度开垦,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山林退化、水土大量流失。①辽西北地区是指辽宁省阜新、朝阳和铁岭三个城市,长期以来该地区工业发展速度较落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低,“三农”问题较明显,生态环境较差,与辽宁中部及沿海地区相比,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社会发展差距日益突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大。由于不合理的开垦草地造成该地区土地沙化严重,植被覆盖率低并质量较差,对于沙漠化屏蔽功能较弱。城市中矿产资源濒临枯竭,使得城市工业发展资源缺失,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工业污染严重,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自于工业产业。并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高能耗、重污染产业仍是该地区的支柱产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工业垃圾处理率低于各城市平均水平。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就是集全省之力共同促进三市快速发展,也是辽宁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主要是深入挖掘和全力释放辽西北地区的发展潜力,通过推进经济转型和生态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② 三、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不足 首先,关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观念较为落后,我国现有立法的观念有先污染后治理,重治理轻监控等问题。其次虽然我国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来说不成体系,现有的法律也较为单一,仍需不断完善,构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再次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缺乏严格的资质审查,虽然现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是制度对于综合的指标和对环境长期的影响尚未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最后,对于矿区生态环境破环后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和国家强制力实施很难让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违法者产生威慑力。破坏环境的违法者应该对自己的破坏行为承担强制性法律后果,并由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 四、完善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一)树立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 对于环境治理的各国立法都存在环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重视污染的防治而轻视环境的保护,同时忽略在整个过程中监管的立法思路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所以针对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轻污染缺乏监管的现象,应该树立全程监管的立法观念,将矿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阶段中去。 (二)提高矿区环境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力度 基于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继而设个专门的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遵守各项规定的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在破坏行为产生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次,此部门须对矿产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三)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治理功能 矿产项目成本较高、进行时间长、不可抗力多,而且,矿业的不合理生产往往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破坏。为有效降低采矿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应使复垦政策与立法须条理清晰,细节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其次,应当建立矿山复垦基金会,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四)制定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开采实施前对该行为对开采区域附近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将负面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预防措施。设立专门监督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开采方须向提供减少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并由该部门进行评审,这将成为矿产开采方申请矿山开采的重要指标。 (五)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度 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此标准是对矿区污染情况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其次作为衡量矿区开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积极进行恢复工作的标准。我国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标准较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应针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定。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应迅速着手制定有辽西北特色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分析 摘 要:近年来,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旅游理念和发展模式在我国蓬勃兴起。但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扩大,伴随而来是生态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日益破坏。针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对我国生态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高校科研立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广西为例”(项目编号LX2014462)项目资助。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已不满足经济高速所带的物质享受,开始追求以满足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生态化”生活方式。于是,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时尚。生态旅游是人类社会认识自然,重新审视人类自身行为的一种必然选择。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是一种人类保护环境、陶冶情操的高尚的社会经济活动。在人类环保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生态旅游市场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前景广阔。但是,人们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时也给大自然带来了各种生态破坏。因此,如何解决生态旅游市场的壮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广西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的游客,但其在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将以广西为例,立足于法律视角,对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能找到一条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1 广西生态旅游面临的生态环境困境 1.1 广西生态旅游资源现状 广西壮族自治区处于祖国西南边陲,西临五彩云南,北临湘黔,东临粤港澳琼,南接东南亚,是我国大西南重要的出海通道,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从“十一”五开始,广西旅游业正式迈入旅游强省建设阶段,初步形成了以桂林山水和百色大石围天坑群等喀斯特地貌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以北海银滩、钦州三娘湾和防城港金滩为代表的滨海情韵,以大新德天跨国大瀑布和凭祥友谊关为代表的中越边关揽胜,以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为代表的民俗风情以及以兴安灵渠、宁明花山壁画、刘三姐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风采和以“邓小平足迹之旅”、“长征之旅”和“抗战文化”为主题的红色旅游等广西旅游的六大特色。2013年8月1日,广西已评定国家A级旅游的景区共计191家(3家5A,91家4A,76家3A,21家2A)。①2014年,全区新增A级旅游景区42家, 7个生态旅游示范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令广西成为最令游客向往的地方之一。 2006年11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努力建设旅游强省,使旅游业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的口号,2014年全年实现接待国内游客2.86亿人次,同比增长17.7%;国内旅游收入2495亿元,同比增长27.2%,入境过夜游客421万人次,同比增长7.5%,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7.3亿美元,同比增长11.7%,旅游总人数2.9亿人次,同比增长17.4%,旅游总收入2602亿元,同比增长26.5%。真正实现了旅游强省的目标。 1.2 广西生态旅游活动中的环境问题 在生态旅游建设中,人们长期认为发展旅游不会造成生态破坏,极力主张大力开发,一些自然风景区被“开发”后变得“满目疮痍”。广西生态旅游发展中也遇到许多环境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内源性的破坏,一类是外源性破坏。以桂林市为例,内源性环境问题主要是不合理旅游开发造成的自然景观的破坏,比如:市内景区,由于风景点周边建筑密度过大,造成对敏感区域的景观破坏;漓江景区、兴坪码头体量过大的建筑物,冠岩景区的滑道影响整体景观;阳朔田园景区,开发景点类型与整体环境不协调,如遇龙河附近的寺庙,破坏整体景观环境;龙胜矮岭温泉区,宾馆建设过度,造成景区景观杂乱;资江景区,由于没有详规指导的开发活动,对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的破坏;荔浦丰鱼岩景区,溶洞开发活动过度,如恐龙乐园,对洞内自然环境的破坏;龙胜龙脊梯田景区,修建公路、村民建旅馆,公路修筑、旅馆选址不当可能会导致山体滑坡;喀斯特溶洞,溶洞灯光设计、布置和使用不当,对钟乳石的破坏。外源性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游客的旅游行为造成的环境破坏。比如在桂林、阳朔等主要景区,由于流动人口的激增导致排污量增多,造成水污染、固体垃圾增多;在漓江、资江、遇龙河景区,由于大量水上娱乐项目造成水体污染;在龙胜龙脊梯田,大量的游客造成自然保护区内土壤板结、植被遭到破坏;在各景区由于车辆增多,造成大气污染严重,交通事故频发;在龙脊梯田、资源八角寨景区,由于游客增多,造成薪材林用量激增导致森林遭到砍伐等。 2 生态旅游环境问题的法律原因分析 2.1 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广西生态旅游目前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其发展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从生态旅游法律渊源上来看,在法律层面,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生态旅游法律,生态旅游的发展缺乏制度保障;在国务院和各部委制定法规规章层面,各种生态旅游法规规章都很不完备,带有明显的暂时性、应急性特征。在地方立法上,如广西,首先,2008年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但生态旅游建设也是近两年的事情,地方性法规也已明显滞后;其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及具有可操行的实施细则,使该条例缺乏可操作性。由于法制建设滞后,生态旅游发展找不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依据。 2.2 生态旅游管理无序 首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科学。广西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主要依据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当然也包括了《自然保护区条例》、《文物保护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一些列污染防治法等等。各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及利益的不同,出台的规范条例导致生态旅游管理机构分工不明确,各自为政。其次,管理职能定位不清。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行政管理并存的模式,造成了行政分割、体制不顺的格局。一个景区的管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导致生态旅游管理的主体混乱,影响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经营以及保护。还有些景区处于多个行政区域管辖范围,这些景区不仅要按照部门分别管理,而且还要按照行政区划由各地政府领导,而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各地政府疯狂进行开发利用,以期在开发中占的先机。 2.3 生态旅游监督机制失效 生态旅游法律监督机制存在缺陷,无法实现预期监督目的。旅游业法律监督主要对象应该是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而在广西生态旅游法律实践中,被监督的对象往往是生态旅游的开发者、经营者及消费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则很少受到监督,这与设置法律监督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一方面是由于监督主体在面对强大的国家行政权力时,存在畏难情绪。另一方面是旅游主管部门或者领导干部权利意识严重,对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采取不配合,避重就轻。从而是法律监督功能弱化。 2.4 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不足 生态旅游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旅游模式,这就要求人们普遍具有良好的环保理念,自觉的环保意识。但纵观广西生态旅游的实践,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大都停留在表面,比如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随意刻划等等。生态旅游景区很多环境问题,其根本原因也就是游客和景区当地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目前我国还没有环境教育法律法规,广西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也还停留在表面教育、悬挂环境保护标语等口号式传统环境教育模式上,很难为广西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 2.5 社区参与力度不够 景区社区居民是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开发者与游客相比,社区居民熟悉当地情况,因此生态旅游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旅游景区大都位于偏远地区,当地经济落后,生态旅游开发不仅有助于拓展社区居民的经济来源,而且也有利于增强其环保意识,还有利于当地土著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相互交流,实现生态旅游地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三赢”。但现实是在广西甚至是我国其他地方都存在着对社区参与的忽视,社区居民在生态旅游项目的论证、立项过程中没有话语权,仅仅是被动的参与到生态旅游活动中去,不利于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3 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3.1 加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在完善立法上,应综合考虑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生态旅游资源整体价值,树立可持续利用理念制定生态旅游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生态旅游资源所有权、生态旅游管理权与开发利用权,从而规范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以取代政出多门的法规和规章。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时,在立足于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应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生态旅游立法的成功经验,如旅游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旅游规划制度等等,不断健全促进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改变我国生态旅游法治建设滞后的情形,推进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治化。 3.2 明确生态旅游管理机构 为了有效的对生态旅游区进行管理,应在生态旅游区设置权限统一的管理机构,以便于处理景区各类管理事务,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在生态旅游法制建设中应明确生态旅游主管部门的权限划分,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生态旅游主管部门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以保护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标,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管理队伍的建设上,要挑选那些懂法律、懂管理、懂旅游的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充实到管理上来,并且要对管理队伍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培训,以提高其履职能力。 3.3 完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我国宪法赋予了我国公民具有的监督权,人民有权监督相关国家机关实施的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有权监督旅游参与者公平公正地运用法律。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生态旅游景观所有权行使的代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及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作为生态旅游资源的主管部门,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对其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权范围和管理的需要,可以设置专门的派出机构到各生态旅游区进行日常事务的监管,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派出机构的管理活动也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当然,通过国家机关的内部监督对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动农林业、环境保护部门以及一些民间环保团体的监督作用,对生态旅游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广泛的监督,防止公权力滥用。将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统一起来,同时强化各种监督力量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生态旅游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3.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上,教育对象应该具有广泛性。但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开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其认识到景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宣传教育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一是可以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教育,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可以发挥少数民族民俗的作用,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比如各少数民族的民歌、歌圩等。二是还可通过在生态保护区的展厅、标识牌及导游引导对游客进行环境教育。 3.5 建立有效的社区参与保障机制 由于传统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不考虑景区当地社区的利益,在生态旅游活动中,一旦出现生态旅游开发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社区就缺乏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因此,在生态旅游开发中,应保障社区在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中的利益诉求,保障其合理合法的利益,提高其参与生态旅游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社区居民也应该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生态旅游区大多处于边远山区,经济落后,居民大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很难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引导社区群众参与到生态旅游活动中去,并对当地的教育给予积极扶持,对社区群众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分析 摘要:“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同时矿产资源也是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相当重要的环境要素,在维系生态系统这一有机体的平衡及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 1.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概况 辽西北地区涵盖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这三座城市,是辽宁省区域经济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同时这一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制约,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巨大。但此地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其概况如下: 朝阳市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分布也较为广泛,同时开发潜力很大等特点。目前,境内已发现有益矿藏五十三种,产地五百七十余处,已探明储量占全省的百分之七十,其中锰储产量在东北各城市中位居第一位,钼产量在全国排名第二位,此城市黄金产出量在全国总产量中占很大比重;膨润土、大理石等总量大、质地好,具有非常好的开发前景。 铁岭市矿产资源丰饶有煤炭、白粘土、硅灰石、灰石、花岗岩石、大理石、锌、铁、铜、金等各类矿产共二十九种,开发利用已有二十多种。其中,煤炭储量二十二亿吨,占辽宁省储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作为全国八大煤炭基地之一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铁法煤业集团,年生产能力达一千五百万吨万吨。 阜新市这座城市盛产煤、玛瑙、石灰石、膨润土、玄武岩、金、铁、硅砂、萤石、沸石、地热、风力等四十多种资源。其中,萤石、沸石、硅砂储量居全省首位。阜新作为各种玛瑙制品的生产基地,玛瑙产量与销量占中国的二分之一,被誉为“中国玛瑙之都”。而且阜新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并建有亚洲地区最大的露天煤矿――海州露天煤矿。 2.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原因 首先是由于矿产行业本就是属于高污染的行业,只要对资源进行开采就需要占用大面积的土地,不但破坏地表环境同时也会破坏地下环境。由于煤矿资源的采取必然会产生采空区域就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引发矿震或滑坡等灾害。并且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物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进一步的破坏。同时由于很多企业的开采技术较为落后,设备陈旧导致在开采中的废物尚无污染处理工艺。其次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为追求经济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造成自然生态失衡,资源极度浪费,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也越发严重。最后由于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尚不健全,现有的相关法律只是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提出原则性的规定,或者相关规定单一不具体,没有对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惩罚措施进行详细的成体系的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相关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能得到具体的法律制裁。 3.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第一,矿产开采开发体系缺失 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行政授予面过大;以及探矿权人取得探矿权资历要求低、项目资金要求低等问题,圈占地盘、囤积居奇、投机牟利现象较为多见;采矿权人掠夺式、低效率和高污染式的开发资源方式,损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既破坏了资源,又大大的污染了环境。 第二,开采企业资质低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大多数的开采企业规模较小,超大、大、中型矿产企业较少,个体企业占多数等情况。小型或者个体企业多存在开采设备落后造成多浪费,多污染等问题。 4.完善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1)树立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 对于环境治理的各国立法都存在环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重视污染的处理而轻视污染的预防,同时忽略在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管的立法思路都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所以针对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轻污染缺乏监管的现象,应该树立全程监管的立法观念,将矿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阶段中去。 (2)提高矿区生态环境监管执行力度 基于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继而设个专门的矿区环境污染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遵守环境保护各项规定的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在破坏行为产生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次,此部门须对矿产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的程度随时进行检查监督。 (3)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治理功能 矿产项目成本较高、进行时间长、不可抗力多,而且,矿业的不合理生产往往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为了减少开采矿产资源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应使复垦政策与立法须条理清晰,细节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其次,应当建立矿山环境恢复基金会,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4)制定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开采实施前对该行为对开采区域附近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将负面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预防措施。设立专门监督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开采方须向提供减少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并由该部门进行评审,这将成为矿产开采方申请矿山开采的重要指标。 (5)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度 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此标准是对矿区污染情况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其次作为衡量矿区开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积极进行恢复工作的标准。我国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标准较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应针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定。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应迅速着手制定有辽西北特色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2.沈阳师范大学;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新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暴露无遗。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同时也到,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由此可见,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重视,中央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寻找对策来解决现有的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环境问题表现 新农村建设的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环境污染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将只论述农业遗留物带来的污染和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这两种污染也体现了新农村建设中两个较为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一个是农村原有的农业活动所带来的污染源;另一个则是城乡一体化导致的产业转移活动而带来的污染源。 (一)农业遗留物带来的污染 农业遗留物包括农作物秸秆、农膜等,这些农业遗留物的不完全处理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地膜、棚膜使用量和覆盖量均居世界首位。地膜适用多年后,会使土壤中残膜增加,影响未来耕种,并造成土地污染、视觉污染等。 (二)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 我国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基本同步。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则导致了城市向农村的产业转移,大量乡镇、村办工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对农村水质的影响最大。部分工业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使得农民的饮用水和灌溉用水都受到了直接地影响。除了水质,产业转移的活动也直接影响到了农村的空气质量。一些重工业工厂的驻扎,导致农村工业烟囱林立,这严重地危害了农村的空气质量。 这些由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问题,不仅使得农村的环境遭到了破坏,更使农民的生命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二、新农村环境污染产生的法律原因 (一)立法不足 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已经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仍然不足。例如,我国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着偏向,在农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尤为突出,使得农业环保工作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于1989年正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于同年实施。至此以来,可以说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环境保护立法越来越完善。但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仍然存在一些真空地带。如涉及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屈指可数,而且零星地分散在不同法律之中。如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章,共七个条文涉及农业环境保护问题;又如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仅第38条、第39条等提到了土地开发的生态保护问题。 除了立法存在空白,立法层次较低、没有统一立法也是一个较大的问题。如2007年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各省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从中不难看出,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并非由全国人大制定,且规定松散,没有形成一个从预防到治理再到责任承担和问责机制的完整体系,这也给新农村的环境保护带来了难度。 除此以外,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多为口号性、宣誓性的条文,这也是一个明显的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6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诸如此类的规定可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也使得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显得薄弱。 (二)执法不力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相继出台,但是新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却日益恶化,相关部门也应该为其执法不力承担责任。 现阶段的政绩考核机制,导致了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成果,而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直接放任不管。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如江苏省环保厅在2011年公布了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而在通报中,这些企业要么被关停整改、处以罚款了事,要么企业负责人停职检查,公开检讨,无一例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此种做法放任了有关企业的污染行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众多大型企业转移到农村也就意味着污染源转移到了农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使得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 (三)司法缺陷 上文所述,在环境污染的相关事件中,最终进入司法管辖的例子少之又少。这其中有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执法问题,但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的相关缺陷。 首先,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新农村,而这些新农村的基层司法建设显然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村民诉之无门使得他们得不到司法救济。 其次,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不妥。环境污染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倒置却又仅仅局限于“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从这个规定来看,由于双方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排污方证明自己排放合法比受害人证明排放非法要来的简单的多。 最后,环境污染案件的诉讼成本较高。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遍布多户村民,甚至遍及整个村庄,因此环境污染的危害大、诉讼标的额较高,这也就导致了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且受害者可能需要预先支付损害评估费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对他们来说也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三、新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思路 上文提及了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若干原因,从这些原因着手,新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思路可有以下几种: (一)完善相关立法 上文提及,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存在规定松散、不成体系等众多问题,因此应制定统一、完善的法律来保护农村的环境。并应构建完善的问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有许多不足,法律法规之间相互矛盾、抵触的情形也不鲜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将受到环境污染并提起诉讼的主体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这显然是不妥的,因此也就有了近期兰州水污染事件公民诉讼无门现象的出现。法院以居民不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为由,拒绝受理这起影响重大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不可否认的是,一般农村环境污染事件影响的都是一个地区内的农民,因此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可参照国外群体诉讼的模式,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共同原告提起诉讼,而不必拘泥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的框架。 同时,鉴于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层次较低,全国人大也应考虑统一立法。全国人大统一立法既提高了立法层次,加强了法律的影响力,同时也统一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法律冲突的出现。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还存在条款内容实践性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点,立法者应该着重修改相关条文的内容,尤其是应做好对责任性条款的具体化。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欠妥。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如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公害案件,受害者部不掌握证明因果关系的资料,证明因果关系的导读盖然性有困难。针对这些受害人证明困难的情况,通过提高加害人的注意义务、预见义务的导入、因果关系的事实推定来降低原告的举证义务。日本法官在遇到这一系列公害案件时,对于举证困难的案件,一般由法官采取心证,适用经验原则,从而完成案件事实因果关系的推定。我国立法也可借鉴他国立法的成功经验,着重提高办案法官的素质,并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来分配此种案件的分配责任,如规定由加害者承担证明责任,则应提高其证明标准。 (二)构建完整执法体系 有了相对完善的立法,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仍需相关部门依法执法。 第一,分配各部门的执法内容十分重要。以水污染防治保护为例,现阶段我国的水资源保护体现出“九龙治水”的现象,即有九个部门共同进行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由此可见,当一个地区的水资源受到污染时,各部门之间容易产生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情况,不利于该污染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有此问题可以窥见出,不只是水资源,农村环境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治理部门。前文所述,农村环境保护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而为避免这个制度带来的弊端,新成立的环境治理部门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应贯彻数据公开的原则,将该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数据公之于众,受公民监督。 第二,在明确了农村环境治理的执法主体后,也应落实地方环境质量问责制。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如前所述,江苏省环保厅在2011年公布了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中,大多数违法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第五章规定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其中对于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的规定却少之又少。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是监督各公民、组织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主体,但其行为也应当受到公民、有关组织的监督。笔者认为,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与其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主体形成连带责任机制。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向污染主体追责,也应当向该部门追责。这样做可以有效的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时的“地方保护主义”,使环境主管部门的权力受到限制。 (三)减少诉讼障碍 除了立法、执法上的问题,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司法问题也不容小觑。因篇幅有限,本文将主要论述其中的司法障碍的消除思路。 第一,对于一些农村环境污染诉讼,可以有条件地减免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的财产案件按诉讼标的的比例分段累计缴纳。但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动辄影响几十户农民,其提出的损害赔偿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若固守按标的比例分段缴纳的观念,农民将会承担一笔庞大的诉讼费用,这显然不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环境公益诉讼,法院应当有条件地减免诉讼费用,如根据农村村民的平均收入、该地区的贫困等级等多方面考量,最终确定该案件的诉讼费用。 第二,政府可以对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给予补贴。农村环境污染的案件常常发生在偏远地区,律师办理案件容易遇到交通不便、农民无法交纳足额律师费用等问题。为了使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政府部门应当给予律师补贴,提高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的热情。 第三,政府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普法活动。农村农民一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也比较欠缺。政府开展普法活动可以告知农民的基本权利,让他们明白他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也能够促使他们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机制研究 【摘 要】伴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日益严重。乡镇企业的污水和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源都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危害百姓健康,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严重阻碍。而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在1989年制定的,时代背景的变迁,对目前日益严峻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暴露出种种的不足。为此,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完善我国保护环境方面的法律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合作,实现政府为主导,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局面。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律;研究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农村环境问题区别于城市环境问题,其污染源不仅仅有工业污染,而且还涉及到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并且不合理的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呈现出面广点多的特点。具体来说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殖业污染面广且量大。农村的畜禽养殖由于生活理念和技术条件的原因,大多呈无序状况,大量的牲畜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排放掉了,不仅造成空气质量下降,而且造成水质出现了富营养化污染和有机污染。 (二)农业生产造成土壤污染日益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地资源有限,为了解决供给问题就要不断的提高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产量。因此,化肥、农药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产量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作用。首先是化肥的用量过大导致土壤富氧化,耕地质量下降。同时,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农作物上药物残留,而且一些农药成分不溶于水,在食用时难以彻底清除,从而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三)农村水源污染严重。在2006年的一份环境公报中指出,农村每年约生产超过2500万吨生活污水。而与此同时农村缺乏基本的污水处理系统,大多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沟渠或者地面,常年累月的积淀最终导致饮用水受到影响。目前,农村饮用水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社会经济发展的严峻问题。 (四)乡镇企业生产污染问题严重。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转移了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乡镇企业也在同样消耗着农村的自然资源,牺牲着生态环境。其粗放式、低技术、轻环保的经营方式使一些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烟尘漫天,这些未达标的污染物严重影响了厂区周围村里的身体健康,致使一些严重地区出现癌症村。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淡薄。农村很多人都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但是更多的人认为治理环境是政府的责任,自己需要做的是挣钱养家。一些乡镇企业更是追求高利润,无视环保法律的存在。因此,农村地区缺乏对环保法律的认知,更没有严格遵守环保法律的意识。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不健全。目前我国缺乏一部详细、明确、适用性强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对于农村地区的一些规范过于泛泛甚至出现空白,导致一些执法者难以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破坏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目前很多地区都存在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这些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直接原因是环保部门没有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能。但是,一些地区的基层执法人员缺乏,不能有效的对监督地区进行管理。执法频率低,往往导致企业和环保部门“捉迷藏”,当执法人员到来时打开环保设备,但检查结束后却照常生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四)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往往涉及到很多个区县,甚至是省市之间的利益问题。一些地区为了追求GDP,提高政绩和财政收入等利益,对本地企业的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是充当这些企业的保护伞,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机制建设策略 (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要加快推动农村环保保护法律法规的标准化合规范化,针对实际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法律依据。尽快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并对农村环境的监测方法、评价标准进行修订,真正做到农村环境保护在法律上得到有力的支持,有法可依。 (二)整合农村环保执法力量。首先要对现有的农村环保执法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协调各管理体制,将农村环境管理责任目标化,并且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从根本上避免各部门在环境问题上相对推诿。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基层单位的环境机构,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开展多种渠道促进公众参与。(1)要广泛征求公众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百姓的合理诉求,使大家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讨论中;(2)加强农民的自我管理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积极的提供有关信息;(3)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环境保护法的意识,使其意识到农村生活环境对自身生活的重要性,进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建立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强化基础干部和民众的集体观念,使其认识到环境靠大家,必须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 (四)加强科技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业。控制农业污染的恶化必须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我国各部门之间的技术优势,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积极开展实地调研,针对相应情况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对畜禽粪便、秸秆等合理回收利用。如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加工有机肥料,尽量降低化肥对土壤的负面影响。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摘 要:农村的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的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在新农村进程中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任由其发展,不但会影响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且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本文以可持续发展为独特视角,较为全面、系统地提出,我国农村环境的保护应当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应当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从而探究切合我国农村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 关键词: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1 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概况 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其发展理念已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在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层面上也有着明显的进展和成绩。在可持续发展的地域层次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自1994年我国政府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以来,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广泛的领域,涉及面非常广,而且内容复杂、系统庞大,村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1]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农村环境立法,就要对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进行更新和完善,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2 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法律对策 2.1 公众参与,树立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法治理念 在传统的政府主导的环境管理理念里,社会公众参与不足,这种管理理念带有极强的行政集权色彩,更多的突出长官意志,易于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权利的被漠视,不利于我国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环境治理理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提出来的,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2]治理是建立在社会各经济法主体互动合作,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这是一种把公众参与发挥到极限的模式。