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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类学术期刊引文校对研究

发布时间:2022-03-29 08:55:32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社科类学术期刊引文校对的质量不容乐观。期刊引文的错误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出处错误或未予注明;引用内容不全和词语误用;间接引用和化用不当;著录格式不合规范和违反著作权法。编辑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审慎原则,通过交叉校对和事后审读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校对质量。《期刊出版质量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期刊的出版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个方面,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期刊质量即为不合格;第5条规定,期刊编校的差错率超过3的,其质量为不合格。新的《报刊质量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报刊差错率不超过2,其质量方为合格。报纸期刊的编校质量日益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对差错率的要求越来越严。学术期刊是学术交流与传播的载体,其学术性和严肃性决定了校对工作的重要性,校对的好坏直接影响期刊的质量。笔者从事高校文科学报编辑工作多年,拟结合自身编辑实践,谈谈社科类学术期刊引文校对工作的重要性、引文错误类型和应对策略,以抛砖引玉,就教于方家。

1社科类学术期刊引文校对工作有待加强

2016年江苏省首次开展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参评期刊共120种,其中编校质量无差错、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的分别占2%、31%、37%、18%、12%。差错率执行期刊行业的基本标准,超过3为质量不合格,差错率在2—3之间为质量一般。若按新的《报刊质量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万分之二的红线,不合格的期刊将高达30%。江苏省是一个文化大省,出版资源丰富,社科类学术期刊编校质量尚且差强人意,全国学术期刊的现状更是不容乐观。当然,引文校对质量不能与编校质量完全画等号,但它是编校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对于正文的其他内容,引文是校对的一个盲区。引文若出现错误和遗漏,不仅诬古人,而且惑来者,应该引起期刊编辑的高度重视。制约学术期刊引文校对质量提升的因素主要有5个方面。期刊审稿制度。学术期刊关注学术前沿,注重学术创新,“三审”的主要内容是有无政治错误和泄密问题,论文是否达到国际(内)先进水平。学术期刊对稿件学术评价的重点是选题的价值、观点的27期年第第卷PUBLISHINGJOURNAL创新性及论证过程的严谨性,对于论证的依据多强调充足性,注重文献的征引数量,而对引文的关联度、正确性关注不够。编辑学术素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文史哲是不分家的,偏安于知识的一隅很难胜任社科类学术期刊的编校工作。虽然业界对编辑的学者化早已形成共识,这些年来学术期刊编辑的学历层次和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文献呈现方式。与原始文献相比,电子文献、影印文献、转引文献等难免存在内容方面的错漏,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就打了一些折扣。编辑获取原始文献的难度要比作者大很多,“校是非”的难度也随之增加,这自然会影响引文校对的质量。作者的引文意识。有些作者忽视引文,如有来稿在论及龚自珍词对屈骚精神的接受时,引用了班固的《离骚序》:“今若屈原,露才扬己,竟乎危国群小之间,以离谗贼。”将“扬己”误写为“扬已”,后面在分析班固的评语时又用的是“露才扬己”,可见作者不是不懂这个词,而是没有认真校对原文。作者引文意识的淡薄,直接增加了编辑校对的难度。责任追究制度。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因为刊载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但是对于直接责任人,则没有责任追究的明确规定。实践中,若出现编校方面的差错(如署名、性别或作者单位错误,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期刊社多采取在最近出版的一期期刊上公开更正和致歉的方式,而对直接责任者只是进行无关痛痒的口头批评。相比之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要严厉得多,对1年内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给予注销职业资格,3年之内不得从事编辑工作的处罚。追责制度的缺失是制约期刊编校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2社科类学术期刊引文错误的常见类型

2.1引文出处错误或未予注明

有论崔颢、李白黄鹤楼诗歌之优劣的博士稿件,在谈到后代拟诗的互文性时提及顾况的诗歌《黄鹤楼送孤独助》。所送为人,“孤独”明显是“独孤”之误,编辑不难发现。但若止步于此,就会遗漏另一处隐蔽的错误。笔者上网搜索,发现顾况的诗题实为《黄鹄楼送独孤助》。经与作者联系,证实有误,不同的顾况诗选均作“黄鹄楼(歌)送独孤助”,作者解释说引用的是《黄鹤楼诗词曲选详注》一书,话虽如此,但不能将错就错,以讹传讹。这里涉及版本问题。中国古代文学中存在“一文多本”现象,文学编辑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红楼梦》的版本分为两个系统:一是80回的脂评抄本系统,有甲戌本、己卯本、蒙府本等十几个版本;一是程伟元、高鹗整理的120回印本系统,又分程甲本和程乙本。各版本的文字稍有不同,有时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脂评本第8回写“只见黛玉摇摇地走了进来”,程甲本写的是“只见林黛玉摇摇摆摆地走进来”,虽然只多了“摆摆”两个字,对人物情态的刻画却是天壤之别。又如《水浒传》有繁本、简本之分,还有金圣叹批评本。金圣叹腰斩水浒,不仅大幅度删减了情节,改变了宋江形象,而且细节刻画很到位,常有点睛之笔。不同版本的价值各不相同,对文章观点所起的作用可能不一样。作者在引用原文时若没有注明版本,编辑应告知作者补充参考文献。对古文中常见的“异文”现象,作者可采用文后注的方式,对自己的取舍予以解释、补充或说明。

