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尚书·尧典》有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一定程度上,音乐与诗歌都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它们所表达的语言皆从主观而来。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它们特定的表现手段。绘画是通过线条、阴影、色彩等手段造型构图;舞蹈则以多变的形体动作、姿态及脸部表情为工具;音乐它是以有组织的乐音为主,并通过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色和声调等的不同变化,体现在音乐的音响中的。诗歌与音乐来自语言文字的内在支出,只有载着情感的语言,才能将潜藏在语言内部的音乐借节奏、音调、韵律美等语言形式表现出来,并引起学生的心灵感应和共鸣,从而给人以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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