有利于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与制约,有利于全面地培育农村城镇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有利于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的法治化程度。因而,转变旧有的环境管理理念,积极引导依法治理理念,对于推行农村环境保护善法善治具有积极的意义。 2.2 解决农村环境立法对策 2.2.1 填补农村环境立法空白 第一,弥补现有农村环保法原则性强、不易操作的缺陷,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小城镇开发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相配套的农村环境单行法律规范;第二,抓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等滞后领域的立法,抓紧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公共环保工程设旅布拌服务等方面法规,通过法律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2.2.2完善新农村环境规划法 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关键在于完善农村区域规划法、国土整治法、村镇规划法等,推进生态新农村环境管理进程,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建设部联合的《城乡规划法》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新农村环境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地应根据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乡镇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规划,并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和完善有关规划。 2.3解决农村环境执法对策 2.3.1明确环境执法依据 明确环境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消除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的冲突,同时理顺环境执法体制、消除监管体制障碍,对环保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权限分工、监管方式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保证环保部门有效地实现统一监管,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影响执法效力。 2.3.2完善环境执法程序 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齐抓共管执法程序机制;同时要充实、完善农村环境执法的各项程序规范,如行政处罚程序法律规范、环保审批和验收程序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规范等,使农村环境执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质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人为性。 2.3.3落实地方环境质量问责制 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问责制,加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在具体操作上实行目标管理,对完不成任务者,年终不能评先进,不能提干,对严重失职的降级、撤职,减少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使环保部门敢于执法,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绿色GDP考核制度等,使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问责得到严格执行。 2.3.4强化农村环境执法力量 首先,建立一支素质高的环境执法队伍,是目前农村地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环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经济、环境科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其次,执法不能离开执法装备,环境执法对装备的依赖性很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执法通讯工具以及调查取证所需要的专业工具,在农村地区,交通、通讯等条件受地域限制,远不如城市畅通,环境执法更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因此,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当中。 2.4加强农村环境司法 做好环境司法解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仅有6部,远远不能适应环境司法实践的需要,在目前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均不利于环境司法工作进行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应充分针对环境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运用司法解释权,加强环境司法解释工作,以解决农村环境司法工作中出现的尴尬,比如上文所述,行政诉讼能否支持行政相对人对不服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赔偿责任和金额的处理决定而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问题,在环境民事诉讼中的环境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结论作为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都应该利用环境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2.5加强农村环保法律监督 2.5.1加强内部法律监督 加强内部法律监督即加强上级环境行政机关对其下级环境机关以及环境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环境行政执法的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廉政工作制度、便民措施、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将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实行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对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于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要限期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实行末位淘汰、进行离岗培训;要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错行为给予责任追究。 2.5.2加强外部法律监督 由于农村地区环境意识水平低,加强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环保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环境的监督就显得尤其重要,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其中环保组织就是最重要的监督力量之一,为这些组织提供有力的资金扶助和政策支持,以鼓励它们更好的为农村环境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纸漏、曝光,形成社会舆论,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达到环境法律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强农民自身的监督作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农村环境法治建设中同样应发挥其主体作用。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从西方生态主义视角探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 要 生态主义是一种在发达国家新兴的以生态为中心的政治运动与思想理论。本文通过对西方生态主义的各种流派及其观点的深入比较研究,在分析评述的基础上,提出发展中的中国应正视生态环境进,进一步为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 生态主义 政治运动 生态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 一、西方生态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科技革命使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得到空气提高,它所引发的产业革命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对自然界的平衡生态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人类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能源枯竭、核战争威胁等负面现象越来越忧虑,由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发起了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宗旨的生态运动,其后来与政治运动相结合,逐渐成为一种区别与其他派系的理论体系。 生态主义产生以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针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第二阶段主要针对人类社会的思想进行批判。第三阶段回归到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批判。 生态主义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自然观造成的,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任何个体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的经济发展最终将使人类走向灭亡。 二、西方生态主义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西方生态主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西方生态主义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资本家竭尽一切手段获取剩余价值,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污染了环境,加重了自然界负担,生态主义认为现阶段的生态危机正是由于人们对待自然的特殊资本主义造成的。 (2)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和掠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态资源,借此转嫁生态危机,加剧了全球生态破坏。 现阶段,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投建高污染企业,进行垃圾废物排放,以生态殖民主义的形式向世界扩张,是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 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 从各国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来看,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条规定为公民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行使控告权利提供了空间。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这条规定为刑事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阶段,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已经具备,我国应从诉讼管辖、举证责任、诉讼主体等方面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其一,在诉讼主体方面,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展到公民,以全民监督的形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二,在举证责任方面,在认定侵权的归责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在因果关系、免责事由上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负有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举证责任。其三,在诉讼管辖方面,由于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较多,疑难复杂程度较大,因此该类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可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跨省市行政区域的河流污染案件,可由高级法院指定某中级法院或海事法院集中管辖。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用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期,借鉴西方生态主义的理论观点与实践经验,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论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要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因此,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只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必须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存在;其二,必须有环境损害的事实存在;其三,危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的事实有因果关系。环境行政责任分为环境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责任和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责任。行为人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环境刑事责任。从《环境保护法》的具体规定来看,以下法律责任值得注意。 1.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①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②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③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④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⑤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2.建没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3.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4.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5.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这里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8.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另外,我国《刑法》第338、第339和第408条是关于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内容。 其中,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152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包括: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包括: (1)致使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并且5人以上轻伤的; (2)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3)其他致使“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后果特别严重”情形包括: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致使水源污染、人员疏散转移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1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6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1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7500株以上的; (5)致使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30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重伤并10人以上轻伤的; (6)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7)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雾霾天气与健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思考 摘 要 进入2013年以来,中央气象台陆续霾黄色预警,雾霾天气多次“光临”中国大部分城市,随着连续雾霾天气的出现,公众逐渐从关注保护自身身体健康,转变为反思如何用法律手段来治理空气污染,思考现今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足以解决出现的问题。笔者从社会热点雾霾天气出发思考现今中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提出了我国环境保护在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借鉴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提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 雾霾 环境保护法 清洁空气法 立法 2013年1月13日北京了第一个“霾”橙色预警,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灰色的阴沉之中,不管是天安门还是长城都完全消失在视野之中,无法辨识,只有独有的“北京咳”不断响起,提醒你身在何处。事实上,不仅仅是北京,整个华北都陷入一片雾霾之中。现代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之殇,清楚明白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富起来的中国究竟应该怎么处理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方面的漏洞到底在哪? 2012年8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草案调整了原环保法的篇章结构,突出强调了政府责任、监督(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公众对政府排污单位的监督、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人大监督)及法律责任(重点补充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责任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草案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制度、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行政区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等等。草案从整体上看来无疑是很大的进步,然而它能在现实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迫在眉睫的雾霾天气吗?环境污染的防治仅仅靠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就足够了吗?从人们对雾霾天气等环境问题的直观感受上,不言自明。 一、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漏洞 (一)从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上来看,不够细化、不够专门化。 虽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都涉及到空气问题,但从很多侧面可以窥见,至少现有法律不能称之为有效的清洁空气法律体系。 两百年前,英国开始成为世界工厂,而首都伦敦也被冠名“雾都”。1952年12月,伦敦发生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含有多种有毒气体和固体颗粒的厚重雾霾笼罩伦敦长达5天造成多达12000人因为空气污染而丧生,史称“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这成为了英国人大规模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的开端,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的出台。政府颁布的关于控制大气污染的法令还有《公共卫生法》、《放射性物质法》、《汽车使用条例》和《能源法》等。法律虽不是一朝一夕完善,但全面系统而又有强硬措施的特征明显。这一系列法律,不仅细化到对每种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对标准不达标地区进行严惩,甚至在《环境法》中要求制定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上述各种法令、通告的颁布,对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和保护城市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污染预防、监管和追责每一个环节的法律及其配套制度仍然存在不足。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但却对环保不作为缺乏细化的问责办法,此次雾霾,虽然来源地区可以大致判断,但并无可能追责到具体决策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都有,但行政控制的因素明显,无法避免地方为GDP而按照自己的空气评价标准。 (三)在环境污染执法方面,执法的力度、开放性、民主性不够。 执法往往受制于各种复杂的利益制约从而偏离法律的规定,而一般公民又很难参与进来,难以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英美的《清洁空气法》就非常细致,执行得非常严格,并特别强调公众参与,公众可以对侵害自己权益的环境污染行为提起诉讼。虽然新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大气污染因其受害群体不特定、损害后果不明显,很难提起公益诉讼。 (四)全国上下的污染治理观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 部分地区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仍坚持“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观念。有些地区在污染治理取得一些成效后就放松了监督和治理,最关键的是,国家整体及地方没有很好地把全民作为污染治理的践行者,没有全面宣传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及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英国在改善伦敦的空气状况方面不仅有政府的努力,英国各大高校、环保组织与媒体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气污染的践行者。今年1月16日,伦敦国王学院、伦敦盖伊医院与伦敦圣托马斯医院联合组建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基金会将联合主办一个有关“如何降低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的研讨会,专门探讨的是伦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为了让伦敦居民对城市空气质量有进一步了解,伦敦国王学院于2010年3月12日在多个手机操作系统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名为“伦敦空气”的手机软件,每小时向用户免费推送伦敦空气质量,该软件数据基于的是设于大伦敦地区100个观察站的数据。一名用户在评论中写道:“数据的上下起伏都在督促我过更环保的生活”。环保不再是对短时间重度污染的反应,而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迫在眉睫的空气污染问题 (一)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 《环境保护法》作为基本法不动摇,在《环境法》中制定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并且细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尽早制定出专门针对大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 (二)提高立法的质量和内部关系,完善污染预防、监管和追责每一个环节的法律及其配套制度。 治理污染光靠人们的自律是完全不够的,更要靠法律点强硬手段;交通污染不亚于工业污染,因此治理也不应该仅仅限于工业企业,个人也要包含在内;空气污染监控必不可少,学习欧共体和英国,政府制订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空气质量标准,对于不达标的城市征收巨额罚款,并且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严格划分各部门的责任,规范问责办法。 (三)加大执法的力度、开放性、民主性。 国家应给环保部门放权,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充实相关的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避免依口谕、手谕、会议精神执法的现象,各部门的执法应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良性的协同;增加执法透明度和开放性,调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与参与。学习美国将维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等公共利益的诉权广泛地赋予政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包含公民个人,学习法德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 (四)从根本上转变污染治理观念。 不再把经济发展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完全抛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坚持环境污染的监督与治理;加强社会各方的合作,全面普及环保知识,让环保理念渗透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环保的真正践行者。 告别雾都,伦敦没有捷径,我国依旧没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污染治理的保障,强硬有效的执法手段是污染治理的关键,60年后伦敦已从当年的“雾都”变为国际花园城市,成为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典范,我国也一定可以。 (作者: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关于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摘 要:私营企业所创造的财富也为我国的经济提供了有力补充。但是在私营企业高速发展生产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也不断凸显。本文探讨了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意识以及环境保护法针对私营企业体现出的不足,提出一些改进意见和私营企业应该在环境保护中履行的社会责任,并在建立健全环境立法的同时探讨私营企业应如何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规 关键词: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不足建议 一、私营企业的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尤其在近20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企业发展追求什么目标呢?私营企业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达到自身的高速发展呢?答案当然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有的企业都希望在低投入的前提下获得高收益。这样的原始想法会导致一些企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减少投入,他们中的很多人想到了减少环境方面的投入。认为外部环境的破坏对自己企业来说影响不大,环境污染是企业外的事情,脏污排放出企业便万事大吉了。这样一来治污设备变成了摆设,有的企业仅仅在检查人员来检查时打开设备做做样子。 以独山县为例: 1995年独山县被确立为国家贫困县。但是当地矿产资源却异常丰富。三利公司便是在这样一个县城靠冶炼金属而立足的公司,它依靠地域矿藏优势渐渐发展成为当地私营企业中的佼佼者。 但正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私营企业”,给当地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略的环境问题。 二、环境侵权问题及我国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排除这种行为。有权利要求环境侵害的一方赔偿损失。 但是,我们很难去界定环境污染,尤其是在环境污染初期的时候,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不会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顶多会抱怨一下污染的严重。况且我们生活中的法律法规对这些污染的某些界定不够明确。一些私营企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明目张胆的污染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认为没人会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赔偿。这样的私营企业根本认识不到环保的责任与义务,是环境的严重威胁者。 以刑法为例,我们来探讨一下现行法律的欠缺使得私营企业对环境造成的侵权行为。刑法的宗旨是对人身或财产权的保护。同时它也对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作出规定,但是刑法保护是针对对人类有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以及动植物资源。这样一来强调了经济价值的同时就使得一些问题出现疏漏。导致刑法对侵害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比如说:我国的刑法,可能会因为经济价值不高树木物种而不够定罪量刑条件,有些私营企业扩地建厂,砍伐的就是这样的树木,此时环境破坏已经形成,却无法量刑。这样一来就失去了环境保护的意义。 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建议 在一个正常发展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负责任的个体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私营企业也不例外,生产违规造成环境的破坏更加严重,因为环境的污染之后再治理相当困难,一朝破坏,要花费十倍百倍的投入去弥补,有时还收效甚微。所以它们理应为其行为负责。 环境保护离不开环境标准的建立,建立一种高效率的评价标准尤为重要。这里的环境标准不仅仅是简单的规范,而是更加量化、细化的标准。环境标准在我国的环境法体系中,是一项主要的技术基础。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在环境保护方面,特别是资源高效率利用方面,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些经济鼓励政策。在经济刺激和限制制度的基础上,鼓励私营企业发展。对有优势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加以适当的鼓励。 四、环境保护应提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 (一)社会责任提出及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 中国经济迅速腾飞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一些我国的私营企业也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私营企业具体怎么做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只有具有良好企业形象,得到社会高度认可的企业才具有持久的竞争力。为此,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即企业责任就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对员工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尤其对社会资源环境负责。[3] (二)政府应该对私营企业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监督 怎样使得私营企业在生产的同时将环保问题真正的重视呢?私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的道德良知需要不断建立。怎样建立这种认识?我认为此时政府法制规范的引导约束很重要。政府应当灌输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定期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公示,评出典型优秀和不合格排污的企业,用实例来规范环保排污不合格的企业。而且,要让企业知道并且理解经济利益绝不能高于环境保护。 (三)舆论导向及一些必要的法律规范约束 同时,在舆论导向上,应当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新闻、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扩大环保意识宣传,提出污染环境企业的处罚措施,甚至可以公开批评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的行为。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评价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营造一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靠你我共同努力,私营企业的环境保护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使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私营企业的依法经营才能为整个国家法制建设增添活力。(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谈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旅游业呈现突飞猛进的发展状况,但是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我国资源与环境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弥补的,现在针对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应该尽快加以完善,以便保护我国的资源环境。 关键词: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 人们要想旅游,所选择的一定是有着丰富旅游资源的地方,但是人们的旅游往往给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压力,对旅游资源过度的开发和浪费,还有部分没有素质的旅游者的破坏,导致了我国现在旅游资源的紧张,但是现在我国针对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法律没有健全,从这一点上来讲是非常不利于我国环境保护的,所以对于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政策迫在眉睫,笔者就针对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做相关阐述。 一、我国现如今旅游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旅游业呈现非常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在旅游的过程中,自然资源与环境会遭到比较大的伤害,所以现在我国倡导的是将旅游产业当做无烟工业进行,这一点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旅游行业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通常情况下,地方都会极力支持旅游业的开发与扩展,但是有些时候地方进行了多度的开发和利用,对资源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旅游行业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仍有少部分人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这一点,仍然对自然资源毫无顾忌别的破坏,而现如今的法律针对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不健全,导致了自然资源仍处在一种被动的破坏之中,所以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理发,逐渐的完善相关的法规,不让破坏者有可乘之机。 二、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见 1.确立生态保护的相关地位。一直以来,我国都坚持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样才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良好措施,一般情况下,旅游者在游玩,观赏自然景观的同时,应该树立一种保护这种珍惜资源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形成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贯穿和引导,在进行观赏的时候,有关部门应该适度的提醒游玩者要对社会,经济和文化负责,并树立相关标语,这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体现,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像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学习,通过相关的保护制度和生态评估和审计来对自然生态景观的观赏进行界限的限定,有一些珍惜的自然景观在接受游客游览的时候要注意建立保护措施,为生态旅游在条文和实际行动上提供有力的保障。 2.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目前,在纽约已经有一项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并且逐步向全世界推行,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没有相关的草案,所以基于这一点应该尽快建立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在国际影响力的作用下合理的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 3.生态旅游的评估体系。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生态旅游一直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相关的管理者也一直在被高额的利润所牵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思考,也没有基于我国现在的旅游资源现状进行出发,有关的管理者应该基于我国现在生态旅游对环境的影响上出发,对于一些在生态旅游上对环境进行破坏的行为,对其追究法律责任,这有落实到这一点上,才可以有效的控制对资源环境的破坏。 4.生态旅游的审计标准。要想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就应该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旅游审计标准,只有通过标准的制定才可以很好的控制这种局面,在进行制定审计标准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然后再考虑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环境的保护。 5.关于我国资源环境的旅游开发。近些年来,由于过度的旅游开发,导致了我国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所以要想切实有效的保护环境和生态首先应该制约旅游资源的乱开发状况,并且确定立法。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的时候应该注意几点,首先应该有资源开发许可证,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开发与保护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如果想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在进行开发的时候,首先应该具有被开发许可证,并且有开发的担保制度,也就是说想要开发一片资源旅游的地点,首先应该具有保护它的能力,否则就是破坏,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绝对不允许出现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起到严格的监管作用,来规范相关的行为。针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还有一点就是开发使用的担保制度,这也是对旅游资源开发的一种制约,首先,如果没有能力的人员要想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不能够起到保护的作用,就会对自身造成巨大的风险,所以从这一角度上讲,对资源旅游的开发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6.健全法律的救济机制。如果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会给资源和环境带来冲击,所以救济机制的建立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点需要三方面的监管,首先就是国家办的监管,国家在监管上起到的是主体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和支撑。第二方面就是开发者的保护,既然进行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就一定要对自己的事情负责,所做的工作一定要具体。第三方面就是人们的监管,从实际上讲,人民的监管力度是很大的,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起到公民应尽的义务。 总结: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立法,完善机制,才能更好的保护资源和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摘要 在资源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矿产资源无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矿业是高污染行业,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持续大规模的勘探开采,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矿山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其影响已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机制的现行制度框架,在此框架的基础上,对我国矿山环境状况恶化的现实进行了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剖析了目前我国针对矿山环境问题的意识、立法执法、资金技术的现实状况。接下来,对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机制进行了宏观构建。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进行构建。首先是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第三,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 关键词 矿山;环境问题;制度 不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的发展模式都是资源主导型,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采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破坏。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矿产品出口也已经面临进口国增加关税的挑战,其理由是矿产品成本构成不全,主要是不包括环境成本,可以说,矿山环境问题不仅危害到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已成为制约我国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矿业活动中贯彻“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指导思想,强化矿业主体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义务,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 我国现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框架 我国现行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1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各地区的环境保护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环境资源的保护活动的目标和行动进行的总体安排。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综合平衡,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环境资源管理,推动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促进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10月12日颁布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为使开发环保并重,提高利用率,必须编制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矿区开发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矿区开发利用的“三废”处理、矿区土地复垦与土地保护利用、矿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及矿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进行统筹规划并保障实施。 1.2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国独创的一项重要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防止新污染和生态破坏产生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资源管理的有效手段。我国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水土保持法》中规定,开办矿山企业必须遵循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这样对保证建设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减轻周围环境资源破坏,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黄德林等: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5期1.3 土地复垦制度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我国在矿区环境保护中十分重视土地复垦,特别是保护耕地。我国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2004年两次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以及早期的国务院在1988年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都对此制度有规定。其中《矿产资源法》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根据《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此外,《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以及《黄金矿区砂金生产土地复垦规定》中也都规定了“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原则,并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1.4 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 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是我国近年来矿区环境保护领域提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它既可以降低排污单位处理污染物的成本,促进处理污染物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污染物处理技术,也可以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对污染源的监控效力。我国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固体废弃物实行集中定点处置,矿业权在设立前须明确解决相关的废物填埋方案与处置场所。除此之外,我国现行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还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重大事故紧急处理、限期治理、经济赔偿等制度。 1.5 污染防治制度 我国环境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标准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矿山企业排放污染物是在开采期间而不是生态恢复期间,但是,废渣尾砂堆放和土地污染等问题对生态恢复影响巨大,因此,在考虑矿区生态恢复时仍应溯及污染防治管理。此外,我国在《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都对矿山企业污水达标排放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超标排放罚款,达标排放征收排污费,严禁有毒废水排放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2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 (1)长期以来,我国缺乏系统性的矿山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只对矿山环境保护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缺少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规章。也就意味着,在法律规制中缺乏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很多场合,环境保护法被人们称为“软法”,原因是其法律规定内容太原则化而难以实施,大多只有号召式的规定。并且,大部分资源环境法律仅是针对某一种或几种资源要素立法,这种点源性的规定适用范围狭窄,功能单一,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单个环境要素的保护绝对化,缺乏对整体生态环境效益的保护;但是,矿业环境污染却是全方位,面源性的。 (2)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还未建立起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我国矿区环境保护在环境准入机制方面虽然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通过),但是由于这部法律缺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上的不足,故而没有做到严格的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导致了矿区环境准入机制的不完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和过程控制”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是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立法思想上就缺乏对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仅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则不能阻止矿区环境破坏的发生。但矿区周边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究其原因,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只关注评价和控制一两个项目的“点”上的环境问题,而没有对影响全局的“面”上的环境问题做出评价和控制。 (3)矿区环境保护中缺乏有力度的法律制度。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第7条和第三章都有广义的有关矿区环境保护的内容,但缺乏操作性,其各种环保要求大多只有号召性的规定,对不履行义务者,并没有规定有效的制裁手段,最多属于“软法性”规范。《环境保护法》的“软法性”特征使法规难以具有实效性,法规太原则化而难以实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以污染控制为重点,以污染环节控制和“排放控制”为基本内容,依然是以末端控制为主,不注重源头控制,功能单一,适用范围过窄,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别是对于矿区环境这一十分繁杂的环境领域,并没有设立相应明确而又十分有力度的条款,却等同于一般的污染进行规定,这是很难奏效的。矿区环境污染是全方位、面源性的,故而要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重视矿区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总的说来,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形成过程采取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途径,对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都极为不利。 (4)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条款分散,缺乏有机联系。我国现行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中,各种制度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中,例如:《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不能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不利于环境保护法律的落实,而且其内容也存在不完整、不配套、不规范问题,可操作性较差。此外,由多个法律法规构成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必然存在多个执法主体,多个部门管理,职责交叉,造成彼此间推诿扯皮,法律责任不清,对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的监管责任不到位。 2.2 “末端治理”收效甚微 矿产资源的开发会给采矿主带来经济收益,因此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就会与团体的关系密切,使人们趋之若鹜;而矿产资源的环境价值因其具有间接性、长期性、隐晦性及社会性等特征,往往被人们忽视或熟视无睹。因此,我国矿山环境治理多为“末端治理”,重开发利用,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虽然环境保护法规制定了各项损失补偿费制度,但“先破坏,后补偿”往往会使补偿落空。其结果只能是,采矿主将开采煤炭资源所获取的经济效益装入了自己的腰包,而将开采煤炭资源所导致的对环境的破坏留给了社会和子孙后代。 2.3 技术投入与资金支持不足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目前缺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所必需的技术投入和支持,矿山地质环境预测滞后并缺少生态环境恢复手段。矿山企业往往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因而在生产技术设计中考虑环保不足,同时防治环境污染科研技术投入较少,使得防治环境污染的设备和技术较落后,治理赶不上污染。在个体企业中,这一点表现得更为突出。 环境问题同时也是经济问题,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决定了这个国家的环保投入能力。我国目前人均GDP约800美元,这是总体上制约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的重要因素。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目前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不强,不少矿山企业负担重、经济效益不好,使得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困难重重。 3 对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若干建议 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首先要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建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保障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控制环境权力的滥用,避免因环境权力的滥用或环境机关的不作为而给环境相对人带来不公正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一整套矿山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并注重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可操作性。