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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编辑继续教育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16 06:41:58

相较于普通期刊编辑继续教育,学术期刊编辑的继续教育在内容与形式等方面应存在一定的差异化。目前我国学术期刊编辑继续教育存在培训机构布局不均衡、设置单一且面授困难、教育内容单调、认识不到位及经费无法保障等问题。为完善我国学术期刊编辑继续教育,本文提出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保障继续教育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更新继续教育形式与内容及促进继续教育主办机构、办班形式多元化,增加学科专业学习考核比重等意见建议。2016年全国共出版期刊10084种,其中学术期刊6000多种,按每本期刊平均3名编辑计算,学术期刊编辑达2万人左右。国内有关编辑出版人员继续教育问题的研究论文很少,通过中国知网检索,1997年—2017年20年间,共发表不到60篇相关论文,其中关于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探讨不到20篇,且被引率很低、影响力很小。鉴于此,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再探讨。

1.我国学术期刊编辑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1.1培训机构布局不均衡、设置单一且面授困难

目前我国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主要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培训中心及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部门两个机构组织、负责,与我国其他行业及国外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继续教育多样化、较成熟的教育培训进修体系相比,我国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的继续教育明显表现出机构单一性的缺陷。为保证编辑队伍的整体素质,原新闻出版总署制订并下发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辑等人员必须每年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包括24学时相关知识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由于资源及人力条件限制,现在我国面向全国编辑的培训主要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开展,机构主要设置于北京与上海,各省培训机构主要设在省会城市,各地市(县)基本没有培训机构,这会增加各出版单位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经济负担。此外,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编辑人员一般兼有科研或教学任务,加之数量相对较少,受工学矛盾的限制,编辑人员参加面授学习尚存在困难,一定程度上限制其继续教育的机会,进而影响办刊质量。

1.2教育内容单调

“出版物千差万别,不同专业内容的出版物具有各自的独特性;而且各个编辑的知识背景、工作阅历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不相同”。参加继续教育的编辑人员对知识的需求是不同的,他们带着不同的学习目的与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以补充相关知识,提升技术水平,对培训内容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现实情况是,由于培训机构的单一导致培训内容的单调,无论网络继续教育还是面授教育一般只围绕出版法规、业务知识、出版物管理等培训项目展开,具有高度重复性,对于学术期刊编辑而言,学科专业知识的更新与出版专业技能的提升同等重要,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科专业知识的更新、深化对学术期刊质量的提高更有帮助。应对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做出积极调整,增加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培训项目及数量。

1.3认识不到位

有许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及编辑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要么不支持编辑参加继续教育,要么编辑参加培训只是敷衍了事或往往比较重视学科专业知识的深造,忽略出版基础知识、理论与实务的知识更新,达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浪费人力、物力及时间。了解与认识继续教育的内容、目的与意义以端正学习态度是当务之急。就此问题,《规定》明确指出:“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促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坚持正确出版方向,不断增加、补充、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创新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本职工作的需要。当然,提高出版单位和编辑自身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的前提是优化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1.4经费无法保障

根据总署《规定》:“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支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些学术期刊出版单位不重视编辑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未把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或随着科技期刊企业化转制,进一步压缩了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数额,制约了编辑人员继续教育。学术期刊由于受众范围的限制,其订阅发行量及创收能力有限,其企业化转制后办刊经费更是雪上加霜,导致科技期刊编辑继续教育经费紧张问题更突出。

2.完善我国学术期刊编辑继续教育的建议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是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以上我国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依据国家继续教育发展战略与我国出版业发展趋势对继续教育的需求,本文特提出如下对策:

2.1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保障继续教育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

《规定》第三条指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为督促、监督新闻出版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国出版从业人员整体素质,2008年6月原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实施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将继续教育与责任编辑注册(续展注册)、职称评定、职业资格登记及出版社年度考核相联系,建立并完善了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2.2更新继续教育形式与内容

以往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继续教育仅围绕出版知识展开面授或函授培训且学时计算呆板,不利于提高科技期刊编辑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鉴于此,《规定》明确了继续教育学时的分配方法:一是接受国家和地方出版行政部门委托认定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规定内容的面授学习;二是24学时之外的48学时可以通过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折算,包括“⑥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和全国性学术团体出版专业研究课题的时期内,每年按完成继续教育48学时计算,非出版专业研究课题(但必须与本人出版工作涉及的学科专业相关),每年按24学时计算;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的在职教育期间,每年按继续教育48学时计算;⑧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出版专业文章每篇按继续教育24学时计算,非出版专业文章每篇按继续教育12学时计算”。此举措将社会实践、参加科研、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相关学位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范围,改变了继续教育形式的单一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学术期刊编辑的科研积极性,与以往继续教育形式殊途同归,达到了继续教育的目的,带动了学术期刊编校质量的提高。学术期刊编辑大都具有较高的学历、职称,现实中有些学术期刊的编辑或全部为只懂编校规律、规则而对本刊所涉专业学科知识一无所知的出版专业人员,或全部为缺乏出版专业知识而与本刊专业学科对口的专业人员,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可参照Nature的做法,将编辑分为学术编辑和文字编辑(学术编辑由具有专业学科背景的人员担任,负责稿件学术方面的编辑等工作,把关学术质量;文字编辑由具有出版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担任,负责定稿后的编辑、排版和校对工作,把关编校质量),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于文字编辑,主要侧重于出版知识与实务方面的培训,如文字、语法、标点符号、出版法律法规、编校规范等;对于学术编辑而言,要侧重对其进行期刊所涉学科专业知识的认知、扩展和学科专业理论水平的提升,保证能够站在学术发展前沿,进行选题策划、选稿、组稿及编稿等,进而促进学术传播与交流。

2.3促进继续教育主办机构、办班形式多元化,增加学科

专业学习考核的比重。由于资源及时间、地点的限制,面授对象具有多元化特点,本文建议针对学术期刊编辑的继续教育,24学时面授主要进行出版基础知识、理论与实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最新政策的解读培训等,并尽量与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培训中心网络教育的课程内容相区别;其余48学时由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等通过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主要进行学科专业知识的培训与研讨,将相关活动经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如前所述,对于学术期刊而言,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更新、补充更重要,因此建议在未来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等考评结构中将学科专业学习考核的比重提升至2/3。

3.结语

学术期刊在学术思想的构建与传播中处于重要地位,公示了研究领域的成果及水平并对其发展方向具有引领作用,是开展学术研究、学术创新成果、交流学术经验的重要阵地。因此,相较于普通期刊编辑继续教育,学术期刊编辑的继续教育在内容与形式等方面应存在一定的差异化。国家有关部门在努力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保障继续教育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的同时,应鉴于我国学术期刊编辑的工作特点及特殊性,做好顶层设计,针对学术期刊编辑的继续教育时,不应只侧重编辑职业培训,还应注重本专业领域的知识的更新和提高,将编辑岗位的职业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侧重于专业知识培训。另外,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在教育形式方面要积极践行学时折算方法,使相关规定不流于形式,达到继续教育的最佳效果。随着数字化出版、网络出版及众筹出版等新兴出版形式的兴起与发展及学术研究的不断拓展与深入,学术期刊编辑人员知识更新具有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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