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科技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质和名额都有一定的要求,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非正式期刊是指经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非法期刊系没有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在技术上和政治上不负责任,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即使有一个ISSN刊号,也通常是在国外购买来的。
2、期刊刊号问题凡通过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审批的正式期刊均编入了“国内统一刊号”,正式期刊的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部分组成,“CN”是中国国别代码,缺少“国内统一刊号”或“内部报刊准印证”都可认为是中国国内的非法期刊,国家不认可,也不准在中国国内发行的。
3、月刊和双月刊认为月刊学术水平比双月刊更高也是没有根据的。评价期刊主要还是要看其刊载论文是否代表该学科的前沿知识、文章内容是否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4、识别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方法国内公开发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教育类期刊分类号一般为G,数理化为O,语言文字为H,政治为D,地理历史为K,生物为Q,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
5、省级刊物和国家级刊物认定省级学术刊物的原则为:①在由省(部)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②全省大行业学会和省直厅局主办、经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登记的学术期刊。③省部级大报理论版。④一般大学学报。⑤在国家二级学会、省级主管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被有正式出版刊号的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认定国家级学术刊物的原则为:①在国家级(由国家级部门主办或主管)期刊上发表的论文。②在中国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被有正式出版刊号的论文集收录的论文。③在国家一级学会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并被有正式出版刊号的论文集收录的论文。④正常是标记为核心刊物的杂志(科技核心北大核心等),也被列入国家级刊物。综上所述,教育工作者除在国外正式公开发行的有国别识别码和公众认可有一定影响力的外国期刊杂志外,论文应选择在国内合法教育类期刊上发表。交了版面费还应图个放心。
6、中国标准刊号中国标准刊号由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所有批准登记的报刊,不论其发行范围如何,均可分配国内统一刊号。其中公开发行的报刊还可分配国际标准刊号。结构是:中国标准刊号(CSSN)一个以“ISSN”为标识的国际标准刊号(InternationalStandardSerialNumbering,缩写为ISSN)和一个以中国国别代码“CN”为标识的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其一般格式如下:ISSN××××-××××CN××-××××/YY例如:ISSN1000-0097CN11-1340/G2印刷与存储格式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每期报刊的固定显著位置及版权说明位置处。它的两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也可分开印刷。对于报纸,中国标准刊号印应在其刊头下方,其中国国际标准刊号(ISSN)在左,国内统一刊号在右。对于不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按所规定的位置单独印刷国内统一刊号。对于向国外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之前加印中国国别代码“CN”如:CNISSN1000—0097。对于通过邮局系统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内统一刊号之前,加印邮政标识符号,但此标志不得视为刊号的一部分。中国标准刊号各部分的印刷字体均不应小于13级照排字(新五号黑体字)。当在计算机内部或机读磁带上存储中国标准刊号时,可在国际标准刊号字段内省略ISSN及连字符,在国内统一刊号字段内省略CN及连字符,以节省存储空间。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际标准刊号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3297《文献工作——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按国际表标准ISO3297规定,一个国际标准刊号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两段4位数字,中间以一个连字符“--”相接)组成。如“ISSN1234—5679”,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无任何特殊含义,最后一为位计算机校验位,其数字根据前7位数字依次以8-2加权之和,以11为模数按附录B所示的方法计算得到。在前缀ISSN与数字之间应空一个字距。
6.1国内统一刊号国内统一刊号以GB2659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CN”为识别标志,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前者为国内统一刊号的主体,后者为补充成分,其间以斜线“/”隔开,结构形式为:C报刊登记号/分类号
6.2报刊登记号一个报刊登记号为定长的6位数字由地区号(2位数字)和序号(4位数字)两部分组成,其间以连字符“—”相接,亦即:报刊登记号=地区号+序号。分类号分类号作为国内统一刊号的补充成分用以说明报刊的主要学科范畴,以便于分类统计、订阅、陈列和检索。一种报刊只能给定一个分类号。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其中文化教育(G类)、自然科学(O类)和工业技术(T类)的期刊按该分类法的二纸类目给出(参见附录C)。报纸暂不加分类号。国内统一刊号中的分类号由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参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下附)提出方案,与申请登记时报送审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像被批准登记的报刊法各报刊登记证,证上应注明发行范围(公开或内部)及分配的国内统一刊号。
ISDS中国中心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家管理部门向申请获准的报刊发给国际标准刊号(ISSN)分配通知书,并负责向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际中心报送该刊的标准数据记录。CN后面的两位数并且只能是两位数是地区代码。中国统一刊号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类号一览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介,具体序列为:
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
二、哲学…B哲学
三、社会科学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语言、文字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
四、自然科学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五、综合类Z综合性图书地区号按GB2260所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号给出。序号由报刊登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分分配,各地区的刊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0001-0999统一作为报纸的序号,1000-4999统一作为期刊的序号,5000-9999暂不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11.北京市12.天津市13.河北省14.山西省15.内蒙古自治区21.辽宁省22.吉林省23.黑龙江省31.上海市32.江苏省33.浙江省34.安徽省35.福建省36.江西省37.山东省41.河南省42.湖北省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