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成本很高的活动,并且往往牵涉较大的公共利益,因此能否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顺利进行,也至关重要,因此应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来源,并督促矿山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担负起其应尽的社会责任。针对目前我国矿山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我国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机制,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构建: 3.1 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3.1.1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立法是加强环境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 根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文献记载,当时立法的初步设想就是“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可见,在《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之初,我国就拟将该法定位于国家基本法,从《环境保护法》立法思想的沿革与发展看,通过修改将其上升为高位阶的国家基本法的时机己经成熟。但遗憾的是,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改草案在征求意见和讨论中依然逐步偏离了这一指导思想,使其既没有在最终通过时成为国家基本法,影响其权威性;又没有在内容上对环境与资源保护作出全方位的调整。因此根据我国环境法体系的现状重新对《环境保护法》的功能予以定位,将其作为国家基本法予以颁布施行,以实现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原初立法设想,从而从法律效力上解决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与《环境保护法》不相协调的问题,从宏观上指导现实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活动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无论从立法实质和立法程序上都应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法》为国家基本法。 3.1.2 确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原是环境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之一,有人在比喻行政听证时曾经指出如果一部行政程序法不规定听证制度的话,就不足以称之为行政程序法。可见听证制度在行政程序法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同样,听证制度在环境行政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此时应称其为环境听证制度。 我国首次对听证做出规定的是全国人大于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随后在200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和2003年8月通过的《行政许可法》中发展了这种制度。本人认为,我国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也应当确立环境听证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实行环境听证制度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既保障了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控制、限制了环境权力的滥用,避免了因环境权力的滥用或环境机关的不作为而给环境相对人带来不公正的影响。同时这也是对公众参与原则的具体化和程序化的具体体现。其次,环境听证制度可以使环境决定以充分、全面的信息为基础而做出,保证其最终决定的正确性。再次,环境听证制度可以减少环境机关自行调查的时间、降低成本,提高环境决策的效率。 3.2 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 3.2.1 明确矿业权属制度 良好的产权制度是矿业健康发展的源泉,也是矿业环境保护的基础。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起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机制。国内外经验表明,良好的产权制度明确了矿业权主体,明晰了权利与责任的归属,不仅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更重要的是界定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损益,确立了资源补偿和环境治理的机制,减少了矿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负外部性,使原来由社会或公众承担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成本内部化,促进矿山企业提高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的意识和能力,将环境治理费由纳入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改变从前由企业享受收益而由社会承担损失的不良后果。所以,良好的产权不仅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还能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3.2.2 完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而设计的制度,许多矿业大国都在其矿业法中对此项制度进行了规定,我国部分地区,如云南、广东、宁夏、黑龙江、山东等地,也在试验性地实施这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果。要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笔者认为应明确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明确保证金的收取依据。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通过的《担保法》规定,债务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交付债权人作保证金,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保证金抵偿,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所以,一旦矿山企业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没有恢复治理或者恢复治理不达标,就可以启动矿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来开展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如果矿山企业较好地完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那么缴纳的保证金将在规定的时限内连本带息全部返还给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主要适用于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由于矿产资源开采、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土地破坏,依据“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需要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出资进行土地复垦。 其次,确定保证金的收缴标准。目前国内外收缴标准的确定大致有2种:①根据矿区面积来确定,操作比较简便,但对于不同的矿种对矿山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不同这一点考虑不够充分。②根据矿种来确定,体现了不同矿种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程度不同,但是在矿种复杂而保证金制度又刚刚建立的情况下,具体操作难度很大。鉴于以上情况和我国矿山现状,我国的保证金收缴标准可按以下方式确定:保证金收缴总额=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单位面积缴纳标准×影响系数。其中,影响系数根据矿种、矿产资源开采方式和矿山的地质、地貌、水文、植被等情况来确定。 最后,选择保证金的收取方式。保证金的收取一般有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2种。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短的小型矿山,采用一次性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因为这类矿山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不大,采矿权人负担起来难度不大,也可以促使采矿权人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弃矿现象的发生。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长的大型矿山来讲,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巨大,一次性缴纳比较困难,可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 3.2.3 健全矿山环境许可证制度 目前我国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审批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向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颁发的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从环境法上对环境保护许可证的分类上来讲,这种许可证属于防止环境破坏的许可证,是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的许可证,而就污染物排放这一方面,仍采取的是排污收费的制度,即并没有对矿山企业勘探、开采过程中产生、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事先要求其申报排污量,根据环境容量确定该单位的排污量并发给许可证的监管内容。当然,这也是由排污许可证制度目前尚未在全国各地区、行业推广普及实施的现状造成的。 3.3 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 改善矿业环保,应从每个矿山企业做起,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鼓励企业对自身环保行为进行评价和反思,督促企业本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和整治。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矿山企业的做法,建立“矿业公司环境管理系统”,由矿山企业管理层对矿山环境管理作出全面的承诺,并把对矿山环境管理的承诺综合到组织战略和日常规划及运作中。矿山环境管理系统适用于任何大、中、小型矿山企业,从矿区勘探阶段、矿山建设可行性阶段、规划阶段、开发运作阶段直至矿山闭坑后整个矿山开发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都纳入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系统”中。依法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管理,采用矿山环境管理系统,必将使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外空资源利用与外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 外空具有重要资源价值,各国开发和利用太空资源的活动已经对外空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国际间通过签订国际条约等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太空法律,但在外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外空环境保护方面的直接规定却不系统。为了实现人类对太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外空环境的保护,在太空资源和环境立法方面应该订立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专门性国际条约、实行外空活动 “准入制度”、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关键词 外空资源;太空环境;外空环境保护 从1957年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上天至今,人类探索宇宙的脚步愈来愈快。在科技的进步推动我们走向地球之外,构建地球人的第二家园的同时,人们应当意识到,其行为已经给外空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随着各种先进的空间技术不断将人类送往更遥远更广阔的外层空间,外空资源与环境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潜在威胁。因此,完善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法律体系,为将来人类有序地开发外空、利用外空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应当引起科学界和国际环境资源法学界等的重视。 1 外空资源开发利用及引发的环境问题 如果说人类探索外空的活动始于美、苏“冷战”初期,其最初目的主要是军事竞争和国力比赛,那么随着对外空探测、勘探的加强,以及地球可利用资源的剧减,各国逐渐意识到外空的资源价值。我们可以把外空资源分为以下两大类: (1)具有实体形态的矿藏。主要是指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上蕴含的,为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的能源和其他矿物质。相对于地球上现有的资源来说,它们或是储量非常大,有助于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或是属于稀缺而又急需的资源。 目前,科学研究已经知道,月球和其他行星上,存在着大量铁、硅等资源。科学家对从月球上采回的样品分析结果表明,月球表面的尘埃里含有大约4万亿t铁、55种矿物,其中6种是地球上从未发现的矿物。另据发现,月球表面还存在有储量为100万t的氦-3物质,氦-3是核聚变反应堆的理想原料。如果用氦-3取代核聚变中的氘,不仅能解决能源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大大减少核污染。专家称,仅数十吨氦-3核聚变所产生的能量,就可以满足全球21世纪所需要的全部电能。现在氦-3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已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密切关注。 小行星和彗星上的资源。金属型小行星上有丰富的铁、镍、铜等金属,有的还有金、铂等贵金属和珍贵的稀土元素。彗星上有丰富的水冰。这些资源和月球上的资源可用于建设航天港和太空城,也可供地球上使用。 (2)无具体形态的“位置和条件”资源。在外层空间中,无论是在远离天体的飘浮状态下,还是靠近其他天体时,同一物体由于所处位置已不受或微受地球的作用,其表现的状态与在地球引力直接作用下是不一样的。而这种状态,正是人类在地球上所难以甚至无法得到的。这种特殊的“位置”和“条件”,也是人类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源。 太空中的“位置和条件”资源之一是空间高远位置资源。 外空的微重力也是一种宝贵资源,利用这种资源可以进行地面上难以实施的科学实验、新材料加工和药物制取等。 高真空环境和强宇宙辐射是另一种“位置和条件”资源 。40年来的空间研究向世界证明,外空资源是发展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的微生物制品的理想场所。 此外,如果太空旅游观光真的成为一种普遍的需要的话,那么,太空空间便成了“旅游”资源。 徐祥民等:外空资源利用与外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7年 第4期外空所具有的资源价值吸引人们开发和利用太空资源,而人类的这种利用和开发活动与地上的生产活动一样,也会对周围施加某种影响。到目前为止,外空活动还处在利用外层空间,从外空索取人类所需物质的阶段。虽然还没有大规模开发月球、火星等天体资源,但此类太空活动不可避免地会给太空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人类外空活动对外空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碎片。空间碎片是太空垃圾的一种,是人类空间活动的产物,包括完成任务的火箭箭体和卫星本体、火箭的喷射物、在执行航天任务过程中的抛弃物、空间物体之间的碰撞产生的碎块等,是空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四十多年来,人类进行的空间发射超过4 000次,送入空间并曾经被跟踪观测的物体超过26 000个,大约还有三分之一也就是8 000多个仍遗留在空间沿轨道飞行。目前可被地面观测设备观测并测定其轨道的空间物体超过9 000个,其中只有6%是仍在工作的航天器,其余为空间碎片。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空间碎片将不断增加。这种碎片在太空滞留的时间相当漫长,而碎片之间相互碰撞或爆炸还会产生新的、体积更小的空间碎片。据估计目前太空中散布的直径大于1cm的空间碎片数量超过11万个,大于1mm的空间碎片超过3 500万个。 空间碎片的存在对航天器和航天活动会产生严重影响,对载人航天器的潜在危害最大。①极小的空间碎片由于数量多,能严重改变航天器的表面性能。②稍大的空间碎片会损坏航天器表面材料,造成撞击坑,对表面器件造成损伤。③高速撞击的空间碎片会使自身及被撞击的航天器表面材料气化为等离子体云,最终会形成航天器故障。④大的空间碎片高速与航天器碰撞时,将巨大的动能传递给航天器,会使航天器的姿态改变,甚至改变航天器的运行轨道。⑤空间碎片的能量足够大时,有可能穿透航天器表面,打坏航天器内部的控制系统或有效载荷。⑥空间碎片撞击可以使航天器表面强度降低,甚至出现裂纹,高压容器的舱壁受损,引起爆炸。⑦大的空间碎片撞击航天器桁架结构时,可能将整个结构打散。另外,空间碎片再入大气层时,会对地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以核能为动力的航天器陨落时,放射性物质的扩散会对环境造成化学和放射性污染。 (2)外空核污染。现在的航天器一般都使用核能。航天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核泄漏会对太空造成核污染。这种情况不仅会污染外空空间或天体的环境,也会对地球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另外,美国和前苏联等核能大国,曾试图将地球核废料运送到外空进行处理,以避免因无法在地球上有效处理而给人类带来的威胁。如果实施这样的处理,被“处理”的核废料将严重威胁太空环境。在外空特殊的空间条件下,物质的活性与在地球上相比有很大的差异,核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可能比在地球表面更严重。 (3)外空生物污染。目前,人类正在积极地利用外空高真空、微重力、光辐射和重粒子辐射较强等资源进行一系列的生物实验,培养新的生物物种。同时也在月球、火星等其他天体上寻找生命迹象。但是,这些试验有可能造成地球――太空之间的双向污染。地球的生物在外空的条件下有可能会产生变异,培养出的新的微生物,如真菌、细菌、病毒等重返地球可能会使人类健康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假使在外空天体上发现的微生物带回地球进行研究,或不经意间通过宇航员或航天器沾染上有害生命物质,处理不当也会污染地球的生物圈。 除以上已经被科学界广泛证实的污染外,还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高空化学污染等等。这些情况说明,人类的太空活动已经给太空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还将带来新的甚至更大规模的污染。 2 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现行法律 国际上关于外层空间的管理和立法的工作始于联合国成立后。1958年12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设立由18个成员组成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特设委员会”。特设委员会的任务是就本年度联合国在外空活动领域的作用作纪录,并向次年的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第一份报告是关于人造卫星所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联合国大会在上述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了1721(XVI)号决议,就各国的外空活动提出了两个指导性原则:一是确定外层空间和天体适用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二是外层空间和天体供所有国家自由探索和利用,任何国家不得据为己有。 1966年,在当时美苏两国外空军备竞赛的背景下,两国分别向联合国大会提出订立《外空条约》的建议,并同时提出“自由探索月球和天体,不得提出主权要求,科学考察自由,相互合作,防止环境污染”等原则。 自1963年12月13日联合国通过《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起,国际上陆续签订了一系列关于外层空间的国际条约。 这些关于外层空间的立法为外空资源和环境的管理提供了最初的法律依据。它们确认外空资源为全人类所共有,各国都可以对其自由勘测、利用和开发;对于外空环境全人类都有保护其不受破坏的义务。这些法律文件内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关外空的条约、决议和协定中涉及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条款 (1)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简称《外空条约》)。该公约分原则性条款和具体条款两部分,其中原则性条款第一条规定了人类在外空的共同利益,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资源与环境关系到全人类,各国间应予以合作,并必须照顾到他国利益。第三条将探索和利用外空及其他天体上资源与环境的活动归于国际法的框架下加以约束。 条约具体条款中的第四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在环地球轨道和外空空间、天体上放置核武器装置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本条在客观上具有防止外空核污染的作用。 第九条是保护外空环境的具体规定。“各缔约国对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进行的研究和探索,应避免使他们受到有害污染以及将地球外物质带入而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并应在必要时为此目的采取适当措施”。该条款不仅要保护外空本身不受污染,而且要保护地球不受外来物资污染。不过,该条款并未明确“有害污染”的标准;“地球外物质”的说法考虑了避免从太空携带微生物物质污染地球的问题,却没有注意到太空活动可能引发的化学、光学等“不利变化”等。此外,该条款后部分规定的各国间主动磋商以及单方面提出磋商制度用了“应进行”和“可请求”等软性措辞,不具有足够的强制性,也没有进一步阐明磋商结果是否应该经过全体缔约国一致同意,或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1963年《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简称《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该条约明确禁止缔约各国在大气层和各自管辖以外的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爆炸或其他任何核爆炸,以免给人类及其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虽然该条约提出了“外层空间”的问题,但其基本出发点还是地球,偏重于保护地球本身的环境,而不是防止对“外空”本身的核污染。 (3)1979年《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月球协定》于1979年12月15日通过,到1984年才正式生效。该协定可以称得上是《太空条约》的补充。它对保护外层空间的资源和环境有较明确的规定。 《月球协定》第一条宣布,“本协定内关于月球的条款也适用于太阳系内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这一规定把对外空天体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月球之外。这为保护后来外空科技发展能够达到的更远天体,如火星、木星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三条第三款中关于禁止在月球(或其他天体)轨道上放置核武器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规定,对外空空间、天体和地球的环境安全都有重要意义。 《月球协定》对外空天体资源的归属有以下原则:月球资源为全人类共有;和平开发和利用并为人类一切国家谋福;缔约国公平分享资源利益;对发展中国家及对探索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与特殊照顾。对保护月球(也包括太阳系内的其他天体)的资源与环境做了如下规定:缔约国在外空天体的活动有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国际公众和科学界的义务;有义务防止对天体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缔约国有承担活动带来的国际责任的义务;对采集到的资源标本应当共享或合作;避免“各种情况”引起天体现有平衡遭到破坏。 《月球协定》第四条有“充分注意今世与后代人类的利益,以及提高生活水平以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规定。这一规定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非常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对外空资源和环境保护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的国际法律文件,参加的国家却屈指可数,使它在太空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作用大受限制。 (4)1972年生效的《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该公约对空间物体给地球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的损害规定了赔偿责任。《责任公约》关注的主要是从外空对地球上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责任内,以及飞行器损坏的责任,而对有关空间物体对空间环境的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缺少实质性规定。 此外,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在外空利用核动力源的原则决议》从航空器动力源的角度强调了避免外层空间的放射性污染的重要性。 2.2 对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有积极作用的原则性规定 从1963年《外空宣言》到1967年《外空条约》形成的外层空间法框架确立了指导各国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活动的十一条原则,其中五条在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它们是: (1)共同利益原则――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时,应为所有国家、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所有国家应在平等、非歧视的基础上,自由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并可自由进入天体的一切区域。 (3)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各国不得通过主权要求、占领等任何措施,将外层空间以及包括月球在内的其他天体据为己有,也不许对所能到达的区域主张排他性权利。 (4)保护环境原则――各国在从事探索外层空间及天体的研究活动时,应避免使其遭受有害污染,避免因地球以外的物质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并应为此采取措施。 (5)国际合作与互助原则――国家间应相互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以促进利用和探索外空的活动,妥善照顾他国有关利益,不能对其活动造成潜在的有害干预。 3 完善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法的构想 人类空间探索的已有成果显示,人类似乎是整个宇宙中仅有的高等生命。这样的科学结论主张了人们把人类当成宇宙的主宰者的观念。这种观念引导外空活动向以地球为中心的实用性的方向发展。从追求人类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观念和这样的科技活动都无可厚非。但人类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急功近利、先破坏再保护的发展模式对地球资源与环境危害是巨大的和难以弥补的。为了避免人类在外空空间、月球、火星上重蹈覆辙,我们似乎应该换一个出发点――“站在外空看外空”。外空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应树立空间整体(地球只是一部分、人类也只是其中生命的一种)的概念,应体现空间可持续发展的精神。为了实现人类对太空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在太空资源和环境立法方面应该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订立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专门性国际条约 外空法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产生40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指导人类和平探索、开发与利用外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人类走向外空的最终目标是自由遨游太空,开辟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新空间。追寻这样的目标,国际间应当把合理利用外空资源,保护外层空间及天体的环境免遭破坏作为制订有关国际条约的目的。但是,就目前的外空法来说,对保护“资源”与“环境”的规定都比较笼统,或只是多多少少“体现”这一目的。现有的国际条约已不能满足保护外空和环境,实现对外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需要。为解决这个问题,国际间应单独制订全面的、系统的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国际条约。新条约应突出以下几方面: (1)明确有关概念。现有各条约中有关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条款中,许多概念的规定都不明确,对一些制度也无具体规定。如何种变化才是对外空的“不利变化”,“有害污染”中的“有害”的标准是什么,怎样判断外空是否受到污染,等等,都需要明确。 (2)制止外空的一切武器试验。和平开发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而外空武器试验会给外空带来化学污染、核辐射污染,在太空留下难以清除的空间碎片,影响人类对太空的和平利用。新的条约应当将反核武器试验作为重点加以规定。 (3)充实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责任公约》调整的范围主要是各国所属飞行器相互碰撞的损害责任赔偿,以及坠落飞行器对一国的损害赔偿。新的条约应当加强对外空及本身环境污染的调整力度。对一国外空活动进行观察评估,即使没有直接地排放有害污物,或者并无过错的行为引起的外空空间或天体环境平衡的改变,也应当负有无过错责任。比如承担额外的空间碎片打捞、恢复空间环境原状等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有关外空资源与环境的“软法”,如联合国历次会议确立的原则、宣言、决议等,凡被实践证明符合科学要求的,有利于保护太空环境和合理利用太空资源的,应在新的条约中具体化为条约内容,以增强其规范性,提高其法律约束力。 3.2 实行外空活动 “准入制度” 以往先进的外空科技只掌握在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手中,太空活动也主要是为了实现有关国家的国家利益或国内利益。从保护太空环境的目的出发,遵循实现全人类和平利用太空的总的原则,建议建立太空活动准入制度。基本设想如下: (1)成立一个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领导下的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根据外空由全人类共同开发的原则,该组成员应由联合国各成员国选派的外空科技专家经过选举产生。其工作职能是发现危害外空环境的各种诱因,收集整理各国外空活动情况。研究人类各种空间活动对外空已知的或潜在的危害。制定有关空间碎片、核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等国际技术标准,以衡量各国外空活动的危害程度。 (2)各国在实施外空活动前,应当将活动时间、航天器的种类、航天器使用的燃料、空间活动要进行的科研项目、航天器回收处理的办法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报告,提交给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由该机构根据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对该国此项空间活动对空间环境是否具有危害性、属何种危害类型、危害程度如何、有无相应的防治措施等技术性问题做出评价。 (3)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将评价结论以及被评价的太空活动是否可以进行的建议提交给外空委员会,由外空委员会召集各成员国进行讨论和磋商,决定是否许可有关国家实施拟议中的太空活动。 “准入制度”虽对各国的空间活动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并不违背国际公认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外空自由”原则。因为各国在依据有关国际条约获得自由的同时,也被有关条约加给了和平利用外空、保护外空环境的义务。各国不能因自己享有的“探索、开发和利用”的自由而不履行“和平利用外空、保护外空环境”的义务。而准入制度则是要求有关各国履行上述义务的一种约束。 3.3 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外层空间条约体系中,直接涉及外空天体上资源的是《月球协定》。但是,条约中并没有规定资源开发制度,国际上也没有其他被普遍采纳的建议。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借鉴国际海底区域的平行开发制度,建立外空天体资源国际开发制度。 早在《月球协定》1984年生效时,国际上曾经根据协定的规定提出建立国际开发制度,但是俄、美等少数发达国家对第11条关于“月球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的规定持反对态度,甚至以此作为拒绝加入协定的理由。国际间的这种不一致多少反映了一些国家对太空资源的“私有”的愿望。然而,私有将导致资源争夺和开发的无序, 对保护太空环境和太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是不利的。与其将来为争夺月球等天体上的资源进行无序的太空竞赛,引起这一领域新的纠纷,不如及早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建立太空资源国际开发制度可成立专门的“外空资源管理局”或赋予“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以外空资源管理的职能。国际“外空资源管理局”对各国的外空活动进行组织和控制,尤其是对外空天体的资源进行管理。管理局成员为外空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其机关主要有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是管理局的权利机关,由全体会员国组成,主要职责是制订政策及讨论重要的管理问题。理事会由成员国中的若干国家采用选举或轮值的方式产生,有一定的任职期限。它是管理局的执行机关,有权依公约、协定以及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规则,讨论和议决经常性事务。秘书处的秘书长由选举产生,秘书处和秘书长向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并执行两级决议,行使与开发有关的监督、协调等具体职能。 在外空天体上进行资源开采作业的国家,应当首先向外空资源管理局提交开采计划书,内容包括资源的种类、资源区的面积、作业方式、加工和运输方法等。管理局经过一定程序,对该计划书作全面的审核评议,划出该资源的一半(资源价值的一半或资源面积的一半)为该国的独立收益区,开采成果归本国享有,对另一半的资源开采后分配给管理局其他成员国享有。 国际上对外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其动机、目的和技术水平、国内政策有极大差别,其中更含有政治、军事等因素的影响。以此可以预见,需要国际社会的长期合作协商并逐步达成共识,才能使这项国际制度发展完善。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煤矿资源开发活动带来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然而,随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消耗量的逐年增加,矿区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对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研究,探讨了煤炭城市存在土地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问题成因。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制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改善法律方面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是改善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调控措施、 关键词:煤炭城市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法 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及问题 1 土地及植被破坏。在煤炭开采和煤炭城市建设过程中开发利用资源必然占用和破坏土地,采煤挖掘地表、废渣堆放,地面塌陷、矿区修路及建设厂房等破坏和占用土地。在对土地破坏的同时,也破坏7地表的植被。形成村庄被迫搬迁,大量农田塌陷咸水塘或沼泽地,形成大片采煤塌陷区,耕地不断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而植被覆盖率的减少又改变了地表径流和地表的糙度,使土壤抗蚀指数降低,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和干化。同时也给煤炭城市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 目前,七台河矿区从1958年开发,在50年不到的时间里,全市下沉2.5m-6.5m;鸡西矿区经过80多年开采,已形成地表采煤沉陷区193平方公里;鹤岗矿区有63.73平方公里的沉陷区,其中最深的地方下沉了30m,在地面上造成6米多的裂缝,而且现在仍在以每年1.3米的速度下沉。另外,经调查统计,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大煤城有工矿点2735个,各类矿区占地面积26692,46hm,水土流失面积高达22688.59hm,其中采矿场6266.88m,弃土石渣场14967 84hm,尾矿库坝271.05hm,厂区1075.28hm,道路107.54hm,年均排弃总量1961.97万吨,年均水土流失量392.38万吨,而且仍呈上升趋势。 2 资源的浪费及水资源的短缺。据统计,全国有711%的煤炭城市缺水,其中40%属严重缺水。黑龙江省水资源不够丰富,人均占有水量2093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鹤岗市为例,人均水量拥有量为1880立方米,分别比全国和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14.5%和8.6%,而鸡西市是贫水区,市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省的1/4,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得不到保证,地下水严重超采,在黑龙江省,一些煤炭城市由于管理及工艺不完善,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矿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溶水等未经完善净化就被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因煤系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被排出,这些矿井水被净化利用的不足20%,对矿区周边环境又造成了新的污染,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估计,黑龙江省煤矿每年产生的各种废污水约占全省总废污水量的25%左右。同时地下水位的严重下降,也使区域内的作物大面积减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严重危害农业生产。 3 大气污染严重。煤矿开采、煤炭炼焦、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以及煤炭燃烧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每年都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等有害气体。在黑龙江省鹤岗市,2004年煤炭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84%,烟尘排放量占全市烟尘排放总量的80%,煤矸石产生量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5%。据鸡西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调查和监测,2002―2006年的5年间,全市重点煤炭工业污染源共向大气中排入烟尘为14876吨,二氧化氮为74288吨,二氧化硫为53398吨,一氧化碳为5725吨。这些大气污染物在空气中飘游,既能形成酸雾污染,又能吸附致癌的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形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对人体、动植物及建筑物造成很大的危害。目前,鸡西市大气污染物标准指数(PSI)在100-120之间,表明大气污染浓度已达警戒水平。同时鸡西市每年生产550万吨煤矸石和粉煤灰,不仅占用大量耕地,而且因长期的风吹雨淋,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尘埃和污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4 生态绿地系统的简化与缺乏。为了满足城市景观、环境及释氧功能的需求,城市的生态绿地系统应是一种协调而复杂的生态系统。然而中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尤其是像黑龙江省这样的北方城市却普遍存在树种选择单一、忽视垂直绿化及市区防护与隔离林带薄弱等问题。如鸡西市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为4.8m/人,远低于国家标准(7~11m/人),与联合国标准(50~60m/人)相差更远;花费昂贵资金买回大量进口草种却由于草坪的管理困难和生态功能有限而未达到预期效果;城市树种单一,虫害防御能力差;林密铁路从市中心区穿越,但却缺乏防护与隔离林带,整个城市即将面临“绿色贫困”的境地。 二、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存在的问题 1 环境保护法理论陈旧及体系不完善。我国环境立法始于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制阶段,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环境法律体系建立的开始。此后,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环境立法一个阶段,其对健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7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法制定、修订的速度明显加快,一批新的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得到了修订。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已经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根据,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单行环境保护法律为主题,以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适用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并与我国缔结和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相协调的法律体系。但由于《环境保护法》过于原则和滞后,国家不得不在环境政策、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层面进行了众多调整和革新,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如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在层次较低的法律法规中被确立;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已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被修改。单行法随意突破、违背基本法且各单行法间互不协调给环境保护法制带来了深刻危机。 2 关于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权责不明确。我国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体系中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可操作性规范少。环保法律条文过于笼统化,口号化,对 违法责任规定不明,甚至对执法主体的权责分工都不明确,不仅导致守法主体有法不依,并且致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中互相推诿扯皮。他们最终执行的是从部门利益出发根据法律条文精神所做的大量解释性的规章、文件而非法律本身。而各主管部门对法律解释形成的规章、文件又多从本部门、本行业利益出发,不能正确体现法律的本义,甚至故意歪曲法律的本义,最终导致法的目标不能充分落实。 3 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制度空白点较多,立法层次较低。一方面,缺乏针对煤炭城市区域环境问题的专门性法律,虽然对煤矸石、粉尘,土地塌陷、资源浪费等问题都有相应法律予以规范,但多属部门及地方规章,层次过低,引不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也缺乏技术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明显缺乏环保行政专门立法,致使环保行政执法存在较多问题。具体法律制度中,尤其是资源开采法律制度中环保规定太笼统。空白点较多。如井下废气的排放无强制性排放标准、井下环境保护问题无具体和明确的法律规制等。很多具体执法标准和依据从法律中难以查找,只能借助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文件解释来执行,环保基本法、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等法律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的对策 1 增加环境押金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国家确定和收取环境押金,煤矸石、粉尘排放,土地塌陷、地下水污染等行为必须出具押金,从而使矿山环境得到治理。生态补偿制度是指对由于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矿区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利于其生态环境的恢复。 2 增设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倡导正确的政绩观。将辖区内环境质量的优劣纳入行政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2)在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职责的基础上,相应增设各级政府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环保模范活动,树立典型,推动环保和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3)在行政责任方面只规定原则、程序与方法,不规定具体处罚措施,以统合指导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行政处罚规定;完善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增设暂扣、没收、行政拘留等种类,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的效率。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由于行政立法失误、决策失误、执法不当造成或者间接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导致辖区或者相邻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的,应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一定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制度。公众参与包括预案参与、过程参与、行为参与以及末端参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却没有规定公众参与的条款。因而建议增设公众参与条款。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修歇底德陷阱叠加疫情共振下的经济逆全球化局势,中美大国博弈逐渐升级为两国间科技博弈,抢占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者将成为下一个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主导者。近年来,中国科技进步总量提升但结构性问题凸显,芯片、光刻机等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尚未得到实质性突破。中国已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萌芽期以及破坏式创新的颠覆前夜,进入到最艰难的攻坚阶段。然而我国现行的科技创新宏观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却滞后于迅速变革的时代发展步伐,限制了颠覆式创新的发展需求,与当前迅猛发展和高度不确定性时代不相匹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科技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子系统,是公共治理理论在科技领域的延伸,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关键支撑,是大国崛起的关键所在。 一、科技治理内涵及特征 科技治理强调多元参与、民主协商和依法治理,是有效组织和协调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各类主体价值和利益的制度和规则体系,核心在于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为引导科学家、工程专家、企业家、科技团体、社会公众等科技创新主体依靠制度、法律法规和生态文化等要素,通过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叠加融合作用,优化国家和全球科技资源配置,引领科技活动朝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方向突破,同时在大幅提升国家科技治理整体效能的同时平衡和防范风险。1971年,OECD发表题为《科学、增长与社会:新的方向》著名的布鲁克斯报告,报告提出了科技发展应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的新方向。现今,新冠肺炎疫情正深刻改变人类经济和社会生活方式,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以及生物医药等技术正加速开发演进,赋予了新时代科技治理的新内涵。新时代科技治理现代化包含了两层基本内涵,一是科技治理效能最大化问题,即科技与经济的对内关系,如何解决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更好驱动科技服务经济发展;二是社会责任问题,即科技与社会发展的对外关系,如何在追求效率的同时防范可能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潜在风险,更好驱动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治理内部效能由科学治理、技术治理和创新治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处于创新链的上、中、下游,分别聚焦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技术首次商业化。治理的外部社会责任,根据欧盟框架计划,由社会中的科技、为了社会的科技和协同社会等科技治理社会责任组成。科技治理是对科技管理的升维。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驱动特征进一步加深,科技管理向科技治理的转变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首先,宏观治理取代微中观管理。科技管理仅限于某一个局部范围,聚焦科技项目等投入分配和科技成果等产出管理。科技治理将突破组织、行业以及地域的界限,聚焦生态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从宏观上统筹资源配置,实现总体提升和重点突破;其次,系统性取代碎片化。科技管理分块化管理,多部门、各阶段分散独立导致科技资源小散化配置,造成信息流动不充分、资源效率损耗,而科技治理则强调跨部门、跨组织、跨区域的系统和协同性,解决创新链前端和中后端割裂、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再次,多主体多层级取代单一性。传统的科技管理重点对于科技资源和科技人才的管理,仅针对科技直接参与部门的管理,而科技治理则为涉及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家、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乃至全社会公民的多主体跨层级治理;另外,生态型取代科层制。传统科技管理以政府调拨分配创新资源的方法推进科技资源分配和科技成果产出,科技治理将政府作为科技和创新资源行政管理者角色转变为协调人角色,同时要求政府在科技预见和关系国计民生科技创新等领域做好引领,发挥引领多主体参与协商,营造友好制度、机制和文化等科技生态环境作用;最后,科技伦理愈发受到重视,对于负责任的科技创新、科技向善等问题逐渐成为当前热点问题。 二、新时代科技治理重点问题 (一)公众等主体参与度及活力不足 科技治理的首要问题是参与主体的结构合理优化。多元参与科技治理是国家创新体系构建的基本条件,多元参与可以激发更多力量参与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治理的整体效能。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主要由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以及企业等组织成员参与,当前科技管理停留在针对有限范围主体的一元管理,尚未提升到多主体参与的多元治理。首先,科学、技术和创新主要研发和管理人员是科技治理的重点。科技治理的三大组成部分科学、技术和创新治理分别对应着国家创新体系下的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以及产业化体系。科学治理的主体对象是科学家,客体载体主要为科研院所、高校以及较少部分新兴产业头部企业,主要职责为对世界的演化和发展规律进行探索和发现。技术治理的主体对象是工程技术专家,客体载体主要为企业研发机构和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等,主要职责为技术的开发和创造。创新治理的主体对象是企业家,客体载体是企业和社会风投资本,主要职责为发掘科学和技术的潜在商业价值,实现技术首次商业化。其次,政府、中介机构等机构主体是治理的关键。政府是科技创新的主导力量,政府通过科技和产业政策调动和优化国家和社会资源配置,加上第三方金融、评估、科普、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构成了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现行组成人员。另外,公民及公民社会是一个新的主体治理重要方向,全民关注和参与创新是发达经济体科技发展的高阶特征。全体社会公民、社区组织、专业协会、科技创新类非政府组织等均为丰富国家创新体系,完善创新生态的重要主体。当前多主体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公众主体参与缺失。随着科技之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进一步加深,公民及公民社会参与将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可持续发展和深度运转的重要动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总量过百万亿,人均GDP超万亿阶段,全社会具备基本科学素质公民数量增速进入快车道,但比重还较低,参与国家创新体系运转的公民数量还较少,创新金字塔底部缺失;二是公民社会参与不足。科技、工程和产业类专业协会、社区社团等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将对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带来专业上的极大支撑,当前我国尚未发挥好以上组织的第三方评价和科普工作等作用,尚未实现社团全面参与提升政府科学行政决策。当前除了中国科协等组织参与相对活跃外,其余主体参与和支撑力度不足,没有真正将政府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尴尬位置上解放出来,不利于创新效能提升;三是主体力量活力不足。科学、技术和产业界各类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力量。创新驱动政策实施以来,各类科技人才总量较快提升但活力释放不足,自主创新、原始创新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均未达预期,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如高层次人才缺乏等的结构性问题未得到解决。 (二)对话协商机制欠缺 科技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协商对话下的治理效能的提升。政府、科学界、技术界、产业界以及社会公众能平等、民主地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共享成果等协商机制的构建将会大大提升国家创新体系运行效率。当前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运行由政府主导,通过政府推行的科技及产业政策促进多主体间建立连接,融合科技、产业和中介服务等部门形成合作治理网络,协同开展创新合作。当前多主体之间主要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形式,通过公约、倡议、对话等方式开展平等有效沟通的机制构建略显不足,民主协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主要表现为:一是多元化发声机制尚未建立。在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呈现出较强的自上而下治理氛围。