2.2引文内容不全和词语误用

引文内容的校对是重点,涉及很多方面,以下择要举之。一是文言引文里出现阿拉伯数字。不少编辑为了追求期刊体例的统一,将文稿中的数字全部改为阿拉伯数字,而不管作者是否引用古籍。如:“昭君年17(十七)时,颜色皎洁,闻于国中。”这种处理实在欠妥,既看起来别扭,又与古籍实际情况不符。二是繁简字转换不当。作者在使用繁简字转化系统后没有认真校对,应该简化的字没有简化,如藉(借)以、彙(汇)编;更多的是不该简化的字简化了(主要是多音义古字),以致词义淆乱,如干(乾)道。简化字分为“可作简化偏旁用”和“不作简化偏旁用”两种,如“撝”可简化为“”,但“漝”不能简化为“氵习”,编辑对此不可不察。另外,还有异体字问题,如詠(咏)、勅(敕)、疋(匹)、妬(妒)、拏(拿)、稜(棱)等,有一定的迷惑性,编校时切忌走马观花。三是词语误用。对一些似是而非的词语和句子一定要擦亮眼睛,比如:“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红楼梦》第26回),小说人物红玉引用的是俗语,不少作者将“筵席”写成“宴席”是错误的。又如冯梦龙《醒世恒言》第35卷:“天下无有不散筵席,就合上一千年,少不得有个分开日子。”可见,这一俗语至少明代已有。再比如:“物事颠簸,终归平衡;人间得失,悲喜转换。萧索尽头是寥廓,春在村头荠菜花。”这段话很有哲理,乍看没有问题,但其实是“春在溪头荠菜花”,语出辛弃疾《鹧鸪天》:“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这就要求编辑具备扎实的文史功底,万一遇到拿不准的文字,要养成动手勤查的习惯。四是引用的内容不全。比如“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这是清代学者谭献关于文学阐释的著名论点,有的作者引为“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意思没有什么不对,但既然是直接引用,就应该是原文。五是阙文和衍字。如有作者论清初沈谦的诗歌创作仿效唐代诗人李贺,引用了沈谦《铸钟词》:“安平寺前人如林,洪炉高峙青山岑。百夫并力大风急,江潮夜吼苍龙吟。须臾火举若鸣鼓,铜精土结为白虎。沙树萧萧绿云吐,抉炉液走如长虹,鲁般公输用力同。”“沙树萧萧绿云吐”之前其实缺了一句“山亭蔼蔼紫雾横”,诗歌的意脉被人为隔断,应该很容易发现,但编辑若只顾查找错别字就会不经意间跳过去。所以,编辑在校对时一定要通读校稿,切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归根结底,编辑要注重自身的文史知识积淀,否则连错别字也挑不出来,比如庭帷(帏)、虞侯(候)、宴(筵)席、嚎啕(号咷)等音同义近或音近义同的字,很难辨别。另外,要掌握一定的校对技巧,比如《昔思君》:“昔与我兮如影随形,今君与我兮如瓶落井。昔君与我兮磁石引针,今君与我兮丝弦脱琴。昔君与我兮山陵不移,今君与我兮霜露易晞。”诗歌的形式规整,内容前后对举,不难发现第一句缺了一个“君”字。

2.3间接引用和化用不当

直接引用容易引起校者的注意,认真核对原文即可,但对于间接引用和化用,编辑常常忽视,只看语句是否通顺。比如“以‘波涛如铸、山河如怒’的‘象’,表达山河之思、家国之‘意’”这段话看似通顺其实是有问题的。语出元代张养浩《潼关怀古》:“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踟蹰。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首先,是波涛如“怒”,而不是如“铸”;其次,“波涛”和“河”意有重复,当是作者记忆之误,或没有理解所致。又比如:“中华千年,每一辈文人雅士,寒窗十年饱尝艰辛,或一举功成名就,看尽长安花;或放逐山野之间,仰天大笑出门去,不做胸无大志的蓬蒿客。”其中“看尽长安花”和“蓬蒿客”分别化用了孟郊《登科后》和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化用本身没有错误,但“功成名就”和“放逐山野”两种人生对举,后者与李白诗的本意相违,易产生歧义。

