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年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0年创刊,国内刊号为21-1271/D,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中国海商法年刊》现已更名为《中国海商法研究》
杂志简介:《中国海商法年刊》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0年创刊,国内刊号为21-1271/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期刊。该刊是一份季刊,致力于发表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鹿特丹规则》研究、船舶物权研究、船舶融资与租赁、海上运输、海上救助、海上保险、船舶碰撞、案例评析。
《中国海商法年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0年创刊,国内刊号为21-1271/D,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内容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中国海商法年刊》现已更名为《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国海商法年刊》杂志学者发表主要的研究主题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海商法》;海商法;船舶;船舶碰撞;提单
(二)《海商法》;船舶压载水;船舶;海商法;船舶物权
(三)《海商法》;海商法;运输法;油污损害;《鹿特丹规则》
(四)《鹿特丹规则》;邮轮;《海商法》;承运人;邮轮旅游
(五)法律问题;海商法;《海商法》;法律问题研究;《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六)纠纷案;托运人;承运人;海事法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七)无单放货;《鹿特丹规则》;保函;电子提单;提单
(八)《海商法》;海上保险;赔偿范围;《保险法》;船舶保险合同
(九)海上保险法;《鹿特丹规则》;海商法;电子提单;提单
(十)海上保险;船舶保险;英国法;保险条款;仲裁
1、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2、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阿拉伯数字外加方括号(如“[1]”)标序。
3、关键词须为规范词、单词或术语,应体现文章特色,具有专指性,在文章中有明确的出处,且不是泛义词。
4、稿件必须提供所有作者姓名、单位(含二级)、职称、学历学位、电话、邮箱、详细地址,置于稿件首页页脚。
5、文章所涉及的课题有基金资助的应写明并标注基金号。
引证文献:又称来源文献,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献,是对本文研究工作的继续、应用、发展或评价。这种引用关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经过验证,引证文献数等于该文献的被引次数。引证文献是学术论著撰写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学术著述影响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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