来自公众的声音较弱,没有形成全民对科学技术发展积极发言的局面。同时,科学家在国内创新驱动发展中享有一定的话语权,但在国际科学和技术发展论上,来自中国科学界的声音还较弱,没有形成相对的国际科学话语权。此外,尽管国内科学和技术界学术交流较为活跃,但来自年轻科学家和女性科学家的声音较少。长尾创新力没有得到关注和发掘,科学多元化发声机制有待建立。二是对话沟通渠道有待拓宽。对话在平等主体之间展开,个体层面,工程技术专家与企业家通过产学研合作对话,而科学家与企业家直接对话较少;政府官员与企业家和经济学家通过决策咨询对话,但对基础科学领域科学家直接对话较少;机构层面,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政产学研活动对话,而政府与中介服务组织和社会民众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与中介组织和社会民众组织的对话极少;民众由于参与度较低,因此缺乏与其他各类主体的对话渠道。多主体间的信任、沟通、协商、协调等对话机制有待建立。三是创新子系统内部以及各子系统之间融合机制有待加强。国家创新体系由知识、技术、区域、军民融合等子体系构成,各子系统内部以及子系统之间融合协调度较差。由于主体不完整和对话机制未建立等原因,科学、技术和产业脱节,科技经济“两张皮”矛盾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缓解。各类参与主体融合度不高的现象造成了创新链各段之间的衔接不畅,同时造成了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的耦合度不佳。 (三)创新生态核心价值有待统一 科技治理的根本问题是寻求价值共创的生态体系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具有全链条、竞合性、共生性、共创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特征,通过生态体系协调多主体价值冲突,建立正和的博弈创新生态演化,确保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创新生态系统演化是一个有机关联、动态发展的组织现象,可视为基于核心价值主张的技术演化过程。原因在于最终产品与不同参与者提供的技术知识或物质资源之间产生了复杂的知识重新组合,并且这种由知识重新组合带来的生态价值是由参与者在共同创新过程中产生,且远远大于每个生态参与者的单独价值创造。当前我国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建设初步框架搭建,演化过程中的价值共创目标性尚有分,创新主体对生态治理意识不强,创新子系统未充分链接融合,生态系统应有的竞合与共生共创特性尚未凸显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生态思维缺乏。科技创新体系要求多主体间具有竞合、共生共创等相互联系和依赖关系特征,通过相互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共同创造新价值。当前多主体之间的合作、依赖,共创价值的生态思维尚未建立。二是生态价值未明确。从创新链的角度看,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创新体系等各子系统价值目标不一致,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企业创新系统、金融创新系统和政府创新政策系统等在价值层面尚未明确并形成融合合力。三是生态连接度不足。从国家战略角度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系统、军民融合创新系统连接不紧密。从全国科技创新发展阶段来看,绝对优势区域创新体系、比较优势区域创新体系以及欠发达区域创新体系融合不足。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人文社科创新体系、基础学科创新体系和应用学科创新体系互相支撑不足,交叉融合学科创新体系尚未建立。此外,从保障发展角度看,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文化体系协同保障不足。 (四)创新风险预见防范体系缺失 科技治理的底线问题是效能提升驱动下的风险预见与防控的伦理体系布局和实施。科技伦理是一个从倡导学术道德为主,到同时倡导学术道德和人本道德、并以人本道德为归宿的发展过程,呈现了科研主体和行为主体的道德规范向度,科技本身的伦理价值向度和科技负面效应的对策向度等三个向度内涵。风险预见防范体系的关键核心是在坚持效率驱动的前提下实现人的利益最大化,即有效协调“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和“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价值统一。新时代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社会责任也愈发重大。风险预见与防范存在着范围界定不明确,风险与效益不能很好平衡,叠加疫情冲击的新时代,人与自我以及社会的矛盾不断加剧。一是科技风险预见与防范的范围界定尚有争议。广义认为风险来源于科技开发和应用两个方面,应用的风险不低于开发的风险,科技应用属于科技伦理管控的范畴。义认为“负面效应”不是科学造成的,而是科学的应用造成的。科学没有禁区,科学的应用应有禁区。二是科技风险与科技效益尚未有很好的平衡。一方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新常态下的高质量发展对技术创新寄予了很高期望,解决了“卡脖子”技术问题就能从根本上解决中美贸易摩擦难题;另一方面,新时代以及疫情驱动下的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都具有高度的风险性。效率和责任产生了不小冲突,中国科协2015年科技工作者科研伦理意识全国调查显示,30.3%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强调科研伦理会限制科研自由和科学发展。三是人与自然矛盾缓解下的人与自我以及人与社会矛盾的不断加深。生物技术、基因编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等技术的科技伦理风险与日俱增。 三、新时代科技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 (一)强化以公众参与为特征的多主体参与机制 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一是吸收社会公众主体融合参与更高效率、更负责任的科技创新。打破社会公众局外人局面,开放吸收民众和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新时代国家创新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促进传统主体与社会公众等主体有效融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政府预见引导主体、高校和科研院基础研究领域重点支撑主体以及科技服务机构连接催化主体,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主体的高度融合,拓宽民众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渠道,增强政策支持,在重点领域发挥好公益专业组织参与建设力量,预防技术锁定与技术官;二是搭建公众学习平台。搭建公众参与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学习和讨论平台,通过社会学习以及开放与民主的社会对话,调和科技决策与社会争议,重塑政府、专家学者、公民团体以及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渠道,建构伙伴关系。通过开放性问题设置和讨论,激发民众参与,听取民众意见,营造全民重视并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公众实质性参与科技创新的过程和决策;三是激发包括公众主体在内的多主体活力释放。通过鼓励公众参与,开展趣味有效的科普活动等,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激发公众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热情。在全社会范围内旗帜鲜明尚科学家和企业家精神,明确科学家和企业家价值,充分激发和释放公众、年轻学者、女性学者等长尾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储备科学家和企业家后备力量。 (二)完善以民主协商为特征的系统协同机制 构建更加民主、法制、多主体协同寻求共识的国家创新体系。一是强化制度协同,推进弱势群体平等话语权。构建有利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多主体参与民主协商的制度体系,将科技政策指导引导朝着系统化制度体系以及科技公共治理法制化方向转变。建立公众参与科技科学研究的通道,倾听公众的声音,建立公众问题导向机制,切实解决社会民众需求,确保科学研究来源于生活和群众。推翻论资排科技话语权传统,打破唯子僵局,鼓励年轻科学研究者和女性科学研究者平等参与对话,有效激发长尾创新力;二是强化协商共识,建立多主体对话平台。充分调动和发挥多主体平等、民主地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最大可能地听取各类主体的建议和意见,形成良性互动氛围,增强在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落地等问题上的民主协商,提升多主体之间的行动一致性。同时,形成协同基础上的重点突破。在基于民主协商基础上,统一国家创新体系多主体民主意志,同步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体系建设,集中重点资源,利用新型举国体制在卡脖子等重大课题方面协同突破;三是科技政策民主化,抑制科技政策寻租。丹技术委员会在网上开展公民峰会、表决会议、讨论会、国会听证会等,英国《科学与社会》报告则确认了公众参与形式可以至少包括协商、公民评审团、共识会议等。而荷兰采取的“建设性科技评估”模式,则是在技术研发阶段,就将公众潜在用户的意见纳入进来。通过民主对话和协商,推进建立公开透明科技政策运行体系,抑制科技寻租行为的发生。 (三)培育以价值共创为特征的创新 生态发展机制构建更加融合、高效、共生的生态型国家创新体系。一是培育内外部竞合共生的生态思维。逐步转轨为生态体系特征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多主体共生、多主体与环境融合共创的包容性、多样性、更加开放的生态思维的形成;二是建立核心价值明确的创新生态体系。生态领导者需要通过发现核心价值主张、开放生态系统边界、平衡竞争与合作来使系统不断发展演化过程,并强调了生态参与者与来自不同领域参与者之间的战略相互依赖关系。纠正企业家短视和博弈价值思维,强化科学家回归勇攀高峰的科学探索价值体系,建立政府官员可持续发展正确创新政绩观。转变社会风尚,引导树立颠覆性技术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核心价值体系,以机制体制创新驱动生态竞合效率提升,以逐步完善的政策与法律框架保障生态系统良好运转;三是建立新时代生态连接。利用数字化手段,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通知识、技术、区域、军民融合和科技服务等创新体系边界,探索建立去中心化、价值共创的新时代科技创新生态。 (四)构建以风险防范为特征的科技伦理体系 构建更具防范风险、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国家伦理体系。一是强化科技伦理治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顶层主导,专业机构中层支撑,科技人员全面辐射,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的新时代科技伦理治理组织框架。新时代,我国将建立新型科技举国体制,攻关重点科技项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建国家治理委员会,制定国家标准和规范,主导科技伦理治理。同时引导建立各领域专业委员会,针对不同技术进行专业指导;二是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体系设计。建立以《法》为根本保障、《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为辅助体系,各专业委员会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为补充的科技伦理制度体系。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体系设计,为科技人员的道德底线兜底。我国当前关于科技伦理的法制建设中,仅《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出台于2016年,其他相关文件均出台于20世纪90年代,现有的制度体系已很难适应科技发展的现实需要。应建立由中央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立法司法行政高效配合落实的从根本法、到专业法以及专门技术规范、标准的一整套完备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科技伦理治理监管体系构建。建立国家、省市和机构多级联动科技伦理治理监管体系。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监管体系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源头科研人员的伦理意识,中端科技转化的风险意识,以及应用过程中科技伦理规范和意识,做到特别强调应用监管的全过程监管。 参考文献: [1]陈套,尤超良.我国科技创新系统的治理与创新治理体系建设[J].科学管理研究,2015,33(04):10-13+25. [3]李杨.科技伦理研究的三重向度[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4(02):103-107. [4]费多益.风险技术的社会控制[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3):82-89. [5]金吾伦.科学研究与科技伦理[J].哲学动态,2000(10):4-5. [7]柳卸林,魏江,戎珂.专稿:数字时代的创新生态[J].科学学研究,2021,39(06):961. [8]许灵红.新形势下科技伦理治理问题探析[J].科技与创新,2020,154(10):74-76. 作者:郑翼 唐昆 李伟
旅游发展论文:旅游产业发展探究论文 [摘要]通过对我国民营快递产生和发展过程的回顾,分析了它的发展过程中博弈理论和市场营销的补缺营销方式在该行业的具体运用;并对未来民营快递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进行了描述,指出了民营快递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借鉴和参考意见。 速递服务或称快递服务(courierserviceorexpressservice),在当今世界,作为一种先进的运输服务方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阶层客户的普遍欢迎,并得到蓬勃发展。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快递市场已不仅仅是国有大公司和外资快递公司的市场了,民营小型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其发展趋势也令人不可小觑。 从一定意义上讲,民营快递公司的发展是各管理理论的例证。 一、民营快递公司的产生与发展摘要:河南省旅游产业正经历由量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发展到质的跨越的重要时期。文章就河南省旅游产业未来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若干重要课题,如发展优势、发展重点、发展步骤以及发展思路等进行了反思,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1引言 1841年英国人托马斯•库克组织了世界上第一例国内团队旅游,1843年他又第一次组织了到瑞士的国外度假活动,从而开创了旅游活动的先河。但当时的旅游活动仅限于王公贵族阶层,与普通百姓无缘。如今,旅游度假已经成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而服务于旅游度假者的旅游产业从1994年以来,产业总值已超过4万亿美元,高居当今世界各大产业之首,旅游度假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普通百姓的消费需求。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1950年全世界国际旅游人数仅2530万人,国际旅游收入只有21亿美元。1981年国际旅游人数超过3亿人,国际旅游收入为1060亿美元;到2000年,全世界出国旅游人数激增至6.97亿人次,国际旅游总收入4740亿美元,分别是1950年的27.5倍和225.7倍,是1981年的2.3倍和4.47倍,增长速度非常可观。正象世界旅游组织2002年度评估旅游产业发展时所指出的,旅游产业已经成为“一个有耐力的、稳定的经济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由57.5%和67.7%下降到37.9%和47.8%。居民消费由追求基本生活资料数量的满足发展到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个新的以追求更高生活目标的消费时代已经到来,旅游消费就是这一趋势的主体。具有明显旅游资源优势和地理位置优势的河南省,如何能顺应时代大潮,在旅游产业发展上占据一席之地,面临一系列重要研究课题。 2优势评价 近段以来,笔者不断看到有关对河南省旅游资源优势的反思与质疑的文章,似乎对河南省自身所拥有的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的宣传与重视成了河南省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在全国滞后的原因。尤其是部分地区山水风光游在若干黄金周上的上佳表现,更成了山水风光游将取代历史文化游的根据。事实上,两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从长远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看,历史文化旅游最终仍是河南省首要的支柱性旅游产品。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旅游发展水平主要有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国际旅游又包括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由于国际旅游有严格的标准体系,因此,国际旅游景观与服务环境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旅游产业组织水平的试金石。众所周知,意大利既拥有世界最多的世界遗产项目,同时又以地中海度假而享誉世界,是欧洲最重要的旅游度假目的地之一,其接待游客量占地中海国家总接待量的40%左右。但对游客的调查显示,在游客到意大利旅游的主要动机中,45%强调其文化价值,43%热衷于气候条件,27%看重自然因素,近30%选择上述因素的综合。我们对中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5批)进行了初步分析(表1),结果显示,在1268项的总量中,河南省位居山西(118项)之后列第2位(96项),显示了文物文化大省的实力。 河南省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富集省份之一,城市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尤其对国际游客和跨省份游客。省内三点一线地区应该是最有竞争力的地域。但必须明确的是,以现代的眼光来看,但凡世界著名旅游城市,都不在于其马路如何笔直、大楼如何高耸、商厦如何云集,而是看城市的文化氛围与环境舒适度。更直接地说,是要看所在城市的文化厚度以及城市中的绿地和水面空间。如欧洲的罗马、维也纳、巴黎,乃至莫斯科、基辅,都是古老文化与山水风光的聚合体;再有黑海明珠城市敖德萨,就其现代化程度来看,给人的初步印象就好象是一个欧式风格的古镇,除了位于敖德萨国际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级海港的敖德萨宾馆是高层建筑(30多层)外,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古色古香的欧式建筑群和卵石铺就的市区主干道以及充满于市区建筑物中的城市雕塑与几乎占据城市建成区面积1/3的绿地。敖德萨市是不到200万人口的城市,却有着相当发达的旅游度假条件,四星级以上酒店20个,三星级酒店50个,一个城市的三星级以上酒店数量超过河南省全省总量,服务设施与国际标准接轨良好;同时,还有遍布黑海海滨的不计其数的疗养院、度假村。其特色就是质朴与舒适,适合多层次游客的休闲需求。因此,这里不仅是欧洲著名的夏季疗养地(海滨度假),而且还是重要的历史文化旅游中心之一。所以,我省的开封和洛阳尤其应该走城市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突出自身独有的文化特色。 山水旅游从世界范围发展来看,应努力实现从观光型到度假型的过渡。而且河南省黄金周的大量客流也基本以省内游客为主,且以一日游居多。河南省未来旅游产业的发展应当是不仅仅依赖于山水风光游,而主要还是依赖于历史文化旅游的成功开拓与开发,毕竟历史文化旅游才是河南省的旅游产业发展优势。 3产业重点 就国内外影响来讲,截止目前,河南省旅游产品仍主要由郑州少林寺和洛阳龙门石窟2个景点来支撑。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河南省旅游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该省已经开始实施以“三点一线“(郑、汴、洛和沿黄河旅游线)为中心的旅游开发战略。值得强调的是,上述发展战略的实施必须以形成河南省不同品级的旅游产品体系为目的。 首先,应重点建设好开封、洛阳、郑州、三门峡等重点旅游城市,并继续改善这些城市的旅游环境条件,把城市作为吸引国内外游客的重点。 其次,加强黄河小浪底湖区的环境设计与管理,这里肯定是河南省最重要的滨湖度假地带①。这既有赖于自身的资源条件,也与其重视环境保护有很大关联。这就要求河南省在黄河小浪底库区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以已经通过的旅游规划法规为依据,在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开发与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兼顾,以便能持续不断地吸引游客。第三,在景区开发上应对伏牛山旅游区中的白云山、石人山、龙峪湾等景区实施倾斜政策,关键是环境治理和旅游管理;要重点提升焦作云台山等有交通优势且已经有较高知名度的景区。最后,特色景区也是河南省旅游产业开发的重点,如三门峡的冬季白天鹅之旅以及许昌鄢陵的腊梅之旅等都是重要项目。 4产业组织 发达地区的旅游开发经验表明,只有按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产业发展要求来经营旅游产业,才能真正发挥旅游的产业影响力。把旅游作为产业来经营,就要充分考虑其产业要素关系,加强产业组织研究,其中的重点是理念和思路的确立。其前提是以人为本,不能急功近利,这方面欧洲旅游发达国家的教训可谓深刻。旅游产业组织研究的关键是强化旅游市场营销与管理环节,而旅游市场研究已经成为新的条件下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笔者建议按照产业组织水平与特点,把河南省分为4个产业组织层次和8个游憩活动类型(表2)。 需要说明的是,暂时处于地方层次的3个旅游活动类型,其层次的提高对提高河南省旅游产业组织水平具有关键作用,应该引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重视。根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据以上分析与思考,认为今后河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应重点作好3个方面的工作:即确立与保护名牌;加强旅游市场圈层的研究;做好旅游产业组织研究。 考文献:[1]王一宁.中国步入世界五大旅游国家行列[N].北京晚报,2002-06-25. 1.我国快递业的发展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国间的贸易壁垒不断消除,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活动愈加活跃,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趋于高效率和快节奏,时间价值越来越重要,大量的样品、单证、商务函件、资料的快速传递需求,为函件快递业者提供了大量的货源。快递服务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快速和灵活方便两方面,飞机和各种类型的专用汽车等交通工具的革新,保证了快速运输和小型货物的集散与派送。 我国快递发展的初期,中国邮政于1980年、1984年分期开办了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开中国大陆快递业之先河,并逐步具备了一定的规模。进入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大快递公司均看好中国市场,DHL、UPS、FedEx、TNT、OCS、Airborne等国际快递公司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陆续与中国企业成立合作合资公司或建立关系,这些国际快递业巨头借助其庞大的国际网络、优良的服务功能和成功的经验,不仅为广大的中外客户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也使这些公司及其国内合作伙伴们获益匪浅。目前仅与这六家合资的快递公司已占有中国大陆60%的国际快递服务市场份额。 2.民营快递的产生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民营快递在我国产生,具有代表性的有1994年创立的宅急送快递、1995年左右创立的上海申通快递、山东大千快递等。民营快递的发展之路十分艰难,首先面临的就是资金短缺的问题,物流企业是资金投入比较大的行业,FedEx、UPS、DHL每年都以几十亿的投入来扩大和完善其服务,而民营企业却几乎都是10万、20万的投入;其次是就规模而言无法与各跨国公司同日而语;第三是人才的短缺,很多民营快递企业,创立时期都是从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员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第四是民营企业自身的缺点,比如操作不规范、信誉度不够、派送力度有限等。面临如此大的困难,民营快递仍迅猛发展。以宅急快递送为例,该项业务于1994年创立,2004年发展到全国150多家分公司,服务区域覆盖2000多个城市和地区,2002年营业额达到2亿多元,24小时国内包裹速递做出了自己的品牌。申通快递也已经形成了以上海、长江三角洲为依托的优势网络,民营快递产生之初的迅猛发展,在于其自身的特点和合理的经营。 3.民营小型快递公司前期的发展原因 (1)强烈的求生欲望和自身的特点。 民营快递从20世纪90年代初产生开始,便在外资快递和中国邮政的夹缝中生存。在民营快递产生之时,四大快递公司已经与外运合资有了五六年之久,中国快递公司EMS也大力斥资开始国内和国际快递业务,许多民营快递公司都是由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组成的小型公司,没有国营公司强大的政府后盾,也没有外资公司的大量资金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快递公司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那就是不发展就灭亡,没有任何的退路,这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从主观上催生了民营快递企业的成长[1]。另外,小民营快递公司起步阶段雇佣的多为下岗职工、城市闲置人员,劳动力成本较低廉,办公地点多为长途客运车站提供较近的地区,租金低、送交快件便利,由于使用车辆直接带送,时效性比较强、反应快捷。同时,企业员工的管理类似于家庭化,员工较能吃苦和忠诚。以上种种使得一些既考虑成本又比较注重时效的企业与个人,越来越多地使用其服务。 (2)合理的营销策略。 这些民营快递公司之所以能同国际快递巨头和国内大型的物流企业同台竞争,除了强烈的求生欲望,还取决于它的独特市场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 正如民营快递的产生之初,中国邮政和其他几家国际快递巨头基本上垄断了中国的快递市场,民营小型快递公司产生于这个时候不可谓不艰难,它之所以能在如此艰难的情况能得以发展,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中国农村与乡镇的发展。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尤其是沿海与长江、珠江三角洲一带,一方面这些地区周边农村的城市化使快递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在乡镇设立自己的工厂与产地,随着这些企业国际快递量的增加,乡镇到城市之间的城市快递服务需求也急剧增加。由此催生了中国民营快递的产生。民营小型快递公司产生之初,很多是以家庭成员或个人为主体,利用城市到城市、城市到乡镇之间的客运车辆转送快递,以成本低廉、派送速度比较快等特点而逐渐被人们接受。成功的例子有上海的申通快递、山东的大千快递等。 第二,营快递公司对快递市场有合理的细分认识,并采取了正确的市场营销方式。也就是充分利用了补缺营销的方式。补缺(niche)是更窄地确定某些群体,一般来说,这是一个小市场而且它的需要没有被服务好。营销者通常确定补缺市场的方法是把细分市场再细分,当细分市场相当大时,通常会吸引许多竞争者;而补缺市场相当小并只吸引一两个竞争者。大竞争者,通常会把市场的岁品丢给补缺者,达格(Dalgic)称这种局面是/游击队员对抗大猩猩。有些大竞争者也转向补缺市场,它要求更分散经营并发展它现在的业务方法。但这样做的成本很大[2]。 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邮政和外资快递已经在中国有了一定的发展,拥有了自己的客户群。中国邮政更多地把自己的优势和注意力集中在国内城市之间的快递业务上本 城市的各大公司之间的重要信函往来基本上都固定使用中国邮政;而DHL、FedEx等公司则更多地利用其有利的国际网络,主要从事国际快递业务,大量的银行单证、外资独资和合资公司的信函长期选用其服务。而对于国内中等城市到小城市和乡镇的重要信函往来这一服务领域而言,各大外资快递公司基本上限于国际间的服务,而中国邮政在这方面的服务也不尽人意,出现了人们常常说的/特快专递快不起来0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使用不属于邮政的飞机、火车等长途运输工具,不便于协调、配合等原因。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民营快递企业抓住了同城快递和小乡镇与小城市之间快递的空缺,使自己有了一个发展空间。 (3)博弈理论的正确使用。 民营小型快递公司的管理者充分利用了博弈论的原理,正如/智猪博弈的例子,/智猪博弈说明了在某个市场上一个占主导地位、控制着市场的公司和它的一个较小的竞争对手之间可能发生的竞争情况。这取决于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如何看待这个较小的竞争对手对它的威胁程度。/智猪博弈中/共同生存的均衡结果只有在大猪的食物份额没有受到小猪严重威胁时才会出现。民营公司的管理者们(小猪们)采取的策略有:等待。允许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品牌,如大型国有快递公司和外资公司(大猪们)开拓本行业所有产品的市场需求,扩大快递宣传。民营快递企业将自己的品牌定位在较低价格上,而得以享受主导品牌的强大广告所带来的市场机会。不贪婪。只要主导品牌认为弱小公司不会对自己形成威胁,它就会不断创造市场需求。因此民营快递公司将自己定位在一个引起不了大公司兴趣的较小的细分市场,如城市到城市之间、城市到各个乡镇之间的派送,以限制自己对其他公司的威胁。 (4)善于把握时机。 民营快递公司一般规模较小,便于调头,不像大的公司调整方针策略需要上面领导层的批示等等,对于市场机会的把握非常及时。20世纪90年代初,民营快递企业就开始了城乡之间的快递业务,这部分业务采用随车带件的方式,成本低、利润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城市同城之间的快递需求产生之初,很多民营企业第一时间开展了这项业务,尤其是对于港口城市,开展的空港与城市之间、海港与城市之间的同城快递业务,由于海关单据的及时性要求,需求量很大,也取得了丰厚的利润(目前由于无纸化通关的推广,这部分业务有所萎缩)。虽然大公司在这方面也有所跟进,但是跟进速度明显低于民营快递企业。 二、民营快递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民营快递业的机遇 从宏观上看,世界第三方物流市场已占整个物流市场20%~30%,10年内将达到50%。目前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站有的比例不到10%;2002年初,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同美国美智(Mercer)管理顾问公司对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进行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处于发展初期。2001年的市场规模在400亿人民币以上,占19000亿元的物流市场不足3%。但目前的第三方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流服务商在过去的3年中年业务增长率都高于30%,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到2005年的增长率将达到25%。中国目前物流市场有19000亿人民币,物流成本占GDP比重为20%,第三方物流潜力很大。快递业作为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的几年时间里,必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空间,大环境的发展趋势为民营快递业的未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会。 推动因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跨国企业正将更多的业务转到中国,并通过外包它们广泛的物流功能来降低供应链成本。二是中国公司面临降低成本和更加关心核心竞争进而增加了物流外包的需求。三是政府的激励措施也促进了中国的第三方物流发展。综上所述,中国的物流行业将面临一个新的发展机遇,而作为物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快递行业,在未来的几年时间里,必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空间。大环境的发展趋势为民营快递业的未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会。 2.民营快递业面临的挑战 过去的几年间,民营快递通过以上的发展策略与方针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越来越多的小型快递公司在我国加入WTO和其他跨国公司的竞争前提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在加入WTO时,在5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6里,取消了国外快递公司的准入限制,这必将使得国外一些具有快递经验的中小型公司加入中国快递市场的争夺,带来新的竞争。二是同行业的发展,中国邮政和各快递公司越来越注重细分市场的竞争,其业务的涉及领域也逐渐广泛,不再局限在原业务范围领域。三是经济全球化与网络化的发展对快递的查询、服务质量要求逐渐提高,而民营快递公司的网络分布很少,其服务质量与查询等等,远不能与外企和中国邮政相提并论。各大快递公司迅速强强联合,如UPS提出/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DHL与德国邮政的合作、FedEx选择了大田集团为合作伙伴成立了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TNT签约超马赫公司。这些巨头的优势是民营快递公司远远不能比拟的。 三、民营快递的不足与改进对策 1.民营快递企业的不足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与国内竞争环境,很多民营快递公司已经不复当日的辉煌,有的甚至已经倒闭,如何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与发展成了摆在民营快递公司面前的一道难题。如何克服民营快递自身的劣势成为当务之急。 (1)价格问题。民营快递一直以来,以低价位吸引顾客,但随着各大快递公司加大竞争力度,其价格在快递市场已不具备当初的绝对优势。有的民营快递公司特定航线的运价已经高出同行业水准。 (2)速度问题。很多民营快递,经营之初都是一两台车、十几个人,利用亲属和客运车辆带送快件,随着大型快递公司加大对交通设施的投入,这种多环节的交接方式严重地影响了民营快递的中转速度,即使有的民营快递公司加大了自身的交通设施等投入力度,但是由于自身资金等方面的局限,其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大型快递公司。 (3)网络问题。正如我国物资采购联合会所做的物流发展报告中所言,世界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电子物流正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实现了网上购物和网上支付,而相配套的是电子物流的发展。1998年,电子贸易额430亿美元;2000年,电子贸易额4000亿美元;2001年,本论文由无忧论文由提供到2010年,1/3的国际贸易将在网上进行,这就要求物流过程进一步网络化。作为中国大型快递公司的EMS、中远快递、中外运快递,作为跨国公司的DHL、FedEx、UPS、TNT等,在过去的几年里,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网络开发,目前均已拥有了自己相对完善的网络作业与查询等系统;而民营快递公司在这方面明显不足。几个大的民营快递公司虽然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但查询与服务范围几乎都保持在国内的范围以内,国际作业与查询虽然也有所发展,但基本上都借用其他外资公司的国外网络,而不是自己的网络。这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是十分致命的。 (4)信息问题。因为网络的覆盖面、人才的匮乏等,使得民营快递的报价、查询、信息反馈不及时,极大地影响了其服务质量。 (5)人员问题。很多民营快递企业人才匮乏,因为很多民营快递公司从初创始时期都是从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的就是一台车、几个人做起来的,很多老员工虽然从业时间长,但是操作都是凭借经验,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且民营快递企业由于待遇、工作环境与外资快递企业和大型的国营快递企业相比差距很大,所以吸纳人才,尤其是物流方面的专业人才还是比较困难的。 2.民营快递的改进与对策 面临以上的种种问题,民营快递企业只有采取合理的对策,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求得发展 (1)制定合理的战略。企业战略是一个传递并维持组织与其外部不断变化的市场机会相适应的管理过程。它有赖于制定一个任务或战略方向、阶段性目标、增长战略和由不同市场与商品构成的企业经营组合而组合。企业战略一般是一个3~5年的规划,民营快递公司长期以来倾向于点子营销,什么赚钱就做点什么,没有一个长远的计划,这在成立之初虽然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民营快递企业的长远发展,没有计划、没有战略的经营必将走入死胡同。民营快递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一个合理的发展战略,从而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使公司的发展具有长远性。例如在目前的形势下,立足国内市场,争取3~5年内与小型外资快递公司合作,建立自己的网络,从而争取在国际快递市场也具有竞争力等。 (2)坚持服务目标市场。目标市场的选择成为战略实施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只有合理地选择目标市场,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利用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效益,而且只有坚持服务目标市场,不盲目多元经营,才能做到优势集中。快递主要是从事国际之间和国内城市、城乡、同城之间的文件与小件包裹的快速派送查询服务,市场细分可以从经营范围上细分为国际快递市场和国内快递市场。国际快递的主要客户是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国际结算部;另一主要客户群就是外贸公司和外资公司的出口部门。这些大宗客户的国际快递由于时间要求紧,尤其是银行信用证、提单等的派送时效性非常强,所以不仅仅在派送速度上要求高,而且在查询等方面也需要特别准确及时的信息,民营快递目前的状况显然不能达到他们的要求。同时,由于这些客户与外资快递合作时间比较久,且国外收件人更倾向于接收大的国际快递公司的服务,从而基本成了外资快递公司的固定客源。国内快递市场分为城市间快递、城乡之间的快递和同城之间的快递,由于城市之间的快递一直是EMS的强项,它有强大的中国邮政网络支撑,所以一直经营良好,但近年来EMS的市场占有率日益萎缩,而民营快递企业涉足国内快递时间长,与铁路、公路、民航等都有比较长期的合作,在这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另外城乡之间和同城之间的快递,大的外资公司虽然一直想介入,但由于政策的限制,目前仍没有直接的举措;再就是国内市场相对于国际市场来讲,利润比较薄,即使介入,这些大公司也不会把主要精力放在这些业务上。基于以上的分析,民营快递公司应将自己的目标市场锁定在国内快件市场上,在原来城市间快递与城乡之间快递基础上,增加同城之间的快递业务,坚持服务国内市场。 (3)合理的人员培训。民营企业目前面临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人才的问题,很多民营企业倾向于引进高校物流专业的毕业生,这本身从理论上讲并没有多大的失误。但是一方面,人才的引进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对资金薄弱的民营快递企业来讲,将进一步加大成本。另一方面,就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物流业务刚刚开始正式起步的今天,快递业务也和整个物流行业一样,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很大,我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也存在区别,很多外资快递企业在入驻中国之后,多倾向聘用中国的员工进行中层管理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快递企业以引入专业人才为主并非明智之举措,而应该把主要精力用于对现有员工,尤其是从业时间长的员工进行专业的培训,充分利用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这些人才应该是民营快递企业倚重的人员力量。 (4)对外联合,构建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民营快递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对外联合,改进快递装备,从而拥有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扩大自己的国际网络,提高国际查询速度。根据加入WTO我国政府在物流方面的承诺,有3年从业经验的快递公司就可以入驻中国,设立自己的办事机构,这使得国外的小型快递公司入驻中国成为可能,巨大的国内市场也对这些快递公司构成巨大的吸引力,这些公司一般经营时间在3~5年的比较多,而这些公司国际比较多,资金状况较好,但是人员少,从业经验不很丰富。他们极力希望在大陆寻找到好的合作伙伴,民营快递的本土优势对其构成了很大的吸引力,而大的外资快递公司以及中国邮政等,一般是不愿意与这些小型公司合作的,抓住这一机遇,民营快递将有可能建立自己的国外网络,从而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这也有利于民营快递的长期发展。 总之,在我国物流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民营快递公司如果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克服自身的局限,必将会在未来的物流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 旅游发展论文:旅游业论文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旅游业大发展 党的十六屆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一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指针。县委、县政府领导站在高瞻远瞩的角度,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我县的支柱产业,可谓是上应县情,下应民心。旅游业是极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旅游业对相关产业带动性強,发展旅游业对于推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結构战略性调整、扩大国內需求、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以及推进国內外的交流与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是实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那麼,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現旅游业全面、协調、可持续发展呢?在此,我谈谈个人的愚见,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指正。 一、大力实施“五個统筹”,开创旅游业发展的新路子。貫徹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旅游业,必须按照“五個统筹”的要求,走出一条旅游业发展的新路子。一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大力推进以新宁镇为龙头的城区旅游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发展农村旅游,扩大城乡旅游交流,逐步实现城乡旅游协调发展。我县旅游景点主要分布在湖区、山区,这些地方经济相对城镇比较落后,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有助于加快这些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二是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在开发各具特色的旅游资源的同时,更加重视推动区域旅游联合,逐步实现不同区域旅游业的共同发展。一方面,加强县内各个旅游区、风景点的统筹协调,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根据旅游资源的特点,分布状况和市场需求,对全县旅游景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宣传促销;另一方面,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整合旅游资源,拓展旅游业的发展空间。三是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充分发挥旅游业对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吸引投资、增加收入等方面作用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弘扬民族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社会事业方面的作用,逐步实现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并重。四是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在加快发展旅游这一县域支柱产业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逐步实现旅游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五是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在积极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的同时,重视国外市场的拉动作用。要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依托国际旅游大公司,积极宣传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争取引进更多的资金进入我县这片青山绿水。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加快旅游业发展,关键在于激活各种旅游生产要素,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类旅游资源,根本途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以下几个转变: 1、推进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的转变,这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实现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的转变,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各种各种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使之更好地满足游客的多种需要。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以武宁湖为龙头的自然生态和以古艾文化为主体的历史文化两条主线,充分发挥丰富多色彩鲜明的旅游资源优势,有力地推进了旅游资源开发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旅游开发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实践证明。推进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的转变,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与此同时,旅游业的发展又为实现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的转变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契机。 2、推进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变,这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有力保障。资金短缺是发展旅游业面临的最大的瓶颈,解决资金问题的途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体制。民间资本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投资经营主体。旅游业的发展,为民间资金转变为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业的经营开辟了新天地,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打开了新的通道。 3、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这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实现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必须把握这个关键,抓住人才资本这个根本,实现旅游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和向人才资本转化,为推进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拓宽发展思路,实现旅游业发展新跨越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現旅游业发展的新跨越,必须拓宽发展思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围绕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两条主线,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发展综合型旅游和特色旅游,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和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在旅游业发展理念上大胆创新,充分认识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树立全局的;理念,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实现各乡镇、各行业、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与协作,形成全社会发展大旅游的良好局面。二是树立开放的理念。放开市场,大力推进旅游投资开发体制和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为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三是要树立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在推进规范化服务、个性化服务、感情化服务上下功夫、见成效。四是树立建设精品的理念。着眼世界旅游的发展趋势,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景区建设、管理模式和服务质量上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标准打造国际一流的旅游精品。五是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与生态环境有效并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 3、在调整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上大胆创新,推出全面提高旅游经济发展水平的新举措。一是切实加强规划工作,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理念,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力求富有创意、突出特色、体现个性、展示文化。二是大力发展周边短线游,积极与庐山、三爪伦等著名旅游县市风景区合作发展长线游,实现旅游市场游目前单一的周边短线游向丰富多彩的长线游转变。三是实现精品战略,加快重点景区建设步伐。四是进一步促进旅游要素协调发展,实现旅游产品结构由单一观光游向商务、会议、度假、休闲游的转变。 4、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上大胆创新,构建整合优化旅游资源的新机制。加快旅游市场开放步伐,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出让开发权、经营权、使用权,鼓励支持海内外大企业、大财团特别是国内民营企业投资开发旅游业,合资兴办旅行社,整合优化旅游资源,形成市场配置旅游资源的新机制。 5、在旅游宣传促销的内容和手段上大胆创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旅游产品市场。一是全面创新市场营削模式和手段。制定科学的营销计划和市场拓展战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宣传促销。二是大力开拓客源地市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走出去,请进来”,在稳定和挖掘省内客源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国内市场。三是推进“依法治旅”。把加强执法监督与建立健全旅游法规体系结合起来,实现对旅游市场从部门分头管理向行政联合执法转变,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县的旅游前景是无限光明的,但是要想这个美好前景能够更早更快的到来,还需要我们这些从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人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同时我也坚信,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将会为武宁的旅游而自豪,武宁的旅游前景一定会更加辉煌。 旅游发展论文:生态观光旅游农业发展论文 一、双塔区生态观光旅游农业发展方向 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和更多时间的增加,城市居民还必然进一步要求食品的新鲜安全,乃至要求回归大自然、休闲度假以及体验农业文明。同样,随着旅游城市的发展,围绕着休闲娱乐发展多功能农业,经过规划设计,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增进民众对农村与农业的体验,提升旅游品质,提高农民收益,为市民提供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学习娱乐的场所。 1.位于双塔区长宝营子乡的骆驼山子生态旅游风景区,面积34.2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0%以上,木本植物29科85种,草本植物24科52种,野鸡、野兔、黄羊等野生动物经常出没,梨树面积万余亩约20万株,其中树龄超百年、树型优美的老梨树1000余株,有梨树沟之称,另外景区现有骆驼峰、石佛、梨花仙子、龙吐圣泉等多处自然景观,是现代化都市农业的产物。 2.朝阳天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宝乡海里村,占地200亩,建高标准温室大棚60栋,以绿色水果采摘为主,主栽作物为草莓、黑莓,元旦春节过后正是草莓上市旺季,春季过后黑莓也将成熟。 3.金华园旅游观光农业园选址在长宝乡海里村,占地200亩,其中转让10亩、流转190亩。规划新建旅游观光服务用房6000平方米,连体智能高标准温室3栋18000平方米。园区规划建设五个区:设施农业区、田园风光区、嬉水区、水果采摘区、餐饮住宿区。 4.嘎岔有机蔬菜采摘体验园选址长宝乡嘎岔村,占地500亩。园区规划新建冷棚300亩,大田蔬菜200亩。以生产时令有机蔬菜为主,规划建设两个区:种植体验区、旅游采摘区。5.坐落于桃花山下的桃花山风景旅游区,原生植被郁郁葱葱,覆盖率75%以上,可开发面积达6000余亩,也是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民俗旅游特色的生态观光园,集“采摘鲜桃,登山健身,品尝风味,体验民俗”于一体,每年“三月三”“九月九”举行热闹的桃花山庙会,是一个高雅与民俗共融,休闲与采摘交汇的旅游胜地。 6.朝阳天宁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桃花吐镇荒地村,有玻璃日光温室2座,栽植稀有水果及花卉,以采摘绿色草莓为主的高标准日光温室20栋,采用无土栽培和水肥一体化的种植方式进行作物管理,吸引八方游客放心品尝优质水果。 7.孙家湾乡是远内外闻名的“大枣之乡”,每到枣熟的季节,都会吸引众多市民来此采摘,品尝大枣的甜脆与鲜美。 二、结论 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与生产、生活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农业系统,其核心是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关键任务是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和示范功能,向农业的广度、深度扩展,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实现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双塔区的城郊农业将以现代农业中的旅游观光农业作为发展方向。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实现功能多样化、布局区域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安全化、景观田园化和环境友好化。 作者:赵昕欣 单位:朝阳市双塔区农村经济局 旅游发展论文: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治理论文 1旅游与环境影响的相关系数 (1)国内旅游总人次与SO2的排放相关 系数-0.85466,国内旅游总人次与能源消耗相关系数很高且反向变化,说明旅游业能源的消耗并没相应的增加SO2的排放量,这种现象可能一是因为技术进步使能源的利用率提高了,二是废气中的SO2排放含量通过废气治理来降低,这或许与近10年来中国增加了10倍的废气治理费用投入有很大关系。 (2)国内旅游总人次与生活烟尘排放量 相关系数为0.6937,可能是由于旅游活动带来的烟尘的绝对排放量低,在整个生活烟尘排放的比重不高而引起的。通过对国内旅游总人次与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的相关系数分析,进一步证明了旅游活动越频繁相应的环境污染就越大,不过10余年来也不断加大了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有效遏制了其对环境的危害,解决旅游业对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就是通过环境治理和技术的进步。 2旅游产业发展对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绩效 旅游人次与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有很大的关系,表明旅游业的发展也增加了环境的负担,相应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定量论证旅游活动与环境污染的相互关系,在旅游人次与生活废水排放量存在某种函数关系假设的基础上,根据2000年以来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中国旅游统计年鉴数据和中国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函数模型拟合。休闲旅游人次增加与生活废水排放增长散点图分布特征几乎呈一条直线(除2002年以外),基于此,假设两者是线性函数关系,进行OLS回归分析,结果如下:X生活废水排放总量=0.162914Y旅游总人次+0.847747R-squared=0.991361S.E.=0.0237D.W.=2.0724回归分析证明:每增加1%的旅游总人次,就增加0.16%的生活废水排放量,按照2000~2010年中国旅游总人次年均18.6%的增长速度推算,旅游活动造成了生活废水排放高达2.97%的增长率,生活污水是旅游活动中排放最多的,增加了景区的环境压力,以及污水处理的成本,使景区环境质量降低了。为建立旅游总人次与COD和生活氨氮排放量的函数关系,首先假设在技术不变和废水治理不变的条件下,以2000年污水排放技术水平为基期(即单位生活污水COD和氨氮含量不变),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的同时,氨氮和COD排放总量也在增多。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因加大了废水治理的投入而减少了生活废水COD、氨氮排放量与实际统计生活COD、氨氮排放量之间的差额。