2.4引文的著录格式不合规范

文后著录的参考文献是为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减少论述篇幅,便于作者查询。在编校工作中,一定要纠正“内容为王”,著录格式不重要的错误思想,要像校对正文一样认真校对参考文献,不能掉以轻心。首先要检查著录格式是否规范。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已经于2015年5月15日,并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有些新规往往为编辑所忽视,如:“期刊中析出文献的页码”是必备的著录要素;无责任者或责任者情况不明的文献,采用著者—出版年制著录等。更重要的是检查著录内容是否正确。有的是常识性错误,比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地址实为桂林,作者往往误写成南宁。有的则不易发现,如“沈善洪.蔡元培选集(上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11”就存在问题,无论蔡元培选集的编选者是谁,其作品著作权人只能是蔡元培,而不可能是他人,应改为“蔡元培.蔡元培选集(上卷)[M].沈善洪,编.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11”。又比如“梁启超.梁启超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11”,虽然著作权人的著录没有错误,但既然是选集,就有编选者,其智力劳动也应该得到尊重,应该把编选者添补上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主要是改编、翻译、注释和整理四种)的著作权归属于演绎人,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作品选集则不同)。明乎此,就不会有著录错误。如《文心雕龙义证》的作者是詹锳,把文献的主要责任者著录为“刘勰”或“刘勰、詹锳”都是不对的,正确的应该是“詹锳.文心雕龙义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8”。

3提高社科类学术期刊引文校对质量的策略

3.1编辑要增强责任意识

在期刊生产流程中,校对是编辑后、印刷前的最后一道质量把关工序,学术期刊应该高度重视校对尤其是引文校对工作。有的编辑以作者“文责自27期年第第卷PUBLISHINGJOURNAL负”为借口,对稿件中的引文不做认真的校对或者只做简单的错别字校正,这是推诿责任的错误做法。这既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期刊的不负责任。事实上,“文责自负与编辑责任、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与编辑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二者很难厘清。文章一旦公开发表,对于引文内容的错误,作者和期刊就是连带责任关系。引文的错误造成期刊的硬伤,降低其学术品位,最终将导致学术期刊公信力的丧失。所以责任编辑一定要有担当意识和工匠精神,要像打磨工艺品一样对稿件全部内容进行仔细编校。

3.2坚持审慎原则

对于引文中出现的明显错误,如繁体字简化不当,文言文句读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等,编辑应该及时更正。但是对于拿不准的内容方面问题,囿于学识,编辑应该慎重其事,不能犯想当然的错误。比如杜甫的《梦李白》(“死别已吞声”)五言十六句,因为语句顺序不同,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文本:主流本、黄生本和仇兆鳌本,它们的形态对应于不同的文学阐释[6],如果仅仅发现来稿中所引内容与我们熟知的文本有不同便贸然予以“改正”的话,就会贻笑大方,须慎之又慎。

3.3采用互校方式

由于编制、经费等方面的原因,学术期刊社大多没有设立专职校对人员,采用“编校一体”模式。责任编辑一般负责几个不同学科的栏目稿件,受所学专业局限,栏目编辑难免会存在一些知识盲点;而且一人通校容易产生审稿疲劳,对文中错误往往视而不见。有鉴于此,编辑互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不同编辑在交叉校对的过程中,其知识、经验和技能形成“合力”,可以弥补各自短板,从而提高校对质量,也有利于编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在二校时两名责任编辑交换稿件进行互校。由于互校变相增加了工作量,加上不是自己所负责的栏目稿件,能否“视若己出”,尽职尽责,就要编辑扪心自问了;不可否认的是,人都有懒惰和依赖心理,多寄希望于他人发现错误,所以反倒可能导致一校质量的下降。要保证交叉校对的质量,就要求编辑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另外,三校以后,最好把文章清样发给作者校对。作者发挥自己专业优势来查缺补漏,同时把编辑校错的地方修正过来,实际上是筑起了最后一道“防火墙”。有的期刊编辑部为了赶出刊进度,或者有的编辑嫌麻烦,在这方面做得不是很好。

3.4坚持审读制度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45条明确规定,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实际上,由于经费归口管理的掣肘,学术期刊事后审读制度往往难以为继。如果说,编辑互校和作者校对是事中监督的话,期刊审读则属于事后监督,虽于当期期刊无补,但对改进期刊编校质量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学术期刊应该坚持审读制度,聘请资深编辑、审稿专家为审读人员,让他们定期在杂志选题、内容、版式、编校质量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改进期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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