基于污染治理费用投入增加额与COD、氨氮排放减少量之间的高相关关系,通过分析三者的散点图,以2006~2010年数据进行OLS回归分析,结果为:R-squared=0.99672S.E.=4.034D.W.=2.4145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水环境的污染以及污水的排放是在所难免的,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只有通过加大环境治理的投入,从而降低休闲旅游业对水环境的破坏。 3旅游产业发展对大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绩效 景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不仅是健康旅游的必要条件,也是吸引游客的关键所在,更是凸显了景区与其他景区的竞争优势。理论上,景区短时间内急剧增加旅游人数,餐饮、住宿等相关的服务产业也在增加,从而导致大量物质资源的消耗,进而造成水污染和大气的污染。从理论上说旅游人数的增加必然带来相应废气排放量的增加,然而,对近10多年来的环境统计数据分析表明:尽管随着经济的增长废气总排放量在不断快速增加,但是废气中SO2、烟尘等污染因子总量却增长缓慢,S02的排放总量却在逐年下降。所以,休闲旅游人次与生活SO2排放并不相关,与生活烟尘排放量相关系数也很低,但是与废气治理投入的费用在统计量上密切相关。这一结果并不能否认休闲旅游人次增加导致了废气总量的排放这一事实,只表明技术进步和废气治理投入的增加降低了废气中环境污染物质的含量。2000~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表明,生活污染源废气排放量占整个排放量的比重很低,2011年生活用的SO2排放量在总排放量中仅占14.68%,生活烟尘排放量是总排放量的27.24%。事实上,休闲旅游产业CO2、SO2和烟尘的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重更低,短期内休闲旅游人次的增长难以改变其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因此,假设环境治理技术和费用投入不变的条件下(技术进步与空气污染治理费用对工业和生活排放SO2、烟尘等治理的单位贡献是相同),休闲旅游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占生活排放量的比重是一定值,旅游中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增长比率必然约等于生活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比率。休闲旅游人次与技术不变条件下生活SO2排放量和烟尘排放量相关系数很高,这一结果不仅证明了理论假设,而且为二者构建某种函数关系提供了实证依据。在技术不变和空气污染治理不变条件下,休闲旅游人次的增加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其绝对量很小,比重不高,但是增长速度很快。尤其是旅游高峰期,短期内旅游人次的高速增长对景区空气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更加明显。旅游区高质量的大气环境是休闲者关注的重要因素,休闲旅游人次的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休闲旅游产业的发展空间,控制单位时间和空间内的人流量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手段。 作者:程秀兵 单位:安徽省望江县环境保护局 旅游发展论文:协同发展下生态农业旅游论文 1京津冀协同发展下河北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优势 1.1资源优势 河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地理环境广阔,自然风景优美,特色农产品丰富,乡土文化气息浓郁,对渴望体验农村生活、亲近大自然的人们有极大的吸引力,是北京、天津居民选择生态农业旅游的理想之处。河北省栾城县是全国著名的草莓生产地,十几年来,该县每年都会举办草莓采摘节,带动了当地的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发展至今,栾城县采摘面积达到670多公顷,采摘品种不断丰富,包括了草莓、甜瓜、油桃、水果西葫芦等。位于京津腹地的永清县,生态农业旅游发展迅速,乡乡有农家乐、采摘园。永清县拥有34000多hm2林地,其森林覆盖率达到43%以上,是全省之最,被誉为京津走廊的“天然氧吧”。这里的原生态历史沉积与生态农业的人性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集观光采摘、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生态农业旅游。绿、美、鲜已经成为吸引人们来此观光的鲜明特色。 1.2区位优势 河北省内环京、津两地,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2014年12月,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长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论坛”上提出将建立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实施项目清单,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港通、智能交通、综合枢纽等领域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交通一体化取得实效。在铁路方面,京津冀三地和铁路总公司将出资100亿元,共同组建京津冀轨道交通投资公司;在公路方面,北京交通委员会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及人口分布进行规划,实现国道、高速与津、冀的对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综合发挥其先行及保障作用,最终形成相邻城市1至2小时交通圈。交通的发展为京津冀地区的居民出行提供了便利,短路程、低花费成为河北省环京津地区生态农业旅游吸引游客的关键。 2推进生态农业旅游发展的措施 2.1增加政府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乡村风貌是根本。所以政府应该以景观的概念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具有当地独特文化的新风尚农村,完善当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使乡村成为生态农业旅游的理想之地。 2.2与当地文化相结合,丰富生态农业旅游产品 如果当地的生态农业旅游只是简单的采摘、农家乐,那么将会导致同质化严重,就会失去客源吸引力,旅游业无法长久发展。只有与当地特有的民俗风情相结合,开发出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才能使生态农业旅游长足发展。 2.2.1随着旅游的常态化,游客开始追求具有深度的体验。因此在设计生态农业旅游项目上,就要强调活动的参与性,能够引导游客进行深度地参与活动,加大在互动性的旅游项目上的设计,努力营造深度体验的氛围,让游客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 2.2.2生态农业旅游要属于体验性的旅游项目,因此要注重真实性。在建设生态农业园区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注重旅游项目之间的优化组合,使吃、住、行、娱、游、购配套发展,具有整体性,保障游客能够体验到生态农业旅游的真实性。 2.2.3要想当地的生态农业旅游独树一帜,就得发掘具有特色的旅游项目,越是与众不同,就越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所以在进行园区开发时要结合当地的民俗文化,因地制宜地进行建设,突显出原有文化的韵味,形成独特鲜明的且具有文化内涵的主题。 2.3树立区域整体发展观念,实现规模经济 河北省在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过程中,要树立区域整体发展观念,企业间联手营销,实现规模经济。这样既可以减少营销成本的投入,避免同业间恶意的价格竞争,使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的共同发展战略。 2.4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知名品牌 促进河北省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需要采用多种营销手段,加大广告宣传的力度,树立品牌观念,实施知名品牌带动整体发展的战略。具有星级设施及服务的知名生态农业旅游园区的发展,将带动周边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周边旅游园区的兴起又会反馈给知名园区,形成共生共荣的发展关系,达到延长区域生态农业旅游生命周期的效果。 2.5跨区域开展旅游合作,完善协调、监管机制 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河北省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可以开展跨区域的旅游合作。通过与北京、天津当地的旅行社的合作,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推进市场间的互动。完善区域间的协调、质量监管及应急处理机制,更好地进行旅游项目的对接,推进生态农业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作者:代玉洋 白静静 贾兆颖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旅游发展论文:旅游业内涵式发展战略中生态文明论文 1内涵式发展战略的选择 1.1成都旅游业发展的瓶颈 1.1.1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成都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但是却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内涵挖掘不够,没有形成鲜明的特色,未能提供出大规模吸引外来游客的文化旅游魅力。尽管近年来也在不断的打文化牌,但是,游客所获取的还是近乎一种“走马观花”式的“眼福”,看看墙上文字图幅说明,逛逛陈列展示馆,穿行在一座座面貌相似的谈不上是不是当地特色的古建筑中,拍几张照片证明到此一游过,买回在哪里都差不多的纪念品。在景区停留的时间短,留下印象的估计更多的是某种特色美食。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旅游吸引力打折扣,“回头客”堪称“稀客”。在文化氛围的营造上过多的强调形式,片面的追求文化内容的呈现,似乎忘记这种文化,诸多的人文景观是“人”对大自然适应的结果。如何深挖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让游客获取的不仅是眼福,还有更深刻文化体验和精神领悟。这是成都旅游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1.1.2品牌模糊成都市的城市品牌和旅游品牌先后有“国际大都会”、“休闲之都”、“天府之都”、“熊猫故乡”、“多彩之都、成功之都”“,东方伊甸园”。这给国内外旅客留下一个模糊的城市形象和旅游形象,没能得到世人的广泛接受,没有一个固定的旅游品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成都旅游业的发展。 1.1.3角色边缘化成都市作为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大都市,虽然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是在四川这样一个旅游大省,也面临屏蔽威胁,角色边缘化的尴尬境遇。四川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大批世界级的风景名胜区和独具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景观。尤其是九寨、黄龙这样具有垄断地位的景区,可以说支撑着四川旅游的半壁江上,许多国际、国内的游客正是慕名而来。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航空、铁路、公路交通枢纽,便成为四川乃至西南地区最为重要的旅游集散中转地,对于外来游客来说,成都仅仅是一个“驿站”。游客在蓉停留时间短,实际游览、购物、休闲娱乐的时间则更短,所发生的旅游消费也十分有限。加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成为成都居民的一种消费时尚,成都也成为国内重要的旅游客源地。这对于把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培育的支柱产业之一的成都市来说,仅仅扮演中转地和客源地的角色,是很难支撑起旅游业的永续发展的。 1.1.4生态文明观念有待加强旅游消费过程中,随意丢弃、挖掘、采摘、攀爬、踩踏、喧闹等不文明的行为从未停歇,尤以“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表现明显,节后相关新闻报道比比皆是,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面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地球一小时活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文明城市检查等几年活动或特定工作中,宣传缺乏深入性与持续性,效果不理想,游客和辖区居民接受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的机会少,生态意识薄弱,自我约束力不够,自觉践行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参与生态保护的行动力不强。另外,随着近年来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成都的空气质量、城市干净整洁无污染、交通的便捷呈现出了不少的问题,近年来一直无缘“中国十佳空气品质城市”(2013,2014,来自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榜单显示结果),“中国十佳宜居城市”(2014,来自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榜单显示结果)的称号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质疑。可见成都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生态文明的观念应该深入人心。 1.2内涵式发展战略的选择 “内涵式发展”是指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实现内部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实力增强,使事物的发展更多地依靠内在需求,激发活力,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实现实质性的跨越式发展。从上述的瓶颈分析来看,成都旅游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第一,紧抓成都连绵二千多年,从不间断的历史文化积淀,具有鲜明个性和浓郁地方特色的古蜀文明,都江堰水文化,深挖文化内涵,准确定位城市文化特色,优化产品结构。第二,依托资源优势与特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发展新业态,提高旅游商品的消费比例。第三,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遵循规律,循序渐进,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基于生态文明视角的内涵式发展战略 2.1深挖内涵,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 自然生态环境是旅游业发展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地方文化特色不可脱离的背景。成都旅游业的发展要坚持“生态、文态、形态、业态”四态融合、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注重挖掘文化内涵,塑造产品特色,优化产品结构体系。以青城山—都江堰、大熊猫栖息地为支撑,整合九寨—黄龙景区,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和大足石刻景区,打造以成都为中心的世界遗产精品旅游线路。厘清城市文脉,整合以金沙为核心的古蜀文化资源、以武侯祠为核心的三国文化资源和以杜甫草堂为核心的诗词文化资源,优化、整合省内相关景区资源,推出古蜀文化、三国文化、中国诗歌文化旅游产品。强化宽窄巷子、锦里等街区文化特色,推进文殊坊、水井坊等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提升都市休闲旅游产品。加大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推进乡村旅游从观光向休闲度假提档升级,重点发展温泉养生度假、乡村休闲度假、古镇休闲体验、运动康体度假四类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对地方美食和特色餐饮进行整体策划包装,提升空间共性集聚,凸显成都美食餐饮娱乐产品独有的文化氛围与特色,加快发展美食旅游产品。开发适合国内外、多样化市场需求的展览、商务、会议类旅游产品,提高城市的国际化水平和会展旅游的市场化程度,使商务会展旅游逐步成为成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2.2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借助成都会展、商贸、科技、农业、工业、体育、医疗等的发展机遇,依托成都旅游资源的优势与特征,在传统业态的基础上,通过鼓励、整合、提炼、延伸等手法,培育新业态。在新业态开发方面,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不再像初期发展那样破坏了后再反省,要坚定不移的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着力挖掘内涵,合理规划,彰显特色,并且要注重新业态生态文明理念普及教育、渗透功能的增加。如:依托成都农家乐的发展优势,结合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线建设、灾后重建和一般旧场镇改造的成果,推进成都旅游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大力培育乡村度假旅游、景观农业旅游、农园体验旅游等。引导农民通过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方式,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发展。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宣传生态保护,不仅只对游客,当地的农民亦是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力军和最大受益者。乡村旅游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土地、自然资源和地方乡村文化等,旅游开发商、旅游者、农民等都应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去,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循环利用,同时也要保护乡村文化,防止城市化,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开放观念,拓宽视野,深挖文化内涵,推动成都旅游商品提档升级。重点做到以下几方面:第一,精心做好商品研究。将多种文化元素注入传统手工艺商品中,如将三国文化、诗歌文化、古蜀文化、熊猫文化、水文化、道文化、民俗文化、现代都市文化的代表元素与蜀绣、棕编、草编、竹编和藤编等传统手工艺相融合,形成品种多样,样式丰富,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关注土特产品的呈现形态,把一种原材料做精做细,做出更多的精加工产品。第二,精心设计、严格指导。除了要突出旅游商品原本应具有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及礼品性的特点外,成都旅游商品设计要充分考虑选材的地方性、普遍性、环保性等,生态保护对象,珍稀动植物等绝对不能成为商品或者加工商品的材料,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材料也尽量避免成为商品或者加工商品的原材料,这点要深入到设计者、生产者、消费者等的意识中去。第三,优化生产、绿色包装。成都旅游商品的制造、加工将在保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良,将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尽可能做到环保工艺,绿色工艺、低碳工艺。在商品的包装方面要下大功夫,除了强调便携性、精美性特点外,对于包装的再利用、降解特性等要重点研究,商品包装是目前最大的垃圾来源之一,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为生态环境减除很大的压力,也将成为成都旅游商品的特色之一。 2.3生态文化素养的培养 推进旅游环境保护,实施旅游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的旅游方式,也是成都旅游业内涵式发展的内容之一。要推动这些工作的进程,就要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建立规范政府、企业、公众环境行为的奖惩制度,促进全社会参与,减少生态环境有害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建立完善的生态教育机制,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绿色消费、低碳旅游、生态旅游、生态田园城市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运用短期培训、研讨会等方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生态道德教育,增强人们的生态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学校生态教育力度,从小便从思想、实践等各方面进行教育,使意识深入内心,身体力行,呼吁人们关爱生物、善待生命,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作者:李娟 王瑀 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发展论文:开发与发展农业旅游论文 1大山包镇农业旅游开发与发展现状 1.1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亟待改善 经济发展水平低,交通不便利,餐饮、住宿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本地旅游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因环境不佳而遭遇瓶颈。 1.2观光农业开发水平低 旅游业开发侧重于高山峡谷、湿地、黑颈鹤等景观观光摄影、户外运动项目和极限体验等,农业发展以农作物生产和农特产品粗加工为主,观光农业在老百姓心里未形成意识,开发力度不够,未形成规模化农业旅游产业,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品牌化农特产品匮乏。 1.3管理模式粗放,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传统农业种植方式严重影响农业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型,农民经营管理意识淡薄,对耕作细节把握不足,田间管理力度不够,未实现精耕细作。 1.4农作物种类单一,农业产业结构不甚合理 受特殊地理与气候环境影响,大山包农业以马铃薯、苦荞、燕麦等作为主要农作物。虽然近年来尝试种植玛卡、油菜、大蒜、反季节水果豌豆等,但未形成规模,所创收益不高。总的说来,大山包农业种植种类单一,经济效益低下,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农业发展与开发巨大潜力可待挖掘。 2大山包镇农业旅游开发与发展策略探讨 目前,大山包镇发展农业旅游应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将旅游资源开发与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大力发展观光农业,提高农产品深加工程度以提升其附加值,生产极具高原特色的农特产品,实现农业精细化转型,打造具备品牌效应的精品农业旅游产业。 2.1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大力开发生态农业旅游 依靠地区优势适度开发农业旅游资源,注重生态农业发展,着力改善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良好契机,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努力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支持与社会资助,做好基础调研,科学预测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完善交通系统建设,发展具备特色的农家乐式餐饮、住宿配套设施,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大力宣传,以科技带动品牌效应发挥。 2.2深层次开发集观光休闲、农特产品开发与精细加工于一体的农业旅游产业链 规划设计观光农业园,利用已有资源建立可供游客采摘观光、休闲娱乐的多功能园区,完善服务设施,让游客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能获得高层次精神文化体验。对马铃薯、苦荞、燕麦等农作物既可依靠传统工艺进行粗加工,将其作为游客体验活动环节之一,使其参与到荞疙瘩、燕麦饭等生态食品制作过程中,还可引进先进食品加工技术,将农作物进行精细加工,生产苦荞茶、高山洋芋粉等农特产品,供游客购买。 2.3转变管理模式,促进农业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打破农民传统观念,转变农业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资源,从播种、施肥、收获等方面考虑精耕细作,选择适合高寒山区种植的特色高产作物,引进先进种植技术,促使农业实现精细化转型;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家禽、牲畜改良工作,引进适合大山包养殖的畜牧品种,形成具特色优势和品牌效应的畜牧产业,为农业旅游开发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2.4依靠现代科技逐步丰富农作物种类,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口素质,以教育和科技带动农业转型。选择适宜当地种植的改良品种,大胆尝试反季蔬菜与观赏植物种植,充分考量游客心理与种植效益,确定种植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本地高山黑山羊养殖,加大牦牛和藏香猪养殖规模,着力改变本地单一的畜牧养殖品种,丰富肉质品种类,为游客提高更多购买选择和丰富体验,进一步促进大山包农业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3结语 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当地政府对大山包镇农业旅游开发与发展给予充分重视,大山包镇应及时把握当前良好契机,兼顾发展与保护,不断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适度开发自然资源优势,丰富种植农作物与养殖牲畜种类,逐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畜牧业等产业的经营化发展意识,以人力与科技相结合,不断促进农业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文香 单位: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旅游发展论文:包头旅游发展休闲农业论文 1包头市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 以内蒙古大圣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伊利、蒙牛乳业集团、小肥羊和小尾羊餐饮特色产业为依托,形成了以畜产品生产、加工、餐饮为特色的畜牧业科技旅游模式。尤其是内蒙古大圣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把鹿的生态养殖、系列鹿产品深加工与营销链接在旅游链中,将畜牧业生产与休闲旅游有机融合,在包头市休闲农业旅游中形成特色鲜明的畜牧业科技游模式。 2包头市休闲农业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认识不足,发展无序 对农业作为旅游资源的价值和市场潜力,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特别是对生态农业旅游业特殊的旅游价值及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潜力认识不足。导致休闲农业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定位和管理不明确,政策引导和扶持不明确,休闲农业旅游还没有明确的归口管理部门,旅游部门与涉农部门参与管理和指导都不足。目前包头市休闲农业旅游发展,仍处于自发无序状态。 2.2缺乏规划,产业组织自发化 包头休闲农业旅游产业组织自发化问题突出,缺少科学论证和整体规划,存在随意开发的现象。产业者对休闲农业旅游是一种农业生产与休闲游憩相结合的新兴产业认识浅显,对休闲农业旅游经济、社会、教育、保健、社会、文化以及环保等功能理解不够,认识不足,在项目开发上缺少农业休闲度假产品;缺乏高档次、多功能、知识型的农业旅游活动和有观赏性、体验性的旅游项目;缺乏文化和地域特色,内容单调;缺乏鲜明的主题,定位趋同化;功能不明确或功能单一。项目建设多以观光、采摘、垂钓、餐饮为主。 2.3季节制约,资源利用率不高 受气候和农业生产季节性影响,包头休闲农业旅游存在着随季节忙闲不均的现象。象湿地观光渔业游、草原牧业游、田园农业游和观光采摘游的休闲农业旅游,容易受气候和农业季节性瓶颈制约而造成资源闲置。而开发的资源又未能充分挖掘和利用,其他时节缺乏旅游主题和项目,资源利用率不高,投资收益率较低。 2.4市场意识缺乏,知名度不高 普遍存在市场营销企划的水平不高,宣传力度不够,景区(点)的社会知名度较低,企业的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低的现象。所搞的休闲农业旅游,没有起到延续和传承农业、农村文化的功能,没有抓住农村特有的文化、民俗风情、技艺、传统农事和农耕文明等文化精髓,也没有打造出特殊风格的农村文化。文化内涵肤浅,吸引力不强,市场认可度低。 2.5建设水平不高,管理经营能力弱 目前包头市休闲旅游表现为起点低、规模小,设施简陋、内容单一,档次品味不高、配套设施不齐的状况。一方面,资金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休闲农业旅游的建设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农业休闲旅游点周边环境较差,水、路、电和卫生等条件制约其建设与发展。同时,经营者自身缺乏农业旅游策划、设计和包装等内涵的专业性知识,缺乏规范化运营管理能力,而从业人员又缺少必要的培训,素质和服务水平低下,整个产业存在管理模式混乱,管理水平差的现象。 3包头市休闲农业旅游的发展思路 包头市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具有良好的区位、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前景广阔。但要注意避免盲目、无序和破坏性开发,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道路。避免雷同经营、旅游项目和内容单一,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同时,政府要把开发休闲农业旅游放到解决“三农”问题大局上考虑,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制定实质性的扶持政策。打好休闲农业旅游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为市民和游客开辟游玩的新领域,为农牧民增收培育新的增长点。 作者:霍清枝 李玉凤 赵永旺 乔爱霞 单位: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化和谐发展旅游管理论文 一、对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掌握现状 (一)提升自身文化素养的途径 旅游管理专业的国际性需要通过民族化来完成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和谐发展,因此需要教师有较深的本民族文化素养,只有自身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才能在专业课程的教授过程中,自如地完成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结合,使这种结合不漏痕迹,又容易被学生所接受,从而进一步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如果民族文化素养不够,很难完成上述工作,更无法实现国际化与本土化和谐发展的目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引起学生的反感。这就要求教师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途径。 (二)自我意识的提高 当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教师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后,应通过自学的手段进行提高,系统化学习中国传统文化,阅读相应书籍。但在众多书籍中也不乏大量糟粕存在,寻找适合的书籍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及精力,南怀瑾先生关于传统文化的相应书籍很好的对于本民族文化加以阐释,其内容包括反映儒家的《论语别裁》、《原本大学微言》等,也包括道家的《老子他说》、《庄子喃哗》等,从不同的方面系统的诠释中国文化,可以作为基础。曾仕强先生的书籍则从应用的层面对于我国传统文化进行系统的阐释,尤其是在管理角度,值得我们借鉴,在此之上应进一步阅读反映我国传统文化的原著。其中读史是了解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效手段,可以进行适当的阅读和探讨。 (三)集体备课共同提高 当大多数教师建立起传统文化与专业课应该结合的思想后,可以通过集体备课的方式,找到合理的途径与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传统文化与专业课结合的过程中,最关键也是最难的问题,就是寻找切入点,不同课程的切入点有所不同,虽然方法和手段有很大的区别,但原理又是相通的。通过集体备课的方式,互提意见和建议,并相互借鉴成功经验,探讨新的问题和难点,在此过程中完成思想的碰撞,寻找到最优的方案。 二、深入思考,完成传统文化与专业课结合的系统化过程 只有完成系统化的过程,才能够真正全面地应用到相应的旅游专业领域中。笔者认为应首先寻找切入点,切入点即在什么专业知识的讲述中或在什么问题的讲述中,引入传统文化。切入点应该既能反应专业性又能够体现传统文化,并能够用传统文化的思想或相应理论进一步理解,进一步引导学生深入思考,这主要由教师讲述,引发学生共鸣,进而展开讨论,让学生各抒己见,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由此判断应该讲解的程度及深入程度,最后留下探讨的专业问题,引发学生深入思考传统文化的意义。通过这一过程,由浅入深的逐步引入传统文化并不断融合,最终完成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和谐发展,使专业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 三、结语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专业也是如此,只有本土化与国际化结合才能使知识真正为民族所用。要完成这一目标应从学生抓起。而让学生真正接受,就要求专业课程教师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将专业课程与民族文化相结合。只有如此才能使学生产生兴趣进而理解、接受。 作者:王蕊 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旅游发展论文:县域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论文 一、信阳的旅游业发展基础 信阳旅游业虽起步较晚,但由于良好的自然环境,旅游业发展也已初具规模。目前信阳市境内4A级景区6个、3A级景区1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有6个红色旅游景区进入全国百家红色经典景区名录;已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2013年全年接待旅游者18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95.7亿元,已达到较大规模。由此可见,信阳已具备发展现代农业旅游的基础条件,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向现代农业旅游发展良好的地区学习,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快速发展。二、元谋县现代农业旅游发展的代表性元谋县隶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是中国境内最早的人类“元谋猿人”发现地。元谋县现代农业基础雄厚:县区处于低纬度、高原低海拔地区,尤其是坝区气候温热,光热资源充足,全年无冬,素有“天然温室”之称誉,适宜种植各种热带、亚热带作物以及反季花卉,特别是“冬春早熟蔬菜”种植质优种类多。元谋县还是云南省重要的蔬菜产地,元谋蔬菜产业成为云南最大的冬早蔬菜主产区之一,产品不仅畅销国内157个大中城市,每年还有3万多吨洋葱、番茄、菜豆、牛蒡、香葱等,通过成昆铁路转口贸易等方式出口到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欧盟及东南亚各国,蔬菜外销量占云南省冬春蔬菜出省外销总量的四分之一。 元谋县注重蔬菜品种研发和品牌认证,增加在国内和国际现代农业的影响力,为现代农业旅游的造势奠定坚实的基础。截止到2012年,元谋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7个,绿色食品(A)级认证21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获得云南名牌产品称号2个。自2006年以来,元谋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优势,成功举办了三届“蔬菜节”、四届“红军节”,随着各种节庆活动的成功举办和一批批影视作品的拍摄,元谋旅游知名度及影响力得到了提高。元谋县赢得了“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冬早蔬菜之乡”、“中国天然影视基地”、“中国冬季旅游之都”等美誉,也使元谋县游客接待总量从2000年的14.05万人次发展到2010年的164.82万人次,年均增长27.9%;旅游总收入由2323万元增加到56193万元,年均增长37.5%,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旅游业的发展。以小丙岭村和热区作物研究所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旅游现如今发展的如火如荼。位于小丙岭村的小丙令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以种苗育苗及物种引进研究工作为重点,2010年在无任何旅游接待设施条件的情况下,该基地已接待了参观游览人员1万多人次,吸引了大批的学习参观及休闲游览的人员前来,后续当地进一步健全了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旅游设施建设,为接待旅游者提供了条件;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区生态农业研究所(简称“热区所”)是位于元谋县南城的一家省级农业科研单位。1987年创建,目前已建成5060亩的3个集科学研究、试验示范、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不仅在蔬菜新品种与新技术推广、热带亚热带水果筛选示范、生态恢复与治理及能源植物开发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也为发展现代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吸引了大量的慕名而来的旅游者,更是周边居民休闲度假的好去处。另外,还有大水井—月胧村、橄榄村等地的乡村旅游也较具规模,形成了以农业带动旅游、以品牌带动需求的良好模式。 二、元谋县现代农业旅游的发展带来的启示 元谋县正是找准了现代旅游发展的趋势,也就是针对目前人们对绿色安全、生态养身的果蔬食品追求和需求,不知不觉吸引了大量的休闲度假型旅游者,有“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果;再利用坝区的光热资源、温泉水景、反季果蔬和花卉,以及良好的生态农业环境等,重点开发康体养生、避寒度假、农事体验等休闲旅游产品,吸引外地和周边城区居民前来养生度假;充分凸显生态果蔬种植基地的优势,充分发挥元谋“大菜园、大果园、大花园”的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生态农业观光游、绿色果蔬购物游、特色乡村休闲游、农作体验休闲游等特色旅游产品,促成了自身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探索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参考:1、突出特色、统一规划、有序发展,加强区域联合发展通过元谋县的旅游发展经验来看,我们在旅游开发中应突出特色,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进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促进旅游业有序发展。要按资源开发有先后,产品改造有重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突出特色、重点开发、逐步推进,以重点项目为契机带动发展;要加强部门协同和地区合作,有效整合“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不断完善旅游产业体系;统筹协调不同层次的区域旅游合作,促进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旅游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客源共享、优势互补;还要统筹协调城乡旅游发展,把旅游发展与城市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旅游景区、旅游小镇和特色旅游乡村的建设,促进信阳现代农业旅游的发展。 2、在规模效应基础上,培育宣传现代农业旅游品牌 在任何旅游发展过程中,形成规模才能产生更大的效应。元谋现代农业发展规模很大,全县都是蔬菜种植基地,种植品种多选择效益高的品种,且全县范围内各村之间因地域水文的差别,选种也有差别也有统一,观赏休闲体验价值高。在大规模的基础上培育和宣传现代农业旅游品牌,注重绿色、养生果蔬等食品的认证和宣传。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已经由旅游资源的竞争发展到旅游产品的竞争,并快速向旅游品牌竞争推进。加强旅游品牌培育,不仅能增加旅游资源的附加值,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而且通过旅游品牌来展现旅游地形象,给旅游者深刻的体会并得到旅游者的认可,从而产生持久的旅游品牌扩散效应。因此,在信阳的现代农业旅游开发建设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对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更要注重对旅游品牌的培育,通过科学构思和设计,精心打造和培育,努力把旅游产品建设成精品名牌,培育成唯我独有、难以模仿和竞争性强的旅游品牌。 3、注重科技研发与宣传 进一步奠定现代农业旅游基础元谋县先进的现代农业给其旅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仅在种植和输出规模上领先,在科技研发上也是国内国际领先的。元谋县热区所建有研究团队6个,专门进行果蔬新品种选育、生态植被恢复、生物质能等研究。20余年来,承担和参与包括国家科技攻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攻关与省基金等在内的各级重大项目70余项,收集和引进植物资源近2000余份,获得科技成果奖30余项,400余篇,出版专著15部,获技术发明专利权11项,获绿色食品认证10个,申请注册商标3个,制定地方标准13项,相关作物技术规程20余套,科技培训1500余场次,培训6万余人次,发放科普资料10万余册。科技创新与集成技术服务覆盖云南及四川攀枝花市共140多个乡镇,推广品种50多个,应用技术50多项,累计推广示范面积100余万亩,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近9亿元,为云南省热区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不仅如此,还多次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技术交流,积极引进优良品种,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影响力,为现代农业旅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注重休闲旅游氛围营造 在现代旅游业发展中,基于旅游体验的动机已超越商务、度假、购物、探险等旅游动机而居首位,说明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和期望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体现了旅游向更高的精神消费层次发展的趋势。这就要求在旅游开发中,既要重视对具有“体验性”的旅游新产品开发,并通过对现有旅游产品进行重新组合,增强“体验性”在旅游开发中的地位;又要注重旅游环境氛围的营造,在旅游过程中的食、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突出营造热情、好客、轻松、愉快和良好“体验性”的旅游氛围,满足旅游者通过旅游体验到不同的旅游特色的目的。现代农业旅游正符合这种体验旅游的特点,既能让旅游者体验乡村风情、现代农业的发展,又能亲口品尝绿色果蔬和特色小吃。云南省是个多民族多文化省份,早已营造出休闲的旅游氛围,赢得了旅游者的一致好评。因此,信阳要大力发展以现代农业旅游为代表的休闲度假游,也要注重休闲旅游氛围的营造。 作者:卢俊阳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环境问题小论文: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论文 摘要: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要完善立法,达到环境法制的科学化,可行化,用法律手段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公务员之家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环境问题小论文:环境问题复杂性的法律应对策略论文 论文关键词:环境立法环境问题现代性 论文摘要:环境问题的现代性将环境立法置身于复杂情境之中,环境法的“软化”正是立法上对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的必要应对。环境法的软化具体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让步于宽泛和灵活性的要求,框架性和指导性的规范内容增多,行政机关被赋予广泛的环境管理职能和行政裁量权。在环境立法的“软化”趋势中,协商合意日渐成为环境行政的主题词。 一、从框架性环境立法说起 在国内环境法讨论中,经常可以听到关于我国环境立法“过于原则和抽象,不易操作”的批评之声,并将之归因为我国立法机关过于强调立法“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这一归因自然有其合理性,但就环境立法领域而言,“宜粗不宜细”原则未必是唯一的、甚或主要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不存在该原则的指导,环境立法同样可能保有抽象、概括和灵活的特点。这既是一个显著的事实,同时也可能是立法技术处理的一种必需——事实上,已经有文献指出,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各国环境管理最显著的发展在于框架性结构环境法律的出现。框架性立法通常重视环境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原则的确立,合理的机构设置,环境政策的总体框架和规划等问题,有利于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一个概括、广泛而灵活的法律框架,同时,也留下了可操作性的质疑。 二、环境问题的现代性与框架性环境立法 那么,作为环境问题的立法应对,框架性立法是否可以避免?这得从环境问题的现代性本质说起。对于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有的将之归为人口增长;有的归为生活富裕;有的抱怨人的内在进取性;神父抱怨各种赢利,历史学家抱怨教会,政治家归罪于技术,环境主义者归罪于政治家们或者资本主义,还有个别观察家归罪于每个人自身。在所有这些原因的背后,我们注意到,现代化仍然难脱其咎。 在加拿大社会学学者大卫。莱昂(DavidLyon)的著述中,现代化是一种与技术导向的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社会政治演进方式的概括,而现代性,则是那些演进所积累的结果。正如许多学者和思想家所看到的,现代性成功地开创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导致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变迁,但同时它也生产出否定和对抗自身的条件。现代性是一柄双刃剑,一面是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市化;另一面的阴暗中,除了马克思指出的资本主义背后的暴力、压迫和剥削;杜尔凯姆指出的混乱和迷失;韦伯指出的官僚制铁笼的奴役,齐美尔笔下的陌生人社会等等以外,还有日亦凸现的环境危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公害事件的发生,往往与工业化快速发展如影相随。不少城市居民突然发现自己笼罩在光化学烟雾中;农民对有毒的杀虫剂忧心忡忡;一些人抗议原子弹和核电站的射尘威胁;另一些人则遭受着体内高水准的铅或汞引起的痛苦。工业革命发源地英国和工业化快速发展国家日本、美国等国频频发生的公害事件,一件比一件让人触目惊心。在当今经济发展已经驶入快车道的中国,水问题已经相当突出:在中国617个城市中,近300个城市面临水资源匮乏(应当附带说明的是,这种匮乏并非水资源总量的匮乏,而是水资源的可用性和安全性的匮乏);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中国主要河流5万公里长,已经有80%的河段由于污染不适合鱼类生长。由此可见,环境问题从一开始就作为现代化的副产品呈现于世,其本质是现代性的问题。 环境问题的现代性本质首先决定了其矛盾的社会属性。用社会学的语言表达,矛盾性是“将某一客体或事件归类于一种以上的范畴的可能性,是一种语言特有的无序,是语言应该发挥的命名(分隔)功能的丧失”。在鲍曼那里,矛盾性和秩序都是现代实践的产物,现代实践的出发点是要追求秩序,消除矛盾,然而矛盾性却在现代权力的每一次胜利中不断强壮。现代性的这一性状在环境问题上得到充分的体现——我们不难注意到,环境问题往往当前性和滞后性并存,广域性和区域性共在,与经济开发活动相生相克,依赖技术处理的同时却又缠绕于技术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 环境问题的现代性还意味着环境问题与风险性密切相关。根据著名社会学家贝克(UlrichBeck)的风险社会理论,我们正处在从古典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过程中,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是这一过程中的标志性概念。从近年国际国内因温室气体削减、疯牛病、禽流感、致癌物质等诸多环境风险而产生的紧张和冲突来看,各国政府机关在进行环境风险管制时,都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担负着效率、回应和前瞻使命的公共机构,究竟如何在浩瀚的风险海洋中甄别应当予以管制的环境风险,并选择明智合理且卓有成效的控制手段呢?不管是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还是环境法学,回答这些问题都无法绕开风险评估的环节,并且在这个问题上都极易陷入不确定性的泥潭。 上述环境问题的风险性、矛盾性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环境问题注定了属于复杂性问题。复杂性意味着非线性、不确定和偶然因素的大量存在,以及人类面对复杂系统的无知。早在20世纪70年代,康芒纳即向人们揭示,人口、富裕和技术,都在加剧环境危机。这三个因素并非各自静止存在、单独对环境发生作用,而是变动不居,交互作用,以乘积而非简单相加的方式促使污染增长。现代工业化的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形形色色的中心,有着不同的规模和特征,从人口密集的城市到人口相对稀少的村庄,生活其中的人们可能都在追求不同合作或冲突的利益。工商业发展、货物流通和服务、交通联系、生活方式选择,各自以不均衡的方式作用于各种环境媒介,构成异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我们很难真正了解所有这些作用元素相互之间的关联性。 了解到自然和社会的这种复杂性和非线性特征,对于环境风险的控制无疑是必要的。至少,需要人们借此反思传统的线性思维和行为模式,对某一事件或结果事先放弃简单、唯一的因果论。克劳斯。迈因策尔指出,物理的、社会的和精神的实在都是非线性的和复杂的,因此应当注意我们的行为的严重后果。在一个非线性的复杂的现实中,线性思维是危险的。我们需要一个生态学和经济学之间有着良好均衡的复杂系统。这要求我们在反思惯有的线性思维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对复杂性和非线性的环境问题的管理和控制方式。 三、环境立法“软化”的具体表现 从立法实践来看,环境法的“软化”正是立法上对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的应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环境法律规范不约而同地体现出这样一种趋势。 第一,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让步于宽泛和灵活性的要求,框架性和指导性的规范内容增多。如日本环境法中大量存在的有关公害防止的事业法的规定、有关行政指导和公害防止协议的规定;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都明显具有“软法”的特点。 原田尚彦指出,如果公害控制只是规定严格义务,很多情况下很难达到目的,不少情况下需要参考地方的自然社会条件、产业特点,依靠行政指导、企业合作,适宜地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在日本的公害控制实践中,依靠法令和条例的权力性限制不过是极小部分,大多数都是通过行政指导、缔结公害防止协定等多种非权力性行政手段的实施才有效地得以实现。 第二,行政机关被赋予广泛的环境管理职能。环境问题的现代性不仅仅决定了框架性环境立法在所难免,其所包含的广域性、滞后性和公共性因素还决定了环境损害的事后私法救济无力,环境问题更多地依赖于环境行政措施解决。在日本,大多数公害受害者不愿通过需要严格的程序、耗费钱力的裁判程序,而希望通过行政机关的专门知识和作为公共机关的信誉、有时依靠其政治力量,使问题简易迅速而且廉价地得到解决。学者因而总结,环境行政的必要性在于:在具有复合性、广域性的产业公害和城市公害的情形下,通常原因发生者、受害者都是不特定且多数的,基于以个人主义法理为依据的过失责任主义的私法解决办法有其限度,人们认为需要行政措施;司法救济原则上是事后救济,而且以金钱赔偿损害。因此,作为对人身生命、自然环境的侵害救济,是不充分的;通过诉讼谋求解决,需要花费时间,而且对违法性和因果关系作出立证,困难很多;此外,行政施行的各种事业,有时甚至会构成环境破坏的原因。类似的情形在美国同样存在:法院职能的局限性,以及诉讼和诉讼制度的局限性(诉讼的个别、偶然性、抗辩制的对抗性、举证障碍、侵权法救济不足、以及诉讼代价高昂)都限制了通过司法途径控制环境危机的有效性。由于环境危机的广泛性和深刻性,控制和消除环境危机成为美国联邦和各州行政部门的职能。法院在控制环境污染或环境危机方面虽然能够发挥一定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同行政部门的规划和计划职能和日常管理职能的作用相比就是次要的了。只有全面、系统和持续的控制才能有效地控制环境危机,而这种全面、系统、日常和持续的控制只有通过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活动才能实现。此外,现代环境法中实践风险预防原则(或理念)也十分需要行政机关的事前介入。典型的环境预防措施如环境政策以及环境行政计划。因而,环境法律规范的内容侧重于规定环境管制体制、措施以及相关责任,主要为环境行政提供依据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制约,对环境行政手段十分倚重。 第三,行政机关被赋予广泛的裁量权。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环境法律规范的框架化、不确定性和不完备性凸现,环境法倚重行政措施胜过司法措施,环境行政机关的裁量自由得到彰显。这既是社会环境的客观需要,也是立法技术上的一种必要处理。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由于现代社会变迁迅速、复杂,现代行政范围大、技术性高,造成了立法机关面临立法技术和价值选择的困难,基于灵活性、机动性、专业性和实验性的考虑,立法机关授予行政机关广泛的裁量权。美国学者斯图尔特(RichardB.Stewart)指出,行政裁量权的产生不外乎以下三个原因:第一,立法机关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在特定领域内享有完全自由的选择权;第二,由于制定法的含糊、概括或模棱两可而导致行政机关裁量权的客观存在;第三,由于立法机关排除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而产生事实上的裁量权。具体到环境行政领域,由于其相对于其他的管制领域尤为复杂,其所具有的科技关联、广度利益冲突、隔代平衡以及国际关联特点,同时意味着环境问题的处理对专业行政机关和专业行政人员的高度依赖。单就环境标准一项来说,由立法机关直接制定各类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是不可想象的,只可能由专业机关利用其专门知识识别污染物,并根据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管制污染物可能对经济的影响而确定执行标准。美国有学者指出:尽管在理论上,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完全可能通过由法院实施的私人责任规则而得到解决,但是,该方案实行之中的困难和缺陷已经使得负责的观察者赞同集中化、专门化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认为其是处理环境问题过程中的一个必要因素。公务员之家 在复杂的环境问题面前,环境行政裁量权的产生在所难免,不同法治背景中存在的只是环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对环境行政裁量权的约束方式和程度的区别。不过,这一点在环境立法中有时难免被忽略,如我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显然就没有意识到保留必要裁量空间的意义,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对“2000年实现淮河水体变清”的目标予以明确确认,虽然实现了法规的明确化要求,但是这一规定实质上存在着对裁量权不适当的限缩,存在管制过度的缺陷,排除了具体执法部门对于淮河治污目标再行调节的灵活性。 四、结语 英国利物浦大学复杂性研究中心学者罗伯特。葛耶(RobertGeyer)在2005年一次复杂性研究专题学术会议发言中,分别总结了有序模式下的法则和复杂模式下的非生命系统、生命系统和意识系统的黄金律,指出,有序模式的法则包括因果律、简化论、可预见性和决定性;而复杂模式下的非生命系统、生命系统和意识系统的法则基本远离了有序模式确定和可预见的线性特点,走向非线性、不确定性、突现性和阐释性。在复杂模式下,单一因果性消失了,简化论、可预见性以及决定性遭到根本的质疑,新的法则得以生成:有限的因果性、简化论被整体论所融合、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并存、可能性取代了决定性、大量的偶然性突现、阐释性取代了规律总结。由此可以预期,当所有这些法则渗入到环境法体系中,环境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决策者很可能因为理性和信息的不足,不得不舍弃既往的全能形象,以公共理性和政治过程弥补个人理性和法律程序的不足,致力于追求裁量结果的“妥当性”而非“正确性”,环境管制因而更多地蒙上协商、合意的色彩。 环境问题小论文:经济发展中的环境问题研究论文 关健词:经济发展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中国一直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孰轻孰重的争议。中国环境保护法规的不足,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等等因素阻碍了中国政府有效地寻求一个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适当方法。本文首先阐述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之后评述了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中形成的污染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发展的几点对策,以求寻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 一,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1能源污染。中国经济发展主要是以重工业发展为核心进行的,而重工业企业为追求生产数量与规模,多数采取低能源成本的生产方式,对能源的使用不彻底,也没有配套的除污设施,企业的生产行为就象是在进行一次次的能源浪费,使得能源资源本不富饶的中国面临更多资源保护与环境控制方面的问题。 2大气污染。中国的主要能源供应资源仍然是煤,中国是世界煤消费最大国,同时还是世界原油消费第二大国。我国目前的空气污染相当于发达国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严重时的水平。大气污染以煤烟性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二氧化硫,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70%。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全国大、中城市的总悬浮微粒和降尘基本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中国人民的健康带来破坏性影响。 3水污染。中国城镇供水面临很多的问题,据统计,在660个大中型城市中,约有400个已存的各种各样的水问题;有1/4已达到警界标准。地下水资源已被渐渐污染,还有20%的水资源已无法再生为清洁水。而这所有的水问题都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4劳动力污染。企业大规模的生产必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这种对劳动力的需要似乎与环境保护没有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重工业生产的产品多为非技术型产品,其生产岗位对劳动力没有技术上的要求,因而生产过程中对能源、资源的浪费较大。但是由于这些劳动力密集的工业还可以减少国家的就业压力,因而其环境污染问题更易被忽视,使得环境污染问题自然退居经济发展之后,使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面临更多来自经济发展需求的压力。此外,在改革进程中。由于政府已经逐步消除人口移动的限制,使更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工业企业,中国的城镇人口增加,到2004年。中国城镇人口近总人口的42%。这使得中国城市人口进一步集中。这种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其代价是中国可耕种地面积的大量减少。同时还会产生粮食生产力的危机。城镇化的发展还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企业劳动力为适应企业的发展,必须选择一种更为高质而快捷的生活方式。这促使粮食生产部门使用更多的化肥和农药来满足这种生活方式,这会使更多的江河湖海受到污染。土地污染也会更为严重。 5垃圾污染。我国废弃物排放量大,工业废渣和城市垃圾大都堆积在城市的郊区和河流荒滩上,已成为严重的污染源,由于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低。累计堆存量达65亿吨,占地5万余公顷,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2%。全国有2/3的城市陷于垃圾围城。此外,随着中国化学工业的发展,有毒有害废弃物也有所增长。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都未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和科学的安全处置,成为中国亟待解决并具有严重潜在性危害的环境问题。 二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最近20多年,中国经济持续以年平均9%的增长率高速增长,但是今后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巨大的障碍,除了技术进步之外,最大障碍就是资源和环境因素。虽然进入2003年后。新一代领导人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着手予以解决,然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种种冲突却使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容乐观。 我国的经济发展一开始就埋下了环境污染的祸根。一直以来,中国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倾斜”,国内许多政策措施都体现出经济发展为首任的思想,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过程中,中方代表即表示“国的首要问题是消灭贫穷,发展经济,中国政府不可能执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除非是经济发展了”。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任何浪费污染环境的做法都可以借“发展经济”之名毫无阻碍地通行。错误的政绩观把“吸引外资”和“出口”当成了考核官员“政绩”的首要指标,出口污染环境的产品受到优惠的“出口退税”的公然鼓励,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奉为上宾。并得到低税率的优惠。在这种环境换发展的政策指导下,中国当然会面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困境,高速的经济增长变为不可持续。 中国人均土地面积和资源储量都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中国要想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投入更多的治理资金与技术资金促使企业使用最能保护环境的生产方法,有效利用资源。而我国各企业及政府部门对经济数量的追求往往让他们忽略或放弃了这部分投入,致使我国环境保护及相关资金支持和技术发展严重落后。我国在九五计划期间,政府拿出了360亿(约45亿美元)主要用于污染控制和防治,这是近两倍于六五、七五和八五计划986-2000)之和的环保投资,然而这一数据仍然低于1%的GDP数量。“十五期间”环境污染投资首次突破GDP的1%。达到1.18%。但这一投入并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基本需要。据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每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占GDP的百分之四到八,再加上生态破坏带来的损失,总的占到GDP的百分之十三到十五。在《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中指出。中国2004年全年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占全年GDP的3.05%,治理成本占GDP的1.80%,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虚拟治理成本),占当年GDP的1.80%。这一切资金要求与我们现有的投人数额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资源短缺的约束,但这只是表面现象,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种粗放型的方式。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靠资源的大量投入,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产生了一种资源约束的错象。而且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也造成我国产品结构、进出口技术结构各方面严重失调,其发展的最终结果都将导致环境的急剧恶化。如果我国有好的市场经济,转变了现在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那么,就会促使技术的不断进步,能不断地开发出新的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时,资源约束的现象才会真正消失。 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中国2l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1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来抓,加强各部门合作,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实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同时,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代替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 2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来抓,分配更多的资金与技术资源给环保产业,加快先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体系,将环境保护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化进程,逐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积极推动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保产业宏观调控和运行体系。公务员之家: 3把循环经济的发展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彻底放弃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有效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循环经济的发展与传统的回收利用不同,它不是依靠计划安排来实现废旧物资的回收再生,而是通过法规和标准的严格执行,通过市场运作来发展的。因此,在循环经济的建设过程当中,我国还需不断加强环境法体系的建设工作,并赋予相关工作部门有效的执行权力,在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框架下,有效推行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 4把国际合作视为解决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工具,通过官方和非官方的各种渠道,通过政策讨论与对话推动我国在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在环境政策、管理、技术及方面的能力,积极引进环境保护资金和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动力与支持。 环境问题小论文: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理论界对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争议已久,产生了各种说法与解释;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必将影响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影响对外贸易。合适的政策措施有利于解决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与环境之间的问题。 关键词:环境效应;自由贸易;产业国际竞争力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又一次激起国际社会对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的重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使人们更加关注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争 国际贸易的开展对环境保护是有利还是不利呢?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贸易论者与环境保护论者两派观点。他们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自由贸易论者 自由贸易论者强调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认为世界经济的改善应依赖于个人财富的增加,而增加个人财富的最佳途径是允许个人按照自己的选择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标。在对待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上,自由贸易论者认为贸易自由化将有益于环境的改善,他们的论证依据如下:(1)贸易自由化能促进经济繁荣,增加用于环境保护的资源;(2)自由贸易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产生;(3)贸易自由化促使环保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利于减轻环境压力。在自由贸易者看来,贸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环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环境政策设计不当造成了贸易与环境政策之间的紧张,环境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与自由贸易并不矛盾。环境保护论者反对自由贸易,是因为他们对环境政策和自由贸易的实质理解有误,但阻碍自由贸易必将带来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环境保护论者 环境保护论者关注整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强调整个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个人的长远利益;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个人有时需要牺牲眼前的利益。环境保护论者认为:(1)贸易扩大经济活动规模,增加了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存在越境污染时,自由贸易也使其他国家的环境恶化;(2)贸易规则凌驾于环境政策目标之上,会导致环境标准降低。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在污染产业会具有竞争优势,因而促使要素流动到污染成本支出较低的这些国家,使其成为污染的避风港;(3)危险品国际贸易会危害环境,废物进口国比出口国在废物处理与储存方面更不具有优势,废物出口使这些国家没有动力去制定环境政策来减少废物产生;(4)贸易需要运输,这将增加能源使用,从而破坏环境。所以,环境保护者认为要强化贸易成员国制定环境政策的权利,并主张制定相应的国际环境协议及限制性贸易措施来处理贸易带来的环境问题。 两派在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上的观点迥异,这是由于他们看待问题的视角不同,在涉及到环境问题的国际贸易过程中,经济学者对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环境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二、环境保护与产业国际竞争力 环境保护必将影响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基于实证研究的结果,学术界对环境保护与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三种有代表性的理论假设。 (一)“环境竞次理论” 该理论认为,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待环境政策强度和实施环境标准的行为类似于“公地悲哀”的发生过程,其逻辑基础是“囚徒困境”,即每个国家都担心他国采取比本国更低的环境标准而使本国的工业失去竞争优势,为避免遭受竞争损害,国家之间会竞相采取比他国更低的环境标准和次优的环境政策,最后的结果是每个国家都会采取比没有国际经济竞争时更低的环境标准,从而加剧全球环境恶化。 (二)“污染避难所假说” 如果在实行不同环境政策强度和环境标准的两国或多国间存在自由贸易,那么,实行较低环境标准的国家企业所承受的环境成本较低。由于具有较高环境政策强度和高环境标准国家的高污染企业较高的环境成本,这些企业会倾向于将高污染行业投资到较低环境政策强度和低环境标准的国家,从而造成污染产业在不同环境标准国家间的转移。 (三)”波特假说” 波特等人认为,短期内,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会提高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长期内,由于环境压力的刺激,企业在进行环境投资改造的同时,会改进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且环境条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减少疾病的发生,这些积极因素有利于降低环境因素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的提高。这些理论假设提供了解释环境保护对国际竞争力影响的分析框架,对构建计量模型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 三、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对国际贸易中环境效应进行了分析,后来的学者们多用他们的分析方法研究贸易的环境效应,并将其分解为结构效应、规模效应和技术效应。 (一)三种效应的界定 1.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源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在传统比较优势分析中将环境因素包含进来,是指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进行,专业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围内进行,原来自给自足的国家会专业化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出口,同时进口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对于一国环境来说,如果出口部门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进口生产部门,那么该国将从扩大的出口中获得正的结构效应;反之,如果进口生产部门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门生产活动,则该国将从规模缩小的出口中获得负的结构效应。这样,国际贸易活动的开展使得污染产业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重新配置,将污染问题从“清结”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转移到具有比较劣势的国家。 2.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是指,在生产活动的污染系数和产业结构布局一定的条件下,国际贸易活动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规模,从而增加了污染环境的产品产量,增加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规模效应使得国际贸易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3.技术效应 技术效应是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清洁环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货币购买以对环境负责的方式生产出来的产品,促进生产厂商对清洁生产过程的投资,新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被应用于生产,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灵”时,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法规,降低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环境效应分析 国际贸易活动对环境的最终影响是三种效应综合影响的结果,对这三种效应的分解有利于人们明确哪种效应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国家间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在征收不同税率污染税的前提下,污染工业将向南方国家转移,结构效应使北方国家的污染减轻而南方国家的污染加重;国际贸易促进经济活动扩张,规模效应降低了两类国家的环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两国政府提高污染税税率的行为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技术效应发挥着作用。如果对清洁环境需求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的增长速度,理论上说,技术效应有可能抵消规模效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但是 ,对南方国家来说,较低的环境标准使它们在污染产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且也因为它们较低的环境标准,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将会超过技术效应对环境的正面影响。因此,贸易自由化减轻了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而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 我国学者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刘力(2005)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效应作了相关研究,综合前人的研究结果将贸易的环境效应解释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收入效应、产品效应和法规效应六个方面,其产品效应是对前人研究的补充,指与产品性质相关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产品效应与技术效应密切相关,贸易产品本身或其生产技术若是环境友好的,该产品的贸易带来正的环境效应;另一方面,如果贸易增加了有害物质的国际扩散,或贸易产品是濒危物种,就会对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四、政策建议 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虽未达成有实质约束力的协议,但此次峰会所激起的各界对环境的关注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她的成功。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不仅是提高一国国际竞争力、顺利开展对外贸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为达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当前与长期来看,需要国际社会和各国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国际贸易体系与环境保护体系。 (一)加强对发展中及不发达国家的援助 根据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环境污染指数同人均收人之间呈倒u型曲线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环境状况逐渐恶化;当达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是因为,当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人们开始较多地关注对环境服务的消费,且已具备了改进生产工艺的技术和资金,能够对降低环境污染指数有所作为。南方国家的人均收人远低于北方国家,当北方国家已对减少环境污染采取措施时,南方国家却在担心经济增长速度。即使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关注不是特别强烈,南方国家也普遍缺少改进生产工艺的技术与资金支持。全球环境质量的提高需要发达国家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援助。 (二)加强南北环境合作与协调 由于南北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有着不同看法,南北国家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国际环境立法等方面存在对立与分歧,需要南北国家进行环境政策的协调与合作。环境政策必须协调好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创新制度激励机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和加强全球范围的国际环境合作。一方面应加强国际环境管理措施的协调,重点是环境管理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加强环境标准的协调,减少由于不同环境标准造成的贸易摩擦。当前管理环境的国际措施存在只注重程序,缺乏强制性的缺点。虽然环境政策的国际协调还面临着如各国对环境协调的概念理解上的差异、协调方式、协调范围和协调的优惠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环境管理措施的国际协调已经开始,包括国际范围内的环境政策协调(如ISO14000)、区域内的环境政策协调(如欧盟生态管理及审计制度(EMAS))等。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广泛应用必将带来全球环境标准的协调统一,环境政策的国际协调将成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削弱环境的外部性 环境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环境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和不公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自觉行为不能将这种外部性内部化,需要加强政府干预,建立环境资源市场,运用财政手段,通过税收、补贴等使环境的外部性起到调节价格的作用,对私人边际成本进行调解,使经济活动主体的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成本,使厂商在生产经营中充分考虑环境外部性,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对私人厂商征收环境税,通过实施环境税收制度,赋予环境资源一个合理价格,使企业把环境价格纳入到生产经营成本,实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达到将环境污染外部不经济的内部化的目的。征收环境税可以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过渡破坏,而对改进生产工艺的补贴则可以促进清洁技术的使用,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环境的可能性。 环境问题小论文: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理论界对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争议已久,产生了各种说法与解释;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必将影响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影响对外贸易。合适的政策措施有利于解决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与环境之间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环境效应;自由贸易;产业国际竞争力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又一次激起国际社会对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的重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使人们更加关注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争 国际贸易的开展对环境保护是有利还是不利呢?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贸易论者与环境保护论者两派观点。他们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自由贸易论者 自由贸易论者强调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认为世界经济的改善应依赖于个人财富的增加,而增加个人财富的最佳途径是允许个人按照自己的选择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标。在对待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上,自由贸易论者认为贸易自由化将有益于环境的改善,他们的论证依据如下:(1)贸易自由化能促进经济繁荣,增加用于环境保护的资源;(2)自由贸易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产生;(3)贸易自由化促使环保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利于减轻环境压力。在自由贸易者看来,贸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环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环境政策设计不当造成了贸易与环境政策之间的紧张,环境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与自由贸易并不矛盾。环境保护论者反对自由贸易,是因为他们对环境政策和自由贸易的实质理解有误,但阻碍自由贸易必将带来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环境保护论者 环境保护论者关注整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强调整个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个人的长远利益;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个人有时需要牺牲眼前的利益。环境保护论者认为:(1)贸易扩大经济活动规模,增加了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存在越境污染时,自由贸易也使其他国家的环境恶化;(2)贸易规则凌驾于环境政策目标之上,会导致环境标准降低。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在污染产业会具有竞争优势,因而促使要素流动到污染成本支出较低的这些国家,使其成为污染的避风港;(3)危险品国际贸易会危害环境,废物进口国比出口国在废物处理与储存方面更不具有优势,废物出口使这些国家没有动力去制定环境政策来减少废物产生;(4)贸易需要运输,这将增加能源使用,从而破坏环境。所以,环境保护者认为要强化贸易成员国制定环境政策的权利,并主张制定相应的国际环境协议及限制性贸易措施来处理贸易带来的环境问题。 两派在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上的观点迥异,这是由于他们看待问题的视角不同,在涉及到环境问题的国际贸易过程中,经济学者对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环境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二、环境保护与产业国际竞争力 环境保护必将影响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基于实证研究的结果,学术界对环境保护与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三种有代表性的理论假设。 (一)“环境竞次理论” 该理论认为,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待环境政策强度和实施环境标准的行为类似于“公地悲哀”的发生过程,其逻辑基础是“囚徒困境”,即每个国家都担心他国采取比本国更低的环境标准而使本国的工业失去竞争优势,为避免遭受竞争损害,国家之间会竞相采取比他国更低的环境标准和次优的环境政策,最后的结果是每个国家都会采取比没有国际经济竞争时更低的环境标准,从而加剧全球环境恶化。 (二)“污染避难所假说” 如果在实行不同环境政策强度和环境标准的两国或多国间存在自由贸易,那么,实行较低环境标准的国家企业所承受的环境成本较低。由于具有较高环境政策强度和高环境标准国家的高污染企业较高的环境成本,这些企业会倾向于将高污染行业投资到较低环境政策强度和低环境标准的国家,从而造成污染产业在不同环境标准国家间的转移。 (三)”波特假说” 波特等人认为,短期内,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会提高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长期内,由于环境压力的刺激,企业在进行环境投资改造的同时,会改进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且环境条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减少疾病的发生,这些积极因素有利于降低环境因素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的提高。这些理论假设提供了解释环境保护对国际竞争力影响的分析框架,对构建计量模型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 三、贸易的环境效应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对国际贸易中环境效应进行了分析,后来的学者们多用他们的分析方法研究贸易的环境效应,并将其分解为结构效应、规模效应和技术效应。 (一)三种效应的界定 1.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源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在传统比较优势分析中将环境因素包含进来,是指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进行,专业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围内进行,原来自给自足的国家会专业化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出口,同时进口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对于一国环境来说,如果出口部门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进口生产部门,那么该国将从扩大的出口中获得正的结构效应;反之,如果进口生产部门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门生产活动,则该国将从规模缩小的出口中获得负的结构效应。这样,国际贸易活动的开展使得污染产业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重新配置,将污染问题从“清结”产业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转移到具有比较劣势的国家。 2.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是指,在生产活动的污染系数和产业结构布局一定的条件下,国际贸易活动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规模,从而增加了污染环境的产品产量,增加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规模效应使得国际贸易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3.技术效应 技术效应是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清洁环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货币购买以对环境负责的方式生产出来的产品,促进生产厂商对清洁生产过程的投资,新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被应用于生产,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灵”时,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法规,降低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环境效应分析 国际贸易活动对环境的最终影响是三种效应综合影响的结果,对这三种效应的分解有利于人们明确哪种效应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国家间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在征收不同税率污染税的前提下,污染工业将向南方国家转移,结构效应使北方国家的污染减轻而南方国家的污染加重;国际贸易促进经济活动扩张,规模效应降低了两类国家的环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两国政府提高污染税税率的行为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技术效应发挥着作用。如果对清洁环境需求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的增长速度,理论上说,技术效应有可能抵消规模效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但是,对南方国家来说,较低的环境标准使它们在污染产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且也因为它们较低的环境标准,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将会超过技术效应对环境的正面影响。因此,贸易自由化减轻了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而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 我国学者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刘力(2005)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效应作了相关研究,综合前人的研究结果将贸易的环境效应解释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收入效应、产品效应和法规效应六个方面,其产品效应是对前人研究的补充,指与产品性质相关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产品效应与技术效应密切相关,贸易产品本身或其生产技术若是环境友好的,该产品的贸易带来正的环境效应;另一方面,如果贸易增加了有害物质的国际扩散,或贸易产品是濒危物种,就会对环境产生负面效应。 四、政策建议 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虽未达成有实质约束力的协议,但此次峰会所激起的各界对环境的关注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她的成功。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不仅是提高一国国际竞争力、顺利开展对外贸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为达到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当前与长期来看,需要国际社会和各国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国际贸易体系与环境保护体系。 (一)加强对发展中及不发达国家的援助 根据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环境污染指数同人均收人之间呈倒u型曲线关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环境状况逐渐恶化;当达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是因为,当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人们开始较多地关注对环境服务的消费,且已具备了改进生产工艺的技术和资金,能够对降低环境污染指数有所作为。南方国家的人均收人远低于北方国家,当北方国家已对减少环境污染采取措施时,南方国家却在担心经济增长速度。即使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关注不是特别强烈,南方国家也普遍缺少改进生产工艺的技术与资金支持。全球环境质量的提高需要发达国家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援助。 (二)加强南北环境合作与协调 由于南北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有着不同看法,南北国家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国际环境立法等方面存在对立与分歧,需要南北国家进行环境政策的协调与合作。环境政策必须协调好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创新制度激励机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和加强全球范围的国际环境合作。一方面应加强国际环境管理措施的协调,重点是环境管理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加强环境标准的协调,减少由于不同环境标准造成的贸易摩擦。当前管理环境的国际措施存在只注重程序,缺乏强制性的缺点。虽然环境政策的国际协调还面临着如各国对环境协调的概念理解上的差异、协调方式、协调范围和协调的优惠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环境管理措施的国际协调已经开始,包括国际范围内的环境政策协调(如ISO14000)、区域内的环境政策协调(如欧盟生态管理及审计制度(EMAS))等。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广泛应用必将带来全球环境标准的协调统一,环境政策的国际协调将成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削弱环境的外部性 环境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环境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和不公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自觉行为不能将这种外部性内部化,需要加强政府干预,建立环境资源市场,运用财政手段,通过税收、补贴等使环境的外部性起到调节价格的作用,对私人边际成本进行调解,使经济活动主体的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成本,使厂商在生产经营中充分考虑环境外部性,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对私人厂商征收环境税,通过实施环境税收制度,赋予环境资源一个合理价格,使企业把环境价格纳入到生产经营成本,实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达到将环境污染外部不经济的内部化的目的。征收环境税可以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过渡破坏,而对改进生产工艺的补贴则可以促进清洁技术的使用,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环境的可能性。 环境问题小论文:环境问题经济生态技术分析论文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环境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环境政策的创新:与市场的整合;更好地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机制可以有效率地配置资源,但要有一系列严格的条件、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国际的启示、环境政策的经济学基础、综合利用资源等,具体资料请见: 提要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问题之一。环境问题给全球的经济和生活带来了许多的障碍,日益恶化的环境形势已经将人类逼上了危险的境地。要更好地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很好地解决环境问题。 关键词:环境问题;经济学;生态技术 一、环境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 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机制可以有效率地配置资源,但要有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亚当·斯密所描绘的神奇的“看不见的手”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如果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时,就出现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就是市场机制的某些缺陷造成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使市场不能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环境问题上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 (一)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环境既包括生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环境实物资源,也包括环境容量、生态平衡和调节、空气质量等环境质量资源。其中一些资源可以被所有人共用,一些资源被一部分人共用,还有一些资源被私人利用。这就涉及到环境的物品属性分析。经济学根据物品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消费的竞争性,把物品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是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竞争性的物品,公共物品是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共有资源是具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的物品。将物品属性分析引入环境领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环境质量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像清新空气就是最纯粹的公共物品,既无消费的竞争性和也无排他性。即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影响其他人对同一环境物品消费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一个人不论付费与否,都不能从这一环境物品的消费中被排除出去,即环境质量作为公共物品,使得无法、很难或不必对其进行收费,私人企业赚不到利润,市场机制就无法激励其减少空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来提供清新空气这一公共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是失灵的,必须政府干预,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 2、环境资源的共有资源属性。像森林、地下水、野生动物等就是典型的共有资源,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由于共用资源产权不明以及不能或很难向使用共用资源的人收费,即人人都可以自由取用而不负担成本,必然导致环境资源消费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滥用环境资源。以我国的草场为例,由于草场属于共有资源,任何牧民都可以随时到牧场免费使用牧草,牧民们为了从牧场上获取最大收益,竞相增加畜牧数量,结果导致出现过度放牧现象,导致草场退化,甚至毁灭性破坏,这就是“公地的悲剧”。经济学分析认为,当今社会,资源的枯竭、生态的恶化,与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有密切关系。 (二)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环境污染是指经济活动的污染物或污染因素排入环境,超过环境容量和环境的自净能力,使环境质量恶化。“外部性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的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或利益。”经济学认为,“市场之所以能有效率的运作,是因为价格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双向传递了信息。然而,有时市场价格并不反映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当一种生产或消费活动对其他生产或消费活动产生不反映到市场价格中的效应时,就存在外部性。”外部性的内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当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不是通过影响价格而影响另一个企业或个人的环境时,便有了外部性存在;(2)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价值规律无法发挥作用,导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这种非市场性的影响,对社会有利的称为正外部性,对社会不利的称为负外部性。将外部性理论引入环境领域,实质是把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活动放到环境-经济复合系统中考察,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环境污染是一种典型的负外部性,产生了不能全部反映到市场交易价格中去的额外社会成本。如上游化工厂向河流中倒入废酸液,使下游的游乐场所不能用于游泳或钓鱼。由于无须向任何人赔偿损失,从而导致外部不经济的产生。由于环境污染并不构成私人生产成本,必然出现企业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这一差异被转嫁给社会和公众,外部性成本的顺利转嫁,必然导致这种带有负外部效应的物品的过度供给行为,使资源配置扭曲,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社会福利损失。 二、环境政策的创新:与市场的整合 (一)国际的启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环境问题既要用足市场机制,又要依靠政府干预,但政府的干预应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为前提,以弥补市场的功能缺陷。近10年来,西方国家环境政策手段已经开始由传统的命令——控制型手段向基于市场的经济手段转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1年提出的《关于在环境政策中使用经济手段的建议》,建议成员国更加广泛、坚定地采用经济手段,以作为其他政策手段的补充或替代。该建议提出了4类经济手段供成员国参考:一是环境税和收费;二是许可证交易;三是押金制度;四是财政补贴。该建议推动了经济手段在欧美国家的应用。 目前,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已有许多国家征收环境税,尤其是欧盟一些国家,已将环境税作为优先使用的环境政策工具。环境税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凭借其主权权力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个新税种。它主要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税和有污染的产品税两种。前者如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税;后者如含铅汽油税、含氯氟化碳产品税。发达国家现在应用最广泛的环境税是燃料环境税,如对含铅、无铅汽油实行差别税,对含硫、含碳燃料征收硫税、碳税等。 对我国来说,应借鉴发达国家对污染大户课征高额环境税的做法,大幅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待条件成熟再逐步向环境税过渡。排污收费标准的提高和收费方法的改革,在短期内可能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社会、对整个城市的发展是有利的,可以促进企业积极开动脑筋来控制污染,降低环境成本,最终也能使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得以提高。 (二)环境政策的经济学基础。环境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起源于20世纪初关于福利经济学的分析,以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所表述的政策措施为代表,即为了消除外部效应,对产生负外部效应的单位征税或收费,对产生外部正效应的单位给予补贴,这就是“庇古手段”。虽然这种环境经济政策需要政府对费额、税率制定的科学性,但对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会产生动态有效的刺激,促使企业开发新技术,新的环境友好产品和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因为每一单位的污染削减,都将以节税的形式得到回报。随着20世纪七十年代著名学者科斯的“产权理论”的兴起,运用“科斯定律”来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很大发展。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指出,污染问题是相互的,因为制止污染也会给企业造成损失。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换可以看作是一种权利(产权)的交换,那么污染权也能够交换,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来使污染问题达到最有效率的解决。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排污权交易、自愿协商为代表的“科斯手段”。排污权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的自发的趋利避害本能和市场交易工具,在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环境保护。即政府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根据排污许可证向特定地点排放特定数量的污染物,排污权是可以买卖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排污权。“科斯手段”的管理成本低,有利于刺激企业革新技术,减少污染排放,以多余的排污权在市场交易而获得利润回报。 综上所述,环境经济政策与命令控制型政策相比较,命令控制型政策需要直接决定污染控制,需要实施者监测污染物排放,具有强制性,以政府行为为主;而环境经济政策是为污染控制提供财政上的激励,不需要实施者监测污染物排放,具有诱导性,以经济主体参与为主。通过要么在污染者与公众之间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如环境税收或收费、财政补贴和产品税等;要么创建一个新的市场,如排污许可权交易,使经济主体以他们认为最有利的方式对财政刺激作出自主反应,从而达到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两者关系的目的。 三、更好地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综合利用资源 1、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有的国家发展以节能、节材、节水、节约资本等重效益、重品种、重质量的工业生产技术和制度;有的国家调整工业内部结构,由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深加工、精加工的“朝阳工业”转变,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 2、重视二次资源的开发利用。很多国家提倡废物资源化,把再生资源称为“第二次物料革命”,或“第二矿产资源”。例如,巴西、意大利每年所消耗的贵金属几乎全部来自再生,其他废旧金属的80%~90%均被回收利用,变废为宝。为减少水资源消耗,有些国家工业用水的回用率已接近100%。 3、对资源内涵的认识愈来愈丰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从注重物质投入的外延正在向注重资源内涵扩大的方向转变。如回收利用垃圾也能创造新的价值,日本对垃圾回收利用率高达90%,法国每年从垃圾中回收废纸占造纸工业原料的40%。现在世界各大国正在进一步对回收垃圾进行深层次的开发利用,以保护地球生态环境。荷兰正设计用“雨”(利用雨水下降冲击力)发电。此外,将还有更多的替代资源、人造用品面世。 (二)推行清洁生产。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首先提出清洁生产,定义为:“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性。”《中国21世纪议程》将清洁生产定义为:“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 很多国家为推行清洁生产,正在实施“零废物排放”工业(简称零排放工业或闭环式工业),其实质是从生产过程和产品两方面理解的:一是就生产过程而言,为实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将生产过程中一端的废弃物排出,转为另一端的原料输入的方法;或者将一个生产部门的废弃物作为另一个生产部门的原料供应;二是对产品而言,近年来世界各国竞相研究和开发一些生态产品。生态产品也称“绿色产品”或“环保产品”,其含义是指能够保持社会环境和对人类无害的产品。例如,德国制造世界第一种生态轮胎、生态电视机、生态冰箱,日本制成生态电池、生态塑料渔网,加拿大开始生产实用的燃料公共汽车(无污染物排放),美国研制出生态服装,瑞典推出一种生态画,我国生产出安全、营养、无公害的绿色食品等等。可以预料,绿色产品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入,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 (三)树立生态技术观。每当新科技成果向经济建设转化时,总会带来生产的大发展,产生显著的经济增长效应和质变效应。然而,进一步深思,又发现另一种倾向,大多数技术的应用,如果是以单一目的性——经济效益为前提,那么技术越尖端,单一目的性越明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也就越大。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技术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灾难,这主要取决于人类自己,而非技术本身。 21世纪的技术观应当是生态技术观。生态技术观的含义为:1、科技发明的指导思想,要坚持技术的单一性目的与多元性目的的统一,即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为双重目的,或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多重目的;2、科技成果的应用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内在承受性和外部承受性,如资源再生循环技术、环境无害技术,都是经济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 我国2000年经济发展目标规定:“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改善发展的质量。”将经济发展区分为数量的增长与质量的提高,这是人类在发展上的一次跃进。旨在把经济发展引导到低投入、低消耗,少污染、高效益的持续发展道路上来。 可持续发展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并强调把环境保护作为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衡量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的客观标准之一。因为现展越来越依靠环境与资源基础的支撑,但随着环境恶化和资源耗竭,这种支撑已越来越薄弱和有限。因此,越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越要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以获得长期持久的支撑能力。这是可持续发展区别于传统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要更好地处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环境问题小论文: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环境问题研究论文 旅游业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物质相对丰富而相应发展的产业。近年来开放政策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由此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1994年我国旅游收人为1600多亿元,跃居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的第八位。与此同时,我国旅游业资源破坏、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使旅游业持续、协调发展,有必要分析旅游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影响方式和所造成的结果,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一、旅游环境与旅游业的关系 一般意义上的旅游环境,指对于具体的旅游客体——旅游区,影响旅游活动的主体——游客的旅游行为的各种外部因素,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旅游气氛环境和旅游资源等。这里仅指旅游区的旅游资源、自然生态及相应的旅游气氛。与之相联系,旅游环境问题也就指由于外界作用使上述因素受到影响和破坏,使游客旅游活动的满足程度受到影响。 旅游区的旅游资源是游客观赏的对象。对于游客而言,旅游资源本身蕴含的各种美学特征及其历史、文化、科学价值是旅游行为的直接激发者,资源的破坏将直接影响旅游者的满足程度。 旅游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旅游区地貌、空气、水和动植物等生态因子的总称,这些生态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旅游区环境的优美与愉悦。从人类审美的心理需求来看,自然景观美是基础,在一个空气污浊、水体污染、四周嘈杂的环境中,游客是无法去领略、欣赏、体会具体游览对象的各种美学特征的。特别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步增加,城市居民进行旅游、回归自然,借自然环境的洁净达到锻炼和疗养身心的愿望正日益高涨。由此看来,旅游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从某种意议上来说也是一种旅游资源。 旅游气氛环境指旅游区所特有的地方特色、历史、民族风情及与之相适应的外部氛围。旅游环境美是形象与意境的双重美,而每一具体的游览对象,其对游客旅游行为的激发,很大程度上是它反映出的特殊的历史、地方、民族特点或一种异国、异地的特殊情调。 所以,旅游区环境状况的好坏对旅游者旅游效果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游客旅游的满足程度与旅游区环境条件息息相关,直接影响旅游业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旅游区环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二、目前我国旅游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我国旅游业目前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1、相当一部分热点旅游区污染严重。主要表现为水体污染,空气质量下降,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旅游资源受到损害; 2、旅游区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区内垃圾随意抛洒堆积,污水、污物随处可见; 3、一些热点旅游区超规模接待游客,旅游区人满为患,拥挤不堪,旅游气氛丧失; 4、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与旅游区整体环境不协调。 三、旅游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造成旅游区环境破坏、环境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1、人类经济行为的不当破坏了旅游环境 人类经济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可以分为三方面:(1)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生产排放的废物及产生的噪音污染了旅游区的自然环境,扰乱了旅游区应有的宁静。结果一方面旅游区丧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气、透明的水体、静谧的氛围;另一方面游客游览的兴致因环境污染而降低。(2)不合理的资源利用与农业生产方式破坏旅游区的自然生态平衡,旅游资源直接受到影响,例如森林砍伐、过度开采地下水、开山炸石等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游览水体水位下降、奇山丽景惨遭破坏等。(3)在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城市发展规划中,忽视旅游资源的存在,使得区域经济结构类型、生产力布局方式、城市发展方向与旅游业正常、持续发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相适应。如在云南石林旅游区建设大型水泥厂,在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建设灰窑、煤窑等。 2、旅游活动对旅游区环境影响 旅游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旅游过程产生的垃圾对景点环境的污染以及旅游活动本身对景点自然生态平衡及旅游意境的影响。由于旅游区本身设施的不完善和游客素养不高,随着旅游活动规模的扩大,景点垃圾遗弃量日益增加。旅游区内大量垃圾随意抛洒堆积,破坏了自然景观,污染了景点水体,使旅游区水体富营养化。我国许多旅游区水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相当一部分旅游水体的透明度、色度、嗅味等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旅游水体标准,漂浮物、悬浮物、油迹污染物已经影响游客感官,使其旅游兴致降低。 超过景点容纳容量的超规模接待破坏了旅游区自然生态系统平衡。构成自然景观的生礅系统对旅游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承载能力,这种承载能力由生态系统的结构所确定,超过其承载能力的旅游活动将使旅游区生态系统结构发生变化,旅游区旅游功能丧失。主要表现在大量游人将旅游区土地踏实,使土壤板结,树木死亡;大量游人在山地爬山登踏,破坏了自然条件下长期形成的稳定落叶层和腐殖层,造成水土流失,树木根系裸露,山草倒伏,从而对旅游区生态系统带来危害…… 不当的旅游活动本身所蕴带来的问题是严重的,忽视这种影响,只注重短期效益,盲目扩大规模,无限制地接待游客,将对旅游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损害。3、旅游开发和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 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有关设施建设与旅游区整体不协调,造成旅游资源、旅游区生态环境、特别是旅游气氛环境、特别是旅游气氛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古迹复原处理不当,新设项目与旅游区景观不协调,改变或破坏了旅游区所有的且应当保留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和气氛,利于具体的旅游对象,其旅游价值主要表现在其本身所蕴涵的独特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在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时,这些无疑是应当保留且极力保护并充分予以表现的,忽视旅游区的整体协调及其所蕴涵的内涵,盲目开发,只会造成景点的不伦不类,进而丧失其旅游价值,使游客的兴致减退。 城市建设破坏旅游气氛,主要表现在新建建筑与旅游城市的整体建筑不协调。使本身作为旅游对象的城市失去其本来面目。 四、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分析 为使旅游业持续地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旅游业所存在的环境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科研工作和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长期以来,环境科学的研究只是从人类健康需要出发,很少从人类精神、心理需要进行研究,而这正是人类与环境相互联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并在人类旅游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 从旅游业对旅游环境的依赖关系,旅游区环境对旅游活动的承载能力,旅游业发展对旅游环境的破坏等方面研究旅游环境与旅游业的关系;从确定景观美学质量标准、自然生态质量标准、满足特种旅游活动的环境质量标准、旅游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等方面研究旅游环境保护的方法沦;从美学、心理学角度出发研究旅游环境保护的工程方法;还要进行旅游环境保护政策研究,为正确的决策奠定基础。 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人们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向全体游人、旅游从业人员和区附近居民宣传旅游环境保护知识。 2进付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 不当的旅游开发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破坏是无法弥补的,从保护的角度出发。存开发前对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识别建设、经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减免对策.把可能对旅游环境造成的贝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旅游区环境承载力分析、旅游规模分析、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识别、旅游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等等。 3、在旅游区发展建设中做好旅游环境规划。 旅游环境问题的产生、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不当造成的,因此需要制定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预见性的旅游环境规划。用于组织、管理经济、旅游及其它破坏旅游环境的活动,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旅游规模与景点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使其协调一致,以保证经济发展和旅游活动持续稳定的进行、防止旅游区环境的破坏。 旅游区的环境规划是旅游区的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区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规划,这个规划是从维护旅游区环境美学质量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角度出发,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与方法,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与旅游区环境美学规律,对经济活动和旅游活动的结构、规模和布局实行统筹规划,达到既发展经济、扩大旅游又不破坏旅游区环境的目的。 4、运用经济及其它手段,控制热点旅游厂的旅游规模。 采取提高热点旅游区的门票价格、划定特殊旅游景点并控制其旅游人数等手段;调整旅游区的旅游规模,在保证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使旅游区的环境得到保护。 5、加强旅游环境立法。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做好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保证,通过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制定行为规范。对破坏行为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与惩罚。立法主要内容有(1)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办法和权限;(2)旅游区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的确定;(3)对违反者的处罚办法等。 环境问题小论文:贸易与环境问题研究论文 CATT/WTO框架内有关环境政策讨论的历史回顾和理论冲突 贸易和环境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它经历了30年的风风雨雨,而GATT/WTO框架内有关环境政策的讨论也走过了从休眠期、活跃期到成熟期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1—1991年)为休眠期。1971年11月,在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参加的理事大会上,各方一致同意设立一个“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EMIT)”。这个小组的成员向所有的GATT缔约方开放。第二阶段(1991—1994年)为活跃期。1991年,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的成员国向GATT秘书长提议尽快召开EMIT小组会议,就与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进行磋商,以迎接次年即将召开的联合国环发大会。该提议得到了各缔约方的积极回应。第三阶段(1994—2001年)为成熟期。1994年4月,在马尔喀什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与所有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定一起签署的还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尔喀什协定》。这个协定不仅创造了一个新的多边贸易组织,而且也迎来了贸易与环境问题讨论的新阶段。世贸组织成立后,尽管仍然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分歧,WTO各成员终于在2001年达成了一致,决定就贸易与环境问题展开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贸易与环境问题也就正式成为“多哈回合”谈判(亦称“发展回合”)的一个新议题。 然而,从贸易与环境问题在GATT框架内开始讨论起,就伴随着自由贸易主义者与环境主义者之间的激烈交锋。在自由贸易主义者与环境主义者对峙的背后,众多的经济学家也对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围绕上述交锋的内容和WTO的实践,理论冲突的内容主要是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一)贸易自由化与环境状况:自由贸易是否会导致环境恶化 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自由贸易对环境是有利的,以自由贸易者为代表。他们认为,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自由贸易有助于实现环境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保证生产活动能够按照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自由贸易不仅有助于克服一个国家此前面临的资源对经济增长潜力的限制,而且还有助于增加有利于环保的洁净产品、服务和技术的交换。另外,贸易自由化还有利于消除那些扭曲贸易的政策措施如补贴和税收等,而这些措施都被证明是不利于环境保护的。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自由贸易会对环境保护带来消极的影响,以环境主义者为代表。他们的理由是,自由贸易所带来的经济活动的增加会导致大气污染,增加对非再生资源的使用,过多地消耗那些可再生资源。另外,在当前各国环境标准不同的情况下,自由贸易会赋予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以竞争优势。其结果,就会在这些国家中出现“污染庇护所”和各国竞相降低环境标准的竞赛,从而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也是目前主流的经济观点,更倾向于认为自由贸易与环境之间是一种复杂的关系。它们认为,上述两种观点虽然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比较片面。事实上,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有赖于三种效应,即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规模效应的此消彼长,最终的结果如何是很难精确预测的。它们认为:(1)即使说贸易和经济的增长最终并不必然会导致环境恶化,但这并不能保证说它不会使环境恶化。(2)经济的增长最终固然会对环境带来积极的影响,但它更适用于地区的环境问题。(3)如果政策适当,贸易带来的收益应该足以抵消其对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贸易是可以对环境起到积极作用的。但仅仅依靠贸易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并不足以解决环境问题,最重要的还是有恰当的环境政策和良好的政治氛围,即政府的诚信和有效的治理。 (二)贸易政策与环境保护:贸易政策是否有助于解决环境问题? 近十几年来,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不断出现。从最为著名的美墨“金枪鱼”争端、美国对泰国虾的贸易禁运到近期的欧盟牛肉争端,引发了自由贸易主义者和环境主义者的一场热战,其核心问题是:贸易政策是否有助于解决环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贸易政策对于解决环境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以自由贸易主义者为代表。他们援引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贸易本身并不会损害环境,导致环境恶化的根源在于市场和政府失灵,即外部性的存在。因此,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应该是直接解决贸易的外部性问题,而不是运用贸易手段来改变全球自由贸易体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贸易政策对于解决环境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他们认为,贸易政策不仅可以用来限制那些危害环境的产品的贸易,而且可以用来防范环境保护过程中搭便车的现象。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环境主义者,他们认为贸易是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采用贸易手段限制自由贸易的发展正好符合了“治病要治根”的原则;另一类则承认跨越边界的外部性是环境恶化的根源,但与传统经济学派不同的是,他们认为传统经济理论给出的外部性内部化的药方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相比之下,采取贸易政策来解决环境问题虽然不是最理想的做法,但至少是最可行和最有效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贸易政策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贸易政策,例如进出口限制措施;另一类是其他类型的贸易措施,例如包装条款和标志要求等。对于前者来说,它不仅不利于解决环境问题,而且是有害的;对于后者来说,它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佳手段。 (三)多边环境协定(MEAs)中有关贸易的规则与WTO规则:孰先孰后? 目前全球约有200个多边环境协定,其中涉及贸易条款的协定有20个。这些贸易条款或者允许与某些国家的贸易但却禁止与其他国家相似产品的贸易,或者允许在进口产品与本国相似产品之间实行歧视性待遇。前者违背了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后者则违背了国民待遇条款,都与WTO的非歧视性原则背道而驰,从而构成了MEAs贸易政策与世贸规则之间冲突的根源。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这样的争端提交WTO解决,但潜在冲突的可能性是明显存在的。 第一种观点认为,WTO没有必要修改现有的规则。如果双方都是MEAs的缔约方,那么即使它们采取了与WTO规则不一致的贸易政策,根据国际公法中的“特殊法优先”的原则,这种做法也不会引起两种规则之间的法律冲突。如果争端双方只有一方是MEAs的缔约方,但同时都是WTO的成员,GATT1994的第XX条的例外条款也已经为MEAs的贸易规则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因此,只要MEAs的贸易规则符合上述规定,就可以被认为是与WTO规则相一致的,而根本不必对WTO的规则做进一步的修改。 第二种观点认为,WTO应该修改贸易规则以容纳MEAs的贸易政策。对于MEAs来说,运用贸易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可以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第一,防范内部缔约方的搭便车现象,即内部缔约方不履行协定的义务;第二,防范外部的搭便车现象,鼓励和敦促其他国家加入协定;第三,减少所谓的“排放漏出”现象,即缔约方污染排放的减少同时伴随着非缔约方排放量的增加;第四,可以直接限制有关物种和物质的贸易。鉴于贸易政策在MEAs中的重要性,WTO应该尽可能地协调双方的冲突。其中,最长远的做法就是修改WTO的贸易规则。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WTO不应该接受MEAs的贸易政策。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WTO通过推动贸易自由化,促进了资源在世界范围内更加有效的分配。而根据“帕累托最优”的原则,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经济本身可以实现资源的最有效分配,只有在被证明出现了市场失灵、信息不完善或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才应该干预市场。MEAs作为政府之间的协议,实际上是一种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鉴于目前MEAs的贸易政策都仍然属于传统的贸易手段,因此,WTO绝对不能容忍这种既破坏了自由贸易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做法。而如果MEAs采用了非传统的贸易手段,它也应该向WTO证明其做法的必要性以及其做法本身不会导致新的效率问题,因为干预市场的一方应该负有更大的责任。 多哈宣言中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立场 在多哈会议上,各国部长们就多哈宣言的制定进行了艰苦的磋商,最终决定把环境问题作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一个新议题列入工作议程。由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情况各异,因而各国的立场也不尽相同。鉴于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仍然占据了主导地位。在WTO这个国际舞台上,又一场激烈的斗争拉开了序幕。 (一)解读多哈宣言中的环境议程 在多哈宣言中,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议程安排包括了三个部分:谈判议题(第31条)、讨论议题(第32条)和一般事项(第33条),并且规定了谈判的截止期限是2005年1月1日。这些条款的规定为WT0今后环境政策的制定勾画了一个初步的框架。 1.新的谈判议题 (1)多边环境协定(MEAs)。谈判将致力于解决在既是WTO的成员,同时也是MEAs缔约方的情况下,WTO现有的规则应该如何适用的问题。同时,谈判不应歧视那些非MEAs缔约方的成员的权利。(2)信息交流和观察员地位。各国部长一致同意就WT0各相关委员会与MEAs秘书处之间定期的信息交流程序和授予其他国际组织观察员地位的标准问题进行谈判。(3)环境货物和服务的贸易壁垒。各国部长还同意就削减或消除环境货物与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行谈判。(4)渔业补贴。各国部长同意明确和改进适用于渔业补贴的WTO规则。 2.讨论议题 部长会议还授权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在工作讨论中尤其要注意以下问题。鉴于这些问题有可能会成为潜在的谈判议题,仍然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1)环境措施对市场准入的影响,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影响。对出口商来说,有时候遵守环境规定可能会加重厂商的成本负担。谈判的目的不是为了取消环境规定,而是在贸易和环境目标之间寻求一个适当的平衡。(2)“三赢”格局。消除或削减贸易限制和扭曲,同时有利于贸易、环境和发展。(3)知识产权。宣言要求CTE对这些与环境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进行讨论。(4)环境标志。宣言要求CTE就环境标志对贸易的影响以及现有的贸易规则是否妨碍了环境标志政策的实施进行讨论。 (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有关议题上的立场 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场是完全对立的。下面,将分别就几个主要的议题介绍一下双方的立场。 议题一:多边环境协定中贸易措施与WTO规则的关系 这个议题最早是由欧盟在1994年提出的。欧盟的设想是希望多边环境协定中的贸易措施能够得到WTO“事先的承认”,即无论是以前还是今后签署的多边环境协定,其贸易规则都将自动被WTO规则认可。近来,欧盟又提出一项新的建议,要求改变MEAs在第20条款下的举证责任以及实行“预先警告原则”。按照该条款的规定,举证的责任应该属于要求免除WTO规则义务的一方,即MEAs应该负责证明其措施满足了该条款的两个限制条件。而欧盟则在建议中要求当涉及MEAs的争端时,举证的责任应该由WTO来承担。除了瑞典以外,欧盟的这两个建议遭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几乎所有WTO成员的反对。 发展中国家则认为,欧盟的建议旨在使其单方面的贸易限制措施合法化,从而为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寻找合法的幌子。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认为,WTO现有的第20条款已经为环境保护提供了足够的空间,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完全有能力解决有关MEAs的争端,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对WTO的规则尤其是第20条款做出修正,这也是CTE的官方立场。发展中国家最反感的是MEAs对非成员实施歧视性贸易限制措施的规定。它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是需要金融和技术支持以及技术转移这样的积极措施,而不是单方面的限制和制裁。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即使很多环境协定中的确包含了一揽子的技术和金融支持措施,但是如果发达国家不能保证放弃单方面贸易限制措施的使用,那也是发展中国家绝对不能容忍的。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此次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相似。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多边环境协定美国都没有参加或批准,另一方面或许正如美国的官方理由所说,美国的确认为没有必要修改WTO规则。 议题二:环境货物与服务的贸易壁垒 美国是这项议题的主要推动者。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这项议题上的意图很明显,那就是以自由贸易为借口,进一步推动发展中国家在环境资源领域开放其市场,为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这一“尚待开发”的领域扫清障碍。以水资源为例,目前,虽然水资源还没有被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列为一项环境服务,但是,GATS已经将数百种的水资源服务置于其他类别的服务之中,协定对政府可以采取什么样的保护措施进行了限制。目前,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还在极力推动GATS将水资源列为一项环境服务,要求所有的WTO成员消除在水资源方面对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的限制。与此同时,以美国为主导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积极敦促发展中国家实行水资源的私有化,从而为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进入发展中国家的水资源传送和污水处理等领域打开大门。 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实际上在滥用WTO规则和自由贸易的原则以剥夺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的合法和正当权力。在这项新的议题下,发展中国家把水资源这样重要的战略资源作为公共服务和人权进行保护的国内规则都将会被认为是“非关税贸易壁垒”而被禁止,任何试图阻止环境资源私有化的措施也将不得不取消。与此同时,对于环境资源的出口管制也将会被认为是违法的。另外,发展中国家对于把这项议题放在“贸易和环境问题”中讨论也提出了质疑。再者,环境货物和服务应该如何界定也是不明确的。发展中国家担心,发达国家会借机把“过程和生产方法”(PPM)作为产品分类的原则引入谈判中来,进一步对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其市场制定更多的限制。 议题三:环境标志(Eco—labels) 这个议题虽然不是一项正式的谈判议题,但却是贸易与环境问题中最有争议的议题之一。CTE认为,良好的环境标志体系有助于在消费者中间培养环保意识,是一种有效的环境保护手段,但它却可能会对国际贸易带来影响。随着政府、产业部门和非政府组织越来越多地使用环境标志,它对贸易的影响也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则在于环境标志的制定是否应该以“工艺和生产方法”(即PPM,ProcessandProductionMethod)为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产品的生产方法对环境不利的话,即使这种方法对产品的性能没有丝毫的影响,这种产品也将会被看做是不利于环境的产品。 目前,在WTO的有关协定(即TBT协定)中,仅仅包含了会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的生产方法的规定,尚没有对PPM的明确规定。发达国家的目的就是以环境保护为旗号,使PPM在WTO的规则中合法化。果真如此,美国在今后类似美墨“金枪鱼—海豚”案中的做法将会是合理合法的。发展中国家认为,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而环境标准对不同国家来说是不一样的。发达国家实际上是在把本国的环境标准和生产方法强加到发展中国家的头上,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毫无疑问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另外,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推行的环境标志的做法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遵守其环境标志的规定,另一方面又拒绝发展中国家对从发达国家进口的转基因产品注明环境标志的要求。因此,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名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担忧是有根据的。 多哈会议后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多哈会议的结束宣告了一个新阶段的开始。贸易与环境挂钩已经成为一种无法逆转的趋势。发展中国家虽然最终接受了多哈宣言的安排,但是对WTO环境政策的制定仍然充满了敌意。积极参与还是消极防御?发展中国家何去何从将会最终左右着国际贸易格局的走势。尽管发展中国家在多哈会议之后将会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挑战,但是如果政策得当,发展中国家仍然可以发现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 (一)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新形势 多哈会议之后,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目前,摆在发展中国家面前的已经不是贸易政策与环境是否挂钩的问题,而是二者应该怎样挂钩和在何种程度上挂钩的问题。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发展中国家之中弥漫着两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对贸易与环境问题挂钩的敌意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消除;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意识到,它们或许正面临着把“贸易与环境议程”转变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贸易议程”的机遇。在第一种心态的左右下,发展中国家完全有可能退回到消极的防御战略,尽全力抵制环境政策的谈判,阻挠协定的达成;在第二种心态的推动下,发展中国家将会采纳一种积极进取的战略,努力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中界定环境政策的谈判,最大限度地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发展目标。 这两种力量的对比最终将会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果消极防御占了上风,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必将会陷入停滞和僵局;如果积极进取成为左右发展中国家的主导力量,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将更有可能面临着一个共同发展的美好前景,当然,斗争可能也会更加艰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积极参与新一轮的谈判或许应该是最明智的选择。 (二)发展中国家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多哈会议之后,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的谈判中将会面临着更加艰巨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第一,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在多哈议程中,新增加的议题例如环境、投资、竞争、政府采购等,都是发达国家积极推动的,是更多符合发达国家利益的,而发展中国家关注的“执行议题”、纺织品问题等都没有得到重视。即使是那些所谓的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议题如金融和技术、差别待遇等,也都是空架子,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另外,在程序性的问题上,发达国家主宰了议题的制定和结果,不仅没有贯彻世贸组织“互惠”的原则,而且更多的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发展中国家,迫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接受。缺乏民主的谈判方式过去是,将来也是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障碍。 第二,发达国家所推行的环境保护主义的确存在着兴风作浪的空间。一方面,鉴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往往低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因此打着环保的旗号,置自由贸易于不顾,用高水平的环境标准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限制在贸易边界之外;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又打着贸易自由化的大旗,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的环境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一旦世贸组织就这些议题达成协议,发达国家的两面派做法就会进一步合法化。 第三,多哈宣言中谈判授权范围的不确定性也为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增加了难度。例如,在第一项谈判议题中,应该如何来界定有关的多边环境协定?什么样的多边环境协定符合多哈宣言中“有关MEAs是指包含贸易义务的协定”这一规定,其本身就是一个难度很大的任务;谈判过程是否应该有多边环境协定的参与?“现有”的贸易规则又应该包含哪些内容?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授权范围的模糊不清无疑为发达国家左右谈判进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服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第四,发展中国家有限的谈判能力将会面临着更艰巨的考验。在乌拉圭回合原有的议题之外,多哈回合的谈判又增加了环境等5个新的议题。随着谈判内容的不断增加,谈判的强度、复杂性和技术性也日趋上升。另外,新一轮的谈判也对国内的研究分析能力和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切无疑给发展中国家原本就捉襟见肘的谈判资源雪上加霜,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三)发展中国家应该把握住发展的机遇 我们也应该看到,多哈宣言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多哈宣言再次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宣言不仅再次重申了《马尔喀什协定》中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且确信“坚持和维护一个开放、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系、实行环境保护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三个目标之间可以而且应该是可以共同实现的”。多哈会议还将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命名为“发展回合”,以此表示了在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等问题方面的决心。发展中国家应该充分利用多哈宣言中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原则,例如透明度原则和一致通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第二,贸易与环境问题是一个新的议题,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结果如何都还是一个未知数。由于这个议题对于多边贸易谈判来说也是一个新鲜事物,各成员对环境政策的制定会给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也没有完全弄清楚,因而,在这个问题上,世贸组织各成员并不像在其他议题上那样有非常明确的立场和态度。如前文所述,这固然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意味着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谈判有了更大的可塑性。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就意味着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 第三,环境议程的制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讨论议题中,也包含了发展中国家最为关注的两个问题,即环境措施对市场准入的影响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发展中国家对第一个问题的关注是源于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保护主义兴起的担忧;对第二个问题的关注则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专利持有者根据TRIPS的规定,凭借其垄断地位,往往对持有专利的使用提出非常苛刻的条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发展中国家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来实现环境保护。发展中国家可以充分运用这个机会,在这两个议题的讨论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论证,从而尽可能的增加自身的谈判砝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 鉴于时间的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发展中国家应该尽快采取对策,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把消极因素的作用降到最低,从而把握住历史的机遇。首先,发展中国家应该尽快明确多哈宣言对环境议程的授权。这个问题拖延的时间越久,在指定时间内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就越小。拖延的结果不仅对多边贸易体系的未来发展不利,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处,因为面对一个不明确的谈判议程,发展中国家很难“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对策。其次,发展中国家应该建立一个“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的南方国家议程。对于这个新议题来说,发展中国家自身首先要协调本国的贸易利益和环境利益,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环境问题”议程,从而为今后的谈判制定出一个指导性的框架。另外,发展中国家还应该加强国家间和机构间的联系,注重自身的能力建设,只有这样,发展中国家才有可能抓住机遇,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一起前进。 环境问题小论文:西部大开发中环境问题研究论文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在创刊百周年纪念特刊的头条写道:“人类能够拯救这个脆弱的行星吗?”文字的旁边是一张水晶般地球的全息照片,当地球倾斜着时,看起来就像是摔破了。球体的完整形像被授给环保英雄,旁边的说明则写着:“我们的星球就象是托座上的精致水晶球,值得我们做最妥善的照顾。” 地理决定论: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 秋风乍起的八月,整个新疆热气腾腾。短短一个月内,共有5个大型招商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山东、四川、湖南、上海等地的招商代表团联袂而至,据说已签了近两百个亿的投资协议,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一片欢欣鼓舞之声。 与新疆各界人士在一起聊天,免不了要谈起时下最热闹的“西部大开发”这个话题。谈到当前的“热”时,竟然连他们自己都难以相信这些协议最后会落到实处。一个在当地颇为活跃的记者私下里说:“每个招商会议来了好几千人,平均每人最低花费1万元,加起来就有好几亿。将这些钱支持新疆也够了,可能比那些意向性的协议还更实在。那些意向性协议上承诺的投资,天知道最后能落实多少?” 我于是想起去年在新疆的一次经历,那是与吐鲁番附近一个党校的教师闲聊。 这位教师当时对东西部地区差距表示强烈的不满,并且举上海与广东两个地区为例,认为这两个地区的人均GDP比新疆高得多,是社会不平等的一种具体表现。我认为,新疆与上海广东这两个地区,由于地理条件所决定的生态资源系统不一样,由此决定的发展程度也不会一样。新疆必须要承认这种先天的差距,走低能源、低消耗的发展道路。但那位教师不同意我的看法,只是纠缠在结果是否均等这一问题上。 部份人怀疑“西部大开发”究竟是否有实效,认为目前实在是有点虚热,担心又出现新一轮泡沫经济;而另一部份人则认为新疆的发展就是缺钱,只要有大量的投资注入,新疆就会获得极大的发展。我理解新疆人民急于拉平地区差距的急迫心情,但我们必须正视西部地区的资源限制,因为新疆地区缺水是非常明显的事实。 而任何地区要开发,总得解决水源的问题,否则人将何以存活?至于从去年开始出现的那个大而无当的“水工程神话”,我一直觉得它与《伊索寓言》里山雀夸口煮海的故事差不多。随着对新疆的了解加深,这种关于资源限制的考虑也越来越挥之不去。我几度从乌鲁木齐市出发去那些或远或近的旅游景点,一路上总能看到一排排已经死去了的枯黄的白杨树,据说这种防护林工程就是因缺水而难以见效,栽种的树成活率不高。自从1984年中国政府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来,最先启动的是“三北”防护林工程。据当时见诸于报纸的各种报导,防护林工程启动以后,多年来困扰着北京的风沙开始减缓,扬沙日、浮尘日、沙尘暴日都大幅度下降。但是,荒漠化并不是一种荒漠的“入侵”,而是由于生态破坏造成的国土整体“退化”,因此效用十分有限,北京的“后院”内蒙古和全国荒漠化趋势仍继续恶化。于是政府只好再扩大防线,开始建设太行山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等等,一共构造了“五大防护林体系”,全部进入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八项生态保护工程之列。但这边种树,那边又在砍树,从全国总体情况看,陷入了“局部治理,整体恶化”的恶性循环。 西部大开发就是在这个荒漠化日益严重的区域进行,让人不由得担心西部地区已相当脆弱的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这一忧虑不是始自今日,从写《人口:中国的悬剑》一书开始,我就认定一个事实:人的生存,必须要受生态资源的制约。那种由自称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提出来的“人定胜天”的思想,实在是种完全彻底的唯心论。 这几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些社会发展得好些?为什幺有些社会始终在较低层次的生存问题上苦苦徘徊?近几个世纪以来,为了解释世界各地为什么发展不均衡这一问题,各学科都进行了持续不懈的努力,历史的、哲学的、经济的,各种解释都曾领过一段风骚。独独只有一种学科解释始终未受到学术界的青睐,那就是地理学。曾有先贤进行过这种努力,比如孟德斯鸠就曾试图建立地理社会学,但由于他对地理因素进行了大量的神学阐释,从而使还未诞生的地理社会学沦为学术界的笑柄,严重损害了这一学科的声誉,以后的两个世纪里,思想界一直在清算“地理决定论”。但是随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现代环保运动的兴起,人类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人类首先是环境的产物,而生存环境首先是地理环境,人类的生存质量确实与地理环境有密切关系。 盘点西部地区的生态资源系统 人对自然的绝对依赖,主要表现在三方面:水、土地、气候。 水是生命之母,土地是财富之父,而气候则决定了一个地区是否适合人类生存。从这三方面考察西部地区,前景并不乐观。打开中国的地形图,就会发现,中国的“三北”地区,即东北、西北、华北三地区约331.7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占我国国土面积的34.6%),被地质学家称之为“乾旱、半乾旱和亚湿润地区”,其间80%(即262.2万多平方公里)的区域,实际上早已成了一片荒漠,这片荒漠化的土地竟占了中国国土的27.2%,也就是说,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处于荒漠化威胁之中。据原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的一次调查,“三北”地区的荒漠化面积呈扩大趋势,基本上是以治理一亩,荒漠化1.32亩的速度在扩张。近二十年来土地沙化速度为年均2460平方公里,每年直接经济损失540亿元。荒漠化的原因是由于水源林与植被的破坏及超载放牧。专家们不止一次地发出警告:地形图上那些密布的桔红色小点,即被称之为“潜在发生荒漠化”的区域也正在以不慢的速度扩张。 很显然,这些荒漠几乎没有什么地面资源,不能成为“财富之父”。 与荒漠化同时发生的是河流的乾涸。首先表现为河流水量减少、断流、雨量减少,最后成为荒漠。无需回望遥远的历史,只要看看近二十年间死亡的河流就可知道情况的严重。在地形图上,已经没有水的乾涸河床以棕色虚线标明,在内蒙古西部和甘肃西部,至少分布着60多条;而在新疆几大沙漠周围,则多达100多条。西部的荒漠化,正是植被消失,众多河流死亡的结果。罗布泊曾经是一个面积2万平方公里的巨大湖泊,随着孔雀河等河流的乾涸断流,1972年这个巨大湖泊终于死亡。新疆石河子的大规模屯垦,造成了玛纳斯河断流乾涸。黑河是河西走廊上最大的内陆河之一,随着黑河下游的断流乾涸,居延海也随之死亡。西部的其它河流与湖泊的命运也好不了多少,位居内陆河世界第二的塔里木河也断流1/4,水量缩减到三十年前的1/10,从一条大江大河变成了一条水渠。 没有了生命之源,人类就不能在这块广袤的土地上生存。为了论证西部地区大开发是个可行的工程,这两年竟然有不少专家出面论证“南水北调”的可行性,搞出了一个庞大无比的“水报告”。这个可操作性极小的报告用科学的形式论证了从南方地区引水的可行性,全然没有考虑到工程需要付出的庞大成本,以及这一工程实际上是透支子孙后代的生存资源。曾有多个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其实是个缺水比较严重的国家。我们一共有七大江河,从南往北,依次是珠江、长江、淮河、黄河、海滦河、大辽河和松花江。早在28年前,黄河已开始断流,奄奄一息。海滦河、大辽河与淮河近些年已经断流。可以说,今天整个华北平原已经没有一条常流河。水量丰富的松花江近几年也开始出现断流现象。七大江河中,有五条都陷入半死不活,濒临枯竭,只有水量最为充沛的珠江和长江干流暂时没有断流,但这两条河尤其是珠江已遭到严重污染,长江重要的支流嘉陵江已发生过好几次断流。如果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长江、珠江迟早也要步其它河流的后尘。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中国水土条件最好的东南部也开始缺水,如果过度透支水源,就等于透支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 还有一些经济学家大谈西部移民的可行性。全然不去考虑一个事实,那就是西部地区生态系统的支撑力已达到极限。一次有关荒漠化的联合国会议提出,乾旱和半乾旱地区,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的临界值为7人和20人,而目前中国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也大大超过了这个数字。比如甘肃河西走廊绿洲地区人口密度已经达到每平方公里496人,最少的金昌市也有276人,远远超过了人口分布的合理密度。人口剧增和荒漠化加速恶化互为因果,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当地一位通晓文博的青年陪我参观新疆博物馆,那里的出土文物表明当年新疆曾有过非常灿烂、富有特色的中亚文明。我问那位青年:这些灿烂的文明诞生之地一定是后来才变成沙漠的,有没有人研究过当地气候与地理条件的历史变化?青年告诉我,没有成书的资料,但估计就是沙进人退,凝聚着人类智能与辛劳的文明被荒漠一片一片地吞噬。 一想到人类灿烂的文明被漫漫黄沙一片一片地吞噬,尤其是想到荒漠化进程正在一点一点地向我们逼近,那种人类在大自然肆虐之前的无力感就特别强烈。 近二十年来,新疆其实从来就没放弃过对本地资源的开发,地面资源在时代就已处于过度开发状态,改革以来,认识到由于牧地大量被用作农地,水土涵养能力大大下降,生态劣化,新疆已被迫采取“退耕还牧”、“退耕还林”等措施。所以从地面资源的利用来看,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保护好环境生态,而不是中国式的开发——除了环境保护成为“开发”题中应有之义。对资源的开发,近十多年来新疆采取了所谓“一黑一白”的发展战略,所谓“一黑”是指地下蕴藏的石油,“一白”是指农田里种植的棉花,前者主要由国家垄断,后者虽由地方开发,但不是发出货收不回货款,就是受有关政策所限,基本上发挥不了什幺优势。这两年加上了所谓“一红”,即西红柿,但这种农产品经过加工所增加的附加值也很低,更兼西红柿酱始终也不是中国人的主要食品配料,所以仅靠这三大战略的实施推进,新疆无法达到东南沿海地区已经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 我理解新疆人民的焦虑,但我想得更远一些。 环保优先还是发展优先? 环保优先还是没考虑绿色GDP的发展优先?说到底这其实是个养鸡取蛋,还是杀鸡取蛋的问题。 我在美国黄石公园附近的波兹曼市议会旁听过当地议员们的竞选演讲,演讲题目是“发展优先还是环保优先”?这个竞选题目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密切相关。大致情形是这样:波兹曼这个西部城市风景优美,那里的居民可以尽享湖上泛舟垂钓之乐。与美国其它地区比较,该地区发展水平偏低,家庭年收入平均两万左右,低于美国全国年平均收入3万美元的水平。联邦政府长期以来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食物券,免费供应鸡蛋牛奶等日常食品。当地一位律师告诉我,其实波兹曼市民只要改换一下思路,就能轻易摆脱贫困,因为当地有一个蕴藏量很大的白金矿,矿藏所在地的主人们大都希望政府批准他们开发,从而迅速脱贫致富。但这种意图却遭到当地其它人士的激烈反对,多年来这个地区的议会与其它公共组织一直就在环保优先还是发展优先这一问题上争论不休。波兹曼绝大多数居民认为:呼吸新鲜空气,饮用新鲜净水,漫步在树林环绕的河流湖泊之旁,比远离大自然的现代高水平物质生活要好得多。在台上发表竞选演说的议员们,在别的主张上有些差别,但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却相当一致。 我国一些地区的做法正好相反,这方面已有许多惨痛教训。贵州有一个山区,十多年前还是一片青山绿水,山上树木郁郁葱葱,地上流淌着清清的溪流。在地方政府的鼓励下,当地居民没有采取任何环保措施,进行土法炼铅。几年以后,空气中弥漫的铅粉等有毒物质将附近的树木花草等植物全都毒死,方圆150多平方公里的地区,再也没有一条乾净的河流与小溪,居民饮水需要大量从外地购买矿泉水。除了生态系统的彻底破坏之外,铅粉污染还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当地不少居民眼睛被铅毒熏瞎,得了不治之症。以人体健康与生存家园为代价所获得的人均收入提高,这样的“发展”对人类又有什么意义? 从新疆的哈纳斯湖回到乌鲁木齐以后,我无法忘记在哈纳斯看到的一切。那里有世上罕见的美好风景,但那里的森林正在流血,一辆辆运输木材的车每天川流不息地从哈拉斯开出,游人稍多点的地方,漫山遍野都可见到丢弃的垃圾。如此之美的风景与如此原始落后的“开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使我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我在当地举办的两次讲座中,都对前来听课的几百听众讲,要建立绿色GDP,在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必须将环境生态成本计算在内。过去二十年,我们确实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环境生态的保护却是一大败笔,如果要计算这笔成本,说不定还是负值,因为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我们已经断流的黄河,买不回淮河水系,买不回面积大幅度缩小的洞庭湖与鄱阳湖,买不回珠江水系,买不回我们另一条母亲河长江……,总之,逝者虽不可追,但往者却可鉴,正在进行的西北大开发,一定要引入绿色GDP计算方式,避免用这种破坏性极大的原始方式开发。最好一次到位,有了雄厚财力再从高起点起步,进行开发。 我对听众说,新疆真是一个美丽神奇的地方,历史上它创造过非常灿烂的文化,博物馆里那些历经千年还颜色如新的织物,即使放到今天来看,也是高水平的工艺品。是气候与环境的变化吞噬了灿烂的古新疆文明,大家一定要爱护好今天的新疆。从地面资源看,过去新疆是开发过度,现在的“退耕还牧”,“退耕还林”都是正确的纠正措施。新疆的生态系统确实非常脆弱,一定要加倍爱护,不能让沙漠再继续吞噬绿洲…… 我还对听众说,现在的开发,面临的社会环境与时代完全不一样,那时的人力资源不需要计算成本与投入,国家也几乎倾尽全力进行财政倾斜。正是这种不计成本的开发,才有了后来的荒漠变良田。现在我国正在向市场经济迅速转轨,不可能再用财政手段倾尽国力进行资金投入,所以开发任何地下资源,必须要计算成本,一定要注意与国际同类产品的价格相比较。如果矿产的蕴藏量不大,开采年度很短,而投入购买设备的钱太多,用于供给开发者的生活成本太高,那就得计算每一单位产品的成本。如果单位产品成本远远高于国际同类产品,那就应该放弃开采,宁可去国际市场购买,以降低社会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我向人们呼吁,要爱护哈纳斯湖。如果是目前这种粗放式原始“开发”,过不了几年,哈纳斯的美丽与神秘就要大打折扣。还有千万要记住,一定要停止砍伐森林,不要再让哈纳斯的森林继续流血。我不是新疆人,但我爱哈纳斯,因为它是大自然遗落在中国大地上的一颗明珠,千万、千万要守护好它,不要让它蒙上尘垢。 我再次强调,中国进行现代化,一定要尊重现实,考虑人口与资源的严峻限制。1995年,世界银行推出衡量国家财富的新计算法,把自然资源计算在内,中国的人均财富只能排名世界第162(这个排名到现在丝毫未变),是排名第一的澳大利亚的1/126,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3。其中自然资本占的比例仅为3%(澳大利亚为71%),足以见中国人均资源的贫乏程度。且不说人的物欲永无满足之时,即便象许多中国人宣称的那样只求达到今天美国人的生活水平,有人计算,实现十二亿中国人的美国梦,中国的资源总耗至少要扩大50倍。这组简单的数字告诉我们,不管我们觉得我们的要求怎幺合理,都早已注定了没有实现的可能。在严峻的资源限制下,中国应该放弃“赶超”战略,承认差距,走低能源、低消耗的发展道路。新疆也应该从现实出发,不要每天去与资源条件完全不一样的沿海地区攀比,设计未来的大开发战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经不起破坏性的折腾。内地那种只顾“经济增长”,不顾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开发” 一定要引为前车之鉴……江山多娇,引得无数英雄竞折腰。但每次“逐鹿中原”的结果,绝对不止那“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惨痛,还有生态环境的大破坏。九朝故都洛阳曾那样美丽,但几十次兵燹过后,现在只有一个龙门石窟还能证明昔日的辉煌;开封历史上曾非常繁华,但在历史的厚厚尘封下,现在呈现在世人面前的完全是一幅可怜可叹的破败相。历史上曾被《诗经》歌之咏之,长满各种珍稀植物、“河水清且涟漪”、林木郁郁葱葱的陕西,现在却只有一片荒凉的黄土,“荒沙裸露无寸土,可怜江山贫到骨”! 上天赐给我们中华民族的江山曾是如此美丽。是连绵不绝的战争、人口的过度增殖与对土地的过度开发,使我们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不经意之间,失去了曾经无比美好的栖息之地。到了二十世纪,中国进入前所未有的人口高峰期,人口与资源的关系空前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为了生存,开始干出一连串“要高山让路,让河水低头”的蠢事。我们完全忘记了,人与自然本应该和谐共处,而征服大自然的结果,就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巨大破坏。 不少人总在理直气壮地说,世界资源应该共享。但我在此想问一句:一些国家将自己的家园折腾得一塌糊涂,有什么资格去分享人家精心维护的资源?要知道,在世界大同这个梦实现以前,人类毕竟还是得按照民族国家的疆界与准则生存。我们曾拥有无比美丽的栖息之地,我们再也不能破坏已脆弱无比的生态系统。要记住,爱护我们的山山水水,爱护我们的树林,就是爱护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未来。 环境问题小论文: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往往更注重其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容易忽视其间接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相伴而生,进而影响到城镇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在对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具体表现进行探讨的基础上,重点对农村城镇化环境恶化的原因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 农村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向城镇地域集中和农村地域转化为城镇地域的过程,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在于搞好小城镇建设,而搞好小城镇建设又势必无法回避城镇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果我们对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就会与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背离,进而直接影响到当地城市化、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在新形势下如何兼顾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选择一条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实现城镇经济、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的城镇建设之路,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宜居城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 1.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和自然之间应该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城镇化既可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加重城镇水、电、燃气等资源消耗的负担,增加生活垃圾、废气、污水等废弃物的排放。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自然伴随着人口增长。但如果城镇的人口增长过快,一旦其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排泄量超出了城镇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就会带来城镇环境污染。 2.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物种是大自然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基础,而我国则是物种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加之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淡薄,滥砍树木、乱占耕地、随意改造河塘等现象不时发生,破坏了生物的固有栖息地,致使城镇周围的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进而制约了城镇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资源短缺。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在河北省乃至全国都表现得很突出。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固有产物。在农村城镇化建设初期,许多地方对小城镇的功能、性质和定位的认识还不够清楚,把握还不够准确,只追求面积扩大,盲目向外扩张,有的甚至放弃已经形成的原有集镇,重新征地建设新城镇。这样就使得城镇建设用地的集约化程度降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农村人与地之间的矛盾变得更为突出。 4.地面沉降。由于城镇地域建筑物密度的增大,以及城镇排水系统等地下设施的大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雨水向土壤的渗透;再加上人们对地下水的过度抽取,导致了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进而引起了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程度越大,其沉降区的分布范围也就越大。地面沉降不但可造成地面标高的损失,以及河道行洪能力的下降,而且还可造成房屋破坏、地下管线扭断破裂,进而对当地经济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5.土壤污染。由于城镇土壤分布多呈现零星分布状态,面积相对小而孤立,土壤的生态系统较为封闭,物质循环与转化过程较为单调和缓慢,土壤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较少,因而其污染物代谢和降解功效,以及环境载荷能力相对较低。当城镇频繁的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大量固体废物进入土壤,一旦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造成土壤污染。因为有机废物是可以分解的,而无机废物如不加以处理就会永远侵占我们的土地资源。 6.乡镇工业污染。随着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城镇环境污染也正在从点到面、从局部向整体蔓延。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这是与乡镇工业的粗放式经营有密切关联的。工业生产活动在城镇地区的集中,如果治理不周,工业企业所排放出来的废水、废物、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会在一个位点上集中。当这些污染物排放超过自然系统本身的净化能力后,就会产生环境问题。 7.生态环境恶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镇的生态环境。由于城镇建设规模的急剧扩张,使得城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速度难以跟上城镇发展的需要。到现在,一些城镇尚无系统排污管渠和集中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大多是未经处理而就近排放;有的城镇其生活垃圾还主要采用的是露天堆放等简单处理方式。而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和随意堆放的固体垃圾,极易对城镇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二、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环境恶化的成因 1.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目前大部分城镇都坚持“城镇要建设,规划要先行”的方针。但也有些城镇的建设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指导,盲目追求“高、大、新、全”,从而导致城镇建设摊子铺得过大,城镇布局有些零乱、土地配置有些失当、功能分区不太明显,不仅给城镇的管理带来不便,而且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加大了城镇环境的治理难度。城镇规划布局的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城镇生态环境的恶化。 2.缺乏环保意识。城镇环境保护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但一些城镇人民政府却往往忽视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导向,未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应有的地位来加以重视。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从根本上改变。重开发建设,轻环境保护;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盖厂兴镇不治污,毁林建房不绿化的现象在一些城镇依然存在。更有些人误以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随意利用之物。 3.自然资源的过量利用。自然资源能否合理利用将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成效。在人类将自然资源加工成产品、又将生产排泄物返回到自然环境中去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使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那么生产排泄物将会积聚过多,就可能会造成污染。反之,如果能够循环、综合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的转化率,那么,其生产排泄物就必然会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从而也就相应地会减少。 4.环境监控能力薄弱。一是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手段、操作性不强,排污收费和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偏低,在客观上造成了环保执法难的问题。二是环境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环境管理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对外无法有效行使统一监管职能,对内无法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局面。三是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也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控的正常进行和环境执法效能的提高。 5.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与城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小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小城镇建设。相当一部分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的建设发展速度不相适应,跟不上城镇环境保护的需要。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不强,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不高,使一些常规技术很容易解决的诸如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6.城镇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不协调。一些城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经济效益往往见效快,而且效果比较明显;而生态环境效益则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累积性。一般说来,经济效益容易被人们所重视,因为它与人们的自身权益直接相关联。但如果只是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相应的生态环境效益,往往就会适得其反。 7.城镇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在环境保护人员投入方面,目前城镇环境管理人员的编制还偏少,特别是在环境监督第一线的基层环保力量更显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城镇环境管理的需要。而且,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又多半是从其他管理部门和技术岗位上转岗而来。在环境保护财力投入方面,政府、企业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也显不足。可以说,环境基础设施不健全,直接制约和影响了城镇生态环境的改善。 环境问题小论文: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表现研究论文 [摘要]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往往更注重其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容易忽视其间接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相伴而生,进而影响到城镇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在对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具体表现进行探讨的基础上,重点对农村城镇化环境恶化的原因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 农村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向城镇地域集中和农村地域转化为城镇地域的过程,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在于搞好小城镇建设,而搞好小城镇建设又势必无法回避城镇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果我们对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就会与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背离,进而直接影响到当地城市化、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在新形势下如何兼顾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选择一条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实现城镇经济、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的城镇建设之路,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宜居城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 1.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和自然之间应该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城镇化既可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加重城镇水、电、燃气等资源消耗的负担,增加生活垃圾、废气、污水等废弃物的排放。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自然伴随着人口增长。但如果城镇的人口增长过快,一旦其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排泄量超出了城镇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就会带来城镇环境污染。 2.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物种是大自然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基础,而我国则是物种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加之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淡薄,滥砍树木、乱占耕地、随意改造河塘等现象不时发生,破坏了生物的固有栖息地,致使城镇周围的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进而制约了城镇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资源短缺。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在河北省乃至全国都表现得很突出。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固有产物。在农村城镇化建设初期,许多地方对小城镇的功能、性质和定位的认识还不够清楚,把握还不够准确,只追求面积扩大,盲目向外扩张,有的甚至放弃已经形成的原有集镇,重新征地建设新城镇。这样就使得城镇建设用地的集约化程度降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农村人与地之间的矛盾变得更为突出。 4.地面沉降。由于城镇地域建筑物密度的增大,以及城镇排水系统等地下设施的大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雨水向土壤的渗透;再加上人们对地下水的过度抽取,导致了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进而引起了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程度越大,其沉降区的分布范围也就越大。地面沉降不但可造成地面标高的损失,以及河道行洪能力的下降,而且还可造成房屋破坏、地下管线扭断破裂,进而对当地经济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5.土壤污染。由于城镇土壤分布多呈现零星分布状态,面积相对小而孤立,土壤的生态系统较为封闭,物质循环与转化过程较为单调和缓慢,土壤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较少,因而其污染物代谢和降解功效,以及环境载荷能力相对较低。当城镇频繁的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大量固体废物进入土壤,一旦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造成土壤污染。因为有机废物是可以分解的,而无机废物如不加以处理就会永远侵占我们的土地资源。 6.乡镇工业污染。随着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城镇环境污染也正在从点到面、从局部向整体蔓延。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这是与乡镇工业的粗放式经营有密切关联的。工业生产活动在城镇地区的集中,如果治理不周,工业企业所排放出来的废水、废物、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会在一个位点上集中。当这些污染物排放超过自然系统本身的净化能力后,就会产生环境问题。 7.生态环境恶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镇的生态环境。由于城镇建设规模的急剧扩张,使得城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速度难以跟上城镇发展的需要。到现在,一些城镇尚无系统排污管渠和集中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大多是未经处理而就近排放;有的城镇其生活垃圾还主要采用的是露天堆放等简单处理方式。而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和随意堆放的固体垃圾,极易对城镇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二、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环境恶化的成因 1.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目前大部分城镇都坚持“城镇要建设,规划要先行”的方针。但也有些城镇的建设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指导,盲目追求“高、大、新、全”,从而导致城镇建设摊子铺得过大,城镇布局有些零乱、土地配置有些失当、功能分区不太明显,不仅给城镇的管理带来不便,而且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加大了城镇环境的治理难度。城镇规划布局的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城镇生态环境的恶化。 2.缺乏环保意识。城镇环境保护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但一些城镇人民政府却往往忽视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导向,未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应有的地位来加以重视。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从根本上改变。重开发建设,轻环境保护;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盖厂兴镇不治污,毁林建房不绿化的现象在一些城镇依然存在。更有些人误以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随意利用之物。 3.自然资源的过量利用。自然资源能否合理利用将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成效。在人类将自然资源加工成产品、又将生产排泄物返回到自然环境中去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使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那么生产排泄物将会积聚过多,就可能会造成污染。反之,如果能够循环、综合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的转化率,那么,其生产排泄物就必然会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从而也就相应地会减少。 4.环境监控能力薄弱。一是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手段、操作性不强,排污收费和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偏低,在客观上造成了环保执法难的问题。二是环境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环境管理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对外无法有效行使统一监管职能,对内无法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局面。三是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也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控的正常进行和环境执法效能的提高。 5.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与城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小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小城镇建设。相当一部分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的建设发展速度不相适应,跟不上城镇环境保护的需要。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不强,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不高,使一些常规技术很容易解决的诸如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6.城镇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不协调。一些城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经济效益往往见效快,而且效果比较明显;而生态环境效益则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累积性。一般说来,经济效益容易被人们所重视,因为它与人们的自身权益直接相关联。但如果只是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相应的生态环境效益,往往就会适得其反。 7.城镇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在环境保护人员投入方面,目前城镇环境管理人员的编制还偏少,特别是在环境监督第一线的基层环保力量更显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城镇环境管理的需要。而且,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又多半是从其他管理部门和技术岗位上转岗而来。在环境保护财力投入方面,政府、企业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也显不足。可以说,环境基础设施不健全,直接制约和影响了城镇生态环境的改善。 环境问题小论文:我国旅游业环境问题论文 旅游业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物质相对丰富而相应发展的产业。近年来开放政策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由此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1994年我国旅游收人为1600多亿元,跃居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的第八位。与此同时,我国旅游业资源破坏、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使旅游业持续、协调发展,有必要分析旅游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影响方式和所造成的结果,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一、旅游环境与旅游业的关系 一般意义上的旅游环境,指对于具体的旅游客体——旅游区,影响旅游活动的主体——游客的旅游行为的各种外部因素,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旅游气氛环境和旅游资源等。这里仅指旅游区的旅游资源、自然生态及相应的旅游气氛。与之相联系,旅游环境问题也就指由于外界作用使上述因素受到影响和破坏,使游客旅游活动的满足程度受到影响。 旅游区的旅游资源是游客观赏的对象。对于游客而言,旅游资源本身蕴含的各种美学特征及其历史、文化、科学价值是旅游行为的直接激发者,资源的破坏将直接影响旅游者的满足程度。 旅游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旅游区地貌、空气、水和动植物等生态因子的总称,这些生态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旅游区环境的优美与愉悦。从人类审美的心理需求来看,自然景观美是基础,在一个空气污浊、水体污染、四周嘈杂的环境中,游客是无法去领略、欣赏、体会具体游览对象的各种美学特征的。特别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步增加,城市居民进行旅游、回归自然,借自然环境的洁净达到锻炼和疗养身心的愿望正日益高涨。由此看来,旅游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从某种意议上来说也是一种旅游资源。 旅游气氛环境指旅游区所特有的地方特色、历史、民族风情及与之相适应的外部氛围。旅游环境美是形象与意境的双重美,而每一具体的游览对象,其对游客旅游行为的激发,很大程度上是它反映出的特殊的历史、地方、民族特点或一种异国、异地的特殊情调。 所以,旅游区环境状况的好坏对旅游者旅游效果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游客旅游的满足程度与旅游区环境条件息息相关,直接影响旅游业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旅游区环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二、目前我国旅游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我国旅游业目前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1、相当一部分热点旅游区污染严重。主要表现为水体污染,空气质量下降,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旅游资源受到损害; 2、旅游区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区内垃圾随意抛洒堆积,污水、污物随处可见; 3、一些热点旅游区超规模接待游客,旅游区人满为患,拥挤不堪,旅游气氛丧失; 4、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与旅游区整体环境不协调。 三、旅游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造成旅游区环境破坏、环境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1、人类经济行为的不当破坏了旅游环境 人类经济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可以分为三方面:(1)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生产排放的废物及产生的噪音污染了旅游区的自然环境,扰乱了旅游区应有的宁静。结果一方面旅游区丧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气、透明的水体、静谧的氛围;另一方面游客游览的兴致因环境污染而降低。(2)不合理的资源利用与农业生产方式破坏旅游区的自然生态平衡,旅游资源直接受到影响,例如森林砍伐、过度开采地下水、开山炸石等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游览水体水位下降、奇山丽景惨遭破坏等。(3)在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城市发展规划中,忽视旅游资源的存在,使得区域经济结构类型、生产力布局方式、城市发展方向与旅游业正常、持续发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相适应。如在云南石林旅游区建设大型水泥厂,在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建设灰窑、煤窑等。 2、旅游活动对旅游区环境影响 旅游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旅游过程产生的垃圾对景点环境的污染以及旅游活动本身对景点自然生态平衡及旅游意境的影响。由于旅游区本身设施的不完善和游客素养不高,随着旅游活动规模的扩大,景点垃圾遗弃量日益增加。旅游区内大量垃圾随意抛洒堆积,破坏了自然景观,污染了景点水体,使旅游区水体富营养化。我国许多旅游区水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相当一部分旅游水体的透明度、色度、嗅味等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旅游水体标准,漂浮物、悬浮物、油迹污染物已经影响游客感官,使其旅游兴致降低。 超过景点容纳容量的超规模接待破坏了旅游区自然生态系统平衡。构成自然景观的生礅系统对旅游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承载能力,这种承载能力由生态系统的结构所确定,超过其承载能力的旅游活动将使旅游区生态系统结构发生变化,旅游区旅游功能丧失。主要表现在大量游人将旅游区土地踏实,使土壤板结,树木死亡;大量游人在山地爬山登踏,破坏了自然条件下长期形成的稳定落叶层和腐殖层,造成水土流失,树木根系裸露,山草倒伏,从而对旅游区生态系统带来危害…… 不当的旅游活动本身所蕴带来的问题是严重的,忽视这种影响,只注重短期效益,盲目扩大规模,无限制地接待游客,将对旅游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损害。 3、旅游开发和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 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有关设施建设与旅游区整体不协调,造成旅游资源、旅游区生态环境、特别是旅游气氛环境、特别是旅游气氛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古迹复原处理不当,新设项目与旅游区景观不协调,改变或破坏了旅游区所有的且应当保留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和气氛,利于具体的旅游对象,其旅游价值主要表现在其本身所蕴涵的独特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在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时,这些无疑是应当保留且极力保护并充分予以表现的,忽视旅游区的整体协调及其所蕴涵的内涵,盲目开发,只会造成景点的不伦不类,进而丧失其旅游价值,使游客的兴致减退。 城市建设破坏旅游气氛,主要表现在新建建筑与旅游城市的整体建筑不协调。使本身作为旅游对象的城市失去其本来面目。 四、旅游环境保护的对策分析 为使旅游业持续地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旅游业所存在的环境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科研工作和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长期以来,环境科学的研究只是从人类健康需要出发,很少从人类精神、心理需要进行研究,而这正是人类与环境相互联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并在人类旅游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 从旅游业对旅游环境的依赖关系,旅游区环境对旅游活动的承载能力,旅游业发展对旅游环境的破坏等方面研究旅游环境与旅游业的关系;从确定景观美学质量标准、自然生态质量标准、满足特种旅游活动的环境质量标准、旅游区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等方面研究旅游环境保护的方法沦;从美学、心理学角度出发研究旅游环境保护的工程方法;还要进行旅游环境保护政策研究,为正确的决策奠定基础。 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人们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向全体游人、旅游从业人员和区附近居民宣传旅游环境保护知识。 2进付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 不当的旅游开发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破坏是无法弥补的,从保护的角度出发。存开发前对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识别建设、经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减免对策.把可能对旅游环境造成的贝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旅游区环境承载力分析、旅游规模分析、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识别、旅游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等等。 3、在旅游区发展建设中做好旅游环境规划。 旅游环境问题的产生、旅游区环境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不当造成的,因此需要制定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预见性的旅游环境规划。用于组织、管理经济、旅游及其它破坏旅游环境的活动,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旅游规模与景点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使其协调一致,以保证经济发展和旅游活动持续稳定的进行、防止旅游区环境的破坏。 旅游区的环境规划是旅游区的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区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规划,这个规划是从维护旅游区环境美学质量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角度出发,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与方法,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与旅游区环境美学规律,对经济活动和旅游活动的结构、规模和布局实行统筹规划,达到既发展经济、扩大旅游又不破坏旅游区环境的目的。 4、运用经济及其它手段,控制热点旅游厂的旅游规模。 采取提高热点旅游区的门票价格、划定特殊旅游景点并控制其旅游人数等手段;调整旅游区的旅游规模,在保证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使旅游区的环境得到保护。 5、加强旅游环境立法。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做好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保证,通过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制定行为规范。对破坏行为实行强制性的干涉与惩罚。立法主要内容有(1)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办法和权限;(2)旅游区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的确定;(3)对违反者的处罚办法等。 环境问题小论文:水资源生态环境问题论文 摘要: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因此,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就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目前国内外生态环境用水的研究情况,对解决水资源配置中的生态环境用水问题提出了几点思路,并综述了各项生态环境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生态环境用水;计算方法 1研究生态环境用水的目的和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本。陆地水文过程与生态环境变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区域水文状况与水文环境的好坏,而区域水文情势则对生态平衡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长期以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往往没有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水资源分配问题,致使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退化,表现出类似上述的各类自然生态问题。为根治这些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制定并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随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开展,生态环境用水问题将越来越突出,研究我国生态环境用水,对于实现我国水资源区域间、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生态环境用水的计算方法 计算时需考虑的几个指标:①河流流量指标:一般情况下,河道内应保证60%的水质达标水量,流量减少会直接影响其生态功能。人类为维持生活、生产和生态的河道外用水,一般不应超过河流径流量的40%;②湖泊的面积与水量:城市水体面积的比率直接关系到城市空气的湿度和温度,是城市生态的重要指标。采用河湖占城区面积比来反映城市水生态状况;③湿地指标:湿地面积比率反映了湿地影响的大小。以湿地面积、湿地水体面积和湿地比率作为衡量湿地状况的指标;④地下水指标:地下水位直接反映了地下水储量,如果地下水位很低,不仅不能补给地表水,而且湿地和河流就很难蓄住水,地表植被也难以生长。抽取地下水后,地下水位应不低于保持原植被的水平,更不能造成地面沉降;⑤水质指标:水质状况决定了水体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和发挥功能的大小,污水危害生物的生存,降低水的生态功能。水体水质是反映水体好坏的定量体现;COD是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实现“总量控制”的重要指标;污水处理率反映了污水治理的程度,决定着进入水体污染物的总量。流域排污总量,应在河流径流量的1/40以内,以达到自然稀释,超标的一定要达标排放。 3湿地生态环境用水 湿地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但关于湿地生态环境用水的核算,还没有具体可行的方法。目前关于湿地生态环境用水量的核算,大多参照河流生态环境用水进行核算。如湿地基本生态环境用水量,可采用湿地的陆面和水域蒸发量代替。 4回补超采区地下水生态环境用水量 在地下水超采区,用于保护与恢复地下水位所用水量即为回补超采地下水生态环境用水量。1993年世界银行的水资源政策文件明确了地下水可再生性维持的标准,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决不能超过地下水补给量,但缺乏有关生态环境用水量的确定标准,因此计算比较困难。 (1)全局出发,实现水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水资源优化、合理配置的主要目标就是协调资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动态关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配置,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其实质就是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水的分配效率,在一个特定流域或区域内,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对有限的不同形式的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合理解决各部门和各行业(包括生态环境用水)之间的竞争用水问题。 (2)建立健全水权管理体制,加强生态环境用水的权属管理:在过去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下,水资源使用成本近乎为零,挤占生态环境用水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水资源任意开发利用,很难避免无序侵占和浪费。当水资源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时,其使用价值相应提高,这就更加剧了资源的无序侵占与过度利用。而这种无序侵占与过度利用所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更加明显,如河道断流、生态环境恶化等。 水权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利于明晰用水者的权益界定。特别是生态环境水权的确立及其水权主体的明确,则将有利于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从而保障公共利益。从国外经验看,生态环境水权通常由政府机构监管或由专门成立的非政府公共机构享有。南水北调水资源的分配为调整界定初始水权、确立生态环境用水权提供了最好的契机。而这一水权,在初期可以暂时由流域机构等各级水权管理机构分级监管,待时机成熟后再转入特定的公共机构。 此外,水权制度的引入,可以改变过去取水许可以一次性授权水量分级标准而不控制总量的弊端,真正实现由流域机构统一管理水权,并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际水权管理权限的划分等法定程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相应的水权,必要时省也可以通过市(地区)际水权管理权限的划分等法定程序授权市(地区)分级管理各自的水权:从而,在总量上控制、限制和避免超量用水,真正保障生态环境水权名实相符。 (3)实施水资源分类分级优化配置管理:目前,在流域内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下,水资源的管理方式较为粗放。首先,从水资源的特性上看,尚未将可更新的水资源(如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与难以更新的水资源(如更新时间达千年以上的深层地下水)加以区别对待,也未将可以导致地面沉降、含水层破坏的承压水超采与一般潜水超采相区别。这实际上模糊了生态环境破坏成本,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在今后的水资源管理中,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深层地下水的开采以及承压水超采的限制,一方面在取水(水权)许可中严加限制,另一方面可通过提高水资源费等手段提高取水成本。 其次,在流域水管理中还有必要建立鼓励水资源优质优用,污水监管的管理模式。如,一般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农业用水标准的,可以再利用;农业回归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还可以进一步用作湿地、河口冲淤等生态环境用水。而水资源优质优用的目的,则是通过对不同水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可利用水量。其关键在于,污染的控制方式。一方面,需要通过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总量,促进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生态环境污染,提高水资源质量;另一方面,需要合理利用导污、治污、天然降解等治污手段,最大限度地合理提供生态环境用水。 此外,还应注意到,由于流域生态环境破坏积重难返,生态环境的恢复必定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因此,选取合适的治理恢复目标极其重要。从用水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分析,上游生态环境用水是最容易获得和保障的;河流的排盐、排沙及鱼类泅游等功能的恢复、河口冲淤平衡的实现以及河口生态恢复则可能需要数十年乃至更长的时间。 5结语 生态环境用水还是一个新近提出来的新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的必然需要。但对于“生态环境用水”的内涵仍需进一步研究探讨,这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内容。目前,生态环境用水量分析和计算方法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今后需要加大其研究力度,提高生态环境用水量分析的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问题小论文:企业自身内部控制环境问题论文 摘要: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严重限制和阻碍了其发展,因此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显得尤其必要与紧迫。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存在内控环境、人员风险意识、会计信息失真、内部监督等问题,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 关键词:内部控制;中小企业;完善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当前实际看,许多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非常突出,进而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当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很多,有效地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关注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一)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环境问题 任何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必然受到法人治理结构、管理理念、组织制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它决定着其他要素能否发挥和怎样发挥作用,影响着控制目标的实现。中小企业的控制环境很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较为严重。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建设持冷漠态度。有的并未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甚至有的单位负责人超越内部会计控制行使职权,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二是没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我国中小企业内部人控制严重,股东会、监事会作用有限,甚至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体制,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权利分配、制衡和约束的整体,可以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方面内部控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步调,制度建设滞后;另一方面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制约了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发挥。 (二)人员的风险意识问题 中小企业的人员意识问题集中表现在风险意识淡薄、风险评估不够,普遍存在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忽视了会计的命脉功能,脱离会计控制。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意识偏差,会导致内部制度局部形同虚设,造成企业管理整体混乱。我国中小企业缺乏的就是这种风险意识和机制,不管是什么风险,企业都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建立起可以识别、分析和管理风险的机制,避免盲目扩张等行为。 (三)内部监督机制问题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对建立内部监督不够重视,内部监督体系残缺不全、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或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不少的中小企业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即使有内审机构的企业,其职能也已严重弱化,不能正确评价财务会计信息及各级管理部门的绩效。有的企业没有制度化的内部审计,严重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四)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信息系统的好坏会影响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的企业为达到某种目的,可以根据不同用途编制不同的报表内容。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存在最为严重的问题是会计处理缺乏一贯性与完整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业务少、交易额小等特点,不易引起各检查机关的足够重视,于是有些企业领导就利用这一点,指使会计做假账、报虚数,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设置账外账等。 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做系统性的规划,循序渐进。为使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更有成效,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良好的适应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控制环境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单位负责人支配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比以前都有显著增加,在设立内部会计控制时,单位负责人的认识和态度至关重要。只有单位负责人不断提高自己执行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理顺会计工作关系,才能保证中小企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合理设置和有效执行。所以尽快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取得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解和支持,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管理体制的核心,中小企业要从所有者立场出发,把企业最高管理者行使权利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创立良好的组织结构和权责分派体系,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规范决策的程序,使其职权在授权范围内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并提升管理者的管理理念。 (二)注重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和培养 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其执行上。一项制度制定的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没有负责的、称职的人来执行,其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没有作用或起反作用。所以,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发现并制止各种不合理、不合规定情况的出现与存在。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应该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对企业经营效率的影响应有明确的认识,应走出误区、更新观念、强化管理,要建立一个管理完善,控制有效,相互激励、相互制约、相互竞争的工作环境和一个有效的管理系统。我们必须重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培训和考核,提高这部分人员的素质。中小企业产品单一,资金不雄厚,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企业管理者风险意识普遍淡薄,生产经营的许多方面都会受到来自企业内外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强化风险意识,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必须重视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通过对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评价来协助管理者完成管理目标。中小企业的内部监督可以通过日常的、持续的监督活动来完成,也可以通过个别的、单独的评估来实现。企业应该设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并由专门机构或指定人员从事审计工作,赋予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充分的权利,对具体负责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级管理层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和严密。 (四)加强对内部控制关键点的控制 中小企业应加强对关键点的控制,在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时,通过关键点的控制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企业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分配等实行严格的控制,进行全程监控,防止资金体外循环;二是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实施严格的监管,防止出现舞弊行为;三是对企业各经营环节、经济活动操作者的权力实施有效监控,要做到权责明确,进行相关的监督人员检查和审核,以防止权力滥用。 (五)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质量 一个健全的信息系统应该能够提供适当、及时、正确且真实的信息,这些信息质量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完善中小企 业的信息系统应当包括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主要是提供有关企业财务方面的信息,而管理信息系统则是提供很多非财务方面的信息。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两个信息系统,中小企业可以强化会计控制,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谋与舞弊行为,确保国家有关法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正确处理内部控制效果和控制成本之间的关系 中小企业要在实践中逐步探寻一个内控效果与内控成本的合理结构比例,同时借助于企业“外控”(外部审计和外部其他控制手段)力量和效应,既取得良好的内控效果,又能尽可能地节约内控成本。企业内部控制效果与成本应该是正相关的,但也并非绝对,如业务程序控制要求每项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从发生到终结都要按照事先规定的授权—执行—记录—复核等互相牵制的程序进行办理,特别是执行、记录、复核不得由一人包办等。只有正确处理好内部控制效果与控制成本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完善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 (七)强化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会计电算化的迅速普及,电子核算制度已成为会计内控体系中必要的组成部分。它既便于实现实时结算和实时核算,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钱财。因此,随时加强监督与控制,已成为当务之急,有必要建立严密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程序操作控制,加强人员职能控制和系统安全控制。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问题,强化中小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控制的所有人员,保证中小企业及会计机构的岗位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环境问题小论文:绿色建筑室内环境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所谓绿色建筑不仅要能提供舒适而有安全的室内环境,同时应具有与环境相和谐的良好的建筑外部环境。 关键词:绿色建筑环境 绿色建筑考虑到当地气候、建筑形态、使用方工、设施状况、营建过程、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对外部环境的,以及舒适、健康的内部环境,同时考虑投资人、用户、设计、安装、运行、维修人员的利害关系。换言之可持久的设计、良好的环境及受益的用户三者之间应该有平衡的,良性的互动关系而达到最优化的绿化效果。绿色建筑正是以这一观点为出发点平衡及协调内外环境及用户之间不同的需求与不同的能源依赖程度,而达成建筑与环境的自然融和。 1绿色建筑的室内环境 绿色建筑之所以强调室内环境,因为空调界的主流思想是想在内外部环境之间争取一个平衡的关系,而对内部环境,即对健康、舒适及建筑用户的生产效率,表现出不同的需求。 1.1温度(rmalProblem) 首先热舒适明显的影响着工作效率。传统的空调系统能够维持室内温度,但是,近几年的表明,室内达到绝对舒适,容易引发出\空调病\问题,且消耗大量能源,增加氟里昂对臭氧层的破坏。而绿色建筑要求除保证人体总体热平衡外,应注意身体个别位如头部和足部对温度的特殊要求,并善于自然能源。另外,现在常采用的极大玻璃面建筑在夏季可能发生温室效应,而在冬季发生来自冷玻璃面的低温辐射效应。因此,除了冬夏空调设计条件外,要当地气候及建筑内部负荷变化对室内环境舒适性的影响。最好每个月每小时的变化对空调负荷及舒适性的影响。 1.2日光照明、声问题(Daylighting、VoiceProblem) 不同的室内光环境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和室内气氛。绿色建筑中引进无污染,光色好的日光作为光源是绿色光环境的一部分。但舒适健康的光环境同时应包括易于观看,安全美观的亮度分布,眩光控制和照度均匀控制等,因此应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调节强光从而不影响阳光的高品质。另外,健康舒适的声环境有利于人体身心健康。绿色声环境要求不损伤听力并尽量减少噪声源。这样,设计时通常将产生噪音的设备单独布置在远离使用房间部位,并控制室外噪声级。 1.3空气质量(AirQuality) 空气质量的好坏反映了满足人们对环境要求的程度。通常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包括空气流动(AIRMOVEMENT)、空气的洁净程度等。如果空气流动不够,人会感到不舒服,流动过快则会影响温度以及洁净度。因此应根据不同的环境调节适当的新风量,控制空气的洁净度、流速使得空气质量达到较优状态。同时对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也是室内环境改善的主要途径之一。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污染物有成千上万种。绿色建筑认为不仅要使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公认的有害浓度指标以下,并且要使处于室内的绝大多数人对室内空气品质指标表示满意。 2建筑与室外环境的协调 绿色建筑创造的居住环境,既包括人工环境,也包括环境。在进行绿色环境规划时,不仅重视创造景观,同时重视环境融和生态做到整体绿化。即以整体的观点考虑持续化、自然化。可持续的,除了建筑本身外还包括所需的周围自然环境,生活用水的有效(生态)利用,废水处理及还原,所在地的气候条件。 2.1绿色环境的地域主义(Bio-Rigionalizm) 绿色建筑要考虑如何与所在地的气候特征、条件、文化传统观念互相配合,从而成为周围社区不可分离的整体部份。绿色建筑作为一个次级系统依存于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自然环境,与绿色房地产都不能脱离生物环境的地域性而独立存在。绿色建筑的实现与每一个地域的独特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现存人类建筑、水平及文化环境有关。 2.2自然通风 自然通风即利用自然能源或者不依靠传统空调设备系统而仍然能维持适宜的室内环境的方式。 自然通风最容易满足建筑绿化的要求,它一般都不用外来不可再生资源,而且常常能节省可观量的全年空调负荷而达到节能以及绿化的目的。但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必须考虑建筑朝向,间距和布局。例如南向是冬季太阳辐射量最多而夏季日照减少的方向,并且我国大部分地区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向,所以从改善夏季自然通风房间热环境和减少冬季的房间采暖空调负荷来讲,南向是建筑物最好的选择。另外,建筑高度对自然通风也有很大的,一般高层建筑对其自身的室内自然通风有利。而在不同高度的房屋组合时,高低建筑错列布置有利于低层建筑的通风,处于高层建筑风景区内的低矮建筑受到高层背风区回旋涡流的作用,室内通风良好。 自然通风而且是环境绿化的重要手段,是引进比室温低的室外空气而给人凉爽感觉的一种节能的简易型空调。绿色环境常用的送风方式是地板送风暖通空调方式(FloorSupplyHVACSystem)。 3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效率的途径 绿色建筑的建设不但要和环境融和,更要经济实惠,让投资人有适当的回收。在这样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是如何达到资源利用的最高效率。各种资源效率中最重要的是能源效率。能源效率越高,越能节省寿命周期费用,不但提高绿化效果,更能增加投资绿化建设的吸引力。因此提高能源效率是进行绿色建筑建设的基本条件。 提高能源效率途径包括:减少建筑寿命期限能量可以采用延长建筑及其设备的寿命;使用耐用的建筑材料、设备产品;另外在建筑设计及建造上考虑维修、保养等等。具体措施包括:宽余的建筑设计;采用容易运行管理的机器及系统,便于维修及更新;选用具有耐久性以及耐振性的材料;适当的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